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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兰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研究综述[J].经济研究导刊,2013.20.
[4]河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民政网./inner/shownews.jsp?newsid=11634.2012.9.7.
[5]章晓懿,刘帮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模型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中国人口科学,2011.3.
[6]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意见.北京民政局网站./templet/mzj/ShowArticle.jsp?id=10625
【关键词】城镇居民 居家养老 模式 人口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4)01-0128-01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6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就已经达到了382万,其中城市80岁以上老人占9.9%,人口老龄化的态势已经非常明显。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生活地,他们对于社区服务的依赖性很强,以社区为基础的居家养老模式就变得很有吸引力。张家口市作为一座古城,居民对于养老这种传统道德问题十分重视,因此,居家养老模式在张家口市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一、居家养老模式的基本问题及存在现状分析
1.居家养老模式的概念
居家养老模式,就是把家庭作为养老核心,把社区作为养老工作的依托,同时在民族传统的支撑下,依靠专业的服务力量,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提供以解决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以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活动、社区支援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或日托服务为主要内容。居家养老模式目前在张家口地区的城镇中适用范围很广。
2.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现状
(1)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取得的成绩。就我国的整体情况而言,城镇居民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有了大范围的反正,各个城市也都形成了自身的模式特色。针对张家口市而言,根据调查,目前,在张家口市,面对就业压力以及生存压力,同时在与首都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管理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去北京等大城市就业,这样就使得张家口地区的空巢老人更多。而张家口市又是一座历史文化悠久的城市,对孝道的恪守使得他们更加重视家中老人的养老问题,因此,居家养老模式就成为重要的选择。根据调查,张家口市已经有近65%的城镇老年居民处在居家养老模式下。所以说,不管是在张家口市,还是在我国的其他城市,居家养老模式都已经获得了认可并有了蓬勃发展之势。
(2)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不足。在看到发展中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还要注意到目前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在张家口市。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很多地区开始了居家养老模式,但是在模式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就是家庭与社区的工作对接存在缺陷,这使得很多工作最终没有落实,为老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其次是整个模式下的工作没有针对性,对于不同年龄段的老人的服务内容都是相同的,而事实上,不同年龄段下的老人的服务需求是有很大差别的,这样的服务模式,效率自然很低;再次是对于这种养老模式,政府的资金支持不够,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提供,缺乏政府资金,服务质量就很难保证,这位居家养老模式的生存提出了很大的考验。
二、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作用
在生活方式和生活现状不断变化的今天,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有利于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弘扬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孝”占有很大比重,很多礼仪的产生都已“孝”字为根基,比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养老问题,是对于“孝”的最直接体现,面对社会的发展,年轻人不得不选择增加工作或者异地工作,这样一来又很难照顾家中老人,最终陷入到生活困局之中,或者不得已抛弃老人。而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就很好的权衡了照顾老人和年轻人工作的问题,所以,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有利于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弘扬。
2.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可以有效的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减轻儿女的负担,这样,就可以缓解儿女之间因为老人养老问题发生的纠纷,同时,对于老人的社区服务,可以为老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减轻老年人因为日渐衰老的体制而产生的心理低落。总之,发展城镇居民养老模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建议
通过对调查内容以及数据的研究分析,对于张家口地区的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增加政府对于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扶植
政府对于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扶植既包括财政的扶植,也包括政策的扶植。通过财政扶植,可以改善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财政的支持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人员走向社区为老人服务的队伍中;而政策扶植,可以增加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关注,以及家庭中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的认可程度,这样,居家养老模式才能向更大范围发展。所以说,增加政府对于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扶植是这种模式发展的重要策略。
2.对于社区服务工作进行改进
对于居家养老模式中社区服务工作的改进应该是全面的,多方向的。第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进行分类,比如按照年龄分,然后根据不同类别的老人的需求进行针对性的服务,这样才能保证服务质量,也有利于居家养老模式的长久发展;第二,在物质内容服务的基础上增加精神生活服务,比如组织适合老年人观看的演出等,只有这样的服务,才是全面的服务;第三,壮大社区老年人服务队伍,对于居家养老模式而言,其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是非常大的,这就需要大量的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因此必须壮大社区服务队伍。
四、结束语
根据对张家口地区的调查和研究,老人主要生活在社区,目前最适合这种条件的养老模式就是居家养老模式,因此,发展居家养老模式将是对于老年人最好的照顾。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时展必须要重视的一个问题,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城市面临居家养老问题。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延续至今,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家庭养老都是最基本的养老方式,但是目前家庭养老问题突出,很多老人得不到良好的家庭照顾,为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城市养老社区服务应运而生,通过城市整体科学合理的规划,为老人提供社会化的服务,从而让老人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获取社会的关怀。
一、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必须要对城市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借鉴不同地区的社区服务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服务资金短缺
开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资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与市场化的运作。这些服务资金可作为服务费用支付给接受服务的老年人,也可作为报酬支付给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服务中心的建设也离不开服务资金的支持。但很多情况下,出现服务资金短缺的问题,如服务站需要支付给护理工人工资,但工资额度较低,很多员工不愿意做,或提供的服务明显不足,但提升工资幅度,服务资金则更加短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的不够健全,也妨碍了资金的筹集,地区居家养老补贴机制建立的同时,没能带来有效地评估机制的建立,评估机制需要分析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对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等相关内容进行调研,以筹集资金进一步有效的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二)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
随着市场化运作的发展,社区服务大多是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公司去执行。但公司运作时,服务得到认可也是一个过程。很多老人对公司服务持较为严谨的态度,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工作大多是无偿的,主要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进行照料,但论及到部分有偿服务,老年人就很难接受,所以此类公司服务业务很难在老年群体中推广开来,低认可度严重影响服务中心工作的开展与推广。此外,公司提供服务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分为接受薪水的工作人员与不接受薪水的志愿者,有偿的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服务意识较差,存在服务内容不完善的现象。而志愿者的队伍不够壮大,志愿者参与度不高,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专业服务团队的缺失造成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较为单一,服务偏向物质生活服务,缺乏对老年群体精神生活的关怀。
二、发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一)构建专业人员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的质量影响服务质量,构建专业人员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团队,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了投资建设资金。为了培养专业的服务人员,提出三方面的建议,高校在学科建设方面,可开展一些老年社会学、老年人管理与服务项目的专业或课程,建立老年人员定期培训机制,构建有计划的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康复、保健与护理的知识,从而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引进养老专业的人才,也是扩充专业服务团队的有效方式之一。培养专业服务人员的同时,也要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展社区志愿者,能有效扩充服务队伍,也能扩大社区服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参与社区服务中,提高人们对社会服务与关爱老人的重视度。
(二)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
由于我国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仍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需要不断得到扩充。通过对老年群体需求方面的调查,具体的老年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生活护理与精神慰藉,通过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满足老年人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精神层面的慰藉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最主要的部分,开办社区老年学校、让老年人学习各项新知识、扩充老年人的知识层面是丰富老年人精神世界的主要方式。此外,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扩大老年人的社交圈,让老年人交朋友能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部分专职、专业的老年群体,可在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促使老年人自我价值的实现。社区服务居家养老形式需要不断得到扩充,医疗服务层面,大力扩充家庭医生,做好老年人健康保健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对老年人定期做好身体方面的检查,扩充服务范围,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三)扩充政府财政投入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整体规格的构建,单靠基层财务补贴与社会募集的资金是不够的,必须要扩充政府财政投入,利用政府投入构建整体居家养老金预算制度,保证养老资金得以为断投入。社区服务需要构建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在当前社会化思潮的引导下,养老服务离不开多方的参与,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龄人口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逐渐加强,社区服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服务项目,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服务质量,社区养老服务需要不断得到外部支持,将市场运作融入其中,利用市场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服务项目的供需平衡,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利用,能从根本上改变社区的状况。企业提供有偿服务时,收费要尽量合理,在老年人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进行收费,从而促进产业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结语
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体系的构建关乎城市老人的生存发展,良好的服务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高人们对社会的整体认同感,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彭希哲,梁鸿,程远编著.城市老年服务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
一、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概念
第一,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指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会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它最大的特点是解决了目前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
第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不仅解决了某个家庭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的困难。
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于1999年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999年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是总人口的10%以上,更为严峻的是老龄人口以每年800万至900万的速度增长。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加快。资料显示,2005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44亿,占总人口的11%,截至204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字将急速上升至4亿。2009年年末,老龄人口达1.67亿,80岁以上的老人占1899万,其中多数人逐步成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银龄浪潮的汹涌而至,以及计划生育的实施,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力量呈现出比较薄弱的局势。此外,伴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人后在异地工作、结婚生子、安家落户,致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垂暮之年变成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还有一类老人,他们牵着子女的衣襟来到异地生活,成为寄居老人。对于寄居老人而言,融入陌生的环境,他们的生活状况、内心世界以及情感世界都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就需要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挥重大作用,尤其需要作为其基础的并且和传统文化最具切合性的居家养老发挥重大作用,但目前,这一养老模式一直处于基本停滞状态。
三、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
(一)居家养老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人性化选择
调查显示,急需帮扶的老年人口日益增多,需求范围日益扩大,大部分老年人都不愿意跟随子女异地迁徙养老,也不愿意与子女合居养老。2007年中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已达49.7%,比2000年提高了7.7%。2010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于11月7日指出,城乡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所占比例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70%。而发达国家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为70%-80%,与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持续增加的现实将是不可避免的。为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投入了相当人力物力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为老服务体系,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这是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在这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有学者指出社会机构养老应发挥重要职能。不容乐观的是,在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幸福指数并不高。对于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的老龄人口,他们有着物质和情感上的需求,而功能弱化了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具体来讲,这些需求包括精神需求,医疗需求,社会需求,住房需求以及其他需求。社会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年人这些需求的具体表现:
首先,中国大部分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不完备,服务不周到,致使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活动少,生活单调,与同伴相处困难,进而影响到老人的心情和幸福感。由于面积和周围环境的限制,大部份养老机构娱乐设施不完善,能提供的娱乐方式很有限;为数不少的养老机构房屋有限,必须几个老人合住一间房,而老人的个性、认知大多已经固化,适应能力不强,在再一次“社会化”的过程中需要学习、适应以及接受新环境对于老年人而言都具有相当的困难,这就导致了他们无法适应新环境,很难与周围的人处好关系。此外,对于那些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办法的养老机构,老年人之间的攀比使经济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很难保持平和心态。
其次,在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的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很难享受到来自于家庭的天伦之乐。针对老人入驻养老机构的问题,《东南快报》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老年人不愿意住进养老机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人们要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而所占比例为70%的愿意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表示,只有家庭不和才会考虑进养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特别邀请的研究员伊密也发表过类似观点,她曾经指出“家的感觉是任何一个养老机构都不能给予的,很多老年人因为不能照顾自己同时又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无奈之下才做出去养老机构的决定”,“但是离开家并不代表对家没有了牵挂,他们的心仍旧留在了家里”。虽然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但对家的思念和对子女的挂念始终困扰着很多老人。
(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口数量逐年上升;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范围日益扩大、需求水平日益提高,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在种类、形式、质量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且朝着更加具体化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而言是个良好的契机。另外,近年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就业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热情来解决这一困扰中国的难题,但这一问题仍然凸显。若能把两者有机对接,将会实现养老与就业双赢的局面。“养老产业是一个很庞大的产业链,涉及到老年护理服务和设施行业,老年教育、老年旅游、老年金融等各个领域。仅仅培育专业的老年护理人才就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这是作为日本养老研究者的鞠川阳子曾经指出的有关国外养老服务蕴含的对于就业的良好机遇,对于中国而言,他指出“中国对此类人才的需求将会更加庞大,如果加上相应的培训、考核机构所需要的人才,对于解决目前中国大学生失业严重的问题会大有帮助”。此外,根据权威机构测算的数据,中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和护理服务,2010年潜在的市场规模是13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这一数值将超过5000亿。这足以说明老年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且规模不容小觑,是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四、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2007年伊始,中国部分大中城市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活动,各地服务规范细则上不尽相同,本文将最具有代表性的规定整理,如表1所示。
第二,现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服务对象太少,范围过于狭窄,社会化程度低。从养老服务业起步至今,居家养老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某社区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95%的老年人不知道居家养老的存在,他们对居家养老的理解与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相去甚远,而知道居家养老的5%的老年人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仅包含家政服务及陪聊天。
其次,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单一,资源整合性差,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效果不明显。
再次,居家养老服务业人才奇缺。中国居家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从业人员就业层次低,待遇不高,致使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困难,已经在相关岗位工作的人才流失严重。拿云南省来说,目前所需要的养老护理人员近80万名,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全省养老护理人员不到5万,其中持有护理人员资格证的不到2万人次,与需求相比,所缺人才达70余万。在云南省省会的昆明市常住人口中,老龄人口约80万,是总人口的14.4%,而养老护理人员仅1万人左右。
五、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第一,政策层面的建议。政府要承担重要责任,政府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战略计划中,应该扮演设计者、推动者和建设者的重要角色。在政策制定方面,应该进一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空间,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投资主体单一化的问题,从而达到较好的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人才培养层面的建议。先行试点的经验表明人才的稀缺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瓶颈,若能在未来的居家养老服务业中融入更多的专业化元素,居家养老服务必将所有突破。
首先,当前家居养老服务业服务员大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职业的使命感和归属感有所欠缺,因而他们认为做这份工作是“生活所迫”,加之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具体工作时不懂得如何甚至不愿意与老人沟通,导致与长者关系僵硬,长此以往,老年人容易对服务员产生不满情绪。针对此问题,相关培训机构对服务员的培训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如让服务员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有一定了解并让他们知晓怎样与老年人沟通。也就是说,培训的内容要源自于服务员在服务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其次,培训的形式应简单,生动形象,便于服务员理解和应用。笔者认为可以采用简单角色扮演等培训形式,让服务员很快理解并且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
一、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概念
第一,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指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会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它最大的特点是解决了目前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
第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不仅解决了某个家庭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的困难。
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于1999年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999年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是总人口的10%以上,更为严峻的是老龄人口以每年800万至900万的速度增长。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加快。资料显示,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44亿,占总人口的11%,截至204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字将急速上升至4亿。年末,老龄人口达1.67亿,80岁以上的老人占1899万,其中多数人逐步成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银龄浪潮的汹涌而至,以及计划生育的实施,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力量呈现出比较薄弱的局势。此外,伴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人后在异地工作、结婚生子、安家落户,致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垂暮之年变成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还有一类老人,他们牵着子女的衣襟来到异地生活,成为寄居老人。对于寄居老人而言,融入陌生的环境,他们的生活状况、内心世界以及情感世界都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就需要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挥重大作用,尤其需要作为其基础的并且和传统文化最具切合性的居家养老发挥重大作用,但目前,这一养老模式一直处于基本停滞状态。
三、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
(一)居家养老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人性化选择
调查显示,急需帮扶的老年人口日益增多,需求范围日益扩大,大部分老年人都不愿意跟随子女异地迁徙养老,也不愿意与子女合居养老。中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已达49.7%,比提高了7.7%。,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于11月7日指出,城乡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所占比例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70%。而发达国家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为70%-80%,与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持续增加的现实将是不可避免的。为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投入了相当人力物力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为老服务体系,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这是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在这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有学者指出社会机构养老应发挥重要职能。不容乐观的是,在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幸福指数并不高。对于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的老龄人口,他们有着物质和情感上的需求,而功能弱化了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具体来讲,这些需求包括精神需求,医疗需求,社会需求,住房需求以及其他需求。社会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年人这些需求的具体表现:
首先,中国大部分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不完备,服务不周到,致使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活动少,生活单调,与同伴相处困难,进而影响到老人的心情和幸福感。由于面积和周围环境的限制,大部份养老机构娱乐设施不完善,能提供的娱乐方式很有限;为数不少的养老机构房屋有限,必须几个老人合住一间房,而老人的个性、认知大多已经固化,适应能力不强,在再一次“社会化”的过程中需要学习、适应以及接受新环境对于老年人而言都具有相当的困难,这就导致了他们无法适应新环境,很难与周围的人处好关系。此外,对于那些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办法的养老机构,老年人之间的攀比使经济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很难保持平和心态。
其次,在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的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很难享受到来自于家庭的天伦之乐。针对老人入驻养老机构的问题,《东南快报》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老年人不愿意住进养老机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人们要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而所占比例为70%的愿意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表示,只有家庭不和才会考虑进养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特别邀请的研究员伊密也发表过类似观点,她曾经指出“家的感觉是任何一个养老机构都不能给予的,很多老年人因为不能照顾自己同时又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无奈之下才做出去养老机构的决定”,“但是离开家并不代表对家没有了牵挂,他们的心仍旧留在了家里”。虽然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但对家的思念和对子女的挂念始终困扰着很 多老人。
(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口数量逐年上升;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范围日益扩大、需求水平日益提高,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在种类、形式、质量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且朝着更加具体化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而言是个良好的契机。另外,近年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就业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热情来解决这一困扰中国的难题,但这一问题仍然凸显。若能把两者有机对接,将会实现养老与就业双赢的局面。“养老产业是一个很庞大的产业链,涉及到老年护理服务和设施行业,老年教育、老年旅游、老年金融等各个领域。仅仅培育专业的老年护理人才就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这是作为日本养老研究者的鞠川阳子曾经指出的有关国外养老服务蕴含的对于就业的良好机遇,对于中国而言,他指出“中国对此类人才的需求将会更加庞大,如果加上相应的培训、考核机构所需要的人才,对于解决目前中国大学生失业严重的问题会大有帮助”。此外,根据权威机构测算的数据,中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和护理服务,潜在的市场规模是13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这一数值将超过5000亿。这足以说明老年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且规模不容小觑,是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四、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伊始,中国部分大中城市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活动,各地服务规范细则上不尽相同,本文将最具有代表性的规定整理,如表1所示。
第二,现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服务对象太少,范围过于狭窄,社会化程度低。从养老服务业起步至今,居家养老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某社区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95%的老年人不知道居家养老的存在,他们对居家养老的理解与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相去甚远,而知道居家养老的5%的老年人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仅包含家政服务及陪聊天。
其次,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单一,资源整合性差,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效果不明显。
再次,居家养老服务业人才奇缺。中国居家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从业人员就业层次低,待遇不高,致使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困难,已经在相关岗位工作的人才流失严重。拿云南省来说,目前所需要的养老护理人员近80万名,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全省养老护理人员不到5万,其中持有护理人员资格证的不到2万人次,与需求相比,所缺人才达70余万。在云南省省会的昆明市常住人口中,老龄人口约80万,是总人口的14.4%,而养老护理人员仅1万人左右。
五、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第一,政策层面的建议。政府要承担重要责任,政府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战略计划中,应该扮演设计者、推动者和建设者的重要角色。在政策制定方面,应该进一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空间,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投资主体单一化的问题,从而达到较好的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人才培养层面的建议。先行试点的经验表明人才的稀缺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瓶颈,若能在未来的居家养老服务业中融入更多的专业化元素,居家养老服务必将所有突破。
首先,当前家居养老服务业服务员大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职业的使命感和归属感有所欠缺,因而他们认为做这份工作是“生活所迫”,加之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具体工作时不懂得如何甚至不愿意与老人沟通,导致与长者关系僵硬,长此以往,老年人容易对服务员产生不满情绪。针对此问题,相关培训机构对服务员的培训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如让服务员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有一定了解并让他们知晓怎样与老年人沟通。也就是说,培训的内容要源自于服务员在服务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一、居家养老照护体系建设的成效
自2004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办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老龄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以后,我省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实施了“3587工程”,开展了居家养老“生活照料网络”建设。2006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从政策上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绝大部分市和经济强县相继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中心城区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初见成效,服务的内容涵盖了紧急救助、家政服务、生活护理、日间照料、配送餐、精神慰藉等方面,初步形成了政府为特殊困难老人购买服务,专门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低偿、微利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居家老人提供无偿服务的工作格局。从2007年起,有条件的地方如、等市的29个县、市(区)还将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惠及更多的老年人。截止2008年10月,除15998名老人享受政府买单服务外,其他结对帮扶、志愿者照料和社区、中介组织低偿或有偿等服务也由点到面不断扩大,广大城乡老年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对此,陈加元副省长曾多次批示予以肯定,回良玉副总理也专门对市海曙区的经验作过批示;《人民日报》、《日报》、中央及省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也多次进行报道。
概括各地居家养老照护体系建设的做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初步构建了政府主导、涉老部门协同、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大多数设区市和许多县(市、区)专门出台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文件,有的还将其列入政府办实事工程,建立工作机构,制定相应政策,初步形成了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分工明确的工作网络。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扶持和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仅2007年全省共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经费4167.56万元,其中,财政投入3244.13万元(不包括设施建设投入)。如市2006年至2008年,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就投入4000多万元,其中财政投入1400万;2007年和2008年市民政局还下拨本级福彩公益金532万元。各级民政部门及老龄办为牵头单位,各有关涉老部门特别是劳动保障、卫生、文化、体育、司法等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指导和督查工作。有条件的社区(村居)按照就近、方便、经济的原则,新建、改扩建或综合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站、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辖区养老机构、老年活动中心(室)等多种资源,搭建了一批具有日间托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作为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就餐、洗衣、保健、休闲、娱乐、学习等多种服务;同时,为行动不便和有特殊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开展上门送餐、家政、照护等服务。有的地方还依托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举办老年护理院,为高龄和困难老人提供离家不离村(居)的照护。这些服务实行非营利性运作,向老年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基本采取无偿或低偿形式,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投入和日常运作及管理费用,如水电费等支出,由财政或其他资金补助,较好地解决了部分最困难的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照护问题,基本服务还覆盖了广大有需求的老年群体。有的地方还积极探索通过中介服务组织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老年人提供有偿或微利专业化服务的路子,有效地提高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
(二)组织了一支由专职照护人员和志愿者(义工)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全省现已组织了一支由2000名左右专职照护人员组成的居家养老照护服务队伍,人员主要以下岗失业“405O”人员为主。其中,专职人员主要集中分布在和两市,经过一定的基本服务技能培训后上岗,实施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无偿上门服务,并已逐步向自费老人提供低偿和有偿服务;助老志愿者(义工)组织各市均有分布,成员以低龄健康老人为骨干,以志愿服务和时间储蓄的方式,对居家高龄空巢和失能老人实施结对帮扶、邻里守望、安全巡视等公益。如余姚市努力实践适合山区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的作用,普遍建立自然村老年人邻里守望互助会,由60岁以上70岁以下低龄健康老年人,与高龄、孤寡、空巢、失能老人进行上门结对服务。
(三)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的服务模式。全省各地在实践中,创造一批符合当地实际、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发达地区有代表性的如市海曙区的“两走”模式,即“走进去”:对少数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空巢、病残、贫困等重点困难老人,由服务人员走进老人家中开展服务;“走出来”:对大部分身体尚好、能自我行动的居家老人,通过在社区(村居)设置亲情化、人性化的非营利项目,引导其走出家门,到社区(村居)的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居)老年人协会作用,建立诸如独居老人联谊会、老年健康俱乐部等组织,拓展居家老人的活动空间,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市上城区成立“为老服务联盟”,搭建了“二化四网六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e家人”社区事务管理网、电脑服务网、电视服务网、电话服务网,社区事务管理平台、居民互动网络平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社会志愿者服务平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民服务联盟平台),初步形成“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对象大众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以及专业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六化一结合”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下城区实施“金晖送到家、养老不离家”为主题的居家养老金晖工程,建设“五金项目”(即金灵通、金保健、金管家、金筷子、金港湾)模式。拱墅区推出融助老助残服务和解决“4050”人员再就业为一体的“一岗解两难”新模式,即由政府“买单”设立助老助残服务站,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助老助残服务;全区共建成助老助残服务站30个,安置“4050”人员、残疾人就业166名,为1250余名高龄、孤寡、独居、残疾、困难老年人提供了公益性养老服务。余姚市鹿亭乡通过老年人邻里守望互助、购买福利、组织志愿者暖巢服务队、拓展敬老院社会化托老功能、整合和调动相关社会资源等途径,构建“虚拟养老院”,初步破解了山区养老难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讲,我省居家养老照护体系建设尚处在初步阶段,一方面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这项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有的已走在全国的前列;而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则比较滞后。如有的市政府至今只投入3万元,有的则还没有任何投入。另一方面,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整体上仍处于较低层次,在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上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服务设施建设总体还不适应工作需要。特别是在一些城市老的中心小区,大都为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服务设施原先没有列入社区规划,缺少足够的场地开展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与此同时,相关服务资源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分散的现象,造成即使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到位了,有时也很难达到实际开展工作的要求。
二是服务内容比较单一且欠缺规范。各地现有的服务内容大多以家政服务项目为主,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居家照护服务的瓶颈制约比较突出。同时,在服务内容和行为上还欠缺相应的规范,服务供求双方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的老年人覆盖面较窄。由于政府财力的限制和社会参与的不足,真正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和社会提供的低偿微利服务的老年人数量占特殊困难老人的比例偏低。
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待遇较差,不利于专业化发展。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且专业培训比较欠缺,其实际待遇和社会认同基本上与一般家政服务人员相似。同时,具有专业素养的居家养老服务业经营管理人员比较短缺,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五是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各地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为特殊对象购买或提供公益,行政色彩较浓,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这一方面是由于整个为老服务市场还不成熟,缺乏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为老服务企业和中介组织,无力大量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子女的养老观念有待转变,自费购买所需养老服务的意识尚未确立。
六是相关政策措施亟待健全明晰。一方面,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业的规划、培育、扶持还需在宏观政策层面加大力度,以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和市场主体的发育。另一方面,相关的保障机制,如风险规避机制、护理保险机制和投入激励机制等尚未形成,成为主要的制约因素。
三、深化居家养老照护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照护体系是得民心、顺民意、暖人心的民生工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两创”总战略的实际行动。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加强规划引导,扩大社会参与。居家养老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和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尤其是市、区(县)政府应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从服务设施建设、中介组织培育、服务主体扶持、公共财政保障、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总体设计,在政府的主导下,扩大社会和个人的参与,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要拓宽思路,采取购买服务、服务外包、项目委托、政策扶持、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市场服务主体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同时,要强化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引导广大老年群体和公民树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消费观念,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有效需求,逐步实现服务供应和需求的相互促进和平衡。
(二)规范公共服务,提升照护水平。逐步扩大和提升为特殊困难对象提供的居家养老公共服务,是政府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后应着力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特别是要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对象的综合评估制度、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制度、服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服务主体的行为,提升公共服务资源使用的效益。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引入老年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专门人才,加强对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的专业培训和社工引领,逐步推行专门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及行业自律规范,不断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关键词:居家养老;成本效益;资源整合;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1-0071-02
一、居家养老模式的提出
居家养老模式的提出是对我国现阶段情况的真实反映。面对“未富先老”的社会状况,它的提出具有很强的现实背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1.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弱化[1]。自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4-2-1”模式的家庭模式逐渐成为主流,这给家庭养老带来了很大负担,人们不得不日夜奔波,无暇顾及老小;与此对应的是,社会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意识不断强化,使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
2.老年人需求的多样性。根据马斯诺需求层次理论,在满足物质生活需要之后,老年人会追求更高的需求层次。安全的需要、社交或感情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2]越来越成为老年人的关注的焦点。社会养老和机构养老无法全方位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家庭养老虽然可以承担,但是又必须付出高昂的成本代价。
3.政府财政和企业财务压力增加。老龄化社会的临近,养老支出增大,政府财政支出也会越来越大,尤其是对经济较为贫困落后的地区,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和日渐紧缺的养老机构,使财政负担更重。对企业而言,养老资金的缴纳也是一笔愈加庞大的开支,加大了企业的财务压力和风险。
4.我国社区化建设水平的显著提高,为居家养老模式的实行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8.7万个城市社区、59.5万个建制村(社区),国共建成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1.3万个,社区服务站4.4万个,专项社区服务设施9.6万个[3],我国社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独有优势
居家养老模式充分结合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特点,在降低成本、提供就业、防范风险、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天然的比较优势。
1.家庭和社会的成本的降低[4]。居家养老模式结合了其他两种养老模式的特点,是对现有社区资源的充分利用。对家庭而言,避免了额外赋闲在家照顾老人或是减免了聘请专业人员的费用,从而减轻了家庭负担,节约了家庭的开支。对国家社会而言,可以相对减少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费用和专业人员的服务费用,从而大大降低了双方的成本。
2.风险的降低。现代生活节奏加快和生活成本的提高,让越来越多的家庭子女选择外出工作,形成了家庭“空巢”现象,如果老年人突发疾病,将会对生命造成直接威胁。中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估计,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 [5]。家庭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照料问题日益突出。机构养老中也在存在着诸多虐老现象,服务没有完全到位,有的甚至出现火灾、老年人意外死亡等突发事件。
居家养老模式在这方面也有自己的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根据中国传统的“远亲不如近邻”的文化观念,由于社区近邻的多方帮助,他们之间能够互相照应,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可以帮助老年人摆脱险境。二是符合了老年人的文化心理,减少了老年孤独感,使老年人的精神有所寄托,体现了老年人独立自主的意愿。在社区生活中,老年人之间能够相互交流、愉悦身心,对老年的身心健康有不小的作用。研究显示,机构养老老人具有总体健康状况差、死亡风险相对大的特点;而家庭或社会支持不仅可以降低死亡率,而且可以提高健康率,家庭或社会支持在机构养老老人群体更具重要性[6]。
3.社会效益显著。居家养老模式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有助于社会分工的发展。老年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外,由于老年群体的特殊性,也会要求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养老保险、特殊的医疗保障措施、专业的护理人员等等。随着我国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的需求市场逐渐扩大,对社会的再分工有了更高的要求。
(2)有助于社会就业压力的缓解。随着老年人市场的分工专业化,以及日益扩大的老年人市场,我国养老服务专业人员极度供需不平衡,对专业服务需求与日俱增。以养老护理员为例,全国潜在需求在1 000万人左右,但目前全国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7],存在着巨大就业岗位需求。只要对现有失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就可以缓解我国目前巨大的人口就业压力。
(3)有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华民族有重孝的文化传统,养老事业本身就具有公益性。随着养老志愿服务活动的不断开展,逐步实现活动的制度化,可以加强我们下一代的传统文化教育,带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
(4)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居家养老模式整合了个人、家庭、社区、政府、社会等方面养老资源的投入。个人、家庭和政府主要提供物质养老资源,保障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精神方面需求则主要依赖于家庭和社区提供。同其他养老模式对比,社区服务的加入,使社区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利用,加之前文所述优点,它优化了全社会的养老资源的配置。
三、当前桎梏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因素
居家养老模式虽然优势明显,并在我国部分地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居家养老模式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1.居家养老模式制度建设欠缺。我国的居家养老模式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由于缺少制度建议,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明显后劲不足,是至今很多地方仍处于试点状态的原因之一。国家没有真正地建立起对社区资助的持续机制,也没有对民营社区养老机构提供系列的政策扶持制度和监管制度。社区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资金财力有限,无法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持久、完整、高质量的服务。
2.人力资本数量不足和质量偏低。主要是缺少专业化的人员和志愿者服务。对专业化的服务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志愿者服务也没有建立起持续、定期的机制,这样就直接造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我们在走访中发现,在缺少专业化队伍的同时,社区服务人员多为离退休妇女,没有经过专业的上岗培训;在志愿者中,大都没有相关的专业背景或者没有经过一定的培训,无法提供专业化服务,与老年人的预期服务水平有很大差距。
3.服务内容单一和服务质量偏低。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的内容往往局限于一些简单的衣食住行方面,而对于专业化的医疗、养老保险、心理咨询等服务匮乏,而这些正是老年人所急需的。
4.社区建设仍较落后。尽管我国社区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够齐全,如缺少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老年人体育文化娱乐设施的缺乏;社区信息化建设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应急需要等等。
四、促进我国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措施
针对我国目前的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和问题,多途径地解决上述问题才能发挥它在解决我国养老问题上的巨大作用。
1.加大制度建设。从资本投入、社区建设、社区服务规范、服务反馈、服务评级等建立起一系列持续高效的制度,形成全局性规划。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使社区能够获得更大的资金支持。另外,要积极进行多渠道融资,采取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吸引民间资本,支持鼓励社区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
2.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探索与高校和职业学院合作开设专业的模式,加强对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采取激励措施鼓励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如提升服务人员的经济待遇、建立起优秀社工服务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到敬老爱老的活动中来等,以缓解人力资本不足的矛盾。
3.建立起持证上岗制度。推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解决服务人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加强对志愿服务的培训,形成一支具有高效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使志愿服务常态化,提高养老服务的频率和质量。加强对养老专业服务人员的护理素质和家政素质的培训考核,无证者不得上岗,从而使服务水平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4.加大养老社区建设。从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化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入手,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专业化、个性化的需求。建立专业化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的多重需要;加强社区的信息化建设,为老年人的交流提供便利,也适应了老年人的应急需要;提高社区的组织管理水平,对改善老年人的整体服务水平有着重大作用。
结语
居家养老模式结合了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的特点,是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养老模式,虽然现阶段存在不少的问题,但对于解决我国养老问题仍具有重大的意义。只要我们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自主性,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就可以使许多老年人度过一个幸福安祥的晚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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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吴敏平,廖宴思,程景伟.专家称居家养老将成为内地主要养老方式 [EB/OL].news.省略/gundong/detail_2011_07/10/
关键词:居家养老;现代农村居家养老;可行性;经济学分析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新模式可行性的经济学分析
收录日期:2013年1月28日
笔者所主张的新模式就是以家庭为养老载体,让老人居住在家中,主要还是由子女来养,但政府必须对子女进行一定的补助;如果子女有困难的话,子女出赡养费,由政府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去家中进行照顾的一种现代农村居家养老新模式。而这种新模式同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抑或城市居家养老相比来说都是可行的,下面我们用基本的经济理论来分析一下其可行性。
一、成本-收益分析
(一)费用分摊成本低。现行的居家养老实践,居家照料人员一般为几位老年人提供服务,提供服务的成本由几个老年人共同分摊,人均照料费用较低,这一点相对于每户老人都从家政服务市场请保姆照料,具有成本优势,尤其是目前保姆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保姆工资较高,居家养老的低成本更明显。
(二)交易成本较低。理论上,居家养老也可能会面临机构养老中因契约失灵而带来的交易成本问题。简而言之,机构养老中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同样存在于居家养老中。不管是政府,还是子女购买服务,关于居家养老照料人员提供服务的质量(是否偷懒,是否虐待老人)并不完全知晓,他们之间的利益也并不总是一致。鉴于此,居家养老中也可能出现照料人员降低服务质量的可能。然而,在居家养老中,老年人周围都是熟人,形成一个有熟人构成的信息网络,并形成一个集体惩罚制度,以此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契约失灵。具体而言,照料人员当期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对有判断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下一期决定是否继续由其提供服务,对那些因健康状况不佳而无法做出判断的老年人,虽然子女工作生活在外,也可以从老年人形成的熟人网络中获知信息,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平时与老人交往的邻里,收集信息,并代替老年人做出决策。机构养老则不同,对健康状况不佳的老人而言,无法做出判断,而子女也难以凭借数次探望老人,获得养老机构提供服务质量的信息;并且老年人身边的人,对于子女而言,也都是一些不认识的人,或者同样是健康状况不佳而无法沟通的老人,这就意味着子女无法像居家养老那样,通过熟人网络获得信息,更重要的是,居家养老形成了熟人信息网络,具有集体惩罚作用,以此约束照料人员的行为,如果照料人员降低服务质量,那么失去的客户不仅仅是那些已被提供服务的老年人,还有潜在的客户——那些老年人的熟人。换言之,市场交易不仅发生在照料人员与照料的老人之间,也影响到照料的老年人的熟人,如果服务人员降低服务质量,不仅这些人会实施惩罚,而且老人的熟人也会实施惩罚(即下一期选择其他照料人员),这种集体惩罚机制,对服务供方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促使其约束自身的行为。
(三)居家养老的收益分析。虽然居家老人与机构养老中的老人一样,不是从子女或老伴哪儿得到生活照料,但对机构养老而言,老年人从居家养老中获得的收益更高。居家养老,类似于“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机会更多,从中获得的精神慰藉也更高,由于老年人仍然居住在家中获得生活照料,这就意味着原来积累的社会网络,如邻里关系、亲朋关系会一直维持下去,保障了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机会,并在一如既往的参与中获得精神慰藉,还有邻里之间生活中细微的生活照料。此外,对“空壳农村”老年人来说,还能从居家养老中获得安全需要。在农村,外出务工农民很多,这些人员主要是村里的青壮年,随着他们的外出务工,留下来的主要是老人和小孩,出现了“空壳农村”现象,由此引发的问题之一就是治安问题,老年人和小孩的安全需要受到影响。如果在农村中开展居家养老,同村中原本准备外出务工的部分劳动力留下来,给老年人提供照料,并获得报酬,一是有助于这部分人就业;二是青年人的留下,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安全需要。
二、子女和政府间的博弈
在居家养老模式运行中,子女(两个或独生子女)和政府是两个对立的利益方,每一方其实都可以认为是理性的经济人。我们不妨把双方认为是两个人A和B,下面我们分析一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博弈过程。
我们有这样的假设,假如子女来养老的话,付出的成本是m,如果完全由政府养老,也就是机构来养老的话,政府付出的成本是n,而且我们可以想象政府来养老的话,成本是很高的,因为不仅需要经济援助,还需要专业的服务队伍,对专业队伍的培训等等,都需要成本,再说农村现在还达不到这样的条件,所以其实政府很是希望子女来养老人,以减轻自己的负担。但是,现代家庭中的子女数是越来越少,有相当一部分是独生子女,所以既要顾工作还要顾家庭,肯定是力不从心的,所以政府和子女之间就会出现一种抗衡,都想使自己得到最大的利益,所以就出现了政府和子女间的博弈过程。如果子女来养老,成本是CP,子女对政府的补助而获得的效用为R,且CP
从矩阵中可以看出,在政府选择“监督”的情况下,由于R-CP>0,子女的最优策略是“养老人”;当政府选择“不监督”时,由于子女的R>R-CP,所以子女的最优策略是“不养老人”。在子女给定“养老人”的情况下,由于U-R>U-R-CG,所以政府的最优选择是“不监督”,给定子女“不养老人”的情况下,由于U-CG>U-R,所以政府的最优策略是“监督”。因此,在政府与子女的博弈中,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考虑混合策略意义下的纳什均衡。
假设政府选择“监督”的概率是x,选择“不监督”的概率为1-x,假设子女选择“养老人”的概率为v,选择“不养老人”的概率为1-y。
那么,子女在“养老人”时获得的转移支付的期望是x(R-CP)+(1-x)(R-CP)=R-CP。
子女在“不养老人”时获得是转移支付的期望值是x·0+(1-x)R=(1-x)R。
令,子女在这两种情况下的期望值相等,得x=CP/R。
显然,当政府以x=CP/R的概率选择监督时,子女在选择“养老人”与“不养老人”的期望效用是相同的。当政府以x>CP/R的概率选择监督时,子女选择“养老人”的效用大于“不养老人”的效用,此时,子女就会理性地选择“养老人”;而当政府以x
同样,给定子女选择“养老人”的概率为y,选择“不养老人”的概率为1-y,那么政府选择监督的期望效用为(U-R-CG)y+(U-CG)(1-y)。
政府选择不监督的期望效用是(U-R)y+(U-R)(1-y)=U-R。
令,这两种情况下的转移支付期望值相等,得y=1-CG/R。
显然,当子女以y=1-CG/R的概率选择“养老人”时,政府选择监督和不监督的期望效用是相同的。当子女以y>1-CG/R的概率选择“养老人”时,政府选择监督的效用小于选择不监督的期望效用,此时政府的理性选择就是不监督,而当子女以y
如果政府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并以稍大的概率选择有力的监督机制,就可以使子女“养老人”的期望收益大于“不养老人”的期望收益。
如果两者都不想养老人的话,就必须有个第三方的介入,而现在这种民营组织还不是很多,在农村更是几乎没有,但是就现在这种农村的情况来说,政府和子女双方都介入,才是最理想的状态。也就是子女拿出赡养费,由政府组织人员来养老人,所以必须也得有政府的积极参与才是最好的方式。
综上我们可以得到,新型农村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是目前来讲最可行的一种模式,我们需要大力推广,尤其需要政府的支持。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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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模式;分类及问题;发展方向;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51-0101-03
1引言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0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根据国际标准,我国已步入老龄化。莫龙(2009)的研究表明1980―205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一直显著超前于经济发展,在很多地区与经济发展极不协调。老龄化和超前老龄化使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对经济发展造成较大负担。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出现研究养老模式的相关论文。随着经济的发展,2005年以后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迅速提高,特别是在2010年以后,学术界开始大量研究与养老相关问题。
中国传统注重“孝”文化,家庭的构成主要是同时拥有两代或两代人以上,通过代际交换来赡养老人,社会学家曾将我国“子女赡养老人”的家庭养老模式归纳为“反哺模式”,这也造就了古代主要的养老模式,即家庭养老。
当代“独生子女”政策的实行,加之经济的发展,我国主要家庭结构改变为“核心家庭”、“421家庭”、 老年夫妇家庭以及“空巢家庭”。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小型化发展导致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这也使我国养老模式的发展产生重大变化。近年来各种养老模式不断发展,学术界的分类叫法也不尽相同,但“自我养老”、“机构养老”、“家庭养老”是当前我国社会广泛存在的养老模式。一些新兴养老模式如“以房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也在被学术界关注研究。目前,我国已开始推出“以房养老”的试点,但就目前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养老问题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做出努力。
2研究综述
2.1关于养老模式内涵的研究综述
所谓“养老”,其基本的解释有两项,其中一项是奉养老人,养老送终;另外一项是上年纪后闲居休息。“模式”也有很多解释,但本文“模式”主要指从现存的老人的养老选择中调查所得出的比较普遍的选择。现阶段学术界关于养老模式还有其他的提法,如“养老方式”、“养老制度”、“养老体系”、“养老形式”等,宋健(2001)提出所有现在的概念都可以归为三类,即“养老体系”、“养老模式”和“养老方式”。
原野(1997)以及穆光宗(1998)都认为认为养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主要指身体照料)和精神安慰三个基本方面。而陈赛权(2000)同大多数学者一样都同意以上观点。杨宗传(2000)指出在养老方式比较重要的有两方面即:经济供养和居住方式,具体是生活服务由谁提供和老年人同谁生活在一起。陈建兰(2012)则只是定义了城市养老模式,将其理解为城市养老中核心的、相对稳定的、区别于农村养老的特征和存在形式。李中秋(2013)定义养老模式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养老体系,分别包括主要和辅助的养老方式,以及为这些养老方式提供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支持。
根据以上,总结来说“养老模式”指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满足老龄人口各方面需求的典型的生活方式,主要指满足老年人经济来源、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三个方面需求的生活方式。
2.2关于养老模式分类的研究综述
各学者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养老模式进行分类,所以对养老模式分类的结果也有不同的特点。徐勤(1997)根据其对养老模式的定义,认为中国养老制度有不同的来源,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包括国家和集体)是两种基本形式。穆光宗(1999)根据其理解,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尝试将养老模式区分为至少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杨宗传(2000)主要从从居住方式上,将集中住在敬老院、福利院或疗养院等养老机构的归为机构养老,将分散居住在各自家庭养老的则归为居家养老。林宝(2010)认为,根据养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经济(或物质)的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可以将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基本类型。认为上述三方面均由家庭成员(包括自己)提供,为家庭养老;若上述三方面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则为社会养老。孟艳春(2011)将养老模式划分为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认为在当代单靠家庭养老或个人养老很难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必须将家庭养老、个人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并着重发展社会化养老。文洁(2013)在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中主要分析了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四种养老模式。
结合中国养老问题与养老模式的发展现状,本文综合以上各位学者的研究,认为现阶段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有自我养老、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以及以房养老五种。
2.3各种养老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述
(1)自我养老。一些学者认为中国人口预期寿命的增长使老年期的时间越来越长,完全自我养老的可能性将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大而逐渐消失。但是由于目前对自我养老的研究还相对匮乏,因此很难总结出跟其自身发展中存在问题相关的内容。
(2)家庭养老。学者们基本上都是从社会发展对青年人造成影响,进而影响老年人养老模式的层面分析了家庭养老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解释了其功能逐渐弱化的原因。
具有代表性的有,孟艳春(2010)认为作为中国养老支柱的家庭养老,其问题突出,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且主要受这几方面因素的影响:第一,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现象,凸显养老需求与家庭照料资源短缺的矛盾;第二,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导致大多数人口收入过低,加上中青年人不断增加的生活成本,家庭养老的经济功能急剧下降;第三,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使人口流动加快,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养老;第四,社会生活和工作节奏加快使子女竞争压力加大,难有精力和时间照料老年人的生活。陈建兰(2012)运用实证分析从家庭经济供养的弱化、家庭生活照料的弱化以及家庭精神慰藉的弱化三方面说明了家庭养老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揭示了家庭养老模式弱化的原因。
(3)机构养老。由各学者的观点可知我国机构养老主要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利用率低三大问题。梁鸿(1999)在上海浦东的案例研究中心认为,目前养老机构存在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服务满足不了社会需求,缺乏效率等问题。常宗虎(2000)在青岛、大连、佛山、北京和烟台五个城市调研的基础上,认为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和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密切相关。孙树菡,葛英(2004)在北京市海淀区的调查中发现,我国养老机构床位存在供给不足和入住率的问题。穆光宗(2012)机构养老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微利甚至负债导致养老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养、护、医、送四大功能分离,机构养老缺乏家居认同和亲情滋养,专业负责的老年护工和管理人才短缺,农村养老机构的非规范发展。
(4)居家养老。由于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各方面还不完善,其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主要在于服务对象、服务人员、资金来源、评价标准、政策不完善这几个方面。
苏振芳等(2013)认为在现行的城市居家养老模式中,老年人经济上的社会供养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保证;而且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认可标准还有一定困难;并且居家养老的发展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杨智慧(2013)认为居家养老存在社区发展程度低,服务种类单一,政府职能缺位、越位,服务人员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定,服务资源缺少有效整合。
(5)以房养老。在我国,学者们普遍认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存在接受度较低,风险大,实施难度较大等问题。
焦涛等(2011)认为以房养老存在利率风险、长寿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陈静等(2013)认为以房养老的模式存在还未普遍被中国老年人接受,政府的参与力度不够,其运作与当前法律存在冲突,与银行、保险公司、房产评估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力度不够等问题。李宇嘉(2014)认为以房养老对房屋价值、医疗费用、健康寿命、法律信用的评估有很高要求,以我国目前发展水平很难达到。我国住房市场没有经历过完整的波动周期,导致未来房价走势和房屋残值的可预测性较差,难以获得可信度较高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另外,对于老年人健康和寿命评估也会存在较大的争议。
2.4未来发展方向综述
首先,对农村未来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学者们有不同看法。徐勤(1997)认为在家庭供养资源减少、供养力下降的形势下,只有发展社会养老才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杨燕绥等(2004)认为应形成“养老金(退休金)+家庭供养+社区服务+国家最低保障”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杨翠迎(2005)认为中国在社会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面对庞大的农村人口,应发挥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社区养老三种主流养老保障方式的合力作用,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建立不同的养老保障模式。朱劲松(2009)结合对老年人存在的价值与老年人的需求的分析,认为自我养老是农村养老模式的必然选择。
其次是城市养老模式发展方向的综述。李士梅(2007)通过对主流养老、机构养老、旅游养老、迷你型家庭养老院模式的分析,揭示了现阶段中国养老模式的多维变化及未来养老方式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孟艳春(2010)认为中国家庭养老逐步弱化,自我养老难成现实,社会养老难以完全到位。因此,吸收以上几种养老模式之长,兼容的居家养老模式应是我们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选择。祁峰(2010)也认为在人口城市化进程中居家养老更适合中国的养老服务发展。陈建兰(2012)认为城市家庭养老功能在不断弱化,城市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将成为替代。社会养老是家庭养老的经济供养功能的主要替代,自我养老是家庭养老中的生活照料功能和精神慰藉功能的主要替代。
在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的早期阶段,学者们主要关注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及社会养老的倡导,认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是中国养老模式的两种主要类型。但目前,学界主要关注的还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对新兴的居家养老和以房养老也有一定关注。而对自我养老的研究与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研究相比还比较薄弱,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2.5目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由于我国与人口素质和平均年龄的不断提高,自我养老在社会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但对自我养老这一重要的养老模式的研究相比其他养老模式仍显不足。其次,对单一养老模式的研究较多,对各种养老模式的对比研究较少。另外,很多研究者将精力更多地放在对新兴养老模式研究上,而对已有的养老模式的改良关注较少。最后,目前仍没有大家一致认可的具体评价养老模式的标准,对更科学地衡量养老模式效用的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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