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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少年宫安全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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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少年宫安全预案

第1篇:乡村少年宫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温州市;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管理

2013年,温州市中小学生防溺水事故频发,令人触目惊心。5月12日中午,龙湾区海城街道一民工子弟学校小学生张某和黎某结伴到所居住的砖窑厂附近防护堤水域玩水,不慎掉入挖砖泥留下的深水坑,2人溺水身亡;6月1日午后,乐清市虹桥镇六中学生成某与伙伴一起到虹桥镇一小水库边玩水时不慎滑落水中,打捞上来时已无法抢救;7月8日中午12时许,瑞安市陶山镇中学6名男生结伴到该镇沙门山一溪潭游玩,2名学生不幸溺水死亡……。这些中小学生溺水悲剧充分暴露出了当前温州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方面存在诸多弊端。全方位审视和研究温州市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工作已迫在眉睫。

一、温州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现状

(一)温州市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统计(以2013年数据为例)

2013年温州市上报中小学事故共计86起,有72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溺水死亡43人,平均每10天约1名中小学生溺水死亡,占非正常死亡的60%。溺水成了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必须对此高度重视才能防患于未然。

(二)温州市中小学生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特点

2013年温州市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呈现3个特点:1.发生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五月份至十月份,占全年的74%,并且这些事故大都发生在放学后、节假日、休息日及高温时段;2.地点主要发生在农村,尤其是地处边远和环境较为艰苦的农村,并且,大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水库、U型水渠等野外水域;3.对象多数为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和新居民子女。

二、温州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生安全意识淡薄

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不强,这是溺水死亡的主因。爱玩水是孩子们的天性,他们难以抵挡游泳带来的乐趣。每到夏季,无论在城市的游泳池还是乡村的河流中,都可见到一群群在水中嬉戏的孩子们。然而他们在享受清凉的同时,往往忽视了游泳潜在的危险,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特别是居住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新居民子女,在没有征求家长的同意下,经常自行结伴到野外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水库、U型水渠游泳戏水,很多学生自己虽不会游泳,但在其他同伴邀约情况下,也冒险入河戏水。由于同伴大多年纪小、能力有限,缺少大人的陪护,对当地水域情况不了解,而且没有掌握游泳和水上救生技能,一旦遇险,惊慌失措,难以互救,极易发生群死的溺水事故。以上几起学生溺水事件,主要问题就在于学生安全意识薄弱,私自结伴到野外冒险入河游泳或戏水而引发悲剧。

(二)家长教育监管不到位

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差,需要监护人足够的监护和教育。家长作为中小学生的主要监护人和家庭教育者,在预防学生溺水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很多家长,特别是外来农民工家长主要精力都放在生计上,由于忙于工作而无暇顾及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游泳技能的培养。还有的家长长期外出务工,干脆将孩子委托给老人照管,没有尽到对孩子的监管义务,对孩子往往采取放任自流的教育态度,以至于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家长与学校监管空白期,私自外出游玩,下水游泳,导致溺水事故频发。瑞安市陶山镇中学2名学生不幸溺亡的悲剧,主要问题除了学生安全意识薄弱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孩子都为新居民子女和单亲家庭子女,家长教育监管不到位引起的。

(三)学校教育流于形式

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无疑是培养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提高学生自护能力的一种重要的方式,也是应对当前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手段。然而,当前中小学防溺水教育形势却不容乐观,大多还停留在“作秀”层面,大多应付检查,流于形式,缺乏操作性,没有探索到行之有效的实施途径和方法,着眼点主要强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期间等客观原因,没有认识到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管理教育上的失误。经常是等出现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后,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催促下,才根据文件要求开展整改和教育,其内容是有限的,不系统的、不规范的。

(四)政府危机意识不强

1.宣传管理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只重视面上的应急,忽视了点上的预防,误认为防溺水宣传教育就是学校事情,根本就没有深入农村进行宣传,导致村民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外,政府对河道管理力度不够,导致一个十分令人担忧的现象就是在很多河流的河床上,挖砂石的机械随处可见,但挖砂石后留下的深坑却没有人进行回填,也很少竖警示牌。这些难以看出深浅的“陷阱”非常多,边上是松软砂石,踩上去容易陷进去,这成了吞噬孩子生命的“血盆大口”。

2.场馆建设滞后

夏季天气炎热,是游泳、戏水纳凉的时节。城市的游泳场地多,大都配备救生员,而且大部分学生会在家长的陪同下游泳,因此溺水的可能性不大。但由于农村学校及附近基本上没有配套建设游泳池,农村学生就只能到野外江河、池塘、水库、U型水渠游泳,而这些地方深浅莫测、危机四伏,以致成为吞噬生命的“黑洞”。另一方面,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场馆建设滞后,学生放学放假期间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导致很多学生喜爱的活动无法开展,给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和新居民子女自行结伴戏水提供了可能。

3.缺乏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许多乡镇街道尚未完全树立学生防溺水应急管理意识,把学生防溺水应急管理当作学校内部的管理,将学生溺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干预处理当作应急管理的全部内容。没有专门的救援队伍和装备,没有开展相关的应急救援演练。在真正面对学生溺水突发事件时,将会是方寸大乱,束手无策。因此,政府急需加强学生溺水应急管理工作。

三、温州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对策

(一)学生自主树立安全意识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校安全管理要体现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自为性,使学生在安全管理中学会自我思考、自我选择和自主判断,自觉遵守学校所倡导的防溺水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老师、家长提供的游泳技能培训和溺水自救本领,自主树立安全意识,做到游泳“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如果发现有学生擅自下水游泳,也应立即向老师或父母报告。

(二)家长加大教育监管力度

家长是安全知识的传播者,是安全行为指导者,是安全行为实施的监督者。双休日、节假日是学生溺水事故多发时段,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对孩子的活动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监管责任。对于长期外出务工的家长一定要交代他们的近亲或者村干部对其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有效预防留守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另外,家长一旦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要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技能。在有安全保障的场所适当进行游泳技能训练,从而使学生在水中遇到突况时,能够运用所学会的游泳知识和技能,妥善地进行应急处置;要让孩子知道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救人,不要冒然下水营救,最大限度的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教育规范化、系统化

1.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源头预防

针对学生溺水死亡“四多”“二无”的特点,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园及周边的水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对校园内的河流、池塘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要设置警示标志、添设救护器材、加装防护设施。对校园周边的河流、废弃水库、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U型水渠等存在的隐患,及时告知师生、家长及当地政府、水利等部门,要求主管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是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学校要组织开展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六个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即一次主题班(团、队)会、一期专题黑板报、一次视频讲座、一次防溺水课外作业、一份学生承诺书和每日放学前一次安全提示教育,提醒学生牢记“六不一会”,进一步提高学生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开设游泳课程,提高自护能力

只有教育孩子学会游泳和自救,才是减少孩子溺水身亡的最好方法。因此,学校要把游泳课作为一项必修课,作为体育达标项目,纳入教学考核。特别是我市地处沿海、农村河道纵横的情况,应以学生为本,将游泳训练和自救知识教育正式纳入全市中小学生教材中,列入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的重要内容。另外,还要利用体育课或安全知识讲座,对学生讲解游泳基本知识、游泳安全注意事项及一些简单的自救、互救常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4.举行专题培训,争取家校共管

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警示短信、印发《告学生家长书》等措施,定期向家长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培训,利用身边惨痛的案例向其讲解双休日、节假日是学生溺水事故多发时段,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使家长在学生上、放学路上,中午、傍晚、双休节假日、暑假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及时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单亲家长、新居民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争取家校共管,多方联动,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5.开展暑期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

各学校要逐班排查,建立留守儿童家庭和新居民子女家庭名册,做到不遗漏一个学生。根据排摸情况,由学校领导分片包干划定责任区,在放暑假前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队开展一次暑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向学生和家长通报溺水事件,借用惨痛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新居民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学校务必要明确责任人,逐一上门面对面将防溺水要求告知到位,向其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保障孩子生命安全。

(四)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

1.拓宽教育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通过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以电视滚动条、宣传栏、宣传标语、贴安全告示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拓宽防溺水宣传教育渠道,强化了全社会共同监管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和各级政府、各部门积极合作、齐抓共管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良好氛围。

2.加强管理力度,减少事故“陷阱”

政府、水利部门应加大对河道管理的力度,在河道内竖起警示牌,最大限度地防止在河道内挖砂取石,对挖砂取石后一定要回填深浅的“陷阱”,对工地水塘等危险水域要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填埋或建立围墙,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此处危险,严禁下水游泳”、“此处曾溺水死亡**人”等内容,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聘请一些热心群众、教师、离退休人员等义务监管员(志愿者)组成夏季孩子安全监护小分队,在关键时段对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的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孩子生命安全的浓厚氛围。

3.兴建游泳场馆,丰富活动内容

政府要通过财政投入、体育彩票基金、企业捐助、个人集资等多方筹措专项资金,在水源丰富、有条件的村镇或学校兴建游泳馆让学生游泳。对于一些边远贫穷的地区,可通过调查摸底,选择适合游泳的安全河段,就地取材,围起天然游泳池,配置好基本的安全游泳设施和人员,避免学生私自到危险水域去游泳或玩耍。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学校少年宫的作用,积极开展春泥计划暑期快乐营活动。暑假期间,由于新居民子女居住条件简陋,高温难耐易结伴到野外嬉戏,而又水性不好,极易发生溺水事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广泛动员新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参与学校少年宫和暑期快乐营活动。同时建议企业在节假日期间开设场所容留管理新居民子女,预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4.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乡镇、街道要加强溺水应急救援演练,完善溺水应急处置预案,为应急车辆、船舶配齐救生圈、长绳等必要救护设备,确保一旦发生落水求助,快速出击,全力开展救援、打捞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健全事后处置机制。对溺水死亡事故现场,地方政府和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形成联动,及时介入,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做到快速处置,措施到位。避免因善后工作处置不当引发不安定因素。此外,密切掌握“网上网下”动态,快速处置苗头性的滋事行为,有效防止网络炒作,坚决防止事态扩大,确保社会稳定。

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典型的社会安全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通力合作,形成各负其责又整体配合的管理模式,才能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