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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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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第1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是以环境破坏和污染为代价的。中国也不例外,在不断加快的经济建设中,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京津冀等工业发达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雾霾便是现在人们最为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种种环境污染问题带来的危害都说明改善环境状况已经是刻不容缓的。要改善环境问题,就要通过空气检测来了解环境现状。本文就围绕环境空气检测质量控制的措施展开论述。

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质量控制

1前言

环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国出现的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现今,通过检测和控制环境和空气的质量,随时掌握环境变化动向,是我国目前大范围内实施的环保措施。通过对空气和周围环境的质量检测,分析检测数据,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此来改善空气质量。因环境污染、空气质量差等问题引起呼吸道疾病越来越多,所以改善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工作刻不容缓。下文主要介绍了我国的空气质量标准,以及我国目前的空气检测质量控制的现状。

2空气质量的实质和标准

我们可以把空气质量比作环境的温度计,它能够如实反映出当地空气受污染的程度,是衡量空气污染等级的重要指标。一般通过检测空气中的污染物的含量来判断空气质量的好坏。空气质量中包括很多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例如人们比较熟悉的雾霾(PM2.5)、二氧化碳、悬浮颗粒等都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指标。我国根据空气中这些污染物的含量将空气质量分为了三个等级:优(空气质量值<50)、良(空气质量值为51到100之间)、差(空气质量值在100到150之间)。有的地区的空气质量值已经远远超过150的,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轻度污染和重度污染。我国还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环保部门可根据这两部法律开展实施合法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的工作。

3国内环境空气检测和质量控制现状

环境空气的检测和质量控制工作开展起来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抛开经费原因不说,现在国内受污染地区不断增多,而不同的地方造成污染的原因也不尽相同,这给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增添了一些障碍。现有的环保部门编制人员根本来不及处理层出不穷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现在采用的自动化的环境空气检测系统,取代了以前人工采集、检测、分析等方式,大大提高的了工作效率和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4自动环境空气检测和质量控制系统

环境空气检测自动化指的就是通过在检测点安装自动检测仪器,对空气中的污染物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处理以及数据分析的过程。这就在原来人工操作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准确率和工作效率,同时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支出。自动质量控制总站和子站构成了环境空气质量的自动检测系统。质量控制总站是整个自动系统的核心,就像计算机中的CPU(中央处理器)。在各个子站上安装计算机系统、传感器和网络连接功能,这样一来每个站点都具有检测、采样、数据收集的功能,各站点根据空气质量检测的要求,又将这些数据传输到总站,总站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之后得出结果。自动检测系统的优点在于能够进行一天24小时的全天候监测,并且每个子站点都具有自主运行功能,这就大大的提高了系统运作的速度和效率。总站必须将各子站上传的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分析结果。除此之外,总站还要随时检查各子站的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发现存在的问题时,及时修复,避免造成空气质量数据参数错误,影响对空气质量评估错误。

5自动检测系统的弊端和存在的问题

虽然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系统的出现,大大改善了目前我国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现状,并且减少了很多方面的开支,但是该系统本身和空气质量检测部门的治理制度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我国空气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的工作开展。下面主要从这两方面展开详细论述。(1)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引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系统的时间相对较晚,并且在环境空气治理方面投入的资金较少,所以我国的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系统的功能尚不完善,子站具备的功能太少,这大大加大了总站的工作量。例如,当各子站采集污染物样品数据之后,不能够自行简单处理之后再上传总站,而且当出现空气重度污染时并不能及时地发出报警信号。(2)环保部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问题。首先,我国的环保部门不具有行政权力,当检测系统处理数据得出结果以后,必须将数据结果上报给上级,这样层层上传,根本不能及时解决环境污染的实际问题,这样就让得之不易的检测数据失去了真正的作用,变成了一堆没有任何用处的数字。我国的环境空气检测和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完善,最后在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6提高环境空气检测工作效率的措施

提高环境空气检测工作的效率可以从几个大的方面着手。在自动检测系统方面,可以改善子站点的检测功能,增加数据分析功能和自动报警功能,这样就不会出现因为要逐级上报而造成时间差的问题。改善以后的自动检测系统,能够大大地提高环境空气检测的工作效率,同时提高检测标准。子站将收集到的数据上传到总站的过程是很关键的步骤,如果在传输的过程中,出现数据的丢失和混乱,将造成最后数据结果的错误或者偏差。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可以将数据打包加密。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系统的工作和空气质量检测人员的操作是分不开的,系统的正常运营需要人工维护,最后的数据需要人工核对。所以应该挑选合格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担任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方面的工作,以便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和突况。可以对环境检测人员进行统一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7结语

总之,我国的环境空气检测和质量控制工作,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很多方面需要提高,这是一场攻坚战,需要改善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系统,需要环保部门环境空气检测人员的尽职尽责,更需要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从而改善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保卫蓝天。

参考文献:

[1]易小华,李晓江.环境空气检测质量控制[J].绿色科技,2016(16):62~63+64.

第2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8-0080-1.5

自工业革命以来,空气污染就一直萦绕在我们居住的地球上方,挥之不去且越发的严重。严重的空气污染开始制约着许多工业发达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甚至已经威胁到城市居民的生理健康。天津市东丽区作为天津的近郊区,同样长期遭受空气污染的困扰。在“十一五”期间,东丽区空气污染状况主要以传统的煤烟型污染为主要特征。随着东丽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汽车尾气污染及开放源扬尘污染也成为了影响东丽区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东丽区对空气质量高度重视,通过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等工作,改善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然而如何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监管,确保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的改善,值得深入研究。

一、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从2001年开始,东丽区为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控制,按照全天津市要求实施“蓝天工程”,大力治理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以及工业污染。实施多年来,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然而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并未得到持续有效的巩固和提升,而出现反复的情况。

根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提供的数据,2012年1月1日-12月19日,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49天,其中二级良好达标天数为284天,达标率为81.37%。二级良好天数比2011年同期减少24天。

由表2可以看出,截至2012年12月19日,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年平均浓度值较2011年同期水平有所升高,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基本持平。三项监测的污染物中,PM10的年平均浓度值尚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且差距较大。

多年的连续监测结果显示,东丽区环境空气污染特征是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相对突出,二氧化硫与可吸入颗粒物交替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非采暖期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二氧化氮污染呈现加重趋势。

二、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监管现状及不足

经调查分析影响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有多个方面因素,主要有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煤堆料场的扬尘污染;大型燃煤锅炉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农村垃圾焚烧以及夜间露天烧烤等。针对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东丽区各行政部分根据职能划分分别进行监管。

东丽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功能包括环境管理、监察、宣教和监测等,农业、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的污染由农林、建委、公安、运管等多个部门负责管理,市容卫生、工商、执法、建委等部门同环保部门一道实施垃圾焚烧、露天烧烤、供热锅炉等方面的监管。环保部门防治工业大气污染依据的环境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各类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以及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九项基本制度,即“老三项”(“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新五项”(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集中控制制度、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目标责任制度)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然而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的监管体系却存在诸多的困境。主要存在环保部门、企业及公众三方面。

1.环保部门监管困境。首先环保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监督管理、项目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和现场检查的权力,而未赋予环保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现场查封、冻结扣押、没收违法排污所得等强制执行的权力,导致环保部门对一些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难以强制执行,影响了对环境空气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其次环保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还存在着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导致了对各类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监管起来困难重重,或是效率低下有的甚至是监管空白。

2.企业对环境空气的违法成本较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空气污染防治的成本在不断提高,然而企业对环境空气污染的违法成本却并未得到明显提高,从而违背了市场价值规律,最终失去了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如二氧化硫征收排污费标准为:排放1公斤二氧化硫征收1.26元排污费,但据测算治理1公斤二氧化硫需要12元;这样就导致了缴纳排污费比治理大气污染更经济,企业失去了节能减排的动力。另外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主要通过行政处罚,即使对于环保部门最重要的处罚手段行政处罚来说,其数额通常是20万以下,这种罚款数额对违法行为的震慑非常有限。企业违法成本要低于守法成本,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自然会选择以牺牲环境空气质量为代价的发展道路。

3.公众参与度不够。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曾指出,导致中国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公众参与程度太低。近年来虽然公众的环保意识有了大幅提升,东丽区环保部门在全区各个街道都聘请了部分群众充当环保监督员,配合环保部门对全区环境共同监督。然而环境信息的不透明和不对称导致环保监督员及公众对环境问题的不了解,无法参与进来。

三、完善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监管的对策

1.明确环保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在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上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一套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协作的环境空气质量的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监管局面。强化舆论监督,在媒体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月空气质量及累计达标情况,对严重污染环境空气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营造全社会参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氛围。

2.结合东丽区实际,认真实施《天津市清洁能源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广清洁能源,制定清洁能源利用的奖励政策。充分发挥东丽区独特的地热资源优势,积极推广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增大天然气使用量,加快热电建设,推进热电联产并网,改善采暖期环境空气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自觉守法。面对企业违法成本较低的现实,建议在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谁污染,谁治理”的基础上,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采用“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要求造成环境空气污染并危害到公众健康的企业,不仅应该治理污染,而且要承担环境空气污染所造成危害的责任,大大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建议改革目前的排污收费价格,做好排污收费制度的顶层设计,让企业自主地推进技术改造降低废气排放。在行政监管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这只“无形之手”作用,多管齐下让企业自觉守法。

第3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海安地处苏中平原,东临黄海,与如东接壤,南和如皋毗邻,西通泰兴,并与姜堰市相交,北与东台市相连。东西直线最长71.1公里,南北最宽39.35公里。县境西宽东窄,轮廓酷似一把金钥匙。县域地理坐标位于北纬32°32′至北纬32°43′,东经120°12′至120°53′之间。通扬运河横穿东西,串场河纵贯南北,将海安分为河南、河北、河东三个不同自然区域。随着海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突飞猛进,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空气污染已成为近年来海安的重要的环境问题之一。

一、监测概况及评价标准

1.监测概况

“十一五”期间,海安县城共建设2套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分别为环境监测站点位和凤凰花苑点位,其中环境监测站点位大气自动站于2005年建立,2006年3月份正式投入运行;凤凰花苑点位自动监测子站于2009年建立,2010年3月份正式投入运行。监测项目为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空气质量日报采用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达标天数

“十一五”期间,海安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各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在217~348天,其中2006年优良天数最少,为217天,达标率为70.7%,2010年优良天数最多,为348天,达标率为95.3%。

2.主要污染物达标情况

“十一五”期间,海安县城区二氧化硫均值为0.023mg/m3,二氧化氮均值为0.022 mg/m3,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0.092 mg/m3,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其中二氧化硫最大年均值出现在2008年,为0.028 mg/m3;二氧化氮最大年均值出现在2009年,为0.026 mg/m3,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最大年均值出现在2007年,为0.107 mg/m3,其次是2008年,为0.106 mg/m3,再次是2006年,为0.102 mg/m3,均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2009~2010年,海安县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有了较大的降幅,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十一五”末与“十五”末环境空气对比

“十一五”末期与“十五”末期相比,海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污染综合指数、大气质量指数分别下降了20.2%、1.30%和4.0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上升了8.70%和4.16%(表3-1-11)。从污染综合指数和大气质量指数变化的幅度上来看,海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十一五”末期比“十五”末期略有好转。2005~2010年海安县城大气质量年际变化见表2。

三、原因分析

“十一五”期间,海安生产总值增加了111%,工业用煤总量增加117%,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分别为26.8%、23.9%、13.7%和18.2%。海安县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1.改变能源结构,加强环境管理

“十一五”期间,海安县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大气污染源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了集中供热系统,提高燃煤的热效率,在集中供热范围以内拆除中、小型锅炉。企业环保行为信息公开化,增强了企业治污自觉性,废气处理设施数从53套增加到294套,处理能力从27.83万标立方米/时增加到151.36万标立方米/时,废气处理能力与实际废气排放量接近,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废气达标排放。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减少了179吨、56吨和582吨。

2.城市的绿化的改善

“十一五”期间,海安县以提高农村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为主线,狠抓重点林业绿化工程建设,加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的能力。201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0.9%,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0.07%。

3.道路交通环境改善

“十一五”期间,海安县加大投资力度进行道路交通与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通过现代化的设施与管理方式,例如公路清扫、洒水、绿化、电子警察扫描系统的应用,大幅度地减少了交通扬尘。

4.机动尾气的治理

“十一五”期间,海安县以县环保局牵头,车管所协助,采取机动车检测 “环保前置”、尾气排放“标志管理”等一系列措施,逐步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降低城市区域大气污染水平,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5.对建筑施工的管理

“十五”期间,海安县进一步加大了施工场所“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一是建设单位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二是加强运输灰、渣车辆的管理;三是在建设工地四周设置屏蔽,控制扬尘扩散。

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采取不定期硫分和灰份监测,严格控制燃煤大户高硫高灰份燃煤的使用;对重点污染源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比对监测;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增加脱氮工艺,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2.控制扬尘污染

防治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对城区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完善有关激励机制,推广使用和扩大商品混凝土的使用范围;在施工现场的周边,提倡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推行施工现场车辆的保洁制度,防止将泥土带出施工现场;施工中堆放的渣土,要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并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积极实施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工程,防止城市二次扬尘产生。加强城市大环境绿化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减少城区地面。

3.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污染的监督检测,县环保局会同公安等部门,统一对在用机动车尾气进行抽测,排放不合格的车辆,按要求进行治理;推广车用清洁燃料;在不断改善城市路况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扩大城市公交营运范围。

五、结论

1.“十一五”期间,海安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各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在217~348天。

第4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关键词:环境;空气监测;过程;控制

中图分类号:X8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4020202

1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也在加快进行,人们对环境也更加关注,由于环境空气污染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和空气质量被划分了几个等级,但往往这些等级让人们觉得有所不同,本文在分析我国环境空气监测体系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来一些需要改善的建议,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对环境改善的需要。

2我国环境空气监测发展概况

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就一直对环境空气监测展开了工作,监测设备主要以城市自己配备为主,而我国的环境空气监测项目、技术和方法大多数都是参考国外的一些技术,自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采用了统一的监测技术和方法,在我国的各个主要城市建立起环境监测站,收集本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90年代后,我国城市环境监测站已经形成了一个网络,随着我国对环境认识意识的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目前我国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方法

目前,我国评价和反应空气质量采用的主要手段就是空气污染指数(API),这种方法是将常规监测到的几种污染物的浓度简单地转化为单一的数值形式,从而进行等级划分,来判断空气的污染程度,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等被记入空气污染指数的污染项目中。我国目前对空气质量的好坏分为几个等级。

4存在的问题

4.1一些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还不完善

在“十一五”计划中,我国有113个城市被列为国家环境重点保护城市,这足以说明我国很多的城市空气质量没有达标,其主要原因是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不够完善。由于各地方部门对城市保护环境资金投入不到位,导致其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不完善,使得城市空气质量不能达到国家标准。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已经在各个区县设立了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列为重点解决问题,积极推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新标准,努力完善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区域性空气污染的监测和评价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由于我国对空气质量监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因此,没有形成全面对区域性空气污染的监测和评价能力,从而很难分析一些污染源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区域性空气污染的监测和评价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4.2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由于对环境空气监测的资金投入得较少,监测仪器也相对缺乏,没有展开对人体影响较大和污染物严重的有机污染物进行监测,没有开展对相关工作的研究,而国内也只有极少数的城市展开了对一氧化碳和臭氧项目的监测,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4.3我国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大气雾霾、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已经出现,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如今的污染类型也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汽车尾气污染和煤烟型污染,而我国现行的空气污染的评估方法已经不能全面反映空气质量污染的状况,也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对环境知情权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新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5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上面问题的分析可知,我国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从而来制定更加科学的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空气质量标准,本文对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5.1我国空气质量要按功能区进行分类

目前,我国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而目前很多地方经过产业结构调整后,特定的工业区功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而这些区域大多数成为了居住区、商业区、公共绿地区等,这些特定工业区的污染源一是通过改造升级,减少了污染的排放,二是企业进行搬迁,远离了城区,然而这些地区已经不再适用三级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要按照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进行分类。

5.2不断修订我国空气质量标准分级制度

我国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分级不再对应于功能区的分类,而要对不同类型进行分级,比如一些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如一氧化碳等,应该执行统一的浓度限值。增加PM2.5项目,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也可以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一部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都有重要的影响,且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为了更好地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应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系统,大力发展PM2.5项目,使城市环境达到国家的统一标准。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出台以后,我国的很多城市都大力发展对PM2.5、CO等项目的监测工作,预计在2016年全国各城市都将推行此项目,使环境达到国家的标准。

5.3完善空气污染指数的表述方式

由于国内外对空气污染指数处于“50-100”的描述差别很大,因此,综合来说,国外给公众提供的空气污染指数的信息更加详细,更加具体。我国环境空气监测体系要更加注意,应该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根本,要使用大众能够听懂的语言来提醒市民要以预防为主,提高市民的忧患意识,用更加亲切的语言来表述空气污染指数,从而能够使市民对环境更加重视。

5.4完善空气污染指数计算时所包含的污染物种类

我国在公布空气污染指数或者是进行空气污染指数预报时,往往只是计算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空气污染指数,虽然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已经包括一氧化碳和臭氧的浓度限值,但这些并不是常规监测考核指标,我国大多数城市并没有把这两项放入空气污染指数中计算,而一些发达国家都已经把这两项纳入了空气污染指数的计算中,在这一方面,我国还远远比不上发达国家,因此我国要增加对空气污染指数计算时所包含的污染物种类。

5.5完善空气污染指数对公众制度

目前我国对空气污染指数的公布大多都是计算一天的空气污染指数,而在发达国家,大多数都已经实行了每小时对公众公布空气污染指数的政策,而每小时公布空气污染指数能够更好地反映一天中不同时段的空气污染指数变化,从而使得空气污染指数能够更加真实客观,也便于公众安排自己一天的活动,从而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因此,我国全国范围内所有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应该统一联网,及时进行公布,从而把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公布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6结语

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对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要改变以往对环境空气监测质控的思想,从监测的开始到报告的每个环境都要进行监控,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选择恰当的公式对其进行正确地计算,并且进行必要的统计和检验,从而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及时性,这样人们才能更加重视环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使环境监测的质量越来越高,才能使我们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刘方,王瑞斌,李钢.中国环境监测质量监测现状与发展[J].中国环境监测,2004,20(6).

第5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 经验 英国 启示

一、引言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同时也是最早遇到环境污染事件的国家。20世纪50年代,英国伦敦由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大量燃烧煤炭,烟尘超量排放,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导致上万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使此次事件成为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事件之一。自此之后,英国政府痛定思痛,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炭燃烧、减少尾气排放,如今大气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也得到根本改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经验,这些经验及教训为广东省治理雾霾天气带来诸多启示与借鉴。

二、英国大气污染防治主要经验

(一)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伦敦烟雾事件之后,英国政府非常重视立法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经过60余年的努力,目前业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大气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与中国类似,英国早期也主要采取“末端治理”来治理空气污染。伦敦市于1954年出台《伦敦城法案》,控制烟雾排放;1956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1968年修订),将伦敦治理模式普及全国。《工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法》(1972)规定所有污染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有毒害气体排入大气,否则予以严厉处罚;《空气污染控制法案》(1974)规定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申诉权和工业燃料含硫上限。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燃煤产生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进入20世纪70年代,交通污染取代工业污染成为伦敦空气质量的首要威胁,为此政府出台系列措施,包括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抑制私家车数量以及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等措施以寻求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进入20世纪90年代,英国开始寻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综合性措施,出台了《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清洁空气法》(1993修订)、《环境法》(1995)、《大伦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1999)及《气候变化法案》(2008)等一系列空气污染防控法案,对其他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约束,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以控制大气污染。同时,从1995年起,英国依据当年出台的《环境法》,开始制定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各个城市都要进行空气质量的评价与回顾,对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随后英国提出《能效:政府行动计划》(2004)、《气候变化行动计划》(2005)、《英国可持续发展战略》(2005)、《低碳建筑计划》(2006)、《退税与补贴计划》(2007)、《英国能效行动计划2007》、《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2008)及《低碳转型计划》(2009)等一系列计划与政策,积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

英国大气环境相关法律不仅体系完备,且范围广泛,涵盖了大气污染和尾气排放的方方面面。可以说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就是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和完善的过程。

(二)公开公平的公众参与模式

英国公民在环境问题的讨论、决策、监督、执行上,有深厚的自治传统和强大的社会根基。英国注重通过立法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是最早将空气治理信息向民众实时通报的国家。官方网络向市民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数据以及各污染物每小时的浓度和一周趋势图。英国公民获知空气信息的途径也不被官方独家垄断。公民能直接透过《自由信息法》向政府环保机构索取相关数据,不得被拒绝。政府开设的“英国空气质量档案”网站、民间组织与伦敦国王学院环保组织合作开设的“伦敦空气质量网络”均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数据。政府绝不敢指责民间监测组织“非法”、“违规”、“不科学[2]。

(三)重视发挥经济手段作用

英国不但重视通过强制性的法律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还重视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自愿减排。经济手段强调“谁污染、谁治理、谁花钱”,除可增加政府财税收入外,经济措施同传统的行政命令相比具有持续的刺激作用,通过环境成本内部化,鼓励人们采用更为有效的方法减少环境污染,削减污染物数量,逐渐形成自愿减污的环境治理方式。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就开始通过征收环境税、排污权交易、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达到降低治理成本,提高环境治理效率的目标。作为经济干预手段,财税措施对改善英国环境质量效果明显。

(四)注重科技创新及应用

在英国治理空气污染的过程中,科学技术发挥了关键的指导性作用。英国政府鼓励企业采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改革生产工艺,优先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这是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根本途径。政府层面上,积极组织、引导和企业生产采用先进工艺;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自愿采用先进技术减排,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通过公众参与和社会激励手段,迫使企业淘汰落后工艺,积极采用更好的减排技术。

三、广东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与挑战

(一)大气污染源排放结构复杂

目前,广东大气污染正在从煤烟型污染向煤烟型和机动车尾气型污染相复合转变。在城市内部,各类排放源在不同的高度、不同的地理位置排放多种污染物,构成了复杂的大气污染排放结构。

(二)环境空气质量要求提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国家也适时收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广东部分城市大气污染物整治工作压力巨大。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占全省近80%的多种大气污染物在这一狭小空间集中排放,对珠三角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带来巨大挑战,使珠三角成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大气复合污染的典型地区。

(三)多方参与、多措并举的污染治理模式还未完成建立

广东省在大气环境立法和相关政策标准制订方面,还有巨大的改进空间,特别是在公众参与机制、促进企业自愿减排的经济激励政策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较完善的体制。

四、启示和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财税约束与财税激励是英国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环境治理的显著特征,英国经验表明,完善、有序的排污权交易体系对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发挥着重要作用[3]。广东省也应借鉴英国经验,注重采用经济激励方法实现大气环境治理目标。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仍应配套完善财税政策,简化行政干预,充分发挥财税作为环境治理的市场调节作用,对主动进行节能减排和设备改造的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实现奖罚结合的治污方式;同时,应健全交易市场的监督制度,履行政府部门在排污权交易中的监管职责。

(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完善法规规章。加快《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原则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和完善广东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体系。

(三)完善全社会参与机制。

从英国公众参与实践成效看,公众参与不仅提升了公民的环保意识,又对政府的环境行为施以重大影响,倒逼政府谨慎处理环境议题。建议广东省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将公益诉讼引入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将其纳入普通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进而形成系统有效的环境权益救济制度,将公众日趋增长的环境权益诉求纳入规范有序的管理中,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通过地方立法赋予公众对环境执法行为的监督权,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监督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和协助环保部门查处大气环境违规违法案件的途径与方式。

(四)强化科技支撑。

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都离不开技术进步和创新。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领域软科学研究力度,加强相关技术、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切实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发展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相关技术产业,支持环保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气处置和利用的产品、设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人才与队伍建设,加强人才交流与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科学素质和管理协调能力,逐渐形成国内一流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团队、技术研发团队和环境管理团队。

【参考文献】

[1] 张孝德,梁洁. 从伦敦到北京:中英雾霾治理的比较与反思[J].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4, (03): 51-63+71.

第6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空气质量不仅关乎人类生存质量,而且也深深影响着地球上其他的生物。因此我们要自觉维护环境保护义务,努力提高人类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空气质量。那么,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是什么呢?

来自固定和流动污染源的人为污染物排放大小,是影响空气质量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其中包括车辆、船舶、飞机的尾气、工业污染、居民生活和取暖、垃圾焚烧等。城市的发展密度、地形地貌和气象等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考核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环保分局以及9个街道办事处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为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区监察局和各考核单位分管领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对市大气办提醒单、督办单进行督查落实。区大气办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终工作考核和审定考核结果。区监察局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为将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环保分局和9个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依据《区201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中关于空气质量管理的相关任务,对9个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环保分局予以考核。

第五条考核以月为单位实行百分制,由区大气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对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第六条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目标综合考核环保分值中拿出相应分值进行空气质量管理单项考核,年终以全年月考核平均得分进行折算。

第8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1相关研究与实践

1.1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研究与建立2004年开始,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并建立了上海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并随着上海市环保3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而不断更新完善。在1km×1km网格下,利用AP-42等排放系数、物料平衡、排放估算模型、燃料成分分析以及工程判定等方法对上海市工业点源(覆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33类行业)、流动源(机动车、船舶、火车和飞机)、面源(涉及工业分散燃料、涂料、植被、填埋场等10个类别排放源)排放大气污染物PM、PM10、PM2.5、SO2、NO2、VOCs、NH3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估算定量,2007年又做了改进更新。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开展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清单研究。王海鲲等[6]应用国际机动车排放模型(IVE)估算了上海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黄嫣旻等[7]借鉴美国EPA提出的AP-42方法,利用动力学粒径谱仪的颗粒物粒径分析对公式系数修正后,估算了上海市吴淞工业区2004年铺设道路不同粒径的扬尘量;孙娟等[8]利用遥感影像资料,分析了上海市扬尘污染源的空间分布特征与规律,计算了上海市主要扬尘源的起尘;董艳强[9]、李莉等[10]在长三角区域排放清单方面也开展了多方位的研究。

1.2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系统从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开始,我国陆续在大气扩散模式、污染气象学以及空气污染预报等方面进行了多项研究[11-12],并基本形成了由潜势预报、统计预报和数值预报相结合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框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预报模拟精度和准确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第3代数值预报系统的持续完善,数值预报越来越受到环保部门的重视。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武汉等城市先后实现了数值预报常规的业务化运行[13],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联合研制开发了上海市空气质量数值预报系统,其数值模式体系包括嵌套网格空气质量预报模式系统(NAQPMS)、CMAQ4.4、CMAQ4.6、CAMx和WRF-Chem等模块。各模块均采用相同排放源、区域设置、网格划分和分辨率进行模拟计算,NAQPMS、CMAQ4.4、CMAQ4.6、CAMx由第5代中尺度气象模型(MM5)提供气象场数据,WRF-Chem则由气象模式(WRF)和化学模式(Chem)在线完成耦合。气象场初始资料采用NCEP(1°×1°)6h/次的分析资料,模式系统采用四重嵌套方案,最小区域水平分辨率为1km,在第1~3区域的排放源采用STREETS的东亚排放源,第四区域采用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建立的上海市2007年排放清单数据,对污染物的排放、平流输送、扩散、气相液相及非均匀反应、干沉降以及湿沉降等物理化学过程进行模拟。上海市集合数值预报系统可以提供多种数值产品供空气质量预报员参考,包括各区域高空及地面气象场、主要污染物质量浓度空间分布图、探空曲线等(图1)。通常情况下预报效果良好。

1.3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共享平台的建立围绕世博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需求,长三角区域开展了空气质量联动监测,初步建立了长三角区域共享平台,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共享。2010年4月26日,该平台正式运行,直接服务于长达184d的上海世博会。共享平台涉及上海、南京、苏州、连云港、南通、杭州、宁波、嘉兴和舟山等9个重点城市(图2),共设54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包括上海、南京、苏州、连云港、南通、杭州和宁波7个环保重点城市全部国控点位49个,上海市控点位2个,嘉兴和舟山2个非环保重点城市省控点位3个;选取舟山嵊泗李柱山空气质量监测站为区域海洋空气质量背景点,浙江杭州共享内容由空气质量小时浓度均值、城市日报数据、城市预报数据3个部分组成,小时浓度均值除了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外,还包括PM2.5、O3、黑碳等参数。世博会期间的5月19日,共享数据明显反映了区域污染迹象,为上海市环保局启动世博预警联动方案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长三角区域共享系统运行历时199d,共享数据超过120万个,共享数据翔实、较全面反映了上海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状况动态变化,充分发挥了环境预警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区域联动监测共享信息共创成果新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是一次跨省数据共享尝试。不仅为世博会空气质量保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也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区域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体系常态化运行提供了有益借鉴。

2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体

系构建的思考作为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城市群是由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城市和特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的城市集团。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了长三角区域发展的战略定位。率先建设长三角区域世界级城市群,能为探索中国城市化道路积累经验,为我国城市群建设提供示范。从环境角度来看,长三角区域地理位置、气象条件、污染成因相近,大气污染相互作用明显,面临相似的大气污染问题,开展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系统建设不仅必要,而且可能。世博会期间长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的有效运行和明显成效就是很好的例证。区域监测网络搭建和数据共享,为后世博长三角区域常态性污染控制联动奠定了基础,目前江苏、浙江两省环保部门借助世博经验,开展了一系列省内大尺度大气污染相关的科学研究。这些区域内的研究和实践,使得构建能够长效运行的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体系的条件逐渐成熟。而从更高行政层面上的组织和推动,将会使区域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构建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体系,主要从区域监测网络和共享信息平台搭建、区域排放清单、区域数值预报系统、预报会商系统以及专业技术和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体系的有效运行可以直接为政府污染控制提供技术支撑,但需要有不同行政层面的管理制度支撑和保障。

2.1区域监测网络和共享信息平台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是评估环境空气质量、制定大气污染控制对策的技术支撑,也是科学预测预警的依据,是预测预警体系中重要的基本组成部分。

2.1.1全方位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构架近年来,长三角区域内重点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从数量和布局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和调整,尤其在布局的点位代表性上更加科学合理。但是限于目前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监测指标和日报要求,现有的空气质量监测站大多集中在城市区域,且监测项目主要以常规大气污染物为主,而反映更大范围区域尺度的大气复合污染的监测网络,国内也仅在珠三角区域刚刚起步。借鉴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与中国香港地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发展历程[14-15],在长三角区域江、浙、沪两省一市重点城市现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结合长三角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特征和现状,借助目前开展大气污染机理多层面、多方向的研究成果,建立包括卫星遥感技术在内的全方位、立体化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重点考虑从常规因子的监测到引发污染全过程监测、从基于城市监测到区域尺度监测、从地面监测到立体监测的建设思路。整个网络站点具有不同功能上的代表性。1)常规监测。以现有监测站点为基础,优化监测网络,选择区域代表性常规监测站点纳入区域监测网络,突破世博会期间长三角区域的9个城市,扩展城市点位若干,从不同气象条件影响考虑区域城市间的污染传输和相互影响,补充监测点位,同时考虑设置1~2个区域背景点位,构成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站点。2)区域输送监测。在几个常年区域污染输送主通道的监测点位,包括农村地区新增点位代表区域输送监测站点,提供污染物沉积、扩散和区域输送路径的监测,作为判断污染物扩散、迁移和输送路径分析依据,提供区域范围内各个城市污染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的数据支撑。3)灰霾监测。灰霾是区域大气污染的一种典型现象,灰霾监测站除了具备常规监测能力外,还需要增加有机碳、元素碳、气溶胶粒径、黑碳、能见度、浊度等可作为灰霾监测指标的专用仪器设备。另外,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反演大气中气溶胶光学厚度,有利于掌握宏观尺度的区域灰霾污染情况。激光雷达可以探寻灰霾天气中气溶胶浓度在垂直断面上的时空分布,可以用来判断气溶胶的来源与分布,并能够提供其运动方向与趋势等重要信息[16],因而整个网络建设中,考虑设3~5个站点作为区域性灰霾监测点位,可以根据长期观测需求经专家论证后增补建设。4)超级站。超级监测站监测项目齐全,监测手段和监测能力强大,能够监测和反映复杂空气污染的全过程和变化规律,实现对大气污染物组分、二次污染前体物和形成机理、源和受体的关系、气象条件对污染物传输的影响等深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环境管理的需求。因此,建设区域内包括离子在线色谱、臭氧前驱VOC组分分析系统、NOX监测技术以及上述灰霾相关指标监测手段等在内的若干超级站,作为监测网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真正实现监测从常规监测向污染全过程监测发展、从城市常规监测向区域尺度污染诊断监测发展。

2.1.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QA/QC)体系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必须加强在线标定技术、子站运行状态在线测控技术、流量在线测控技术、采样总管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开发各类监测仪器设备的通用智能接口。形成一整套长三角区域监测网络设计、站点选择和配置,数据集成和通信的技术、指南、标准、规范,建立ISO/IEC17025框架下统一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QA/QC)体系,确保监测仪器维护、监测数据采集、传输、数据审核、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1.3数据中心和数据共享世博期间,长三角区域成功尝试了跨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为区域预测预警系统的监测网络数据共享奠定了良好技术基础。建立长效运行的长三角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系统的监测网络数据中心宜由1个总数据中心(长三角区域数据中心)和3个分数据中心(江苏、浙江、上海数据分中心)组成,监测网络的实时数据通过无线或宽带分别汇集到3个分中心,由分中心自动审核处理后再共享到长三角区域数据中心。数据中心之间采用网络服务进行数据交换,以达到实时数据交换的目的。

2.2区域排放清单的建立上海市2004年建立、2007年更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在本地空气质量预测模型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效果良好。目前所掌握的长三角区域排放清单较粗,当发生区域型污染时数值模拟效果通常较差。因而,搭建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体系能否准确有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长三角各重点城市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建立。点源排放清单。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资源是快速建立长三角区域各城市点源排放清单的有效途径。流动源清单。流动源包括机动车、船舶、飞机等。采用IVE模型建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清单在国内已有成功实例[17-19],排放系数是进行船舶、飞机排放的主要方法。面源清单。包括非点源和线源的排放源,人口、面积、GDP、工业产值、燃料消耗、土地利用情况等通常是估算面源排放的基础数据,遥感技术是土地利用情况数据获取的便捷途径。排放因子主要可引用国外的研究成果[20-24],同时也可引用国内的部分实验结果[25]。利用GIS技术将排放清单进行空间定位、网格化,以便于数值模型使用。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和总量控制规划的逐步落实,排放源的排放情况会有很大变化,因此区域排放清单的定时更新也是保证预测预警系统精准的重要环节。

2.3区域多模式集合预报系统开发多模式集合预报是在统一的区域设置、统一污染源排放清单、统一气象预报场条件下,使用多个数值预报系统对区域空气质量进行模拟预报,目前较为流行的模式有嵌套网格空气质量预报模式系统(NAQPMS)、CMAQ、CAMx等。奥运会和世博会期间均采用了多模式空气质量预报技术,对比分析结果表明,多模式集合预报系统能够降低系统误差,模拟效果好于单模式预报结果[26-27]。不同模式都具有各自特征,故多模式集合预报系统可以给预报员提供更为丰富的参考资料。在区域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将观测资料同化技术应用到长三角区域多模式集合预报系统开发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排放清单建立的不确定性。

2.4区域预报会商制度建立区域预报会商是预测、预报、预警工作的重要环节,预报会商群策群力、沟通预报思路、交流预报技术,通过预报会商可以充分进行信息交换和思路交流,提升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的准确率。在江、浙、沪建立预报分中心,建立会商机制。会商种类分定期会商和专题会商,定期会商为按日、周、月、年等时间尺度的空气质量预报会商;专题会商为针对区域高污染事件、重要节日以及其他非常规的临时性会商。会商形式可以为电话会商、会议会商、网络即时通会商和可视化会商等。

2.5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是区域预测预警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包括区域预报员、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人员及专家组等。区域预报员维持区域预测预报的日常工作,每天定期进行预报会商,特殊情况下组织专题会商;信息系统开发维护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改进工作;专家组应当由环保专家和气象专家等组成。人才培养的渠道,首先要进行专业培训,增加理论素养;第二,在实际工作中加强锻炼,理论联系实际;第三,吸取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在交流中提高;第四,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技术队伍。

2.6长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组织机构世博会空气质量保障的经验启示,跨行政区域的技术管理层面合作,必须有来自国家、省、市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的多方面协调和支持,建议建立由江、浙、沪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组成的长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组织机构牵头,在该组织的工作框架下构建长效运行的长三角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系统才会有序推进,否则仅依靠监测系统内部技术人员的交流沟通难以实现真正的区域层面的合作。

第9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范文

这几天,我围绕我们周围的空气受污染的程度以及空气污染对人类身体健康的危害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调查。我根据珠海周围的环境特点和所发现的问题,上网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来分析,我们周围的空气是受到了污染。污染源主要是工厂烟囱排放的黑烟,机动车辆排出的尾汽。这些污染源排放出来的什么污染物呢?对人们的健康有什么危害呢?我查阅了有关资料,懂得了许多有关空气污染的知识。

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它们在空气中的含量若是超过一定的标准,就会危害人们的健康。空气污染指数小于50,说明空气良好,污染物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限值,为一级优,符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一些需要特殊保护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空气污染指数大于50,小于100,表明空气质量一般污染物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为二级良好,符合城镇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

防治大气污染,控制污染排放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根本措施,其主要途径有:工业合理布局,搞好环境规划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燃料、使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区域集中供暖供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老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等。

(1)搞立体绿化,扩大绿化面积,可以搞无土栽培。植物有过滤各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净化空气的功能,树林尤为显着,所以绿化造林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比较经济有效的措施。

(2)解决燃料问题,尽量使用太阳能等无污染或污染小的能源。

(3)多组织宣传活动,咨询活动,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