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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数字现金
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关键性的组成部分。电子商务较之传统商务的优越性,成为吸引越来越多的商家和个人上网购物和消费的原动力,然而,支付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如何通过电子支付安全地完成整个交易过程,是人们在选择网上交易时所必须面对的而且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1电子商务支付的特征[1]
所谓电子支付,指的是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
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较,电子支付具有以下特征:1)电子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而传统的支付方式则是通过现金的流转、票据的转让及银行的汇兑等物理实体的流转来完成款项支付的.
2)电子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即因特网);而传统支付则是在较为封闭的系统中运作的.
3)电子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如Internet、Extranet;而传统支付使用的则是传统的通信媒介。电子支付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一般要求有联网的微机、相关的软件及其它一些配套设施;而传统支付则没有这么高的要求.
4)电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用户只要拥有一台上网的PC机,便可足不出户,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支付过程,支付费用仅相当于传统支付的几十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
2电子商务支付的发展
银行采用计算机等技术进行电子支付的形式有5种,分别代表着电子支付发展的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银行利用计算机处理银行之间的业务,办理结算.
第二阶段:银行计算机与其它机构计算机之间资金的结算,如工资等业务.
第三阶段:利用网络终端向客户提供各项银行服务,如客户在自动柜员机(ATM)上进行取、存款操作等.
第四阶段:利用银行销售点终端(POS)向客户提供自动的扣款服务,这是现阶段电子支付的主要方式.
第五阶段:最新发展阶段,电子支付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络进行直接转账结算,形成电子商务环境,这是正在发展的形式,也将是下一世纪的主要电子支付方式。这一阶段的电子支付叫网上支付,网上支付的形式称为网上支付工具,主要有信用卡、数字现金、电子支票、智能卡等。
3电子商务的主要支付方式
3.1信用卡支付方式(CreditCard)目前,基于信用卡的支付有4种类型:无安全措施的信用卡支付、通过第三方人的支付、简单加密信用卡支付、SET信用卡支付.
3.1.1无安全措施的信用卡支付买方通过网上从卖方订货,而信用卡信息通过电话、传真等非网上传送,或者信用卡信息在互联网上传送,但无任何安全措施,卖方与银行之间使用各自现有的银行商家专用网络授权来检查信用卡的真伪.
3.1.2通过第三方人的支付改善信用卡事务处理安全性的一个途径就是在买方和卖方之间启用第三方,目的是使卖方看不到买方信用卡信息,避免信用卡信息在网上多次公开传输而导致的信用卡信息被窃取.
3.1.3简单加密信用卡支付使用简单加密信用卡模式付费时,当信用卡信息被买方输入浏览器窗口或其他电子商务设备时,信用卡信息就被简单加密,加密信息安全地通过网络从买方向卖方传递。采用的加密协议有SHTTP、SSL等.
3.1.4安全电子交易SET信用卡支付SET协议(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是由Visa和MasterCard两大信用卡组织于1997年5月联合推出的规范。SET主要是为了解决用户、商家和银行之间通过信用卡支付的交易而设计的,在保留对客户信用卡认证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对商家身份的认证,从而保证支付信息的机密、支付过程的完整、商户及持卡人的合法身份以及交易的可操作性。SET中的核心技术主要有公开密匙加密、电子数字签名、电子信封、电子安全证书等.
3.2电子现金支付方式(E-cash或DigitalCurrency)电子现金(E-cash)是一种表示现金的加密序列数,它可以用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即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具有多用途、灵活使用、匿名性、快速简便的特点,无需直接与银行连接便可使用,适用于小额交易。其主要优点是可以提高效率,方便用户使用。目前电子现金有一些只需要软件,而另一些则需要新硬件———主要是智能卡,即主要有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或数字方式的现金文件,也可采用现金转卡或采用Mondex卡转卡的方式。其安全使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包括限于合法人使用、避免重复使用等。不同类型的数字货币都有其自己的协议,用于消费者、销售商和发行者之间交换金融申请,每个协议由后端服务器软件———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和客户端的“钱包”软件执行.
3.3电子支票支付方式(E-check或E-cheque)比起前两种电子支付方式,电子支票的出现和开发是较晚的。电子支票使得买方不必使用写在纸上的支票,而是用写在屏幕上的支票进行支付活动。电子支票几乎和纸质支票有着同样的功能。一个账户的开户人可以在网络上生成一个电子支票,其中包含支付人姓名、支付人金融机构名称、支付人账户名、被支付人姓名、支票金额。最后,像纸质支票一样,电子支票需要经过数字签名,被支付人数字签名背书,使用数字凭证确认支付者/被支付者身份、支付银行以及账户,金融机构就可以使用签过名和认证过的电子支票进行账户存储了.
3.4微支付(Micropayments)“微支付”的特征是能够处理任意小量的钱,适合于因特网上“不可触摸(non-tangible)商品”的销售.
一方面,微支付要求商品的发送与支付要几乎同时发生在因特网上;另一方面,商品销售、处理与运输的“瓶颈”为保持成本低廉设置了障碍。为保持每个交易的发送速度与低成本,目前有很多厂商在致力于发展别的协议以支持SET和SSL所不能支持的微支付方式。
4中国电子商务支付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4.1中国电子商务支付的主要问题4.1.1安全问题虽然计算机及网络专家们在网络安全问题上下了极大的功夫,采取了多种措施,但是安全仍然是电子商务支付中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电子交易各方的利益.
4.1.2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问题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电子商务是一种无形交易,如果交易双方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信任,即使存在着一个较完善的网上支付系统,网上支付也不可能发生。而在中国,这种信用体系还根本没有建立起来,这种恶劣的信用环境对网上支付的发展将产生很大阻力.
4.1.3支付方式的统一问题在电子支付中存在着若干种支付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且有时两种支付方式之间不能做到互相兼容。这样,当电子交易中的当事人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时,双方就不可能通过电子支付的手段来完成款项支付,从而也就不能实现因特网上的交易。此外,就单种支付方式而言,也存在着标准不一的问题,如智能卡的标准问题等.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由于各商业银行在金融电子化的起步阶段就采取各自为政的方针,造成了目前技术不统一的混乱局面。最早推出网上支付业务的招商银行采用的是SSL标准,中国银行采取的则是更为高级的SET标准,这种缺乏长远规划的行为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并使得网上金融的整体服务效率比较低下,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很明显,对此消费者的反应将是较少采用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结算,而这又进一步阻碍了中国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
4.1.4跨国交易中的货币
兑换问题几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货币体系,如美国的美元、英国的英镑、日本的日元、中国的人民币等,而且不同货币之间的汇率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这样,在跨国电子交易中就存在一个问题,即一个国家的网络消费者如何了解另一国家的销售者的产品报价折合成本国货币是多少。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着人们潜在的购买欲望.
4.1.5法律问题目前中国还没有有关电子商务的法规,网上支付的风险较大。数字签名的合法性问题尚未解决,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很不利.
4.2对策4.2.1积极向电子支付国际通用标准靠拢虽然目前尚未公布正式的电子支付的国际标准,但西方国家较多采用的是Visa和MasterCard共同开发的SET标准。由于该标准得到了IBM、HP、Microsoft等很多大公司的支持,它已成为事实上的工业标准,并获得IETF标准的认可。就目前情况看,SET是电子支付安全的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需要组织力量认真地加以研究,各单位在设计电子支付系统时,也应考虑今后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4.2.2建立全国统一的支付网关和认证中心(CA)在技术标准上应具有战略性眼光,不仅要建成全国统一的支付网关和安全认证中心,而且要努力和国际标准接轨。克服部门的局限性,从整个国家的利益出发,尽快合理设置认证中心,是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具体措施上由人行牵头,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并加强和国际金融业的广泛合作,推动网上银行结算体系的规范化、国际化.新晨
4.2.3利用软件实现跨国支付针对跨国交易的货币兑换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将货币自动兑换软件集成于电子商务服务器中,实现全球性电子商务处理服务。这样,任何人就可不受限制地通过Internet在全球任何地方购物消费。可采取多种可自由流通货币作为支付货币,以解决由货币尚不能自由流通(如中国的人民币等)引起的问题.
4.2.4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中国目前有关电子支付法律的制定刚刚起步,大量的法律新问题需要研究,如电子支付的定义和特征,电子支付权利,涉及电子支付的伪造、变造、更改与涂销问题等,因此,必须及早立法,确定网上银行的资格认定,规定网上交易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严厉打击黑客犯罪行为,将电子支付纳入到一个安全的、可预测的法律框架之内.
4.2.5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由政府牵头,各商业银行、中介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响应,提倡实名交易、诚信交易,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体系.
参考文献:[1]宋玲,陈进,王小延.电子商务战略[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126~127.
[2]CarolM.Cram.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43.
2006年之前,网民、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小额交易,B2C的发展模式大行其道。而目前,企业尤其是传统企业开始成为电子商务的主体,支付过程变得复杂,行业支付方案出现不同需求,对支付安全要求提高,原有电子商务平台模式的发展遇到新的挑战。
电子商务平台与企业业务重复造成的竞争关系,也破坏了他们延续合作的前程。第三次市场主体的变化,造就了新的电子商务发展方式:“企业+支付服务”。电子商务格局正在悄然改变。
当前,各类企业正从单纯关注用户数量的短视中摆脱出来,第三方支付企业也顺势而动,加大了对于B2B支付领域的投入。
以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快钱为例,其将企业级的支付服务单独列出来,作为企业长期关注支持的重点领域,不仅针对企业需求开发了大额支付付款、集团账户管理、电子账单收款、B2B支付等适用于不同企业需求的支付产品,并从2006年起,着重开发行业性的支付解决方案,为企业全面提供支付服务和营销支持。
2007年,快钱正式涉足行业应用型的支付解决方案,首先在市场开发较为成熟的机票、旅游、游戏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一整套的支付解决方案,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2008年,快钱再次依据不同的行业脉络大举开拓市场,并圈定十几个行业作为重点市场,包括B2B贸易、酒店、直销、金融、教育、物流等在内的众多行业,或将成为支付应用的新蓝海。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第三方支付
一、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支付方式
从目前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来看,存在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网上支付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并且这些支付方式同时并存。线下支付是传统的电子商务支付方式,主要包括货到付款以及通过邮局、银行汇款。线下支付方式由于存在付款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一直无法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反而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阻碍其持续发展。网上支付即在线支付,买方在互联网上直接完成款项支付。具体来说,主要的支付方式包括:
(1)汇款: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是一种传统支付方式,属于网下支付,避免了诸如黑客攻击、账号泄漏、密码被盗等问题。但无法防止卖方收到货款之后否认、抵赖。同时,消费者需要亲自到银行或邮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一定费用,无法实现电子商务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因此,并不适应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
(2)货到付款:又称送货上门。指买方在网上订货后由卖方送货至买方处,经买方确认后付款的支付方式。目前,很多购物网站都提供这种支付方式。但由于我国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很多地区很难实现。货到付款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支付、物流方式,既解决了中国网上零售行业的支付和物流两大难题,又培养了客户对网络购物的信任。对于这种支付方式,虽然消费者无需支付额外的交易佣金,但是将支付与物流结合在一起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只能采用现金付费;太过依赖于物流,若物流方面出现问题,支付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同样不能真正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需要。
(3)网上支付:可以理解为电子支付的高级方式。它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从而实现从购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随着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网上支付将是一个极有潜力的发展点。
二、网上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
比较典型的网上支付工具主要有:
1.银行卡在线转账支付
这是目前我国应用非常普遍的电子支付模式。付款人可以使用申请了在线转账功能的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转移小额资金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中,完成支付。
2.电子现金
这是一种以数据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化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购物。电子现金不同于银行卡,它具有手持现金的基本特点。目前,在我国电子现金方面的开发和应用与国外比还有很大差距,实际网络交易中使用电子现金的交易也不多。
3.电子支票
这是以一种纸基支票的电子替代品而存在的,用来吸引不想使用现金而宁可使用信用方式的个人和公司。它的运用使银行介入到网络交易中,用银行信用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在国内,由于普通消费者大多对票据的使用不甚了解,再加上我国网上支付的相关法规不健全及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程度和市场需求问题,使得在网上交易中电子支票的应用尚是空白。
4.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支付
指平台提供商通过采用规范的连接器,在网上商家与商业银行之间建立结算连接关系,实现从消费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业务流程。
第三方支付平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以守信为代表的网关型第三方支付平台
使用网关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站不必与银行一一签约,银行也可以直接利用第三方的服务系统,节省网关开发成本,并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享支付手续费,银行可以专注于自己擅长的其他核心业务。但是此模式下,消费者并不是其客户,网站商家和银行才是它的客户。消费者最终还是要使用各网上银行进行付款。因此网关型支付平台并不被看好。
(2)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
为了建立网上交易双方的信任关系,保证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顺利对流,实行“代收代付”和“信用担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通过改造支付流程,起到交易保证和货物安全保障的作用。阿里巴巴支付宝就是一个很好的应用。
更重要的是担任“代收代付”信用担保服务的支付宝工具至今还是免费的,包括异地汇款也是免费。这对于广大网络用户是极大的优惠。支付宝还推出一项重大举措,即“全额赔付”和交易安全基金制度,在使用支付宝过程中受骗遭受损失的用户将获得阿里巴巴和淘宝方面的全额赔偿。支付宝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率先引入了数字证书来保障用户网上支付的安全。
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第三方代收款制度,不仅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转让,还可担任货物的信用中介,从而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彼此对双方信用的猜疑,增加对网上购物的可信度,大大减少了网络交易欺诈。2004年以后,随着阿里巴巴支付宝的发展,整个网上支付产业都被带起来了,支付宝模式为解决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支付问题和信用体系问题提供了思路。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第三方支付模式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提供支付服务后,就聚集了大量的用户资金或者发行了大量的电子货币,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具备了银行的一些特征,甚至被当作不受管制的银行。但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另外还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问题,比如容易形成资金沉淀;有可能出现不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而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其可能成为某些人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以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一,当买方把资金划到了第三方的账户,虽然此时第三方起到了资金保管作用,但容易形成资金沉淀。其二,在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中,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
款项,这就。其三,第三方支付可
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方式,特别是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当前所有可能的突破支付安全和交易信用双重问题中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实现了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银行和支付平台之间的多赢。可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毋庸置疑的,它也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方式。
5.移动支付
是一种允许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支付方式,也称为手机支付。手机支付只适用于小金额商品的买卖,并不适用于大宗交易,同时受到手机话费的制约。可以说,移动支付是目前为止速度最快的一种支付方式,付款人可以利用手机随时随地完成支付活动。而且其具有与银行卡同样的方便性,同时又避免了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多种银行卡以及商家是否支持这些银行卡结算的麻烦。
作者单位:焦作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媛媛.国内在线支付的发展状况与存在问题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6,3:60-60.
[2]黄益.我国网上支付现状及对策[J].长沙大学学报,2006,11:43-44.
[3]电子商务世界编辑部.“2005年网上支付高峰论坛”精彩观点[J].电子商务世界,2005,10:38-43.
一、网络支付的发展现状
网上支付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对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国际上通用的网上支付工具有银行支付、电子支票、电子钱包和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具有交易与支付同步的特点,并且没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
二、国际贸易网上支付的优点
一是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一方面直接降低了交易费用,通过网上银行的网上支付方式,中介机构的手续费大大低于普通的支付操作;另一方面节约了交易时间,采用网上支付后,由于买卖双方对彼此的信用等级十分了解,所以交货与付款基本上是同步进行,这就提高了资本的利用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是能够降低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在贸易交割期间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由于通过网络支付的方式,合同从签署到履行的时间大大缩短,这就降低汇率波动对双方的影响。
三、国际贸易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一方面网络支付系统的风险,这种风险是软硬件的系统风险。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现今发达国家零售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信息系统的平衡、可靠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但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如聘请金融机构之外的专家来支持或直接操作各种网上业务活动。这种做法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另一方面,网络支付的操作风险大量存在。电子扒手,网上诈骗,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破坏等网络中的不安全因素对国际贸易中的网络支付产生了极大的安全问题。
二是信用风险。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担信用风险。有时,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将出售电子货币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方不履行业务,就可能为发行人带来信用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信用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电子支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法律问题带来的风险。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四、国际贸易网上支付问题的解决方案探讨
一是完善电子商务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各方的利益,考虑到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建设的相对稳定性之间的矛盾,新的法律法规必须有一个较为灵活的框架,防止其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银行要协调工商、税务、公安、保险等部门关系,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采用同一种规划平台、同一种标准手段、同一种技术流程,建立统一、高效、客观、公正的社会信用体系,降低金融信用危机,以提高人们对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的信任程度,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
关键词:电话支付;新兴支付方式;发展
中图分类号:F626.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3-0265-02
随着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关键,它是电子商务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目前,电子支付业务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内推出支付产品的企业众多,如支付宝、Chinapay、汇付天下、快钱、好易联、腾讯、安付通等数十家。根据易观国际最新的数据显示,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交易额总规模在2008年第一季度已达到454.67亿元,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交易额规模同比增长198%。同时,银行卡的大规模普及使得传统的营业网点服务已无法满足用户需求,银行也需要采用信息技术积极扩大服务渠道,为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服务。而电信运营商也正在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寻找能够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的增值服务成为国内众多电信运营商关注的重点。
在这样的背景和需求下,电信运营商和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了电话支付业务。电话支付业务是基于PSTN网络,以电子支付为主的增值业务方案,利用电信和金融机构的客户资源和商户资源,实现电信和金融业务的融合。电话支付业务一方面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新的电子支付形式,拓展银行的服务渠道,同时也可降低服务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电信运营商提高固网ARPU,降低固话拆机率,提高用户黏着度,拓展综合信息服务,从而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1电话支付的基本特点:安全、便捷
电话支付业务是基于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络及合作金融机构清算系统,整合合作双方客户资源和商户资源,通过电话支付终端向用户提供自助支付、自助金融等电子支付服务的电信增值业务。电话支付终端是一台集刷卡槽、交易快捷键和显示屏于一体的电话机,用户只需一条固定电话线,在安装终端并开通业务后,即可足不出户进行刷卡缴费、商品订购、自助金融等。
电话支付业务具有交易安全、成本较低、操作简便、业务扩展性强等特点。(1)网络安全性:终端与电话支付平台通过PSTN网络连接,满足银行卡交易对网络安全的需要。(2)信息安全性:对磁道信息、密码等数据由PSAM卡进行加密操作。(3)信息完整性:进行报文的MAC校验,保证报文的完整与不被篡改。(4)密钥安全性:具有完备的密钥管理系统,每次交易使用不同的过程密钥,密钥不可读取。(5)操作简单:以菜单和操作提示信息提示用户完成业务交互,操作简单,用户界面友好。(6)成本低廉:与同类产品相比,终端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运营维护成本较低。(7)业务扩展性较好:业务加载无需对终端、平台进行改造,承载业务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灵活性、可扩展性。
2电话支付的业务模式:合作、共赢
在电话支付业务这条价值链上,包括用户、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和内容提供商。用户通过终端使用自助银行、公用事业费缴费、订购商品等服务,支付通信费用、业务功能费等。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线路、接入平台,平台和终端设备的维护,业务运营与推广,收益包括通信费、业务功能费、佣金分成。银行提供银行侧交易平台接口、支付结算、提供金融类业务,进行业务运营与推广,收益包括银行卡交易手续费、佣金分成等。内容提供商提供各类支付类服务内容,配合进行业务运营。
电信运营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如下:双方共同研究和开发基于电话支付的业务功能和相关增值业务,拓展电话支付的市场规模和行业应用领域,开展业务运营、管理和客户服务工作。电信运营商负责电话支付业务接入平台和电话支付业务应用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用户终端的接入、应用内容发展、用户发展、资金二次清算和相应管理工作;负责向用户提供支持电话支付业务的通信服务,负责电话支付业务中与通信相关的咨询和投诉处理。金融机构主要负责银行清算系统和安全支付网关的建设和维护;银行卡资金一次清算、银行卡安全控制和相应管理以及业务宣传工作;负责电话支付终端的金融安全认证工作;负责电话支付业务中与金融服务相关的用户咨询和投诉处理。
电话支付业务的收益包括业务功能费、交易通信费、终端销售或者租用费、交易手续费、佣金、银行卡交易手续费等。收益分成可根据协商的分成比例在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内容提供商之间进行收益分成。
3电话支付的发展:快速、成长
目前,电信运营商和银联、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电话支付业务已在多个省份展开了合作。电话支付业务已在上海、浙江、广西、湖南、湖北、福建、广东等省(区、市)上线运营,宁夏、贵州、重庆等地也正在筹建电话支付业务。从各地开展的业务来看,面向普通终端用户开放的功能主要包括自助银行、自助缴费、手机充值、商品订购等;面向特约终端商户开放的功能主要是刷卡收款功能。另外,一些省份根据特定行业用户的特定需求,如牛奶、烟草等分销行业,开发了电话支付行业性应用。通过业务功能和相应的业务菜单定制,经销商可通过电话支付业务完成商品订购和货款支付,然后由生产商进行商品配送。
以发展的眼光来看,电话支付业务具有很大的潜力,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应用内容有待丰富。电话支付目前的应用相对缺乏,除自助金融业务、水电煤等传统支付业务外,有特色的、能吸引用户使用的业务不多,不能有效满足用户需要。因此需要引入有吸引力的SP,丰富应用内容,吸引用户使用,大力拓展电话支付应用。
【关键词】纺织服装业;营运资金管理;产业链
一、凯瑞德基本情况简介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德州棉纺织厂,始建于1958年,于2000年6月12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成功在深交所发行上市,是一家集纺纱、染纱、织造、制品加工于一体的综合棉纺织企业。2015年公司总资产8.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93%,营业收入63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02%,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68.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因出售部分纺织资产,订单大幅减少,导致利润减少。
二、凯瑞德营运资金周转绩效分析
(一)凯瑞德与行业平均水平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对凯瑞德2014年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的调查结果,得到2014年凯瑞德及纺织、服装、皮毛行业平均营运资金周转期指标,具体如表1、表2所示:
凯瑞德2014年除应收账款周转期外各要素管理绩效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尤其是应付账款周转期远远高于行业平均值,较长的应付账款使得现金周转期变为负值,与行业平均值差111天。从渠道及要素两个角度分析我们发现采购渠道应付账款的管理为该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一大特色。
(二)凯瑞德营运资金周转情况分析
从整体来看,各要素周转期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即存货、应收账款管理绩效先改善后下降,应付账款管理绩效先降低后改善,三要素周转期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14年各要素周转情况有变,应付账款管理绩效改善,存货、应收账款管理绩效降低,应提醒管理层关注变化。对比三要素周转期大小我们发现,应付账款周转期高于存货周转期,存货周转期高于应付账款周转期。2014年以后营运资金管理绩效下降,现金周转期行业排名下滑。
三、凯瑞德营运资金管理特色总结
(一)合理控制原材料成本
凯瑞德采购渠道周转期的行业领先得益于其原材料优势。根据凯瑞德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具有稳定棉花原料供应客户和渠道,能够满足中高档纺织品对品质的要求;同时公司利用自身进出口自营权和棉花配额进口原料,有效规避了国内外原料价差不断拉大的风险,降低原料成本。并且该企业注重供应商管理,从而大大降低了采购渠道周转期。
(二)提升装备质量和生产效率
凯瑞德公司生产渠道周转期的行业领先得益于公司主要装备优势。凯瑞德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该公司本年度通过资产置换,淘汰了部分落后设备,关键的纺织设备如自动络筒机、浆纱机、喷气织机等均采用意大利、比利时、德国等国的先进装备,公司整体装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织机全部实现了无梭化改造,并成为国内最具实力的大提花、小提花织物生产基地。技术优势可以提高纺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长期来看降低生产渠道的营运资金周转期,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
(三)开发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凯瑞德营销渠道绩效的提升得益于其主产品开发优势。公司年报显示,公司奉行“产品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建立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研发中心和制样中心,确立了大提花高档床品、色织服装面料、休闲面料等主导产品优势,从花形设计、工艺配置、织样成功率、染纱、织造加工、产品档次上,在同业间具备了一定的领先优势,促进了凯瑞德营销效率。
(四)构建完善产业链
凯瑞德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的提升离不开企业构建的以纺织为主的完整产业链。一方面,作为公司主业的纺织生产不断健全完善,形成了从原料经营、纺纱、织布到床品加工的完整产业链条。另一方面,企业在做强主业的同时,置入煤炭等能源业务,使公司多元化经营,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使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资产盈利能力得到增强。完整的产业链条可以降低成本,产业链中各个节点的顺利无缝衔接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从而实现了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的总体提升。
参考文献:
[1]王竹泉.“重新认识营业活动和营运资金”[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3年第4期.
[2]王竹泉,孙莹,张先敏,杜媛,王秀华.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调查:2013[J].会计研究,2014,12:72-78+96.
[3]曹玉珊.经营性营运资金管理效率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当代财经,2013,08:109-120.
[4]孙莹,王竹泉,张先敏,杜瑞,程六兵.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调查:2014[J].会计研究,2015,12:67-73+97.
关键词: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价值链;营销策略
2020年4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简称CNNIC)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亿人,较2018年底新增网民750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64.5%。手机网民规模达8.97亿人,较2018年底增长7992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民占比由2016年底的98.6%提升至99.3%。通信设备技术的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络环境的不断完善,为移动支付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移动支付也因其高效、便捷、灵活的特性不断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当前,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占据了移动支付的主流,并成为用户的首要选择。
一、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环境及趋势
(一)移动支付的含义与特点。移动支付,其内涵是以移动终端设备(一般是指智能手机)为载体,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一种支付方式。移动支付通过将客户的银行卡、手机与支付终端捆绑的模式向银行金融机构发起支付指令,从而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功能。移动支付因其简单的操作性、技术的先进性、服务的创新性已成为当前主流的新型支付方式,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移动性。不受时间、地域、距离的限制,与手机和通信技术相结合,随时随地从移动终端获取所需要的服务信息。2.及时性。获取服务信息更加便捷,服务功能的实现越加高效,账户的查询、转账、购物消费越来越便利。3.定制化。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数据优势,对不同消费方式的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4.集成性。集搜索、电商、社交为一体,是一个全息化的移动支付系统。(二)移动支付的应用。1.创造“移动”服务。“移动”服务,其内涵是以移动终端设备(以智能手机为主)为载体,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一种服务方式,同时还有很多满足潜在需求的服务,例如,线下线上融合,灵活、高效、便捷的服务提升了用户体验。跨境支付前景广阔,应用场景多元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中国网民规模达9.04亿,网民中有84.6%的网民在线下购物时使用手机在网上支付结算,在超市、便利店、餐馆等线下实体店使用手机支付结算的方式正逐步取代现金支付的结算成为消费者的新型支付观。2.超前客户服务管理。超前客户服务管理的特点,是服务提供者通过大量收集用户的交易数据,分析、了解客户需求并能创造客户需求。比如,金融科技通过支付环节深度挖掘支付流、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等信息,深入分析收集的大数据,为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定制专业化的金融服务,这在支付、保险、理财、供应链、大数据等领域都有运用。3.应用场景多元化。智能终端的普及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进步,使得移动支付流程更加顺畅、便捷,使移动支付的应用领域更加广泛,覆盖更多场景。例如移动支付厂商横向开拓交通、医疗、餐饮、外卖、网贷、理财、教育等行业,纵向拓展致力于产品的研发和技术的创新,从安全保障、产品形态、业务模式、联网通用等方面提出系统化的技术要求。(三)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环境及趋势。1.移动支付产业链。银联和央行支付系统所组成的支付清算是中国移动支付核心参与方,终端厂商、软硬件设备商、通讯运营商、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是中国的移动支付产业链中的重要参与角色。一是支付清算。由银联和央行支付系统组成的支付清算是整个电子支付产业的枢纽,提供跨行大小额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跨行资金清算的业务。二是终端厂商。手机终端厂商以集成NFC通讯模块等方式提供近场支付环境的终端支持,通过与通讯运营商、商业银行合作实现安全、便捷的近场支付功能。例如,三星、苹果、华为、小米等手机终端生产商为NFC模式的近场支付提供设备技术的支持。三是软硬件设备商。软硬件设备商主要以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的方式提供POS收单服务。POS收单服务有效推动了电子支付业务的不断发展与进化,促进了线上线下支付一体化的发展。四是通信运营商。通信运营商为支付交易提供网络设施、通信渠道、支付通道。其不断开发推出创新产品,例如近场支付的双界面SIM卡、与用户互动的手机客户端软件等,是推动我国电子支付行业向前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之一。五是金融机构。银行作为发卡机构,拥有庞大的用户群,通过将银行卡号与手机号绑定的方式为用户提供线上线下便捷的支付服务。凭借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支付渠道在远程支付方面占据绝对优势,在近场支付方面,联合终端厂商、软硬件设备商推出云闪付。六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敏感度极高,能深度挖掘客户需求以制定不同的服务,打破线上线下的限制,在移动支付领域不断地发展进取。如今,第三方移动支付已成为主流的支付方式。2.支付业务稳步增长,有力拉动消费升级。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7.65亿,占手机网民规模的85.3%,用户规模较2018年底增长1.82亿。数据指出,2019年移动支付业务(不含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金额是249.88万亿元,同比增长20.1%。随着移动支付市场的打开,移动支付业务不仅在重塑着居民个人的消费行为,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各个地区的居民消费增长。3.支付场景多样化,支付路径便捷化。随着移动支付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移动支付的场景日益多元化,从最初的网购支付、话费充值、转账、信用卡还款等场景逐步向金融产品支付、休闲娱乐、生活缴费、美容护理、游戏充值、跨境转账等支付场景扩展。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中国移动支付的支付路径涵盖了远程网络支付、二维码支付、NFC支付、条码支付、光子支付、手刷支付等在内的多种支付路径。其中,二维码支付得益于其适宜场景的广泛性、使用条件的低门槛、直接便捷性成为目前移动支付的线下主流支付路径。
二、基于移动支付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的行业竞争格局。1.金融机构主导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电子支付服务主要推动力量来源于银联和银行两方面,银联通过将客户银行卡与手机号绑定的绑定模式和通过WAP、手机短信等方式发起指令支付的移动支付网关模式为客户进行服务;银行首先主推的手机银行模式是通过短信、手机客户端、WAP等方式进行银行柜面服务的查询、转账等业务员的延伸服务,其次,与终端厂商合作,通过在手机中预制银行卡信息与非接触芯片的方式,使手机具备银行卡与近场支付的功能。银联与银行主导的核心盈利模式是通过非金融机构支付清算、银行卡发行品牌服务、银行卡收单跨行交易手续费分润、ATM跨行取款收费、电子银行转账等手续费、快捷支付手续费分润等业务获取利润。2.通信运营商机构主导模式。通信运营商主导的移动支付模式有小额花费支付、近场支付两种。小额花费支付通过手机客户端软件进行支付,是通信运营商移动支付的初期产品;近场支付方面,通信运营商主要通过与终端商场合作定制具有特定功能的手机终端的方式推广普及终端改造的近场支付。通信运营商的核心盈利模式是提供基础移动网络获取网络服务利益,通过短信、WAP等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获取移动增值服务,通过为应用服务商提供服务的门户获得分成利益等,以此获取利润。3.第三方支付机构主导模式。第三方支付机构主导的移动支付有支付宝、财付通等为代表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机构;有资和信、市政交通卡等预付卡发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有银联商务、杉德、汇付天下等第三方线下收单机构;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及其下属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模式有手机客户端、手机刷卡器、移动支付网关模式。首先,手机客户端模式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基于其庞大的客户群需求,将互联网支付迁移到移动终端。常用的支付渠道是通过第三方虚拟账户支付,比如支付宝、财付通的客户端软件。其次,手机刷卡器模式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刷卡器与手机终端相连接,客户通过手机端下单后再刷银行卡完成支付,比如卡拉卡、NFC支付、乐刷等。最后,移动支付网关模式是客户通过客户端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比如二维码支付、条码支付、声波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线上盈利模式是通过电商交易商户交易佣金、电商平台支付解决方案、沉淀资金利息收入等业务获取利润。线下盈利模式是通过接入费、技术服务费、交易手续费等方式获取利润。(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运作状况。自2009年,依托于电子商务的第三方支付行业以较高的速度发展着,第三方支付行业中的各类产品深入涉及人们日常生活消费、购物、旅游等方方面面,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是依托于电子商务平台迅速壮大规模,比如支付宝、财付通;或是针对用户提供多样化应用,比如翼支付、平安付;或是为企业定制化B2B支付服务,比如拉卡拉、联动优势,在具备市场细分能力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客户和商户的需求,并根据客户和商户需求制定解决方案。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业务之间存在直接竞争关系,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日益壮大,银行会人为增加竞争壁垒,以保护自身利益,如提升快捷支付接入的门槛。
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及行业发展的营销策略
(一)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建议。1.综合发展策略。找准在移动支付产业链中的定位,以合作共赢的态度积极推动与金融机构和通信运营商之间的共赢合作,在企业、用户、支付通道、服务质量方面形成合力,避免低效率的成本投入,以合作促进移动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2.技术发展策略。提升移动支付环节交易密码的安全性,巩固风险屏障,利用技术优势充分发挥其产品创新、渠道创新、服务创新及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把握市场契机,加速推进产品研发、打通O2O支付渠道、丰富应用场景。3.市场拓展策略。市场拓展初期支付环节的商户扣率差价统一费率定价;通过与中小商户群的合作,培养用户和商户两端客户群,推动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优势,对中小企业实施精准营销获取推广费用,为客户提供行业分析报告获取增值利润。(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营销策略的建议。1.品牌化策略。推进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改善用户体验。加强服务创新,以服务创新提升顾客满意度。以技术创新与服务创新相结合,加强与商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增强用户黏性,进而培养用户与商户对品牌的忠诚。2.兼容性策略。资源整合、横向协作、互利共赢是当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生存法则。找准细分市场,精耕细作,以合作共赢的姿态积极参与和推动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3.个性化产品策略。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针对个性化差异实现服务形式多元化,使大数据、云计算等发挥其强劲的优势。产品属性方面注意对产品安全性能的提升与用户黏性的培养。4.整合营销传播策略。利用基于用户黏性、定位功能和大数据分析角度的SOLOMO模式(信息互动+本地消费+移动化)与O2O模式(线上线下相融合)满足商户或企业推广的精确营销、推测用户的当前需求及深入挖掘用户的潜在需求。5.互动式促销策略。在产品引进期,加强广告宣传力度,鼓励用户参与体验;在产品成长期,通过折扣券或红包进行促销;在产品成熟期,与运营商和银行合作研发更便捷、安全、高效的第三方支付产品。在整个过程中,不断优化移动终端的搜索引擎。
参考文献:
[1]李淑锦,陈莹.基于新金融视角的第三方支付与通货膨胀分析[J].商业研究,2017,(10):23-30.
[2]廖愉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风险监管研究———以P2P平台、余额宝、第三方支付为例[J].经济与管理,2015,(2):51-57.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立法
中图分类号:F06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1-0119-02
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2005年中国网上购物网上支付总金额达到15.7亿,同期增长率高达130%以上,预计2007年将会达到88.8亿元人民币。在调查中有超过90%被访者愿意尝试网上购物,但是,高达80%的被访者对网上购物表示信心不足。我们不禁要问网上支付到底安不安全?如何保证网上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一、网上支付概述
(一)网上支付的概念和特征
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商业信息业务流程、物流系统和支付结算体系的整合构成的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及管理信息系统[1]。其核心问题是如何确保网络交易中的电子支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网上支付,是指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网上支付作为新的网络交易支付方式,它的应用和发展给传统支付模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挑战。
当我们分析这种支付模式的特征时,不难发现由事物本质属性影射出其潜藏的不安全因素。网上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二)网上支付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网上支付的主体包括网络银行、客户和认证机构。网络银行指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网上支付、资金转账、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的银行[2]。在网上支付中,作为支付中介的网络银行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支付的依据是银行与电子交易客户所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客户通常包括消费者和商家,消费者与商家和银行间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即买卖合同和金融服务合同。认证机构独立于认证用户(商家和消费者)和参与者(检验和使用证书的相关方),以第三方身份证明网上活动的合法有效性。认证机构与证书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认证服务合同而形成的一种在线认证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其权利义务应当由协议来决定[3]。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那么我们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网上支付的完成呢?这也是划分法律关系主体风险转移责任承担的依据点。我认为以受益人银行决定接受贷记划拨时作为网上支付完成时间比较合理。
以上所述只是网上支付风险存在的宏观因素。从微观上看,电子商务的不安全隐患无非来源于三个层面:技术层面、人为因素和法律缺陷。
二、网上支付系统的技术风险
(一)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受到质疑
为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目前国内外出现了许多保障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安全的协议,然而我们目前的技术水平是否有足够的科技能力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完美的技术抵御来自全球各地对交易系统的可能入侵?是否有能力提供消费者难以伪造的身份认证?传统的书面交易不容易涂改,但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为了应对不法分子,目前,各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银行纷纷出台各种技术措施应对不安全因素。然而技术支持与保障不可能自然延伸到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难以有效地防止欺诈。支付第三方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易欺诈的发生几率。这种模式最开始是由支付宝提出的,只是很遗憾支付宝更多的只是使用于B2C领域的小额资金支付,把这种模式照搬到B2B领域必然有排斥反应。而且我不禁要问:非金融机构性质的支付服务第三方是否有从事电子货币支付清算业务的资格呢?如果有,是什么法律法规赋予它的权利,由哪个机构来监督管制?如果没有,它的合法性就受到质疑。
(二)安全认证机构不规范增加网上支付风险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的安全认证机构,在金融界具有高度权威性和公正性。认证机构有权要求用户提供认证所必须的正确相关信息,并随时检查用户使用证书的情况,证书机制可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私密性和不可否认性,从而保证电子支付安全。然而,我国没有统一的权威立法来规制认证机构市场准入机制、运作的程序、相关责任人的义务等,缺少有效的监督。作为公正和权威象征的认证机构如果本身机制运作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话,怎么给广大消费者网上支付足够的信心?
三、网上支付法律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商业信用危机冲击网上支付安全,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是不可根除的隐患,信用机制严重缺乏制约了中国B2B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很多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采取站内买卖双方互评的方法反应信用程度,但这项指标只能作为一项辅助的参考,无法从根本上防止骗子互相作弊,无法保证交易过程中双方的信用。同时,法制的不健全助长网上支付风险,我国法律对网络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晚,现有的网络立法主要停留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运行、域名注册、网络安全等网络发展初期的层面上,有关电子商务交易的立法几乎是一片空白。2005年《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上的里程碑。我们必须在加强技术保障、建立社会信用机制的同时,加强网络法制观念的培养和网络法制环境的建设,期待更专业化法规以及配套规范的出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建议
(一)加快立法进程,制定《电子支付法》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还不够,我国没有专门的电子支付制定法,仅有一些行业规范效力等级不高,传统支付法律体系中关于现金与票据清算的规则并不能完全适应网上支付的出现与发展;在电子资金划拨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确立的是以纸质票据为基础的结算支付制度,没有针对电子资金划拨进行立法,这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2005年6月公布的《电子支付指引》被看做是继《电子签名法》之后,政府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而实施的又一重大措施。我们应当趁着势头加快《电子支付法》等立法进程,完善有关配套法规制度。
(二)提高危机意识,应对网络犯罪
网上支付出现后,为洗钱等新型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机会和更大的空间。犯罪行为人利用各种先进的电脑技术来盗取信用卡信息、私人资料及金融财政内部资料,然后进行网上金融诈骗等犯罪。我国现行新刑法虽然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等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还不够,而随着国际网络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扩展,对突现的新型犯罪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相关立法来制裁此类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三)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
法律为保障网上支付必须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发达的商业社会对社会包括个人的信用有着很高的要求,并通过一系列公开透明的制度来维护和保障信用制度体系。我国目前在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信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展程度,以及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方面都还十分落后,甚至存在空白。应当承认我国还属于非诚信国家,信用制度还很不健全。我们应当着手网上支付信用机制的建设,建立个人社会信用体系,网络交易采用实名制,普及CA认证,及时收集和反馈用户信息并做出相应解决方案,促进用户建立网络信用。
(四)加强对网络银行、认证机构的监管
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的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首先要加强对网络银行的监管:网上银行不同于传统银行,应该制定新的准入条件,加强对客户开户的监管,落实责任审查客户资料等信息,明确网上银行业务终止条件、清算办法等,制定电子货币退出机制,规范电子货币市场;其次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政府主管机关必须对认证机构进行监管,认证机构应制定严格的认证操作规则、定期审查制度以及信息控制制度,保证程序上的合法性,对于认证机构的违反行为要给予惩罚;最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受银监会监督,第三方无权动用客户资金,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和支付的效率。而支付中介的仲裁功能还未受到任何监管,其公正性应得到保证,因为其决策将直接作用于电子商务本身,影响交易的最终结果。
参考文献:
[1] 夏露.电子商务在线支付问题研究[J].学术论坛,2001,(5).
美国:电子支付稳步发展
1995年,美国安全第一网上银行(SFNB)开创了全球银行在线金融交易的先河。2004年,在美国电子商务交易中,电子支付交易总额为2800亿美元。2005年,美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达到125亿美元,其中创新支付服务是电子支付产业增长最快的领域,电子支票的市场份额也从2003年的6%增长为2005年的9%。
美国电子支付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其个人金融信用体系的完善。而在法律层面,美国并没有专门针对电子货币的法律,储值卡、智能卡、电子钱包这类产品被看做债务而非储蓄,所以,美国允许非银行机构发行这类支付工具。美国非银行机构的第三方支付组织发达,也成为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电子商务的发展构成美国电子支付增长的另一动力, 2005年美国零售业在线收入达到1572亿美元,比2004年的1450亿美元增长了8.4%,在全美零售额中超过了2%的比例。网上购物额增长反映了消费者对便捷性的需求,而PAYPAL等企业提供的快捷、方便、安全的收费工具更成为推动电子支付应用的主流力量。美国的支付市场收入将按每年8%的增长率增长,预计于2008年达到4110亿美元。
日韩:创新和消费者培育是关键
在电子支付领域,日韩企业以其在移动终端的业务创新著称。
韩国是第一个采用把信用卡与手机结合在一起的大规模移动电话支付系统的国家,并建立了基于“金融信息红外线”(IrFM)标准,由于手机中安装了保存支付信息的芯片,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的菜单输入信用卡信息,又由于芯片可以存储多个卡号,用户在支付时可以选择使用哪张卡。2001年,运营商SK推出了MONETA的移动支付业务品牌。安装手机智能卡到手机上,用户可以实现用手机结算,在ATM机上取款,还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地铁费、停车费等。2004年8月,SK将其移动支付业务整合成新的品牌“M-BANK”。用户在手机中内置智能芯片,其结算信息可以实现密码化,用户可以在很高的安全环境下办理各种金融服务。
在日本,NTT DoCoMo等移动运营商均把移动支付作为重点业务予以积极推进。NTT DoCoMo与电子产品巨头SONY共同推行了“i-mode Felica”移动钱包方案,目前移动钱包应用面向6大领域,包括购物、交通支付、票务、公司卡、身份识别和在线金融。日本最大的航空公司日航也开始提供移动票务服务。顾客不仅可以通过手机或互联网购买客票,还能通过读卡器识别手机上的代码,完成检票并获得登机牌,日航还在机场各处安装读卡器,用户可以使用手机或卡在机场商店中消费航程积分。在使用FeliCa手机的用户中,60%的用户每周至少会使用一次支付功能,随着运营商在手机卡中整合更完整的信用卡支付功能,用户的使用频率和金额都在不断增长。
欧洲:跨国界的在线支付畅通无阻
欧洲四家移动运营商:法国的Orange、西班牙的Telefonica、德国的 T-Mobile和英国的沃达丰为了联合推动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建立了移动支付服务协会,旨在促进各国运营商移动支付业务互操作。作为协会成员的各国运营商均可采用这一系统,通过手机提供一种开放的、不同品牌间互操作的界面,向它们的用户提供统一品牌、统一使用界面的跨国界移动支付业务。
在业务层面,各大运营商极力推广基于 3G的商用业务创新。在一些国家,凡加入运营商建立的移动支付系统并设立了移动账户的用户,可以在指定的商店用手机购物。
在技术上,欧洲国家一直致力于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和认证研究。瑞典多家银行与移动运营商正在共同推进一项手机电子身份识别(e-ID)通用标准,该标准将用于安全电子身份识别以及多种服务的签名授权。通过手机SIM卡建立国际化电子身份识别标准,并且由银行或者其他经授权的机构发行标示,个人据此电子标识进行安全识别。此次行动是银行与移动运营商首次共同推进基于手机的电子身份识别标准,是对电子支付安全认证研究的进一步延伸。
中国:电子支付热潮涌现
2000年,招商银行首家推出一卡通网上支付功能,在中国导入电子支付的概念和实践。随后,众多银行也相继推出了网上银行服务,但是,银行的网银一般只对大客户服务,即便如此,他们的售后服务也不能够完全满足市场的需要。所以,一些电子支付公司相继进入电子支付市场,共同掀起了一场电子支付的的“”。
市场:电子商务推动电子支付 迅速发展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及消费者行为的日益形成,我国的电子支付得以迅速发展。2005年,包含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移动支付在内的中国电子支付交易规模达到了164.10亿元,比2004年增长113.5%。预计2006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34.05亿元,比2005年增长103.6%。
我国商家规模约2000万户,目前不足40万户商家可通过中国银联受卡。期望到2008年,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家中有60%可以受卡。目前大中城市银行卡消费占零售消费总额不足3%,2008年期望达到30%。到2010年,预计中国电子支付交易额可以达到2087.48亿元。(见图1)
在电子支付的实现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可以有效地保障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快速发展,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交易规模增长也极其迅速,根据赛迪顾问的分析,200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规模达到79亿元,比2004年增长79.9%。预计到2006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规模将达到120.5亿元,实现52.5%的增长。(见图2)
产业链:合作仍需加强
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企业都意识到话语权与利益分割的紧密联系,于是,在这场“支付”刚开始不久,话语权的争夺就构建了移动支付产业自身发展的樊篱。
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竞合关系有些似曾相识,与一切来自于产业链的上下游的竞合一样,第三方支付公司和一些支付企业表现出来的竞争力,让商业银行感到不安。所以更多的商业银行在产业链上延伸自身业务,全面介入电子支付业务,这一举动对第三方支付公司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在政策层面,《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出台将设置第三方支付公司进入和生存的牌照,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将面临生存危机。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导致了产业的内耗,而这种内耗的代价除了限制了第三方移动支付发展的脚步,更减缓了电子支付的发展速度,而支付在事实上期待产业链的合作共赢。
业务:创新每天都在发生
在对用户需求的全面把握基础上,来自于服务商、银行和运营商的共同努力形成的群策群力,创造了中国电子支付业务的不断创新。
中国移动与移动纳维公司联合推出了二维码技术。尽管面临统一二维码标准和建立合理商业模式和识读布局,手机二维码使得移动支付的安全隐患得到解决,其带来的电子防伪革命已经得到用户认可和接受。
2005年,YeePay易宝推出其创新的电话支付业务,YeePay 易宝电话支付是国内首例真正实现了脱离互联网限制的电子支付方式。电话支付将互联网、手机、固定电话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把每一部普通电话都变成了虚拟的 POS 机消费终端,真正实现了脱离互联网限制的电子支付。对世界上现金流通量最大,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中国来说,电话支付无疑是一种适合国情的支付方式。
中国银联和中国电信联手推出了智能刷卡电话,将普通电话机升级成为集语音、信息及金融服务于一体的新型综合信息终端。它成本低廉,真正实现了“让有电话覆盖的地方就可以随时刷卡支付”,有力的推动了电子支付业务的普及。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