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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保险经纪公司 专业人才 监管
中国的保险业最早是伴随着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进入我国的,但直到改革开放后保险业才算真正得到发展。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保险业呈现出一片蓬勃生机,保险公司的公司类型由原来的只含有国有独资发展到现在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数量也由原来改革开放前的一家发展到几十家,而且现在还有许多外国保险公司进驻我国,其业务的范围也逐渐渗透到国民经济、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人民生活等诸多方面。这就使得保险公司不能再依靠其自己的力量去扩大业务量,而必须依靠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经纪公司的力量。特别是进入90年代,保险收入从1980 年的6. 2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999 年的1247 亿元人民币, 增长200 多倍, 保险公司总资产达1990. 8 亿元。在这其中保险经纪公司是保险市场上必不可少的要素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保险经纪公司的作用
保险经纪公司属于保险中介机构,所谓保险中介就是向买方或卖方提供有关各种可能获得的保险价格、保险特性以及所要承保的危险性质方面的知识, 并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联系在一起, 最后达成保险契约的媒介。而保险经纪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 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提供中介服务, 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其成员是精通保险业务、财税知识和风险投资技术, 熟悉保险市场行情的专业人员,具有为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保险计划、为客户选择最合适的保险公司的职能,并可以作为客户与所选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出险后, 可代表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它存在,既可以使保险公司从繁重的业务中解脱出来,有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从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维护了保险市场的安定和谐。其实在欧美,保险经纪公司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早在17、18世纪,世界上最早的险种――海上保险出现的时候,为了满足对海上保险的需求,保险经纪公司就孕育而生。但由于当时的险种比较单一,业务量也比较少,保险经纪公司还没有像今天那样有这么多的功能,业务种类也比较单一。随着科技革命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可逆转,我国保险经纪公司也不断兴起、迅速发展。截止到2008年2月底,全国共批准设立保险经纪公司297家,其中处于营业状态的有284家,终止营业的13家。在中资保险经纪公司纷纷成立的同时,国外大型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也对国内保险经纪业跃跃欲试。2004年首家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由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与世界第二大保险经纪公司――美国怡安保险集团公司合资成立的中怡保险经纪公司在上海开业。
二、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存在的问题
由于保险经纪公司的迅猛发展,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在激烈的竞争中也暴露了许多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存在的问题。
1、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投保人的角度来说,许多投保人其实并不是很了解保险,不是很明白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和自己的合法权利还有义务。再加上我国保险人的素质不高,投保人不了解保险经纪公司的作用,保险经纪公司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容易使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的保险经纪本来就起步较晚,市场功能还不健全,保险险种比较单一,因此,公众对保险经纪人比较陌生,相当一部分人对保险经纪人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不甚了解,甚至将其视为人,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经纪公司还没有形成。
2、由于缺乏保险经纪相关人才和专业技术,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缓慢,业务技术含量比较低,处理案件的经验不足,而且从事保险经纪工作的相关人员又大多数并没有取得相应的资格,保险经纪公司虽然主要管理人员也是保险业内人士、富有保险从业经验,但缺乏掌握保险技术的核心人员、公司人才结构不合理,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承担大型、高风险项目的风险管理。而且,员工的培训只能走低端路线,采取自我培训的方式为多,这对公司后备人才的培养有诸多不利。再次,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盲目的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而忽略了公司的战略性发展和结构的合理性。由于公司规模很大,要求的业务员数量也多,使得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工作无法全面展开。目前只能集中在对新人的培训上, 对其它层次的人员根本无精力考虑, 而对新人的培训上, 又急于求成, 忽视对其职业道德培训, 只强调保险是一条快速致富路。这就直接影响了保险经纪公司所接受的业务的质量,间接影响了公司的效益。
3、就是我国的监管力度不够。我国在1998年2月24日才出台了第一部关于保险经纪公司的相关法律《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暂行) 》。但是由于是第一部相关法律,里面还是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
三、发展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几点建议
1、引进专业人才,提高技术含量。由于风险因素的多样性,这就要求保险经纪人必须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专业化的服务,提高技术附加值,减少保险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提高技术含量的同时,可以使保险经纪公司更多的去协助保险公司参与大型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项目。
2、加大对保险经纪公司监管力度,增强公司的自我约束能力。因为单靠保监会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采取自我监管的形式。相关部门应该出台关于管理保险经纪公司的法律法规来完善对其的监管。做到在保险业的操作过程中,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借鉴外国经纪公司,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技术。与已发展数百年的国外保险经纪业相比,我国经纪公司在资金、技术、人才、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距。特别是加入了WTO以后,来自国际的竞争更加激烈,有鉴于此,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应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加强与国外经纪公司的交流合作,通过建立合资经纪公司的形式,引进和学习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尽快缩短与国外先进公司的差距,促进和推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向国际水准看齐。
保险经纪对我国来说还是一个朝阳行业,这个行业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所以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迎接挑战推动他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保险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敏.对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的研究.海南金融,2006,(11).
[2]夏露.浅谈我国保险中介人的现状及发展.前沿,2001,(1).
现今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越发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养生食品的首选,有机食品(OrganicFood)也称作生态或生物食品,是国际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较为统一的提法,通常来自于有机的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上相应的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及标准生产加工的。吃有机杂粮,成为一种新的养生追求,一套好的包装设计不仅能衬托出这种养生的新理念,也能衬托出食品价值,满足消费者的审美需求。在国外,绿色包装成为当今食品类包装设计的首选。首先在色彩运用上,市场调研发现进口有机食品的包装,均有明显的色彩倾向,蓝、白、绿、黄、橙、棕最为普遍,简化产品用色的数量,达到用色少而不单调,用色多却不杂乱的境界;字体种类的选择取决于所设计的商品本身,并非一味的把图片当作包装背景,在字体表现上也存在亮点,为突出产品字体,运用填充、镂空等手法;材料上的选择也很有讲究,国外研制开发出许多环保安全、实用性强的新型食品包装。举例来说,"可食包装纸”选用高丽菜、波斯菜、绿茶等果蔬和酒浆等原料经加工制作成为可食性的食品包装纸,换句话说,这种包装材料既是新的食品,也可用于包装,其可循环性更是值得借鉴的。在国内,反映当地文化特色的包装设计成为近年来的流行风格,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地域文化,因此食品包装呈现多元化的特征。但包装形式雷同,缺乏创新点和自身特色,大部分企业往往忽视食品包装设计的重要性。例如在谷物包装中,大多文字、插图、色彩等都设计的比较粗糙,不但没有自己品牌的特色,甚至好几个企业都使用一种结构的包装,使消费者无从下手,更别提希望通过包装诠释自己品牌文化意义与传递目的了。生产厂家对于包装材料安全的重视度不足,而消费者在日常选购时更注重食品保质期、标签等等,缺少对于包装安全性的了解,在这方面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的食品包装理念,对于原材料、辅助材料、生产工艺方面严格的要求。
二、有机食品包装设计的发展趋势
(一)人性化的设计理念。
中国是产粮大国,五谷杂粮畅销国内外,有着悠久的历史。国产杂粮品种全质量优,但进口杂粮的销量却一直很高,这就凸显出包装落后这一缺陷。所以为了提高产品销量,为其进行包装就是十分重要的,适合的包装也可以提升产品价值。创新且环保的设计是有机食品包装设计的关键所在,由于产品自身的特征,必须要实现包装对人的安全性。可将加工原材料图及食品营养价值表融入到包装中,准确无误的将有机这个概念传递给消费者;注重细节设计和结构上的创新,增加其趣味性,使有机食品有别于传统食品包装,从而凸显其价值;“可视性”和“适量装”是人性化设计原则的体现,采用新颖的设计构思,设计出一套创新、环保、使用便捷的有机食品包装。新颖的包装可供所有消费群体购买,可视性的镂空包装满足了购买者对食品本质的好奇,适量装能有效减少浪费,增加购买次数,消费者在品味有机食品最新的口感的同时,深切体会到有机食品的健康价值所在。
(二)设计构思。
1.谷物类设计构思。经前期市场调研得知,目前谷物类包装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包装同质化,造型及材料近年来无太大改进,缺乏整体的创新。通过分析消费者在日常食用中所遇到设计不合理带来的烦恼,可使用透明长罐装的设计新思路,拧盖封口宜于保存可防潮、防虫,整个透明长罐让消费者看清杂粮实质和新鲜程度;可选用创新的排版设计,古时部分些养生经是记录在竹简上,可以选择竹简般竖向排列字体,透露出浓郁的传统气息,杂粮又是我国传统食物,二者结合体现杂粮的原生态养生意义。
2.面粉类设计构思。首先是包装的外观设计,都可选择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和产品特点,造型力求简洁、实用、精美,树立自己的品牌个性。体积上会考虑小体积包装,达到消费者少量多次的消费需求;其次,色彩是引导消费者购买的主导因素之一,市面上的面粉包装大多缺乏色彩倾向,甚至只是一个简单纯色麻袋。因此可以选择逐个包装,增加包装的鲜亮度,也能达到视觉上的对比。最后,麻袋包装在搬运过程中易破损泄漏,所以可以选择采用多层纸质包装袋。纸袋韧性强结构科学合理,可以有效吸收粮食中的多余水分,能有效防止粮食受潮;与此同时在搬运途中也不会沾染工作人员的衣物。
3.食用菌及蔬果设计构思。蔬果及食用菌具有保鲜时间短、易损坏的特点,因此告别简易常见的塑料袋包装,材料上采用透明环保密封盒,以达到防潮、防菌、保鲜、延长保质期等基本功能。经市场调研,对于要设计的包装和消费者喜好有了较清晰的定位,要注重突出鲜面原料本身的特点,色彩上可选择与食物色调相符合的图贴,选择原材料照片成为包装图贴的一部分,让消费者在享受美味的同时感受到食材的新鲜度,强调了何为“有机”;并且彩色食材标贴和起到保护作用的包装盒相结合,吸引消费者对它的兴趣,也引起消费者购买欲望。
4.手提袋的设计构思。牛皮纸袋是当今主流的手提袋之一,无毒无污染的特性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理念,上至服装香水,下至甜品蔬果,无处不在。牛皮纸单在视觉感受上会比普通纸更加牢固环保,而且便于携带;并且它具有抗拉伸、抗收缩的特点,非常适合用作有机食品的包装,即便与水相遇,也不会潮湿,因为它具有一定的防潮能力,所以更能有效防止因杂粮蔬果吸水而导致袋子损坏的情况出现。小包装的各种有机食品可放入其中,印有标志的封口贴将其封上,快捷环保便于携带。
一、认真收集公司内外部审计及各项检查的结果。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全面的审计。且有时审计对象的任职期限较长,单靠审计组几个人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对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在审计前及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收集、审阅前期内外部审计及各项检查的报告及结论,并对审计及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对在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事项,遭受外部处罚或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及影响的,可以采取“拿来主义”在审计报告中直接予以反映;对其他与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有关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要予以重点关注,审查相应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是否重复发生。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有效整改指所辖单位均不存在相同问题,如前期审计发现所辖甲公司存在该问题,此次审计未发现甲公司继续存有该问题,而乙公司存在该问题则应认定为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二、认真审阅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一般而言,被审计单位所有的重大事项及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通过被审计单位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司务会研究决定。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审计组可以了解审计对象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重大事项及决策程序。而这些决策事项绝大多数都与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直接相关,认真审阅会议记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现场审计开始后,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应在第一时间取得并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记录,并据此及时调整现场审计的重点及同相关人员访谈时需要询问的问题及事项。被审计单位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涉及被审计单位的秘密,在审阅会议记录过程中,审计组组长、主审要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摆放在工作场所;同时,也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向他人传播。
三、综合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要对其任职期间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反映、评价,必须综合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的方法,即:在审计对象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呈现一种什么样的发展趋势,是持续向好、还是向差,或者存在较大的起伏;好在哪里、差在哪里都需要进行趋势分析。此外,客观、全面的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发展情况,还要以任职前被审计单位发展水平、系统平均发展水平、当地寿险行业发展水平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据此得出的结论会更为全面。另外,在分析时要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不仅要分析发展速度,还要分析业务发展质量,要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结构、给付情况以及后续发展能力进行深入分析。
四、重视访谈、询问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由于审计人员相对被审计单位而言是“外部人”,会计报表、业务档案只是记录了经济事项的结果,而经济事项的目的、过程及真实情况未必得到如实反映。审计人员要了解经济事项的真实情况,必须访谈、询问相关人员。访谈是一门技术、一门学问,同谁谈、谈什么、如何谈都暗藏着很多玄机、技巧。访谈时需要注意的几点:一是访谈要选择恰当的审计对象。例如,要访谈了解被审计单位车辆的情况,如果找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人员,可能谈半天收获不大,因为他们经常面对检查,如何回答已经轻车熟路、了然于胸。而审计人员如果有意无意的同某个司机交谈一下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二是访谈要有目的及针对性。在访谈前要仔细梳理谈什么、如何谈,要注意访谈的方式方法。首先,要使访谈对象明白审计是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的,是“自己人”:其次,态度要友善、语气要舒缓,不能居高临下。为显示对访谈对象的尊重,尽可能到其办公室进行访谈;其三,必要时不妨向访谈对象透露一下审计人员已经掌握的信息,以降低其戒备及侥幸心理。三是要做一个有心人。所谓“言者无意,听着有心”,要善于倾听,把握细节。
五、要抓大放小。把握全局。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专项审计,审计对象目前都是单位的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层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有一定高度,要从全局出发,不要局限于某一点上;要把握全面,不要局限于细枝末节。部分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采取的是详细的账项审计法,大量的翻阅会计凭证,检查费用支付是否合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抽调大量的业务档案检查业务处理的合规性。这样的做法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即使翻阅的会计凭证、业务档案再多,也只能是被审计单位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中的一小部分,据此得出的审计结论也只能是以偏概全,存在较大审计风险:其次,上述方法检查出的问题究竟与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有多大的关系值得考虑。如只是相关人员工作失误或执行的问题,审计对象会对审计结论不认同;其i,即使审计人员对某笔费用支出的真实性有怀疑,但限于目前的审计手段有限,被审计单位很容易就搪塞过去,审计人员花费半天力气。最终的审计结论与事实还未必一致。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人员不要局限于某一点上,要从全局、从大处人手。如:怀疑被审计单位公杂费有问题,不要局限于儿笔具体的公杂费支出,可以从公杂费的趋势分析人手,看是否存在异常增长,算一下人均公杂费有多少。审查延压赔款情况,不必一笔一笔的翻阅相关赔案,可以利用趋势分析的方法,对第一季度、第四季度、全年的赔款支出情况进行趋势分析,在此基础上找出部分延压赔款的示例等。
关键词:保险 竞争 规制 完善
一、我国保险市场开放面临的规制挑战
随着入世后对入世协议的逐步落实,我国保险市场将进一步开放,保险规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1.外国保险公司大量涌入,再保险市场在开放中面临着最大挑战。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先进保险技术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外国保险公司与不成熟的中资保险公司同台竞争,这无疑会给中资保险公司带来竞争压力,并压缩中资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保险市场份额将被重新分割。特别是再保险市场,根据前对外经济与贸易合作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具体承诺减让表》来看,我国的再保险市场将面临百分之百的开放,直面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
2.保险费率趋向市场化,使保险定价越来越细,不良风险获得保险保障的困难越来越大。在一个自由竞争的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所采用的费率结构必须与投保人的风险水平相适应,至少应该接近于其他保险公司所采用的费率结构,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风险分级变量自由定价,否则会失去竞争机会。开放保险市场所带来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不同风险之间价格差异的扩大,保险公司将通过越来越多的风险分级变量把投保人根据其风险水平分成许多不同的费率组别,自由定价的政策将迫使保险公司充分利用有关保单持有人相关统计信息来确定保单价格,从而使保险市场价格趋于敏感性和多样化。
3.经营费用和人佣金将大幅下降。在所有实施垄断经营、价格控制、卡特尔或缺乏真正竞争的国家,保险公司由于缺乏竞争压力,其经营效率普遍较低,如经营管理费用过高,支付给人的佣金远远超出必要的水平,而这些经营费用水平在完全市场化的竞争中是不可能维持的。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市场不断开放,国内保险公司为了参与竞争,抢占市场,必定采取低费率政策,从而导致承保利润下降,无力支付高额的费用和佣金。因此,削减经营费用、降低人佣金将成为保险公司重要的竞争手段。这必将对目前我国保险经营方式和保险市场利益格局产生巨大的冲击。
4.保险监管机构压力增大,监管体系将与国际惯例接轨。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使我国保险市场上竞争主体不断增加,成份愈加复杂,这将给我国的保险监管带来新的挑战。根据WTO确立的国民待遇原则,在对保险市场竞争的规制上,内资与外资保险机构在市场准入和退出、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应一视同仁,这就要求保险监管应尽快通过体制和模式的创新以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现行保险市场竞争规制与WTO法律制度之间的差距
我国保险竞争规制模式在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等方面,虽然正在努力与WTO法律制度但仍有不符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过于强调保险市场的安全和秩序,疏忽其他同样重要的价值目标——自主、效益、公平竞争。尽管WTO法律制度在金融服务问题上给自由化以相对的保留,但是自由化始终是金融服务协议的基本目标。然而,我国现有的保险竞争规制模式在价值目标上,强调国家的管制利益,疏忽了市场主体自主权益的维护;强调行政性的强制监管,相对忽视保险业的自律和保险公司的内控。
其二,将内资保险与外资保险、外国保险区别对待。为强化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业监管,我国制订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专门性规章。这些法规和规章表明,我国在针对保险市场主体的立法上试图做到内外有别。其实,《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也体现了内外资保险公司差别待遇。如《保险法》第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定:“合资企业和各项保险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
其三,在保险法制的公开与创制方面,透明度尚有很大差距。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这不仅是一项程序性原则,也是一项实体性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上主要协定、协议中。《服务贸易总协定》第6、第7条对成员方国内法规创制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即对于成员方已经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其国内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遵循合理、客观和公正、统一的原则。统一性要求在成员领土范围内管理贸易的有关法规不应有差别待遇,即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规不应与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触。但是,中央政府授权的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员对法规的实施实现非歧视原则。
透明度原则要求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必须及时地公开和通报,并应将有关法令、规章或行政指令等迅速地报告给服务贸易理事会,还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和机制来确保这种公开和通报的全面与及时。我国现有保险法制的公开,虽有了一定的机制,但是仍然缺乏严格的执行和监督规程。特别是监管当局针对具体问题所做出的、实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对性答复和解释,往往缺乏严格的程序规范,其透明度难以保证。根据WTO法律制度的要求,任何成员方认为其他成员方所制定的政策、措施和法规将影响协议的实施的,有权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报告。这意味着如果我们不迅速改变保险立法的缺乏透明度和统一性的状况,我国将可能面临众多来自WTO成员方保险公司的起诉,从而在国际保险合作和竞争中陷入被动局面。
事实上,我国的保险竞争规制制度也缺乏透明度。政府对保险业进行规制的内容、措施、手段和程序缺乏透明度。诚然,在我国现有条件下,要确保透明度原则在保险市场竞争规制的实践中得到实现,还有一定困难。原因主要在于:首先,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虽然开始建立并受到普遍关注,但由于认识的偏差、物质基础的缺乏及体制的障碍,我国的信息公开,无论从内容、范围还是从形式和程度上都还远不能满足WTO的需求,甚至被认为是贸易上缺乏透明度的国家。其次,部门立法制约了国家法律体系的科学和统一。我国的保险法制的草拟和创制者大多是由政府职能部门——中国保监会来充任。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存在着明显的行政目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草拟创制必然会渗透其主体利益色彩。这势必会影响保险法制的合理、公正和统一,从而在实质上违背透明度原则。
三、完善我国保险市场竞争规制的对策
关键词 保险业 牧区经济 发展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加快我区保险业改革发展,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有利于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健全金融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充分运用保险机制和保险手段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化经济补偿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推进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1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牧业保险
(1)奶牛养殖业在我区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认真总结奶牛保险试点经验,完善奶牛保险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分类分步推进奶牛保险试点工作。在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奶牛养殖场、奶牛养殖小区推广奶牛养殖场综合保险和奶牛养殖园区综合保险业务;在锡林郭勒盟开展奶牛保险统保工作;在兴安盟探索、完善分散性饲养条件下奶牛保险的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对国家重点种畜禽场的保险试点工作。要尽快建立由农牧业、保险、财政、税务等部门和有关龙头企业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整合多方面资源,研究、协调奶牛保险工作。各级政府要集中资金支持奶牛保险工作的开展,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保险费用补贴政策,提高奶农的缴费能力。通过全方位开展奶牛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奶牛保险业务的承保面,健全奶牛养殖业风险保障机制。
(2)围绕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和农牧民增收工程,重点对乳、肉、绒(皮革、皮毛)、粮油、马铃薯(蔬菜、水果)、饲草饲料(特种生物资源及沙产业)六大主导产业提供保险保障,选择重点盟市开展试点,鼓励各盟市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牧业保险试点工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通辽市开展肥牛养殖保险和玉米种植成本巨灾保险试点,在鄂尔多斯市开展阿尔巴斯种山羊保险试点,在乌兰察布市开展马铃薯保险试点。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在兴安盟开展林木保险试点。在呼和浩特、包头郊区开展露地蔬菜塑料大棚保险试点,为“菜篮子”工程提供保险保障。要充分发挥农牧业保险公司和有实力、有经验保险公司的技术、机构网络优势和人才专业特长,开发适合地区特点的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牧业保险产品,建立适合农牧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
(3)发展农牧业保险,必须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农牧业保险作为支农支牧方式的创新,纳入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明确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范围、支持政策等。要发挥农牧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引导农牧民投保,鼓励龙头企业资助农牧户参加农牧业保险,组织推动农牧业保险的地区统保工作。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牧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将政策性农牧业保险财政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牧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并依托有关保险经办机构,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完善多层次的农牧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各级财政支持的农牧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农牧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税务部门要用足用好农牧业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于保险公司开办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业务,在一定期限内适当给予减税或免税政策。充分发挥地方、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牧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具有我区特色的农牧业保险体系。
2发展城乡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要求,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的保险保障需求。
【关键词】保险公司 医疗机构 兼营
一、三大现状
(1)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虽有着广泛的发展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呈现出 “供不应求”现象。大部分寿险公司对商业医疗保险经营采取“敲门砖”策略,扩大客户积累,提升总保费。这样,就会忽视医疗保险自身的风险特点和管理规律,削弱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导致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
(2)医疗机构。虽然国内的医疗机构与服务增多。但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均成了一个难题。有的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诱导患者进行各方面的检查,以药养医等现象层出不穷。然而,保险公司对医院缺乏有效的投诉管制渠道,除了依靠医生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外,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3)投保人。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可分为两类:一是真正需要医疗保险的人;二是为了牟取个人利益投保的人。第一类一般都不具备一些防范保险意识。对过度医疗也是无能为力,当出现问题时就会导致理赔纠纷。第二类试图抱着侥幸心理,进行保险欺诈,导致保险公司对投保方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很难控制,损害其利益。
从以上来看,我国在这方面上存在许多问题。下面来看看国外保险公司的做法。
二、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
(1)管理式医疗保险。管理式医疗保险是指把提供医疗服务与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结合起来,通过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达成的协议向投保者提供医疗服务的系统。其核心就是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利益共同体,运用这种模式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费用。
(2)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的优势。目前传统的买单式医疗保险模式对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缺乏有效的控制,继而导致医疗费用的飞速增长。美国的管理式医疗保险与传统补偿式健康保险比较如下:
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在这种模式中融合了保险和医疗两个功能,实现了对医疗费用、质量的控制,改变了对医疗提供者的激励等。但我国在借鉴时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三、我国保险公司兼营医疗机构前景分析
(一)必要性
(1)医疗费用给付额增高。从反面看,每年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给付在不断增加,保险公司急需采取措施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从正面看,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重,医院就业压力和医疗资源急需调整。在一定程度来讲,商业医疗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2)医疗机构属保险活动一部分。医院,是实行客户健康的保障、投保体检与住院理赔的重要环节。如果保险公司一方面提供保险产品,另一方面又对风险不进行控制,始终依赖于第三方机构,这种无形的合作关系很难实现长期无缝对接,对保险公司管理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成本不利。
(二)可行性
(1)政策支持。2010年2月11日,国务院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投资医疗机构,此举有利于化解目前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由于利益分割导致合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2)对养老需求的增加。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未富先老的局面也是常见。为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养老产业将会不断发展,其中医疗保健机构将是这计划中必不可少的。保险兼营医疗机构,形成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机构将是一块需做好的“蛋糕”。
(三)兼营弊端
(1)成本投入大。兼营应考虑到成本。虽然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能力逐渐加强,资产规模逐渐壮大,可若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与政府的协助,不能保证兼营后的压力。
(2)就医地点选择过于狭窄。一般设立定点医院后,被保险人只能按合同上的要求去指定医院就诊,限制了被保险人选择更好的医疗机构。造成了医疗资源过度集中,易产生行业矛盾。
(3)专业知识限制。保险公司兼营医疗机构属于跨行业兼营,专业知识要求因此居高。人力资源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增加也是一大困难。
四、保险公司兼营医疗机构发展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 据数据显示,我国中医类医院亏损高达-21%,专科类医院为-17.9%,综合型医院为-13.2%,这可能也是保险公司不敢兼营医疗机构的一个原因。因此,要尽快确定我国医改方向和政策。另外,也应健全《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实现法律予以保障,政府予以支持的可观局面。
(2)确立合作互信关系。借鉴美国的模式,保险公司投资兼营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夯实的互信关系尤为重要。这样,保险公司才能通过投资实现与医疗机构的较强战略化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
一、引言:难以转化的有效需求
2007年中央财政扶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出台之前,农业保险一直以商业化模式运营,政府力量介入不足。在这种模式下,出现了农户不愿参保,保险公司不愿承保,农业保险业务萎缩的现象。其原因在于农业保险高损失率、高费用率和高保费的特点决定了其不适合采取完全的商业化方式运作,而需要政府的财政扶持[7]。2007年开始实施的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迅速促进了各地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三年后的2009年全国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了133.9亿元,比补贴政策实施前的2006年8.48亿元高出了10多倍。然而,最近两年农业保险费收入却再难以快速增长,2010、2011年的农业保险费一直停留在135亿元左右。目前来看,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的拉动作用在短期内是明显的,但其可持续性却遇到了障碍。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即使政府对保费补贴比例达到80%,依然有部分农户不愿参保,如洛阳市小麦保险财政补贴试点工作。[6]这一现象凸显了中国农业保险运行中的尴尬: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难以转化为有效需求。理论上,强制参保或在财政补贴保费的前提下,可以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实践中,中国农业保险采取了自愿参保的实施方式,高补贴也难以唤起部分农民的投保意愿。理论与实践的相悖反映了农业保险所嵌入的制度环境对其发展的不利影响。
二、研究视角:制度嵌入性
嵌入性是经济社会学的一个核心概念,美国学者格拉维诺特1985年将之具体化,认为经济活动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并强调具体的个体关系和此种关系的网络在产生信任上的作用即信任来源于社会网络,而人类的经济行为嵌入于社会网络的信任结构之中。[15]嵌入性分为结构嵌入性、认知嵌入性、文化嵌入性和政治嵌入性。结构嵌入性即格拉维诺特论述的嵌入性概念;认知嵌入性、文化嵌入性和政治嵌入性分别指行为主体在社会活动中受其固有思维方式等认知方式影响,受其习俗、宗教和价值观等文化因素制约,受所处政治体制、权力分配等政治因素限制。此后,嵌入性被应用到经济社会学、社会资本、网络组织等多个领域的研究之中。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新制度主义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它揭示了制度及其嵌入性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认为在研究经济活动时,不仅要分析规范这一经济活动的制度,还应分析该制度是如何在更大的制度环境中运行的。新制度主义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社会学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三个流派。本文主要借鉴社会学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方法。社会学制度主义强调制度嵌入的重要性,认为市场经济中的社会生产体制因嵌入于更大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政体和文化中而呈现出差异。[3]其研究的重点是探讨制度的运作如何嵌入于更大的制度环境中,在方法论上偏向整体主义,认为制度嵌入的环境是一个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的、复杂的、整体性的构造。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考虑全面,但容易陷入方法论整体性的陷阱。历史制度主义在制度嵌入方面的研究主要强调制度的关联性,将制度界定为嵌入政体或政治经济组织结构中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规则、规范和惯例。其研究思路偏向变量之间的动态关系,在确定了因变量后,截取一定历史时期内的制度因素作为自变量,探讨制度因素的相互变动如何影响因变量。制度因素在这里被看作是历史景观中推动着历史沿着某一路径发展的相对稳定和最为核心的因素之一[2]。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嵌入环境及其隐忧分析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嵌入于追求自身利益的地方政府行为模式
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省市政府组织领导、统一制定办法,县乡政府具体实施推动,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经营。很显然,地方政府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重要推动者,其支持力度大小是农险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新制度主义认为,地方政府也是具有自身利益的行为主体,其行为具有自主性,受制于自身经济、政治利益的追逐[5]。
1.地方政府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济成本与收益分析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呈现出财权上缴、事权下沉的特点。财权方面,全国税种被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其中,税收规模最大的企业增值税被划为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分别占75%和25%,而所有企业的消费税都被划分为中央税[11]。通过这一划分,在税收初次分配上中央财政收入远高于地方财政。另外,分税制仅规定了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的财政划分办法,而没有规定省级以下的财政划分。因此,各省政府可以自主决定本省各级政府的财政划分,造成了地方政府财权的层层上缴;而与此同时,事权却没有相应上移,地方政府依然要承担各项事务的管理职责,在政府收支上表现为地方收入锐减、支出上涨。
对于地方财政缺口,上级政府通过税收的再分配予以弥补,最常见的再分配方式是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这一税收分配方式使地方政府产生了对中央财政的依赖,特别是在税费改革后,地方政府的收费权益大大消减,其收入越来越依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补助。这种转移支付包括专项补助、税收返还补助、其他补助等,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依赖使“跑项目”(即所谓“跑部钱进”)成为地方财政收入一项重要来源[12]。总体来看,财权上缴、事权下沉改变了地方政府行为模式,获取可支配的资金流成为了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激励力量。
然而,地方政府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难以获取可支配的资金流,反而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成本。其一,根据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方案,地方财政应对农业保险进行配套的保费补贴,即地方政府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会有一笔直接资金流出。其二,尽管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中央财政支持,但其具体事宜由地方政府负责,即地方政府需要承担制度的建设成本和运行费用。如安徽省政府规定,农业保险推广、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发生的费用不得在保费补贴资金中列支,县、乡(镇)政府以及财政、农业等部门履行引导支持、组织推动、协作办理等职责而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1]。最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转移,因此农业保险基金也不可能成为地方政府的建设资金来源。特别地,某些地方特色农业(如葡萄种植)的保险费补贴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这部分的补贴完全由地方财政承担。上述问题对不容乐观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日益入不敷出,财政自给系数已由2000年的60%降到目前的50%左右(见表1)。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预算外收入(如土地转让收入)弥补财政不足,但土地财政不会必然促进地方政府将收入大量用于公共建设和农业保险费补贴,且这种收入方式也是不可持续的。另一方面,据审计署披露,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高达10万亿元,全国共有19.9%的市级政府和3.56%的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这给地方财政造成了巨大压力[10]。因此,依赖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上迟早可能出现问题,这将使制度的长远发展存在隐忧。
当然,地方政府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也能获取一定的经济社会收益,主要体现在获取中央补贴资金、节省救灾资金和实现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尽管相关政策规定中央补贴资金是专项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挪用,但在实践中,仍有一些地方政府会采取非正规手段套取中央补贴资金,并挪作他用,以解决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节省救灾资金,是指参保农户在发生风险事故时会得到保险赔付,这减轻了地方政府救灾资金的支出。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是指农业保险的发展会带来农产品产量供给的增加和市场价格的稳定,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了福利增长[1]。
2.地方政府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治收益分析
在现行的组织人事管理体系中,中央和上级分别掌握着地方和下级部门的人事考核及任免权。因此,服从上级安排、完成上级任务是下级官员获得晋升的保证。而上级对下级的政绩考核方式通常是将任务或指标层层分解,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奖惩,这种考核的体系比较复杂,考核指标繁多,且权重不同。[6]一般来说,指标可以分为关键指标、优先指标、硬指标和软指标等。关键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如地方政府出现民众越级上访事件则其考核失败,优先指标包括维护社会秩序等,硬指标通常指经济方面的任务,软指标通常与社会事业相关。其中,优先指标和硬指标往往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如根据周飞舟对福建及重庆一些县乡的调研,招商引资和财政收入是诸指标中最重要的部分。[12]这一政绩考核机制使地方政府官员专注于完成上级任务及硬指标以获得政绩,一旦上级对某项政策不再关注或上级所指派的事务在考核体系中不重要,地方政府执行这些政策的动力就会不足,政策实施就会打折扣。总之,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是具有自身利益的行为主体,其在执行政策时会考虑能带来的政治收益,包括政治晋升和表彰的机会等。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了政绩考核体系,但其在整个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并不高。
以安徽省为例,根据《安徽省201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占绩效考核的比重为3%,省政府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区)给予表彰,并适当奖励工作经费。①在安徽省的一些基层政府,地方官员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治收益通常也只是类似的表彰及一些工作经费奖励,如潜山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先进单位的奖励为通报表彰及1000~3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②总体来看,地方政府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治收益多为精神奖励(通报表彰等),政治晋升和实际物质奖励较少,即相关的政治收益有限。在地方管理的压力型体制下,地方政府可能会在短期内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但从长远看,一旦上级政府施加的压力消失,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外在动力就会减弱,从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得不到保证。此外,上级政府的压力可能会使地方政府在执行农业保险发展政策时采取非正规手段完成上级指派的指标,如地方政府为保证农险覆盖面和承保率,可能会强制农户参保或替农户代为投保(在发生灾害时也代为索赔、领取赔款,如此可能出现截留赔款的现象)。因此,从长远来看,地方政府是缺乏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治基础和内在激励机制的。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嵌入于生产方式不断变迁的农村经济结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结构处于不断变迁中。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使依托于的农业生产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外出务工相对于农业生产的收入优势,形成了对农村劳动力放弃农业生产的激励,不可逆转的城镇化进程冲击着原有的土地经营制度,而入世带来的全球化竞争使小农生产更加难以适应。农村就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变迁,带来了农业保险需求的变化。部分外出务工农民放弃了农业生产,其对农业保险并无需求;一些仅在部分时间从事农业生产的兼业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并不迫切。[8]由于小农生产的低效及农业收入在农户家庭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农户参保的积极性并不高。庹国柱等在广东、上海等农村经济比较发达、农民收入比较高的地区的调查显示,农业收益在农户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农户收入增长中的大部分来自乡镇企业所得,即使发生灾害,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也不会遭受严重困难[7]。很显然,这些人很难成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的保障对象。与此同时,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产业化经营在农村中兴起,并得到各级政府的认可。2008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达20.15万个,专业村达45650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民9808万户(当年乡村总户数为2.57亿户),2000年~2008年间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增收幅度达年均10%左右,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农业经营性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①相比于分散、低效的小农经营,产业化组织在农业保险的投保意愿与缴费能力上都更胜一筹。安徽等地的调查显示,在一些遭过灾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农户投保积极性更高。即使在财政补贴试点尚未启动的2005年,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保率即达69.14%,并带动了农户投保。②可喜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省市开始重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由此可能带来农业保险潜在市场的扩大及投保方式的变革,如吉林省对粮食基地县的玉米、水稻和大豆实行统保,湖南省的大型农场和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组织农户集体投保。③总之,政策性农业保险嵌入于产业化和专业化经营兴起(同时小农生产又普遍存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及城镇化不断推进的农村经济结构之中,其有效需求呈现出巨大差异性。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及地区间变迁的不一致性,容易导致各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呈现出极具差异性的需求特征和发展模式,这会导致不同地区农险制度发展的波动和不稳定。
3.政策性农业保险嵌入于信任缺失的农村治理结构
中国人的信任多是以血缘姻亲关系和情感两个因素为基础的。[4]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沟通减少,同时受“金钱至上”及西方自由化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两个影响信任的重要因素都在逐渐被稀释。因此,当前中国社会普遍出现了信任缺失危机,的急剧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1993年~2005年间,中国由每年8700件增长到83600件[14]。在农村地区的信任关系缺失问题上,社会转型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逐渐由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传统的农村边界被不断调整;而计划生育政策及人口流动使农村的家庭模式日益缩小。在这些因素的驱动下,农村中关系网络的密度日益薄弱,人们违反道德的成本不断下降,农村传统的道德观、宗族观等价值认同体系逐渐瓦解。即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村中过去被广泛接受的认同体系逐渐失效,而新的认同体系并未随着社会转型而建立,如村干部不再具有传统农村中的威望和地位,其在更大程度上被视为下派官员。一些地方政府及官员与民争利的行为经常发生,这使得一些农村基层政府逐渐失去了农民的信任;而部分农村基层政府在执行计划生育、土地征收及干部选举等政策时的不当行为,更加剧了信任治理危机。农业保险嵌入于信任缺失的农村治理结构时,其运行的社会基础便十分脆弱,其实施方式只能采取自愿性,政府没有也不能够在财政补贴保费的基础上强制农户参保。事实上,即使在官民信任关系良好的建国初期,强制性的农业保险也引发了诸多农民的不满与业务混乱,农业保险还因此被停办一年[9]。农村中社会信任体系的缺失,不仅表现在农户对基层政府不信任,还表现在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如在安徽省水稻干旱和高温热害指数保险的试点地区,仅有不到20%的被调查对象信任销售农业保险的公司,信任的缺失导致大量农户不愿购买农业保险,害怕上当受骗[13]。
四、制度环境重塑: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优化财政补贴制度,建立长效扶持机制
当前财政补贴政策有效促进了农业保险的发展,但依然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其一,中央财政应加大投入,以减轻地方政府特别是不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管,确保补贴专项资金不被挪用、占用。其二,根据作物种类、种植规模、农业风险高低等因素,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从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角度出发,财政补贴的重点应偏向专业化种植、规模化经营、高风险地区的农户。其三,增加对保险人承担巨灾风险能力的财政支持力度。保险人承保农业保险会面临巨额赔付的风险,从长远看,分散或降低保险人巨额赔付的风险对于农业保险稳定发展是必要的。当前急需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二)重构地方政府激励机制,改进政绩考核体系
如上文所述,获取政治收益是地方政府推动政策实施的重要激励因素。而在当前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地方政府往往关注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及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而忽视农业发展、城乡和谐社会建设等其他指标,这不利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长远发展。因此,上级政府应改进考核体系,加大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公平性和平衡性的指标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如农民收入的增长、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等,并将之长期化、制度化。鉴于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和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改进政绩考核体系有利于从内在机制上激励地方政府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发挥专业化组织、龙头企业参保带动效应
农业产业化组织经营规模大(大量保险标的聚集意味着经营风险的集中),经营效率高,缴费能力强,容易形成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但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土地经营规模小,种养农户分布零散,生产效率低下,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各级政府应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鼓励承包土地的流动和集中,在产业化条件成熟的地区,通过技术扶持、优惠信贷等政策的调节作用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同时,以农协等专业化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依托,吸引农户参保,发挥带动作用。
(沈阳工学院,辽宁 沈阳 113122)
摘 要:火灾作为一种发生率和破坏性及极强的灾害,对人类生命及财产构成了很大的威胁.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现代生活工作中用火、用电量的不断增加,火灾隐患也大大增加,由于火灾引起的重大安全事不断发生,为了更及时的阻止火灾的发生,烟雾报警器得到了广泛应用.本文设计研发了一种简单、实用、高效的无线烟雾报警系统.
关键词 :火灾;环境;烟雾报警
中图分类号:TP2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8-0042-02
无线烟雾报警器,主要是通过检测可燃气体和烟雾的浓度,再通过单片机控制发射模块发送信号,接收模块接收信号,然后做出相应的声光报警.通过数码管显示当前的烟雾值,通过按键设定相应的报警数值的范围,达到火灾报警的目的.
1 系统原理框图
本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单片机、烟雾探测传感器电路、灯光报警电路、无线收发电路编码程序以及控制程序.设计的任务是以单片机为核心器件,配合以前端烟雾传感器采样、无线发射模块和无线接收模块,通过数码显示准确测量值.系统原理图如图1所示.
2 烟雾检测电路设计
本次设计中选取的传感器为MQ-2型气体传感器,可以对以氢气为主要成分的物质进行浓度检测.其抗干扰能力强.它具有广泛的探测范围、高灵敏度、快速响应恢复、优异的稳定性、长寿命、驱动电路简单等优点.
通过烟雾传感器检测所处环境中的烟雾情况,然后将所测到的信号反馈到ADC0809,再通过复杂的模数转换将所得的信号反馈到单片机进行处理.烟雾检测电路如图2所示.
3 数码管显示电路的设计
显示部分主要是由数码管组成,它主要的功能就是将在实际操作中测量出来的数据显示出来,这个过程是由单片机发出的时钟信号来实现的,可以节约一部分电能,不过付出的代价是要单片机不停地输出信号.数码管显示电路如图3所示.
数码管的显示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动态显示,另一种是静态显示,静态显示驱动也称直流驱动.数码管的静态显示就是每个数码管的段选必须接一个8位数据线来保持显示的字符,一旦编号的字符送入后,显示的字符可以一直保持下去,直至输入新的字符为止.静态显示的优点是占用CPU少,易于控制.缺点是设计的硬件电路比较复杂,成本较高,且浪费电.数码管的动态显示是利用了人眼睛的视觉暂留效应,它将数码管的8个段选择位并联在一起,由位选线控制哪一位数码管有效.点亮数码管采用动态扫描显示,即轮流向各位数码管送出字符和相应的位信号,使人感觉数码管好像同时都在显示.
4 无线接收报警电路的设计
SC2272与SC2262是一对配对使用的解码集成电路.SC2722是解码芯片.SC2722采用的是CMOS制造工艺,最多有12位的三态地址管脚,能支持很多个地址编码.极大增强了编码匹配的安全性.SC2272会对接收的信号解码.将输入的编码以字码为单位进行解码.字码包括数据位,同步位以及地址位.将解码后地址码与接收电路中所设置地址码比较.如果连续有2个解码出的地址码与所设置的地址码相匹配,则SC2272开始以下工作:当解码得到有“1”数据时,驱动相应的数据输出端为高电平;驱动VT输出为高电平.无线接收报警电路图如图4所示.
5 系统主体程序的设计
首先执行的是初始化函数,执行初始化函数的目的是将液晶显示的参数初始化然后打开显示.然后需要做的是读取下A/D转换器的数值.并以此作为临界值判定烟雾是否发生,本设计烟雾临界值是10,超过临界值10的时候,红灯亮起,蜂鸣器报警.当数值恢复之后,参数重新设置,程序重新开始.
烟雾报警系统从传统型走向智能型,是国内外火灾智能报警控制系统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火灾智能报警控制系统是一个集信号检测、传输、处理和控制于一体的控制系统,代表了当前火灾智能报警控制系统的发展方向.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国内外经济的迅速增长,市场上迫切需要一种容量大、性能优越、可靠性高、便于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智能型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体程序流程图如图5所示.
本系统具有设计简单、实用的特点,实现单片机对传感器的控制,该设计可以加快检测速度、提高效率、增强安全性.当空气中的烟雾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声光报警,提醒人们可能有火灾发生或者有其它异常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高海生.单片机应用技术大全[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一、来自经营及法律环境缺陷的风险源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超资格、超实力担保
信息不对称有两层含义:一层是空间上的不对称。是指信贷担保关系中的三方,银行方的信息相对社会化、公开化,借贷方和担保方的信息相对私有化、隐蔽化。在通常情况下,银行的信用政策、信用资格、信用信誉、信用实力、信用程序等相关情况,几乎完全向社会公开,几乎完全透明:借贷人和担保人的信用资格、信用实力等情况,则几乎形同“个人隐私”,不易被外界真正了解。另一层含义是时间上的不对称。正是由于空间上的信息不对称,借贷方和担保方几乎可以随时掌握银行相关政策和相关程序的各种变化,而银行方对另两方资格及实力的变化,往往需要通过上一个经营期的报表加以判断,从而在获取信息上形成了明显的时滞。
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担保人比较容易或有意或无意地产生超资格、超实力的担保,银行不易进行有效地及时控制。“超资格”担保主要有四种状况:1,出保时保证人不完全具备保证资格(包括保证资格有争议);2,出保时保证人失去了保证资格;3,出保时押品不完全符合抵押、质押条件;4,出保后押品失去了抵押、质押的部分条件。“超实力”担保业主要有四种状况:1,出保时保证人提供了超过承受能力的保证:2_出保后保证人的经济能力下降:3,出保时高估押品价值:4,出保后押品价值缩水。
如果排除有明显的恶意骗贷因素,比较容易出现“两超”状况且最易加剧风险的担保形式主要有四种:1,上下互保。多发生在母公司子公司之间,而且往往是分别向不同的银行申请贷款:2,平行互保。多发生在有关联的企业之间,通常也是分别向不同的银行申请贷款:3,一户多保,也可称花保,即1家企业为多家不同的企业出保,被保企业分别向不同银行申请贷款;4,结伙叉保,即甲为乙保,乙为丙保,丙为甲保,形成三角交叉保。多发生在大型集团的下属企业之间。5,结伙串保,即a为b保、b为c保、c为d保……形成一长串的担保链条,多发生在大型集团的下属企业之间和其他关联企业之间。互保、叉保、串保中的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导致较大的贷款风险。尤其是花保、叉保、串保往往会埋下巨大风险的隐患。例如,中国某最大的啤x花企业曾在净资产5亿多的情况下,办出了20亿元的贷款担保。几年前轰动北方的沧州案也很典型。河北宝X集团及其5个控股公司和10户关联企业曾通过互保、叉保、串保方式取得银行贷款约30亿元。2007年初因宝X集团和宝x股份出现债务问题,参与担保的所有企业的全部银行贷款风险先后显现。沧x股份也因承担宝x系的担保责任而迅速陷入困境,并于同年4月进入破产程序,形成不良贷款10亿元。随后,又有2家当地企业因卷入担保而导致破产清算,形成不良贷款约8亿元。其信用风险蔓延到山西、青海等地。
(二)诚信不对称——导致恶意套贷逃债
在诚信不对称的情景下,银行能够真诚地公开自身的政策、意图、程序、实力,借贷方或担保方刻意向银行方隐瞒自身的真实情况。恶意套贷逃债往往是诚信不对称情景下最为突出的问题。恶意套贷逃债的惯用手法有两条:一条是弄虚作假,主要是在担保资格、担保实力上弄虚作假;另一条是干扰实现。如采用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的途径,转移资金。故意转移押品等等。套贷常用的担保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重复担保,二是三角叉保,三是结伙串保。例如,去年3月《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某电力企业主雷某采取弄虚注册、假造担保协议、利用自己掌握的多个公司交叉担保等方式,从当地3家银行骗贷1.65亿元。案发后所有贷款全部转入不良,其中大部分已成损失定局。又如,前几年轰动全国的德隆集团倒闭案,也具恶意骗贷逃债性质。德隆系近百家关联企业以叉保、串保、重复保等方法获贷100多亿元,后因担保链中的多环节出现问题,链条中的一连串企业陷入信用危机,导致德隆系全面崩塌,全国17省市的100多家企业被拉下水。近10家商业银行遭受贷款损失。
(三)传导不对称——导致债务悬空
债务悬空是指银行甚至司法机关无法落实银行已经存在的某些债权债务关系,其基本标志是无法落实可以执行的贷款债务人。比较典型的债务悬空门道有四条:1,借改制、撤销等表象原因,借款人、担保人玩消失;2,借各种原因、借款人、担保人玩名存实亡;3,借款人不仅名存实亡。而且还玩抵押不具效力:4,借款人或担保人制造复杂的多角债务纠纷,玩无休止的官司循环。在我国大型银行股份制改革之前,债务悬空曾经是最令人头痛的债务风险。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几家大型银行报损的呆坏账资产中,仅债务悬空的呆坏账就高达数百亿元。
债务悬空固然有种种主客观原因,而行政传导大大强于法律传导以及利益约束大大强于法律约束,是主要原因之一。就信贷活动而言,行政传导强于法律传导的基本标志是行政可以干扰法律执行、可以干扰司法,行政可以负面影响信贷及其担保。在行政干预下,银行对有关信贷的法律执行、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原则,甚至司法机构的司法审判,有时不得不服从于地方行政意图。
在信贷担保领域,行政传导强于法律传导的问题往往集中在“借”与“还”两个节点上。首先,“借”的环节——放松担保条件和担保审查,往往以不规范的担保取得贷款。有相当一些地方政府依然没有从庞杂的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一直在直接干预工商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久而久之。比较容易形成一种怪现象——即企业的信贷需求和对策可以上升为地方政府的信贷需求和对策。地方政府乐于为工商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去“说话”,于是企业往往可在放松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取得贷款。其次,“还”的环节——干扰贷款如约回流、干扰权利实现。在这个环节上有A、B两个点比较容易出现行政干扰。A点:企业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违约债务——助逃。例如,对企业的逃债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出面“说话”。B点:对企业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债务“指导”司法审理过程,等等。前面所列举的种种债务悬空,有相当一部分与行政干扰有关。据中南某银行披露。前些年一些企业借改制的时机,采取
母子分离、金蝉脱壳、先分立后破产等方式,使约20亿元的信贷资金形成债务悬空,其中,约有近10亿元与行政干预有关,占悬空债务的50%左右。
行政传导与法律传导不对称的根源有两个:一个是管理惯性。几十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企业经济,从而容易形成行政干预。另一个是利益约束强于法律约束,从而一些企业把利益追逐凌驾在法律约束之上。这也是导致信贷担保的最根本风险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