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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地核查的时间和范围
实地核查的时间9月25日至9月30日。核查范围按照县属事业单位法人20%的比例选取77家单位开展实地核查。
二、实地审核的内容
开展实地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1.被审核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编办审批文件是否一致。
2.被审核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是否相符。
3.被审核单位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按时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等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是否有效。
4.了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中所报送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事业单位原有业务是否有增减变化。
5.事业单位在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三、实地审核的形式
实地审核工作由县编办抽调干部组成3个实地审核组进行。
各审核组在听取汇报的同时,主要采取“对比年报、四查三看”的方式进行,即对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信息,查原始审批文件及资料、查基本信息、查资质许可、查业务开展情况;看资产负债表、看年度报告书、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真实、是否完整。
四、实地审核的资料
被审核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正本是否在公开可见位置悬挂);
2.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的相关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相关材料;
4.干部职工花名册、人员编制变动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五、几点要求
(一)被列入实地审核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真实完整的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实地审核工作。
1.1机构方面缺乏与企业的沟通与对接;免费培训项目少。节能服务机构在对企业进行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的同时要关注温室气体核算方面的工作,服务机构作为主管部门与用能企业之间的桥梁,应该发挥服务机构的灵活性,在与企业的项目对接过程中,增加在低碳环保方面的专业培训,让企业认识到,节能工作、环境保护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
1.2社会方面广大民众对低碳环保的认知问题;低碳成为口号,与己关系不大。举办与大众相关的低碳讲座,在每年的节能周中不单要做企业的节能宣传,与百姓相关的节能低碳小常识也要进行推广。
2开展碳核查工作的重点
核查机构对被核查单位审核的重点:厂区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工厂用化石能源的使用量汇总表及与之相对应的证据:月报、季报表;或发票及库存盘点记录;或台帐;含碳物料的使用量(或产量)汇总表及与之相对应的证据:月报、季报表;或发票及库存盘点记录;或台帐;各种化石能源的热值、碳含量、碳氧化率和含碳物料(白云石、石灰石等)的相应组分等相关的证据:企业自测检验报告,或企业送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供货商提供的检验报告;(电力企业)厂用电量、发电量、供电量的汇总表及与之相对应的证据;(钢铁、石化企业)外购电力量和自产供电量及与之相对应的证据:相关数据、监测仪器清单列表:如皮带秤、气体流量计、电表等;其他要求填报的数据,根据企业实际选择报表、台帐、发票、检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
3开展碳核查的步骤
核查策划:制定核查计划,包括核查时间表、核查程序、记录管理。核查机构与企业签订核查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核查实施:文件审核;现场核查;编制核查报告;报告内部复核。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由核查工作负责人、核查组长、核查小组成员和技术审查员签字,加盖核查机构公章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对核查过程中的全部记录和资料整理归档,形成核查记录存档,以备市发改委复核、查阅。其中检查实施环节颇为重要,文件审核包括:能源审计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统计报表、能源平衡表;主要耗能设备清单;能耗消耗日记录及月记录;能源进货验收单据、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计量设备统计台账;电力消耗结算单、外购热力发票、其他移动源消耗量记录、购买记录;能源检测报告。识别排放单元与排放源是否准确,核查主要耗能设备及能源品种。交叉核对:对月度统计台账数据与年度数据交叉核对;至少抽取2个月的日运行记录与月度数据交叉核对;至少抽取2个月的能源购入凭证与月度统计台账进行交叉核对。发现异常数据,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据。核对企业不同排放单元的监测报表和统计报表。碳排放状况报告、初始碳盘查及碳核查报告。现场审核要检查相关计量器具情况;审阅台账、原始凭证等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抽样方案;与能源管理人员进行面谈;总结并记录核查情况。
4开展碳核查对环境保护及节能工作的影响
4.1实时跟进碳核查工作最新动向,依托合理用能评估、能源审计工作,开展低碳、节能、降耗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碳核查培训工作,碳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企业的环保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碳核查工作与环境保护息息相关。
4.2在能源审计的基础上对企业碳排放数据进行统计、核查,在能源审计报告与碳排放报告中找差异,及时解决统计中出现的问题。能源使用和碳排放互相影响、制约,只有提高能源利用率、推行清洁新能源的使用,才能有效缓解碳排放问题,碳排放问题又牵制着环境问题,近年来,由于工业、农业和城镇化进程,温室气体浓度持续升高,环境方面的压力也是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好碳核查工作,一方面能够了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家底,另一方面可以根据这个基础数据进行必要的节能改造和环境治理工作。
4.3从完善和“做实”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入手,能源管理和环境管理密不可分,能源利用率的提高会对环境保护工作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4.4根据万家企业“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万家企业需定期开展节能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提高各用能单位对低碳发展、节能环保的认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8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监管中心,抽查考核了我省长春市、二道区和农安县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对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吉卫基层发〔2018〕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目标
对照2017年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同时,及时查找问题、梳理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18年12月24日)。市卫生计生局将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召开存在问题的专题工作会,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自查工作阶段(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4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对照国家考核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内容要体现具体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目前整改情况以及整改工作的成效),于2019年1月4日前上报至市卫生计生局基层卫生科。
(三)整改工作核查阶段。(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市卫生计生局将组织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核查工作,与2018年度和龙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要将整改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切实加强整改力度。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时间节点内完成自查和自查报告上报工作,并将整改过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同上报至基层卫生科。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卫生科
主要工作内容
TMF管理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工作内容:
1、 文档收集与上传工作:
制定收集文档目录和总体收集计划,但3月监查员反馈收集计划需调整,计划4月份重新制定计划。按照中心整理爱数原有的文档,完成了48个在研中心文档的整理,并整理出相应收集清单。
收集了剩余9家中心的伦理批件和方案签字页,收集的47家在研中心的部分文档。其中,研究者授权表、研究者会议、启动会等会议纪要、会议材料、签到表、培训记录、培训材料、实验室检测正常值范围及更新、生物样本处理记录、空白知情同意书样本及更新等文档收集完成率在90%左右,临床试验项目申请表及批复意见、伦理委员会给予批准文件的回执(如递交信等)、中期或年度报告或分中心小结等文档收集完成率在70%左右,目前正在收集各中心的委托证明、已签名的ICF、受试者筛选入选表、受试者鉴认代码表、完成试验受试者编码目录、随机系统相关文件、总随机表、协议、监查/稽查模块的文档。收集存在缺失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中心的监查员未去中心或受其他项目工作的影响未能及时上传。
2、 文档审核工作:
完成审核47家在研中心的批件、研究者授权表、研究者会议、启动会等会议纪要、会议材料、签到表、培训记录、培训材料、实验室检测正常值范围及更新、生物样本处理记录、空白知情同意书样本及更新、临床试验项目申请表及批复意见、伦理委员会给予批准文件的回执(如递交信等)、中期或年度报告或分中心小结等文档。
3、 现场核查:
前往江苏省肿瘤、南医二附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胸内一和胸内二)和华西医院共4家中心5个科室进行了文档的现场核查,并撰写核查报告。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工作内容:
1、启动会前准备:伦理备案资料准备。
2、文档收集:及时收集分中心产生的相关文件。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工作内容:
1、文档收集:
收集28家中心的SAE回执(271)、总药物回收表、应急信封、动态血压报告核对与缺失整理(130份报告)、动态血压缺失的CRF复印(30份)、CRF传送表-南京/CRF传送表-公司、数据勘误表、方案偏离记录表、小结表等文档。
药品/耗材管理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工作内容:
1、药品耗材OA审核与登记汇总,并接收每个月新产生的交接单;
2、核对1-5月药品和耗材交接单台账;
3、列出缺失清单,发送相关监查员进行跟进;
4、处理并寄送研究者文件夹。
问题反馈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工作内容:
1、项目周例会会议资料准备:
每周汇总各中心在筛选情况和月度筛选情况、汇总并跟进SAE一致性、新入组新退出EDC填写情况等项目问题与信息、OS情况、生存随访情况国家局核查情况、转移灶缺失问题反馈、具体生存时间不明确统计、影像学资料刻盘与胶片整理等。
2、CRA考核:
汇总CRA日常考核文件,包括:整理并上传工作日志、监查计划、监查报告等。
负责16名正式CRA考核的日常管理部分,汇总其他部分考核成绩,跟进公示后CRA的反馈。PM汇总公示后发终稿给CTA,CTA填写个人Word电子版考核表,并发起OA流程。
3、CRC考核:
汇总跟进各中心的CRC月度考核表,并对考核表内容进行汇总。
4、预留与入组工作:
每月在月中和月末2次汇总患者预留信息,对预留表格填写质量进行审核;每月月末填写入组具体情况,汇总并核对通过预留入组的信息。
5、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工作内容:
1、CRA考核:发起OA考核流程。
2、项目经理安排的相关工作。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工作内容:
1、动态血压缺失的CRF核对(45份)动态报告核对(45份);
2、数据勘误表填写(11个中心120条,需对照报告核对)与收集。
3、动态血压答疑表内容核对(5家中心),签字版答疑表整理与寄送。
4、付款情况统计、国家局核查情况统计。
会议/培训支持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阿帕替尼肺癌III期项目周例会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2086-303项目周例会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阿齐沙坦答疑培训会
财务工作
收集项目组成员发票,整理报销;
协助PM收集汇总预算;
3、协助PM控制项目组公关费支出,协调公关费报销。
其他
项目名称:某某项目
1、CRC月度考核、普蕊斯CRC季度反馈、CRC中期考核、CRA月度考核—日常管理、CRC月度考核—进度。
2、月度票据整理、预算整理。
关于北京***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信调查事宜出具关于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调查报告)。
重要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调查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调查报告。
(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已对****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已对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需的文件进行了审慎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体资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公司的诉讼与仲裁。本所律师保证在本调查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复印材料;其所提供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真实、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仅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其资信情况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
(五)本调查报告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调查报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先生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身份,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节释义、引言
一、释义
在本调查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章程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本调查报告指关于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作为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对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具体内容如下:
1、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2、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4、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5、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6、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第二节正文
一、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一)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册,领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业开发区水源路***号;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家居装饰设计;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
(二)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7日经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检验。
本所律师提示:****公司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对核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的批复文件,并未提供暂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文件。
二、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根据****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显示: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出资立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机构设置以及议事规则等作了详细的约定,全体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本所律师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成立时的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议事规则等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合法有效。全体发起人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之时,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对全体股东产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师提示: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时公司章程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并不对****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内容是否发生过修改或变动作出任何评价或判断。
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一)****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根据****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内容显示: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经核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崔晓玲150、0015%
王卫军200、0020%
许随义250、0025%
宜敬东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由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体现了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产权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设立时对股东出资相应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提供的现有的相关资料作出上述相关问题的判断,对****公司设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结构是否发生变动不作任何评价或判断。
五、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其他财务报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贷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税务发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作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或相关纳税登记,应建立建全财务和税务制度。由于****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资料,本所律师对****公司的财务、税务状况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六、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本所律师提示:本调查报告仅对****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验核查后所作出的相应法律评价或判断,对在本调查报告中列明而缺乏独立证据支持的相关事项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关债权债务凭证,本所律师对****公司是否对外发生债权债务情况以及是否设定相关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对****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第三节结语
一、本调查报告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核查、验证,提出上述意见,供***先生参考。
二、本调查报告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3)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一)巡查范围:
市辖区内所有已申请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和已获得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的企业。
(二)对获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巡查的主要内容:
1、获证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获证产品的行政许可范围组织生产,监督企业是否超范围生产。
2、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企业,是否在证书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是否按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是否完整、真实。
3、获证企业名称、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是否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4、企业是否具备发证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
5、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是否有相关记录;是否按照细则要求对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6、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贴(印)QS标志(或CCC认证)和编号。
7、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
8、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规定向省质监局进行了备案。
9、获证企业是否存在故意生产假冒伪劣及其他违规行为。
10、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改,是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巡查时间及安排:
7月:溶解乙炔、危险化学品无机类、危险化学品有机类、工业硫酸、民用硝化棉、工业甲醇、工业硝酸、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涂料,压缩、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8月:搪玻璃设备、橡胶密封制品、阻燃输送带、汽车V带、公路桥梁支座;
9月:眼镜、建筑防水卷材、混凝土输水管、摩擦材料、石棉密封制品、(增加农药、化肥、农机);
10月:铁路车辆闸瓦、预应力混凝土枕轨、机动车制动液、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11月:铜及钢合金管材、铝合金建筑型材、输电线路铁塔(增加化学危险品、防水卷材、人造板类产品)。
二、企业自查
获证企业应不断完善自我检测体系和检测能力,对照获证产品实施细则要求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取证时生产条件不下降,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不降低,并于8月15日前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和许可证副本参加年审。
三、工作要求:
1、各技术监督所应对分管辖区内获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措施,对需要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的获证企业,应增加巡查频次,每季度不低于一次巡查。
2、各技术监督所在定期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中,要按照巡查计划和检查内容认真核对,做好巡查记录,监督企业出厂产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同时要认真填写《获证企业现场巡查记录表》和《获证企业登记表》,发现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项,及时下达《监督服务企业建议书》并监督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到期后及时进行回访;回访中发现获证企业原问题仍存在的,应责令停产整顿,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3、每月1日前各技术监督所应将上月巡查表和企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收集齐后报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每月3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局。
4、8月15日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将本企业的年度《自查报告》和许可证副本交辖区技术监督所,各所收集、初审后交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汇总后于8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局监督处。
5、依照省、市局年度巡查计划对有关涉农产品:即对农药、化肥(磷肥复混肥)、农机和化学危险品等产品的获证企业在9月份、11月份各增加一次巡查,9月份增加的对农药、化肥、农机和11月份化学危险品、防水卷材等产品以专项工作总结的形式单独上报,以免造成混乱,更好的服务好“三农”,维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现新问题要做到早预防、早处置、早上报,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一、建设目标
2014年全县计划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65万亩,其中麦秸秆还田面积39万亩,稻秸秆还田面积26万亩,计划新增大中拖配套还田机300台套,犁旋一体机30台。
二、补助对象
按照“谁作业、补给谁”的原则,各级财政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直接补助到拥有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手扶拖拉机除外)并按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作业收费时,应在当地作业市场价格基础上扣除财政作业补助金额,确保农民受益。
三、作业标准
实施范围内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开展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需符合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县土肥站联合的《县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技术标准,即作业耕深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高度≤15cm)切碎(长度≤10cm)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12cm”。
四、补助标准
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县级财政对当年新购50马力以上且夏季还田面积达300亩以上、秋季还田面积达200亩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当年新购犁旋一体秸秆机械化还田机且单季还田面积达300亩以上的,每季补助3500元;对当年新购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单季作业200亩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五、资金安排
根据县下达的还田作业面积安排补助资金。夏季、秋季作业结束后,县政府将委托第三方对各镇上报的作业面积进行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县农机局、财政局对核查结果再进行抽查,根据核查、抽查结果计算补助还田面积及结算夏、秋季各级补助资金。对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申请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有虚报现象的,将根据核查情况按比例扣减作业补助资金,情况严重的将取消其作业补助资金。
六、补助执行时间
省级作业补助按夏秋两季分段执行,夏季5月10日至8月31日,秋季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
七、补助程序
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自愿申报作业面积,作业后经农户书面确认、村级公示、乡镇级汇总以及第三方核查后,由县财政局与实施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结算。
1、申领政策告知书和作业确认单。5月底前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自愿到镇农业服务中心领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的基本信息和作业能力,告知作业补助政策、作业标准和操作规范。
2、农户确认。分夏季、秋季,按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服务,作业结束后,由农户对作业地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评价确认,并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上签字。
3、乡镇汇总公示。作业结束后,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填写《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对当年新购50马力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申报县级作业补助资金的,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对当年新购犁旋一体秸秆机械化还田机申报县级作业补助资金的,须提供所配75马力以上拖拉机行驶证复印件和作业确认单复印件;对当年新购秸秆切碎抛撒装置申报县级作业补助资金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和村委会对作业面积确认的证明),于7月10日(秋季在11月15日)前提交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按村进行审核汇总,镇政府组织镇村对申请面积按100%的比例进行核查,并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改正后要再公示。各镇农业服务中心于7月25日(秋季在11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上报县农机局和财政局。
4、县级审核公示。
(1)县农机局和财政局根据镇政府上报的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进行汇总。
(2)县政府牵头农机、财政等部门组织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要求现场核查与事后抽查相结合,核查面积不低于作业面积的30%,现场核查面积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60%,覆盖所有实施村。核查结束后,分别于夏季8月10日和秋季12月15日前向县农机局和财政局提交相应核查报告。
(3)县农机局牵头,会同财政局等单位对第三方核查结果按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在县政务平台将补助对象、作业面积、补助金额等内容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将生成的有关材料分类归档保存。
5、资金支付。经核查公示后,县财政局于8月31日和次年1月31日前分二次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农机户提供银行卡号或一折通号)。
八、工作职责
1、各镇(区)政府是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县农机局、财政局指导下,各镇(区)政府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等部门及村委会共同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具体实施工作。
2、镇农业服务中心。制定镇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发放作业技术规范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协调作业任务,组织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对操作规程和补助政策进行培训,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分类汇总整理相关材料,按镇政府要求组织村级公示,做好作业质量监督和具体投诉处理。
3、镇财政所:参与制定乡镇年度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对镇农业服务中心操作程序进行监督。
4、村委会: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农民主动、自觉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做好对作业面积的核查,配合县级做好面积核查工作。
5、核查第三方:制定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操作办法,按要求做好核查工作,核查结果要接受县农机局、财政局的抽查考核,核查结束后出具核查报告。
6、补助对象:保证作业要求必须的动力机械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具,严格按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作业,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主动接受县财政局、农机局以及第三方等单位的核查。
九、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要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组,明确任务和责任,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各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将县政府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分解落实到村及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户,保障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2、加快机具推广力度。各镇(区)可以结合地方财力,在省级作业补助基础上出台对新购机农机合作组织或农机户的作业补助标准,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还田目标任务结合现有的机具保有量,充分利用农机补贴政策,加快发展7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和秸秆还田机,加强机具配备,保证作业能力。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镇(区)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路线和技术优点,切实加大补助政策宣传力度,要围绕作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申报程序、作业技术路线、作业标准以及农机农艺要求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机手的政策知晓率。
4、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各镇(区)要规范联合收割机下田必须配备和启用秸秆粉碎匀抛装置的作业要求,把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第一道关口。通过举办培训班、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层层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督促农机手严格按《县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试行)》作业标准实施作业,并作为作业补助发放的考核依据。要加大农机与农艺结合力度,加强田间管理,抓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各作业环节技术执行到位。
一、考核对象
1.各镇(场)、开发区,20__年度目标任务详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x政发〔20__) 38号);2。__市百家低碳节能行动企业,名单及20__年度目标任务详见《__市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x政办发〔20__〕g9号)0
二、对各镇(场)、开发区的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对各镇(场)、开发区的考核分为两类指标:节能目标完成指标(2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80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一。节能目标以年度下达目标为准,若未完成,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该指标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2.考核程序。镇(场)、开发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提交本地区上一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工作的自查报告,市政府委托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场)、开发区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经市政府审核确认,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布考核结果。
3.考核等次。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打分,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节能量超过计划1d%以上)、完成(75一94分且节能量完成年度计划)、基本完成(6d一74分且节能量完成年度计划)、未完成(bd分以下)。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镇(场)、开发区,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进。
三、对__市百家低碳节能行动企业的考核办法
考核百家低碳节能行动企业由市经信委和所在地负责实施。
1.考核内容。对各重点耗能企业的考核分为两类指标:节能目标完成指标(3d分)和节能措施指标(7d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二。节能目标以年度下达的目标为准,为否决性指标,若未完成,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级;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和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2.考核程序。百家低碳节能行动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政府提交本企业上一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工作的自查报告,市经信委会同所在地对百家低碳节能行动企业的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由市节能办审核确认后公布考核结果。
3。考核等次。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打分,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节能量超过计划1d%以上)、完成(75一94分且节能量完成年度计划)、基本完成(6d一74分且节能量完成年度计划)、未完成(6d分以下)。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进。
四、奖惩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对各镇(场)、开发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有关部门及节能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加大对受表彰企业节能项目的支持力度。
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镇(场)、开发区和重点耗能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
五、组织保障市经信委(节能办)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负责落实节能目标责任的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各镇(场)、开发区要建立相应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所在地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工作。要经x性督促企业搞好节能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原始记录、台帐,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市统计局会同各地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市节能办具体负责解释。
附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探索监管机制,努力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动态、持续、追踪监管,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市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三、检查对象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效能建设明确的目标任务,对全市已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
四、检查形式及标准
监督检查包括GSP跟踪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三种形式。监督检查按省局制定《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执行,重点检查带*项。
五、检查方法
从今年起GSP跟踪检查全部实行飞行检查,按照认证现场检查方法和程序进行,采取事先不告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六、检查内容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质量以及人员、仓库、票据管理等环节,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为契机,严肃查处挂靠、过票、出租、出借柜台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货、药学技术人员“挂名”等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和扩大经营范围等许可事项的企业;有群众举报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虚假药品广告宣传的企业等;检查的重点品种是:广告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以及首营品种,退货、换货品种,临床促销品种等。
七、检查报告的处理
1、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组必须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客观描述存在的缺陷,填好相应的表格文件。各县局对企业GSP跟踪检查不要求在检查报告中写出是否通过现场检查的结论。
2、检查组在现场检查完成后,要向被检查企业反馈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企业负责人应在检查报告上签字,检查报告完成后,各县局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检查情况报送2份给市局,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省局备案。
3、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有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规定的,由县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将违规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将检查情况向当地政府通报。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在GSP跟踪检查结束后30天内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市局;药品零售企业在GSP跟踪检查结束15天内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县局,对问题较多的药店县局要进行跟踪复查。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县局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辖区监管实际,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年度药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方案和计划,并于每年2月报市局。全市监督检查工作一般从每年3月1日开始,11月底前完成,各县局要统筹安排,明确重点,讲究方法,注重效果,要加强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2、严肃工作纪律,保证监督检查质量。
市局对监督检查中的职权、方法、对象、程序和标准都作了进一步明确,各县在具体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和准确把握。今年监督检查任务繁重,也是全市实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关键的一年。为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市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核查力度。如发现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中不严格执行标准、走过场、未按规定履行GSP跟踪检查职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