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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理想的翻译应是译文与原文在语言的表达形式、作者的意图、读者的反应三方面的完全吻合.这种吻合也可以说是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及言后行为三方面的完美结合.汉诗英译也不例外.本文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角度对汉诗英译进行再认识,希望译者可以从中得到新的启示.
1言语行为理论
J. L. Austin认为,人们在说话的同时在实施三种行为:吉内行为(或称说话行为)(1 Ocutionaryact),言外行为(或称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言后行为(或称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a言内行为就是说出合乎语言习惯的有意义的话语,言外行为就是在特定的语境中赋予有意义的话语一种言语行为力量,言后行为就是言内行为或言外行为在听者身上所产生的某种效果。Austin认为,当一个人说话时,他或她实际上同时完成了上述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oul-d扣upassmethelcnife?(请把那把小刀递给我。) A所做的言语行为并不仅仅是言内行为,即不仅要求B理解这几个宇的字而意思,而且在作说话行为的同时,作了一个“请求”的施事行为。B领会了A的意图后,把小刀递给A而完成了言后行为(Austin, 2002)。
2言语行为理论对汉诗英译的启发
Hatim, B认为,翻译不是翻译词语或语句,而是一个由一系列言外行为巧妙有机结合的文本(Hatim, B, 2001)。译者的任务就是要使译文尽量与原文保持最大的等值量,即在言内、言外和言后三种行为中的等值量。理想的翻译应是译文与原文在语言的表达形式、作者的意图或作品的思想内容,读者的感受或反应三方面完全吻合(赵明,1999)。将翻译的上述三方面标准与言语行为理论的三种行为相比较,可以看出,两者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言语行为理论里的一言内行为就是话语的表达和话语的本身,或者说是话语的字而意思,它对应于作品的语言表达形式。言外行为就是说话者对自己所说的话在听话者身上所期望达到的一种目的,它可对应于作者的意图或作品的思想内容。言后行为就是说话行为或施事行为在听者身上所产生的某种效果,它可对应于读者的感受或反应。
汉诗英译虽然比一般的翻译困难,但其依然适用翻译的一般标准。如赵甄陶先生对柳宗元的《江雪》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一句的译文为“Onaboatold maninCloakandhat,Anglesaloneinstreamandsnow. "(赵甄陶,1999)。赵甄陶先生的译文和原文一样,在用词.上较为简约,每行音节数控制在九个以内。原诗前一分句用了名词短语,译文中也用了名词短语。原诗后一分句用了动词短语,译文中也用了动词短语。从而使得译文和原文的全句都形成了一个主谓结构。这段译文在语言的表达形式上和原文极为相似,两者在言内行为上近似达到了一致。原文的音形特征和语言形式在译文中得到了保留和适当修饰,原诗的风格及原作者自己的风格得到了忠实传达。特别是译文在最后一句中以“alone”译“独”,堪称神来之笔。使原诗的整体意境展露无遗。译文读者能通过阅读深刻体会到原作者的心绪和情感。所有这些都证明,原诗神韵通过赵先生匠心独运的传译,在泽文中得到了再现。作者的意图或作品的思想内容在译文中得以再现的同时,译文读者也获得了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换吉之,译文和原文的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都达到了一致。通过以L:分析,我们可以得知,赵甄陶先生的译文和原文在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这三方面相对达到了一致,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翻译的理想境界。
3李商隐诗歌的两种译文分析
在诗歌翻译中,使译文与原文在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三方而都达到一致,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意欲达到的最高境界。这可以称之为诗歌翻译的第一层次。但要达到第一层次是极为困难的,因此译者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第几层次,即译文与原文在施事行为和取效行为上的两者合一。如果上述两个层次都无法达到时,译者还可选择第三层次,即尽力使译文在取效行为上与原文一致。笔者试以李商隐的《无题》为例对两种译木从这三个层次加以比较分析。
无题(唐)李商隐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翼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许渊冲译文:
It’s difficult for us to meet and hard to part;
The cast wind is too weak to revive flowers dead.
Spring silkworm till its death spins silkfrom love-sick heart;
Candles but when burned up have no tears to shed.
At dawn fm grieved to think your mirrored hair toms grey;
At night you would feel cold while I croon by moonlight,
To the three fairy hills it is not a long way.
Would the blue bird oft fly to see you on the height?
马译文:
So rarely do we meet,
Our parking never sweet.
T’he eastern winds now fail,
And all the flowers pale.
Till silkworms their threads expend,
Their labor o’ love won’ t end;
Till candles burn out anddie,
Their tears will never dry.
At dawn in the glass I’ d stare,
And grieve for your changing hair;
By night when I sadly croon,
You’d feel the chilly mop n,
And I could wish’tere nesr,
To Mount Penglai from here;
And bluebird oft flew o’ erhead
To see you in mystead.
3.1译文和原文在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上的三者合一 在诗歌翻译中用直译就能再现原文的风貌是最理想的。但由于译语和源语在语言文字和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了两者在诗歌中表现方劝勺极大不同。因此,要使得译文和原文在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这三者都达到一致是非常困难的,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只能尽最大努力接近这一目标。比较上述译文,可以看出,马对“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句把握较好,原文两分句对仗工整,而且以蚕丝象征相思,以烛泪象征相思之痛,语义双关,意向鲜明,既可言情,也可喻志。同时,他对“东风无力百花残”这一句的处理也较为恰当,其译文和原文结构相似,也传达了与原文相似的意境。马译采用AABB韵,增强了其节奏感,形式上运用了对仗,在内容上也传达了原文所特有的双关含义。另外,我们再看许氏译文,许渊冲先生将“丝”译成silk,把,’思,,译成love-sick,而sick和silk不但音似,而且形近,可以说是通过“音美”和“形美”传递山了原文双关的“意美”。对“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这一句许先生把握较好,原文中的两分句之间词类相同,平仄对仗,音律和谐。在许译里,不但人称上用了第一、二人称相互对比,而且两分句结构对仗工整,近似传递原诗的深层含义。由此可见,在上例中,原文译文的说话行为、施事行为和取效行为相对取得了一致,基本达到了第一层次一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的三者合一。
3.2译文和原文在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上的二者合一
译文与原文在各个层次上完全等值是理想的翻译,而意义丧失则经常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形式意义的丧失。在不得不牺牲原文语言形式意义的情况下,译者应在译品中最大限度地反映原作的思想内容与风格、原作者的主观动机与意图,以及原作对读者产生的客观效果,尽可能使译文读者获得与原文读者相同的感受与反应(赵明,1999)。换句话说,就是使译文和原文在施事行为和取效行为上尽力达到一致。此时,译者可以着重于保留原文中的隐含意义,将语言换为译文读者所熟悉的形式,同样能达到与原文对等的效果。在诗歌翻译里,这种层次相对容易达到,且诗歌中很多词句的翻译都属于这一层次。马的译文将“春蚕”直接译为"silkworm”而没有译出“春”字,表面看似乎没有传达出原意,但实际上读者都能理解到吐丝的蚕本来就生活在春天,也就是指春蚕。因此,马的译文依然传译出了原作者的意图。另外,在“相见时难别亦难”这一句的译文里,许先生明显改变了原文的语言形式。在前一分句用了一个译语里特有的形式主语."1t",将原女的并列结构作了明显改动;对原文里形式相同的两个“难”字用了“difficult”和“hard"两个不同的单词译出。但这些形式的变化并没有影响读者的理解,依然清楚地再现了情侣之间相见时的“难得”,以及分手时“难舍”的情景。再看两位译者对“蜡炬成灰”这一短语的处理,马译为“Till candles bumoutanddie",许译为"Candlesburivhenbumed up",都没有将“灰”直译出来。但读其译文后,仍能体会到原作者对伴侣无穷无尽的相思之意,以及呕心沥血、至死方休的爱情告白。两位译者虽然都没有保留原文的语言风格,译文读者仍然感受到原文作者的意图或作品的思想内容,并获得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从而使得译文与原文的施事行为和取效行为相对取得了一致,基本达到了本文所述第二层次—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上的二者合一。
3.3译文和原文言后行为的一致
中国古诗常借用典故、历史、神话等要素表达思想内容,而这些文化因素是依赖特定的文化而存在的,所以很难将其完全转化。此时译者为了帮助译文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不得不舍弃对语言的表达形式和作者的意图或作品的思想内容的要求,只求使译文读者能获得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如七、八两分句用了“蓬山”和“青鸟”两个典故,涉及到两个神话故事:蓬山即蓬莱山,海外三神山之一,这里指对方住处:青鸟是神话中的鸟,是西王母的使者,这里借指传递相思之情的人。可是在翻译时,就无法将这些文化信息包括进去。译文难以直接传递原文的文化背景知识和意境,两位译者都采取了直接说明原文真实含义,放弃原文的语言表达形式以及原作的思想内容的方法。另外,原文中的“云鬓”一词本意为妇女多而美的的鬓发,但两位译者都只是将其译为用‘`hair"一词,此处虽然未完全传递出原文作者意欲传递的深层含义,却依然使译文读者获得了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此时,即是笔者所述诗歌翻译的第三层次—译文和原文言后行为的一致。
在汉诗英译中,形式固然重要,但神韵必不可少,因形害义是绝不可取的。译者如果能够将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三者加以完美结合,译出的必定是上上之作。但诗无达话,缺憾是不可避免的。在翻译方法取向上,译者当首推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次之,第三层次再次之。只有这样,才能译出精品。如果上述三个层次都不能达到,翻译是无法进行的。
气候变化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可持续发展理论最早可追溯到马尔萨斯悲观的人口理论,而且,长期以来,人口问题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议题。与人口问题相伴而生的是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由罗马俱乐部于1972年发表的《增长的极限》强烈刺激了人们对人口、资源及环境担忧的神经。而近20多年,随着全球升温速度的加快和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繁出现,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以联合国为主的国际组织推动了关于气候变化的学术研究。1988年成立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展开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影响和社会经济问题的综合评估,分别于1990年、1996年、2001年和2007年了四次评估报告,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达成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对主要工业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提出了量化减排标准;2007年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尽管没能达成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但会议还是在国际社会及学术界产生了巨大影响。
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是气候变化经济学发展的原动力,而气候变化的国际公共物品特殊属性以及由此带来的艰难的国际谈判则为气候变化经济学注入了能量强大的推进剂。气候变化经济学目前尚无完整的理论体系,它作为经济学的研究方向而存在,研究领域集中在气候变化的经济影响、气候变化治理的经济分析以及气候变化的国际政治经济分析。本文从以下方面展开对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进展的综述:气候变化的经济影响,温室气体减排的经济含义,温室气体减排手段的经济分析,气候变化的国际政治经济分析以及气候变化与中国经济发展。
二、气候变化的经济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分析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在由布伦特兰夫人主持的该报告中,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89年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在《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中,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进一步明确为“可持续的发展是指既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的发展,而且绝不包含国家主权的含义”。随着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理解和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一般性原则基本达成了共识,即公平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和共同性原则。[1]公平性原则是指发展的机会及带来的福利增加应该公平地惠及全体人类社会,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可持续性原则是指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仅要着眼当前利益,还要追求长期稳定发展,即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共同性原则是指世界各国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承担着共同责任。
潘家华[2]在归纳发展的广义内涵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发展的权”与“发展的限”的概念。潘家华将发展归纳为个人、社区、国家和全人类的生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水平的提高。这是在人文发展的框架下做出的归纳。所谓发展权,潘家华认为主要表现在人文发展具有方向性和人文发展潜力的可实现性,实现较高水平的人文发展是个人、社区和国家的基本权益。所谓发展限,潘家华认为包括两层含义:生物学意义上的限和物理学意义上的限。生物学意义上的发展限存在下限和上限两方面。下限是指人的生存的最低物质保障,如营养、住房、医疗的最低限值;上限是指,在给定的技术经济水平下,人的营养需求、寿命等方面存在绝对量的边界,不能无限扩张。物理学意义上的发展限是指人文发展需要物质基础,即人文发展的物质约束。潘家华所说的物理意义上的限就是自然资源约束,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
随着工业文明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不断增加,人类发展正面临日益严重的自然资源约束。在人类发展的自然资源约束中,煤炭、石油、天然气这类化石能源的约束最为突出,温室气体也主要由燃烧化石能源所引发,因而人类发展的自然资源约束集中反映在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上。①这一约束就是潘家华所说的人文发展的物理意义上的限。
人类发展面临温室气体浓度的共同约束,但具体到不同历史阶段,以及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这一约束的强度却是不同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表明,随着人均收入由低水平阶段上升,碳排放强度(每美元GDP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公斤数)呈上升之势,到人均收入约8000美元,碳排放强度开始下降。以美国、欧盟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在工业化的历史时期,尚未面临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在这期间,温室气体随工业化的进程而大量排放。现如今,发达经济体已走过了碳排放增加阶段,进入下降阶段;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体正处于工业化阶段,经济发展必然带来排放的增加。但温室气体积累所导致的全球变暖效应使得温室气体排放约束非常强烈,这一约束同样施加于新兴市场经济体,对其经济发展产生了压制作用。这使得新兴市场经济体承受着发展的不公平。
三、温室气体减排的经济含义
毫无疑问,排放温室气体具有负的外部性特征。但正如斯特恩(Stern)[3]指出,温室气体的外部性特征有四个方面的独特之处:一是它具有全球性属性;二是它影响长远,并由流量-存量进程所支配;三是它的许多方面尚不能进行科学的判定,还存在不确定性;四是它的潜在影响非常大。
温室气体减排具有全球公共物品的本质属性。按照经济学教科书的解释,所谓公共物品是指既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竞用性的物品[4]385。某个国家或地区为减排温室气体付出了成本,而全球的人们享用减排的收益。
很多经济学家讨论了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本与收益,其中,以英国经济学家斯特恩(Stern)[5]主持的《斯特恩报告》(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影响最为广泛。《斯特恩报告》以气候科学的成果为基础展开,分析了气候变化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所产生的可能损失与减缓气候变化所付出成本之间的关系。《斯特恩报告》的结论是,世界各国如果不立即采取行动,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损失将相当于全球每年GDP的5%—20%,而且损失将延续下去;如果立即采取行动,并能将 温室气体浓度控制在500—550二氧化碳当量,其成本仅为全球每年GDP的1%左右。《斯特恩报告》在分析中所依据的关键因素是贴现率,而正是这一关键因素的取值引起了较大的争论。《斯特恩报告》将贴现率确定为0.1%,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这一取值过低。Nordhaus[6]指出按照市场利率确定贴现率,其结果与《斯特恩报告》完全不同,即不是如斯特恩所主张的立即大幅减排温室气体,而是初期小幅减排,中、后期大幅减排。Dasgupta[7]认为,0.1%的贴现率是不现实的,这一贴现率的确定更是出于政治考虑,而非学术考虑。斯特恩(Stern)[3]对这些批评进行了反驳。他强调,在《斯特恩报告》中所确定的贴现率是社会贴现率,而批评者混淆了市场回报率与社会贴现率,也混淆了纯时间贴现率与社会贴现率。社会贴现率,按照斯特恩的定义,是用以计量一个消费单位在t时间上相对于初始时间的社会价值,它应该参照长期无风险利率取值。尽管在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本与收益方面的争论激烈,并提出了不同的治理方案,但经济学家对温室气体减排紧迫性的认识是一致的。
四、温室气体减排手段的经济分析
温室气体减排的手段有两大类:命令-控制手段和经济手段。经济手段也有两大类,即基于总量控制的市场交易手段和基于价格控制的税收手段。经济学家对于市场交易手段和税收手段孰优孰劣的讨论十分热烈。
市场交易手段是指温室气体排放权的确定及其交易。温室气体排放权是对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权利界定,政府确定排放总量或标准,然后确定企业的排放配额(排放权),企业可以在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其交易,由市场决定排放权的价格。将温室气体排放权定性为可交易的商品,其理论依据是资源的稀缺性理论和产权交易理论。前文已述,人类发展面临着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空间已很有限,因而,温室气体排放量也就成为了稀缺资源。产权交易理论则来自著名经济学家科斯。按照科斯定理,只要明确产权,且其交易成本为零或很小,则产权交易最终会产生有效率的结果。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分配温室气体排放权,由于各企业对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需求有大有小,因而排放权就有了可交易的价值,并激励企业减少排放。美国人Dales[8]于1968年最早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税收手段就是征收碳税,即根据燃煤和石油等化石燃料产品的碳含量的比例征税。税收手段的理论基础来自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当个人的经济活动在给其带来利益时也给社会的其他人造成了利益损害,其私人成本就小于社会成本,这就是负的外部性。庇古提出,纠正外部性的方案是政府通过征税来补贴社会成本,使得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与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相等,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排放温室气体是典型的具有外部性的经济行为,纠正这一外部性的具体手段就是征收碳税。
斯特恩(Stern)[3]认为市场交易手段和税收手段各有优势,市场交易手段的优势是排放量的确定性以及国际合作的有效性,而税收手段的优势是价格的确定性及实施的便利性。张中祥和巴兰兹尼[9]认为市场交易手段与税收手段的优劣取决于很多因素,难以辨明,关键看具体的执行环境。斯特恩同样认为,由于不同经济体风险的不同以及市场完善程度的不同,市场交易手段和税收手段在不同经济体中执行的效果也会不同。
《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温室气体减排三个灵活机制,即联合履约(JI)、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排放贸易(ET),推动了市场交易手段的实施。目前,全球形成了两种类型的碳交易市场:自愿市场和规范市场。自愿市场主要是个人或企业出于环境保护的道德意愿而进行碳交易的场所。规范市场是基于国际、国内或区域的强制性排放指标而建立起来的碳市场。在规范市场中,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市场(EUETS)是最大的市场,其交易量占全球交易量的62%。[10]正是由于实际效果突出,市场交易手段受到了一些学者的推崇。Hepburn[11]乐观地估计,到2050年碳交易将促成全球减排60%—80%,因而,碳市场在未来几十年会迅猛发展。Hepburn进一步认为,相对于碳交易突出的优势,碳税的缺陷十分突出。一是与碳交易相比,碳税的国际协调的难度很大,甚至无法实现。二是碳税不能如碳交易机制那样,使得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出售减排指标获取收益。三是碳税在实行起来会有很大的阻力,减排压力大的产业集团会强烈反对;而环保集团也会反对,因为碳税不能确定量化的减排目标。四是碳交易与碳信用体系相伴生,并对相关企业的兴起起到带动作用,而碳税则不能。五是碳交易是一种萝卜加大棒的手段,而碳税仅仅是大棒手段。
诺德豪斯[12]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诺德豪斯认为以《京都议定书》为代表的市场交易手段是个新鲜事物,并没有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税收是个历史悠久的、成熟的政策手段。诺德豪斯对美国二氧化硫交易市场和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了实证研究,他指出由于碳排放配额的供给和需求缺乏弹性,往往会造成碳排放市场中碳价剧烈波动,而价格剧烈波动会使得依靠价格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无法实现。Hepburn[11]反对税收手段的理由之一是碳税的国际协调难度大,而诺德豪斯则认为在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谈判中加入了太多的政治因素,因而市场手段的国际协调难度更大。与市场交易手段相比,碳税更透明、更直接,因而更能得到各国的支持。
五、气候变化治理的国际政治经济分析
气候变暖是影响全人类的公共事件,因而对这一事件的治理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但是,温室气体减排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国际社会共同治理气候变暖的复杂性。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带来了搭便车的后果,使得私人部门对提供公共物品缺乏动力,只能由这一社会的政府提供它。在国际社会,各国是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私人部门,但国际社会没有政府部门,增加温室气体减排这一公共物品的供给就成了难题。
针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进展十分艰难,其矛盾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从现实的横截面角度看,各国的产业结构、减排技术水平以及承载气候变化的程度存在差异,因而对减排的目标量以及减排的急迫性也就不同;第二,从历史的纵向角度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累计排放的温室气量不同,而且,由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已经揭示了温室气体减排对经济发展的不同影响;第三,正是由 于温室气体减排对不同国家的不同影响,它成了个别国家压制他国的工具。
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志,庄贵阳[13]将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认识及谈判内涵划分为三个阶段并分析了其特征。1997年达成“议定书”之前为第一阶段,其特征是对气候变化科学认识的辩论;1997年至2005年“议定书”生效为第二阶段,其特征是辩论减排的经济影响及技术的可行性;2005年以后为第三阶段,其特征是大国及国家集团之间在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政治舞台上展开政治经济博弈。在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政治经济博弈中,发达国家集团与发展中国家集团是矛盾的主线,欧盟、美国和“77国集团+中国”是三股相互制衡的力量。
潘家华等人[14]分析了温室气体减排国际谈判的五个关键要素。一是共同愿景,其核心是2050年的长期减排目标,它涉及科学、经济、政治、伦理等因素。随着国际谈判的深入,有关共同愿景的实质谈判会逐步展开。二是技术,谈判各方在此问题上分歧很大。发展中国家强调发达国家转让先进技术,主张建立全球技术基金,依靠非市场的多边公共资金推动技术开发与转让。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阵营强调发挥市场的作用,从而淡化政府的责任,并对技术转让附加减排或限排的条件。三是资金,谈判各方都赞同实现减排目标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但对所需资金的具体数额有分歧。四是适应,即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适应的核心是资金,重点是信息、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在适应问题上,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愿再向适应基金提供资金,而发展中国家坚持发达国家要承担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五是部门承诺方案。由于缔约方众多,利益难以协调,很难达成2012年以后综合性全球气候协议,因而以各经济部门为单位提出部门承诺方案的提议得到各方的重视。日本提出部门方法可以科学识别各经济部门的减排潜力,通过加总每个部门的可能减排量来制定国家减排目标。但是,许多大量排放温室气体的部门和活动并不适合国际合作,而且,部门方案可能引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不信任。更有人指责部门方案是混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上应承担的责任。
国际合作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会议之所以能够接连召开,就在于国际合作的基础还存在。但各国、各利益集团为获取各自的最大利益在谈判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国际合作的进展并不顺利。因而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谈判是各国间的政治经济博弈。
六、气候变化与中国经济发展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阶段,面临着经济发展与减排的矛盾。在成为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之时,中国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中面临着不断增加的压力。为了维护中国的发展权,以及在气候变化治理国际谈判中的公平地位,中国学者对公平的减排方案进行了研究。在人文发展权与发展限的概念基础上,潘家华、陈迎[15]提出了碳预算方案。该方案将保证气候安全的450ppm当量水平设为全球碳预算总量,并将碳预算总量按全球人口进行平均的初始分配,然后根据各国历史排放和未来需求进行碳预算的转移支付。潘家华、陈迎在方案中以直接累积方法计算碳排放的累积量,尽管这一计算方法有待改进,但方案总体上体现了公平原则和满足可持续发展原则,兼顾了历史、现实与未来需要。樊纲等人[16]指出最终消费是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根本原因,基于这一理论,他们提出应以最终消费来衡量各国的碳排放责任,并提出了消费排放的概念。以实际碳排放计算,1950-2005年在全球累积排放量中,中国占比高达10.19%,但以消费排放计算,中国累积消费排放仅占世界累积消费排放总量的6.84%。樊纲等人进一步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扩展为“共同但有区别的碳消费权”原则,依据此原则,将1850年以来的人均累积消费排放作为国际公平分担减排责任与义务的重要指标。
中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国,气候变化更增加了灾害发生的频率和程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迫切的任务。一些学者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手段及其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樊纲等人[16]对中国减排的制度安排、能源战略、技术政策以及经济手段及其经济影响进行了综合研究。温宗国[17]等学者侧重研究了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还有学者对低碳经济的影响进行了细化研究,如潘家华等人[14]研究了低碳经济对就业的影响。情景分析是重要的实证方法,也是制定气候变化治理政策的重要依据。由戴彦德领衔的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课题组[18]对低碳发展前提下中国2050年能源需求暨碳排放进行了情景分析。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和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主持的2050中国能源和碳排放研究课题组[19]研究了2050年中国低碳发展情景。
七、结语
气候变化经济学可以界定为关于气候变化及其治理手段的经济影响的研究,其渊源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平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和共同性原则同样是气候变化经济学的基本原则。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集中在气候变化的经济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手段的经济分析以及气候变化的国际政治经济分析等领域。在气候变化的经济影响方面,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减缓全球变暖是摆在全人类面前的紧迫工作。在温室气体减排手段的经济分析方面,学界对市场手段和税收手段孰优孰劣展开了分析和争论。在气候变化的国际政治经济分析方面,更多的学者应用博弈分析方法进行论述。有关中国的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成果丰硕。潘家华、樊纲等学者提出的国际减排方案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更多学者深入研究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手段及其影响;低碳经济在中国的发展也成为研究前沿。
气候变化问题归根结底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因而可持续发展是治理气候变化的前提。发展既有现实性又有历史性,治理气候变化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是现实性与历史性的统一,其含义是:第一,应对气候变化、保护人类免遭或减轻因气候变化引起的自然灾害,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作为一个整体,人类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该有所削减;第二,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责任又是不同的,发达国家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其排放的温室气体都比发展中国家要多,对温室效应和气候变化负有更大 责任,因此应率先并大幅减排;第三,发展中国家在气候问题上的历史和现实责任都较小,又面临着发展国民经济的重任,因此应该有一定的排放增长空间;第四,发展中国家的排放空间也不是无限的,它们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降低排放增长的速度。
不同的国家各怀不同的利益诉求,即便是在被称为“人类为拯救地球达成共识的最后一次机会”――德班大会上,也难以避免上演各个谈判集团之间的拉锯战。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
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在南非德班召开,各缔约方在会议上的唇舌激辩、互不让步,再次显示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科学问题,而是上升为国际政治问题。温室气体的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不存在地域间的区别,无论哪一国排放多少温室气体,其排放造成的危害均由地球上全体人共同承担。所以,要控制温室气体的有限排放,就要求全球各国来共同努力严格执行一套完备的温室气体减排方案。
值得欣慰的是,德班气候大会各国代表经过数十小时最后“加时冲刺”,到12月11日清晨,4份决议艰难降生。它们分别涉及《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长期合作行动计划、绿色气候基金和2020年后减排的安排。这标志着,德班气候大会几经转折后交出了一份积极的答卷,回应了国际社会关于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新期待。
发达国家减缓方案层出不穷
早在德班会议召开前,世界各国的研究机构对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下减缓问题已经提出了许多不同方案,新的方案仍层出不穷。这些方案中多数是发达国家学者设计的,由于受到所代表国家立场的局限,这些方案都难以兼顾公平和可持续原则,即使是为发展中国家利益考虑的方案,也难以从根本上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和根本利益。
英国全球公共资源研究所(GCI)提出的“紧缩趋同”方案,设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从现实出发,逐步向人均排放目标趋同,从而在未来某个时点上实现全球人均一致。这种方案从公平角度看,默认了历史、现实以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实现趋同过程中的不公平。虽然符合发达国家占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容量完成工业化进程后向低碳经济回归的发展规律,但对仍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中的发展中国家的排放空间构成严重制约,客观上并不公平。
巴西案文是考虑历史责任方案的代表。因为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有一定的寿命期,今天的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间温室气体排放的累积效应造成的,因此,在考虑现实排放责任的同时,追溯历史责任,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平。巴西案文原只针对发达国家,后来发达国家学者将这一方案扩展到发展中国家。但是,这种基于历史责任的减排义务分担方法,只考虑国家的排放总量,而不考虑人均排放;只强调污染者要为历史排放付费,而没有考虑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国当前及未来发展需求,从公平角度看存在偏颇。
瑞典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SEI)学者提出的温室发展权(GDR)框架,认为只有富人才有责任和能力减排,通过设置发展阈值,保障低于发展阈值的穷人的发展需求。该方法采用超过发展阈值的人口的总能力(经购买力平价调整的GDP)和总责任(累积历史排放)两个指标,对实现全球升温不超过2度目标所需要的全球减排量进行减排义务分配。但是,该方法只考虑各国排放的历史责任,不考虑未来排放需求。而且,发展阈值的假设,累积历史排放的计算,以及所需统计数据的来源等问题也存在争议。
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学术界提出了哪些方案?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方案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建立国家账户”方案和中国社科院提出的碳预算方案。
国研中心“建立国家账户”方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就“应对全球气候”成立课题组,并提出卓有建树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理论框架和解决方案――建立国家排放账户。
“建立国家账户”方案力图克服《京都议定书》的缺陷,同时又保留其优点。在该方案中,通过明确界定各国排放权来为各国建立起“国家排放账户”,使“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得以明确界定,所有国家均可以纳入全球减排协议。与此同时,这一方案对现有各种国际合作机制和国内减排机制则具有高度开放性和兼容性。参与方案讨论的刘培林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提出的这一套方案首先体现了‘公平’,这样算下来以后,我们中国并没有占多少便宜,但是也不能吃亏,像发达国家以前排的多,以后就得少排,发展中国家反之。”
“建立国家账户”方案包括三个步骤:(T0代表过去――工业革命或其他时点,T1代表当前,T2代表未来某一时点刻――2050年)
第一步:根据目前大气层中温室气体总的累计留存量以及人均相等的原则,界定T0-T1期间各国的排放权。各国排放权与实际排放之差,即为其排放账户余额。这样,我们可以为每个国家建立起“国家排放账户”,并将超排国家模糊不清的“历史责任”明确转化为其国家排放账户的赤字,欠排国家的排放账户余额则表现为排放盈余。每个国家排放账户上的余额,明确代表各国的“历史责任”或权利。
第二步:科学设定T1-T2期间未来全球排放总额度,并根据人均相等的原则分配各国排放权。每个国家在T1-T2期间新分配的排放额度,加上T0-T1期间的排放账户余额,即为该国到T2时点时的总排放额度。
第三步:建立包容开放、多元化的国际合作机制和国内减排实现机制,对各种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国际、国内方案持开放态度,鼓励其相互竞争,但这些方案的效果,均要最终反映到各国排放账户余额的变化上。这样,现有国际合作机制和国内减排机制就可以广泛包容在国研中心课题组方案之中(IETS、JI、CDM、国际减排公共基金等)。
国研中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课题组认为:目前关于温室气体减排的讨论,大都假定减排与经济发展存在两难冲突,随着技术进步,特别是新能源领域的创新加快,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逐渐替代传统高排放发展模式展现出巨大潜力,新技术之所以涌现,是因为市场为这种创新活动提供了赚取利润的机制。如果各国排放权能够得到明确界定和严格保护,并建立起相应的市场交易机制,则减排就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这将为低碳技术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长远来看,温室气体减排将会使人类社会更加繁荣和可持续地发展。
社科院的碳预算方案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带领大团队提出碳预算方案,他们依据人文发展理论,从人的基本需求的有限性和地球系统承载能力的有限性公理出发,强调国际气候制度应保障优先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促进低碳发展,遏制奢侈浪费,同时满足公平分担减排义务和保护全球气候的双重目标。
潘家华认为,从全球能普遍认同的公平理念出发,提出公平原则应该具有以下几层含义:
首先,公平的本意是人与人之间的公平,这与人均排放方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一致的。尽管当代国际社会是以国家政治实体为单元,通过政府间的国际气候谈判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但是,伦理学上公平的本意,不是保障国家之间的“国际公平”,而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公平”。这是因为衣、食、住、行、用等个人消费都要消耗能源,社会的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公共消费也需要消耗能源。在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能源体系还难以彻底改变的情况下,温室气体排放权显然是保障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关键是保障今天生活在地球上的当代人的权利,使每个人都能公平地享有作为全球公共资源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温室气体排放归根到底来源于人的消费需求,事实证明,控制人口的政策对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这就需要选定基准年人口作为排放权分配的基础。我们认为,当代人是历史的传承,掌控未来人口。因此,以当代人口数量作为排放权分配的基础,符合公平要求。当然,排放权作为一种人权,人口迁移,排放权也相应迁移。
第三,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关键不是现实或未来的某个时点上流量(年排放)的公平,而是包括历史、现实和未来全过程的存量公平,可以从历史评估起始年(例如1900年)到未来评估截止年(例如2050年)总累积排放量来衡量。温室气体排放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而迅速增加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完成表明城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和区域性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基本到位,一旦完成,无需继续增加,只需对存量维护和更新。发展中国家开始工业化进程较晚,历史上消耗排放权较少,积累的社会财富较少,因而当代人的发展水平也较低,基本需求尚未满足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未来在实现工业化进程中的排放需求较大。历史排放与未来需求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因此寻求从历史、现实到未来全过程的存量公平,相比只看未来剩余排放空间默认历史排放不公平的分担方法,更具合理性。
关键词:化石燃料,温室效应,低碳建筑
一、引言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日益明显。在当今社会生产中人们所用的能源绝大部分都是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人类对化石燃料的大规模使用以及人类活动造成森林的大面积消失使得人类活动所产生的碳排放急剧增加,由此产生的温室效应所引发的全球变暖问题也日益凸显。全球变暖问题密切地影响着人们的生存。科学家研究成果表明全球的建筑物产生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总碳排放的60%以上,碳排放主要就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的主要部分,所以减轻建筑物的碳排放就显得极为重要,为了减缓和消除这些不利影响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人们提出了低碳、零碳等生活关念。因此就产生了零碳建筑的概念。
二、零碳建筑的含义
谈到零碳建筑就要先说一说“零碳城市”,“零碳建筑”的构想来源于”零碳城市”。”零碳城市”的概念最早出现于罗马俱乐部的“经济零增长”理论中。所谓“零碳城市”是指城市对气候变化不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也就是说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零碳建筑是零碳城市的重要一个方面,它是采用综合建筑设计方法,不用常规污染性能源,不损失绿化面积的建筑,用以最大化地实现“零碳城市”。我们要正确认知零碳建筑。绝对的零碳建筑是没有的。零碳排放,不是没有二氧化碳排放,而是指尽可能不用能大量产生温室气体的化石燃料,也就是说尽可能不产生碳排放,对无法避免产生的碳排放使用植树等自然方式补充等量的氧气与人们排放的二氧化碳相抵达到平衡。做到零碳排放,一是要控制生产过程中不得已产生的废弃物排放,尽可能将其减少到零;二是将不得已排放的废弃物充分利用,也就是将一种产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变为另一种产业的原料或燃料,从而达到循环利用的目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大量出现的低碳建筑、零碳建筑都基本采用这种方法。提出“零碳建筑”主要是提倡不用有污染的常规化石燃料,加强开发可持续能源。尽管真正要做到温室气体的零排放是不可能的,但“零碳建筑”作为人类环保的一个理念和目标却是有着积极的、现实的意义。
三、零碳建筑实施的措施
目前,世界上建造零碳建筑实现零碳排放的方法一般都是在建筑内采用可再生能源,例如用太阳能、风能发电,用地热能供暖等,对无法避免的的碳排放用植种绿色植被的方法来吸收并且还可以造氧。零碳建筑除了尽量避免碳排放以外还大量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充分利用阳光、风、雨水、生活垃圾等。如收集雨水净化、灌溉;利用自然气流自调节室内通风、温度;利用生活垃圾用微生物发酵发电,充分利用生物能等等。
2002年完工的伦敦贝丁顿零碳社区是世界上第一个“零碳建筑”。整个社区占地1.65公顷,包括82套公寓和2500平方米的办公和商住面积。它实现“零碳”生态社区的方法是巧妙设计并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整个小区只使用可再生资源产生的能源满足居民生活所需,不向大气释放二氧化碳,所以说是一个“零碳”项目,其目的是向人们展示一种在城市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居住的解决方案以及减少化石能源、水和汽车使用率的良策。
2010上海世博会上的中国零碳馆世界瞩目。该馆是采用本土化产品建造的中国第一座公共的零碳建筑,该馆贴切地体现了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这座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的零碳馆中设有零碳报告厅、零碳餐厅、零碳展示厅和六套零碳样板间,全方位向世博游客展示建筑领域对抗气候变化的策略和方法。在能源使用上,“零碳馆”除了利用传统的太阳能、风能实现能源自给自足外,还取用黄浦江水,利用水源热泵作为房屋的天然“空调”;把用餐后留下的剩饭剩菜降解为生物质能用于发电。
四、零碳建筑的意义及发展方向
农业碳交易是指在清洁发展机制(CDM)框架下,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农业减排项目合作,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农业减排,由此通过境外采取的低成本的减排行动,完成《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的承诺。即发达国家通过农业碳交易项目,在发展中国家购买农业碳减排量,从而在获得自身碳排放权利的同时,完成减排目标。农民可以通过土地管理措施、农业生产措施增加固碳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买方购买产生的碳信用用于抵消工业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1]。
当前,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是全球温室气体的重要排放源之一,其排放量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13.5%,而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2]。 据《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报告》,我国的碳汇总量约为8.95亿吨,其中农业占比将近20%,而且我国农业碳排放有很大一部分属于粗放式排放。资料显示:我国化肥利用率极低,约有50%以上的氮没有被作物吸收而流失到农田外[3];部分农机能耗高、废气排放多;一些农户焚烧秸秆,直接污染大气;大量堆沤未利用的畜禽粪便直接释放出甲烷和二氧化碳等高碳生产现象较为严重。我国农业碳排放总量的巨大和排放的粗放式使得我国农业碳资源总量十分丰富,减排空间巨大,如能得到充分挖掘和开发,便可变劣势为优势资源,造就一个规模巨大的低碳产业和交易市场。
相比之下,农业碳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是国际碳交易领域的一个薄弱环节。截止到2010年10月5日,全球范围注册的农业CDM共有128项,占CDM项目总数的4.43%。从国家和地区的分布情况来看,目前巴西、墨西哥、菲律宾和印度的农业碳交易项目数量最多,减排量最大,合计项目92个,占总数的71.9%,减排量占总量的64.1%。其次为马来西亚和智利,项目数分别为9个和7个。尽管中国已在CDM项目及核证减排量供应量方面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基本属于能源活动和工业活动领域,除了几个试点性的林业碳汇项目外,基于AFOLU-VCS 2007标准的农业CDM项目较少。据统计,我国农业碳交易项目仅有3个,且均为沼气工程项目,仅占总数的2.3%,减排量占总量的2.8%[4]。可见,我国农业碳交易的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2 我国农业碳交易具有良好的生态及社会经济效应
农业作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唯一的有机体在参与碳循环过程中具有碳汇和碳排放等双重性。一方面,在农业生产体系中,植物生产包括草地、森林和作物利用太阳能把大气CO2和水合成碳水化合物,起着碳汇作用;另一方面,植物也需要部分呼吸消耗碳水化合物释放出CO2的以维持生理活动,形成碳排放。在农业生态过程中,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都会耗用能源,造成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据统计,作为温室效应气体的大户二氧化碳,农业对其贡献大约为15-25%[5]。实际上农产品生产从土壤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形成大量的碳排放。从添加到农业生态系统的辅助能,如化肥、农药、农用薄膜、机械等工业能,其生产、制造与使用过程都离不开电力、石油等能源的使用,是农业参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大户;农产品的加工、包装、流通过程也涉及大量能源消耗;各类农业废弃物的处理、管理和利用过程也必须消耗能源造成大量的碳排放。
当然,植物生产的碳汇功能远远超过碳排放功能,也主要起着碳汇作用,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系统的绿色植物是低碳农业的核心含义。如何通过农业碳交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2个CDM市场、自愿碳市场,大力开发基于AFOLU-VCS 2007 标准,气候、生物多样性标准,黄金标准的农业CDM项目,积极推动中国造林、森林保护、管理与利用、生物工程、可再生能源、绿色、有机农产品、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农业碳汇产业,利用国内外资本和技术发展低碳农业,将有利于实现我国农业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应。
2.1 我国农业碳交易的绿色生态经济效应
农业碳交易的的碳汇是通过绿色植物的光和作用实现的,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森林与其他植被亚生态系统、水生亚生态系统一样,农业生态系统的作物同样是吸收和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的主要动力。不管这部分同化物以生物量、废弃物抑或是制作成各种生活用品等都可以暂时捕捉碳,或通过以各种形式扣押碳而“永久”埋藏在地下。这就是作为农业碳交易的碳汇的根本之所在,而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系统的景观空间从而实现最大可能的绿色覆盖率是其根本途径。
在过去200年里, 由于农业土地利用的变化, 即由自然生态系统向人类管理生态系统的转换, 已经导致了大约相当于同期化石燃料燃烧向大气中排放的CO2 量。如毁林开荒、放牧、种植经济收益高的作物、弃牧毁草开垦、草场退化、农田侵蚀性退化、土地沙化等都是降低农业的碳汇功能增加碳排放功能。森林和草场破坏所引起的大气CO2浓度变化:一方面,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固定CO2的数量减少;另一方面,被毁坏林木、草通过燃烧或腐解而释放到大气中的CO2数量增加。土地利用变化是目前大气中碳含量增加的第二大来源,约占人类活动总排放量的20%,其作用仅次于化石燃料的燃烧[6]。此外,但由于大量施用化肥,加速了农田土壤中有机碳的矿化,进而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CO2和CH4等温室气体。向土壤中施用石灰能够降低土壤的酸性,促进作物生长;但是碳酸盐和重碳酸盐的溶解和释放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CO2。尿素施用过程中碳素的易挥发性也导致大量CO2的损失
一般而言,农业温室气体减排远比其他温室气体减排便宜,只需通过转换农业耕作方式即能增加土壤中的有机质,减少碳排放。据统计,我国尚有0.57亿公顷宜林荒山荒地、0.54亿公顷左右的宜林沙荒地、相当数量的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和未利用地可用于植树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尚有较大空间。另外,我国现有100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总面积达3848万公顷。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可以减少因湿地退化或被占用、破坏而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因此,通过农业碳交易的资本和技术的支持,加大生物措施,控制林地水土流失,保护林地土壤,促进和加速森林土壤发育,促使非森林土壤转化为森林土壤,提高森林土壤固碳能力。如我国可以加大在一些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力度,加强林牧地、农地以及湿地保护力度,通过类似免耕和轮流放牧等农牧业方式,通过农业活动减少的碳排放量可以去弥补人类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实现良好的绿色生态经济效应。
2.2 我国农业碳交易的农业循环经济效应
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认为,循环经济的要义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成为依靠半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如果说低碳经济是咋为应对气侯变暖最有效的经济方式,它是高碳工业化时代最具有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方式,那么循环经济作为以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为特征的经济方式,就成为即便在低碳经济时代也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方式。如果说绿色经济作为应对高碳工业化时代灰色经济的一种最适合人类生存的生态经济,那么循环经济就是构建这种绿色生态经济的方法或实现这种环境的路径[7]。如果说绿色生态经济作为应对高碳工业化时代灰色经济的一种最适合人类生存的生态经济,那么循环经济就是构建这种绿色生态经济的实现路径。
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农村地区人均商品消耗将由0.62吨标煤增加到1.99吨标煤,其增量相当于我国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2005-2020)能源消耗增量的60%。我国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达6亿吨,其中约有3亿吨,可以作为饲料、建材或能源使用(折合1.5亿吨标准煤)。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的《家畜的长期影响》报告说:“导致全球环境恶化的最主要因素有二至三个,家畜是其中之一”。10.5亿头牛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总量的18%,污染程度甚于汽车尾气。如利用3亿吨秸秆制造“减少牛羊废气排放的饲料”(菊芋、甜高梁)可减排温室气体,节约粮食0.5~1.2亿吨,相当于0.5~1.2亿亩“吨粮田”。另外,我国每年的畜禽粪便约30亿吨,也是农村主要的污染源,若有效利用,可以生产数量巨大的沼气和沼渣。由于沼气(发电)能量来自植物当年固定的碳水化合物所携带的太阳能,即污染物零排放。沼气和天然气的有效成分均为甲烷,可替代燃煤发电和汽车用油,改善农村环境,减排温室气体。
我国化肥利用率是35%,农药利用率只有30%。由于大量施用化肥,加速排放了二氧化碳和甲烷。单一施用化肥的地块,排放的甲烷量是化肥配施猪粪地块的3倍,是不施肥地块的27倍[8]。沼气和大量沼渣(有机肥)替代化肥,不但减排了温室气体,还有利于大量的中低产田改造。由此可见,农业碳交易有利于转变当前我国农业普遍存在的能源高消耗、废物高排放、环境高污染农业增长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循环利用型的农业经济体系。
2.3 我国农业碳交易的社会经济效应
农业碳交易也可以通过造林、森林保护与管理、可再生能源、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农业碳汇产业,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和先进农业技术,促进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
(1)拓展农村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农业碳交易一方面可以通过还林还草,苗木种植、造林、森林保护和管理,以及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发展等为农民创造了就业机会;据中国社科院潘家华研究员2009年在“林业部门应对气候变化的就业效应”研究,到2020年,我国通过推进植树造林可新增短期就业岗位4762万个[9]。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农业碳汇产业,通过循环利用和产业链的延展,如农民从事秸秆收集、运输、储存、加工和销售等增加新的就业岗位。(2)促进农民增收节支。一方面,农民可以通过农业碳交易出售减排温室气体获得一定的额外收入和补贴。 如美国农牧场参与碳汇项目,每英亩每年有希望获得2美元的碳汇收入[10]。同时,因为碳交易市场类似于商品交易市场,价格是浮动的,碳交易项目的合同允许每年设定碳价,碳交易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如果农户通过农业碳交易项目能够获得一定的较高收入,既可以提高他们参与农业碳交易的积极性,又能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农民也可以通过农业碳交易,通过能源工程和废弃物处理项目节省了家庭的生活燃料费用、化肥和农药费用以及土壤固碳技术等增加农业产量,促进农民增收节支。而这对于高度依赖农业发展的我国部分贫困人口而言,意义尤为重大。据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我国贫困户中纯农户占59.7%,贫困户的经营范围仍然主要局限在农业领域[11] 。(3)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资本和技术的不充分是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发展缓慢的一大瓶颈,农业碳交易项目可以为农村发展带来的发达国家的先进农业应用技术、发展产业的资金支持以及市场信息,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多样化、现代化。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立体农业、观光农业、标准农业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也可以满足国内外市场对于安全、营养、健康及多样化的农产品的需求。(4)优化农村社会生活环境。农业碳交易除了能够缓解温室气体排放,还可以优化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地区对环境变化的抵御能力。我国农村地区能源供应紧张,多以燃煤、燃烧柴薪为主,燃烧柴薪容易造成空气污染;另外,畜禽粪便及其他生活废弃物也容易污染环境,成为影响农村地区人们身心健康的一大威胁。农业碳交易项目既可以通过农田耕作的低碳技术可以保持水土,增强土壤肥力,通过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以较低的成本为农户提供能源服务,能够减少薪柴的燃烧,净化空气;也可以畜禽粪便处理的项目如沼气池项目可以提供新的生活燃料,通过秸秆发电和甘蔗渣发电等项目可以提供电力等减少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污染,优化农民生存环境。此外,还可以通过农业碳交易的一系列能力建设活动,强化农民的低碳和环保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观。
3 我国农业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对策
3.1 不断完善我国农业碳交易市场
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规则还在制定、完善中,各国、各地区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区域性的碳交易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有欧盟CO2排放量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我国农业碳交易应该在充分了解、把握国际市场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增加森林碳汇”等精神,以清洁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引入农业碳交易机制,设立农业碳基金,拓展农业资本市场,用于碳汇的收购交易,从事节能减排的投资活动;同时结合我国财政政策、科技计划,增加对农业碳交易的公共投入,通过税费减免、财政扶持、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支持农业碳交易的关键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工作,推动农业碳汇项目的开展;同时,通过规范自愿减排的流程、评定机构、规则限定等内容,搭建农业碳交易市场平台,完善农业碳交易市场机制。
3.2 通过政府引导和法律约束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碳交易
农业碳交易市场主体包括供求双方:需求方包括“参与自愿购碳,选择低碳生活或生产、实现社会责任”的个人、团体及企业;也包括在实施碳排放限额后,部分企业在其生产经营中需要使用碳排放许可来排放污染物或者其排放量超过了排放定额,在引进先进技术进行自身减排、购买其他企业减排额或进行农业碳交易中,经权衡参与市场农业碳交易的企业。
供给者一般是农业资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包括拥有农业资源的个人、农户、家庭农场、企业以及其他实体。供给方参与碳交易能够给他们带来额外的正向的经济补偿,特别是我国一些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的西北部地区,通过农业碳交易退耕还林还草、整体搬迁等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从目前国际市场碳交易形式来看,碳交易一般包括两种型态:总量控制或配额交易体系和自愿减排交易体系。总量控制或配额交易体系,也叫强制减排体系,政府确定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碳排放总量,对具体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确定配额,企业的实际排放如果低于配额,就可以把剩余的配额进入碳市场卖出或留存;实际排放如果超出配额,就要在碳市场买入超出配额部分;自愿减排交易体系按照交易所与会员约定的减排额度确定会员的减排配额,碳市场只是交易余缺的配额,从而促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提高管理水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据此,我国农业碳交易应该通过政府引导和法律约束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碳交易。一方面遵循自愿交易原则。引导企业主体从非盈利目标出发(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自愿进行碳减排交易以实现其目标。让交易主体以“自愿”的动机聚集在一起,确定自己的排放额度,并到碳交易市场购买碳汇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政府主导和法律约束原则,通过国家或政府主导,行政、法律约束,规定排碳主体必须参加交易。确定区域内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权限,如果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大于分配到的排放许可量,该企业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碳汇或者自身节能减排,否则,将会受到重罚。同时如果节约了排放权,则可以将剩余的排放权放到碳排放市场上出售,获取利润。
3.3 规范农业碳交易市场的交易客体
交易客体为农业碳交易形成的碳汇单位、及可类比的碳排放额度中一位。这种交易客体以二氧化碳当量为换算标准的碳排放权现货指标,碳排放企业在交易市场获得了现货指标后,就获得了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指标持有者可以用碳排放额度抵消其自身的超额碳排放,也可以在碳交易市场公开出售,从而形成减排或固碳项目形成的碳排放权的“票据”。 现行产品定价可以参考国际市场碳交易价格,也可以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即有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对农业碳汇产生的成木进行核算,加上交易费用及一定比例的内部利润,以此作为基准定价,加快农业碳交易市场交易客体标准化、规范化。
3.4 积极培养农业碳交易市场中介
近年来低碳经济作为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益的新的发展模式,并以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作为支撑,对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生活消费方式进行了革新。本文在分析低碳经济的概念及特点后,从低碳经济评价指标的构建原则、评价方法两个方面探讨低碳经济评价体系。
【关键词】
低碳经济;评价体系;评价方法。
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剧增,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使人类生活环境出现了严重的生态危机,温室气体的浓度不断增加,使全球变暖的趋势不断加速,全球灾难性气候变化屡屡出现。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多角度从各领域对低碳经济进行了的研究,而关于低碳经济评价及相关理论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并且国际上至今尚未出台具有权威性的低碳经济评价体系。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各级部门决策者共识,不少城市已经提出了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的发展目标,通过建设低碳城市、低碳示范区等,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发展。而国内对低碳经济评价的研究也刚刚起步,做好低碳经济评价,可以了解自己在低碳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不足,促进自己在低碳经济领域的发展壮大。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及其特点。
1、低碳经济的概念和特点。学术界和决策者在低碳经济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共识,低碳的概念最初是从人类的经济发展领域产生的,英国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中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并指出低碳经济是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经济产出,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同时也能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随后,低碳的理念由经济发展领域扩展到社会生活领域。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结能源结构问题,目标是减缓气候温室效应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庄贵阳是我国较早研究低碳经济的学者,他认为低碳经济是指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建立一种较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而缓减气候变化。笔者认为,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其发展模式以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为支撑,以建立一种高效低排的低碳产业链为途径,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低碳化、人类生活消费方式低碳化,其核心前提是经济的稳步增长,最终目标是实现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低碳经济具有经济性、技术性和目标性三大特征。经济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低碳经济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机制来发展;二是低碳经济的发展不应导致人们生活条件和福利水平的明显下降。其发展模式相对于高碳经济,要求摒弃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同时,改变传统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掘消费和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但不应导致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福利水平明显下降。技术性即通过技术进步,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支撑,低碳技术包括对现有能源技术的改造、能源效率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等。但是目前阻碍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的是总体技术水平的落后。最后是目标性: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不至于带来全球气温上升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低碳经济评价体系。
1、低碳经济评价指标的构建原则。为了科学地评价实现低碳经济过程中所处的发展阶段、存在的差距及可以采取的政策手段,在明晰低碳经济内涵的基础上,需要建立一个多维度的、科学的衡量其各方面发展水平的尺度,即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这套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要能够横向比较各国或经济体离低碳经济目标有多远,另一方面要能够纵向比较各国或经济体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努力程度。笔者在充分吸收和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构建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系统优化与层次化相结合原则。对低碳经济进行评价,不仅要能全面反映循环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能较客观地反映城市发展的水平,又要避免指标之间的重叠性,因此应追求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最优或满意。为实现系统优化,应根据系统的结构分出层次,并将指标分类,使指标体系结构清楚,便于使用。(2)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不仅要能对低碳经济系统各层次、各环节进行高度概括,科学地揭示其性质、特点等内在的客观规律,其评价指标体系还需简繁适中,评价计算简便易行,各项评价指标及其相应的计算力求标准化、规范化,有明确的释义。使从现有资料中获取不到,但能够反映低碳经济现象、体现其特征的指标也应适当纳入,以体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结合原则。(3)全面性和代表性相结合原则。低碳经济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指标体系应反映影响低碳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从不同角度反映出被评价系统的主要特征和状况。同时,对于要表达的各个体系,指标选取应强调代表性、典型性,避免选择意义相近、重复的指标,使指标体系简洁易用。(4)动态性和稳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低碳经济是一个动态过程,因此低碳经济指标体系应具有动态可比和横向可比的功能。动态可比是指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在时间序列上的动态比较;横向可比是指不同城市在统一时间上对综合评价指标数值的排序比较,说明各城市低碳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程度。在可比性原则要求下,统计指标的选择应涵义明确,口径一致,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国际规范和国内现行统计制度的要求,以保证统计数据的可靠性。(5)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原则。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应具有可测性和可比性,定性指标应有一定的量化手段,评价指标应尽可能采用量化的指标,但有些指标很难量化,可将它分成若干个等级,将定性指标定量化。
2、低碳经济评价方法。(1)基于层次分析法的低碳经济综合评价。目前国内关于低碳经济评价对象大多是一个区域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而对一个区域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分析、评价涉及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政策、低碳金融、碳汇、碳足迹等众多方面,同时其评价应多角度选取多个指标综合分析,所以区域性的低碳经济评价是一项繁琐、复杂的研究工作。运用层次分析方法来评价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因为层次分析法的特点就是在对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提供简便的决策方法。(2)基于物质流分析法的低碳经济综合评价。物质流分析遵循质量守恒定律,是描述物质输入、输出相关系统的路径及其输出量、输入量的一种系统工具。通过研究物质在环境—经济系统输入—贮存—输出的实物量变动,提示物质在特定区域内的流动特征和转化效率,从而找出环境压力的直接来源,为区域的低碳经济发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为实现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科学决策依据。(3)指标综合合成方法。运用指标综合合成方法来进行低碳经济评价,首先须将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即指标值的标准化过程;其次是指标权重的确定;再次是指标值的综合集成;最后是结果判断。在指标综合合成方法评价过程中,确定指标权重是其中心环节。国内学者大多采用德尔菲法、标准离差法、数据包络分析法等方法来进行指标赋权。关于指标值的综合合成方法有许多,一般来讲,主要有线性加权和法、乘法合成法、加乘混合合成法等。结果判断一般是参考指标值的综合集成结果及国内外低碳经济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低碳经济发展水平。(4)其他评价方法。除了上述三种评价方法,国内学者还通过因子分析、模糊粗糙集理论、KAYA公式等其他方法来评价低碳经济,研究各市的碳排放量,发现各区市低碳经济发展状况。
三、结束语。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己经引起各国的关注。我国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投身于低碳经济的研究领域,并设立了很多低碳经济试点。但是目前有关城市低碳经济的研究文献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很少进行定量分析。应用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到,由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可能会对评价结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应不断对低碳经济评价指标进行修改完善,构建起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使其更具代表性,更符合实际,促进低碳经济先进的理念发展,为当前的城市低碳经济评价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
1、范建华。低碳经济的理论内涵及体系构建研究[J].当代经济,2010(2)。
【关键词】 初中物理教学 环境教育 素质教育
【中图分类号】 G63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992-7711(2014)06-007-01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和科学技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要提高人类的保护意识,必须从教育入手,从根本上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目前我国初中生的环保意识薄弱,需要进行系统的培养和提高。初中物理教学内容中涉及到多种环境保护的问题,在初中物理教学中深入环境教育是提高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
1. 初中物理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环境教育的必要性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话题,环境素质是人类的基本素质之一。环境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影响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中明确指出:教育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起到重要的作用。环境教育不仅能够体现一个国家的科学素质和人文修养,同时会影响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水平甚至社会的稳定。环境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只有将环境教育在素质教育中切实得到落实,才能够保证素质教育的完整性。而中学阶段是环境教育的重要阶段,是提高全体公民素质水平的关键环节,所以在初中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是非常关键的。
1.2环境教育的可行性
首先,中学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是生长发育的第二个高峰期,在这期间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迅速成长。观察力得到明显的提高,甚至他们会注意到成年人容易忽视的问题。与小学生相比中学生的有意注意力得到明显提高,能够服从主观意识的需要。思维更加活跃并且逻辑抽象思维得到发展。所以,对中学生进行环境教育较小学生相比能够在深度上和广度上更加深入的理解环境教育的含义,保证教学质量。同时,初中物理教育的目标和环境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在《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中明确规定,初中物理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并树立正确的科学观,保持学生对自然界的好奇心和对科学的探索兴趣。这与环境教育的基本目标相一致。
2. 初中物理教学内容中涉及到的环境问题
2.1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
近十年来全球气温变暖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二氧化碳的过度排放。同时大量温室气体的排放也是加剧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人类燃烧的煤、石油、天然气和树木等,将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入到大气中,从而使碳循环失衡,改变了生物圈能量转换的形式。同时美国国家大气研究中心的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即使人类将世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维持在2000年的水平,全球变暖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
2.2臭氧层系统破坏后的危害
臭氧层系统将吸收紫外线,使其到达地球后的能量降低。臭氧层遭到破坏后,人类受到紫外线的辐射加大,过量的紫外线会降低人体的免疫系统并且使人类患皮肤癌的几率大大增加。同时紫外线会使植物的叶片减少从而减小了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的面积,以致影响农作物的生产。
2.3酸雨的危害
酸雨使城市中的云量增加,大气透明度变差。同时酸雨使土壤酸化,加速了土壤中含铝的矿物质释放大量铝离子,形成铝化物,植物长期吸收铝离子会使植物中毒甚至死亡。酸雨也会加快土壤中的营养物质流失,改变土壤的结构使土壤贫瘠化。除此之外,酸雨还会腐蚀建筑物,加快建筑物的老化。
初中物理教学中除了以上提到的三种环境问题之外,还有例如淡水资源短缺、光污染等环境问题,通过对环境问题的讲解使学生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当今的环境问题,并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3. 初中物理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的途径
3.1课堂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在物理课本中已经提供了丰富的环境教育的题材。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不应只注重基础知识的讲解,还应将环境教育融入到课堂教学中。例如在教授《声的世界》这一章节时,在讲解声的相关知识的同时,还应举一些现实生活中噪声污染的例子,帮助学生理解噪声污染的含义。
3.2活动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除了在课堂教学中引入环境教育,还可以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例如举办小型演讲、主题班会、开展环境知识竞赛、举办环境报等形式。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的同时,保证环境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4. 总结
在初中物理教学中深入环境教育,不仅能够帮助学生认识环境问题,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同时也能够提高学生的素质水平,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将环境教育引入物理课堂,从而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经过实践证明,初中物理教学中引入环境教育对促进学生的环保意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参 考 文 献 ]
[1]吴述梅.初中物理教学中的环境教育[J].新课程学习(社会综合),2012,(8):146-147.
[2]陆伟明.感悟初中物理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J].科学时代,2014,(7):123-124.
你局《关于在京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1998年养老金调整意见的函》(煤司企改函字〔1999〕第54号)及《关于商请核定在京煤炭企业统筹项目的函》(煤司企改函字〔1999〕第6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你局在1998年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移交我市管理过程中由于政策衔接问题,没有进行1998年度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的工作,致使在京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1998年未能按正常增长机制调整养老金,造成离退休人员强烈不满。考虑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是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时考虑到其它行业在京企业1998年基本上已按有关规定调整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因此,为保证在京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行业统筹移交后的政策衔接工作,同意你局关于在京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1998年按照《关于北京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199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劳险发〔1998〕99号)规定调整养老金的意见,其按京劳险发〔1998〕99号文件规定调整养老金增加的费用,从1999年8月1日起列入我市养老保险统筹,在此之前增加的费用由企业负担。
二、关于你局在京企业统筹项目的核定问题,请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及并轨方案〉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26号)的规定执行。
[关键词] 低碳经济 中国经济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9)6-0112-05
低碳经济的概念及特征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给人类环境带来的巨大挑战,英国于2003年颁布了《能源白皮书(英国能 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社会)》,率先提出了“低碳经济”。虽然该白皮书没有为“低碳经 济”提出明确的概念,但溪低碳发展模式制定了较为详细的长远目标和路线图,希望把英国 转变为一个低碳经济体,并积极推动“低碳经济”的全球发展。此后,其他欧洲国家及日本 也纷纷提出发展低碳经济和建设低碳社会的设想。
随着低碳经济实践的进展,低碳经济的内涵不断得到拓展。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同的内涵主要 包括三方面:①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降低单位能源消费量的碳排放量(即碳强度) ,通过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降低能源消费的碳强度,控制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② 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促进经济增长与由能源消费引发的碳排放脱钩,实现经济与碳排放 错位增长,通过能源替代、发展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控制经济体的碳 排放弹性,并最 终实现经济增长的碳脱钩。③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改变人们的高碳消费倾向和碳偏 好,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减缓碳足迹,实现低碳生存。
可以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由高碳能源向低碳能源过渡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旨在修复地 球生态圈碳失衡的人类自救行为。它的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 的制定及创新,形成明确、稳定和长期的引导和鼓励,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约能源技术、 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及运用,并促进整个经济朝向高能效、低能耗和 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变。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有以下特征:一是经济性,包括两层含义:①低碳 经济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机制来发展;②低碳经济的发展不应导致人们的生活条件 和福利水平下降。二是技术性:也就是通过技术进步,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降低CO2 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三是目标性: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应该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 浓度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不至于带来全球气温上升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而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做法
1.政策引导、法律规范低碳经济发展
英国是低碳经济的倡导者,也是最积极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国家。2007年,英 国推出全球第一部《气候变化法案》,2008年开始实施,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拥有气候变 化法的国家;2009年4月,英国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约束“碳预算”的国家。2009年7月 15日,英国政府又正式了《英国低碳 转换计划》,英国能源、商业和交通等部门还在当天分别公布了一系列配套方案,包括《英 国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战略》等。
日本近年来不断出台重大政策,将重点放在低碳经济上。2004年,日本发起的“面向2050年 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研究计划,其目标是为2050年实现低碳社会目标而提出的具体对策。 2008年5月,日本政府资助的研究小组了《面向低碳社会的十二大行动》。2009年4月, 日本又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改革政策草案,目的是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 等排放措施,强化日本的低碳经济。
美国虽然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但近些年来,美国十分重视节能减碳,如2005年通过的 《能源政策法》,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 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美国国务卿表示,美国政府致力于支持清洁能源技术和低 碳经济发展,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2.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制开发
在低碳技术的研发中,欧盟的目标是追 求国际领先地位,开发出廉价、清洁、高效和低排放的能源技术。英、德两国将发展低碳发 电站技术作为减少CO2排放量的关键。他们认为,煤在中期和长期内仍将继续发挥作用 ,因此必须发展效率更高、能应用清洁煤技术的发电站。为此,英、德政府调整产业结构, 建设示范低碳发电站,加大资助发展清洁煤技术、收集并存储碳分子技术等研究项目,以找 到大幅度减少碳排放的有效方法。[1]
日本作为推动低碳经济的急先锋,每年投入巨资致力于发展低碳技术。根据日本内阁府2008 年9月的数字,在科学技术相关预算中,仅单独立项的环境能源技术的开发费用就达近1 00亿日元,其中创新型太阳能发电技术的预算为35亿日元。目前日本有许多能源和环境技术 走在世界前列,如综合利用太阳能和隔热材料、大大削减住宅耗能的环保住宅技术,利用发 电时产生的废热、为暖气和热水系统提供热能的热电联产系统技术,以及废水处理技术和塑 料循环利用技术等。这些都是日本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优势。此外,日本还持续投资化石能 源的减排技术装备,如投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装备,形成了国际领先的烟气脱硫环保产 业。
美国高度关注市场机制下温室气体减排的能源有效利用的技术创新,政府制定了低碳技术开 发计划,成立了专门的国家级有关低碳经济研究机构,为从事低碳经济的相关机构和企业提 供技术指导、研发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从国家层面上统一组织协调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 进工作。美国是世界上低碳经济研发投入最多的国家,2009年2月联邦政府向国会提交了它 的2010年(2009年10月1日实施)年度预算。根据该预算,仅对清洁燃煤技术的研究就提供 了150亿美元的拨款。[2]目前美国正在加速下一电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示范 ,计划在2012年建成世界上第一个零排放发电厂。
3.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降碳的重要举措
英国是一个岛国,气候多变,能源不足,很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09年英国公布的“碳 预算”中,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应要占15%,其中30%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相应的温 室气体排放要降低20%,石油需求降低7%。英国风力资源丰富,第一个海上风力发电站于200 0年12月开始建设,经过近10年的发展,英国已成为全球拥有海上风力发电站最多、总装机 容量最大的国家。目前英国陆、海风力发电站的电量足够供应150万家庭使用。按计划,200 9年到2012年间,英国将投资90亿英镑用于发展海上风力发电,向280万家庭供应电力。英国 政府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向可再生能源倾斜,确保英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 位。
德国2004年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地位。确定了以下几个重点领域:① 大力发展风能,促进现有风力设备的更新换代。②将清洁电能的使用率由2004年的12% 提高到2020年的25%~30%,将热电年供的使用率提高25%。③至2020年,建筑取暖中使用 太阳能、生物燃气、地热等清洁能源比例由2004年的6%提高2020年的14%。目前,可再生能 源工业正在德国迅速发展,可再生能源占整个德国能源消费的比重在逐年提高,已由2003年 时的3.5%提高到2008年的8.7%。发电行业中使用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重在2008年时已达到17 %。
日本是世界上可再生能源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2009年4月,日本政府推出“日本版绿色新 政”四大计划,其中对可再生能源的具体目标是: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要达到世界最高 水平,即从2005年的10.5%提高到2020年的20%。日本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注重发展地热、风能、生物能、太阳能,尤其以太阳能开发利用为核心,提出要强化太阳能的研制、开发与利用,计划太阳能发电2020年比现在增 加20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日本政府在积极推进技术开发降低太阳能发电系统成本的同时 ,进一步落实包括补助金在内的政府鼓励政策,强化太阳能利用世界前列的位置。
4.运用经济手段剌激低碳经济发展
(1)碳税。开征碳税被发达国家认为是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碳税是一种混合型税种,它的税率 由该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不同的能源由于含碳量和发热量不同,会有不同的税负, 低碳能源的税负要低于高碳能源的税负。近几年,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丹麦、挪威、 瑞典等发达国家对燃烧产生的CO2的化石燃料开征国家碳税,如英国对与政府签署自愿 气候变化协议的企业,如果企业达到协议规定的能效或减排就可以减免80%的碳税。
(2)财政补贴。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或经济行为给予补贴,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的一项重要经济手段。英国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采取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措施。如英国的电力 供应者被强制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由2005―2006年的5.5%提高到2015―20 16年的15.4%)。与此相应,英国政府对电力供应者提供了一定补贴。丹麦在能源领域采取 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包括对“绿色”用电和近海风电的定价优惠,对生 物质能发电采取财政补贴激励。加拿大自2007年起对环保汽车购买者提供1000~2000加元的 用户补贴,鼓励本国消费者购买节能型汽车,减少CO2排放。
(3)税收优惠。对低碳经济发展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措施。美国政府规定可 再生能源相关设备费用的20%~30%可以用来抵税,可再生能源相关企业和个人还可享受10 %~40%额度不等的减税额度。欧盟及英国、丹麦等成员国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不征收任何能 源税,对个人投资的风电项目则免征所得税等。[3]
总之,发达国家通过采取以上政策措施,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成效开始逐步体现。2006年 以来,几乎所有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丹麦、挪威和瑞典)以及比利时、荷兰、瑞士和英国 的单位GDP碳排放增长趋于下降。瑞典和荷兰的碳排放已保持稳定,而在很难控制的运输行 业,瑞典和日本已经稳定住了碳排放。
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挑战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第二大CO2排放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 题 。中国先后于1998年签署、2002年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2007年6月中国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担任组长的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并提出在“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期间单位GDP能耗 降低20%。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中国也没有放松对气候变化的重视,在新增加的4 万亿刺激经济投资计划中,国家安排了580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生态工程等与应对 气候变化相关的项目。但是结合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中国发展低碳经济还面临着严峻挑 战。[4]
第一,发展阶段的挑战。目前,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加速阶段,人口基数庞大,减少贫 困、发展经济、满足就业、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仍然是中国面临的 最大任务。研究表明,即便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中国也只能做到相对的低碳经济 发展。如果GDP的增长速度按9%来计算的话,即使我们每年能源强度下降4%以上,到2010年 ,总的CO2排放还会比2005年增加20%以上。这意味着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在一个比较 长的时期内保持持继增长的趋势。
第二,能源结构的挑战。煤炭是我国的最主要的能源,主要是我国是世界上产煤大国之一, 仅次于美国位居第二。在我国国内,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到目前为止, 我国能源供应仅以煤为主,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煤炭占70%以上。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 构和单一的能源消费模式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比其他化石燃料要高 得多,单位能源燃煤释放的CO2是天然气的近两倍,以煤炭主为的能源结构必然会产生较 高的排放强度。
第三,技术水平的挑战。我国研发和创新能力有限,总体技术水平不高,这是我国由“高碳 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最大挑战。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转让技术,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在低碳 技术方面还存在较大落差。比如,在电力行业中煤电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高参数超 临界基组技术、热电多联产技术等,中国仍不太成熟;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方面,大型 风力发电设备、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燃料电池技术、氢能技术等,与发达国家相 比有不小差距。[5]
第四,强制性减排的挑战。虽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过去的10年中暂时没有强制性减排的 任务,但是这样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2020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量的持 续增长,CO2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国际能源机构已经预测中国经济增长的能源消耗和 CO2 排放将在2010年左右超过美国。因此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参与温室气体减排或限排承诺 的压力与日俱增。
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
(1)确立率先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从中国实际情况看,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境约束,必须高度重视向低碳经济转型。各级 政府都要把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的重要举措,把发展低碳经济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部署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 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政策、制度、资金和组织保障。要大力开展低碳宣传,提高全社会的 环境意识和节能意识,引导低碳社会生活方式,倡导公众循环消费、低碳消费,例如,提倡 开环保车、家庭节能等,实现消费方式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2)积极采取强有力的经济政策手段。目前,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缺少强有力的经济政策手段,如我国至今还没有像一些发达国家 那样对能源企业制定强制性的绿色能源比例,也没有鼓励消费者使用低碳产品的补贴。因此 ,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已有做法,加强政策扶持,提供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财政 补贴等措施。开征碳税和推行碳交易是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我国应考虑开征碳税,开征碳 税的结果可以极大地降低CO2的排放,而且也增加了工业的能效以及竞争力。碳排放交 易机制有利于各地区、各单位之间实现利益均衡,提高减排效率。我国要建立碳交易市场, 加强对碳交易的管理。一方面,要规范交易规则,发展碳交易的中介机构,确保合理的交易 价格;另一方面,要建立绿色能源交易机制,把碳交易与激励发展清洁能源政策结合起来, 调动全社会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
(3)加大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开发利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据 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可开发的水电资源居世界首位,我国有丰富的风能、氢能、生物质能, 海洋能等资源也居世界领先地位。但目前除水电得到相对较好的开发利用外,由于技术开发 水平、使用成本等问题,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构成中不到2%,远远低于8%的国际平均 水平。因此,要集中力量,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核电是一种不 排放任何温室气体的高效和耐久能源。目前,全球核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17.1%,发达国 家比重更大,日本的核发电已占总发电量的36%,韩国占38%,美国占29%,英国占28%,法国 占77%。但中国还以火力发电为主,燃煤的火电占总发电量的83%,水利发电占16%,核能发 电只占1.8%,核电占总电量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落后20多年。[6]为此,我国必须 从发展火电 为主转变到以发展核电为主轨道上来,加快发展核能,大幅度提高核能消费比重,并加速形 成产业化规模。
(4)加强低碳技术研发与创新。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坚实的基础研究做支撑。目前,我国低碳技术的研发能力较弱,为此 政府要加强对国家级研究机构的长期投入,构建起国家级的低碳技术研究机构,整合国内现 有的技术资源,协调开展基础性和公共性技术研发,并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发挥政府 和企业、基础研究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纽带作用;要加大清洁煤技术的开发利用。我国能源探 明储量中,煤炭占90%以上,这种“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特点决定我国能源生产以煤 为主的格局将长期存在。因此,中国要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先进燃烧、烟气净化技 术,以此来大幅度减少CO2的排放;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 具有成熟的低碳技术,中国要通过国际协商与合作机制,促进这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 让,增强低碳技术的国际引进、消化与二次创新。
(5)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低碳经济的法律体系。发达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都将立法作为推 进低碳经济的重要手段。我国要加快低碳经济的立法工作,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法律保证。 要抓紧制定《低碳经济法》、《循环经济法》,制定《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办法和标准, 对于涉及能源、环保、资源等的法律需要做进一步修改,比如《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 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电力法》等。通过立法、通过修改法律, 通过采取行动落实这些法律,运用法律手段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6)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碳汇是指由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固定大气中的CO2,通过土地利用调整和林业措 施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储存于生物碳库。据科学测定,一亩茂密的森林,一般每天可吸收 CO267公斤,放出氧气49公斤,可供65人一天的需要。在《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的 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吸收CO2的汇聚作用越来越重视,逐步将造 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因此,我国要大力植树造林,重视培育林地,特别是 营造生物质能源林,在吸碳排污,改善生态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注释:
[1]任力.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及启示.发展研究,2009(2)
[2]杨明钦.美国经济危机的复兴与应用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关系.中国能源,2 009(4)
[3]熊良琼,吴刚.世界典型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比较分析及对我国启示.中国能源,2 009(6)
[4]马建英.中国“气候”.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