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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每月一次镇村(居)计生专线人员培训制度
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方法对村计生员进行全面计生知识辅导,培训内容: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持证退休职工和非农一次性奖励资格确认,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生殖健康统计信息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镇、村计生专线人员服务工作能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上水平上台阶。
二、充分发挥镇、村人口学校阵地作用,做好新婚夫妇和流动人口的培训工作
在镇人口学校举办新婚夫妇培训班,采取观看录像和讲座的形式,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项的培训工作,村人口学校主要开展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流动人口知识》辅导培训,全年至少开展两次,由镇计生办分片人员组织培训。
三、充分发挥党校阵地作用,做好镇村干部培训工作
利用镇宣传科安排的学习日,不少于一期由计生助理对全体镇、村干部开展计生法律法规,主要辅导《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同时利用党员干部冬训班开展计划生育专题讲座,提升镇村干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一、抓团建,基础工作坚持好
(一)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团区委把团的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已经形成了目标共订、内容衔接、机制配套、相互促进的基层党建带团建目标管理机制,其主要特点是:一是职责明确,对党团组织在党建带团建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职责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二是指标量化,对完成党委中心工作、团员发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和团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内容衔接,如将党内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团内的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衔接起来等等;四是共同考核,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实行双轨考核,保证基层党建带团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Xx共青团“达标创优”竞赛活动,不断完善共青团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年初,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Xx共青团“达标创优”竞赛活动的通知》,分城直、镇乡、学校三口制定细致的规范化考核体系和《共青团工作手册》。以奥运会志愿者遗产转化工作为突破口,加快构建区域团建新格局,实现区域青年工作良性互动,将志愿者和主题教育活动等项目列入到2009年政治工作考核内容中,实现了依靠党建促团建。以论坛、交流、联谊、社区公益实践等形式,继续强化各团组织之间的团结、凝聚和整合,推广“激扬青春、送法下乡”活动。
(三)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得到加强。着力扩大组织建设覆盖面,先后成立浪漫一生影楼团支部、Xx博龙阳光新能源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团支部、农委团支部和老干部局团支部,国土局、统计局、司法局、政府办、总工会成立团总支,公路局、建委进行了团干部调整。加大团干部培训力度,开展“团建创新?素质提升”主题团日系列活动,实施基层团干部专项培训计划,团(工)委书记为团员青年和村级、社区团干部上团课,切实提高团干部综合素质。
二、抓队伍,团的战斗力不断增强
(一)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把团岗作为党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基地。针对我区村团支部书记队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大学生村官”具有的各种优势,大力推行了由“大学生村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措施,为推进村级共青团工作和为“大学生村官”发挥作用搭建了有效的平台。团干部培训工作采取广泛参与、个别辅导、季度例会、工作研讨等形式实现培训方式的多样化、小型化、经常化,使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相结合。
(三)建好“五库”。一是种养殖业青年库,服务种养殖业青年,为他们做好种养殖技术培训,降低致富的技术风险;二是从事二、三产业青年库,针对经商的团员青年进行诚信经商的教育和引导,并进行年度诚信经商户的评比;三是贫困青年、青少年待援库,了解贫困青年状况,寻求社会关注,争取社会的扶持资金,与企业等接成帮扶对子。四是青年人才库,对青年人才进行现代化素质技能培训,并向企业推荐相关人才;五是希望工程1+1奖学金待援库,向市希望工程申请贫优学生奖学金。
三、抓载体,共青团阵地建设生机勃勃
(一)丰富青年创业工作,不断引导和服务青年创业创新。创办Xx共青团创业青年夜校,并积极整合劳动部门和培训机构等优势资源,对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进行创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期满可获得《Xx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凭借此证书,并经劳动部门审核的项目可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目前,举办培训班三期,共培训学员115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扶持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企业选用优秀青年人才搭建平台,组织团干部参观Xx青年创业示范园,并建立38家Xx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及时向社会见习基地基本情况和招聘启事。继续挖掘优秀青年创业典型,评选出十名“Xx区第十二届青年创业带头人”。
(二)以农村青年现代化素质培训工程为载体,服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Xx团区委本着“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整合资源、借力借势,突出抓好培训这一关键环节。各镇乡团组织主动与农业、科技、社保、妇联、工会等部门联系,充利用和依托京北职业技术学院、三农培训中心、青年就业指导中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学生村官等现有的培训资源,以政策知识普及、素质培训、证书培训、岗位练兵等为主要内容,积极为农村青年提供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2009年,共举办青年农民现代化素质教育培训班126期,直接服务青年5740人次。
(三)以创新创效为主题,全力实施“号手联动工程”。全面深化“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召开了Xx区青年文明号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将培养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与实施人才战略、技能培训、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活动紧密结合,以形成“号手联动”的整体格局,激发了广大青工立足岗位、建功成才的积极性,培养了一批有知识有技能的复合型青年劳动者。今年,全区共涌现出青年岗位能手54名。
按照今年干部培训计划,从今天开始在县委党校举办为期三天的工会干部培训班。尽管大家工作都比较忙,但我们今天仍然把基层工会干部请来参加培训,共同探讨工会工作,这充分说明了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性,也说明了县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举办这期培训班,主要是为了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要求,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主动性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基层工会干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会工作能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发挥好作用的问题。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紧密结合工会工作实际,不断把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力求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工会工作、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指导工会工作的认识上有新提高,实践上有新发展,工作上有新作为。其次要自觉服务大局。市委第五次党代会提出“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县委十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工业立县、特色发展”战略,这是我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主线,也是全县的工作大局。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我们开展各项活动、各项工作,始终是为党的目标任务服务的,所以,围绕加快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的第一要务。我们各级工会当前的一切工作,就是要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从各部门、单位实际出发,坚持和谐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切实把我们的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大家的注意力、凝聚力集中到贯彻落实决策和部署上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三要积极发挥作用。工会要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仅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可以大有作为。我们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努力实现常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己任,发挥好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目的在通过学习,使各级工会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具体行动中去,变成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工会工作实现新突破
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我们要立足实际,巧设载体,突出特色,树立典型,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
第一,要开展好三项活动。一是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县开展以创建先进县工会、示范乡镇工会、模范基层工会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通过“三级联创”,树立一批镇乡、基层工会的典型。县委组织部同县总工会就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已联合发文。各级工会组织要对照标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创建措施,切切实实抓好争创活动。二是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并制定了指导意见,对开展这项活动作了全面部署。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开展“创争”活动作为工会组织围绕大局、服务大局的一个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开展“创争”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工会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争取行政的大力支持,力争创出特色。县总工会要持之以恒的检查督促,把这项工作深入地开展起来,善于运用载体来创新工作。三是要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在企业中广泛开展以“企业主爱职工,职工爱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双爱双评”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企业发展、企业主爱护职工的双赢目的,以此推动常山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推动工会工作创造新局面。年底将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企业主和优秀职工。
第二,要进行三个探索。一是要探索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以建设职工之家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工作建设,这项工作我们有一定的基础,2002年县总工会在辉埠镇搞了试点,市总工会还在我县开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将试点做法向全市推开,辉埠镇工委还被省总工会评为全省先进乡镇工会。二是要探索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建设。理顺组织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乡镇工会建设,建立乡镇工会委员会,推行乡镇工会委员会选举制。县总工会已在辉埠镇开展了试点工作,探索和总结出了方法和经验,在试点基础上,将积极稳妥地推开。三是要探索基层工会发挥作用的形式。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结构和制度,通过建立职代会、工资协商谈判、集体合同等适应非公企业特点的活动,巩固建会成果,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真正做到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第三,要加大三个力度。一是要加大组建力度。要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工会组织的要求,重点把上规模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不留空白地组建好,坚决攻克企业组建工作的难点。二是要加大《工会法》执行力度。今年县人大组织了对《工会法》的执法检查,县总工会积极参与检查活动,为检查活动做了许多准备工作。从检查掌握的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工作不规范、活动不正常、作用不明显。挂牌工会、空壳工会确有存在,影响了工会的形象和声誉。各级工会要按照《工会法》的要求,认真进行研究,及时抓好整改。三是要加大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力度。目前,我县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依然突出,工会经费是工会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事业、机关单位应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足额向各工会组织拨缴工会经费,希望每位工会干部要重视这项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县总工会要加大对工会经费收缴督促检查力度,形成有效的机制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对少数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和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县总工会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利。
三、履行职能,不辱使命,把职工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要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几年工会突出维权,围绕维护好代表好实现好职工的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们很多职工感觉不到工会在做什么,感觉不到工会为他们做了什么,这说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有错位现象,工会做的工作并不是职工最需要的,而职工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却没有做到位。我们很多工会工作很出色,但社会评价并不高,这值得我们反思。因此,必须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坚持以协调劳动关系为重点,不断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要纠正维权工作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第三,要确保职工维权工作取得实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职工维权,真正使工会代表职工利益,在工作中要把职工利益放在首位,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尽心尽力地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在参与和帮扶过程中,切实表达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围绕职工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来落实,当前要特别关心弱势群体,对他们的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了解、去解决,要把职工的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为县委、县政府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症结,正确决策出谋划策。要着眼长效,建立多种维权机制,各乡镇、企业要广泛建立“四长联动”维权机制和职工保障互助机制,设立“职工维权服务中心”,积极推行“推优入党”和“民主恳谈”,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真正把职工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2006年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06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2007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2007年、2008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XX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XX年至2009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习水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XX年11月开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09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XX年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XX年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09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09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09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XX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习水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宣传手册XX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XX年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XX年年、2009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习水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习水“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习水》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习水”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收稿日期:2016-01-20
作者简介:王飞(1985―),男,四川隆昌人,四川警察学院警察管理系讲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农民工问题。
一、研究现状与缘由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社会救助制度较为完善,理论体系也比较完备,其理论研究通常是置于福利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的。尽管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比较完善,但也没有忽视发展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迄今为止,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救助制度仍发挥着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 西方发达国家的城乡社会救助差距并不明显,各国都普遍实施了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1]同时,这些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也未形成独特的农民工群体,因而国外鲜有专门针对农民工社会救助的研究。
国内对社会救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的概念界定、内涵、分类、发展趋势、国外经验分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等方面。建国后实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导致社会救助体系呈现条块分割的特点,由此也缺乏统筹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2]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和研究者普遍认为,目前,城乡二元社会救助制度难以妥善解决作为流动人口的农民工的社会救助问题,致使当前的社会救助制度颇受诟病。于是,学者们一致呼吁改革现行二元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践部门和学界对于是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统一的制度与规定和统一的管理与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与争论。[3]基于此,主要形成了以下两种观点:其一,认为应该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例如:从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的角度来看,给予所有公民提供社会救助,是国际人权公约的重要内容,从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救助体系也是应该的。[4]其二,主张城乡间应有所区别,但应逐步过渡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制度。如郑功成所言,现阶段中国还不具备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客观条件,不宜将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制定现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发点,可以将这一内容作为今后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目标。[5]肖艳辉也认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救助水平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只能逐步过渡。[6]虽然学界对于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时机与路径尚存分歧,但对这一发展目标持同一观点,很多学者都认为应采取过渡形式,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根据我国当前的社会救助政策,农民工在城市寻求社会救助有一定的难度,他们可寻求的社会救助渠道只能是当地政府部门,但这对于长期外出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而言,返回家乡申请社会救助又存在诸多障碍,由此使其难以获得社会救助。笔者认为,在目前难以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和广大农民工迫切需要社会救助的形势下,有必要先行建立农民工社会救助模式,以帮助农民工摆脱困境。
近年来,有关农民工未能获得社会救助而深陷困境的事件屡见报端。2012年11月30日,河南杞县农民工刘红卫在郑州中州大道一立交桥下,因饥病交加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12月6日,北京“井族”在下水道里蜗居20余年的“苦难人生”被新闻曝光;据《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5)》显示,仅有14%的罹患尘肺病的农民工与雇主或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全国600万尘肺病农民工中,绝大部分因无劳动合同难以得到赔偿与救助而深陷“绝境”……这一系列事件都“拷问”着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度。当前,我国城乡社会救助政策的对象主要是本地居民,即通常只能向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申请救助,而游离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当其陷入困境时难以获得城市社会救助。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在城市中极易遭遇风险,而且抵御风险的能力普遍较低,构建城乡一体化视域下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模式,更能体现人文关怀,让农民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党的十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完善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党的十报告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这些均为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模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农民工社会救助现状――
基于泸州市的调查分析
(一)样本概况
为了解当前农民工社会救助状况,课题组于2015年5月采取自制调查问卷的形式,在相关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下,通过接访和入户的方式对在泸州市城市社区务工和居住的农民工做了问卷调查,共向农民工发放400份问卷,收回352份有效问卷,有效率为88.0%。课题组主要从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月收入、婚姻状况等方面了解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具体情况参见表1。
(二)农民工社会救助状况
课题组主要从农民工接受救助、对社会救助的期盼与评价三个方面了解农民工社会救助的现状(参见表2)。从表2项目1-6可见,农民工在需要救助时,其获得来自政府、老板/单位、亲戚、朋友/老乡、妇联组织和慈善组织的帮助情况分别为:43.7%的农民工获得过政府帮助,39.0%的农民工获得过老板或单位的帮助,75.8%的农民工获得过亲戚帮助,74.6%的农民工获得过朋友或老乡帮助,36.8%的农民工获得过妇联组织的帮助,仅有22.2%的农民工获得过慈善组织的帮助(此处及后文所涉及的调查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则均由表2各项目中“非常不符合”与“比较不符合”的数据相加、“非常符合”与“比较符合”的数据相加所得)。
从表2项目7-18可见农民工对于社会救助的期盼状况。对于不同类型社会救助的需求状况为:62.3%的农民工希望在其失业时得到就业方面的帮助,60.5%的农民工希望在穷困时得到生活方面的救助,79.1%的农民工在遭受灾害时希望获得灾害救助,82.5%的农民工希望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获得维权帮助,82.8%的农民工希望在其遭遇大病时获得医疗救助,78.7%的农民工希望在穷困时得到住房救助,79.3%的农民工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教育方面的帮助。当有需要的时候,农民工对于帮助他的主体的期盼为:83.1%的农民工希望获得妇联组织的帮助,74.7%的农民工希望获得老板/单位的帮助,58.6%的农民工希望获得慈善组织的帮助,83.2%的农民工希望获得政府的帮助,91.8%的农民工希望获得亲友的帮助。
从表2项目19-27可见农民工对于社会救助的了解和评价状况。仅有11.9%的农民工知道社会救助站的位置;当其穷困时,认为自己能在城里和老家获得救助的农民工分别为26.8%和27.1;有救助需求时,仅有18.4%的农民工知道向哪个政府部门求助;仅有22.4%的农民工认为社会救助对需求者的帮助力度大;分别有67.1%、65.9%、65.9%的农民工认为申请救助需要提供太多材料,流程太繁琐,而且会花费太多的时间;72.2%的农民工希望有个地方能集中办理救助申请。由此可见,农民工对于社会救助的了解状况不甚理想,对能获得救助的期望较低,对申请救助满意度较低,而对于类似于政府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申请的期望很高。
(三)当前的社会救助体系在救助农民工方面面临的问题
⒈社会救助需求强烈且类型较多。从需求类型看,农民工对于遭遇大病医疗救助的需求最强烈,这也反映出农民工对于大病风险的抵抗力很弱,透露出农民工对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隐忧;农民工对于就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求最低,应该来自于只要其具备劳动能力或通过自身努力就能获得谋生的机会,因而对这两项的风险抵抗力相对较强;农民工对于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和住房救助的需求依次居中。与曾经获得帮助经历密切相关的首先是农民工对于获得亲友帮助的愿景最强烈,对获得慈善组织帮助的需求最弱,其次是希望获得政府和妇联组织的帮助。可见,农民工对于社会救助需求较为强烈且需求类型较多,但当前社会救助体系难以有效满足其需求。
⒉救助资源较为分散且缺乏合作。农民工在需要救助时,获得的帮助主要来自于非制度性的亲友,而获得来自政府等制度性的外在救助则较少;在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中,非制度性社会支持网络在发挥主要作用,比较缺乏制度性的社会支持网络。原因在于:社会救助类型主要包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和法律等,而负责这些救助的政府部门涉及民政、卫生、教育、人社、住建和司法等部门,由此使得社会救助资源较为分散,加之各个部门缺乏紧密合作,难以有效整合有限的救助资源,进而难以有效救助处于困境中的农民工。
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之间缺乏衔接。由表2项目20-21可知,不足三成的农民工认为自己能在城市或老家获得政府的社会救助。在当前城乡二元社会救助制度下,农民工游离于城乡之间,向其务工所在城市政府申请社会救助最为便捷却难以获得救助,因为政策规定是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家乡政府部门申请社会救助,但申请过程繁琐且成本高昂。换言之,城乡二元的社会救助体系之间缺乏有效衔接,致使广大农民工难以获得社会救助。
⒋社会救助程序繁琐且救助乏力。由表2项目22-27可知,绝大部分农民工认为当前社会救助制度的救助流程过于繁琐,申请社会救助成本过高。一方面,农民工的工作较为繁重且工作时间较长,节假日较少,而且缺乏社会救助知识和经验;另一方面,社会救助程序繁琐且分管的政府部门较多,因此,在申请社会救助过程中需要向不同的政府部门提供大量资料,完成整个救助流程需要耗费较多时间、精力和金钱。此外,即便农民工克服重重困难获得救助,但受制于有限的救助力度和水平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救助效果。
三、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农民工
社会救助模式
在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战略过程中,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必须对当前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行改革,构建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救助模式,以便精准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让农民工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一)创新社会救助管理机制
构建农民工社会救助模式,切实有效地满足农民工的社会救助需求,首要之举便是改革当前社会救助管理机制,通过逐步推行分层分类管理、建立新型管理格局和创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等举措创新社会救助管理机制。第一,政府应根据救助类型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严格区分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救助,着力推广分类救助和差异救助。 也就是说,要根据农民工对于救助类型需求的轻重缓急逐步实施各类社会救助。首先,应大力提升医疗救助水平,有效降低农民工因患尘肺病等大病而致贫的风险;其次,应不断健全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和住房救助机制;再次,应完善就业救助和生活救助制度。第二,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新型救助管理格局。通过整合资源、整合职能、整合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7]第三,创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社会救助申请。创建类似当前政务服务中心的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从主要负责社会救助的民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司法和综合治理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到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或者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农民工申请各类社会救助提供便利。例如: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为解决当地社会救助力量比较分散的问题,将救助内容分为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临时七类,分别由民政、卫生、教育、人社、住建、司法和综治七个部门牵头,整合其他配合协助单位的救助资源进行分类救助。借助新成立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将各相关部门有效衔接起来,此中心是社会救助统筹联动工作机制的中枢,负责统筹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将救助对象根据分层分类分解到七个部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健全需求表达与合作帮扶机制
为提升农民工获得救助的效率,应畅通农民工社会救助需求表达渠道,通过促成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紧密连接合作、政府与社会力量和城市社区合作、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等途径健全农民工社会救助需求表达机制和相关主体合作帮扶机制。第一,畅通救助需求表达渠道。从对泸州市农民工的调查可知,农民工对社会救助的了解和评价状况不甚理想,为此,需要健全农民工社会救助需求表达机制。通过纸质、短信、网络等方式加强社会救助相关情况的宣传指导工作,加大普及力度,让农民工熟知申请社会救助的受理部门、地点、条件、程序等;依托电子政务系统,开通社会救助网络查询和申报服务业务,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救助需求表达渠道。第二,促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紧密连接合作。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通过网络链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合作,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帮助农民工通过电话和网络的方式向户籍所在地和务工所在地政府申请社会救助,破解农民工因游离于城乡之间而难以申请社会救助的困境。扭转“城乡分治,公民不同权”的局面,打破社会救助城乡二元分割结构,畅通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连接机制,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实现社会救助服务城乡均等化。第三,探索和推广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依托城市社区,借助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救助服务。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合作,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和发展服务专业、群众认可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探索救助服务者与志愿服务者协作联动,不断扩大社会救助服务的覆盖范围。第四,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6月,民政部的《民政部关于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的以下工作:救助对象发现报告工作、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等;此外,还应关注居住在本辖区的外来人员,帮助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救助保障机制
当前,农民工难以获得较高水平社会救助的原因是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农民工社会救助的政策,各级政府也没有足够的专门财政资金用于农民工社会救助开支。 此外,除了政府部门外,在各种社会力量中也缺乏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当前全国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几乎都把农民工排除在社会救助对象之外,仅有个别地方将农民工纳入了某些社会救助类型之中。例如: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6年的 《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印发的《海口市农民工工伤医疗救助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鲜有将农民工纳入当地城市社会救助范畴。笔者认为,破解农民工社会救助困境,第一,需从政策上向农民工倾斜,将农民工纳入当地社会救助范畴,这也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农民工市民化的必然要求。但在现实中,农民工即便能获得社会救助,其救助水平也比较低。据民政部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城市低保人均标准为411元/月,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29元,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水平分别为人均1628元、186元、72元。可见,当前我国社会救助水平仍然较低。社会救助是政府理应承担的责任,应当将农民工救助资金列入国家财政专项预算之中,以国家财政保障农民工救助所需资金,政府应逐步增加此项财政投入。此外,还应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社会救助领域,借鉴天津市建立建筑业特困农民工医疗救助基金的做法,积极探索推广成立救助基金,构建多元化的救助经费保障机制。第二,加强对社会救助领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依托社会救助服务人才培养和相关干部培训计划,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强化对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机构干部职工进行系统的社会救助培训,更新社会救助理念、知识与方法,提升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的能力。
(四)探索推行精准救助并强化评估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