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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施工协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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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施工协议

第1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关键词:外破管理;高压线路;安全运行;措施

中图分类号:TM7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30-0144-02

近年来,社会基础建设速度加快,因市政施工、房地产建设造成的输电线路外破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提高,成为了现阶段造成高压输电线路事故跳闸的重要因素,影响了电网的安全运行。高压输电线路电压等级高、短路电流大、瞬时热效应破坏能力强,出现外力破坏事故时,可严重损害当事人自身健康,也可导致电网被迫停运,严重破坏电力设备,严重时还可出现断线、倒杆现象,出现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影响社会发展及人们群众的正常生活。

1 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列入《福州供电公司输电线路走廊施工安全隐患监控一览表》的隐患点有88处,其中实施重点监控的隐患点有59处,内控隐患点29处。较去年同期,新增27处,消除了20处。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施工项目主要有京福高铁、福平高铁、三环快速、福永高速、京台高速、东区建设、内河整治、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周边违章取土堆土、施工爆破、违章建筑、吊车泵车超限作业、焚烧垃圾、易漂浮物随意丢弃等现象频繁发生,屡禁不止。部分市政建设、重点工程盲目施工,导致外破事件频发,给线路安全运行带来极大隐患。

1.1 抓管理,安全管控有力有序

由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坐阵指挥,以外破特巡组队员及一线班组长为组员负责各个外破点的发现、巡视、监控、协调、督促、整改、总结工作。按外破点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管控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特巡特护、沟通协调、督促整改;收到现场预警信息时,组织人员紧急出动,应急协调处理。

今年,接收外线护线队预警信息近200条,出勤制止的违章危险行为达120多起;参与各个区县爆破评审会、施工作业协调会、安全生产座谈会等18场;深入施工工地组织机械操作员、安全员等学习电力设施防护安全课5场;联系拆除或降高线下路灯16盏、移除或拆除危险违章建筑物9处,拆除电力设施周围易漂浮物30多处、拆除动车站电杆6处,配合工地临近电力设施危险施工现场指挥34次,累计监控达160多个小时,形成与各施工单位齐抓共管联防电力设施外破的新局面。

1.2 抓队伍,外线旁站到点到位

目前危险等级较高的施工工地配有30名保安和12名信息员,重点旁站监控外破点53处,含220 kV线路26条、110 kV线路15条。旁站护线人员经过培训,掌握一定的电力防护知识及协调处理能力,实行分片包干,定点旁站,实时监控辖区内施工作业,发现危及情况,能及时制止、会准确上报。

1.3 抓执行,施工隐患可控在控

1.3.1 排查危及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

对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吊车等机械作业立即制止,对作业人员及工地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屡见违章的施工单位申请应用“暂停供电”等有效手段,促进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规范作业。

1.3.2 设立保障安全的警示牌等静态设施

今年以来,本部针对各个外破隐患点的工程进展情况,外破威胁的差异变化,重新发放隐患通知书62份、发函23份,发放安全宣传手册600多份、向吊车等机械驾驶室张贴“安全小告示”60多张、新增埋设安全警示牌51面(覆盖所有外破点)。对特别危险的杆段,通过设置路障(埋设限行桩21处260条、防撞墙3处、限高架3处、堆土堆石5处、挖路限行2处等),有效保障线路的安全。

1.3.3 办理安全许可手续、安全协议

对新增的施工工地发放《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申请表》,宣传闽经贸能源[2010] 515号文件精神,发放办理相关手续流程卡,并专人督促办理进度。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重点加强对铁路、公路、房地产开发等重点建设工程的督促办理力度。目前实施重点监控的隐患点59处中已办结完成安全协议、申请表的有57处,完成率96%,还有2处正在协调办理之中。

1.3.4 检查安全协议中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接照签订的安全协议及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求,检查施工工地是否对现场安全员、监理员及大型机械操作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重点人员安全责任;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围栏、警示标识、宣传标语等,是否对塔吊、吊车等采用限长度、限方位的物理隔断的措施、临近电力线路的施工是否设有专人监护、开展警示宣传、安全交底等,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责令要求限期整改。

1.3.5 建立互动联络机制

在日常巡视采集工程进度信息的基础上,加强与各工地负责人的电话联系,详细掌握工地施工状况,要求协议范围内的机械作业必须通知我方人员到场监控才能进行,杜绝未经许可的危险施工作业行为。今年通过建立的安全联系机制积极配合施工队完成现场危险施工作业全程监控34多人次,累计监控达160多个小时。

1.3.6 对重要外破隐患施工地段采用图像、视频后台监守

目前,根据施工现场的不同需求,对35处线路杆段安装图像监控系统,对特别危险的18处杆段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后台远程监控值班,分析图像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外破特巡组出动制止。今年值班室对现场的违章行为报警多达84多起,应急出动制止有威胁的施工行为有36起,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事故的发生。

1.3.7 对外破隐患点采用管辖班组、外破组轮番动态巡守

按照《福州局输电线路走廊施工安全隐患监控一览表》巡视周期及工程进展情况,统筹安排人员动态巡视。截止目前共开展巡查2000多人次。根据不同施工进度、不同现场状况,不同危险级别,组织专人按需监控,采集工程进度等各类信息,做到现场情况清楚、安全措施清晰、危险作业亲为。

1.3.8 对复杂施工工地采用保安、信息员定点驻守

针对外破现场复杂情况,组织电力设施特巡护线队专项对线路走廊施工建设工地进行全天候的巡察,即时发现、制止危害电力设施的违章施工行为,目前主要分布在建设工地集中度较高、危险程度高的晋安区、仓山区、台江区以及长乐、闽候、平潭等地,负责监控41条输电线路的53处的复杂施工工地。

1.3.9 对危险作业、重点时段,采用专人全程监护

对两会、两节、黄金周、单电源、“5.18”、“6.18”“中高考”等重要保供电时段制定保供方案,抽调安保力量对保供线路、外破现场进行旁站及动态巡视,提前通知相关工地在线路保供期间暂停可能威胁安全的施工作业,对一些确实无法停止的市政工程,增派专人协助监控,顺利完成每次保供任务。

1.4 创新路,寻求法律帮助解决棘手隐患

加大与本局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律组的沟通联系,新辟法律途径,对屡禁不止的违章施工单位(220 kV高峡线#62-#63线旁违章施工)发放律师函进行制止,目前该处违章施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 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2.1 施工作业人员电力安全意识低

从历次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情况来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吊车、钩机、塔吊等操作人员普遍缺乏电力安全知识,有的工地不经审批夜间临近导线危险赶工,对电力设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2.2 无强硬的手段来保障整改措施的落实

长期以来,施工单位违章施工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没有付出应有的经济和法律代价,使其更轻视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违章施工更加肆无忌惮、无所顾忌。

3 下一年的工作思路

3.1 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提升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 素质

一是强化常态联系。考虑到关键作业人员,尤其是吊车司机人数相对较少、施工工程量、施工区域相对较大,以及外破危险性高,建立与他们的常态联系机制,掌握施工信息,并通过发送“安全温馨短信”经常性进行安全宣传,达到宣传成效的延续性。

二是强化现场教育。进一步通过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向吊车等机械驾驶室张贴“安全小告示”等方式开展现场安全宣传教育。

三是强化安全知识宣贯。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在吊车等特种机械人员取证、年审过程中增加电力安全相关知识的宣贯,使他们掌握一定的电力设施保护知识,从源头避免电力事故的发生。

3.2 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量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制作各类警示牌、限高架、限行桩和新增功能完善的现场视频监控装置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二是配足、配强、配齐现场特巡护线员,提升人防效能。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护线员外破隐患鉴别力,提高外破告警的实效性。进一步完善《保安护线员管理规定》,落实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最大程度发挥特巡护线员的作用。

3.3 进一步践行“五看三守一护”工作机制

积极归纳整理工作方法,加快对防外破工作中典型案例处理方式归纳整理,形成常态管理。

3.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防共建

通过与法律组、电力设施保护办、当地政府等走访汇报,依靠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等方式丰富防外破刚性工作方法。

3.5 加强防外破暂停供电措施的落实

对施工单位不落实安全措施,严重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予以暂停供电处理,增强电力执法的震慑力和有效性。

4 结 语

加强外破管理,确保高压线路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电力设施防外破保护工作越来越被重视,通过“三抓一创”的管理思路及措施,有效保证了高压线路的管理质量,提高其高压线路的安全运行,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相关人员安全意识不高、整改措施难落实的问题,需要重新调整来年的工作思路,加强高压线路的安全管理,保证高压线路的安全运行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长海,侯鹏.探析确保输电线路合理安全运行的有效措施[J].中小企 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0(12):285-286.

[2] 李强.加强输电线路施工类外破防控的对策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

2012(12):178-179.

第2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近年来,国家电力水平不断提升,安全建设管理也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由于电力系统安全建设规模大、项目多、任务重,实践过程中,技术力量相对较弱,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因而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尤其是因为电力设备故障导致的大面积停电,严重阻碍了生产生活。下面,就电力安全现状进行简要介绍分析。

1)电力行业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南方某县级供电公司曾经发生过一起群伤群亡的惨痛的安全事故。在该公司进行低压线路改造中,线路检修班和计量班现场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严重不当,线路摩擦导致漏电事故。发生事故绝非偶然,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准备前期不严谨,员工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欠缺;施工过程中没有身着安全防护的工作服;电路设备严重老化,未及时更换;安全监督人员擅离职守。这些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并不少见,这对于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是一种很大的威胁。

2)季节和地域影响明显。供电过程会受到季节变化和地域条件的影响。在每年夏季和人口密集的城镇,用电需求会大幅增加,电量缺口大,供不应求。为应对这种情况,供电公司会采用拉闸限电的方式提供电能。这种情况对于用电需求较高的生产企业非常不利,会很大程度上减弱其生产效率。此外,拉闸限电也会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如2012年印度大停电造成了印东北部六亿七千万人受到影响,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就是印度整体电力供给量无法满足高峰期的供电要求。事后,印度总理申请投入4千亿美元来提升印度的供电能力和发电的稳定性。我国的供电工作虽然相比印度更完善,但同样也有类似的问题存在。

3)电力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电力公司的安全建设管理缺少健全的制度,并没有将每一项工作对应的安全规范进行一一落实。例如在用电线路安装过程中,前期工作必须严格落实现场勘查制度,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但在实际施工过程很难真正做到。

4)电力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缺乏实际操作性。一些电力企业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没有将安全制度落实到实处,只停留在口头上,严重阻碍安全建设,无法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无法提供安全的供电环境。出现安全事故时,并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找不到事故的真正原因,使得安全建设成为一纸空文,无法为电力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很常见的情况是,一些工程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开会分配工作任务时,工作负责人会向工作班成员强调注意安全,大家也积极回应,但只是停留在了口头上,并没有切实的将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加以细化说明落到实处,最终酿成惨剧。

5)电力设备使用不当。目前,电力企业中,废旧的电力设备重复使用的情况十分普遍。由于使用老化电力设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和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的电力事故屡见不鲜。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设备管理制度把控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某供电局在一次低压线路故障修复过程中发生了倒杆,造成一名员工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电杆破损严重,抗弯承载能力下降,不能满足施工条件。

6)电力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供电企业中,安全建设制度已相对完善,然而,实际施工中仍能暴露出相当多的问题。很大的原因是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受到的制约较弱,积极性不高。而且,许多供电企业的领导更多的关注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对于供电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其实,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才是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的关键环节,这些小问题都有可能引发大的安全事故,影响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2改善措施

1)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电力系统安全建设的主导力量是工作人员,相关人员的作业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完全是由电力企业人员的工作过程决定的。因此,应在电力工程人员上岗之前进行系统的安全意识教育,并对学习成果进行验收,严格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将安全问题深入到员工的内心,让他们深切意识到电力安全无小事。场外培训对于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有很重要的意义,应在施工现场由经验丰富的员工给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教他们如何规范使用工器具及相关施工机具设备、如何应对突发状况、施工现场应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等。此外,健全奖惩机制对于员工的工作有很强的制约作用。对于违章操作的工作人员给出明确的惩罚措施,并进行记录;对于零失误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这样才能充分带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安全工作深入到员工的意识里,保障施工安全。

2)完善电力安全制度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将安全管理任务实行分层分级负责的制度,将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位员工。监督部门应该按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对相关负责人给出惩罚措施,保障责任到位。尤其对于习惯性违章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惩罚,并对其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备案,提醒其他工作人员防止类似违章行为的发生。

3)加强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现场施工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不仅包括安全工器具的规范使用、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还包括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这对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无数的实例表明,在电力维修过程中,带电作业很容易无情的带走维修人员宝贵的生命。此外,电力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因此,企业必须加强电力设备的监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淘汰过期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严格监管工程承包作业。一些工程任务需要交给外包企业完成。在外包过程中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承包商的资质,包括其工作质量和工作后续服务等。满足要求的承包商才可以接手工程。施工前要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问题按合同和协议处理,保障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负责。

3结语

第3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1)季节和地域影响明显

供电过程会受到季节变化和地域条件的影响。在每年夏季和人口密集的城镇,用电需求会大幅增加,电量缺口大,供不应求。为应对这种情况,供电公司会采用拉闸限电的方式提供电能。这种情况对于用电需求较高的生产企业非常不利,会很大程度上减弱其生产效率。此外,拉闸限电也会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如2012年印度大停电造成了印东北部六亿七千万人受到影响,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就是印度整体电力供给量无法满足高峰期的供电要求。事后,印度总理申请投入4千亿美元来提升印度的供电能力和发电的稳定性。我国的供电工作虽然相比印度更完善,但同样也有类似的问题存在。

2)电力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电力公司的安全建设管理缺少健全的制度,并没有将每一项工作对应的安全规范进行一一落实。例如在用电线路安装过程中,前期工作必须严格落实现场勘查制度,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但在实际施工过程很难真正做到。

3)电力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缺乏实际操作性

一些电力企业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没有将安全制度落实到实处,只停留在口头上,严重阻碍安全建设,无法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无法提供安全的供电环境。出现安全事故时,并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找不到事故的真正原因,使得安全建设成为一纸空文,无法为电力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很常见的情况是,一些工程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开会分配工作任务时,工作负责人会向工作班成员强调注意安全,大家也积极回应,但只是停留在了口头上,并没有切实的将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加以细化说明落到实处,最终酿成惨剧。

4)电力设备使用不当

目前,电力企业中,废旧的电力设备重复使用的情况十分普遍。由于使用老化电力设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和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的电力事故屡见不鲜。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设备管理制度把控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某供电局在一次低压线路故障修复过程中发生了倒杆,造成一名员工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电杆破损严重,抗弯承载能力下降,不能满足施工条件。

5)电力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供电企业中,安全建设制度已相对完善,然而,实际施工中仍能暴露出相当多的问题。很大的原因是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受到的制约较弱,积极性不高。而且,许多供电企业的领导更多的关注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对于供电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其实,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才是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的关键环节,这些小问题都有可能引发大的安全事故,影响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2改善措施

1)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

电力系统安全建设的主导力量是工作人员,相关人员的作业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完全是由电力企业人员的工作过程决定的。因此,应在电力工程人员上岗之前进行系统的安全意识教育,并对学习成果进行验收,严格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将安全问题深入到员工的内心,让他们深切意识到电力安全无小事。场外培训对于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有很重要的意义,应在施工现场由经验丰富的员工给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教他们如何规范使用工器具及相关施工机具设备、如何应对突发状况、施工现场应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等。此外,健全奖惩机制对于员工的工作有很强的制约作用。对于违章操作的工作人员给出明确的惩罚措施,并进行记录;对于零失误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这样才能充分带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安全工作深入到员工的意识里,保障施工安全。

2)完善电力安全制度建设

管理部门应该将安全管理任务实行分层分级负责的制度,将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位员工。监督部门应该按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对相关负责人给出惩罚措施,保障责任到位。尤其对于习惯性违章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惩罚,并对其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备案,提醒其他工作人员防止类似违章行为的发生。

3)加强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现场施工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不仅包括安全工器具的规范使用、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还包括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这对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无数的实例表明,在电力维修过程中,带电作业很容易无情的带走维修人员宝贵的生命。此外,电力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因此,企业必须加强电力设备的监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淘汰过期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严格监管工程承包作业

一些工程任务需要交给外包企业完成。在外包过程中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承包商的资质,包括其工作质量和工作后续服务等。满足要求的承包商才可以接手工程。施工前要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问题按合同和协议处理,保障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负责。

3结语

第4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项目前期主要是指根据核准制的要求,取得支持项目核准的咨询评审意见和行政许可文件的过程。本文重点探讨部分单改双工程环评文件未重新审核,可能面临法律风险。2012年萧山供电公司接到浙江省电监办《关于35千伏合党合益线路跨越其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的协助调查函,其中投诉人对于单改双高压线路未做环评提出质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环评批文的有效期为5年,超过5年项目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需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在项目环评批复后,项目的所址、路径、建设规模及主变压器布置形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未依照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此案例带来很大的警醒,一是电网建设过程中一旦建设项目的所址、路径、建设规模及主变压器布置形式有重大改变,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编报环境影响评价调整报告。二是电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项目用地补偿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其防范

随着民众物权意识的提高,电网建设中涉及的物权法律关系更加复杂,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物权法》实施后,加大了对物权的保护力度,提高了电网建设征用、占用土地的门槛,使得电网建设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法律风险。目前萧山供电公司在电网建设项目用地补偿方面主要存在以下2个方面的风险。

2.1线路走廊对地表权利人造成权利限制风险

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作物,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因此线路走廊实际上对地表权利人形成了一定的权利限制。线路走廊造成的权利限制与地表权利人基于《物权法》所享有的房屋改建加高、种植树木获得收益等权利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实践中,萧山供电公司也多次接到拆迁线路、高额索赔等诉求,有的甚至出现了阻扰施工。

2.2征地完成后不及时施工,可能面临闲置土地导致二次补偿等风险

2012年,萧山供电公司因为新街供电营业所存在征地完成后未及时开工建设,导致村民以索要经济补偿为目的补种青苗,在后期项目开工时又要求再次给予青苗补偿费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征地后如果没有及时开工,村民补种青苗,在开工时又要求再次给予青苗补偿费,导致增加不必要的建设成本。风险一是电网建设项目中常见问题,因为目前国家法律层面对此没有具体的规定,对于该问题在目前的情势下,一是要努力争取政策支持,明确线路走廊用地模式,统一补偿原则和补偿标准,规避电网建设用地执法层面的风险;二是对于线路确需跨越房屋、高杆作物限高确需砍伐等情况,应当依法与权利人签订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补偿标准及时支付补偿款,确保补偿合法有效。对于风险二,应当从内部管理入手,及时整理档案;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建设项目,应当及时开工建设,避免出现闲置土地现象。

3项目建设中相邻关系处理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其防范

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电网工程项目因其特殊性,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同土地、房屋、苗木等所有人或使用人形成相邻关系。目前萧山供电公司在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的相邻关系上形成的案例也相当多,主要体现在:

3.1“线房”矛盾日益突出

调查近10年来的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0%以上的案件都是线下建房引起,而且线房矛盾不仅是安全问题,还因为相关权利人阻工或要求高额赔偿,工程建设难以顺利进行。目前“线房”矛盾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第一,侵害他人权益,招致索赔。电力线路建设即便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但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相关规定,电力线路跨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造成不动产损害或价值贬损的,权利人也可以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供电企业予以补偿。第二,民众对于高压电有电磁辐射、噪音、安全等方面的忧虑,不愿意“沾染”上电网建设项目。第三,在实践操作中,有时迫于建设工期紧,在无法与权利人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情况下,直接支付了补偿款,从而产生权利人重复索要补偿款的风险。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1)经常性向民众普及宣传电磁污染、安全距离等方面的知识,消除民众的恐慌;(2)事先提出多个线路架设方案进行比选,提早布局,减少建设工程项目对相关权利人的相邻关系影响;(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街道、村委会的理解与支持,在其协助下开展相关权利人劝导疏通工作;(4)与相关权利人规范签署补偿协议,明确补偿事项及纠纷处理方式。签署的相关协议请政府部门进行鉴证或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

3.2“线树”矛盾风险险现

根据《电力法》以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供电企业发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及生长危及电力运行安全的高杆植物,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目前在处理“线树”矛盾中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风险。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高杆植物如果危及电网运行,构成危险源,电网企业未进行监控或未制定应急预案,将可能招致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导致安全距离不够,引起电力设施损毁造成停电,电网企业可能面临索赔;(2)未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砍伐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高杆植物,可能导致本为合法的维护行为变成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或者受到行政处罚,比如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对林木实施砍伐的,林业主管部门有权处以罚款,森林公安部门可视情节对有关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对于解决“线树”矛盾,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供电企业的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电力法律法规都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赋予供电企业对在电力线路通道内自然生长或违法种植的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的权利。但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在运用上述权利时特别是在强行砍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林木时,应当遵循必要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手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与林木权利人协商砍伐、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请求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与林业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林业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优化办理流程和审批程序,依法合规地超前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等手续,保障电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调解决电力线路运行维护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3.3施工扰民导致投诉及行政处罚等风险

第5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关键词】电力 工程 安全 监理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电力基础建设不断深入,“四控两管,一协调”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建设管理各环节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为了防止因基建工作而造成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国家电网公司对安全监理工作提出更高的目标和任务。

下面就如何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正确理解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是指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等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及其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实现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监理活动。电力安全监理的过程实质也就是执行国家、政府以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所颁发的法规,执行安 全监理委托合同的过程。安全监理单位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安全监理合同范围,全权处理工程安全和建设单位委托的一切事宜,安全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本着尊重、协助、监督的精神,基于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抽查和验证电力建设过程中各项制度。安全监理单位通过三方沟通,按照所签订的《委托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合同文件独立行使安全监理权。

二、充分认识安全规律,掌握电力安全监理的主动权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相辅相成,试图将二者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安全监理的提出,使建设监理目标管理从以往的造价、进度、质量“三控制”变成“四控制”,也反映了监理理论和监理法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电力建设工程中各个风险点进行预控,加强对工程的风险管理,积累工程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对电力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督、指导,尤其是对技术法规、标准规程安全措施等监督管理,以国家有关的法律制度为准绳,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监督安全监理合同的执行,保护合同各方的利益,提高自身安全监理水平,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

三、认真做好电力工程安全监理主控项目的制定工作

结合电力工程实际特点,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确定具体的安全监理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项目,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加强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采取预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意见。

认真做好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主控内容划分:

(一)、控制项目:项目监理机构

控制内容: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

控制要点: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工程监理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监理巡视和旁站工作制度、安全监理检查制度、施工安全审查备案等制度。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见证、旁站、巡视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等。

(二)、控制项目:安全旁站监理

控制内容:对工程具体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检查监督。

控制要点:

线路工程以下工序及部位应做好安全旁站监理:

1、基础阶段:桩基础施工(钢筋笼焊接、桩深测量、混凝土浇筑等工序),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过程;

2、组塔阶段:超过80m的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或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跨越架,特殊施工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不停电跨越架及通航江河、铁路、高速公路越架,导地线压接等。

变电站工程以下工序及部位应做好安全旁站监理:

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2、电气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等;

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3)控制项目:审查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指导文件

控制内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管理文件。

控制要点:文件审查是指监理工程师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规程规定等,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4)控制项目:检查承包单位资质和人员上岗证书

控制内容:检查承包单位资质;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控制要点:安全检查签证是指监理工程师依据规程、标准等,对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设施(如重要脚手架、跨越架,塔式起重机、卷扬提升系统等起重设施,以及变电站临时电源布设等),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检查签证活动。

(5)控制项目: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内容: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要点: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或经过培训的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

(6)控制项目:施工现场巡检并进行考核

控制内容:审查承包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与自检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或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考核。

控制要点:违章作业而危害人身安全时有否下达工程暂停令;查领导、工程和现场管理,查隐患、事故处理、施工工艺水平、设施设备安全、施工环境情况等;承包合同应按规定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现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7)控制项目:启动试运行安全文明检查

控制内容:启动运行前;试运行中巡视

控制要点:满足文件要求的启动条件;反事故演习;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制度齐全、完善,通过审查;环保机构健全、可开展监测;记录缺陷及时组织消缺和符合调试环境。

(8)控制项目:参与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控制内容: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控制要点: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和进行善后处理。

(9)控制项目:编制安全报表

控制内容:编制安全报表。

控制要点:事故处理情况;监理简报记录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

(10)控制项目:达标验收

控制内容:参加达标投产验评。

控制要点:对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艺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四、严控现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在整个工程建设工程中,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电力工程人、机、材、法、环的和谐统一

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材、法、环及电力建设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

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第6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关键词:配电网;劳务分包;问题;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U224文献标识码: A

1、现存配电网劳务分包问题

1.1、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长期以来,电力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队伍选择比较随意,没有执行严格的招标制度。

(2)劳务分包队伍合同签订不完善。这在很多电力施工企业中普遍都存在,为了简单省事,电力施工企业只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签订了书面合同,担责任和义务约定不明确,约束效果差。

(3)缺乏对劳务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很多电力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后,管理简单,缺乏控制,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施工日志缺失,安全管理不善,甲供材料浪费严重,甚至造成一些隐蔽工程严重的质量问题。

1.2 资质审查不严或不进行资质审查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应当是由发包人与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分包企业组建现场施工项目部直接领导施工生产工作,而在实际中,往往是“包工头”自己挂靠一家企业,被挂靠的企业有些具备一定的资质,有些企业仅仅是个皮包公司,发包人对包工头提供的资质审查不严或者根本不进行审查。

1.3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明确

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由于对工程款结算和支付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明确,导致部分发包单位以业主还未结算、还未进行竣工验收或工程量上级还未审核完成等理由造成部分工程量不能够按照正常结算周期结算,工程款也不能够及时支付分包单位,另外许多单位在工程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造成劳务分包单位的资金周转困难。

1.4 劳务分包单位缺少对农民工的缺少保障

在大量的劳务分包单位为了能够使得到工程项目尽快完工,导致对农民工的工资保证、安全保证、休息时间保证、工伤保险等没有保障,即使有一些约定也仅仅是一些不痛不痒的条款,对劳务分包单位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1.5 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劳务分包后施工现场一般比较混乱,杂物乱放,乱接电线,不带安全帽,工器具乱放,安全措施不到位,违规操作,不听指挥

2、劳务分包管理困境成因分析

2.1政策与社会环境压力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表现为对相对弱势的农民工的保护,而对施工企业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大,无论施工企业是否处在合法的角度,一旦发生,施工企业必然受到严厉处罚,这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来说无疑增大了困难。同时,施工企业还有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这主要是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得已与开发商(业主)签订附带合同,即指定的劳务分包队伍。或者其他有背景的社会关系的干预,使得劳务分包队伍难以管理。

2.2“民工荒”导致选择劳务队伍“饥不择食”。

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建筑业农民工出现严重不足,相对于其他行业,综合考虑劳动强度、待遇、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等因素,用工显然没有优势。加之具有熟练技术和经验丰富的工人出现断层,优秀农民工更是数量不足。由于开发商(业主)对工期的要求都比较紧,为了抢工期,必然加大投入,这就增加了劳动力的有效需求,“民工荒”导致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现象使企业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出现了“饥不择食”。

2.3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

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差、工期滞后等问题,其实都与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有着密切关系,其中技术人才和过程管理不到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因素。随着配电网工程的飞速发展,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量迅速增加,但企业的技术人才并没有随着市场的拓展而增加。这是目前施工企业比较普遍的现象。很多技术人员比较年轻,缺乏施工管理经验。如果技术人员指导不力,劳务分包队伍的认同感就会降低,队伍控制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同时,管理人员同劳务队伍一样,如果缺乏过程管理的动力,劳务队伍的管理就难以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

2.4 资金统筹不易协调

配电网项目资金投入巨大,对现金流要求高。往往工程越大,向开发商(业主)交纳的保证金也越高。企业的现金流主要依靠工程进度款,如果开发商(业主)资金周转困难,那么施工企业垫资会越多。即使开发商(业主)很有实力,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可能全额拨付进度款,仅靠施工企业统筹资金协调,现金流极易出现断裂,从而影响劳务队伍的工资发放。

2.5 缺少安全隐患意识

配电网行业自身的特殊性,本来就是高风险项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要劳务分包单位特别重视,而劳务单位缺少正规的培训教育,与电力行业提倡的“安全第一”格格不入,使得下面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使之出现习惯性违规现象的发生,从而导致一系列的致命错误,引发相应的安全事故

3、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对策

3.1 依法分包

学习了解有关劳务分包的政策法规;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与其雇用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违反劳务分包中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我们概括了劳务分包“十不准”,即:①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再次分包;②不准分包给无法人执照、无资质的单位;③不准使用挂靠其他有执照有资质企业的单位;④不准使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⑤不准在合同文本中使用非劳务分包性质的内容,如桩基工程协议、工程款、大型设备租赁、主材采购;⑥不准在书面合同中规定收取管理费;⑦不准承(总)包方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将工资支付给非直接雇用的民工;⑧不准承(总)包方以自己的名义为分包方的任何人员发放有关其身份的证件,如工作证、名片等;⑨不准分包方以承(总)包方及其项目部的名义与第三方发生经济关系;⑩不准乱刻乱盖项目部印章、乱签字。

3.2 严把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关,合同签订关

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劳务分包单位参与投标,发包人要利用网络、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详细了解,参观分包单位以往参与建设的工程实例,保证分包单位各项硬件条件满足要求。合同必须由发包人和劳务分包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在合同履行中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与工人的用工合同是否签订,劳务分包单位是否为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

3.3 细化合同条款,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在合同签订前发包方与劳务分包单位应参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出台的各类项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对其中有关质量、进度、安全、工期、奖惩制度、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等条款进行细化,并邀请单位技术、财务、管理等部门人员共同配合,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制定出一份比较完善的劳务分包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把廉政协议书、安全协议书、保障农民工权益协议书、进场机械设备人员清单等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交给劳务分包单位,另外明确双方往来的文件、签证等资料均要作为分包合同的重要部分。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合同交底,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3.4 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企业对于合法的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法只有监督的权利,没有直接支付的义务。因承(总)包企业与此类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在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将一定数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发包方的专用账户,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为每一名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包方必须让分包单位签订保障农民工权益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要监督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工资发放表必须到发包方财务备案,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最大保障。对于工资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分包单位发包方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特殊情况下发包方可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工人工资。

3.5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电力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劳务分包队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奖惩办法,做到谁施工谁对安全负责。所有参施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一线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的同时,更加姚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安全带,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人对领导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建立安全否绝制度。每个工作班组都应设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措施,检查有记录。

4 结束语

劳务分包已经成为如今10kV及以下配电网施工建设的重要趋势。劳务分包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如何有效结合,使之互相促进成为一体是多经企业当前需试探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方法为:(一)严把劳务队伍审核关。(二)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四)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控制管理。(五)建立劳务队伍数据库和信用评价体系。综上所述,结合目前我企业实际,在配网项目管理中,执行比较好的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收尾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还需注入新的管理理念,有待不断完善,应适时地引入资源管理、沟通管理、信息管理、变更管理、风险管理等新管理思想。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自身与外部劳务合力干好每一个工程,达到双赢.

参考资料:

第7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1、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新时期下我国的电力建设项目逐年增多,这促进了施工单位经济效益的提升,同时带来的安全问题也较为普遍。在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承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现象,安全管理制度及规范不够明确和细化,造成发生施工事故的频率较高。对此我们需要对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分析,通过细化安全管理流程和引入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为出发点,切实的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为企业增加利润,而现今的施工企业往往“说一套,做一套”,不愿意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同时以工作经验为管理手段的安全管理模式非常落后,达不到施工安全的需求,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的信息、状态、施工情况掌握不足,不能准确的对施工危险进行有效的防范,更不能深入的研究安全隐患,因此导致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2.1安全隐患查找不到位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是室外作业、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其危险点和关键施工环节较多,而参与施工的各专业队伍也较多,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也存在差异,因此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也非常复杂。施工中往往一线人员没有注意和发现安全问题,上级排查和监管力度不严,有些监察部门对安全工作往往是敷衍了事,达到不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地,日积月累下为施工作业埋下了更大安全隐患。

2.2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电力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为了能够中标,而极力的压缩标底价格,如果中标施工中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利润相当低,而为了赢得更大的利润施工企业往往人压缩安全管理的经费,有的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甚至都不购买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投入更无从谈起。而我国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安全管理措施在工程概算内,其中还包括安全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以及防护用具等,实际上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费用往往被挪用或当成了企业利润。

2.3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培训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不仅能够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同时还可以促进施工质量和人员施工技能的提升。电力工程施工中如果能够对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可以极大的增强施工人员保护自己的能力和保护别人的能力,同时避免和减少了安全隐患的发生。但实际施工中,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还不到位,施工前缺乏完整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

3、电力建设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3.1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电力建设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其目地是为了通过有效的安全教育来让施工人员能够长期稳定的进行施工作业,并使其能够稳妥完成施工任务,而不会出现违规操作的现象。同时还应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施工作业中发现安全问题并及时的进行纠正,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较大,其不只是进行监管与排查,还要对各施工环节和规范进行学习,只有这样才有效的保证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3.2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这是安全管理中必须要完成的目标任务。施工中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到位,不能因安全状况好而忽视了责任问题,施工中应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及责任人进行权和责的划分,使其明确施工责任和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监督管理人员应强化责任制度管理的考核,发现失职状况应及时的纠正。

第8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关键词】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防范措施

1.引言

输电线路直接和外部环境相接触,其除了要经受风吹日晒、雷电等自然灾害的考验,同时还会遭受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对输电线路造成的外力的破坏。本文对富阳近些年输电线路外力破坏的因素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2.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因素及防范措施

对富阳近些年输电线路运行情况分析可知,造成输电线路外力破坏的因素包括高杆植物、线路保护区内大型机械施工、居民违章建筑房屋、飘浮物等等。

2.1 对高杆植物的防范

高杆植物相对静止,做好高杆植物修理工作需要日常线路巡视工作中勤动手。首先,线路运维人员需对所管辖的线路状况熟悉,知道线路哪些区域的下方有高杆植物。比较好的办法是自带一个记录本,对线路通道有高杆植物的地段进行及时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高杆植物在导线何方、与导线水平距离有多少,垂直距离有多少。最好附带几张能说明情况的照片。例如35-110kV的铁塔高度一般不会超过27米,所以这就要求巡视运维人员对高杆植物的生长特点要了解,知道哪些高杆植物生长较快需要列入计划进行修剪,哪些不会长高,不需要浪费人力、物力进行修剪。由于有些线路下方还种有毛竹,每年的开春的4-5月毛竹生长的季节,在这阶段对有毛竹的区域需特别关心。做到及时去摇断毛竹梢头,以防止毛竹碰触导线。修剪高杆植物可能就会涉及到资金赔偿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上级管理部门提前预判并落实相关资金来源。其次,碰到有老百姓和企业单位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问题。能规劝其不种树木,劲量规劝,但由于供电公司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在不能避免的情况下,职工要认真询问他们在线路下方种植何种树木,告知其种高大树木会承担让导线放电跳闸的风险,并承担相关损失,以后还要承担修剪的问题,同时告知线路保护的安全知识,劝导他们尽量用人工种植树木,而非吊车。同时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典型的事故案例、惨痛教训结合起来编印成册,散发给他们及沿线村民便于学习。另外,要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巡视运维人员的责任心。我们任何一位员工不会永远跟着同一条线路,如果某些员工发现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类似于白杨树的小树苗,认为近3-4年内此树木不会威胁导线的安全,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不去与种植户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应要求,那么这必将成为该输电线路下方的一个安全隐患点,给我们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带来隐患。

2.2 对线路保护区内大型机械施工的防范

近些年来在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中吊车造成的碰线事故最为频繁。由于吊车作业流动性大,输电线路点多、面广、线长等原因,仅凭有限的人力难以巡视到位,防不胜防。公司以往开展过各种工作,对外去沿线企业和街道发放电力保护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并留下联系方式;聘请义务护线员,帮助巡视线路;在台风、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前对富阳境内各工业园区内的线路进行特巡,并利用公司计算机OA平台给每位沿线企业的负责人发安全告知短信;对内建立危险点动态月报、加强巡视频率、建立线路三定责任制度等等,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预防吊车碰线事故吊车碰线事故,归根结底还是要从人为方面解决问题。改变沿线企业和老百姓的认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使施工方明白他们和电力部门是利益共同体,让施工方主动跟电力部门配合,一起把好安全关,提供他们的施工信息。为了让沿线的企业主、施工的项目经理们主动地跟供电部门合作并提供第一手施工信息。首先在进行线路巡视运维时去每个企业询问电话号码进行登记,然后制作卡片发送至每个企业主的手中。为了防止企业负责人和联络人会变化导致的信息流失,可以每年走访一次及时更新信息。其次,为了让他们能够主动告知我们第一手信息,要进行有效沟通。为了提供电力设施保护的依据,我国是有《电力法》和各种规程的,但是与私人老板和项目经理打交道的时候,嘴巴里面老是重复着:“我们电力部门有相关的规定,或者你们违反了《电力法》,我们要求你们……”这种说词现在很难起到效果,往往会碰到他们的各种百般抵赖。因为从他们角度来考虑,土地是他们花钱买下的,他们完全有理由不理你,他们会下意识觉得供电公司的介入会让他们会有各种未知的麻烦,好像供电公司的人想推卸安全责任并有故意去讹诈他们的嫌疑,所以才拒绝跟供电公司签订各项安全协议。即使他们硬着头皮跟供电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往往带着敷衍应付的想法,到他们真正施工的时候,往往是偷偷进行,不履行相关协议要求,所以打消他们的顾虑才是处理问题的关键。像“规定”、“要求”、“违反”等等字眼跟他们沟通的时候最好都不要涉及。尝试着站在他们角度考虑,没有哪一个老板想出安全责任的事情,然后向供电公司签承诺书、事故经过书、并赔偿电力公司损失,照顾受伤工人。同样,没有哪家供电公司愿意一天到晚出现电力设施破坏事故,所以,如果尝试另外一种说法,告诉他们供电公司的身份是帮他们把好安全关,承诺5加2、白加黑随叫随到的帮他们把好安全关,使他们明白所做的一切是双赢。从我们跑线路运维的经历来看,效果还是很明显的。2013年12月初巡视110kV云湖1077线时,我们员工发现4-5#塔有打桩的迹象,随后立即跟施工方项目经理沟通,项目经理非常爽快地签订了协议书,并承诺吊车进场后一定事先告知我们。果然他在接着的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给我们来了电话,并告知第二天的早上9点要动工,请求我们务必去现场帮助监督,监督完了后一个劲的握手感谢。2014年3月的110kV中常1140线86-87#塔吊车下方施工也是同样的道理。没有这些老板、项目经理的提前通知,我们的工作人员很难在第一时间准确地找到这些施工点。所以我个人认为各项规程和《电力法》的定位是我们跟他们签订安全协议的时候所提供的一个安全距离的官方依据。

还有,就是一些施工现场复杂,并且周期比较长的危险点情况。现阶段普遍的做法是视频监测系统和主动红外线在线监测系统和派人蹲守。视频检测系统是一种光纤传感和智能视频分析技术相结合的防外力破坏输电线路系统。当有强烈的外力靠近时比如大型卡车和吊车,预先装设的传感器就能检测到。红外线检测系统综合了主动红外技术、超低功耗技术、3G技术数据传输技术、太阳能供电技术和软件管理技术,可以对户外输电线路进行实时监控,可以有效预警外力破坏线路的可能性。虽然视频监控能够实现实时监控,但是制止事情的发生还是需要有人在现场照看。因为这些现场施工有个特点,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今天是李师傅在现场开吊车施工,明天有可能就是张师傅,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并对每个吊车师傅有个大概熟悉印象,以好针对性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最好能够跟这些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妥善沟通,对吊车常驻导线下方的,我们应该派人蹲守,例如鹿山街道的富棉3607线、金鹿1026线和中江1139线这种情况。还有,由于他们施工周期较长,所以可能会碰到阴雨和雷暴天气,这也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天气,所以我们也要提前告知其在此天气情况下,尽量远离高压输电线路。

2.3 对居民违章建筑的防范

居民违章建筑房屋是个常见的问题,由于当地老百姓花钱买下了线路下方的土地,他们必然要造房。所以,他们审批下来房屋的高度直接关系到危险点的等级情况。越早知道他们建房信息越好处理这个问题。因为如果查看他们建房图纸时,发现房屋与导线安全不足时可以及时通知户主更改房屋建筑方案,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巡视运维人员要勤动手、勤用心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巡视运维人员可以根据地形特点分清楚哪些区块容易造房子,进行集中梳理后,可灵活制定巡视周期,按富阳境内特点,线路经过的村庄和集镇一带比较明显。发现及时告知户主相关安全知识。

2.4 对漂浮物的防范

飘浮物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导线下方有大棚、垃圾塑料带、彩钢瓦等。其中大棚主要是因为导线下方有大片的蔬菜基地,他们种植蔬菜必然要用到大棚,垃圾塑料带主要是春江造纸厂里面的塑料垃圾,他们在自己厂房下堆放垃圾。一旦遇到台风,情况往往还是很令人担忧。现行的做法是通过OA短信平台告知其台风等恶劣天气即将来临,注意做好大棚和塑料的加固措施。相关工作人员也要提前加强这方面的巡视,去当地告知这些菜农和企业主。这也涉及到信息畅通问题,能第一时间联系到人,落实到人也是关键。

3.总结

做好防外力破坏工作,首先要提高我们每位线路巡视运维人员的责任心,工作中多看、多想、多记、多动脑,尽职尽责的做好巡线工作,巡视中多到铁塔底下看看情况,必要的多到塔上去看看情况。在跟企业和老百姓打交道讲条条框框时,多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问题。另外,做防外力破坏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输配电线路防止外力破坏事故的应急机制和预案,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制定具体的线路隐患定性分级、问题汇报和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卓盖章.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的原因及措施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产业,2012(01).

第9篇:电力安全施工协议范文

关键词 营业线 施工组织 安全管理 研讨

1 引言

营业线施工安全一直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合理规避安全风险是营业线施工的重中之重。本文以营业钱Ⅲ级施工双拢口拨接转线为例,探讨了线路拨接施工的方案编制、计划申请、要素配置、现场组织,为营有线安全施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 方案编制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及质量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2.1明确作业内容

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中,常见的施工作业内容有:

⑴ 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

⑵ 跨越线路架梁施工。

⑶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行车及设备的各种施工。

2.2 明确影响范围

作业内容明确后,施工单位要根据作业内容到现场确定作业影响营业线的范围,具体到区间(两端车站)、里程段、线别等。作业影响的范围要做到“准”和“短”。

2.3 明确施工等级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Ⅰ、Ⅱ、Ⅲ级。不同的等级,其施工的难度、施工领导组织、计划审批的权限以及对运营的影响不同。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很少涉及到Ⅰ级施工。在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应优先考虑Ⅲ级施工。当方案涉及到Ⅱ级施工时,应考虑将作业内容分解,使之符合Ⅲ级施工的条件。这样方案审定、计划审批的上级部门的范围缩小,单项施工对运营的影响较小,施工安全风险大大降低,申请计划的效率也大为提高。但是,同样应充分考虑封锁的次数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

2.4 明确封锁线别

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本着“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的原则,一般来说,双线地段线路转线宜选一条线路封锁,另一条正常或限速运营。当作业范围同时跨越上下行线路时,或者作业对双线的正常运营确定有影响时,必须选择上下行同时封锁。线路封锁,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压缩时间,将运营效益的损失降至最小。

2.5 明确封锁条件

⑴ 明确封锁里程。上报施工作业段的封锁里程应为营业线拉通里程,一般来说,施工直接影响到的范围即为确定封锁的里程。上报施工计划时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⑵ 明确封锁时间。在路局权限范围内,业务部门可批复的封锁时间为≤180分钟。但实际中,路局为考虑运营调度与效益,一般情况下,封锁时间的批复≯120分钟。所以为考虑方案审批与计划要点的顺利进行,120分钟内无法完成的作业内容,应根据施工方案进行分解进行多次要点施工。至于具体时间段,路局运营单位会根据列车运行图确定,不需要施工单位提报。

2.6 明确限速条件

线路拨接施工限速地段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⑴ 拨接封锁前,本线限速运行。拨接施工前,需要完成规定允许的点前准备(人工扒砟、穿设滑轨等),要求限速45~60km/h。

⑵ 拨接过程中,邻线限速运行。本线拨接施工时,考虑到人员、机具对邻线运营安全的影响,尽可能申请对邻线进行限速,一般以60km/h为宜。

⑶ 转线开通后,本线限速运行。本线拨接完成开通后的运营,要按《铁道部营业线施工安全及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文)》执行阶梯提速运营。

2.7 明确配合单位

施工单位在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工务、电务、电力、信号等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工作。在方案编制之前,施工单位业务人员应提前与配合单位取得联系,明确转线过程中对工务、电务、电力、信号设备的影响,尤其是征求电务、电力部门,在拨接施工方案中合理加入二电设备过渡及改移的施工作业要点计划,明确作业过程中各设备管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3 安全协议

方案审批前,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任务分别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路局业务处有固定的范本,施工单位按要求填写。

4 方案审批

施工方案由主管业务处负责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Ⅰ、Ⅱ级施工分别报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审批。Ⅲ级施工由路局各业务处(建管处、总工办、运输处、工电业务处等)审批。

5 计划申请

方案审批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报路局运输处调度室审批修正。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个月(注意要按路局规定日期)报下月施工计划。最终施工计划按路局运输处调度室下发的月度施工计划为准。 计划申请时,施工内容、影响范围、限速要求等填报要做到“准”与“全”。

6 施工协调

营业线施工是系统工程,涉及工程、工务、电务、供电、运输等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在施工前按制度召开施工协调会,明确各专业之间相互配合的责任与义务。施工协调会由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营业线施工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与。

7 拨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