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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粮食购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民以食为天”,这句流传几千年的古语道出了粮食购销工作的重要意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作为公益性企业的性质,承担了国家赋予的重要工作职责,概括起来就是两点:一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二是维护农民“收入安全”。国家“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安全”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的,没有农民的“收入安全”就不可能达到国家“粮食安全”,而要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证农民“收入安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维护农民“收入安全”,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当市场出现有效供给不足或出现天灾人祸时,国有购销企业能够满足基本的民生,保证老百姓吃得上,能够维持生存;另一方面,当市场出现有效需求不足时,国有购销企业通过“吞吐”,实现产销衔接,保证农民产粮卖得出,维护农民“收入安全”,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二、如何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的认识
在近半年的工作中,我到粮库工作了一个月,从所见所闻中,我觉得粮食购销的基础工作都是由粮库承担的,可以说粮库是粮食购销企业的一线部门,对于做好粮食购销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总起来说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认真收好粮
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做到价格公开、质量标准公开、验粮公开、计量公正、以质论价;严把收购质量关,不合格的粮食不准入库,保证了收购质量;按时结算农民交售粮食价款,确保一手交粮,一手付款,维护农民的利益。
2、服务好农民售粮
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售粮农民提供优质的售粮服务,要为农民提供茶水和粮食整晒工具,方便农民售粮。在收粮过程中,落实岗位责任,坚持早开门,晚关门,确保售粮农民随到随收,随收随结,决不留粮过夜,不给农民打白条。
3、保管好粮食
对收进来的粮食,要切实保管好,这里面关键做好“安全生产”和“一符五无”粮仓工作,确保所有库存粮食万无一失。要建立健全保粮制度,认真执行粮情“三观、七测、半月化”的检测制度,实行危粮限期处理制度。要求责任保管员对粮情至少三天进仓一查,保管组检验员七天一查,并逐仓逐垛扦样,现场查看粮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储粮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粮食安全。
4、做好粮食购销工作
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情况下,粮食购销企业要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抓好粮食订单合同工作,确保有粮源。要坚持“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多收粮、收好粮,多销粮、产效益。
三、近半年的工作体会
在近半年的工作中,在熟悉公司情况、提高认知的基础上,我感受了公司良好的工作作风,看到了老员工的爱岗敬业精神,自己增强了组织纪律性,觉得要当好一名员工,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公司发展做贡献,自己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1、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
经过近半年的工作,我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要在学习中改造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立身之本。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还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与工作纪律,树立全心全意服务思想,做到无私奉献。
2、提高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近半年来的工作,我熟悉了公司情况和粮食购销工作,提高了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拓宽了工作的视野,为自己今后更好地从事粮食购销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我还懂得在工作中不仅要深入学习工作业务知识,用专业知识武装头脑,而且还要贯彻落实到平常的工作中。在学习中,要有目的,有方向,要进行系统思考、系统安排,都要与推动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善加利用。要有一种学习的危机感、紧迫感,把学习知识、提高素质作为生存和发展的紧迫任务,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和追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争当学习型员工。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知识层次,增强业务工作能力,全面做好自己的工作,力争为公司多作贡献。
3、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关键词:粮食生产 内蒙古 粮食安全 农民增收
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始终是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内蒙古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和5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研究内蒙古粮食生产问题,对于促进全区农民增收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肯定内蒙古粮食生产取得的巨大成就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粮食生产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一是粮食产量由2000年的248.4亿斤提高到2012年的505.7亿斤,占全国的比重由2.7%增加到4.3%,在全国的位次由第15位上升到第10位。二是2001年至2011年全区粮食产量累计达到3858.5亿斤,近年来每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200亿斤以上,实现了从缺粮大省到粮食净调出省区的历史性转变。三是2012年人均粮食占有量首次突破2000斤,从2001年起连续11年居全国第3位。四是粮食单产大幅提升,2012年粮食亩产量首次突破600斤,达到603.2斤。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主要思路
2009年6月,政府提出,要在承担国家规划的51亿斤粮食增产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完成100亿斤粮食增产目标。内蒙古应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正确处理农业和工业、农业和牧业、农业与生态的关系,坚定不移地紧抓粮食生产,加快推进粮食生产现代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多作贡献。
2.1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内蒙古生态环境脆弱,草原退化严重,绝不能以开荒扩地来增加粮食产量。目前,粮食单产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0%,科技对农牧业贡献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潜力很大。要稳定1亿亩的耕地面积和8000万亩的粮食播种面积,主要依靠单产提高来增加粮食生产能力。
2.2稳定总量,提高质量。2012年内蒙古优质高产高效作物比重为70%,与仍有相当大的提高空间。应在保持粮食年产量在500亿斤以上并逐步增加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粮食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强中筋小麦、优质专用玉米和优质马铃薯品种,加快发展高油大豆,适当扩大稻米种植,实现粮食生产总量与质量的双提高。
2.3稳定东部,提高西部。总体上看,东部地区是内蒙古主要的粮食产区,产量和商品量都占全区的65%以上,是完成粮食增产目标的中坚力量。东部盟市特别是通辽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要稳定耕地数量,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提高产量。西部地区尤其是巴彦淖尔、鄂尔多斯等地要改善水利和土地生产条件,发展节水灌溉,着力提高单产,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和商品率。
2.4稳定非产粮大县产量,提高产粮大县产量。2011年全区80个旗县市中,粮食总产10亿斤以上的有18个,5亿斤以上10亿斤以下的11个。要继续发挥好这些产粮大县对全区粮食稳产增产的支柱作用,重点支持和抓好一批超5亿斤的产粮大县粮食生产,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粮仓”。同时,粮食增产任务不能全靠产粮大县来完成,非产粮大县丝毫不能放松粮食生产,一定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三、建立完善内蒙古粮食发展的政策措施
3.1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内蒙古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的85%左右,干旱及半干旱地区的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的3/5以上,耕地质量低、水资源短缺是制约粮食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开展以水为中心的农田基础改造,深入实施“四个一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改善旱作区农田基础设施,增加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把中低产田建设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
3.2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内蒙古耕地平坦连片,人均耕地面积大,土地流转空间大、成本低,非常适宜规模化机械化作业生产。应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的土地流转办法,鼓励支持城镇工商企业参与粮食生产,有序推动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流转,加快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
3.3增强科技对粮食生产的支撑作用。内蒙古农业基础条件薄弱,设施建设落后,“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粮食生产的基础仍然不牢固。应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大规模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和技术,用科技力量支撑和保障粮食增产提效。
3.4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内蒙古粮食生产大县多数是贫困旗县,全区粮食产量前10名的旗县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就有7个,而这7个贫困旗县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11.4%,粮食总产量却占全区的42.94%,为全区粮食生产作出了巨大贡献。应高度重视产粮大县经济发展和财力保障,使产粮大县种粮不吃亏、主销区粮源有保障,保护和调动好产粮大县政府抓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3.5加快发展粮食加工产业。近年来,内蒙古粮食连获丰收,但输出粮食绝大多数是初级产品,粮食加工发展明显滞后,区内消费70%的面粉、85%的大米、70%的植物油靠从区外购入解决。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引进一批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延长粮食产业链,发展粮深加工,加快实现由粮食输出大区向食品输出大区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韩长赋,“十二五”发展粮食生产的基本思考[J],求是,2011,(3)
摘 要: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安,粮以土为源。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基础的基础。耕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变化将影响到粮食生产的波动,进而影响到粮食的供给及粮食安全水平,加强耕地保护是实现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本文以攀枝花市为例,对其1999-2012年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攀枝花市耕地数量和粮食产量增加,但人均耕地少,粮食供需紧张,容易发生粮食危机。
关键词: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攀枝花
耕地保护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耕地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一个国家粮食的潜在供给能力[1]。面对我国“一多三少”的土地资源国情,加之快速城市化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实际情况,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下降必然会给粮食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1994年莱斯特.布朗的《谁来养活中国》引起了当今学者的重视,刘正山(2006)[2]通过计量分析发现,不能简单的将粮食产量与耕地面积挂钩,影响粮食产量主要因素则是价格、投入、政策等因素。然范成勇(2010)[3]等人认为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保持必要的耕地面积是我国粮食自给和安全的基本条件。从研究的已有成果来看,耕地保护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中部粮食主产区或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对全国、省(区)宏观性的大中尺度为主,对西部地区和地区(市)等中小区域耕地保护的研究较少[4]。因此以攀枝花市为研究区域,分析了1999-2012年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的变化,得出一些结论。对其实现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研究区概况
攀枝花市是中国四川省省辖市,位于中国西南川滇交界部,北纬26°05′~27°21′,东经101°08′~102°15′。位于攀西大裂谷的中南段,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起伏,主要以山地地貌为主。属于以南亚热带为基带的立体气候,具有夏季长,四季不分明,干、雨季分明,日照多,太阳辐射强等特点。境内有丰富的有色金属矿和钒钛磁铁矿资源。下辖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五个区县。2014年攀枝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0.85亿元,增长9.3%。粮食播种面积4.1万公顷,增长2.4%,粮食总产量21.82万吨,增长2.0%。
2.攀枝花市耕地资源现状
2.1耕地数量现状
攀枝花市耕地资源总量是增加的。1999年,攀枝花市耕地面积31.57千公顷,2012年耕地面积达40.81千公顷,由占四川省耕地面积的0.71%上升到1.02%。总的来说,攀枝花市耕地面积变化可以分为波动的稳定、上升和较高的稳定三个阶段。由于1999年以来,攀枝花市总人口大致呈逐年增长趋势。2007年前总人口年均增长1%左右,除2009年总人口减少0.27%外,2008-2012年总人口年均增长0.3%,故人均占有耕地量少。2008年前攀枝花市人均耕地在0.03公顷左右,2009-2012年人均耕地增长至近0.04公顷。
2.2耕地质量现状
耕地分布不均衡,市内耕地等别分异规律复杂。攀枝花市90%左右的耕地主要分布在米易县、盐边县和仁和区,极少数耕地分布在东区和西区。根据等别面积加权计算,攀枝花市耕地平均等别为8.01等,说明区域内的耕地质量处于中等水平,但耕地等别差距较大,其中米易县最高等和最低等间差距达7个等。中等地分布范围广,占51.815%,其次是高等地,占46.011%,优等地范围小,仅占2.17%。然而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占用最多的是优质耕地。
3.耕地资源与粮食安全关系
通过统计数据(图1)发现,攀枝花市粮食产量分为先增后减和持续缓慢增加两个阶段。1999年粮食产量22.69万吨,2012年达到23.61万吨,粮食产量增加0.92万吨。研究表明,攀枝花市耕地面积对粮食产量具有约束作用。这是因为耕地数量不是唯一影响粮食产量的重要因素,政策、价格、天气、技术等因素也影响着粮食产量,尤其是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对耕地生产力的作用越发突出。但在自然状态下耕地数量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极大,尤其是经济水平及科技水平落后地区,粮食安全的主要保障还是靠耕地数量来维持[5]。
4.结论
(1)攀枝花市耕地数量是增加的。这主要得益于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正处于一个完善时期,土地利用规划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不断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以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为基础,各种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为支撑的较为完整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6]。
(2)2012年相比1999年,攀枝花市耕地面积增加9.24千公顷,但经济不断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人均耕地面积少,是四川省的四分之三,并远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053公顷的警戒线。
(3)根据《中国农业资源综合生产力与人口承载力研究》成果,初步小康型粮食消费标准为人均400千克[7-8],然1999-2012年攀枝花市人均粮食产量在200千克左右,粮食自给率为44%-56%,而2008年7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提出将我国粮食自给率稳定在95%以上,这说明攀枝花市粮食安全压力巨大。
耕地面积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条件,粮食安全关乎到国泰民安,各地区必须从数量、质量和生态环境方面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度,建立起耕地保持-农地保持-农地保护的多级保护体系。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土地资源评价与监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四川师范大学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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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经济面临着深度调整,一方面使我国出口增长和结构升级的竞争压力加大,另一方面也带来加速技术进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新机遇。中国作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随着国内经济转型步伐加快,不仅要推动出口升级,继续稳定出口增长,更要进一步加大进口市场开放力度,积极扩大进口,优化进口结构,促进进出口的均衡发展。
一、外贸政策调整有利于扩大进口
长期以来,我国“重出口、轻进口”,一直推行“奖出限入”、“宽出严入”的贸易政策,形成了出口促进和进口替代的政策目标和政策体系。要素配置和收入分配不断向出口产业集中,促使外贸出口获得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并导致经济发展对出口部门过度依赖。与出口相比,进口政策偏重监管,进口受到严格控制,增长缓慢,贸易顺差持续扩大。2005 年货物贸易顺差首次突破1000 亿美元,并持续4年大幅攀升。2008 年中国货物贸易顺差达到2981 亿美元历史高点,此后虽因全球经济危机、外贸整体发展速度放慢而逐渐收窄,但随着对外贸易恢复性增长,出口增速再度超过进口,最近3年贸易顺差快速扩大。2013年,中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进出口总额4.16万亿美元,约占2013 年全球贸易的12%。其中出口2.21 万亿美元,进口1.95万亿美元,分别居世界第1 和第2位,贸易顺差达到2597 亿美元,为全球金融危机5 年来的新高。
总体而言,我国进口与出口发展仍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平衡。进出口失衡、货物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也带来贸易摩擦增加、能源资源供应紧缺、环境污染严重、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等诸多问题,给当前和今后的外贸发展带来相当大的困扰,并加大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复杂性和难度。同时,由于长期实施进口限制、对国内部分产业过度保护,导致一些行业出现了垄断、竞争力低下、缺乏创新动力的局面,影响了产业升级。
近5 年来,我国开始实施积极的进口政策,以缓解贸易顺差的过快增长,进口规模不断扩大。2008 年,中央财政设立了进口贴息专项资金。2011年,国家启动了设立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行动,目前已设立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苏州工业园区、宁波保税区。2012年4 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进口,适当扩大进口规模,促进对外贸易基本平衡,并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完善管理措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对积极扩大进口的推进和落实给予保障。2014年5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史无前例地将加强进口列为第一条,并提出了非常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几项重点工作和思路。这一系列外贸政策的调整反映出扩大进口、加快调整贸易结构,将成为我国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
二、进口规模扩大的同时更要重视进口结构优化
随着我国一系列外贸政策的调整,我国的进口规模不断扩大,从2002年至2013 年,进口规模由2953 亿美元扩大到1.95 万亿美元,增长了5.6 倍,进口额占全球进口的比重也由4.4%提高到10.3%。进口与出口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同样重要作用,甚至在某些方面进口具有更长期、更有价值的作用:进口国内短缺的能源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对建立完整产业体系、介入产业分工中的高增值环节具有关键作用;进口先进技术设备等资本品,有助于提高国内装备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出口产业竞争力;进口消费品可以产生消费示范效应,增加国内消费市场的产品丰度,提高消费者福利水平,并传导至生产环节,提升国内同行业制造水平,提升出口产品档次和质量。因此,实施积极的进口战略,对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缓解贸易保护主义压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进口商品结构仍有待进一步优化,进口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改善资源配置、提高人民福利的积极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一是能源、资源等初级产品进口依赖程度急剧上升,但在国际市场的定价权缺失;二是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滞后,未能有效提升国内产业装备水平和竞争力;三是对消费类产品进口存在偏见,进口比例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进口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需求、提高消费者福利水平的作用不够重视。
三、当前积极扩大进口战略着力点
(一)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国内外实践表明,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所带来的技术外溢效应十分明显,通过技术引进,可提升国内企业制造能力,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这是后进国家在短时间内实现跨越发展甚至赶超先进国家的必由之路和捷径。在世界经济深度调整时期,实施高新技术进口和自主创新并举的战略,是提升我国科技水平,不断推进新型工业化,增强内生增长动力和后劲,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以高速铁路技术为例,通过初期的进口设备、引进技术,我国围绕高铁技术完成了400 多项科研实验,攻克了一系列技术难题,目前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速300-500 公里的中国高速铁路技术体系。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要综合考虑经济转型升级的稀缺性要素,充分发挥关键要素投入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先进技术设备进口,要正确认识并协调好高端技术设备进口与国内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到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通过加强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战略合作,加大政府间高技术领域磋商力度,努力突破发达国家对我国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的管制和限制,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另一方面,也要适当降低工业制成品进口关税,推进贸易便利化,这既是世界贸易发展大势所趋,同时更加开放和自由的进口环境,也是为我国产业发展营造“鲶鱼效应”,对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创新活力形成良性刺激。
(二)增加高质量中间产品的进口,提升分工层次
全球化改变了国际产业分工格局,中间产品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力量,贸易规模迅速扩张,成为各国货物出口的重要内容。本世纪以来,我国融入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程度日益加深,中间产品进出口均呈上升趋势,近几年出口占比超过40%,进口则达到75%左右。这凸显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地位,进口中间投入品在工业产品制造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出口产品中的进口含量不断提高。事实上,中间投入品进口对于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参与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的途径和结果。
今后10 年,我国正是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化的时期,外贸结构的优化升级,不仅产业间贸易要升级,产业内贸易也要升级。要继续鼓励中间产品贸易,积极扩大出口规模,调整进口结构。增加高质量中间产品的进口,从而提高下游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和出口竞争力;在控制“两高一资”产业的同时,增加“两高一资”中间产品的进口,减少国内能源资源消耗;大力扶持国内自主创新,适当控制零部件进口,避免对技术密集型中间产品进口的过度依赖,给国内相关部门提高研发生产能力提供时间和空间。
(三)稳定战略性资源和能源进口
我国自然资源禀赋越来越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能源、原材料短缺的约束日益强化,主要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本世纪以来,国际能源资源市场争夺日趋激烈,大宗商品告别低价时代,我国通过国际市场保障资源能源安全的困难越来越大,包括以经济的价格获得稳定的资源供应。高依存度使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情况下,国内经济运行风险加大:进口能源资源付出更多代价,输入型通货膨胀压力增加,对外部经济波动更加敏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效果受到牵制。因此,必须配合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倡导合理消费,控制能源资源进口的增长速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资源及新用途、新的使用技术,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建立国内储备机制,协调进口与国内储备,把握进口的规模、时机、节奏,真正做到“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而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和能源保障。
(四)适度进口,弥补粮食供需缺口
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新战略,强调“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在此基础上可以“适度进口”。粮食安全的核心目标明确地界定为谷物安全,同时增加了通过国际市场弥补粮食缺口的空间。“适度进口”首次被明确为我国粮食安全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2013年中国粮食产量已实现了十连增,与此同时,在旺盛的国内需求推动下,粮食进口持续快速增加,不仅成为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其他主粮也出现了净进口,我国未来粮食供应面临更大压力。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 年,我国可能将有高达5 千万~1亿吨的粮食供应缺口,加之我国粮食生产多年来存在品种结构失衡情况,通过国际市场进行结构性补充是保证国内粮食供应安全的必然选择。
但是,当前全球粮食供求紧平衡呈常态化,粮食低价时代难以再现。今后若粮食进口持续快速增长,国际市场对国内市场的传导作用将更加突出。这既是全球粮食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中国今后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难以回避的风险。
鉴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进口基数高,今后在粮食进口过程中,不仅要考虑自身风险,还要担负起稳定国际粮食市场的大国责任。
要确定适度的进口规模和品种,总体来说有三个标准。首先,控制粮食进口在世界市场份额,不威胁全球其他国家的粮食安全,不以牺牲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的粮食安全为代价。其次,粮食进口规模不能导致国内生产萎缩,不能伤害国内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和生产能力。第三,要提高粮食进口中的虚拟资源含量,降低国际粮价波动传导到国内的风险。因此,要加强对粮食进口的总量调控、品种调控,寻求最有利的口粮消费与饲料消费比例,在粮食、饲料和肉禽蛋奶产品的生产与进口之间进行品种权衡,实现粮食进口来源的多元化,防范过度集中的风险。
(五)进一步增加消费品进口
多年来,随着中央一系列扶持、保护农业生产,以及惠农利农政策的颁布实施,中国成功实现了粮食自给自足,但长期仍然仅靠有限的土地、稀缺的水资源以及相对落后的农业技术来供养国民,今后中国的粮食供求必将难以保持平衡。何况,近年全球粮食供求偏紧、贸易环境恶化也使中国利用国际市场保证国内粮食供应的难度不断增大。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情况更糟的是,占国人粮食消费很大比重的中国大豆产业不尽如人意,振兴中国大豆行业提上日程。目前在中国小袋食用油生产67%已掌握在ADM、邦吉、嘉吉和路易达孚等国外粮食巨头手中;全国97家大型油脂加工企业中,外资控制了64家,占66%,外资还占有中国进口大豆加工能力的80%。
大豆之外,国际粮商加紧布局,逐渐进入上游原料仓储、粮食加工、粮食销售各个领域。当国际粮商逐渐完全掌握中国粮食流通领域之后,将对中国粮食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在这种背景下,要想与跨国粮商抗衡,仅依靠全国中小企业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依靠实力相对较强的国企,并且依靠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产业中发挥“非同寻常”的作用,主动出击,我们才能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
维护粮食安全的国企作为
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备的粮食产业链,而跨国粮商已开始了在中国的粮食战略布局。大型国企如何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当时是他们(益海)主动找到我们,希望利用我们的库容做代储。对我们来说,这当然是好事,至少我们有活干了,能解决温饱问题。”河北某基层国有粮库主任孙元告诉记者,“六年来,双方合作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2008年代储量为2500吨,今年的代储量已经增加到5000吨,而每吨的代储费用则为55元左右。”
孙元的话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跨国粮商早已经打起基层粮库的主意。由此引发对粮食安全的担忧绝非空穴来风。
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8月18日公布了《2010年粮食安全风险指数》。这份数据是针对全球163个经济体进行的调查研究,它根据谷物产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极端天气发生风险、农作物品质、粮食分派的基础设施以及政府效率等12个主要影响因素评判出各国的粮食风险水平。中国被列为“中度风险”国家,排在第96位。
2007年制定的《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坚持立足于基本靠国内保障粮食供给”的指导思想,这也是中国政府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基本方针。为此,不仅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还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储备体系和加工体系,同时注重加强粮油国际合作。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部长李怡群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到企业层面,国有粮食企业仍将承担起绝大部分责任,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和宏观调控主力军的作用。
“跨国粮商已经开始了咄咄逼人的进攻。在此背景下,要想与他们抗衡,依靠广大中小企业是远远不够的。”李国祥指出,“包括民企在内的中小企业实力太弱,规模太小,短时期难以做大做强,融资又很困难,因此他们是靠不住的。只有依靠央企,也就是中储粮和中粮。”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在中国完备的粮食产业链尚未形成、外资企业对粮食产业不断冲击的背景下,大型国企应当在粮食产业中发挥“非同寻常”的作用。“现在粮食生产和销售走的是市场化路线,但是国家一定要对此有一个基本调控,担负这个任务的,就是粮食行业的大型国企。”
李怡群向记者坦言,事实上,以中储粮、中粮、华粮为代表的大型国有粮食企业一直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载体,承担着国家粮食储备、维护市场稳定的重任。
2000年,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正式组建,从体制上保证了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政令畅通;通过托市收购掌握了大量粮源,有力维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为保持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粮集团在粮油食品进出口贸易方面一直是行业的领导者,是中国大米贸易的主渠道,小麦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枢纽。中粮集团还是中国最大的食用油生产商,是中国精炼食用油的最早开拓者。
华粮物流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跨区域粮食物流企业,已初步形成北粮南运通道,在粮食物流方面拥有无可比拟的网络优势、税收优势、资金优势、运输优势。
李怡群告诉记者,尽管传统上三家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各有侧重、各有所长,但出于长远发展考虑,他们都在向产业链整合的方向进军。
中储粮依托其垂直体系的网络化和规模化优势,正致力于向仓储上游粮食生产和下游粮油加工两端延伸产业链条,确定了“不仅做大国家大粮仓(生命线),还要做强市场大粮商(发展线),逐步将总公司打造成集仓储、贸易、物流、加工为一体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的发展目标。
中粮集团则结合粮油进出口、加工和物流业务,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主导中国粮食市场化流通的大粮商。中粮在粮油加工方面的优势已经日益凸显,集团拥有多个为消费者广泛认可的知名品牌。中粮集团已开始大举进入粮食收购环节,在河南、江苏等地的小麦收购一度成为媒体和舆论关注的焦点。
华粮物流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依托其在粮食物流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积极扩大粮油购销贸易,业务种类覆盖普通和优质品种的原粮,包括小麦、稻谷、玉米和油脂油料等;粮食加工业务已涉足大米、面粉、饲料加工。此外,与中粮一样,华粮物流也已获得参与小麦托市收购的资格。
但是,他们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为了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时代还赋予了他们必须承担新的历史使命――与跨国粮商争夺粮食控制权。
应走出去利用国际市场
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以及复杂的国际环境,使得粮食储备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更深入到国家战略及安全层面。在这种条件下,国家的粮食安全取决于国家获取粮食的能力。为更大限度地提升获取粮食的能力,国有粮食企业必须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参与国际分工。
“国际粮食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加之中国粮食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想保障中国的粮食安全,在保证国内粮食产量持续上升的同时,也要注意从国外市场寻求出路。要通过买地租地种植粮食、控制粮食流通环节,以此确保进口粮食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保证国内市场粮食供应的稳定。”李国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分析师马文峰也告诉本刊记者:
“据我了解,四大粮商在南美大量购买耕地,面积约相当于美国耕地数量,并且他们拥有当地的铁路等种种便利条件;而中国粮食企业仅仅在非洲拥有少部分耕地,不仅面积有限,而且相关配套措施也不甚到位。简言之,很多工作等
着国有资本的粮食企业去做。”
事实上,对企业本身而言,粮食国家队走出去也是发展的必然结果。“之前承担这一使命的中粮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做得并不算出色。而中储粮没有进出口资质,无法涉足这一块的业务。日本在这方面做的就比较好。日本的粮食主要靠进口,日本的农业企业积极走出去买地组织生产。”基于对中国粮食长久安全的担忧,李国祥希望中储粮、中粮等央企加大走出去的步伐,在国际舞台上与四大粮商同台竞技。
郑风田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希望中粮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他告诉本刊记者:“中粮应该以中石油、中石化海外找油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为榜样,更要学习美国到南美等地购买农田种植粮食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强大才有能力承担更多责任
除了进军海外,不少专家明确表示,本土粮企尤其是有实力的大型国企应积极整合产业链,以有效对抗国际粮商。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包括中粮、中储粮在内的本土大型粮企的广泛认同。中粮在2008年确立了全产业链的发展战略,而中储粮也坚定了进军加工行业的决心。
“不仅做大国家大粮仓(生命线),还要做强市场大粮商(发展线)”是中储粮确定的发展目标。
“事实上,在我看来,中储粮从大粮仓到大粮商的转型,固然有其主观愿望,亦有其客观必然性。”据李国祥透露,由于中国粮食连年增产,市场供应较为充裕,因此有时会遭遇中央储备粮库存消化难的问题。在这种局面下,粮食加工就成为被迫的选择,“应该想办法实现动态的平衡,而不是把粮食堆放在粮库里多年不动,现在虽然也有轮换的制度安排,但是手续太复杂。而选择粮食加工则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不过,一定要加强相关监督,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
从田间到地头的“全产业链”则给了中粮一个对抗跨国粮商的利器。
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表示:“过去应对国家储粮安全问题,就是国家缺什么我们买什么,多什么卖什么;买卖的多是基本口粮。”现在的情况则是因为消费品价格的上涨,缺的是蛋白、油脂,而且价格波动剧烈,受国际市场影响大。“作为一个大型国企,中粮能不能在粮食安全中起到一个更好的作用,因为最终受到考验的是市场份额够不够。”于旭波介绍道。上世纪90年代初,中粮在米面油方面不断投资,把下游发展起来。下游发展起来以后,中粮集团原有的贸易模式才会得到利用,而且在这模式上建立起来的销售基础也才会更加稳固,才更容易对抗国际市场。
不过也有专家提醒说,全产业链力求的是控制力,而不是铺摊子。精髓在于打通仓储和物流,从而连接种植区和消费市场,而不是什么都要做,牛奶、方便面、葡萄酒、果汁……
对于国有粮食企业而言,为了确保中国粮食安全,最好的方法是壮大自身,成为世界大型粮食集团,增强与国际同行们同台竞技的能力和竞争力,使国有资产的效益达到最大化。另外,要挑起中国粮食安全的大梁,国有粮食企业的目标不仅是成为一个巨人,更要成为一个强人,一个体格健壮而且勇担国家责任的企业,这样在国际粮油巨头们中间才能真正站立起来。
保证粮食安全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证粮食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有粮食企业只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当然,企业层面保证中国粮食安全的重任,不能只落在中储粮、中粮和华粮等大型国企身上,还需要依靠广大的中小国有粮食企业,民营粮食企业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郑风田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粮食安全最终要靠粮食生产,靠把粮食产量搞上去。中储粮、中粮等国有粮食企业主要着眼于粮食的储藏和加工,本身不生产粮食,对粮食安全起的是辅作用。”
“解决粮食安全问题首先要解决卖粮难的问题,增加补贴,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仅要防止谷贱伤农,还要考虑让农民增收致富。”李国祥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分析称,很多事情是政府层面应该去做和解决的,比如鼓励兴修水利、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经营,学习美国增加农业补贴(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和对粮食企业的补贴),优惠政策支持粮食企业发展,以国际四大粮商为目标、培育中国农业领域的大企业集团,控制粮食流通环节、增加粮食储备,加强农业环境监管比如启动反倾销、反垄断调查,等等。
关键词:粮食安全;农业协议;多哈农业谈判;发展中国家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2—0054—05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199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对粮食安全的界定,粮食安全是指“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取足够、安全和有营养的粮食,以维持其积极、健康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在国家层面,粮食安全主要取决于该国的粮食生产能力和进口能力。
近半个世纪以来,虽世界粮食产量增长的速度始终高于人口增长的速度,有足够的粮食可以供给那些粮食不能自给的国家,但由于粮食产量的分布不均以及进口能力的限制,许多国家仍处于粮食不安全状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其生产的粮食基本无法满足消费需求。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长期以来一直严重依赖粮食进口和粮食援助。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世界粮食不安全状况》显示,1998—2000年间,世界上大约有8.4亿人处于饥饿状态,其中有7.99亿位于发展中国家。而到了2010年,全球饥饿人口总数上升到9.25亿,其中98%生活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饥饿人口的比例平均高达16%,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直接或间接地依赖农业维持生计。因此,粮食安全实际上是发展中国家的问题。
二、WTO《农业协议》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
(一)《农业协议》关于国内支持的分类管理规则事实上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设置了双重标准
国内支持是指政府通过各种国内政策,以农民和农业为扶持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直接支持以及其他补贴形式在内的国内保护措施。其政策目标是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维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由于许多国内支持妨碍了自由贸易,《农业协议》对于国内支持措施的总体思想是进行削减。根据国内支持对贸易的扭曲程度,《农业协议》将其分为“黄箱”、“绿箱”和“蓝箱”,并对不同的支持实施不同的规则。
“黄箱”支持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农业协议》的规定,需要以1986—1988年(基期)国内支持的年均水平为基础,进行综合支持总量(AMS)的削减。其中,发达国家在6年内平均削减AMS的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平均削减AMS的13%。如果AMS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很小,则不需要纳入AMS的计算和削减,其中发达国家的微量允许水平为5%,发展中国家的为10%。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成员方在基期内没有采取“黄箱”支持,它以后也不能采用,除非在微量允许的标准之下。而那些在基期内采取了“黄箱”支持的成员方,除需履行削减义务外,仍然可以对农业维持相当程度的补贴。事实上,长期以来能对国内农业提供巨额补贴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AMS很低,甚至为零或负数。因此,《农业协议》实际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使用“黄箱”支持的权利,从而制约了其选择有利于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由于AMS的削减承诺并不彻底,实际上也给发达国家预留了巨大的农业补贴空间,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仍会产生较大扭曲作用。
“绿箱”支持指的是对贸易没有扭曲作用、对生产没有影响,或只有最小限度的扭曲作用和影响的国内支持措施,免予削减义务。它包括与生产脱钩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收入安全网计划、作物保险计划等。虽然这些支持和农产品价格并不直接相关,但却为农民提供了额外收入,从而间接地补贴了农业生产正如OECD所指出的那样,任何影响生产者财产、资金流动和对风险态度的支付转移都会间接影响农业生产,为农民提供比市场更多的支持。实际上,国内支持措施不可能完全与生产和贸易无关,并因此具有非扭曲性。因此,“绿箱”支持仍对生产和贸易存在一定的扭曲作用,但“最小限度的扭曲作用和影响”的底线是什么,《农业协议》并没有确立任何判断标准,导致“绿箱”政策的范围失之过宽,面临不断被滥用的危险。如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为规避AMS的削减承诺,经常将“黄箱”支持转化为“绿箱”支持。据统计,在1986—1988年至1995—1998年之间,OECD国家的“黄箱”支持下降,但“绿箱”支持却翻了两倍。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实施“绿箱”支持远远超出了其技术、财政和管理的能力,所以实际上“绿箱”支持最大的受益者仍是发达国家的生产者。
“蓝箱”支持是价格支持的特例(“黄箱”支持的一种),是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中美国和欧盟最后妥协的结果。它允许根据农产品市场价格和政府制定的目标价格之间的差额对生产者予以补贴,实际上是变相地承认了扭曲生产和贸易的国内支持政策的合法性。尽管这些支持不能用于扩大生产,受限于固定的面积和产量或牲畜头数或确定的基期水平,但是它仍然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并且构成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根据《农业协议》第6.5条的规定,“蓝箱”支持只有在符合限产要求的前提下才免于削减,即按固定面积和产量给予,或享受补贴的产品不超过基期(1986—1988年)平均生产水平的85%,或按固定的牲畜头数所提供的补贴。由于固定的面积和产量、牲畜头数、基期水平由“蓝箱”支持国来确定,因此这赋予了它们执行该政策额外的灵活性。依据“蓝箱”支持,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计划下实施的补偿支付免除削减承诺,美国的差价支付计划也得到豁免。
实际上,“蓝箱”支持并未起到限制生产的作用,无法避免对生产和贸易的扭曲效应。理论上尽管所有WTO成员都能使用“蓝箱”支持,但由于其只能在限产计划下适用,而发展中国家多数面临农业生产的不足,因此,该规定是为发达国家量身定做的。
《农业协议》关于国内支持的分类管理规则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设置了双重标准,它为发达国家保留了充裕的政策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却无法利用“黄箱”和“蓝箱”支持,也无财力去填充“绿箱”,因此缺少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的充足政策空间。
(二)《农业协议》关于出口竞争的安排实际上允许发达国家倾销粮食,易致使部分发展中国家粮食生产能力削弱
出口竞争规则主要涉及到如何减少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所谓“出口补贴”是指依出口实绩而给予的补贴,与国内支持相比,它对贸易的扭曲更加直接、严重,且更易产生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中出口补贴成为谈判的焦点,最终达成的妥协方案确立了两项基本准则:凡在基期内(1986—1988年)未对农产品提供补贴者,今后也不得对农产品进行补贴;凡在基期内已对农产品提供补贴者,今后可继续对相关产品进行出口补贴,但补贴支出和受补贴产品应在基期水平的基础上作一定比例的削减。
事实上,农产品出口补贴主要集中于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在WTO成立之初的135个成员中,只有25个成员有权使用出口补贴,其中欧盟、美国、瑞士、挪威四个OECD成员1995—1999年间对农产品的补贴支出额占总支出额的98.9%。因此,该准则意味着发达国家可继续对农产品提供出口补贴,只要其执行削减承诺,而发展中国家对农产品提供出口补贴的权利却受限。
基于出口补贴的减让承诺,发达国家的确在实施期内减少了对农产品出口的补贴。然而,出口竞争纪律的不健全同时又为发达国家规避出口补贴义务提供了契机。《农业协议》第10.4条要求提供国际粮食援助的成员方保证粮食援助与商业性农产品出口无直接或间接关联,并以赠与方式进行。但该规定往往因不具操作性而被成员方忽视。一些主要粮食出口国借粮食援助之名大量倾销剩余食品,据统计,美国有近一半的面粉通过粮食援助的方式出口。同时,出口信贷也因缺乏相应纪律约束,而被发达国家用来规避出口补贴义务。美国是出口信贷的最大使用者,年提供信贷达30亿美元。因此,《农业协议》关于出口竞争的纪律未能对发达国家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形成有效约束。
《农业协议》关于出口补贴的安排实际上允许发达国家继续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粮食倾销,这必然导致部分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萎缩,外汇收入下降,粮食生产、进口能力也相应遭到削弱,从而使其粮食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胁。
(三)《农业协议》的市场准入规则实际上并没有打开发达国家的市场,反而使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更加开放
市场准入规则规定了WTO成员国如何向外国农产品开放的有关措施。关税化是农产品市场准入的一个核心措施,旨在建立农产品市场的“单一关税制度”,即把各种非关税措施转化为保护程度相等的关税措施。尽管关税化后贸易保护程度并没有发生变化,但这有助于增加贸易保护的透明度。执行关税化的关键是进行关税等值的计算。然而,各国在折算过程中尽可能选用对自己有利的价格数据,极力扩大一些敏感产品的关税等值水平,加上计算关税等值的基期(1986—1988年)内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的差额达到最高值,因此,一些国家实际计算出的等值从价关税率高达百分之几百,大大提高了原有保护程度。不少学者将这一过程斥为“肮脏的关税化”。利用这一过程,发达国家在维持其高关税保护水平的前提下实现了政策转变,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历了结构调整计划,其关税等值大多为负值,因此只能选择使用“上限约束”的方式约束关税。实际上,关税化对于发展中国家毫无意义,它最终沦为发达国家提高约束关税的一种工具,这难免会削弱关税减让的价值。
关税化后,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问题就转化成关税减让的问题。根据《农业协议》,成员方必须约束所有关税,并在约束税率的基础上进行关税减让。但是减让承诺只限于所有农产品平均关税,并非针对每一产品的关税减让。这就使得各国对进口数量多或本国生产的农产品保持高关税税率,而对一些本国不生产的产品降低关税。选择性的关税削减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关税高峰。发达国家利用关税高峰阻碍发展中国家主要粮食产品的出口,也利用关税减让的机会,提高原材料的关税削减比例,压缩加工产品的削减比例,通过关税升级压制发展中国家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进而影响其产业升级。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严重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由于一些成员在实施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允许其保留某些产品的非关税措施,但这些产品必须实行关税配额制度。各成员方应以相对较低的关税进口一定数量(配额)的农产品,确保有效市场准入不受侵蚀。然而,《农业协议》对于配额的管理和分配至今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则。因此,成员方对于贸易配额的管理拥有较大的自。利用这种自,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参照以往的进口构成情况,将配额分配给传统供应商,以延续特定国家之间过去存在的特惠贸易安排,这种配额管理模式明显具有歧视性,发展中国家因此被排除在特惠安排之外,一些对其具有重要出口利益的产品也被征收高关税。事实上,关税配额制度在改善市场准入方面并未发挥有效作用,反而弱化了最低限度的市场准入。
为避免关税化的结果可能使原先受非关税措施保护的国内农产品直接受到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及过量进口的冲击,《农业协议》规定了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SSG),即在特定产品进口数量大增,或进口价格跌至规定水平时,成员方可以征收一定的附加关税,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按照《农业协议》第5条规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农产品必须经历关税化过程。由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没有进行关税化,因此失去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权利。加之该措施适用的技术门槛高,导致即使有权使用该措施的发展中国家也不能频繁地对其加以利用。2003年行动援助报告指出,在允许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6072项关税税目中,67.2%适用于发达国家,31.8%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一份WTO刊物统计数据也显示,在1995—2008年有权使用SSG的22个发展中国家之中,仅有6个国家实际援用。
通过肮脏的关税化、选择性的关税削减、弱化最低限度的市场准入、战略性的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等手段,发达国家极力规避市场准人的义务,因此《农业协议》市场准入规则实际上并没有打开发达国家的市场,反而使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更加开放。这严重削弱了关税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农业协议》确立的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和市场准入规则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具有严重的不平衡性。它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出口补贴继续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粮食倾销,同时却要求发展中国家逐步开放国内粮食市场;它为发达国家的国内支持保留了充裕的空间,却令发展中国家与农业补贴失之交臂。这造成了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公平竞争合法化,严重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选择。因此,现行的《农业协议》很难有效保障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
三、多哈农业谈判不能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对粮食安全的关注
(一)多哈农业谈判期间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鉴于现有农产品制度安排的不公平性及南北国家在农业竞争力上的悬殊,发展中国家积极利用多哈农业谈判,争取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
在提案、磋商阶段,发展中国家均强调农业对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粮食安全,他们认为有必要保护本国粮食生产,给予国内农业政策充足的空间和灵活性。为保护本地的粮食生产和农民生计,发展中国家建议终止蓝箱,改革或移除绿箱,并取消出口补贴。同时,发展中国家也承认贸易是一种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尤其对于粮食进口国。但贸易带来的进口激增也会影响进口国国内主要粮食的生产,影响农村发展和减贫。因此,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农产品特别保障机制(SSM),取代只能由发达国家适用的特殊保障措施。除此之外,发展中国家尤其强调特殊和差别待遇对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建议扩大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其中古巴等11国提出的“发展箱”以及印度提出的“粮食安全箱”包含了所有特殊和差别待遇的灵活性。
古巴等11国提出的“发展箱”要求,发展中国家有权以积极列举的方式指定何种农产品受《农业协议》规则的约束;允许发展中国家重新评估并调整关税水平,以应对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保障粮食安全;OECD国家应大幅降低现行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给予发展中国家国内支持方面的灵活性,包括将其微量支持水平提高到20%;禁止发达国家继续援用特殊保障条款,但该条款应向发展中国家开放;禁止所有形式的倾销,发达国家所采用的各种出口补贴应立即取消。之后,印度又提出了“粮食安全箱”,要求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一切与保障粮食安全、农村发展、就业和反贫困有关的国内支持措施应免于任何形式的削减;发展中国家对农业关键性投入所提供的补贴应具有灵活性,给予低收入和资源贫乏农民的具体产品支持应免于综合削减;允许发展中国家保留适当水平的关税限制,免于提供任何形式的最低市场准入;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有权采取一种有别于特殊保障措施的独立可行的特殊保障机制。无论“发展箱”还是“粮食安全箱”均着眼于:在不公平的世界贸易体系中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空间,为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提供基本保障。
(二)《框架协议》未能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并未引起发达国家足够的重视。以美国为代表主张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国家认为,自由贸易将稳定全球市场价格,同时增加贸易收益、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购买力,从而有助于粮食安全,因此自由贸易和市场导向是实现粮食安全的主要路径。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的农业保护主义势力则主张一个理想的国际框架应充分考虑农业的多功能性和粮食安全的需要,以此作为延缓贸易自由化,推行农业保护主义的借口。立场的分歧,导致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僵持不下,几经周折,最终达成一项《农业谈判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虽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照顾了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关切,但同时也使许多焦点问题被淡化或模糊化处理。其中,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就未能得到充分的考虑。
在国内支持方面,《框架协议》关于削减模式的选择、政策箱的改革维持了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平衡,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1)削减模式的选择。《框架协议》要求按照分层公式对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OTDS)进行实质性削减,总量削减和分项削减同时进行,即不仅要对OTDS进行分层削减,还要分别对“黄箱”、微量允许进行单独削减,并对“蓝箱”进行封顶,但是,《框架协议》规定的削减基础是约束水平或被允许水平,而不是现有的实际支持水平,削减后的支持水平通常比现有的支持水平要高。即使按照以后达成的削减幅度将分层公式适用于每项具体的削减步骤之中,削减的只是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水分,并不能达到实质削减的目的。(2)政策箱的改革。《框架协议》规定对“黄箱”政策进行实质性削减,同时改革“蓝箱”政策。但从“蓝箱”的内容来看,框架协议显然有意使发达国家运用“蓝箱”政策代替“黄箱”政策。《框架协议》规定“蓝箱”支持按农业总产值的5%进行封顶,将“蓝箱”标准从原来的“限产”扩大到“不对生产进行要求”。这一变革扩大了“蓝箱”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达国家使用“蓝箱”支持的空间。由此,具有AMS削减义务的高补贴国家,可以通过“箱间转移”(从“黄箱”移到“蓝箱”)来调整现行的农业支持政策,规避削减义务,如美国,其AMS承诺水平为191亿美元,2001年实际使用量为144.13亿美元,比较接近承诺水平。但是,目前美国农业总产值在2000亿美元左右,按5%的封顶要求,美国将有100亿美元的“蓝箱”使用空间。这意味着如果取消蓝箱的“限产”要求,美国只需将一部分措施从“黄箱”转入“蓝箱”便可大大缓解削减压力,甚至可以不作任何削减。这样,美国《2002年农业法案》的反周期补贴便能顺利的从“黄箱”转向“蓝箱”。
在出口竞争方面,框架协议关于削减日期的模糊规定为发达国家继续进行出口补贴提供机会。《框架协议》指出:成员同意制定一个详细的削减模式,以保证在一个可信的终止日期前,平行削减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措施。削减日期待定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继续维持高额的出口补贴、出口信贷或保险计划,同时也拥有充足的时间将“出口补贴”向“蓝箱”和“绿箱”转化。《农业协议》出口竞争纪律对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消极影响将继续存在。
在市场准入方面,《框架协议》对敏感产品的定位,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的模糊规定未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1)敏感产品。《框架协议》关于敏感产品的概念允许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继续对某些产品提供保护,只要每种产品的市场准入通过关税配额承诺和关税削减得到改进。“敏感产品”是欧盟和十国集团为使其部分维持高关税的敏感产品少做减让而提出的概念,旨在维持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出口利益的农产品高关税,这必将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出口。(2)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框架协议》规定,发展中国家可以根据粮食安全、生计和农村发展的需要,指定特殊数量产品作为特殊产品,这些产品可以获得更多的灵活待遇。同时,《框架协议》也要求制定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仅供发展中国家使用。这些规定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发展中国家使用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措施的有限能力,特殊和差别待遇在其市场准入领域的重要性。但是,在特殊产品问题上,《框架协议》的文字相当模糊,几乎所有的实质性问题都被留到下一阶段解决,对如何特适用殊保障机制也没有任何详细规定。
(三)后《框架协议》谈判,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关注的分歧依然严重
《框架协议》指出,农业对于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他们必须能够实行支持其发展目标、扶贫战略、粮食安全以及生计关注的农业政策。该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后《框架协议》阶段更为艰难的具体模式谈判。然而,后续谈判过程中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农业补贴、农业关税等核心问题上依然各执一词,让拖延了10年之久的多哈回合谈判悬而未决,这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在OTDS的削减幅度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面临发展中国家大幅度削减OTDS的要求,美国和欧盟一直消极回避。从农业补贴的规模看,欧盟农业补贴为600亿欧元,美国为482亿美元,根据2008年7月谈判案文欧盟应该削减75%—85%,美国应该削减66%—73%。但欧盟目前仅许诺削减70%。由于欧盟从总体上讲处于农产品进口入超的局面,且农产品出口的大部分是欧盟各国间的贸易,因此其并未成为众矢之的。美国虽然同意削减至150亿美元,即削减69%,进入了谈判案文的削减范围,但美国2001—2005年实际农业补贴平均为170亿美元,2006年为110亿美元,2007年又下降为90亿美元,因此,印度和巴西认为美国削减的幅度远远不够,要求其必须削减到108亿美元、至少削减到121亿美元即削减75%以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农业补贴的对峙成为具体模式谈判阶段的主要阻力。
在农产品的特殊保障机制的适用条件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僵持不下。特殊保障机制是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发展中国家可以动用这个在农业领域的防御性政策工具,在进口产品数量激增或进口产品价格锐减的情况下,提高关税壁垒,保障农民的生存、农业的发展和粮食安全。由超过40多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33国集团是特别保障机制最积极的捍卫者。他们主张在农产品进口量超过正常年份的5%、10%和30%并造成国内价格下跌时,就可采取追加不同比例关税的特殊保障措施,而且程序应简单、易行。美国等粮食出口国则坚持只有当某种农产品进口突然增至40%以上时,“受害国”才能启动特别保障机制,提高关税。最终,美国以必须界定该机制使用的合法性和防止滥用为由,没有作出让步,导致2008年谈判破裂。
谈判破裂后,农业委员会又组织多次谈判,但没有带来任何实质性进展。2011年伊始,农业委员会主席沃克(David Walker)提出预计在年终结束谈判。然而谈判的进展并不乐观,WTO大使们一致认为,各项议题在年内不太可能达成一致。目前,为挽救多哈,代表们选择了分阶段完成的妥协方案,其中农业问题被列为“慢速通道”。综观十多年的多哈农业谈判,尽管发达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关于粮食安全的建议并没有得到采纳,而发达国家的削减承诺很大意义上是空头支票。可以预测,多哈农业谈判不可能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
四、结论与启示
粮食安全问题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问题,WTO《农业协议》却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为改变这一现象,发展中国家利用多哈农业谈判,积极阐明粮食安全立场,争取农业政策空间,以保护国内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然而,历经十年的“发展回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因此,《农业协议》及多哈农业谈判最多仅能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外部环境。如果多边贸易体制不能与国内政策很好地衔接,或者没有附以相应的国内政策激励,发展中国家从农业贸易自由化中获取的利益有限。从这一点来看,国内政策的调整才是最重要的。
关键词:CROPWAT;农作物;虚拟水;水资源;西安市
中图分类号:F323.2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4-3277-03
国外学者对虚拟水的研究相对成熟,虚拟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作物领域,尤其是粮食问题。1993年Allan[1]首次提出虚拟水概念,1996年正式定义虚拟水为生产商品或服务所需要的水资源量。虚拟水是很多国家解决国内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新思路,虚拟水已经成为国际研究的前沿领域。目前,虚拟水的概念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都得到了拓展,Hoekstra等[2]认为测算一国的虚拟水流量并不能真正反映一国水资源的真实需求,随即提出水足迹(Water footprint)的概念和测算方法,通过水足迹将虚拟水概念与消费联系起来,拓展了虚拟水概念的范围,为水资源供给和需求管理提供了新视角。虚拟资源(如虚拟土地、虚拟氮、虚拟二氧化碳等)概念的出现也是虚拟水概念的不断拓展。
国内学者对虚拟水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全国或部分地区农作物、畜产品虚拟水含量的测算上,研究区域以干旱或半干旱地区为主。程国栋[3]较早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水资源社会化管理与水资源恢复重建的关系。靳军英等[4]针对虚拟水在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水资源富足地区应发挥区域优势,开发和生产水资源密集型产品;水资源缺乏地区则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特色农业,通过虚拟水贸易减缓水资源压力,实现生态—经济—水的良性循环。可见,对虚拟水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这对水资源贫乏的地区有重要意义。
虚拟水是在研究水资源配置效率过程中伴随资源流动而提出的概念,被认为是解决水资源问题的重要策略。虚拟水对于水资源紧缺、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地区来说,提供了水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途径,并且不会产生恶劣的环境后果,能较好地减轻局部水资源紧缺的压力,虚拟水已成为缓解水资源短缺和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有效策略。基于此,对西安市的农作物虚拟水进行分析,以期寻求缓解水资源短缺和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
1 西安市水资源概况
陕西省是全国水资源最紧缺的省份之一,省会西安市是陕西省关中经济区的核心城市,现已成为中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工业、农业、科技、商贸、旅游和文化中心。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西安市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将持续增加。西安市的水资源总量仅占关中地区的31.22%、占陕西省的5.54%;年人均用水量为184.9 m3,低于关中地区和陕西省的平均水平。作为陕西省的粮仓,西安市的农作物生产对陕西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农作物生产耗水量较大,水资源短缺已成为长期制约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2 西安市农作物虚拟水实证分析
2.1 研究方法
2.2 数据来源与选取
研究数据主要包括气象数据、作物参数和农作物产量数据。其中气象数据包括太阳辐射、月平均最高和最低气温、相对湿度、日照时数、风速、月降水量及土壤条件,作物系数是作物需水量与参考蒸散量之比值,以上数据都来源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农作物产量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的《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和《陕西统计年鉴》。
西安市是关中地区的典型代表城市,陕西省农作物生产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考虑西安市气象数据的代表性和易得性,选择西安市气象数据作为计算作物需水量的依据,这与陕西省农作物的实际生产状况基本吻合。
2.3 实证分析与结果
3 结论与建议
基于CROPWAT模型对陕西省西安市主要农作物的需水量和虚拟水含量进行测算,初步得到以下结论:①在选取的7种主要农作物中,作物需水量最大的是水稻,需水量最小的是花生;所选取的粮食作物需水量普遍大于其他农作物的需水量。②通过对比分析,花生和棉花是生产过程中单位虚拟水含量较高的农作物,蔬菜则是生产过程中单位虚拟水含量最小的产品。因此,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节约用水,使整个农业产业的总体经济效益得到提到,并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整。
1)应适当调整农作物的生产与种植结构。西安市的水资源具有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从时间分布看,降水量的年际变化较大,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从空间分布看,径流主要分布在山区,山区径流占地表径流总量的86.4%;平川和台塬阶地区仅占13.6%。该区域水资源短缺,不适宜建设商品粮基地,应当压缩高耗水的农业产业,大力节约实体水资源。西安市应根据本区域的水资源实际储存、利用状况适当调整农作物的生产与种植结构,在人均水资源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适当减少水稻和花生的生产,同时增加其他粮食作物和蔬菜的生产。
2)加强国内地区之间的农作物虚拟水贸易。依靠虚拟水战略,加强国内的粮食贸易,缺水地区从国内粮食生产富足的地区购进粮食,实现地区粮食供给平衡,以缓解自身水资源的紧缺压力,更好地保证区域内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地区的粮食生产,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在农产品贸易结构调整时,应参考各类农产品具体的虚拟水含量,采取相应的对策,对虚拟水资源密集型产品主要采取进口替代政策,而出口时尽量以虚拟水资源含量较低的产品为主导,以淡化风险,保障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 ALLAN J A. Fortunately there are substitutes for water otherwise our hydro-political futures would be impossible [A]. Priorities for Water Resources Allocation and Management[C].London:ODA,1993. 13-26.
[2] HOEKSTRA A Y. Virtual water trade: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expert meeting on virtual water trade[A]. Value of Water Research Report Series No.12[C]. Ihe Delft: Hoekstra A Y,2003:13-17.
[3] 程国栋.虚拟水——中国水资源安全战略的新思路[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3,18(4):260-265.
[4] 靳军英,张爱静,袁 玲.虚拟水在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应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6(4):205-210.
【关键词】粮食;粮食检测;检测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关系到中国人民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粮食质量检测是判定粮食质量是否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科学依据,通过粮食质量检测数据可以直接指导粮食管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因此,粮食质量检测工作至关重要。本文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出发,根据自己多年粮食检测的工作经验,以及粮食检测的工作现状,提出粮食检测的工作要求,制定粮食检测的工作计划,总结粮食检测的重要意义。
一、粮食检测工作现状
随着粮改后的粮食经营多元化、市场化,一批又一批新的粮食经营企业不断兴起,懂行的做,不懂行的也做,由此产生对粮食检验认识不够、认为执行标准不重要的思想,其表现为对检验工作重视不够。有的经营者不懂粮食检验,不设质检部门,不配检验员;有的虽然安排了检验人员,但没有从事过粮食检验;较高素质的粮食检验人员非常短缺,从而在粮食经营流通中形成了粮食检验薄弱环节。粮食个体经营户中普遍存在,粮食收购入库第一关把不严,入库粮食品质不清,有的次粮入库,储藏期间不懂检验、不做检验,有的出现坏粮,交易中有的标准不清,交易的粮食质量模糊。加之国家质量监管不够,常有纠纷产生,给经营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给国家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当前粮食流通体制下的粮食检验工作现状亟待改善。
二、粮食检测工作要求
(一)紧抓入库储粮检验。在粮食收购工作过程中要重质量、严把关,根据粮食检验流程划分粮食等级,依据质量和品质论价。入库时,质检工作人员务必要按照收购质量标准,按照仓储有效管理底线,要严把收购质量关卡,多收干、饱、净、无虫、无霉的优质粮,拒收陈化粮、“三高粮”芽麦等不合格粮。这样也为有效管理仓库粮食打下扎实基础。
(二)落实库存粮食检测。定期检验,做到严防虫害与霉菌,粮储工作的基本要素是定期并机动的进行粮情检测;务必做到两个及时和两个特别:及时观察粮食的虫害与霉菌反映、及时掌握储藏稳定性的变化情况,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检验粮情;特别对仓内边缘、仓底及四角等易发隐患部位要着重进行防患,特别在季节或者气候变化时期要增加固定进仓检查的工作量;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对还没有发生虫霉和结露的要做好提前预防与预警工作。
(三)确保库存粮食准确。由于在收储期间,购进的粮食会随着贮存时间的变化,存在自然分解代谢自身的营养物质和能量,从而会在品质上发生逐步陈化与相应的劣变。那么就需要检验人员认真依照储粮技术规范与要求,要保证检验样品的代表性,坚持对样品进行多频率的检测,并按照粮食的不同品质判定标准,对面筋吸水量、脂肪酸值、粘度、品尝评分值、油脂过氧化值以及酸价等全面系统地检测,并进行取样化验分析、依据实际结果对照标准书来判定此品种粮食是否宜存状态,并以此作为轮换的科学指导依据。
(四)健全粮食检测体系。理论指导实践,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粮食质量监测站对粮食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要坚持质量体系的健康运行、做好外部质量监控和内部质量监控,从而形成理论再来指导实践。保证检测数据处理、记录、报告准确;检测方法必须优先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制作作业指导书并处于受控状态;每年年初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粮食检测工作计划
(1)制定完整、有效、适应的质量体系,使实验室的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2)制定良好的管理制度、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相关部门岗位衔接协调配合;(3)检测人员必须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并具有与从事检测工作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历。检测人员应定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使检测人员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4)实验室设施和环境必须符合检测要求;(5)对实验室的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维护、检定和校准(期间核查),做好记录,常年处于受控状态;新购置的设备,在其使用前应检定、校准,并处于受控状态;(6)标准物质必须有专人保管,购买时须向供应商索要有效的标准物质证书,保证标准物质使用的可靠性和可溯性,使用标准物质前应对有效期进行核对;(7)样品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8)保证检测数据记录、处理、报告准确;(9)检测方法必须优先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制作指导书处于受控状态;(10)保证外部服务质量和采购物品的质量;(11)每年年初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粮食检测工作意义
粮食安全是国策,粮食生产是前提,粮食流通是环节,粮食检验就是保证。粮食质量检验是一门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粮食及其制成品的物理特性、工艺品质、营养品质、食用品质、储藏品质及卫生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价。粮食质量检验又是粮食工作的基础,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如果粮食质量出了问题,不仅在经济上给经营者造成损失,更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粮食质量检验工作始终要贯穿于粮食行业各环节的全过程,是整个粮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粮食市场已形成多元化格局,竞争日趋激烈,粮食食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经常发生,在涉及粮食质量方面的活动中,粮食质量检验工作在行政执法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粮食检验监测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必须改变陈腐的旧观念,以粮食的“最佳食用品质和用途”以及“确保储备粮常储常新”为目标进行粮食的质量管理工作,进逐渐挖掘和开拓粮食质检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科学、真凭实据地发挥粮食检验工作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凤华.浅论如何做好粮食质量检验[J].新农村(黑龙江),2013(16):41.
[2] 王跃国.粮食检验中应注意的环节[J].科技与企业.2012(5):44.
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自然资源比较匮乏和人口基数过大,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基础仍不稳固,一直存在脆弱平衡、强制平衡、紧张平衡的“弱质三性”。尤其是浙江等东部发达省区,粮食生产规模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粮食自给率进一步降低。浙江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仅有0.54亩,是全国第二大缺粮省份,再加上二三产业迅速发展,本省自主粮食产出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浙江“米袋子”工程任务艰巨。因此,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的抓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的实际情况,在省外建立粮源基地、多渠道掌控粮源对确保浙江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浙江粮食生产存在的问题
(一)粮食产需缺口不断扩大
浙江是全国第二大缺粮省,65%的粮食需要从外省调入。2010年浙江粮食缺口1205万吨,2011年缺口1270万吨,2012年缺口1335万吨,预计2015年全省粮食产需缺口将达到1295万吨,2020年达1600万吨。当前,我省从粮食主产省年调入粮食1000万吨,水稻的调入地以东北、江苏、安徽、江西为主,玉米以东北、河北为主,小麦以河南、山东为主。粳稻每年从外省调入约340万吨,其中黑龙江约占122万吨。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对外省的粮食倚重度将进一步增加。
(二)粮食产量稳定困难重重
一是种粮比较效益依然偏低。虽然粮食补贴政策每年都在加大,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也是逐年提升,但种粮效益仍然偏低,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不高。目前我省种粮效益为250元/亩左右,远低于其他经济作物。大多数农民只种口粮,不愿多种粮食。2013年流转土地用于种粮的比重仅为43%,比2012年下降3个百分点。二是种粮成本持续上升。近年来我省土地流转价格、雇工价格大幅上涨,据农业部门测算,2013年种粮成本每季上涨100元左右,早稻增加117元,连作晚稻增加82元,单季晚稻增加130元,基本冲抵了政策补贴效应。三是粮食产量存在脆弱平衡,我国粮食虽已实现十连增,形势越好越容易产生拐点,一旦东北、河南、黑龙江等粮食主产区发生大的灾害,就有可能引发全国性粮食安全问题,到时我省购粮的难度比广东更大,因为浙江的近邻上海是个粮食大销区。
(三)现有生产模式对提高粮食保障水平的制约
2013年我省粮食种植面积1880.55万亩,比上年增加3.22万亩,增长0.17%;单产390.3公斤,比上年减少19.7公斤,降低4.8%;总产733.9万吨,比上年减少35.9万吨,降低4.7%。从目前情况来看,生产技术和种子技术已相当成熟,要在扩大种植面积和提高单产上非常困难。根据2004年度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结果,全省土地利用构成中,农用地面积为12961.2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2.0%,可开垦土地面积11.096万亩, 其中大面积集中连片分布的有海涂滩地和荒(坡)草地等类型。可开垦荒草地面积为12.29 万亩,相对集中地分布浙西南、浙西北山丘盆(谷)坡地, 浙中东和浙中西丘陵岗台坡地和盆坡地区,耕地后备资源短缺。此外耕地分布破碎化和产权分散化问题比较突出,农业就业呈现老龄化、兼业化,90后农民基本不会种田。
(四)未来导致粮价波动加剧的因素增多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气候、军事、投机等因素的交叠影响,国际市场粮食价格波动较大较快,未来粮价的波动幅度和频度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保持省内粮食市场价格平稳的难度很大。同时,由于我国粮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一些特殊性,出现了粮价“产区销区价格倒挂、原粮与成品粮价格倒挂、国际国内价格倒挂”的市场扭曲现象,使得大批粮食经营企业面临连续亏损的状况,这对我省粮食安全保障也非常不利。
二、国内外经验
(一)国外
建立海外粮食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我国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截至2012年,吉林省企业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菲律宾、赞比亚、斯洛伐克等国家已投资建设8个示范农场,总投资额超5亿元人民币,以种植玉米、水稻、大豆为主,示范面积已达2.33万公顷,比2011年增加1万公顷。浙江省农业处于走出去的起步阶段,但投资领域和地域分布趋广。投资领域涵盖农林牧渔各业,涉及粮食种植、经济作物种植、设施农业、森林采伐、远洋渔业捕捞、农业机械等,投资地域分布在五大洲31 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亚洲8个,包括日韩、香港和东南亚国家;欧洲6 国,除俄罗斯外,均在西欧;南、北美洲5 国,北美的美国、墨西哥和南美的阿根廷、秘鲁、乌拉圭;大洋洲仅斐济;最多是非洲,有11个国家。浙江福地农业有限公司在巴西投资达4860 万美元,从事大豆、粮食作物种植以及林业生产,实施土地开发项目16800 公顷。
(二)上海
浙江的近邻上海市预计到“十二五”末粮食总需求600万吨,产需缺口80%。上海市政府决定以上海良友集团为主体建设粮食主产区粮源收储基地。为了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粮源收储基地,上海良友集团制定了“26248”计划:在粮食主产区建设2个粮源收储体系、6个粮食收储基地(东北4个、苏北2个),每年可实现粮食收购经营量200万吨(东北160万吨、苏北40万吨),覆盖粮源播种面积400万亩(东北320万亩、苏北80万亩),每年可实现粮食物流吞吐量800―1000万吨。
目前,已实施4个基地建设。其中黑龙江省虎林市通过控股绿都集团公司建立紧密型粮源基地(仓容21.5万吨),其他3个分别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仓容4.5万吨)、江苏省大丰市(仓容15万吨)和灌云县(仓容5万吨),以参股、租赁场地、建立协议合作平台等方式落实。按照“上控粮源、中控物流、下控渠道”的战略思路,在粮源基地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收购粮食42.47万吨,2013年上半年收购粮食27.32万吨。绿都股份借助良友集团在上海粮食市场的渠道和品牌优势,销售虎林大米。2012年累计销售粮食22.24万吨,其中:上海市级储备粮就地转储 7.52万吨,发往上海 12.87万吨;2013年上半年销售粮食6.85万吨。
三、跨区域建立粮食基地的途径研究
跨区域建立粮食基地有利于缓解浙江省的粮食短缺问题,为市场提供足够的粮源,实现省内粮食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平衡,将粮食产量和粮食价格波动水平控制在一个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跨区域建立粮食基地又是一项系统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相符。
(一)选址
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耕地面积约3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1/6,东北平原以肥沃的黑土地著称于世,是世界仅有的三大块黑土区之一。从耕地面积来看,2008年底,东北三省的耕地面积分别为1183.01万公顷、553.46万公顷、408.53万公顷,占全国耕地的比重分别为9.72%、4.55%、3.36%。2010年,东北三省的粮食总产量分别为501.3万吨、284.25万吨、176.5万吨,其中玉米和大豆产量最高,玉米年产量4000万吨,占全国产量的1/3,居全国首位。东北大米占全国总产量的10%,由于其口感好,非常受市场的欢迎,能卖出较高的价格。与其他地区相比,东北三省有建立粮食基地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合作形式
商品粮基地是指具有发展粮食市场优势,能够稳定地提供较多的商品粮,在地区上连片分布的产粮区。基地宜以粮食收储能力建设为核心,以订单生产为重要粮源组织方式。基地的基本要求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粮源充足的主产区,收购粮食的腹地纵深较大,且能够建立较为稳定的契约关系,在粮食紧张时期也能保证收购;二是对外交通便利,一般应具有铁路专用线;三是现有一定的仓储、烘干等较为齐全的配套设施,或有足够布局这些设施的空间;四是产权清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比较接近浙江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五是当地政府支持,能在粮源掌控、土地、税收、人员安置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仓储
从粮食生产出来到消费,需要经过运输和仓储两个环节。通运能力紧张使东北粮食运不出去,因此建立中转仓库是东北粮食收购、仓储、中转的重要节点。国家提出力争再用3至4年时间提前完成全国1000亿仓容建设任务,浙江省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在东北三省建立符合现代仓储要求的粮食储备库,实现科学保粮储粮,减少因储粮不善等造成的损失。
(四)物流中转
根据粮源基地的选点布局,结合浙江省人口分布特点和应急投放需要,采取以铁路为主,水路、公路为辅并开展多式联运的方式,应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粮食供应链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畅通省外粮食调入通道。黑龙江基地均布设铁路专用线或临近专用线,一般情况下,粮食通过铁路直运省内。同时还可充分利用长江和大运河黄金水道优势,将安徽北部粮食通过公路集装箱运输集并到沿江港口,以内河船舶运输到省内各地。在省内粮食供应紧张时,采取公路直运或公铁联运方式。
(五)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