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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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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1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一、我市家政服务业的现状

据对市妇联“好阿姨”服务中心及其11个分部调研,“好阿姨”服务中心是我市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主要企业,中心于1997年5月成立以来,共有9205人报名成为家政服务员,目前,有3000多人长期从事家政服务,她们主要由本地城镇下岗女性和农村失地女性组成,诚实善良、吃苦耐劳是她们的优势,但她们中多数人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有些人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与用户的要求相比有差异。随着昆山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功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机会较多,近两年从事家政服务的女性人数锐减。与此相反,家政服务的需求量却与日俱增,八年来,中心介绍成功家政服务23800多例,2003年前,每天到中心申请的不足5例,现在,每天通过网络、电话和窗口申请的超过40例,而且,绝大多数用户都要求家政服务员必须是知根知底的本地人。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家政服务在广大居民群众中存在着巨大潜力的需求的市场;同时,家政服务业也是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妇女劳动力再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目前家政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家政服务业还没有产业化。原创:人们还没有从塑造一个新兴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家政服务业,家政服务业还不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正式职业,因此市场管理就有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家政服务员、雇主、家政公司三方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维护。

二是旧观念的影响仍不可忽视,择业观也需转变。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从事家政服务职业,受“侍侯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有些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下岗职工产生自卑感,不愿去从事这项工作。

三是家政服务员文化层次较低,素质亟待提高。不少家政服务员自身素质较低,有的接受文化教育少,有的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过培训,服务质量低,甚至出现事故;有的还在职业道德上出现问题等等。

四是市场不规范,影响家政服务发展。我市家政服务业零零散散,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服务质量也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据调查,我市仅有市妇联“好阿姨”服务中心采用较为统一的价格。一些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缺乏后续服务,在介绍人员质量和保证家庭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发展家政服务业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趋势,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思路应为:以促进劳动者就业和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以政府扶持和典型示范为引导,以政府办公益型和社会办效益型相结合,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兴办家政企业,走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道路。

(一)认识我市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1、发展家政服务业,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当前,我市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劳务消费在全部消费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家庭对社会家政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服务层次将进一步提升,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产业化程度将不断提高,家务劳动正逐渐转化为现实的gdp,将日益彰显对我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2、发展家政服务业,有利于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没有充分的就业,就没有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就没有最广大群众的安居乐业,就无法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家政服务业是就业容量非常大的行业,每年可吸纳大量人员再就业。

3、发展家政服务业,有利于促进行业的产业化。我市家政服务业在经历十几年的发展后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制订相关政策法规,加强规范化管理,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4、发展家政服务业,有利于推动城市文明的发展。昆山社会正在步入家庭的小型化,人口的老龄化,生活的现代化和劳动的社会化,这些都直接促使人们产生家政服务的需求。规范化的家政服务走进千家万户,势必带来家庭生活质量的提升,带来家庭文化的变革,将有效地推动城市的文明和发展。

(二)明确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家政服务业具有部分公益性,初始阶段仅靠企业自身发展远远是不够的,政府应给予更多的关注。我市的家政企业大多数靠自身的力量来发展,企业规模小,还未完全走上产业化、社会化的道路。政府应当根据家政服务业的特点实行税收政策扶持,制定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财政政策并根据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加以落实。

(三)强化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措施

1、发挥政府在发展家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责成有关部门承担相关的管理职责,强化管理,予以规范。凡从事家政服务、家政服务业的经营机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工商部门应简化程序,依法登记,对符合法定程序、材料齐全的,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家政家庭服务个体经营的,凭《再就业优惠证》,免收工商行政性收费,其他家政服务个体经营户管理费按最低额征收。要加强市场监管,对无照经营家政服务业的,要加大整治取缔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树立一批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家政服务业先进典型,提高家政服务业的社会地位,引导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化发展,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特别要向当地农村妇女、下岗女工宣传就业形势,动员她们自觉摒弃家政服务“低人一等”、“伺候人”等陈腐观念,积极参与家政服务活动,鼓励她们到家政服务领域寻找就业岗位,实现再就业。

3、成立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原创:充分发挥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作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要切实为会员单位服务,向会员提供实用信息支持和项目建设建议,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协助调查处理恶意竞争和违反行业行规的行为;开展行业统计分析,帮助政府了解行业情况;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标准,督促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经营;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4、加强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建立家政服务业员培训基地,开展家政服务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我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快发展我市中、高级家政服务员队伍,并逐步实现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家政服务的经营者应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家庭服务合同,坚持员工上岗前的培训、体检制度,及时接处消费者的投诉,严禁采取欺诈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加强产业化研究,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昆山家政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引导家政企业向专业化、规范化、产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第2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一、法国发展民生服务业的政策措施

(一)从国家战略的高度重视民生服务业的发展

1997年以来,为解决失业问题,法国打破了传统的就业观念,注意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大力挖掘民生服务业的潜力,对民生服务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4年9月,法国政府推出了《社会团结规划》,规划的重头戏就是将民生服务业(主要是个人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目标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创造50万个个人服务业的就业岗位。2004年11月24日,法国政府专门召开了“促进发展个人服务业全国大会”。政府和与会的协会网络、企业、个人雇主联合会等组织和机构代表共同签署了一份“关于促进发展个人服务业的全国协议”。该协议的宗旨是通过政府力量汇聚个人服务业的一切资源,拓展整个市场,并致力于四个方面:一是致力于促进个人服务的质量、多样性以及便利性;二是依靠公认的质量标识和认证体系,创设或发展全国性品牌;三是尽可能多地展开各种合作并缔结合作伙伴关系;四是优先发展多元服务供应,以满足需求的多样性并保证消费者对服务供应者的自由选择权。2005年,推出“个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其法案,包括三大主要纲领:使家庭服务业结构化、为更多的人所了解,鼓励新的参与者,让使用家庭服务的人降低费用。在法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民生服务业获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就业人数占劳动人口总数比例已达到了8.3%,成为拉动就业增长的重要部门。

(二)设立全国性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

为了民生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法国政府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重心是成立专门的行业管理机构,对行业实行全国统一的管理。2005年6月,法国政府通过的一项新法案,对民生服务业的改革设置了一系列政府行动计划,包括降低高质量服务业的进入门槛、重组管理机构和出台相关法律政策等。根据家庭服务业规范发展的需要,宣布成立一个全国性的“家庭服务管理局”,主要责任是领导和协调所有倡导家庭服务的行动,并促进全国性的个人服务协会的创立。“家庭服务管理局”设立后,第一大举措是组织银行、家庭服务协会和医疗互助会联手创立大型家庭服务电话平台,给需要家庭服务的人提供信息,2006年,法国家庭服务业的营业额猛增了11.8%,达123亿欧元。该部门雇用的受薪者人数多达180万,而且具有巨大的开创非外迁型工作岗位的潜力,家庭服务业开创了11.6万个工作岗位。

(三)出台优惠扶持政策

为了让更多的个人能够享受家庭服务业的服务,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个人雇用家庭工。2006年2月,法国就业、劳动与社会团结部推出了旨在加强个人生活服务系统的庞大计划,这一计划的核心是在全国发行“用工信用卡”。一方面各企业可以直接向其员工提供预存了费用的“用工信用卡”作为公司福利,员工们则可用这种信用卡来偿付自己雇佣的服务人员;并且采取了减税措施,用“用工信用卡”所支付的费用甚至比在家政黑市上雇工所支付要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国绝大多数个人服务人员无照工作的问题。

(四)加强行业管理规范

由于民生服务业需求的个性化、差异化要求更高,服务价格、服务标准化很难有统一的规定,因此市场存在着乱收费、服务质量不稳定等问题。为规范民生服务业的发展,法国政府从制度、价格和行为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

一是实施许可证制度。按照法国政府规定,在家政服务业,协会或企业从事照看小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必须提供省长颁发的许可证,一般家务服务需要简单的许可。但许可让使用该协会或企业的家庭服务的消费者可以享受税务优惠。为了让该行业发展扩大,这项许可的发放变得更加灵活,一个家庭服务机构在其所在地申请了许可,到其它省发展就不必再申请许可了。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二是建立公正透明的价格体系。在美容业,法国美容产品的价格相对透明公正,其主要立足产品,相应的服务只是产品的附属。在家电维修服务业,家政公司的维修人员在查清故障后会提供一份维修报告,注明需要更换的零件价格、预计工时、工时费、增值税等。维修人员不会对家电维修公司规定的价格擅自调整。

三是严格规范从业人员。如在美容业,自1947年开设第一家美容学校以来,法国对美容从业人员的要求相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业经验少于7年,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人不得在美容培训学校执教。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和发展中的作用

在法国民生服务业的发展和管理方面,行业协会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中介服务组织,行业协会承担着专业技术培训、信用担保的职能。通常,一个协会雇佣一定数量的民生服务从业者,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专业化培训,再将这些人推向有需要的家庭、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如在法国家政服务行业,目前主要由五大协会经营。具有近70年历史的法国家政服务联盟包括3000个地方协会,雇有家庭服务员5500人。大部分协会又从属于法国两大国家联合会――家庭护理及服务协会全国联合会和农村地区家庭辅助协会全国联合会,作为两大联合会的成员,各个协会得以规范化运作。同时,行业协会也引导着民生服务消费者的消费观念的转变。如法国等国家的美容行业协会定期做一些关于美容的科学、健康宣传,帮助消费者建立健康的美容消费观念,理性的消费群体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美容业的发展。

二、对我国发展民生服务业的启示与借鉴

目前,我国民生服务业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普遍对家政服务、美容、洗浴、洗染等民生服务业认知及关注度低、舆论评价低。例如,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受“侍候人”、“低人一等”等旧观念的影响,被社会上一些人看不起,没有得到用人家庭应有的尊重,也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下岗职工不愿从事,从而使得家庭服务市场出现大量空缺,形成了需求和供给矛盾,阻碍了行业的快速发展。又如在洗浴服务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并且目前洗浴行业很不规范,很多人对洗浴企业抱有看法,甚至一些人把洗浴场所等同于场所。由于认识上的偏见,很多人不愿从事洗浴技术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洗浴服务市场的需求,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加快促进民生服务业发展,应注重以下方面:

(一)加快成立专门的民生服务业管理和服务机构

法国民生服务业都有归口的管理部门。而我国目前普遍缺乏统一的管理,例如美容美发服务业的政府归口管理实际上一直并不十分明确,虽然名义上由商务部管,但实际上还要涉及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技监、公安、特业、消防、劳动保障等部门,管理较为混乱,导致对行业从源头上的调控、监督、引导和管理难度较大。为此,建议在商务部下设专门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和促进工作。

(二)重视民生服务业发展规划

根据民生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应加快制定《民生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各行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具体的民生服务行业,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如结合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特点和家庭发展特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级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体系,规范市场,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做好相关数字统计和经济普查,研究制订具体的产业政策,鼓励、扶持其实现升级。

(三)加强民生服务业的法律规范

一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围绕现行的管理办法,逐步配套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且以此为契机逐步协调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法规和政策,在时机成熟时使其提升为更高层面的法规。二是加强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和条件,制定从业人员的相应资格标准和条件,制定机构分级分等的标准和条件,实施行业标准化管理,把民生服务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实行双重准入制度。即民生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应实行准入制。对投资经营企业准入应该实行总量控制,对不具备资格的企业限制开业。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鉴定,从业者必须经过考核、考试、注册,取得资格后才能上岗。四是加快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明确规定不同等级、不同种类的民生服务的价格,并规定价格浮动的上下限。同时,将确定的价格标准向消费者公示,引导合理消费。

(四)注重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要加大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尤其要建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各种人群基本生活消费的商业设施建设,对于具有优势的、规范化发展的民生服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扶持企业发展。如设立洗染服务业发展基金或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行业的设备更新、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和市场拓展等;加大对符合要求的洗染服务企业的信贷力度,解决以连锁经营模式进行扩张的大型洗染企业和部分中小洗染企业融资难问题。又如对采用节水、环保设备的洗浴企业给予补贴或税收减免;对连锁经营或开拓海外市场的洗浴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等。

(五)加强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

一是积极搭建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对接平台,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帮助,解决办学资金不足、招生困难等问题,努力扩大培训基地和办学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为民生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二是充分发挥各地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及有关社会机构的作用,开设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理发、洗浴等服务专业课程,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抓紧培训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人员,扶持一批讲规范、重信誉和有品牌知名度的人才服务机构。

(六)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

第3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诚信经营、便民惠民为主线,积极推进城乡互动、产销对接、农工商结合,着力培育流通主体,创新促销方式,展示商贸特色,繁荣城乡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推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诚信兴商意识,增强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意识,充分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热情,繁荣活跃城乡消费市场,扩大消费规模,构筑服务完善的商贸流通体系。,力争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5亿元,同比增长18%以上;2012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亿元。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骨干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全省商贸流通“十百千”骨干企业创建活动,到2012年底,在全市培育1家营业收入过20亿元、5家过10亿元、20家过亿元的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实力强、规模大、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集团,提升消费总量,服务城乡消费。

(二)开展惠民强农系列工程建设活动。用好国家扶持政策,重点推进惠民强农系列工程,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完善农村营销网络,全力扩大城乡市场消费需求。一是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化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布局,提高农家店和农村信息网络管理水平,加强承办企业配送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农家店的配送力度,按照程序严格验收,力争到今年底再完成2家配送中心和500家农家店建设任务,使农家店总数达到3860家,全市覆盖面由现在的52%提高到58%。二是积极探讨“区超对接”工作新思路,鼓励更多的大型连锁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有效对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出口保障向全民共享转变,在超市设立示范区农产品专柜(区),搞好超市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的品牌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依托销售网点和重点企业,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确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服务大众,拉动消费。争取到2011年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0万台,销售额达到25亿元;累计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19万台,销售额达到7.5亿元。

(三)开展城市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活动。一是大力推进连锁经营进社区,积极发展大型社区连锁超市和专卖店,鼓励建立标准化生鲜食品超市,支持特色食品品牌建立专业店、专卖店。二是加快居民区商业升级步伐。改造提升传统食杂店,鼓励便民超市扩大服务功能和增加生鲜食品经营比重。三是推进服务业连锁经营。鼓励餐饮、美容美发、洗染、洗浴、家政服务、照相、维修、废旧回收、书店、音像等大型企业建立社区连锁店,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提高经营和服务水平。

(四)开展商贸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商贸企业诚信经营,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模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商贸企业诚信建设。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环境,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到2012年全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由目前的32家发展到100家。

(五)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活动。一是成立家政服务业协会。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在组织就业培训、信息交流、理论研讨、调研咨询等方面搭建平台,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培育一批示范性强的品牌家政服务企业。选择3—5家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支持企业更新专业设施,指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形成服务特色,实施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化服务需求。三是培训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家政从业人员。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计划每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人,从现在起到2012年底,全市培训家政服务人员达到5000人以上。

(六)举办菏泽市二手车交易服务宣传周活动。继续加大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积极组织我市二手车相关经营企业参与全省二手车交易博览会活动,学习参观二手车流通先进经验。积极筹备成立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二手车集中宣传周活动。

(七)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活动。认真落实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优化布局,减控总量,促进生猪屠宰企业改造升级,逐步实现机械化屠宰,提高屠宰加工技术水平和肉品质量。年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161家减少到120家,到2012年底减少到62家,县城以上城区全部实行机械化屠宰,乡镇农村机械化屠宰率达到70%以上。积极创建市、县(区)网络技术监管平台,建立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生猪屠宰监管,继续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清理整治和注水肉病害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秩序,净化肉类市场,切实保障群众的食肉安全。

(八)加强餐饮行业管理,促其提档升级。贯彻实施《餐饮企业等级划分和评定》国家标准,积极组织市县区餐饮企业参加国家级酒家酒店等级评定,促进全市餐饮企业升级。深入实施早餐工程,推进连锁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引导“绿色早餐”进社区、进超市、进百姓家庭,着力解决群众吃早餐难和不放心的问题。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鼓励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强化品牌的管理控制力,利用直营、联营和加盟等形式,加快形成规模优势、分散布点的市场占有优势。争取到2012年底全市有15家餐饮企业实现达标升级。

(九)加强消费领域的市场监测。按照“准确监测、深刻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及时调控”的要求,加强粮食、蔬菜、肉类、豆制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增强市场运行调控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时效性,确保日常及特殊时期的市场供应。重点抓好全市31家商贸流通企业、3家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10家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的调度与监控,不断优化重点联系企业和应急商品品种,提高应急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菏泽市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把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活动,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动员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向上级报送活动信息。

第4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江苏:完善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

随着江苏省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江苏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和扶持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江苏省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是对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及其下设联合办公室的成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做了部分调整;二是将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及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列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对象;三是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资金扶持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适度安排项目补贴和奖励,试点有偿资助方式等;四是引导资金项目按地区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根据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标及近年来引导资金扶持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市、县(市)、省直单位项目申报个数,其中县(市)级项目个数须占到一定比例;五是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库制度,力求项目评审环节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青岛:出台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在居家养老方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原来的市内四区扩大到全市城乡。对本市半失能和失能困难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45小时和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另外,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场所、人员、设施、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奖补,通过行业培育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在社区养老方面。将社区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奖励调整为按照服务量和服务效果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着力提高社区养老的服务质量和吸引力。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为老服务,对利用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规模化休闲娱乐、送餐助餐、康复照料等服务给予适当奖补。

在机构养老方面。优化财政投入模式,将政府和社会力量以建设、租赁等形式兴建养老机构,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张床位最高1.2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同时,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失能老人每月300元,并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水平,从而吸引专业人才投身养老服务。另外,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和财政补贴的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重庆:力推养老服务业助老年人“体面养老”

一是建设施。2009年以来投入5.7亿元,改造市级福利机构,建成15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629所农村敬老院、45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养老机构达到1376所,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2张。

二是提标准。在全国率先统一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并建立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去年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月均供养标准分别达到415元、270元。

三是育队伍。每年安排专项实施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和敬老院长轮训,已有3000余名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资格。去年安排专项850万元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四是扶民办。从去年起,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和租建按床位分别给予每张4000元、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去年发放建设补贴资金1485.6万元。

浙江杭州:财政助推广告园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

杭州被列为国家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在2012-2014年期间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广告产业发展。为加快推进广告园区建设,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杭州市局重点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效益等方面助推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杭州广告产业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广告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市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监管。

二是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目前已完成申报试点项目13项,项目计划总投资3.89亿元,实际已投资1.48亿元,申请中央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项目内容涉及园区形象策划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

三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杭州市财政局已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力求运用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管理,加快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

安徽蚌埠:三项措施力促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积极财政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八项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201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资金2.9亿元,兑现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推进湖上升明月、花鼓灯嘉年华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市财政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财政贴息、补费、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2012年支持66户企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出口订单等质押贷款3.8亿元,有力解决了服务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发展。顺利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市1465户企业按时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经统计,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后11-12月份缴纳新的增值税1020万元,总体税负下降33%。抢抓蚌埠成为国家级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有利机遇,争取到中央财政1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会同商务部门日前确定了10户企业为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枣庄: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

枣庄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努力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支持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2012年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7%,用于“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媒体宣传、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投放等相关费用,叫响“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微山湖红荷湿地公园”等旅游名片。安排文化产业示范园和运河文化培训基地建设等2亿元,吸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动漫设计、影视制作等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

二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2012年,市财政为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下达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100万元,争取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285万元,对23家区(市)级银行分支机构的21.7亿元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安排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持资金500万元,帮助降低业务风险,调动了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和贷款积极性。拨付银行业发展贡献奖励300万元。

三是引导服务业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市级财政从2007年起按GDP的万分之一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2年,引导资金规模达1700万元,利用这项资金,对微山湖古镇建设等22个重点项目给予了扶持,银海医药物流、国际机床市场、服务外包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亿元,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凸显,效益得到较好发挥。同时,争取中央、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3437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生产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发展。2013年,市级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4.7%。

四是鼓励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积极鼓励资源型企业向服务业领域延伸,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等生产性企业或项目,经认定后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给予认真落实兑现。

五是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建设,2012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4万元,扶持农家店、捷利尔肥业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抓住上级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县”建设工程的机遇,争取到3年的政策享受期,每年可获补助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放心粮油粮品示范店”创建。市级财政对全市1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00万元,完善农村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

广东广州:“营改增”试点促进部分现代服务业细化分工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拓宽了试点纳税人的市场发展空间。服务承受方可取得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打通连接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全市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达4.87万户,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降低了负担,“营改增”后有效促进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物流辅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是有助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外包发展。购买试点范围内的外包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促进企业服务外包,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即在试点后扩大了信息系统、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领域的购买外包服务。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营改增”试点服务主要集中在鉴证咨询、广告和信息技术行业,其进项税额分别占“营改增”进项税额33%、35%和18%。

三是促进企业分工细化。随着试点改革深入,预计2013年抵扣“营改增”进项税额将达6,500万元。“营改增”将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之间更为广泛的分工细化与融合发展。

浙江天台:倾力支持服务业发展

一是加强资金统筹。县财政每年计划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350万元,并决定今后根据实际逐步增加,重点用于兑现服务业政策并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2012年向上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

二是突出重点培育。突出现代物流运输业、金融业、商贸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科技、信息服务业,着力提升企业规模档次、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大型连锁超市、购物中心等服务行业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2012年天台山旅游休闲集聚区被列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三是强化激励手段。对新设立或新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业企业或项目,在项目审核、投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引进国家鼓励类发展,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著名商标、知名商号、老字号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四是优化扶持环境。简化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审批事项,降低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鼓励支持服务业行业协会发挥服务、监督、协调的桥梁作用。加强各类服务业人才,尤其是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浙江乐清:“四大建设”助推服务业跨越发展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持续发展,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3年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并要求逐年予以增加。

一是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温州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在建的温州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实际投资额3%的补助。

二是支持服务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对新进驻、新设立,正常运行满2年且成效明显的省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科技研发机构、检测机构、行业服务认证机构等公共创新平台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公共检验检测机构,给予20万元补助;对取得与国际知名检验机构互认的公共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给予30万元补助。

三是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对首次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与以上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10万元、4万元。对制定联盟标准并有效实施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专利有效期内转化为国家标准的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转化为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机制建设。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农村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广告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新疆石河子市: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

第5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攻坚年”、“投资环境年”,为促进全市商务工作取得新的发展,深入推进遂宁“三个加快”,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思路

围绕“扩城乡消费、升流通水平、强对外开放”的重点,以“港、群、带、圈、盟”五大工程为抓手,以主题服务业园区为平台,在构建现代商贸物流体系中挖掘市场潜力,在开展产业招商中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在优化出口结构中扩大对外开放,在推进经济方式转变中提升服务业比重,在服务商务企业中优化商务环境,积极探索“拓展市域消费深度与广度,增强区域商品物资集散能力,扩大区域物流体系功能影响,调整外贸出口结构”的商务发展新路子。

二、工作目标

实现出口1.707亿美元,同比增长17.7%;外派劳务2730人次,同比增长7.1%;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营业额300万美元;外商投资到位金额1500万美元,同比增长4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7亿元,同比增长18%;服务业增加值126.9亿元,同比增长10.5%,服务业税收占三次产业比重为53.3%,服务业人员占三次产业比重为33.3%;商务重点建设项目66个,投资455780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强引导,育热点,大力拓展市域商圈消费广度与深度

1.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村村农家店”建设步伐,今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农家店880个、农村配送中心3个,全面实现农家店覆盖100%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认真研究农村商业网点建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农村社会商业网点升级;加大家电和汽摩下乡力度,提升下乡产品乡镇销售及服务功能,实现家电下乡销售收入3.2亿元。扩大汽车以旧换新业务,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禁报而不废;主动开展农超对接和“十百千”工程,力争推动10个以上遂宁本地特色优质农副产品进入省外大型连锁超市。

2.提升城市消费水平。推动社区商业发展纳入城市建设同步规划,进行商住分离改革试点,科学合理布局社区商业网点和配套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市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作用,整合社会家政服务资源,推进家政服务社会化、企业化、标准化、员工化建设,强力刺激家庭服务消费。

3.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充分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大力整治城市商业形象,市城区积极规划建设10条特色商业街区,力争今年基本完成环永逸装饰建材特色商业街区、1660路特色商业街区的改造建设。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打造县城和乡镇特色商业街区,从而提升商业聚集度、专业化和特色化。

4.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充分发挥市场监测工作的作用,准确及时反映城乡市场运行信息,提升现有市场运行监测系统,引导城乡消费。开展“放心肉”追溯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生猪屠宰管理,保证肉食品安全;推进“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引导成立酒类协会,大力开展名酒打假活动,净化酒类市场;加强特殊行业监管,规范典当、拍卖和报废汽车拆解等市场秩序,引导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建立应急商品数据库和应急企业联系制度,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二)抓规划,重建设,主动增强区域商品物资集散能力

1.制定完善市场规划。结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完善出台《遂宁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布局规划》和县区、乡镇商品市场建设规划,从安全、交通、规模、特色等方面入手对现行县城以上专业市场进行调研,有计划、分步骤逐步迁出城市中心区。结合新增市场,按照适度集中、专业特色、规模相当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市场,特别是大中型专业批发交易市场。

2.奋力推进市场建设。按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分层次培育三级商品交易市场。市本级重点在物流港商流核心功能区、临港流通加工区和北部市场群布局5-10个大型综合或专业市场,建设100-200万平方米交易、仓储区,形成以大宗商品专业化经营为主体的专业化市场集群,通过建设专业市场集群,吸引周边市县商品到遂宁集散。

3.加快区域联盟步伐。充分运用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和专业市场集群建设优势,加强与遂宁市域周边市、县商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尽快签订《盆中地区毗邻城市商贸物流战略联盟》协议,共同推进区域间统一、开放市场的形成。

(三)拓领域,升水平,努力实现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突破

1.努力拓展发展领域。按照生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服务业连锁化、基础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积极拓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域,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餐饮业,推行餐饮业评等、定级规范工作,培育一批跨地区的本地优势品牌连锁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速旅游、社区服务等服务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文化、教育等服务业;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力争连锁率达24.5%。积极构建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形成区域性、行业性的电子商务体系;引导规范网上购物。

2.搭建主题发展平台。通过挖掘、提升和建设中央商务区零售商业主题核心区、滨江美食餐饮主题特色街区、五彩缤纷路时尚商业主题园区、联盟河观音文化主题园区、玫瑰谷青年爱情主题园区、桃花山购物旅游和旅游购物主题风情街、河心三洲水上休闲主题服务园区、六座度假休憩主题旅游区等服务业园区,实现购物在遂宁、美食在遂宁、观音在遂宁、爱情在遂宁、时尚在遂宁、游购在遂宁、休闲在遂宁、度假在遂宁。

3.完善产业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服务产业分类推进组织机构,制订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健全服务业调查统计制度和信息制度,搞好服务业运行监测,大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四)聚影响,强示范,全面推进现代物流基地加快建设

1.推进物流示范工作。充分运用“国家级物流示范城市”名片,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物流示范工作的要求,重点在农村商贸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医药物流三个方面加强示范工作,积极探索产业物流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在便利城乡消费、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作用,带动一产、二产发展,促进商贸物流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2.加速物流园区建设。依托成都、重庆两个特大城市,面向盆中毗邻地区,按照“大平台、大超市,新园区、新引擎”布局规划和“专业市场+物流中心”的业态组合要求,强力推进现代物流港的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总投入30亿元以上,基本完成道路框架建设,积极争取建成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适时启动屈家物流园区建设,加快二级、三级物流节点城市物流中心建设。

3.加快招大引强步伐。引导剥离市内工商企业自办物流,力争实现20户工商企业进入物流港实施物流社会化服务。尽快启动钢铁城、国际商贸城、君诚物流和西部药都二期等已签协议项目建设,加快宝鼎威集团物流信息大楼基础平台开发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物流技术研发,加大物流人才培养;全年新引进10户亿元以上平台企业进入物流港,培育5家资产过亿元的大型物流企业,力争第三方物流企业注册总数达30家以上,营业额增长15%以上。

(五)转方式,调结构,奋力促进对外贸易规模和质量跃升

1.壮大主体队伍结构。注重与工业、农业、科技等产业部门合作,推进主体培育由以点为主向点、线、面结合转变,围绕优势产业、产业链和产品强化出口孵化服务,积极培植有出口潜力的中小企业,全年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8户。坚持抓大扶小,分层推进,注重培育成长型企业,抓好个与建立长效机制更好结合。

2.调整市场拓展结构。注重国际区域合作,有针对性地组织适销产品和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高度重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强与东盟国家和台湾地区经贸往来;创新外贸营销方式,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设立境外办事机构,确保出口市场呈现多元化格局。

3.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培育和增强发展后劲,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国际认证,鼓励高档次、高附加值、强竞争力的产品出口,引导对外贸易产业升级。加快肉食品出口基地建设,增强出口后劲。

4.推进贸易方式转变。促进进出口平衡、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结合。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物资进口。推动文化等重点领域服务贸易出口。

5.完善服务企业环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搞好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认真做好与海关总署、成都海关的沟通、衔接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海关及口岸办筹建按计划推进。

(六)建基地,扩规模,大力推动外经工作稳步规范发展

1.开展外派劳务基地建设。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市级外派劳务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市级外派劳务基地争创省级外派劳务基地和专业基地。以市级外派劳务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省市级外派劳务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我市外派劳务工作健康稳定规范发展。

2.扩大外派劳务规模。一是充分利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下放到省厅的有利时机,新获批至少1家外经企业,扩大我市外经企业队伍。二是鼓励寰宇公司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开拓国际劳务市场实力,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拓宽派出渠道,积极参加“2010年四川外经企业赴非洲、东盟开展经贸活动”,加强与外方雇主及行业组织的消息沟通和交流,扩大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支持市级外派劳务基地与省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合作,加强培训和招收外派劳务人员,稳妥、安全、规范地推进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工作。

3.优化组织招收环境。认真贯彻《四川省对外劳务管理办法》,巩固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的成果,积极推行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备案制,建立健全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培训输出、后期管理、安全保障、纠纷处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规范外派劳务机构经营行为,确保外派劳务工作有章可循、良性运转。

(七)突优势,重承接,加快提升产业引进利用外资水平

依靠经济开发区、创新工业园区、现代物流港等重点园区,围绕电子、物流、生物等优势产业,开展产业招商,力争引进出口型外资企业2个、投向现代服务业领域外资企业2个,加快引进家乐福。对全市有合作意向、合作潜力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产业承接对接工作,开展以企招商。依托西博会、厦洽会等平台,开展借势招商。着眼产业转型,开展拓展招商。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开展现代服务业招商。

(八)抓项目,搭载体,积极推进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抓好项目编制工作。积极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认真组织编制“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研究和储备一批涉及长远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机遇,筛选、包装、上报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2.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着力抓好涉及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惠民工程、物流园区、生态环境建设等5类66个商务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今年投资实现45亿元以上。切实做到重点项目业主落实、施工单位落实、监理部门落实和建设资金落实,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推进周报月结、季度督办等工作制度,力争5月底前今年所有项目全面实现开工建设。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在加强招商引资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内社会资金投向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与省、市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开展银政企合作,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积极争取灾后重建政策,全面完成灾后市场体系恢复重建任务。

(九)强素质,提效能,全面提升各级商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1.提升商务队伍素质。强化学习,不断充实现代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和公共管理知识,把握商务发展规律,提高研判形势、把握大局、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提高服务基层的本领。大力实施“人才强商”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家队伍、企业实用人才和商务干部培训。

第6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第十三届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竹生态养生名城”和“全国生态文明强县”目标,按照“抓项目、培市场、活商贸、重民生、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思想解放,加速观念转变,强化意识创新,统筹内外经贸协调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商务发展环境,全面提高商务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商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8.2亿元,同比增长16.3%;服务业增加值实现25.47亿元,增幅达12%;外贸出口实现4000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营业额实现5万美元。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完善商业规划编制,增强规划引领作用。

加强商业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待县城总体规划出台后,聘请专业机构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县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并实施。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商业网点规划,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好《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有力促进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合理布局、健康发展,为打造竹生态养生名城、全国生态文明县城提供强力支撑。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商贸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商城建设项目、金碧四星级酒店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五星级酒店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餐饮(娱乐)趸船建设项目、建中汽车城建设项目、大湾农贸市场建设项目6个商务重点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全年完成重点项目投资额达2.5亿元以上,力争建中汽车城建设项目、大湾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加快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物流企业入驻下长物流服务区,加快推进成都群利物流建设项目进度,完善香炉滩码头、畅通物流技术升级,加速推进下长物流重镇建设进程。

(三)大力发展养生服务业,打造竹生态养生名城。

依托我县特有的区位、交通和生态优势,以打造中国竹生态养生名城为契机,策划一批健康养生服务业重点项目,着力开发休闲食品、健康食品、健康饮品、奶制品、保健酒类、保健茶类等养生食品,大力扶持运动养生、气功养生、元气养生、武术健身、食疗药膳、针炙推拿、老年养生、特色诊疗、美容美体、中医养生等养生项目,积极引进各类保健、足疗、美容、健身、洗浴、药膳、特色诊疗、养生、体检等连锁机构加盟;努力打造旅游集散、商务会议、美容、康乐、康体、康疗、康居、竹文化创意、低碳产业发展为一体的竹生态养生名城,全年完成2个以上养生服务业项目的投资建设。

(四)调整优化外贸结构,保持外贸平稳增长。

确保现有出口企业在正常出口的基础上增加产品出口实绩,更加注重提高对外贸易质量,切实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做大做强外贸企业;针对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价格大幅回落、订单减少、客户流失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调研,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企业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合作,大力发展与泛亚各国的经贸往来,不断新兴市场,努力构建立体、多元的国际市场格局,帮助企业破难题、抓订单、保客户,确保今年外贸出口达3500万美元以上。

(五)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城乡市场繁荣。

努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销活动,继续开展迎春购物月活动、旅游美食节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销活动,组织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做好品牌宣传和特色商品营销;认真做好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家政服务及餐饮业发展、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提档升级改造以及汽车、成品油、拍卖、典当等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监测管理工作,促进消费升级,保障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六)不断拓展引资渠道,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

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继续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紧紧围绕酒类食品加工产业、竹类产业、盐化工产业、商贸物流产业和旅游文化产业等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抓住宜泸渝高速公路、成贵高速铁路建设的契机,着力引进以资源、市场、品牌为支撑,并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和能有效带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大项目,发展和壮大我县现代服务重点行业,努力扩大招商引资实绩。

(七)认真做好外派劳务,扎实推进对外经济合作。

加大对“走出去”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争取外派劳务工作取得突破;严格实行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备案制度;强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做好多层次劳务储备;强化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外派劳务人员的安全稳定。

(八)加强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围绕加强商务流通领域监管、加快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推动全县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等三方面的职责,着力做好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三个行业的监管工作;做好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事故处理能力;继续做好“双打”和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宣传和贯彻商务行政许可法,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九)加快普及应用,推进电子商务事业发展。

加强电子商务宣传,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网络零售,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应用服务。提高全县商贸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率和企业网络营销效率。积极开展我县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促进工作。

第7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17号)及《*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现代商贸、文化旅游、信息技术、中介服务、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确立市区服务业中心地位,增强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现就优化市区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工业企业腾地发展现代服务业

对历史形成的市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凡属根据产业导向要求必须禁止、淘汰或调整升级的,因环保、安全等问题影响人居环境的,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在3年内都要腾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业企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或搬迁改造的,经批准,执行下列政策:

(一)凡企业实施搬迁的,土地和地上合法建筑可按《*市区土地储备办法》或市政府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补偿。生产设备补偿可按下列标准执行:化工企业按设备净值的50%给予补偿;印染企业按30%给予补偿;其他企业按20%给予补偿。企业的误工损失、停产损失可按在册员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个月。对市区二环以内腾空的土地原则上不再发展工业企业。

(二)凡在企业原址就地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法按现行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允许改变用地性质(不含已征用、未建的闲置工业用地)。

(三)大力推进生产制造企业主辅分离。对从原企业中分离发展现代物流、投资服务、信息咨询、工业设计、技术服务、检测检验、仓储运输等生产业的,3年内,新办企业利润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就地发展生产业的,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保持用地性质不变。

(四)袍江工业区等园区要规划安排一定数量的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工业用地,用于市区企业搬迁。搬迁企业投资额不满500万元的一律进入标准厂房。

(五)搬迁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易地改造的,原厂址所占用的水、电、气使用指标、排污指标,由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部门按原指标移至搬迁改造新址,不再收取费用。超过原有指标部分,由相关部门予以优惠收费。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全额征收,上缴财政专户,其中属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持。新上改造项目按市重点工业项目标准享受有关优惠支持。

二、鼓励创新、引进现代服务业项目

鼓励引进有特色、有影响,能促进市区消费、就业、税收,提升市区集聚力、辐射力、带动力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对引进的项目,经批准,执行下列政策:

(一)项目业主可享受市区招商引资及《关于鼓励外地企业来绍投资的意见》(绍政发〔*〕58号)等有关政策。

(二)地上建筑物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大型现代服务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1.5%以内给予贴息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投资规模特别大,并能增强区域功能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奖励办法。

(三)完善项目生成、推进机制。按照“引进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建立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和大活动的项目库,实行专项管理,落实项目责任,给予专项扶持。各开发区要优先安排土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区每年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含住宅类项目)的土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确保项目落地。建立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市领导联系制度和审批“绿色通道”。

(四)鼓励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创新项目,吸引投资。对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创新、引进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评审一批项目创新奖、项目引进奖,给予通报奖励。

三、鼓励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

(一)在市区安排一定地块,重点发展建筑产业研发总部基地、文化创意总部基地、商务服务中心。对在市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入驻企业,年实缴税金首次超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按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企业经营者。对新入驻的大企业、大集团总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奖励办法。

(二)对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出租率达到50%以上,入驻企业在市区注册登记纳税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商务楼宇,经认定,楼宇建设企业执行下列政策:

1.对登记注册并在市区纳税的楼宇建设企业,在市区新开发楼宇竣工时,按商务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楼宇的维修保养。

2.对来市区建造楼宇的企业,3年内,按地方财政分成年贡献额400万元为起点基数,比上年基数增长的,其增长超过20%以上部分全部给予奖励(房地产企业不含在市区开发的房地产税收);对市区内企业建造楼宇的,3年内,按该企业上年地方财政分成贡献额为起点基数,其增长超过当年市区平均增幅以上部分给予50%奖励(不含房地产企业)。

3.以楼宇为单位,对楼宇建设主体引进市区外企业的,视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凡地方财政分成年贡献额超1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的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新办现代服务业

凡在市区新办现代服务业的,除享受《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优惠政策外,经批准,还可享受下列政策:

(一)凡在市区新办现代服务业的,其投资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征收,上缴财政专户,其中属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持。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低限标准收取。水、气、排污收费与工业企业一并执行经营类价格。

(二)对财务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新办服务业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上述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费项目,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三)对新办物流服务类的,其从事报关、进出口、物流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实现的利润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第一年给予50%补贴,第二、第三年给予30%补贴。

(四)对新办会展业的,凡在市区举办的国家级会展活动(展示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每次奖励会展主办单位10万元。

(五)对新办社区服务业的,凡在社区内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所得盈利,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

(六)大力发展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咨询认证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专业技术培训机构等各类中介组织,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推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对新办中介服务业的,其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第一年给予30%补贴,第二年给予15%补贴。?

五、附则

第8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养老服务;供求;政府;市场化

一、问题缘起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呈现出五大特征:总量大、增速快;高龄、失能、空巢化人口比例高;未富先老、未备而老;经济水平不均衡、空间分布差异大;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在现实国情下,老龄人口衍生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权益保护、文教娱乐、金融服务等多种需求。面对养老需求,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医疗护理供给不足,既迫切需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又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我国社会要适应从年轻态社会步入老龄化社会转变,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成为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战略需要。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是一个特殊、永恒的行业。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全球最大的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服务需求(包括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既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文化相关联,又与市场经济改革和消费者相联系。前者要求方便、快捷、尊重传统、抒发亲情,后者要求质优价廉、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自由选择。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特殊时期,在一个由行政垄断政策供给和主导制度变迁的框架内,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改革,成为新时期、新常态下一项重大课题。养老与教育、医疗、殡葬等行业一样,关乎社会民生的基础保障。中央各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实践总结和理论指导。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及作用,属于公共管理学研究范畴,养老问题由于受研究视角所限,视域囿于社会保障一隅之见,论域所及止于政府治理一家之说,难以摆脱行政运作的思想窠臼,缺乏跨学科综合研究。从公共经济学视角,对养老服务的体制成因、法制原因、经济动因、文化诱因进行系统分析,论证养老服务供给对经济发展、政府治理、社会福利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与影响,探讨需求外因与财政内因的交互作用下制度设计及供给模式,因而具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养老服务经济属性的认识

养老服务(公共产品)作为公益事业运作具有“外部性”,回报与付出难以匹配,仅靠利益驱动往往造成“搭便车”,陷入“市场失灵”困境;“从摇篮到坟墓”由政府包办、行政运作,不仅高耗低效,还会导致权力寻租、诱发腐败,面临“政府失灵”之虞。所谓“失灵”,是指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市场机制提供公共产品存在失灵,政府提供私人产品存在失灵,养老服务经济属性决定了其供给模式。事业依靠政府、产业交由市场,成为共识。但是,学术界对养老服务供给的政府职责和市场作用认识模糊。从法学、社会学角度分析,养老服务具有基本保障功能,属于公共产品;从经济学角度看,养老服务具备市场性、产业性特征,属于私人产品。养老服务作为私人产品,完全交由市场提供,势必造成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无所养,政府本应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责转嫁给社会,政府职能缺位;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完全依靠政府包办,“一刀切”式的供给模式无法兼顾各种养老服务需求。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存在地域之别、城乡之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只能致力于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和普惠性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将各种资源统统纳入到医养供给中,提供全方位、无差异、统一的养老服务。当前,政府对养老服务供给的职责不清,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各类养老站点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高龄、失能、经济困难的老年群体急迫关切的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的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而低水平、重复性、单一化的养老服务又相对“过剩”,造成供给与需求之间质和量的失衡。从我国养老业发展历程来看,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不仅同时存在,而且在形态上也经常“混合”出现。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分析,具有多重属性的养老服务的供给更需要政府和市场耦合作用。我国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质量水平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为什么现阶段尤为明显?这是伴随社会发展节奏加快,现代养老理念不断深入和养老产业化经营向纵深推进使然。

三、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探索

目前,世界各国养老服务大多采用市场型供给模式,我国采用政府型供给模式脱胎于计划经济。伴随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深层次问题日渐显现。政府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决定经济运作的动态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二者在市场经济中的关系和作用,一直以来学术界众说纷纭。从宏观治理来看,养老服务包括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养老服务供给由福利性基本养老服务和享受型个性养老服务组成。前者致力于保障所有老年群体晚年生活保持在底线水平之上,给予全体老年人享受同等质量基本养老服务平等机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使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政府是社会责任主要承担者;后者致力于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服务供给,为处于不同需求层次的老年群体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这一类服务超出了公共服务的范围,由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市场机制下基于竞争关系来提供。从微观管理而言,遵循需求导向、效用最大化、社会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针对不同经济水平的老年群体及其不同消费偏好,以政府为主导、家庭为核心、社会养老机构为运作平台,建立免费和收费方式相结合、高中低档次服务相配套、不同价位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供给模式。这种模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可以及时调整服务项目,通过责任主体的分工合作和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的组合,实现服务功能的整合,从而兼顾“平等消费”与“选择性消费”,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各种大众化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基于此,政府角色更多的是“资金和政策的提供者”,承担资金筹集和规范治理职责;企业和社会组织成为主要的“服务递送者”,发挥的是养老服务直接供给、实际配送功能。由此导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在减少,而对实际工作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实施监督的职能却在增加。政府转变职能的理论解释是:市场的缺陷强化了政府权力,政府的缺陷体现了市场能力,政府转变职能以促进政府与市场之间达到一种最佳的平衡状态,政府通过与企业、社会组织的利益博弈、协商互助,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整体最优,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

四、解决养老服务供求失衡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政府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形成专项资金,建立和规范资金转移支付制度;广开渠道、积极筹措,扩大福利彩票、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等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优化资金结构,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比例。通过扩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总量,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由单一到多元,实现从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资向国家主导下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阶段过渡,构建以政府养老资金为基础、以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统筹城乡一体化的财政支持长效机制,寻求保障民生和经济增长的平衡点。

(二)完善法制建设,加强行业监管

养老服务纠纷类型复杂、诱因繁多、涉及面广,养老机构在应对事态紧急、关系复杂问题时往往力不从心,导致职责不清、行动迟缓、举措失当,缺乏解决具体问题的制度安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订版)为指导,制定配套性法规《社会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填补立法空白,规范和约束经营性养老服务行为,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地方政府制定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养老服务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针对现实突出问题,如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违法(无照经营、以医代护等)、侵害送养老人合法权益(殴打、虐待、侮辱、克扣生活待遇、降低服务标准等)、养老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问题处理机制(双方协商、行政调解、法院诉讼等),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使“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理念落到实处、深入人心。

(三)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产业融合

老年人口是夕阳人群,养老服务却是朝阳产业。养老产业涉及社保、医疗、保健、家政、信息多个领域,点多面广、产业链长、投资回报缓慢,通过政府补贴、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公益捐助税前抵扣,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或减半等),重点扶持六大产业: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业、老年康复护理业、老年家政服务业、老年文化教育业、老年宜居服务业、老年金融理财业,加快养老服务与关联产业的融合发展。围绕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疗保健、文教娱乐需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生活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繁荣老年消费市场,以市场化改革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四)更新观念认识,开发养老市场

现代性的追求作为一种时代意识,更多表现为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诉求。伴随社会发展,父代逐渐将权威让渡给拥有经济实力的子代。养老居所和生活方式,也会依附子女外出务工路线进行安排。老年服务市场有潜在消费需求,而缺少消费能力。新一代的老年人收入高、观念新,有高品质养老愿望与能力,是拉动养老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分析需求端、改革供给侧,以商业创新满足刚需和挖掘潜在需求,才能更好地开发“银发经济”市场。

(五)深化市场改革,鼓励商业创新

市场总是不缺乏商业创新,例如消费养老、以房养老、智慧养老模式。消费养老是指居民在消费过程中,将商家让利行为(优惠折扣)转化为居民养老金(每笔消费通过银联渠道返点到个人养老账户)以供退休提取、养老所需,有助于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缓解养老经济压力;以房养老是指“前半生用钱买房居住,后半生以房换钱养老”,融通房产资源与货币资源提前套现,实现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智慧养老是利用移动互联网、电子设备、云计算、物联网等实现养老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升级。

综上所论,现代养老业作为一种商品化的以服务性为主的独立产业,需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制度安排,集聚政府与市场之力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实现分工合作、分类供给。养老业作为事业运作或产业发展,不单是政府与市场之间选择行为形成的结果,更多的是一个改造和建立过程。因此,建立“简政放权、管办分离、分类供给”顶层设计理念,论证多元投资、多方参与、多维合作协同供给模式,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基本保障,构建适应现代生活、兼具中国文化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人类繁荣归因于社会分工与合作,从微观选择到宏观调控,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有条不紊地将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生活勾勒出规律的线条,将无序的人类行为进行理性阐释和人文诠释。深化养老服务业市场化改革,必将是老年群体晚年生活的福音、和谐社会的基石。

参考文献:

[1]邹文开,赵红岗,杨根来.养老蓝皮书:中国养老产业和人才发展报告(2014-2015)[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2]倪东生,张艳芳.养老服务供求失衡背景下中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11):3-13.

第9篇: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范文

——人口老龄化趋势逐年增加。我县辖9个乡镇,94个行政(社区),全县现有60周岁以上老人22139人(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有3367人,90周岁以上有217人,100周岁以上有21人)。占全县总人口12.79%,我县已完全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超过国际60岁以上占10%的规定),预计“十三五”末老龄化将达16%以上。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初步改善。近年来,我县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和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共建有敬老院40个,床位593张。其中,县级福利院1个,床位120张;乡镇敬老院7个,床位164张;村级五保村32个,床位309张,现实际入住五保老人369人,入住率为67%,集中供养率为37.3%。我县从经费落实、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提高管理水平,养老服务机构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老年人福祉得到明显提高。2012年我县出台高龄补贴政策,对80岁以上100岁以下的高龄老人进行生活补贴,每月补贴费为80和120元,对100-109岁的长寿老人,每月补助费为500元,110-119岁长寿老人每月补助费为1000元。每年重阳节、春节都对长寿老人进行慰问,并发放300-500元的慰问金。

——老年服务日常工作逐步强化。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____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全社会营造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氛围。通过发放老年证,让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全县还建立了36个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为他们提供健康娱乐活动和场所,促进了老人的身心健康,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近年来,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与人口老龄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因此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社会认识程度不够,存在养老误区。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入住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全县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绝大多数老人尚未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因此入住率不高。

——养老服务供需结构不合理。从我县养老机构床位数供给情况看,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仅30张,达不到区政府的目标要求。由于资金缺乏,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功能不完善,服务设施功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均衡。目前,全县还没有一所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机构,大部分乡镇、村没有老年活动场所,现有老年活动室大多与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等场所一室多用。从需求情况看,因老龄化发展迅速,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却日益弱化,老人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因此,我县目前的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还很突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单一。目前,我县社区养老服务还没有启动,服务网络结构单一,服务设施不完善,不规范,仅仅限于生活服务和日常照料,在饮食、卫生、医疗方面远远满足不了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只靠社会养老机构一只“手”要做好养老服务这块工作难度还很大。全县还没有一家民办养老机构,很难使社会化养老业有快速的发展。

——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 。我县各乡镇养老院、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都是临聘人员,专业化水平比较偏低,服务人员均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缺少真正了解老年人有效需求的人才,不能很好地为老年人在医疗、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方面服务。

——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我县的养老保险工作虽然在积极推进,但还没有很好的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等制度有效衔接、配套。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体系也还不完善,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服务等方面没有有效开展,老年人健康档案尚未建立,老年服务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按照区政府要求:今后的重点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而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家正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

我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又是一个急剧快速老龄化的国家。全国60岁以上人口为2.1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5.5%,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达19.3%。而我县目前60岁以上老人达12.79%,到2020年将达到16.49%。针对我县养老服务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营造社会养老的浓厚氛围。一是成立相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

办公室。统筹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总结经验等工作,充分发挥我县荣获中国“长寿之乡”的大好时机,结合巴马国际长寿旅游圈大开发的机遇,适时制定我县养老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把__大桥头一带和__打造成__长寿养生基地),制定老龄工作考评机制,将老龄工作纳入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终考评体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发展养老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活动,与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营造社会养老、敬老的浓厚氛围。(二)整体制定养老专业规划,把__和__天湖列入养老养生渡假区。

(三)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加大社会筹集和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组织、民间组织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一是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利用我县生态扶贫移民搬迁试点建设为契机,采取新建、改扩建、购置等方式,在城区建一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委托各类专业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负责运营管理。要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力度,整合现有学校、医院等资源,努力将农村敬老院改造成功能、设施完善的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利用国有资源兴办的农村敬老院,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满足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低收入高龄、失能老人服务需求的同时,面向全体老年人,开展延伸、有偿服务、上门服务等,也可以借鉴“幸福大院”“互助幸福院”等模式,倡导邻里互助、老年人之间互助。二是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土地指标倾斜、税费优惠、资金补贴、信贷支持等政策,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

(四)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引导和支持建立以企业、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简单就医、水电维修、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业,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