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农业科技;问题;建议;贫困地区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997(2012)14-0019-03
当前,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在生产力水平上也正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但与世界发达国家80 %左右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相比,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虽然近几年有了很大提升,约为52 %,但仍低于发达国家约30个百分点[1]。而要提高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除应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外,还应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更加严重。以甘肃省为例,农业科技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约占48 %[2]左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率约为20 %~30 %,真正成效显著并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的技术不到5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但低于全国水平,更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目前甘肃省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农技推广机构,电视、广播等媒体、农民专业科技协会、科技特派员及农业高新科技园区为主要路径,但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
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科研管理集权化特点,使管理层次混乱、职责不清[4]。很多情况下基层农业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工作时经常会受到高一层次的行政干预和指导,并且农业科研机构布局的趋同性和重叠度都比较高,如从中央到地方的很多农业行政部门都有自己所属的农业科研机构,从中央到省、地、市层层设立院、所,不但浪费严重,并且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推广等之方面也无明确的区分层次,“大而全、小而全”农业科研机构分布格局,使整体农业科研体系形成板块结构,既缺乏分工协作机制,又难以使科研力量形成合理的纵深布局,最终导致科研项目和经费的认为垄断现象严重,科研要素无法合理流动,科研院所在科研工作上偏重的是上项目、报成果,科研人员潜意识地看重开鉴定会、写论文,讲究的是成果评定的档次和学术价值,很少关心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益;与此同时,很多科研院所中技术职务与工资收入、分房等福利待遇联系在一起,而技术职务晋升的标准也以论著、鉴定成果、获奖的多少为主,很多科研活动主要在国家经费支持下的学术因子中进行,淡化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此外,农业科研机构的隶属关系,使农业科研与推广、生产相互脱节,科研决策和科研实践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
1.2 兼业化水平是影响农户技术选择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民就业的兼业化行为已成普遍现象,一般说来,来自农业外兼业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家庭的整体收入水平和经济实力,家庭经济实力强的农户有能力尝试新技术但对农业收入的依赖性低,对农业科技的需求意愿不强;而经济实力差的农户由于担心新技术所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会对新技术持观望态度。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兼业化因素与农业科技需求总体上是负相关。
1.3 家庭经营的碎化状态阻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
尽管采用新技术对于农业增产来讲效果很明显,但是对于农民来讲,技术效果和经济效果不具有完全的正效应。小规模农户经济相对加大了农户高新技术投入的相对成本,使农业科技推广的增收效果不明显,从而降低了农户采用农业新技术的积极性。据课题组2008~2009年在甘肃贫困地区的前期调研结论显示,所调查的500农户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2 hm2,而每户农户一般种植4~5种作物,多的可达7~8种。家庭经营的规模过小和土地的细碎化限制了农业生产的经营规模和专业化程度,即使技术效果良好的农业科技成果在小规模经营的前提下也难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1.4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不足
由于贫困地区工作环境及待遇都不好,基层农村推广部门很难吸引高学历人才,加上一些非专业人员进入,造成推广队伍中整体知识水平低。不仅如此,农业科技推广大多是无偿为受益者服务的,仅有的推广经费远远赶不上推广的需求。况且甘肃省自然条件多样,河西、沿黄灌溉两大片农业生产相对较为集中,其他区域十分分散,多为边缘农业经济带,分散的区域性和不便的交通条件给推广带来极大的难度,更突出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推广经费的短缺。
1.5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缓慢且人才缺乏
尽管甘肃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与中东部地区相比,无论是组织运行、经济实力,还是服务功能、社会影响力和合作程度,都有很大的差距,大多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是围绕当地的优势主导产业,很少围绕“产业能人”,合作社的领导层基本由所在村的村干部,或是稍微突出一些的成员担任,社内懂得经营、善于管理的专业人才和产业领军人严重缺乏。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合作社虽然在政府的扶持和指导下组建起来,但由于“人才”短缺,消化吸收新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十分有限。
2 加快甘肃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是推动农业发展的原动力,是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我国每年有6000~7000项农业科技成果面世,然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率仅为30%~4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70%~80%。〔1〕究其原因,金融支持不足是制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社会各界对金融支持不足所引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高度关注。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支持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体系对策研究等。从现有文献来看,大都从某一角度或者重点从金融发展的视角探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针对欠发达地区的研究甚少,研究成果很难具有普遍性。本文从四川省情出发,对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探讨加强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的对策措施,为全面提升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四川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四川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金融支持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问题
当前,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国家财政拨款、农转主体自筹、银行贷款和政府配套资金,初步形成了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单位自筹为主体、金融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据四川省科技厅统计, 2006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总共落实资金7457.4万元,其中国家转化资金151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0.33%;单位自筹470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3.11%;银行贷款18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41%;政府配套资金2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0.27%;其他资金1035.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3.88%。由此可以看出,金融资本无论是投入总量,还是在整个资金投入体系中的占比,都十分的小,金融对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作用严重不足。•94•具体而言,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银行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首先,提供短期信贷支持的金融机构只有农发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而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的则只有农发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中长期资金很难得到满足。其次,商业性银行大量从农村金融市场退出,对农业科技贷款热情不高,即使有少量的短期贷款,也大多是政府居中安排或者贷款者本人与银行有着良好的关系,纯粹的农业科技贷款很少。最后,即使作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主力军的农发行,也由于农业科技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风险大,加之农发行内部缺乏相应激励机制,因而农发行信贷人员对发放农业科技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农发行为了应对市场风险,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要求农转主体有不低于20%的资本金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其他企业法人提供担保,这就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进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2.资本市场没有发挥应有的支撑作用
四川是农业大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在数量上也较多,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却寥寥无几。目前农业上市公司仅有禾嘉股份、新希望、通威股份和高金食品等四家。〔2〕并且,这些上市公司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积极性也不高,在成果转化方面大都是直接通过购买技术专利方式。同时,我国最近几年建立的创业板市场也难以对农业科技成果发挥支撑作用,由于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农业科技型企业很难利用创业板市场筹措到资金。此外,我国现阶段风险投资专注于农业的比较少,风险投资缺乏必要的退出机制,私募基金很少介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绝大多数风险投资以政府为主导。
3.农业保险未能提供有效的风险分摊机制
农业保险内在特殊性使得对政策十分依赖,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比较单一,尚未建立一个完整的农业保险体系,大都靠政府提供补贴,并且主要对农村的种养业提供保险,根本谈不上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注。而且,农业保险资金来源单一,商业性保险公司和私营保险公司极少筹集农业科技保险资金,难以建立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摊机制,从而也不能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持。
三、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不足的主要原因
1.农转主体资金规模普遍较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型企业、农科所和农户,这些主体往往缺乏自身积累,资金实力薄弱,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作为抵押,很难通过银行机构的信贷资格审查,即使能通过信贷审查,也往往由于可以获得的信贷额度太小,导致银行机构单位金融成本上升而不愿放贷。同理,农转主体也因为自身资金实力薄弱而难以达到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的基本条件,难以对风险资本形成大的吸引力。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大
一方面,农业生产受季节、气候和土壤等诸多自然条件的制约,不确定因素较多,从而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也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科研周期长,需要投入的资金总量大、期限长,但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周期却很短,并且市场需求变化也比较快,成果能否被市场接受并转化为经济效益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农业科技成果在产权界定上比较困难,容易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难以避免“免费搭车”现象,这就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经常出现被动局面,在收益方面缺乏很好的预期。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缺乏有效的融资对接平台
一方面,由于缺少资金支持,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只能束之高阁;另一方面,许多银行机构又经常感叹没有好的农业科技项目,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十分严重。此外,由于农业科技成果评定的中介机构良莠不齐,在专业化的服务中问题严重,在风险评估、技术评价和技术定价等方面都没有统一的信息平台,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评定的标准不一,恶性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银行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4.地方政府导向功能薄弱
首先,四川各级政府没有建立相应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这对于争取国家农转专项基金支持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难以发挥引导金融资本以及民间资本关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功能。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存在比较严重的重工轻农思想,盲目追求农业产值比重下降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为发展农业见效慢、周期长,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从而削弱政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在实施农业科技贷款优惠政策上缺乏动力,或者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的项目只看表面,不重视实质内容,金融支持效率低下。〔3〕
5.银行机构缺乏主动服务意识
银行机构在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中,主动服务意识较差,对政府依赖性较大,如果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银行机构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就大,反之则忽视,并且不跟踪农业科技贷款贷后资金的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效率。此外,银行机构很少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信贷模式,如很少建立社区发展基金、农村互助基金等为中小企业、贫困农户提供帮助。
四、加强金融支持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1.坚持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的主导地位
政策性银行主要负责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信贷支持。首先,加强“联合选贷”机制。农发行四川省分行与省科技厅进一步加强科技部门推荐、专家技术把关、银行独立审贷、贷后共同监管的“联合选贷”机制,扩大信贷支持的范围和力度,简化审批程序,为符合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的成熟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同时,农发行总行也可针对农业科技贷款制定更加优惠的利率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形成激励机制,着力解决信贷人员发放农业科技贷款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其次,组建专门的区域性农业开发银行。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应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可考虑与省政府共同出资,寻求银监会支持,组建区域性农业开发银行,专门对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技术培训等项目予以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项目。最后,助推农业科技“走出去”和“引进来”。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应大力支持省内农业科技成果走出国门,运用信贷手段,支持那些科技实力强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同时,支持省内农业科技型企业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把走出去和引进来有效结合,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更大的作用。
2.强化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的地位和作用、优势和活力,都是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无法替代的。首先,配备专门的农业科技贷款部门和客户经理。设立专业化的农业科技型服务部门,优化信贷审批管理体制和流程,根据农业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开发金融产品和确定专门的授信评级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积极培养开展农业科技型企业业务的客户经理,使科技金融服务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为农业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智力支持。其次,创新抵押产品和担保形式。针对农业科技型企业特点,开发和推动使用循环授信、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企业联保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股票债券质押贷款和其他权益抵(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评估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试办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给予国家级转化资金项目无抵押信贷支持;加强与专业担保机构的合作,接受专业担保机构的第三方担保。最后,探索建立农业科技型企业的“信贷孵化园”。将项目前景看好但暂不符合授信条件的农业科技型企业纳入“信贷孵化园”,加强银行与企业的日常沟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中的一些障碍性问题,如协助规范财务管理、提供融资设计等,使其尽快达到授信条件,获得信贷支持。
3.构筑农业科技型企业绿色上市通道
省政府可引导、辅助农业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措转化资金。首先,对现有农业科技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各级政府可以推动有一定基础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成立股份公司,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有效经验。其次,筹建农业企业集团公司。各级政府可推动关联性比较强的农业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公司,集中现有各自为战的企业,形成市场开发和产品开发的合力,从而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4〕最后,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并明确规定对申请改制上市的企业,分别在改制阶段、辅导阶段、发行上市阶段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各级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都要建立起企业上市的协调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农业科技型企业改制上市中的各种问题。
4.稳妥发展风险投资
风险资本以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提供给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建立、扩张和收购活动,分担农业科技型企业创业和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它在推动高新技术创业方面的作用已被世界各国所承认。因此,应逐步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机制,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来源,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转化能力,激发农业科技型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5〕首先,鼓励个人风险投资。政府可逐步放开对私人风险投资的限制,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风险资本的寻出机制,加强信息披露、信用制度、风险监控及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鼓励投资,打通私人风险资本投资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逐步建立两者紧密结合、互促共进的运行机制,为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四川农业科技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其次,引导非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此类风险投资一般都由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或者风险部门承担,投资主体比较确定,商业性投资动力较强,与其他行业相比,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偏保守。要想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投入农业科技领域,政府可以在宏观上加以引导,在政策上给予鼓励,特别是要积极加大投资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最后,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政府可设立银行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银行分担和吸纳、消化部分风险损失。专项资金由财政出资,按年度追加,余额控制,专门对处于种子期的农业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企业投资价值分析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农业科技转化政策、有较好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
1.1加强政府指导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作为连接企业与成果创造机构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双方合作与成果转化应用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中介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与企业性的组织必须获得政府的指导和认可,提高政府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认识,通过项目和政策等方式进行支持,将中介服务机构打造成系统化、多元化、网络化、产业化集成的综合组织,增强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威性,并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项目招投标、技术评估、项目论证、通用技术培训、设立技术或产品、项目融资、成果或企业销售及拍卖等职能。
1.2依托资源与优势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为使中介服务机构能够尽快满足企业与科技成果创造单位的需求,加强双方的有效对接,要根据自身资源与优势借助政府的力量,加快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平台应具有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功能、农业科技成果实际应用与展示功能、农业科技成果转让与融资功能、跟踪服务与调研功能,4个功能有机结合成为整体,体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价值与作用,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灵活的广适的工作系统。
1.3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中介服务机构作为综合性较强的部门
人才短缺问题依然存在,特别一些懂得技术、了解市场、善于沟通、认真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短缺更为严重。因此,中介服务机构在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注重人才发展,挖掘人才潜力,健全和完善机构内部的人才使用、选拔和培养制度,使人才培训制度、选拔制度与业务发展相配套,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推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1.4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专家服务系统中介服务机构明确发展方向与工作重点,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家服务系统,专家组成包括农业研究技术专家、政策法规专家、宏观理论专家、财务分析专家和法律维权专家等,专家按照服务双方需要可直接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论证、立项、评审、验收和监理等工作,从组织上保证项目推广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确保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服务系统聘请的专家要本着高技术、高水准、着眼于前沿领域的原则,充分考虑科技成果转化的时效性和复杂性,实行流动的、非职业的工作模式,逐步创立多层次、网络化的专家系统。
1.5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合作平台
科技成果市场是信息流的重要汇集点。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科技成果市场不单单是出版刊物、科技展会和现场推介等现实市场模式,同时,开拓了互联网展会、推介和宣传等模式[9]。因此,为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成果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要根据服务双方需求,建立以互联网为主体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信息时效性强,信息数据详实准确,并根据科技成果类型,举办科技展会、产品推介会和招投标会等,最终协助服务双方开展成果转化签约和实施等工作,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各项职能。
1.6提供融资服务
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基金等社会资金加入到成果转化行列中,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受用主体企业牵线搭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合资等形式直接融通资金;建议国家建立行业性风险投资机构,地方政府要创办区域性风险投资公司,银行系统要支持和鼓励创办民间风险投资组织,形成政府、金融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风险公担的风险投资机制;同时,通过提供贷款等形式间接融通资金。
2结论
(一)非政府性质的农民组织参与类型
很多国家出现了一些隶属于协会或者宗教的农民组织。英国、法国、丹麦、冰岛、塞内加尔等都存在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农民组织。这些农民组织与政府无直接关系,不需接受来自政府的任务,其推广内容和推广项目自行决定,而这些推广的信息更加贴近农民的兴趣,推广的技术可以更容易地被农民掌握。
(二)以大型农业企业为依托类型
很多国家的大型农业企业非常重视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中做出了很多贡献。例如,美国的孟山都公司一直在从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并且收购了许多种子公司,美国的种子公司已经逐步取代了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所在育种方面的科研和推广工作。以大型农业企业为龙头带动农业科技基地建设和农副产品经营的模式正在全世界范围内涌动出现。这些大型农业企业内部设有科研部门,企业投入科研资金,引导科研项目,控制科研进度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将科研成果产业化并从中获取收益。这样,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重合,避免了从科研到产业化中一系列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风险也相应变小,是理想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三)农业高科技园带动类型
农业高科技园区在农业发展较先进的国家出现较多,它以先进的高新技术和农业设施向人们展示创新性的生产模式。农业高科技园区主要包括示范农场、假日农场和农业试验站。农业高科技园区是由政府划出一定区域,由政府推动完成的。农业高科技园区通常坐落于农业科研力量较强且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对农业科技成果进行集中研发,形成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试验和生产基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科研效率,并最终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资产化、产业化,甚至国际化。农业高科技园区通常会有政府的优惠政策,会吸引企业和金融业与之建立合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走入市场和实际的农业生产中。
二、世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启示
世界各国国情不同,农业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异,导致各国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采用了不同的模式。每一种模式兼具优势和适用条件,但都旨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转化模式,结合我国国情,进而提高和完善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一)以市场需求为目标,努力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项目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需要根据市场来判断产业化的方向、时机、进度和规模。美国和日本就是抓住了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给本国的农业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美国是一个市场化程度极高的国家,强大的市场意识使得农业科技成果从研发到应用到农业产业的整个过程都精准地抓住了市场需求,使农业科技成果发挥了巨大的市场价值和经济价值。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崛起就是得益于高新技术。在农业方面,对具有市场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进行遴选,使得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整个国家也被科技改变了命运。
(二)政府需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政府对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措施主要有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两个方面。在资金支持方面,农业科技成果的投资数额高风险大,直接影响了私人投资的积极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政府应积极加大投资力度,保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链条。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在农业技术领域有较大的资金投入,也带来了相应的农业发展。在政策支持方面,政府需要利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农业产业的宏观调控,加强对农业科技的重视程度。美国和德国都通过法律导向和政策导向等措施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把科研、教育和推广结合起来
科研、教育和推广三者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在我国,农业部管理部属的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省政府的农业部门管理省属的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农业行政部门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这种状况不利于科研、教育和推广工作的工作衔接,加大了整个过程的人力资本、时间成本和成功风险。政府需要将科研、教育和推广部门紧密衔接起来,将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
(四)提高推广人员素质,鼓励人才扩散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主要来源于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研究人员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但缺乏实践经验,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主要由推广机构的推广人员负责,推广人员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但无法对科技成果的技术精通。政府需鼓励人才扩散,支持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亲身指导农业生产实践,并且对推广机构的推广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的掌握程度。英国、美国和德国在这方面都做了很好的示范。
(五)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资本市场
农业科技成果从研发到投入生产产业化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除了政府投入外,还需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供给。尝试从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渠道进行融资,推广机构也可以通过有偿服务来解决资金难题。农业科技成果是一项风险性极高的技术资产,若能从风险资本市场融资,不仅解决了资金困难,还会带动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
(六)完善中介机构,多元化组织推广
1.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复杂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类农业科技成果,其形式各不相同,在实际生产中推广应用的速度和难易程度也有所不同。相关实践证明,一项农业科研创新思想的萌发到研究成果的产出,再到将科技成果在生产一线推广应用,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存在一个较为漫长的周期。同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受环境条件的制约,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同时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不同学科技术的配套集成,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才能获得成功。另外,现已取得的很多农业科技成果是在实验室环境控制条件下培育出来的,其实际应用价值的实现具有明显的条件选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直接动力,农业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直接决定其是否能够在实际生产中推广应用。
1.2农业科技成果质量不高
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程度是体现其自身质量的重要因素。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程度高,质量好,容易在生产实践中推广应用,适应性广,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应;商品化程度不高的农业科技成果质量较差,不容易在生产实践中推广应用,不仅浪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研发这些农业科技成果,而且也给生产实践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现阶段农业科技成果多数商品化程度低、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农业科研人员市场意识淡薄。较多的科研取向与市场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花在项目申报、论证、检查、验收上的时间和费用往往占到项目全部的50%以上,用在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上不到50%[3]。科研项目在开始立项时较多考虑怎样顺利完成项目既定研究任务,而较少考虑对研究成果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推广。二是研发经费严重不足。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来源途径较为单一,完全依靠政府单方面拨款。与国外相比,一些发达国家农业科研经费平均占到农业总产值的近4%,发展中国家农业科研经费达到1%,而在我国,仅为0.2%~0.5%。美国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主要由政府拨款和私人投入2个部分组成,而且私人投入与政府拨款几乎相等,每年达到21亿美元。三是农业科研实力不强。我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由于长期受到封建思想和农业小农意识的影响,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科技工作待遇差,造成农业科技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组织协调不统一,信息沟通不畅,科研项目停留在低水平重复,培育高质量的科技成果难度较大。
1.3农业科技成果需求不足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须依靠农业劳动力,农民群众是农业科技成果的直接需求和吸收者。农民群众对农业科研成果的知晓程度及吸收应用能力等,都直接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吸收应用农业科技成果能力不强。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中国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农村总人口的13.5%,小学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4]。也就是说,农村人口的90%左右文化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到农业科研成果的吸收应用能力。二是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群众经济基础较薄弱,农业科技成果的吸收应用受经济条件影响较大。三是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影响农民对科技成果的吸收应用能力。我国广大农村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发展多数处于小规模经营状态,严重制约着农民群众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也不利于批量综合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4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不完善
培育出来的农业科技成果需要通过科技推广这一中间环节,有针对性地传授给广大农业科技成果需求者,主要是农业企业家和农民群众,让他们通过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工作,使得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得到明显加强,也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这一重要环节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推广体系不完善、机制呆板。直到目前我国各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仍属于政府行为,行政干预较多,农业科技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完全服从于政府的安排布置,一切为了完成各项农业科技推广任务,不考虑其所能达到的经济社会效益,严重挫伤了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对于科技成果推广的积极性。此外,现阶段我国农业领域涉及的农、科、教三大系统属于不同行政部门管理,三者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合作,导致农业科技成果传播渠道不畅,经济社会效益无法实现。二是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素质不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质量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录用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标准,职称评定缺乏完善的政策措施。同时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环境条件较差,待遇较低,多数人不愿意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致使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较低,缺乏科技推广战斗力。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从事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数量占农民总数的比例不到0.1%,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完全不能满足当前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三是中介机构服务机制不健全。在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尚未形成统一的组织领导,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这些都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际中的应用推广。
2应对措施
2.1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
商品化程度高、适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前提。为此,要切实加强农业科研项目的全程化管理,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一是严格把关农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成果鉴定等。要求科研人员在项目选题时紧密结合现实需求,把当前需求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优先立项技术应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申请;加强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科研成果鉴定、核查和审批程序,保证成果鉴定质量。二是充分整合农业科研资源,壮大农业科研实力。对于研发力量薄弱的科研机构要实行撤、并、转;对于可以市场化的农业科研项目及时引入民间资本,以便集中有限的经费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业科技项目,获得高质量的农业科技成果。三是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外农业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快速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整体质量,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在农业科技研发方面的差距。
2.2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水平直接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程度。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必须切实加强农民群众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一是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巩固和发展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多途径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有效实施农村普九教育。二是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各种成教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就业技能素质,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三是增强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意识。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加大在农民群众中科技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业科技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构筑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社会团体投入为辅的农村教育培训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采取相关政策扶持,提高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农民参与农村教育培训的热情。
2.3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大作用,必须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基础,逐步建立多形式、多功能、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务必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以政府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为主导,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多元化协调发展。鼓励农业科技研发部门、农业教育培训机构、相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针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重点环节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工作。二是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服务工作,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农业科技型企业一方面使农业科研部门和科技推广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获得的盈利挂钩,激发他们根据市场和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另一方面使得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直接经过市场配置进入农业生产实践环节,大大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资金投入[5]。由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技推广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如通过信贷、企业资助、以工补农、农业部门经营收入提成以及社会捐赠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 转化 推广
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要全面实现农业的快速发展,关键是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的步伐。所谓农业科技成果,即农业科技人员应用自然科学理论,借助先进的实验手段,研究出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对农业科技进步及农业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将在小范围、限制条件下取得的科研成果,经过中间试验、技术开发、成果示范和宣传推广等一系列活动,应用于生产实际,形成生产能力并取得社会、经济或生态效益的活动过程。
农业院校是农业科技成果研发和推广的主要承担者。济宁农业学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进行农业科研项目的研究与推广,以服务社会、服务三农为宗旨。笔者对济宁农业学校农业科研成果推广的方法进行了总结。
一、济宁农业学校农业科研成果推广途径
1.成果研发与推广集于一身
橘红一号是济宁农业学校经过多年培育成功的一种茄子新品种,可美化居室环境,集观赏性和食用性于一体。为了推广该项科研成果,学校专家、教师建成了实验推广基地,依托学校走向农村,每到种植期就为各地市、乡村种植户培育种苗。这样不仅服务了社会、宣传了学校,更让专家、教师走向农业一线,推动了教学工作。
2.推广农业技术,服务社会
每年学校组织农业专家和专业技术扎实的教师、学生参加济宁市科技宣传周,用具体的实物和材料向群众宣传现代农业技术和无公害蔬菜的种植方法。
3.深入农村,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
根据国家的惠农政策,学校组成专家组,深入济宁市周边农村,开展教育下乡、农业科技下乡活动。专家、教师手把手地向农民传授畜禽养殖、蔬菜种植技术,有时还免费为农民提供种苗,真正将农业知识送到农民家门口,将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到农民手中。如济宁唐口镇金屯村以种植甜瓜为主,每到甜瓜插苗期,学校蔬菜专业的专家、教师就来到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科学种植,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
4.校企合作,促进成果转化
学校与济宁市的兽药、农药企业合作,将农药生产知识传播到车间,提高员工的农药理论知识水平和生产技能,为企业创造效益。学校畜牧教研室的教师与邹城市金瑞牛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鲁西黄牛、安格斯牛、杂交牛等新品牛种的推广与服务,在养殖、饲料的加工、禽舍环境、疾病防治等方面对养牛农户进行培训和指导。
二、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农业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会大大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从而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笔者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
为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政府部门出台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的系列政策规定及相关法律,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
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主体,他们的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的最终成效。因此,要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一是开展农业培训,广大农民掌握更多的农业高新技术知识;二是增加农民教育经费投入,特别加强农村中小学建设,搞好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水平。
3.加大投入,增加农业技术推广资金
协调资金运作,有效推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一是市场需求量大的农副产品的技术推广工作,如对粮食作物、禽畜产品、蔬菜、水果、淡水养殖等方面技术的推广,政府相关部门应直接给予稳定的资金扶持,协助研发及推广人员做好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二是继续组织实施成果转化与推广计划,并加大支持力度,使各类项目资助力度明显提高。
4.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关键词:农技推广体系;科技创新;应用
1 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与编制科学地设置出来
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与编制,承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入、示范试验和推广作为种植业的主要职责;对农作物病虫害的的灾情预报、监测、处理和防治上要积极地开展起来,要监管和配套服务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对农业标准化生产要组织起来并进行推广,将农业资源管理开展起来,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态环境的监测开展起来,有效地培养和教育农业公共信息的。
2 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管理机制上予以创新
2.1 推广多元服务的机制
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给予协调指导、强化中介组织和涉农企业等,将农业标准化的示范基地和经营主体建立起来,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出来,引领其在推广规划重点的时候要围绕着政府,将农业技术服务开展起来;将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多元性推广机制的模式和途径要探索出来,并不断地给予完善。
2.2 竞争聘用的机制
对竞聘制要全员地执行起来,可以由县级主管部门聘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主任,通常的时候可以由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聘任一般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资格存在于新招聘的工艺性农技推广人员身上,通过当地人事单位考试通过之后,择优录取。
3 对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要强化起来
对新型的节肥、节水、节地、节材等技术要不断地进行推广与应用。将高效节水灌溉新设备要大力推广起来,对旱作物农业工程要继续实施起来。对化肥深施、保护性耕作和精量播种上要进一步去推广,对测土配方施肥要深入地进行推进,对技术示范和设施农业的建设上要予以强化,对农业机械技术改造上要大力地给予支持,将产品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适用性提升上来。对农村垃圾处理和农业面污源治理的工作上要予以强化,提升农村的生态环境水平。对现代的信息技术上要充分地进行使用,将农产品等现代的交易要积极地开展起来。
4 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上要努力提升上来
4.1 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起来
对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上要予以坚持,将分析测试、技术转移、集成科技成果信息服务、融资服务、区域服务等要积极地推广并建立起来,将农业科技成果网上定期的机制要积极地建立起来,对农业生产化的科技需求上要积极地反映出来。对农业技术交易市场要努力建立起来,将农业科技成果供需对接的平台有效地建立起来。对农业技术评估咨询和农业技术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上要加快去发展,将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农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提供出来。
4.2 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上予以完善
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联盟合作、企业主体运营、奖励评价、展示交易促进等机制要努力建设起来,并不断地进行完善。将以企业为主体模式要大力地实施起来,将结合产学研为模式的科技转化建立起来,在主营收入中将农业科技活动经费的比重要不断地提升上来,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主体中将企业作为其中的主体。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组建上要予以强化,将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要努力提升上来。
4.3 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上要予以实施
对现代农业产业等众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上要全面地实施起来。要大力引进和转化先进的科技成果,对绿色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场地的建设上予以强化,将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不断地进行扩大。
5 保障方针
对组织领导上予以强化,将认识提升上来,将对中国梦的实现当做主要的目标,在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将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有效地融入进去。可以将专门的工作小组成立起来,对具体的工作上进行管理。
其次,将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在基层科技创新工作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对发现典型、宣传典型、依靠典型和树立典型要切实地重视起来,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的转化上要予以加快,将一定的经验要及时地总结出来,将长效的工作机制要探索并建立起来,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成效要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在整个社会将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重视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起来,将农民学习和运用农业科技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6 结语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我国的农业发展水平不断地提升,现代的农业生产逐渐地摆脱了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农机推广体系的建设在农业发展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加快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已经成为当代农业生产与发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需要有关部门一定要重视起来。
参考文献
1 丁超.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J].科技与创新,
2011(05)
在黑龙江省,由于农业生产者数量庞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在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仍然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生产者面对面的沟通。然而,黑龙江省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传播特点,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递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传递机制,加之由于近年来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原本效果不错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大量涌现的新形势相比,黑龙江省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日趋严重,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第二是科技传播渠道建设障碍,黑龙江省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很快,但网上资源匮乏,因此网络用户稀少,加之用户入网费用的提高,进一步限制了网络信息的开发。同时,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水平低,信息交流方式落后,传递速度缓慢,信息时效性不强,也大大限制了信息网络作用的发挥。加上普遍无偿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现象,使得成果拥有人(包括成果转化开发单位和各级推广组织)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严重者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从而形成一个怪圈:免费或过低的收费,将使科技成果与信息的供给者血本无归,而过高的收费又往
往造成潜在用户的流失使得新科技无法得到推广。加强农业推广工作是科技转化的前提。
二、创新科技转化的对策
对于怎样提高创新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是当前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进一步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是有效提高科技转化的重要手段。进行制度创新,改革农技推广项目的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农技推广项目招投标竞争制度,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个人发展条件,解决其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使农技推广工作得以发展进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的新生力量的扶持及建设,以弥补了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不足,填补农业科技推广的一段真空地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科技推广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在建立扶持政策的同时还要为涉农企业等中介组织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融技术、产品、服务于一体的中介组织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将技术成果、技术转化、技术应用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利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效率。结合国情,注重信息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采用多种信息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并要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通过政府和民间、国内和国外等多种投资渠道,加大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在线推广。在信息传播中建立并实施信息的准确、规范,实现标准化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避免无效和错误信息的出现。导致农业生产者对信息产生不信任而使科技成果的应用受阻。
三、有利于科技转化的因素
农业经济多样化发展(传统的粮食开发机制转向大食物开发机制,传统的种植业二元结构机制转向三元结构机制,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转为“粮食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传统地耕地资源开发机制转向多次增值的现代化农产品制造业机制。)必将为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新的契机,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强大的需求之风。
而在近期举行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战略专家座谈会”也作出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以依托科技中介这一“红娘”,为科研成果与“三农”牵线搭桥的决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红娘”队伍,初步形成开放功能完备和高效运行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满足各类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需求。解决中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整体市场尚不成熟,农业科技中介机构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政府管理封闭使技术信息流动不畅、科技成果缺乏实用性、小农生产形式与科技成果推广相矛盾、中介机构的能力和认识不适应市场需求、资金不足等。科技中介的大规范建立也将为科技成果的转化起到推动作用。
四、总结
一、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农业科研经费主要是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农业部的统计资料显示,国家财政科技支出中用于农业的比重由2003年的9.9%降至2006年的5.26%,农业科研机构中从事科研活动的人数不到6万人,高素质科技人才在全部人员中的比重较低,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比例仅为25.6%,现有的高级人才还有流向企业或国外的倾向。从人均经费来看,我国人均只有3.4万美元,在有数据的36个国家中位列倒数第4,这直接影响了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从每百万科研人员人均国际科技论文数量和科学论文引证数来看,我国在40个国家地区中均位列第39位。近年来,我国农业基础性研究经费占全部科研经费的比重仅为2.2%,农业科研投资结构不合理,科研方向与经济建设需求方向偏离,农业科研优先领域和重点课题、重大项目的设置与批准权,自主选题立项得不到应有的价值重视,使得农业科研主体忽视市场,对市场需求缺乏灵敏的反应,造成科技成果实用性不强。此外,我国农业科技转化率只有30%-40%左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70%-80%。
二、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科研资金配置不合理
农业科技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农业科研的投入。同这些国家相比,我国科技投入显示出投入基数小,绝对值增长小的特点,投入总额只是美国的1/16、日本的1/7。由于科研经费不足,使得大多数科技人员在申报课题时倾向于追求“短、平、快”项目,对基础应用研究和周期长、难以出成果的项目热情不高。在国际上,科研、应用,产业化三个环节的投入比一般为1:10:100,而我国即使是上海等大城市也仅为1:1.3:26。我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放研究投入比为5.7%:27.2%:67.4%,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比例偏低。农业科研资金配置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储备总量的增长,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农业科研动力。
(二)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质量不高
虽然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规模大,增长速度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科技人员的资金支持不高。由于我国农业科技投入的回报率较低,相应的科技人员由此得到的直接回报更是微乎甚微,加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我国各行业人员的经济收入发生了不同层次的变化,农业科研人员的收入与其他行业相比,差距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农业科技人员在工作条件和享受的公共福利待遇方面的劣势地位,造成了农业科技队伍不稳定,导致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不足。此外,从科研人员自身现状来说,我国一般农业科技人才相对剩余,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高素质人才缺乏,阻碍了农业科技创新的进一步提高。
(三)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实用性不强
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中跨专业、综合性的项目比较少,且科研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导致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脱节状况比较严重,进而导致农业科研资源浪费和科研活动的低效率,造成常规技术、知识形态技术多,重点关键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技术少,创新成果实用性不强。
(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下
目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仍以自主转化为主,缺乏农业科技成果大协作共赢的转化格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每年有7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仅占40%左右,与发达国家的70%―80%相差甚远,许多成果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农民科技素质偏低,需求动力不足
我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直接影响着现代农业建设的进程和质量。农户作为市场主体,对依靠科技更新品种、开发新产品、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认识不足,对普遍适用技术缺乏足够的选择愿望。政府提倡什么,农民就种什么,致使农民缺乏对市场的敏锐性和对机遇的捕捉能力,再加上现阶段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比较低,直接影响了其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需求。
三、农业科技创新的应对策略
(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
农业科技创新具有一定公共物品的特性,而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国家财政应加大资金投入,以满足农业技术创新对财力资源的实际需求。其中,资金的投入在各地区不应该一视同仁,应该有所侧重,应以地方以往的科技转化率为依据,转化率高的、科技成果确实为老百姓所用的地区应该加大直补,对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率较低的地区应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其科技成果转化。各级地方政府要合理规划用于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资金,保证农业科技创新经费能满足本地农业发展的需要,将经费用在重要的、易转化的科研成果上,解决好农业科技创新经费在项目上的合理配置。此外,还要理顺不同层级行政部门的权责利关系,防止财政截收,降低财政资源的无效浪费,以保障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
(二)培养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才,提高农民素质
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关键在于要有一批有责任心、亲和力强、水平高的科技推广队伍。要培养这支强有力的战斗团队,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刻了解科技创新人才的所感、所思、所需,切实解决其普遍关心的工作地位、经济待遇等问题,激发基层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破论资排辈,完善学术交流制度,健全同行认可机制,促进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要广纳贤才,尤其是要吸引各类农业院校的高学历人才,使其所学有用武之地。此外,要加强农民素质教育,要从农村经济和市场的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农民职业技术培训,令其掌握致富本领,改变农民固有的守旧思想、排新观念,增强其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和采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积极性。
(三) 将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相结合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互动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发展方向。要想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实实在在转化为生产力,必须克服传统的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经营相互脱节的弊端,使农业科技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融为一体。结合区位优势,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本着因时、因地、因物制宜的原则,瞄准市场,不断优化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切实做到以当地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做到农业科研与生产的实际需求相结合。
(四)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扩大成果转化效率
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低下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为切实生产力的瓶颈。面对这一严峻的事实,我们要加强科技成果示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宣传新成果新技术,借助其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农业科技对农业增产增收的积极作用;重视试验示范作用,选择交通方便的地方建设一些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供群众参观学习,不断扩大技术应用的社会影响,使农民群众看到技术应用的效果后跟着学,跟着做,产生辐射效应;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利用该组织在农村社区中的经济优势和组织优势,以组织为推广媒介,克服农户顽固守旧的观念,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