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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色彩在儿童食品包装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如今的儿童食品包装早已不再是以往的传统理念中的食品包装,特别是对包装色彩上的设计与创造显得更为关键。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选择食品之时,一般均是按照食品包装上的色彩来进行选择,然后就是察看图样及说明字样。为此,在儿童的食品包装设计当中恰当运用色彩可以引起儿童普遍的关注。与此同时,食品包装设计中所运用的各种色彩对儿童来说具有直接的导向作用。食品包装色彩的搭配、设计以及运用,食品包装给儿童视觉上带来的感观刺激,均可以让食品更具吸引力与魅力,从而有效激发出儿童对食品的关注度与购买欲望。所以我们说,在儿童食品包装设计中,色彩起着十分关键与决定性的作用。
二、儿童食品包装的色彩特征
1、色彩的关注度
目前,市场中的儿童食品包装样式繁多,要想设计出更富有吸引力的儿童食品包装,我们可多从色彩上来全方位切入、多方面联想,方可在繁杂的儿童产品中出锐拔萃。我们知道,儿童们的认知能力以及思维能力都是处在一个相对幼稚的阶层,儿童一般都是结合色彩对图形的属性来识别和判断的。鉴于此,儿童食品包装的设计应该采用那些合理化、准确化的色彩,以及可以准确的体现食品中代表的具体含义,促进儿童轻易进行接受和记忆,从而激发孩子们的兴趣与关注,以适应儿童们的审美取向,引发儿童们内在藏有的购物欲望。
2、色彩的趣味性
完美的搭配色彩能够有效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可以给儿童传递有关食品的信息,还起到很好的辨别作用。在儿童食品色彩包装设计方面,不但色彩应该充分考虑儿童们的心理,同时,在色彩的展示形象方面以及创新性方面也必须在先决视觉中使儿童出现强烈的趣味性,用各种各样的色彩去展示食品包装的趣味性效果和形象,结合儿童们的爱好,包装色彩的设计应该在全面吸引孩子注意力的同时让儿童提升知识和发展智力,引导儿童去探索未知的事物,研究世界与他们自己。
三、儿童对食品包装色彩的选择
1、色调取向
有关心理学家曾经提出:年龄在2―3岁这一阶段的孩子喜欢鲜艳明亮的色彩,特别是那些对比性强的色彩,也有很多儿童对鲜艳色彩的喜爱会一直持续到整个孩童时期。所以,在为此阶段孩子做色彩设计的时候,应该多选择一些鲜艳、明亮的颜色。有关研究表明,在孩童时期一般喜欢红色,更不喜欢黑色、灰色和棕色。而年龄范围在1~5岁这一阶段,对于色彩的喜好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可是到了6周岁以后,便会呈现出性别上的区别。一般女孩更喜欢浅颜色,喜欢红色和黄色,之后是橙色、白色和蓝色,男孩便倾向于深色调和重色调,比如大部分是钟情于红色和绿色。伴随着儿童的年龄的增加,就针对学前时期的儿童来说,暖色调系列多受到儿童的青睐。在孩子4岁的时候便开始有了非常显著的先天美感,所以对于色彩的平衡与和谐相对有了更高的感觉。
2、敏感度意识
儿童对某些颜色的随意性选择很可能就是来源于最初的视觉,儿童对第一视觉的颜色都非常敏感,一般会被那些色彩艳丽、颜色多样的食品给吸引。可是在进行食品包装设计的时候也要注重鲜艳的食品包装色彩应适当,原因在于如果让儿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在一个过分艳丽的空间内,反而会使儿童出现厌烦的心理。在不相同的年龄阶段,孩子对色彩的需要也是不相同的,所以,食品包装的设计人员可选择不一样形状的修饰进行规律性地把儿童食品包装更换色彩。就那些相对较小的孩子来说,可采用那种稍带颜色鲜艳的色调,如此还能够增强儿童视觉上的良好发育;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在学校学习了的孩子而言,他们对世界的事物都有了大致了解,因此在他们这一个时期的儿童食品包装设计中必须要多运用那些色彩清新和雅致的色调,太过沉闷的颜色在一定程度上会让位于儿童时期孩子的性格发生偏移,因此在对食品包装色彩进行设计的时候要注意选择符合孩子心理的色彩。
四、仿生色彩在儿童食品包装设计的应用
仿生物色彩设计关键是运用对生物体的相关模拟以及演变来实施的。结合对相关生物颜色的理解,直接的采用生物颜色的关键因素,对于生物颜色的本质和本真特征以及意义实施更加全面的汲取与演绎。
1、儿童食品包装中的色彩形式与内容异、同原理仿生
在自然界当中,我们发现生物体的颜色现象在于生物的表面色彩特点及内部的特点是相互统一的。选择采取颜色方式和内容互相统一这一理念实施仿生颜色设计,是儿童食品包装设计中使用最为普遍的方法之一,仿生设计方式能够让颜色设计跟儿童们构架起交流的桥梁。例如,香蕉的橙色,橙色有着欢乐、明朗与希望的体验特性。在日本儿童香蕉饮料包装中的香蕉图像以及香蕉的颜色使儿童在第一眼见到果汁时便能够迅速地和香蕉的美味进行联系,这样一来,就能够很好地与儿童们的思想产生一定程度的共鸣。而色彩表达形式和内容有差异的情况在我们的自然界当中也是很普遍的现象,此类差异性的特征一般会让儿童有不一般的奇特的心理体验。结合这种情况来实施的仿生颜色的设计一般可以打破常规性的思维,如此,更能够帮助包装色彩设计进行创新。
2、儿童食品包装中的生物成色原理仿生
在生物的成色原理当中色素成色和结构生成色是最为关键的。我们知道,鲜花通常会因为色素的更变而产生出多才多样的颜色现象;蝴蝶的漂亮两翼的颜色就是在于它的结构而生成的,也有着两类成色原理的综合运用生成色彩。在儿童食品包装设计中,生物的成色现象仿生往往就是运用色素成色理念来完成的。生物色彩选择色素成色这一理念来实施儿童食品包装色彩设计能够实在地呈现出商品的本真特点。例如,在桔子软糖包装中,这一种儿童的桔子糖果所选择的就是生物成色理念仿生色彩设计,运用的是橘色的商品成色,而小包装采用的是透明一类包装纸来设计的,将食品全面、清晰地呈现在儿童眼前,这样让桔子的相关特征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此颜色真实贴切,设计十分活泼、鲜明,有效地吸引了儿童们的注意力,很好的激发了儿童的购买欲望。
五、结束语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做好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构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关键。__是中国革命的摇篮,是一块“浸透着烈士鲜血的圣地”,每年接待来山学习、考察和观光旅游的领导、游客200多万人次,在这块红土地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来山的领导、游客和当地土群众的饮食安全是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其政治意义和社会效益显得特别重大。为了了解我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部门、业主、消费者与技术专家对加强和防范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安全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分析__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状况,按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专题调研江西分课题组工作方案》的要求,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今年6月14日至7月5日重点调研了20__年全市面点蛋糕、熟肉制品、豆制品、腌制品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总体情况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这次调研采取全面调研和抽样调查相结合、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就全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行政许可、企业基本情况、从业人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执行标准、产品检验、销售、卫生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期望通过专题调研,找出监管过程中的盲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省、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地处湘赣两省交界罗霄山脉中段的__市人口居住分散,人口空间分布呈现“小集中、大分散”的特点,经济基础较薄弱。目前__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是农村农、牧、渔、特产品加工的主要去处,尽管它们远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由于它有方便群众、消化当地农副产品、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决定了它们存在的基础,其具有工艺简单、经营灵活、成本低,使作坊有其发展的空间,这一特点决定了关闭取缔它的难度与不可行。这次调研从20__年我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中按流水号随机编号从中取出40个逢单的数据为这次现场抽样样本进行了基本情况调查,按照调研前制定的监管部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业主、消费者和技术专家座谈会提纲召开了监管部门座谈会4次、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业主和消费者座谈会各5次,监管部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业主、消费者和技术专家参加的联合座谈会1次,进行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和消费者问卷各125份,消费者问卷分成社区、学校、工地、农村及其它各25份。经过调查我们感到自《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从20__年1月1日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以来,__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__市来山领导、游客和当地群众饮食安全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目前我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经营状况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各个方面的重视。
一、__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从__市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和通过农村食药监管协管员及我局这次调查摸底中了解到,__市20__年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110家,其中:面点蛋糕类加工企业23家、熟肉制品类加工企业33家、豆制品类加工企业32家、腌制品类加工企业23家,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证,有工商、卫生“两证”的58家,无证53家。40个样本中有面点蛋糕类加工企业12家、熟肉制品类加工企业企业15家、豆制品类加工企业6家、腌制品类加工企业7家。从40个样本中了解到,在行政许可方面,20__年我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都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取得工商、卫生“两证”的24家,其中7家存在超营业许可范围经营行为,16家无任何证照;从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来看,固定资产总值在5000元以下的有26家,5000--1万元有7家,1万--5万元有7家;生产经营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有17家,10-50平方米15家,50-100平方米3家;年销售额在5000元以下的有13家,5000--1万元的有9家,1万--5万元的有16家,5万元以上的有2家;从从业人员的情况来看,20__年40个样本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从业人数89人,其中初中以下55人,初中以上32人,大中专以上2人。业主或法人的文化水平初中以下21个,初中12个,高中4个,大中专以上2个,其它1个;业主或法人对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一点都不了解的有11个,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有8人,有1人健康证过期;从食品原料情况来看,食品原料来源于本村的8家,来源于本乡的3家,来源于本县的9家,来源于外地的20家,分别占20、7、5、22、5和50;只有22、5的业主进行了食品原料购进验收,12、5的业主进行了索证索票,67、5企业无进货记录,大部份企业原料储存不规范,87、5的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用于着色、防腐、调味等,相当一部份企业食品添加剂来源于农贸市
场,无购进记录,使用添加剂的产品、剂量不符要求;从生产、执行标准情况来看,40个样本中有30家全年生产,其它属于季度性生产,87的企业生产无标准,现场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从产品检验情况来看,没有一家企业有产品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57、5的企业近两年来监管部门对其产品进行过监督抽验;从销售的情况来分析,这些企业的产品销售区域以城镇和城乡结合部为主,产品销售渠道实行自产自销,销售方式是前店后厂、或街头摊点或流动销售,无销售记录可查;从生产、销售周边环境卫生的情况来看,85的企业周边环境脏、乱、差,不符合卫生条件,生产场地和日常生活场地在一起,无一家企业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
调研中现场收回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行政执法情况问卷103份,从问卷中了解到,75的人不了解卫生、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等部门的职责,31的人觉得监管部门的办事程序不公开、公正,42的人觉得监管部门不能做到热情服务,15的人觉得监管部门存在现象,22、5的人觉得相关监管部门存在重复抽检和收费的现象,7、5的人对相关监管部门的执法感到不满意,一些群众反映近两年来,监管部门对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太少。
调研中现场收回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消费者问卷101份,从问卷中了解到,月收入水平在500元以下的占17,500—1000元占31,1000—1500元占35,1500--3000元以上占13,3000元以上占4。消费者问卷调查人员中职业19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25是工人、23是农民或农民工、7是学生、2是军人、3是独资、合资或私营企业人员、4是离退休人员、2是下岗、失业人员、5是个体工商户。这些人员中有67的经常购买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认为这些食品有地方特色,23的消费者认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不合格食品流通的主要渠道是小食杂店,31的消费者认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不合格食品流通的主要渠道是集贸市场,46的消费者认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不合格食品流通的主要渠道是街头摊贩,47的消费者认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食品的质量不放心,消费者最不放心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是熟肉制品和腌制品占,9的消费者遇到过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出现过安全问题,他们最担心的问题是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病死畜禽),大部份消费者觉得当地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的现象有,但不多,47的消费者认为如果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不会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了,90的消费者认为解决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的办法是各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加大处罚取缔力度,行业自律,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举报、投许不法商贩。
在座谈会中监管部门一些同志提出,因这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设备、人员、工艺流程、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和包装等条件大部份未能达到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核发《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只能核发《卫生许可证》,这样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发证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他们也不愿发放有关证照;一些同志提出目前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国家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这些制度,对国家和省发证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管作用,而对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显得无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已成为食品监管部门监管软肋;一些同志认为当前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个别方面监管责任模糊,责任难以分清和追究,由于监管责任模;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没有前置审批,开业歇业申报与不申报均不违法,对不申报开业歇业事项无法规依据可处罚,可以说目前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主要问题,是缺乏硬措施和有效的约束方法;一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业主提出,他们的企业属小本经营,如果要办理各种证照和承担产品抽检费用的话,他们无话经营下去,能否请有关部门按照他们经营状况只交纳一点办理证照和抽检的工本费用;一些消费者提出,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各种问题日益凸显,当前,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习惯到无证无照摊贩购买和消费食品,食品安全消费保护知识缺乏,没有树立科学健康的饮食观和养成正确良好的饮食习惯,遇到食品安全事件不能进行有效投诉,农兽药残留、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以及病源微生物,是防碍公众身体健康和引起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主要原因,成为政府、社会关注的热点。要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希望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大消费者也要加强自我保护;一些技术专家提出,目前在食品行业监管过程中工商、卫生和质监等部门都有各自的抽检范围,个别方面也可能存在重叠,能否请上级几个部门协商一下,对相同指标明确一个部门抽检,避免重复抽检,减轻业主的负担;要成立县(市)级食品检验室,以便能及时快速发现不合格食品,为基层监督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作用。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消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注重宣传各类放心食品,正确引导消费。
从以上调查得知,__市现有面点蛋糕、熟肉制品、豆制品、腌制品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除个别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条件符合市场准入外,大部份均未能达到市场准入条件。这些企业取得生产、工商、卫生证照的较少,从人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执行标准、产品检验、销售、卫生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现状令人担忧,主要有:①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食品加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食品生质量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②食品添加剂使用混乱,添加剂含量严重超标;③加工车间狭小,生产设备陈旧简陋,工艺落后,生产环境较差;④大部份企业无产品质量检验实验室,产品做不到批批检验合格后出厂;⑤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产品质量卫生意识差,流动性大,做不到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工作;⑥无食品定型包装和商品标签,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与质量有关的资料不全。此外,在谋求暴利驱使下,个别企业还有故意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可能。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是(1)因上级监管部门没出台有法律依据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办法,让基层监管部门处于“管违法,不管的失职”的两难处境,如果监管部门允许无证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并允许其生产,这种允许导致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在违法情况下运行;(2)中国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执法力度上还存在偏差;(3)执行的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往往是在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行政条文,进行一阵风式的检查、处理。当这场风过后,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行动偃旗息鼓,在风头上隐匿起来的制假造假分子又开始重新行动起来,制假造假再度泛滥。这种缺乏规范和连续性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过程,使得食品安全问题难以摆脱食品安全问题泛滥--打击--食品安全问题暂时缓解--再度猖獗--再打击这样的怪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
二、食品小企业工小作坊发展方向分析和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食品小企业工小作坊生产技术、安全意识、管理水平、人员素质普遍较差且参差不齐的状况,做好监管工作,必须抓住重点,创新思路。
一是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管理办法。有些 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取缔不了,就应合法化,对有证有照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企业产品不能正常供应,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采用专项监管措施,进行严密监管,对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实行县级生产许可证管理。这个证可由县级有关部门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对其审查,在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时,可对其产品销售区域作出限定,对停歇业报告提出要求。凡达不到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办证的依法取缔。对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前审查不严、办证后不加强监管的,依法追究其责任,这样才能使监管合法,责任明确,监管有抓手,分类监管、销售区域限定和停歇业报告的措施才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引导帮扶,促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帮助具备条件与规模的企业合作,引导相同产品生产小作坊相互合作,联合建立食品检验室,申办相关证件,统一工艺流程,统一品牌,统一检验把关,这样可减轻企业资金投入的压力和节省支出,解决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今后的生存压力,能有效地提高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可以起到规范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的作用,有利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部门高效监管。
三是强化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需要加强企业自律。,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召回制,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食品小企业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让企业公开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按标准组织生产,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企业承诺变为现实之时,消费者会真正受益,同时,企业也会得到市场的回报。要以教育培训为先导,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培训,逐步将法律法规、技术要求、产品信息、生产操作、安全管理、打假保优等相关政策和知识宣传到企业,传授给企业,使企业深刻理解食品安全的具体涵义,逐步引导企业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培养讲道德、讲质量、讲诚信的经营氛围。流入市场的食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时,企业必须迅速实施食品召回制度,按产品出厂销售明细台账将问题食品逐一召回,进行妥善处理。对地处偏远地区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要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
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准入制度,既要动员准入,又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企业,要循序渐进,针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生产条件但尚有部分环节或设备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对有一定生产技术和设备、但离准入条件尚远的一些同类个业共同出资,资源共享,建立联合生产企业,达到准入要求。对基本没有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生产技术,产品基本属假冒伪劣的地下加工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在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有关监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要会同技术人员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准许开业。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要实行分类管理和全方位监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方式。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按生产规模、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设备条件、产品状况等进行分类动态管理,突出对好的企业进行正面宣传,实行典型引路,重点督促对后进的企业进行整改,向好的企业不断迈进。要不断围着企业转,主动深入企业,随时掌握食品小企业的情况、信息,不间断、适时地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监管,减少监管真空的出现。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是把住食品源头的重要措施,对食品小企业要进行拉网式巡查,不可漏掉任何一家企业。巡查可从原材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生产环境、卫生条件、生产环境、卫生条件等多方面加强,每年不少于4次,定期对产品进行必要的监督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要增加巡查次数。在进行巡查的同时还要进行不定期的企业抽查,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有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小作坊、被上级列入抽检目录的同类小企业必须跟踪抽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我市面点蛋糕、熟肉制品、豆制品、腌制品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中,安全系数较好的产品是豆制品,其次是面点蛋糕,安全系数较差的产品是熟肉制品。为规范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建议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管理办法,合理界定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规范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产品范围,取缔条件极差、达标没有希望的小作坊;对经过帮扶能够达标的食品小作坊采取过渡措施,督促其完善生产条件,加强建监控,一段时间之后达到规定许可标准的则可继续进行生产和经营,而逾期不能达标的则予以取缔;对于农村偏远地区,以传统方法加工制作具有传统风味食品小食品的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定期巡查,并规定其产品必须限定区域销售,经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引导和帮扶,如果在一段时期之后这些食品小企业管理小作坊仍然不能达标的也要取缔;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食品业主负主责、各监管职能部门(含乡镇、村)各司其职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百姓安全消费。
论文摘要: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法源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在后配额时代第一年所遭遇的特保措施,并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我国纺织品服装出I:2I大幅增加,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不受损害,欧美等国在后配额时代频繁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对此,我国政府、企业和行会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和比较后对该问题作了重点讨论。
一、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及比较
(一)四种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
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过激增长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保障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不同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行为——价格歧视,而保障措施则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由于美欧等国担心中国人世后,纺织品服装进口的急剧增长会扰乱其市场秩序,损害其国内相关产业。所以在中国人世时特别要求中国政府做出一些特殊承诺,这些承诺反映在《中国加入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下文简称《报告书》)的具体条款中。简言之,WTO其他成员方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其中,第一种也被称为“一般保障措施”,而后三种则通常被称为“特殊保障措施”。
1.依据《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
《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规定了一般保障措施制度。基本内容是: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和因一缔约方承担总协定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在内)而产生的影响,使某一产品输入到这一缔约国领土的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或相对增加,以致对该领土内生产同类产品和/或直接竞争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则该缔约方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可以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销或修改减让;实施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该类产品,而不考虑其来源。
2.依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规定,在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归关贸总协定的1O年过渡期中(自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开始起算),除已纳入GATI''''I994的纺织品或服装产品外,各成员在过渡期内可实施特定的“过渡性保障措施(TransitionalSafeguardMeasures,简称TSM)”,即如果某一未受配额限制的特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对生产同类和/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质威胁,则可对该产品的进口实行配额限制等措施,如果是单个成员的进口出现急剧和实质性的增加,可对该特定出口成员的特定产品实施配额限制。该过渡性保障措施既可以通过磋商后达成的协议实施,也可以单方面实施,但需要由纺织品监督机构(TMB)审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WTO协议中唯一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议,在10年过渡期后(即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全部取消。该协议本身也就不存在了,理论上第6条关于在过渡期采取保障措施的规定也随之失效。
3.依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要求中国采取行动以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如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后60天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且在迟延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受影响的WTO成员可根据一项有关进口产品已经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初步认定,对中国的产品采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并提出进行双边磋商的请求。如果WTO某一成员认为在上述第一种情形下基于“市场扰乱”所采取的限制中国产品的行动(包括中国自己同意进行的主动自我限制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和/或有关WTO成员进行磋商。如此类磋商未能达成协议,则请求进行磋商的WTO成员在防止或补救此类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有权针对该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自中国的进口。该条款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4.依据《报告书》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报告书》第241至242段(也作242条款)的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其他成员方仍可以对原产于我的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措施,如果WTO其它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自《WTO协定》对我国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或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我国进行协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如双方在90天的磋商期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继续实行限制。
(二)四种保障措施的比较
为了对上述四种保障措施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本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其异同点。(见表1)
通过表1分析可知,一般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最苛刻,实施标准最高,且依据无歧视原则适用于所有成员方,故实施时会遭遇较大的阻力。而后三种特殊保障措施中,《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实施条件较严,且该协议于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取消已自动废止。所以在后配额时代,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欧美等国实施特保措施时更愿意援引《议定书》和《报告书》的相关法规,这两项特保措施的实施门槛较低,且实施形式和实施期限更为灵活,即使最终磋商失败,也为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方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便于其调整本国的外贸政策。
二、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遭遇的特保措施
(一)关欧等国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O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后,原属于配额产品的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据统计,2005年1至4月,我国纺织品出口额312亿美元,同比增长18.4%,其中对欧出口39亿美元,增长幅度为82%,对美国的增长幅度为250%。为此,欧美等国援引《议定书》的第16条和《报告书》的242条款频繁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
1.美国
2005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于4月对纺织品实施特别检测设施,该措施使美国海关对进1:3纺织品的监控预警期从6周缩短到2周,以便其迅速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2005年4月4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决定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以及棉制和化纤制内衣等三类纺织品发起纺织品特保调查;两天后,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美国纺织团体协会、美国纺织协会、美国棉花协会和名为“团结起来”的工会组织5家纺织行业组织,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交特别保障措施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7种、14大类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这些产品占2004年美国进口中国纺织品服装总额的8.1%。5月13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布对我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棉制及化纤制内衣3类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理由是这些纺织品“正在威胁和扰乱美国的市场,并要求其今年进入美国市场的数量最多只能增长7.5%;仅5天后,该委员会再次对我国的棉布和人造纤维男衬衫(包括男童衬衣)、人造纤维布裤、人造纤维针织男女衬衣以及精纺棉纱4类纺织品实行进1:3配额限制。截止到11月8日,中美双方就纺织品服装出1:3共进行七轮谈判,其间,美不断扩大受限产品的范围和条件,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遭受的损失也与日俱增。
2.欧洲
2005年3月10日欧洲服装及纺织业组织EURATEX提出申诉,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紧身衫及套头衫、棉质或人造纤维装等12类纺织品服装实施市场保护限制。4月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行动指南》,明确指出欧盟设限的标准,以2004年中国纺织品占欧盟进1:3总量的百分比为准,将进口产品分为四类,各类产品在2005年到2008年间每年都有一个增长,若超过规定的增长率,欧盟则进行特保调查。4月底,欧盟正式宣布将对中国9类纺织品服装展开为期6O天的特别限制调查,且正严密监测从中国进口的另外11类产品的交易情况。如果调查发现中国纺织品确实破坏了欧盟市场的市场秩序,欧盟可自动启用临时特保措施,对中国纺织品加以限制。5月17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以2005年第一季度欧盟从中国进1:3的T恤和麻纱增长过快,且扰乱欧盟市场为由,提议与中国方面进行正式磋商。并声称,如果正式磋商未果,欧盟将会对这两类纺织品实施“紧急特保”措施,将其2005年进1:3数量的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一周后,欧盟纺织品委员会通过了曼德尔森的提议,并于5月27日正式启动对T恤和麻纱的“紧急特保”程序。
3.其它国家
除美欧外,土尔其、巴西、厄瓜多尔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以不同的形式对我国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或发出信号。如2005年1月中旬,厄瓜多尔纺织业工业协会援引《中国人世议定书》的第16条,由其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国271种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征收5%一3CHD%的关税。这些措施无疑使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雪上加霜。
(二)欧美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援引法律的不合理之处
欧美对我国设限的主要依据是《报告书》的242条款,但援引该条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确凿的数据证明中国纺织品服装在美欧确实存在扰乱市场、威胁阻碍贸易发展的情况,且两者构成因果关系。正如商务部部长所言,“美欧等国仅凭三四个月的数据就草率对中国设限,是没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同时应客观理性的看待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激增现象”:首先,尽管2005年1—4月我国对欧美市场有一个总体增长,但也存在两个下降,一是增幅逐月下降,二是纺织品服装出口占中欧、中美贸易的比重逐月下降。其次,美欧把发展中国家最具出1:3潜力的产品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美国保留了90%,欧盟保留了70%,所以在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被全面废除后,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出现“激增现象”。再次,这种“激增”是一种正常增长,因为它是由过去长期扭曲自由贸易的配额体制转向现在纺织品一体化、自由化过程中所发生的现象,这和正常贸易过程中某一年、某一个时期、某种产品的突然激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该情况是可以预见的。
欧美在实施特保措施的法律程序上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他们总是单方面宣布将对中国的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采取特保措施,并未及时与中方进行磋商。他们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实际遵循着“双重标准”,一方面对其本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极力要求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能够挑战他们产业的一些产品(如纺织品服装)推行贸易保护主义。
三、后配额时代我国应对特保措施的主要策略
面对欧美等国频繁的特保措施,我国应变被动为主动,以变应变,积极寻求建立和谐的贸易体制。本文主要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来分析具体的应对策略。
(一)从政府层面看
1.在保持自身立场的同时应变对抗为对话,争取以和谐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
自美欧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以来,我国政府已与美欧代表进行了多次磋商。6月11日,中欧终于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签署了《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O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对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条款;双方同意,自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而中美双方经过七轮磋商,历时半年,最终于11月8日达成协议,并签署《备忘录》。两个《备忘录》的签署,不仅符合中、美、欧三方的利益,而且充分体现我国政府在解决贸易争端中的积极主动性,为解决其他贸易争端提供成功范例。
2.以变应变,适时调整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为了稳定出口,减少贸易摩擦,实现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我国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从6月1日起,对上述产品中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多数产品的税率比原来提高了4倍,并对亚麻单纱开征出口关税。但美欧对我国主动采取的限制出口措施反映平淡,反而不断加大采取特保措施的力度,在2005年5月达到高峰。对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不得不在5月30日宣布,2005年6月1日起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包括先前要提高关税的74种纺织品。此外,商务部在7月7日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明确列出输欧10类纺织品2005年的第一次分配全国总量。这些对外贸易政策的及时调整,不仅降低了我国纺织品服装厂商的出口风险,而且表明我国政府在制定时外贸易战略时更加成熟、灵活。
(二)从企业层面看
1.提高纺织品服装的质量,改变价格策略
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具有互补性,而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再加上国内企业间的激烈的竞争,往往造成纺织品服装出口商竞相压价来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更多的外汇,从而促使进L=I国采取反倾销和特保措施等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产业。因此,我国企业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就应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附加值,加大纺织品服装研发和创新的力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和培育自己的知名品牌,抛弃低价竞争策略,以质优价廉开拓国际市场。
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
市场多元化可以降低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带来的贸易风险。目前,我国出口到香港地区、日本、美国和欧盟四大市场的纺织品及服装,约占出口总量的70%。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极大地增加了出口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因此,我国企业在后配额时代应主动开拓其他国家市场,尤其是东欧、中东、南美地区和独联体等轻纺工业相对不发达或竞争优势相对较弱的国家市场。超级秘书网
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国际化经营是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在后配额时代保持持续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那些拥有先进技术、雄厚资本、知名品牌、一流管理的国内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设厂,不仅可以将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而且可利用东道国的某些税收优惠,不断扩大当地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
(三)从行会层面看,应充分发挥纺织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关键词】食品包装 检验管理 重要性 方法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人们更加关注食品包装。食品的营养与安全卫生是人们对食品的基本要求。并且随着食品包装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人们对食品包装的要求也更高。因此相关人员应做好食品包装检验管理工作,避免食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1 食品包装检验的目的和意义
食品包装材料不是食品本身,但包装材料会直接或间接地接触食品,并且包装材料很多,其组成的成分也比较复杂,在食品的运输及贮藏过程中很容易造成食品污染。并且我国是食品加工大国,使用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和数量都很多,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做好食品包装检验管理的工作,严格把关。
食品包装的作用主要是保护食品安全卫生、方便运输、促进食品销售,包装的材料主要有纸、木、金属、竹、塑料、陶瓷、玻璃、化学纤维等。目前塑料包装是各种食品包装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塑料包装的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并且重量轻,便于加工和运输。但塑料包装存在很多安全问题,因此对塑料食品包装要更为严谨地进行检测。我国对食品包装的监管主要有备案管理、报检、通关及检验,应保证进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食品包装检验的方法
2.1 进行备案
食品包装的相关厂商信息都需要在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进行备案,并且要提交全面有效的书面材料。其中生产企业在申请备案时,应确保其包装是固定生产厂商生产的,同时商家需要提供包装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评价等材料,以进行风险评估,保证食品包装质量安全可靠,外观、卫生、安全等经过严格的检验都符合食品材料的相关标准要求。而在相关食品包装备案管理过程中,生产企业在申请备案时需要保证企业有较为健全的质量检验部门,并配合一些符合相关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检验人员。企业的原材料库和成品库的墙壁、地面等应注意保持卫生、清洁,货物的存放应按批次、种类等有序存放,同时库内不能出现害虫、鼠类等,不能有污染物及有害物品出现。企业的生产车间必须保证卫生清洁,并且内部清洁卫生,没有半成品堆放的现象,不会出现影响食品安全及卫生的问题。企业的生产设备应保证能够正常运行,不会造成食品的污染。食品的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卫生,并具有能够防止食品受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的设备。企业还应具有完善的,能够高效正常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于一些被首次用于食品包装如助剂、印油等辅助材料应进行详细的检验。同时要保证食品包装质量具有很强的稳定性,经过相关的检疫机构检测出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通力合作
在检查食品包装过程中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生产企业、使用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需要团结一心,各尽其职,保证食品包装检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食品包装生产企业需要紧抓生产过程,采取多种手段管理相关人员的工作,充分掌握食品包装生产的各个环节,并通过加强管理,对出厂产品进行强制检验,严把产品的质量关。当然,食品包装生产企业需要树立长远目标,不局限在蝇头小利上,选择高质量的原料,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包装的质量问题,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包装的质量。而食品包装袋的使用单位需要认真检查每一批购进的食品包装袋,把有问题的包装袋退回到生产单位,并要求生产单位给予补偿。同时,食品包装袋的使用单位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拒绝无证的生产企业,并加强对获证生产企业的进一步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还需要加强检验意识,通过多次检验和核对保证在食品包装袋的使用环节不出现任何的问题。
而相关部门需要与广大消费者一起充分利用自己的监督权利,监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食品包装袋使用单位的行为,以此保障食品包装袋的质量。相关部门需要利用《食品安全法》进行食品包装质量的宣传贯彻,同时还需要加大对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定期采取抽查和排查手段,不漏过一丝一毫,让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从思想上重视食品包装检验管理工作,从而加大检查力度,保证食品包装袋的质量。对于一些不合格的企业和使用单位,相关部门需要采取强制性手段,通过给予警告和处罚等形式,淘汰不合格企业,或者让不合格的企业停业整顿,提高自身的管理效率。对广大消费者来讲,消费者需要提高自身意识,在选择商品时注意观察商品信息,正确购置产品,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并及时举报一些违法犯罪企业和使用单位,以此杜绝不合格产品流通等。
总之,食品包装的质量对人们的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应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验,保证食品包装产品的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包装产品的销售,确保食品包装的安全性和食品的质量,为人们提供安全的食品包装。
参考文献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霉菌和酵母菌亦如此。虽然在食品加工生产中二者均属于有益菌,但数量一旦超标,便有可能会造成食品的腐败变质。导致食品中真菌数量超标的原因有多种,其中食品包装中的真菌超标是主要原因之一,由于食品包装与食品直接接触,霉菌和酵母菌一旦通过食品包装进入到食品中,再加上环境的作用,就会对食品质量造成不可预见的影响,有时甚至还会危害到食用者的健康,如当霉菌和酵母菌进入到pH值低、含盐或糖高、低温储藏或含有抗菌素等物质的食品中,可能会产生某些不利于自身生长繁殖的代谢产物,而这些代谢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其他致病菌的生长,进而会给食用者带来某些疾病。因此,检测霉菌和酵母菌的菌落数量已成为评价食品包装材料卫生质量的重要项目之一。
在菌落数量的检测工作中,操作人员一般须严格按照GB4789.15-2010《霉菌与酵母菌计数》(以下简称“国标法”)中规定的操作方法来进行。然而,笔者在长期的工作中发现,国标中检测菌落数量的操作方法较为繁琐、耗时较长,在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时,常常会影响检测效率和准确度。因此,笔者通过反复的研究和对比,成功改进了菌落数量的检测方法(以下简称“改进法”),使得操作更加简便。下面,笔者通过同样的样品实验,分析比较国标法与改进法的检测结果,并以此来验证改进法的可行性。
实验过程
我公司以60份酸奶空杯作为检测样品,要求这些样品在灌装前均在无菌条件下采集所得,为了能够观察到酸奶空杯的真菌生长情况,笔者在无菌室中对酸奶空杯进行了霉菌和酵母菌的人为污染,并采用改进法进行菌落数量检测,然后与国标法进行比较,实验过程如下。
1.主要原料
(1)实验所用的培养基是采用北京陆桥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孟加拉红干粉配制而成,且这些孟加拉红干粉及所配制的孟加拉红培养基均在有效期以内。
(2)采用天津市百世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氯化钠(分析纯),用以配置生理盐水。
2.所用菌种
选取在28℃恒温恒湿环境下培养5天的标准株霉菌和胖听饮料中的酵母菌作为实验菌种。
3.实验样品制作
在无菌室中,使用接种环分别从指定霉菌和酵母菌的菌斜面上取少量菌种,将其放入盛有20ml灭菌水且带玻璃珠的三角烧瓶(规格为100ml)内,制成菌悬液(每个菌种做60份并标号),将60份酸奶空杯在无菌环境中标号并剪成碎片,将碎片置入对应标号的菌悬液中,制成假设已被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的样品。
4.菌落数量检测方法
对制作好的菌悬液进行10倍稀释,分别按照国标法和改进法进行菌落检测。
(1)国标法。按照国标中菌落培养及菌落数量检测方法进行,操作过程为:选用无菌蒸馏水配制稀释液,在做10倍稀释的同时,选择3个适宜的稀释度(本实验选取的稀释度分别为10-1、10-2、10-3),吸取1ml稀释液并倒入灭菌培养皿中,对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行实验,并做空白对照实验。将所有的灭菌培养皿倒置于28±1℃恒温箱中培养5天。选择菌落数量为10~100cfu/ml(或者10~50cfu/ml)之间的培养皿进行计数。
(2)改进法。与国标法对比,改进法最大的改进之处在于:①选用0.85%无菌生理盐水来配制稀释液;②将灭菌培养皿正放于28~30℃的恒温箱中培养4天。其他操作方法均与国标法相同。
实验注意事项
(1)由于霉菌和酵母菌的菌落都比较大,故可以选择生长菌落数量在10~100cfu/ml(或者10~50cfu/ml)之间的培养皿进行计数,可使计数结果更加明确。
(2)由于孟加拉红对阳光较为敏感,在阳光作用下容易分解成一种黄色有毒物质,故实验过程中应避免阳光对其直射。尽可能地流水作业,从稀释第一份样品到倾倒最后一个灭菌培养皿所用的时间最好不超过20分钟。
(3)霉菌孢子容易飞散在其他培养基内造成二次污染,导致实验结果异常,故操作人员在实验时,操作动作应快而轻,且将培养皿正放入恒温箱中进行培养。
实验结果对比
关键词 防爆;变频调速装置;带式输送机;软起动;节能;效益
中图分类号T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0)33-0217-02
1 概述
国内现有大多数煤矿的皮带输送机一般都采用工频拖动,较少使用变频器驱动。由于电机长期工频运行加之液力耦合器效率等问题,造成皮带运输机运行起来非常不经济;同时由于电机无法采用软起软停,在机械上产生剧烈冲击,加速机械的磨损;还有皮带、液力耦合器的磨损和维护等问题都会给矿井带来很大数额的费用问题。这对于现在创建环境型、节能型矿井是不相符合的。
屯兰矿作为年产500万t的大型现代化矿井,自动化水平较高,吨煤人工费用所占比例不大,而电费所占比例随之增大。为了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节约电能损耗,屯兰矿非常重视利用现代调速技术节约能量,现已在带式输送机等大功率设备上使用变频调速装置,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2 皮带机及变频器的基本原理
皮带机工作原理:皮带机通过驱动轮靠摩擦牵引皮带运动,皮带通过张力变形和摩擦力带动物体在支撑辊轮上运动。皮带是弹性储能材料,在皮带机停止和运行时都储存有大量势能,这就决定了皮带机的启动时应该采用软启动的方式。以往屯兰矿及国内大多数煤矿都采用液力耦合器来实现皮带机的软启动,在起动时调整液力耦合器的机械效率为零,使电机空载启动,电机的起动电流很大,不仅会引起电网电压的剧烈波动,还会造成电机内部机械冲击和发热等现象。同时采用液力耦合器软起皮带时,由于起动时间短、加载力大容易引起皮带断裂和老化,对皮带强度要求较高。加之液力耦合器长时间工作会引起其内部油温升高、金属部件磨损、泄漏及效率波动等情况发生,不仅会加大维护难度和成本、污染了环境,还会在多电机机驱动同一皮带时难以解决功率平均和同步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使用变频调速装置驱动。
变频调速装置是一种电能变换装置,可将固定频率、电压的交流电能变换为频率电压可调的交流电压,作为交流电机的驱动电源,使电动机获得无级调速所需的电压和电流。变频调速是通过改变电机定子绕组供电的频率来达到调速的目的。
3 变频器在带式输送机拖动上的应用特点
1)优越的软起、软停特性。防爆变频调速装置的起动、停止时间是任意可调的,也就是说起动时的加速度和停车时的减速度任意可调,而且是平稳起动;
2)验带功能。屯兰矿的原煤运输系统全以带式输送机为主,运输系统检修维护的主要工作是皮带机的检修维护,低速验带功能是皮带机检修的主要要求,变频调整系统为无极调速的交流传动系统,在空载验带状态下,变频调速装置可调整电机工作在5%~100%额定带速范围内的任意带速;
3)平稳的重载起动。转矩大,冲击电流很小;
4)功率平衡。屯兰矿井下皮带机系统多为双滚筒或多滚筒驱动的大功率电机,通过调整相应两变频器的速度给定来调整两电机之间的速度差,便可以任意增大或减小两驱动电机的电流差值的大小,因此可以通过单独的控制系统控制各电机的电流值,通过调整各电机的速度来使各电机电流值逐步趋于平衡;
5)降低胶带张力。由于采用防爆变频调速装置所产生的良好起动特性,至少可降低起动张力30%,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降低了起动冲击,皮带机机械系统的设备损耗也随之降低,尤其托辊及滚筒的寿命成几倍的延长;
6)自动调速、节电效果明显。在皮带机上采用变频驱动后的节能效果主要体现在系统功率因数和系统效率两个方面。
(1)提高系统功率因数
通常情况下,煤矿用电机在设计过程中放的裕量比较大,工作时绝大部分不能满载运行,电机工作于满电压、满速度而负载经常很小,也有部分时间空载运行。由电机设计和运行特性知道,电机只有在接近满载时才是效率最高、功率因数最佳,轻载时降低,造成不必要的电能损失。这是因为当轻载时,定子电流有功分量很小,主要是励磁的无功分量,因此功率因数很低。采用变频器驱动后,在整个过程中功率因数达0.9以上,大大节省了无功功率。
(2)提高系统效率
采用变频器驱动之后,电机与减速器之间是直接硬联接,中间减少了液力耦合器这个环节。而液力耦合器本身的传递效率是不高的,且主要是通过液体来传动,液体的传动效率比直接硬联接的传动效率要低许多,因而采用变频器驱动后,系统总的传递效率要比液力耦合器驱动的效率要高5%~10%。
据矿井统计,变频调速运行比直接工频运行可节约电能10%~15%。
4 施工安装及使用效果分析
经过于厂方技术人员的合作,屯兰矿于2007年6月在井下南二下组煤胶带机上安装了由唐山开诚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QJR系列变频调速装置。随后又在南四集中胶带机及12503工作面胶带机上安装此系列变频调速装置。
1)投资
按驱动2台315kW电机计,每台变频器30万元,共60万元,两台液力耦合器10万元计。比以往多投资40万元左右。
2)投资回收期计算
采用变频调速装置驱动后,按节电12%,每度电费为0.36元,年生产天数300天,日生产时间为18小时(集中带式输送机工作时间远远大于此时间),光靠电费的回收期为:
Y=200000/315×12%×18×300×0.36=2.7年
3)节省维修及人力费用
使用变频调速装置后对系统电网和机械传动设备基本无冲击,大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了大量维护费用及停产造成的煤炭产量的损失。屯兰矿的该防爆变频调速装置安装至今近两年,一直稳定运行,除正常清洁维护外,基本没有发生停产检修故障,这无疑节约了维修成本又保证矿井的生产不受损失。同时也节约了人力资源,相应地提高了矿井生产率。
由此可以看到,屯兰矿在带式输送机上安装变频调速装置,具有十分可观的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5 结论
我国是世界上的产煤大国,又是能源贫乏的国家之一,而且也是吨煤电耗比较高的国家。我们要创造出一条以低能耗实现现代化的新路,节能降耗实为明智之举。
从屯兰矿的实际经验看采用防爆变频调速装置驱动皮带机彻底解决了带式输送机的软起、软停运行方式,大大提高了系统的功率因数和系统效率。系统可根据负载的变化情况自动调整输出频率及输出力矩,改变了以前电机工频恒速运行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电力能源;液力耦合器的退出更大地节约了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而且此项技术还可向绞车、风机、水泵矿井大型设备推广使用,对于建设节能型、环保型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被告: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以下简称绣品厂)与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于1989年签订了二份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约定由四建公司承建绣品厂的综合楼及宿舍(座落于临海市区环城东路276号,现为鹿城路254号)。同时双方约定,如绣品厂未按约付款,拖欠部分工程款每月按二分五厘计算利息。该工程由四建公司三工处完成施工后,由于绣品厂拖欠工程款,双方于1992年12月20日签订了“欠款抵押协议”,载明:一、工程欠款总计人民币359985.93元;二、所欠工程款利息经双方协商由绣品厂支付10万元;三、绣品厂将四建公司所建的综合大楼底层198平方米和宿舍、食堂底层250平方米抵押给四建公司,并将房屋产权登记给四建公司;……五、绣品厂在三年内将全部欠款一次性付给四建公司,四建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将房屋登记卡、产权一并还给绣品厂;六、绣品厂如果三年内无法归还工程款,愿将房屋产权永属四建公司所有,绣品厂所欠工程款不另向四建公司找补。同年12月24日,该“欠款抵押协议”经临海市公证处公证。1993年1月1日,四建公司与绣品厂签订了二份租房协议,将上述房屋租给绣品厂,每年租金6万元。1993年9月1日,四建公司三工处作为产权人领取了上述房屋的产权证。协议签订之后,绣品厂既未偿付欠款,又未支付租金。1996年9月2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宣告绣品厂破产。该厂清算组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将抵押房屋直接转入自己名下有悖于法律规定,该欠款抵押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系无效协议,要求返还房屋产权。
被告答辩称:“欠款抵押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且是原告方主动提出将房屋抵押给被告,协议合法有效。原绣品厂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不付工程款,按协议约定,房产权应属被告所有,原告主张返还房屋产权无法律依据,且本案发生在担保法实施前,不受担保法约束。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服装绣品厂无力偿付四建公司工程款,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符合法律规定,抵押关系成立。但这种抵押只是作为被告实现债权的一种保证形式。被告在绣品厂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优先受偿权。而绣品厂与四建公司签订“欠款抵押协议”时,约定将抵押物产权直接转移给四建公司三工处,其行为有悖于法律规定,该部分约定无效。原告主张房屋产权返还给绣品厂之请求有理,本院应予支持。当然,造成“欠款抵押协议”部分无效,原告方应负主要责任。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998年10月14日作出如下判决:
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与被告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签订的“欠款抵押协议”中约定房屋产权转移部分无效,其讼争的临海市区环城东路276号底层房屋产权返还原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所有。
判决后,被告不服,以双方自愿签订了“欠款抵押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取得了房产证,绣品厂未在三年内归还欠款,按约上诉人已合法取得了讼争房屋的产权为由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绣品厂清算组答辩称:原审判决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抵押并不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而绣品厂与四建公司三工处签订的欠款抵押协议,却约定债务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再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返还给债务人,这种担保方式显然不是抵押,而是让与担保。绣品厂与四建公司三工处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自由原则,约定绣品厂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四建公司三工处,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上述行为并不违反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是有效的。虽然双方约定,绣品厂在三年内不履行债务,四建公司三工处永久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绣品厂不向四建公司找补。但是,讼争房屋的价值大大超过所担保的债权,上述约定显失公平。在四建公司将超过担保债权部分的房屋价值返还绣品厂之前,四建公司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现绣品厂已破产,四建公司又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而设定让与担保的目的在于保证四建公司能从讼争房屋中优先受偿。因此,绣品厂清算组有权请求四建公司返还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作为替代,四建公司取得了就讼争房屋优先受偿的权利。虽然原审判决误将让与担保认定为抵押,错误地适用了法律,但其处理结果基本得当。综上所述,四建公司主张讼争房屋的产权归其所有,依据不足,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于1999年3月12日作出如下判决:
一、变更临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为:上诉人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座落于临海市区鹿城路254号(原环城东路276号)房屋底层的所有权返还给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
二、上诉人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对座落于临海市区鹿城路254号底层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评析
对本案的实体处理,一、二审法院的认识基本一致,即四建公司应将用于担保的房屋产权返还给绣品厂,四建公司得就该房屋优先受偿。但对此种担保方式的法律性质,一、二审法院在认识上存在分歧。一审法院认为属于抵押,二审法院认为属于一种非典型担保??让与担保,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按让与担保的法理作出了判决。
一、让与担保的含义及其有效的理由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担保标的物的权利(通常为所有权)预先转移给债权人,在债务清偿后,债权人将担保标的物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标的物优先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设定让与担保后,为了使债务人或第三人保持对担保标的物的使用收益,债权人往往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再签订使用借贷合同或租赁合同,由债权人将担保标的物借给或租给债务人或第三人使用。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标的物的占有,将该标的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不仅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更不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在本案中,绣品厂与四建公司签订的协议,虽名为“欠款抵押协议”,但其实质内容是绣品厂将其所有的房屋底层的所有权转移给四建公司,作为在三年内清偿欠四建公司的债务的担保。在四建公司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又签订了租赁合同,四建公司再将该房屋租给绣品厂使用,完全符合让与担保的特征。因此,本案的担保方式是典型的让与担保,而非抵押。
合同自由原则不仅允许当事人依据实际需要缔结现行法已有规定的合同,而且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强行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创设现行法未规定的新型合同。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当事人用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方法担保债务的履行,而且此种担保方式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应当承认其效力。此外,在德国、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等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在审判实务上均承认让与担保的有效性。而且因让与担保具有显著的担保效果,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也有逐渐被采用的趋势。二审法院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认定双方当事人自愿采用的让与担保的担保方式不违反强行法规及公序良俗原则,该担保方式有效,是正确的。
二、让与担保的实行及担保权人的清算义务让与担保的设定,对担保权人而言,在对外关系上他虽已取得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在内部关系上,相对于设定人,担保权人仅于担保债务清偿的目的范围内取得所有权,也即他仅具有担保权人的资格。当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担保权人就让与担保标的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种权利的行使,即让与担保的实行。让与担保的实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归属清算型,即由担保权人将标的物予以公正的估价,如标的物估得的价额超过担保债权的金额时,超过部分的价额应交还设定人,标的物的所有权则确定地由担保权人取得,以供作债权的实现。它又可以细分为:(1)当然归属型。即在担保权人占有标的物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标的物即当然归属于担保权人;(2)请求归属型。即在设定人占有标的物时,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权人须请求交付标的物或就标的物为充当清偿的意思表示后,该标的物或其价款始确定地归属于担保权人。另一种是处分清算型,即由担保权人将标的物予以变卖,将卖得价金作为债权的清偿。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归属清算型或处分清算型,均应履行变卖标的物或协议估价,然后担保权人才能就其价金受偿或真正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即担保权人负有清算义务。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设定让与担保的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往往超过所担保的债权额,为了防止担保权人乘债务人处于穷迫状态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谋取不当利益,维护当事人间的利益平衡,必须课担保权人以清算义务。德、日等国法院也通过判例确定担保权人负有清算义务。担保权人的清算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强行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予以免除,让与担保设定合同中订有免除清算义务的约定的,该约定无效。在本案中,协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绣品厂如果三年内无法归还工程款,愿将房屋产权永属四建公司所有,绣品厂所欠工程款不另向四建公司找补”,实际上免除了四建公司的清算义务,该条约定应属无效。在四建公司对房屋进行公正估价前,四建公司不能确定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让与担保设定人在清偿债务后,享有请求债权人返还标的物的权利。设定人行使这种返还请求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届期清偿债务;二是债务已逾清偿期,在一定时间之前,设定人仍得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担保标的物。采用变价受偿的,在担保权人与第三人订立担保标的物买卖合同之前,设定人可以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担保标的物。采用估价受偿的,在担保权人经估价清算,确定地取得担保标的物所有权之前,设定人也可以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标的物。在本案中,虽然绣品厂在协议约定的三年清偿期满后仍未清偿债务,但四建公司亦未将该房屋变卖或估价,故绣品厂仍可清偿债务,并请求四建公司返还房屋。但此时,绣品厂已无力清偿债务。在正常的情况下,在绣品厂清偿债务之前,绣品厂无权请求返还房屋。故应驳回绣品厂的诉讼请求。但这样做,绣品厂不能要求返还房屋,四建公司又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将使双方的法律关系不能了结,还要影响绣品厂破产程序的进行,影响职工的安置。因此,应当寻求一种新的方法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在设定人破产的情况下,让与担保权人作为法律上(形式上)的所有人,能否依破产法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学者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让与担保权人可以行使取回权。理由是让与担保权人是所有权人,可以基于自己的所有权,取回在破产企业中自己的财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让与担保的担保权人仅是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的所有权人,故而不得行使取回权。二审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如果让与担保权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则让与担保权人就成了真正的所有权人,与设定让与担保的目的相悖。因此,二审法院采纳了第二种见解,同时参考德国判例确定的“换位原则”,即设定人破产时,让与担保权人与设定人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让与担保权人丧失了对让与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让与担保设定人取回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作为对让与担保权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替代,担保权人取得别除权,即担保权人可以就设定人的担保财产不依破产程序而单独优先受偿。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关键词:食品包装学;教学改革;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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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是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食品加工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食品品质和价值的保障无不与食品包装相关,因此食品包装越来越受到食品从业者的关注,食品包装学也成为众多高等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必修课程。食品包装学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内容涉及食品工程原理、食品保藏学、食品化学、食品工艺学、食品营养学、食品物流学等多个领域的专业及专业基础课程,因而一般为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大三或大四学生设置[1]。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关于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包装技术及食品包装设备的相关知识,能够合理正确的选择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进行食品包装设计。本文主要针对食品包装学目前的教学现状,结合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如何能够提高食品包装学的教学质量,初步提出一些改革措施。
一、加强教材建设,适度调整教学内容
目前高等院校食品包装学所选用的教材内容充实,一般都涉及到了食品包装材料、原理、技术、设备及法律法规等,有些更是为适应多媒体教学的需求,编著了电子版教材,用简明的文字和生动的图片和动画来介绍食品包装知识,对食品包装学教学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2]。但是,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涌现出了更多更新的食品包b材料、技术及设备,作为一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专业课程,教授对象为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很有必要对他们介绍食品包装技术设备的新进展,再者也可为从事食品及包装相关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提供工作参考。因此加强教材建设,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更新教材内容势在必行。
食品包装学要求学生掌握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包装技术、食品包装设备等。在教科书编写过程中,为使内容更加系统全面,很多教材中还涉及到了食品包装的原理、相关包装法规及包装装潢设计等,这些当然很有必要,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内容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不可“面面俱到”。例如笔者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发现有关食品包装原理的内容学生大多已在食品保藏学课程中学习过了,如果教学过程中还对该部分内容详细介绍,学生难免厌烦。但是如果把食品包装原理与食品包装技术结合起来讲述,比如介绍防潮包装时可将防潮包装技术原理与水分对食品的影响结合起来,这样既能讲清楚技术原理,又能让学生有“原来如此”的感觉,教学效果更佳。另外,食品包装法律法规的内容虽然不是教学内容的重点,但也很有必要让学生了解。在这部分内容中如果只是单纯介绍各种法规条例,肯定枯燥乏味。但如果在这部分内容中设计一些具体的实例,与相关条例结合讲解,生动易懂且印象深刻。在实际教学中,对教学内容做适当调整、整合能够提高教学效果。
二、改善课堂教学方法
要提高教学质量,除了有好的教材、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外,关键还要有得当的教学方法。总结实际教学经验,比较好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材料。食品包装学这门课程并非理论性很强的课程,相反更具有实用性。在教学中,如果只是一味口头讲解学生肯定觉得枯燥,不会感兴趣。但是如果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准备并利用教学材料,教学效果肯定会好。例如,在介绍各种包装材料时,可以准备一些材料的样品,或者生活中用这种材料制作的包装容器,讲解时让学生传看这些包装材料,便可使学生直观的认识这些材料并比较它们之间的差异。
(二)增加与学生的互动。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尽量将讲授的内容与学生日常生活关联,或者与同学关心的食品问题相关,然后展开介绍。例如在讲解塑料材料时,可以通过提问互动的方式提高学生的兴趣,可以问学生自己的水杯是哪种塑料制作的,生活中还有哪些塑料制品,分别是由哪种塑料制作的,这样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展开材料成分、性能、用途等的介绍了。互动甚至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可充分提高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知识的积极性。
(三)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当前是信息时代,在教室里就可以通过网络获取海量信息。在食品包装学教学过程中通过多媒体教学手段,可以向学生展示各种食品包装的图片,展示食品工厂实际包装过程。这种教学方式一改传统教学模式,能将枯燥的内容变得生动、直观,能吸引学生,提高学生的注意力,所讲授内容更容易为学生理解和接受。
(四)开展课堂专题讨论。专题讨论是指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指定的时间内围绕一定的主题,对课程的重点、难点或拓展性内容进行集中课堂讨论、小组讨论或网上讨论[3]。可以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给大家一些讨论的主题,然后让学生自行分工,查阅资料,做市场调查,在一起讨论,过程中也可与教师讨论,形成讨论报告,之后全体同学在一起通过讲解PPT的形式进行交流,教师针对学习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在这个专题讨论过程中,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参与整个研讨过程,不仅锻炼学生思考、组织、表达等能力,更让他们对食品包装及所学理论有亲身的感受,形成感性认识,留下深刻印象。
三、增强实践教学
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模式能够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特别对食品包装学这类与实践关系紧密的课程。例如在课堂教学中,无论如何详细的讲解包装的原理和设备,学生对这些的认识全部要靠想象,在学生脑海中对这些东西的印象都是模糊的,模棱两可的。只有真正见到这些设备,若条件允许让学生能亲手操作一番,然后再结合课堂的理论知识理解包装的原理,那么留在学生脑海中的是清晰、深刻、具体的印象,可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记忆犹新的。增强实践教学对提高食品包装学教学质量非常重要。
实践教学的模式可以有这样几种形式:⑴上实验课。实验课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主要内容相关的实验完成。每次实验课时间尽量安排在某部分理论课刚结束后不久进行。实验内容也要紧密结合课堂理论教学。例如介绍完纸质材料后可安排一次实验,让学生认识不同的纸质包装材料,然后动手测定不同材料的机械强度、透气性等用于包装的各项性能,最后形成实验报告,让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并计算体会不同材料的区别,进而深刻理解不同材料的不同用途。也可让学生自由成组,自己动手设计制作一种食品包装,并阐述设计理由。⑵工厂参观。教师可以有针对性的带领学生深入食品包装企业进行参观学习,让学生对工厂食品包装有初步的感官认识,不至于在课堂教学中讲到某个食品包装知识点时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⑶中试车间学习。在中试车间,教师可以对着包装设备来和学生一起回故课堂内容,让学生温故而知新。例如教师可以在常压灌装、等压灌装设备旁和学生再温习一遍这些设备的灌装原理,温习灌装液体定量的方法等。这时不必受课本章节限制,而只需按知识点内在联系来讲。这样有助于学生对灌装技g知识点的全面理解,加深记忆,最终提高教学效果。实验课是实践教学的主体部分,其他模式是有效组成部分,实际教学过程中可将这几种教学模式有机结合起来进行,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四改革考试和考核方法
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任何教学活动都要进行成绩考核,但成绩考核不是目的,只是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手段,运用的好,就可以多方面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保持学习动力[4]。
目前对学生成绩的考核形式大多以期末考试笔试成绩为主,这种方式比较单一,导致的结果是学生在考前突击复习,即便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对于该门课程的内容也会很快忘记,达不到教师教学的目的。因此,在成绩考核时可多设计一些考核内容,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例如,在学生最终的100成绩中,10%可为学生的考勤成绩。现在的大学生尤其到了高年级部分学生比较散漫,有时不按时上课,教师有责任通过这种方式督促学生。10%为课堂作业成绩,可设置几个题目,让学生形成小论文及PPT,组内成员互评分,教师再评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10%为实验成绩,主要以学生上交的实验报告为打分依据。剩下的70%为期末考试成绩。当然这些考核方式之间的所占的比例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让学生更多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目的。在考核过程中要求教师认真对待学生作业报告等,公平公正。现在网络非常便利,要杜绝学生论文抄袭及东拼西凑。
五、结语
时代在发展,技术在进步,食品包装行业也在突飞猛进,作为高等院校一门专业课程食品包装学的教学也要不断改革,与时俱进,才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当前新时代学生的学习要求。但万变不离其宗,改革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食品包装行业的热爱。改革是一个长期摸索和不断总计的过程,食品包装学的教学改革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唐辉.《食品包装学》教学改革探析[J].韶关学院学报・自然科学.2011, 6(32),105-108.
[2]章建浩.食品包装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4.
摘 要:色彩在光线的影响下会产生色彩的物理属性,而色彩的心理属性则产生于人类感知色彩后的情感表达。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审美观也在提升,导致在食品包装中色彩的运用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通过对色彩情感与食品包装设计的浅析,探究色彩情感对食品包装设计的影响作用的表现,从而得出色彩情感在食品包装设计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关键词:色彩;食品包装设计;色彩情感
引言
随着当今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商品的购买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在甄别商品的购买价值后,还要判断商品是否美观和让人感觉愉悦。而食品包装上的色彩也成为了人们是否购买此商品的一个重要鉴别条件。所以食品包装上采用的颜色不止是具备帮助消费者辨别商品品种的作用,还在和消费者产生共鸣。对于食品包装设计而言,包装不仅仅要给消费者以安全感,更需要迎合现代社会人们在不断改善和提高的审美价值和文化内涵,因此,在食品包装设计中的色彩情感的应用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1色彩情感
色彩在光线的影响作用下传达到人的视觉器官,然后经过视觉神经传入大脑,与以往的回忆和常识产生联想,从而形成一种神奇的心理效应。色彩是最能表达情感的方式,色彩也具有表情,不同的色彩表达了不同的情感,也正是这些情感与人类的视觉产生反应,从而产生了所谓的色彩情感。
1.1色彩情感的概念
情感也被称作是感情,是人类喜怒哀乐的心理活动的总称,是一种心理反应。色彩情感是通过色彩与光结合后所产生的效果为人类感知后产生的情感的一种心理效应。所以色彩情感的体现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人类的联想的,并且色彩所带来的强烈的视觉冲击感和人类的情感是密不可分的,所以这也是每个人看到色彩后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来影响对事物的判断的主要原因。
1.2色彩情感于食品包装设计的影响
食品类商品的包装区别于其他商品的包装在于它的安全性,所以食品类的包装不能太过沉闷,沉闷的色彩会给人以负面的影响。而鲜G的色彩会给人以兴奋和愉悦的情感。食品包装的色彩运用直接影响到产品的销售情况是由于色彩不仅仅承担着区分产品类别的责任,同时还影响着消费者看到商品的直观感。
例如:图1是一款纯天然果汁的包装设计,巧妙地提取利用了果汁原色的渐变色表达出来。果汁的原本的自然的颜色配以瓶口处鲜明的补色和间色的渐变效果相互融合,给人以清新纯天然的感觉,画面简洁大方,主题突出。
2食品包装设计中色彩情感的视觉心理分析
在食品的包装设计中,色彩需要激发的不仅仅是食品所吸引人的美味,还有食品给人安全纯天然的享受。而色彩所传达出的情感都是通过人的视觉心理所产生的。这较常被运用在高端产品的包装设计中,而食品的色彩运用则需要更加清新鲜明的颜色来体现,因为鲜明干净的色彩给消费者带来的视觉心理是有别于其它产品的包装的。
2.1色彩情感在食品包装设计中的体现形式
当面对着商店里琳琅满目的食品产品时,首先印入眼帘的是吸引人眼球的食品漂亮的外包装,包装上精美的图形,鲜艳的配色,都能影响食品的销售情况。而主要表现形式中包含:一是食品的天然未加工的原色,二是食品品牌的基本色。
食品的原色也就是产品本身天然的颜色,消费者通过观察食品的原色来判断食品的类型口味来决定购买与否。
食品品牌的固有色也就是品牌特有的标志性颜色。例如:图2中众所周知的可口可乐的罐装瓶包装设计,经典的红白配色,经典的丝带样式的标志字体,一眼就能识别出是可口可乐的产品。可口可乐经过了几百年的岁月的考验,依然在现代社会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说明品牌的固有色不能以创新为目的,要以恒久的发展为目标。
2.2色彩情感在食品包装设计中的感官分析
食品包装中的色彩能够以不同方位的感官对消费者产生刺激。从视觉、味觉、触觉这三个方面来让人产生联想。视觉首当其冲,色彩的视觉就是考飞着砍刀色彩之后的感受,在人们看到具有视觉冲击力的色彩时,自然会被吸引,从而关注这一产品,最后考虑是否购买,因此加深对此商品的记忆。
3食品包装设计中色彩情感的应用分析
当今社会食品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大部分的食品品牌商家利用各种各样的色彩来装饰食品的外包装,大多数都忽略了食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的出发点和目的,食品不单单要带给消费者以美食的享受还要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体验。
3.1利用色彩情感与消费者进行互动
色彩情感原理在食品包装设计中的应用常结合了不同的色调来与消费者产生共鸣。同时结合食品品牌的产品特征或是分析特殊的消费对象,给食品包装设计合理的配色,使外表色彩极富视觉冲击力,让人印象深刻。色彩的特有性决定了色彩所传达出的情感是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的,色彩的使用功能也是与消费者产生互动的形式之一。
3.2色彩情感在食品包装设计中应用的发展前景
色彩在食品包装设计中的运用竭力地表达出色彩的情感作用。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更加注重审美的追求,对于生活的态度也逐渐趋于情感化,对食品包装的要求不再仅仅是停留在实用的需求上,更加注重食品包装的设计感和色彩感。带有色彩情感的食品包装才是现代消费者所追求的。并且,色彩情感的食品包装设计应用也是食品包装设计的一个发展趋势,它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生活,无形中提高了人们生活水平的质量。富有人性化的色彩情感也将成为食品包装设计的一种全新的设计思潮。
4结语
当今消费者的审美水平和生活方式变得越来越多变和独特,如果包装设计不按照不同时期的变革来设计就很难在市场上取得成就。色彩情感的食品包装设计是能够引起顾客对产品产生好奇感的包装形式之一,对这种包装方式的实用也是当今人们缓解生活压力、憧憬轻松生活的直接表现。设计师不但要对所说合集的食品品牌进行深入的调查,也要打破自己的思维枷锁,需要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并从中感悟,从而激发设计师自己创造性的思维。
参考文献:
[1] 周翊.色彩感知学[M].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2015:12-30.
[2]宋树峰. 设计之道[M].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2014:15-18,31.
[3]田蕴,毛斌,王馥琴.设计心理学[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