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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档案 电子会计档案 销毁 保管期限
一、会计档案和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会计工作劳动成果的载体,是既往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实的记录和反映。通常,会计档案包括记账凭证(含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资料等会计核算资料。规范和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可以发挥如下作用:
(一)再现经济活动
会计档案是经济活动的载体,经济业务通过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的顺序记录和流转,使得经济活动在会计档案中得以展现。通过查阅会计档案,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能够清楚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二)检查守法情况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当在《会计法》、相应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框架内完成处理,会计档案就是会计主体处理过去业务的载体。通过查阅会计档案,能够发现会计主体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弄虚作假。
(三)提供经济参考
财务保告和会计账簿等会计档案含有大量的历史财务信息,通过查阅会计档案,不仅可以评价过去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更可以为下年度乃至未来的经济预测和财务决策提供翔实的数字依据和参考。
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84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颁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下文简称旧办法)。2014年,第二次修订。最终2015年12月11日颁布了最新修订稿(下文简称新办法),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有以下亮点:
(一)增加电子档案,扩大会计档案的范围
新办法第三条重新定义了会计档案,宽泛的界定会计档案的范围,在会计档案的范围中加入了电子会计档案,通过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档案都可以成为会计档案。这次的范围不仅包括原有的纸版会计档案,还新增了电子会计档案。新办法规定可以利用电脑、网络等现代信息手段去管理会计档案,也对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出明确要求。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是新办法的重点内容,是为更好服务企业、服务日益蓬勃的互联网创新经济提供的政策支持。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对会计档案的定义更为宽泛。
(二)简化销毁程序,弱化会计档案的出境管理
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程序销毁。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在销毁时,需要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除了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外,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也需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此外,新办法中还删除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员监销的程序。
会计档案的销毁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而监销又是其中重要的制度安排。新办法不再将销毁的责任集中于单位负责人,规定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经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可以销毁。此外,新办法明确会计档案销毁属于单位内部事务,只需单位内部档案管理、会计部门以及信息部门监销即可,无需外部机构参与。
(三)统一保管期限,充分发挥使用价值
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档案仍旧包括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但是将其中的定期保管期限从原来的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种统一调整为10年和30年两种,同时临时保管期限也从一年变更为三年。
在此之前,国家档案局已经将企业的管理类档案和机关的文书类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调整为10年和30年。一般民事诉讼的最长时效为20年,作为重要证据的会计档案如果保管期限短于10年或20年,就会失去意义。因此,为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使用价值,同时方便企业管理会计档案,新办法调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年和30年。
三、应对会计档案管理新规的思路
会计档案不仅反映既往的经济业务,更能为企业未来的经营提供预测和决策参考。但很多企业负责人认为会计档案只是过去会计工作的结果,从而忽略、轻视会计档案的重要作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以及人员配备等方面认识不足、投入不足,导致会计档案管理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2016年,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一次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合法地位,这给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带来更高的要求。
为应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新规,提高会计档案的使用效果,发挥会计档案的积极作用,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首先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档案,尤其是电子会计档案的重要性,只有做到这一点,后续的政策支持、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才有完善的可能和进步的空间。其次,选调具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热爱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定期整理会计档案,为会计档案的保管和使用提供技术保障。
(二)各方出面,共同培训
新办法界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地位,这不仅增加了会计档案的范围,更为电子会计档案的存在提供法规保障,为电子会计档案的迅猛发展提供广阔空间。财会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信息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学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深刻体会电子会计档案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其次,信息部门可以给财会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经常内训,培训经办人员处理、保存、管理电子会计档案的规范性和严格性,以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管理。
(三)定期更新,维护安全
电子会计档案不仅包括以光盘、磁盘以及其他形式存在的会计档案备份文件,还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比如财务软件的备份文件等。这对计算机的硬件存储空间、财务软件的维护升级、网络环境的安全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应该优先保障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需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检查、维护系统和网络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2016年
1 对城建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特征的分析
1.1 立法时间分析。通过对华东地区9个较大的市以及上海市(直辖市)等10个城市(以下简称华东地区10个城市)的调查,共获得地方性行政法规2部,地方性行政规章10部。12部规范性法文件展示了近30年10个城市城建档案管理立法工作的基本成就。华东地区10个城市城建档案管理现行法规和规章及其生效时间,见表1。
表1 华东地区10个城市城建档案管理现行法规规章及其生效时间[2] ~ [13]
调查表明,早在1980年前后,已有南京、徐州、合肥、宁波等8个城市先后颁布了相关法规和规章,开始依法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进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自2000年以来,华东地区10个城市相继出台了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例如,徐州市2004年出台了新的规范性法文件对原有规定进行更新,2011年又出台新的规章对2004年的规定进一步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这是距今最新的城建档案管理规章之一,在体现地域特色和时间特色方面具有代表性。
1.2 立法地域分析。统计数据显示,各地城建档案管理立法规模不一,法规规章颁布与修改时间差异较大,非发达城市和内陆城市立法步伐更快,这与各个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城市规模并非完全一致,它更多体现的是区域差异,尤其是当地政府、人大重视程度的不同所带来的影响。例如,淄博市人民政府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在制定和《淄博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之后不久,又以市政府的名义制定和了《淄博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规章的可操作性。
1.3 立法技术分析
1.3.1 整体架构分析。华东地区10个城市的12部城建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其整体框架主要有两种:分章节论述和按条款列举。其中,7部为分章节论述,5部为按条款列举。分章节进行论述的文件均分为总则、附则两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归档范围、移送与接收及法律责任等模块。可见,各个城市城建档案管理立法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城建文件的归档、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
1.3.2 立法目的、立法依据分析。12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在总则的第一、第二条对城建档案管理立法的目的做了相似的描述,即“为了加强对城建档案的管理,规范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制定《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各地城建档案管理立法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级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为依据,制定市级城建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践行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体现了一定的地方特色。
1.3.3 立法内容分析。(1) 共性。第一,各市法规和规章对城建档案的定义差异不大,均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二,各市的城建档案由相应地区市级城建档案馆接收保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均为城市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第三,对建设工程的竣工图都有极为严格的要求,必须有完善的竣工图,不完整或缺失的都要根据相关规定由相应部门补绘并归档。第四,文件的实施范围描述方式分为两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形成、管理、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或“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形成、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管理活动”。(2)特色。特色之一,实行两套制归档。《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条文中均涉及“建设工程档案不得少于两套,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单位各保存一套”,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城建档案保存的完整性提供了法律保障。特色之二,城建档案利用逐渐受到重视。如《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信息化管理”,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建档案馆应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并简化利用手续,为利用者提供方便。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体现出文件制定者先进的服务思想和立法理念。特色之三,建立城建档案管理网络。《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立以市、县城建档案馆(室)为中心,以城建档案形成单位的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先由形成单位予以归档管理,然后根据相关规定,将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室),二者有机衔接,这将从根源上避免城建档案外流和管理不善等问题的发生。特色之四,城建档案业务工作与行政管理活动紧密结合。《徐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在第五条、第九至第十一条规定档案业务机构隶属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详细阐述了城建档案工作者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核和城建档案馆(室)接收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市建设竣工档案等内容。
2 对城建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2.1 罚款数额差异大,裁量阶次少。有些法规和规章对于法律责任和奖惩的内容存在表述含糊、标准不够明确的情况。如涉及处罚金额,有的规定1万至10万元,有的规定2000元,还有的规定执法部门可以采取自主裁量。法规和规章确定的罚款数额的巨大差别、罚款裁量阶次的过少和不加约束的行政裁量权限的授予,无疑增加了执法的随意性,当国有单位、国有组织和国有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出现问题时,惩罚措施往往不易落到实处。
2.2 城建档案管理立法工作跟不上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具体体现在:一是地方性法规规章多,全国统一的法规规章少。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范力度变得越来越弱。二是地方性规章多,由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少。从选样调查的对象看,地方性法规有2部,只占总量的17%,明显偏低。三是一些城市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周期过长,修法工作进展缓慢。从10个城市的现行法规规章看,最早的修订于2001年,最晚的修订于2011年,之间相差10年。还有几部修订于2002年,距今也有12年之久。四是城建档案法规规章与建设主管行业法规规章之间存在一些矛盾之处,且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影响了城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有所缺失。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电子文件激增,文档一体化催生城建档案馆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需求。在华东地区的10个城市中,只有徐州市在2011年出台的《徐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对电子文件归档有所涉及。该《办法》第八条“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竣工档案,档案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328―2001)和《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l l7.2007)”, 而其他11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此均无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2.4 法规和规章的地方特色不够十分突出。12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普遍存在结构相似、内容相近甚至雷同的现象,未能突出体现各个城市的地方特色。纵观华东地区10个城市,有的以交通建设为主,有的以历史建筑出名,各地产业结构各不相同,城市建设规模不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的差别,立法内容至少应当在部分条款中用于展示自己独特的风貌和建设实际。
3 完善城建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城建档案管理立法工作要实事求是,以城市建设的基本需要和社会发展的最新需求为出发点,加快相关法规和规章的废、改、立进程,确立城建档案法规规章与建设主管行业法规规章之间的协调机制,及时化解二者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调动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和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充分汲取他们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弥补现有法规和规章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更好地发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 高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和历史资料,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它是检查以前年度发生的经济工作责任和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高校领导在了解学校状况、预测经费开支、制定事业发展规划和科学决策时都必须借助会计档案记载的各种信息,会计档案是高校必不可少的经济信息资源,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意义的法律意义。会计电算化在为我们提供快捷、高效服务的同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某些问题。怎样做好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需要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总结。
一、高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内容不够完整
目前大部分高校虽已经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由于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组成内容不甚了解,缺乏管理会计档案的经验,因此大多数高校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的只是打印出来的纸质会计档案,而没有移交存储会计数据的磁性介质会计档案和开发使用的全套电算化会计的应用软件程序、系统软件及文档资料等。有的高校为了管理需要进行了会计软件的升级,而原有的会计软件及资料却未能及时进行整理归档,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版本下的会计数据不能被调用,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就得不到保证。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供利用,但这种服务方式已经制约了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利用,更无法适应会计电算化档案的改革发展。
(二)会计电算化档案自身存在的问题
1.机制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尽管机制记账凭证上面已经打印了制单、出纳、记账、审核和会计主管等,但是却缺少上述相关人员的印章或者签字。作为会计凭证,内容不完整,责任不明确。
2.备份打印输出不及时。有些高校不及时对会计电算化形成的账、表定期打印输出,过于依赖计算机存储,没有做到将电算化数据定期备份。一旦因意外或人为错误造成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就不能在最短时间、最小损失下恢复原有的会计资料,从而影响电算化系统的正常工作。
3.硬件设施未跟上。由于某些高校受条件限制,没有配备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致使打印输出的纸介质会计档案达不到规定的保存期限;没有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库房管理制度标准,建立专门的会计电算化档案保护措施;没有选择质量优良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没有实行备用盘与存储盘分离存放,导致电子数据因此损坏或丢失。
(三)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缺乏专门人员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求管理人员既要懂会计专业知识,又要懂档案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目前许多高校比较重视教学和科研的人才引进,对档案的管理不够重视, 有的高校甚至让非专业人员管理档案,遇有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忙于应付, 档案意识滞后。个别高校的档案室多采用打开柜门,让财务部门的同志自己查阅会计档案,有的甚至没办任何手续就随意借出档案查阅,既不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也无法满足高校对会计档案的信息需求。
(四)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国家关于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讨论,大多是围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几个文件,仅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基本要求而谈,未提及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防范。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会计档案的内容增多了,对环境的要求提高了,而很多高校没有认识到这些变化,认为会计电算化仅仅是数据处理工具的变化,没有及时修订学校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人员的岗位职责,也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来改善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环境等,会计档案的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现象在所难免。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原有的管理方式陈旧,不能适应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要求。
二、加强高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领导会计档案的管理意识
各类档案设备的购建,专职档案管理员岗位的设置以及档案
管理制度的出台,都离不开单位领导的积极支持。因此,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国家的财经法规和管理规章,增强大家的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意识;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地争取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强化领导的会计档案管理意识,将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的范围加以考虑和安排,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硬件环境,不断升级软件,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提高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会计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又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者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是管好用好会计档案的关键,针对目前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机构中,缺乏既懂档案管理知识又精通财会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的复合型人才,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高校领导应重视会计档案管理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他们尽快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
(三)建立和健全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制度体系
国家制定系统的、细化的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办法,以法规制度的形式加以强制,在方法上指导各单位的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工作,是做好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保障。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检查,防止毁损、散失和泄密”;第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笔者认为,目前高校可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管理规章,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制度体系,保证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更好地为决策服务。具体可以制订以下制度:
1.建立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定期备份制度。会计电算化档案应定期备份到磁性介质。一般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并设立备份登记簿,登记备份时间、数量、保管方式等备份细节信息。由于磁性介质的特殊性,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会计电算化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复制,以防止会计信息损坏。需要备份的内容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保管。注意应采用磁带、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会计数据,尽量少采用软盘存储会计档案。
2.建立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的归档制度。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要保存各版本的档案备份,并在存储介质的标签上注明软件的种类和版本号,同时标注与哪个版本的会计软件相对应。会计数据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保留副本,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账本。报表应定期打印输出,并由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打印输出的档案交会计档案管理员妥为保管,要制定输出档案的内容、件数、保管人和使用人的登记制度。
3.建立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制度。档案保管员要将备用盘与储存盘分离存放在两个建筑物内,即对所有的会计数据进行双备份,每份要注明形成档案的时间与操作员姓名,并贴上写保护,贴上封签,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压、防尘、防光、防腐蚀工作;按分类和一定顺序对数据磁盘、刻录的光盘等电子会计档案进行编号,标明时间和文件内容,制作档案管理文件卡片。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纸介质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但必须有制单人员、记账人员、审核人员、出纳人员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等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档案的法律效力。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存管理的体制下,可以在纸质档案的卷内目录“备注”栏中注明相应的电子档案的档号及保存地址,以相互对照利用。
4.建立严格的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每次调阅,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监督,根据调阅权限,在调阅登记簿中详细登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部门单位、调阅理由、调阅内容、归还日期、审批人员等,不得将保存的会计档案借出。本院教职工来调阅或复制会计档案,应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由本单位财会人员调阅、复制后再处理。外单位人员来调阅或复制会计档案,必须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学院领导、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由本单位财会人员调阅、复制后再处理。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必须在确保高校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前提下,使会计电算化档案得以充分利用。
5.建立电算化软件内的会计档案管理多用户、分权限调用制
度。针对会计电算化档案易被修改且不留痕迹的特点,在进行管理时应注意:对硬盘上的会计档案,应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加以保护;要有用户设别控制管理;要有加密的机内操作日志管理,监督操作系统;要有数据存取权限限制,防止越权使用。对于普通数据,可较大范围共享;涉及单位机密的数据,仅供一定需要的人员使用;而设计原程序文件、数据结构文件等,则只有主管人员或程序开发人员才能使用。通过这样设置,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减少人为修改的可能。
6.建立会计电算化档案的销毁制度。对保管期满的会计电算化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会同会计机构向单位负责人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列明应当销毁的档案名称、卷号、数量、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时,由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并将实际销毁内容与销毁清册进行准确核对。销毁后,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对于保管期满但涉及债权债务未了的、在建工程的、涉外业务的会计档案,均不得销毁。
7.建立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立卷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高校一般可以根据档案保管年限和管理类别进行立卷。每年保持档案顺序排列的稳定性,没有国家政策的调整,一般不予变更。
8.建立会计电算化各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设置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各工作岗位的轮岗办法;对各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考核办法。保证管理的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
9.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管理工作规范。系统的管理工作要采取专人负责制;提供环境清洁与温湿度稳定适宜的专用会计档案存放仓库;配备具有高清晰度打印能力的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它们作为输出纸质会计档案的工具;强化系统的安全防护功能,注意进行定期的补丁维护,避免因电脑安全或网络安全,导致会计档案泄密或被人为恶意修改。
10.建立会计电算化档案移交制度。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随着高校会计电算化的不断深入,高校应充分重视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不断解决存在的问题。可以利用会计电算化档案的数据信息,设计和建立一套高校管理与决策的支持系统,以充分实现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再利用。良好的会计档案管理是保证会计数据安全完整的关键环节,也是会计信息得以充分利用,更好地为决策服务的保证。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
[2]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
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是农村信用社历年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完整记录及核算依据,是农村信用社成长发展历史和农村经济部门资金活动的重要资料,在一定时期内起着会计检查和事后查考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着立档与保管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因而建立科学的会计档案管理方法,夯实会计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会计档案的日常归档管理,轻视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建设。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主要执行财政部财会字[1998]32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xx]374号《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没有建立一套适合各单位自身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没有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的标准。许多农村信用社机构现存会计档案都已分类造册,但部分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之类档案仍无法编制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只有按年度分的档案流水号,而且没有统一规定的装订要求,外观上很不整齐。同时,实施会计电算化后产生的大量以电子文档、程序文件、备份文件等新的会计档案信息载体,目前还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多数应归档的会计数据文件散落于不同的经办人手中,造成了会计档案归档资料不完整。
2、重视有形会计资料归档,轻视无形会计档案管理。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日新月异,会计电算化逐步融入农村信用社各个业务领域,并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手工操作。虽然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由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仍然按规定定期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书面资料,并纳入了会计档案管理之中,但是对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电子数据并未纳入或未全部纳入会计档案的管理范畴,由此造成此类会计档案的缺项,其后果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档案的正常使用及科学利用的效率,从而使会计电算化仅仅停留在代替手工记账、代替手工编制会计报表等简单而单一的功能阶段,未能发挥其更为强大的其他功能。以农村信用社储蓄业务为例,每个网点每年跟储蓄有关的业务凭证、账簿,少则上百本多则几千本,一旦需查询相关数据,其过程和耗费的精力可想而知,而如果将相关电子数据一并归档,当然其中包括其适用的程序、软件,查询起来定然会非常迅速、方便,但就目前现状来看,这方面的工作确实做得不够。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尤其是多级法人结构的特殊性,使得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开发利用的会计软件五花八门,数据间的不兼容性使得各级机构对淘汰或更新了的应用程序和软件疏于管理,如不能及时将备份数据归档和保留形成会计文件数据的背景信息,势必导致旧系统中形成文件在新系统中不能读取,将造成大量数据资源的浪费,给今后的会计核算工作造成一定的损失。
3、重视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轻视下属机构会计档案管理。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大多数农村信用社机构会计档案是由会计部门兼管,部分会计机构管理人员对会计档案及时、按期归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至使下属机构会计档案不能及时催收、归档到位,即使下级机构上交会计档案,所移交的会计档案也未得到与本单位会计档案的“同等待遇”,往往维持原状“束之高阁”,这显然不利于单位对所有会计档案进行科学有效管理。
4、重视会计数据的交接,忽视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的移交本应是会计人员工作调动和网点合并等业务交接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并未引起重视。一方面,部分网点会计人员办理业务交接时,往往只办业务数据的交接,而对会计档案要么未办交接,要么象征性的以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移交清单签字了事;另一方面,部分单位会计人员对网点合并的会计档案移交手续不清、责任不明,造成所移交的会计档案管理混乱,不仅查找起来非常困难,甚至有些单位还有会计档案遗失而无从追责。
5、重视对会计档案的收集、存放管理,忽视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的鉴定、及时的销毁工作。会计档案管理既包括全面、完整的收集,科学的整理保管阶段,也包括后期的科学鉴定与及时销毁阶段。不同类型的会计档案有其不同的保管期限,必然需要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管必要的会计档案进行定期鉴定与销毁。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农村信用社经济活动十分频繁,会计档案形成数量之多是其他门类的档案所不可比拟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工作未得到相关各方的充分重视,从而造成档案保管空间与档案管理人力等资源的浪费。
二、规范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快制订科学规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会计档案管理有 章可依、职责分明。农村信用社财务部门要结合农村信用社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会计档案的分类、组卷、排列、编页、案卷目录、装订、移交等操作规程,统一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会计档案操作规程除了立卷、归档、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外,还应结合实际,制订出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分类大纲、保管期限表、移交时间等,并将会计电子化系统开发、修改和使用的数据、程序资料通过磁介质收录保管,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异地分别保管,确保会计档案收集的齐全完整。
2、加强会计档案后续管理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会计档案归档及时、保管完整、销毁有序。首先,对原有会计档案各级财务部门要集中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搜集补救一批、规范整改一批、集中销毁一批,保证现有会计档案完整、规范,使新增会计档案有科学管理的起点。其次,财务部门要抓好会计人员调动和网点撤并时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会计档案交接要编制移交清册,交接双方负责清点核对,会计档案交接不清的会计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因原移交人员移交不清的会计档案,必须责令当事人回原单位查明原因,避免责任不清,人浮于事,造成会计档案的遗失。再次,要严格遵守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制度,防止会计档案丢失和泄密,并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及时对破损、变质会计档案进行复制、修复或其它技术处理,对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管必要的会计档案及时组织销毁。
3、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多么先进的技术设备,都要靠人来执行和操作,档案管理工作的好坏,其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从会计档案整理的基础业务学起,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进而从源头上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
4、加大会计档案管理硬件投入,提高会计档案利用效率。存放会计档案的场所应具有防尘、防磁、防潮等必备的硬件条件,各级财务部门要及时为会计档案保管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财务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设备和手段,特别是运用会计电子化建设生成的数据,建立会计档案网络信息,方便职工随时对会计档案目录、数据进行查询,实现资源共享,只有这样,会计档案利用工作才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
本文主要对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1 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现状及问题
夷陵区2011年7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截止目前,全区已有26万多人参保,其中享受养老待遇的有6.5万人,待遇社会化发放率100%。我区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在努力抓好城乡居民参保扩面的同时,也注重做好参保人员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从基础工作做起,加强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我区强化参保资料审核,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纸质业务资料进行科学化分类、标准化存储、规范化装订,2012年8月份为积极配合我区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的上线,更好地发挥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我局要求所有参保人填报的纸质档案资料条目与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条目相吻合,确保居保电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不缺项。经办人员严审核,细录入,做到合格一批录入一批,录入一批管理一批,对资料残缺不全的,严格进行补缺补差,确保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一年多来,我区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工作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缺乏规范统一的业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逐渐增多以及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适合我区特点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减除广大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目前,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安排本身的缺失使居保档案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因缺乏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我区各级居保经办机构往往按照《湖北省城乡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来管理档案,个别乡镇人社中心甚至没有真正在档案管理中落实,致使居保档案管理政策环境较差。例如有的乡镇人社中心一些参保人档案填写不规范,姓名和身份信息等数据填写不准确,导致人员数据导入不了省居保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还有大多数乡镇纸质档案为16K纸,而省居保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纸质档案是A4纸等等。我区居保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导致养老保险档案内容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整个参保过程,导致一些纠纷,影响了城乡居民参保的信心,也损害了政府的诚信度。
(二)基础设施建设与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
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作为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集中保管机构,虽然设置了"退管股"来负责居保业务档案的管理,但受我局办公场地和经费的制约,我局还没有专门的档案室来保管居保业务档案。根据《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应设置规范标准的业务档案专用库房,能够容纳和接受全部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库房内应配置温湿度计、空调、去湿机、消毒灭菌机、灭火器、吸尘器等设施设备,并配备专用的铁制档案柜或者密集架,办公室、库房、查阅室按要求分设,以确保档案的安全[1]。而目前我局业务档案库房和业务人员办公室并没有分开,去湿机、温湿度计等设施设备更是缺乏,档案库房、办公区、查阅室与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各乡镇人社中心作为档案资料的归集上报机构,虽然对档案室没有明确的要求,但要有合格的档案柜或档案架,不少乡镇档案资料随意存放,受条件的制约,有的乡镇部分档案没有装订成盒,档案装订也没有做到一人一盒,在档案保管设施方面无法达到标准。我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无法与现代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进而影响了我区居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业务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有待提高
受人员编制短缺、工作任务较重等实际情况的制约,各乡镇人社中心兼职档案员的配备及档案管理学习培训方面还有欠缺,各乡镇现有档案管理人员大多没有档案管理相关专业学历,缺乏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其综合素质仍有待提高[2]。同时,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时间短,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尚不能完全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影响了我区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2 对规范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问题的一些建议
(一)规范制度,加强领导管理
为了让各项工作能顺利展开,确保居保档案管理的范围化和标准化,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我们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迅速制定出《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立卷归档程序及注意事项》《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等制度,对养老保险档案立卷归档的范围、标准、质量、保管和利用要做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工作职责,简化操作流程,从制度上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区档案制度建设正在有序进行,各种档案制度有望年底出台。构建完善的、符合我区实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也是各乡镇人社中心的期盼,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明确档案管理工作职责,使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面对全区202个行政村(居委会)和25万人参保群体,面广、人多、工作量大,我们还要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工作流程,加强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区居保局要负责全区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归档和保管,各乡镇人社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村居保档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社中心应协助区居保局做好纸质档案相关材料的归集上报和电子档案信息录入等基础工作,村(社区)应建立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台帐并妥善保存。区人社局应加强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制度,把养老保险档案材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各项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范围,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年初有安排、年底有考核。全面提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居保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改善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区城乡居保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确保我区居保档案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专门建立居保档案室。安装档案密集架或档案柜,配备温湿度计、空调、去湿机、消毒灭菌机、灭火器、吸尘器、窗帘等设施设备,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磁、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虫、防鼠,不断改善档案管理条件,从"经费上"确保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乡镇居保经办机构要从保障档案管理基础用房、设备和人员等方面加强居保业务档案基础建设,以实现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办公室、库房、查阅室要按要求分设,确保档案的安全,并根据需要配备计算机、扫描仪、办公软件和业务软件等现代化管理设备,推动档案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以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提高我区的档案管理水平。只有通过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居保业务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实现我区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地长远发展。
(三) 加强培训,确保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涉及参保人员信息从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到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更正、保管、鉴定、利用的全过程,这就需要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和高素质的档案人才管理队伍,需要具有专业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负责全区居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目前并没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各乡镇人社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因此我局和各乡镇人社中心的档案人员管理队伍急切需要专门教育、培训。我区各级居保经办机构应积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当地档案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业务上的协助和指导。一方面要组织大家学习《档案法》《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法规,另一方面,要采用请进来的办法学习,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动手能力。可邀请档案局的专业人员对我区的专兼职档案员进行培训,提高大家的档案意识,掌握如何分类、归档、管理等一系列方法。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干净整洁、统一规范、查找方便"的基本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和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提高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我们要根据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对现有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与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例如举办居保档案整理培训班、召开档案整理工作现场会,通过现场讲解、实物操作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使其适应业务档案工作的需要。在做好档案入库的同时,各级居保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还要提高档案服务水平,认真接待业务档案查询人员,做到耐心解答,及时、准确。通过定期参加档案业务学习和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全区居保档案管理服务质量。
[关键词]税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化
当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特征,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传统的税务档案管理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社会需求,税务档案工作者必须探索出一套新型的档案管理方法,而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税务档案管理是今后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必然趋势。然而税务部门间的程序缺乏联系,难以做到信息共享,这给税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带来了困难。
1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特点及意义
电子档案管理是指利用数字信息化的形式进行电子文件的记录。它相对于传统的纸质档案来说,具有连续不断复制的特性。电子档案管理操作较为方便,电子文件在形成档案之前,可以被任意修改、增删,并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从而保证了档案页面始终保持良好的整洁度和标准性。电子档案是依托于计算机系统完成的,它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快速的多方位组合。电子档案克服了纸质文件需要分类整理的弊端,它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进行自由组合分类,并且突破了纸质档案的时空限制,检索查询也更加方便快捷。此外,电子档案占据的空间很少,解决了无限增长的纸质档案文件与有限空间之间的矛盾,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把电子档案管理方法应用到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有效减轻了税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促进了税务档案信息的流通与共享,使税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服务一体化,同时也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税务部门还能及时掌握税源动态,为税收计划的制订提供可靠依据,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降低了国家税收流失和征纳成本,从而使税收档案资源充分发挥出了其应有的价值。
2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来电子档案已广泛应用于我国各级税务机关之中,但是其效果并不理想。具体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阻碍了电子档案在税务部门中的应用效率。因此,必须总结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经验教训,并进行认真分析、探讨,找出相应的对策和方法,切实让税务档案在税收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1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设施尚不完善
税务机关要想有效管理电子档案就必须有过硬的硬件配置和良好的软件系统支持。但是由于经费和技术的限制,我国多数基层税务部门税务档案设施还比较落后。电子档案管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和档案管理软件不足,现有的电脑、扫描仪等设备落后陈旧、功能不能满足目前电子档案管理的需求。这些都使税务档案数字化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脱节,严重影响了税务档案管理的性能。
2.2 税务电子档案的安全措施不到位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做好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措施是第一位的。在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中,保证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是提升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有效性及科学性的重要保证。当前税务电子档案的数字化建设还不够完善,网络安全措施还不到位。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有被黑客攻击和病毒侵袭的隐患。我国许多税务部门电子档案的使用尚在初级阶段,电子档案的数据系统滞后,如果受到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档案信息和数据就会丢失,并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3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改进对策
3.1 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研究
当前总局的“金税三期”工程已经在全国各级税务部门试点推行,这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助于对系统的流畅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改进、提升。此外,在对税务档案的六大系统模块管理、应用的基础上,要把每个模块功能加以细化,加强高拍仪采集、高速扫描、本地上传等功能建设,使纳税人的业务办理更加快捷方便。为了让电子档案的资源价值得以充分利用,税务部门还要拓展档案应用模块,把税务电子书、档案统计查询、电子文件展示等纳入档案应用模块中,做到档案资源共享,为需求者提供咨询、查阅服务。另外,税务部门要提高税务档案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努力使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做到既懂计算机又精通税收知识,成为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税务部门还要对计算机专业人才加强税收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从事计算机的开发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税收干部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强化信息数字化技术在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要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加强信息化技术的相关研究,解决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存储与压缩以及保密性、长期保存等技术问题,切实做好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3.2 规范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建立有效的税务档案管理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制定出一套规范、统一、切实可行的办公自动化流程,并根据当前各税务部门的工作软件实际情况,开发出能够综合各项税务工作的应用程序,使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提高税务信息系统的应用效率。税务部门要在规范和统一的征管流程下,依照数据一致、一次录入、平台统一、信息共享的原则,在保证行政管理信息和税收业务积累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在同一省内努力实现税务系统软件开发的规范性、系统性、兼容性与全面性。另外,税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各省的税收征管及档案管理办法,构建税务部门的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制定出适合税务部门自身实际情况的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此外,税务部门应该完善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考核制度,让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税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确立电子档案管理负责人,由其负责电子档案校验、监督工作,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的考核制度,结合税务系统的绩效考核模式,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制,对电子档案的采集、整理、归档、开发有明确的奖惩考核指标,激励档案管理工作者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3 完善税务档案安全系统,重视电子档案信息的保密工作
在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档案信息与载体是可以分开的,这就造成电子档案文件信息随时都可能被更改、盗取,甚至有被毁坏的危险。因此,保护电子档案资源信息的安全,是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当前能够保护电子档案资源信息数据安全的主要是防火墙和病毒查杀系统。它采用了数据加密法和存取权限控制法,以及数字时间印章法、数字水印法等安全保障措施。其中数字水印法是利用特殊技术把作者自己设置的花纹、印鉴等标志隐藏到电子档案文件中,在档案数据被复制、拷贝时,这些标志无法复制,这就保证了文件信息的唯一性。数字加密法是按照一定的加密变换规律,对没有加密的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让它成为无法识别的难读数据,以此来保护电子档案不被窃取。数字时间印章保证了电子档案信息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不会受到破坏。如果已经归档的文件信息被删除或修改,该文件在网上登记或生成的时间不可改变。然而一切安全保护措施都是相对而言的,当前的电子文件保密技术和解密技术都在不断地升级和发展。所以,电子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何时间都不能有半点松懈。另外,一些脱机方式保存的光盘对归档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条件要求较高。在保存光盘过程中,需要注意控制温度和湿度,以防光盘氧化。4 结语电子档案大大方便了群众的生活,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然而,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存在着税务电子档案管理设施尚不完善,税务电子档案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税务部门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规范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建立有效的税务档案管理模式,完善税务档案安全系统,从而使税务电子档案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亓海燕 . 浅谈税务档案电子化管理[J]. 档案与建设 ,2016(1).
[2]侯春花 . 浅谈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保存[J]. 科技资讯 ,2015(23).
[3]王雪琴 . 浅谈档案电子化管理的几点认识[J]. 档案天地 ,2010(8).
关键词:高等院校学历档案档案管理
学历档案是随着学生毕业由高校转递至各大用人单位的,是用人单位核定工资、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作为学历档案的接收与使用方,对学历档案具有真实客观的评价基础。从用人单位看,目前从高校转来的学历档案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针对这些问题,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笔者认为:一方面,有必要将关口前移,探寻根源,从行政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角度找到突破性方法;另一方面,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并推广至用人单位。
一、学历档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历档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个:
(一)学历档案失真
部分学历材料失真,如:因为升学或就业的需要,对某学科成绩篡改过甚至对整份成绩单进行篡改;授予学位和毕业学历等方面存在造假现象。比如,我们曾经发现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档案中出现学位材料或把登记表中“不授予学士学位”标记中的“不”字刮掉的情况;还有的学生大专和大本的入学时间相同,大本材料造假。在职学习材料的情况更为严重:有些干部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却在晋升职务、申报职称之前突然提交了其他省份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材料……这些虚假学历材料已不能真实反映干部本身的学历和水平。
(二)学历档案短缺
一方面是学历档案中缺少部分必要材料,2012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干部档案自查工作中发现,有八成左右的干部档案中缺少学生登记表,三成左右的档案中缺少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位的材料;另一方面是某份档案缺少相关要素,如缺少意见、盖章、本人签字和时间等。
(三)学历档案无序
学历档案的整理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一些档案排列无序,随便装在档案袋中;一些档案没有规范的卷内目录;一些档案没有系统的编页。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近些年来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档案情况看,九成以上的学生档案未进行过规范的整理装订,通常是一摞没有经过鉴别、分类、剪裁、装订的散材料。一些转递次数较多的学生档案会出现档案套叠的现象,即一个档案袋套一个未开封的档案袋和一摞散材料,未开封的档案袋里再套另一个未开封的档案袋和一摞散材料。
(四)档案分装失误
在学历档案的整理中,由于粗心或者其他原因分装错误,导致某份学历档案的材料装在另一份中甚至导致丢失。特别是同姓同名、同音异字的两个人的材料更容易混淆,而此种情况暴露出来时经常是该干部已经毕业若干年后,失误已经难以弥补。
(五)人档分离或转递不及时、规范
由于目前就业形式多样,除了一些进入国家机构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还有很多学生毕业后就业单位为私企等单位,这些单位并不具有人事档案的权限,导致人档分离,很多学生没有档案意识,把学历档案弃之不顾,当需要档案时发现无从查找;还有一些学生毕业后,学校没有及时把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或者转递的途径不规范,如由学生本人携带档案至用人单位。
二、问题成因与根源追溯
(一)高校档案工作的特点是主因
学生档案存在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高校档案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归纳有五:一是扩招导致学生档案大幅增加,相应工作量成倍增长;二是招生渠道不同及学生来源不同导致学生档案日益复杂化;三是硕博学历人才比例快速增加,这些人学习经历丰富,其中不乏工作经历,档案流转环节较多,形成的档案不规范;四是在职教育渠道繁多,但是管理水平却参差不齐,教育部门又缺乏监督指导,直接导致形成的档案材料千差万别;五是学生档案具有暂时性、流动性的特点,高校档案管理人员普遍认为保管时间较短,不必花费过多时间管理,从而导致档案材料散落、排放无序。
(二)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不详尽且缺少相应的监管措施
教育部曾于2008年颁布最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全文针对学生档案管理的内容却非常少,缺乏对学生类档案工作的指导性,不详尽、缺乏统一性的要求,使得目前各个学校的学历材料归档要求不同,不齐备、手续不完善。另一方面教育部针对各学校档案管理的落实情况监管不够,远未实现其制定《办法》的既定目标。
(三)学历证书网上查询共享程度不够
目前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开通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但是并未给各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的网上信息免费共享渠道,致使学历公开透明力度大打折扣,公众监督与制约机制难以形成。
(四)高校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素养不够
高校档案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学生档案数量庞大,进出档频繁,使得档案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现有人员数量只能完成最基本的分装工作。素养不够主要体现在专业知识、经验、责任心以及对信息技术的掌握不足等方面,而这些恰恰直接影响了学生档案的质量,从而延伸至学生档案的有效利用方面。
三、建议与改进设想
(一)规范办学秩序,从源头上杜绝学历材料造假教育部每年对具有招生资格的院校有明确的审核和公布,违规招生的单位国家均不予承认其颁发的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彻底清理并停止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学校擅自办学、擅自颁发学历证书行为的同时,档案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要领,学会鉴别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能力。
(二)制定管理办法,从细节上规范学历档案管理
教育部应制订专门的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增强办法的可操作性、指导性,各学校也应该根据本校学生档案的特点,制定出适合本校的学历档案管理措施,特别要注重完善现有学历档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使高校学历档案更加规范化,如:规范学历档案的装订顺序、卷内目录和编页;完善必要的签字、盖章手续;材料形成时间要准确,填写要规范等;与此同时,还应保证学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持转递渠道的畅通;确保档案转递的准确、及时。
(三)通过聘用档案专业人员和培训、自学等措施提高高校档案人员的专业素养
一方面,高校应尽量聘用档案专业毕业的人员开展学历档案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对现有档案人员应定期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其档案素养和对新技术、新趋势的掌握和认识;第三,档案人员也应该不断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使自己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
(四)教育部应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并跟用人单位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
首先,教育部应建立监督检查工作组,形成监督机制,加强对高校学生档案管理的定期监督检查,促进并提高各高校对学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此同时,教育部应跟用人单位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了解用人单位在接收和利用学历档案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累的相关经验,如总结分享各种鉴别档案材料的知识和经验,对可疑材料,及时前往调查,守住学历材料进入干部档案的最后关口,杜绝假履历、假学历的发生,一经查实造假应严肃惩罚,切实维护学历材料真实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五)强化电子注册,提供并推广网上查询学生学历认定
强化要求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符合资质的各高校应将本校全日制、成人以及自考的毕业生学历信息进行电子注册,严厉打击学历造假行为。教育部门应与各组织人事部门之间建立沟通渠道,对符合资质的各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免费注册资格,提供网上信息查询,推广学历认定查询,整治学历造假现象,规范教育渠道,严把学历教育的出口。
(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并利用信息技术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OA系统的普及,现在产生的学生档案越来越多是电子文件形式,应该建立电子档案,一方面有利于查阅利用,另一方面以后也不用再次数字化,可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笔者认为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应注意几个问题:
1.规范工作,关注细节
在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时工作人员应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的优势,从细节处强化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档案原始材料的产生、收集、筛选、整理、存储等环节如有一个细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档案,使学生利益受损。电子档案的建立,并不是摒弃学生的纸质档案,而是把纸质档案作为原始材料,作为对电子档案的补充和备份,若对电子档案的信息有异议,还可查阅纸质档案,并作为最后的依据。
2.高校学生电子档案的保管维护
学生电子档案作为一种电子数据除了需要注意物理安全性外,还要注意设置档案的只读性,即维护档案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发生人为误操作或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同时还应注意进行定期检测和异地备份、更换密码等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可读性和安全性。
3.高校学生电子档案的传递
档案传递的形式采用邮寄纸质档案的同时将电子档案封装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实现电子档案功能的延伸,如果由教育部门牵头开发高校电子档案系统平台的话,不仅各高校统一使用,而且延伸至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统一的数据接口,实现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报送、接收电子个人档案的无缝链接。
综上所述,学历档案在人才晋升提拔劳资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强多部门协作,开发利用高科技手段,才能更加地充分发挥各类学历教育的根本作用,提高全民素质,实现强国之路。
参考文献:
[1]薛立英.人事档案工作管理的现状及几点思考[J].山西档案,2010,S1(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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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安徽省乡镇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范乡镇档案管理,科学开发利用乡镇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档案是指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乡镇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乡镇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条 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将乡镇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科学发展乡镇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乡镇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 乡镇应设立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主管全乡镇档案工作,集中保管并科学开发利用乡镇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有条件的乡镇宜建立融管理档案、现行文件、图书、资料等于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
第六条 乡镇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培训。乡镇所属部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制定乡镇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乡镇所属部门(包括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档案工作;
(四)收集、整理乡镇应归档文件材料;
(五)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乡镇档案,按规定移交档案;
(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
(七)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报送乡镇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及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
第八条 确保乡镇档案安全。乡镇应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规范统一的档案装具,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等必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乡镇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九条 乡镇应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加强档案工作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政府(务)信息公开查阅或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农民群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逐步把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成为保管乡镇档案的基地,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中心,政府(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场所,农民群众获取信息的服务窗口。
第十条 每个乡镇为一个独立的立档单位,所形成的档案为一个全宗,乡镇名称即为全宗名称。
第十一条 县(市、区)主管机关在乡镇设立的直属机构形成的档案,根据档案联系的紧密程度,并经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归乡镇全宗或县(市、区)主管机关全宗,但前后必须保持一致。
乡镇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能够构成立档单位的,其档案可以独立构成全宗,自行管理;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代管或寄存。不能构成立档单位的,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
暂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档案,经规范整理后,可交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代管或寄存。
第十二条 乡镇应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三条 乡镇档案应分类整理归档。总体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乡镇形成的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整理归档。
乡镇形成的会计、基建、设备、科研、专业(门)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 乡镇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其中,文书档案应随办随归,最迟应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完成归档任务。其他门类和载体档案的归档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乡镇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准确,所使用的载体、书写材料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 乡镇应根据规定,在乡镇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到期或过期档案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写出鉴定报告。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乡镇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销毁,严禁擅自销毁档案。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报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乡镇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
(一)乡镇保管的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二)乡镇职能部门形成且归属乡镇全宗管理的档案,在本部门保管一年后向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被撤销或合并的乡镇的档案,应当及时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四)乡镇所属的被撤销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应当及时向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五)被撤销或合并的行政村的档案,应当及时向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八条 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应积极主动做好档案资源提供利用工作。编制系统、规范的档案检索工具,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简化利用手续,多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 乡镇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应当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第二十条 乡镇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工作纳入乡镇信息化总体规划,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建设协调发展,规范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提高乡镇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 乡镇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调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乡镇档案工作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实行“五位一体”应用前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过程监管缺位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要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受传统机制、惯性思维及工作习惯等因素影响,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不明确,各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等部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交叉档案,由于职责分工不规范,无人收集和整理,项目档案归档过程中监督部门不检查档案的完整和准确,造成监管缺位,出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丢失,归档的质量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不完整。
2.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前指导监督不到位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在勘察设计、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产生的文件、施工记录、竣工文件在归档前,档案管理员对建设项目施工程度和进度不了解,档案归档前的指导工作做不到位,造成档案收集材料不及时,工作积级性不高,档案丢失和损坏档案,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
3.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文件材料不规范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文件材料环节做的不规范,没有做到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语译文的,应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题名和目录后归档。归档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没有完全做到制作纸质文件或缩微胶卷同时归档。
二、推动“五位一体”档案管理的主要做法
1.进一步完善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体系
(1)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管理体系,遵循“谁形成,谁负责”,“谁生成,谁整理”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
(2)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统一要求,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组织落实,按照项目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和项目建设阶段性完成情况,做好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2.深化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过程管控
进行职责范围内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全过程管控。电网建设前期材料由前期人员进行收集、整理;电网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概预算由设计单位进行收集、整理;电网建设项目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进行收集整理组卷;电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收集整理组卷工作,并负责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档案管理员负责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监督、z查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和达标投产、工程创优档案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深化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过程管控,使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形成的各个环节管理,监督、指导到位,保证项目档案在归档达到齐全、完整、准确的要求(见图一)。
3.严格审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质量的标准
档案管理员严格按照项目档案归档质量要求,审核归档文件材料的字迹清晰,图标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书写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不能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归档的项目文件应为原件、正本;各种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保书、出厂试验报告、复测报告齐全完整;项目档案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档案信息的著录、编目、电子文件的挂接,设计院移交的电子版竣工图应为PDF或GWF格式;电子文件整理时应写明电子文件的载体类型,载体上标签应注明载体序号、档号、保管期限、密级、存入日期等,在移交纸质文件的同时应移交同步形成的电子、音像材料。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包括相应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等。
4.加强培训,促进“五位一体”常态运转
(1)开展电网建设项目档案专业培训,全面掌握档案的相关理论知识,现场指导参建单位专兼职档案员进行收集、分类、组卷、编目、装盒、贴脊背等工作,召集各县公司及参建单位专兼职档案员集中培训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提升项目档案信息的著录、编目、电子文件的挂接和操作能力,加快项目档案的归档时间,促进项目档案归档的常态化、标准化。
(2)将《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流程手册》装订成小册子,分发给公司兼职档案员及项目参建单位,做为随身查阅工具,方便查询职责内容、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收集整理规则及档案管理流程,方便收集和整理工程项目档案材料过程中达到收集齐全、分类准确、编目正确、排序合理等要求。
三、应用“五位一体”档案管理实例分析
实例一: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归档齐全完整,为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提供有效利用。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归档作用是为企业的发展及时提供信息,为公司安全生产建设提供有效依据。邯郸地区的邯钢企业升级建设了一个邯钢新区,邯钢新区的负荷将达400-450兆瓦,以前的220kV夏庄变电站已不能满足邯钢新区用电需求,直接影响用户的安全用电,国网邯郸供电公司决定对220kV夏庄站进行整站改造重建。改造重建需要依据原设备的相关数据,由于原设备处在运行状态,很多勘察设计工作无法在带电情况下进行,而将设备实施停电将影响钢铁企业供电可靠性。为保证项目前期设计勘察的安全性、可研报告的准确性,各部门技术人员到公司档案室对相关数据和依据进行借查阅,由于档案实施“五位一体”的深化应用,保证了220kV夏庄站的一期工程、后期扩建工程的全部档案齐全,完整,先后提供了76卷3385张竣工图、施工记录1012份。大大缩短了勘察设计周期,节约了工程费用,保证了安全供电,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提供有效利用。
实例二:印制小册子发挥学习作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专业性强、收集整理归档过程繁杂多变,在理论知识常规培训和实际操作基础上,为便于专业管理人员加强职责和流程的认识,将《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流程手册》装订成小册子做为培训教材,发放给公司兼职档案员和项目参建单位,做为随身工具,有利于专业管理人员的快速记忆,提高培训效率。也可用于自学和培训后的定期复习,便于对专业工作内容的系统了解和对具体的工作业务的全面掌握,解Q了实际工作中遇到遗忘和记忆不清的情况,专业管理人员翻阅小册子,即可迅速查阅相关管理工作的职责、整理、归档及流程等内容要求,确保项目档案顺利、高效的规范性归档。特别是对新上岗人员能够很快进入工作角色,顺利完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实例三: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编制规范,为创“国网优质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的输变电工程达标创优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内容之一是档案管理。近几年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国网邯郸供电公司在220kV鸡泽、吕庄、馆陶变电站扩建工作中,推进“五位一体”管理机制,对验收的项目档案进行分类、组卷、编目、装盒、贴脊背、录入、挂接,做到分类准确,组卷合理、案卷封面、案卷脊背,卷内目录、备考表等规范编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标准进行了自查和复查,公司的220kV鸡泽站、吕庄站、馆陶站扩建三项工程均达到了国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标准,被命名为国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项目档案规范编制,为电网建设项目工程创“国网优质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四、应用“五位一体”档案管理工作成效
1.实施“五位一体”,项目档案归档管理规范为公司创造更高效益
通过电网建设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组织实施“五位一体”,保持“五位一体”与实际工作的联系,做到电网建设项目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规范化流程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个阶段都有执行标准,保证了项目档案的归档管理,维护了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档案归档管理规范是档案提供利用的先决条件,是档案提供利用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保障。在近年农网改造升级改造时,通过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其提供了35kV主变压器厂家资料,35kV线路工程的技术记录和电气及杆塔竣工图,加快了农网改造的进度,为工程规划设计提供齐全完整的文件,为新型农村电网的安全供电提供了保障,为社会创造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完善了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