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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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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治理情况

第1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今年1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印发实施,相较于2007年的限塑政策,“新版限塑令”构建起覆盖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末端处置全生命周期的政策体系,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的“中国方案”,开启了中国塑料污染治理的新征程。为进一步落实“新版限塑令”,近日国家九部门联合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对禁限管理的细化标准进行了详细界定。

细化标准充分借鉴了国外经验,紧抓环境泄露风险大的品种,努力寻求保护生态环境与方便群众生活的平衡。

一、抓住痛点,重点关注环境泄露风险大的品种

当前,塑料制品种类非常庞杂,在生活中的应用也非常广泛,小到一根吸管、大到一辆汽车,塑料的身影无处不在。近年来,随着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大多数长消费周期塑料制品,如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所使用的塑料零部件,基本能够得到较好的回收利用。一些短消费周期塑料制品,如饮料瓶、塑料盆、塑料玩具等再利用价值较好的品种,也基本能够得到有效回收利用。但与此同时,再利用价值较低,或者很难进行分类利用的品种,就成为塑料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塑料污染治理的关键。

细化标准紧紧抓住这些环境泄露风险大的品种,重点推动。如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膜,其在使用后“一扯就碎”,非常难回收。厚度达标的农用地膜回收率,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能达到80%左右,而超薄地膜回收率则非常低,长年累积会给耕地质量带来危害。再如餐饮单位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一次性塑料吸管,易混入餐厨垃圾,给餐厨垃圾厌氧发酵等后续资源化处置利用带来困难。再如添加塑料微珠的淋洗类化妆品,其中的塑料微珠会随着污水系统进入自然环境,污染量虽然不大,但可能带来累积性的环境影响和危害。

从整体上看,废弃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垃圾基本混入生活垃圾处置系统。目前,我国约有45%的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置,但仍有一半左右进入垃圾填埋场,这些随着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塑料垃圾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全降解,存在较大的环境泄露风险。

二、对标国际,充分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和做法

2017年12月,联合国通过了一项旨在停止扔弃塑料的决议,200多个国家对该项决议表示支持,各国政府都承认有必要清理海洋中大量的塑料垃圾,并减少进入消费系统的塑料制品数量。2018年5月,欧盟委员会通过《关于提请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减少特定塑料产品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指令》,对常见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出了禁限措施,包括限制在产品中使用微塑料,降低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量等,涵盖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一次性塑料餐具(含吸管、刀叉等)、棉签、气球及托架、塑料餐盒、塑料杯、塑料瓶、烟头、塑料袋、薯片袋(含糖纸)、湿纸巾以及丢弃的渔具等。

细化标准在禁限品种的选择、禁限范围确定等方面,基本上与国际通行做法相当,体现塑料污染治理的中国担当。同时,又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国情,采取了分区域、分领域、分阶段的推进模式,构建起覆盖生产、消费流通和处置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为世界塑料污染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三、有抓有放,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与群众生活需要

塑料污染的治理既要旗帜鲜明地大力推进,也要兼顾实际生活中的可行性,循序渐进,有序开展,实现科学管理、精准管理和动态管理。

细化标准对以往政策已经明确禁止的品种进行了再次强调。如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农用地膜,相关国家规定和强制性标准早就明令禁止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也已经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淘汰类产品。

细化标准对部分品种的禁限范围进行了具体界定。如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主要是指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淋洗类化妆品和牙膏、牙粉,暂不具备禁止条件的驻留类化妆品尚未纳入禁限范围。不可降解塑料袋,主要是指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盛装散装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在范围上,2020年底主要是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场景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暂不涵盖其他使用场景。

四、特殊豁免,考虑特殊时期、特殊场景的特殊需要

塑料制品具有方便实用的特点,在一些特殊时期或特定场景下,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因此,限塑工作也不能不顾实际情况搞“一刀切”,需要对特殊情况进行适当豁免。

第2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摸清环境保护产品经营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摸索发展脉络和趋势,有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和规划,促进环境保护产品的发展。本文所调查和研究的环境保护产品包括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循环利用的生产设备、材料和药剂、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等。调查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正式登记注册的专业或兼业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环境服务活动,并独立核算的国有法人单位和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法人单位;从事行业包括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友好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的生产经营及环境保护服务业。

2环境保护产品经营现状

2.1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概况

2011年江西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概况见表1。全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数为48个,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经营单位数6.94%;全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从业人员为5404人,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经营从业人员6.30%;年营业收入为157850.98万元,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收入2.00%;利润率为13.89%。

2.2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与区域分布

江西省2011年有48个单位从事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经营单位总数的6.88%。其中萍乡市32个,南昌市5个,上饶市4个,宜春市2个,景德镇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吉安市和抚州市各1个;区域分布上66.67%的生产环境保护产品企业集中在萍乡市,10.42%集中在南昌市,8.33%集中在上饶市,抚州和赣州均无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其他设区市相对较少,具体如图1所示。

2.3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领域与行业分布

2011年我省48个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水污染治理产品、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等五大领域,各领域经营单位数分别为28个、17个、2个、2个和1个,各领域比例见图2所示,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水污染治理产品领域为主,达到58.33%。江西省2011年环境保护产品48个生产经营单位分别涉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汽车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和专业技术服务业等10个行业大类,各行业分布如表2所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50%,12.5%、10.42%、10.42%和6.25%,其余均为6个行业大类均为1个分别占2.08%。

2.4环境保护产品型号状况

2011年我省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量558个,其中大 气污染治理产品和水污染治理产品型号相对丰富,型号数分别为332个和183个,占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总数的59.50%和32.80%。

2.5环境保护产品采标状况

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状况以环境保护产品采用标准情况分析,江西省2011年59个(系列)环境保护产品采用国标、行标、企标和非标等各类标准。环境保护产品各领域采用标准情况如图5,33个水污染治理产品采标,19个大气污染治理产品采标,4个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标,2个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采标,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采标1个;水污染治理产品采用标准超过半数,达到55.93%,大气污染治理产品采标占总数的32.20%。

2.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水平

2011年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558个,其中获得国家级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型号数有36个,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6.45%。如图6所示,环境保护产品涉及的五个领域,在获得国家级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环境保护产品中,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未获得国家级认证;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占据主导地位,有36个,占50.00%;水污染治理产品14个,占38.89%;环境监测仪器设备3个,占8.33%;循环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设备1个,占2.78%。

2.7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销售收入

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年收入为157850.98万元,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收入的2%。各设区市环境保护产品销售收入如图7所示,萍乡市、上饶市和南昌市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年收入位于前三位,分别为115421.99万元、22080万元和5718.81万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年收入的73.12%、13.99%和3.62%。2011年江西省环境保护产品各领域销售收入如图8所示,在水污染治理产品、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标、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五大领域中,水污染治理产品销售收入最高,位95442.84万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销售收入的60.46%,大气污染治理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收入为58234.33万元、2700万元、784.13万元、689.68万元。

2.8环境保护产品出口情况

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为2106.23万美元,在环境保护产品涉及的9个设区市中,萍乡市出口额1216.23万美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57.74%;南昌675.00万美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32.05%;鹰潭市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为200万美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9.50%;九江市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为15万美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0.91%,其余新余、吉安、上饶抚州和赣州等设区市均未发生环境保护产品出口。

3结论与讨论

(1)环境保护产品占比小,发展规模相对小

目前江西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有692个,环境保护产品仅占6.94%。环境保护产品年收入仅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收入的1.88%。环境保护产品总体规模小,集中度低,难以实现规模经济。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缺少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依然以中小企业为主,属于小规模生产经营,难以满足今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应对外来环保企业的有力竞争。

(2)环境保护产门类不齐全、品种类单一

2011年我省环境保护产品仅涉及水污染治理产品、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等五个领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品和辐射污染防护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品领域为空白。在涉及的5个领域中其中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和水污染治理产品型号数分别为332个和183个,占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总数的59.50%和32.80%,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循环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设备型号较少。

(3)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化程度低,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第3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关键词:生物技术;环境污染治理;特点;应用

1现代生物技术的特点

在当前生态系统中,生物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要素之一,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需要通过生物过程来完成。生物技术能够实现对环境的有效保护,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时属于一个纯生态化过程,具有快速、低消耗、高效率、低成本、反应温和及无二次污染等优势。在当前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主要是通过利用微生物,其在对污染物处理过程中,其最终产物多为无毒无害、稳定的物质,有效的避免了污染物的多次转移。而且一些难以处理的环境介质也可以通过生物技术实现治理,即可以利用生物修复技术来净化环境,使受污染源的水资源及土壤等重新得到利用,同时还能够进一步强化环境的自净能力。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不仅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进行广泛应用,而且在环境监测方面应用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通过利用生物传感器发展起来的环境生物监测技术,能够在线提供各种环境质量参数,为环境质量预报和报警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2生物技术在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2.1生物技术应用于废水处理

在对废水处理过程中,可能利用在自然条件下生长及系列的微生物,通过微生物的生命活动来转移和转化废水中的污染物,达到净化废水的目的。这种处理方法称为自然生物处理法,是一路具有较好经济性的污水处理方法。利用微生物净化废水过程中,具有较好的吸附性、沉降性和降解能力,而与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观点相符合。特别是当前随着环境标准的不断提升,废水生物处理技术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各种以其为基础的新技术也不断开发出来,并在污水处理中进行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2生物技术在废气净化处理中的应用

目前采用的方法有生物过滤、生物洗涤和生物吸附法等。生物技术法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安全性好和无二次污染等技术优点,国内外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对废气净化处理得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美国学者利用微生物代谢净化工业性恶臭气体效果显著,而且不产生二次异臭;德国研究者利用生物膜过滤处理含硫化氢的气体,硫化氢除去率达90%以上。另外通过利用生物膜填料塔对橡胶再生脱硫处理试验结果表明:运行条件控制适当时,净化效率可保持在90%以上,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且投资省,运行费用低。

2.3生物技术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应用

目前,国内外固体废弃物常规处理方法主要有固积、掩埋、焚烧,在处理过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固体废弃物经过生物技术处理可作为作物生长的优质有机肥料。近年来,国外采用机械快速堆肥工艺,发展用蚯蚓床处理有机垃圾和粪便、处理城市垃圾,不仅可以将城市有机废弃物转变为肥效高且无臭味的蚯蚓粪土而且还能获得大量蚯蚓作医药原料,加上蚯蚓体内蛋白质含量与鱼类相当,是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的优良饲料,可以收到一举数得之效果。

2.4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修复中的应用

利用生物技术来对环境污染修复过程中,尽可能在不对自然生态系统带来破坏的情况下,通过利用自然净化和增强分解污染物的能力来达到修复的目的。具体应用过程中充分的应用了生物生命代谢活动来减少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深度,或是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化,使被污染的环境恢复到最初的状态。利用生物技术在对环境污染修复过程中,主要以植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为主。主要是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来将环境中的污染物去除。在对油轮泄漏所带来的污染处理过程中,通过投加营养和高效降解菌有效的对海岸环境质量进行改善,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当前生物修复技术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治理大面积污染区域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5利用生物技术处理难处理的污染物

传统的生物处理技术利用生物及微生物,但生物和微生物代谢过程复杂,能量利用率较低,处理速度不快。因此需要有较好的技术来加以改进。还有许多的废物不能完全处理好,采用新的技术和生物种类来进行处理、适当加大生物用量和添加流程步骤是改进废物处理技术的关键所在。基因工程就是通过基因分离和重组技术,将人类需要的目的基因片段转移到受体生物细胞中并表达出来,使受体生物具有该目的基因表达后显现出来的特殊性状。达到改进生物物种的目的。利用基因工程构建的高效菌种来治理污染,尤其是除草剂、杀虫剂和塑料、橡胶制品等人工合成物质的污染,是现代环境生物技术发展的热点之一,更是未来环境生物技术发展的趋势所在。

3结语

生物技术发展速度较快,将其在环境污染治理中进行应用,能够最大限度的将环境中的污染物去除,特别是在对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处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还要能够实现对环境污染的有效修复,对一些难处理的污染物在处理过程中也能够达到较好的效果。利用生物技术能够实现对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还我们一个洁净、安全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陈飞.环境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17):4673-4674.

[2]杜鹃.环境污染治理中生物技术的应用[J].中国科技信息,2013(21):24-25.

第4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命门”意识,坚持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工负责,明确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责任具体、工作落实、绩效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物流园区、料场堆场、露天矿山、机动车排气、垃圾焚烧和重点企业等大气污染问题,确保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持续稳定达标。

二、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公路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道路清扫冲洗保洁。区环卫局负责建成区内的道路清扫、冲洗保洁;公路分局负责建成区外国道、省道的清扫、冲洗保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外环路、路的清扫、冲洗保洁;各镇负责各镇政府驻地主要道路的清扫、冲洗保洁。城区主要道路机扫率要确保90%以上、冲洗率达到100%。国道、省道及城区外环路的机扫率、冲洗率要达到90%以上。道路冲洗时,要保持慢车速(低于15公里/小时)、大水量(高压喷水形成径流、将路面尘土冲入下水道),确保冲洗效果。

2、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要求实施密闭运输,特别要抓好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改装工作。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3、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并组织定点检查和经常性、全天候、不定时上路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遗撒、飘散的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为的查处。

4、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和负责的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全部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5、设立车辆冲洗站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进入辖区的主要道路设置车辆冲洗站点,对进入车辆实施冲洗保洁。各企业要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运营车辆双燃料改造工作,设立固定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园林局)

1、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所有施工场地必须按扬尘控制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抛洒,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2、区房管局负责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所有拆迁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

3、区园林局负责城区地面的硬化和绿化工作。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等散装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贮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及时清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开采加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分局)

全区“二区两线”(重要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禁止开采和石料加工,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符合条件的开采矿山要落实生态开采要求,严格按环评报告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和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石料粉碎加工企业要严格采取密闭作业、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围挡、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向无制式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出售和提供原料。

(五)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扬尘、化工异味污染治理(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企业烟尘、二氧化硫必须达标排放。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治理设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依法由区政府决定关闭。关闭工作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省运会期间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整改。停产整改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省运会结束后,经环保分局、相关镇、街道联合验收,稳定达标的方可恢复生产。

2、排放化工异味的企业,必须做到厂界无异味。对产生化工异味污染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实施限期治理。在治理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的,由环保分局报区政府批准后,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停业关闭。

3、企业粉性物料必须采取库房式存放,临时性料场货场要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

4、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和清洁运输。严禁使用无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运输粉性散装物料。

5、企业内的道路、场地要全部实施硬化、绿化,定期清扫和洒水冲洗抑尘;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责任单位:环保分局、交警大队)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确保路检、抽检率不低于本辖区内在用机动车保有量的5%。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大队要采取路查措施,禁止高污染(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4、交警大队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按照省市要求,相关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八)抓好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抓好夏秋收后期的禁烧监管,防止后期焚烧现象的发生。

(九)垃圾焚烧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运输车辆,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及城区内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环卫部门要加强垃圾收集站点管理,严禁垃圾焚烧,对焚烧电线、橡胶、塑料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垃圾的,区城管执法局要严格依法查处。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从9月6日起至9月26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9月27日开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单位组织自查,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大气污染集中治理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建立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为确保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环保分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房管局、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调度督导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区监察局参与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并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供电部对相关企业采取停电措施,确保关闭、停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5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关键词] 农业污源治理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靖边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生产飞速发展。但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致使农村环境出现较多问题,致使农村环境出现较多问题,如耕地、生物资源衰减,土地日趋贫瘠,环境污染严重等,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受到威胁,影响了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因此,加强农业污染防治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一、靖边县农业污染的现状和类型

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农业生产,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然而不合理的使用和盲目大量投入生产资料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近4年来我县生产资料投入情况见下表:

附表:2009-2012年靖边县农业生产资料使用情况一览表

1.化肥污染。根据调查显示,现阶段农民种植过程中存在化肥使用过量的现象,不但造成化肥的严重浪费,而且流失在环境中的化肥给农业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这些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化肥的流失会造成水体的污染。一些施用过量的化肥会因为农田退水或是地表的经流进入河、库、塘中,使水体出现富营养化的现象。二是没有科学合理的进行化肥的使用。三是化肥中存在重金属、无机盐等等有害的成分,长期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种植的农作物品质的下降。还有,植物的生长所需要的化肥是一定的,不合理的施用化肥会使植物出现营养失衡、徒长的情况,还会造成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这就导致农药使用量的增加,给农业种植造成新的污染。

2.农药的污染。现阶段,农药的利用率非常的低只有30%,大部分的农药会在种植环境中散失。 这些散失的农药会污染大气、土壤、水体以及农畜水产品,再通过食物链危害到人体的健康。还有,种植户常常会使用高毒的农药,这些农药不但杀死了害虫,还把害虫的天敌和有益生物全部杀死了,严重影响到本地区的生态平衡。

3.塑料薄膜污染农膜的使用已成为一项农业常规技术。不但促进了农业经济的效益的增加。而且给种植的田地造成一定的污染。是一种严重的“白色污染”。还有残留在田土中的农膜,经过时间的累计,就会给农业发展带来严重的隐患。

4.畜禽粪便污染近年养殖业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粪便集中自然堆放,在分解、发酵过程中释放以氨和硫化氢为主的气体,产生恶臭污染,污染范围可达2km,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饮用水源。

5.生活垃圾污染居民生态环境意识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能及时进行处理,治理设施落后,利用率低。

二、农业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农业污染已成为我县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农业污染治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我县现代农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针对农业污染问题及日趋加重的原因分析,建议在今后农业污染治理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宣传引导,营造防治农业污染的社会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一切宣传工具,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提高大家对农业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使农业污染治理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2.实行无公害生产,建立完善检测体系:加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区建设,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切入点,扩大实施面和辐射面,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基)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成立农产品检测中心,开展农产品残留检测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农业污染。

3.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实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工程。一是通过新农村建设“四改”(改厕、改圈、改厨、改水)工程的实施,逐步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二是通过生物技术,实现产气、积肥同步,种植、养殖并举,达到“三沼”综合利用,提高农村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三是切实抓好农业副产品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农村用户沼气池的建设和普及,抓好秸秆还田、残膜回收等试验示范工作,实现资源再生利用。

4.扩大生物物理防治技术的应用范围:推广应用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生物农药等,探索病虫害无害化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病虫害预警体系建设,强化测报手段,提高测报的准确度,实现病虫情报可视、可听,提高病虫情报传播速度,使作物病虫害得到及时预防和控制,从而减少用药量。加强对土壤养分和环境质量检测,实施“沃土工程”和农作物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工程。

5.加强技术指导,科学施肥和用药:农业技术员要多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推行秸秆还田。推广“四节”(节种、节肥、节水、节药)新技术,通过精量播种、膜下滴灌、水肥双节等新技术的实施,降低农业生产投入品的能源消耗,减轻农业自身污染。

参考文献

[1]靖边统计年鉴靖边县人民政府 2012年

第6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农村环境污染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分布面广。根据来源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生产性污染、生活性污染、工业性污染等。

1.1生产性污染

农村农业生产过程中为增加作物产量,会大量使用化肥和地膜,为预防病虫害会喷洒各种农药。由于过度施肥,每年有大量肥份流失、有些伴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富营养化污染,甚至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由于农药本身不易被阳光和微生物分解,对酸和热稳定,不易挥发且难溶于水,残留时间很长。一旦进入环境,其毒性、高残留性便会发生反应,造成严重的大气、水体及土壤的污染。而农村大部分地区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由农用肥及农药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对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风险。农用地膜与农药、化肥一样,既是农民的好帮手,又是破坏农村环境的元凶,大部分农膜都很难在短时间内降解,对其回收利用或统一处理的难度也较大。塑料大棚及地膜覆盖的长期使用,使残留地膜不断积累在土壤中,土壤的结构和可耕性遭到破坏,将对作物生长产生直接影响,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不容忽视的威胁。

1.2生活性污染

目前,农村居民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生活习惯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每家每户还是传统旱厕,且没有防渗,污水随处泼洒。许多养猪场直接将粪便废水排入周围的池塘,致使这些池塘的水遭到严重的污染。同时人们也习惯将平时生活中的垃圾倒入池塘或者小河边上。更严重的是,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产方式的变化,农村垃圾呈现出构成毒害化、数量批量化的趋势,过去农村垃圾主要是一些易腐烂的菜叶瓜皮和一些枯枝烂叶,现如今却成了塑料袋、药瓶、废电池、腐败植物等的混合体,越来越接近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特别是由于大量使用塑料袋,导致垃圾中不可降解物迅速增加,然而处理方式和处理设施却没有太大的改变。因此,造成垃圾围村的现象,成为广大农民的切肤之痛,这一问题已凸显为新农村建设的软肋。

1.3工业性污染

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及领导和普通城市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很多在城市里没有立足之地的工业企业从城市转移到了乡镇农村。另外,由于乡镇的整体污染治理设施较城市落后,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使农村环境呈现出更为严重的脏、乱、差的局面。有的工厂直接将废水排到周围河道中,使流经乡镇企业区域的河流水质收到污染,而这些河流往往都是农村灌溉农田的主要水源,这也就间接的污染了突然和农作物。近几年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国家对乡镇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间接的刺激了农村乡镇企业、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然而配套设施缺乏没有跟进,导致农村环境不断恶化。

2农村环境污染的成因

2.1国家政策的原因

21世纪以前,农村一直作为城市污染的消纳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也是以城市污染和工业防治污染为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就生活垃圾而言,1992年开始施行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原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规范,包括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再到监督管理等的法律责任。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农村垃圾的处理则几乎无人过问,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国家和地方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财政投入几乎为零,这也就造成了垃圾围村的现象到处都是,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仍旧存在。

2.2农村生活生产习惯的原因

由于千百年来农村的生活生产习惯几乎没有改变,相对于环境问题而言,农民更看重的是经济利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生活水平提高了,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且农民本身文化水平较低,对环境危害问题认识不够到位,对农村污染危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大多数农民都认为只有工厂排放的污染物才叫污染,而化肥、农药、畜禽排放的粪便等都不属于污染。因此,为了追求高产量,农民会主动的增加农药、化肥、地膜等的使用,造成了生产性问题。

2.3农村环境污染范围广,分布散,监督难

农村的面源污染与城市污染、工业污染相比有着极大的差异。与城市和工业的点源污染相比农村环境污染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排放主体藏匿于村头巷尾的企业多、规模小、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具有较强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二是农村生产生活造成的农药、化肥、地膜、及生活垃圾的堆放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三是农村废弃物几乎都是就地排放导致大部分污染都是面源污染不易监测,难以掌握、监控和防治。

2.4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

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很多地方的农村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农村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处理能力不强,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不高,即使一些常规技术很容易解决的诸如烟尘、污水、垃圾等污染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在农村垃圾治理方面,普遍存在投入不足、人员不整、机制缺乏等问题,使大部分农村处于垃圾治理的空白地带。没有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农村的生产生活性垃圾废物只能随意丢,污水只能随意排。

3破解农村环境问题的对策

3.1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明确政府责任、治理农村生态环境

以前关注农村环境的法律法规很少,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能否切实发挥环保法规在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就要看各级政府的执行。对于乡镇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并将这些措施与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区域布局结合起来。对乡镇企业带来的污染物集中处理,也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3.2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因此,加强宣传教育,使农村居民了解环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人人做环保,人人为环保的氛围,在农业生产中能够自觉施用有机肥、积极推广微生物肥料、继续完善垃圾堆肥技术。积极使用无公害的农药。利用害虫的天敌以虫治虫等生物防治的方法少用农药。另外,加快土地流转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积极引导农民进行有机农作物的种植,较少化肥的用量。在农村垃圾收集基础设施健全的情况下,尽快加强对农民垃圾分类放置的宣传。

3.3加大财政投入

第7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1.1面源污染日益加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村生产手段发生了较大改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的使用农药和化肥,这些物质的使用不仅加剧了河流、湖泊等水体的富营养化程度提高,污染地下水,造成水体环境污染,而且还会土壤产生污染,影响土壤的肥力,造成恶劣的土壤环境污染。另外,地膜的使用也是造成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一个重要因素,地膜的广泛使用再带来农作物增收增产的同时,由于使用方法不当、局部用量没有控制等原因导致的土壤环境问题越来越为突出。

1.2养殖业污染日益严重

近年来,禽畜养殖业在农村快速发展,其养殖规模从传统的农户分散养殖开始向集体化养殖、养殖场等方向发展,禽畜产生的粪便污染大幅度加剧,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农村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偏低,并且没有科学的管理养殖手段,导致养殖场的粪便、污水等污染物随意排放,造成地表水环境的恶化,并且对当地的大气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给农村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

1.3生活污染大幅度增加

随着农村经济的振兴和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随着不断提高,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排放量等大幅度增加。农村生活垃圾的组成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农村生活垃圾是可以被降解、循环利用的,而现在随着塑料、电子产品垃圾、一次性废弃物的增加,难以分解的垃圾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加。由于环境保护意识较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村的大部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往往不经过处理就随意的排入水体,造成水体环境污染加剧。

1.4乡镇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广泛开展,很多的城市将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环境保护政策相对较为宽松的农村。农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环境污染处理技术落后等原因使得一些乡镇企业产生投机心里,降低环保方面的相关投入,固体废弃物、生产废气废水乱排乱放,导致了农村环境污染日益加剧。

2.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环保意识相对较低

农村环保意识较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农民对环境污染的危害后果认识不足,不能自觉的保护环境,并且环保维权意识较低。另一方面,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和乡镇企业负责人存在“重视经济发展,轻视环境保护”的思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污染治理投入较低。

2.2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目前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建立在城市污染和重点污染治理基础之上的,这些法律法规不适用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因此会产生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力度角度、法律手段不完善等,不利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2.3环保设施落后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加快,但是与之配套的环保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缺乏、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不完善等方面。另外,由于环境保护投资的回报率低、公益性强等特点,导致了农村环保资金缺乏。

3.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建议

3.1多种手段提高农村环保意识

环保意识较低是影响农村环境的主要原因,因此要采取有效的、多样的手段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首先采取村广播、印发手册等宣传手段让农民了解当地的环境污染现状和危害程度,给农民敲响警钟。其次,采取讲座、演讲的形式在农村的中小学开展农村环保教育,通过学生影响家长,从而达到提高农村全体人员环保意识的目的。最后,将绿色生产、清洁生产、有机种植标准、生态养殖技术等环保生产手段介绍给农民,从多个角度采取多种手段提高农村的环境保护意识。

3.2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不能很好的适应农村污染治理的要求,也无法界定农村环境污染的责任,因此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农村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看待,建立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保护法律体系,完善农村环保管理制度,让农村环境污染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3积极落实环保资金投入

足够的资金投入能够实现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和完善,能够引进科学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技术,进而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改善农村环境保护现状。因此要扩宽资金渠道,采取多种举措落实农村环保资金投入。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积极申请国家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投入方面的资金支持。其次要积极与上级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申请农村环境污染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例如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以及养殖场污染处理专项资金等。最后,要鼓励、争取社会投资,尤其是公益性质的投资,从多个角度、多个方向,采取多种举措增加农村环保资金投入。

3.4提倡发展生态农业

面源污染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农药化肥的使用、地膜的过量使用以及农村养殖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都导致了面源污染的加剧。通过分析面源污染产生的原因可以发现,发展生态农业是控制面源污染的根本途径。要持续、有效的指导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和农药的使用,积极倡导农民采用测土配方施肥的方法,鼓励农民使用对环境污染较少的生物农药、低残留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加大科学技术的支撑,建立种植养殖生态格局,尽量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在农村养殖方面,将禽畜污染环境质量与有机食品生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紧密的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第8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摘要:论述了固体废物的性质和危害,对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的现状做了较详细的分析。针对污染的问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广州市;固体废物;二次污染

1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1.1广州市工业废物污染现状

近年来,广州市工业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急剧增加,组成成份日趋复杂。200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达2334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就占有1400万吨,该市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总量虽接近1000万吨,但现有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数量上远远不能满足废物处置需求,设施建设普遍简陋,达不到“无害化”的标准,二次污染严重。

1.2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目前广州市平均日产垃圾6300吨。生活垃圾,主要在位于黄埔区的大田山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又给当地的居民群众造成了较为突出的二次污染。尤为令人吃惊的是,已开场10多年、并计划将于年内关闭的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其污水处理系统至今还处于调试阶段,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里。

1.3广州市有毒化学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目前广州市每年的危险固体废物产量约为2万吨,废旧电子电器12万吨,废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32万吨。其中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处置的只有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等3家,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达标率只有40%;大量的危险废物被不规范焚烧或倾入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甚至直接排入环境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1.4广州市白色污染现状

广州市目前使用的是EPS(俗称白色)泡沫塑料快餐具,其年消耗量在20亿~30亿只,大量弃掷的泡沫塑料快餐具形成“白色污染”。21世纪广州市的白色垃圾有300多万吨。由于EPS泡沫塑料消耗的是无法再生的石油资源,用作发泡剂的氟利昂是对地球大气臭氧层造成不可逆转破坏的“元凶”,它埋在地里会使土壤劣化,焚烧处理又会产生10余种有毒气体污染空气,故而成为灾难性的“白色污染”。它已同汽车尾气、有磷洗涤剂一起被列为我国环保治理的三大重点。因为白色垃圾需要百年以上时间才可以在自然界自然降解,所以解决它的污染问题被称做百年难题。

2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对策

2.1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对策

(1)冶金废渣的治理对策。

①高炉渣:高炉渣的产量随冶炼技术及矿石的品位不同而变化。高炉渣属于硅酸盐材料。它化学性质稳定,并具有抗磨、吸水等特点,可供广泛应有,国内对高炉渣的应用都很重视,美、英、法、日本等国高炉渣的利用率已达100%,甚至出现了很多专营高炉渣商品的公司和工厂。我国高炉渣的利用率已达85%以上。为了适应不同的用途,高炉渣可分别被加工成水渣、矿渣碎石和膨胀矿渣等几类主要产品。

②钢渣:钢渣是炼钢过程中排出的固体废物,包括转炉渣、电炉渣等。炼钢过程中的排渣工艺,不仅影响到炼钢技术的发展,也与钢渣的综合利用密切相关。目前,炼钢过程的排渣处理工艺大体可分为如下四种:冷弃法;热泼碎石工艺;钢渣水淬工艺;风淬法。

(2)化工固体废物的治理对策。

①对硫铁矿烧渣,应根据其含铁量的不同确定其用途,铁含量高的应回炉炼铁;低铁、高硅酸盐的硫铁矿烧渣宜做水泥配料。

②铬渣可代替石灰石作炼铁熔剂。在冶炼过程中铬成为金属进入铁组分中,可彻底消除六价铬浸出的危害;根据铬渣在高温下能还原成低价态无毒铬的原理,可将铬渣掺入煤中用于发电、用铬渣作玻璃着色剂或钙镁磷肥和铸石。还可利用碳对铬渣进行干法还原除毒;用电解法处理铬酸、生产铬盐精、回收原理含铬硫酸氢钠等。

③烧碱盐泥可采用抽滤、沉淀过滤法进行处理,或用于制氧化镁等;含汞盐泥可用次氯酸钠氧化法、氯化-硫化-熔烧法进行处理,并回收金属汞。

④电石渣可制水泥或代替石灰作各种建筑材料、筑路材料等,还可用来生产氯酸钾等化工产品。

⑤其它化工废物,如,磷渣可烧制磷酸;甲醇废触媒可生产锌-铜复合微肥;溶剂厂母液可生产二甲基甲酰胺等;染料废渣制硫酸铜等产品;胶片厂的废胶片和废液可回收银。

2.2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对策

(1)填埋法。

①垃圾填埋场的选址。选址时遵循的原则是:远离生活区和水源地;避开上风口和水源地上游;自然地理条件不适宜飘浮扩散和渗漏。

②对填埋场需要进行严格的防渗漏处理,以免垃圾中的有害物在雨水或地表径流的冲刷下随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和相邻土壤。

③垃圾场表面覆土和排气管网设置。

(2)堆肥法.

堆肥生产的主要工艺过程是:生活垃圾-分类-破碎-发酵-烘干-磨粉-配料-造粒-干燥-包装-出厂。如果是生产一般堆肥,则在发酵工艺完成后,即可直接使用;如果生产有机复合肥,则在配料工艺需要添加一定配比的化肥。有机复合肥的有效肥力是一般堆肥的4~5倍。目前广州市的固体污染只有少量是用的堆肥法处理。

(3)焚烧法。

广州市现在有1座大型垃圾焚烧厂——李坑垃圾焚烧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是广州市重点工程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7.25亿元。投入运行的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垃圾1040吨,占目前广州市日产生活垃圾量的约1/7;该厂年发电1.3亿度,能满足10万户家庭生活所需,是符合广州特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利用垃圾发电、“变废为宝”是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别于垃圾填埋场的一大亮点。该项目还是国内第一个采用中温次高压参数的焚烧发电厂,通过提高蒸汽温度和压力有效提高蒸汽回收效率,使发电量增加20%以上。此外,与垃圾填埋场需大量占用土地不同,该厂在设计原则上尽可能节约用地,目前一期用地仅为3.2万平方米,是兴丰垃圾填埋场的1/10。

2.3白色污染处理方法

①实行垃圾分类,以利回收利用。清洁的废塑料制品可重复使用、造粒、炼油、制漆、作建材等。而从垃圾场重新分拣废塑料制品,则费时费力,且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所以一定要在废塑料制品进入垃圾流之前将其分类回收上来。目前,发达国家大都走回收利用的路子。我国城镇尽快推行垃圾分类弃置已势在必行。

②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可降解塑料。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研制成功以植物淀粉为主要原料的可降解塑料,大大缩短了其可降解周期。广州市新型塑料的研制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已经和正在开发出以淀粉、秸秆纤维、天然草浆等材料制成的“绿色”替代品。

③加强立法,强化管理,尽量减少或控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的生活用品。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生产者、各级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的义务。目前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快餐餐具。广州市也为此专门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扼制“白色污染”的污染源。

2.4广州市垃圾二次污染的防治措施

(1)填埋场场底防渗。

为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必须在填埋场底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以前垃圾填埋场底部都铺放一层防渗材料,主要有黏土、沥青、塑料膜等合成橡胶等。近几年国外开始采用人工合成防渗层,有的采用双防渗层,效果明显好于前者。垂直防渗可采用帷幕灌浆、不透水布等。各填埋场可根据具体工程和水文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2)渗滤液的收集处理。

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方法包括生物、物化及土地处理法。生物处理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厌氧-好氧处理。物化法主要有化学混凝沉淀、电解氧化、活性炭吸附、密度分离、化学氧化、化学还原、膜渗析、汽提、湿式氧化等多种方法。和生物法相比,物化法受水质水量影响小,出水水质稳定,尤其对BOD/COD较低而难以生物处理的垃圾渗滤液有较好的处理效果。由于物化法处理费用较高,一般用于渗滤液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渗滤液的土地处理包括慢速渗滤系统(SR)、快速渗滤系统(RI)、表面漫流快速渗滤处理系统(ARI)等多种土地处理系统。土地处理主要通过土壤颗粒的过滤,离子交换吸附和沉淀等作用去除渗滤液中悬浮颗粒和溶解成分。通过土壤中微生物作用使渗滤液中有机物和氮发生转化,通过蒸发作用减少渗滤液量。

(3)填埋气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①填埋气的收集。由于大部分沼气在填埋场填埋过程中就已形成,所以沼气采集应在填埋过程中就开始实施。在荷兰,对正在使用的垃圾场,主要采用立式或水平式收集技术。立式采气系统是在垃圾场的填埋过程逐步建造成的,其方法是在填埋场内均匀分布竖立大口径钢管,在每个钢管外砌筑竖井,当填埋厚度达到2~5米时,将钢管向上抽一部分,并继续砌筑,直到填埋场达到设计高度,然后将钢管移走。

②填埋气的净化。溶剂吸收法是目前较为成熟的沼气净化方法,如采用双塔式溶剂吸收法提纯垃圾沼气,设备简单、成本低、操作简便,净化效果好。

2.5广州市固体废物优化方法

第9篇: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范文

VOCs已被证实是形成雾霾的重要成因,其排放来自燃煤电厂、交通燃油排放以及石油化工、油品及溶剂储运等众多行业。

持续的雾霾证实了,硫化物与氮氧化物的治理只完成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凤毛麟角。接下来,作为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因素,VOCs治理将成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板块。

12月20日,石化VOCs技术专业组成立,作为VOCs的重要来源,石化行业成为了最先试水VOCs治理的行业。石化VOCs也成为了空气污染治理的焦点。

然而,和脱硫脱销、超低排放等成熟的市场相比,VOCs仍然处在市场培育的阶段,当前VOCs治理的技术人才匮乏,储备不足,设计力量有限,已严重制约了VOCs污染防治能力及其企业的发展。因此,VOCs在石化行业的成败,是未来把VOCs治理推广至电厂、煤化工等领域的一面镜子,也是从业者必须突破的一道坎。。

政策东风

从2015年末至2016年下半年,关于VOCs的政策利好陆续下发。

不久前闭幕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将VOCs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此外,环保部已出台VOCs的系列标准、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等,为“十三五”VOCs减排的监督考核奠定了基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我国渐渐开始出现大范围雾霾,不管VOCs也好,硫化物、氮化物也好,本质还是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刺激政策导致落后产能复苏的结果,因此,VOCs治理还是需要顶层设计。”

一些遭遇雾霾困扰的省市逐渐将VOCs治理提上日程,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陆续正式文件,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将根据排污者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力争“十三五”时期,把VOCs纳入总量减排指标,大力推进石化、塑料、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综合整治,从源头削减VOCs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以北京为例,石化企业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为10元/公斤,并于2016年中旬开始实施。

伴随着市场升温,全国出现了大量新注册成立的VOCs治理企业,许多由除尘、脱硫、脱硝、检测等其他行业转型过来,譬如清新环境,博天环境等,也包括部分境外企业和境外企业的。据业内人士测算,如果一切顺利,“十三五”期间VOCs治理市场预计超过1500亿元,国从事VOCs治理的企业在200-300家之间。

石化行业是最先受到“眷顾”的行业。根据环保部数据统计,2015年石化VOCs总排放量533万吨,对工业源VOCs排放的贡献率是42.2%。

事实上,早在十二五初期,就有业内人士呼吁将VOCs污染治理纳入大气环境保护日程当中。根据环保部的一份估算,过去五年,大气污染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需求约3500亿元,其中,工业VOCs治理项目投资需求约615亿元。其中有近半数投资需求来源于石化行业治理,其中,化、制烯烃与PTA领域,投资需求为400亿元,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上升。

伴随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及原油战略储备的建设,国内未来需建设的油库、油站数目将逐年增长。但油气回收系统在国内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饱和率只有20-30%,这无疑将为油库、油站油气回收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如果一切顺利,石化行业将成为整个VOCs排放治理的风口,管理部门也希冀石化行业能成为未来燃煤电厂、交通源治理的切入口,届时,市场规模将会超过1500亿元。”防化研究院教授栾志强表示。

企业的迷茫

“我们相信VOCs市场会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新风向,但是我们目前还在观察的阶段。”清新环境营销总监王月淼告诉《能源》记者。

在过去五年,清新环境在燃煤电厂脱硫脱销和超低排放领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随着超低排放、脱硫脱销市场的逐渐饱和,清新环境也在寻找市场未来的突破点。此外,市场中还活跃着大大小小,不太知名的玩家。他们和巨头一起,组成了市场有机整体,但它们决策更为便捷,打法更为灵活,

但火热的表象下,难掩企业的焦虑与迷茫。多数企业认为,VOCs市场和燃煤电厂排放有着较大差别,企业还需谨慎投资。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环保企业,特别是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在转型VOCs市场中有几大难点,其一是资金流的问题。如果说煤化工零排放和脱硫脱销是草原市场,那VOCs市场就是密林,很少有寡头生存的空间,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小的公司像新陈代谢一样。1000万以下的小订单会越来越多,归根到底,企业的玩法要改变。”

除了企业自身需要调整姿态、变更模式,需要一定时间去适应新市场环境之外,政策的不完善更不应当被忽视。

目前,和VOCs治理相关的标准主要参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但这项标准出台于1996年,彼时,尚无具体针对VOCs排放的概念。

此外还有针对石化废水的《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这项标准已经过去20多年,已严重不符合当下的排放标准。

去年,石化行业了行业标准,主要针对炼油厂、甲醇制烯烃、甲醇制PTA项目进行了排放约束,结果发现,这项标准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促进作用。

这个是一个通用性的标准,就像类似于水的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的环境质量标准。他是针对末端的标准。实质上,真正需要产业发展还应当有相应的控制标准,因为控制标准是针对污染源排放制定的,从量上都会有个规范,有个界定。现在大气、水都有了控制标准,对排放者进行约束,也就创造出了相应的提标改造市场,这才是未来市场的主要推动力,但是现在VOCs市场还很初级,对企业约束有限,所以市场规模很局限。“现在没有一家企业开始申报VOCs排放指标,关键企业都不知道怎么做。”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郭森表示。

标准难以落实的根本原因,还是对VOCs定义的不清晰。郭森表示:“别说标准了,就连我们对它的定义都是五花八门的,欧盟从蒸汽压的角度定义VOCs,世界卫生组织从挥发性角度定义它,美国环境署从光化学活性的角度来定义VOCs。但不同物质特性不一样,从采样材料,采样频次都没有相关技术规范。”

而监测环节也存在疏漏。有业内人士透露说:“现在企业监测频次不能达到效果,我们规定企业每季度都要做VOCs核查,但实际上大部分企业一年到头就做过一次。这就导致部分需要核算的参数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