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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黄冈市;农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突破
中图分类号:S-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07-1497-03
Study on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Research Findings of Huanggang Agricultural Research Institutes
LIU Chi,CHEN Zhan-peng
(Huanggang Agricultural Bureau, Huanggang 438000, Hubei, China)
Abstract: The status quo of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research findings of Huanggang agricultural research institutes was expounded. The bottlenecks in the process of the transformation and application was analyzed. In view of this, the breakthrough from the operational mechanism, the supporting system and the transformation-models was explored, thereby the pace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was sped up.
Key words: Huanggang city; agriculture research institutes;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research findings; breakthrough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资金投入不断增加,科技队伍不断扩大,科研实力不断增强,黄冈市农业科研院所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很多成果都止步于实验室,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只有合理利用所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将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知识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实践中,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生态效益,增强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1 黄冈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1.1 农业科技优势显著,成果丰硕
湖北省是全国科技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隶属湖北省的黄冈市是典型的农业大市,拥有强大的农业科技支撑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农业科技发展上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一是人才优势。全市共有农业科研人才251人。其中,黄冈农业科研院所现有科技人才90人,包括农业科技特派员5人,农技110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7人,享受湖北省政府津贴4人,团中央青年积极分子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级创新能手1人,省劳模2人,市劳模3人,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二是基地优势。全市农业科研院所共17个,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10所,星火培训基地158个,有15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入选全省100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黄冈市农业科学院是地市级重点科研单位,设有5个研究所、4个综合试验站、3家经济实体,现有3个科研基地,占地面积38.00 hm2,其中,海南陵水县育种基地1.33 hm2。三是专业优势。“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科研单位共完成各类农业相关课题2 336个,取得科技成果148项,其中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1项,获地市级科技成果奖39项,在省级以上各类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200多篇,培育稻、麦、棉、油新品种(系)52个,累计推广0.19亿hm2,增加社会经济效益近120亿元。
1.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缓慢
黄冈市农业科技发展成就斐然,然而农业大而不强、全而不专的情况依然没有完全改变。资料显示,全市每年产出近50项涉农科技成果,但长期以来,受传统科技体制的制约,农业常规应用技术升级缓慢,农业科技与生产严重脱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30%~50%,真正形成产业的不到20%,而发达国家已高达70%~80%[1]。“十五”期间,黄冈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48%,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目前,面对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效益、增强国际竞争力等紧迫任务,必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满足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遭遇各种瓶颈
农业科技成果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涉及多个要素和环节,需要多方面的技术支撑和人力配合,受到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双向制约,具有转化周期长、过程复杂的特点[2]。当前,黄冈市农业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正遭遇各种瓶颈,严重阻碍了科技的全面应用、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
2.1 资金瓶颈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增加科技投入做出了很大努力,但与需求相比,科研投入强度还是不够。一是科研投入总量不足。黄冈市每年的农业科研投入资金为468万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02%,而全国的比重为0.17%~0.27%,世界平均水平为1.00%,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5.00%[3]。二是科研院所科研投入资金不足。黄冈市农业科学院每年科研投入资金约为150万元,仅占全市总投入的32.05%。相对来说,公司、大专院校等单位在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的优势较为突出。三是科研院所用于成果转化的资金不足。黄冈市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重研究项目的投入,轻推广试验的投人,黄冈市农业科学院每年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约为10万元,仅占科研投入资金的6.67%。目前我国已启动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但黄冈市农业科研院所获得资助的项目少、金额少。许多科技成果都滞留在实验室,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
2.2 技术瓶颈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主要因为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科技需求已突破单纯传统产业技术的范围,而转向养殖、加工、贮藏、运输等各种新型产业技术;同时也已突破单一生产环节的专业技术范围,而转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综合配套技术。但是,受体制限制,黄冈市现有农业科研部门在选题、立项、申报等方面缺乏市场选择性,往往关注“钱多利大”的好项目,而不关注项目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主管部门往往重视农业科研成果“多不多”、“大不大”,而忽视成果出来到底“能不能用”、“好不好用”。这就使得许多科研成果从诞生开始就“不成熟”,根本无法及时有效地运用于生产实践,最后只能“死在摇篮里”。
2.3 产业瓶颈
目前,黄冈市农业产业规模大不起来,农业经营模式多不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科技成果难以大范围应用,形成规模效益。一方面,小规模家庭经营模式阻碍了新的农业工艺的应用。特别是综合性强、技术强的科技成果,推广起来要求整体推动、综合应用、大面积配套才能取得经济效应。另一方面,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对科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吸收、消化能力有限,科技成果应用的动力容易受到自然环境、生产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因此,鼓励和动员更多农民参与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难度较大。
2.4 组织瓶颈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工作的组织者从本质上看应该以政府为主体。而我国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处于彼此分离状态,缺乏统筹协调、合理配置的功能[4]。科研院所在进行技术推广工作时,因为缺乏有效的行政推动和公益性,很难达到理想效果;而政府机构因为缺乏经济利益的刺激和技术支持,也难以达到让农民满意的目的。同时,农业科研、推广和教育部门普遍存在管理上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状[5]。这种缺乏有效分工、共同协作和资源合理流动的成果转化工作,是在“小打小闹”,往往事倍功半,既浪费资源,又“吃力不讨好”。
3 寻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突破口
3.1 运行机制上突破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就是要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出发,依据政府主导、市场导向、竞争优化和成果市场准入等原则,以政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等应用研究机构为依托,以农业科技中介机构为桥梁,整合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民间经济实体的科技力量,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3.2 支撑体系上突破
一是人力支撑。首先要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其次要充实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人员,稳定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推广能力;再者,要在农业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上下功夫,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在绩效考核中的比例,研究制定合理有效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二是财力支撑。要多途径、多渠道吸收资金,力争政府、社会团体和企业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多元化投入。通过提供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风险投资等方式推动成果转化。农业科研院所应从产业开发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本单位的成果转化项目。
3.3 转化模式上突破
1)“科研院所+企业”模式。即通过技术转让合同,或者农业科研成果(专利)入股或参股等形式,由企业负责经营及销售科技成果,而科研院所分担一定风险,共享一定利润,既能有效缓解农业科研单位不熟悉市场规则的问题,又能有效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促其效益最大化。
2)“科研院所+农业科技示范园”模式。科研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产业发展项目,建立示范基地、观光农场、科技园、试验站等,将最新研究成果优先应用于项目中,积极利用项目资金、项目优势发展科技成果示范,将示范基地建立成为科技成果的展示平台、推广平台、教学平台,将科研项目的执行人员打造成科技成果的研究者、推广者、传授者。
3)“科研院所+农业科技示范户”模式。科研机构要选拔培养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的种养殖大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在运用科技成果的前期,给予他们一定的资金、物资和技术补偿,帮助他们做大做强。由此让周边的农民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亲自体验到科技成果应用带来的经济利益,驱使他们自动加入到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中来。
4)“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院校”模式。科研院所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用行政手段推动自身科研成果转化。要充分利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优势、执行优势和位点优势,充分利用农业院校的科研力量、师资力量和教学力量。要以政府为强有力的后盾,通过与推广部门、农业院校签订科技成果转化责任书等途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责任目标,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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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工业化;农民收入;经济增长
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历史经验表明,城镇化是不发达国家实现经济快速提升的必备条件,也是通过工业化转型为现代国家的必然结果。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以及国家城镇化的进程和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改革开放前,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城镇化发展水平严重落后于工业化。改革开放后,城镇化发展有了稳步提升,1990年后,城镇化开始快速发展,尤其是2000年后,各个地区开始重视城镇化对于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作用,开始重视在如何解决好“三农”问题上城镇化可以发挥的功能,因此纷纷开始加紧当地城镇化的步伐。从理论角度来讲,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能够很好地转移农村过剩的劳动力,同时还有助于增加农民的整体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但是,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不乏我国的城镇化是伪城镇化的说法,因为进城打工的农村劳动力也算在城镇化率中,但不是真正的城市人口,并没有享受与城市人口相同的福利待遇和发展机遇[1]。在广泛采集历史数据的基础上,本文主要使用相关与回归分析方法,着重研究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工业化进程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着何种关系,最终来检验城镇化与工业化是否对农民收入有着显著影响。
一、文献综述
在理论界,国外学者和国内学者对工业化、城镇化对国家经济发展及人民收入水平的影响做过众多探索。亨德森(2003)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城镇化和国家经济发展是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Chenery将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101个国家的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的原始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发现国家的城镇化的程度、经济结构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之间是有对应关系的[3]。著名的经济学家Lewis曾著有《二元经济论》一书,该书中提到一个有着非常重要理论贡献的经济分析模型——二元经济发展模型,利用该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终得出结论,即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是唯一能够提升农业生产率、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的方式[4]。宁越敏、李健(2005) 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比较发达国家、地区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基本验证了以往学者的理论[5]。在城镇化方面的理论研究,国内学者与国外学者最大的不同是我国学者的研究都要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研究城镇化问题时,无法回避我国的“三农”问题,因此,国内众多学者将“三农”问题与城镇化问题结合起来做了许多研究。吴敬琏( 2002),胡鞍钢( 2003),李剑阁、韩俊( 2004) 等都认为,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众多推动因素中,城镇化进程、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6]~[8]。宋元梁、肖卫东( 2005),范爱军、王丽丽( 2006),陈明锋( 2006) 等着重研究了城镇化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发现城镇化能够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建议加快城镇化推进的步伐[9]~[11]。关大宇(2007) 深入探析了我国各个省市地区的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发现,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各个省市地区的城镇化并没有对农民收入增长产生太大影响[12]。谢松( 2010) 将研究范围锁定在贵州省,通过研究该省的城镇化水平及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发现城镇化水平影响的是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以及其中所包含的家庭经营收入,而作为收入另一部分的工资性收入与城镇化水平不存在明显相关关系[13]。
综上所述,以往的学术研究侧重于定性分析,部分研究采用定量分析但也只是较为简单的线性回归分析,而且以往的研究成果基于不同的研究样本,具体的研究过程和方法也各不相同,因而,关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收入、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是众说纷纭。
二、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
(一) 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历程回顾
在观察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程后,发现通常来说工业化是发生在城镇化之前的,但二者均能够带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纵观历史,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也并非同步进行。建国时,我国的城镇化率只有10%多一点,历经28年时间后,城镇化率接近20%,经计算,城镇化水平的年均增长率为 0.24个百分点。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至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一共提升了32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率接近1个百分点。从1996年开始,我国加快了城镇化的步伐,城镇化率从 30.48%一直上涨到目前的将近50%,年均增长率为1.39个百分点。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是逐年提高的,而且速度越来越快,但是,工业化水平却呈现出由初期的快速发展到后期的缓慢增长的曲线。将工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作为衡量工业化发展水平的指标,在1952年我国的工业化水平为 17.64%,经过建国初期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政策的催化,1960年我国的工业化水平已经达到近40%,直至 1978 年,我国工业化水平达到了 44.09%的历史最高点。1978年后,我国调整了经济发展方向,轻工业和第三产业代替重工业成为发展的重点,这也导致了在一段时期内工业化水平始终徘徊在40%上下。
根据上面数据的统计,可以看出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路径完全不同,相互之间也没有明显的协调关系,在1955年,工业化水平比城镇化水平高出7.5个百分点,在1978年这个差距达到了历史最高值26.2个百分点,之后开始下降,直到2003年,城镇化水平才首次高过工业化水平,之后开始拉开差距,直至2010年,城镇化水平已经高出工业化水平9.85个百分点。经过相关性分析,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之间的相关系数是0.04,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之间不存在明显的耦合关系。
(二) 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趋势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也有了较大的提高。1949 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经历了由慢至快的变化。1949年到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42.9元增加到134.67元,名义年增长率为3.67% 。1978年后,农民收入逐步提高,1978-1994 年,经历了长达十六年的时间才达到了千元以上的水平,但是从1994-1997年,短短的三年时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就突破了2000元,至2005年首次增长到3000元以上,之后每隔两年增加1000元,到了2010年达 5818 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最多的一年。从增长率来看,1978-2010 年,人均收入名义年均增长率为12.3%,按1978 年的价格计算,实际年均增长率为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绝对额在不断增长的同时,收入来源也在发生着改变。1957 年以来,农民收入中各个部分都呈现上升的态势,但是,从各个部分所在收入总额的比例来看,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从增长到下降再增长,1978年达到67.2%的历史最高点;在总收入中,农业产生的纯收入所占比重先增后减,家庭经营纯收入所占比重先减后增再减,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一直都不大,呈现出先减后增的变化。
(三) 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本文采用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的方法,来对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研究其是否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其中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同来源及其构成如表1所示。我们进行分析的基本模型为: Yt= ɑ+ βXt+μt。在关系式中,将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和来自农业的纯收入用Y来表示,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用X来表示,μ 为随机误差项,ɑ和β为待估计参数。
根据EVIEWS软件的计算结果,将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各项收入的相关系数在表2中列示。由表2可以看出,城镇化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和来自农业的收入均具有很高的相关系数,而工业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相关系数较低,并且城镇化与工业化之间的相关程度也很低。
表1 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同来源及其构成(%) 单位:元/人
表2 我国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各项收入与城镇化、工业化的相关关系
本文在对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所含各项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时,为了观察其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相关关系,使用最小二乘法的稳健标准误法估计参数[14],将回归分析的结果列示于表 3。从表3所示可以看出,选择显著性水平为5%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城镇化水平显著影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所含各项收入,并且城镇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会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加162.92 元,其中农业纯收入也随之上涨65.95元,家庭经营纯收入上涨83.21元,工资性收入上涨 68.64元。从各项收入受城镇化水平影响的程度来看,家庭经营纯收入所受影响是最显著的。但是,工业化水平与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及其中所含各项收入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了我国工业化对农民收入等的影响不显著: 首先,在建国初期,我国采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策略方面侧重于重工业大发展,因此,工业增加值所占的比重一直比较高。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调整为市场经济为主体,同时也调整了经济发展的方向,此时,虽然第一产业仍存在很大的规模,但是由于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工业化发展水平相对平缓,甚至有所下降。其次,从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来分析,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GDP仍较低,2009年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人均GDP均在4万美元左右。2010年,我国人均GDP为29983元,按汇率6.3计算,为4687.4美元。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来衡量,我国的工业化发展仍处于中后期阶段。最后,我国所特有的户籍制度大大阻碍了农村人口转移,使得农村地区仍然容纳着我国的人口和劳动力的大多数,2010 年,我国农村人口仍然占总人口一半以上,而乡村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五五成,且大多数劳动力处于第一产业。这些数据均说明,我国的工业化与劳动力转移、城镇化并没有协调发展,这也就是工业化并没有显著提高农民收入的原因。
表3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对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各项收入的影响
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我国城镇化水平以及工业化水平是否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其中包含的各项收入产生某些影响,最终得出结论:
首先, 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显著影响农民收入,城镇化水平越高、农民的收入越高;而工业化水平并未显著影响农民收入,二者之间没有特别显著的相关性。这也就意味着,在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可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但工业化并没有这一功能,或者说工业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不明显;此外,实证还发现,我国的城镇化发展程度与工业化进程并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这就表明在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并未协调发展。根据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来评价,这种不协调、不配合的表现并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其次,将农民收入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分解来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及其中所含的各项收入,都显著地受到城镇化水平的影响。分开来看,城镇化对于家庭经营纯收入的影响比对工资性收入的影响更为显著,从来源上来讲,家庭经营纯收入主要是来源于农业生产、建筑、商贸等领域,而这些均不属于工业范畴,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并没有给农民收入增长带来什么好处。
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城镇化应当是经济发展战略层面的决策。从现实来看,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并不如发达国家一样高,2009年的世界城市化水平平均为50.4%,其中英国为91%、法国为78.6%、美国为85%,而我国2010 年仅为49.84%[15]。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启示应该为,着重户籍改革、社保福利制度改革,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真正转移,加强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促进作用,将“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民收入的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放在政策制定的关键,发挥城镇化对经济发展的最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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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民和农业企业是农业科技成果的主要需求者和使用者,也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主要对象。农业科技成果需求者的认可是农业科技成果能够推广的根本保证。科技成果的推广,需要在农民和农业企业认识、接纳的前提下,然后在推广人员和生产者的共同合作下,经过具体的生产操作,使科技成果的效益发挥出来。否则,农业科技成果只能被排斥在农业生产的系统之外,只作为知识形态的产物和潜在生产力因素存在。
2解决对策
针对成果的质量、用户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认可与需求两个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问题,我们应该从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自身质量、刺激农民(农业企业)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以及加强农业推广网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入手,激发农民(农业企业)采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热情,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2.1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自身质量
农业科技科技成果转化的先决条件是农业科技成果本身是优质的,必须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生产上的可行性等特点。因此,必须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质量。具体来讲是:第一,课题选择市场化,即在农业科研项目选题立项时,不但要听取科技人员的意见,还要广泛地进行农户调查,确保该项农业科技成果适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第二,要“强化”成果,加强中试基地建设,并在项目的审批、鉴定环节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成果鉴定、核查审批手续、保证成果质量,进而为成果转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2.2采取多种方式刺激农民(农业企业)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
农民和农业企业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主体,是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因此要采用多种方式刺激农民和农业企业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具体来说是:第一,想方设法改善农业贸易条件,增强农业比较利益,从而提高农民或农业企业使用农业科技成果的预期收益;第二,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的内、外部环境,对于采纳农业科技成果的农民或农业企业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助,尽可能减少他们接受新技术的“后顾之忧”;第三,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农民采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2.3加强农业推广网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通过产学研结合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实践性教学
教育部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中明确强调“树立人才培养要更加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3结合’的人才培养道路的思想”。产学研结合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的具体要求。世界各国的著名高校在产学研结合这一环节上都做得相当成功,我国在这方面也在逐步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企业不断增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农产品的不断丰富,但农业的经营思想和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还比较落后。这就需要农林高校和企业紧密结合,加强科研和教育的双向交流。开办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应尽量加强教学与生产实际、企业经营管理的结合,使学生走出校园,了解当前农业生产的现状、农业企业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现状及缺陷。从而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的目的。2007年,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科实验实践等教学基本条件的投入。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如何加强实践教学是农业经济管理课程的重要课题。这就要求高等院校加大专业硬件投入,要求担任农业经济管理课程的教师积极改善实践性教学条件,加强与有关企业联系及合作,指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通过产学研结合方式发展农业经济管理教学,培养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人才。
2通过社会实践和科研学术活动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实践性教学主要分为课程实验、专业综合实训、科研实践、情景模拟实验和社会实践5个阶段。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学术活动能将不同阶段所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活动中,做了以下尝试性研究。
2.1教学活动组织环节
(1)学生自由组成4~5人的团队,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自由选题,并撰写申请书。申请书按照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格式,分为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路线、创新性和经费预算。由于具有社会实践的功能,申请书中增加了技术可行性和风险性分析这部分内容。
(2)申请书以作业形式交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根据申请书的情况审批后,组织相关学生团队进行讨论。好的项目争取和相关企业、村委会等部门取得联系,然后进行类似实习的方式推进该研究活动。
(3)各团队针对申请书研究内容开展实践性教学活动,并在期末面向全体同学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其他学生每人至少提一个问题,从而达到双向互动的目的。
2.2教学活动效果分析
从这几个学期的教学效果来看,此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于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和领导力均有很大好处。专业与社会实践是一项重要的模拟实践活动,由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交叉性,加上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异,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本应是丰富多彩的,但目前由于条件所限,实践性教学内容比较单一,这就导致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局面出现。因此,农业经济管理的实践性教学应当与相关的农业企业、农业生产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使得学生能够在学习阶段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了解相关部门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在教学中,可以借鉴东北农业大学的经验,即“班村共建”的措施。东北农业大学最初是以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一个班级和学校附近的一个村对接,学生通过义务支教、担任村主任助理、为村委会建网站、办信息报等形式开展社会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已经推广到全校百余个班级,成为该校学生实践性教学的重要载体。
3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3.1通过实践性教学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农业经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当前社会对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具有很高的要求。通过实践性教学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是教学的重要方面,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培养:(1)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学校应重视概率论与统计等基础课的开设,要求学生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财务及统计软件,熟练分析各种规律,迅速生成报表,并撰写报告。(2)增强学生领导力的培养。通过各种竞赛活动、各种创业模拟活动,提高学生的领导能力。(3)增强学生全球化观念。专门对这方面的能力进行训练和培养,既可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还能培养学生全球化观念,把自己放在全球农业经济中来思考和观察问题,有助于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关键词: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策研究;途径
中图分类号: TP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c)0000-00
0 引言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更好地实现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1],[2]。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所以在产学研结合的高校办学模式下,探讨如何发挥农业高校优势,尽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之能够切实为“三农”服务,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3]。
1农业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新时期国家赋予了高等学校四项基本职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充分彰显了国家对大学给予的厚望[4]。作为农业院校,所培养的人才、研究出的科技成果、要服务的对象无不与农业、农村、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就我国农业领域而言,每年通过技术鉴定、审定的农业科技成果有6000多项[5],而能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科技成果不足40%,这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左右的水平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6],我国农业高校中这种“高产出、低转化”的现象,应该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农业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受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政府每年只是按照预定计划下达对农业的投入,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经费投入[7]。但很少管理科研成果的产出以及产出后如何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缺乏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源配置、缺乏一条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
2.2高校赋予科研人员的职能限制。受教师与科研人员切身利益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搞科研就是片面的追求获奖等级、晋升职称、提高待遇,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成果转化意识。所以学校产出的科研成果得不到进一步的技术转让、成果推广和科技开发,就被“闲置”在实验室里或者档案馆里;另外,由于后续科研经费不足,绝大多数科研成果只是个半成品,很多农业科技成果在过程中“夭折”[8]。
2.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受到农民自身因素的影响。农民学习能力、接受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较差。但是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大量文化程度相对高的农民都转入了二三产业领域,但留下来的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思想观念陈旧,缺乏科技意识,对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反映迟钝,缺乏接纳、消化、吸收的能力,严重阻碍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
3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与建议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实现科技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重要支撑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何更好地进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何种途径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9],[10]。
3.1. 探索一条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途径。鉴于我国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每年的科技成果高产出,政府应该依据我国国情,根据不同区域的产业结构,选定一批能够带动各个地区“三农”发展的科技成果,由政府实行买单,无偿给予农民使用。通过政府配套服务资金的启动、资金补助促动、奖励引导推动,同时,政府还应鼓励社会组建各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向社会集资。金融部门应兑现在科技开发贷款上的优惠政策。对采用新技术、新品种和新科技成果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减少采用新技术新品种带来的风险。
3.2制定相应政策,激励农业科研人员深入推广一线。教育部、高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或者制度,将科研人员分类管理、分类考评。抽调一批热衷于科技推广的科研人员,品种、专利发明人,科技成果获得者深入农村、田间地头,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农民的生产实践,来实现科技成果的真正转化。
3.3加强技术培训、强化农民教育。农民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主体,他们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科技成果被接受和应用的程度。所以,加强技术培训是农业科技成果实现成功转化的前提和基础。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4 结语
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是提高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的重要途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最终要使农民从中得到实惠,为农民增收做出贡献。因此,必须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才会有强有力的生命力。所以,无论是政府还是农业高等院校都要认真学习、细心思考,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为实现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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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异质性;同一性;专业合作社;演进机制
[DOI]10.13939/ki.zgsc.2016.03.013
1 组织同一性理论
1.1 组织同一性的内涵
组织同一性的核心性是指能够解释组织为什么存在的根本特征,比如组织信仰、成员价值观等;组织同一性的独特性是指组织相对于其他组织的独特的社会定位;组织同一性的一致性是指组织能够经受时间考验的要素。
组织同一性整合了组织内部不同成员对组织的性质和功能的回答,组织同一性与组织的战略、核心业务、技术、知识基础、组织管理以及控制结构等相联系,起着维持组织内部利益平衡以及与利益相关者建立持久关系的重要作用。[1]同时,组织同一性也有利于解决成员冲突、取得竞争优势以及增强组织适应能力。[2]
1.2 组织同一性的内容
组织认同是一个由异质性到同一性的演进过程,需要通过成员差异和冲突来完成认同构建。这种组织认同构建的有效性取决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交流可以降低异质性成员组织认同的不确定性。
组织形象是组织同一性的外部情境。组织同一性是组织文化与组织形象相互作用的中介。组织同一性的演进要经历:与组织形象的一致性、同一性反思、组织文化形成过程。当这几个过程处于均衡时,会形成积极的组织同一性,有利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Huff(1998)通过研究提出了管理组织同一性的六种策略:包容、消除、忍受、寻求元同一性、创造同一性、忽略同一性。一方面,组织内外的核心成员和关键要素的分布会对组织同一性数量的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不同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以及成员的同质性程度会影响组织的协同程度。
1.3 组织同一性的功能
组织同一性的功能与其内涵有关。首先,组织同一性是组织成员寻求目标价值和采取行动的核心根源,也是组织能够以彼此关联和相互一致的方式向外部表述自己的基础;其次,组织同一性界定了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关系、组织内部与组织外部的关系;最后,组织同一性也是组织演进的动力和约束机制。
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表现及其原因
2.1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主要表现
(1)成员人口统计特征的异质性。合作社成员人口统计特征的异质性是农民参加合作社以前就具有的属性,包括成员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家庭结构与规模、收入水平、受教育情况、、种族、籍贯等。合作社成员的人口统计特征提供了影响成员行为和动机的重要信息,中小社员普遍呈现出文化水平低、年龄大、受教育程度低、参与式管理等特点,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决策能力影响着合作社的发展和走向。
(2)资源禀赋和角色的异质性。合作社参与成员的资源禀赋差异主要体现在自然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等方面。中小社员相对于核心成员,主要拥有流转缓慢、规模经营程度低、相对分散的土地资源,缺乏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技术、资金、管理等关键要素,在合作社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主要充当惠顾者、参与者的角色。而拥有资本、技术、管理以及社会网络等关键要素的涉农企业、农村基层组织、生产运销大户等,出于各自的动机和需要,自然而然地成为合作社的创建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合作社的主要受益者。
(3)风险承担与期望的异质性。合作社的中小社员,对合作社承担的风险非常少,核心成员作为合作社的主要发起者和管理者,则需要承担合作社更多的风险。由于中小社员仅是合作社的惠顾者,合作社的存在与否对他们影响不大,除非合作社的利润返还额度非常有吸引力,而作为合作社的核心成员和管理者,他们为了实现成立合作社来获取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的初衷,对合作社的期望程度非常高,会更多地致力于改善合作社内部治理绩效。
(4)成员能力的异质性。合作社不同的参与成员的个人能力有大小高低之别,这主要与成员个人的成长背景、经历和经验积累有关。在一个规范有效运行的合作社组织系统内部,成员的能力与其对合作社的贡献、获得的收益是正相关。如果成员认为个人能力与应得收益不符、管理者高估计个人能力或者社员间的能力相对同质时,合作社组织的基础就受到了威胁。[3]
2.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的原因分析
(1)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构成合作社成员异质性结构的体制原因。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2条规定:“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但是,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普通农产品的需求缺乏弹性,农业发展空间难以随着收入水平提高而拓展。在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下,单个农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需要采取联合中介组织来帮助农民进入市场,进而有效地保护农民自身的利益。[4]
(2)农村市场化改革是合作社异质性成员结构形成的外部约束。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1998年国家将土地承包延长30年,2002年,国家又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把家庭经营权长期化、法律化,农业经济管理逐步由计划导向转向市场导向,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农业产业链的联系愈加密切,农业产业化经营趋势明显。
随着1978年农村家庭经营制度改革,以逐步取消国家对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农业市场化改革也同时启动,国家逐步放开少量小宗农副产品集市贸易。国家定价的农产品由1985年的38种减到1991年的9种,到1993年,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农副产品交易90%实行了市场定价或者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到1998年,除了粮食、棉花、食油等主要大宗农产品外,其他农副产品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定价,1999年国家又放开了棉花的购销价格。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绝大多数农产品的供求关系总量基本平衡,买方市场特征日益明显。
(3)农村阶层分化是合作社异质性成员结构形成的内在动因。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农村社会阶层持续分化,出现了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村知识分子、个体从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农村管理者等社会阶层。[5]在农村阶层分化的过程中,以职业为导向、以占有资源和取得利益为动力,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阶层关系演变成利益关系。
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与合作社组织同一性冲突
3.1 成员异质性价值观与合作社的组织认同冲突
成员异质性价值观与合作社组织认同的冲突主要体现在:一是他人导向价值观与民主决策。是指在参与合作社民主决策时,可能会较多地依赖于他人,并认为成员个人的成功是更多地依赖于与他人特别是核心成员的合作。黄胜忠(2008)通过设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认同研究中认为在成员异质性条件下,核心成员更倾向于对合作社追求产品价格、成员控制和职业化管理为主的功利主义认同,而中小社员在组织认同上会屈从于少数核心成员,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利主义导向。[6]
二是环境导向价值观与风险承担。反映了成员对其与合作社的经济、技术和外部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看法。强调问题解决、风险承担和以追求绩效为目标的合作社经营机制,显然有别于为一个以安全、地位和等级为导向的合作社经营机制。
三是自我导向价值观与主人翁意识。自我导向价值观反映了合作社成员认为应为之追求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方式。孙亚范(2011)对于江苏省2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卷调查得出,由于农民专业合作主体具有明显的异质性,相当部分的中小社员利益关注停留在价格改进的层次,对于合作还缺乏稳定、长期的利益预期。[7]
3.2 成员异质性期望与合作社形象冲突
合作社形象是社会公众对合作社综合评价后所形成的总体印象。组织内部的制度结构、组织规模、组织绩效问题直接影响着合作社的组织形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由于中小普通成员充当的是合作社的惠顾者,因此合作社形象的存在与否对他们影响不大。而合作社的核心成员对合作社的期望程度非常高,有较强动机致力于不断改善合作社内部治理问题,提升合作社的组织形象。
3.3 成员能力异质性与合作社管理冲突
社员能力异质性必然导致其在合作社中的角色差异,对于转型时期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成员的异质性能力结构将深刻影响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和组织功能。能力不同的社员,借助合作社获得的收益也是不同的,成员异质性能力与合作社管理冲突表现在:
一是使用者所有的冲突。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者所有”原则强调使用者是主要的资本贡献者和风险承担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本主要由社员出资、入社费和惠顾者留存等构成,随着合作社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实力的增强,合作社可能会吸纳非使用者成员,在合作社异质性成员结构下,由于利益诉求的不同,合作社成员如何分配出资额面临冲突。
二是使用者控制的冲突。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者控制”原则要求合作社使用者掌握合作社的管理决策权,也可以把决策权委托给理事会间接管理合作社。传统的合作社为确保成员对于合作社的实际控制权,坚持只有使用者才有投票权,并充分体现民主性原则。但在合作社成员异质性条件下,绝对的“一人一票”原则会出现“合谋”而产生少数成员侵占其他成员的利益现象,也会产生合作社在重大问题方面产生意见冲突和决策困难。
三是使用者受益的冲突。“使用者受益”原则意味着惠顾者是否是分配合作社剩余的主要主体。在成员异质性结构下,不同成员要素投入不同,对于盈余分配的动机也不同,而且,对于公共积累的任何分配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会增加度量的问题,加上合作社的控制权分配不平衡,不同成员获得未分配股份收益的可能性也不一样,还可以出现部分成员利用相对控制权进行合作社内部的寻租行为。
3.4 成员要素异质性与合作社功能异化
选择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受成员实际拥有的资源和要素所制约,资源的类型和数量决定了拥有者所处的经济地位,该地位同时决定了组织的结构与功能取向。转型时期,我国农村生产要素市场不发达,生产要素自由组合的基础仍较薄弱,客观上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自主地发育成长,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要素异质性,决定了合作社功能的多样性与变异性。与经典的合作社功能相比,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导致合作社的资本控制,由此产生合作社功能的弱化或者异化。
4 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同一性演进的机制
4.1 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增强对合作社的正面认知
一是要健全合作社内部的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合作社的重大决策和关系到成员特别是中小社员的切身利益时,确保民主决策、有章可循,明确核心成员和中小社员彼此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参与成员的行为;二是增强农民在合作社中的主人翁意识。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会”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构建合作社核心成员和中小社员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增强社员特别是中小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人翁意识;三是要加强成员异质性结构下的合作社的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对合作社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强化合作社的社员监督权,充分保障合作社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避免合作社沦为少数成员或组织牟利的工具。
4.2 拓展合作社功能,重塑合作社的组织形象
政府和合作社的管理者要不断拓展合作社的功能,在充分发挥合作社为弱势群体自我发展的基本的经济功能的同时,高度重视利用合作社在实现农村社会、环境发展目标方面的潜力和贡献,特别在减少贫困,创造有效率的就业机会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功能。要通过合作社倡导团结互助、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集体主义的道德准则,通过成员联合的行动和相互担责,充分体现合作社的基本理念,重塑合作社的组织形象。
4.3 宣传合作知识和合作价值观,扩大合作社影响
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民间传统手工编织等各个产业,入社农户收入比非成员同业农户收入高出20%以上。各级政府和专业合作社要广泛宣传合作社为农服务、诚实守信的合作价值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合作社发展的新成效、新经验,普及合作社知识,大力宣传合作社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所创造的精神财富,不断提升合作社的组织形象。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合作社、加入合作社,各级涉农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导,提供多种综合服务,增强农民对于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同一性认知。
4.4 增强合作社同一性认知空间,提高成员的参与度和互信度
一是要构建合作社信息沟通的平台。成员与合作社、成员与成员之间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信息会影响成员做出准确的判断和理性的选择,进而影响合作的绩效。因此,应构建合作社的信息沟通平台,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运行机制、收益分配以多种方式告知成员,增强成员对合作社组织管理的了解。
二是培育真正具有“公心”的合作社管理者。通过培育具有“公心”的合作社管理者,逐步实现依赖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为基础的情感信任转向依靠人格魅力、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服务意识等为基础的信任,最终走出合作社的以“经济利益+情感联系”为纽带的封闭信任圈。
三是推进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的新农村建设。农民以合作社组织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不仅突出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而且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培育了农民的组织同一性认知和合作价值观,而合作精神正是新农村建设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参与新农村建设,有助于改变农民狭隘的社会交往和封闭意识,建立起适应工业文明的合作、开放的业缘关系,增进成员的幸福感和互信度。
四是通过社员大会密切社员和合作社的关系。作为合作社的管理者应提供参与成员沟通的空间,增加成员交流的渠道,通过定期组织开展社员大会、集体活动、专题讲座及其他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社员间的交流和沟通,密切社员和合作社的关系,形成每个参与成员可以在合作社自由、健康、幸福地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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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矛盾凸显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时期。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53.73%,这个成绩可喜可贺,表明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水平已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52%。然而透过这个表象反映出另一实质性问题是我国在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束缚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非均等化状况日益明显。因此,53.73%的城镇化率只是名义上的,我国有2.6亿农民工,如果按照户籍人口,把城乡居民在政府提供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异也纳入核算的话,实际城镇化率大概只有35%-36%。户籍问题把我国的农民工挡在了享受城市化成果之外,他们是被城市化、伪城市化的。因此,我国迫切需要摆脱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的旧模式,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本质与核心在于实现人口城镇化,也就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
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举家外出的农民工3375万人。在农民工就业结构上,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然而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就业与居住方式、社会福利和价值观念等方面与城镇居民的不统一,造成产城融合不紧密,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不同步。而且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矛盾,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日益凸显,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的风险隐患。
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必要性及意义
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未来实现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路径,它强调全面提升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内涵,要求城乡一体,集约高效、协调发展。并且有着“社会公平、以人为本、政府主导、统筹兼顾”的明确原则。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有很大的必要性及意义。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我国农业人口基数大、农业水土资源紧缺,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使得土地规模经营难以维系,传统农业生产的劳动率提升空间较小,这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随着农业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会相应增加,也将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机械化,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并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
2012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 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3.10,而国际上城乡差距的平均水平是1:1.5,这表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十分显著,必然要求我国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据近4年的《农民工调查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自2009年以来,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都保持在10%的增幅,截至2012年年末,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因此推进农业人口有序转移,不仅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更为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提供了有效途径。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促进人口流入城市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向还是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占3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这些城市中的建筑、采矿、市政、环卫、陪护等方面的绝大多数岗位都由农业转移人口来填补,他们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能够改善他们在就业和居住环境,其获得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上的各种福利待遇,也是有效提升农业转移人口人力资本和就业能力的关键,能够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逐步消除 “民工潮”带来的脏乱差现象,促进流入地持续健康发展。
(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实现社会和谐、全面进步的重要保证
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人口与城镇居民经济社会地位长期不平等,容易造成心态失衡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进入城市后,他们仍然是缺乏归属感的弱势群体。只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证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居民依法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能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保证各项公共事业全面发展。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困境
(一)制度性歧视
城乡二元体制带来了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公共事业投入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不平等,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农业转移人口的身份无法被城市社会所认同,农民工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直接限制了其整体素质的提高,缩减了农业人口人力资本的培育和积累程度,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经济上受限
农业转移人口的经济实力薄弱,收入水平较低, 且受限于其自身素质, 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 从事的工种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待遇也低。同时,由于城市公共服务附属于户籍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只能够享受城市非排他性公共服务,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也基本上不对他们开放,农业转移人口仍未被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如果外出农民工举家迁入城市, 付出的市民化成本, 会远高于普通市民,使大多数农村人口对城市望而却步。
(三)政府职能和动力不足
在目前制度体系下, 城市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负面问题非常明显,由于基本公共服务的统筹是以地方供给为主,满足公民权利的公共物品供给呈现区域化不均衡,且加大城市资源承载和运行保障压力,导致政府推进市民化能力和动力不足。此外农业转移人口与其他人才移民和投资移民相比,就业能力与收入的相对低下使相关城市政府认为, 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必然加大实现充分就业的难度,也加大政府社会保障的财政负担。
(四)农业转移人口自身意愿不强
首先,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文化技术资本存量不足,这造成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在资本积累、 职业发展、法律维权、人际互动、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 尚不能满足城市社会要求, 其次,农业转移人口群体仍然长期游离于城市政治生活之外,利益诉求不能在城市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得到充分反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市民化的意愿。
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市民化各种影响因素的具体分析,要破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难题和矛盾,其基本思路应该从全面、科学认识城乡二元制度内部关联出发,寻求统筹兼顾,整体有效的解决路径,配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的方案,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稳定就业
在城乡二元社会管理体制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的新型城镇化机制仍存在矛盾。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首先要大力发展城市经济,依靠技术和资本优势带动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注重第三产业,扩大内需,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使农民在城里有长期稳定生存的手段。
(二)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应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首先对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进行合理分析、科学界定。如政府要加大在市民化方面的财政支出,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保险、医疗、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全球气候的任何异常变化,无一不对农业产生影响。而中国的农业更是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尤其是西北地区,农业对气候变化响应的脆弱性更加突出,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对策表现得十分迫切。针对西北旱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难点问题,宁夏大学、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等单位组成的“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团队。旱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者肖国举博士便是其中的负责人之一,肖国举是宁夏大学新技术应用研究开发中心研究员,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西北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及其技术对策研究。
肖国举和他的团队,长久以来坚持观察和试验,进行着积极而卓有成效的潜心研究,提出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首先,肖国举和他的团队,围绕西北干旱半干旱区作物对气候变化的响应方式、响应机制及其评价技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通过代表区域野外定位试验和资料分析,揭示了西北地区作物生理生态对气候变化的响应特征。指出气候变暖导致西北半干旱地区春小麦叶片的气孔导度、光合作用和干物质积累减小而蒸腾速率增加,轮作种植的水分利用效率呈指数曲线减小,而增加灌溉后则呈直线减小;CO2浓度升高与补充灌溉组合可提高春小麦边缘效应。研究成果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提供了理论基础。
其次,他们还系统研究了气候变暖对西北地区作物播种期、发育期、产量、越冬作物的死亡率和病虫害等的影响及成因和机理。发现气候变暖使西北地区秋播作物播种期推迟,春播作物播种期提前;使有限生长习性的作物生长期缩短,使无限生长习性的作物生长期延长;干旱灌溉区棉花、玉米和春小麦对变暖响应的敏感性存在“热量效用递减”现象。研究成果为当地政府安排农业生产提供了科学依据。
第三,他们有针对性地研究适应西北半干旱地区气候变化的农业技术对策。在半干旱地区,全球变暖给春小麦生长发育和产量带来不利影响,采用“覆膜垄上穴播”和“覆膜垄间播种”两种栽培技术措施,进行了田间垄沟微集雨技术和春小麦生育期补充灌溉技术的研究。同时,进行田间垄沟集雨、地膜覆盖、抗旱品种和集雨补灌等技术的组合研究。
第四,肖国举通过系统分析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及其对西北地区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影响及其关系。他发现,近30年来,气候和人类活动使得甘肃河西走廊干旱灌溉区作物种植格局,从以小麦为主转变为以棉花和玉米为主;西北半干旱区作物种植格局则从以小麦为主转变为以玉米、冬小麦、马铃薯为主。
第五,肖国举通过研究,确定了西北地区气候变化对农作物生长、种植结构、地理分布和气象灾害等影响的评价指标,建立了评价方法,形成了评价体系,开发了操作简单、界面友好的综合评价服务系统。
第六,他还创新性的研究了气候变暖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确认了气候变暖加速了微生物对土壤有机质的分解和植物-土壤养分循环,土壤盐碱化加剧,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导致耕地土壤质量退化。确定冬季增温虽然有利于增加土壤有机质和有效磷,但是引起土壤过氧化氢酶、脲酶、磷酸酶活性明显下降,土壤有效氮明显减少,土壤PH值和全盐含量明显增加,直接影响春季作物的出苗和生长。
同行专家认为这些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创新性,特别在气候变化对作物生理生态、生长发育、种植结构、土壤盐碱化的影响等方面有所突破,丰富了我国农业气象学的内容,为国内外干旱农业气象业务、科研和教学工作提供了新的科学基础和重要参考。
肖国举及其团队的研究成果得到国家的肯定,国家正在逐步增加对研究的相关投入。他们还积极向地方政府,业务科研单位介绍和推荐研究成果,为地方政府出台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为业务科研单位应对气候变化对策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西北地区,几千年前曾经郁郁葱葱,植被茂密,孕育了华夏民族的祖先――炎帝和黄帝,开创了中华五千年文明;还孕育了光辉灿烂的西夏文明……如今,这里的农业该如何面对变化莫测的气候?显然,肖国举等人的研究,为其提供了借鉴。
我国休闲农业起步于20世纪末,相应的理论研究与发展探讨也起主要集中于21世纪初,2006年后研究的论文开始大量出现。从研究内容看,主要分成两大类:基础理论研究和个案研究。具体内容归纳如(见表1):从表1看,国内关于休闲农业的研究成果偏重于理论研究,个案研究局限于描述性研究,基本处于一般性研究阶段,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实证研究,从内容上看,对于和服务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质量研究基本处于空白领域,仅仅在部分研究成果中闪现一下。并在浙江等地方性评价标准中,以非常小的比例体现在评价项目中。因此,有关国内从知觉服务质量角度研究休闲农业营销创新的问题还处于萌芽阶段。
国外休闲农业研究现状分析
国外休闲农业起源于19世纪,历经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在欧美、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最为盛行(方世敏),当前国外学者对休闲农业的概念、产品和功能的开发、市场研究、可持续性发展和宏观政策等方面的研究比较充分,获得较多的研究成果。国外休闲农业的具体研究成果归纳如下:
产品和功能开发研究。A.Hjalager(1996)研究认为休闲农业是在多功能农业的基础上,由农业多样化经营形成的。乡村旅游因其规模小、特色设施、环保主义而形成富有创新性的旅游产品。但其潜力还未能充分发挥。C.Hegarty(2005)在对波兰和爱尔兰作了比较研究后认为,休闲农业产业多样性决定了休闲农业发展的潜力,但其多样性则取决于区域资源及客源市场条件。麦基(N.G.McGehee,2004)认为农场主拥有土地、经济上依赖于农场经营、休闲农业深受大众欢迎,是刺激休闲农业发展的推动因素。
休闲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关于休闲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外多数学者认为虽然有诸如物价上涨的负面影响,但乡村旅游对当地经济转型与发展起了一定推动作用。文化是休闲发展的重要内容,应在保护的基础上充分挖掘。JohnTribe(2000)认为,随着旅游规模的扩大,乡村性将受到削弱。T.J.Forsyth(1995)对泰国北部的一个小山村的研究表明:旅游业不能使最贫穷的小农户致富,但它可使那些有能力通过雇佣劳动力发展旅游业的农户增加收入,发展旅游可能使农村社会进一步贫富分化,并因提高土地利用强度或环保意识的增强可能导致环境退化或环境改善。
宏观管理政策研究。在欧洲,政府扶持乡村旅游的措施主要是制定开发政策,提供人力、财政支持,设置专门管理、服务机构等。休闲农业产品的质量保证制度方面研究较多。英国约有10000个农场提供膳宿服务,但一半多的经营者未参加任何质量保证监督计划。AlizaFleischer(2005)对基于农业生产活动的乡村旅游企业与放弃农业生产活动的旅游企业的比较研究证实:基于农业生产活动的乡村旅游企业经营业绩更好。
休闲农业服务质量研究。当前国外学者在休闲农业的服务质量的研究文献较少。但已有的文献揭示了服务质量对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Reichel(2000)则采Gronroos(1984)的观点,以技术质量及功能质量维度衡量服务质量,并参考Fleischer(1993)技术性及功能性二维度下之衡量问项,拟定休闲农业观光服务质量属性的问项;Akama&Kieti(2003)探讨肯亚国家公园野生动物狩猎旅行游客服务质量满意度,服务质量衡量维度采用了Parasuraman(1988)服务质量五维度,并参考SERVQUAL问项,以服务为导向,配合国家公园特殊性来拟定服务质量属性;Maryam(2003)则是探讨参与生态旅游之期望服务质量,经因子分析,将参与生态旅游者所期望的服务质量归纳出六项维度,分别为生态有形性、确实性、可靠性、反应性、同理心及有形性等方面,并将其命名为“ECOSERV”,为生态旅游服务质量建立了一个指向性的方向,其中生态有形性为生态旅游服务质量中最受游客重视的一个维度,游客对生态有形性的重视所表现的行为对环境是友善的、具有较小破坏的,该篇论文验证了应用服务质量于生态旅游研究的可行性。
其他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包括了地理位置、休闲农业分类等等方面。国外研究在早、中期基本局限在产业的界定和政策支持上,随着该产业的逐步成熟,研究重点偏向于具体经营的角度,主要还是围绕顾客,如何在一个新兴产业中嫁接成熟的服务理念,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从微观角度分析企业服务营销的质量问题,仅仅停留在服务质量与休闲农业的相关性分析,为对服务质量评估维度和休闲农业绩效的关系进行因果关系论证。
结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