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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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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

第1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灾预案应急演练。

二、处置火灾的原则和组织机构

(一)处置火灾的原则

1、有指挥,有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2、有保障,做到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和增援。

3、有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火情,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失。

4、有策略,根据火情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措施,力争迅速控制或解决火情。

企业应急组织机构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基层单位应急小组共同组成。

(二)、组织机构

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现我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与相关组织机构如下:

职责: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及伤员的抢救、资金的调配工作。

三、应急演练过程

应急演练过程分为报警、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活动、扩

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演练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的程序指导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演练方案。报警和接警及处置程序如下:

1、熟知火灾报警程序:

①一发现火灾时,做到沉着、镇静报警,根据观察了解的情况立即先向项目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以简单方式通知消防队、火警“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处理

②根据火场反馈的情况,应用对讲机或电话进一步向部门领导报告,并遵照领导指示,调配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到现场及时扑救。

2、二在查看火情的同时分析起火原因,根据火势拨打报警电话119,要报清楚起火地址、火势、燃烧的是什么物质向“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位置;

(3)准确报告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3、应急救援小组接到警报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项目经理为第一指挥人,如遇特殊情况由项目经理指定指挥人。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火势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确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立即组成现场指挥组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并组织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4、火灾现场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救援组成员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火灾事故发生单位的人员,及时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扑救火灾的原则: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

扑救火灾采取的措施:①

堵截火势防止蔓延;

快攻施救控制火势;③隔离分隔将火扑灭;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集结,按疏散线路组织疏散。

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广播组织疏散,正确通报火灾火情,防止人群混乱;按照火灾应急预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组织疏散,注意自我保护,通过烟雾区应采取低头弯腰姿势;

(3)严格服从组织指挥,控制人员情绪,阻止人员返回火场,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护;

疏散引导工作在发生火灾时,应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形成新的火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4)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四、火灾扑救、安全防护、医疗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抢救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火场总指挥的

统一指挥,本着“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1、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防止产生燃烧条件。、实践中采取的基本措施和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是:

(一)隔离法:控制可燃物就是将火源处或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走,燃烧就会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

(二)窒息法:隔绝空气就是阻止空气进燃烧区或用不燃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三)冷却法:消除着火源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于其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

或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

(四)抑制法:阻止火势蔓延就是使灭火剂叁与到燃烧反应历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使燃烧停止。

2、抢险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土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可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距火点5米处,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下使筒内干粉松动,先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射出来。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5、后勤保障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六、应急救援物资

1、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采购、储备和管理,并根据应急消耗情况及时给予补充。

2、单位要相应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指挥部可随时调集储备的物资。

3、各类抢险救灾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

七、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安质部办公室电话:

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立即将事故情况、事故种类分别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八、责任追究

1、在事故应急救援中,依照本预案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2、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对未及时启动预案、采取响应措施而造成事故扩大的,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应当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应急指挥部有权调动各单位抢救队伍、物资和车辆设施等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对以各种借口妨碍预案实施的行为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5、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违反该原则应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外部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第2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消防学习心得,供大家参考。

消防学习心得1通过这次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把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是---二十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要害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校园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校园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仅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消防学习心得2最重要的是每个家庭或幼儿园一定要配置必备的消防工具!使每个老师和幼儿都会使用消防工具和学会自救!千万别忘了消防电话119!下面是关于教师消防知识学习心得体会全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5月1日起颁布施行了。通过学习《消防法》,我深刻感触到新法规在操作性和各个实施环节中的“责任”的落实上增强了很多。其中,新增加的“监督检查”章节着重强调了消防机关对企事业单位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措施,体现了国家对火灾预防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同时,也增强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法律依据。我是天孚物业投服务管理服务中心的主任助理,我中心的最大管理项目就是天津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政府办公大厦),本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下面我就结合新颁布的《消防法》和业内同仁做一个交流:

一、如何健全消防安全培训,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五款和第十七条第三款分别提到相关单位应“组织防火检查”,消防重点单位应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以上内容从法律角度提出具体要求。但也是最基础的,强调“建立”层面的要求,如何真正做到“健全”这些制度呢?

首先,单位的主要责任人作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制度建设。但是,实际情况会出现个别单位领导因忙于公务和其它决策性事务,而未给消防工作足够的和应有的重视。造成消防制度建设工作停滞或不能深入开展完善。长期下去会与实际工作产生脱节,降低操作性。意识决定行为,单位负责人的重视与支持将会为消防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消防安全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等制度的建立应与实际项目类型、建筑火灾特点及业主需求要紧密结合。以开发区投服中心大厦为例,该项目作为高层公建项目属于开发区消防重点单位,建筑防火要求较高,于是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针对高层建筑隐患的特点严格执行每日巡查及检查制度,建立和健全消防档案,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和种类,如何预防和逃生的方法等相关有针对性的内容。

第三,消防管理者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检验与实际工作的匹配性和适用性,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应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或业主需求的变化调整充实相关制度。并及时向员工公示,以便收集建议或意见,整理完善后经领导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四,制度在指导工作的同时又在经受实践的检验,消防管理制度在制定或完善时一定要坚持“适用易用”的原则,避免进入“字多理深”的误区,否则会使员工在实际执行中因为理解偏差造成误导,最终影响具体工作的落实效果。因此建议大家向“产品说明书”学习,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能在看过说明书后正确使用产品,正是因为它的通俗性和普遍适用性使我们容易理解和操作。

二、如何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

《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说明消防设施指“各类自动灭火系统和安全疏散设施”等。如何加强以上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呢?

首先,依照上文所述的法律条款,必须每年组织一次自动消防设备检测,这是强制性的。并将检测报告张贴于消防控制室内,以供消防机关检查。建筑物配套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将直接影响火灾发生时报警、扑救、疏散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对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起到重要的预防和保障作用。同时,在火灾结束后,自动消防系统留存的各种信息对总结和分析判断火灾原因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此,《消防法》第二十九条特别指出“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负责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

第二,公共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巡查工作可以分派给工程部和秩序维护部负责。工程部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和制作设备标识,并区分好保修期内外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以便制定维修养护计划。严格执行设备巡查检查制度,例如消防喷淋水泵必须定期运行检查,防止部分零配件长期停用而锈蚀损坏。有柴油发单机的建筑还应定期启动进行检查,每次十五分钟左右,每半月运行一次,非住宅项目建议选择在夜间进行,否则产生的噪声气味会影响业主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材台帐和制作相关设备标识。至少每季度巡检一次灭火器材,严格按照公安部下发的《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19文件要求认真检查灭火器材的瓶体外观有无锈蚀,有无撞击凹痕,压力是否合格等。不合格的应及时分拣汇总交由专业有资质的维修厂家维修。一般情况下常用干粉灭火器在使用满2019年后应强制报废更新。

第三,应每半年或一年通过疏散演习检验相关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如疏散广播、卷帘门、切非电源、疏散警铃、电梯迫降等常用设备。这些设备在实际使用中能为抢救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起到关键作用。如果存在故障应立即维修,确保随时满足使用需要。其中,广播、警铃、安全指示灯等疏散专用设备的维修应放在首要位置,因为火灾发生时,一切救援力量都要把人员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而疏散设施是保障人员尽快撤离现场的主要设备。请大家不要忽略疏散的最后一道环节:消防疏散门。紧邻疏散楼梯或疏散通道的门即为消防疏散门,平时往往很少使用,一些单位会张贴标识告知过往行人“非紧急情况不予开启”,却容易忽略它的日常保养,在火灾发生时一旦无法开启,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建议每季度由工程人员对门体、锁具、荷叶等配件设施进行保养维修,使其保持优良状态。秩序部门应建立突况紧急开启疏散门的测试考核,以便在火灾或其他需要立即疏散的情况下能迅速开启供人使用。

三、如何完善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法》第十六条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首先,物业管理企业应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火灾隐患的主要制造者是业主,比如乱堆乱放杂物,私改用电线路等,非住宅项目存在业主在公共区域吸烟,下班不关闭大功率电器等违规现象,面对这些问题,除了加强日常巡视巡查外,还应加强对业主的防火宣传,业主自身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将有效降低隐患的发生率,最终达到群防群策的目的。日常工作中影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的隐患常见的有:卷帘门下方堆放杂物、阻碍消防通道畅通等,这些现象一经发现应立即整改,个别难以整改的隐患,如装修材料防火等级不合格、建筑防火间距过小等,应通过业委会或当事人所在单位督促整改。隐患级别较高而极易引发火灾的可通过消防机关向隐患所在单位或个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未能整改的将会依法暂时查封。隐患在未整改前,应安排专人监督整改,加强隐患区域巡视,附近配置灭火器材,以防火灾发生。

第二、灭火应急预案是消防管理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必须包括报警、灭火和疏散三个主要环节,同时应组织全体员工定期演练,使每名员工熟记发生火灾时自己的岗位和职责。预案制定过程中必须明确统一指挥和优先救人的原则,在演练时争取安排业主一同参与,可以增加演练的实际意义。笔者认为,业主掌握必要的自救和逃生常识并会合理应用,是在发生火灾时能否顺利逃生的有力保证。汶川地震时,一所中学的数千师生在几分钟内无伤亡疏散成功的事实振奋人心,究其原因,学校每年组织全体师生在开学前参加疏散演习,甚至每个班都已熟悉自己的逃生路线。因此,通过实践演练达到完善预案和普及知识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消防管理工作强调责任到人,重在落实。火灾的发生率毕竟有限,但后果和影响严重。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可见预防工作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本,只有把预防工作做实,才能确保一方平安。

消防学习心得3(一)是执勤战斗的法规

新《条令》第一条规定,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我们可以说《消防法》是规范全社会人消防行为的大“法”,《条令》就是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工作的小“法”,也就是说公安消防部队依据《条令》完成执勤战斗任务就是依法执勤,文明执勤。反之就属于违法。通俗的讲只要按《执勤战斗条令》做的,在执勤战斗工作就是合法的、文明的。

(二)优胜劣汰、与时俱进

随着《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执勤战斗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另外,随着执勤工作的一些新规定、新要求的执行,应予以法律化确认。比如,“五个第一”,全勤指挥部应运而生等,都应随之更改。不然,则属于名不正、言不顺。从某种角度说权大于法,从这个层面还可以理解为法大于人,法大于权。

(三)维护执勤战斗者的利益

对于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成功与否的评判,《条令》就是法中依据。如果我们在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保卫过程中,一切战斗行动均符合《条令》中各项规定要求,那么我们就是依法执行了战斗行动,就是有依据的,就是成功的,合法的。即使对我们的灭火过程有异议,我们依法行使,他们也是没理的,上访告状者也是胜不了的,现实中就是一旦发生人员伤亡或者损失较大的火灾,告状上访者很多,这一方面说是全民法律意义的提高,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对我们消防执勤战斗工作也包括防火都是考验。(馆陶火灾)。另外,《条令》对不撤退威胁指战员安全的时候,如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伺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这样以来,对撤离予以法律确定,那么,我们在火灾或应急救援现场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就理所当然地果断撤离了,而不需要考虑撤离算不算临阵不前或临阵退缩了。当然这里也是有个度的,需要有丰富经验的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不然很难把握的。

(四)进一步规范部队的执勤战斗行动,不断提高消防部队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我们大家可以想想,在灭火应急救援中的经历?有何体会?一般的讲,火场混乱是普遍存在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前后方定位不准;二是消防水源占据和使用不合理;三是火场通讯不畅;四是火势突变等造成火场的混乱。出现这种情况正常吗?不正常,但也属于消防部队的通病了。难道说之前我们没有《执勤战斗条令》吗?回答是肯定的,有。只所以出现以上问题,是因为在落实《条令》上还有差距,为此,新《条令》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对我们全体消防官兵是一件大事,关系到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问题。务必加以认真学习《执勤战斗条令》的每一个章节,每一句话,真正理解含义,吃透精神;真正用在我们的实际行动中,为我们更好的参加灭火救援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保障。

二、新《条令》修改部分对比

(一)指导思想的确定

新《条令》第四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而老《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大歼灭战”的指导思想。从相比看,新旧《条令》都是坚持“救人第一”这一点是一致的;从涵盖面上讲:新《条令》指灭火与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而《老条》令主要指灭火战斗;从字面上看“科学施救”包含的面更宽,只要施救行动是科学的,那么施救行动一定也是成功的,而老《条令》中的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又不太适合于应急救援这个以救人为主的战斗行动。这个指导思想重在救人第一和科学行动,也符合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要求。

消防学习心得4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给自己启迪了消防安全思维,增添不少的见识和实际性理论知识,让我在提高消防安全认识的同时也抓住落实工作,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感和使命感,参加这次培训让我有几点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最突出,而从麻痹和认识不到所引发的,疏忽而忽视所造成的,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大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警惕安全消防隐患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必须做到位,做到彻底,"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消防安全中要警长鸣,做到居安思维,防患于未然,防范于隐患,确实做到安全为天的理念。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灾害无情,火更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保护自己的方式来为自己采取一些自救措施,那是非常必然的,利用一些物体和地形采取有效的办法,让被动变为主动,给自己生存和逃脱一些生机,要采取果断的、有效的、必然的、灵活多变的办法去为生存找到出口。在平时里要多掌握一些消防基本常识、基本消防要点,作为一名消防工作人员,必须学会有关广泛消防知识,吸收各个案例消防火灾经验,和一些自救,疏散人流,及时采取消防果断措施,利用灭火器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处境".当你面对、或者突然发生火灾,要保持镇静,冷静,认真客观的对待面前所发生一切,首先,看外环境灾情大小,怎样采取有效办法,及时是否打报警电话119,要准确汇报时间、地点、火情范围,在现场中要维护秩序,了解火灾范围内人员和一些实际情况,自己在救援他人中,要首先,采取啥办法,用被子或者其他绝缘空气物体来为别人逃生,逃生的方向是否可行。在室内要采取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放到嘴鼻子之间用来呼吸,过滤那烟雾和干燥环境,等待救援,必要时,不间断呼叫救援,千万要保持冷静态度,不能慌乱。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让我认识也不少,掌握的也很多,受益匪浅,让我进一步知识,也提高认识,增强了工作实践操作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掌握以下几点;一、熟悉本岗位的基本消防通道,具体消防基点和基线。

1、你所职责工作范围

,了解和掌握各个消防安全通道以及路线,或一些安全出口。

2、要掌握你所工作的范围消防栓有几个,具体在哪里。

3、要掌握消防栓的水、流程图

,和监控室的报警电路图。

二、要经常性的,检查各个水流线路是否完好,检查消防栓设备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灵活,检查阀门是否完好,消防软管是否完好,一些消防器材备用是否完好。

三,要一定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检查是否过期。

四, 必须掌握一些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认识,增强消防安全工作力度,积累一些消防安全经验。

五、遇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领导,遇到火情及时采取边报警,边扑救,采取"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争取在短时间内灭火成效。

六、在工作中要保持交接清楚,有责任、有义务确保安全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

七、不断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安全基础,参加消防灭火演练,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共同参与从点滴做起, 防范做去,自身做起。

八、不断了解四种灭火方法:冷却灭火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不断用不同的方法,利用灵活多变的方法去消灭火灾。

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不断加强自我消防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成效,扎实工作,巩固、完善自我要求,求上进,在工作求实效,为更好的推进而不断奋进。

消防学习心得5通过这次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由安检提提出的构建防火墙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的学习。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在这期间要经常性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2、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提倡扑救初级火灾不提倡发展阶段火灾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4、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是--同志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但通过这次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根据这次学习和部分案例的分析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譬如:燃烧与灭火的常识,常见灭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消防安到消防知识的重要性,全培训的重要性等等。这些对我公司员工的一种认知,让我们时刻记得安全。,在工作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安全隐患,同时也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公司安保部门结合人资组织为公司全体成员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

20--年4月23日9点,安保部经理首先为制造班组长和职能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级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并有序的组织引导员工疏散的能力

通过几个小时的培训也掌握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譬如:燃烧与灭火器的常识,常见灭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懂得了消防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使我更加明确了今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为今后更好的在班组里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

24日 上午, 一段段生动的火灾现场,开始了本次的培训。其中有一案例火灾,发生于20--年3月29日凌晨,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烧死74人,这个事件引起了大家深刻的思考,每次火灾为什么会造成如此大的人员伤亡,面对火灾我们如何正确逃生等。

火灾的危害,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人们忽视。总是存在侥幸心理,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 预防 工作是最重要的“,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才是消防工作的主要方针。针对这一案例郑总组织部门经理,班组长带领员工分组进行讨论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如有故障的设备,老化的电线路 ,电暖气,小太阳等。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落实到责任部门,并落实到责任人。

通过这两天的培训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公司所有人员对自己岗位可能涉及到的消防器材和疏散通道有了充分的了解。

作为班长 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们要把学到的消防知识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去 ,使班组每一位成员提高消防知识水平 !

为了践行公司的安全理念,由韦总号召,安保科牵头组织了一次为期十天的消防安全强化培训,将各车间班长和车间骨干员工组织在一起,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实战演练。在培训期间既有个人的体能训练,也有消防水带的40米对接训练,穿戴空气呼吸器50米往返跑,还有以部门为单位的3人5盘水带的组合连接的集体训练。在本次训练中我收获了很多。

我们此次训练是军事化培训模式,上午训练前有3000米的跑步训练,主要锻炼的是我们的耐力和意志,在前3天的训练中有不少的人都掉了队,但随着训练的不断深入,掉队的人是越来越少,并且跑完这3000米以后,都感到很轻松。从体力上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加强。接下来就是消防水带的对口连接练习,每人两盘水带和一个水枪,接两个口和一个水枪,两人一组进行练习,一开始因为动作不熟练,我们的用时都在15-20秒之间,随着训练的不断加强和深入,我们的训练成绩不断的向前提,训练中我的最好成绩到了9.96秒,于维志跑到了8秒左右。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在此次训练中于维志同志因为原来他是消防兵,他把自己所学到的消防知识毫无保留的与大家分享,动作要领,水带的不同拿法,前进中的注意事项,接口的动作要领,等等。

在体能的训练方面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接触到了很多新鲜的训练方法,有100米接力跑,100米冲刺跑,高抬腿跑,俯卧屈伸腿加s型跑等等。在训练过程中各个队员争先恐后,个个都像猛虎下山一样,没有一个是掉队的。在训练中的集体项目是最热闹的,为了集体能拿到一个好的名次,每个小组都是非常团结一致,相互协作,没有一个给小集体落后腿。我想这也是此次活动的目的之一。

火灾发生时,逃生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个人防护器材也一定要会用,如果有防护器材不会用,那只能是一种摆设。在此次训练中个人的防护器材的使用和理论知识,也是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空气呼吸器是在有毒环境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个人装备,会使用它这是我们精细化工生产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的气体,简单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就会失去作用,只能用空气呼吸器。我们先从理论知识学起,学习使用方法,佩戴时注意事项,使用前的检查,使用后的清理消毒,如何佩戴空气呼吸器是就合适的等等。并且在考试考核中也有这项内容。检查、佩戴、往返50米跑。用时最短的只用29秒,我的成绩是35秒,在学员中间是中等水平。

处理初期火灾时,队员的相互配合和速度决定着损失程度的大小,发现险情时用最短的时间,最好的配合会大大减小损失。因此在这次训练过程中我们也有这样的集体配合项目。那就是3人5盘水带的对接,距离是100米。在此次训练中2#位的成功与否,是决定此项目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巴豆醛车间有我和张忠厚、曹佰峰为一小组,我跑1#位,曹佰峰跑2#位,张忠厚跑3#位。在训练时我们就发现2#位就很关键。因此我们安排曹佰峰跑2#位。1#、2#位每人都有两盘水带,需要在跑动中接口,这里面有很强的技巧,训练时我们的成绩就跑到了22秒,与化产车间这样的强队相差不多,在考试考核中我们三人暗下决心,要与化产车间争一下高低。考试中我们相互配合,积极跑位在行进中都是一次性接好口,并且没有脱口现象,最后我们的成绩是20秒,比化产车间快了一秒中,在这个集体项目中我们巴豆醛车间得到了第一名。成绩的取得固然与每个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是我自己觉得是三人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一个默契的配合,才是这次培训的目的之一。

以上的培训只是一个基础工作,在这次培训中实战演练才是此次活动的重头戏。我们模拟了粗苯大库泄漏后,在抢修的过程中不慎产生了火花,引起了火灾。然后展开了公司级预案。接到报警后,首先是警戒队赶到了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紧急疏散人群,禁止一切过往车辆。应急小分队到达后,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耐酸碱胶靴和手套,戴上空气呼吸器,4人一组,进入现场查找泄漏源头,发现不能处置,需要抢修抢险小分队支援,在抢修的过程中不慎有人产生了火花,发生了火灾,围堰外的消防分队立即开启水枪和泡沫枪,然后将火扑灭。由于泄漏的物料比较多,在回收时有人中毒,有应急队员和抢修队员,将伤员抬至上风处,然后有医疗分队给予简单的救治,等待专业的医护人员的到来。在整个事故的预案演练过程中每个小分队之间的配合至关重要。配合越默契,事故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在演练的过程中娄科不断的纠正,总结在演练中的错误,经过我们不断反复的演练最后基本达到了我们所期待的结果。一次一次的演练每次都在逼近现实。让我们的演练和预案非常使用有效。

第3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2020年,我队全面贯彻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不断深化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注重安全教育培训交底,狠抓施工过程管理,确保了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现将我队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机构职能

1、年初,大队下发了关于《关于调整安全管理相关机构的通知》,调整了各单位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及专(兼)职安全员,更换了一批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接受新事物能力强的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性。

2、全年共召开安委会四次,由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贯彻学习局安全生产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局《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考评细则》(鄂地质办[2020]8号)的相关规定,大队结合各单位实际分别对各级责任书予以修订,将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地质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我队从实际出发,对《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津贴考核、发放管理办法》等制度予以重新修订,待队安委会讨论通过后报职代会审定。

通过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了我队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大队始终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具体开展如下:一是4月25日,对全队63名在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机制;二是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批次的先后对10名新入职、转岗、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上好入职第一堂课;三是通过外派的形式,1人参加消防安全员初级培训,2人通过了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四是9月30日,组织全队4名专职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交流经验教训,确保行车安全;五是12月底,组织全队6名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各单位安全工作重点,梳理标准化资料,打造一批懂安全、善管理、勇担当、能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的安全管理队伍;六是建立跟踪帮教制,通过排查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或重复“三违”的人员,重点对该类人员进行宣教。

四、全面深入开展各项活动,扎实举措推进安全生产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通过悬挂 “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通过安全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有效的提升了职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了警钟长鸣的目的,使职工时时不忘安全,时时注意安全;通过开展“安全月”大检查,安全隐患得到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通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机制,提升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6月26-27日,大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体检,对每个职工都建立了健康档案,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达到“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的目的,确保职工以良好的身体状况投入到工作中。

(三)11月9日,大队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以“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为主题的“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本次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五、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一)推进安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把“三关”

凡是机台数超过3台的项目,安全科均到现场进行开工验收,督促项目部对机台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作业人员意外险购买情况,清查超龄人员,淘汰设备陈旧、老化的队伍,严把设备“入场关”、人员“教育关”、开工“验收关”。

2020年全队安全管理的重心是省外大型铁路定测项目,安全科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对省外项目进行驻点式安全巡查,在项目轮流值守累计86天,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张,停工令2张,清退不符合开工条件钻机4台,清退超龄人员累计18人,督促完成隐患整改16项。通过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了安全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生产一线,为全年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三查”“三突出”,落实隐患整改

1、“三查”。坚持自查、督查、复查相结合:一是各二级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消除一般隐患;二是大队成立安全检查组进行全队范围的安全大检查,消除较大隐患;三是安全科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2、“三突出”。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安全检查等形式,突出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机台数超过3台、钻机搬家难的项目进行现场驻点,突出重点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在生产一线了解安全意识淡薄、重复出现“三违”的作业人员,突出重点机台、重点人的隐患排查治理。

截止目前,全年局安全检查(督查)6次,共查处安全隐患12处,大队积极完成整改并及时向局反馈了整改落实情况;全队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5次,其中队领导带队安全检查18次,共查处安全隐患82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检查的内容进行了通报,各单位及时进行了回复,安全科组织进行了“回头看”。

六、加强外协队伍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全覆盖

一是大队制订了《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管理办法》,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危险因素较高的人员年龄进行了控制(严禁聘用年龄五十五岁以上的人员),对年龄超过五十岁的人员必须先进行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选择具有相应从业资质且信誉良好、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单位进行合作,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三是将外协队伍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五统一”(统一部署、统一监管、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管理,严把设备“入场关”、开工“验收关”、人员“教育关”;四是建立了外协队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平台,实现了临时用工人员保险的动态化管理,全年累计更换意外险371人次。

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020年我队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安措经费,使用安措经费16.7万元,保证了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安全隐患整改、劳保用品发放、安全培训及消防设施等。

八、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一是我队有三部电梯均与维保单位签订了维保合同,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并建立了管理台帐,每年定期请湖北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研究院专家进行年审,均合格;二是我队与专业消防维保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建立了月检周检日检制,确保了消防联动系统可靠有效运行;三是我队有五台运输车辆,实行专人专车,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车辆带“病”运行,确保行车安全;四是项目临时租用的车辆,必须对车辆证照、保险购买情况和车况进行严格审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租赁,并签订车辆租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通过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和设备的保养维护,提高了设备安全保障能力。

九、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大队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1个综合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10个现场处置方案,已在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队属各单位根据大队应急预案,结合其工程特点,制定了项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进行演练,通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

大队在安全月期间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由专人现场演示ABC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及消防水带、水枪的拼接, 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小区居民依次进行了现场操作练习,通过开展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灭火、抢险、救灾”的实战能力,有效增强了居民住宅应急救援的协同作战能力。

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2月29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我队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充分肯定了我队安全管理工作,具备相关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已于3月22日取得安全生产证。

(二)我队已于去年11月23日通过了安全生产表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于今年2月正式授牌。通过一年安全标准化的持续运行,我队始终以推进标准化进班组为目标,推行岗位达标,通过集中培训与日常宣教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项目部加强机台标准化资料的收集,在月度考核时,把机台标准化推进情况作为重点考核项。

第4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自承接国家会议中心工程施工任务以来,我们已经完成了桩基础施工863根、基础垫层施工6万多平方米、防水施工作业7万多平方米,浇筑基础底板混凝土6.9万立方米,绑扎钢筋16749吨,广大参建者正挥汗大干朝着“十一”冲出正负零的阶段性目标而努力奋斗。而保卫部门也在现场党委的领导下,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在日常工作中以“思规范,比管理;思大局,比奉献;思第一,比创新”为理念,配合现场党委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确保做到前方保生产,后方保平安。

我们在市内保局的指导下,在市08办和属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较好的完成了前一阶段的安保工作,使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下面就如何做好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向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进行一下简单的汇报。

一、领导高度重视,树立全员平安意识

进场伊始,总承包项目部党委就十分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在建立组织机构的同时,明确要求全体参建者树立大局意识、全员平安意识,并汇同相关部门,本着对奥运工程负责、对企业负责,对施工人员负责的态度,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和预案。并按照市内保局局长刘松在视察工地时指出的,安保工作无小事、奥运工程无小事,要做到意识到位、管理到位、设施设备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奥运工程的安保工作。

我们按照现场党委的整体部署,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前方抓生产、后方保平安,一切为施工生产服务。在此期间,我们先后完成了8次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特别是圆满的完成了国际奥委会第四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到现场视察指导的警卫、安保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国际奥委会第四次协调委员会主席凯文·高斯帕在看到警务人员挺拔的站姿、现场出色的安保工作和施工环境时曾说:“我去过世界上许多国家,参观过无数个奥运场馆,这是我见到的最好的工地!”。

在树立全员平安意识,全员参与意识的同时,现场党委还要求保卫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与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团结协作。一是加强保安员文明上岗、礼貌执勤的教育,每次重大警务活动工作完成后,保卫部门组织全体保安员进行警卫工作总结、讲评,查问题、找差距,并对今后警卫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为了更好的创建平安和谐工地的氛围,现场党委汇同保卫部、综合办等部门,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外施队员工,在仰山村、大洋房等地,投入几百多万元建起了生活区及娱乐设施齐全的外施队生活基地4处。(建起了生活、娱乐设施齐全的外施队生活基地4处)还针对夏季施工天气炎热,今年又遇到多个桑拿天的现实,为他们购买了2000斤绿豆、10000斤西瓜和近6000元的防暑降温药品,使外施队队员感受到了现场党委对他们热情关怀,给创建平安单位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

二、建立健全组织,落实各项责任制度

我们按照市内保局和市08办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先后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理、消防保卫和交通安全等多个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并在外施队中建立了9个治安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使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落实到现场的每个角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国家会议中心工程由于施工面积大、重点防范部位多,作业人员多、管理难度大,参建单位多、协调难度大,而工程的重要性又决定了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的特点,为做好综合治理、消防、保卫工作,总承包项目部与各分部和外施队签订了治安、消防、保卫责任书40多份,各外施队也与其所属班组签订了相同内容的保证书100多份,做到了总包抓分包,明确责任;分包抓外施,明确要求;外施抓班组,措施到位;班组抓个人,人人有责,一级保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由于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员保平安的网络体系,截至目前为止,我单位没有发生重大治安、消防、保卫事故,有力的保证了奥运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同时,为了保证不在进出场材料上出现问题,现场党委特意颁布了党政联合发文的《施工现场材料进出场管理制度》红头文件下发给各部室、各分部和外施队,规定凡是出入大门的材料、机械设备,一律由材料主管部门填写出门条,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保卫部公章,并经保安员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尤其是在废旧钢筋头的处理问题上,我们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办理,采取公开竞标最高价中标的方式,以每吨3210元的价格处理废旧钢筋头54吨多,确保了企业财产不轻易流失,为节俭办奥运做出了应尽的责任。

在外施队队员教育上,为保一方平安,我们对外施队实行了全员的入场教育和治安、保卫、消防专项教育,教育率达到100%,并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定期组织安保工作专项检查,定期进行综合治理、消防、保卫工作总结等等。除此之外,现场党委还坚持三级和三亲自的入场教育制度,即:总包、分包和外施队主管安保工作负责人,亲自主讲,亲自组织,亲自落实,增强进场施工的外施队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达到人人想平安、人人要平安、事事为平安、共同保平安的目标。并对126名特殊工种职工进行了专项培训和考试,要求他们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做到三到位,即:上岗证到位、作业施工前检查到位、看火人和灭火器材要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又组织了外施队员参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万人签名活动;邀请市内保局、市消防局的专家举行消防、保卫知识讲座,累计对4000多人次进行了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分发了4000多册包括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在内的员工手册,并采取动员大会、主题宣讲等多种方式,使每个参建职工都切实增强了安保工作意识,牢固树立了“安保工作无小事,奥运工程无小事”的观念和意识。

三、确保措施到位,建立全程长效机制

总承包项目部为了保证建立的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能顺利开展好各自的工作,还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制定了包括治安保卫工作方案、消防安全、防恐防暴应急预案在内的40多项相关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为现场综合治理、消防、保卫工作提供了管理上的依据。

目前施工现场和加工区共铺设消防管道1500米,设地下消火栓16座、消防泵房2处;加工区设地下消火栓4座、消防架6个、灭火器370个、消防箱22个、水龙带66盘、枪头25个、应急灯8个、消防标志灯16个、消防箱155个、消防围栏12个;各种防火、防电、警示牌35块。加工区设木工房3间,电气焊施工作业点40多处,汽油存放点2处。在以上几处重点部位除了配备消防设备外,还合理规划了环状消防通路,并设流动岗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特别是在工程进入防水作业阶段施工时,现场党委为了确保消防安全不出现任何问题,要求防水施工单位东方雨虹单独设立了油库存放点3处,在施工作业区内配备灭火器240个,专职加油员9人,安全员18人。在要求分包单位的同时,总承包项目部也安排2个值班经理24小时值班,在作业区内设巡逻岗24小时巡逻监控,做到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值班经理,值班经理再按照消防应急预案逐级、迅速上报。同时,还对进场的防水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专项培训,对整个槽底进行半封闭式管理,将原有4个马道改成2个,设保安员24小时在入口处值班和检查,要求任何人不允许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出施工区。同时,现场党委还责成保卫部门针对性防水作业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重的特点,举行了2次消防实战演练,提高防范自救能力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整个防水施工的20多天的时间里,现场使用50多吨汽油,铺设防水卷材61084平方,没有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了工程平安顺利的进行。

同时,我们在施工现场大门和作业区安装了7处监控探点,对重点防范部位实施24小时监控;在现场电子显示屏幕上24小时不间断的显示与安保工作有关的宣传标语;为上岗执勤的保安人员配备对讲机18个和强光手电6个;在重点防范部位加装了防护栏、防盗门;在施工现场安装了消防、保卫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30多次;将各种治安、消防、保卫制度上墙,让外施队员随时随处都能受到教育,潜移默化的起到宣传促进作用。进场以来,我们先后在安保工作上投入75多万元,为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

四、检查落实到位,建立奖罚并举机制

为了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组织保障、人员到位,我们在现场配备了16名保卫干部以及由50名保安员组成的经警队伍,负责安保工作的开展,而整个奥运中心区场馆中才有108名保安员,国家会议中心就占了近一半,这就充分说明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做好安保工作的重要性。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大检查,对表现好的参建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如在今年防汛期间,市08办组织奥运场馆中心区所有在施单位进行防汛演习,我们的防汛抢险小分队充分发挥了不畏困难、团结拼搏的精神,出色的完成了防汛演习任务,受到了市08办和各委办局的一致好评。鉴于此,现场党委决定给予20名参加演习的人员4000元的奖励。而对那些不按规定和章程办事,给公物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也坚决进行处罚,截至到目前为止,我们共计处罚各类违规事件6起,罚款1700元。

五、不断总结创新,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领导重视是关键

进场以来,现场党委高度重视消防、保卫、综合治理工作,选派常年从事治安、保卫工作,业务水平高,党性观念强,有能力、有觉悟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并做到“三同时”,即:在安排落实生产工作的同时,安排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在检查生产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同时,落实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进展情况;在检查整改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时,落实检查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问题有人抓,隐患有人报,为安保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和谐稳定的内部条件。

2、强化落实是根本

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把对各种方案、措施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重视过程控制,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如在五个大门处设立固定岗,随时检查人员、车辆进出,在施工现场以及仓库、料场等重点部位设立流动岗,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在遇有大型活动时,还加派人力进行布岗和巡视,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在对保卫干部和保安队员进行爱岗教育同时,还要求他们做到“三勤”,即腿勤、眼勤、嘴勤。针对国家会议中心工程在施面积大的现实,若不加强巡视,就不能及时掌握一线的治安、消防、保卫情况,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而在巡视过程中发现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也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当中,并要求他们,看到问题,及时反馈;有了问题,认真整改;出了问题,及时上报,不给安保工作留下隐患。

3、警民共建是保证版权所有

第5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YZSN/CP—AHGL-010

1 目的

使生产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整改,提高安全本质程度,实现生产安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和签发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双重预防机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措施,保障整改资金到位,使隐患得到及时全面整改。

3.2 生产安全科负责组织修订、审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检查督导各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负责隐患排查体系平台的运行管理。

3.3生产安全科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台帐。

3.4各部门车间

3.4.1及时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传达给各部门车间全体员工。

3.4.2认真贯彻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3.4.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隐患整改与监控全面负责。

3.4.4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设备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协调、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4 管理要求

4.1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4.1.1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1.2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 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4.2.1 基础管理类隐患

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判定为基础管理类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其他方面等。

4.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现场其他方面等。

4.3 组织实施

4.3.1 排查类型

4.3.1.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4.3.1.2综合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4.3.1.3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根据行业特点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4.3.1.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静电等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等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等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为重点。

4.3.1.5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排查,特别对节日期间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及物资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

4.3.1.6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委托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4.3.1.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4.3.2 排查周期

4.3.2.1根据风险点特性及危险源确定隐患排查周期包括:每班一次、每日一次、每周一次、每旬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等。隐患排查周期可根据安全形势的变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适当增加。

4.3.2.2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周期应满足:

a)日常隐患排查包括岗位人员、班组长进行班前、班中不间断安全检查等内容;

b)综合患排查应由总经理组织,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c)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d)季节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安全科至少每季节组织开展一次;

e)节假日隐患排查安全科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组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f)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查: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3.3 组织级别

公司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专业级、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4.3.3.1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4.3.3.2综合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

4.3.3.3专业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4.3.3.4季节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班组级;

4.3.3.5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

4.4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重点处理、动态处理、综合处理的原则。分级治理主要包括岗位、班组纠正、车间治理、专业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4.4.1 治理流程

4.4.1.1 通报隐患信息。在每次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

4.4.1.2 下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制发整改记录,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4.4.1.3 实施隐患治理。隐患整改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并时限要求实施隐患治理。

4.4.1.4 治理情况反馈。隐患治理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4.4.1.5 验收单位根据隐患整改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4.4.2 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各级(公司、车间、班组等)负责人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全科进行确认,安全科要负责复查验收闭环。

4.4.3 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4.4.4 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5 隐患排查奖励与处罚

5.1奖励

为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的积极性,使公司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及时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缺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科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按月进行评估,反映事实经查符合规定,根据隐患危害程度、范围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5.1.1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的,给予15—200元或等价的奖励,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给予200—500元或等价的奖励。

5.1.2员工奖励申请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认定,并出具奖励意见后,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5.1.3为抢救国家及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1000元或等价的奖励。

5.1.4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5.1.5安全科每季度进行奖励汇总,按公司财务制度报销奖励。

5.2 处罚

5.2.1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各车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先进评比项目。

5.2.2隐患排查系统管理系统中已经录入的隐患问题,应及时确认并落实整改,若超出整改期限一周,状态栏仍显示本单位下发责任或进行隐患的确认,不及时在网站填写隐患排查任务,不落实整改闭合,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对负责人罚款50元/次,并将纳入季度安全考核。

5.2.3对违反本办法或执行本办法不力,安全检查组织不力、不积极配合安全检查的,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有关责任人不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不落实整改闭合,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次。

5.2.4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积极制止违章违纪现象者、不认真检查者、徇私舞弊者,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2.5对拒绝接受、阻挠检查或无故不按整改意见按期整改的各责任单位人员,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次。

5.2.6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项未整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等未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细则》处罚。

5.2.7责任人因下列情形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除按规定罚款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2.7.1挪用、擅自拆除、停用安全、消防、环保设施的。

5.2.7.2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5.2.7.3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5.2.7.4过失引起重大火灾或蓄意纵火的。

5.2.7.5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串通)、迟报或阻扰事故救援,贻误事故抢救,造成危害的。

5.2.7.6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或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6 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和解释由安全科负责。

7 记录

第6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研究结果与分析

1中学生对安全教育的认知情况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92.81%的中学生认为安全教育很重要,但还有7.19%的中学生认为安全教育不重要。反应出中学生对安全教育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求知欲,希望了解和掌握应急自救常识和逃生技巧。在对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这一问题的认识上,75.51%的中学生知道艾滋病是通过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来的,3.77%的中学生不知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认为握手、进餐、拥抱、共用马桶等一般的接触会传染艾滋病。各级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有一定的课时保证,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知识。

在对火灾如何逃生的调查中,86.64%的中学生知道应朝安全出口的方向逃生,但仍有13.35%的中学生做出不恰当的选择。在对地震时首先应保护的部位调查中,91.27%的中学生认为首先应保护头部,与2008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后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宣传普及地震逃生知识有关。但还有分别3.77%、2.57%、2.40%的中学生认为首先应保护双手、胸部和双脚。因为绝大部分中学生并没有相关经历和实际经验,调查到的是行为知识,而非实际的行为和能力。尽管大多数学生对一些应激知识和技能的认识是正面的、积极的,但还需加强在实践中准确运用的演练。

2中学生对学校校园安全的认知情况分析

校园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好每一个学生,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已成为中小学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表3可以看出,中学生认为打架斗殴居校园安全隐患之首,其次是违章用电,学生私藏凶器和外出上网也会引起一系列安全问题。调查结果还显示,8.05%的中学生认为所在学校(包括宿舍、教室、食堂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67.98%的中学生认为存在一点安全隐患;16.44%的中学生认为学校内和学校周围环境非常安全,但有8.39%的中学生认为很不安全;49.83%的学生知道学校曾出现过安全事故。因此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学生管理与教育,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3中学生对学校体育中实施安全教育的认知情况分析

3.1中学生在体育课中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在被调查的584名中学生中,80.31%的中学生在学校体育中接受过安全教育,19.69%的中学生坦言在学校体育中没有接受过安全教育(表4)。传统的体育教学注重强调对学生进行运动技能培养,而对人心理、行为价值观、情愿态度、卫生保健等知识的培养不太重视,教师在课堂中过分强调学生的体育成绩,忽视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严重阻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由于学校体育教学有其独特的功能与特点:教学直观性强、示范性和可操作性强、学生接触范围广、开放性大。在体育课教学中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基本的自我防护、救护知识、方法与技巧等,在遇到突发事件或灾害时有应急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避免灾难的发生,这是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的一个具体措施。

3.2中学生认识的学校体育中安全教育的内容表5显示,学校体育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内容排名前5位的依次是地震逃生(43.84%),消防安全(41.95%),交通安全(38.53%),运动损伤的预防、扭伤的处理(36.47%)、网络安全(29.11%)。而对自卫防身术、野外生存、心肺复苏术等不经常进行。除了野外生存技能少于一半的学生不会处理应对外,其他诸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震逃生、运动创伤的简单处理和包扎以及运动损伤的预防和扭伤等均有超过70%的中学生表示会处理。但仍反映出学校体育比较强调安全意识的灌输,忽视了安全教育的技能训练,体育课程也根本无法包括安全教育的所有内容。

3.3中学生认识的学校体育与安全教育相结合的途径安全教育内容进入体育课程,必须通过一定的途径。表6显示,中学生认为可通过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游戏、体育课和课间操/大课间时进行安全知识讲座与安全演习等安全教育。在课余活动时间开设拓展课程的训练将有利于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对突发事件有积极应对的心理准备和身体素质能力。

在体育游戏中组织和开展了小型的安全竞赛活动,将前滚翻运动、跳山羊、跨栏跑等应用在障碍跑的比赛游戏中,使学生们在游戏中掌握了安全知识和技能,同时体会到游戏的乐趣。在学校体育课程内容也可融入安全教育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演习,教会学生掌握大量的应急逃生自救技巧及在灾难中的应急救人方法。课间操/大课间时间可以进行安全演习,将安全教育的实践内容通过变相的设置(比如规则、器材、场地等的变化),使之成为课间操的拓展内容。只要体育教师探索开发与安全教育有关的体育课程资源,一定可以找到好的结合途径,以实现安全教育的内容与体育课程进行整合。

3.4中学生认识的影响学校体育中进行安全教育的原因从表7可以看出,中学生认为影响学校体育中进行安全教育的原因排列依次是学生没有兴趣、教师没法去实际操作、学校对体育的要求是不受伤就行、难以体现体育课程的身体练习特征、学校场地器材设施不能满足安全教育、体育教师不重视安全教育以及体育教师不会进行安全教育等方面。可以反映出以下问题:首先教师应促进学生对安全教育的间接兴趣,引导他们认识应急能力对自身生命安全健康的重要性;其次如果学校领导重视体育课程中的安全教育,那么体育教师自然对体育课程的安全教育也相应的重视;最后一些体育教师不进行安全教育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学校对体育的要求是不受伤就行,以及体育课程无法承担安全教育的重任,致使体育教师没有在体育课程中实施安全教育。这里面有学校重视程度的问题,也有体育教师自身的原因。

结论与建议

(1)新疆中学生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总体上良好,对一些应激知识和技能的认识是正面的、积极的,但仍有一部分中学生不了解安全教育,缺乏安全教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因此学校可多角度、全方位地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如报告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体育图片展、辩论会、黑板报、校广播站、校园网络等,在学生头脑中形成“安全重要”的意识,使学生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了解安全教育的相关知识,加强法制观念、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7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医院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科室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医院抓科室、科室抓职工,作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领导小组认真抓,各科室具体抓,形成上下贯通、富有效率的工作网络。工作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与抓好医院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工作方法,谁出了问题追究谁,谁造成损失处理谁。

(二)落实各种防范措施,确保医院安全和稳定

1、落实人防,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群防群治创造医院平安环境。一是保安队伍实现专业化。医院聘用广饶县保安公司专业保安13人,同时又抽调正式职工5人,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并督导、督察保安人员的巡逻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保安人员联系,形成了联动一体的治安体系。二是实行群防群治。医院成立综合治理志愿团,协助保卫科搞好治安巡逻,协助处理医疗纠纷,制止不法人员寻衅滋事扰乱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随时处理医院内部发生的紧急事件。综合治理志愿团现已有成员60人,在处置突发事件、治安保卫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2、落实物防技防,零死角电子监控网络和全方位无线报警系统,为建设“平安医院”提供现代化保障。今年以来,医院投资20多万元安装了现代化的电子监控和无线报警系统,医院诊疗区、办公区、职工生活区实现了全方位的电子监控,同时在各护士站、财务科、收款处、仓库等重点科室安装了46部报警装置,遇有紧急情况,能在几秒内通知保卫科等相关科室启动救援程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群众亲切地称之为“院内110”。医院还设立了集治安、消防、处突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心监控室和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值班和院领导带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全院形成了物人技防、上下联动、横到边、纵到底的综治网络和反应迅速、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以强化内部安全为突破口,努力构建平安医院

按照东卫办字〔2011〕9号、21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检查:

1、设备安全:设备科对医院医疗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管理和运转进行了自查,能够认真落实安全作业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种记录完整,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2、水电汽暖安全:总务科定期对全院的水电汽暖设施特别是公共部位的电器、开关以及压力容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老化的线路、损坏的开关、插座等做到随时更换。医院用电实现双电源配送,配电室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要求,办公室、宿舍无乱拉电线、私设电器等现象。

3、消防安全:对全院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进行了全面检验和保养,确保了消防器械配套齐全,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每个病房都贴有逃生路线图。2011年共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演练4次,邀请济南消防专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演练2次,医院每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常识。

4、毒麻药品等危险品检查:品、一类严格按《药品管理法》、《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五专”管理,确保临床及门诊患者需要;普通药品、耗材严格准入制度和入库验收制度,加强药品在库保管养护和出库验发,不与非法渠道和资质不全经销商发生业务关系,严格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管理,严格落实调剂岗位责任制,切实保证药品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安全措施基本到位,并针对雨季空气潮湿,对所有药品库房进行了防潮处理,确保药品、材料存放环境符合要求。

4、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认真执行车辆三交一封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杜绝违章驾车、酒后驾车、出私车等违规现象,保障公务用车的安全高效运转。同时,规范急救车辆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急救车辆安全、高效运转。

(四)加强医护质量体系建设,铸就平安和谐医院品牌

2011年着力实施医护质量六个加强。一是加强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医护核心制度的落实,建立病历文书质量审核、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推行科室、职能科室、医院“三道防火墙”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三是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患者病情、预后、诊疗方案、疾病风险等内容,把对病人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四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措施,重点加强了供应室建设。五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建立临床药师管理评价体系,推动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六是加强医患沟通培训,建立和谐医患关系。通过全面推行“三道防火墙”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了医疗质量安全,今年无大的医疗纠纷和安全事故发生。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重审了《综合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了《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以制度促进安全管理、规范职工行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新入职工在正式上岗之前,必须接受不少于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主要内容有:医院文化、卫生法律法规、医院工作制度、医护操作常规、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以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三是加强对住院病人的入院宣教工作。在病人入院前,由护士向病人详细介绍包括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位置等医院基本情况,并将其所住病房在整个紧急疏散通道中的位置及疏散方向明确标识,提高病人的安全自救意识,达到了群防群治。四是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医院与各科室、科室与职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义务,提高安全意识。五是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对全院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守法意识。主要学习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总之,一年来,医院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和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坚持不懈地抓好医院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专项整治和隐患检查整改,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无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无发生违反计划生育事件。

二、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核心工作常抓不懈,要真正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树立发展经济安全先行思想。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和制度问题。

2、继续深入抓好落实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开展落实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医院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开展一次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档案。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演练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到年底对医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3、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事故多发领域和环节的突出问题。开展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全面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对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督查。要及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建设,确保人员、车辆及时到位。在工作中要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在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排查治理中注重监管机制创新,努力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监管新机制。

第8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江干流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

交通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委托的事项除外。

依照本条规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者机构,统称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五)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向交通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

(七)指导下级交通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九)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七条从业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九条交通部负责组织公路水运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路水运工程二级及以下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的,由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应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三条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对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租赁、材料供应、检测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

第十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

勘察单位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当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第十九条为公路水运工程提供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的单位,应确保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和设施,应当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本条所称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每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五)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八)爆破工程;

(九)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十)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其他原因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八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

(三)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四)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

(六)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工程下列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现场驻地;

(二)施工作业点(面);

(三)危险品存放地;

(四)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

(五)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工程及施工作业环节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三十八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

第三十九条从业单位整改不力,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安全监督检点名单,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或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等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通报,建议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向有关资质证书颁发部门建议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进行安全评价和监测。

第9篇:消防安全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做到战时能防空袭,平时能防灾并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是指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保养、保护的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及与工程配套的地面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定期维护、保障使用、损坏赔偿、拆除补建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中央国家机关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维护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二)有关部门的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和有关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由工程隶属单位负责;

(三)公用或者单位(个人)的防空地下室,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工程隶属单位(个人)负责;

(四)平时已开发利用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备设施,主要风、水、电、暖、通信和消防系统,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其余设备设施如装修、照明等,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后,其维护管理责任随之转移。

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行下列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情况,规定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维护管理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维修保养任务和内容。

(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规定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次数、时间和内容,并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三)消防管理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维修保养档案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对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记录。使用单位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当通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

第九条维修保养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一)工程结构完好;

(二)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四)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五)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

(六)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七)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条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应当根据工程的不同类型和特点区别进行:

(一)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制定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平时要按照维修保养制度,对平战转换构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熟悉平战转换技术措施,保证战时在规定转换时限内达到防护标准。

(二)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加强对主要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烟排烟等消防系统,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进风、排风等通风空调系统,必须达到设计风速和有关技术标准,满足换气次数,保证工程内部空气质量。

(三)早期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应当尽量开发利用,以用促管;平时无开发利用价值且不存在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可以封堵,视情启封检查、维护、保养;平时无开发利用价值且有可能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保证安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检查评定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工程保护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人民防空工程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设施。

对损害和破坏人民防空工程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制止和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检举。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参与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建设规划时,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注意保护人民防空工程设施,保证其结构安全和出入顺畅。

第十四条保护人民防空工程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道路;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和损坏人民防空工程设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第十五条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人民防空工程安全时,必须采取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进行改造时,不得降低防护能力和影响其防空效能,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维修和改造人民防空工程所需土地按公用设施用地规定办理。

第四章拆除和报废

第十八条严禁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时,必须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经国家批准建设的工程,由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二)300平方米(含)以上5级工程、4级(含)以上工程、指挥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经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三)5级以下工程、300平方米以下5级工程和疏散支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经批准拆除的人民防空工程,必须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位置,由拆除单位限期予以补建。

补建人民防空工程的抗力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拆除等级人民防空工程,必须补建不低于原抗力标准的等级人民防空工程;

(二)拆除非等级人民防空工程,必须补建6B级以上抗力标准的等级人民防空工程。

补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面积不得小于原工程拆除面积。

补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面积不得代替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第二十条经批准拆除补建人民防空工程,因地质条件复杂、拆除面积小等原因难以补建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不予补建,但必须按应补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建设。

第二十一条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从严掌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防空工程,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报废:

(一)工程质量低劣,直接威胁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且加固改造困难的;

(二)工程渗漏水严重,坍塌或者有坍塌危险,没有使用价值的;

(三)由于地质条件差,工程基础下沉,结构断裂、变形、已无法使用的。

经批准报废的人民防空工程,由其隶属单位予以回填处理。

第二十二条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制定拆除方案,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队伍进行拆除,确保拆除安全;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按下列办法解决:

(一)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从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费中列支;

(二)单位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由工程隶属单位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列支;

(三)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经费,由工程隶属单位(个人)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列支;

(四)平时已开发利用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从平时使用收入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的开支范围,按《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人民防空会计制度》执行,其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的开支范围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