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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我国自1996年起就确定了将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个周一作为“安全教育日”,在全国的中小学开展。2007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纲要中提出公共安全教育包括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信息安全以及危害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的六大模块,要求学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角度多途径地开展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国家之所以设立这些制度是为了降低各类伤亡事故在中小学发生的机率,全面深入的推动安全教育在中小学的开展。然而,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学生数量正在逐年增加,这是他们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所导致的。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主要靠学校的教育,只有学生在学校学习到生存技能、健康知识、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并掌握自我保护能力后才有规避各种伤亡事故的可能。多年以来,学校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只重视学生文化课的成绩,而忽视了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学生在意外伤害事故中缺乏与安全相关的生存技能、生活经验、心理知识以及基本的医学尝试,导致学生在遇到危险时自我保护能力很差。学校受传统教学和竞技体育的影响,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只重视培养学生的运动技能,过分强调学生的体育成绩,而忽视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这就阻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我国教育部门早已明文规定要在学校开展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但学校只是流于形式,照本宣科,学生缺乏实践活动,真正发生危险时学生不能灵活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目前学校开展生命安全教育的主要手段有:第一,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是单纯地强调运动损伤的内容;第二,对体育器材使用的讲解;第三,学生进行体育运动过程中老师对他们的安全保护;第四,教师利用上课、黑板报、学生手册对学生进行生命安全的理论讲解;第五,学生在上体育课时老师让学生做热身活动,防止学生在运动中受伤。从以上五点我们看出,学校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只是停留在理论宣贯上或是对运动项目本身的安全讲解,并没有涉及到对发生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情景的安全保护教育。以上所述就是生命安全教育在我国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中的现状。
二、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开展生命安全教育的对策
(一)学校师生要了解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关于生命安全教育的基本目标
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学生进行体育活动首先要注意安全,而且上课过程中作为体育教师要告知学生如何在运动中保护自身安全,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应如何应对。教育部门颁布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需要体育老师和学生认真阅读学习,只有教师和学生真正了解了体育与健康课程在生命安全教育里的目标,才能帮助学生更好的发展体能,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在学校里的安全意识。
(二)学校定期开展运动会和突发事件演练,普及生命安全教育
体育与健康课程属于体育课的范畴,运动比赛是体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只有将生命安全教育与运动竞赛有机地结合到一起,才能更好地进行生命安全教育工作,所以学校要定期开展各类体育竞赛和突发事件演练,这类竞赛和演练的种类很多,比如赛跑、篮球赛、拔河比赛、火灾演练、地震演练等,在竞赛和演练中学生增强了体质、锻炼了意志,同时还学到了救险逃生的技能,强化了学生们的生命安全意识。
(三)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中生命安全教育的开发与应用
体育与健康课程里虽然规定了课程目标,但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这说明该课程是目标导向,课程内容很广泛,体育老师在教学上有很大的空间进行选择,各学校可以因地制宜地在竞赛规则、运动项目、器材、场地上进行适当的简化,编写适合本学校风格的教学课程,把传统的体育教学内容改编成机动灵活的教学内容。
(四)加强体育教师的培训
体育教师在学校生命安全教育的实施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他是安全教育的的设计者和操作者,体育教师能力的高低决定着生命安全教育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能否顺利开展,这就要求体育教师能够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但就目前情况来说,还没有明确、具体的操作内容和评价体系应用到体育与健康课程里的生命安全教育当中,这就需要外部和内部共同加强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就外部来说需要教育部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定期开展体育教师的培训活动,师范类体育院校应着重开展体育生命安全教育的课程,使体育教师在走向教育岗位之前就有这专业的技能来胜任今后的体育教学工作;就内部来说,作为体育教师要经常与同事、外校同行交流沟通对生命安全教育的教学经验,多学习关于生命安全教育的图书和影像资料,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只有从内外两个方面提高了体育教师的专业技能,才能为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打好基础。
(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全面开展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
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工作仅仅依靠学校是很难完成的,生命安全教育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才能提高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学校应与社会各部门取得联系,如公安消防、卫生、交通、地震的相关部门,聘请这些部门内的专业人员来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辅导,帮助学校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的演习活动。如请消防人员给学生讲解发生火灾后的逃生办法,请交警向学生讲解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还可以请地震监测站的人员向学生讲解地震来临前的征兆和发生地震时正确的做法等等,只有学校与社会实现真正的结合才能使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结语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人类最基本的需求——除空气、水、食物外,就是安全。有安全才会有生命的完整,有安全生命才有延续的保障。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生命安全无论是对于我们自身还是国家,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近年来,许许多多青少年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据统计,每年因各种安全事故非正常死亡的学生达1.6万名之多,也就是说,几乎每天就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那些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沉重地敲响了生命的警钟。
为了保护我们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国家出台了各项法律法规作为我们生命安全的一道防线。我校也将学生的生命安全当作头等大事,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让标准成为习惯”教育活动,通过“规范教育月”等活动,提高了我们的安全意识,培养了我们的自我防范能力,为我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国家、学校与社会的保护固然重要,但作为中学生,自我保护尤为关键。只有具备自我保护能力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我在此向全体同学特倡议如下几点:
1.培养高度安全意识,留心安全隐患。我们的学习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楼梯或阳台扶手损坏、电源插座没有按正确方式连接,门窗插销不牢固等,都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当我们发现这些安全隐患的时候,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切勿自行处理。在小事中注意安全,“防患于未然”。
2.养成良好习惯,注意行为安全。在宿舍中,正确地用火、用电,不点燃明火,不乱改电路,不用湿手触摸电源插头;在教室、走廊行走时,不推搡打闹,高声喧哗,礼让为先,有次序的上下楼梯;参加体育运动、做实验时,严格按照老师的指导,防止因意外事故而受伤;实践活动时,尽量避免靠近水边湖边,不玩危险的游戏等等。
3.调节情绪,心理安全。生活中不免会与其他同学发生摩擦、误会,这是很正常的。一些同学遇到问题时易冲动,不考虑后果,采取找人、打群架等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给他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自己也因违反了学校有关规定而受到惩处,得不偿失。当遇到这样的问题时,我们应当冷静下来,多想想后果,三思而行,以学校有关规定规范自己,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而不只是用拳头说话,为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做自己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贡献。
4.提高自救能力,掌握自救本领。生活中存在一定的自然灾害几率,当危险发生的时候,我们应冷静思考,分析状况,最快地找出正确的逃生方法。如当地震发生时,应立即到墙角等地点蹲下,用枕头等较柔软的物品保护头部,朱振国后迅速有序撤离现场,到空旷的地点集合;当火灾发生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俯身有序撤离疏散,不到万不可以决不可用跳楼等极端方式解决。
同学们,我们每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自身都与家庭相连,荣辱都与整体相连。让我们乘着安全的翅膀,把握好有限生命的每一个瞬间,美丽地翱翔吧!
关键词: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危险点;预控措施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6.138
0 引言
带电作业技术在10kV配电线路中的应用,能够有效的提高配电线路故障检修效率。但是,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过程中存在许多危险点,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预控措施进行处理,势必会为影响配电线路运行安全和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因此,文章针对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的危险点分析
1.1 不重视保持安全距离
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过程中,需要将带电作业控制在合理、安全的范围内,能够防止带电作业过程中出现危险问题。但是,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 过程中不重视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区域进行带电作业,导致带电作业过程中存在许多安全事故。
1.2 气候形成的危险点
由于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工序和环境复杂,在复杂的社会环境条件和自然条件下,带电作业很容易受到外界气候因素的影响,如果作业人员在带电操作之前没有考虑气候因素,在恶劣自然条件下,如雷电、暴雪、台风等恶劣天气,很容易对配电线路造成损坏,在狂风天气,带电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失去平衡;在阴雨天气,会对导线的电阻产生影响,甚至出现绝缘设备绝缘性丧失的现象,引发安全事故。
1.3 缺乏安全意识导致的危险点
部分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或者安全意识薄弱,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并没有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行作业,或者没有对现场实际状况进行勘察,属于经验主义者,过分依赖自身的经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4 检修质量较差导致的危险点
如果作业人员不能够彻底、全面以及详细的检查故障,会给线路和设备运行埋下安全隐患,威胁带电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例如,绝缘子固定效果较差,在检修过程中出现导线脱落的现象,导致电路短路,还可能出现人员触电事故,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2 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危险点的预控措施
2.1 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检修人员在带电检修过程中需要和带电物体始终保持最小安全空气距离,即带电作业的安全距离。带电作业安全距离的数值需要根据线路和设备的电压等级确定,这对于保证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的安全距离必须超过0.4米。因此,带电作业人员需要严格的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和电压等级,确定合理的安全距离。
2.2 避免在恶劣天气带电作业
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的危险系数相对较高,如果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作业,势必会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之前必须关注天气状况,提前一个星期关注天气预报,了解近七天的天气状况和气候状况,并对风力、温度以及湿度等进行预测,避免在恶劣天气带电作业。当空气湿度超过80,风力超过8级时,为了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禁进行带电作业。同时,为了避免恶劣天气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不但需要停止带电作业,还需要设定安全范围,尽可能的远离一切危险点,做好线路和设备勘察工作,保证线路的安全水平和绝缘度能够满足相关规范,如果不达标禁止进行带电作业。
2.3 做好人体电流防护
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会有非常微小的电流经过人体,在正常状况下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是,如果配电线路存在漏电现象,或者检修工具受潮、破损等,会降低电阻率,电流迅速增加,若没有采取有效的人体电流防护工作,将会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为了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需要在绝缘工具的末端安装对电流具有良好灵敏度的报警器,一旦监测出存在电流泄露的现象,将会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提示作业人员立刻停止带电作业,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此外,如果存在绝缘子绝缘性不良以及空气湿度大的现象,也会出现电流泄露的问题,必须做好人体电流防护工作,才能够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2.4 做好作业工器具检查和保管工作
带电作业绝缘工器具在运输、保管以及施工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危险点,例如绝缘工器具老化、受潮以及损坏等,绝缘性能不达标;绝缘工器具超过使用年限或者电气试验不合格等。为了防止作用工器具引发的危险点,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做好绝缘工器具登记和管理工作,将绝缘工器具存放在专用工具间,并由专人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绝缘工器具进行检查和试验,试验结果不达标或者不合格的绝缘工器具禁止使用。其二,在运输作业工器具时需要采用专用的工具箱或者工具袋,并将绝缘工器具和金属工器具分开放置和运输,防止出现碰撞,影响绝缘工器具的绝缘性。其三,当带电作业结束之后,还应该做好绝缘工器具的保养、清洁以及维修工作,保证作业工器具始终处于最佳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2.5 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作业人员作为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的执行者和操作者,其安全意识水平直接影响带电作业安全。因此,必须对带电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帮助所有带电作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和要求进行作业,保证自身安全和配电线路安全。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过程中存在许多危险点,如果不能够采取有效的预控措施进行处理,势必会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影响10kV配电线路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因此,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在恶劣天气带电作业,做好人体电流防护,做好作业工器具检查和保管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岗位规范;反违章禁令;习惯性违章;事故案例;经验分享;生命安全;平安幸福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的不断发展,HSE 一体化安全管理越来越被各个企事业单位所重视。随着新的安全体系推行,对我们的岗位规范也越来越具体、越来越明确。我们重视安全、强调安全,就是为了在确保生产的同时,以人为本,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员工的生命安全,为员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要想长远有效地来维护我们这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就要靠我们自身自觉遵守岗位操作规范,增强安全责任心。只有从根本上杜绝了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才能保证生产安全有序地进行,才能创造一个安全生产的和谐环境。安全生产说到底,就是广大职工自己的事,也只有依靠广大职工形成整体的合力,我们才能开展好杜绝习惯性违章工作。
为了杜绝违章,安全生产。我们首先来学习一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六条反违章禁令》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 “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禁令》中明确指出的几项典型习惯性违章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就不会再去违反。那么到底怎样去识别更多的习惯性违章呢?其实习惯性违章,就是指在某项作业中长期逐渐形成并被一定群体或个体主观和客观所认可的、经常性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的一种行为。习惯性违章操作一般都是跨越或省去一个甚至几个正常的操作程序步骤,使作业过程比较方便、省力,却增加了作业安全风险。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也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不重视安全岗位操作规范,作业过程中以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当标准,简化作业程序,不按标准化作业。平时我就是这么干的,从没出过什么事,质量也过得去,为什么不让这么干?特别是一些操作技能强的员工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自己的 “作业程序”,认为这样做很实用、方便,便自觉或不自觉地为之。正是这种不把标准的岗位安全规范当回事的思想作梗,给安全生产埋下了种种隐患。这种暂时侥幸的还“没出事”,还能获得更多的休息或利益的习惯性违章,会很容易被那些安全意识淡薄的员工所接受,逐渐削弱其正确的安全操作方式,不但跟风效仿,还会把习惯性违章当成工作“经验”加以传播。如果长此以往,难免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那些具有习惯性违章的员工,通常会在心理上对标准的安全规程、新规定产生逆反作用,总以为自己的习惯性方式好用、管用,其结果必然严重地妨碍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和落实。同样,如果基层管理干部固守错误的违章指挥习惯,缺乏对新的安全思维方式、新的安全观念、新的安全管理机制学习或不接受或理解差,更会对安全新思维的运用、新的管理机制的贯彻落实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我们要想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不仅仅要做到严格遵守自己的岗位操作规范和岗位职责,还要做的就是“别人亡羊,我补牢”。
安全,是企业兴衰的命脉,也是每个职工生命的保障,更是家庭幸福美满的纽带。我们常在电视、报纸等传媒上看到、听到这样的消息:某商场、某歌厅发生火灾,造成了数十人、上百人的死亡;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几十名矿工魂断井下;某正在建筑的大楼突然倒塌,不知多少建筑工人被埋在废墟里生死未卜······然而,在我们的工作当中照样能看到有人在吊装作业时随便把安全帽摘下;有人在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有人在进行电路维修时未安排专人看护电源开关;有人在进入易燃易爆环境未按规定做消除静电处理、随意接打手机;更有人进入有限空间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空间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测······那些由于不遵守规章,随意作业而酿成的惨痛教训比比皆是。
由此可以看出,习惯性违章是一种不良行为方式,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或没有认识,或随心所欲,但都习以为常,这种习惯本身就是一种潜在的事故隐患,如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很容易地转变为事故。再想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任何一种习惯性违章行为都取决于个人的心理生理素质、对待人生的价值观、工作态度、文化程度等,或许还与我们的基层领导管理方式方法有着直接关系,同时也说明了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只有经常性地对其他地方发生的违章事故案例反复学习,在目睹或听到了许多伤痛事故之后,通过安全经验分享真正认识到危害,从中吸取经验,总结自身在施工操作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引起高度重视,防微杜渐,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达到预防和杜绝类似违章行为再次发生的目的,从而筑起坚实可靠的安全生产防线,有效地保证我们的生命安全,为企业、为自己多创效益!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或者是过失的施行危害不特定多人的健康、生命或者是公私财产安全的一种犯罪行为。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了两个主要方面: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其中单位也能够成为其中一部分犯罪的的主体。
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指的是危害公共安全。关于公共安全的问题,在下面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特征时,将进行详细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特征
第一,目前学术界对公共安全的观点争议目前学术界对公共安全的观点主要有四种,分别是:①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②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或大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③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身体安全、健康安全、重大的公司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活安全。④公共安全指的是特定或者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第二,公共安全的实质特征公共安全的实质特征是其危害客体不特定性。第三,公共安全的基本范围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保护的权益是不特定的或者是大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这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将公众的健康、生命或者是财产来作为犯罪的主要内容的犯罪,所以应该加强行为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犯;在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目的是将身体、生命和财产等个人的基本法益进一步抽象成是社会利益所保护的对象的,所以应该充分重视起社会性。也可以说是公众和社会性要求必须重视量的多数。公共安全的核心是“多数”而需要将“少数”排斥在外。但是假如是“不特定的”,那么可以这样认为“不特定的”便时刻都有像“多数”发展的可能性,会给社会上的公众感到危险,很有可能给多数人受到很大的侵害。所以公共安全基本范围为:不特定多数和特定的多数,而不特定的少数和特定的少数则不属于公共安全的范围。
2.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方面的特征
第一,过失和犯罪对象的不确定性过失分为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两种。主观上对犯罪对象是不可以进行选择的,这体现出了犯罪对象不特定性质。第二,故意和犯罪对象的不确定性故意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行为人在故意的情形之下,对将要发生的结果存在希望与放任的态度,在主观上对所要侵害的对象不能够加以选择,不管是谁,都有可能处于侵害之中。
3.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的可选择特征
第一,犯罪手段的不可控制性犯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手段也可以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比如爆炸、放火等本身就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危害。第二,行为人本身不可控制人对自己的行为难以加以控制,再加上对自身所控制的对象也难以控制,在客观上造成的伤害就出现了难以预料性,进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威胁。第三,犯罪行为作用的特定对象不可控制性在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对象一经实施,便不可控制或者是难以控制,进而造成危害。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分析与总结;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made great contribution to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However, everything has two sides, the positive effects brought about by outside see in construction, we should pay much attention to their shortcomings. At present, som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for their own interests,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often cut corners,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other phenomena, seriously affect th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carried out a detailed analysis and summary on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measures.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nalysis and summary measures;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给建筑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可是
在建筑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安全事故给整个建筑业带来的影响也日益突出。为了保证建筑业健康稳定的发展,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筑业目前重要的使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贯穿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安全管理关系到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关系到建筑项目的安全和经济利润。保证建筑施工项目的顺利稳定的发展,就必须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到位,减少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做好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越来越重视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施工人员的安全得到了有效提高,可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应该在结合本国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安全责任制的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实行、加强安全施工的监督和检查等方法,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促进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二、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因素
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管理资金不足、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够等方面的原因,具体内容为:
2.1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所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为了降低成本,节省支出,投入到安全管理上的资金严重不足,这就造成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操作标准上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安全预防与控制措施不到位,最终引发了安全事故,不仅危害到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还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2.2施工人员缺的安全意识不够
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不仅要掌握较强的专业技术,还应具备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施工知识。这样,在进行技术操作的过程中才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施工,避免由于安全知识上的不足危害到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可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过于重视技术标准以及施工质量,却忽视了施工安全。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采用科学、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给之后的工作留下了巨大安全隐患。
2.3建筑工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品与设备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之中,给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与施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可是,我国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普遍素质较低,不仅无法掌握先进设备的使用方法,甚至不配合上级部门的管理。他们往往凭借传统经验与落后方法进行施工,严重影响了施工效率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就必须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就要将安全施工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的身上,他们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旦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操作就要进行严格处罚,无论是违反安全规定的人还是负责监督管理的人都脱不了责任。所以,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让员工真正的认识到其操作行为与施工过程直接关系到自己与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就能够有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且积极主动的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3.2做好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的主体是人,所以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无论是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都要参与到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中,因为安全教育知识不仅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还包括技术方面与管理方面的,只有充分的掌握了这些知识,才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设备的操作与安全技术的应用等工作。尤其是建筑施工现场的一线施工人员,这些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文化水平有限,应该针对他们的特点,做好特殊的教育培训工作。首先,让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施工的重要性,进而讲解安全施工的技术标准,同时进行相应的技术和文化方面的培训,从而提高建筑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危险。
3.3执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技术交底工作主要是为了让施工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这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除此之外,还要规范员工的入职程序,选择那些技术水平较高并且具备上岗证的施工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有很多工作都是难度较大,而且存在一定危险性的,更应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例如,在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追至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中,一旦忽视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必然引发危及生命的安全事故。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技术交底工作的重要性,保证建筑施工人员都能按照正确的、安全的施工技术进行操作。
3.4加强施工安全监督和检查的力度
要想保证安全管理中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就要不断加强施工安全监督和检查的力度,这样才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以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监督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施工人员的操作技术监督、施工设备的质量检查、安全设施情况的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的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的检查等等。现阶段,我国的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可是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无法真正的落到实处,这就严重影响了安全管理效率。所以,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加强施工安全监督和检查的力度,只有通过定期的、临时性的、抽查性的监督和检查的方式,才能对安全施工起到一个有效督促的作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时非常重要的,因为其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与行业的稳定。所以,一定要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就是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让施工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由于盲目施工而造成的安全隐患;其次,就是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开展;最后,就是要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由于安全意识不够而危害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安全无小事,只有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才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要想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壮大,就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努力走上更标准、更安全、更规范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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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问题;电梯检验;建议
中图分类号:O1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4-0043-01
电梯安全定期检查极为重要,在电梯检查期间,最大限度的降低与杜绝问题的出现成为了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近年来由于电梯没有得到有效的检查而产生的事故有很多,这不仅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还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电梯安全检查工作极为重要。但是,在实际电梯检验中由于一些检验人员为了能够按时完成检验工作,而忽视了一些检验项目,导致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及时的发现与解决这些隐患问题,必将引发重大事故的发生。
一、电梯检验中易被忽视的问题分析
电梯检验过程中,常常会有一些问题被忽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
(一)电梯冲顶或者蹲底问题
一些少数的高层建筑内部设置的电梯为老式电梯,这些电梯的使用时间一般较长,很多甚至已将出现了老化的问题,并且该类电梯应用蜗轮蜗杆作拽引机,在制动轮上等都沾满了油渍,这给制动机的运行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制动机极有可能由于动力不足而出现无法启动的问题,这必将导致电梯不能够安全的运行,导致电梯在运行期间出现安全故障,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二)电梯速度的检测问题
电梯运行中,运行速度是其重要的指标之一,这同时也是检验电梯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只有准确的检测电梯运行的实际速度,才能够正确的判断电梯的整体性能。当电源在额定电压以及额定频率以下,同时电梯轿厢载重量如果达到额定载重量一半的时候,那么向下运行速度将会大于额定速度,速度范围要在92%-105%之间。在电动机的电压处于额定电压状态,电源在额定频率的时候,如果电梯轿厢载重量达到了额定载重量一半的时候,那么向下运行的速度需要大于额定速度,速度保持在92%-105%之间[1]。这也是相关规定中的重要内容,从该内容中可以看出电梯运行速度的重要性。
(三)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电梯运行期间会出现意外事件,通过以往的电梯维修经验可见,导致电梯出现意外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电梯轿顶检修开关在装换的时候出现了错误现象;另一方面是电梯制停装置不恰当,引发意外事故的出现。其中,轿顶检修开关的误动作主要表现为:在电梯检查相应规定中明确表明:“为了能够给检修与维护工作带来方便,需要在电梯轿顶上安装一个较为容易接近的控制装置。在安装该装置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相应规定标砖要求,并且严格的按照电气安全装置开关要求进行操作。
制停装置安全位置与实际规定标准要求不符。一些地区所安装的制停装置底坑距离与门的距离过远,这样一来,一旦所打开的层门不能够及时进入到底坑的时候,根本无法与制停装置接触,也就无法完成制停操作。而如果有人要进入到底坑内,但是没有相应措施保证层门开启状态,在层门关闭之后,进入底坑后还没有触及到制停装置前,便会存在呗电梯撞击或者被剪切的危险等[2]。因此,电梯检验人员必要重视电梯意外运行的状况,在制停或者检修的时候需要对电梯进行严格详细的检查,从而有效的避免事故与危险的发生。
(三)触电事故
在电梯检验期间极有可能出现触电事故,导致检验人员伤亡,其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在电梯检验中最为常见并且最容易被忽视的触电事故主要有几种,即:
第一,检验过程中,由于检验人员没有按照相应的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检验,导致出现漏电问题最终引发触电事故的发生;第二,也有一部分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没有进行停电操作,导致出现漏电引发触电事故的出现;第三,电梯所使用的一些电线由于出现了老化与破损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的修整,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无意碰到,便导致出现了触电事故;第四,在顶轿操作中,一般都会配备相应的照明设备,照明灯经过长时间的运行会出现发热的现象[3],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很容易被烫伤;第五,一些电气设备经过长时间的使用,绝缘体一般已经出现了老化与破损的问题,在使用中极有可能会出现漏电的问题,引发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相应建议分析
要避免出现以上问题,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即:
首先,需要检验人员将制动轮以及抱闸上的油渍进行彻底的清理,并且在清理中需要确保电梯的钢丝绳以及引绳轮不会受到磨损以及一些消极的影响,如果电梯制动器能够正常的启动以及正常的运行,那么电梯便能够安全的运行,同时还能够减少事故的发生。
其次,电梯检验的相应单位应该建立健全检验制度,明确规定检验人员要严格的进行检验,不可忽视每一环节的检验工作,重视电梯的保养与维修,不放过任意检验环节的检验工作[4],从而确保检验的质量,为电梯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创建良好的条件。
最后,检验单位需要落实责任制度,对所有检验人员做技术上的培训,提升检验人员自身的技术水平,同时明确责任制度,让每一位检验人员担负起检验的职责,重视电线老化问题,以保障检验工作更加有效的实施。
总结:
本文主要着手于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方面分析了电梯检验中易被忽视的问题,另一方面给出了应对这些问题的建议。通过分析明确,当前由于电梯检验中一些检验事项被忽视引发的电梯意外事故不断出现,这不仅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还给我国社会和谐发展带来了冲击,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相应检验部门需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对电梯进行定期的检验工作,确保每一个检验环节都能够收到检验人员的重视,从而减少电梯意外事故的出现。
参考文献
[1]王冰姿,乔伟,宋宇飞等.解析高层电梯检验中易被忽视的问题[J].中国机械,2014,(10):187-187.
[2]沈绍洲.电梯检验中易被忽视的问题的探讨[J].中国机械,2014,(13):182-182.
一、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标准组织生产,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产品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进行生产。
三、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不虚假标注。
四、生产的家具产品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全部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
五、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产品及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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