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措施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行等。
第四条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
第六条
江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
(一)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二)敷设于三级及以下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第七条
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
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油、输灰、输水管线的保护区依本条规定确定。
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机械掘土、种植林木;禁止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第八条
禁止在电力电缆沟内同时埋设其他管道。
未经电力企业同意,不准在地下电力电缆沟内埋设输油、输气等易燃易爆管道。管道交叉通过时,有关单位应当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在下列地点设置安全标志:
(一)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
(二)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
(三)车辆、机械频繁穿越架空电力线路的地段;
(四)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平台。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范围500米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推。
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第十三条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第十四条
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产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迁拆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房屋周边延伸出的物体长度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第十六条
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井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二)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当地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三)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电力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值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四)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电压等级 最大风偏距离 最大垂直距离
35-110千伏 3.5米 4.0米
154-220千伏 4.0米 4.5米
330千伏 5.O米 5.5米
500千伏 7.0米 7.0米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
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或规划已建电力设施(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电力设施)两侧的新建建筑物时,应当会同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后批准。
第十八条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
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任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电力管理部门对检举、揭发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符合事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20xx元以下的奖励;对同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斗争并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20xx元以上的奖励;对为保护电力设施与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或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对维护、保护电力设施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除按以上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由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权限给予表彰或荣誉奖励。
第二十条
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损坏使用中的杆塔基础的;
(二)损坏、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塔材、导线等电力设施的;
(三)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
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理:
(一)盗窃、哄抢库存或者已废弃停止使用的电力设施器材的;
(二)盗窃、哄抢尚未安装完毕或尚未支付使用单位验收的电力设施的。
(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电力管理部门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之日起施行,原能源部、公安部1992年12月2日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电力设施基本功能该系统使用以后,主要实现以下功能:销售员可以方便安全的登录公司内部服务器查询自己合同的进展情况;可以实时的收到公司的各种通知;合同管理系统代替手工台帐;商务、生产、设计之间的合同评审可以完全在网上完成,提高效率;发货电子化;财务发票的自动产生与打印。在一期稳定运行后,软件组将根据市场部的需求,继续建立二期、三期工程,完成销售员费用、市场分析调查、市场动态统计、客户管理、订单电子化、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企业管理和决策作出支持!
关键词: 电力 设施 保护
中图分类号:U2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用电量在大幅增加,电网建设力度加快。同时,电力设施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管理和防护任务十分艰巨,盗窃、损坏电力设施事件时有发生。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三个方面,造成的后果表现为停电、触电、火灾、电力设施损坏。任何一处电力设施被破坏,都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势必给用电客户和供电部门带来巨大的损失,社会影响更是难以估量。
保护电力设施,推广用电安全知识,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外力破坏事件的发生,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以下结合各地的电力设施保护经验,分析外力破坏的种类、外力破坏的影响,探讨保护的管理措施。
一、外力破坏的种类
人的不安全行为,指的是人为破环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
表现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烧窑、烧荒、抛锚、拖锚、炸鱼、挖沙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抛掷物体、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在电缆沟(管道)、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哄抢、盗窃及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指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竹木自然成长影响电力设施安全。
不良环境条件,指的是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堆放及排放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外力破坏的影响
外力破坏对电力设施造成的后果表现为停电、触电、火灾、电力设施损坏。
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不论对设施破坏的程度,性质是犯罪行为。普遍发生在工程在建未接火或计划停电阶段,少数发生在送电阶段。前者直接导致设施损坏、工程延期、不能及时送电;后者更造成电网故障停电、企业产品报废,并可能导致触电、火灾事故。
未经电力部门许可并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烧窑、烧荒、抛锚、拖锚、炸鱼、挖沙、取土、打桩、钻探、开挖、兴建建筑物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可能导致电力线路及基础受损从而影响供电安全,严重的造成电网故障停电及触电事故。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抛掷物体、在架空电力线路区域内放风筝的行为,可能导致电力线路断落或短路,影响供电安全,造成电网故障停电及触电事故。
随着城市道路的拓展,更多的电力线路及杆塔基础安全受到车辆的冲击,导致电力设施损坏,电力线路断落或短路,造成电网故障停电及触电事故。随着环境的改善,竹木的成长也影响了线路的安全,造成电网故障停电及火灾事故。
随着工业的发展而滋生的环境问题,如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堆放及排放易燃物、易爆物,影响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各种线路及深入民居区的配电设施,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某地垃圾焚烧,导致高压电缆着火,城区电网停电。某制药厂电缆沟未封堵,排入易燃物,导致电缆着火,生产中断。
三、管理措施
联合公安部门组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深化电力设施属地化管理,加强对线路的巡视,实行线路缺陷报告奖励制度,调动人民群众维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推广智能通信设备以监视设施状态,安装使用变电站电子围栏及低压电力线路防盗报警装置。对非法收购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及小冶炼厂进行排查。
广泛开展用电安全知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传播方式有企业组织的现场用电宣传及广播电视传媒机构。某供电局在用电安全及电力保护的以下宣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同时也宣示了权益,它在计划停电通知中告示:在停电期间,线路随时可能恢复送电,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私自攀登电力变压器架及杆塔,禁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加强与林业部门合作,定期巡视树线是否安全。对电网下面已经形成的林带,积极协调修剪、砍伐相关事宜,在造林设计、备选树种、绿化等方面,要将电网线路的安全作为造林依据。明确输电线路保护区的安全距离,修剪、砍伐树木的责权划分,协调解决林电安全存在的问题,规范修剪、砍伐树木赔偿标准。
加强与市政、规划部门合作,调查摸底、宣示沿线设施权益,集中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施工作业、违章建筑、堆放杂物、影响交通及火灾隐患等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采用现场设置警示牌的电力设施保护技术措施,在过往道路上悬挂限高警示牌,加装水泥杆、拉线防护套以引起驾驶车辆司机的注意;铺设电缆标识水泥块,埋设电缆标识桩,以提醒施工单位地下埋有电缆;在一些挖掘机、装载机等车辆施工作业的危险地带设立警示牌,如:“注意上方线路”,“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超高车辆,注意线路”等,在线路铁塔上悬挂“电力设施,严禁破坏”、“严厉打击盗窃电力设施行为”等警示语。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于电力的需求也愈加迫切。我国目前正处于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本文通过对我国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保证供电质量。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电力设施
前言
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关系到国家能源的安全可靠、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国电力企业虽已经初步完成了改革创新,但是企业的电力设施仍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影响电力企业的正常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带来了一定的威胁。因此,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是目前电力企业的首要任务,国家、企业和个人都要共同努力,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确保供电质量。
1、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意识薄弱,管理工作不到位
很多电力企业都比较偏重于对大型作业的管理,而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较为轻视。近几年发生的电力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发生这类电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流于形式来做经济建设,企业管理方式保守陈旧,且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的实际状况来处理日常事务,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员工的行为,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电力事故的发生。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够及时、准确和规范,保管不认真。
1.2破坏电力设施、偷电等违章现象严重
由于我国电力设施的分布面积广且数量多,难以看管,而电力设施的价格较高,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某些利益驱使的个人为谋私利而盗窃电力设施。偷割电力线路、盗窃配电变压器等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很大程度上为电力企业带来的十分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电网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索,严重威胁人们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安定。此外,很多电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或者由于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等原因,而在生产工作中违章操作,从而加大了电力事故发生的几率,严重影响用电质量和安全。
1.3电力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主体也已经由原来的电力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成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由于行政执法权的变更,为电力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再加上我国电力设施分散较广且密度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受到严重的限制,监管工作不能很好执行,且在发生问题和事故后,公安部门不能立案侦查,使企业丢失的电力设施无法找回,而不法分子还逍遥法外继续进行着破坏行为。执法部门的工作难以落实在实际中去。
1.4职工安全职责意识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
目前,我国许多电力生产企业基本都已制定了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也逐渐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日常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职工动员活动而忽视责任的落实情况。而由于分管生产的领导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交代清楚,使得事故责任最终无法落实到个人,经常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使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和作用,成为空话。
2、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2.1强化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强化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员工的重要工作准则,加强对职工的施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将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深入到每一个员工的潜意识中,引导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通过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规范和意识教育,深入贯彻和执行电力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强调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2.2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虽然近几年我国对于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规范,但是仍然存在很多弊端,有时甚至会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使得电力企业对于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难以顺利开展。而由于我国电力设施的分布面积广且数量多,难以看管,而电力设施的价格较高,导致偷电、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屡见不鲜。因此,针对这种现象,国家要不断完善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依法严厉制裁。同时,行政机关要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是对举报的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理,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特别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工作。通过与乡镇组织联合防治,针对事故多发的地点进行重点的防范和监督,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加强网点巡逻工作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2.3落实职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安全工作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到每个员工,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现状和需求的、行之有效的岗位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以制度与考核的约束来开展安全管理。同时,电力企业要建立科学的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真正做到赏罚分明,提高员工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使每个岗位的员工都能在安全思想上达到充分的自觉。
结束语
总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关系到企业的进步和发展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电力企业要做好安全管理,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作为企业日常基础工作进行严抓,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监督分管力度,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制度,提高用电质量。
参考文献
[1]李坚.构建县级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思考[J].云南电业,2006,(9).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
[3]韦仲康.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网安全与稳定[J].电力安全技术,2006,(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20__〕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__〕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__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__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__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__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
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
(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
(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
(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
【关键词】电力设施;输电线路;跳闸;故障;分析
1.概述
2014年7月,皖北地区发生附近村民出殡使用吊车下葬棺木吊车误碰电力线路造成一起22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跳闸故障,且电击击伤2人,经查当地派出所伤人报案记录、现场调查记录和咨询附近居民,得知村民出殡下葬租用吊车下吊棺木时,该吊车驾驶员未听取雇主及亲属多次提醒注意上方电力线路,盲目伸展吊臂,误碰线路B相导线造成线路接地跳闸。经调查该吊车尚未上牌备案,驾驶员系无证驾驶,且中午饮酒,事后吊车暂扣于事故现场,吊车司机逃逸,案发后,雇主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2.线路外破故障发生暴露的问题分析
电力主管部门、电力企业等单位不断探索新举措,强化地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有效遏制了大量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但是电力设施遭到外力破坏,且出现出殡吊车碰线等新情况,反映出地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问题。
2.1 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
尽管电力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提高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重要性认识,但是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市政建设和树线矛盾等情况依然存在,对电力设施安全构成威胁。
2.1.1 违章施工威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城市发展、经济开发区的不断兴起,致使原先位于田野上的电力设施逐步进入厂房区、居民住宅区,在厂房、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建设过程中车辆撞断电杆、吊车施工、泵车碰触高压线路、挖掘机挖断电力电缆等现象层出不穷,破坏电力设施不仅给电力企业带来电网安全事故,有时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给社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电网安全事故直接造成某些企业、事业单位、施工现场和城镇居民突然停电,供电设备和用电设备损坏将带来巨大的间接经济损失。
此外,在类似煤矿电力重要用户多的城市,突然断电可能会造成矿井停电,井下无照明、供氧设备停止作业,井下作业人员因供氧不足引发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
2.1.2 施工建设引发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土地资源有限,因利益关系等原因,市政建设、开发商建设和农村居民房屋扩建都在争夺有限的土地资源,早期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通道保护区被逐渐挤压,使得原本处于城市边远地区或农民耕地的电杆成为道路中间的“拦路虎”,在电力线路保护区、甚至线路下方违章建筑,不仅对人们日常生活活动安全构成威胁,也留下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2.1.3 违章植树威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林业、市容等部门为美化城市环境,在城区道路、乡村公路两边种植法国梧桐和白杨等速生树木,种植时满足安全距离要求,一两年以后快速生长逐渐接近电力线路,直接对电力线路安全运行构成威胁,虽然电力企业以函件等方式告知相关部门,但是由于其对电力设施清除障碍认识不足,电力企业修剪树木受阻,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带来困难,留下供电安全隐患,夏季龙卷风、飓风等强对流恶劣天气频发,经常出现树木拦腰折断倾倒至电力设施,引发供电中断事件,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
2.2 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措施存在局限性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制,电力企业宣传、技术防范、停电措施治理隐患等措施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很难有效防治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2.2.1 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效果不明显
电力企业每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张贴公告、标语、散发宣传单(册)、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台、放映露天电影、开办讲座、上门访谈、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知识,仅依赖于告知,没有列入市级、县级、镇级、村级政府重点宣贯和强制执行内容,很难真正深入人心,主动参与保护电力设施,致使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居高不下。
2.2.2 技术防范措施投资大、收益小
为防止电力设施附近施工作业接近电力线路,电力企业在电力线路杆塔安装报警功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等,进行远程监控和报警,提醒施工人员远离电力线路,皖北地区部分线路为淮北、亳州、宿州、阜阳和蚌埠等地区连接线路,点多面广,途经区域存在各种跨越情况,大量安装监控系统投资巨大,且提醒只能在某一时刻发挥有限的作用,难以让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植根人心,投资大、收益小。
2.2.3 内部联动停电治理隐患措施影响供电服务质量
当前电力企业内部治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只有停电,在发现违章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时,勒令其限期整改,隐患整改结束后恢复送电,但是出现违章植树、机械作业等行为无需供电作业时,停电措施失效,并且电力企业内部还受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的限制,不得随意停用客户电源,引起客户投诉直接影响供电服务质量。
2.2.4 电力企业无行政执法权
政企分离,地方供电部门转为电力企业,电力划归地方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电力企业作为法人主体,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不再有行政执法权,地方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电力主管单位,侧重于地方经济发展整体影响因素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在电力管理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均有限,致使电力行政执法存在“真空”,电力设施保护日常管理缺乏威慑力。
2.3 电力管理部门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力度不够
电力管理部门除通过执法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职责以外,更多的职责是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上,保障社会秩序和稳定发展,难以全程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跨区域协同执法机制尚不健全,导致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力度不够。
2.3.1 电力设施保护联动机制不健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主导下调集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因素形成合力才能发挥功效。当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猖獗,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直接反映出电力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缺乏联动机制,不能快速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以示警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与日俱增和得不到彻底消除,体现出安全监管部门和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联防联治力度不够,需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督办,加快隐患排查治理进程。
2.3.2 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力度不够
电力供应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特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供电中断,因此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治理时限要求越短越好,然而电力企业行文函告电力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安全隐患,到隐患分解至委、办、局等具体实施单位办理,手续问题在流程中的时间较长,外加安全管理部门处理安全隐患的时限相对宽松,不能满足电力安全隐患治理要求。
2.3.3 跨区域协同执法有待加强
根据发展需要,当前国内部分省份逐步建立起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逐渐形成相邻或者交叉的跨区域行政协作执法圈,可以解决部分跨区域违法行为。然而,在正真的实践中,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下,跨区域协同执法保护电力设施受到了行政区域分割、地区制度建立、具体实施等方面的限制,合理性在理论上还存在空白,跨区域协同执法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
3.解决突出问题的对策
根据政府部门和地方供电公司的双向需要,结合当地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建立依托政府提升全民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完善电力企业内部联动安全防控机制和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联动组织体系,不断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稳定运行,赢得政府放心和社会满意。
3.1 着力增强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将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增强各级人员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并通过强化地区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地方立法,增强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3.1.1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促请市委、市政府在年度责任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分解中增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将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确保电力设施保护的刚性执行,提高全民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1)横向建立起政府季度协调调度机制,结合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和指标分解任务,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定期督查督办事项,纵向建立“供电公司对接市、区、县政府,电力设备运维部门对接镇政府,部门专工对接村委会”的三级对口衔接机制,将工作重心下移,常态沟通,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保证电力设施健康运行。
(2)林区地带、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经常发生地段和人口密集易产生违章建筑、植树等隐患地段,由上级政府委派熟悉乡情的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电力设施保护群众护线监督员,作为就地护线的补充,借助地方政府力量依法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标志和防植树、防施工碰线、防垂钓等活动的警示标识,协调电力设施不受侵害,确保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和不发生电网安全事故,稳步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目标实现。
(3)在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管理专业队伍结合日常巡检工作,督查各级政府委派的电力设施保护群众护线监督员工作质量和主动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部门反馈督查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据之一,以政府目标考核促使各区、县及乡镇村政府部门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质量提高,强化电力设施安全防护,推动管理指标和管理目标实现。
3.1.2 强化地区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
针对当前全国范围内大型施工机械、商砼等企业机械施工碰线造成输电线路跳闸事故高发态势,强化地区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
(1)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重视大型施工机械在电力设施附近施工威胁供电安全问题,经济和信息委员会联合安监局建立地区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及驾驶员台账信息,每年召集大型施工机械单位及个人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对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影响等情况,加大全市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及驾驶员安全监管力度。
(2)安全监督部门对全市吊车、混凝土浇灌车、挖掘车等特种车辆进行排查,针对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专项活动,扎实做好特种车辆驾驶员涉电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不定期温馨短信提醒作业人员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防范外力破坏事件的发生。
(3)市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及驾驶员开展两次大型施工机械线路附近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培训,增强商砼等企业涉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引导大型施工机械单位及个人主动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减少对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危害,力争从源头遏制机械施工碰线外力破坏事故发生,保证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3.1.3 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地方立法
在《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国家级法律法规不能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时,地方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经市人大完善立法,明确电力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职责,明确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处理方式及流程,有效缓解电力设施安全管理面临的空前压力。
根据地方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需要,依据《安徽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由地方电力监管部门起草《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建立地方政府委、办、局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土部门、建设规划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职责,规定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处理意见,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等行为视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行为同等查处,除依法进行停电外,进行适当经济处罚,《细则》经市级人大讨论研究通过后实行,有地方监察部门监督《细则》的执行,齐抓共管,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电能稳定供应,共建和谐城市。
3.2 完善电力企业内部联动安全防控机制
完善电力企业内部联动安全防控机制,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形成合力防范电力设施附近施工作业等不安全现象。
(1)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申请建设、用电的客户,根据土地和建设用地规划,经审查满足电力设施保护要求的,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前,用电客户施工应保证电力设施安全,不得违反现有规划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种植高秆植物等行为,如其违约行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立即中止供电。
(2)企业对外除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报市级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备案以外,对制止无效或难以消除和控制的不安全现象,以书面报告当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电力隐患整改通知书》等行政文件,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处置工作,及时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区违法施工、违法建筑情况备案表》,全过程监督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管理。
(3)发现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盗窃行为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会同电力警务室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收取物证、照相、录像等取证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并在 24 小时内会同法律部门做好损失评估、证据完善、维权诉讼等方面工作,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提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威慑力,同时为后期依法处理打好基础。
(4)在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的开发区和易建房屋等项目的区段,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向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沿线客户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规、知识宣传,必要时在施工现场设立宣传告知、警示牌,并采取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商互相妨碍时的处置工作,借助政府力量强化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管理。
3.3 构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联动组织体系
在政府层面建立安监局、林业局、规划局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保证电力行政执法刚性执行,同时成立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政府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建立起目标清晰、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电力设施立体防护责任体系。
3.3.1 建立政府多部门联动机制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由经信委、安监局、建委、工商局、林业局、规划局、质监局以及公检法等十五家单位为成员的电力设施保护保护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安监局牵头建立起林业、城管、公安、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电力设施患治理网络机构,并纵向扩展到各区、县对口部门,电力设施患治理网络覆盖各部门,电力设施隐患治理列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为及时发现和处理电力设施患治理夺得先机,同时推动电力行政执法刚性执行。
3.3.2 成立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政府组织机构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按照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建立市、区、县三级电力设施保护与电能保护办公室,在市级电力设施保护与电能保护办公室下增设综合科,乡镇村党政负责人挂靠县级电力设施保护与电能保护办公室协助日常工作,发挥各级电力设施保护与电能保护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联合林业、城管、公安、规划等单位形成合力实施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管理。
3.3.3 组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网络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由分管电力副市长管理,各区、县及政府行政负责人负责制,电力企业参与技术管理,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各乡镇、自然村、县级供电公司及乡镇供电所贯彻落实上级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措施及要求,行政负责人负责行政区域内属地安全防护,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网络,同时明确电力企业落实电力设施保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牵头处理等责任,细化管理职责、考评和奖励标准,增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网络的操作性。
4.总结
本文主要针对一起220千伏线路下方出殡吊车碰线引发线路跳闸故障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存在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措施存在局限性和电力管理部门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力度不够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分析问题,重点从着力增强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意识、完善电力企业内部联动安全防控机制和构建联动组织体系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作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有效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和提升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陈景彦,白俊峰,张嘉伟,赵强.输电线路运行维护理论与技术[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2]戴岩红,谢丽芬.电力设施保护立法思考[J].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4(1).
[3]黄志全.浅谈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
[4]侯伟娣,赵继光.电力设施保护现状分析[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6).
关键词:输电;设施;防护
中图分类号:TM726 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输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运行的主动脉,起着传输电能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对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电网建设与改造日益加大,吴忠电网110 千
伏~ 330 千伏主干网架已初步形成,然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人为引起的电力设施损坏情况也明显增多,在严重危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同时,也对社会经济及人民日常生活带来危害。输电线路点多面广,其大多位于远离城市的郊外以及边远山区,设备遭受外力破坏现象尤为严重。由于受人力、物力以及技术的限制,现行的输电设备定期巡视制度,不能及时、有效掌控线路本体及通道运行情况,加之电力行政执法的缺位,致使输电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举步维艰,处理线路通道隐患事务滞后且效率低下。
2. 实施背景
2.1 输电设备运行情况
2.1.1 外力破坏跳闸情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区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相继破土动工,在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施工、建筑的情况也大大增加。一些施工单位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先不与电力主管部门进行协商,擅自动施工,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碰伤导线、线路跳闸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诸如此类外力破坏事件已成为输电线路跳闸的主要杀手。
由以上饼分图得知,2006年―2009年吴忠电网输电线路共计跳闸28次,仅外力破坏达11 次之多,占比39.29%,是线路跳闸的首要原因。进一步分析外力破坏的表现形式,得出:大型机械施工作业造成的外力破坏跳闸达5次,比45.45%;大风将农民布置在田间的惊鸟条挂到导线上造成跳闸有3次,占比27.27%,是影响问题的主要因素。外力破坏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同时也危及人身安全,加强电力实施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
2.1.2 输电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丢失情况
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输电线路本体和附属设备丢失缺陷共计1760处,占5年来缺陷总数49.13%,其中塔材、脚钉、螺栓、爬梯丢失尤为严重,3年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以上。盗窃输电设备部件的数量、种类有上升趋势,这主要是因为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始终认为拧几颗螺丝、卸几根塔材、偷几个脚钉填补家用是小事,构不成犯罪;部分盗窃惯犯(甚至还有内线)、常犯受利益的驱使,在现在钢、铝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加上销赃容易、盗窃电力设施屡禁不止。
2.1.3 线树矛盾日益突出
现状表明,线路运维树木修剪工作量大且越发困难。政府、乡镇等政策支持,绿化工作逐年增加,各地兴起大面积植树造林之势,尤其是果园,既可以绿化,又可以提高林业产值,致使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植树现象层出不穷。树木与电力线
路之间安全距离不足,致使原本就处理困难的线树矛盾缺陷更加严重。
2.2 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2.2.1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不到位。
电力体制改革后,原有的电力行政执法划归了政府经贸部门。但由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不是政府经贸部门的主要业务,所以很难纳入工作日程。
2.2.2 门法律适用之间时有冲突。
《电力法》要求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进行修剪或砍伐,但《森林法》则规定对林木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树线矛盾导致基层生产运行部门常与林业部门及个别村民引发报批和赔偿等纠纷。
3.输电线路电力设施防护体系建设
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必须形成两个“三结合”的立体式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模式,即政企结合、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的外部环境构造和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内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3.1建立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网络
输电组积极与国网吴忠供电公司有关职能部室配合,加强与政府部门以及沿线乡镇的工作联系,形成电力设施立体保护工作网络。建立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输电组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专责人,从组织及人员配备上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2010年,聘请有声望的或有一定技能的人员担任护线员,建立了群众护线机制,输电组电力设施保护网络初建完成。
3.2 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
2010年至2011年,输电组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详细制定《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方案》,利用设备巡视间歇,运行工在线路纵横较多、人口密集的村庄及学校、清真寺内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画报,讲解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内容主要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为主。
3.3 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活动
2010年,输电组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破获330千伏大古线导线失窃案,将长期从事电力设施盗窃活动的犯罪团伙一网打尽,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
3.4 科学制定输电线路通道隐患分级标准
输电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及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并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输电线路通道隐患判定原则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架空送电线路通道缺陷的分类原则和具体要求。
3.5 建立有奖举报机制,设立奖励基金
输电组建立《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群众有奖举报暂行管理办法》,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教育群众提高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国网吴忠供电公司95598供电服务热线,受理群众举报电话,对检举揭发的线索一经核实,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3.6 多措并举,建设输电设备电力设施防护体系
开展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人防、技防、物防”装置建设。为防止电力设施被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群众和电力设施盗窃惯犯、常犯偷盗电力设施,针对设备被盗缺陷的重点――塔材、NUT 线夹被盗缺陷,输电组自2010年以来,从设备自身防盗方面下手,完成对所辖110千伏~ 330千伏线路2560 基12129根拉线棒防盗大修工作,同时安装防盗螺栓近100多万套。线路设备被盗缺陷得到了一定时期的遏制。
4.实施效果
4.1外力破坏跳闸情况
2010年至2013 年,线路设备跳闸共计4次,外力破坏跳闸0次,达到预期目标。
4.2 输电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丢失情况
据统计,2010年至2013年输电线路本体和附属设备丢失缺陷共计231处,缺陷数量明显下降,3年来经济损失下降至10万元以下。
4.3 线树矛盾得到有效控制
2010年至2011年,输电组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林业部门协商,对44条线路进行线下树木的处理工作,共修剪和砍伐树林32560棵并与树主单位按照法律程序签订砍伐、修剪协议,解决了长期困扰输电组运行工作的一大难题。
一、安全生产管理要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大”与“小”的关系
安全生产无小事,重大的事故往往是因为小事故引起的。新形势下,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凡事从大处着眼,从安全出发,抓好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工作。凡事从小事着手,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重视小安全,处理好小问题、小隐患,不出大事故。
(二)“多”与“少”的关系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已经趋于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比较健全,但人为责任事故还时有发生。所以,必须在“严”、“细”、“实”上下功夫,落实“严”字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机制,推行精细管理,强化执行。避免说得多,做得少;布置得多,检查得少;制定得多,落实的少的现象发生。
(三)“高”与“低”的关系
安全管理不能只停留在一个固定的模式和水平上,必须要有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去抓安全,以高水平的人员去搞培训,使职工人人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从而形成“事事想安全,人人保安全,个个争安全”的良好局面。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工作部署要注重实效,工作实施要确保重点,要低下身子,经常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找准安全隐患,逐项落实解决措施,努力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要把各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一个人。
(四)“长”与“短”的关系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杜绝短期的运动式的管理,建立起常态化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性评价,形成安全生产的闭环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二、培育安全文化要实施好三个步骤
(一)规章制度是保证
除了认真贯彻上级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外,也要按班组作业职能建立和健全各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认真执行和完善,做到事事有规范。规章制度不完善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班组安全管理,就要在不断完善和充实规章制度上下功夫,要严在全面管理上,严在事故发生前,使其真正起到导向和制约作用。
(二)现场管理是重点
统计数据表明,大量的事故发生在作业中和作业现场。因此现场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现场管理就是经常分析生产工序和作业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控对策,按岗、按班按日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就班组管理安全而言,就有效的管理办法是依据工作性质的不安全状态和信息反馈情况,把大系统分成若干小系统,分析检查对象,确定检查项目,按照大系统和小系统的顺序把检查项目编成班组安全检查表,每班对照检查。
(三)跟踪控制是手段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力度,明确每个层次、每个岗位工作职责,达到分工规范化、作业程序化、管理标准化、实现精细管理。对事故苗头狠抓不放、跟踪控制,要从事故苗头中寻找薄弱点,制定控制对策,杜绝重复性事故发生。
三、电网和设备管理要抓好四个加强
(一)加强电网调度管理
电网调度管理工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严肃调度纪律,维护调度权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及时跟踪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加强负荷预测工作,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精细做好电力平衡,最大限度挖掘输电和供电潜力。结合电网运行情况,组织开展联合反事故演习,完善事故处理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正确处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与保障电力供应的关系,电力供应紧张时,把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作为重中之重,发现问题果断处理。落实好需求侧管理各项措施,落实错峰、避峰和可中断负荷实施方案,做到高峰时压得下,低谷时放得开,确保电力供应。
(二)加强电网建设与改造
以规划为龙头,推行标准化典型设计,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网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认真进行摸底诊断工作,掌握电网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制约电网发展的主要因素和影响电网安全的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城市电网规划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积极拓展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认真执行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三)加强设备治理
加强电网设备的监测和维护管理,加快设备的升级改造,大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落实设备的巡检工作制度,重点加大对重要设备、处于电网薄弱环节的设备、新投运设备、长期过负荷设备及老旧设备的巡视和消缺,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讯设施等二次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关键词:电力线路 设计路径 施工安全
电力线路的合理布局、安全施工与良性运行是反应一个市政建设综合水平的工程项目,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发展、资源配置等。因此,电力线路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电力技术的进步不断地改进,以适应不断增长的现代化生活、生产的需求。笔者认为,关于电力线路的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我们足够的重视。
1、电力线路设计路径的选择。电力线路工程设计中线路路径方案的选定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对线路的技术经济指标、施工和运行以及维护等起着决定性作用。线路路径的选择工作一般分为图上选线和野外选线两步。图上选线是先拟定出若干个路径方案,进行资料收集和野外勘查,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并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和签订协议书,确定出一个路径的推荐方案,报领导或上级(包括规划部门)审批后,再进行野外选线,以确定线路的最终路径。进行路径方案比较时,应包括如下内容:线路的长短;通过地段的地势、地质、地物条件以及对作物和大跨越及不良地形的影响情况;交通运输及施工、运行维护的难易程度;线路的总投资及主要材料、设施消耗量的比较等。为使线路建设得经济合理,对输电线路可能涉及到的工矿企业、铁路交通、邮电通讯、城镇建设以及军用设施等,要与有关单位协商研究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
2、电力线路架设难问题。从事电力建设的同志都感到这几年电力工程难建,难就难在电力线路难架设。若做细线路走向与工作方式可合理解决此问题。具体而言,我们现在要求电力设计单位在线路勘查后,由政府先召集沿线乡、镇、规划部门征集意见,然后画出红线图,由乡镇和县(市)二级部门盖章。这样,线路通过地方的重大问题,可以在扩初前得到协调,并按设计要求对送电线路廊道进行控制。同时,线路政策处理必须采用地方政府逐级包干办法。一是将线路政策处理费用划拨给供电局,把任务压到他们肩上,加大他们线路政策处理的责任,从职责上、经济利益上发挥供电局积极性。二是由当地供电局把政策处理费用承包给沿线各有关乡镇,由乡镇分包给村,由村分解到各家各户,提高工作效率。
3、电力线路施工作业安全控制。
(1)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在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待工作票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同时,应宣讲经审核批准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卡”的具体要求。在全体工作人员确认无疑后,按照规定在措施卡上签名。(2)作业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卡”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监护中,随时监督检查每个工作人员执行安全措施的情况,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3)每次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完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卡”,为下次进行同类作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经验。
4、电力线路缺陷预测系统的建立与实施。如何科学地预测缺陷数据并安排检修,现已成为线路管理部门一个重要的课题。缺陷预测方法的选择预测方法有很多,典型的有:回归分析法、时间序列分析法、模式识别法、专家系统法、人工神经网络法等。目前时间序列分析法比较常用,时间序列分析法是依据过去的统计数据,找到其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建立时序模型,以推断未来缺陷数值的方法,其基本假定是:数据过去的变化规律会持续到未来,即未来是过去的延续。总之,线路缺陷预测系统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线路运行的当前和历史缺陷数据的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缺陷情况做出预测,以做好缺陷处理的人力、物力准备,提高缺陷处理的反应能力。
5、加大电力线路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力度。在供电企业内,由线路所负责供电局辖区范围内供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事故处理等工作,其工作涉及大量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处理。随着电网规模的扩大,其复杂程度显著增加,需要处理的信息数量十分巨大。在这种情况下,开发线路管理信息系统是十分必要的,它是提高供电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加大电力线路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力度,从而为决策层提供及时、准确的辅助决策信息,规范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水平,为业务层提供计算机信息处理功能,以减轻业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
6、加强电力线路的防盗管理。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电力线路被盗的情况时有发生,究其原因,第一,宣传力度不够。电力设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牵涉到千家万户,对于这一点,许多地方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二,电力设备体积大,价值高,销售渠道畅通助长了犯罪分子的蔓延,而且发生了重大案件,执法打击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此外,一些单位对重要生产物质管理不善,疏于防范,也为电力线路被盗情况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因此,我们要大力加强电力线路的防盗管理。一方面,深入广泛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农村集镇、乡镇企业和青少年学生,使《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等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要按照有关规定整顿废旧金属收购业,堵住销赃渠道,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克服地方主义和保护主义。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护线网络,做到电力公司的线路巡视人与当地责任人即专、兼职相结合,搞好群防群护。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城市的进步,电力线路作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会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电力线路的建设和改造也必须综合考虑社会发展规划、现有电网和技术水平、资金投入、设计施工几个方面综合实施,设计、安装和运行、维护各个方面的工作都要做好,才能真正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参考文献:
一、*年县供电局的主要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全年实现安全周期3个,综合电压合格率97.50%,供电可靠率为99.80%,电力营销:计划实现购电量xx亿千瓦时,同比去年计划增长5%。实现售电量xx亿千瓦时,同比去年计划增长5%。线损率控制在10%以内。电网建设和基建工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工作责任目标。
二、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电网安全。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防范事故能力。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可预防”的理念,继续扎扎实实开展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的活动。二是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技能、安全素质。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大力推行现场作业指导,形成遵章作业的良好习惯。四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守土有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严肃考核,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2.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提高电网稳定水平。落实安全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巩固和发展二次系统管理年活动成果,优化安稳系统。继续落实十项重点反措和安全性评价活动。
(二)突出抓好电力供应
1.提高市场应变能力,灵活有效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对市场的预见性,要求年售电量预测准确率97%以上,月售电量准确率95%以上,月电力电量预测准确率90%以上。做好迎峰度夏工作,加强调度管理,制定合理的用电计划和限电方案及错峰用电方案;加强与发电企业的沟通和协作,做好服务;加强电网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管理,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县山区用电倾斜扶持等,最大限度地缓解用电紧张状况,确保全县的电力供应,为平远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而努力。
2.努力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需求侧管理常态机制下的动态管理,要运用技术手段,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保证需求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全年平均自觉错峰率要达98%以上。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
3.提升优质服务品牌。建立健全以客户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优质评价体系,加强用户投诉与建议的管理,加强营业窗口达标建设动态管理,创建供电营业示范窗口。今年全网客户满意率要达95%以上,营业窗口达标率达90%以上,打造供电企业文明高效、真诚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抓好电网建设
电网既是电力市场的载体,又是关系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设施。近几年,我们加大了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基本上满足了工农业生产用电。但要更好的为平远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电网规划要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用电需求情况制定,适当超前发展。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发展全局,科学制定平远电网“十二?五”主网规划/通信/自动化规划和配网规划,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平远电网电力发展规划报告,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立项。
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十二?五”期间电网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有:总投资xx亿元110kv输变电建设和改造工程、总投资xx万元的220kv平远输变电工程、总投资xx万元的35kv输变电工程和总投资xx万元的配网新建和改造等工程(详见附表)。
今年,要积极配市局做好110千伏差干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过程中的电网建设、迁移改造。继续完善县城配电网电缆工程改造,尽快发挥工程效益。做好石正至中行35千伏线路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按计划开展二零零九年民心工程,依期完成农网改造工作任务。
(四)开展“管理年”活动,推动企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广东电网公司从战略任务的高度提出了要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管理年”活动,并提出了管理年活动要实现的六大目标。我局要按照省市要求成立“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上级部署和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出具体的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我局的各项管理水平。
一是做好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要根据《梅州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基础管理达标实施办法》和《县级供电企业基础管理达标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分阶段做好安全管理,营销与优质服务管理,经营管理,节能降耗、电压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管理达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相应的指标考核体系。根据上级要求和结合我局实际,以全面开展“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电力营销、资产经营、电网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和“四好”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指标体系。
三是加强营销管理工作。通过用电营销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创新、完善营销业务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协调各部门工作,加强*流程的各个环节的时效考核和监督,进一步提高营业工作水平。财务部门要加强企业成本核算,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确保企业经济的正常运转。同时应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的监管,做好审计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线损管理。抓重点线路、管理措施和加强内部门管理,使10千伏及以下系统的管理线损得到切实控制,有效降低线损。继续抓好线损管理上的“四分”工作,力争早日取得成效。努力提高线损分析水平,为线损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五是加强职教工作,优化配置企业人力资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方面对人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今年要加大职教工作的力度,对比较缺的人才要采取送出去培训或请进来的方式,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
在全局要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适时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逐步建立和规范各类人员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办法,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和氛围。
(五)配合政府深入开展电力体
制改革工作
这次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要按照广东电网公司、梅州供电局和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完成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要确保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县电网的安全运行和职工队伍稳定,妥善解决电力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队伍凝聚力
企业文化是现代企业发展战略和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企业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通过企业文化的凝练和提升,使职工的人格、心理和行为更加健康向上,使职工与企业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和精神文明的共同体。
(七)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推动企业各项工作新发展。进一步抓好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深入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领导班子考评中民主测评满意率不低于90%,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5%。要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和民主评议制度,对中层管理干部逐步形成能上能下的机制,使全局中层以上管理干部驾驭企业改革和发展及经营管理的能力有新的提高,从而推动企业各项工作新发展。
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用电需求持续走高,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部分电网设备陈旧老化,丰水期仍出现卡脖子现象。
2.电网建设困难重重,安全稳定运行压力大。
3.电力设施频遭犯罪分子破坏,给电网安全运行带来严重的威胁。
4.农电安全工作仍需加强管理,特别是农户在高压线下建房的现象严重,必须加大整治力度,尽可能消除农村用电的不安全因数。
在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前,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问题,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确立依靠发展解决前进中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四、加强和改进我县电网建设和供用电质量安全的几点建议
1.加快电网建设步伐,改善电网设施状况,提高电能质量水平。
加快发展电网建设步伐是保证全县电力供应和安全稳定运行的必由之路。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支持供电企业建设,宽松环境,化解矛盾,提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支撑。
2.电网建设与城建规划要做到协调统一,科学合理。城建、国土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我们供电部门做好电力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减少施工矛盾和阻力,杜绝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尤其是市民普遍关注的县城居民区配电网规划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要与供电部门配合认真调查论证,做到与城建规划同步进行,科学规划,预留电网设施线路,确保高压线路、变压器等设施与人居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证供电设施的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