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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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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

第1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宏观调控是为防止市场经济自发过度波动的缺陷,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去调控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避免经济大起大落,通过对货币、财政、外汇等收支总量等的调节与控制,实现经济宏观总量平衡,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增长。

我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不成熟、不完善,受市场机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经济运行不可避免会出现过热或偏冷趋势,必须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来加以调整。

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眼下这一轮的宏观调控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或新难题,由于环境与机理的不同,使调控政策实施的难度加大,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如控制房地产价格过高增长、提高利率控制投资过热等调控政策迟迟未能奏效等等。如何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实现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当代中国面临的难题。

这些难题主要表现在:宏观调控过于频繁;行政手段调控过多;既定增长结构的刚性制约;判断经济过热或投资过热的标准缺失;调控的灵活性与坚定性之间存在冲突;中央调控与地方“逆向调控”的博弈;对宏观调控重点或过热原因的认识存在分歧明显等。

这期“特别策划”刊登的几篇文章对新形势下中国式宏观调控难题进行了独到的探讨,对当前调控中需要警示的问题作了深刻的分析,讨论的内容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宏观调控的本来意义,如收入分配、产业结构、政府职能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李义平教授分析认为,我国目前相对频繁地宏观调控,实际上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有着其存在的天然合理性。在一个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过程只能是“走钢丝”,太“热”了,适当地压一压,太“冷”了,适当地促一促,并最终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成熟,过渡到一个稳健的发展状态。现阶段我们的宏观调控应当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但不能排除行政手段,原因在于我们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一些主体,例如约束软化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等还不会对经济信号作出灵敏的反映。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王小广指出,许多人指责宏观调控过多地运用了行政手段,但那不是问题的根本,根本在于重点调哪里。比如,中央提出防止经济由“偏快”向“过热”发展,避免经济出现“大起大落”,而一些地区投资增长一旦开始回落,地方政府马上会采取各种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投资,人为地阻碍经济的合理调整。在这些地方政府的工作中,经济增长只能加速或保持,而不能放慢。“防大起大落”变成了中央防“大起”,地方“永不落”。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韩康教授指出,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情况下,需要认真研究如何改变目前增长结构中不合理的东西。在这里,第一需要重视的就是合理调整国民收入的增长结构,这是一个影响全局的问题,宏观调控效率遇到了既定增长结构的刚性制约。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指出,搞市场经济就应该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经济的冷暖和要素配制的余缺,市场都有自我调节机制。治大国如烹小鲜,政府应该冷静观察、谨慎出招,给市场调节留有充分的余地,千万不要代替市场调控,急急忙忙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认为,看上去未必那么规范、合乎经典的中国版宏观调控,更多带有“摸着石头过河”的特点,却能产生出喜剧效果,将中国经济推向最好的增长局面。

第2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关键词:供给侧;土地宏观调控;战略;设计

一、 引言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味着国家宏观政策的重大调整,旨在调整经济结构,增加供给有效性,实现要素最优配置,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在面临高产能、高库存、高杠杆、高成本等存量矛盾的情况下,只有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为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铺平道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希望通过改革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从而避免潜在增速的大幅下行,不仅是从要素领域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内容的延伸和聚焦,还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创新之举。对于土地宏观调控来说,发挥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注重提升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实施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 土地宏观调控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内涵

土地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国家以土地作为调控经济运行的措施和政策,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性环节。土地宏观调控集中体现了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国家意志,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对土地的数量结构、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进行统筹优化,从而实现社会各方利益在空间上的集合和再分配,实现土地、资本、劳动、技术创新等要素的优化整合,实现公平基础上的土地可持续利用,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来看,就是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规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统筹协调能力,处理好政府主导规划与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关系,加强规划的制度供给,从而实现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战略框架设计

战略框架设计如图1所示。

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战略背景。

(1)经济新常态背景。2011年中国经济总量虽然已经居于世界第二位,但已不复过去30多年平均10%左右的GDP增速水平,经济增长动力不足与经济下行压力并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从粗放型增长转向集约高效型增长转变,可以说,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已然对土地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把握经济新常态下经济服务化、社会信息化、人口城镇化、产业高端化与发展低碳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推M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要求,为稳增长提供基础保障。

(2)区域协调发展背景。201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为经济新常态提供了新的战略支撑,也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主要力量,有利于区域间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形成新的区域经济格局,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需要完善相关领域的制度供给,相应地调整供地政策,加强区域间的新兴产业用地保障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引导,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3)新型城镇化背景。针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缓慢、城镇化质量不高和对扩大内需的主动力作用未充分发挥等问题,2016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新型城镇化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建设为主要载体,把握新常态下的土地资源供需形势,通过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有效性,积极稳妥推进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4)国土制度改革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涉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涉及“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赋予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利以及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这五个方面。对于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讲,就是要主动适应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新形势要求,统筹考量土地利用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增加规划制度供给的同时严格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通过改革创新把握土地供给的数量、质量和时序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土地宏观调控属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将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 “三去一降一补”的总体要求深度融合,与国土资源改革的各项任务紧密结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土地宏观调控的统筹管控能力。

(2)超前谋划原则。超前谋划就是要处理好土地宏观调控短期与长期目标的关系,通过宏观调控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从短期来看就是要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的总体要求;从长期来看要立足于未来,逐步实现规划蓝图的发展内容。

(3)节约集约原则。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因此,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内涵挖潜等措施,促进土地利用综合化、减量化、集约化,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4)改革创新原则。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要围绕加快职能转变,推动土地宏观调控相关审批事项整合,同时并积极开展“多规”试点,促进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构建空间规划体系,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可操作、便实施的规划基础。

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战略功能。

(1)宏观调控功能。土地的宏观调控功能体现在通过严格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在增加规划制度供给的同时处理好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遵循市场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的变化,为资源优化配置、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提供规划保障。

(2)规划引导功能。土地宏观调控的引导功能体现在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把握规划的宏观性、空间性和综合性特征,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数量、空间和时序要求有机结合,同时守住基本农田以及生态保护两条红线,以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城乡统筹功能。土地宏观调控的城乡统筹功能体现在通过保障城乡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在综合考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需求的情况下,促进土地在城乡实现结构优化、合理布局、效率提高和空间释放。同时,进一步完善基于城乡统筹的土地宏观调控制度,促进城乡土地要素能进行合理的流动。

(4)创新驱动功能。土地宏观调控的创新驱动功能体现在通过创新激发需求进而促进有效供给,通过改革创新把握土地供给的数量、质量和时序要求,实行规划和管理创新,促进合理用地、人口资源疏解、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提升,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4.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战略目标。

(1)具有前瞻性的未来型战略目标。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侧重于对未来土地利用的引导,其本质是前瞻性的未来型规划。必然要立意于未来才能体现规划的价值和主导地位。改革目标和规划蓝图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要通过与时俱进的动态调整,逐步实现最终的宏观规划目标。

(2)具有弹性的开放型战略目标。土地宏观调控作为一个开放型的战略,必须从区域性的宏观战略视角统筹考虑系统内外的能量、物质、信息和价值的交换和变化规律,需要具有一定的弹性,才能做出科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才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土地宏观调控的动态指导性。

(3)具有导向性的资源兼资产型战略目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地域目标不尽相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兼顾土地作为资源的自然属性和土地作为资产的社会经济属性,要统筹考虑土地的“资源型”兼“资产型”特点,合理地配置好资源,实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4)具有市场性的调控型战略目标。市场调配资源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但市场存在一定盲目性,在经济下行压力过大时,通过增加有效土地供给、刺激土地需求以适当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速度,反之则减少土地供给量抑制土地需求以调整经济发展步伐,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动态要求引导用地需求预期。

5.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战略任务。

(1)向可持续的土地宏观调控转型。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是土地宏观调控需要考虑的内容,应做到土地资源配置方向应与及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土地资源配置质量应与济可行性、生产稳定性、生态保护性、社会可接受性的综合匹配程度相一致,土地资源配置时序应与土地开发利用的时序相一致,土地资源配置区域应与地区的资源禀赋特点相一致。

(2)向市场配置资源的土地宏观调控转型。土地宏观调控作为政府干预土地利用的手段,应处理好政府规划与市场的关系,将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有机结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在土地资源配置中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发挥着调节供给与需求的纽带作用。

(3)向城l统筹的土地宏观调控转型。土地宏观调控是城乡统筹的抓手和平台,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促进城乡协调健康发展的机制。通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整合和利用结构调整,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释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潜力,促进土地利用在规划分配过程中不断优化结构,实现可持续利用。

(4)向多规融合的土地宏观调控转型。“多规融合”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整体目标一致性和协调性的考虑,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举措。必须通过探索跨区域的统一规划与协同管控机制,实现功能联动、产业对接和区域一体化发展,最终建立统一、高效、可持续的空间规划体系。

6.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战略措施。

(1)强化土地规划管控,促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大生态空间建设力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数量、空间和时序要求有机结合,以土地宏观调控为“底盘”,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2)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节约与合理利用。促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强“山、水、林、田、湖”生态一体化治理,进一步推进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城镇更新工程、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

(3)积极推动城乡统筹,构建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统筹考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供应数量、空间与时间关系,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市场,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4)释放红利,提高土地市场化配置程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调整产业用地政策,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合理提高农民个人收益,消除土地价格扭曲,探索征地与农转用审批实质性分离的制度设计,优化审批程序,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四、 结论

土地宏观调控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资源配置、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市场运行的重要手段,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具有重要作用。对土地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不可少的基础性环节,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识模糊,就会使土地宏观调控浮于形式,起不到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新常态发展的目的。本文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内涵进行了诠释,并从背景、原则、功能、目标、任务以及措施这6个方面构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土地宏观调控战略框架,并对框架内容进行了阐述,有助于我们在新的时期以全新的视角思考如何对土地宏观调控进行改进和完善,从而满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大局。

参考文献:

[1] 王兴,杜新波,杨景胜.土地宏观调控的机制框架与对策研究[J].资源与产业,2011,13(2):57-62.

[2] 严金明.新形势下土地规划转型发展探讨[J].行政管理改革,2016,(1):37-42.

[3] 肖金成.实施新发展战略的思考[J].宏观经济管理,2003,(4):27-29.

[4] 陈建华,薛丽芳.区域土地可持续利用思考[J].经济地理,2002,22(Z):79-81.

[5] 严金明,刘杰.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本质、功能和战略导向的思考[J].中国土地科学,2012,26(2):4-9.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用地规划统筹研究”(项目号:2015016)。

第3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2005年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特点是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按照经济普查调整后的数据,2005年前三个季度的GDP增长为9.8%、9.9%。和9.8%,预计全年增长9.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0全年上涨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9%,二者差距较上年缩小1.2个百分点;全年煤炭产量18.2亿吨,发电量2.4万亿千瓦时,分别增长10.7%和13.3%,煤电油运紧张状况趋缓。国民经济出现了“高增长、低通胀”平稳运行的良好局面。

从我国经济增长周期来看,2005年经济增长仍处在经济周期整合上升阶段。自2001年出现了7.5%的增长拐点之后,2003年出现了宏观经济过热的势头,至今已经经历了不到4年的上升阶段,根据以往每5年一个短周期的变化规律,2005年处于我国经济经历3年上升期后的一个整合阶段。作为调控指标的货币、信贷的增长,2005年上半年一直在政策调控区间(12%--20%)的下限附近;工业增加值增长保持在1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由于时滞效应,其名义增长在2005年2月达到15.8%的峰值后,逐渐回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l)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RPl)在2004年三季度达到峰值后,呈现下降趋势,2005年年底两项指标都已降到2%左右。基于以上分析,可得出总体判断:目前仍处于本轮经济增长周期的上升阶段,但已转入温和调整期,经济软着陆基本完成。

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及其效果

在“把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体目标的指导下,2005年宏观调控的重点是: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供需衔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增加就业、扩大消费,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2004年下半年以来,中央政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全部免征农业税、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适度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提高房地产、钢铁等企业贷款资本金条件,以及暂停半年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严格土地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对加强宏观调控起到了关键作用。从判断宏观调控效果的两个关键指标GDP和CPI来看,宏观调控政策达到了预期目标,具体如下:

1、物价水平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下降。由于影响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的首要因素是食品价格,随着食品类中粮食价格下降,物价水平有所回落,未来物价上涨的预期也相应降低。而且随着宏观调控的到位,调控政策相继出台,房地产市场总需求下降,非理性繁荣得以遏制。此外,由于政府仍然控制着一些服务性收费价格和基础性产品价格,比如居民生活用水、电、煤气等,考虑市场的社会承受力,2005年调价力度不大,所以,物价水平趋于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下降。

2、工业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钢材品种结构继续优化,电解铝淘汰落后自焙槽生产工艺步伐加快,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全部水泥产量的比重增加,一批大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进一步做大做强。

3、三次产业之间不协调的问题开始出现解决的迹象。具体表现为农业基础加强,第三产业保持稳定发展。在几个重点调控领域中,房地产投资增幅明显回落,并呈逐月递减趋势;汽车产量增长速度也开始放缓,回归到较为正常的状态。受其影响,一些相关行业的调控成效明显。

4、投资与消费的关系趋于协调。投资在降温,消费稳中趋活,消费对经济的贡献上半年比2004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有所改善。能源、交通等薄弱环节继续加强,一些盲目扩张行业投资增速明显减缓,水泥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钢铁等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铝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投资趋于合理。

三、宏观调控呈现的新特点

1、从总体上看,这次宏观调控是一次结构性调整。党的十四大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宏观调控,以往的几次都是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之后,才制定相应政策,力挽狂澜。而此次宏观调控是在经济生活中的若干矛盾刚刚暴露,经济过热苗头显现初期,尚未影响全局经济发展之时,通过科学分析,审时度势,未雨绸缪,制定科学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加强调控力度,使投资过热、盲目扩张的势头得到控制。这次宏观调控不是全面的紧缩,而是微调。在整个调控过程中,适时适度、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在经济过热的相关领域重点调控,注意力度的把握,使经济实现软着陆。它的实践意义在于:在经济尚未全面过热、通货膨胀尚未发生之时予以遏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经济大起大落对国民经济可能造成的损害,大大降低了宏观调控的成本。

2、经济手段逐渐成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手段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但是由于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单纯运用经济手段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本轮经济调控之初,就遭遇了这样的困难,一些经济调控政策出台之后,各地并不重视,依然我行我素。中央政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了收紧银根、强制性关停若干项目的措施。进入2005年,经济类宏观调控措施逐渐成为调控主要措施,中央政府出台了提高贷款利率抑制商品房需求过剩等措施;地方政府则采取了通过税收政策打击商品房投机行为,以经济手段引导地方投资方向等措施。这充分说明本轮宏观调控正朝着更加合理的调控方式回归。

3、此次宏观调控更加重视标本兼治。既注意解决浅层次的矛盾,又注重深入研究,把更多精力放在解决深层次矛盾的缓解上,对金融体制、土地制度、政府的行政管理、财政税收制度等矛盾根源与制度缺陷进行了体制上的完善与深化。而且此次宏观调控不是简单的总量性的调控,而是从总量人手,着力解决结构性问题,一方面着重于农业基础地位的加强,煤电油运、社会发展(包括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事业等)薄弱环节的发展;另一方面着重于解决投资结构的不合理,对投资总量存在的问题进行结构性紧缩。这样在整体上没有造成经济的巨大波动,同时在结构上更趋于合理。

4、地方政府成为本次经济调控的积极参与者。在现行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利益上存在一定冲突。这一利益格局决定了地方政府往往是宏观调控的被动执行者,有时地方政府甚至会成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消解者”。而2005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当多的经济调控政策,这些政策多与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相一致。这表明,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宏观调控措施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有利,而且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也不无裨益。但在某些方面,地方政府出台的调

控政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些地方还不符合全局利益。

5、2005年宏观调控在以经济手段为主的前提下,在相关方面,尤其是土地管理方面采用了严格的行政措施。土地调控是本次宏观调控的最大特点,国家依法对土地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推行所有经营型商业、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公开的招、拍、挂的土地政策,并逐步推广至工业用地项目,有力地改变了土地价格过低、滥用土地的问题,对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2005年我国宏观调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是,我国宏观经济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

四、我国宏观经济存在的问题

1、企业效益下滑,行业分化突出。2005年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2464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20.1%,增速下降了18.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亏损企业亏损额1844亿元,同比增长58.5%,提高了49.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亏损企业亏损额1009亿元,增长95%,提高了93个百分点。企业效益变化呈现两大特点:一是新增利润主要集中在石油开采、钢铁、煤炭、化工、纺织业五大行业,亏损主要集中在其他行业;二是上游行业尤其是资源开采行业利润持续高速增长,而下游行业利润大幅下降。行业效益迅速分化,有经济周期导致上下游产品比价关系调整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资源约束和行业垄断。利润集中和高速增长的行业基本都是垄断性强的行业,利润下降的基本都是竞争性的行业。由于下游行业在投资和就业中占据了主要比重,它们的效益下滑将直接影响到固定资产投资和居民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并对整个经济运行产生影响。

2、经济增长的微观动力初显不足。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微观基础和基本动力,作为先行指标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开始不同程度地下降,反映出经济增长的微观动力已经初显不足。2005年前三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为94.3点,与2004年相比有所回落。消费者对当前经济状况评价的满意指数从6月份的93.8点回落到92.8点。其中,认为目前是轿车购买适当时机的消费者只有10%,认为目前是商品住宅购买适当时机的消费者只有16%。 可以看出,大部分居民对未来收入增长并不十分看好,这必然会影响到消费预期。居民在购车和购房方面持等待心理,既和汽车、住房价格下降(或涨幅下降)有关,更和收人预期下降有关。此外,2005年三季度,全国企业家信心指数为127.6,比2004年同期下降5.0点。从行业看,社会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略有提升,其他行业均为下降;从企业类型看,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有所提升,其他类型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从企业规模看,大型和中型企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下降12.9和2.0点,小型企业提高2.0点。全国企业家信心指数的差异与不同行业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基本吻合。作为先行指标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开始不同程度地下降,反映出经济增长的微观动力已经初显不足。

3、金融机构资金宽松,但从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渠道明显收窄。自从银监会提出国内商业银行必须在2006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要求后,因贷款规模的扩大会降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放贷速度普遍减缓。2005年12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消除季节因素后人民币各项贷款月环比折年率仅为9.3%左右,为历史较低水平。目前,金融机构资金非常宽裕,但通过借贷市场进入实体经济部门的渠道明显收窄,大量资金涌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连续几个月的资金供过于求使收益率出现“透支”现象。金融机构的资金宽松与实体经济部门的资金紧张形成鲜明对照。一方面,金融机构因资金运用渠道狭窄而出现不惜成本地追逐债券,导致市场利率大幅走低,大量资金需要寻找出路。另一方面,实体经济部门资金来源十分紧张。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有限,股票市场为保证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事实上已经暂停新股发行和增资扩股。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尚未打通,间接融资渠道已经收窄,同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放缓,企业利润增幅明显下降,致使企业资金来源呈现短缺局面。

4、外需强劲,人民币依然面临升值压力。我国2005年贸易顺差的增加,使净出口对经济增长和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在内需降温的情况下经济增长率和工业增长率仍然居高不下。外需占经济新增需求的比重偏大,一旦国际经济形势、人民币汇率或其他贸易条件发生变化,外需的波动容易造成经济动荡。2005年7月21日,我国汇率改革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人民币仍呈现强势,人民币远期市场依然存在升值压力。此外,美国为改变其进出口贸易现状,一再对我国施加压力,而且2005年年底对我国征收27%以上的关税,以迫使人民币升值,打压中国经济发展。

5、我国宏观调控面临的体制性束缚。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微观主体,既有在旧体制模式下运行的,也有在新体制模式下运行的,还有处于两种体制转换过程中的,不同的模式,使不同的微观主体对调控的反应程度不同。由于宏观调控难以对不同的微观主体采取不同的调控手段,因此降低了宏观调控的效力。

经济结构失衡使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我国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经济增长中的消费拉动因素和投资拉动因素不平衡等诸多问题,加大了调控难度。

五、政策建议

1、在体制性束缚的约束下,构建理性宏观调控体系。首先在确定宏观调控目标时,要分清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现象和经济转轨中的体制束缚。如当前经济运行中的失衡、失业等问题,其实质是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体制性现象,而不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现象。只能在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中加以消除。宏观调控只能为体制性问题的解决创造一个平稳的宏观环境。其次,对市场的主体行为的调控,不能运用旧体制时期惯用的行政干预的方式,以免造成市场结构的进一步扭曲,以及市场机制向旧有体制的复归。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要注意适度把握,以免影响市场主体的预期偏离调控的目标。再次,要对经济运行过程的不同层次采取不同的调控手段。同时,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的合理化和法制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推动经济运行的体制基础尽快完善,以提升我国经济运行的整体绩效。

第4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关键词: 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协调配合

 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制定各自为政,缺乏全局观念 本来财政和银行都是代表国家根本利益的综合部门,应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置于第一位。但是现实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基本上都是由各部门根据自己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以本部门的经济利益为基点、依托自己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机制而制定,而对两大政策相互关系和影响、尤其是对两大政策的相互抵触可能导致的后果缺乏权衡;财政和金融部门之间也缺乏稳定的沟通机制,致使两大政策的搭配方式和调控力度很难准确把握,乃至出现逆向调节和相互抵触。因此,为有效地发挥两大政策的宏观调控合力,必须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由目前的各自为政到协调配合的根本转变。

(二)财政调控能力弱化,金融调控独木难支 制度变迁进程中,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社会资金配置渠道了根本性变化,即国民收入分配由政府向企业和个人急剧倾斜,资金配置由财政主导型转向金融主导型,金融事业空前发展和凸显。但是金融事业的过分凸显并非其自身真正发展的结果,而是财政规模萎缩和国有企业资金困难烘托而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规模不断萎缩,财力日趋困窘,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致使财政调控缺少必要的物力基础,调控功能难以有效发挥。而金融业的持续发展,富集了足够的财力,因而也就顺理成章地承担起了本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如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等,其结果是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劣化,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正常运作。商业银行既是货币政策的调控对象,又是货币政策的传导者,由于银行承揽了本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使货币政策执行结果偏离既定目标,甚至扭曲变形。

(三)财政与银行职能错位,影响两大政策的配合 绩效财政和银行在宏观调控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两者的地位和特点各异,运作方式和手段便不尽相同,因此两者理应有明确的分工。而长期以来,财政和银行关系不顺,使调控职能相互错位,影响配合绩效。(1)财政资金信用化和信贷资金财政化并存。银行挤占大量财政资金,使财政直接增支或减收,干扰了财政的调控效果。财政挤占银行资金也日趋严重,如财政向银行的间接透支有长期化扩大化的趋势和银行承担部分本应由财政安排的国家专项储备等。(2)银行代行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突出表现在用银行贷款维持亏损企业运转和代行社会公共保障职能。(3)通常,货币政策侧重总量控制,财政政策更适于结构调整。但随着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根本变化,银行信贷资金成为社会投资的资金主源,银行承担总量和结构调控职能,但其成效并不显著,结构矛盾不但没能有效解决,反而日趋突出。 国有企业体制缺陷严重阻滞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现代企业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控的基点,也是宏观调控成败的关键。但是,我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善,国有企业还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基本上不具备硬预算约束机制,对国家的依赖性较大。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低下,但却有着强烈的投资欲望和冲动,而自有资本和财政资源又非常有限,便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致使负债居高不下;兼之企业效益不好、亏损严重、信用观念缺乏,导致偿债能力和愿望严重不足,由此产生了对国有银行的多重冲击。值此情形,财政和货币政策工具都难以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架构

第5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一、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内涵

“宏观调控”又称“宏观经济调控”,最初使用于经济管理语境,我国宏观调控结合了宏观调节与控制两个含义,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渐成为宏观经济运行管理的主要形式。

由经济领域产生出来的含义及其相关形式能否自然地移植到社会领域,以形成“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含义及其形式?基于理论与实际的分析,同时类比于宏观经济调控,我们尝试性地给出一个描述式定义:所谓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系指社会管理主体以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目的,为预防和控制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因素出现而采取的一系列的社会、行政、经济、法律、道义等相机管理行为。

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外延

从理论上看,社会发展的内容随着社会发展内涵的演变而演变,有时代性;同时也由于理论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当前社会发展宏观调控范围,是从管理工作层面和解决社会问题层面进行划分的。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按照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是三个递进的层面。每个层面按照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又包含若干社会领域的行业。生存层面上,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外部环境条件以及特殊人群基本保障的领域和部门,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民政、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发展层面上,是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支持、人力保障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领域和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安全层面上,是为维护基本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领域和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检察等。

从实践上看,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范围也即调控客体主要包括:

人口与计划生育。人口是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是人口大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成败,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与人口质量,始终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的重大问题,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

医疗卫生。从国际管理经验看,在医疗方面,公共政策的重点是关注基本医疗体制建设,公共卫生方面的重点则是疾病预防控制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民政和社区。家庭与社会和国家之间,最重要的联系环节是“社区”,社区建设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社区建设经历了一个人们从不熟悉到熟悉、从一般重视到高度重视、从点到面全面铺开的过程。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由政府实施的公共福利事业,基本内容是保障居民的生存权。国际经验表明,通过实施社会保障,可以缩小社会成员贫富差距,防止社会成员陷入贫困,构筑社会公共安全网。

就业。妥善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境保护。近代工业革命使人与自然环境关系发生巨大变化。人类活动正在改变地球的生态系统,环境问题也逐渐从地区性问题发展成波及世界各国的全球性问题。

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保护。社会中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脆弱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与生活状态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的责任,需要通过社会发展领域各行业的发展规划,落实对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教育。教育是培育人力资源的基本手段,是一国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体系、教育规模和教育水平对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外经济学家的测算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12--33%。

文化。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可以创造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形成凝聚力,事关立国之本、治国之道、兴国之路。依据功能定位,文化领域可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体育。包括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不仅有利于全面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体育产业也正日渐成为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竞技体育还是一个国家总体实力的象征。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社会发展的第三层面是维持基本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社会稳定机制的建设。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范同或者外延不是静态的认定。当社会发展实践表明,一些原本并不重要或被人忽视的领域日益成为重要的或必须加以调控的领域时,宏观调控部门应将其纳入到调控范围内。动态地跟踪和掌控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并适时加以必要的调控,本身也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题中应有之意。

三、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

(一)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

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之所以在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中居于重要的位置,是由其所具备的功能所决定的。主要体现为:

它是各项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行动纲领――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活动十分广泛,每个社会活动领域都有自身的管理问题。要把分散的各个具体的社会管理行动统一协调起来,必须上升到战略规划层面,这就使得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必然具有社会管理行动纲领的功能。

它是采取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措施的重要依据――各项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手段措施如社会计划、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等的提出和实施都是为了稳定社会,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所有这些手段措施提出的依据,可能多种多样,但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是其十分重要的依据。只有通过周密的战略部署,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手段措施才能有条不紊、各司其职。

它是政府社会管理行动的公开宣言――当今世界,当人们越来越重视社会发展的必要性和关心社会发展问题的时候,通过制定一项周密的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可以起到面向大众和国际国内展示社会发展成就,表明政府推进社会发展的意图和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从事并参与社会发展活动的积极作用。

随着人们对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定期制定并执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将会成为整个国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

按照管理理论,构成发展战略的基本要素有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阶段、战略布局和战略

措施等六个要素:

1、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通常体现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相互关系的协调和适应、把社会活动的社会效益发挥放在第一位。上世纪90年代原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曾经组织草拟了《1996―2010年全国社会发展纲要》(未正式),提出了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即坚持以提高民族素质为中心,坚持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并进,坚持以深化改革和开放促进社会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逐步增加对社会发展的投入。

2、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般应包括:主要社会活动的重要目标、上述所选目标的定量、战略总目标与战略分目标的关系。

3、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战略重点的选择标准包括发展过程中遇到重大障碍的环节、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领域和全国关注的社会活动等。方法上一般对社会活动各个行业做出序列划分,然后确定重点,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没有不变的重点或永恒的标准。

4、社会发展的战略阶段

战略考虑的是较长时期的发展问题,因此要有时间上的考虑与安排。社会发展只有经过分阶段的设想及安排,才能保证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分阶段的意义,就在于它实际上就是发展战略的落实和实施过程。根据我国国情,在15年内的全国社会发展纲要中实际上就有“九五”、“十五”、“十一五”三个计划时期。但在实际社会管理工作中,依据近细远粗的惯例,采取的是滚动式计划方法。

5、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

战略在空间上需要有规划布局安排。这一方面是因为空间布局是始终客观存在的事实,另一方面更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而区域之间差异较大的大国。由于历史积淀下来的原因,客观上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以及东北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状态。如果没有不同空间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安排,将会从根本上和在长期内扩大区域之间不同的发展差异,并引发深层次矛盾与冲突。

6、社会发展的战略措施

战略措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依据长期的战略设想而持之以恒的政策手段。在我国,实施长期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环境保护政策,既是社会政策的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战略的基本措施。短期的宏观调控因为要应付随时发生的问题而伺机调整变动,但是宏观调控所依循的基本措施,还是战略与规划所设定的基本之道、根本之策。

(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与手段

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就是要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特别是处于转型时期,有效地运用以政府为主体的强有力的干预,将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公正地转化为民众共享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以提高人类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中心的发展,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和艰巨任务。

目前根据社会发展实际管理经验,对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目标可有以下设定:

一是调控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通过必要的政策措施和合理分配国民收入用于社会发展的投入水平,保证各项社会事业以合理的速度和规模获得同步的发展。

二是调控社会事业各行业的发展,使之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不能超越经济承受能力,并且要成为经济发展的促进要素和社会稳定的保障条件。

三是调控社会发展各行业之间的协调关系,使其增强内在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四是调控社会发展中区域间的平衡发展和合理布局,使社会的发展更为公平和公正。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中采取的手段主要包括: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社会资金投入、社会立法、社会政策、社会预测与监测、社会劝告等,由此也即构成了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理论体系。

1、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

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是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具体延伸,作为手段的规划与计划着重关注的是社会计划及其管理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社会计划是逐步从经济计划中独立出来的,它一般以社会关系和社会过程为计划对象,这个特点决定了社会计划与经济计划有联系也有区别。

所谓社会计划体系,是指各种社会活动计划所形成的有机整体。这些社会活动计划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划分,但是最基本最常用的计划划分是根据计划期限分成年度、中期与长期计划,以及根据管理行业分成人口、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计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重视社会计划尤其是专项规划工作,相继制定了针对特定社会问题的若干计划。

目前我国社会计划管理的主要形式是选择、确定和落实社会计划指标,指标管理成为社会计划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般说来,社会计划指标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核算指标和考核指标等,由这些指标形成社会计划指标体系。

2、社会资金投入

所谓社会资金投入,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对社会活动的人力及物质投入和支付。从管理上讲,它分成社会事业经常性经费开支和社会事业基本建设投资两个方面。社会资金投入中的建设投入部分最终形成社会资产,即各种社会设施和设备。社会资金与资产的性质比较复杂,可以从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消费性与非消费性、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福利性与非福利性等多重属性来加以理解。

目前,如何建立积极、稳定、有效的资金筹集和保障机制,是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产品与服务特性及其对筹资机制的要求,为社会事业筹资机制选择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以此为基础,我们要努力构造形成保障社会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筹资机制;形成使社会事业总体发展以及薄弱环节都能够获得又好又快发展机会的筹资机制;形成普遍性、大众性社会服务和特殊性、个性化社会服务均能获得发展的筹资机制;形成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自愿组织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筹资机制;形成政府政策措施到位、市场体系及功能完善的筹资机制;形成不同筹资渠道和方式有效分工与组合的筹资机制。

如何用好、用活来之不易的社会资金,也是重要的改革内容。过去仅仅将社会资金作为非生产性(纯消费)、纯公益性、纯福利性投入,存在片面性。根据国际经验,社会资金的使用完全可以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完全可以获得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的统一,因此要积极探索社会资金使用的创新机制。

3、社会立法

社会立法最初是指保护处于经济劣势状况下的群体生活安全所进行的社会安全立法,如救贫法、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工厂法等,

主要着眼于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以后逐步发展,将预防社会问题的立法也包括在社会立法范围内,如亲属法、婚姻法、优生保健法、环境卫生法、职业训练法、居民住宅条例及其它一切有关社会福利的法律法规都归入社会立法的范围。这实际上扩大了社会立法的范围,一般称之为广义的社会立法。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立法已经初具规模,对促进社会发展和保障社会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社会立法尚未形成完整体系,有些方面还不健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体系不健全,某些方面欠缺、甚至存在空白;某些方面的立法层次较低,影响了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某些法律的立法主旨比较陈旧,不仅影响了法律效力的发挥,也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4、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另一个重要的管理手段。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强调计划管理,尽管存在一定形式的政策管理,但其作用十分有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政策管理日益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计划管理手段相比,社会政策是政府对社会活动更加灵活的干预形式。

社会政策管理行为表现在:政府及其代行机构(政策主体)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通过设定一定的社会发展目标(政策目标),并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政策手段)来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所以说,政策主体、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构成了社会政策的三大要素。社会政策干预的对象是社会活动,它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相对应,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现实中也存在着统一协调的基础。一方面,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相互协调的最重要保证是两者主体的统一性;另一方面,从具体目标来看,经济政策目标和社会政策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都是为了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同时,两者的管理对象也存在一定的相互交叉现象,社会政策的干预会产生经济政策效果,经济政策的干预会产生社会政策的效果。在现实中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特点来协调经济政策手段和经济政策手段的作用方向。

5、社会监测与预测

社会监测是对近期社会发展过程中重大社会现象、突发社会事件、严重社会问题的跟踪与评价,并依据监测结论做出政策建议。社会监测为社会预测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社会预测是指对未来社会现象、过程、事件的可能性的科学判断,即专门研究和分析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一旦发生变动时可能出现的行为和结果,并据以制定可供选择的各种应付方案。

社会预测不是主观臆测,而是以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为基础,因此,制定的应付方案一般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由于社会监测与预测彼此并不能严格区分,所以在实际的社会发展宏观调控行动中是相互重叠的。

社会监测与预测内容十分广泛,现时主要集中在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问题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目前常用的社会监测与预测方法有外推法、类推法、单位分析法、综合分析法和交叉影响分析法等20几种。

社会监测与预测的过程包括,分析大量的信息;分析监测与预测对象的经济基础和社会背景;确定监测与预测工作涉及范围并选择相应的方法;应用一系列调查研究的科学方法,并尽可能采用现代化统计手段和技术设备来研究社会现象,探寻社会发展过程的规律,以便监测与预测社会现象的发生,并做出相应对策。

6、社会规劝

社会规劝一般是指调控主体利用舆论媒体和各种影响关系,对调控对象进行游说、劝诫、训诫等等说服性活动。由于社会发展中利益多样化产生出来的意识多样性,使得以社会规劝方式进行调控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调控方式和手段。

社会规劝在进行宏观调控中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社会规劝本质上是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特别适合于对社会事件中的人群的管理。比起其他强迫性方法来,它可以从人的心理内部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第二,社会规劝体现的是对话及民主协商的精神,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管理主体通过开展对话和民主协商说服管理客体是常用的方式。第三,社会规劝也体现了在的过程中逐步凝练社会意识形成社会共识的目的。尤其当各个社会主体利益发生冲撞、各执一辞时,社会规劝可以发挥在基础上形成社会基本共识的作用。

(三)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体制

所谓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体制,是指社会调控主体根据一定的调控目标,确保调控任务的完成而采取的制度化措施的总称,包括确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以及设置的调控组织机构等等。体制的核心在决策和组织,从本质意义上说涉及两对重大关系的明确及其调整:

其一,社会调控的主体与客体关系。我国社会调控主体主要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说到底就是中央说话要算数的问题。社会调控客体是社会成员及其社会组织,它们之间由此结成错综复杂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很重视和开发非政府组织在实现宏观调控目标过程中的有益作用。

第6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1.1 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问题

目前主流的经济法学理论是国家干预(调制、调节)说,在经济法理论和教材编写方面主要从“市场失灵”因此需要“国家干预”的必要性的经济学假设上,①这种理论往往忽视了市场主体经济自由权在经济法研究和教学中的应有价值,将整个经济法学简化为“国家干预法学”。②可是我国经济法产生于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市场失灵”不同,我们的问题主要可能是“政府失灵”,原来是政府完全取消市场,现在的问题是市场发育不全,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到真正的释放,政府介入市场太深。而公权力肆意侵犯私权利,是现实中国法治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经济法单纯强调国家干预的理论和体系,就容易为那些在改革的过程中原有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利用“国家干预”来为自己的既得利益寻找借口,从而可能导致经济法理论和教学不能很好地为我国经济改革和建设服务,同时也使经济法学理论有脱离自由的法律的倾向。

1.2 经济法基础理论应当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 增加经济自由权的相关内容

目前国内流行的法学专业经济法学教材,一般会讨论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等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但大都不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这是一个理论上的缺憾。经济法的一个方面常常表现为政府为公共利益而限制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而干预经济,而宪法则是为了保护自由而限制法律的限制。③如何依法保护经济自由权,防止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滥用,实现对经济“适度”的干预,是一个经济宪法问题,它应当属于经济法的另一个方面。一个以、法治为导向的转轨经济法理论,应当将经济自由权的保护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前提条件。经济自由权主要包括:④第一、财产权。财产权是不让他人使用一项资产的权利,以及使用、向他人出租或者出售该资产的权利,因此财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拥有一项资产并持有它(消极运用),将它用于交易或让他人暂时使用某些方面(积极运用)。⑤确认财产权是划定一个保护我们免受压迫的私人领域的第一步,私有财产是自由的基本要素,是不可剥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⑥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者防止国家政府强制与专断的基本条件。第二、竞争自由权。即个体享有依法公平的争取市场交易机会的自由权;第三、职业自由权,即个体有依法选择职业和结束职业的自由权利;第四、营业自由权,即个体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合法的自由职业的自由,也有拒绝违背自己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拒绝从事自己不愿意的个体职业的自由。第五、迁徙自由权,是指公民享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第六、(经济)结社自由权,即公民具有发起设立或者加入各种合法的经济性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也有拒绝加入自己不愿意加入的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

我国《宪法》没有关于经济权利的直接规定,应当说我国《宪法》是承认和保护经济自由权的。首先,《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只要是实行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最低程度的经济自由权。《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里的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其次,2004年修订的《宪法》在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提供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再次,我国现行《宪法》一系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都部分涉及了经济自由权。例如,《宪法》第42条关于劳动权的规定,其实也部分承认了经济自由权,因为劳动权属于职业自由权。最后,我国政府正式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只不过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下位阶的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对公民经济自由权反倒做了许多限制,实际上部分剥夺了个体的经济自由权,因此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应当强调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经济自由权,以划清其与经济行政权的法律界限。

2 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应当是经济法的核心

2.1 竞争法在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中的地位

目前我国比较权威的经济法教材和论着一般有如下特点:第一、内容庞杂、所论范围广泛,体现了我国政府现阶段对经济介入范围较广、较深的现状。第二、大多没有突出竞争法的核心地位。即使一些教材设专编对竞争法进行了论述,也仅仅把它与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等法律制度并列,而没有突出其核心地位。也就是说,现行的经济法学体系理论和教材缺乏体系的核心统帅,体系内部各部分关系不清,不能为进一步的市场经济和政治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没有充分反映经济法治和的精神。

2.2 应当确立竞争法在经济法中的核心地位

2.2.1 市场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经济法本质上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

竞争是一个发现过程,它是市场中买方和卖方间相互交

往的演化性过程。购买者们竞相获取涉及购买的知识,供给者们则努力发现、获取产品制造或销售的相关知识,促使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竞争的全过程会对寻找和试验新知识的行为造成很强的激励。因为竞争者们冒险投入了自己的私人财产,并要对他们的行动和错误负责。⑦从整个经济系统的角度看,竞争性运用的产权有很多益处:第一,竞争推动人们发现有价值的知识和信息,推动经济增长。第二,竞争能够抑制经济权势。竞争一次又一次地向财产所有者发起挑战,在竞争过程中没有一种社会经济地位是不可挑战的。第三,充分的竞争有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分配的公平,第四,充分的竞争其实是买方、卖方争取交易机会的自由,从而总体上促进了自由。第五,竞争有益于经济安全。竞争经济能够更好地吸收外部冲击,靠自发灵活的价格和数量反映使商业周期变得平稳。因此竞争应当得到经济法的促进和保护。经济法本质上

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律。在市场中,经济主体行为是通过市场价格进行协调的,而市场价格又是在竞争和企业自由地参与市场交易的条件下产生的,因此,保护竞争就是市场经济秩序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追求,从而也使得竞争法无可争辩地成为经济法的核心。⑧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德国着名经济法专家沃尔冈·费肯杰着的《经济法》(第二卷)中,⑨除了总论部分对基本概念和经济宪法问题进行论述外,他把经济法分为:(1)一般经济法,包括:经济人法(即经济法的主体);德国竞争秩序(是核心重点内容);德国经济财产法。(2)特别经济法,包括:在德国经济法中的总体调整;在德国经济法中的个体调整。一般经济法主要是有关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财产所有之类的法律。特殊经济法与市场干预有关,涉及到超越了市场自我调控的经济调控,一些人称之为计划或指导。显然在该着作里竞争法是作为经济法学的核心的。由日本着名经济法学家丹宗昭信、尹从宽所着的《经济法总论》,将经济法定义为在市场机制下建立的经济政策立法体系,它的核心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即国家对自由竞争的限制(市场支配)和阻碍公平竞争(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⑩韩国的权五乘教授所着的《韩国经济法》,强调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

2.2.2 我国应当以竞争法为核心构建经济法体系

我国经济法理论与其他国家的明显差异,固然有其客观原因,譬如,我国当前的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现行经济体制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改革快速推进的同时,政治改革又处于严重滞后状态,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权力仍然过多地留在经济领域,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仍然过多,从发生作用的范围和深度看,行政垄断远比经济性限制竞争严重得多。但这些特殊国情丝毫不能影响竞争法的核心地位,相反恰恰说明竞争法在我国应当成为经济法的核心。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关于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律规则,该法不仅规范经济垄断行为,而且规范行政垄断行为,对深化竞争性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它应当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但该法目前仍然没有发挥应有的经济法龙头作用,经济法学界应当把竞争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来重构经济法理论体系,我国将来的经济法学体系,应当设一编竞争法,放在基础理论之后,使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处于一般经济法的核心地位。对于不能完全适用竞争法而又与竞争法有一定联系的经济规制和监管法,也可以单独设专编,使其处于从属的特别经济法的地位。

3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3.1 宏观调控的含义

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利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对经济总体的调控。目的在于克服“市场失灵”,宏观调控的总目标是通过促进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现有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实现经济平稳持续的增长,这也就是凯恩斯所说的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财政政策手段采取的具体形式有:增加对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力(例如,公共工程),或者增加转移支付(例如,扩大社会保障福利或失业补贴),或者减税。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等)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合。这一学派的政策要点是,“百姓不买政府买,消费不买投资买”。我国经济实际中存在借宏观调控调控之名行计划经济之实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注意。

3.2 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作出“完善宏观调控”的明文规定后,宏观调控成为了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概念,宏观调控法的称谓是我国的特产,我国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主要是指金融法(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财政预算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主要取决于它与竞争法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法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主要理由为:第一,我国实际生活中宏观调控手段作用较多,影响较大。第二,现代经济中金融、财政税收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宏观调控法自然处于经济法学的核心地位。也有学者认为在经济法学中宏观调控法是和竞争法处于平等重要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与竞争法相比宏观调控法应当处于辅助的地位。这是因为:

(1)竞争作为一种动力机制在制度和秩序的构成和演变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德国的市场秩序政策是比较成功的秩序政策,其理论基础是自由秩序主义理论。该理论对公共政策的基本建议是要分清两种做法:①使保护性职能成为政府的重点,尤其是培养和建立各种有益于竞争性系统的制度已达到保护目的;②干预具体的经济性、社会性过程和后果。该理论认为前者优于后者。政府应当专注于用其强制权力促进和保护作为共享品的竞争。他们对凯恩斯主义者主张用预算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抵消总需求摆动的政策持批评态度。他们担心,刺激经济发展的政府投资和对总需求的操纵会逐步地腐蚀市场信号机制,改变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

第7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关键词:农业预警;宏观调控;分析

中图分类号:S4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632010

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人们消费水平日益提高,农业的发展已经很难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了,应该建立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对农业管理[1]。农业宏观调控是一个大的概念,而农业预警可以看作是农业宏观调控的一部分。通过农业宏观调控,来切实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保障人们的利益。所以,应该对农业预警和农业宏观调控进行系统的分析,找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1 农业预警系统分析

1.1 参照性

参照性是农业预警系统的一个典型特性。一般运用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周期和规律,找到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利用经济学相关的知识对指标进行测算工作,使测算的指标能够帮助认识到当前经济发展的状况。

1.2 预测性

农业预警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预测性。经济发展的各个因素之间必然存在着某些方面的关系,也许是相互促进关系,也许是因果关系。利用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对农业的发展进行预测。在预测的过程中,应该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和事物发展的趋势变化,科学的进行预测,不能随意和盲目。举个例子,对于农业来说,投入越多,一般产量也会越多,因此单单通过农业的投入就可以知道产量的多少了。

1.3 灵敏性

农业预警系统还具有一定的灵敏性。一般来说,事物之间的密切程度越高,灵敏性也就越高。对于农业经济而言,一旦某个因素发生了变动,另外一个因素也会相应的改变。例如,粮食种子的价格、化肥的质量等因素都会引起农民的普遍关注,最终会使农民的收成也受到一定影响。然而,一旦某个经济因素发展到一定程度,在一定的时间内不会对农民造成影响,农民就会衡量自己的行为,决定到底要怎样做。一般来说,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会对农民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这个影响具有明显滞后的特征,也就是说在短期之内还不会对农民产生特别大的影响。

通过对以上农业预警的分析,可以有效的保证我国农业的正常发展,有效的避免了在决策等方面产生的失误。农业预警能够帮助找到农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采取相关的措施加以改正。例如,一旦农产品的价格出现过低的情况,农民种植的作物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卖出去,就会使农民的收益受到影响,农民种植的积极性也不会高。国家就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确定价格变动的措施,并且要确保政策的实施。

2 农业宏观调控分析

2.1 农业宏观调控理论依据

加强农业宏观调控的理论依据在于,农业本身具有的特征容易导致市场在某方面失灵,而依靠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需要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宏观调控[1]。一般来说,市场在农业中失灵的主要原因有农业的外部性、农业的弱质性、农业的不稳定性、公共产品性等特性。

2.2 农业宏观调控的目标

一般来说,农业宏观调控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有效增加农民的收入;引进先进的技术,使农业的生产效率得到提高,从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培育农业市场机制,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护农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2.3 农业宏观调控涉及领域

农业宏观调控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因此涉及的领域比较宽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涉及农业生产质量问题的相关领域;有关农业信息建设的领域;涉及到农业技术和农业教育的领域;粮食专项储备领域;区域性贫困与扶贫开发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域;有关农业法律的领域。

2.4 农业调控原则

农业宏观调控有2方面的原则:间接调控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间接调控原则主要强调政府部门的主体作用,而农民和相关的企业在宏观调控体系中只是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对农业进行有效的调控。兼顾公平和效率原则一般只会对效率起到作用,而不能真正对公平起到影响。所以,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取向就是调节收入的分配,实现社会的公平。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时候,政府不应该插手干预,而是应该让市场去完善,这样才能提高运行的效率。

3 结语

本文主要分析了农业预警和宏观调控的特点,并对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农业宏观调控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保障农民的利益。农业预警作为农业宏观调控的一个分支,也应该引起广泛重视。因此应该掌握好农业预警科学,深谙经济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把农业宏观调控做好,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第8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2、按劳分配的原因: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第三,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多种分配方式的原因:这种分配方式也是由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

1、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

2、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第9篇: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范文

2007年12月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在北京闭幕。会议提出,实现2008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的基本立足点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好字优先,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新华社记者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这个“基本立足点”,在第一时间采访了不同的专家学者,大家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解读。

好字优先

体现科学发展本质内涵

回顾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从“有水快流”到“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再到“好字优先”。“好”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其重要性不断提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好字优先,科学发展,体现出中国经济发展在现阶段的新特点、新要求。

国家信息中心高级经济师张永军在谈到好字优先、科学发展时说,这体现出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从量的扩张转向质量、效益和可持续的统一上来。他指出,高能耗、高污染造就的高增长,与科学发展背道而驰。不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长远来看必将束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张永军指出,在我国当下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好字优先”与“科学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要实现“科学发展”,只能“好字优先”;也只有“好字优先”,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以“四个基调”

推动“两个防止”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基调做好宏观调控工作。

国家信息中心高级经济师张永军认为,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两个防止”,这凸显出了我国发展任务的新变化。要完成宏观调控的这两个首要任务,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四项基调统一协调是重要保证。

张永军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是基于已取得的宏观调控成果作出的科学决策,将成为进一步抑制经济从偏快走向过热的重要调控手段。

虽然2007年下半年CPI增长较快,但目前的价格上涨仍属于结构性上涨,食品类价格上涨快,并未传导到其他商品,物价没有出现全面上涨。张永军说,将防止全面通胀的问题作为下阶段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体现出国家对人民生活质量的关注,同时也体现出国家在宏观调控上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从“适度从紧”到“从紧”

体现调控政策力度加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庄健认为,提出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而不是“适度从紧”,这在中国近年来比较少见,把“适度”两个字去掉说明政策分量加重。

庄健说,虽然中国经济增长形势总体比较平稳,当前的物价上涨也只停留在结构性的层面,但是中国经济仍然存在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等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庄健说,现在要做的是采取调控措施来控制信贷增长和投资反弹。

2007年以来,宏观调控的主基调是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央行5次调高利率,9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发行特别国债回收流动性。庄健说,虽然央行称之为“稳中趋紧的货币政策”,但总的来说,宏观调控温和而且有预期。

庄健说,从紧的货币政策一方面是对此前政策的延续,另一方面表明调控力度会加大,货币政策组合拳的力度可能会更大。

防止投资反弹

成2008年宏观调控重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08年我国要继续合理把握财政支出规模,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投资反弹,促进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水平。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依然高位运行且反弹压力巨大。2007年10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7%,比2006年同期高13.9个百分点,当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年内最高。截至当年10月底,新开工项目总投资66704亿元,同比增长26.5%,达到2006年5月份以来最高增速。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学家祝宝良说:“最近新开工项目居高不下预示2008年投资仍会保持高速增长,因此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依然是现实任务。”

扩大内需鼓励消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扩大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鼓励消费将是2008年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说,总体来看,随着宏观调控的深入,我国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投资、出口、消费“三驾马车”初步形成了共同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不过,虽然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所提高,但投资与消费的比例仍然失衡。2007年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则达到了41.6%。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政治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向阳指出,我国的投资率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高近20个百分点,消费率却低近20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入一个新阶段,逐渐提高消费在GDP增长中的贡献,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曹建海说,要解决当前经济增长中的需求结构矛盾,必须采取“一揽子”的调控措施。其中,首要的是实行有保有压的产业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的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同时,要进一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另外,还要注意防止通货膨胀影响低收入人群的基本消费能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好字优先,努力实现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专家认为,上述措施显示中央将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消费能力,增强人们的消费欲望。

民生政策凸显三大亮点

民生话题是2008年经济工作的落脚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对各类民生问题,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扎实加以解决”。

专家指出,改善民生将成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2008年的民生政策凸显三大亮点。

第一,加大力度,强调民生政策的成效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说,近年来,我国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持续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六大民生领域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要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突出重点’‘扎实加以解决’这些字眼都表明,党和政府更强调民生政策的成效性,2008年老百姓在最关心的民生领域会得到更加明显的实惠。”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教授说。

第二,注重制度建设,保证人民长期受益。刘元春说,2008年政府将加快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卫生、住房保障等制度建设,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制度和体系建设成为今后改善民生政策的显著特点。

“加强制度建设,可以说抓住了改善民生问题的关键,通过制度保障,人民受益会更长久、更稳固。”张立群说。

第三,关注低收入人群,发展成果让全民共享。近年来,随着减免农业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等惠民政策的相继出台,政府投入向农业倾斜,向公共事业、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的思路越来越清晰。

张立群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强调了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强调了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些都表明政府在改善民生方面更关注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