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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缺失大病保险对经济运行的传导
(一)第一次传导
对于我国人民来说,很多人都将支出落在治病上,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钱可以不买房、终止教育,但生病不马上治疗就会失去生命。常见病如感冒所花费用人民完全可以自行承担,然而如果患上需要支付十几万、几十万医疗费用的重病、大病,80%的人都承担不起,特别是生活在农村或经济发展程度较差地区的人,患上此类疾病基本面临死亡。为防范大病对自身的影响,很多人都将储蓄资金作为基础,并将政府设立的大病保险基金作为最重要的依靠,尽管有政府所提供的大病保险基金,但并不是完全支付所有费用,超出规定限额的费用依然需要患者承担,很多人根本无法承担起这部分费用,所以人们依然会选择储蓄资金,以备不时之需,通常将这种方式称为第一次传导。
(二)第二次传导
在第一次传导以后,预防性储蓄动机也就出现,它能够影响到人们的经济活动,活动越强,就意味着储蓄行为越强烈。一般来讲,当人们的经济收入达到一定程度以后,人们的消费和储蓄就会呈现负相关,也就是储蓄逐渐增多,消费却越来越少,这样的关系严重影响到内需增长,进而威胁到国家经济增长。但如果从投资角度来看,储蓄增多又是一件好事,其原因在于储蓄和投资是成正比例的,随着居民储蓄额的增多,投资额也会随之上升,国家生产能力也会因此得以增强,这就是第二次传导。
(三)第三次传导
任何经济活动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缺失大病保险虽然能够可以为投资奠定基础,但却会影响消费。国人过度储蓄造成了消费不足,进而制约到了内需增长。因此,就要连接导致消费过少的因素:首先,国人收入少,我国国民人均收入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如2013年我国国民人均年收入2950美元,而美国国民人均年收入则高达46000美元,可见,消费不足也就成为必然。其次,预防性风险增加,这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有很大关系。最后,收入差距过大,在我国属于高收入的人仅为总人口的3%,而他们的存款却要比80%的普通人口都要高。从以上几点不难看出为何我国内需严重不足。
由于我国产品以经济适用为主,所以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相对较强,因此,净出口就成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这也就是所谓的第三次传导。
二、优化大病保险缺失的措施
(一)组建大病保险基金
组建大病保险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为减轻国民的经济负担,刺激消费,增加内需。在组建大病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应由政府投保,且构建账户,然后成立专业部门管理,国民并不需要缴纳费用。在人生病以后,所花费用超出了医疗保险最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承担,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人民的顾虑,放心消费。为发挥大病保险基金作用,让更多人使用该基金,还要确定好大病保险范围,明确病种,如重大器官移植可以作为大病病种之一,同时计算好人均费用等,以此保证基金支出处于合理范围内。此外,组建大病保险基金是由雄厚的政府财力做支撑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力也处于逐步上升发展阶段,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要远高于给大病保险基金的投入。
(二)对大病保险基金建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由于缺失大病保险使得资金储蓄不断增多,人们为防止患上大病无力救治,只能一味存储资金,减少开支,而在大病保险基金组建以后,这种风险就会降低,如果不幸患上了此类疾病,人们也可以支付起医疗费用,这也是刺激人们消费的有效方式。如果没有组建大病保险基金,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要个人承担,个人消费必然降低,然而,即便人们储存了资金,也不一定会患病,在这种情况下,消费也不会增加,其原因在于如果将该部分自己花掉,一旦患上大病就会出现无力救治的情况,人们也不敢轻易使用。而随着大病保险基金的建立,人们也不必过于担心此类问题,更会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由此可见,大病保险基金的建立十分有必要。此外,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会再次提升,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也会进一步增强,构建大病保险基金可谓是一举多得,由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依然处于不断上升发展中。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两个聚焦,认真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咬紧目标,扎实工作,全县工业经济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但距预期计划仍有一定差距。现将我县1-7月份工业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持续增长。
1-7月份累计实现开票销售23.6亿元,同比增长53.4%;实现入库税收1.02亿元,同比增长35.4%;全口径工业用电量达2.13亿千瓦时(含森达热电综合厂用电1508万千瓦时,下同),同比增长25.8%,定报用电量达1.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4%,占全口径用电量比重达66.6%。三项指标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52.4%、42.5%和51.6%。
(二)重点企业骨干支撑。
1-7月份我县50家重点企业实现开票销售19.8亿元,同比增长56.2%;实现入库税收8401.5万元,同比增长33.9%;用电量达1.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5%。三项指标分别占全县定报比重达84.1%、82.2%和82.9%。
1-7月份50家重点企业中过百万税收企业有20家,其中华宝公司实现开票销售4.53亿元、入库税收1760.7万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2.9%和61.8%;森达公司实现开票销售7316.9万元、入库税收649万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1%和77.4%。但也有部分企业运行不太理想,如康益化工,目前仍处于停产待售状态。
(三)三大行业走势平稳。
1-7月份我县三大行业定报企业实现开票销售21.5亿元,同比增长55%,占全县定报比重为91.1%;实现入库税收8404.8万元,同比增长32.2%,占全县定报比重为82.2%;定报企业用电量达1.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2%,占全县定报比重为84.3%。
(四)园区经济集聚增效。
1-7月份化工园区实现开票销售11.6亿元,同比增长95.9%,入库税收4876.6万元,同比增长85%;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58%和48.8%。开发区实现开票销售3.23亿元,同比增长65.9%,入库税收2675.1万元,同比增长31.1%;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32.3%和44.6%。
(五)三百工程有序推进。
市下达开工项目指标12个,我县计划实施13个,目前已开工建设11个;市下达竣工项目指标9个,我县计划实施9个,目前已竣工3个;市下达10亿元以上储备项目指标5个,目前我县已储备5个。
(六)乡镇工业参差不齐。
1、开票销售:1-7月份实现16.2亿元,比同期增长59.7%。完成实绩超亿元的乡镇为东坎镇4.36亿元、滨淮镇1.99亿元、八滩镇1.55亿元、振东乡1.38亿元、八巨镇1.35亿元;完成实绩后三名的乡镇为陈涛乡2767.2万元、正红镇2006.9万元、大套乡584.8万元。
2、入库税收:1-7月份实现6919.2万元,比同期增长48.4%。完成实绩超600万的乡镇为东坎镇1943.7万元、八滩镇799.9万元、振东乡630.9万元;完成实绩后三名的乡镇为正红镇173.1万元、陈涛乡105.9万元、大套乡64.2万元。
3、用电量:1-7月份为9713.6万千瓦时,比同期增长42.1%。用电实绩超1000万千瓦时的乡镇为东坎镇2859.2万千瓦时、振东乡1216.3万千瓦时、滨海港镇1063.9万千瓦时;完成实绩后三名的乡镇为正红乡99.4万千瓦时、陈涛乡71.7万千瓦时、大套乡37.6万千瓦时。
预计今后我县工业经济仍将在一个比较高的平台上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但全面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益的任务仍然艰巨。
伴随着油价高涨、贸易摩擦加剧,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在坚持把好土地、信贷两个闸门的原则下,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和力度将会有所加大;从生产要素来看,企业融资依旧困难,一方面在建项目融资几乎没有可能;另一方面银行紧缩银根,这势必加剧流动资金紧张,影响企业生产。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动脉,资本问题的解决无疑需要创新金融体系。我国金融体系发展极其不平衡,银行成为配置金融资源的主体。由于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尤其是作为主体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处于转型之中,远未真正实现市场化与商业化,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实际上转向面向大企业、大城市的发展战略。目前银行自身在机构设置、产品设计、信用评级、贷款管理等方面都难以适应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特殊需求。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通过金融市场的一体化促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创新,通过风险管理模式、金融体系、社会管理模式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推动市场经济稳定运行。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恰恰可以促进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转化。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依托本国经济、金融、社会的基础,需找一条合适有效的路径和方法实践保险业机制创新来开拓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
(1)美国。1953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组建了联邦小企业管理局,作为直接隶属于总统的联邦政府独立工作机构,专门扶持和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其基本做法为:确定合格的、有经验的创业投资经理人;要求他们募集至少500至1000万美元的私人资本;通过小企业管理局担保杠杆来使现有的资金放大3倍,以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如果小企业投资公司的私人资本超过1500万美元,通过小企业管理局担保杠杆则只能使现有的资金放大3倍;当小企业投资公司将其可用于投资的全部资金的50%委托或进行创业投资时,每投入1美元就可从政府获得4美元的低息贷款,一般能得到不超过9000万美元的优惠融资。美国还不断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规。包括:《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等。(2)日本。日本政府除了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符合产业政策的政策性贷款,还出资成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以较民间金融机构更有利的条件向中小企业直接贷款。它们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2至3个百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日本政府还以立法的形式设立“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公库”,向中小企业从民间银行所借信贷提供担保。(3)德国。德国政府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为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服务:一个是建立特别的专门发放中小企业信贷的银行机构;一个是健全中介组织,再者就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德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也很有成效。(4)意大利。意大利政府与银行共同出资设立了中小企业基金,为资本金较充足、风险系数较小、未来前景良好的企业提供融资帮助。除此之外,意大利存在互助担保制度,一般以省为基础组织,一些人为某个人的贷款提供共同担保。通常情况下,手工业协会或者中小企业协会会向成员集资组建担保基金会,然后将其基金存入参与担保基金的银行。这样,成员们就可以从银行得到高于存款金额数倍的贷款。互助担保基金模式由于可以使中小企业甚至微型企业更容易地从银行得到低息贷款而受到中小企业的热烈追捧,并在意大利被广泛推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表层上看是市场的自身选择,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体制和制度问题。对于我国,因为尚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各种制度都没有建立,市场机制不完善,社会中介没有建立或者不能够发挥理想作用,在这样的环境里,要想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就要考虑相关制度和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
三、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对保险业机制创新的建议
保险的相互渗透融合,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显,把保险资金投入渠道进行创新,已经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在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加强直接融资和风险投资体系的同时,充分发挥间接融资机制的作用。加快保险创新业速度的有效途径可以从下面几点考虑:(1)适量增加市场主体,降低资本市场集中度,提高保险第三方竞争程度。(2)重组保险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建立市场化为导向的正向激励和内生约束机制。小企业来说,为了在不需要抵押的前提下实现对贷款的制约与监督。小组联贷联保模式,对于中一个成员的欠款影响其他成员的再次借款行为,小组具有互助、互度、互保功能。这无疑是一种卓有成效的保险借贷制度创新。(3)建立健全科学的保险监管模式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公正合理的市场环境,使得保险对未来的发展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降低创新的成本和风险。(4)大力培养和引进精算等专业人才,建立和完善投融资市场的数据库。(5)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政策和税收政策对保险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增强保险赢利能力,为保险业创新提供支撑,完善保险服务保障体系。显然在未来保险业的改革创新发展道路上,将是更加具有联动性、持续性、应变性和快捷性以及更高的专业化要求,资金投入需求和投入—产出效益等问题。这些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逐步解决。
关键词:银保产品;同质化;功能定位;战略定位;产品创新
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是消费者需求多样化的产物,也是银行保险的载体和物质基础。2000年以来我国银行保险产品经历了由普通产品到专业产品、由单一产品到多元化产品、由趸缴产品向期缴产品、由纯储蓄类产品向保障类产品演变的过程。银保产品尤其是分红产品较好地迎合了消费者的储蓄需求,产品设计也基本与银行销售渠道相适应;目前由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组成的产品体系也基本可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风险投资需求。但客观地讲,银保产品还面临诸多现实困境。
1 银行保险产品战略定位不清晰
银保产品是银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的载体,其战略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双方的融合战略。银保产品分为替代型和互补型产品两类,替代型产品在客户群体定位、功能定位方面与银行产品是有交叉的,其销售会对银行本身产品造成一定冲击。目前市场销售的分红产品可以看做储蓄、国债产品的替代品,投连险与万能险可以看做人民币理财、基金等产品的替代品,这样的产品定位直接带来银保产品与银行产品的竞争,不可避免地造成银行与保险公司潜在利益的冲突。而互补型产品可以满足现有银行产品无法满足的功能需求,是一种可以避免二者利益冲突、有利于形成双赢局面的战略。具体来说,互补型产品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客户共享产品,即银行、保险两大客户市场均向对方市场渗透而生产的产品,比如银行保险联名卡、保单质押贷款;另一类是业务增强型产品,能够与银行现有的产品互相配合,降低银行产品的风险水平或提高其收益。比如银行卡透支保险、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履约保险等。在我国银保市场上,98%为分红型,互补型的产品战略尚未大规模启动。
2 银行保险产品功能定位失衡
银保产品的问世是为了更好地迎合消费者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至少应当包含保障和投资两个功能模块。从保险的本质来讲,保障功能是其区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根本特征,[zw(]保障功能即为特定风险提供损失补偿或给付的功能。[zw)]储蓄和保值增值功能则是其派生职能。但在目前银保产品设计中,投资功能被放在了第一位,保障功能屈居其后,变成了派生职能。片面强调收益率使得银保产品的收益水平成为业务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导致银保产品与储蓄、债券、基金、股票等投资理财类产品在同一领域内开展竞争。
从中国银保产品的更替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倾向性:2000年,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下调至2.5%,利息税的开征使得居民储蓄收益水平下降,而保险资金入市、允许保险公司与银行协商利率直接提高了保险公司预期收益水平,导致分红险热销以及银保业务爆炸式的增长;当分红险的收益水平普遍低于人们预期时,保底收益分红型产品取代了原有的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的推出,更是切中人们追求高收益率的心理需求;当投连险的收益率低于人们预期时,出现了投连险的退保风波;2006年股票市场的复苏吸引大量流动资金涌向股市,投资型银保产品难以同开放式基金匹敌,保障性银保产品更难争得一席之地。此时,可以分享资本市场增长成果的投连险,又由退保风波中的“众矢之的”摇身一变成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银保产品似乎成了一种纯粹的投资品,收益率成为决定销售状况的主导因素,让人不得不质疑:银保产品还是保险产品吗?我们并不否认投资功能在银保产品中的定位,但关键是竞争力的比较分析。银行所销售的投资型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设计,并不具备比较优势,而风险保障功能才是根本。因此如何利用保障功能来引导融资功能是今后银保产品功能定位中的重要课题。
3 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
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银保产品多达上百种,但是区别甚微,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没有很好地与银行销售渠道相结合,没有体现银保产品所应有的特色,与其他保险产品具有明显同质性;保险责任、保单费率等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在保险金额、分红方式等方面略有差异,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银保产品具有明显同质性;银保产品与银行产品也存在同质性,不少属于储蓄替代型产品,保险期限短,保障程度低,由此导致在股市低迷、基金销售退潮的情况下,银保产品大受青睐;而当股市红火,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热销时,银保产品又遭受冷遇。这种现象虽然是中国银行保险初级阶段的产物,但这样的产品结构会反作用于中国银行保险制度,成为制约银行保险向纵深发展的桎梏。
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是,不少新银保
产品的推出并非根据市场调查以及消费者需求分析,而是将竞争者原有的产品修改或重新包装后上市。从知识产权角度讲,银保产品设计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一旦这种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与尊重,保险公司将失去产品创新的动力,从而降低产品开发的投入,这必然会使得中国银保产品陷入“同质—模仿—更同质”的恶性循环之中。产品的雷同性导致银行柜员在销售过程中的重要性难以显现,客观上也为银保业务手续费的恶性竞争提供了温床。
4 我国银行保险产品的创新策略
若要从根本上避免国内现有的银行保险产品雷同、功能定位不清以及恶性手续费竞争的痼疾,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保险向纵深发展过程的主导,必须制定清晰的产品创新战略,摆脱无差异竞争的现状,确立差异战略或目标集中战略来向银行客户提供具有明显个性化特色的保险产品。比如,设计简单易懂的标准化银保产品,针对大众银行客户进行“批量销售”,从量上实现银保产品的全面推广;设计相对复杂甚至定制型的特殊银保产品,针对部分大众银行客户和高端银行客户进行“精耕细作”,从而在质上达到银保产品的深层渗透。
银保产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产品,其销售对象主要是银行客户,其功能主要是为了满足银行交易的特殊需要或用于改善某些银行产品,使之对银行客户更具有吸引力和有效性。所以,在产品创新过程中必须针对银行的产品和销售渠道特点进行针对性设计,通过银保产品与银行产品体系的融合,形成互补产品的配套销售。
4.1 银行保险产品创新的功能选择
银保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关键区别在于其保障功能,但这并不是说银保产品应偏重保障功能,而是意味着在银保产品创新过程中需重视对保障功能的设计和利用。结合中国银保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现象,更有必要深度挖掘其保障功能。
第一,挖掘传统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的契合点,开发与银行产品配套的银保产品。
(1)与个人贷款业务相关的产品。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贷款尤其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住房抵押贷款以房产为抵押,风险水平相对较低,一直被认为是银行的优质业务,但贷款人的人身风险或信用风险会给银行带来需要处置抵押物的可能性,因此银行一般会对个人申请抵押贷款设置较高门槛,手续烦琐且贷款金额低于抵押物的市场价值,这显然成为银行优质业务发展的瓶颈。如果由与这一贷款业务相配套的银保产品来承担贷款人的风险,并与个人贷款打包销售,既可以保障债权人的资产安全程度,也可以保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同时也销售了银行贷款和保险产品,这是典型的个人与银行“双赢”的局面。当然这里的个人贷款并不仅仅限于住房抵押贷款,其保障范围与现在市场上的房贷险也并不相同。[zw(]现有的房贷险承保的是房屋的财产损失风险,而这款新型的银行保险产品关注的则是贷款人的人身风险和信用风险。[zw)]
(2)与信用卡相关的产品。信用卡业务是银行的另一大优质业务,信用卡持卡人一般都具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同银行保持稳定的业务联系,是银行的忠诚客户,同时也是资产和信用状况较好的优质客户。针对这类人群可以针对性进行银保产品的创新:一是持卡人信用保障类产品。这种产品同与个人贷款业务相关的银保产品类似,可以保障因持卡人的人身或信用风险造成银行损失的风险;二是持卡人个性化银保产品。银行对持卡人金融的需求进行深入、透彻的研究,提供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如重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特殊健康险以及自驾游意外伤害险等,并采用顾问式方式进行销售。三是结算类银行保险产品。信用卡是一种具有强大的结算和支付功能的金融工具,利用它可以轻松地整合保费缴纳、保险金支付、办理保单质押贷款等功能。
第二,考虑保障与储蓄投资功能的相机结合。消费者的多元化金融需求是通过特定的银保产品来体现的,因此其功能结构应当与消费者的功能需求保持一致。对保障功能的重视并非意味着对储蓄和投资功能的弱化和漠视,在金融需求多元化的时代,只要消费者希望获得投资与保障的双重功能,银保产品就必须在这两个方面体现出竞争力,才能获得创新的成功。
4.2 银行保险产品创新的形态选择
根据我国银行客户的偏好、特点和需求,可以大力开发和销售以下几类银保产品:一是合同条款清晰明确、承保过程简单易行的标准化保险产品。如与银行信用卡、消费信贷、住房抵押信贷和储蓄账户等相联系的定期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寿险险种以及住宅保险、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产险险种。二是旨在满足大众银行客户从银行交易中所产生的特定需求的保险产品。如类似国外的融资和偿还型产品和存款人产品的险种。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车和住房等将成为中国居民现代生活的必需品,与购房和买车等消费信贷相关的保险产品也将成为需求热点。三是适
合大众银行客户的年金、分红保险和投资联结保险等储蓄和投资型寿险产品。其中,年金等养老保险产品能够极大地满足目前国内消费者对于退休养老的需求;分红保险和投资联结保险等产品既符合国家发展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导向,也切合部分消费者获得保险保障加投资收益的心态,可能成为银行客户的购买重点。四是根据高端银行客户的特殊需求设计的较为复杂和个性化的定制保险产品。根据ibm(2006)的研究,到2020年,中国消费者的金融风险管理需求将会变得越来越多样化。他们将不仅需要基本的财务风险保障,同时还将追求个性化的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即消费者的金融风险管理需求将从目前的“钟”形线的分布逐步转变为“井”形线的分布(参见下图)。这种可能带来较高利润的个性化、定制的保险需求,同样是银行保险所应该关注的。
如果按照险别来划分,以上各种保险产品实际上包括两类:寿险产品和产险产品。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寿险产品和银行产品通常具有相似性或互补性:年金保险等储蓄型产品与银行的长期储蓄没有本质区别,都可以成为个人管理财富的一种选择方式,客户容易接受;定期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型寿险产品与银行的消费信贷产品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客户比较偏好,易于捆绑销售。类似的,住宅保险和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产险产品与银行产品也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和互补性。但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产险产品的销售可能带来潜在的范围不经济。例如,银行的某一黄金高端客户可能会将其所有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原因在于银行的关联保险公司因其有不良驾驶记录而拒绝提供汽车保险。因此,对于产险产品的“制造”和销售,银行应该慎之又慎。
参考文献:
[1]降彩石.银保业务的发展及其创新[j].中国金融,2009(6):58-59.
[2]赫国胜.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创新的对策[j].中国金融,2007(1):28-29.
【关键词】 银行保险; 范围经济; 二次成本函数
一、引言
中国银行保险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经走过了10多个年头,它的发展历程也是大起大落。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对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实行分业管理,各大银行对保险公司的投资都在逐步退出。自2000年平安人寿推出银行保险产品以来,拉开了中国银行保险业务高速发展的序幕,2009年11月,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务的进程,截至2010年底,全国通过银行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为3 505.79亿元,占同期全国机构总保费收入的71.29%。
银行保险的飞速发展自然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但毕竟银行保险发展历史不长,国内理论界学者更多的只是通过对西方银行保险发展历史的梳理,总结出银行保险的基本阶段、银行保险发展的基本组织形态、银行保险产品的基本要求等。本文将结合范围经济的涵义选取多家保险公司包括银行保险在内的各项指标数据,选择合适的成本函数模型后再利用EViews软件中的模型来估计函数具体形式,通过具体数据代入成本函数具体形式中对范围经济程度进行计算来取得结论,其中包括了样本保险公司总体范围经济程度的计算,还有各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特定产出范围经济的计算。
二、文献回顾
国外对保险业有关范围经济的研究不是很多,Kellner和Mathewson(1983)应用Cobb-Douglas成本函数研究加拿大保险业的范围经济发现部分加拿大寿险企业存在范围经济。Yuengert (1993)、Grace 和Timme(1992)利用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Generalized Translog cost function,GTCF)研究了美国1987年寿险公司范围经济的情况,但没有找到存在范围经济的证据。Meador,Ryan和Schellhorn(1998)使用超越对数成本函数(Translog cost function,TCF)研究了美国1990—1995年寿险公司的范围经济情况,研究发现,美国1990—1995年分散化提供多种产品的寿险公司要比那些采取集中化战略的寿险公司效率要高。
袁成(2009)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银行保险带来的范围经济,并在剖析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应着力进行银行保险的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创新以及合作模式深化的对策建议。同样,刘颖、周延(2009)也从经济学理论的制度变迁、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由此带来的协同效益角度来分析银行保险发展的动因。黄薇(2007)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基于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对中国保险业范围经济做过实证研究的人,但是结果只显示了寿险业总体呈现较为明显的范围经济现象而财险业整体范围经济并不明显。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未有学者在文献中对个别保险机构银行保险业务的特定产出范围经济进行探索和研究。
三、数据选择与实证分析
(一)样本指标数据的选择
银行保险业务分为财险与寿险,而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是寿险公司中的银行保险业务。本文选取了5家中国保险公司在2006—2008年的数据①,其中包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②,具体基础数据如 表1(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2007—2009年)),本文的所有计算过程基于使用EViews5.0软件。
本文衡量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特定产出范围经济效益,将保险公司总成本TC定义为:TC=(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单红利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业务管理费-摊回分保费用)
具体公式为:
TC=?琢0+■?琢iYi+■■■?琢ijYiYj+?茁1P+■?茁2P2+■?酌iYiP+?着
(1)
因为在第三产业中,服务是一种无形的商品,银行保险是金融自由化下的一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所以本文视银行保险业务为一种产出,银行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就是产出值,所以公式(1)中Y1、Y2分别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渠道销售银行保险业务的产出(即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个人直销渠道的个险业务产出。P代表投入价格,具体值为保险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总保费收入,表示劳动力与固定资产支出的平均价格,因为大多数保险公司在财务报表中会把固定资产折旧、职工工资和福利支出归入业务及管理费用,所以选用业务及管理费用可以反映出人力资本投入量和固定资产成本支出。?琢0是常数项,?琢i,?茁i,?酌i均为变量的系数。
(二)面板数据模型估计
面板数据模型选用的是混合估计模型(Pooled Regression Model)。从时间上看,如果不同个体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从截面上看,如果不同截面之间也不存在显著性差异,那么就可以直接把面板数据混合在一起用一般最小二乘法(OLS)估计参数了。通过建立面板数据(panel data)工作文件,将2006—2008年三年的5家保险公司的4个变量数据命名并输入,在EViews中将Y1Y2、Y21、Y22、P2、Y1P、Y2P分别定义为Y12、Y11、Y22、P11、Q11、Q21。本文所使用的某一公司各变量如表2。
使用5家保险公司的上述数据,利用混合估计模型估计二次多产出成本函数,估计出来的结果如表3。
所以相应成本函数具体表达式应为:
TC=-91 243.16+5.662637Y1-7.570408Y2-7.01*10-7Y21
-1.76*10-6Y22+2.75*10-6Y1Y2+3 509 974P-11 099 725P2
-32.53666Y1P+54.91633Y2P
其中,R2=0.999,SSEr=1.06*1010,调整R2=0.999,F值=2079.164,说明模型拟合的效果非常好。成本函数中的交叉乘积项能够表示两种产出之间的成本互补性,也就是说如果交叉乘积项为负值,说明两种产出的联合生产具有成本互补性,原因在于不同产出间共同的要素投入与资源共享,否则是互为成本替代,由估计结果可以看出5家保险公司总体通过银行保险渠道销售的银行保险业务产出与个人渠道销售的个险业务产出乘积项为正值,说明本文研究的5家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与个险业务之间没有呈现成本互补性。
(三)范围经济系数衡量
现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例,当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产出为均值时,即Y1=1 001 033万,Y2=284 833万,P=0.126667时得出:
TC{Y1,0}=1 015 723.91,TC{0,Y2}=-142 502.61,TC{Y1,Y2}=1 482 056.33,由于本文只选择了2个产出变量,所以
GSOE=PSSOCE(1)=PSSOEC(2)
=■=-0.4108
可见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产出均值处的GSOE、PSSOEC都小于0,可以得出在均值处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存在范围不经济,以及太平人寿的银行保险业务产出存在范围不经济,银行保险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不存在成本互补效益。
同样的方法,根据另外4家保险公司的均值和成本函数可以得出全部的范围经济系数值如表4。
由表4可以看出太平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3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特定产出范围经济值等于总体范围经济值GSOE均小于0,说明这3家公司不存在范围经济且各自的银行保险业务产出也不存在范围经济,银保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不存在成本互补效益。相反的,合众人寿和民生人寿的GSOE均大于0,代表这两家保险公司存在总体范围经济且银保业务产出存在特定产出范围经济,这两家公司的银保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存在着成本互补效益。
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求出其他产出水平上的范围经济状况,如表5和图1。
由表5和图1可以得出:(1)合众人寿在均值产出的60%~120%的PSSOEC值均大于0,说明在这个区间上该公司存在着范围经济,银行保险业务产出与个险业务产出之间存在着成本互补;民生人寿的范围经济区间为90%~120%;新华人寿只在产出为均值的80%时才存在着范围经济;而太平人寿和泰康人寿在均值的60%~140%范围中均不存在范围经济。(2)合众人寿银行保险业务产出均值约为195 511万元,而当产出为156 408万元时的范围经济系数比均值处大,说明在现基础条件下产出达到156 408万元时合众人寿还继续扩大银保业务产出的话会造成范围经济效益的降低;同样的,民生人寿在现基础条件下当银保业务产出为173 010(即均值的90%)时范围经济效益最大。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在众多成本函数中根据各自优缺点、运算操作优劣势的综合情况,选择运用二次成本函数方法,对中国5家保险公司2006—2008年总体范围经济和银行保险业务的范围经济程度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选取了5家保险公司样本3年的4项指标数据,结果表明5家保险公司整体的银行保险业务不存在特定产出范围经济,但是本文也指出了太平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3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特定产出范围经济值等于总体范围经济值GSOE均小于0,说明这3家公司不存在范围经济且各自的银行保险业务产出也不存在范围经济,银保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不存在成本互补效益;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GSOE均大于0,代表这两家保险公司存在总体范围经济且银保业务产出存在特定产出范围经济,银保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存在着成本互补效益,并且还指出了各自的范围经济效益的产出区间。
(二)建议
今后若有对银行保险范围经济有兴趣的学者,首先,本文建议在数据上要搜集尽量多的保险机构的各项指标数据,以免在模型估计的时候由于数据的限制而导致过大的偏差。其次,在EViews估计模型的选择上,本文建议通过F检验和Hausman检验来判定选择个体固定效益模型、混合估计模型和时间固定效益模型,选择合适的模型能够使成本函数的参数更加精确;再者,本文也建议以后在此类实证研究之前先对银行保险进行系统性基础论述,解释银行保险的基础性问题而不是跟其他文献一样只对银行保险的趋势、模式、组织形态等抽象概念做文章。最后,建议研究此类课题的学者要时刻关注银行保险的最新动态,在银监会了《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之后,各大银行纷纷参股保险公司,例如交通银行入股中保康联人寿,建设银行参股幸福人寿等等,银行与保险的合作也从最原始的销售协议模式逐渐过渡到战略联盟模式,所以今后对于中国保险行业各保险机构范围经济程度的研究可以在以上几个方面做改进和完善,对此类课题的研究还具有很大的探讨空间。
中国从引入并经营银行保险业务到现在已有十余载,黄薇(2007)在中国保险业范围经济内涵的理论基础上,首次运用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构建保险业范围经济的模型,实证分析了中国保险机构范围经济的情况。本文虽不确定是否是首次运用二次成本函数对中国部分保险机构的银行保险业务进行范围经济的实证研究,但对于在银行保险业务实证文献稀缺的中国而言至少是有重大意义的。
【参考文献】
[1] 刘颖,周延.银行保险发展的经济学动因及模式选择[J].金融纵横,2009(8).
[2] 袁成.银行保险的经济学解释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9(19).
[3] 黄薇.中国保险业范围经济的实证研究——基于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的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11).
关键词:金融危机;外汇储备;保值增值
中图分类号:F83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今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增长依然动力不足,美国受次贷危机困扰,欧元区经济体面对财政紧缩,发展中经济体的通胀压力可能增大,外部环境的影响将对我国外汇储备造成严峻考验。
一、我国外汇储备现状
近几年由于持续贸易顺差、国际热钱的涌入和外商的直接投资,我国外汇储备量持续增加,外汇储备不仅规模过大,而且增势迅猛。2010年6月突破2万亿美元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又上涨了1万亿美元。截至2012年3月,我国的外汇储备量已达到3.31万亿美元,快速的增幅让世人瞩目,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我国的综合国力和财富积累,但大额度的外汇储备也面临着巨大的管理成本和较高的亏损风险,调整外汇储备相关政策刻不容缓。
从结构上来看我国外汇储备的构成仍旧以美元为主。而美国次贷危机的出现导致美元汇率大幅波动,美国政府大规模财政赤字的救市和美联储加大运钞机转动,代表着美元资产面临着贬值风险,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加深,对我国以美元为主的外汇储备的安全性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当前环境下影响外汇储备因素分析
(一)贸易顺差的影响
70年代之后,我国由于进行改革开放战略,对外贸易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常年的贸易顺差主要是因为外商进行直接投资所引起。由于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政府相继出台各项利好政策、各地方政府加大对招商引资的投入力度,我国加入WTO组织以后,逐渐扩大外商的投资领域,外商投资增加,大量外汇流入我国。
(二)人民币升值的影响
我国经济形势环境持续稳定,造成人民币信誉不断提升,金融创新步伐加快,人民币各种理财产品不断增多,导致居民和企业对外币持有的热情不高,外币慢慢向政府集中。加之国际游资的涌入,让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人民币升值后又促使国际游资向我国聚集,进而使外汇储备再次上升。
(三)政策制度的影响
强制性结售汇制度使我国外汇储备的形式和积累有着“双重强制性转移机制”的特点。第一次转移是对企业超出一定限额的外汇强制结售给外汇专业银行,而不管企业是否愿意;第二次转移是将外汇专业银行超出结售汇周转限额的那部分强制转移给央行,而不管外汇银行是否愿意。同时我国制定如出口退税等政策来鼓励企业进行出口贸易,这些优惠政策促进了出口企业的发展,也大大增加了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
(四)金融危机的影响
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其影响已经蔓延全球,国际金融市场受到严重冲击,无法在短期内缓和。金融危机的爆发减慢了我国贸易顺差的增长速度,作为我国重要贸易对象的欧美、日本由于受到波及,导致失业率增加,购买力减退,进口需求量下跌,造成我国出口订单不可避免的下降。
三、实现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对策建议
(一)优化外汇储备结构,实现外汇储备多元化
在我国外汇储备的构成比例中,美元资产大约占70%,欧元和日元大约占20%和10%。在币种的管理上,应进一步降低美元的比例,但转变应该从我国外汇战略布局出发,稳步的实行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转变原则,进而对外汇储备的资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当前美元呈贬值趋势,我国应减少外汇中对美元的持有量,增加欧元或其他货币的持有量,在满足国际贸易结算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形势特点和各国的经济预期变化,适当调整币种份额,还应随着金融市场各种产品创新不断更新外汇储备管理模式,由此降低因美元贬值造成的外汇储备损失,减少外汇储备对美元的依赖性。
(二)坚决反对欧美国家宽松的财政政策
只有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才能提高人民币在国内的购买力,才能保证人民币币值稳定与上升。政府进行大量的公共投资,实际上可以让没有钱的人也能消费,社会的福利制度实际上能把富人的钱通过税收进行转化再用福利的形式给予穷人,所以我们在实行公平效率相符合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的基础之上,坚决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让人民币购买力提升,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就有充足理由反对欧美宽松的货币政策。另外,即使我国大力发行人民币可以暂时让人民币汇率稳定,但表面的稳定不能绝对让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只有采取正确的经济政策把人民币的比较优势降到30%左右,让市场来决定是否对其升值,这样便保障了美元的国际购买力,侧面实现了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
(三)缓解外汇储备压力,控制外汇储备增长
我国国内储蓄率过于强大是导致外汇储备偏高的主要因素,中国人传统的消费观念让居民把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作为储蓄存在银行,银行存款多了就为出口企业贷款进行出口贸易,进而变相的增加了外汇储备。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粗放型出口经济为集约型出口经济,通过升级外贸政策等一系列措施,扩大内需,转型到内需主导型经济发展战略,只有控制外汇储备的增幅和增速,才能缓解外汇储备压力,才能提高外汇储备的整体效率和价值。
(四)加大外汇储备实物资产多元化
在保证外汇储备安全流通的前提下,做好外汇储备的保值是关键,在保值的基础上国家相关部门应积极争取使其增值。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外汇储备资产多元化中的差距,就要努力开创外汇储备应用新途径,如在美元贬值的情况下,通过国际资产调配把钱投资到诸如矿产、黄金或石油等实物资产中,来实现储备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发展。
四、结语
总之,在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我国外汇储备即将面临严重缩水的情况下,只有制定稳健的经济调控政策,完善外汇储备的管理制度,采用积极的外汇储备经营策略,合理优化外汇储备结构,才能达到外汇储备保值增值的目的,才能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更能保障我国经济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中显.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外汇储备的影响及其建议研究[J].商业研究,2010(06):24.
[2]顾六宝.影响我国外汇储备的因素分析[J].财经论坛,2012(02):84.
【关键词】烟花爆竹 危险性 安全对策措施 经营储存
【中图分类号】X9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22-0194-02
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其化学组成为硝酸钾、硫黄和木炭等,因此它的危险性主要存在于药剂中,根据烟花爆竹药剂在烟花爆竹制品中的适用功能,分为动力药剂、照明剂、有色发光剂、燃烧剂、延期药剂、哨声剂、爆音剂、烟雾剂、点火剂、摩擦剂。这些药剂多数是有机物和无机物,一般满足以下特点:(1)有适当的火焰感度,大部分烟花爆竹均用火焰进行点燃及传火,所以要易于点燃。(2)适当的燃烧热,药剂反应时放出足够的热量,保证达到一定的声响、彩色发光、彩色轨迹图案及动力效果。(3)适当的燃烧速度及适时的燃烧转爆燃,有足够的爆炸输出。(4)较低的机械感度,是影响产品安全性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性能。(5)良好的物理、化学安定性,能够保证良好的有效期。
因此,烟花爆竹药剂受热、撞击、摩擦时极易发生爆炸,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转化为爆轰,在某种程度上比炸药更易燃烧和爆炸。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严格的要求,在这里重点研究的是经营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对策措施。
一 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第一,加强经营存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第三,定期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
第四,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禁止带入明火。
第五,加强搬运人员穿防静电服等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六,安监部门应尊重客观事实加强监管,努力在规范零售经营户的经营行为、提升临时存储条件、在提高应急能力等方面狠下功夫。
第七,批发商应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存储量过大,给零售经营户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要努力提高配送能力,强化配送控制,采取少量、多批次分散供货。
第八,由于烟花爆竹销售具有季节性强的特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绝大部分采取的是兼营销售。他们在销售烟花爆竹的同时,还从事着其他副食品的销售。总体来看,这些经营户硬件设施欠缺,对市场消费的引导能力也不强。因此,安监部门应鼓励开设经特许的烟花公司直营店、镇中心门店和专营店来销售市场需求大且危险性较大的B级产品,使专业销售逐步成为烟花爆竹零售的主渠道。
第九,“一证一点”是行政许可的基本要求。因此,对少数经营户出现“一证多点”销售的违法行为,安监部门应坚决制止;同时,经营户可以利用换发证之际,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经营地址变更申请。
二 经营与储存场所的安全对策措施
第一,烟花爆竹须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仓间内,仓间的温度不应超过30℃。
第二,增设储存场所的通风窗口,并加强门窗看管工作,防止明火窜入。
第三,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第四,杜绝混储、混放现象。
第五,严禁在库房内拆箱、钉箱和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第六,全体零售经营户应清楚认识烟花爆竹的本质是爆炸危险品,应自觉根据实际销售能力进行备货,尽可能减少库存数量,主动加强安全自查力度,降低潜在危险因素。
第七,相邻经营户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小于50米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安监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有固定的保管员和仓库守护员。
第九,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三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属高危行业,尽管从设计、施工到经营的各个环节采取了一切可能的事故防范措施,但事故风险并不能完全消除,即绝对安全是达不到的。因此,经营储存过程中应考虑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便是一旦事故发生后将如何降低事故后果。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五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切实减小事故的损失,对事故发生频率高或事故危害后果严重的危险因素,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也就是说,烟花爆竹在经营储存过程中针对危险有害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备案、演练。
四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特殊作用
通过必要的技侦手段排查打击非法窝点;建议利用乡镇成立城管中队的机遇,逐步建立由乡镇安监中队为主导,城管中队和其他政府监管力量为支撑的综合监管力量,共同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本质安全。
参考文献
[1]王显政.安全评价(第三版)[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存款保险;金融;银行;我国
[中图分类号]F832.22;F8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5-0013-02
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金融开放和竞争需要存款保险
在金融市场发展中,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逐步展开,经营不善的机构破产倒闭在所难免。我国已加入WTO,国内金融市场将逐步转变为国际金融市场,在与外国金融机构竞争中,也可能发生机构倒闭事件。因此,如何保障存款者利益,维护信用制度稳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十年,我国已发生过多起金融机构破产倒闭事件。为保护存款人利益,为了对破产后的银行善后处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便被提到议事日程。
2.居民储蓄存款与社会稳定需要存款保险
近年来居民储蓄存款高速增长,至2006年末已突破14.6万亿元。储蓄存款成为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也是银行对亿万储户的硬负债。当前多数储户并不了解银行在放贷过程中还要承担风险,而一些金融机构的确存在大量呆坏账。随着金融风险意识增强,储户会了解到存款有风险这一现实。当众多储户认为存款面临某种风险时,可能发生挤兑,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动荡。
3.与国际惯例接轨需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首先,越来越多国家已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并将其视为金融安全网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其次,一些十分重要的经济实体和国际组织已就建立或如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出主张。如200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存款保险制度最优实践原则》,已成为评估或设计存款保险制度的参考标准。在国际上,这些分支机构通常由所在国提供存款保险,但我国缺乏这样的制度,继续仅对国内银行实行隐性保险显然有失公平。
4.银行风险扩散传染效应需要存款保险
银行体系运行不确定性会导致挤兑现象同时在“好”银行和“坏”银行发生。由于金融机构间存在密切而复杂的债权债务联系,一旦某个机构的金融资产价格发生贬损以致不能保证正常的流动性头寸,则单个或局部的金融风险可能演变成全局性金融危机,引发整个金融体系危机。存款保险制度则能为存款人提供心理上和实际上的保障,有效抑制发生银行挤兑和由此诱发的银行恐慌。
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发展面临的困境
1.制度障碍
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仍面临一系列的制度障碍。首先是缺乏健全的法律支撑,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存款保险制度有效运作的基础,而我国还没有以法律或其他形式对存款保险的各项制度做出规定。其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不仅压缩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生存空间,也影响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最后是银行破产制度不完善,现行的银行破产法律在破产程序和清偿程序中,存款保险机构并不能发挥其参与银行破产应有的作用。
2.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
综观已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在制度建立前都先制定有关法律,对参保机构、保险费率、存款保险限额、问题银行处置及存款保险机构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即立法先行(如美国于1933年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日本于1971年颁布《存款保险法》),对保障存款人和银行的权益意义重大。然而,我国经济发展常使法律滞后发展,使经济金融发展过程发生很多问题,虽然事后制定、修改相关法律,但损失已发生。国际国内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要建立新制度,法律必须先行。
3.金融监管协调难题
按照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行使对全国银行和储蓄机构的监管职能。因此,存款保险机构是否应具备一定的监管职能是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一方面,如果将一部分银行监管职能赋予存款保险机构,那么将会产生职能划分不清和政出多门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存款保险机构没有一定的监管权利,那么将无法通过对参保机构的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非现场检查、审查投保申请等,及时发现
问题。虽然银监会也能完成此过程,但是由于交易成本和监管竞争的存在,其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大打折扣。因此,如何划分存款保险机构与现有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权利,明确职责分工与相互合作,将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建立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难题。
4.道德风险与信用风险
如果正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过渡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那么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问题。一方面,在存款保险制度下,由于风险和收益高度不对称,银行有可能选择风险更大的投资组合,存款保险制度在防止恐慌保持稳定的同时,也增加了存款人和银行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虽然传统理论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阻止存款人对银行的挤兑,稳定储户信心。如果过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人们的意识有可能难以及时接受存款从全额担保向部分担保转变,从而可能造成人们对银行业诚信度和金融稳定的暂时恐慌,甚至引发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1]颜海波.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所面临的困境与选择[J].金融研究,2004(11).
[2]钱小安.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约束条件与制度设计[J].金融研究,2004(8).
[3]陈明光.关于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9(12).
论文摘要:近几年来,城镇非就业人员“失保”成为我国实现“全民医保”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在2007年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人口大规模流动的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当前任何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都不应受城乡身份的限制,而应保持一种开放的体系,赋予社会保障主体自由选择的权利,为早日实现“全民医保”提供基础条件。
一、城镇非就业人员“失保”:实现“全民医保”的瓶颈
据统计,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近1.57亿,而全部城镇人口为5.77亿;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部农村人口8亿中的4.1亿。可见,当前在基本医疗保障的覆盖率上,农村已超过城镇。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合作医疗完全按照地域标准展开,在试点地区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农村居民;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在地域的基础上加人了职域的因素,即只为就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忽视了大量城镇非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造成了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巨大空白。城镇非就业人员包括职工老年遗属、高龄无保障老人、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大学生、城镇重残人员及低保人员等;在城乡人口流动的前提下,还应当包括未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家属。这部分人没有自主收人,但本身却处于弱势地位,健康风险较高,一旦发生重大疾病,将会给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从而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目的落空。城/镇非就业人员“失保”,已经成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为实现“全民医保”的瓶颈。
近几年来,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完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快速发展,城镇非就业人员这个“医保真空”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特别是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医疗费用高昂,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严重,很多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已落后于农村居民。在这种情况下,由中央财政给予支持、自上而下地建立城镇非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制度,已是势在必行。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着眼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这就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政策契机。
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国家选择了若干城市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首批试点工作已于2007年3月开始启动,同时成立的“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在其第一次会议上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针对的人群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该制度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其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考虑地方差异性,发挥地方主动性,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根据《指导意见》所确立的原则,各试点城市均出台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制定了适合地方实际情况的缴费标准、保险待遇及管理机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与逐步推广标志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正在向“全民医保”的目标迈进,它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独立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多元体系。这种多元体系要求各种制度能够和谐共存、有效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国民医疗保障水平。在人口大规模流动的背景下,这些医疗保障制度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共同的保障对象,如流动人口的主力军—农民工群体。当同一个主体有可能成为多种保障体系的保障对象时,如何进行制度设计,使各种保障体系不致发生矛盾,从而实现平衡过渡与衔接,这不仅会影响到该主体社会保障权益的充分实现,更对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的对接及未来的一体化整合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二、突破身份限制:实现:“全民医保”的基础条件
多元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对接机制,首先要涉及到社会保障领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即“合并原则”。“合并原则”是产生于欧盟社会保障立法的一项社会保障的受益原则,即受益主体只能从一个国家获得保障。我国当前的多元社会保障与欧盟内部各国社会保障共存的情况非常近似,并且大多数的保障都有来自国家或社会(用人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的筹资,这决定了“合并原则”应该是多元保障制度对接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在“合并原则”之下,任何一个主体原则上只能参加某一种医疗保障并从中受益,而不能同时参加多种保障。当然这一原则的适用也可以有例外,这点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践中已有所表现,如上海市就允许一个主体同时参加小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原则”要求各种保障必须分工配合,并明确规定一个主体可以在各种不同保障之间进行自由选择。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独立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共同为农民工就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而在非就业人员医疗保障的领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可能存在如下过渡与衔接:
第一,两种制度在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域的对接。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逐步推广的前提下,过去几年中各地自发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居民就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方式应该有所改变。双轨模式下独立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实际上与当前试点推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功能及目的上完全一致。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缺乏中央财政投人,只是地方性政策措施,不能形成全国性的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应并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不再独立发展。而对于小城镇非就业居民直接纳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并轨模式来讲,当前的情况则相对要复杂一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有国家的财政投入,基于社会保障的“合并原则”,一个主体不能同时从这两种保障模式中受益,因此这两种制度不能同时为一个主体提供保障。但在这里值得探讨的是,当一个主体面对多种医疗保障而只能参加其中之一时,他是被动地由相关法律、政策按照一定的标准(在我国目前主要是户籍地的标准)固定在某一种保障之内,还是可以在两种保障之间进行选择。由于我国目前各种医疗保障均未达到全民统筹,而是地方统筹、分散建立,同一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可能各有其优势与弊端;同时在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界限也将日益模糊,很难进行明确的划分。基于这些原因,我们认为,应该赋予城镇非就业居民在就近参加合作医疗与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以实现其社会保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两种制度在“农民工非就业人员,医疗保障领域的对接。近几年来,城乡人口流动中出现了以家庭为单位流动的新趋势,这使得农民工这个群体更加复杂化。因此,对农民工群体应进行扩大理解,即不仅包括就业人员,同时也包括与就业农民工一同进城生活的非就业人员,如妇女、老人和儿童。在这种形势下,针对城镇非就业人员设置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应将后一种人员包括在内,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农村流动人口中,主力军是青壮年劳动力,这部分人员在城市的医疗保障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民工独立医疗保险分工承担。
但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进城农民工就业越来越稳定,这些青壮年劳动力的家属随其进城生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但其家属没有自主收人,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大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弱势群体的地位,特别需要基本的医疗保障。虽然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新型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已经相当高,但以地域为中心的特点,使其在短时期内很难实现全国范围的“便携式”保障,异地就医繁复的程序、较低的报销比率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稀少都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中的进城非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上显得“鞭长莫及”。因此,我们认为,应将农村中的进城非就业人员纳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进行保障,以真正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对于已经以家庭为单位迁人城市定居的农村户籍人口,其与城市居民的区别仅存在于传统的户籍制度之中,理应将其纳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不再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保障;对于那些游走于城乡边缘的农民群体,应赋予其选择权,使其根据自身利益在两种制度之间进行选择。当然这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网络管理制度来进行配合,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重复保障。但这种技术性问题不能成为陈旧保障理念的借口,现实中很多地方依然在强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身份性”,对这种顽固的城乡二元思维定式,我们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