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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吉林省中部;矿山植被;恢复模式;系统
中图分类号:S73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131028
矿山的植被恢复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主要攻关方向是结合矿山环境进行系统性植被恢复。本项目区位于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和石岭子镇,石坑周边环境为天然林带、道路、农田、工况用地等。
1 试验研究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试验地分4个小区:A为开采坡面区,按照坡度缓急又分为A1缓坡区、A2陡坡区,B为开采平台及弃渣区,C为周边破坏植被稀疏区。项目将在不同立地条件下的不同区域,通过研究找到合理模式,进行石矿区生态恢复。
1.1 A开采坡面区
A区开采坡面区域按坡度缓急分成2种小区域,分别是A1缓坡区和A2区陡坡区。
1.1.1 整地方式:土地整理
A区处于开采坡面区域。
1.1.2 植物选择:植被建设以藤本植物和草本植物为主。
A1坑侧缓坡区域
坡面沿种紫穗槐固沙植物带,紫穗槐株行距为0.5m×1m,在行间撒播三叶草籽,每667m2撒播3.5kg,部分区域使用生态植被袋生态防护技术。
A2坑侧陡坡区域
沿坡脚处种植一行五叶地锦,在坡面采用挂土工网+植被恢复基质喷附+生态植被毯该模式,撒播白三叶草籽,恢复生态。施工后立即喷水,保持坡面湿润直至种子发芽。
1.2 B开采平台及弃渣区
试验面积矿坑约在3000m2左右,通过整地,选择适宜的树种播种或栽植。
整地方式:水平阶整地
植物选择:栽植柳树、樟子松、丁香等,株行距为1m×2m;
技术措施:大量使用客土、保水剂、生根粉等措施。
1.3 C周边破坏植被稀疏区
主要实验不同的树种区域组合,适宜栽植抗性强的树种。
1.3.1 整地方式:穴状整地;
植物选择:沿坑边向外依次种植2行白榆、樟子松、刺槐和刺玫等。
技术措施:少量使用客土、保水剂、生根粉等措施。
1.3.2 试验数据调查与分析
植被恢复作为一种系统性的植被恢复工程。现对各个区域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见表1。
由此表可以看出,矿区植被恢复过程中,每个区域的立地条件不同、整地方式不同、种植模式不同、同一物种不同区域表现不同,体现出的平均成活率、保存率差异显著。现对各区域成活率及保存率进行相关分析,拟定4个主要因素:地形地貌、水土养护、种植模式及植物选择对各个项目区分别进行评价,具体情况见表2。
总结分析各个区域成活率情况可知,地形地貌水土保持、种植模式和植物选择等多个因素对植被恢复速度都有影响,所以通过整地、保持水土,乔灌草种种植模式,选择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可显著提高植物的成活率与保存率,从而加快生态植被恢复的速度和效果。
矿山植被恢复是客观存在的生态环境恢复问题,2013年,四平市政府部署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课题组总结前期试验经验,提出多覆客土,保证覆土厚度,草籽播种15cm,灌木栽植30cm,小乔木栽植60cm,大乔木栽植100cm的标准,同时使用保水剂和生根粉。虽然治理成本加大,但在5.6hm2的项目区,树木成活率90%以上,2015年底保存率也在85%以上。
3 研究结论
在生态环境重建过程中具有典型性和可模仿性,结合矿山特点将植被恢复技术通过试验和总结,根据“适地适树原则”和“多样化原则”对矿区生态进行生态修复。
加强资源型城市的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改善其生态环境状况。不仅是这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国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资源型城市自身和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意义重大。
一、我国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一)矿产资源开采诱发多种次生地质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一些资源型城市中,由于地下采空,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了自然山体、斜坡稳定,导致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目前,我国因采矿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此外,大多数煤炭开采城市都面临严重的地面塌陷问题。据调查,我国每采万吨煤引起地面下沉面积达0.2公顷,目前,仅东北三省原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的总面积就达990平方公里,受影响居民超过90万人。
(二)资源开采对地表破坏严重,固体废弃物堆积大量占用土地
全国每年85%的工业废弃物来自矿山开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金属尾矿、煤矸石堆积已超过50亿吨和40亿吨,并且以每年4-5亿吨的速度剧增。全国因采矿、尾矿、废石堆积,直接破坏和占用土地近200万公顷,破坏森林面积累积超过106万公顷,破坏草地面积26.3万公顷,而且工矿废弃地复垦率不到12%,而先进国家的复垦率达50%。
(三)许多资源型城市地下水均衡系统受到破坏,水和空气污染严重
采矿破坏地下水均衡,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出现大面积地下漏斗。如山西省平均每挖1吨煤损耗2.5吨水,由此造成的地下水资源破坏面积达2万平方公里,全省水资源由建国初期的130多亿吨减少到现在的97亿吨。因采矿产生的废水、废液排放总量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0%以上。矿山附近地表水体,常常作为废水、废渣的排放场所,遭受污染。在废气排放方面,仅煤炭采矿行业废气排放量就占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的5.7%,其中,有害物排放量每年超过73万吨,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使资源型城市大气环境遭受不同程度污染。
(四)森林砍伐和矿产资源开采导致城市与乡村生态失衡
由于长期过量采伐林木(如伊春的红松林被砍伐98%),我国东北的大、小兴安岭等地森林生态功能弱化,蓄水固土抗风沙能力明显下降。近些年,黑龙江省伊春市干旱和山洪等自然灾害频发,对周边区域和整个东北、华北等地的天然屏障作用也明显降低。大庆市由于开采石油造成森林覆盖率大幅下降,草原退化、盐碱化和沙化的面积已占当地土地总面积的84%,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春秋两季风沙肆虐。
(五)矿产资源开采和森林砍伐破坏了自然地貌景观的美观和完整性
采矿造成大量的坑矿、沉陷区和排土场等,特别是露天采矿破坏地貌景观非常严重。在一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以及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可看到采矿留下的痕迹,不但破坏了自然环境,还影响到一些自然景观。
二、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主要原因
我国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除了资源开采行业的客观特征之外,还存在诸多其他原因。
(一)资源型城市长期缺乏正确的发展观作指导
在资源型城市发展中,传统的发展观忽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状况突出,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繁荣。对资源开采与城市发展缺乏统筹考虑和规划安排。不少资源型城市的建设未经科学论证,矿区和城区混合在一起,从建矿开始就埋下地质灾害隐患。传统的矿业发展重经济建设项目,轻矿山环境保护项目。在项目决策中重经济评价,轻环境影响评价,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民营中小型矿山企业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加剧破坏了资源型城市原本就很脆弱的生态环境。
(二)资源开发补偿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管理工作薄弱。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政策看,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还不完善
在管理体制上。相关政策措施常常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惩处措施而流于形式,矿产资源开发由多个部门管理。涉及多个执法部门,职责交叉,互相扯皮,影响了资源型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三)现有的政策体系缺乏促进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体制保障
由于税收和财政等方面的政策尚未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使得大部分矿产企业重开发利用,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轻环境效益和发展质量。从资源品的定价政策上看,目前的现状是价格扭曲,成本不完整,未能涵盖矿业权有偿取得、环境治理、安全投入和衰退期转产等方面。许多矿山的开采严重破坏环境、污染大气和水源,并把这部分成本推给政府,留给社会。
(四)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长期欠账,责任主体缺位
目前,资源型城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有一部分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造成资源型城市存在大量的生态环境治理欠账问题,而且越积越多。现有的资源税费制度仍然存在类似问题,资源开采上缴的税费地方分成较少,中央财政支出中用于解决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的份额明显不足,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缺乏补偿资源型城市历史欠账的稳定保证,造成资源型城市长期缺乏合理补偿,地方财政对遗留问题也难以解决。
(五)缺乏资源型城市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方面的技术和人才
资源型城市环境整治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技术问题。目前,我国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的开采遗迹没有及时治理的问题,不仅是因为存在资金缺口,还由于对灾害程度认识的不足和治理技术的欠缺。资源型城市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特别是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储备和人才支持目前仍严重不足。
三、改善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状况的政策措施建议
(一)建立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补偿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借鉴国外已有经验,建立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促进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为此,应在资源开采的不同阶段,遵循市场规律,采取市场、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开发资源,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使责任主体真正承担资源开采、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责任。此外,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增设森林培育资金,延长“天保工程”的实施年限和范围,削减采伐量。对于森工城市因调减木材产量、保护生态带来的经济损失,通过一定渠道给予合理补偿。通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森林的生态涵养功能。
(二)健全资源型城市和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的《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中,提出了资源开采环境治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但力度远远不够,不利于实际操作,应进一步完善。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研究资源开发补偿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专业立法工作。
(三)完善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确立资源型企业在未来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
科学合理地确定资源成本费用核算框架,把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列入资源型企业成本开支范围。通过建立资源开发补偿保证金制度等途径。使企业承担资源开发补偿和自我援助的主要责任。有关部门应依据新矿山设计年限或已服役矿山的剩余寿命,确定按资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年预提资源开发补偿保证金,并列入成本。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管”的原则,确保企业完成有关的环境治理任务。
(四)明确政府在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并保证落实到位
一是对于原国有资源型企业形成的历史问题以及资源已经或接近枯竭的城市,国家应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做好治理的统筹规划,解决这些城市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历史欠账。二是通过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对今后企业治理不足或具备公共产品特性部分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三是结合资源开采地区的环境特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型城市环境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这一体系应覆盖矿区发展的全过程。四是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做好新建矿区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严格界定生产和生活区,禁止在已勘察确定的资源开采区建设生活区,或在生活区进行开采。五是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完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要对企业治理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做好资源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环境监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五)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
矿山环境治理需要进行大量的科学技术研究,如借助现代技术手段,预测地下采空区和特大型坑矿可能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改进矿山开采遗迹的治理技术;研究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退化机理与修复技术、与地上景观相关的物种选择、配置和种植等方面的技术等。因此,要加强相关领域的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和人才培养,组织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经济高效、符合国情的治理方案。通过论证,尽可能将采矿造成的矿坑等开采遗迹,改造为水库、湖泊、森林、草地和花园等景观,美化矿区面貌。
(六)组建专业性的矿山环境治理公司
关键词 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问题;对策;长江中下游;江西萍乡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9-0160-02
Abstract Forestry ecological restoration work in the middle and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abandoned coal mine area has attracted people′s attentions.Taking the Pingxiang forestry an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for example,the problems of forestry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in abandoned coal mine area were analyzed,and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e experience of forestry ecological restoration in Pingxiang abandoned coal mining area.
Key words abandoned coal mine area;forestry ecology;restoration;problem;countermeasure;middle and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Pingxiang Jiangxi
长江中下游流域地域辽阔,自然条件优越,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煤矿生产得到了高速发展,但近几十年来,由于忽视了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治理,长江中下游废弃煤矿区出现了植被稀少、岩石、水土流失、地力下降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致使当地生态环境不堪重负,也制约了废弃煤矿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如萍乡地处湘赣结合部,矿产资源分布广泛,近40%的土地面积有煤炭资源的蕴藏。经过近百多年地下大规模开采,地下煤炭资源开采日趋困难,现矿区工业保有储量约2.215亿t,占累计探明储量的29.5%,剩余可开采储量只有1.2亿t,且近4成为劣质煤,基本处于地层深部,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过程中通风、提升运输、抽水等方面消耗成倍增长[1]。虽然萍乡市在2010年开展了废弃煤炭植被快速恢复技术研究,并于2012―2015年,在安源区安源镇、湘东区下埠镇完成矿山植被恢复示范面积逾84 hm2,在取得了较好的恢复效果的同时,将治理恢复技术模式在萍乡市几个主要矿区进行了推广应用。但随着煤炭市场价格下跌、产业转型,采矿废弃区增加,萍乡累计堆存量近亿吨,占用土地面积超过500 hm2,采矿废弃区影响周边林地近4 500 hm2,加剧了萍乡林业生态建设任务[2]。
1 存在的问题
1.1 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在长江中下游流域煤碳主产区,由于过度开采和忽视了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保护,致使相当一部分矿区生态系统受到毁灭性破坏,仅江西省萍乡市采矿废弃区影响周边林地近4 500 hm2,在废弃煤矿区,荒山裸土、露天煤矿、矿渣堆随处可见,森林固有的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良土壤、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大大降低甚至完全损失。
1.2 林业生态修复意识淡薄
开展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是党的十提出的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有些地区对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对煤矿开采企业审批不严、监管不到位、生态修复资金严重不足、打击非法开采力度不大等问题。另外,煤矿开采企业往往也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矿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剧和放任了矿区生态环境恶化。
1.3 林业生态修复科技水平有待提高
长江中下游流域从事林业生态修复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大约只有26%的职工具备相关专业素质和合理的知识构成,大部分从业人员只具备极其简单的操作技能。同时,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在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中引进和应用得极少,而且转化为生态效益的过程缓慢。另外,相关现代化先进设备的利用率也极低。
1.4 信息化管理平台不完善
近年来,长江中下游流域废弃煤矿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虽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未建成完整的废弃煤矿区基本信息网络;二是未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技术推广、成果共享的信息服务机制;三是信息化管理网络覆盖面不广,对偏远地区废弃煤矿区信息采集不畅,信息更新不及时。
2 修复对策
2.1 坚持创新原则,加快废弃矿区生态植被修复治理步伐
通过观念理念的创新,带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在采矿废弃区生态植被修复治理中坚持创新,认识到采矿废弃区生态植被修复治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采矿废弃区生态植被修复治理工作,增强采矿废弃区生态植被修复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3]。
2.2 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生态修复技术
开展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必须依靠科技,以科技为支撑,通过科技进步提高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成效。一是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生态修复技术;二是强化林业生态修复科技人员的引进和培训;三是抓好林业生态修复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做到依托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2.3 改变整地方式,切实改善林业生态修复立地条件
长江中下游废弃煤矿区山岭以岩石、煤渣、砂土为主,水土破坏损失严重,立地条件极差,普通苗木很难在废弃矿区扎根生长,因此必须区分不同的立地条件,采取差异化的施工措施,切实改善废弃煤矿区立地条件。对表层土壤瘠薄、岩石严重、土层基本被破坏的造林地,要采取客土结合降坡、平整土地、施肥等措施改善立地条件。对表层碎土、矿石及煤渣混杂的造林地,要采取降坡、平整土地、砌挡土墙、完善排灌设施等措施改善立地条件。
2.4 科学选择树种,严把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施工技术关
根据对土壤成分的综合分析,选择适宜其生长的乔、灌、草、藤本等植物进行矿山植被恢复。治理萍乡地区采矿废弃区退化森林的目的树种可选用香樟、泡桐、胡枝子、刺槐、构树、盐肤木、紫穗槐、翅荚木、枸骨、夹竹桃、多花玉兰、栾树、常青藤、商陆、搏落回等[4]。栽植方式可分为植苗造林和播种造林,植苗造林主要是挖穴,栽植穴的大小和深度应略大于苗木根系。栽植时间宜选择在雨后阴天,以12月初至次年3月为宜。栽植时必须做好“栽正、舒根、踩紧、适当深栽”,栽植深度一般比原土痕深2~3 cm,做到“三填两踩一提苗”。播种造林一般要先整地,坡地较缓时采用穴播或条播,在操作困难的地段,可在雨季采用喷播的造林方法。播种量应根据种子质量、立地条件和造林密度确定。穴播、条播的覆土厚度一般为种子直径的3~5倍,土壤黏重的可适当薄些,砂性土壤可适当厚些。
3 结语
开展长江中下游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工作,不仅可以提高废弃煤矿区森林覆盖率,迅速恢复和改善废弃煤矿区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关于大力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科学务实地抓紧抓好长江中下游废弃煤矿区林业生态修复工作,使长江中下游的废弃煤矿重新披上绿装,矿区森林资源得到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利用。
4 参考文献
[1]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萍乡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规划方案(2008―2015年)[R].江西萍乡,2008.
[2]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萍乡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年)[R].北京,2016.
武焕娜(1994-),女,汉,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大学本科。
摘 要:矿产资源作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坚实保障。长期以来受暴利的刺激,加之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使资源面临枯竭的厄运,并使矿区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污染与破坏。因此必须尽快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以此来遏制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补偿;矿产资源
一、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一)制度现状
1.生态补偿费。中国最早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费的征收肇始于1983年,1983-2001年间很多省市政府纷纷出台规范性文件试行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征收的标准不尽相同。主要用于环境污染的治理与恢复。总之,由于20世纪90年代法律的缺失,乱收费现象严重,生态环境补偿费征收乱象丛生。直到2002年全国才开始整治乱收费。许多地方的生态补偿费征收被取消。
2.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000年国土资源部提出实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规范性文件。自此,全国建立起统一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现仍处于实验试点阶段,还未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各地保证金的实施也是在摸索中进行,且存在对象不明确,征收标准和范围不统一等问题。
3.可持续发展基金。为了矿产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针对矿产资源枯竭地区的现状,2007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启动了可持续发展基金在山西的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是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采取一揽子治理的政策和措施。对于废弃矿山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方式,对于现有生态环境问题采取缴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但是可持续发展基金每一部分中都包含着不同的内容。因此,具体如何合理配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没有形成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进而影响了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的恢复。由于中央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没有统一的规定,导致地方立法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地方试点推进陷入僵局很难推进。
2.保证金制度适用范围不够宽。现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始逐步试点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障金制度。但是现在建立的新规章制度只是适用于当前新开发的矿山,而对于长期以来历史遗留的矿山开发环境破坏问题并没有形成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保证金制度的内容仍然没有满足现实的需要
3.生态补偿量化难。尽管我国推行了“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生态补偿的普遍原则。但涉及到具体补偿行为时,补偿不易量化,补偿主体和受体关系并不明确,操作性差。
4.市场补偿难到位。目前,我国生态补偿还未形成切实有效的实施机制。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投入推动。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中央专项资金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配套,但由于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财力有限等原因,实际到位配套率不高。
二、国外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一般规定
1.美国。美国是最早制定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政策的国家,1920年通过的《矿山租赁法》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1939年西弗吉尼亚州颁布了《复垦法》,这是美国第一个和采矿有关的法律,大大促进了矿区环境的修复治理工作,此后各州纷纷运用法律手段对矿区环境的修复治理工作进行管理。1977年,美国国会颁布《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它确立了恢复治理(复垦)基金制度、矿区复垦许可证制度、恢复治理(复垦)保证金制度三大生态补偿制度。
2.德国。在矿山环境治理方面,实行采矿许可证制度,采矿许可证的签发必须以一份具体矿山关闭报告为准,内容包括停止作业的详细技术可行性说明与关停期限,需经矿业主管部门批准。在采矿许可证获批前还需缴纳必须的矿井关闭与复垦保证金。矿山企业在开发前,除了留足矿区复垦所需资金外,还必须严格制定矿区复垦计划,对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占用的森林、草地等,实行等面积的异地补偿。
3.澳大利亚。20世纪80年代,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开始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产业进行全面整理,主要有1986年的《环境保护法》、1990年的《矿产资源开发法》、1995年的《挖掘工业发展法》和1994年实施的环保行业评估计划等。相继确立了土地复垦计划书、环境评价书和复垦保证金等制度。
三、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针对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立法状况、存在问题和对国外的借鉴,结合实际国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
(一)构建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
针对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但缺乏相关配套制度的实际,应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首先,要建立对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评价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制度实施中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补偿制度。其次,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完善公共参与制度。要制定严格的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强化生态补偿激励措施,以“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健全相关的措施,有力保护生态环境。
(二)进一步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作为发展中国家,各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千头万绪,许多地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的有限性导致生态恢复与治理的成效收到了严重制约。为此,必须进一步拓宽提高探矿采矿权使用费的标准,弥补国家财政经费的不足;对现有的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改革,将两者合并为权利金,并提高征收的标准。
(三)以立法方式完善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当前,应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规定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使该制度的实施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区分保证金的征收类别,将其划分为一次性保证金、阶段性保证金,充分发挥不同类别保证金对防止生态环境保护破坏方面的作用。将矿产企业缴纳环境恢复保证金的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对失信企业依法进行贷款限制、行政处罚等惩戒。(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黄德林,谷宇宙,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立法现状与完善,人民论坛,2014
[2] 王小萍,闫立宏,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以现行矿产资源法律税费法律制度为分析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
[3] 王世进,卢俊辉,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2
[4] 侯丽艳,王思佳,郭伟超,中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4
[5] 落志筠,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探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5
一、充分肯定20*年矿山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20*年矿山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规范、有序、安全、科学”的要求,坚决整治矿山开采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开采、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安全生产隐患等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是总量控制目标基本实现。全市计划关闭矿山企业16家,实际关闭18家;计划压缩建筑石料矿山开采规模10%,减少开采规模423万吨,实际减少开采规模432万吨;全年建筑石料矿山企业炸药供应指标为11020吨,实际使用8984吨,节余2036吨。二是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计划开工23个,完工14个,累计完工116个;去年实际开工43个,完工37个,累计完工130个。三是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在组织实施第一批绿色矿山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第二批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已有6家矿山企业通过省市级绿色矿山验收。今年又有小羊山等13家矿山企业开展创建省市级绿色矿山试点。四是安全生产形势显著好转。全市发生矿山事故14起,死亡人16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36.3%和27.2%,死亡人数占全年指标的48.3%。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矿山事故。
(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顺利。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有关精神,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湖政发〔20*〕66号),明确了整合工作的主要目标、整合重点、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并将省政府确定的吴兴区妙西镇龙泉坞、长兴县李家巷镇青草坞和德清县洛舍镇砂村三个省级试点矿区作为重点,认真编制方案,并按方案抓好推进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矿山固废综合利用取得重大突破。为有效解决矿山固废乱堆滥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做好水洗泥砂的综合利用,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由市矿整办牵头成立课题组,委托市墙改办开展固废综合利用课题研究,在有关科研单位的大力协作下,课题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湖州华晖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的工业性试验获得成功,已通过专家验收。在页岩中掺入40%的建筑石料尾矿生产的烧结多孔砖,各项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该课题的重大突破,为有效解决矿山固废乱堆滥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奠定了基础。
(四)矿山管理得到新的加强。一是加强资源开采动态监管。在组织日常巡查的同时,各级主管部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资质单位对建筑石料矿山进行实测,基本做到重点矿山半年实测一次,其他矿山一年实测一次,为加强监管提供了依据。二是强化民爆物品管理。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火工品供应计划实施供应,加大了对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规范火工品供应管理、实现矿山资源开采总量控制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采矿权设置管理更加规范。坚持采矿权设置联合踏勘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联合踏勘,使矿山设置更加科学,矿界划定更加合理,为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奠定良好基础。
(五)矿山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矿整办和主管部门针对矿山污染反弹的问题,加大了对矿山企业环境治理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矿山废水和粉尘污染专项检查行动,组织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进一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治理措施,较好地遏制了环境污染反弹现象。在督促矿山企业抓好加工环节污染治理的同时,积极投入资金做好矿区道路的硬化保洁工作,全年新增矿区硬化道路68条,硬化道路总长122公里。
(六)废弃矿山治理成效显著。各级和各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突出重点抓治理。把城市周边、交通干道可视范围的废弃矿山列为重点项目,排定计划,明确要求,限定时间,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二是多方筹资抓治理。采取项目自筹和财政拨款相结合的方法,积极筹措治理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求。三是多种形式抓治理。坚持因矿制宜的原则,复绿与复垦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治理。全市全年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7家,累计完成130家,总体达到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总的来看,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上存在松劲情绪。一些分管矿山整治的领导和从事矿山整治工作的同志开始滋生自满和松劲情绪,认为矿山整治工作已经到位,缺乏进一步推进矿山整治工作的动力和决心,以致工作标准不高,工作力度不大,责任心不强,进展不平衡。二是矿产资源整合的任务依然很重。我市矿山小、散、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由于历史原因,矿点分散,布局不合理,规模偏小,总量偏大,总量控制的压力非常大,矿产资源整合的任务繁重。三是矿区的总体环境还未得到根本改善。受市场行情低迷的影响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矿山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少数矿山企业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偷排生产废水。部分矿山企业粉尘治理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对照“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的要求,环境治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四是废弃矿山治理任务仍然很重。全市应治理的废弃矿山共有210个,按省要求到20*年完成70%计算,需完成150个;目前,已完成124个,今年需要完成26个;到2010年还需完成84个,任务十分艰巨。
二、20*年矿山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0*年矿山整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推进、综合利用”的总体思路和“整合、巩固、优化、提高”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推进资源整合,强化环境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管理机制,努力达到“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规范化管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主要目标是:一是优化矿山布局,抓好减点减量。以20*年考核指标为基数,建筑石料矿山开采规模(采矿许可证总规模)压缩5%,炸药使用量减少5%;关闭建筑石料矿山10%,关闭建筑石料矿山(宕面)13家以上。二是加快废矿治理,抓好生态修复。全市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完成29个以上,累计完成153个。三是完善环境治理,改善矿区环境。矿山生产废水处理和矿石加工扬尘治理规范达标;固废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主要矿车运输道路落实硬化、保洁措施。四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在抓好3个省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试点的基础上,选定2至3个矿区进行市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试点,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强指导,完成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绿色矿山建设积累经验。六是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实施自上而下开采,有条件推行中深孔爆破的矿山企业实施率达到80%以上,矿山安全标准化贯标率100%,达标率80%以上。全市矿山死亡人数在20*年基础上实现零增长,控制在16人以内。
为完成上述目标,必须落实好以下十项措施:
(一)坚持不审批新矿。各级各部门不得受理和审批新矿,严禁以移点方式变相设置新矿。要将复垦、复绿和场平等各类治理工程纳入矿山整治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防止变相开矿。
(二)抓好矿产资源整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精神,抓好开发整合试点,重点整合15万吨以下建筑石料矿山,对零星分散不适合整合的小矿,有关证照到期后,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违纪违规行为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
(三)加强开采量实测工作。要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量的实测,做到重点矿山企业每半年实测一次,其他矿山企业每年实测一次,严肃查处越界、超量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对超量开采收缴的矿产资源出让金,不再按比例返还乡镇政府。
(四)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要组织开展矿山环境治理专项检查行动,推动矿山企业完善废水治理设施,确保规范运行,沿河加工机组必须达到零排放,切实抓好水洗泥砂综合利用的推广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分级治理的要求,完善粉尘治理措施,头破、二破加工机组必须实施局部封闭、布袋除尘措施;全面落实矿区道路硬化和保洁措施,做好矿区绿化工作,解决矿区扬尘污染问题,改善矿区景观。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五)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要以主要交通干道和城镇周边可视范围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为重点,排定计划,落实矿点,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实施治理,确保废弃矿山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因矿制宜,注重实效,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整理、村庄整治、景观建设有机结合。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按治理方案实施,防止变相开矿,确保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火工品供应管理。必须坚持按批准规模定量供应炸药。根据批准的年度开采规模、区别不同石质和爆破方式,逐矿核定炸药用量,并按照按月定量分配、年度总量内适度调剂的办法供给。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火工品规范供应。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自上而下开采,积极推行分台阶中深孔爆破,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主体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八)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督促指导第二批试点矿山企业制定完善的创建方案,并严格按创建方案落实各项措施,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为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积累经验。
(九)加强采矿权设置管理。坚持采矿权设置联合踏勘制度,积极探索采矿权与矿区原有不动产整体评估、一并挂牌出让的有效途径,实现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的完全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按照矿产资源种类、品质、开采运输条件和市场行情等综合定价的价格机制。
(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占用林地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矿山企业诚信档案,完善矿山企业违法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遏制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领导,确保完成20*年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矿山整治工作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市矿山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是,对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对照“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目标,矿山整治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矿山整治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矿山整治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一定要进一步深化对矿山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统一思想,在深化矿山整治上统一思想,在攻坚克难上统一思想。要把矿山整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矿整办要继续履行好综合协调、指导督查、联合执法的职能,确保矿山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关键词:矿山;生态环境;规划建设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global economy, followed b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has in recent years has developed into a worldwide important topic. Based on this, the author own work experience, from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blem mines in China, based on the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the m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above, puts forward some strengthening our country min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easures to promote our country mining industry of the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Keywords: m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O74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绪论
现今,我国矿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其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许多问题,其中生态环境破坏的话题最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加强我国矿业生态环境的规划建设以势在必行。如下笔者就我国矿山建设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
2.我国矿山生态规划建设的现状问题
我国矿山的生态建设从某种程度来看, 只是重建生态的一个过程。现阶段,我国矿山重建生态环境方面, 多是针对因采矿活动导致的破坏而进行的,基本上有如下几种:(1)重建露天矿场采空区的生态。具体有对农林的重建、蓄水的重建、回复天然植被、人工促进植被恢复重建。(2)重建排土场的生态。具体有排土场的稳定技术、植物中筛选、植物种植、土壤改良等。(3)重建尾矿场的生态。主要是是进行人工绿化。(4)重建塌陷区的生态[1]。主要以塌陷区生态重建之后的利用方向为根据展开重建, 包括农业用以及水产养殖用、建筑用等。现阶段,我国矿山生态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1)生态环保意识较低。目前,我国大多数的矿山企业存在只顾大力开发矿产资源,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普遍缺乏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以及生态的恢复治理,导致出现废弃矿山的生态重建工作无法有效实施。(2)未完善矿产资源的开发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矿产资源法》之类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的方向和角度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做了有关环保规定。可是,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有个别条款是只是针对矿山的生态环保方面,对生态的规划建设并未有涉及,导致我国的矿山规划建设难以有效实施。现阶段,要加强我国矿山生态的规划建设, 一定要有一整套专门针对在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关于生态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可以为矿山的生态规划建设提供有力依据。
3.我国矿山的生态规划建设原则
要实现我国矿山的可持续发展,以往产业的发展模式已无法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强建立完善的矿山的生态规划建设体系,基本的原则有:(1)可持续发展。矿山的环保工作、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等,均是以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要求为根据,合理地开发及利用,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达到环境、社会以及经济三方效益的有效统一。(2)经济集约型增长。重视对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及节约利用,积极促使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为集约型。(3)因地制宜[2]。 结合矿区特点,来合理调整生产结构,不断向外引进新型技术,科学合理规划相关生产工作。
4.加强我国矿山生态规划建设的策略
4.1完善矿山生态环保法制的建设
生态环保是关系到整个国家以及全球的健康发展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其和各项经济活动中仅仅追求局部利益以及眼前利益的做法是互相抵触的。为了促使我国矿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进而确保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生态环保工作一定要有政府的管理及调控。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还尚未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保的投入还存在一定欠缺,在这样的情况下,更需要国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这对控制治理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有这十分的重要的作用。尽管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矿产资源法》之类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的方向和角度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做了有关环保规定[3]。可是,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有个别条款是只是针对矿山的生态环保方面,对生态的规划建设并未有涉及,导致我国的矿山规划建设难以有效实施。要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必须加快矿山生态环境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样才利于对矿山环境的保护及管理控制,利于确保各项矿山生态规划建设工作在实际实施中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2不断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管治以及监督
要促使我国矿山生态规划建设工作的有效实施,必须加强矿山生态环保工作的管治及监督。可以通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学技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教育方式等,对矿山的各项经济活动展开认真规划、控制及管治、监督,以预防矿山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以及污染,促进我国矿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现阶段,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以矿山环境的地质问题为比较多见,这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合理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所以,必须不断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合理管治以及监督,认真对地质环境展开有效监测、评价以及管治、监督[4]。地矿的主管部门必须全面负责矿产的资源开发管理、以及监督地质环境的相关工作,不仅从职能上做到合理分工,从工作内容上做到紧密结合,高效展开矿山生态的规划建设,相信在国家环境规划建设的指导之下以及环境保护组织的有效领导之下,各地区的地矿部门会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管治及监督工作之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促使我国矿山生态规划建设的快随发展。
4.3实施无废生产,应用绿色工艺,以实现我国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及利用
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也和矿山资源开采及利用过程中不注重规范开采工艺以及乱排放污染气体等原因有关,因此,必须要实施无废生产,应用绿色工艺,这样才能实现我国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及利用。近些年来,清洁生产以及绿色工艺在部分矿区得到了一定的运用,并且也取得令人满意的环境效益,这点值得肯定,不过多数矿产企业还是存在单纯追求眼前利益的陈旧思想,没有重视无废生产以及绿色工艺的应用。针对这个问题,必须要在各项矿业经济活动中, 不断从源头上来避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有毒害原料、试剂以及催化剂等物质的使用, 力求做到废弃物的零排放[5]。
4.4矿企需加强自身的生态环保,增强社会责任感
各项矿产资源的开发及利用工作,都是由矿山企业来实施,因此,加强矿山企业的生态环保意识以及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十分很重要。澳大利亚的矿山企业在这方面就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我国可以借鉴该企业的部分做法。例如建立矿业企业环境的管理系,通过让矿山企业的经营者对矿山的生态环境管理作出承诺, 并将该诺切实落实到企业发展战略以及日常规划发展的运作中。在矿山企业的内部制定出有关环境目标的评估程序以及决策模式, 提倡企业不断评价及反思自身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的做法,进而不断优化资源地配置, 主动治理矿山的生态环境。
5.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必须加强矿山生态的规划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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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型水体;水污染;污染修复;环境污染;环境保护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5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10-017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10.089
1 小型水体污染现状
水污染是少量的污染物进入水域,超越自我净化水体和水污染物的承载能力,造成了不良的变化,自然水生态系统的遭到破坏,破坏了水体的功能,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的现象。被污染的水叫做污水,水污染的形成源于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在污染物排放方面,可以分为两类: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点污染源是指工矿废水、生活污水等通过管道、渠道集中而成的水污染源。地表水污染源,如农田排水、矿山排水、城市和工业排水等。此外,在城市相对较多的排气区,空气中的一些污染物下降到地下表层,进入水中。当原材料、废弃的燃料堆放在露天场地时,雨水(冲刷后形成的污水)就排入小型水体中。
伴随着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有机物被合成,现在已知的大概有700万多种,这里面有机物合成种类超过10万种,并且保持20%的增长速度。随意丢弃的合成废物凭借各种方式混入到小型水体当中,这部分的有机污染物对人类健康与生态环境污染存在着严重威胁,在很大程度上使某些小型水体环境造成积累性、持久性和慢性毒性的严重污染。进入小型生态水环境当中,这些有机污染物可以以食物链的传递方式在各个等级的生物体内存在,逐步在细胞器官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体现出生态效应。最近几年以来,饮用水安全研究报告表明,存在于饮用水之中的污染物或许会导致降低婴儿的出生体重、发育不良、骨骼发育障碍和代谢紊乱等症状,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同时对人体内分泌系统有潜在的安全隐患,有可能造成生殖功能障碍,新生儿性别比例的失调、女性乳腺癌、青春期早早发育,不仅危害个人,甚至可能影响到子孙后代,会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三致”效应,这是当下国际上最受关注的世界性问题。
2 小型水体污染的修复方法
2.1 化学修复
化学修复小型污染水体的方法比较简单,一般根据污水体中的化学反应采取非分离,把污水里面存在的有害物质提取出来解决,然后将污染物质替换成有益物质。加入化学试剂是化学修复小型污染水体基本的方法,致使吸附剂改变污染水体里面的有毒物质,并使电位、pH正常化。根据胶体材料的化学性质以及絮凝原理,使藻类生物沉积在水底,同时维持Cu2+的正常浓度,达到消灭藻类的目的。化学修复方法的优点在于用量少、操作简单、见效明显,一般使用在应急预案。化学修复方法得投入大量化学试剂来治理小型污染化水体,费用成本很贵,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小型水体的生态环境也会受到影响。但是采取化学修复方法治理小型水体污染体现不出来可持续性,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本,所以在用化学修复方法的同时,应伴以其他手段辅助,才能达到理想治疗效果。
2.2 物理修复
2.2.1 调水冲污。调水治理污水是一种有效和普遍的方法。将干净、富含营养成分的水加入到被污染的小型水体中,对出现藻类等污染物的小型水体更换或者适当增添水量,然后适当地排出一些水量,加入的水能稀释营养盐的浓度,增加污染水体的容量,有效防止并抑制藻类繁殖。将致使明显的污染物进行转移,需要注意的是没有规划的操作将会导致更大的水污染发生,因此用调水冲污法很难有效控制富营养化藻类的过度繁殖和生长。
2.2.2 底泥生态疏浚。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水体沉积物,处于小型水体营养循环的中心步骤,属于水土界面中活换带。水体底泥营养成分来源自仍此体长期以往的积累,作为主要营养来源之一。疏浚治疗在技术上毕竟较难实现,费用大,影响它的修复因素也很多。非常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生活中主要当作辅佐措施来实施,是降低污染、修复小型水体生态结构的次要途径。
2.3 生态修复
2.3.1 生物膜修复技术。生物膜修复技术把天然材料、合成材料当作载体,使修复水体表面形成一种特殊的生物膜。生物膜的表面积比较大,为微生物提供的附着面也比较较大,对污染物的降解有着巨大加强作用。生物膜法优点在于高效率的处理效果,在修复有机物和氨氮轻度污染方面很显成效。另外,生物膜修复负荷较高,减少占地面面积,接触时间也比较短,节约成本。同时在管理运行过程中不存在污泥膨胀的问题,抗冲击负荷能力较强。
2.3.2 植物修复技术。水生植物对水流动力扰动有着显著效果,有效稳固沉积物,为底栖生物提供理想的生存环境,在光合作用过程中把光能转变成有机能,释放氧气进入水中,循环效果得以加强,净化被污染的水体。水生植物在生长同时,对碳氮氧通化并吸收,出现在水体表面,因此植物修复技术能降低水生物营养负荷问题。单一优势群落的生态系统不是最优系统,容易降低水体营养成分,造成二次污染。
2.3.3 人工浮岛技术。小型污染水体植物存在的周围污染细菌种类和数量都比正常水体多。水体中的污染物可以通过水生植物根部周围自我吸收净化实现。部分学者认为通过根际修复、根际稳固、根际转化净化水体。
2.3.4 生物操纵技术。合理降低或者减少浮游动物的数量,控制鱼类摄食浮游生物数量,进行范围内的水生动物繁殖力控制,提高鱼类摄食浮游生物的量,控制在生态系统的承受范围内。进行人工驯化有效固定微生物并使用基因工程达到永久性修复有机污染物的目的。
关键词:土地资源;土地复垦;生态恢复
Abstract: Land resource is the important material basis for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but it is decreasing as a resul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ety. Only when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protection of the land resource and the social development is well handled, can the safe and reasonabl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be ensured, which indicates the necessity and urgency of the land restora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significance and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land restoration, and gives a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s of land restoration in our country.
Keywords: Land resources ; Land restoration ; Ecological restoration
中图分类号:X1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特别是湿地、林地和适合耕种的肥沃土地,这些土地是改善地球居住环境和人类粮食来源的重要保障。然而现代社会快速发展,高速公路、高楼大厦、电站的高速建造以及资源开采等非农建设在改造人来生活条件的同时也不断的在侵蚀着这些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但是社会发展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与破坏确实无限,这就造就了一种矛盾体,一种将会影响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矛盾。只有处理好这一矛盾,处理好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循环利用,才能保障人类社会安全、合理的向前发展。这就是进行土地复垦工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1.土地复垦的意义
土地复垦在我国早期被称为“造地覆田”、“复耕”、“综合治理”等,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只是小规模的修复治理工作。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的土地复垦工作才得到科学、快速的发展,于1988年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号文件《土地复垦规定》中规定,土地复垦“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土地复垦条例》重新界定了土地复垦的概念,定义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国外政府也对土地复垦工作十分重视,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于上个世纪也开始进行了土地复垦的研究,制定和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土地复垦工作得到了各个国家的重视,足见其意义的重大:
1.1 保护土地资源
我国正处于社会高度发展的时期,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与城市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展开,都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而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式发展往往忽略了对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保护。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今年来人为因素、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等因素的影响,土地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且破坏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1]。特别是耕地与林地,我国的人均耕地仅为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我国的森林面积1.38亿hm2,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1.1hm2,土地资源极其紧张[2]。只有快速推进土地复垦工作的进程,并保证土地复垦措施的有效开展,才能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持续利用。
1.2 保护环境
我国的土地荒漠化与水土流失情况相当的严重,这都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了近年来各种沙尘暴天气,各种极端恶劣天气、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的增加,空气质量的快速下降等环境问题。土地荒漠化与水土流失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及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弃土地,这些土地由于没有进行土地复垦,没有植被保护或者仅有少量的天然植被进行保护,暴露于大自然之中,慢慢的就会被荒漠化或者造成水土流失。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还在继续,对土地与大自然的破坏还在继续,如若继续忽视对土地的保护,后果将不堪设想。
1.3 推动国家经济发展转型
我国的经济进行了几十年的高速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了,也就是粗放型的发展。大量的废气排入空气中,大量的废水流入江河,大量的植被被破坏,大量的土地荒漠化被废弃,这些破坏都是不能逆转的。为了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加强了环境与土地的保护力度,将“环境保护”、“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作为基本国策。土地复垦工作的进行正是对这项基本国策的支持,对于推动国家经济朝着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意义。
2 土地复垦理论
2.1 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理论
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具有一定的自我维持与自我修复功能,一定程度的外部干扰与破坏都不会对生态系统造成致命的打击。生态系统的恢复就是对该生态系统的土壤、植被和自身循环的恢复,使其恢复到原有的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成原有的土地类型。达到能够自我维持及自我修复的状态[3]。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生态系统遭到的破坏较严重,已经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和恢复极限,难以自我修复回到原来的状态,这时便需要进行生态重建。生态重建的关键是提供生态系统循环所需要的物质及结构,使其恢复自我维持及自我修复功能[4]。
2.2 土壤重构理论
被破坏的土地的土壤结构、营养等遭到了损毁,将不利于土地复垦工作的进行。对废弃土地的地表土壤进行重构是土地复垦的关键[5]。常用的方法是在矿上开采或者工程施工前,将目标区域的表土进行收集并集中堆放,等工程结束后再运回原地进行翻耕回填。这些土壤保留了原有的物理结构、微生物分布及营养成分,对周围的环境能够完美的适应,加速了土地复垦的进度。对于表土贫瘠区域,则可以通过化学、生物方法对土壤进行改良,增强土壤肥力,但是这种方法投资较大,使用范围也较小。
2.3 物种适应理论
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中,植物物种的选择尤其重要。植物的物种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及周边的植物物种来进行,并尽量实行乔木、灌木、草混交间杂种植,以促进物种的多样性与层次结构[6]。这样在保证植物物种生存的同时,不对周围的物种造成侵略与威胁,利于土地复垦工作与生态恢复的进行。
3 土地复垦中存在的问题
3.1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
按照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土地资源损毁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目前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管理、指导和监管工作主要由项目当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公众能够参与的机会很少。而公众是土地的直接使用者与利害关系者,土地的破坏与恢复与公众的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公众参与力度的增加不仅是在行使自身的知情权,还能对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保障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对自身的权益进行保护。
3.2 土地复垦专业资质混乱
由于目前土地复垦工作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尚未出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的专有资质要求,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单位主要由具有土地利用规划、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乙级以上资格证书的单位或者有复垦业绩的单位组成,另外也有许多工程咨询单位和评估机构参与其中。土地复垦是一项涉及到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等专业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许多专业人员的技术支持。各行各业的参与对于土地复垦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但是由于各专业技术上的侧重点不同、参与人员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造成报告编制水平的极大差异。这给土地复垦的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不便,不利于土地复垦工作的合理、健康发展。
3.3 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杂乱
土地复垦保证金是矿山开采或者建设施工单位缴纳的用于保障土地复垦实施的资金,资金数额根据完成复垦的工作量计算得出。如果矿山开采或者建设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复垦工作并验收达标,则退换保证金及利息;否则由政府主管部门利用资金组织专门的公司来进行复垦工作。但是国家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土地复垦保证金的收费标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都只做了大体的规定,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统筹规定。这使得目前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杂乱而不统一,不具备普适性,影响土地复垦的正常有效进行。
结语
我国的土地复垦工作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离大范围、规范化的开展还有很大的距离。由于土地复垦是一项涉及到多个学科的工作,需要各个专业的合理搭配与共同协作,更需要公众的参与与监督。同时需要政府制定国家层面的统一法律法规对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保证土地复垦工作的合理有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是对国家“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支持,不断的去完善与发展才能促进社会合理、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万茂,王群.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3]魏远等.矿山废弃地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研究进展[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12,10(2):107-114.
[4]王英辉,陈学军.金属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技术[J].金属矿山,2007,(6):4-8.
关键词:矿山建设;环境保护;保护措施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又同时作为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资源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增大。国家发展规划一再强调,经济的发展要又好又快,不能走西方国家发展的老路,不能重复先破坏后修复的经济发展道路,在资源开发的同时就注重环境的保护。矿山建设也一样,它所造成的问题主要造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开采方法不够合理规范,另一方面是对开采后的废料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因此,工作单位与工作人员必须响应国家的号召,在开采过程中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努力做到既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又能保护环境。
1.矿山建设中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1目前矿山建设中的破坏性影响
矿山开采主要采用地上和地下两种方式,然而这两种开采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作用。矿山开采会对地表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会改变原有的地表地貌特征,严重影响植被覆盖率。而地表植被的破坏对其他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有可能引起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水土流失等问题。不恰当的开采行为严重时可能会造成地表坍塌也就是塌方的危险,地下水位也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对矿石开采后的产生的废石、尾矿等固体污染物的处理不当也会严重影响环境,主要体现在对土壤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上。其中,有一部分废石所含有的化学成分会引发自燃现象,并释放出对环境或人体产生伤害的气体。除此之外,挖矿井所产生的废水也是重要的污染源。
1.2对其重要程度的分析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甚至起着决定作用。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我们一个国家更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环境问题将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就目前来看,我国已经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矿山建设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无疑是环境问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不仅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活环境,也影响了经济。环境不仅仅是针对当下时代生活的人,更是对几十年乃至几个世纪后的人类而言,他们的生活环境取决于我们现在的所做所为。矿山建设所面临的不仅仅是资源枯竭的问题,对地表环境,对土壤、大气等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几乎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
2.矿山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具体保护措施
2.1合理处理废水,防治水源破坏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淡水资源十分有限,工业用水需求量大,每个人所占有的淡水资源量很有限,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水资源匮乏的现象在矿区就更为严重了。我国矿山酸性水污染普遍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化工矿山和部分含硫冶金矿山。处理酸性水总的原则是:在生产过程中减少酸性水的产生,在排放前加以必要的处理以及对酸性水进行重复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需要不断地改进,将用水洗净矿产的过程尽量减少,减少所需要的净水用量,有足够技术支持的可以采用封闭净化的技术。对于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同时存在于矿山,可以进行酸性水和碱性水中和处理,节省环保费用。另外,可以采用其他物理方法对治理酸水。废水处理方法也应该得到改善,尽可能地减少废水的排放,或对废水进行再处理后再进行排放。处理后的废水可以重复使用,既减少了浪费,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最小化。无论是排放还是再利用都需要对废水进行一定的处理,这就要求废水处理技术的不断提高。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保护水源,矿山往往接近于水源,污染了水的源头就意味着污染了一条河,一片区域,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建造封闭性高的工厂,严格控制,严格把关,提高管道的防渗透能力,定期检查管道的破损情况,避免管道中的废水泄漏造成污染的现象。在矿山建设中,要提高对水的重要性的认识,减少水资源的使用,合理处理废水,杜绝水资源的浪费。
2.2对大气环境污染物的治理
在矿山建设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主要是粉尘和废气,粉尘和废气中的有害成分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有危害。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空气中弥漫着粉尘,通过人类的呼吸进入呼吸道,引发呼吸道感染,容易诱发多多种疾病,粉尘更被称作人类健康的天敌。粉尘和废气不仅影响人类的健康,对大气的污染也是极为严重的。由此看来,粉尘和废气的治理也是矿山环保建设中重要环节。对于废气的治理方法是多样的。首先,可以优化动力结构,采用污染小,环保的动力资源,如使用电力、天然气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动力资源,也可依靠科学技术开发使用新型能源,将新能源技术运用到矿山建设中。另外,可以采用尾气排放相对较少的,符合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的柴油机。这两种方法的治理原则是从污染的源头进行治理,也可以安装净化尾气的装置,使尾气的排放能够安全,无污染。就粉尘治理而言,通过对粉尘产生的原理的分析,提出相应的方法加以应对。在作业过程中采用静电除尘,使用旋风式除尘器,或者脉冲布袋除尘器捕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岩粉,不使岩粉扩散和污染作业场地。除次之外,在作业中还可以配合水的使用,可在场地中建设水道,并适当地喷洒,增加空气湿度,以达到使粉尘潮湿,难以在空中飞扬的目的。粉尘和废气的适当处理是对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保护环境的责任的履行。
3.结语
环境保护是矿山建设的重要课题,环境污染往往比环境治理要简单得多,因此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就应该注意环境保护,将污染降到最低。哪怕是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今天,也不能只顾经济利益,忽视道德问题,经济的发展要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竭泽而渔的思想应该抛弃。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以适应现代社会对环境标准的新要求。国家、地方出台的标准也会越来越严格,对污染物的排放严格限制,减少矿山建设中对环境的迫害。国家、地方、工作单位、工作人员、公众都应该站在自己的角度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环境。
作者:刘玉斌 单位: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矿建二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