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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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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问题

第1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1引言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5次评估报告,以新气候观测、时间序列更长的气候数据集和更多的古气候信息,证明在最近的三个十年中,每个十年均已平均暖于自1850年以来之前的任何一个十年,地表到对流层普遍变暖,平流层变冷,全球气候系统变暖是毋庸置疑的。并进一步证明20世纪中叶以来全球气候变暖95%的可能是人类活动造成的。2006年以后,我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2012年中国排放总量超过欧盟与美国的总和,在国际气候谈判形势越来越不利、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2008年北京、上海、天津成立交易所开始探索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公平、公正、有效开展的基础。

虽然,欧盟碳排放权交易给我国提供很好的借鉴经验,包括企业碳排放报告方法,但是,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业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还有待于加快研究完善。《我国主要行业温室气体检测与核算技术研究》课题旨在研究编制行业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并通过相关行业企业试用加以修改完善,最终,以国家标准形式实施。云南省承担了钢铁行业的碳排放信息指南试用、评估。

2 温室气体核算指南与标准

目前,现行的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和排放核算标准根据不同对象分为国家、区域、企业、项目、产品和服务等多种层级[1]。

国家级层面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帮助缔约方编制的《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为代表,涉及能源,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其它土地利用、废弃物五个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水平、排放因子、全球变暖潜势选择和核算方法。

根据《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我国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属于区域级层面的温室气体指南,包括能源活动、工业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温室气体清单。在国家的指导下,各省市已完成了2005年和2010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

针对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组织边界,即行业企业级层面的温室气体核算指南,国际标准主要是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1)、ISO14064-1[3],涉及边界内的排放源广,例如包括灭火器等。国内除七个试点了各自不同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指南,包括电力、热力、制造、建筑、航空、服务等行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两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指南,共计14个工业行业企业核算方法。

项目级层面的温室气体核算指南或标准运用于碳减排项目,主要包括ISO14064-2、PAS:2050、清洁发展机制方法学等。

3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分析

ISO14064-1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指南是一种通用型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指南,不再细分钢铁、电力等行业。国内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仅北京、深圳未涉及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了《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我国主要行业温室气体检测与核算技术研究》主要针对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石油等行业进行了温室气体核算指南编制并进行了试用。

3.1 ISO14064指南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1)提供不同层面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和计算工具,包括企业组织层面的《企业标准》、项目层面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项目核算方法》,以及2011年出版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产品核算与报告标准》和《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核算标准》。200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根据《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核算标准(ISO14064-1),ISO14064-1标准与《企业标准》相兼容。ISO14064-1是一种通用行业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不再细分钢铁、水泥、电力等,也不再分工序。核算边界指组织拥有的一个或多个设施上的一个或多个GHG源或汇。核算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六种温室气体。核算排放边界包括从财务和运行控制的角度确定组织运行边界内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消耗的外部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而造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他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3.2 国家发展委试行钢铁指南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4]。

核算边界包括净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如钢铁生产企业内固定源排放(如焦炉、烧结机、高炉、工业锅炉等固定燃烧设备),以及用于生产的移动源排放(如运输用车辆及厂内搬运设备等);钢铁生产企业在烧结、炼铁、炼钢等工序中由于其他外购含碳原料(如电极、生铁、铁合金、直接还原铁等)和熔剂的分解和氧化产生的CO2排放;企业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如蒸汽)隐含产生的CO2排放。该部分排放实际发生在电力、热力生产企业;铁生产过程中有少部分碳固化在企业生产的生铁、粗钢等外销产品中,还有一小部分碳固化在以副产煤气为原料生产的甲醇等固碳产品中,应予以扣除。

根据《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可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边界作为一个整体,仅分化石燃料燃料直接排放、工业过程直接排放、电力热力间接排放及固碳量,而不再从工序过程分为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分别计算。

同时,《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也仅提供了基于计算的核算方法,没有提供基于测量的核算方法。

3.3 本课题钢铁指南

排放主体原则上为独立法人,与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统计边界基本一致。排放主体的核算范围包括预期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其中,直接排放是指化石燃料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间接排放是指因使用外购的电力、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生活能耗导致的排放原则上不计入核算范围内。钢铁行业具体核算范围包括:

(1)固定燃烧设备(如焦炉、烧结机、高炉和工业锅炉等固定燃烧设备)及厂界内用于生产的移动运输等生产辅助设备使用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排放;

(2)生产过程中石灰石和白云石等含碳熔剂分解产生的直接排放;

(3)使用外购电力、热力导致的间接排放;

(4)余热回收发电上网、副产煤气制外销其他产品所蕴含的CO2排放量应被扣除。

根据《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与报告指南》,同时提供了基于计算的核算方法和基于测量的核算方法。基于计算的核算方法,首先分炼焦、烧结至炼钢、钢材深加工三个环节。炼焦环节分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电力热力间接排放及外购焦炭间接排放;烧结至炼钢环节分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过程排放(包括石灰石、白云石使用过程排放,电极消耗产生的排放,炼钢降碳过程含碳量变化产生的排放)、电力热力间接排放及其他外购材料间接排放;钢材深加工环节分副产煤气燃烧排放、电力热力间接排放。

分三个环节分别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是与《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核算方法的最大区别。其优势是能够清晰的识别出钢铁企业的流程长短,届时实施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时,以保证分配给流程长短不同钢铁企业的配额公平、公正。

4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试用

经与钢铁企业多次交流培训,一家钢铁企业积极参与温室气体报告试用。

4.1 工艺流程

经调研,该钢铁企业属于短流程工艺,仅有烧结-炼铁-炼钢过程,无炼焦和轧钢过程。

温室气体直接排放源包括:一是与生产相关的固定燃烧设备类型、数量:2台烧结机、3座高炉;厂区内运输车辆类型、数量:铲车4台、汽车4台、火车3台;使用的化石燃料类型:无烟煤、洗精烟、柴油、全焦、二次能源(高炼煤气、转炉煤气)。二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白云石、石灰石。三是焦炭外购。温室气体间接排放源包括:部门电力外购。

4.2 活动水平

因该钢铁企业还不具备时时测量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能力,采用基于计算的方法核算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温室气体排放源活动水平采用层级一数据,其计算方法是根据年度购买量或销售量以及库存的变化来确定实际消耗或产出的数据。购买量或销售量采用采购单或销售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库存变化数据采用计量工具读数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方法来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消耗量=购买量+(期初存储量-期末储存量)-其他用量

产出量=销售量+(期末库存量-期初库存量+其他用量

该钢铁企业按照指南要求,提供了化石燃料(无烟煤、洗精烟、柴油、全焦、二次能源(高炼煤气、转炉煤气)、碳酸盐(白云石、石灰石)、净购电力及自发电年活动水平数据。

从该钢铁企业提供的活动水平数据来看,除高炼煤气和转炉煤气混合自发电使用比例没有测量外,其它数据均能与该企业自身能源、原材料等统计相吻合,企业基本能够提供相关温室气体排放源活动数据。

4.3 数据分析

2013年,该钢铁企业燃烧直接排放包括燃结-炼铁-炼钢和高炉煤气发电等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各占总排放量的30.3%和58.9%,共计89.2%,该短流程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化石燃料;工业工程排放包括石灰(包括白云石)及电极消费直接排放,各占总排放量的2.9%和3.7%;间接排放仅电力,占总排放量的4.2%。在炼钢工程中,有1.1万吨被固定在钢锭中。

第2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一、方法学的技术概要

(一)核算边界

本方法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是以皮江法镁冶炼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单位。核算边界内的次级排放主体包括原镁生产工序和生产辅助附属设施,部分企业可能还包括硅铁生产、后续产品加工等其他的上下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排放源

镁冶炼企业核算边界内的关键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

1、燃料燃烧排放:镁冶炼生产中使用的燃料包括各种煤气、天然气、煤等,燃料燃烧会导致CO2排放。

2、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对于同时从事原料硅铁生产的镁冶炼企业,硅铁生产以焦炭或兰炭(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会导致CO2排放。我国对硅铁生产的焦炭或兰炭消耗量计入能源的原材料用途进行统计,此类排放属于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

3、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指工业生产活动中,除能源的使用以外所发生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反应,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镁冶炼生产中的白云石煅烧工艺,由于碳酸盐原料的分解反应而导致CO2排放,属于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4、其他排放:指企业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所隐含的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此类排放实际发生在其他企业所控制的发电和供热设施上。

(三)量化计算方法

镁冶炼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其各项排放源的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

EM = (EMi) (1)

式中:

EM——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EMi——企业核算边界内某项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i——排放源类型,包括燃料燃烧、能源的原材料用途、工业生产过程、外购电力和外购热力等。

按照以下内容核算各类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1、燃料燃烧排放

所需的活动水平是统计期内各种燃料消耗量,以热量单位计,按公式(2)计算。

ACf = Qf ×HVf /106 (2)

式中:

AC——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为太焦(TJ);

Q ——统计期内企业计量的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吨(t)或立方米(m3),相关计量器具应符合《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HV——燃料的热值,单位为兆焦/吨(MJ/t)或兆焦/立方米(MJ/m3),推荐采用缺省值,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应遵循《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 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等要求;

f——燃料类型代号。

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3)计算。

EFf = Cf ×OXf × 44/12 (3)

式中:

EFf——燃料类型f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太焦(tCO2/TJ);

Cf——统计期内,燃料类型f的平均含碳量,单位为吨碳/太焦(tC/TJ),推荐采用缺省值,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应遵循《GB/T476煤的元素分析方法》、《SH/T0656石油产品及剂中碳、氢、氮测定法》、《GB/T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等要求;

OXf——统计期内,燃料类型f的平均碳氧化率,单位为%,推荐采用缺省值,也可采用国家权威机构的行业采样检测数据。

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EMf,单位t),是各种燃料燃烧排放量的加总,按公式(4)计算

EMf = (EFf × ACf) (4)

2、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仅针对硅铁生产)

所需的活动水平是统计期内硅铁的产量,企业计量数据,单位为吨(t)。由于硅铁生产不是镁冶炼企业的主要生产活动,因此本部分的排放因子采用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供的缺省值,2.79吨二氧化碳/吨硅铁(tCO2/t-FeSi)。硅铁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公式见式(5)。

EMS = S × 2.79 (5)

式中:

EMS——硅铁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S——统计期内硅铁的产量,单位为吨(t)。

3、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所需的活动水平是统计期内白云石原料的消耗量,企业计量数据,单位为吨(t)。

煅烧白云石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6)计算。

EFD = DX × 0.478 (6)

式中:

EFD——煅烧白云石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吨白云石(tCO2/t-D);

DX——统计期内,白云石原料的平均纯度,即碳酸镁和碳酸钙在白云石原料中的质量百分比,单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推荐的缺省值为98%,也可按照《GB/T 3286.1-2012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的测定》进行检测;

0.478是煅烧白云石的二氧化碳理论排放系数,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吨白云石(tCO2/t-D)。

镁冶炼生产中煅烧白云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公式见式(7)。

EMD = EFD × D (7)

式中:

EMD——煅烧白云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FD——煅烧白云石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吨白云石(tCO2/t-D);

D——统计期内的白云石原料消耗量,单位为吨(t)。

4、其他排放

(1)外购电力

所需的活动水平是统计期内企业测量和计算的净外购电量,按照公式(8)计算,相关计量器具应符合《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ACe = ELim – ELex (8)

式中:

ACe——统计期内的净外购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ELim——统计期内从其他企业购买的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ELex——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统计期内外销的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排放因子推荐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由国家主管部门每年。企业应选用最近年份公布的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进行计算。

按公式(9)计算外购电力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EMe = EFe × ACe /1000 (9)

式中:

EMe——统计期内,外购电力导致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

EFe——中国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千瓦时(kg/kWh)。

(2)外购热力

所需的活动水平是统计期内企业测量和计算的净外购热量,按照公式(10)计算,相关计量器具应符合《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ACh = HTim –HTex (10)

式中:

ACh——统计期内的净外购热量,单位为吉焦(GJ);

HTim——统计期内从其他企业购买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

HTex——统计期内外销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

外购热力的CO2排放因子数值由国家统一规定确定,现采用0.11 t/GJ。按公式(11)计算外购热力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EMh,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EMh = ACh × 0.11 (11)

二、主要结论

(一)方法学具有中国特色

我国镁冶炼生产在能源和原材料的使用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别。在能源方面,我国有一部分企业回收利用附近兰炭生产企业的尾气(半焦气)作为镁冶炼的燃料,因此本方法参考国内一些机构的研究成果,给出了兰炭和半焦气的热值、含碳量等缺省值数据。在原材料方面,国外通常采用六氟化硫(SF6)作为镁冶炼的浇铸过程保护气,使用完毕之后直排至大气中,产生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然而,由于我国的SF6售价很高,因此目前在运行的镁冶炼企业均不使用其作为保护剂,而是采用其他的代用品,不会导致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因此,本方法未纳入SF6的排放内容。

(二)核算边界与统计接轨

发达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大都以生产设施为核算边界,但我国现行统计和计量制度采用的则是企业级别的报告边界,很多企业无法达到设施级的计量器具配置水平。本方法以企业为核算边界,符合我国目前的统计和计量水平,在数据获取方面不增加企业的负担,得到了业内企业和专家认同。

(三)量化方法与国际接轨

采用国际通用的活动数据法,即按照不同排放机理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选择各类能源的消耗量、原材料消耗量或主要产品产量等作为分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排放量等于活动水平与排放因子的乘积。方法原理具有权威性。

(四)排放源筛选力求完整

第3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关键词】能源消费结构,温室气体排放,新能源

我国近几年气象问题频发,如:酸雨,雾霾等,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那么是什么导致全球变暖呢?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出现在我们眼前,而能源消费结构与温室气体排放息息相关。因此,基于能源消费结构的我国温室气排放问题的统计分析显得尤为重要。研究能源消费结构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关系也为我国调整能源战略,引导我国国民经济朝着新的能源消费结构方向理性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一、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现状

2010年至今,我国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持续加快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并着重推进大型核电、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工程等方面的建设,加强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本文主要研究的能源有: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电、风电、核电。

如表1所示,2010-2012年, 中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均占66%以上, 虽然在2012年有所下降,但是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 煤炭依然在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中占主导地位,这与中国煤炭资源丰富有着必然的关系。随着中国天然气工业和水电、核电、风电事业的发展, 煤炭消费比例呈下降的趋势,但是全国能源消费总量都超过32000亿吨, 逐年增长, 从能源消费总量环比增长速度来看,增长趋势不明显,但仍应引起重视,一个事实即是:能源消费总量在持续增加,能源消费结构仍有优化的空间。

二、能源消费结构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关系

与能源消费结构相关的温室气体主要包括三种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下面分别分析了能源消费结构与这三种主要温室气体排放的关系。

(一)能源消费结构与二氧化碳

如表2所示,2011-2012年,随着煤炭消费比重的下降,新能源消费比重的增加,我国二氧化碳平均浓度下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有所改善。CO2是最重要的温室气体,对温室效应的贡献约占全部温室气体的67%,目前在大气中浓度已达389.6ppm,比工业革命前的浓度(278ppm)高41%,在2011年至2012年间,二氧化碳浓度约390ppm,是造成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也是目前全球最关注的温室气体。现在普遍认为,人类活动造成了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快速增长,其中一次能源燃料是产生二氧化碳的最多来源,一次能源燃烧中以含碳量最多的煤炭燃烧贡献最大,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人均能源消费量和由此而产生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远低于这些国家,但单位能源所创造的产值也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这就是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的原因。

(二)能源消费结构与甲烷

如表3所示,2011-2012年随着天然气消费比重的增加,我国甲烷平均浓度增加,说明甲烷的排放与天然气的消费比重有关,随着天然气消费比重的增加而上升。甲烷是仅次于二氧化碳的重要温室气体,甲烷的浓度继续保持着稳定的增长,浓度达到1809ppb,目前大气甲烷浓度已达到如此高的水平,并且仍在继续增加。现在甲烷对温室效应的贡献约为26%仅次于二氧化碳,且相对增温潜力却为二氧化碳的21倍。在甲烷气体的各种排放源中,一次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是重要来源。从全球范围来看,人为源约占总释放量的58%~79%,而其中的21%左右又与一次能源燃料的生产和使用有关。总体来说全球能源方面,甲烷在空气中排放主要来源于煤矿、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的泄漏。,生物质燃烧排放是中国能源领域的第二大甲烷排放源。生物质燃烧排放的甲烷主要来自于生物体的不完全燃烧过程。甲烷排放到空气中是多方面的,我们需要控制其源头,防止其排放超标。

(三)能源消费结构与氧化亚氮

如表4所示,2011-2012年,随着煤炭消费比重的下降,石油消费比重大致不变,我国氧化亚氮平均浓度下降,说明氧化亚氮的排放会随着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下降而减少。氧化亚氮也是大气的微量气体成分,其平均浓度有所下降。且氧化亚氮对温室效应的贡献同样有所下降。氧化亚氮在大气中的浓度相对较低。但它对全球变暖的贡献不可小视。因此,应高度重视氧化亚氮在大气中浓度的增加。氧化亚氮排放同样来自一次能源。虽远小于自然土壤、水体等天然排放源,但它也是主要排放源,并且进行氧化亚氮减排较调控天然源见效更快。中国对一次能源燃烧和生物质燃烧过程氧化亚氮排放量约占全国氧化亚氮排放量的12.4%和1.9%。总的来说,中国对能源领域氧化亚氮排放量研究较其他两种气体要薄弱得多,目前关注较多的是循环流化床燃烧过程氧化亚氮的排放研究,对于其它氧化亚氮排放源则研究相对较少,因此,在利用有限数据进行氧化亚氮排放量的估算时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国一方面与要需要精确氧化亚氮排放量,一方面要减少及控制氧化亚氮排放量。

三、结论

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不暇顾及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问题,导致能源消费结构未能适应当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开始大力开发和利用的情况,从而使得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问题日益严重。综合上述研究,得出结论:能源消费结构与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问题有关,2012年与2011年的能源消费结构的变化使二氧化碳平均浓度(ppm)、甲烷平均浓度(ppb)上升, 氧化亚氮平均浓度(ppb)有所下降。

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措施

中国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主要在于能源系统的优化,能源系统优化是一个长久工程,也是一项非常艰巨而繁琐的工作。

大力开发和完善风电、水电、核电技术,进一步发展风电、水电和核电工程。我国这方面的经验丰富,且具有丰富的资源。现在我国各方面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广大民众的理解。核电虽然有泄漏的危险。但只要做好安全措施,并有效的利用,都是利国利民的。水电是我国长久以来比较关注,我国水电工程日趋完善。大力发展这三种能源,提高其消费比重,降低煤炭、石油的消费比重,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着重研究和推广煤清洁技术。我国煤炭消费比例常年高居不下,那么我们可以从降低污染的角度出发,降低其对空气的污染。煤炭的清洁处理主要是煤净化。煤净化后,温室气体排放量就能得到有效控制。不管是从近期还是从长远来看,都能够实现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参考文献:

第4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关键词 农用地;非CO2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问题;对策;辽宁大连

中图分类号 X19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1-0233-04

Estimation of Non-CO2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 Agricultural Land in Dalian City and Control Countermeasure

ZHAO Yang DOU Ying-ying WANG Ni

(Dalian Environmental Science 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Dalian Liaoning 116023)

Abstract Based on the estimation methods of agricultural carbon emissions from ″provinci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y guidelines″ established by China,agricultural methane and nitrogen oxide emissions quantity of Dalian City during recent 12 years(2001―2012) were estimated and converted into CO2 equivalent. Through calculation,it′s indicated methane CO2 equivalent emissions of Dalian City increased by 110.8%,which reached 97 704 tons in 2012 from 46 344 tons in 2001. N2O and CO2 equivalent emissions of agricultural land grew in fluctuation,which was 360 488 tons in 2012,and increased by 3.2% during 12 years. The utilization of chemical fertilizer was excessive and unreasonable,the utilization rate of straw was low,and the utilization of straw was simple,which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low-carbon agriculture.

Key words agricultural land;non-CO2 greenhouse gas;emissions;estimation;problem;countermeasure;Dalian Liaoning

2 目前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技术、思想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我国对低碳农业方面建设的法律不健全,经济调节手段不够完善。从技术层面上看,我国低碳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明显滞后,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关键技术。此外,人类对于发展低碳农业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局限性。

2.2 化肥施用过量且不合理

自2001年以来大连市的农药化肥施用量逐年增加,其种植业平均使用量446 kg/hm2(播种面积按335 223 hm2计),超过发达国家防止化肥污染水体而设置的225 kg/hm2的安全上限。据世界粮农组织(FAO)[2]统计分析,目前世界平均耕地化肥施用量约为120 kg/hm2,荷兰为623 kg/hm2,日本为270 kg/hm2,英国为290 kg/hm2,美国为110 kg/hm2,德国为212 kg/hm2。目前,大连市的化肥使用过量且不合理。同时,氮、磷、钾施用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化肥施用结构合理与否的重要指标。这一比例在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00∶0.39∶0.18,在发达国家为1.00∶0.42∶0.42。大连市氮、磷、钾化肥施用比例为1.00∶0.20∶0.28,与全国平均比例1.00∶0.31∶0.13相比,化肥施用结构仍然不合理,导致化肥利用率低。过量的化肥往往随大气降水或灌溉退水进入地表径流,造成土壤退化、破坏水资源、肥力损失、加重地表径流污染,形成硝酸盐污染。

2.3 秸秆利用率低,利用方式简单

目前大连市秸秆综合利用值还处于较低水平,秸秆主要作为农村居民生活燃料、有机肥料、大牲畜饲料,少量用作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基料。大连市秸秆有效利用率达到57.81%,秸秆焚烧率42.19%(包括家庭燃用秸秆),秸秆商业化利用率仅为8.98%(图10),仍处于较低的水平[3]。

2.4 灌溉方式传统,灌区设备老化

大连市农业节水灌溉面积约占灌溉面积的45%左右,大部分仍采用传统灌溉方式,大连市主要有庄河灌区、东风灌区(瓦房店市)、普兰店灌区三大灌区,灌溉类型为自流式,灌溉作物主要以水田为主,其余为果树和菜田。目前,三大灌区都面临着工程老化失修,渠系有效利用系数低的问题。另外,部分渠道为土渠,存在坍塌、渗漏、杂草丛生等问题,部分渠系建筑物存在不同程度破坏。

3 对策

3.1 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树立低碳农业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要树立并强化低碳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因此,要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摒弃四位一体(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的高碳农业发展模式,向集约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低碳农业发展模式转变,进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1-2]。

3.2 建立农业低碳补偿机制,加大低碳农业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农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低碳农业生产方式能带来环境的改善。因此,实施低碳补偿,以引导和强化农户低碳农业的方式。建立低碳补偿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低碳农业补偿标准,建立低碳农业认证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保证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

3.3 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率

采用缓释肥、提高氮肥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是减少农田N2O排放的主要途径。应加强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生产技能。充分抓住农业部实施的测土配方施肥这一有利契机,引导广大农民实施配方施肥,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法、确定施肥数量、合理选用肥料品,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化肥面源污染,提高土壤肥力,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3]。

3.4 多措并举,减少稻田甲烷排放

推广间歇灌溉、施用农家有机肥、种植适宜品种可减少甲烷排放。可通过改变稻田的水分管理、利用沼渣替代农家有机肥、种植和选育新的品种以减少甲烷排放。一般情况下,稻田甲烷排放和水稻的生物总量呈反比关系,生物量大的水稻品种可以把更多的碳固定在水稻植株中,从而减少甲烷排放。应用稻鸭共作等生态农业生产方式,可减少甲烷排放。鸭子在稻田中活动,可以增加水体溶解氧,改善稻田土壤的氧化还原状况,进而可降低甲烷排放[4]。

3.5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废弃物利用效率

应结合大连市的实际情况,提高秸秆利用的经济附加值,重点推广的技术领域为秸秆青贮(黄贮)饲料技术、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同时,大连市属于能源匮乏型城市,所需能源资源全部需要从外部输入。因此,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大连市农村地区的秸秆生物质能源,可以缓解大连市能源供需矛盾,改善农村环境,建议大连市将推广干馏裂解法秸秆气化技术[5]。另外,农业废弃物中的高蛋白质资源和纤维性材料生产多种生物质材料和生产资料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领域,应大力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及整体效益[6]。

4 参考文献

[1] 崔玲.农用地温室气体减排对策[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5(2):22-26.

[2] EDWARD A G SCHUUR,J BOCKHEIM,J G CANADELL.Vulnerability of Permafrost Carbon to Climate Change:Implications for the Global Carbon Cycle[J].Bio-Scienee,2008,58(58):701-714.

[3] 黄耀.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减排措施与对策[J].第四纪研究,2006,26(5):722-732.

[4] 赵海秋,刘宇芝,刘宇同.浅谈温室气体的减排与对策[J].黑龙江环境通报,2007,31(2):68-69.

第5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关键词:能源效率协同效益;气候变化政策协同效益;定量方法;国际实践

中图分类号:X-1 文献标识码:A DOI: 10.3969/sn1003-8256.2013.03.001

概要

提高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效率并改用低碳的能源可大幅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减少其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这些措施也可以直接减少许多由气候变化以外因素所引起的但是有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可能性。协同效益指除主要政策目标以外,由该政策方案带来的其他正面影响。进行政策分析时,要对政策方案的实施成本以及实施后对社会带来的积极影响进行预测和比较分析。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方案之所以会面临政治阻力,原因之一是很难对政策方案能带来的益处进行量化。一方面,气候变化减缓政策带来的好处往往是全球范围内的、长期的、以及不确定的。由于实施成本高,能源价格补贴往往减损能效政策可能带来的成本效益。另一方面,实施这些政策方案除可直接改善空气污染情况,其产生的协同效益(如健康状况获得的改善、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基础设施损坏情况的减少、当地的生态系统获得改善),通常是短期的、当地可以直接受惠的。其效果相比于减缓气候变化政策带来的好处,确定性要高,成本效益通常也高于节能本身的成本效益。所以,如果提高能效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能够纳入协同效益概念,这些政策的公众接受度可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政策方案能否尽早被接受 尤其重要。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如不考虑协同效益,可能因为固守在次优的技术与基础设施,长远来看,成本反而更高。

提高能效和燃料转换效率是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的一部分。过去二十年,很多研究显示这两方面带来气候变化以外的好处,多半介于这些政策方案实施成本的30%到超过100%。国际上,政策制定者对于分析能效政策和燃料转换效率政策同时纳入对温室气体和非温室气体两方面影响的探讨愈来愈感兴趣。欧盟、美国与日本已开发出一套相当成熟的方法。

1 协同效益定量方法的一般步骤

本报告使用定量方法计算节能减排政策的协同效益时,采取四个步骤:(1)计算政策的基本情景与其他可能发生的情景以及彼此在排放量上的差异。(2)使用空气污染扩散模型或以简化的方式对污染物浓度进行描述和比较。(3)对每个情景可能会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相互比较(例如使用人口经过调整的C-R方程,找出对健康的影响)。(4)计算这些影响产生的经济效益,并与其它政策方案情景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从而预估由特定的污染物造成的成本。

2 协同效益的模型、指南和应用研究

通常,协同效益的定量工作可分为三类:(1)协同效益模型;(2)事前的政策评估方法;(3)由学者建立的框架,意在改善这方面的研究,并将协同效益应用到更多的地区和政策方案上。 表ES-1将协同效益定量方面的几个重点模型、指南和框架做了摘要。

3 降低不确定性和简化方法

协同效益的理论和研究仍在发展中,即使是最先进的研究,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用于预测能耗与温室气体排放增长情况的模型在开发时就包含了高度的不确定性,这是因为能源需求量的增长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对这两方面进行的预测,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并不是十分精确的。数据的有效性是引起不确定性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将流行病学中的数据,应用到数据采集地点以外的地区。但是,政策制定者经常面临不确定性,即便协同效益研究也含有不确定性,因此,不确定性不应该成为进一步发展与使用协同效益分析方法的阻力。敏感性分析可以作为探讨不确定性来源的重点战略,我们建议所有的协同效益研究都应该包括敏感性分析。

此外,用于简化协同效益分析的几种方法已证明对发展中国家有助益。 根据事前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的定性影响评估,可作为评估潜在协同效益的第一步,从而研究人员可以确定问题的优先顺序,然后决定要使用何种定量方法。简化定量工作,可使用简化的线性方程和指标如吸入因子来替代大气扩散模型。但使用时要注意,因为会大幅降低输出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限缩研究范围有几种做法,例如限制协同效益分析只能用在优先考虑地区(如重点都会区);在大范围的地区使用解析度较高的模型以找出平均的影响幅度;只研究重点污染物如十微米悬浮微粒物质(PM10) 和二点五微米悬浮微粒物质(PM2.5);对人口结构的描述不必过于详尽、缩小调研的人口类型和人口数(例如只调研成人,并视这些人具有同质性);以及面对交通运输等复杂的行业部门时,则要根据经验法则。要简化分析方法,也可从影响层面的检验数量下手。尝试对生态系统造成的高度不确定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和计算成本效益,协同效益分析可以仅专注于流行病学上已知对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部分。一个建议的做法是:开发一套与当地相关、涵盖所有流行病相关数据的数据库,某些领域已有针对地方所开发的模型。这类模型仅专注于优先重点行业部门与技术并考量经验法则、缺省值以及适用于当地的经济效益标准。不过,经验较丰富的国家在推广国际最佳实践模型软件工具包,如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使用的“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相互作用和协同效益模型”(GAINS)时,收获通常比较多。再者,制定一本全国适用的指南 (参见美国和日本近几年的做法),将有助于将协同效益研究纳入国家政策方案的做法标准化和将输出结果标准化,从而利于不同研究间的相互比较。

最后,由于针对影响程度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和采用简化方法的争议很多,在应用到不同对象时,研究结果可能有很大的出入。对健康影响进行定量分析的最新方法,如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 (DALYs) 和 Quality-Adjusted Life Years (QALYs)有望消除关于成本效益方面的争议,并建立一套统一的、具全球可比性的影响评估方法。一些简易的协同效益计算方法对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有帮助作用,不过,在采用大多数的简易方法前,必须先投入大量心力进行标准化,从而确保使用简化方法但不会导致研究结果的错误或者相互矛盾的问题出现。

表ES-1协同效益定量方面的几个重点模型、指南和框架摘要

模型、指南或研究 类别 模拟空气污染物 建模步骤

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相互作用和协同效益模型

(英文简称GAINS) 模型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氨 (NH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总悬浮颗粒 (TSPs)、粒子状物质 (PM10和 PM2.5)、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六氟化硫(SF6)、烃(HFCs)和 全氟化碳(PFCs)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可对空气污染排放活动进行预测;

使用者可从中选择多个污染控制技术、节能措施、燃料转换措施,模型可据以预测排放水平;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进行排放水平预测,用以找出新的浓度;

对多方面的影响进行建模:包括通过曝露于细颗粒和地面臭氧方法,从而减少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通过注入大量酸化和营养素丰富的化合物,从而减缓对植被的破坏;京都议定书考虑减少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人类健康损害的计算基础是减损的寿命、统计学上减损的寿命与每年死于非命的人数。

改善空气质量的简易互动模型

(英文简称SIM-Air) 模型 PM10、PM2.5、NOx、SO2、VOCs、CO2. 1. 使用者自己可对推升排放量的活动,进行预测;

2. 一个由下至上的模型,使用者可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节能技术和措施、不同的燃料、改变排放源的地点;

3. 使用者可将排放数值输入外部污染物扩散模型,从而找出新的浓度;

4. 可计算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和超过空气污染限度的程度;可计算健康影响的经济效益。

综合全球系统模型

(英文简称IGSM) 模型 CO、VOCs、 NOx、 SO2、NH3、炭黑和有机碳、CO2、CH4、 N2O、SF6、 HFCs、PFCs.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可对空气污染排放活动进行预测;

使用者可选择不同种类的燃料、节能技术和措施、污染控制技术、能效以外的技术、调整家庭活动和技术、选择碳封存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技术,从而预测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使用大气扩散和海洋系统模型,进行排放水平预测,从而找出新的浓度;

对环境质量改善进行建模,并模拟改善后对主要生产力的影响,但未对健康造成的影响进行建模。

美国环保署综合环境战略计划

(英文简称IES) 事前评估指南 CO2、PM10、PM2.5、臭氧、SO2、 CO、NOx、铅 使用多种井然有序的方法,对排放量进行预测;

使用者可选择不同的技术和措施,多半是应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空气污染控制技术或活动;

使用空气扩散模型或更简化的方法;

根据当地或其他地区的有关于影响方面的数据,计算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也可用于计算成本效益。

日本气候变化项目协同效益定性评估方法手册 事前评估指南 SOx,、NOx、烟尘、粉尘、CO2.

使用者评估影响时,可选择要使用定性或定量方法;

使用者进行定量分析时,可选择不同的技术和活动,并依据数据输入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算公式 ;

模型提供空气、水和废弃物污染方面措施的输出值,但不对影响评估使用扩散模型或定量分析。

黄金标准程序模型 事前评估指南 NOx、 SOx、 铅、一氧化碳、 O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s)、 汞(Hg)、氯氟烃 (CFCs)、卤素、可吸入的悬浮颗粒物(RSPM)、NH3、PM10、挥发性有机物、 TSP、灰尘、异味

符合技术和活动(可再生能源、能效或对废弃物的处理)相关规定的CDM 项目开发人员,可在黄金标准程序模型项目注册内设立一个项目账户;

项目规划人员与当地社区合作,根据多项评估影响程度的标准,确立社区欲达成的目标;

申设项目账户一旦获准,项目开发人员可根据项目指南,设立基准线并规划如何对影响程度进行计算;

项目开发人员针对各项标准,建立监测系统;项目获得当地社区或第三方审计人员核准后,该项目会收到由注册区寄出的证书。

让交通运输协同效益方法成为主流:交通运输政策评估指南 事前评估指南 NOx、PM、 CO、CO2 使用者会看到多个由下至上的建模方程,这些方程可计算实施交通运输相关技术、更换燃料种类和方法(如状态切换措施)后所产伤的协同效益;

在入选措施的执行力度上,将取自经验或来自使用者的数据,套入方程中,从而预估排放量或调整的活动内容;

使用者可使用简易的定量公式,对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气候成本项目 事前评估中

应用研究 SO2、 NOx、VOCs、 NH3、PM2.5 使用由上至下的” 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相互作用和协同效益模型,对推升排放量的活动,进行预测;

使用不同的节能技术、换用不同的燃料、使用传统的污染控制技术等技术措施,要符合既有的节能规定以及控制非温室气体污染的相关规定;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

计算对人类健康、实体基础建设与主要农业生产力等方面的影响,并计算经济效益。

欧洲环保署对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在空气质量方面的协同效益之分析 事前评估中

应用研究 NOx、 SO2、PM10、PM2.5、CO2、CH4、N2O、SF6、HFCs、PFCs、NH3、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用于预测推升排放量原因;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可根据二氧化碳排放量上限、用尽所有可用的技术、持续使用空气污染控制技术等条件,预测排放量的变化;

使用空气污染扩散模型,从而找出新的浓度;

每个情景涵盖的影响层面包括:人类健康、植被受损面积、由于酸化受损的森林面积、由于水体富营养化受损的土地面积。有关于人类健康影响方面的经济效益计算。

ExternE 项目模型 事前评估中

应用研究 SO2、NOx、PM10、PM2.5 、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NH3、 特定重金属、 CO2、 CH4、 N2O、SF6、 HFCs、PFCs 能耗需求数据来自”政府间气候变化湾门委员会”(IPCC)的估测值;

使用者可根据换用不同燃料,选择能够符合用能需求的燃料组合;

使用大气、土壤、水污染扩散模型;

就健康、农业生产量、造林进度、地球暖化与其他危害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并对健康、农业、实体基础设施成本、气候变化和对生态系统的破坏等方面造成的影响,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看不见的能源成本 学术框架 SO2、NOx、PM2.5、PM10 根据现有的用能需求,对四个行业部门的发电做法,进行建模,并对建模结果互为比较;

根据使用的燃料组合,计算工厂的用能和排放量;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分析排放量;

对人类健康、谷物与木材的收成情况、建筑材料、休闲、能见度、生态系统服务与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

中国模型内的温室气体减排政策的协同效益 学术框架 PM、 SO2、NOx、CO2 根据发电成本,使用混合模型对用能需求与用能需求趋势,进行预测;

由于本模型对价格做出约束,所以可以根据选用的技术,预测排放量;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估算排放量;

使用吸入因子找出健康受损程度并从成本效益角度进行分析。

美国电力行业减碳政策使用Future模型进行协同效益评估的相关资源 学术框架 NOx、SO2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用于找出电力需求量;

更换燃料种类造成排放量的变化;根据对碳价格的预期和必须符合污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高效发电技术的执行情况;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找出污染物浓度的变化情况;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程度进行建模与成本效益分析;其他影响包括减少使用传统污染控制技术的成本。

参考文献:

第6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Abstract: Methodologies for estimation based on the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 and for decomposition based on energy use are systematically combed in this paper. Finally, the great meaning of these methodologies used in GHG emission estimation and decomposition for low carbon economy research is boldly affirmed.

关键词: 温室气体排放量;清单指南;估算方法;因素分解法

Key words: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mount;guidelines for inventories;estimation methodology;decomposition methodology

中图分类号:X3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9-0223-02

0引言

自1990年开始至今,联合国气候变化政府间专家委员会(IPCC)连续了四次全球气候评估报告,逐渐明确了“人类活动是引起大气中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并进而引起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这一基本认识。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旨在“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某一水平上”以应对气候变(暖)化的国际公约,具体而言就是“个别地或共同地使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回复到1990年的水平”。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首要的任务就是对各国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包括历史的和现实的排放量进行估算,并在此基础上识别影响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因素。

1基于《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

1.1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的出现及发展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 GHG)是指大气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它以二氧化碳(CO2)为主,同时包括甲烷 (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 (HFCS)、全氟化碳 (PFCS)、六氟化硫(SF6)。

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晚期,各种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就开始大量出现,但由于参照标准和应用范围不同,这些清单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促进有关气候变化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信息交流,加快对历史及未来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估算和预测,1996年,IPCC编写并了第一版《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简称《指南》),首次界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源与汇的类别,从而为各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确立了基本一致的范围。随后几年,IPCC又相继编写了《199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不确定性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作法指南》等。这些规定最终汇集成《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包括一般指导及报告、能源、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废弃物共6卷。总的看来,IPCC《指南》提供了编制清单通用的基本方法、表式和可供参考的基本参数,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目前各国正尝试用这些标准来制定适用于本国的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和汇清除估算清单,以便向《公约》组织汇报。但由于IPCC《指南》对实际数据的可获得性考虑不足,使得该《指南》用于各个国家或地区时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其中,所提供的排放系数与各国实际排放系数的差异是影响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质量的重要原因。目前,只有美国芝加哥、韩国Chuncheon(春川市)等地区对石油、煤油、柴油、型煤、天然气和火力发电行业的CO2排放系数进行了实测。2006年,我国根据ACM0002方法指南确定了中国区域电网的基准线排放因子,从而促进了CDM项目的开发。

1.2 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的广泛关注基本上是从1992年《公约》建立前后开始的。有关全球变暖和温室效应的热烈讨论以及对保持气候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必要性的认识促使一些组织机构开始设计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估算方法和手段,以便评价组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Paul等人开发出一个根据可获得燃料清单信息来估算组织机构排放量的软件系统。由于人为活动(如能源利用)造成的排放源容易准确计算,但土地使用及其他自然现象引起的排放量却很难获得,因此有关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估算研究更多集中在化石能源利用领域。David等对1988年国内化石燃料消耗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全国温室气体的比例进行估算发现,能源数据的统计来源不同以及对温室气体成分界定的不同导致计算结果出现较大误差。

从基于能源利用的温室气体(碳)排放估算方法来看,目前主要有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排放系数法。这三种方法是估算的基本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各有所长,互为补充。排放系数法的应用由于有IPCC《指南》可供参考,相对而言是最多的。这种方法往往与碳排放分解技术相结合,用于对各地区、行业某一时期内基于能源利用的CO2排放量进行估算和分解,剖析影响CO2排放较大的因素,从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指导。另外,也有部分研究机构采用AIM/排放模型估算和预测温室气体排放量。

从基于非能源的CO2排放估算方法来看,目前单独研究的不多。M.L. Neelis开发出一种基于非能源消耗的CO2排放估算表格模型(NEAT),可以用于帮助政府根据IPCC《指南》进行碳储量计算。同期,意大利的S. La Motta将NEAT模型及IPCC方法应用到了本国基于非能源消耗的CO2排放量估算中。

2有关碳排放量影响因素的分解方法

有关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是碳排放)量的分解研究始于二十世纪末。1991年,Torvanger使用迪氏指数分解法对9个经合组织国家制造业在1973-1987年间基于能源消费的CO2排放量进行因素分解,首次提出了能源强度的概念及其对CO2排放的重要影响。随后,B. W. Ang对行业层面的能源消费和能源需求进行分解分析,构建了因素分解分析的方法论,并提出一种不留残差的分解方法――对数平均迪氏指数分解法(Log Mean Divisia Index method,LMDI),从而为后来基于能源使用的碳排放影响因素研究及其在地区、部门及行业等范畴的应用奠定了模型基础。

目前关于CO2排放分解的研究相对较多,从这些研究来看,发达国家的研究较多,发展中国家的研究相对较少。大多数研究呈现的观点基本相似,即:从某一时段看,某一地区或部门基于能源利用的碳(或CO2)排放量的变化与其经济发展速度有关,影响CO2排放的因素主要包括:燃料(主要是指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排放系数、燃料消费结构、产业经济结构、部门或地区能源强度、人均GDP等。每一种因素对CO2排放的贡献不同,其中能源强度的贡献相对较大。

3结语

通过多年来全球科学家、专家学者及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关温室气体排放的估算与因素分解研究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方法论体系。在此基础上,发展低碳经济也有了较为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控制依据。

参考文献:

[1]Katrina Brown and Neil Adger, Estimating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Under The Climate Change Convention,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Volume 3, Issue 2, June 1993, Pages 149-158.

[2]David Von Hippel; Paul Raskin; Susan Subak; Dmitry Stavisky. Estimat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rom Fossil Fuel Consumption Two Approaches Compared,Nergy Policy, Volume 21, Issue 6, June 1993, Pages 691-702.

第7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傅秀洁 薛成义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 222000

摘要:本文结合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现场管理的实践,分析了消防、给排水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消防、给排水管道;问题;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现代人生活水平和对感观质量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对美观和舒适度的需求逐步增大,对建筑消防、给排水的要求也逐步提高,消防、给排水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建筑物使用质量的重要因素,其施工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建筑物消防、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给生活与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因此必须严格把好建筑物消防、给排水施工质量关。

1应注意消防给水系统安装的规范性

消防给水系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两步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一般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压力是指工作压力,一般是指水泵扬程来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低于1.4 MPa;当设计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试验压力下稳压3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其次是消防管道连接方式一般是按大于等于DN100的采用卡箍连接,小于DN100的一般采用螺纹连接。有许多工程由于6米长管材无法运到各楼层施工现场,只有将管材切为二半,采用施工梯运到各楼层。这就造成在管道安装时,管道支、吊架就不能按规范要求的间距施工,因为卡箍连接为柔性连接,卡箍两边必须有一个支、吊架,否则管道接口处容易造成变形或脱口。还有许多工程不重视管道支、吊架的管卡安装完整性,有支、吊架但无卡、或管卡螺母上不到位,也将造成变形或脱口现象的发生。解决措施是检查、整改到位,特别是隐蔽之前。

再次是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或者喷头距周围障碍物体太近,而使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或是由于设计考虑欠周全,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试验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对于不吊顶的房间,喷头设置为上喷时,当通风管道或排管宽度大于1.2m时,按规范要求,其下方必须设置喷头,以保证使用要求;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出的振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它人员及时发现,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对于以上问题防治措施,一是要加强现场检查并及时整改,二是如是设计问题,应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如需变更应及时变更。

2应注意生活给水系统安装的合理性

生活给水系统主要存在下列问题:首先是水表安装不符合要求,各户水表、阀门明装在首层的公共地方,有些工程为考虑抄表方便和美观,将各楼层各户的管道总阀门和水表均设置在首层的公共地方,无任何防护措施。当住户维修室内管件或被人误关总阀门时必须到楼下检查处理,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当楼层各户水表集中布置在水管井处时,由于管井尺寸的限制或者施工工艺欠佳,使得水表相邻距离或水表外壳距墙内表面距离过小,造成了抄表和维修的不便。并且水表前后直线管段长度不符合规范规定,影响了水表运行的准确度。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和污染的地方。

其次是生活水池的溢流管管径选择不当,并且无防污染措施:部分工程水池溢流管的管径小于进水管,出口直接伸入集水井中,而且无设置网罩。这样当水位控制器失灵时,不能保证将多余的水从溢流管顺利排出,导致从水池顶盖满溢。另外出口伸入集水井中无设置存水弯,会使积存的臭气回流至水池或者老鼠等动物顺着管道进入水池,污染水质。合理的做法是溢流管的管径应按排泄贮水池最大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溢流管的出口应设置存水弯和网罩,溢流管的排水方式宜采取二次排水方式,即先流至地面水沟,再经过水沟流入集水井内,通过空气隔断来防止污秽气体污染水池水质。

再次是部分工程采用塑料管作为冷、热水管,暗敷在楼层混凝土楼板内。由于塑料管的线膨胀系数相对钢管要大,因水温或环境温度变化,其热胀冷缩的长度变化值较大,对于有分支管或管接头的管道来说,产生渗漏的机会较高。因此在卫生器具集中的厨房、卫生间内,宜采用分水器多支路单向布管方式,将每一根配水支管直通到配水点与卫生器具和从龙头等连接处,以减少或取消在暗敷管道中使用劣支管或管接头。

最后是生活给水管材仍使用镀锌钢管,由于给水管道中镀锌钢管与水中杂质发生化学反应,管道内表面和接口处容易产生锈蚀,影响供水水质,并且使得管道寿命缩短。所以有关部门在设计、选择生活给水管材时,应禁止使用镀锌钢管,并且要根据各类建筑的不同要求,结合各种类型给水管的特点,选择适用的管材,还有管道穿越屋面楼板时未设置套管,穿屋面时未采用金属套管,或者设置了套管但伸出完成面高度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套管与管道缝隙无灌注细石混凝土捣实,不使用沥青油。

3应注意排水系统安装的实用性

第8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水生植物修复污染水体过程中,因有机物的降解及氮磷的去除,释放温室气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温室效应造成的气候变化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是引起温室效应的主要原因,因此温室气体的“源一汇”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大气中CO2,CH4、和N2O的浓度增加对温室效应增强的总贡献率占了将近80 %,是温室效应的主要贡献者,且其大气浓度仍分别以年均0.5% ,0.8%和0.3%的速率在增长。目前,对于温室气体排放的研究多集中于农田、水库、湖泊及天然湿地等方面,对于污水处理过程中温室气体(CO2,CH4、和N2O)排放研究很少,而水生植物修复污染水体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的研究鲜见。

依托生态治理工程,采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自主研发的原位收集和释放气体装置,监测凤眼莲( Eachhornaa crassapes)深度净化污水厂尾水过程中温室气体(CO2,CH4、和N2O)排放通量的季节变化特征和沿程变化特征,并探讨温室气体排放通量的相关环境因素,为凤眼莲深度净化污水厂尾水生态工程提供理论支撑。

1 材料与方法

1.1 污水处理厂与深度净化塘概况

南京市高淳区东坝污水处理厂(31。17'28.0" N ,119。02'29.3" E),主要污水来源于东坝镇及附近的生活污水,采用A20工艺处理污水,日接纳污水能力为2 000 t,实验期间日均处理生活污水1 024 t o未构建尾水深度净化生态工程前,生活污水经污水厂处理后直接排入连通太湖的青河。

如图1所示,深度净化塘采用三级串联方式组成。深度净化塘各级长度均为105 m,深1.2 m,其中第一级深度净化塘宽为25 m,第二、三级深度净化塘为27.5 m,总有效容积为7 500 m3,之间采用土夯方式隔开,深度净化塘底部和岸堤均铺设防水布防止底部渗漏至地下水。进水口和出水口均设置流量计监测污水净化量。出水口设置溢流堰保持深度净化塘水深为1 m。污水厂尾水全部进入深度净化塘,其水力负荷为((0.13 ± 0.03) m3·m-2·d-1,TN负荷为((1.21 ± 0.10) g·m-2·d-1, CODMn负荷为(0.57 ± 0.02) g·m-2·d-1, TP负荷为(0.05 ± 0.00)mg ·m-2·d-1。 2015年5月底凤眼莲种苗投放完毕,种苗投放量为0.6 kg·m-2。在进水口、一级、二级及三级净化塘出水口沿程设置4个监测点(图1),将采气装置放置在监测点连续采气,并在附近设置水质监测点采集水样。〕

 

1.2 进水情况

该尾水深度净化生态工程进水为高淳县东坝污水处理厂尾水,尾水水质执行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水质因季节和时节不同有所差别。工程运行期间,污水处理厂尾水ρ(TN)为(9.27±3.31)mg·L-1 ,ρ( TP)为(0.39±0.O5)mg·L-1 }P } NHa+-N)为(0.4910.07) mg·L-',CODn,为(4.3810.65)mg·L-',水体p( DO)为(5.4012.21)mg·L-' , pH值为7.3610.28 。

1.3采样及分析方法

采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自主研发的气体收集装置(图2)采集气体,综合考虑凤眼莲的生长特征、温度和产气量变化等因素,在8-9月,一次采气过程持续7d,连续采气,采集3次;10-11月,一次采气过程约持续15 d,连续采气,采集2次。为减少误差,统一在上午8 ; 00-11 ; 00采集气体,气体的采集和测定方法参考文献[21}。每个采样点设置3套采气装置。当集气罩内气体积聚形成气泡时,根据排水集气法原理自动将气体吸入集气瓶,通过集气瓶的质量变化来计算产气量。采用气相色谱仪测定各气体组分浓度,采用峰面积外标法定量各气体浓度,各组分气体释放通量的计算方法为

En=Cn}   X Pn}, X E,(1)

E=(oielTj X 2}3.} s/(2}3.} s+t),(2)

V=(W,一巩)/D。(3)式(1)一(3)中,乓a为气体释放通量,即单位面积水体单位时间释放气体的量,g·m_zm·h-'-乓a为气体组分浓度,%;pn}为标准状态下被测气体密度,g·L-' ; E为标准温度标准压力下水体释放气体的速率,mL·m_zm·h-' ; V为收集的气体体积,L;S为集气罩覆盖水体的面积,mz ; T为收集气体所用时间,h;,为收集气体过程中的平均温度,℃;W,为试验开始前装满水的集气瓶质量,g } }z为收集气体结束后集气瓶质量,g;D为室温(O}t}50℃)下水的密度,g·mL-'。

采用德国SEAL AA3连续流动分析仪测定进水及各级出水总氮(TN),铰态氮(NHQ'-N) ,硝态氮}N03--N}和总磷ATP)浓度,采用酸性高锰酸盐滴定法测定高锰酸盐指数(CODM ),采用多功能水质测定仪(YSI Pro Plus, USA)现场测定水温(c) , DO浓度和pH值。每隔15 d采集凤眼莲植株,采用重量法现场测定生物量。〕

 

1.4数据分析

采用Excel 2007和Sigmaplot 12.5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相关性分析,用Origin 8.5软件作图。统计检验显著性水平为a = 0.OS〕2结果与分析2.1试验期间水体主要理化指标变化

2015年6-11月,深度净化塘凤眼莲单位面积生物量和总生物量分别由(0.6010.09) kg " m-Z和(4.5010.64)  t增至(22.73 1 2.82 )  kg " m-Z和(170.50121.17 ) t。由表1可知,水体温度变化范围为13 } 27 0C , 8月水温最高。DO浓度变化维持在3.0 7.0 mg " L-‘之间,属好氧状态,10-11月进水DO浓度大幅增高,各级出水DO浓度也呈递增趋势。水体pH值基本维持在7.07.6左右,属于微生物硝化反硝化的最佳pH值范围,随月份推移变化的幅度高于沿水流方向上的变化幅度。由上述结果可知,凤眼莲三级净化生态工程水体主要理化指标季节变化较明显,沿程变化较小,基本维持在一个较稳定的生态系统中。〕

 

水体氮磷污染物指标如图3所示,水体主要污染物TN , NHQ'-N , N03--N及TP都得到有效降解。监测周期内,进水p(TN) ,p(NHQ'-N) ,p(N03 -N)及p(TP)平均值为9.27,0.49,7.63和0.39 mg·L-',三级净化出水平均值为2.96,0.21,2.20和0.14 mg·L-',其中TN浓度接近地表V类水标准,TP浓度优于地表V类水标准,三级净化去除率达68.07% ,71.14% , 57.28%和64.21 %,凤眼莲深度净化生态工程对污水厂尾水具有明显的氮磷去除及水质改善效果。监测周期内,进水CODn,均值为4.38 mg } L-',三级净化出水均值为4.75 mg·L-'略高于进水,原因可能是污水厂尾水CODn,处于较低水平,深度净化塘对尾水有机物的进一步去除效率不高,且水生植物根系的分泌物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CODn,。三级净化出水CODn,低于111类水标准〕

 

2.2温室气体排放特征

2.2.1排放通量

2015年8-11月,对凤眼莲深度净化生态工程中温室气体(COZ,CH、和NZO)排放进行监测,根据每月实际采样分析结果,计算凤眼莲深度净化尾水系统中COz,CH、和Nz0的月平均排放通量(表2) o

 

表2显示,凤眼莲深度净化塘COZ,CH、和NZO排放通量范围分别为。}0.136,0}0.263和0.6082.561 mg·m_Zm·h-',平均排放通量为0.05 8 , 0.076和1.539 mg } m-Z } h-'。在整个试验周期内,凤眼莲深度净化塘累积排放1.273 kg C0z,1.685 kg CHQ及33.590 kg NzO。

2.2.2月份变化特征

如表2所示,随着月份变化,COZ , CH、排放通量呈现明显降低趋势,8月排放通量达最大值,排放通量分别为0.136和0.608 mg } m-Z } h-' ,10月和11月排放通量接近零,这可能与冬天水温降低及DO浓度、pH值升高有关。由表3可知,COZ和CHQ排放通量与水温的相关系数分别为O.s67(P<0.Os)和0.s24(P<0.Os),呈显著正相关关系;COZ排放通量与 DO浓度、pH值的相关系数分别为-o.sss ( P<o.os ) , -o.606 ( P< o.os,呈显著负相关关系;CH、排放通量与DO浓度、pH值的相关系数分别为一0.3s4和一0.471,呈负相关关系,但相关性不显著。

NZO排放通量没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趋势,排放通量从大到小依次为9,11,10和8月。9月排放通量达最大值,为2.s61 mg·m_zm·h-' } NZO是硝化过程中的副产物,反硝化过程的中间产物,是不完全硝化或不完全反硝化的产物。研究表明,NZO的生成及排放与水温、DO浓度、pH值、底物浓度及植物覆盖度等因素密切相关。该研究中Nz0排放通量与水温、DO浓度及pH值相关系数分别为-0.130,-0.217和一0.178,均未表现出相关性。

2.2.3沿程变化特征

三级净化生态工程温室气体排放通量沿程变化特征如图4所示。在沿程方向上,温室气体排放通量呈现出先升高后降低趋势,呈现明显的沿程变化特征,总体上进水端高于出水端。COZ排放通量在二级净化塘出水口达到最大值,排放通量为0.092 mg·m_Zm·h-' , C H、和Nz0在一级净化塘出水口达到最大值,排放通量分别为0.178和3.657mg " m_Z " h_'。由表1可知,沿程方向上水温没有明显变化,DO浓度维持在好氧状态,且pH值维持在在最佳范围,NZO产生量与碳氮浓度密切相关,排放量与水生植物覆盖度有关,TN和N03--N呈递减趋势。相关性分析结果(表3)表明,NZO排放通量与TN和N03--N相关系数分别为0.477和0.428 ,呈正相关关系。

3讨论

3.1凤眼莲三级净化生态工程温室气体排放通量

与相关研究相比,该研究中COZ和CH、排放通量较小,NZO排放通量较大。沙晨燕等[z3}运用静态箱一气相色谱法对Olentangy河湿地4种不同类型河滨湿地的CH、和COZ排放通量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类型河滨湿地CH、和COZ排放通量从大到小依次为自然湿地(( 0.33 } 85.7 mg } m-Z } h-' )、人工湿地( 0.02 20.5 mg·m_zm·h-')和半人工湿地(-0.040.09 mg } m-Z } h-' ) , COZ排放通量由大到小依次为自然湿地(13.1 } 53.5 mg } m-Z } h-' )、半人工湿地(一0.7一132.9 mg·m_zm·h一‘)和人工湿地(一13.3-51.6 mg·m_zm·h-' )。黄国宏等应用封闭箱法对辽河三角洲芦苇湿地CH、释放通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在5-11月,其释放通量为一968 } 2 734 },g·m_2m·h-' }  WU等[251利用人工湿地系统处理污水的研究表明,潜流和表面流人工湿地系统N20平均通量为296.5和28.2 },g·m_Zm·h-',远低于笔者研究结果。根据KHALIL等对全球N20产生源的估计,污水处理过程N20年释放量为0.3x10'2一3.Ox10'2 kg,占全球N20总释放量的2.5%一25 % }  KA-MPSCHREUR等综合分析相关文献得到:在实验室规模的生物脱氮过程中可能有。一90%的氮会转化为N20;在大规模城镇污水厂的污水生物脱氮过程中可能有。一14.6%的氮转化为N20}

3.2   COZ和CHq排放通量影响因素

尾水深度净化生态工程系统内,C02和CH、主要通过植物传输由水体进入大气,植物传输受水生植物种类、覆盖度及植物传输机制的影响。水温不仅可以通过影响气体分子的扩散速度及其在水体中的溶解度来直接影响气体交换通量,还可以通过影响微生物活性间接影响温室气体产生的地球化学过程[2A1。监测周期内,C02和CH、释放通量与水温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zy-3z}相一致。pH值直接影响水体碳酸盐体系(C02 , C032和HC03-)的动态平衡及分布,控制水体C02浓度,,水一气界面C02交换通量与pH值通常表现为负相关关系。笔者研究结果表明:COZ释放通量与pH值呈显著负相关关系,CH、释放通量与pH值呈负相关关系,与以往研究结果相同。但COZ和CH、排放通量与凤眼莲生物量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与以往研究结果不一致。这可能是因为水温是控制COZ和CH、排放的关键因素,11月凤眼莲生物量增加,但生长缓慢,水温下降幅度很大。

TREMBLAY等[351的研究显示:DO浓度与水库中COZ,CH、释放通量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沉积物中产生的甲烷不完全进入气泡中,一部分通过扩散上升到水面。上升过程中,由于DO浓度逐渐升高,产生的大部分甲烷被有氧一缺氧临界面的甲烷氧化菌消耗。笔者研究发现,COZ释放通量与DO浓度呈显著负相关关系,CH、释放通量与DO浓度呈负相关关系。对碳循环而言,有机物在有氧状态下产生COZ和CHQ,在缺氧状态下主要产生CHQ,因此,COZ和CH、排放通量与水体有机物浓度有关。笔者研究中COZ,CH、与CODn,无相关性,可能是因为进水有机物浓度过低,基本不降解,因此由有机物降解产生的COZ和CH、量很少。

3.3  NZO排放通量影响因素

水温直接影响微生物活性及酶活性,笔者研究结果表明,NZO释放通量与水温没有相关性,这与以往研究结果不符,但目前对于水生植物修复技术及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中水温与NZO释放的相关关系没有明确结论。可能是由于水生植物的存在造成了复杂的硝化一反硝化微生物环境,不是简单的水温影响微生物活性进而影响NZO产生的过程。有研究表明在植物生长季,由于植物组织向根系传输了更多氧气,改变了根际溶氧微环境,从而促进人工湿地系统释放出较多。但也有研究表明人工湿地系统的最高释放量发生在植物枯萎衰败的秋季。笔者研究结果显示:11月,凤眼莲开始腐败脱落,NZO释放通量开始增加,此与上述研究结果相符。植物可通过吸收作用除氮,植物生物量越多,吸收的氮也越多,NZO的排放就越少该研究结果显示NZO排放通量与凤眼莲生物量呈正相关(P>0.OS),与其他文献结果不一致。

pH值通过影响微生物的活性间接影响NZO释放通量,微生物活性一般在中性或弱碱性环境下最高,pH值越低,NZO释放通量越大,两者之间呈负相关关系[ao。笔者研究中,NZO释放通量与pH值没有相关关系,可能是pH值变化范围较小,基本维持在最佳的反应条件,pH值不是控制CH、和NZO产生的关键因素,而是其他因素造成Nz0释放通量的变化。NZO是硝化过程中的副产物,反硝化过程的中间产物。硝化过程中DO浓度过低是造成NZO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反硝化过程中DO浓度过高可导致NZO还原酶活性降低或失活进而造成NZO积累。

4 结论

(1)通过凤眼莲生态工程深度净化污水厂尾水,出水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出水p STN)和P }Tp}分别为(2.9611.77)和(0.1410.08) mg·L-',远低于GB 3838-2002一级A标准。

第9篇: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范文

关键词: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碳排放交易;碳税

中图分类号:DF4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3)01-0105-08

一、引言

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国内政策制定中,通过碳排放交易还是碳税来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是一个核心的论题。碳排放交易是基于减排成本差异而产生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以国家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并分配碳排放权为前提。碳税是指以化石燃料中的碳含量或者燃烧化石燃料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税。碳排放交易和碳税都是政府对于自由市场的干预。就碳排放交易而言,是政府对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进行限定而由市场机制决定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价格;就碳税而言,是由政府决定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价格而由市场机制决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从理论上讲,如果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如确定性和完全的信息),碳排放交易和碳税都可以实现同样的结果——以最低成本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但是,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理论模型。在现实中,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成本、减排成本和收益等往往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使得碳排放交易和碳税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过程中各有优劣并因此产生不同的减排效果。到底是选择排放权交易还是碳税,或者将两者相结合,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一项重要课题。

二、文献述评

综合分析国内外有关碳排放交易与碳税比较研究的文献,笔者发现学界当前对于碳排放交易和碳税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用大致存在三种观点。第一,认为碳排放交易优于碳税,应当采取碳排放交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边永民(2009)从中国国情出发,认为“碳排放交易是能够比较灵活地包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而且对全球减排量予以稳定控制的模式,因为中国能源价格没有完全市场化而缺少采用碳税手段刺激企业减排温室气体的基础”。吴巧生和成金华(2009)提出“碳税不能有效解决中国的碳减排问题,征收碳税将会导致较大的GDP损失”。周文波等(2011)认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最有效率的污染控制手段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谢来辉(2011)对温室气体规制的经济学文献进行了一个较为系统的回顾,发现“碳税是经济学家们认为更加适合于规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在现实中之所以非常推崇碳排放交易,主要是出于政治可行性的考虑”。付强等(2010)提出“由于碳排放税无法确保达到既定的减排目标,为了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保持在目标排放量以下,碳排放交易应是优先考虑的政策工具”。梅肯研究院资深研究员乔尔·库兹曼(Joel Kurtzman,2009)也认为碳排放交易比碳税的效果更优。第二,认为碳税优于碳排放交易,应当适用碳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王慧、曹明德(2011)从信号传递、行政管理、国际协调、经济成本、诈骗和腐败等方面比较了排污权交易和碳税的优劣,并指出“由于气候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很难对排污权交易和碳税的优劣做出一般判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中国的国情来看,借助碳税而不是排污权交易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符合中国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利益”。陈秀梅(2008)认为碳税在治理碳排放时比许可证的交易更为优越,其不但具有财政收入的特点,而且政策实施的可操性较好。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国际税法项目主任鲁文·s。阿维·约纳(Reuven s.Avi-Yonah,2009)认为,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碳税要优于碳排放交易。他认为碳税不但可以根据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需要而适时调整,而且还可以促进能源替代以及土地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俄勒冈大学法学院教授罗伯特·F.曼(Roberta F.Mann,2009)认为碳税优于碳排放交易,因为碳税具有更加简单、透明、高效和成本确定性等特点。澳大利亚国家党前联邦主卫·罗素(David Russell,2008)认为与碳排放交易相比,碳税具有更高的可预见性和可执行性,并指出碳排放交易将会成为人类历史上代价巨大的错误。第三,认为碳排放交易和碳税并非对立,可以综合利用两种制度共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曾鸣等(2010)从减排成本和减排效果两方面比较研究碳税与碳交易,认为碳税与碳排放交易两种机制并不是对立关系,可以并存。许光(2011)认为碳税和碳交易作为环境规制的不同手段,本质上并不对立,而是基于不同经济理论之上的政策演绎,审慎区别并总结二者的适用范围,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杨晓妹(2011)认为从短期来看,由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起发达国家来说相对落后,而且排污权交易制度尚不健全,相关政策和法律缺失,这些都阻碍了短期内碳交易方式的实行。因此,中国可以考虑先开征碳税,促进企业技术更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从长远来看,碳交易市场是必须要建立的。佛蒙特法学院教授珍妮特·E·米尔内(Janet E.Milne,2008)认为碳排放交易与碳税并用是一种明智的温室气体减排策略。

关于碳排放交易和碳税的比较研究在近几年才得到学术界的关注。国内学者倾向于利用碳排放交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而国外学者更倾向于利用碳税。也有少数学者注意到了碳税和碳排放交易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提出两种手段可以并用。笔者认为,当前对于碳排放交易和碳税的比较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学方面,很少从政治和法律层面深入研究,其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忽视了碳排放交易或碳税与现行政策法律之间的协调,特别是没有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立法相结合。第二,过于重视从经济理论上比较碳排放交易和碳税的优缺点,而对于制度的设计、运行以及实效欠缺考虑。第三,大多数学者将碳排放交易和碳税对立,仅通过简单比较两者的优缺点提出选择碳排放交易或者碳税,并没有深入研究如何去弥补两者的不足或者发挥两者的长处。第四,少数提出碳排放交易和碳税可以并用的学者,并没有进一步分析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

三、碳排放交易与碳税的比较分析

(一)环境效益的确定性

一个设计良好的制度必须能够有效地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碳排放交易制度对温室气体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并且通过配额的初始分配对于每个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主体的排放行为实行直接控制,因此可以保证环境效益的实现。而碳税只是通过税收刺激纳税主体采取减排措施,也就是说,碳税只是利用价格信号间接地对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控制,然而在化石能源需求呈刚性时价格信号激励作用比较有限,只要纳税主体缴纳税款其排放就可以不受限制,因而对于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没有直接控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实现不能得到确实的保证。

(二)减排成本或投资收益的确定性

成本或收益的确定性是企业选择是否减排以及采取何种减排投资的重要依据。就碳排放交易而言,由于排放配额或者信用的价格由市场决定,同时又受到政府发放配额数量的影响,从而具有很大的波动性或不稳定性,导致企业对于减排成本或者减排投资的收益没有稳定的预期,不利于企业进行长期减排投资。例如,在欧盟排放权交易的第一阶段,2006年排放配额价格大幅度下降并在后来跌至零欧元。就碳税而言,税率在一定时期内是稳定的,从而可以为企业和减排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成本预期,有利于企业在减排成本与缴纳碳税之间做出自由选择,进而有利于企业进行长期减排投资。

(三)减排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减排的灵活性对降低减排的成本具有重要作用。就碳排放交易而言,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充分赋予企业减排的灵活性,允许各个企业进行排放配额或信用的交易,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可以选择从碳市场上购买排放配额或信用,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企业可以将节省的配额在碳市场上出售从而获得减排效益,另外,基于减排项目产生的排放信用也可以在碳市场中实现其价值,由此极大地激励了企业和社会采取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积极性。碳排放交易体系通过企业之间的交易实现了减排资源的最优配置,整个经济以最低成本实现了减排目标。而就碳税而言,纳税义务不可交易,企业只能通过明确的税率在自身减排成本和应纳税额之间做出选择——即采取措施减排还是纳税,因此,碳税体系下只是相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实现了减排的成本效益性,而就整个经济体来讲,不一定以最低成本实现减排。

(四)行政成本和守法成本

与碳排放交易相比,碳税简单易行、行政成本更低。这主要是因为碳排放交易体系比碳税更加复杂。首先,碳排放交易需要政府创建交易市场。一方面,政府要设定并分配温室气体排放权;另一方面,政府要对排放权市场进行监测和调控。其次,碳税可以在现行的税收体制下进行征收和管理,不会产生创建市场等复杂问题。

与碳排放交易相比,推行碳税将给企业带来更低的守法成本。这主要是因为碳税的覆盖范围要比碳排放交易更加广泛,因此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将会由更多的企业进行分担。就目前碳排放交易的实践来看,碳排放交易的义务主体范围仅限于排放量大且容易监测的企业,政府只能将减排任务分担到这些数量有限的企业身上,往往造成这些企业承担不成比例的减排负担。例如,欧盟7%的大型设备承担了60%的温室气体减排任务。而碳税的纳税主体则比较广泛,而其碳税具有税收收入中性的特征,政府将税收收入以鼓励减排投资等形式重新返还到纳税主体,减轻了纳税主体的负担。

(五)政治可接受性

碳排放交易比碳税具有更强的政治可接受性。第一,税收是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工具,并且税收的征管和使用容易产生寻租行为。而碳排放交易直接针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管制,在碳排放交易的开始阶段还存在配额的免费分配,从而容易得到企业的支持。第二,税收仅仅靠价格信号改变纳税主体的行为,具有潜在的和不确定的环境效益,从而很难得到环保主义者和社会团体的支持。相反,碳排放交易实行总量控制,具有环境效益的确定性,从而容易得到人们的支持。第三,由于工业利益团体的游说,碳税常常会对大型温室气体排放源进行税收豁免或优惠,从而影响了碳税的效果。

(六)与现有政策的协调性和全球性

相较于碳税来说,碳排放交易已经在国际和国内层面得到更为普遍的推行。“根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900亿美元,因而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交易市场,而碳排放权也将有望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各国和地区实行的碳排放交易计划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并且各地区已经在探索如何将各地区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相互连接。因此,实施碳排放交易更加有利于跟现行气候变化政策的协调,尤其是可以有效连接国家之间的碳排放交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需要一个全球性的政策体系,以促进和联合全球人类的共同行动。在《京都议定书》下,全球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然而,如果要构建一个全球性的碳税体系恐怕需要经受非常大的挑战,如税收原则。

综上所述,碳排放交易和碳税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管制制度各有优劣,并且两者优劣互补。Jason Furman等认为“一种设计良好的碳排放交易与一种设计良好的碳税都会产生相似的效果。因此,在这两种制度中选择哪一种作为政策工具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看哪一种制度更加具有政治可接受性;二是看哪一种制度更容易进行良好的设计”。如前所述,碳排放交易比碳税更加具有政治可接受性。相比较碳税的优点(成本确定性、执行和守法成本低)而言,碳排放交易具有更多的优势(如环境效益确定性、减排的灵活性和高效性以及协调性等)。另外,政府和实务界人士似乎也都倾向于选择碳排放交易体系。例如,新西兰政府选择了碳排放交易而否决了碳税建议,因为碳税不能足够地减少排放。㈣另据法新社报道,奥巴马政府已经催促国会起草有关碳排放交易的立法,并且2009年7月众议院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中已经对碳排放交易做了详细的规定。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表示,“虽然开征环保税将增加企业的成本,但碳税在刺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这一税种也没考虑更为协调配套的能源政策。南非政府应积极通过温室气体排放贸易体系来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发展,而开征碳税不是最佳选择”。因此,在碳排放交易和碳税之间,应当优先选择前者,同时,应当借鉴由碳税的优势带来的启示——在碳排放交易制度的设计中要增强碳排放交易中减排成本或投资收益的确定性。

碳税的优势在于将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为固定税额,从而为企业减排投资提供了稳定的预期。而碳排放交易的成本不确定性表现在碳市场中排放配额或信用的价格非正常波动,从而不能为企业的减排投资提供稳定的预期。因此,在碳排放交易制度的设计中要引入成本稳定性的理念,为企业提供比较稳定的成本或投资收益预期。为了矫正价格的非正常波动带来的消极影响,碳排放交易中设计了排放配额或信用的存储和借贷机制。存储和借贷可以提高企业应对配额或信用价格大幅波动的能力。一方面,当配额或信用的市场价格低迷时,企业可以将配额或信用存储到银行;另一方面,当配额或信用的市场价格过高时,企业可以从银行预借配额或信用。可以说,排放配额或信用的存储和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碳排放交易中减排成本不确定性的缺陷。另外,还有的学者提出,政府在碳市场价格低迷或者过高时实行价格保护政策,即为排放配额或者信用设定最低价格和最高价格。当碳市场的价格低于最低价格时,政府可以以最低价格购买排放配额或信用,从而给进行长期减排投资的企业提供保障;当碳市场的价格高于最高价格时,企业可以从政府手中以最高价格购买配额,从而为企业履行减排义务提供比较稳定的预期。另外,在强调碳排放交易具有比较优势的同时,还需考虑到碳排放交易的适用范围会受到碳排放监测、统计、交易成本等因素的限制。对于难以实施监测、统计以及交易成本高的温室气体排放部门,不宜采用碳排放交易手段,例如交通领域。而碳税具有执行和守法成本低的优势,对于未能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温室气体排放部门,可以利用碳税控制其温室气体排放。

四、中国气候变化立法的制度选择

根据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条约中承担的责任以及国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中国以市场为基础的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应当采取基线和信用型交易与碳税相结合的方式。

(一)基线和信用型碳排放交易

碳排放交易有“总量控制型交易”和“基线和信用型交易”两种设计模式。总量控制型交易的特点是政府预先为其管辖区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设定总的排放上限,以及一定期间内的削减计划时间表。由于存在总量上限,此类计划又被称为“封闭市场体系”。确定总量上限之后,政府将排放总量以配额的形式分配给被要求参与交易计划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总量控制型交易计划要求参加的企业在计划执行阶段向政府提交与其实际温室气体排放量相等的配额。在基线和信用型交易体系下,政府为每个纳入该体系的企业设立一定的排放基线,并且要求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基线,如果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于排放基线,那么该企业在经过政府认证后可以获得与其削减排放量相当的可交易的信用,如果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了排放基线,则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政府提交与其超过基线的排放量相当的信用。基线和信用型交易体系仅是对每个企业设定一定水平的排放基准,而对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没有上限,因此该体系也被称为“开放市场体系”。

由于中国不承担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所以中国对温室气体排放没有必要实行绝对的总量控制。但与此同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应该尽量兑现我们承诺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化目标,即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比2005年的排放水平降低40%~45%。在这种情况之下,选择基线和信用型碳排放交易模式最适合中国的情况。一方面,基线和信用型碳排放交易不以温室气体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为前提,而是通过基准排放水平来确定温室气体排放主体应当履行的减排义务或者获得的减排信用。另一方面,基线和信用型碳排放交易可以通过基准排放水平的设定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相对控制,从而可以在不对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实行绝对的总量控制的同时,确保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基本能够得到实现。

政府应当对以下两类温室气体排放主体设定排放基线:受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和自愿减排以期获得排放信用的企业。之所以对受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设定排放基线,是因为要确保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目标的实现,必须要对一些重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进行控制,通过设定排放基线使这些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得到一定的约束。关于受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应当包含哪些部门,当前可以将电力部门纳入到受管制的主体范围内。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电力部门是中国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部门。对电力部门进行温室气体排放管制,相当于控制了中国近一半的温室气体排放。第二,相对于工业部门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部门而言,电力部门的供需弹性呈刚性,并且作为自然垄断行业,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基本上不会损害其市场竞争力。这一点也可以从国外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有偿分配的实践中看出。例如,在英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第二阶段,排放配额的有偿分配也仅限于电力部门,主要是因为电力部门的竞争力不会受到损害,而其他部门如果有偿取得排放配额的话,其国际竞争力会受到损害,从而影响本国的经济。第三,电力部门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成本可以转嫁给电力消费者。此外,为了激励企业积极进行温室气体减排投资,对于自愿减排以获取排放信用的企业。政府也应当为其设定排放基线,如果该企业在排放基线以下实现了减排,那么经审核政府授予该企业与其减排量相等的排放信用。

排放基线的确定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投入或产出标准确立排放基线,如对化石燃料燃烧设备的燃料含碳量制定标准,低于此类燃烧标准的设备可以经政府审核后获得可交易的信用,而高于此类标准的燃烧设备则需要购买信用以抵消其超过标准进行燃料投入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另一种是通过预先规定一定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确立排放基线,如果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低于基线排放量,则可以获得可交易的信用,如果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高于基线排放量,则需要购买信用以抵消其超额排放量。为了更好地控制电力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电力部门的排放基线设定应当采取第二种方式,即预先规定一定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由于中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电力部门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的确定最好依据化石燃料投入量及其碳含量进行预估温室气体排放量。此外,为了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对于自愿减排以期获得排放信用的企业,则可以依据企业的意愿自行选择排放基线的设定方式。

(二)碳税

对于基线和信用型碳排放交易没有覆盖的领域,可以有选择地利用碳税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选择的方法是对征收碳税所带来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对比分析,只有符合比例原则时才可以征收碳税。

1.征收目的和原则

征收碳税的直接目的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通过征收碳税,形成二氧化碳排放的价格(将二氧化碳排放的外部性内部化),进而通过价格机制引导排放主体向低碳经济和低碳消费发展,从而减少甚至避免二氧化碳排放。同时,除了可以达到减排二氧化碳的目的之外,还可以通过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从而减少其产生的其他污染物,如二氧化硫。另外,就中国的国情而言,发挥碳税的教育功能应当作为征收碳税的一个重要目的,即提高人民的气候变化意识、促进人民改变高碳消费行为。

开征碳税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原则。一方面,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碳税要体现环境的内在价值,要保证碳税对企业的行为具有较强的刺激力度,以促使其改变化石能源的消费行为。另一方面,碳税的征收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定的负面影响,在开征碳税时,要注意采取措施缓和这些负面影响。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为了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尤为重要。碳税制度的设计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合理地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第二,坚持碳税税收收入的中性原则。一方面,碳税的开征要与其他税种相互协调,减少碳税纳税主体的其他相关税负,使纳税主体的整体税收负担与碳税开征以前相平衡。另一方面,碳税的税收收入主要用于修正扭曲的税种,并且用于激励和补贴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如提高能效的投资、碳捕捉和封存活动等等。第三,立足国情和合理借鉴原则。一方面,开征碳税要学习发达国家(如丹麦、荷兰、挪威等)的先进经验,并考察这些国家在征收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要注意立足国情。一是要关注国外开征碳税的国家的国情,分析其碳税制度设计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以及实施效果。二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比较分析中国国情与其他国家国情的不同,并从中找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设计模式。第四,循序渐进的原则。最优的或者最能发挥温室气体减排效益的碳税制度,往往在课税对象、税率等方面的要求比较高,同时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也较大,尤其对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上升阶段,推行碳税应当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如分步推行碳税(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和逐步提高税率。这样既可以给经济和社会一个适应碳税的缓冲期,又能减少推行碳税的阻力。

2.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涉及到两个问题,即针对上游企业还是下游企业征收碳税,以及纳税主体的范围。

第一,应当针对下游企业征收碳税。上游企业是化石能源的生产者或进口者。如果对上游企业征收碳税,碳税则覆盖了经济和社会中所有利用化石能源的领域,相当于对所有的温室气体排放主体征收了碳税,这将会对经济的发展带来许多不利影响。中国应当针对下游企业征税,即直接利用化石能源并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只有针对下游企业征税,才能对纳税主体的范围实施有选择的控制。

第二,纳税主体的范围。纳税主体的范围是指在下游企业中选择针对哪些企业征收碳税。由于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选择针对哪些下游企业征收碳税,必须考虑到碳税对这些企业的竞争力以及整个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魏一鸣等人认为从保护经济增长、改善能源结构、提高政策可行性的角度看,效仿丹麦税制有利于中国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和经济发展的双赢。丹麦的碳税对生产部门实行税收宽免,对能源密集型部门实行免税,并且各非免税部门所缴纳的碳税收入都用于降低该部门的生产间接税。为了尽量减少碳税对于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同时又发挥碳税的减排效益,中国应当对钢铁工业、建材工业、化学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和造纸印刷业完全免税,这些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可以通过其他措施,如鼓励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本文认为,碳税应当针对基线和信用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不能覆盖的部门征收。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其中首先针对化石能源的消费者(主要包括居民部门、公共机构和商业部门)征税,等时机成熟时(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变、负有强制性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等)再对其他部门征税。一方面,对化石能源的消费者征收碳税,可以提高这些部门的气候变化意识,促进其转变能源消费模式、节约能源。另一方面,对化石能源的消费者征收碳税,不仅对于整个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较小,而且可以引导低碳经济的发展。例如,对于家庭汽车的碳排放征收碳税,可以提高汽车用户的节能和环保意识,同时可以引导和促进小排量和新能源汽车以及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3.征税环节、税基和税率

开征下游碳税,其征税环节应当是消费环节,即在批发或零售环节,由化石能源的销售商缴纳。在消费环节征税,采取价外税的形式,更有利于刺激消费者减少能源消费。税基应当是根据化石能源的碳含量估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针对二氧化碳排放量从量计征。

碳税税率的设定应当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第一,碳税税率应当最大限度地反映二氧化碳减排的边际成本。税率水平的设计要有利于激励纳税主体改变其高碳消费行为,积极采取二氧化碳减排措施,因此,其应纳税额应当高于企业为减排所使用替代能源或者采取减排技术的预期边际成本。第二,碳税税率设定应当考虑对于宏观经济和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第三,税率的设定应当考虑差别因素,即对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具有不同二氧化碳排放特征的燃料实行差别税率。应当按照不同化石燃料的碳含量不同设置不同的税率,以鼓励消费者使用更加具有环境友好性的产品。第四,税率水平遵守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开征初期,先实行低税率,然后逐步提高,以减小碳税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同时也提高碳税政策的政治可接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