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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档案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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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档案管理

第1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街道优抚及救助对象的基本状况,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财政所、民政所、管理区、村(居)四级档案管理体制,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全街道优抚及救助对象进行重新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登记范围

本次审核登记的优抚及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义务兵、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伤残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职回乡人员以及确需街道救助的其他人员。

二、优抚及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农村五保户: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二)农村低保户: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家庭;

(三)农村义务兵:只享受两年的义务兵优待金;

(四)老复员军人:*年10月31日以前参军的回乡人员;

(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回乡人员;

(六)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年11月1日以后,参加14次作战行动之一或参加核试验的退役回乡人员;

(七)伤残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确定,须经省、市、区民政部门批准;

(八)退职回乡人员:*年以前参加工作,响应号召退职回乡人员;

(九)长期患病,家庭困难,群众公认的贫困户,由各村(居)申报,经街道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组织实施

1、成立工作组。街道成立调查核实工作组,抽调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各村(居)开展工作时,各管理区分管民政工作人员、村(居)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党员及群众代表、优抚户及救助对象本人要参加。

2、搞好试点,以点带面。因各优抚户和救助对象情况复杂,面广量大。本次调查核实工作先以新屯管理区为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全面铺开。五月底前完成七个管理区的核实工作。

3、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工作中,首先以户为单位填写各类优抚户和救助对象调查统计表,并通过与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座谈,进一步了解优抚户和救助对象的真实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4、公示及最终认定。优抚户及救助对象调查核实完毕后,在村(居)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的,各村(居)、管理区主要负责人和民政所所长分别签字,加盖各单位公章。最后交街道主要领导审核。

四、优抚款和救助款的发放

1、优抚款的发放。为使优抚户能足额领取到优抚款,财政所实行专款银行支付,不予现金发放,不允许别人代领。优抚款首次发放时,优抚户本人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财政所领取存折,无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应由公安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因身体原因不能直接领取的,民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要亲自将存折发放到户。

2、救助款的发放。确需街道救助的人员,救助款发放采取财政拨款、民政发放的形式,严格按照街道财务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

五、档案管理

调查核实完毕后,优抚户实行个人档案编号和网络管理制度,做到街道财政所、民政所、管理区、村(居)四级联网档案管理。同时,对档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两次调查核实,5月底前发生变动人员的优抚款发到当年度6月底,11月底以前发生变动人员的优抚款发到当年度12月底。新增的优抚户按初始核实方法,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归入档案管理;停发人员编号由新增人员顶替。另外,每年11月对救助对象进行一次普查,根据普查情况,重新确定救助对象名单。

六、几点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查核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调查核实工作做细、做实。

2、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严格审核优抚户和救助对象条件,不可随意放宽,也不能随意取舍,做到应保尽保、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3、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在调查核实工作中,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工作组成员要深入到各村(居),深入到各优抚户和救助对象家中,实地查看,确保调查核实结果准确有效。

4、严格落实责任。此次调查核实,工作组成员要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心,确保调查结果准确无误。如出现名单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逐级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优抚对象审核通知

各管理区、村(居),街道有关部门: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街道优抚及救助对象的基本状况,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财政所、民政所、管理区、村(居)四级档案管理体制,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全街道优抚及救助对象进行重新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登记范围

本次审核登记的优抚及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义务兵、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伤残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职回乡人员以及确需街道救助的其他人员。

二、优抚及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农村五保户: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二)农村低保户: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家庭;

(三)农村义务兵:只享受两年的义务兵优待金;

(四)老复员军人:*年10月31日以前参军的回乡人员;

(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回乡人员;

(六)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年11月1日以后,参加14次作战行动之一或参加核试验的退役回乡人员;

(七)伤残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确定,须经省、市、区民政部门批准;

(八)退职回乡人员:*年以前参加工作,响应号召退职回乡人员;

(九)长期患病,家庭困难,群众公认的贫困户,由各村(居)申报,经街道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组织实施

1、成立工作组。街道成立调查核实工作组,抽调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各村(居)开展工作时,各管理区分管民政工作人员、村(居)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党员及群众代表、优抚户及救助对象本人要参加。

2、搞好试点,以点带面。因各优抚户和救助对象情况复杂,面广量大。本次调查核实工作先以新屯管理区为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全面铺开。五月底前完成七个管理区的核实工作。

3、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工作中,首先以户为单位填写各类优抚户和救助对象调查统计表,并通过与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座谈,进一步了解优抚户和救助对象的真实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4、公示及最终认定。优抚户及救助对象调查核实完毕后,在村(居)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的,各村(居)、管理区主要负责人和民政所所长分别签字,加盖各单位公章。最后交街道主要领导审核。

四、优抚款和救助款的发放

1、优抚款的发放。为使优抚户能足额领取到优抚款,财政所实行专款银行支付,不予现金发放,不允许别人代领。优抚款首次发放时,优抚户本人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财政所领取存折,无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应由公安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因身体原因不能直接领取的,民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要亲自将存折发放到户。

2、救助款的发放。确需街道救助的人员,救助款发放采取财政拨款、民政发放的形式,严格按照街道财务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

五、档案管理

调查核实完毕后,优抚户实行个人档案编号和网络管理制度,做到街道财政所、民政所、管理区、村(居)四级联网档案管理。同时,对档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两次调查核实,5月底前发生变动人员的优抚款发到当年度6月底,11月底以前发生变动人员的优抚款发到当年度12月底。新增的优抚户按初始核实方法,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归入档案管理;停发人员编号由新增人员顶替。另外,每年11月对救助对象进行一次普查,根据普查情况,重新确定救助对象名单。

六、几点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查核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调查核实工作做细、做实。

2、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严格审核优抚户和救助对象条件,不可随意放宽,也不能随意取舍,做到应保尽保、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第2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一、财政组基本情况

鄂州市西山财政组位于滨海西路59号。现有人员1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7人,高中文化程度1人。根据“鄂州组通【2003】45号”精神确定财政组为双重管理单位,市财政局为主管单位,街道办事处为协管单位。近几年财政组主任曾昭主带领一班人通过抓文明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财政组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度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2012年度通过评审成为全省第一批规范化乡镇财政所验收合格单位,同时档案目标管理的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拿到省二级档案管理合格证书。

二、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措施到位,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纳入单位重要工作。一是为确保开展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成立了档案规范化管理和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组主任但任组长,财政组预算会计专门负责抓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实施,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二是财政组各办公室广泛参与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做到统一协调、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列支了专项资金,保障了工作经费。

(二)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按照《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财政组的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西山财政组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达标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将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人员,并确定了完成期限,尤其对各类编研材料,根据工作分工和个人特长,落实到相关人员。同时,加强对达标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办公室及时完成下达工作任务。

(三) 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单位领导十分重视加强和改进档案管理工作,经常关心、过问档案工作。在开展档案达标过程中,适时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听取达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档案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单位的工作,离不开各办公室的支持和配合。他们通过学习宣传和开展档案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档案工作的认识,调动了大家参与档案工作的积极性。在档案管理达标工作中,大家主动配合办公室和档案管理人员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在编研资料过程中,提供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数据。确保了达标工作如期完成。

(四)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开展达标工作过程中,他们经常对照《标准》要求进行阶段性的工作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由于财政组档案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财政组档案达标升级工作得到了市档案局的指导和支持,得到了鄂州市财政局的帮助。不仅对财政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还对档案达标工作进行了全程指导。

三、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一)成立了综合档案室。综合档案室按阅览室和档案库房进行了功能分区,库房面积40平方米,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档案室安装了防盗栏、加固了门窗,保证了档案的安全。

(二)落实了档案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财政组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办公室配备了一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三)加大投入,完善了硬件设施。档案室库房配置了5组档案柜,电脑1台,使用了电子文档管理软件,配备了打印机、数码相机等设备,安装了温湿度计、灭火器等防潮、防火器材,购置了档案装订设备等。

(四)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促进长效管理。他们按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涉及了档案归档范围、分类标准、立卷要求、移交手续、工作职责及保管、借阅、记录、统计等各个方面,并按要求做到了制度上墙。

(五)各类档案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

求开展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编目等工作,保证了档案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和系统性。截至2012年12月档案室共有其中文书档案33盒,专业档案61盒,会计档案凭证1120册,照片档案2册76张,电子文件档案3盘,实物档案112件。

四、档案信息开发和利用情况

档案室采取主动提供档案信息、分类发放目录、电子查询等办法为领导提供服务,做到查找档案迅速准确,利用档案方便快捷。较好的发挥了档案室作为资料库和信息库的作用,为执法检查、行政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第3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关键词:财政档案管理;新时期;问题与不足;解决措施

企业财政档案管理的工作内容涵盖范围较广,其不仅包含了对企业财务信息、报表、工资表等信息的归档和整体,还包括对企业实物财产、企业形象和公信力等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良好的财政档案管理工作模式对于企业正常运行和成功投资具有重大意义。财政档案管理可以为企业决策者的投资行为提供重要的财政信息支持,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投资行为准确性。同时良好的财政档案管理工作可以从侧面规范公司的财政行为,通过严格明确的财政规章制度规范企业每个成员,以制度管人才,充分发挥财政档案管理的监督之用。

一、当前财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局限

虽然财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巨大功用已经越来越被人所熟知,然而,毋庸讳言的是当前我国财政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为企业之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阻碍了企业的现代化步伐。

首先是财政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企业财政档案管理工作内容涵盖范围广,工作对象多为繁琐的数字和表格,以及财务统计工作,这些工作内容都要求工作人员具有细密的思维能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水准,同时对工作保持良好的耐心。然而,当前很多企业财政档案管理部门存在着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缺少相当的专业知识积累,没有现代化的财政档案管理理念等问题。

其次是缺乏完善的财政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而成熟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是任何种类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然而,从当前现状来看,由于上世纪六十年计算机的横空出现,整个世界进入现代化电子信息时代,猝不及防之下传统的财政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化工作要求,同时,令人尴尬的是与网络信息时代相对应的现代化财政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并没有完全形成。因为缺少了统一的管理工作机制,往往造成财政档案管理人员各自为政、不成体系、漏洞百出甚至事倍功半的问题出现。

最后是传统观念中财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定位不准。虽然前文论及财政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企业行为和投资决策正确性的重要意义,但是大多是企业职员甚至是管理层人员都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实为虚职,毫无实权,故而对财政档案管理工作十分轻慢,这是认识论的错误,同时也必然导致工作态度的漫不经心和工作行为的毫无章法,破绽百出。

二、关于解决当前财政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措施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财政档案管理工作中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现状的改善都必须首先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观念入手。从观念上矫正原先不正确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财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重大价值和自身工作的重大意义。彻底摒弃那种工作要权,向“钱”看齐的错误观念,从整体和宏观层面考察财政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充分认识到财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

其次,财政档案管理工作中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现状的改善还应该依靠一支高素质工作团队的建立。人永远是现代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和决定性因素,只有具备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才能将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人才召集和储备也是任何一家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人才发展战略反映到财政档案管理工作团队中就表现为高素质的工作团队组建和成了。对财政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专门领域知识的培训。比如对网络的清楚认知,熟练掌握基础电子办公技术。同时掌握先进的财政档案管理理念,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实践相结合,建设现代化的财政档案管理工作。

最后,财政档案管理工作中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现状的改善不可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评估体制和赏罚体制。所谓无规矩则不成方圆,企业作为复杂整体,其中劳动力多元、思想观念复杂、工作态度迥异,这些都是工作成效的重要影响因素。而对于财政档案管理工作来说,没有必要的监督机制,容易产生各自为政、放任自流的嘈杂局面。而工作绩效的考核、个人工作成果的大小都是评价员工价值和员工工作能力以及员工薪资福利水平的重要决定性因素,因此建立针对财政档案管理工作的评估机制对于分析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和工作能力至关重要。而评估机制的意义和价值很大程度上在于通过赏罚分明的赏罚机制来论功行赏,论过罚错。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督机制、评估机制和赏罚机制三者环环相扣,前后承接,是保证财政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三项基本体制保证。

三、结语

财政档案管理工作内容复杂,意义重大,理应被企业决策者高度重视。然而当前财政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完善、员工素质不高、工作定位错误等诸多问题,而解决措施往往就是来自于这些问题的针对面:高素质财政档案管理团队的建设、现代化财政档案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的引进以及对员工错误观念的矫正等等。新时期是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时期,也是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更新的时期,财政档案管理工作存在历史悠久,然而历久弥新,新的活力来自于从现状和问题出发的自我革新,只有创新,才能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骆.浅谈财政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J].办公室业务,2012(8);14-17.

[2]罗秀梅.浅谈档案管理现代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19);87-91.

[3]董君,乔晓松.知识经济时代档案的现代化管理[J].松辽学刊,2001(20);17-18.

[4]韦庆远.做好历史档案工作为四化做出积极的贡献[J].档案学通讯,1980(02);45-49.

第4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2005年年中,市总工会经审会组织对乡镇工会经审工作培训考察,感到工会财务工作亟待规范。在市总工会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后,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规范乡镇(开发区)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的通知》,使乡镇(开发区)工会财务管理实行了“四个统一、六个规范”,即统一银行开户、统一建立专账、统一会计报表、统一管理程序;规范了会计核算、审批权限、收费办法、票据管理、会计交接、档案管理。明确乡镇工会财务工作由乡镇财政所兼管,乡镇财政所的单位会计兼工会总账会计,现金会计兼出纳。实行乡镇(园区)工会与乡镇(园区)机关工会两账合一,统一管理分类核算,并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该文件的实施全面规范了乡镇工会和乡镇机关工会的财务管理,彻底解决了乡镇工会财务管理混乱状况。同时,也为收好收足乡镇机关和乡镇中、小学校的工会经费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适应形势不断探索

2012年我市行政区域进行了重大调整,由原有的23个乡镇(园区)合并成六大园区、五个中心镇、一个乡。海门市总工会根据合并后的基层工会数和会员数决定全市除海永乡外,5个中心镇、6个园区全部成立了总工会。每个中心镇的回拨经费也由几万元上升为每年至少15万元,最多的将近40万元,全市一年的回拨经费超过了200万元。如何管好用好这一大笔经费,为推进我市工运事业的发展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是我们市总财务部研讨的重要课题。在2011年各乡镇(园区)年度决算汇总表上发现,2011年底全市各乡镇(园区)工会账面滚存结余高达200多万元,相当于我们拨下去一年的经费。通过调研,发现有少数乡镇工会主席没有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甚至个别乡镇还有镇机关工会挤占镇工会经费现象等,因此完善乡镇(园区)工会经费管理势在必行,这也是乡镇(园区)工会的迫切愿望。2012年乡镇(园区)财政所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集中支付,辖区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全部撤销。当时工会账户也在撤销之列。通过与市财政沟通协调,考虑到工会银行账户单独设置具有较大影响,以及合并后的六大园区、五个中心镇工会的经费也是一个不小数字的情况,海门市总工会成立了“工会财务服务中心”,为乡镇(街道)园区、系统工会提供服务。

三、集中核算完善管理

第5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现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区村(居)账乡(街道)管理方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村财民理乡监管办法的通知》政办发〔〕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村(居)账乡(街道)。加强民主理财,严格开支审批,规范报账程序,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三条实行村(居)账乡(街道)。村级所有会计业务由乡(街道)经管站(财政所)进行的一种财务制度,即村级财务账目、资金委托乡(街道),实行备用金制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再设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

第四条村级集体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监督村级资金的运行。

第五条乡(街道)经管站(财政所)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本方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坚持“四权不变”原则。

第八条坚持“五统一”原则。

第九条坚持独立核算原则。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清债权债务。

第十条坚持村级组织委托的原则。由村(居)委会出具委托书,委托乡(街道)经管站(财政所)记账和核算管理。

第三章基本内容

第十一条实行村(居)账乡(街道)。统一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统一计账方法,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时间,实行财务报表和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反馈制度,以便村级财务及时公开。

第十二条实行资金管理制度。纳入乡级会计核算,包括村级集体经营、发包和租金收入,村(居)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土地征用征收弥补款,有关部门拨款和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捐赠,以及其它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

第十三条实行村(居)账乡(街道)前的村级会计账本、凭证等会计资料档案仍由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行保管。实行村(居)账乡(街道)后的会计档案资料在年度终了后15天内由办公室将统一会计档案分别移交给相关村(居)核算单位保管。会计档案保管年限依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执行。

第四章操作顺序

第十四条实行村(居)账乡(街道)制度。包括盘点现金、核实收款收据、清查收支、落实债权债务、清查集体财富物资等,并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财务清理后,必需做到账账、账表、账簿、账款、账物、账证相符,方能进行财务移交。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平调、挪用的资金。

第十六条各村(居)年初要制订收支计划。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资金支出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凡在经营性场所的支出均需取得正规票据。

第十八条财务审批时。然后由村(居)委会主任审批。

第十九条各村(居)报账员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凡未经民主理财小组签字盖章的支出票据不得入账;对手续不全的票据要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入账。

第二十条办公室须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如实填写好各村(居)季度财务收支公开表》并于每年度终了后10日内如实填写好各村(居)年度财富、债权、债务、农民负担公开表》经村(居)委会主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乡(街道)经管站(财政所)主管会计、报账员审签后。

第二十一条实行备用金制度。由报账员料理借款手续,经村(居)委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支出,并由报账员负责现金收支保管。

第二十二条报账员每月底应及时与办公室核对账户余额。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否则一律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村级支出应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专款专用,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章审计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审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执行。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村级债务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审计要规范化、制度化。对发包收入、土地征用征收弥补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产负债或收益、国家政策性补贴等。应主动听取群众和民主理财小组意见。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置意见。

第二十七条乡(街道)对村级财务、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经管站(财政所)具体负责,其他相关机构配合,并及时进行公开。

第6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一、基本原则

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的原则,突出农业生产关键季节和薄弱环节以及特殊主导产业机械化的发展,加快推进农机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投资规模及实施范围

本次补贴资金规模为中央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0万元,市级130万元,区级500万元。补贴实施范围为全区24个乡镇(镇办事处)和农场。根据我区农业发展和农民购机的实际需求,补贴资金的安排向粮食作物种植、畜牧养殖、设施蔬菜、土地细碎化整合(流转)大乡镇、农机化示范区、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农机合作组织,农机示范户重点倾斜。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农机具种类、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乡镇(镇办事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二)补贴农机具种类

补贴农机具为《省2013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的机具,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7个小类84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

(三)补贴标准

中省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省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非通用类产品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确定。补贴对象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

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补贴标准按补贴机具的类型分别为中省补贴标准的0—15%。当市级资金用完后,为了保持补贴前后一致性,用区级资金来弥补,标准不变。

根据全区农业及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对重点推广的和薄弱环节的机具,利用区级财政资金给予累加补贴。具体为:

1.轮式拖拉机区级按中省补贴的30%予以累加补贴。

2.耕整地机械中翻转犁、旋耕机、微耕机,播种机械,洋芋收获机械,畜牧养殖机械中铡草机,区级按中省补贴的40%予以累加补贴。

3.日光温室设施设备(卷帘机),区级按中省补贴的40%予以累加补贴;设施农业节水灌溉补贴试点,经验收合格按标准棚计算,每棚补贴1000元。

4.玉米收获机械,区级按中省补贴标准予以累加补贴。

5.其它机械设备按中省、市级补贴执行,区级不予补贴。

6.经认定的农机科技示范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贫困户购买补贴机具,必要时补贴标准可在原有补贴基础上提高20—40%。

7.同一购机者年度内购置机具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

四、操作程序

(一)购机申请

补贴对象按规定时间,持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和复印件(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和复印件)到辖区乡镇(镇办事处)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领取《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以下简称指标确认告知书。一式3份,区农机中心1份;购机者2份,其中1份在购机时交供货企业,1份由补贴对象留存。见附件2)。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区农机中心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见附件3)。

购机申请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存折户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可到区财政部门确定的金融机构及时办理“一卡通”存折,并到区财政部门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到区财政部门办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

(二)全价购机

补贴对象在20天内持指标确认告知书,自由选择全省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自主议价、全价购机。经销企业必须向补贴对象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和《省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以下简称销售确认表。销售确认表一式2份,补贴对象1份,经销企业留存1份;经销企业加盖公章、签字,补贴对象手印、签字。见附件4)。

(三)申请补贴

补贴对象应在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持销售确认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申请补贴;购买需牌证管理机具的,需增持区农机监理站办理的牌证手续办理补贴申请。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核对无误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及时退还购机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

(四)核实公示

1.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受理补贴申请后,每月11日前,与驻村干部、村委会负责人,按照全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实地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实,并在《省农机购置补贴验货表》(以下简称补贴验货表,见附件5)上签署核实意见。核实结束后,将《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到村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生成《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7)送乡镇(镇办事处)农财所。

2.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于每月22日前,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核查,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注意见后送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于每月23日前,将补贴发放明细表和补贴验货表报区农机中心。

(五)资金兑付

区农机中心接到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报送的补贴发放明细表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每月28日前向区财政局提交结算申请及补贴发放明细表。同时,向购置补贴系统内提交相应批次的加密数据包。

区财政局根据区农机中心提供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及补贴发放明细表,核对省级“一卡通”兑付系统内下发的数据,确认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当期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有关电子数据传送给金融机构,并将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局在金融机构指定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

金融机构收到当期补贴资金以及区财政局支付凭证后,凭补贴发放明细表及“一卡通”兑付系统传递的补贴数据,在24个小时内将资金打入农户“一折(卡)通”存折,并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盖业务印章,返回财政部门记账、存档。

(六)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并及时告知区农机中心;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和区财政局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并须及时报送区农机中心。

五、工作职责

(一)乡镇(镇办事处)职责

在区农机、财政部门的组织指导下,组织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财政所共同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职责分别为:

1.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

按照市区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确定的补贴对象做好政策宣传,按照补贴额一览表中基本配置和参数,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逐台核实,公示购机信息,初审结算意见,做好购机信息档案管理。

2.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

对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提供的补贴对象初审结算意见表进行审核,核查购置机具的真实性。

(二)部门职责

1.区农机中心

(1)会同区财政部门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计划和使用实施方案。

(2)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和实施工作。

(4)审核购机者资格,向农户直接发放指标确认告知书,并登记备案。

(5)做好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维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6)定期公布购机信息、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及时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7)审核并向区财政部门报送补贴发放明细表。

(8)对经销企业、补贴对象和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实施监督管理。

(9)协调指导各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10)调查处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区财政局

(1)指导各乡镇(镇办事处)财政所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2)协同区农机部门制定补贴资金需求计划和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3)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4)对补贴对象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5)负责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6)按照规定的时间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督促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将资金打入农户“一折(卡)通”存折。

(三)购机者

1.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区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手续。

2.主动配合区农机、财政等部门的核查。

3.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乡镇(镇办事处)农机站初审,区农机中心审批同意。

(四)经销企业

1.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操作程序。

2.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及时供货,据实出具正式发票。

3.信守承诺,做好产品售后服务,按照规定办理退货手续。

4.建立供货资料档案,主动接受农机、财政部门的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今年是实行“限定品种、全价购机、指标控制、区级结算、一卡到户”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的第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雷亚雄为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周凤斌、区农机中心主任武振平为副组长,区监察、农业、林业、科技、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事宜,并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各成员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对省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区财政、农机部门要正确使用购置补贴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确保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在农机监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通过各类媒体,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要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经销企业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

第7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上级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招投标及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管理工作补充如下:

一、健全网络,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管理的领导,镇在建立由岑忠良任组长,袁根思、胡文书、张国东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下设工程监督管理小组、工程审核审计小组和办公室,其中:工程监督管理小组由袁根思兼任组长,镇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工程审核审计小组由胡文书兼任组长,镇监察审计室、财政所、农经站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与镇招投标分中心合署办公,由张国东兼任主任,镇招投标分中心全体人员为成员。

工程监督管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对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的监督;(二)负责工程项目建设中质量、工程量追加等的监督;(三)负责组织协调工程项目验收及验收意见的提出、收集;(四)负责对工程项目合法性的把关。

工程审核审计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把关;(二)负责对工程项目预算审核;(三)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审计;(四)负责工程项目资金按合同规定按期拨付。

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涉及招投标工作的文件、制度及其它文字材料的审核;(二)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经营性项目承租、资产资源出租、出售等市场交易规则;(三)负责做好公开招投标前的各类资料准备、手续办理等;(四)负责做好公开招投标时的协调和各类服务工作;(五)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统计、分析、评估,并将有关材料及时报送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六)建立投标企业、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协助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做好工程项目资料审核、评标活动记录和工程验收等工作;(七)协助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交易双方执行有关交易规则和规定,维护分中心的交易秩序;(八)建立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形成档案,按规定及时通报或向社会;(九)负责进场交易招投标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十)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资料工本费等。

二、把握环节,狠抓落实

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合法、安全推进,现就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中7个环节职责明确如下:

(一)立项环节。重点对资金特别是村级工程资金来源作出审核,严控负债上马工程项目,具体由镇财政所、农经站负责把关。对工程项目的合法性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把关。

(二)资金预算环节。为杜绝工程项目造价预算受干预影响,明确:预算标的在5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实行二次预算;标的在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视情实行二次预算。具体由镇监察审计室组织实施。

(三)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1、5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原则上一律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对于特殊工程项目如抢险应急工程,必须由分管线领导初审,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经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除外;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可采用简易操作程序。但都必须做到相关手续到位。2、工程项目标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投标押金必须实行转账支票,具体由镇财政所确认,标的在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投标押金视情由招投标分中心明确。3、报名时,原则上标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每份资料收取200元工本费;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每份资料收取100元工本费。

(四)工程项目建设跟踪监督环节。1、合同价5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应配备监理单位,实行全程监理。2、严控工程增量联系单。工程项目增量联系单总价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同时单次联系单工程量不得超过5万元。如确属工程项目建设必需,且超过上述任一规定的,应经分管线领导初审,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3、建设方要有专人跟踪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和工作协调。4、对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违约按照相关规定处滞纳金。

(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环节。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后,施工方应准备好相关验收资料等,并及时告知建设方后,由建设方邀请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验收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在验收时,事前由设计方介绍该工程的设计要求,便于验收小组掌握情况。验收发现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经再次验收通过后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六)财务审计环节。施工单位应将工程项目决算资料及时报镇监察审计室,由镇监察审计室牵头负责对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

(七)资金拨付环节。资金一律采用转账的形式按照合同规定拨付到中标单位账户,严防预支或乱拨款,具体由镇财政所、农经站负责。

第8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五不清”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村级会计基础工作差,具体表现在:一是帐簿设置不规范。“糊涂帐”、“流水帐”、“包包帐”较多,核算乱;二是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抵库现象严重,签字手续不全,自批自报、自买自报等现象时常存在;三是报表不齐。有相当部分乡镇企业有年报无季报或有月报无年报;有的报表数字是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倒算出来的,采取“统计加估计”的方式上报的,结果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四是会计档案不全,有些凭证、帐簿、报表没有及时分类归档保留,一两年就遗失了。

2、管理体制不明。目前在村级财务管理权问题上一直意见不一致,客观上存在着乡村两级财务由乡级农经站,乡级财政所或乡镇企业局两线管理,造成了机构重叠,人员冗多,管理职权、范围不明确。

3、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目前村乡财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4、对管理者制约不严。不少乡村领导不熟悉财会知识,“外行”管“内行”现象履见不鲜;而且有的乡村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个人说了算,长官意识严重。

5、财务监督不力。不少乡镇很少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审计,没有监督机制,没有审计组织机构,缺乏民主理财和群众监督意识。

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由于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五不清”问题,造成了目前村级经济的重大损失,影响了村里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得村党支部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各种公益事业难以兴办,所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民主理财制度在当前是刻不容缓。为此笔者建议:

1、围绕“统”字,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首先要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二是统一帐、表、册、据,规范会计操作程序;三是统一审批手续,规范支出管理;四是统一业务培训,规范交接手续;五是统一档案专柜,规范财务资料。为此,乡镇领导必须提高对村级财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之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强化“责”字,加强会计资料管理。村级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村级业务的重要证据,是村级财会的信息载体,因而必须要管理好财务档案。首先是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以及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逐月逐年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二是要专人保管,专柜专地存放;三是对会计档案存档、移交、查阅,要建立存、交、查登记簿,完善手续,明确责任,避免资料的丢失。

3、明确“章”字,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建章立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状况,最迫切的任务是在一定区域内制定一套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规章制度。为此,首先要建立村级财务跟踪审计制度,尤其是不相容职务控制制度,设立主办与出纳会计,实行帐款分开;三是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多头批款,多头报销现象。

4、着力“训”字,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财会人员是村乡里的“内当家”,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要有较高政治觉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此,各级领导应重视对村级财会人员的培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争取尽快地把国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财税制度,贯彻落实到乡村一级;同时乡村也要建立会计人员认证上岗制度,即要求会计人员必须上岗,按照其资格证的级次,持证应聘相应岗位之职。

5、注重“稳”字,保持财会队伍稳定。多年来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一直困绕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改变这种现状,有必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会计队伍。因此,首先应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三是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网络,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整个乡镇的会计人员。

6、突出“严”字,定期开展财务审计。针对一些乡镇存在的财务不民主,帐目不分开等问题必须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控制度。因此,首先县、乡两级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二是逐步建立乡村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审签有效制度。由社会专业机制根据“两法”、“两则”等法规,配合政府财税的工作来行使社会监督职能,从而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氛围。

7、坚持“明”字,真正做到民主理财。农村财务能否如实向群众分开公布,能否接受群众的监督,事关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因而农村必须要实行财务分开,进行民主理财。对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地点,管理及效益要进行逐一规范。时间上要定期公开;地点应设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群众易看到的地方;公布时,所有的帐目必须都是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合格的;公布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对财务公开中揭发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要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

第9篇:财政所档案管理范文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切实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殡葬改革、提升社会文明、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和任务,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救助保障对象

凡户籍在我县的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在乡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补助金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和参战(试)的退役军人,无法查找住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均属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对象。上述人员中已享有其他丧葬保障的,不再享受惠民殡葬救助保障。

三、救助保障内容及报销费用标准

(一)救助保障内容。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内容为报销基本殡葬服务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冷冻、消毒、装卸、火化、提供1个骨灰盒和1年的骨灰寄存。

(二)报销费用标准。按照

年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支付:

1.普通车遗体接运费10公里以内60.00元,每超出1公里增加3.50元,接运费最高不超过320.00元;

2.3天以内(含3天)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最高不超过432.00元;

3.普通炉火化费120.00元;

4.馆内遗体装卸转移费20.00元;

5.遗体消毒费8.00元;

6.一年的骨灰基本寄存费45.00元;

7.100元以内(含100元)骨灰盒(坛);

8.火化证10.00元。

以上费用共计1055.00元,上述项目中,未超过标准的以实际支出为准;超过基本殡葬服务费标准的,其超出部分由救助保障对象家属自行承担。

四、经费预算

截止,全县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对象为51402人,按照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对象的7‰的死亡率测算,每年死亡人数为360人,每名死亡惠民殡葬救助保障对象补助1055元,需要支付惠民殡葬救助保障补助资金379800元。

五、办理程序

(一)救助保障对象家属持逝者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低保证(或五保证、优抚证)到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

(二)救助保障对象去世后,由救助保障对象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五保证或优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向逝者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免除费用申请,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书面证明。到乡镇民政办填写《免除救助保障对象基本丧葬费申请表》,申请惠民殡葬救助保障。

(三)若骨灰尚未下葬的,由丧事承办人作出不进行骨灰装棺二次葬的书面承诺

六、经费保障

全县实施惠民殡葬救助保障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七、费用结算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初审,并签署报销的具体数额报乡镇领导审批,乡镇财政所支付应免除的基本丧葬费。

(二)乡镇财政所与县财政局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方法是,每季度由乡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上报《免除救助保障补助基本丧葬费汇总表》及结算凭证,县财政局将经费分季度划拨到各乡镇。各乡镇民政办每季度书面向县民政局报送惠民殡葬的具体实施情况。

(三)社会保险部门发现参保人员领取了惠民殡葬补助的,应督促其丧属退还领取的惠民殡葬补助费,方可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

八、特殊情况

(一)本县去世但在市外火化的,不享受本暂行办法规定政策。

(二)县外去世并就地火化的,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和发票,到逝者户籍所在地办理免除费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的知晓面,认真做好各个工作环节中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殡葬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补贴资金的安全运行,严防弄虚作假、骗取费用和领取费用后二次装棺等情况发生。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稳定的公共投入机制,足额落实保障资金,强化工作责任,提高服务能力,确保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应保尽保。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救助保障对象档案管理、汇总上报、费用支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