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碳中和的基本内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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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的基本内涵

第1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低碳经济的概念,最初是由英国在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已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提出的。2003年2月24日,英国政府发表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一个低碳经济体》,呼吁世界各国高度重视气候变暖问题,从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人手,建立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即低碳发展模式。但是到目前为止,作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前沿经济理念,低碳经济还没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严格定义,国内普遍认同且被普遍采用的概念是: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新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演变。与此相关联,碳生产力、碳锁定、碳足迹、碳中和、碳税、碳源、碳汇等与低碳经济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新概念、新术语也相伴而生。通过这些概念与术语,也可以从不同的层面来理解低碳经济的内涵与特征。碳生产力,简单地讲,就是指每排放一定量的碳,所能够生产出的GDP或产品的实物量。在全球都在严格控制C0排放的大背景之下,实现碳生产力价值的最大化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发展低碳经济,实质上就是一个不断提高碳生产力的过程。碳锁定最早是由西班牙学者格利高里•乌恩鲁提出和使用的,是指自工业革命以来,对化石能源系统高度依赖的技术盛行于世,政治、经济、社会与其结成一个“技术一制度综合体”,并不断为这种技术寻找正当性,并为其广泛商业化应用铺设道路,结果形成了一种共生的系统内在惯性,导致技术锁定和路径依赖,阻碍替代技术(零碳或低碳技术)的发展。发展低碳经济,核心就在于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观念创新,从根本上解除碳锁定。碳足迹,指的是一个人或者团体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2007年12月,联合国开发署的《应对气候变化:分化世界中的人类团结》对碳足迹的解释是:一个国家的碳足迹可以通过存量和流量进行衡量。国家碳足迹的深浅同过去和现在的能耗方式密切相关。尽管发展中国家总的碳足迹在加深,但发达国家更应承担排放的历史责任。碳中和是指计算出个人或者团体的CO,的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树、投资建设节能环保新设施等方式把这些排放量抵消掉,以此达到环保目的。这个概念最初是由英国伦敦的未来森林公司提出,旨在通过节能环保、植树绿化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碳税也叫碳关税,是指根据化石燃料的碳含量征收的一种货物税,因而仅限于含碳燃料。长期以来,经济学家和国际组织一直主张征收碳税,因为同传统的碳减排政策相比,碳税可以用较低的成本实现同样的减排目标,还可为探索清洁技术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碳汇与碳源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CO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将碳源定义为向大气中释放CO: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源量和碳汇量就是指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碳量。所以,低碳经济也被称为碳汇经济,是指由碳源、碳汇相互关系及其变化所形成的对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影响的经济,即碳资源的节约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提高。可见,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是21世纪人类最大规模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革命,将比以往的工业革命意义更为重大、影响更为深远。低碳不仅意味着环保和节能减排,同时也意味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的重大转变。因为低碳经济正在创造一种新的规则,碳排放是其新的价值衡量标准,从个人到企业再到国家,每一个参与者都将在新的标准下重新谋划;低碳经济也将催生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以低碳经济、生物经济等为主导的新能源、新技术将改变未来的世界经济版图,每一个国家都会在这场巨变中重新定位,以新的姿态迎接未来的机遇与挑战。

2低碳农业的基本内涵

由于低碳农业在我国的发展仅仅处于起步阶段,所以相关的研究还比较零散,不够系统。笔者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通过文献回顾的方式对低碳农业的概念、特征和功能作简要的述评,由此对低碳农业的基本内涵进行大致的界定。

2.1低碳农业的概念

吴一平等认为,“低碳农业就是以低消耗(能源、资源)、低污染(环境、产品)、低排放(废弃物、CO等温室气体)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实质是能源、资源利用高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以及清洁生产问题,核心是能源、资源利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张全国强调,“低碳农业是一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利用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实现农业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而且进一步解释说,低碳农业是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像生态农业那样提倡少用化肥农药,进行高效的农业生产,而在农业的能源消耗越来越多,种植、运输、加工等过程中,电力、石油和煤气等能源的使用都在增加的情况下,低碳农业还更注重整体农业能耗和碳排放的降低。许广月则从农业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关系、农业的功能、农产品的生命周期等方面对低碳农业的内涵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低碳农业是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出现的以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和低污染为特征,以提高碳汇能力和减弱碳源能力为突破口,统筹经济功能、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在整个生命周期内进行低碳化设计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形态。

2.2低碳农业的特征

梁龙等认为,完整的低碳农业应该具有以下4个特征:①它是一个自然生态系统光热资源利用最大化、外源性投入最优化、资源循环高效利用的开放性系统;②它是一个高固碳、高中和、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两高三低”的高技术集成系统;⑧它是一个从原料开采、农资生产,到农业生产,再到产品使用和废物处理的全生命周期过程;④它是安全型系统,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可能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吴一平等则认为,以农业多功能为核心的低碳农业具有3个特征:①实现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统一。低碳农业必须在符合经济规律的基础上,遵循生态平衡自然规律的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统一。②完善以农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农业多功能性,随着现代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农业与其他部门的结合空前紧密,迅速形成互进互动的一体化生产体系,进而使得农业和其他产业联系更加紧密,形成良性循环。③低碳农业的多目标性。农业生产方式的绿色化,农业投入的高效化,使得现代低碳农业的整体收益较之传统农业迅速提高,可以满足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多重目标的需求。

2.3低碳农业的功能

李晓燕等认为,低碳农业具有多元功能,概括起来主要有5个方面:①农业生产功能。低碳农业是一种新型农业,它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调整农业结构等手段,既保证作物高产稳产,又不会对气候变化增添压力。可持续性的农业生产是低碳农业的基本功能。②安全保障功能。低碳农业采用的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生产体系,通过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生物质能源等手段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保障农业安全。③气候调节功能。低碳农业提倡发展农业生物燃料代替化石燃料,如生物燃料作物、作物秸秆等,提倡发展循环农业和立体农业,以减轻农业生产对气候变暖的压力。④生态涵养功能。低碳农业的生态涵养功能主要体现在治理农业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等方面。⑤农业金融功能。低碳农业具有其他农业形态所不具备的资金融通功能,即发展低碳农业所减少的碳排放量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既做到了节能减排保护大气,又能获得不菲的收益。许广月则对传统农业过分注重经济功能的倾向进行了利弊分析,强调低碳农业应该统筹兼顾经济功能、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实现3种功能的有机统一。综上所述,尽管人们对低碳农业的内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见解,但就其实质来看,至少在以下3个方面是没有异议的:①低碳农业是低碳经济理念在农业发展中的实现形式,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②低碳农业的“低碳”体现在农业生产、经营、消费的全过程,关键是通过技术和制度的创新,实现碳能源的低消耗、环境的低污染、温室气体的低排放,同时获得最大社会收益;③低碳农业本质上是一种节约型、安全型、健康型、效益型经济。

3发展低碳农业的主要障碍

低碳农业是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应运而生的一种绿色的农业发展模式,是对现有高碳农业模式的一种反思,它要求在农业生产、经营、消费的全过程实现碳能源的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节约有限资源,降低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显然,发展低碳农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我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优先选项,理应大力推广。但在现实中,和工业的转型升级相比,农业的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却面临着更多的障碍。

3.1思想观念的障碍

低碳农业是低碳经济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生事物,理论上的探讨仍然有限,实践中也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尽管理念先进,但却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首先,对地方领导干部来讲,招商引资、发展工业是重中之重、头等大事,因为投资和项目是地方经济实力的象征,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保障。而农业往往投入多、收效慢,很少有领导去认真研究低碳农业的发展问题。其次,对广大农民来讲,大多数人由于经历、经验和知识所限,只能局限于眼前利益,认为低碳经济和低碳农业离自己很遥远,没有积极性。其三,与工业对环境造成的明显影响相比,整个社会对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许多人可能还不知道现代农业也是一个高碳产业,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第二大来源,因而对发展低碳农业重视不够。

3.2体制机制的障碍

改革开放后在我国农村实行的,曾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成功地解决了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的温饱问题。但要发展低碳农业,这种体制就不适应:首先,分田到户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和散户经营,投资少、规模小,因而,能够看得到的短期利益是经营者优先考虑的目标,他们对保护生态和低碳技术的应用、推广缺乏动力;其次,农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模式与规模化经营的低碳农业发展模式,从根本上说是不相容的,推广低碳农业难度较大;其三,目前农村的土地流转制度对农民进行土地流转限制太多,不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也不利于低碳农业的发展。

3.3生产模式的障碍

在农业生产方式上,农民长期以来形成了对化肥、农药使用的严重依赖和惯性思维,这种高碳化的化学农业生产模式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首先,化肥、农药的长期使用,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结果又导致新一轮种植时化肥、农药用量增大,形成恶性循环;其次,由于农技人员缺乏,农户很少得到系统的技术指导,农民所购买的化肥、农药包装上说明又不够充分、恰当,导致化肥、农药的使用结构不合理、方法不科学,既增加了农业投入成本,又污染了环境;其三,国家提高粮食产量、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也在无形中强化了这种农业生产模式,化肥、农药的使用量还在增加,农业的低碳化发展仍有不小的阻力。

3.4技术标准的障碍

发展低碳农业,关键是要有新技术、新标准对农业的低碳化发展给予强有力的支撑和推动,但在我国,由于科技投入不到位、科技成果转化困难等原因,支撑、推动低碳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标准仍然比较缺乏。首先,支撑低碳农业发展的成熟对路、前景广阔的技术比较少,一些急需的技术出现空白,无法满足实践的需要;其次,现有的、成熟的低碳技术,由于推广应用不到位,没有起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作用,反而造成了发展低碳农业的“不经济”,影响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其三,相关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不完善,没有考虑到前后衔接的问题,比如,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常常政出多门、前后不一,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低碳农业的发展。

3.5人力资本的障碍

与一般农业相比,发展低碳农业需要较高素质的劳动力,或者说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知识的人力资本是发展低碳农业必须投入的前期成本之一。但在我国农村,目前的现状、劳动者的素质令人忧虑。首先,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留在农村的基本是老人、妇女和小孩,农业劳动力呈现“老弱妇孺”化倾向,根本没有能力发展低碳农业;其次,与城镇居民相比,我国农村居民接受教育的年限普遍较短,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新知识、新观念的速度较慢,不利于低碳农业的发展;其三,农村的教育培训机构不健全,农民接受新知识、新观念、新技术的培训渠道和培训机会都不多,这也在一定程度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影响低碳农业的发展。

4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对策

发展低碳农业,农民是主体、政府是主导、技术是关键,低碳农业在实践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几乎都与这3个方面密切相关。所以,在推进低碳农业发展的问题上,任何思路的设计、对策建议的提出,都要充分考虑到这3个主要因素,综合协调,汇聚共识,使低碳农业真正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

4.1形成有利于低碳农业发展的政绩考核导向低碳农业

能不能顺利发展,政府的主导作用至关重要,而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推动。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核心问题,即如何才能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全力推动低碳农业的发展,最好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考核,把低碳农业的发展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以考核机制的刚性转变保证低碳农业的发展。就目前来讲,政绩考核机制的转变,首先必须有助于从根本上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4种偏好,即:GDP偏好,以实现经济的片面增长为核心;投资偏好,以盲目扩大投资为动力;外资偏好,以超国民待遇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外贸偏好,以不计成本的出口创汇为功劳,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注意力切实引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题。其次,要加大“三农”问题,特别是农业的转型升级、农村的生态保护、农民的培训教育等事关农业长远发展问题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农业、发展农业。

4.2建立有利于低碳农业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制度比技术更重要,好的制度会促进创新,不好的制度则会遏制创新。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制度具有激励和约束功能。制度构成了社会的保护和激励结构,使人们对创新具有可以预见的期待,从而极大地激发整个社会的创新热情和创新积极性。就发展低碳农业而言,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关键是要通过激励与约束手段的运用,达到鼓励低碳发展、限制高碳发展的目的,从而有效地引导农业低碳化发展。比如,可以通过政策优惠、金融支持、生产补贴等各种措施,旗帜鲜明地对低碳发展予以鼓励和奖励。也可以通过生态补偿等手段,对高碳农业征收生态补偿费用,加大高碳农业的成本,通过经济利益的反差,引导各经济主体自觉走向低碳发展。

4.3完善支撑低碳农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低碳农业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低碳技术是其最重要的支撑。所以,发展低碳农业就必须牢牢抓住科技创新这个关键,通过技术创新、引进、吸收、消化等多种途径,关注低碳技术前沿,跟踪低碳技术趋势,尽快完善我国的低碳农业技术体系,为低碳农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完善我国农业低碳技术体系,亟需解决以下问题:首先要加大对农业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确保农业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其次,要制定促进农业低碳技术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转让和使用予以税收方面的优惠;其三,要优先开发通用性强、使用范围广、经济效益高的低碳农业技术,比如种养殖清洁生产技术、农业固碳减排技术、农村新能源技术等。

第2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关键词] 低碳旅游 低碳旅游景区 长白山景区 策略

一、引言

目前,全球气候变暖,灾难性气候屡屡出现,已经严重危害到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安全。随着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发展以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低碳经济”似乎成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

基于“低碳经济”而提出的“低碳旅游”,似乎为旅游业未来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它是借用低碳经济的理念,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游,它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新形式。在我国,一些低碳旅游的方式已在旅游的各个方面初见端倪,例如徒步旅游,垃圾带回,旅馆不提供一次性物品。

打造低碳景区,探索低碳旅游发展模式是旅游业走低碳化发展道路的必然环节,是旅游业谋求内涵式发展的必要途径。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最早加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列为世界保留地之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长白山低碳景区对实现景区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达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低碳旅游与低碳旅游景区的内涵

1.低碳旅游的内涵

“低碳旅游”是在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产生的,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的报告中首次出现了“低碳旅游”的概念。

目前,尚没有对其的准确定义,一般借用低碳经济的理念,低碳旅游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游。国内学者有其各自见解。低碳旅游,就是在旅游活动中计算二氧化碳,尽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旅游,并用自己的行动弥补行动所释放的“碳”。因此,也可以认定“低碳旅游”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环保旅游(富筱琦,2009)。低碳旅游是指在旅游发展过程中,通过运用低碳技术、推行碳汇机制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以获得更高的旅游体验质量和更大的旅游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一种可持续旅游发展新方式(蔡萌、汪宇明,2010)。

总之,作为经济活动之一的低碳旅游,是低碳经济基础上的新型旅游方式,其内涵是以环境为中心,以减少对环境的伤害为重点,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旅游经济模式,强调保护环境而非享受环境。

2.低碳旅游景区的内涵

“低碳景区”的内涵主要包括自然和人文内涵两部分。自然内涵是指,把对景区的开发建设与低碳理念紧密相连,在开发和运营全过程坚持低碳化操作。人文内涵是指,低碳景区的建设要有一个良好的倡导低碳旅游的社会环境,要有对建设低碳景区的深度意义充分理解的广大参与者(包括建设者和游客),把建设和保护低碳景区作为一种自觉意识和本能行动。

三、长白山景区发展低碳旅游的优势及意义

1.长白山景区发展低碳旅游的优势

长白山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区,是中、朝两国界山,是图们江、鸭绿江、松花江的发源地,国家AAAAA级风景区。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最早加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列为世界保留地之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它以其生物种源丰富、生态系统完整享誉全世界,具有极高的保护和科研价值。长白山景区本身是一个生态良好的景区,多年来始终以“保护”为主题进行建设,这使得景区发展低碳旅游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第一,长白山是欧亚大陆北半部最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自然综合体,是世界少有的“物种基因库”和“天然博物馆”。 长白山森林资源丰富,气候四季分明,森林的季相变化千姿百态,让人们能感受到大自然的无穷魅力。根据相关调研资料显示: 森林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能够为旅游者解除工作压力、调节心理平衡、获得身心健康,满足旅游者求知、求美、探奇等需求。目前,世界的森林旅游业规模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成为当今世界旅游的热点。就目前的基本形态来看,长白山森林生态旅游的发展潜力巨大,它的发展同时也将低碳理念带入到具体旅游消费中,让更多人通过健康的旅游方式来愉悦身心,保护环境。

第二,保护是长白山永恒的主题。多年来,党和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在保护方面下了很大功夫。2005年6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实行长白山区域 “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方针。管委会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厅级建制,代表省政府依法对管理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行政事务,以及自然资源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管委会的成立使保护开发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第三,长白山景区立足于以旅游为主导的产业开发,千方百计的扩大投资规模,高标准的推进旅游景区的项目建设。景区在2009年重点开发了78个项目,总投资达到了61亿元。可以看出,管委会在发展长白山景区旅游上,积极完善长白山景区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功能。同时,管委会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加快景区的发展。目前,长白山景区正在兴建一个投资高达220亿元的开发项目。越来越多的投资商看上长白山这片宝地,相继进行投资,为景区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第四,长白山作为中国北方民族的发祥地和关东文化的根据地,有着“原始、源头、元气”和“神奇、神圣、神秘”的文化内涵,是关东人民世代繁衍生息的摇篮,也是东北旅游的灵魂和地标,更有朝鲜、韩国等将长白山视为其民族的发祥地。发展低碳旅游,保护长白山生态环境,是广大关东人民和朝韩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定会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2.长白山景区发展低碳旅游的意义

首先,创新景区发展规则。低碳景区的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其系统性则催生了新的景区发展规则。在诸如怎样将低碳的衡量指标融入到现有的景区评价体系、怎样在低碳运营模式中改革现有景区的管理模式、怎样实现替代传统能源的新能源和新技术、生态文化综合效益能否最大化等等都需要制定规则予以引导。长白山低碳景区的创建会改革景区发展模式,适应大背景大形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促进区域低碳产业的整合开发。长白山景区在低碳的建设与改造中, 不可避免地将低碳的发展理念向其他产业和区域全面渗透,有利于激活区域优势资源,构建整合互动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最终实现区域其他产业的低碳进程,构建互惠共赢的区域发展模式。长白山低碳景区构建将成为未来吉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

最后,促进公众养成低碳的生活习惯。在低碳旅游景区的游客无论在饮食、住宿、交通、通讯等各个方面都能亲身体验到低碳生活的方式,并且通过景区低碳知识的宣传、碳补偿等活动深入了解低碳的意义,教育他们节约资源,主动保护生态环境,在旅游活动结束后继续坚持低碳生活,逐渐形成生态文明时代的生活方式。

四、长白山景区发展低碳旅游策略

1.政府的低碳导则

低碳旅游作为新兴的旅游方式,与传统旅游相比,成长时间较短,综合配套设施较弱,在起步发展阶段,受到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亟需政府的大力扶植培育,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力。成立于2005年的管委会作为保护和发展长白山景区的主体,应发挥其发展低碳旅游的主力军作用,从而真正实现对长白山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保护和统一开发的战略目标。

管委会应充分学习和实践景区《低碳建设专项规划》,合理规划旅游区环境承载力,并通过科学制定规划摸清景区低碳家底。管委会应该给旅游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政策扶持,如:旅游企业运用相关低碳产品或引进低碳技术,管委会可以对该企业进行减税或退税。发展低碳旅游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低碳旅游的标准问题。管委会应加快对景区碳排放量、垃圾处理、低碳公共交通方式等制定严格标准,特别是在星级酒店和A级景区的评定标准中,突出增加和细化对各项设施碳排放标准的制定、执行、测评和检验,并最终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将低碳旅游标准化和制度化。管委会可以通过建立完善区域间合作机制,统筹辽宁、黑龙江、吉林三省及长白山景区周边地区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形成合力发展长白山景区低碳旅游的长效机制,开展低碳旅游的国际间合作。

2.构建低碳旅游设施

旅游设施是旅游目的地旅游行业的人员向游客提供服务时依托的各项物质设施和设备,它是旅游景区的物质基础,一个景区要想真正实现低碳化首先应该考虑的就是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低碳旅游设施。低碳旅游设施的建立不能只依靠传统的节能环保的理念,更应该把当前世界先进的低碳技术或低碳技术产品直接或间接地应用到建设过程中。

长白山景区的环保型旅游观光车仍是柴油汽车,其燃料仍是能源利用率很低的化石燃料。要想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交通工具低碳排放甚至零碳排放,应该利用生物能、氢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为交通工具提供主要动力以及推广无碳交通方式。景区应建立完善的废弃物综合处理系统,引进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建立完善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控制措施上由传统的“集中收集、统一管理”模式向“局部区域分散式管理”模式转变。结合长白山景区特有的地形和自然条件,采用最新的生态系统工程技术――无动力型高效生态绿地污水处理系统,通过加压泵站或吸粪车将污水输送到生态绿地进行处理。景区能源供应设施低碳化的主要途径是增加太阳能采集板的应用,加强对地热能利用技术的关注与应用。建立低碳化的旅店及餐馆,不提供一次性餐具,不主动为顾客提供包装塑料袋等。

3.营造低碳旅游吸引物

低碳旅游吸引物是指用来吸引旅游者前来旅游的一切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非物质的,自然的、人工的低碳旅游吸引要素,既可以是各种自然低碳景观;如湿地、海洋、森林等自然旅游资源,也可以是人工创造的低碳设施景观,如低碳建筑设施、低碳产业示范园区;还可以是多样化的低碳旅游活动产品,如运动休闲活动、文化娱乐活动等。

据管委会2010年的一则公告中显示,自该年起,长白山景区的建设进入到了一个展新的阶段。仅2010年一年,全区将安排10亿元以上项目3项、1亿元以上项目10项,重点建设白溪、卧龙、和平、漫江旅游休闲度假区。在未来几年中,景区打算围绕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3大旅游服务功能区(北、西、南线)为基础,建立7个主题旅游小镇(温泉小镇、运动小镇、生态小镇、养生小镇、滑雪小镇等)。这些旅游度假区及主题小镇的建设,无疑会大大拉动长白山旅游的发展,但也正是因此,长白山景区建设者们应该充分的意识到低碳旅游的重要性,应该合理、有效地引进先进的低碳化的景区设施建设方案,并且应该把前沿的低碳技术有效地应用到人造设施景观吸引物的建设中去。努力做到在长白山内建立起一套以低碳产业园区、低碳休闲娱乐区、低碳社区和低碳旅游公共休憩场所为元素的低碳旅游吸引物。

4.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

低碳旅游消费方式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消费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来减少旅游者的个人旅游碳足迹。它是一种科学文明的现代旅游消费方式。

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最主要的是转变人们的观念,让人们形成低碳的思维方式。政府在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上主要起到引导和宣传的作用。管委会可以发出一个倡议书,鼓励旅游企业形成低碳联盟,推广、交流节能减排技术。对导游和游客采取免费发放《景区游客低碳旅游消费指南》,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旅游企业一方面要积极建设旅游者可以进行低碳旅游的平台,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宣传和积极引导。旅游者作为低碳旅游消费方式的主体,应尽量以徒步、自行车、环保车等相对低碳的旅游交通方式;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在购物时,不使用商家提供的免费塑料袋和过度包装;在选择旅游活动时,应优先选择体育、运动、康体低碳旅游体验活动;自觉进行“碳补偿”,通过个人付款给专门机构,由他们通过环保项目抵消二氧化碳量或者自己亲自植树补偿。

5.培育碳汇旅游体验环境

旅游体验环境是通过旅游的硬件基础设施和软性的文化,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来为游客提供一种旅游的体验。碳汇旅游体验环境综合了各种形成和影响低碳旅游体验的自然和人文社会因素,主导作用是景区自然碳汇机制的强化、弱化或者最大程度降低旅游活动过程中的碳排放强度。

营造碳汇旅游体验环境是低碳旅游发展的最基本层面。培育碳汇旅游体验环境主要通过政府、旅游企业、旅游社区以及旅游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政府要通过推行旅游碳汇机制,制定碳汇旅游体验环境的评估指标和监督机构,不断增强旅游目的地或旅游区的碳汇能力。旅游企业要引入碳汇机制的旅游环境培育理念,注重提供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尽快实施低碳技术装备和服务方式转型,打造低碳旅游企业。旅游社区要积极参与旅游环境的建设与维护,实施低碳社区行动,构建和谐畅爽的低碳旅游社区环境。旅游者要自觉规范自身的旅游行为,树立“碳中和”的旅游消费理念,实行“碳补偿”或“碳抵消”的旅游消费方式。由此,共同实现旅游体验环境优化,最大限度地提高旅游环境的碳汇能力。

五、结语

发展低碳旅游是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潮流的必由之路。创建低碳景区是新形势下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可以推动相关企业走低碳之路,有助于传播低碳理念,增强环保意识。低碳景区的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纳入低碳旅游的政府导向、低碳旅游设施、低碳旅游吸引物、低碳旅游环境以及低碳旅游消费方式等五大要素,才可以实现景区的低碳转型,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啸.论低碳经济与低碳旅游[J].中国集体经济,2009,(13):154-155.

[2] 孙庆红.当景区进入低碳经济时代[J].中国旅游景区,2010,(14).

第3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在研究铁路行业低碳发展对策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低碳经济。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 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 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 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 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1 为什么要发展低碳经济

1.1 低碳经济提出的背景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本文由收集整理景,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也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

在此背景下,“碳足迹”、“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应运而生。而能源与经济以至价值观实行大变革的结果,可能将为逐步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即:摈弃20世纪的传统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我国面临的挑战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成为全球热点。欧美发达国家大力推进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并对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抢占先机和产业制高点。低碳经济的争夺战,,已在全球悄然打响。这对我国是压力也是挑战。

1.3 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

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 提高能源利用效益, 发展新兴工业, 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的现实途径, 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的必然选择。

2 我国铁路行业低碳节能减排的现状和优势

近年来,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蒸蒸日上,同时,国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推行了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加快了基础建设的步伐,4万亿的基建投资将更加有利于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2009年11月25日铁道部统计中心1-11月份全国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国铁路运输经营继续呈现良好局面。全国铁路完成装车153962车,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2.1 铁路是低碳节能环保型的运输方式

据国家有关单位统计,国家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能耗约为公路的10.3%、民航的7.1%、管道的16.7%,与水运基本持平。双线高速铁路与6车道高速公路相比,铁路占用土地约为公路的1/3;铁路完成单位运输量所占用的土地面积约为公路的1/10。2008年铁路运输总能耗1820.9万t标准煤,占交通运输业用能总量的10%,完成了国内运输33.3% 的旅客周转量和44.2% 的货物周转量。

2.2 铁路低碳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效果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管理,依靠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在客货运量持续大幅度增长、列车运行速度提高、客运舒适度改善的情况下,能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国家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能耗比2003年降低23.5%,取得节能减排的显著效果。

3 我国铁路运输行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

通过现代科学技术的创新和铁道系统体制的完善,我国铁路行业这几年正经历跨越式的发展,这也为铁路低碳经济的实施提供了条件,因此根据现在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几项对策可以施行。

3.1 设立碳基金,鼓励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碳基金的资金用于投资方面,一是,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二是,加快技术商业化。我国碳基金模式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按企业模式运作。碳基金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找出碳中和技术,评估其减排潜力和技术成熟度,鼓励技术创新,开拓

转贴于

和培育低碳技术市场,以促进长期减排。必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

与此同时,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绿色经营的理念,使公众真正参与进来。人类活动加剧气候变化的趋势如不扭转,那么生态系统崩溃、水资源缺乏、疾病肆虐等系列问题必将威胁人类的生存。因此,要紧紧抓住低碳发展的主轴,配以生态的要求,推动技术发展和建立低碳经济,从而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2 实施内涵扩大再生产,提高运输效率

坚持内涵扩大再生产,充分利用六次大面积提速带来的技术进步,实施了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改革,对运输生产力布局进行了全面调整,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优化了运力资源配置;大力创新运输组织,推行长交路、车循环、轮乘制,最大程度地挖掘路网整体能力。2002—2008年,在路网规模仅增长9.5%的情况下,铁路运量实现了大幅度增长。2008年,全国铁路客运量、货运量、总换算吨公里,比2002年分别增长38.2%,61.6%,59.3%。货车周转时间压缩到4.73天,比2002年的5.07天压缩了6.7%,相当于每年增加货车4.6万辆。我国铁路以占世界铁路6%的营业里程完成了世界铁路25%的工作量,运输效率世界第一。

3.3 依靠技术进步实现节能提效

批量投入运营的国产化和谐型动车组,采用交直交传动、再生制动等先进节能技术,以流线型车型减少运行阻力,以轻型车体减少自重,大大降低了能耗。据测算,和谐号动车组列车每小时人均耗电不足16kw·h,以京津城际铁路高速动车组为例,从北京—天津运营时间为0.5 h,每小时人均耗电不足8kw·h。

3.4 大力发展高速铁路

高速铁路在节能环保、防治噪音、节约土地以及降低外部成本等方面相对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和普速铁路具有很大优势。

第4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审计;应用建议

近年来,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低碳经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新经济发展模式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就是在实践中运用低碳经济理论组织经济活动,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三低三高)为基础,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不仅能源行业,同时建筑、化工和制造业等等也都朝着低碳化、无碳化方向发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十二五”(2011年~2015年)规划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下降17.3%的目标。审计作为经济生活中的监督和促进力量,对低碳经济发展,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应发挥重要作用,开展低碳审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低碳审计的目标

审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环境下,审计主体通过审计时间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者最终结果,是人们通过审计活动所期望实现的根本目的、要求的总和。低碳审计的总体目标较多体现在为政府实施低碳经济提供建议,通过审计监督促进低碳政策、低碳经济杠杆、低碳技术的合理、有效应用,同时也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减缓气候变化,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低碳审计的具体目标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低碳政策、法规和制度过程的科学性,实施过程的适当性和遵循性;(2)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低碳责任履行的效果性;(3)低碳产品补助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果;(4)低碳财税减免的符合性、真实性和效果性;(5)加强对低碳交易体系的研究。

二、低碳审计的内容

低碳经济审计模式可以沿着低碳生产、低碳技术、新能源开发与环境绩效审计、节能减排审计、能源审计相结合的方向进行探索。由国家机关进行的低碳经济审计属于宏观层次,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对于国家制定的低碳政策执行的效果进行审计,同时也为低碳经济制度体制、方针和政策的发展完善服务。低碳审计可进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事前审计结合低碳评价,事中审计对节能减排的执行过程定期监督,事后审计主要对效果进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和管理政策法规。第二,对低碳经济资金进行绩效审计,从对资金的预算、筹措、管理、使用到投资进行环环审计,对其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做出评价。审计监督的传统范畴在低碳经济的环境下要进行适当调整。低碳财税资金是针对低碳项目或者产品而划拨或者减免的,审计中要严格审查项目或者产品的符合性,避免搭便车现象存在。另外,严格审查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以及使用效果,即是否达到预期的低碳促进效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第三,对低碳经济行为和产品的审计认证。根据目前欧美国家的经验,购买和使用低碳产品有激励政策,如使用节能设备和节能建筑等低碳技术开发行为。税收减免和补贴政策需要以低碳产品和低碳行为进行认证为前提。同时我国拥有庞大的碳排放市场,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透露“十二五”将在国内开设碳交易市场,碳交易也需要对碳源和碳汇进行确认。通过政策手段,由国家林业局与几大能源公司开展碳交易,带动国内碳交易的形成和完善。我国尚未建立碳交易平台,按照英国实施碳交易惯例,这个平台的核心就是第三方的独立认证机构,只有这样机构的存在才能对排放量进行审核和确认,交易成为可能,这也是我国碳交易平台建设的瓶颈。除了宏观层次,企事业单位还应该进行微观层次的低碳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侧重于制度、政策、目标、标准的贯彻执行,以及责任的落实完成。企业在建设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短期内的支出会大于收获,因此,需要实施低碳审计来监管督促企业开展低碳活动。通过低碳审计,能够发现企业在低碳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揭示风险并运用法律法规等手段查处杜绝这些问题,督促企业采取低碳消费方式。

三、低碳审计的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低碳审计的程序上,第一,审前需要根据审计对象生产经营和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与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相关的审计重点、评价指标与计算方法。审计重点在传统的财务审计基础上可侧重于节能减排、环境绩效、低碳技术创新与运用、清洁能源的贡献份额等。由于低碳审计要求比较量化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持,相关的参考评价指标的收集及制定显得比较缺乏。我国审计队伍的现状可能无法胜任,但可多咨询低碳和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人才的意见,集中培养同时涉及两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国家也需要尽快出台相关的低碳审查标准。合规性审计中需考虑的低碳指标主要是二氧化碳的总排指标和相对指标。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可以引用测算模型CO2=ΣKi×Ei(其中Ei表示不同的能源类型,Ki表示不同的碳排放系数)。由于此模型只是估算总的排放量,为了更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可以根据需要对每个行业的碳排放量,比如能源行业、建筑行业、制造工业、居民和交通运输业,作为二级指标进行审计检查。第二,事中审计或者现场审计时,审计人员深入了解低碳投入、运营费用、经济产出等经济效益指标,综合考虑审计对象生产环境和技术实力等的低碳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的建筑碳排放占了全国全部碳排放的将近一半,因此,碳审计的重点应该放在建筑物上,也就是说能耗最大的建筑业应该借鉴香港的经验,实行碳审计系列活动,这样就能够分析出现有的建筑物温室气体的排放,找到潜在的节能减排措施。审计师实施审计的过程主要取决于对“风险”的评估。在审计过程中,突出和创新使用实地观察法、问卷调查法、现场跟踪法等等审计调查方法,考虑企业整个生命周期链条的碳排放量,还要考虑外部性因素,技术创新经济型指标以及效益性指标,使用计量法和审计人员专业判断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来综合执行审计过程。第三,总结和撰写审计报告并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不少公司自主把碳排放量写入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一方面以督促减少碳排放量,另一方面也向市场传递信息使自己脱颖而出。公司公开披露温室气体排放资料以及有第三方保证的自愿参与日益成为一种趋势。审计报告提供的科学合理的数据,有助于分析使用者的行为或者相关设备运行状况,从而找出潜在的节能减排措施和能源高效利用方法,让政府、企业、公众都明白能源都消耗在哪里,而碳排放又排放到何处,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形成节能减排的意识。

四、对我国低碳审计发展的建议

(一)宏观层面

第一,完善低碳审计的体制、政策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审计信息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外部性产生的根源并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审计关系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以及审计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导致机会主义行为,良好的制度规范可以促使审计主体的审计动机转化为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开展低碳审计理论与实践相关的法规,但具体到审计的行为规范与工作指南的更新工作还没有跟上,应该结合国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评价低碳消费成本和效益的原则及指标体系,加快建设低碳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二,尽快建立碳交易平台。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工业发达国家到2012年至少减少50亿吨的二氧化碳的排放。但专家预计,发达国家至少有25亿吨的减排量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从而需要其他国家的协助。碳减排市场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庞大的市场。对中国来说,碳交易仍然是个巨大的、尚待开发的市场。一方面,可以通过碳价格控制,在交易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我国在从事碳交易的同时,应着眼于从清洁发展机制(CDM)中获取国外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由此不断改善中国的环境状况。碳交易平台的建立需要成熟的碳认证业务,因此社会审计机构的碳认证领域的业务拓展开发具有市场空间。第三,做好低碳意识的推广工作,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投资必不可少。低碳审计模式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大力宣传低碳经济的概念、内涵、方法和措施,同时在探索中有所创造。开展低碳经济审计的目的是为国家和企业的低碳生产管理,尤其是对节能技改管理提供科学的改进意见,从而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因此,审计意见的科学性非常重要。为此,一方面,需要有一支专业化的审计队伍,在管理、计量、统计、能源利用、能效分析、财务分析、环境保护、低碳生产等方面有充分的从业经验,以保证改进意见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部门也应有专职的低碳经济生产管理师,他们既能为低碳生产、能源利用进行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分析和管理,克服资源浪费,又能较好地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微观层面

作为低碳审计主体的核心,会计师事务所应扩展相关碳审计业务,可以借助已有的客户资源和专业技能优势实现业务范围的逐步渗透和扩张。并通过引进专门人才,与外部专家合作等多种途径,逐步确立审计技能的优势,扩大市场影响,进而不断拓展碳审计市场份额。由于与传统的审计框架不同,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区别对待传统的以鉴证服务为主的业务和碳审计业务。可以通过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的方式,借助客户资源优势,挖掘潜在新客户,不仅在专业胜任能力上增加了筹码,同时也拓展了市场份额。在部分国家,以产品的碳足迹为样本的试验计划已经在进行中。在英国,20家公司已经与政府资助的碳信托合作,试点碳基金股票单位级的碳审计及零售产品的碳认证。在法国,连锁超市对26项自有品牌产品进行了碳追踪,并使用了“红绿灯”标记作为碳编码系统以显示碳评级。德国的十个大公司,包括巴斯夫、汉高、利乐、REWE集团对小部分样本进行了碳足迹试验。在日本,30个公司合作的“生态产品”计划正在运行中,而在韩国试点进行了对十大消费产品的碳评级。可见,在公众和企业界,在产品层面建设碳审计和碳认证是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根本动力。创造培养多领域专业人才的机会。在香港,由能源学会主办的Certified Carbon Auditor Professional(CAP)的专业培训课程和资格认证得到开展,为社会各界有兴趣并致力于投身低碳事业的人士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对于企业个体来说,应该考虑长远,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减少碳排放为直接动力,革新生产技术,才能立足国际市场有力竞争。通过碳审计使企业明白能源消耗在哪里,碳排放到哪里,从而帮助企业充分了解自身的产品,以应对国际市场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王帆.英国低碳审计:回顾・框架・启示[J].经济与管理.2010(11)

[2]李惠珍. 低碳经济与审计[J].会计之友.2010(31)

[3]李兆东,鄢璐.低碳审计的动因、目标和内容[J].审计月刊.2010(8)

第5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关键词:气候变化;国际碳排放权;气候正义;分配

中图分类号:D9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5)01―0034―07

为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气候协议制定减排制度已一种共识。然而《京都议定书》之后,国际社会并没有形成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原因是各国对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存在巨大分歧。如何为各国分配碳排放权才是正义的引起了各国政府的关注。为此,本文从气候正义的视角提出国际碳排放权分配的原则和路径。

一、国际碳排放权的缘起

国家对温室气体的排放,从不受限制的自由到一种由协议规定的权利,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事实。即科学界、国际社会和国家间对温室气体排放限制的共识。

(一)全球变暖已是科学界不争的事实

气候变暖问题首先是由科学界提出并推动的。1820年开始,全球变暖就引起西方科学家的关注。德国天文学家Herschel最早研究太阳黑子对地球气温的影响。1827年,法国物理学家Fourier提出了二氧化碳可能吸收太阳能的结论。1861年,爱尔兰物理学家John Tyndall通过实验发现,大气中的水分子和二氧化碳具有很强的热辐射吸收和释放能力,其量变可能引起气候的异常。1896年瑞典物理学家Arrhenius将Fourier的理论定义为“温室效应”,并首次提出人类活动释放的二氧化碳对气候造成显著影响。

全球变暖问题在20世纪后半叶引起了科学家们的重视。1971年,美国大气研究员会的威廉・凯洛格在一次会议中提到“因人类的疏忽而对气候造成的影响”问题。1979年,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提出:倘若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仍如现在这样不断增加,那么20世纪末气温的上升将达到可以测量的程度,到21世纪中叶将出现显著的增温现象。1989年,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PC)”,该组织现在是气候变化报告最权威的机构。截至目前,IPPC已经了五次评估报告,结果证实全球变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同时,证据也表明“温室效应说”解释全球变暖是科学的。关于气候变化的理论有“温室效应说”“太阳活动说”“天文冰期说”“潮汐调温说”“海洋调温说”等理论,但只有“温室效应说”属于人类影响气候的范畴,并得到科学界的普遍认可。对冰芯的空气采样研究表明,过去长达65万年内,大气二氧化碳的碳浓度一直保持在180ppm和300ppm之间。但从工业化革命早期到2005年,这一数值从大约为280ppm达到了379 ppm,并且其他温室气体的浓度也在快速增长,如甲烷从715ppb上升到2005年的1 774ppb,氧化亚氮从270ppb上升到319ppb。虽然甲烷和氧化亚氮在大气中的浓度小,但甲烷对增温效应的贡献是15%,氧化亚氮单分子增温潜势却是二氧化碳的310倍。目前,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被认为是地球升温的主要原因,而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却导致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上升。因此,从科学上讲,防止气候变暖必然要限制化石燃料的使用。

(二)气候变化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20世纪70年代,国际社会开始关注气候变化问题。1979年,世界气象组织发起了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大会以“气候和人类”为主题。大会承认因人类活动造成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特别是二氧化碳大量排放造成全球变暖的问题需要迫切的解决。大会同意由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国际科学委员会共同负责制订一个世界气候研究计划,定期讨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20世纪80年代,全球气候变化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1982年在内罗毕人类环境特别会议的召开表明:国际社会不但意识到气候变化的严重性,而且开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问题。1985年在奥地利召开的温室气体国际研讨会呼吁,必要时考虑草拟一个控制温室气体、气候变化和能源利用方面的国际公约。1988年在加拿大召开的主题为“变化中的大气:对全球安全的影响”世界大会,呼吁全球应当采取共同行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1989召开的几次有关气候变化的会议,均表明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的重视和采取共同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

20世纪90年代后,气候变化不但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而且由国际社会达成应对的国际公约。1990年,第二届世界气候大会呼吁立即开启气候变化公约谈判,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保护气候的第45/212号决议,决定成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问谈判委员会。1991年,政府问谈判委员会正式成立,气候变化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序言中承认,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是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1994年公约生效,为评估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公约缔约方自1995年起每年召开缔约方会议(COP)。1995年,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召开,通过了“柏林授权”,并成立“柏林授权特别小组”,负责进行公约的后续法律文件谈判。

(三)各国政府共同制订《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开启了国际社会以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时代。为了保证公约得到有效实施,1997年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提出了碳排放的总量控制目标,即“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同时该议定书明确了附件B中的缔约方在第一减排阶段减排目标,并规定了缔约方实现减排目标的三种机制。应当说,《京都议定书》最大的优点是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它的指导思想就是如果不采取多边协定的方式约束缔约国的,就无法在对抗气候变化上取得显著进步。所以,《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和生效,标志着控制和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并上升至法律层面,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由法律赋予或规定的权利。

二、国际碳排放权的厘定

全球大气环境中,一定含量的温室气体不会引起气候变化.但如果温室气体超过一定的浓度,就会造成明显的气温升高,引起气候变暖。应对气候变化要将温室气体含量控制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碳排放权就是这种容许范围内的一定数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它不同于传统的权利,而是由人类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

(一)国际碳排放权的内涵

国际碳排放权是国际法主体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国际条约所赋予的向大气排放一定数量温室气体的权利,其实质是权利主体获取的一定数量的气候环境资源使用权。这种权利不同于传统的权利,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权利的本质上不仅仅是权利,更是义务。国际碳排放权形式上表现为国际条约允许某个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指标,实质上是重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即只有在该指标规定的数量范围内排放温室气体才是合法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权利的主体范围广泛。气候资源无法为任何国家独占使用,是公共物品,全人类都有权使用.所以国际碳排放权的主体是全人类。但国际碳排放权经过分配后,其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法人等。

第三,权利的客体是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资源。碳排放权概念是在大气环境容量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权利以大气环境容量为客体 。人类的早些时期,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大,并没有超过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或一定的温室气体含量.也就没有将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作为一种资源。只是由于化石燃料大量使用,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太快,严重超过了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使得大气环境的温室气体容量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这种资源不具有特定性和排他性,与传统物权法中的客体有所不同。

第四,权利的内容是主体对若干大气环境温室气体容量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具体而言,权利主体可以占有其拥有的排放指标而不做任何使用,也可以自己排放一定数量的温室气体,或者将盈余的排放指标赠予、出卖给其他主体。但权利主体一旦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了排放指标,这种权利就予以消失。

(二)国际碳排放权的属性

关于碳排放权的性质,目前存在准物权说、生存权说和发展权说。本文重在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所以仅分析其生存权和发展权属性。

1.国际碳排放权是一种生存权。

生存权是基于人类生存本能而产生的自然权利或者是“法前”权利,即伴随人的出生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它不仅指个人的生命在生理意义上得到延续的权利,而且指一个国家、民族及其人民在社会意义上的生存得到保障的权利;不仅包含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基本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还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财产不遭掠夺、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和不断提高。

国际碳排放权是国家存续的前提。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或民族,只要存续,其衣、食、住、行等过程必然产生温室气体,所以碳排放权的享有及其指标多少直接关系到个人、国家或民族的生存空间和状态。从这个意义讲,国家争取碳排放指标就是保障国家的生存空间,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碳排放权是其他权利的基础,没有碳排放权就没有生存权。产生影响。第一,它是一项天然权利,其是否享有与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发展程度无关,分配过程中不能随意剥夺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需要。第二,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人权都无从谈起。国际碳排放权对国家和民族的生存空间意义如此重大,分配方案应考虑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生存需求。第三,它最终是为了满足国民生存的基本需求,分配方案应当考虑国家的人口因素。第四,生存权是一种靠国家的积极十预来实现人“像人那样生存”的权利。,意味着积极谋求碳排放权是国家的一种责任,国家不能在气候谈判中随意妥协。

2.国际碳排放权是一种发展权。

发展权是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生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摆脱受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的剥削和控制,争取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权利而提出的。后来,瓦萨克提出第三代人权理论时,将发展权归为第五代人权。l979年,联大第34/36号决议通过的《关于发展权的决议》强调发展权利是一项人权,平等的发展机会不仅是国家的特权,而且是各国内个人的特权。1986年,联大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

目前的大多数二氧化碳排放是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过程中的“副产品”,“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个发展问题”。所以发展中国家强调气候变化本质上是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关研究表明.任何发达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均出现了人均二氯化碳排放高峰期的现象,所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就要增加碳排放,排放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就要改变原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因此排放权是…种发展权,这种观点也体现在有关气候变化的国际条约中。

发展权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之上,也需要发展中国家积极努力消除发展的各种国际,进而平等的参与国际气候事务,还要求发达国家应采取行动为发展中国家的全面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应对气候变化是各国共同的义务,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责任不同。具体而言,在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中,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需要,给予特殊的制度安排。

三、气候正义在国际碳排放权分配中的适用

气候正义是环境正义运动向气候变化领域的延伸,它强调在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的利益和负担进行分配的过程中,各个主体必须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气候正义关系到减排协议是否能够被各个国家所接受,所以“如果不解决气候变化与正义之间的相互影响,就绝不可能成功应对气候变化。但是,公平、正义作为判断一种法律制度具有正当根据的价值标准,具有丰富的内涵, 正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墨说:“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可随心所欲地呈现出极不相同的模样”。但从发展中国家来看,气候正义至少应当包括了程序正义、矫正正义和代际公平。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亦应遵从合国际法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和国际帕累托主义原则。

(一)合国际法原则

国际法体现了各国的协调意志,是各个国家互谅互让、的结果。国际碳排放权问题事关各国的生存和发展利益,其分配必须符合国际法,否则其分配协议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合国际法原则要求国际减排协议应当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其内容与现存的气候协议相一致。首先,国际减排协议的拟定过程是透明和民主的。公约所有缔约方都有参与协议拟定的机会,都能充分表达自己意愿,而不仅仅是个别强权国家或利益集团的参与,或者是由个别利益集团依据区域性条约进行的制度安排。如欧盟单方面对国际航班征收碳税的措施,引起了各国政府和航空公司的不满,其合法性也受到了质疑。其次,国际减排协议的谈判应建立在已有的气候协议机制之上,如《公约》《京都议定书》等,不能抛开现有的机制,以未被国际社会接受的新机制进行。最后,国家减排协议的内容应与现有的国际法规范一致,如《联合国》、国际社会公认的原则、国际习惯.特别是他们不能与《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存在矛盾或冲突。

(二)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国际环境法领域中,“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最早出现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宣言》中,最终由1992年《里约宣言》予以确认。同时,该原则也写入了1992年公约的序言、第3条和第4条。《京都议定书》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但对公约附件一国家和其他国家规定了不同的减排义务,这种制度安排是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的具体实施。气候变化是由温室气体累积的排放造成的,发达国家较早进入工业化,温室气体历史排放值多,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起步较晚,历史排放值少。且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脆弱度也明显强于发展中国家。所以,在国际碳排放权分配过程中,不能完全按照“祖父原则”,应考虑各国的碳排放和碳汇贡献,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同时,还应当考虑发展中国家减排的压力和面临的困难,由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减排技术和资金的援助。

(三)国际帕累托主义原则

国际帕累托主义不是一条伦理原则,而是一种实利性制约因素:在国家间体制下,如果协议得不到所有国家的认同,那么它是不可能达成的,国家只会加入服务于自身利益的协议。全球减排协议必须遵守国际帕累托主义原则,即所有国家必须相信自己会因为国际减排协议的签署而使自身境况自然好转。并且,“有效的气候行动必须把绝大多数乃至所有的排放量较大的国家动员起来”。所以,全球减排协议必须反映各国的利益需求,让所有国家能享受到减排带来的好处,不能因为减排让某些国家的发展受到阻碍,或者让个别国家享有“超额”利益。

四、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路径

国际碳排放权的分配路径,是国际社会通过何种方式将碳排放权分配给各个国家(包括地区)和国际组织的问题。气候变化的应对需要全球各个国家共同行动,国际减排协议的实施更有赖于各国的积极遵守,所以其拟定者应满足全球性、政府性和职能性三个特征。目前主要有两种路径,即国际社会以公约缔约方大会、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大会的形式通过碳减排协议,分配国际碳排放权。

(一)公约缔约方大会

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公约的缔约方会议有权通过国际碳排放权分配的协议。公约第二条规定:“本公约以及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本公约的各项有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缔约方会议作为本公约的最高机构,应定期审评本公约和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并应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为促进本公约的有效履行所必要的决定……”据此,公约缔约方大会有权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文书和促进公约有效履行的必要制度,这种法律文书和必要制度当然包括含有国际碳排放权分配的减排协议。事实上,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各缔约方也积极履行了议定书的内容,说明国际社会承认公约缔约方大会通过气候协议分配碳排放权的方式。目前缔约方大会主要是通过柏林授权特别小组,负责进行公约的后续法律文件谈判。

第6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关键词:初中化学;基本概念;理解;掌握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4)08-0034

一、引言

加强基本概念教学,能使学生对化学所研究的物质及其变化的认识不仅仅停留在低级的感性阶段,能使学生更深刻地认识化学所研究的物质及其变化规律。掌握好化学基本概念是学好理论、定律、公式的前提,也是发展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必要条件。因此,本文较系统地阐释了提高化学基本概念理解与掌握的方法。

二、化学基本概念的分类

初中化学的基本概念包括了表示物质组成、结构、性质、变化、化学量和化学用语等各个方面。根据“分清层次、突出重点、明确要求、抓住关键”的指导思想,可以把基本概念按不同的要求进行划分:1. 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分子、原子、元素、单质、化合物、化学式、相对分子质量、相对原子质量、化学方程式、催化剂、化合价、溶液、溶剂、溶质、溶解度、电离、酸、碱、盐、金属氧化物、非金属氧化物、中和反应、化合反应、分解反应、置换反应、复分解反应、氧化-还原反应、质量守恒定律;2. 纯净物、混和物、离子化合物、缓慢氧化、爆炸、催化作用、元素符号、吸热反应、同素异形体、吸附作用、溶解度曲线、结晶、潮解、酸碱指示剂、氮肥、磷肥、钾肥;3. 溶解性、有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有机分子材料合成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蛋白质、糖类、维生素、微量元素、着火点。其中第一类内容是初中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要求透彻理解并能灵活运用这些概念去解释有关问题,同时能举出例子来说明这些概念。第二类内容属于比较重要的概念,它要求学生能理解运用,并能对某些易混淆的概念加以区别。第三类内容属于一般定义,只要求作一般了解或初步理解。

三、化学基本概念的学习方法

1. 通过感性认识掌握概念

化学概念的掌握可以从已有的感性认识开始。例如,通过观察镁条在空气中燃烧和碳酸氢铵受热分解的演示实验,可以形成“化学变化”的概念;通过氧气与碳、磷、硫、镁等反应的演示实验,形成“化合反应”的概念等等。这种通过观察演示实验形成新概念的方法,是化学学习中常用的一种方法。

2. 通过比较掌握概念

为了弄清概念,对有联系或容易混淆的概念,可以采取对比方法加以区别。如原子、元素、单质是几个重要的化学概念,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初学化学时往往容易混淆,常常用错。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可以列表比较其区别和联系。还有“溶解度与溶质质量分数”、“化合与分解”、“原子与离子”等内容,也都可以紧紧抓住其特点,列表比较。

3. 揭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当一个新概念引入后,首先要会用准确、精炼的语言,充分揭示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例如,学习“电解质”概念,首先要将这类物质“溶于水或熔化状态下能导电”这一内涵准确地揭示出来,说明这是电解质的一个共同的本质特征,是判断某物质是不是电解质的依据,要知道其中“溶于水或熔化状态”的条件与“能导电”的结论是互为条件的。接着再将电解质是一类化合物这一外延弄清楚。第一,它是一类化合物而不是所有化合物,是“溶于水或熔化状态时能导电的化合物”,如无机物中的酸、碱、盐等。第二,它是化合物而不是单质,金属虽能导电,但不属于电解质的范围。第三,它是纯净物而不是混和物,电解液溶液能导电,但溶液不能称为电解质。

4. 弄清概念的组成

要弄清每个概念由哪些因素组成,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其中关键因素是哪一个。例如,氧化物的概念:氧化物是两种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其中一种元素是氧。这个概念包含三个因素:(1)“化合物”;(2)“两种元素组成”;(3)“其中一种元素是氧”。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是氧化物。关键因素是“两种元素组成”和“其中一种元素是氧”。关系分析清楚了,关键因素找到了,就能运用概念辩论哪些是氧化物,哪些不是,同时对于书写氧化物的化学式也是有益的。又如,酸的概念包括:电解质、电离、阳离子、氢离子、化合物五个因素,其中“全部是氢离子”是个关键因素。若阳离子不全部是氢离子,那么酸式盐也能电离出氢离子,岂不成了酸吗?

5. 注意概念理解的发展和深化

有些概念的学习,随知识的扩展,可以逐步理解,不断深化。例如,在学习氢气的性质时,从得氧和失氧的关系中,初步介绍了氧化――还原反应、氧化剂、还原剂的概念。在高中化学学习中,从化合价的升降关系中深化了氧化――还原反应的有关概念。此时学生就可以认识到单质可作氧化剂,不含氧的化合物可作氧化剂,以及分子内部不同元素之间也可以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又如,在学习燃烧定义时,燃烧指的是可燃物跟空气里的氧气发生的一种发光发热的剧烈氧化反应。在高中学习氢气在氯气中燃烧时,又会知道燃烧不一定要有氧气参加。

6. 注意概念的概括和系统化

在学完一个单元或一章的内容之后,学生还要及时地总结概念,根据概念间的联系,将一些单个的概念归纳到完整的概念系统里去归纳的方法通常有以下两种:

(1)按概念间的属种关系归类。例如,学完初中化学的各种概念之后,就可以从组成、性质、变化、量等方面进行归纳,形成一个系统。

(2)按概念间转换关系归类.运用上述两种归纳方式,将所学的知识串连起来,把零散的概念化为整体,对概念的掌握就会更深入一些。

四、结束语

第7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关键词:低碳旅游 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

旅游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在旅游领域的延伸,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仅反映现阶段接待国(或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同时也是影响其未来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规模的迅速增加以及游客出游方式、消费层次的变化,公众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高速增长,加强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已成为我国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祝善忠,2010)。同时,人与自然、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需要也要求旅游业必须采用可持续的发展方式,低碳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业态和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在此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务供给必须关注水平与效率。

文献回顾

(一)低碳经济的关注日益增多,“低碳旅游”的系统性研究相对较少

在ScienceDirect Online全文数据库和维普资讯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分别以“low-carbon economy”、“低碳经济”为题目或关键词检索国内外近20年文献,共找到近1000条相关记录,成果内容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对低碳经济内涵、低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与个体的关系进行探讨,研究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二是对不同行业(主要是高能耗、高碳行业)实现低碳化发展途径的研究,如航运业、林业、钢铁业等;三是对低碳经济的几个核心即技术创新、新材料开发、政策体系建立的探讨;四是对国外低碳经济发展的经验借鉴与国内外对比。

针对低碳旅游的研究虽也有一定的成果,但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蔡萌、汪宇明(2010)认为,较之可持续旅游、生态旅游,低碳旅游的可操作性更强,营造低碳旅游吸引物、建设低碳旅游设施、培育碳汇旅游体验环境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是低碳旅游发展方式的主要实现路径。石培华等(2010)认为,旅游业仍有很大节能减排空间,旅游景区、酒店、旅游城市、旅游企业的低碳化发展是低碳旅游业应瞄准的四大领域,并应形成扶持奖励等四大机制。黄文胜借鉴台湾坪林低碳旅游景区建设的经验,分析了低碳旅游景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关研究成绩显著

公共服务应实现多元化供给的观点在学界已达成共识。例如ERNST J.等(1995)认为,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与私人提供服务可以并存;Christopher Hood (2000)提出政府可以通过和其他部门签署契约(PSBs)来解决公共管理改革中的矛盾;E.S.萨瓦斯(2002)认为民营化(即市场化)有助于降低政府成本且能够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作为“服务者”,除关注市场、制定法律法规和职业标准外,还应积极引导科学的社区价值观,等。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有关政府职能的研究和实践也逐步深化。如张文礼等认为,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引进市场与社会力量可以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和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孙春霞(2010)认为城市公共服务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多种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并对美国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进行了详细研究与介绍。

但也有学者认为,受人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也会因契约失灵而降低公共服务的绩效,从而出现公共服务市场化失灵(魏伟、卢少云,2010)。典型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应用工具包括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用者付费、内部市场、产权交易、凭单制、放松管制,等等。这些成果对旅游公共服务的研究和实践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旅游公共服务的研究成果较少

因国内外研究与行文习惯的差异,在ScienceDirect Online全文数据库检索未找到直接以“tourism public service”为题目或关键词进行研究的文献,但有学者对旅游服务质量(Arie Reichel、Oded Lowengart、Ady Milman,2000)、旅游交通(Wemer Gronau、Andreas Kagermeier,2007)、旅游政策等进行了相关研究。在CNKI中国知网数据库以“关键词”=“旅游公共服务”进行跨库检索,仅有记录15条且均在2008年以后发表,相关理论探讨明显不足。

代表性观点如成荫等(2005)(2007)(2010)认为,远在南宋时期,地方官府便积极为西湖风景区的旅游活动提供公共服务;李爽(2008)认为旅游公共服务的对象从广义来看,不仅包括最终受益的旅游者,还包括政府、旅游企业、社区等作为公共服务主体存在的中间受益者;张泰城等(2009)认为旅游公共服务是基于国情和旅游业发展需要而衍生出来的公共服务,随着旅游公共需求的变化而应不断补充新的内容;刘小军(2007)、刘德谦(2010)、李爽等(2010)分别对旅游公共服务内容进行了体系划分。

此外,关于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李武武于2004年提出“三层次城市旅游管理模式”;杨大明(2006)主张通过差别服务提高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李爽(2008)提出构建旅游公共服务复合供给机制;李庆雷等(2010)则认为,在新公共服务思潮的影响下,第三方力量(the Third Sector)因其具有的民间性、志愿性、公益性和灵活性特征,在治理“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契约失灵”的困境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应该成为除政府、市场(企业)外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等等。

(四)其它相关研究与实践

在CNKI中国知网数据库以“题名”=“旅游服务体系”跨库检索共有记录12条,其中约半数研究集中在对自驾车及自助游客公共服务的需求上(如邱丹,2002;朱生东,2005;王文玉,2005)。部分学者对节事活动中旅游公共服务供给进行研究(如郭胜,2008;吴源、郭盛晖,2010);另有学者如张广瑞(2008)、李爽(2008)、李爽和甘巧林(2010)、黄燕玲(2010)等分别提出北京、厦门、广州、桂林等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策。这些研究成果对构建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均有一定借鉴意义。

在实践中,2006年,上海提出就城市举办重大节事进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2007年12月,我国首个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厦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通过专家评审;2010年1月,我国首家旅游公共服务管理机构――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挂牌成立;2010年底,由国家旅游局组织编制的《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二五”专项规划》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我国已经开始全面、系统地进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综上所述,近年来理论界和业界均已开始关注旅游公共服务的相关研究,其中对旅游信息服务、旅游交通等子系统以及散客等细分客源市场关注较多,系统性、整体性研究相对较少;在供给模式上,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供给格局基本已成共识,但具体协作机制尚不十分明确;同时对供给效率问题也开始给予关注,但基于资源环境约束所做的系统性研究还较薄弱,且科学的供给评价机制缺位;增加旅游公共服务投入的呼声高而对投入产出比(尤其是增加资源环境因子后)的关注较少。当前,低碳旅游对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故基于低碳的前提衡量旅游公共服务绩效,研究成果对解决科学供给机制缺位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低、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以及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有一定意义。

低碳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内涵

(一)旅游公共服务范畴的界定

关于旅游公共服务的范畴,李爽等(2010)认为旅游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以满足旅游者共同需求为核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明显公共性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具体包括旅游基础设施类服务、旅游公共信息类服务、旅游行业指导类服务以及旅游公共安全监测类服务4个子系统。刘小军(2007)将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划分为基础性、市场性和管理性三大类。刘德谦(2010)认为,旅游公共服务除了对公共基础设施(如交通、通讯)的提供外,还包括旅游公共信息系统、旅游安全救助系统、民众旅游科普系统、旅游专业教育系统、旅游公益事业系统(这些正成为新型公共服务的主要环节),以及旅游公共服务监管系统,其中的非市场供给部分也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来主导。

本文认为,旅游公共服务应由多元化主体协作提供,其核心职能是服务于旅游消费者(现实的和潜在的)在游前、游中、游后的公共利益诉求。与低碳经济密切相关的旅游公共服务包括基础设施类服务、低碳旅游信息类服务、技术创新类服务、低碳旅游科普类服务、政策管理类服务等(见图1)。

(二) 有效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虽然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也得到很大提升,但面对快速增长的需求,我国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还存在种种困境,既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又加剧了资源的浪费,严重制约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低碳旅游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低碳旅游产业的形成对公共服务有着特殊的需求,如在影响低碳旅游产业形成的诸因素中,游客低碳消费理念和旅游供给者低碳经营理念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行政部门的引导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约束。

此外,低碳旅游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低碳技术创新的需求、低碳景区信息传播渠道的建立等等,这些均属于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的范畴,同时又对其供给机制与模式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旅游业刚刚开始向低碳化转型,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碳约束下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内涵

碳排放约束下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性受多重要素制约,建设人类与自然相协调、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和谐社会,就必须考虑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绩效和成本问题。通过合理的机构设置、科学的供给与考评模式达到在满足旅游消费者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管理成本、减少旅游经营与消费中碳排放的目的,从而实现旅游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旅游业以其相对低污染、低成本、高收益的特点而成为众多国家和地区发展区域经济、平衡区域发展差距的重要手段。而在人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旅游业又与环境密切相关的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务的提供不仅要关注消费者满意度,专注于满足社会需求,还应关注资源和环境需求,通过发展低碳旅游,对其他产业实现良性替代,形成产业补偿,从而实现供给的可持续。

因此,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水平,首先亦应确定合理的供给目标。即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既增加旅游公共服务的投入和供给量,又通过资源环境的有效配置降低消耗,节约成本,提高供给效率(见图2)。

建立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对策

(一)建立复合评价体系,提高供给水平

低碳背景下对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的评价除关注现实与潜在消费者因子外,还应加强对资源环境投入产出比的衡量,确定“游客满意+社区满意+资源环境配置最优”为供给有效性评价的基本标准,进而通过需求感知干预和供给干预,提高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如图3所示。

(二)干预需求,培养低碳消费理念

旅游消费者(现实的和潜在的)是发展低碳旅游的重要参与者与旅游公共服务的受益者,其主观意愿和行为模式都与低碳旅游息息相关。只有旅游者对发展低碳旅游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更好推动低碳旅游业的发展。而游客自身价值观、消费经验等主观因素导致其对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判断呈现差异化特征。游客对低碳旅游认知度高,则其对综合考虑资源环境要素后供给的旅游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就相应会较高,二者呈正相关。其中,消费者满意度(物质和心理两方面的满足程度)是评价供给水平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资源环境约束下仅关注供给本身无法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必须通过需求感知干预培养科学的社区价值观。

需求感知干预的渠道:

一是消费渠道,即政府、环保公益组织与社区合作对社区居民科学价值观的培养。社区居委会、服务站等是直接与消费者接触、与居民关系最密切的基层组织。社区应在宣传低碳经济、树立居民低碳消费理念方面起到关键性作用。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社区既可以与相关环保组织、协会合作,举办各种与环境、资源、低碳经济相关的知识讲座,也可以组织居民进行低碳生活与低碳消费竞赛,组织低碳生活经验交流会;或为居民提供低碳旅游信息,组织居民参与低碳旅游活动。通过这样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低碳消费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是供给渠道,即在旅游景区,企业在供给产品时通过营造碳汇景观、采用低碳技术、以及设立低碳解说和标识系统强化游客认知。

(三)干预供给,强化旅游企业社会责任

从事旅游工作的各旅游企业是推进低碳旅游的主体,是发展低碳旅游的关键与核心,以此对供给的干预主要针对市场主体即旅游企业,旅游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更为先进的管理模式、组织方式和适用技术,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向低碳化经营转变。通过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政策约束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使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考虑资源、环境成本。如成立“旅游消费者协会”,接待投诉、监督服务、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建议并作为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性的评价标准之一;对供给过程中的碳排放、能耗结构等指标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以达资源环境最优配置等。

(四)灵活的供给模式,明确的协作机制

发展低碳旅游,是一个需要政府、企业和旅行者共同参与的行动,是一个牵扯到旅游服务、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多产业的活动,仅仅依靠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很难有效实现低碳旅游业的发展。除政府需要在发展低碳旅游的行业规划、政策引导、技术标准等方面加强工作,加强对发展低碳旅游业的宏观指导外,还需要多管齐下,系统推进。如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景区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节能设备的应用,需要加工制造等相关行业的支撑;在增加旅游景区碳汇方面,需要在草地、林地、水面等相关建设方面有更合理的搭配与更好的技术支撑,等等。

因此,低碳背景下提供旅游公共服务的各主体也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协作、互相补充,通过制度约束形成明确的协作机制可以大大促进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水平。其中行业协会、社区、消费者组织等第三方作为政府和市场供给主体的补充,应成为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见图4)。

例如,加强旅游企业的社会责任,鼓励低碳经营需要政府和市场协作(G-T1);进行低碳技术研发需要政府通过资金、政策、行政组织力等对企业进行支持(G-M);对社区居民进行需求感知干预、培育民众的低碳消费理念更需要政府、协会、社区等不同层次主体的共同协作(G-T2-T4);在宣传促销、安全保障等领域通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企业合作,把一些专业性的服务外包,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实现公共服务。

(五)明确的技术创新协作机制

提供创新的低碳技术支持是低碳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低碳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业态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应采用何种模式发展?如何减少旅游活动中的碳排放?应用何种低碳技术能够更好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游客的满意度?目前对于这些问题还都处在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技术可资借鉴或应用,都需要加强研究,增强这方面的理论储备和技术支撑。

因此,要结合国际上对碳排放的整体研究趋势,按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基于“碳源、碳汇、碳流”属性及其可测性量度、构建、考核旅游业绩效和发展低碳旅游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我国旅游业碳排放现状、减排潜力、减排的技术政策支撑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并尽可能与国家所确立的2005年基准年挂钩,目标瞄准2020年,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旅游交通、旅游酒店、旅游餐饮、旅游景区等旅游者最集中的环节或空间,先行研究发展低碳旅游的核心环节和突破口,同时按照发展低碳旅游的要求,探索减少碳排放、增加碳汇、完善碳中和等方面的技术途径。

(六)推广“低碳旅游志愿者”项目

包括旅游业在内的低碳经济的实现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消费者需要养成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基本理念与习惯。旅游信息服务是旅游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将志愿者服务植入旅游服务,不仅丰富了志愿服务的内容,同时也是旅游服务供给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增益双方。组织、招募“低碳旅游志愿者”并对其进行相应引导与管理,使其形成长期的制度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协作(M-T)。例如,高等教育资源极为丰富的北京市,可以充分发挥高校学生资源优势,通过各种招募形成较为稳定的低碳旅游志愿者队伍。

低碳旅游志愿者服务的内容包括:进行低碳旅游产品信息传播并提供信息咨询;日常低碳旅游及低碳生活方式宣传;节假日等旅游旺季及热点景区秩序维护,低碳旅游宣传员;低碳景区经营活动监督员,监督并评价景区经营行为,等等。通过“一增一减”提高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即通过志愿者的旅游服务,增加旅游消费者的低碳旅游行为,从而减少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碳源,并使相应的管理成本降低。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已经成为我国国民休闲的重要方式与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旅游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而旅游活动常态化、大众化、散客化、个性化发展的趋势,又使我国旅游业发展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旅游整体服务质量的优劣,也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低碳旅游与我国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相吻合,是一种符合时展需要的旅游模式。在此背景下所提供的旅游公共服务也应有其特殊性。只有建立明确的供给主体协作机制、灵活的供给模式、科学的供给评价体系、供给方和需求方共同努力,才能提高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尽最大可能降低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的成本,这也是最终真正实现低碳旅游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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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第8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能源;环境;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062.2文献标识码:A

一、低碳经济提出的背景

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温室气体(最主要是二氧化碳,下文简称CO2)浓度一直处于快速上升趋势(IPCC,2000)。全球单位能源消费的CO2排放量曾经呈现为下降趋势,但这一趋势在2000年之后出现了逆转,并随着能源消费的增长,CO2排放量以更快速度在增长。到2005年,大气中CO2的浓度(379ppm)远远超过了过去多少年自然变化的范围(IPCC,2007)。据诺奖得主阿雷利乌斯(1996)的预测,温室气体(CO2)浓度到2050年将达到550ppm,并将扰乱自然生态系统的各种因素,而CO2等为主的温室气体被不断排放到环境中,可能是导致气候灾难的主要原因(IPCC,2001)。

气候的长期改变增强了紫外线辐射,促使洪灾、干旱、极端天气等出现频率增加,动植物都将受到剧烈影响,比如人类的皮肤癌发病率增加等等。这些不利的影响具有不可撤消性和长期性,其损失也具有累加性(Daly和Cobb,1994;Clarke,2003)。Stern(2006)用大量的事实和严密的科学方法,展示了气候变暖的后果。2007年IPCC再次报告,提供了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更有力证据。

由于CO2的大量排放意味着对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以及其他污染物的大量排放,IPCC(2007)认为温室气体(CO2)浓度快速上升的根源,以及高碳经济和高碳社会的客观基础,是世界能源结构中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CO2的大量排放表明了化石能源消耗的大幅增长。根据世行报告(陈诗一,2009),全球CO2排放70%来源于化石能源消耗,以及石灰、钢铁等工业生产过程,在发展中国家这一比重更高。当前全球环境技术并不完善,而且各国技术水平极不平衡;全球石化能源的消耗带来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的大量排放,而石灰、钢铁等工业生产过程除了带来空气污染外,还会带来大量水污染、固体废弃物等。

不可再生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和环境不断被污染破坏,促进人们逐渐认识到应该改变过去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工业文明和高碳经济发展方式。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报告《增长的极限》,逐渐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对传统工业文明的深刻反思。英国政府在2003年了《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首次提出发展低碳经济,认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是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也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同时也能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UK Government,2003)。此后,发展基于节能减排基础之上的低碳经济逐渐成为国际共识。

总第428期温怀德:低碳经济:一个研究框架及文献评述····商 业 研 究2012/12二、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

1.强大的制造和出口能力,使得中国(大陆)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Fredrich和David,2008)。根据世界银行网站公布的2011年世界发展指数(下文简称WDI2011)①,中国2008年每千克标准石油所产生的GDP仅为3.57美元(按购买力平价计算),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65.5%,也就是说单位GDP能耗明显地高于世界平均水平。WDI数据库从1971年开始对中国的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总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进行统计,当年比重约为60%,但此后这一比重基本上一直在增加,至2008年达到86.9%。强大的生产能力,较高的单位GDP能耗,加上不合理的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促使中国对化石能源的需求激增。按目前经济增长速度,若单位GDP能耗和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得不到抑制,到2018年,中国化石能源消费量将翻番至59.4亿吨标准煤,届时中国乃至全球面临的能源形势都将更加紧张,可见控制单位GDP能耗、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非常有必要性。

2.大量化石能源消费也必将导致中国CO2排放形势的进一步恶化。根据WDI2011的统计,至2007年中国人均CO2排放4.96吨,仅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中国人口众多,2007年中国排放CO2已经达到65.33亿吨,是2000年的两倍,占同期世界排放增加量的64%。中国已连续第二年超过美国的排放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CO2排放国(姚昕、刘希颖,2010)。中国预期在未来一段时期内CO2排放还将继续扩大(林伯强,2010)。正如Thomas(2007)的预测,若单位GDP排放的CO2比率保持在2001年的水平上,到2018年中国CO2排放总量超过90亿吨,远远高于任何其他国家。

正因为上述原因,中国在气候问题上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发达国家的压力,加剧了包括贸易在内的各种经济摩擦。目前,欧美将很可能逐渐开征碳关税,以换回碳密集制造业的竞争力。所谓“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CO2排放关税(Ismer和 Neuhoff,2004)。以气候问题之名,欧美一些国家将碳关税逐渐摆上了日程。例如2009年6月底,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税”法案,主要就包括对他国“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随后法国等也开始效法。由于技术上的相对落后,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中国单位GDP的CO2排放量比较高,因此欧美征收碳关税实际上针对的就是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夏先良,2009)。作为中国最大的出口目的地,欧美碳关税的实施势必成为一种贸易壁垒,影响中国的出口(王俊,2011)。尽管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利,执意要实施碳关税,遭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但这确实成为我国将要面对的贸易威胁。因此,我国非常有必要做好对应的研究工作。

3.基于国际压力和国内能源与环境形势,中国的高碳发展之路受到了严峻挑战。根据中国面临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形势,Jiang et al,(2010)认为中国建设低碳经济将是必然选择。2009年12月7日,全球约192个国家的代表齐聚哥本哈根,召开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共商环境保护大计。哥本哈根会议虽然没有太多实际成果,但它已成为全球关注低碳经济的标志。中国代表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承诺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一目标远远高于美国宣布的减排17%、欧盟提出的最高减排30%的目标。因此, 中国未来近10年的碳减排任务十分沉重,这也预示着国内碳减排风暴和低碳经济建设即将来临。

三、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双赢的可能性分析

在节能减排的同时实现经济增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本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应有之意,然而目前理论界对于节能减排和经济增长能否实现双赢还存在着争议,一些研究认为节能减排的低碳道路与经济增长存在矛盾。Winkler(2006)认为一些国家经济增长依赖于生产的粗放式能源消耗,而能源消耗又不得不面临环境与气候的挑战。部分调查研究显示,一些非洲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滞后,生产中劣质煤消费比重高,CO2排放不容乐观,而经济增长的强烈冲动进一步加剧了这一情况(Masera et al,2000;Winkler et al,2000)。另外,一些国家在发展对外贸易或吸引外商投资时,维持较低的环境标准(甚至降低标准),结果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刺激了高消耗和高污染部门的扩张,从而引起“污染天堂”或“向底线赛跑”现象(Baumol和Oates,1988;wheeler,2001;Kellenberg,2009;Cole和Fredriksson,2009)。为了减轻环境压力,一些国家提高碳排放等各种环境标准,客观上迫使企业提高环保成本,造成部分企业转移到国外,从而降低了增长率和就业率(Baumol,1971;Michael,2005)。在发达国家,碳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似乎也存在争议。一个现实的例子就是美国拒不批准《京都议定书》,而且在历次气候大会上对发展中国家态度强硬,拒绝履行碳减排和扶持义务。当然这也遭到了大多数国家和学者的批评,有学者认为美国政府是担心承担太多减排义务会带来巨大的经费支出,引起能源价格上升,并对经济发展和就业造成重创(孙江涛,2010)。

目前,很多研究也指出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可以和谐统一。环境波特假说(Porter,1991;Ambec和Barla,2002;Cerin,2006)认为高能耗、高排放,实际上表明了经济浪费和资源无效运用,而基于经济激励导向的严格环境规制在长期中可以激发创新、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或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改进生产无效性和提高投入生产率,并可以优先于其竞争者在国际市场中获得更多青睐和竞争力,最终抵消短期执行环境政策的成本,为厂商带来净收益,因此节能减排和经济发展的最终双赢是可能的。

Mohr(2002)、Murty和Kumar(2003)、Beaumont和Tinch (2004)、Cerin(2006)等,从不同角度证实了环境波特假说。气候集团的报告《In the Black:The Growth of the Low Carbon Economy》分析了低碳道路带来的收益,表明在主要发达经济体市场,低碳生产具有更高的投资回报率,能够显著地增加产量、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生产可靠性,改善产品质量、改善工作环境并鼓舞员工士气,在新增就业方面具有出色的潜力,其增长速度也大于其它经济形态(苏瑾,2007)。

在对外贸易和国际投资方面,Birdsall(1993)、马丽等(2003)认为减排成本并非企业生产成本中最重要的因素,也不会成为促使企业向海外迁移的动力,环境标准较低的地区在刺激经济增长的同时,未必成为“污染天堂”。Eliste和Fredriksson(2002)认为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向(环境标准)底线赛跑”的论断,Antweiler et al(2001)认为贸易自由化有益于环境保护,即一国的贸易限制越少,污染排放也就越少。另外,“污染光环”假说也认为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投资倾向于散播绿色技术,通过运用统一的环境标准有利于东道国节能减排(Eskeland和Harrison,2003)。另外,Boyd和McClelland (1999)度量了环境规制可能造成的效率损失,认为节能减排和经济发展能够双赢或不能双赢的两种情况都是有可能的。Xepapadeas和De Zeeuw (1999)把环境政策效应分解为生产率效应和利润,认为虽然很难实现环境规制导致排放减少和利润增加的双赢情况,但某种折衷是可能达到的,比如对利润的负影响小于生产率增加,以及减排带来的正效应。

另一些研究指出碳排放等环境指标的恶化与改善与经济发展程度有关,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各时期,其环境情形是不同的。由于不同发展水平国家不同的比较优势与不同的环境政策,Copeland和Taylor(1994)指出贸易等对一个国家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北方国家可能是改善的,而对南方国家可能是恶化的。Grossman和Krueger(1995)提出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EKC),随后Schmalesee(1998)、Galeotti(1999)的研究,证实了CO2排放与人均收入之间也符合EKC理论,该理论认为在经济较落后时期,经济增长带来环境恶化,但当人均收入达到某一转折点后,由于技术进步、人们对清洁环境的需求,以及经济结构的优化等因素,伴随着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环境将自动改善,即环境改善与经济增长可以同时实现。Copeland和Taylor(2003)指出一国以资本积累为主要源动力的阶段,过渡到以人力资本为主要源动力时,随着收入持续增长,污染排放水平也会出现先增加,而后逐渐出现下降的趋势。

针对中国的研究,大部分与上述几方面类似,即也存在一定的争议。魏涛远和格罗姆斯洛德(2002),王灿等(2005),蔡昉等(2008),林伯强、何晓萍(2008)等等的研究,在指出环境规制措施带来节能减排的同时,也会对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张红凤等(2009),陈诗一(2010)等的研究,尽管表明短期会对经济利益有一些影响,但是在长期中,通过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等措施,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可以实现双赢。另外,刘渝琳、温怀德(2006),谭晶荣、温怀德(2010)等还认为我国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这对于保障经济发展、控制污染、节能减排而言可能是一个优势。

总体来看,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还存在争论,从动态的角度预期当经济发展到较好的阶段,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更有可能实现协调,尽管从较短的时期看,或者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阶段,这二者就不易实现双赢。这里就可以有几方面的启示,第一,低碳经济与经济增长完全有可能实现双赢,但这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第二,持续健康地推动经济发展是实现中国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双赢的前提性因素;第三,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中国处在经济、能源需求、碳排放都快速增长的阶段),发达国家采取的一些低碳经济的“成功”做法,可能未必适合发展中国家,中国建设低碳经济,应基于中国当前发展阶段,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理论时切不可完全脱离发展阶段;第四,实现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双赢,通常需要有一些必要的条件,例如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技术进步,等等。

四、发展低碳经济可选择的主要路径

1.碳税。就目前而言,除了行政命令外,国际上通行的碳减排途径主要有两类,一是征收碳税,二是碳排放权交易,这两种途径和传统的行政命令手段以及技术政策相比有着显著的优势(曹静,2009)。

碳税的理论基础最早可追述至Pigou(1920)提出的庇古税,时至今日与其相关的理论研究仍然是学术界重点之一。虽然碳税或多或少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冲击,但因为经济短期冲击的损失与未来弥补环境所付出的代价相比仍是很划算的,且能显著地减少碳排放量,还能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一些碳减排措施的弊端,因此仍被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是更合适的碳减排有效途径(Baranzini et al,2000;Nordhaus,2006;Wissema和Dellink,2007;等等)。Bruvoll和Larsen(2004),Callan et al,(2009),Bureau(2010)等学者利用CGE模型等方法,对碳税的资本积累、经济增长、居民和企业福利等方面的效应做了深入研究,部分学者也认为碳税的实际作用可能具有不确定性。如Bruvoll和Larsen(2004)分析了1990年到1999年间挪威的碳排放增速减慢的情况,认为能源强度和能源结构的变化是主要原因,而非碳税的作用。Lanzi和Wing(2010)认为碳税的效果与资本在产业间的流动性相关(即资本的可延展性),若资本具有完全延展性,资本将以较低的成本从高碳部门向低碳部门转移,此时碳税就是最有效的减排政策;但若资本是不完全延展的,资本在产业间的调整能力受限,碳税可能带来的是碳漏出效应,而不会显著较低全球碳排放水平。

一般而言,资本延展性在不同地区或不同发展时期是有差异的,因此碳税的实际效果可能未必一定是好的。目前,国内已经有许多优秀成果对碳税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涵盖了碳税和其他碳减排措施的比较,碳税对中国GDP、福利、消费、投资、碳排放、其他污染物排放等带来的影响,以及碳税开征的时机、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征收环节和税收优惠等等方面(徐玉高等,1998;魏涛远、格罗姆斯洛德,2002;曹静,2009;李齐云、商凯,2010;张明喜,2010;朱永彬等,2010;等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等部委也就碳税做了专题研究报告,对我国碳税制度的实施框架,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等提出了建议。

总的来看,虽然存在的一定的争议,但在各种碳减排措施中,国内外学者仍较多的倾向于征收碳税,因为征收碳税可操作性强,可以部分地避免其他各项碳减排措施的弊端。对于中国而言,利用WTO规则,实施碳税还可以应对可能的国际碳关税,防止税源外流。对于资本延展性问题,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适当的政府扶持政策将可以加速资本在产业间的流动,从而有利于发挥碳税的积极作用。当然实施碳税的时机选择仍然需要十分谨慎,并非需要立即实行。若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本延展性不够,纵然有再多政府扶持政策,碳税的实际效果也可能不好。

2.碳排放权交易。1997年在日本京都通过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成为催生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直接动因。该条约规定了2008-2012年的碳减排目标和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并架构了CO2减排的国际合作机制,即温室气体减排“三机制”:联合履行(JI)、清洁发展机制(CDM)和“碳排放权”贸易(ET)。发达国家可以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取得“碳减排权”,缓解减排压力,以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可以出售“碳减排权”获得收益,这使得发展中国家有动力提高技术水平,发展低碳经济。

碳排放交易主要是基于产权理论,认为只要环境资源产权明晰,且能够得到完善保护,通过排放权交易,市场就会自动克服负外部性。Posner(2007)、Green(2009)等指出碳排放实际上一种发展权。朴英爱(2008)认为碳排放交易不仅可以对经济主体提供稳定的价格信息,让他们意识到温室气体排放的社会成本,还能够相对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减排目标。曹静(2009)进一步指出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中,碳排放交易所依据的定量化减排目标较为直接,更易于各国在责任分担上达成协议,而且考虑到发达国家已有的碳排放市场,例如欧盟的ETS等,全球碳税谈判在政治上要比全球的碳排放权交易更难达成一致的协约,因此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将成为一个的趋势。

自碳排放权交易的提出,大量学者就针对其市场势力问题、交易机制问题、价格机制问题、福利问题等等进行了研究。和其他理论一样,碳排放交易也存在一些理论争议。通过理论模型推导,Helm(2003)认为碳交易对总排放量的影响不明确,甚至有可能提高总排放量。Nordhaus(2006)等指出排放权交易存在着诸多内在问题,而且它的推广还必须面对全球很多地区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问题,因此一些国家或地区未必适合推行排放权交易。另外,对于排放权初始分配是免费分配方式还是拍卖方式,以及拍卖的具体形式等也形成了广泛争论(Goeree et al,2010;Benz et al,2010;Cong和Wei,2010;Burtraw et al,2009;Montero,2009等等)。

虽然仍然具有争议,但基于排放权交易兼具减排保障和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排放权交易已然成为一种广泛运用的环境经济手段(张立飞、彭莹莹,2011)。目前,碳排放权已经成为国际市场的商品,并在全球形成了20多个交易平台,遍布欧洲、北美、南美和亚洲市场。2008年开始,我国相继在上海、北京、天津成立了环境能源和排放权交易所,随后湖北、广东、浙江、云南、河北、山东也成立了环境权益交易机构。江西、四川、山西等省份也正在积极筹建中。2009年11月17日,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中国国内首笔合同标的为6 266吨碳排放量的“基于碳足迹盘查的碳中和交易”达成。目前,我国已经是全世界核减排量(经审核的减排量)一级市场的最大供应国,是全球碳供应市场上较重要的部分(郑伟,2010)。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逐渐形成,将有利于国家对整体碳减排任务进行层层分解。

由于碳税的减排目标较为间接,可能并不足以保证中国实现碳减排国际承诺,因此对于中国而言,研究、发展和完善碳排放权市场变得十分必要。不过中国发展碳排放权交易还存在诸多方面的难题,一是市场平台的建设和协调问题,二是碳排放监测与监督问题,三是排放权初始分配问题,四是管理体制与机制问题,五是配套政策法律法规问题,六是技术创新问题,七是融资问题,八是国际协调与合作问题,其中最具紧迫性的难题是排放权初始分配,以及碳排放监测与监督问题。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问题主要是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不公平,尤其是由此带来的寻租问题;碳排放监测的困难主要是技术原因,但其内在根源是监督机制原因。碳排放实际上就是占用大气资源,而大气资源显然是一个“公地”,就目前来看这一资源仍可以廉价使用,“公地悲剧”就成为了碳排放监测困难的内在原因,碳排放“公地悲剧”性质增加了碳排放监测监督机制设计的困难。碳排放监测必须依赖技术的进步,也需要在研究“公地悲剧”问题基础上完善有关监督机制。

3.技术进步。IPCC(2001)认为低碳或无碳技术的研发规模和速度,决定未来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的关键。Abdeen(2007)也认为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技术创新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碳中和等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Bovenberg(1995)、Aghion和Howitt(1998)、Smulders et al,(2003)等在增长模型中,分析了技术进步对于环境的积极作用。当然,对于技术外生性或内生性的不同假设,将有可能影响技术进步对于环境的作用方式,传统的外生技术假定较容易推导出最优的低碳经济政策。然而最近的大量研究表明技术进步具有相当程度的内生性,虽然内生技术变迁提高了减排效果,但也使得减排目标变得不确定,张可云、张理凡(2011)对此有专门的综述研究。也有学者指出技术进步也未必一定能有效地促进减排,例如Mcfarland et al,(2004)认为在技术特定性资本理论下(基于资本不完全延展理论),所对应技术的扩散程度和速率具有较高上限,其被淘汰并退出该产业的速率会下降,也就是说将阻碍更先进技术的引进,因此技术进步带来的减排效果可能不尽人意。Sachs(2008)指出低碳技术创新具有高沉没成本、高研发风险及强外溢性,这些会造成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的动力和能力不足,往往效率低下甚至难以持续。

常进雄(2001)、樊海潮(2009)对技术进步进行了分类,探讨了技术进步对于环境机制正反两个方面的作用,以及如何从技术进步中获得有益于环境的结果。对中国而言,罗堃、叶仁道(2011)认为技术引进也是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例如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低碳技术转移,这对企业低碳技术进步及节能减排也具有重要意义。Wen和Tan(2011)指出中国低碳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比较薄弱,虽然技术引进可以部分弥补技术能力的不足,但技术引进之后还是很难形成技术创新,仅靠学习引进恐怕还难以形成持久的科技能力,最后只能形成引进、落后、再引进的循环。

目前,中国低碳技术主要以学习引进为主,但这并不能使国内企业在世界低碳竞争中取得胜利,只有当企业具备了自主创新能力,才能真正在世界经济中成为成功者,我国应坚持学习引进和自主研发并举的策略。另外,基于中国国情,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将有可能降低技术进步的减排效果的不确定性,例如可以考虑通过政府扶持政策解决资本不完全延展问题和研发风险问题。

4.法律与政策管制。托马斯·思德纳(2002)分析了环境管制的两种基本方式:价格型政策和数量型政策,价格管制的目标是“外部成本内部化”,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削减污染,其代表有环境税(碳税)、排污费等(Baumol和Oates,1988;Williams,2003等)。若政府拥有污染削减成本——收益函数等完全信息的话,也可以选择数量型政策,政府直接干预的政策大多就属于数量型政策;但若政府难以掌握完全信息,价格和数量控制目标的混合管制政策才是社会最优的(Weitzman,1974;Cason et al,2003)。

国家的环境管制包括法律管制和政策管制两个具体方面,完善和强有力的法制体系是实施碳减排的关键之一,地方性环保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也对碳减排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John,2010;Alfred和Tim,2011;叶必丰,2005;孟涛,2008;金碚,2009等)。这些法制管制的条款应包括碳排放负担的原则、违法者的追究、碳排放干预机构及办事程序,以及对政府管制缺位、政府不当干预或者“政府失灵”情况的制度安排,等等(于良春、黄进军,2005;王曦,2008)。政府的政策管制范围较广,包括碳信息披露、碳排放许可证、处罚与收费、建设项目的碳排放评价与保障措施、对高碳部门的直接关停并转、低碳产业的培育与扶持、低碳技术创新的扶持、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等。DEFRA(2003),Kei Gomi(2007),于良春、黄进军(2005),崔二平等(2008),汤进华、钟儒刚(2010)等等从不同角度提出或分析了这些政策。当然地,一些研究也表达了对政府不当管制的担忧,例如Miller(1992)、李挚萍(2006)、金慧华(2009)等。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国家的积极干预,将是实现低碳发展与经济增长双赢的关键因素之一。在目前条件下,首要的问题是必须提高政府的科学决策能力,这就需要培养官员的低碳经济意识,改变官员的政绩考核模式,建立必要的法制体系和监督机制,提倡科学发展观。

5.环境型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Harold(1984),Jepson(2005),王名、佟磊(2003),谭晶荣、温怀德(2010)等指出非政府组织(NGO)和非营利组织(NPO)等环保方面的组织,不同于传统的政府或企业,它们既不像企业那样完全以经济利益为目标,也不像政府那样完全以公共利益为目标,而是以包括生态环境效益在内的综合效益为追求目标,因此可以在环境管理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如UNEP、ISO、国际商会、各类国内协会等)在推动排污企业改进环境行为的各种自愿性环境保护、环境行为准则、环境管理标准、环保宣传、搭建国际合作平台、组织公民积极参与等等方面,有积极作用(马小明、赵月炜,2005;王亚玲,2007)。

我国环境型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发展还面临诸多约束条件,难于有效发挥作用(王亚玲,2007)。然而世界范围内,各类环境型非政府组织已经对低碳发展发挥了诸多积极作用,因此我国还应不断提高环境型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各项基本能力,例如生存能力、活动组织能力、信息搜集能力、技术能力等,使之真正成为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第三种力量。此外,低碳农业、低碳城市、低碳消费方面的研究也受到了广泛关注,但究其具体环境措施仍然或多或少与上述五个方面有关。另外,国外已经推行过的碳基金、“绿色证书”制度、“白色证书”制度等,也对我国低碳经济建设有启示作用。这里不再累述。

五、关于两个研究方向

1.低碳经济与转型升级理论。转型升级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大量国内外学者在这一领域做出了重要理论贡献。低碳经济实际上是低碳约束下的经济转型升级活动,例如孙秀梅、周敏(2011)就把发展低碳经济认为是低碳经济转型,但是将低碳经济明确地与转型升级理论联系起来的研究还非常少。Redgwell et al,(2008);Liu et al,(2011);Zhang et al,(2011);解振华(2008);刘轶芳等(2010);刘美平(2010);闫云凤、杨来科(2010);张明龙,张琼妮(2011)等的研究将低碳经济与贸易或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联系起来,认为转型或升级活动可以有利于缓解碳排放的增势。由于上述研究,基本上是将低碳经济直接与结构转型或产业升级的具体活动进行联系,还很少基于对转型升级理论的深刻分析,研究空间还很大,因此预期这一领域的研究将来可能会成为一个热点。

借鉴Humphrey和schmitz(2000),Ernst(2001)等关于转型升级的分类研究,可将低碳转型升级方式划分为五种类型:一、产业间转型升级:在产业层级中从高碳部门向低碳部门移动,从低附加值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移动;二、要素间转型升级:在生产要素层级中,产品从“自然禀赋”向“后天禀赋”(即物资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移动,使得“两高一资”产品向清洁产品、科技产品移动;三、能源间转型升级:在能源层级中,从不可再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移动、从高碳能源到新能源移动;四、产品功能转型升级:在价值链层级中,产品往微笑曲线两端移动,提高产品知识、技术含量,提升附加值;五、链接上的转型升级,从有形的商品生产到无形的、知识密集的支持产品生产。可以通过以上五种低碳转型升级方式探讨促进产业低碳化发展的路径和政策。

2.低碳发展机制:“公地”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理论。Garrett Hardin(1968)提出了著名的“公地悲剧”理论,即当资源产权不清晰时出现的公众过度使用而造成的外部不经济。随后的研究把这一外部性与环境破坏联系在一起,并且大量的研究开始致力于研究如何解决“公地悲剧”带来的环境问题(Williamson,1967; Miller,1992;McCabe,1994;Leiby和Rubin,2001;Simon,2006;等等),但是这一难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2008年获得诺贝尔奖的Ostrom提出了“公地”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理论(Ostrom E,1990、2005),尽管该理论并非针对碳减排问题,但合理应用该理论不仅有利于解决碳排放的监测监督问题,对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问题,以及其他碳排放管理问题也都有很好的启示意义。该理论摒弃了外部强制管理的方式,通过清晰界定“公地”边界(包括明确规定“公地”的有权使用者),促使资源使用者以自我激励的方式去监督他人的活动,通过其他资源占用者、政府或他们两者的分级制裁,从而实现有效监督。

在促进型政治体制的良好推动下,经过渐进、连续和自主转化的过程,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体制将可以逐步建立。Ostrom基于对自主治理成功案例的研究,表明许多自治组织自主设计的治理规则本身既增强了组织成员进行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又使监督成本变得很低。虽然该理论一开始是针对“小范围公地”治理的,但Ostrom也指出了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如何由小范围公地扩大至更大范围的路径。充分利用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理论的“社会资本”研究方法,以及在参与者自我激励、相互监督等方面的研究方法,将可以为低碳经济建设供非常有益的理论借鉴。

国内陈丽华(2007);毛寿龙、陈建国(2008);李雪梅、王子彦(2010);雷玉琼,朱寅茸(2010)等做过类似的研究,也为低碳经济与该理论结合的研究提供了一定基础。只要将特定的区域碳排放者利益进行适当的绑定,这个区域就可以设置环境自治组织。中国拥有许多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带等区域,为实现环境方面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可以在这些区域内以碳排放企业为基本成员,通过选举方式建立环境自治的最基本的管理机构,而政府则将基本的环境管理权下放(或部分下放)至这些组织。组织成员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组织的“低碳基金”,政府也可以向这一基金注资,这一基金用于对成员的环境行为进行奖惩,以及对成员的低碳技术创新进行低息贷款等。政府按照碳减排任务将碳减排目标分解至各个“公地”组织,“公地”组织将分配到的碳排放权按“祖父原则”,或组织内投票商定的其他方式再分配至各企业,并适当留有余地。区内的排放总额可以通过从区外购买排放权从而增加额度,或者销售排放权从而减少额度。新建企业根据政府减排总量控制向行政部门申请排放权,若获得通过,则企业所在地“公地”组织相应增加碳排放权总量,同时企业向所在地“公地”组织的“低碳基金”进行注资。区域内企业的投入产出表和相关会计报表、碳排放监测读数等需相互开放,以利于相互监督。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必须认缴更高额度的“低碳基金”作为惩罚,政府此时也做出相应的处罚(即分级制裁),而实现碳减排的企业则可以获得“低碳基金”的奖励(不论排放权是否出售),并将优先获得基金在技术创新方面的低息贷款。政府在区内建立碳排放监测站,进行总量监测(浓度),防止区域碳排放超标,并帮助企业建立碳排放监测体系。若区域整体碳排放屡屡超标,但是组织并未对任何企业做出处罚,则对区域整体进行处罚,削减区域内整体碳排放额度,并迫使组织成员在更低的排放额度内重新分配排放权。区域内企业在长期交往中将形成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本”,区域内企业通常不会轻易的选择失去这一资本,这将有利于区域内的监督。并且比政府的不定期监督检查可能更加高效、节约。

以上理论的应用设想将可能使得碳排放监测监督问题,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问题,以及其他碳减排管理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是按照Ostrom的理论,“公地”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体制在碳减排管理方面的应用,还有许多需要深入研究的地方:(1)清晰界定“公地”边界;(2)规定占用“公地”的相关规则;(3)集体选择的安排;(4)监督;(5)分级制裁;(6)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7)分权制企业,等等。

六、总结

当前气候问题逐渐演变为国际政治与经济议题,发展低碳经济的呼声日益高涨。作为CO2的最大的排放国和经济发展最快的大国,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国际社会压力,大规模的化石能源消耗与CO2排放,也使得国内能源环境压力巨大。在此背景下,中国有必要将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提上日程,在保证经济增长的前提下,研究并采取适合经济发展阶段的各种措施,使得经济增长与低碳发展实现双赢。基于中国国情,目前可以选择的措施包括必要的管制,实施碳税,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发展环境型非政府组织,等等。虽然还存在一些理论上争议,但仍然可以尝试通过研究找出应对解决办法。另外,转型升级理论、“公地”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理论等,与低碳经济结合的研究,很可能成为未来的研究热点,因而也值得进一步研究。

注释:

①参见世界银行网站:http:///。

参考文献:

[1]蔡昉,都阳,王美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节能减排内在动力[J].经济研究,2008(6).

[2]陈诗一.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与中国工业的可持续发展[J].经济研究,2009(4).

[3]金碚.资源环境管制与工业竞争力关系的理论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9(3).

第9篇:碳中和的基本内涵范文

建立有效的低碳节能社会。本文就对低碳理念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应用做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低碳理念;城市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了,因此,人们对环境与居住条件要求也提高了,在居住要求方面,不仅仅只是面积和功能方面了,现在要求生态、自然的居住环境,回归自然、接近自然、绿色环保、节能高效是当前人们对居住的要求。然而随着世界经济与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在逐年增加,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并威胁到人类未来的生存发展,如何让在城区的规划设计中,以低碳发展为主轴,推动各项生态技术的发展,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成为城市建设者和居住着的共同话题,同时由于“低碳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城市、低碳生活、低碳建筑等新的概念也越来越多地被提及,未来居住区的建设与发展必须符合低碳概念。

2、城市规划中的低碳理念概述

2.1、基于低碳理念城市规划的的意义

2003年英国政府的《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2007年,日本进行了“低碳社会”的探索。在实践低碳理念的过程中,城市是居民生活生产的载体,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场所及主体,碳的排放与城市化的进程是相互交织的,基于此,城市必须要做好“低碳社会”和“低碳经济”的融合,不仅强调低碳生产,还要强调低碳消费。

具体来说,城市规划属于国家宏观调控中非常重要的手段,具备较强的公共政策属性,具有持久的结构性调整效能。此外,城市区域性基础设施建成之后不仅是难以改变的,而且也会时时刻刻对居民的经济、生活等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发展理念和产业转型升级,有效降低城市活动带来的温室气体的排放。由此可见,根据城市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类型,提出相应的低碳生态规划战略,并在低碳理念指导下进行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此外,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是一个涉及面广、复杂的系统工程,可在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生态水循环、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进行规划。

2.2、低碳城市的理论和内涵(1)低碳城市应该要符合自然、社会、经济之间协调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客观规律,以及尊重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根本原则,来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理念指导下,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落实生态环保建筑的发展战略,对于能源、资源、信息要进行高效利用和良性的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共同建设低碳的城市居住区。因此,在低碳城市内部应该实现生态的平衡,逐渐的满足居民的日益增长低碳生活需求,比如在居住区内实现垃圾废弃物的分类存放收集,在最大的程度上实现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充分利用可再生的能源来构建低碳绿色的居住环境。(2)低碳城市是通过最少的地球资源和能源消耗、最大化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及生产数量最少的废弃物的建设方式来进行城市规划。低碳城市注重的是资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相关材料资源的回收利用,降低垃圾废弃物的生产量,彻底的贯彻现代的节能减排原则,强调城市中居民和自然之间的共处和谐,强调低碳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3)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应该基于低碳、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来进行设计,居住区的结构和布局应该合理便捷,所具有的功能之间相互协调,并且符合其所在地区的外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城市居住区中实现高效的资源能源利用率,采用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消费模式,使用节能的生产工艺。在居住区交通部门,能够构建合理尺度和功能主导的交通系统,辅助以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方式,在区域内构建便捷的公交系统。在规划时应该大力倡导绿色型建筑,引领建筑实现节能减排,在建设过程中严格的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来执行。低碳城市还应该扩大自身的碳汇系统和所处地区自然资源的相互结合,提升碳汇的总量,保持居住区的生态平衡度。低碳城市应该配备有完善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能够创造舒适的生活空间和建筑共建环境,能够有效的提升居民的身心健康,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在低碳城市中,居民应该自觉的参与到低碳生活方式的构建中来,大力提倡生态文明和节约意识,参与到城市的环境管理工作中来。实现政府、社会和居民三体合一的调控体系和决策系统,实现自我参与和自我调节。

基于低碳城市理念的城市规划策略

3.1、进行科学的城市空间布局

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稳定的高效的城市空间结构,对于防止交通拥挤、空气污染、城市热岛效应等大城市病的发生,提高城市运行效率,降低城市内耗,减少城市能源消耗水平具有重大意义。针对我国城市的现状,要尽快遏制大城市主城区“摊大饼式”的蔓延趋势,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对主城区人口密度过高和功能过分集中的城市要进行适当的有机疏散,并通过规划合理的城镇空间体系,适当遏制大城市的无限膨胀,降低城市的热岛效应,从而减少城市夏季的空调能源消耗。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也应适当集中紧凑布局,以减少交通能源消耗。

3.2、建设城市绿地系统 在城市规划中为体现低碳理念,我们可以合理规划绿地系统,采用碳中和的方式减少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植物种植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结构,以乡土树种为主,让其消耗掉居民平常生活中产生的二氧化碳。 一方面,从城市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城市各个阶段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指标,分析得出在一个城市的市域(或城市中的一个区域)范围内,生态、社会综合效益最佳的园林绿地布局结构,制订各类绿地规划、树种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避灾绿地规划等专类规划,并为绿地系统规划目标的实现进行切实可行的建设安排。 另一方面,必须进一步提高市中心绿化覆盖率,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加强三维绿化层次,建筑物的屋顶绿化和墙体绿化能使建筑物在夏天的能耗降低30%左右,减少热岛效应,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状况与环境质量;同时,修复损坏的城市自然景观,使自然景观纳入城市空间与城市生活,吸收城市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及污染物。

最后,规划完善的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城市赖以依托的生态林地、耕地、水系、园地等自然生态要素,构建和谐的城市生态系统网络。

3.3、进行合理的城市产业规划

产业结构对于构建低碳城市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高碳产业的发展进行减缓,并强化经济结构的调整,通过技术革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此外,还要加强监管力度,明确排放标准以及准入门槛。以上措施对于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电力、轻工以及钢铁等行业来说尤为重要。

在产业布局上来说,可以通过优势带动、转型驱动和存量盘活,集中同门类产业或相关产业,实现产业集聚,发挥规模效应。针对部分污染企业,首先要加强减排减污,其次,如果可以,考虑将其迁至市郊,并通过绿化防护带的建设起到控制作用。

4、结束语

低碳城区的规划与设计,不仅仅是环境问题的改善,同时也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观与自然观进行重新审视和定位。要发展理想的低碳城市,仅通过节能减排的技术手段尚不足以解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问题,低碳生态的城市景观理论和方法是必然的关键技术,需要运用生态修复、有机循环、平衡共生等技术法进行规划与建设。

参考文献:

[1]戴堃.低碳理念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作为初探[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