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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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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意义

第1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按照国际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早在2000年中国就已开始迈入老龄化社会,这个进程仅仅经过了十八年,而一些发达国家一般老龄化进程长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在各方面都没做好充足准备的情况下,中国的老龄化已经提前来临。并且随着中国老年人口比例的逐年攀升,老龄化速度在不断加快,2012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1.94亿,老龄化水平14.3%,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老龄化的提早出现和过快的增长,给中国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严峻的现实问题。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底,中国共有养老床位50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25张,养老床位数量远远不足,并且一些养老机构条件相对较差,很难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床位利用率较低。供给不足,条件较差等原因造成适合的养老机构床位不能满足需求,不仅如此养老服务人员也极为短缺,养老问题正面临严峻考验。适度增加养老机构和改善养老条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养老压力,但养老服务的巨大缺口却不能完全解决。

中国的养老服务经历了最初的传统式家庭养老,即由子女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发展到社会机构养老,到目前的多种形式养老。由于社会资源有限,养老机构费用相对较高,及中国的传统观念影响等因素,老人和子女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起居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老人居住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中享受晚年生活。但由于中国家庭小型化,家庭结构的“四二一”组成形式,使很多居家老人不能获得来自子女的更多的关爱和照顾。居家老人的养老服务由家庭成员提供逐步转向社会化服务。目前成熟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养老服务管理不规范,费用不清晰、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时间很难保证。随着需要提供养老服务人员数量的激增,原本社区等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已不能满足需求,亟需大量的社会力量支持并参与养老工作。如成立单独的社会养老服务部门,社会服务成本较高,并且老人分散在各个小区,服务的便捷性也受到影响。如何充分发挥小区自身的优势来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同时减少养老成本支出是居家养老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于物业企业服务于各小区,对小区的环境和人员较为熟悉,对小区的设备有一定的管理和使用权,并且拥有保安、保洁、维修等专业的服务队伍,具有提供养老服务的优越条件,如若积极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势必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随着中国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严峻,社会养老资源的不足也凸显出来,社区居家养老已成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居家养老中最关键的内容就是由谁来提供全面、及时、周到细致的服务。物业企业作为服务行业中的一员,承担着为小区居民服务的工作,有着丰富的服务经验和较充足的各方面服务人员,有能力承担这份工作。在现有人员和设备的基础上,在政府支持,社区监督协调下,推动形成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创建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全新养老模式,在养老服务上开辟一条新路,对构建多种养老服务方式并存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降低养老成本,减少社会养老压力

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可以降低社会养老成本的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养老压力,弥补了社会养老机构的不足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不完善。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就在物业小区中开展,有很多服务的便利条件,如物业对小区环境的管理权,对小区设备设施的使用权,以及较为充足的保安、保洁、维修等服务人员,来承担养老服务。物业企业可在原有服务人员的基础上,通过员工培训和适当增加养老服务人员来提供养老服务,不需要成立单独的养老服务机构,节省了人员管理成本。此外物业企业还可与社区联系,充分利用资源,招收一些社区低保群体或下岗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这样不仅能解决这部分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还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

3.物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体现其社会价值

物业企业承担为小区业主服务的职能,改善了小区环境,提高了业主的生活品质,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小区全体业主。服务是物业的本职工作,服务品质如何,业主是否满意是评价一个物业企业最直接的标准。但人们很少把物业的工作和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联系起来,认为物业更多的是谋求自己的利益,不为业主考虑,物业的很多工作不被业主认可,甚至一些业主对物业怀有不满情绪,不配合物业的工作。物业企业要树立其良好形象,一方面需提高服务品质,另一方面应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承担社会责任。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更多的属于公益事业,而不属于物业的盈利项目,这项工作需要物业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企业的优秀与否不仅体现在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上,还体现在企业是否有担当,能否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养老服务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不是仅靠政府或是某些养老机构能够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物业作为服务性行业,能为养老服务尽心尽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养老事业贡献力量,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努力,可充分体现其社会价值。

4.改善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物业管理已走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虽然早已被人们熟知,但真正被人们认可和理解还有更长的路要走。尽管其中不乏个别楼盘销售火爆是由于物业服务质量好的原因,但多数人对物业仍存在很多不良的看法。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对物业人员有抵触情绪,使得小区物业的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也经常会造成许多矛盾纠纷,使物业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影响了小区的和谐稳定。改变物业管理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一方面物业应树立全心全意服务的意识,为业主提供最优的服务。另一方面物业还应在基础服务上不断拓展,让小区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的价值。为小区的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是物业近距离接触业主,改善物业和业主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物业参与养老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家庭子女上班忙,没时间照顾老人,或者子女不在身边,不能经常关注老人生活的问题。让这些家庭的老人有了最近距离的来自物业人员的贴心照顾。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就是小区,可以随时为小区内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而且物业人员为小区业主所熟识,避免了外来陌生服务人员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放心、贴心、随时随地的便捷养老服务,会让业主慢慢转变对物业的传统看法,也会让业主逐步接纳物业作为自己的生活管家。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可以改善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关系,促进物业工作更好的开展,让业主能够积极配合物业工作,从而形成良性循环。融洽的物业和业主之间关系,能够提升物业的服务质量,促进整个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2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林玉秀老人在北京东城区有套老房子,市价在160万左右,她本来想靠房子养老,可物价飞涨之际,房产也未能给她带来晚年幸福。

被房奴时代,养儿防老不靠谱

今年65岁的林玉秀,是北京一家纺织厂的工人。由于提前退休,现在每月只能拿到一千多元的退休金。这点儿钱,对高消费的都市生活而言,实在是少得可怜,老人的日子过得很紧巴。

林玉秀育有一儿一女,丈夫在二十年前的一次意外中丧生,当时大儿子刘志强17岁,正读高二,女儿刘静才12岁,小学都没毕业。为了照顾孩子,林玉秀不仅选择内退,还用掉丈夫大部分抚恤金在孩子学校附近的东城区买了一套近70平米的小两居。一边摆地摊做点儿小买卖,一边照顾儿女上学。

转眼之间,孩子们都已长大,林玉秀也年近古稀。由于年轻时过度劳累,落下一身病,她的身体越来越差,早就不能摆摊了,还隔三差五地要去医院报到。孩子工作后,每月儿女各自给她200元生活补贴。可自从2009年开始,刘志强不仅没给过母亲一分钱,还时不时要向林玉秀借个三百五百应急,而且有借无还。这样一来,老人的生活更是捉襟见肘。刘志强在一家IT公司上班,本来收入不错,结婚后住在母亲的房子里,但婆媳关系不太好,老婆陈莉坚持要搬出去,刘志强很无奈。

儿子出生后,陈莉更是以没有婴儿房为由,变本加厉搞家变。最后,双方老人各为他们出资10万元,在北四环按揭了一套商品房。可这几年,又是经济危机,又是房贷加息,把刘志强折腾得快要崩溃了。为节约开支,陈莉给刘志强定下三不准:不准吸烟喝酒;上班不准打车;自掏腰包的聚会一概不准去。握着每月150元的定额花费,刘志强哭笑不得,便从母亲那里几百元几百元地“借”。三年多来,林玉秀的棺材本被吃掉两万多。

刘静知道后,大骂哥哥没良心,兄妹俩为此大吵一架。手心手背都是肉,林玉秀一筹莫展。将来自己岁数越来越大,腿脚也会不灵便,尽管女儿经济条件好,也总不能拖累她。林玉秀冥思苦想,却难以找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以北京现在的行情,请个一般的保姆每月的工资差不多两千,生活费就算勒紧裤带省一省,总也要花上千吧,还有水电煤气费、取暖费、物业费……

2012年夏天,林玉秀在公园锻炼的时候,遇到一位从前的老街坊,不知不觉就聊起养老的话题。老街坊的儿子在国外,几年不回来,指望他养父母,实在不靠谱。2011年年底,听说北京市民政局公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老街坊就去打听了一下,原来北京市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就是让有房屋产权的老人,不用依靠儿女,今后也能老有所养。经老街坊介绍,再看他们两口子都活得那么滋润,林玉秀动心了。

周末,刘静来看林玉秀,她下意识地提到“以房养老”,想问问女儿的意见。没想到刘静眼睛一亮:“对呀!妈,您还有这套房子,何必那么苦着自己,这不整个一端着金碗讨饭吗!”

刘静告诉母亲,“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现在国外很流行,最起码它能保证老人们百年之前的生活质量,且不用担心儿女的经济问题。

见女儿对以房养老很支持,并主动请缨帮忙咨询、联系办理的要求和相关手续,林玉秀欣慰地松了口气。

家庭失和,一切只为房

刘静找到中信银行的客户经理,了解了详细情况。早在半年多以前,中信银行就专门为办理“以房养老”业务的中老年人进行借记卡发放和登记。这张卡除了结算功能之外,还专门针对老人打开许多方便之门,如疾病预约挂号、购物送货、房屋养老按揭等。

虽然养老按揭是基于老人最后要把贷款还给银行的设想来制定的,但其中的利息让人咂舌。以林玉秀的房子为例,按照70平方米计算,这套房子的评估价格150万左右,林玉秀能够获得的贷款总额是90万元,以房养老按揭最长时限仅有十年,那她每月能拿到七千多元养老金。减去贷款利息,若一次性支付,十年后仅利息就有30万元。若林玉秀或其子女到期不能偿还全部贷款,则按合同约定处置抵押房屋。“也就是说,将来孩子如果不能把钱还给银行,这房子还指不定是不是我自己的。”林玉秀的头有点大了。这套房可是用老伴儿的命换来的,如果就这么没了,实在可惜。

“妈,这一来二去地来回折腾利息,真剩不下什么钱了,白白便宜银行,还不如把您的房子租出去,或者卖掉更划算。”听女儿这么说,林玉秀反而没了主意。于是,她通知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周末回家来商量对策。

晚饭前,林玉秀把如何养老的想法对孩子们说了。“拿房养老?什么意思呀您?是怪我这个儿子养不起老妈,还是谁想推卸责任?妈有儿有女,靠卖房贷款过日子传出去让人笑掉大牙。”刘志强不由分说,把妹妹责备一通。陈莉也来帮腔:“你跟姑爷合伙鼓动妈卖房子,是不是婆家生意做亏了,想从中捞一笔呀!我告诉你们,没门!”这把刘静气坏了,两人争吵起来,家庭会议刚开了个头,就不欢而散。林玉秀明白,孙子淘淘9岁了,儿子儿媳还瞪大了眼睛指望她百年之后将房子留给孙子。

中秋节,儿子、女儿两家人像往常一样聚到林玉秀这里吃饭。很自然地又一次旧事重提,刘静依然坚持应该让母亲过好一点儿的日子,这下兄妹俩吵得比上次还凶。

家庭内战之后,连着两个月,儿子儿媳都没来过,连个电话也不打。可养老问题一天不解决,林玉秀的苦日子就没尽头。她最近常觉得不舒服,身体大不如从前,到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儿女都很忙,平常也只是周末才来吃顿饭,绝大多数时间她都孤苦零丁一个人。有时太孤单,她就抱着老伴儿的照片哭。

卖房分家,重新收获亲情

2013年初,林玉秀听新闻说,目前中国像她这样的空巢老人占很大比例。她想,总会有种措施适合这类人群养老吧。于是,她亲自跑到民政局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目前“以房养老”只是试运行阶段,还有许多细节不够完善,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更好推广。不过,出租自己的房子,入住养老院也不失为好的方法之一。

工作人员很热心地帮林玉秀找了几家郊区养老院的联系方式,那里环境很好,收费也不算太高,基本可以与房租持平。林玉秀过去看了,对其中一家很满意。她想趁春节假期,召集孩子们回家商讨此事。

没想,林玉秀的话还没说完,女儿就跳起来,指着哥哥嫂子就骂:“有你这样的儿子吗?良心被狗吃了,竟然逼得妈选择养老院这步田地。整天惦记着妈这套房子能不能给你们家小兔崽子,当心他长大了跟你们一样不孝顺。”看着往日承欢膝下的儿女,为了自己的养老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林玉秀伤心至极,躲进房间里哭。

就在此时,客厅一声惨叫。林玉秀赶紧跑出房门,只见女儿趴在地上,淡粉色毛呢套裙印出一片血迹。“她流产了!你杀死了我们的孩子。”刘静的老公猛吼一声。顿时哭闹声,求救声,乱成一锅粥。林玉秀昏了过去。

刘静因身体原因多年不孕,多方求医未果,直到上周,医生很确定地告诉他们,刘静怀孕八周了,夫妻俩乐得合不拢嘴。而兄妹俩话不投机,再次发生争吵后,刘志强一气之下推了妹妹一把,刘静猛然跌倒……

事后,刘志强非常后悔,可一切都成定局,妹妹妹夫都拿他当仇人,林玉秀更是瘦了一大圈,有时还自言自语:“好好的一家人,就为了套房子搞成这样,值得吗?”

3月底,林玉秀考虑再三,打算卖掉房子。她跟儿子说:“房款分给你和妹妹每人50万元,妹妹流产你负主要责任,我以你的名义多给小静10万元。剩下的我存着,用来支付养老院的费用。”

母亲的一番话让刘志强落下泪来:“妈,是儿子不孝,眼里只盯着房子,只考虑自己生活压力大,没顾及您这些年辛辛苦苦一个人的感受。妹妹骂得对,以后我养您。”“傻孩子,你还有二十年的房贷要还,拿什么养妈?把房子卖掉,分的钱也能让你过得宽松些。”

7月,林玉秀以165万元卖掉了房子,把钱分给儿女一部分,自己住进了郊区的养老院。

第3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问题;优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6-0279-02

一、问题的提出

人口老龄化已成世界趋势,而中国老龄化又呈现出“老年人口庞大、未富先老和速度快”的严峻形势。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其老龄化问题尤其严重。根据最新的人口普查,上海市人口是2千3百多万,老龄化程度是23.4%,远高于全国的13.26%。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养老问题,上海探索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9073”的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实现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上海的居家养老开始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即从以家庭为主体,向以居家养老、社区照顾为主体,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转变。从05年上海市实行居家养老制度以来,上海的养老情况有所改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二、居家养老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认知度不高。有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36.21%的人知道居家养老这项政策,有63.79%的人不知道。一般只有当亲戚中有受照顾老人或是从事照护者这个职业的人时,才知道这项政策的存在。政府部门基本上没有做太多的宣传,只是任由政策一级一级向下传达,最后交由各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手中,由他们去了解有需要的老人。群众认知度低,直接表现为人们不知道居家养老政策,或者不了解其内容,使得有需要、符合资格的老人因为信息不了解而错失申请时机或由于误解而不愿意参与,影响了政府制定政策的本意,并且使得这项政策得不到真正的落实。

(二)受照顾老人的选择不全面。首先是由于市政府、区政府下拨的资金有限,漕泾镇居家养老中心所能选择的受照顾老人也有限,不能普及到所有有需要而且符合资格的老人。其次,镇居家养老中心将选择老人参加这项服务的权利下放到各村委会、居委会。但是村委会、居委会的居家养老负责人并不全面地了解自己所辖地区的老年人具体情况,所以在老人的选择上存在偏差,忽视了一些有真正需要的老人。

(三)照护者的挑选标准存在偏颇,专业性不够。现在漕泾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主要是下岗 、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这些人员普遍有较强的责任心,但明显缺少服务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居家养老照护者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第二,他们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第三,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辅导、康复指导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四)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照护者照护质量的考核由每月考勤和评估组成。考勤表是由老人或其家人对照护者每天是否有来老人家里照护的考核,评估表是由各村委居委会的负责人每月让老人或其家人来签署,以此考察照护者的照护质量。可是笔者调查了解到漕泾镇受照顾的老人多是农民出身,他们朴实宽厚,对于他们不用出钱而照顾他们的照护者非常的包容体恤,照护者仅仅帮助他们洗衣服,打扫卫生,他们已经觉得受了莫大的照顾,并不会计较照护者的工作时间是不是足够,工作内容是不是合乎心意。所以在日后的评估中不管照护者照护得怎么样,他们依然会给出很好的成绩。

(五)专业人才匮乏。表现一是照护者的不专业。老人需要的不仅是生活上的护理,还有医疗检查,心理辅导等都是老年生活所必须的,而现在居家养老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生活起居的照料。表现二是管理人员的不专业。现在漕泾镇各村委、居委的居家养老负责人都不是养老方面的专业人员,以致无法制定符合漕泾镇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制度。

(六)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从目前的情况看,漕泾镇居家养老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并连续开展了几年的居家养老服务,但是靠政府部门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300―500元的资金,虽然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燃眉之急,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居家养老资金的来源有限,使得老人享受的服务层次较低,而社区又没有经济来源为居家养老继续注入资金,这也制约了居家养老政策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居家养老政策实施的优化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几条建议,希望能够对改善漕泾镇居家养老的现状起到一定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据笔者了解,现在居家养老政策几乎没有任何宣传,群众的认知度很低,只是限于受照顾家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让群众了解这项政策,这样的话,一方面能让有需要的家庭知道这个政策,来申请获得受照顾的资格,另一方面在群众中产生舆论,也能完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现状是群众认知度小,有关申请的流程相当于作废,选择老人只靠各负责人的主观印象,缺乏对老人家庭情况的详细调查,范围相当窄。

(二)坚持四个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引进专业人才。专业人才一方面指的是专业的照护者。老年人不仅需要生活照顾,还需要精神照顾和心理上的慰藉。老人行动不便,在家享受生活上的照顾免去了自己亲力亲为,又能减轻了家庭负担。老年人身体健康每况愈下,提供每月一次的上门身体检查,既能免除老人到医院排队检查的不便,还能提早预防各种老年疾病。老年阶段老年人社会参与度减少,人际交往较封闭,容易产生孤独等多种心理疾病,为老人制定专门的心理辅导计划,就能减少多种老人心理疾病的发生,给老人一个幸福健康的晚年。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指的是专业的管理人员。引进专业的社工参与管理居家养老的实施。

(四)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仍需加强对专职照护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照护者的专业化水平,成立一支专业、敬业的为老服务队伍,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中来,完善对志愿者的意愿及服务特长与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以方便对志愿者进行分类,拓展邻里互助式志愿者服务,使志愿者尽可能地发挥各自的专长,提高服务效率。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从不同的侧重点为老人提供各类服务,并得到较好效果。

(五)建立完整的服务管理体制,完善考核制度。“散养的鸡好吃,散养的人难管”,说的就照护者的难以管理,不在统一地点照护,照护时间不确定,照护内容也难以规范,使得考核工作困难重重。完善考核制度,首先要规范照护内容,对照护者的选择标准要提高,培训要全面。其次是加强考核力度,做到家庭考核、居委考核、社区考核。每月的考核认真地听取老人及其家人的意见,考核内容也要完善,不能只是服务得好不好几句话而已。而且负责部门要增加暗访次数,在照护者的服务时间内去观察他们的工作,让照护者将工作质量放在心上。

(六)加强人性化的建设。居家养老是一项人性化的制度,但是存在不人性化的管理。老人名额的有限性决定了再有需要再符合资格的老人只能等纳入政策照顾的一位老人去世之后才能得到照顾,这就是一种不人性化的体现。制度的人性化还体现在照护者对老人的关怀上。几位照护者都提到要将老人当做是自己的父母那样对待,但实际做到的寥寥无几。在家人都出去工作老人独自在家时,老人不仅需要生活上的护理,还需要有个人聊几句,解解闷。这时每天上门的照护者是个很好的对象。

(七)广泛开拓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来源不能单靠上级政府,而应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起对于居家养老项目整体财政预算制度。但我国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资金渠道,学习西方对于税收的一些优惠政策,鼓励 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关注我国养老现状,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福利彩票,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同时,要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透明度,坚持 “阳光操作” 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此外,政府要深入社区对居家养老资金的进行专项监督,明确规定居家养老资金监管的重点内容,这样才能维持这项政策的可持续发展。

(八)政府应尽早建立各项养老照护者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照护者的职业标准,严格要求照护者持证上岗。国家也要及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法律,使居家养老服务走上法制化轨道。

参考文献:

[1]宋世斌.中国老龄化的世纪之困[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2]董溯战.养老社会保障权论[M].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3]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M].人民出版社,2011.

第4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老龄社会 家庭养老 机构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

作者简介:钟志根,东北师范大学学部社会学学院。

近些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剧,长春市政府也开始引进并发展了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全新的养老模式。所谓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非政府组织实体承办的运作方式,采取日托、上门、邻里合作等服务形式,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这种养老模式既能满足老年人对于传统家庭养老的需要,又能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因此,发展的速度较快。作为东北地区的第二大城市,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既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同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

如果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7%以上,那么就意味着这个社会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从这个层面上说,长春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截止到2013年底,长春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0%,老少比已经达到78%。长春市正在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除此之外,长春市人口老龄化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第二,“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增长幅度;第三,人口老龄化超前于养老保障水平;第四,高龄失能老年人口比例高且抚养比大。可以说,养老问题已经十分突出。但是,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却较为缓慢且需求巨大。据调查,在全市老年人口中,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占到了80%,但是可以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却只有10%不到,长春市居家养老的供求极度不平衡。为此,近年来长春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一)政策体系的支持

(二)服务对象的和服务面的扩大

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受益面正在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也在不断增多。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受益对象由起初的针对8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到现在的针对所有有需求的老人。与此同时,对于老人提供的服务也从最初的简单的家政服务到目前的“以送餐为核心,融合了家政服务、医疗服务、义工关爱及社区驰援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尽可能的多方位地满足老人的需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和许多处在起步和发展阶段的城市一样,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遇到一些困难。

(一)发展速度慢、地区不均衡、供求失调

长春市由于经济发展速度较慢,政府无力支持居家养老的发展。此外又缺乏国家的支持,使得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速度极其缓慢。据调查,长春市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不到10%,且由于缺少正规社会机构的参与,使得这些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运行困难。而长春市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却达到了80%,这就造成了供求的失调。由于这种现状在短时间难以解决,使得长春市政府只能集中优势重点发展一些社区,而这就必然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在一些得到政府支持的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较好;而在一些缺少政府支持的地区,居家养老的服务几乎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

(二)资金缺乏且渠道单一

目前,受制于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春市政府在资金上的投入远远不够且呈现地区的差异,有些地区甚至没有资金的投入。究其原因除了政府财政的不足以外,还有就是资金的渠道单一。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在养老事业中应起到十分重要的的作用。所以,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应该由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家庭三方面组成同时辅助以社会公益基金等渠道。但是,目前长春市的社区居家养老仍然主要由政府主导,缺乏相关社会组织的参与,同时,由于老人的收入较低,大部分老人无法支撑社区居家养老的费用。

(三) 服务内容的单一与不足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归纳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对于老年人而言,他们也需要这些需求。据调查,目前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务类型主要有:日常生活需求、医疗保健需求、精神生活需求、求知需求、交往需求、法律需求、安全需求。长春市目前对于老年人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以日常生活和医疗保健为主,而对于其他的一些需求基本无法满足。除此之外,日常生活的服务以及医疗保健的服务也不够全面且地区发展不平衡,长春市目前提供的日常生活服务主要是送餐服务以及一些简单的家政服务为主,对于一些特定的需求暂时无法满足;而医疗保健的服务由于医疗资源的短缺和有限也显得十分紧张。 (四)服务人员水平层次不齐且数量短缺

目前,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服务技术差、专业知识的缺乏等问题。服务人员大部分是由社区行政人员以及下岗职工组成,由于缺少专业培训,因此,服务质量普遍较差。同时,由于缺乏专业的社工知识和技能,在对于心理需求这种特殊的需求是会产生问题。与此同时,长春市政府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管理不足也加重了服务质量偏低这一现状。除此之外,服务人员的数量缺口也十分的巨大。一个服务人员需要负责上百户的居民,这使得服务的质量必然下降,而且由于人员的限制,使得发生突发状况时,不能及时应对。为了解决这一状况,许多社区开展了“以老助老”工程,但是,这种措施只能短期缓解人员短缺问题,从长期来看,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影响到整个长春市的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五)社区与老人之间的信息断层

社区居家养老想要发展顺利必须需要老年人的主动参与,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实现老年人的一种“自我增能”即挖掘老年人内部自身的潜能,促进其更好地发展,这对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模式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而想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要保障信息的流畅性即老年人可以充分理解社区有关信息和政策,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设并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建议。但是,目前,由于长春市社区与老年人之间的信息断层使得老年人无法了解社区有关居家养老的相关信息和政策,有些老年人甚至都不知道。而这就造成了居家养老的主体即老年人自己无法参与到居家养老的建设之中,使得长春市目前大部分社区的居家养老并不能满足老年人,也阻碍了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随着长春市经济的发展以及老龄化社会的加剧,社区居家养老必定会成为长春市养老的趋势,因此,针对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寻求解决的方法显得十分的必要。

(一)拓展资金的渠道,引入市场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需要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在开始阶段,但是,仅仅依靠政府的单一投入肯定是无法满足的,想要促进长春市居家养老的更好发展必须要拓展资金的渠道。笔者认为,长春市后期的发展可以借鉴济宁市的发展经验:由政府单一投入转为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捐赠为辅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除此之外,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来对于社区居家养老会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外养老事业的产业化也十分普遍,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养老服务完全依赖于市场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可以考虑引进一些社区和家庭无法提供,但是对于特定老年人群体有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例如:市场化的居家护理服务、市场化的居家医疗服务、市场化的临终关怀服务等。这不仅有利于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减少政府在这些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有利于整个居家养老的发展。

(二)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社区的定位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国社会长时期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因此,在养老这一事业中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及问题即“社区一把抓”什么都管,由于社区是行政机关,对于居家养老并不是十分了解,因此,这种行为必然会阻碍居家养老的发展,尤其是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参与。此外,政府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更多是以一种指令和命令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显然不利于居家养老的发展。所以,想要使得社区居家养老的顺利发展,首先,必须改变社区的定位,社区必须要“放权”。在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中,社区更多的扮演的是一个监督者和中介的角色,社区需要把自己的权力下放给社会组织,相信社会组织,由他们来提供更为专业的居家养服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区就可以完全放手,社区要做的是接收和反馈老年人的信息,监督社会组织的服务,考察社会组织服务人员的同时也要调节老年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只有做到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促进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其次,转变政府的职能。政府应当调整自己的角色,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解决好政府与老年人之间的“信息断层”问题,让老年人更多的了解相关信息和政策,充分调动老年人的参与积极性,鼓励他们建言献策,为更好地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提供建议。同时,政府应该要积极引入社会组织,相信并依靠他们,给予他们更多的权力,让他们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导,与此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对于他们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调解社会组织和老年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一个社区、社会组织以及老年人自己都积极参与的良好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三)加快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者,他们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水平决定着整个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因此,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建设显得十分的重要。而对于长春市目前的情况而言,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建设更为重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首先,丰富养老服务人员的招聘渠道,吸纳更多的专业的、有经验的服务人员。其次,提升现有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文化水平以及专业技能,从而提升现有队伍的整体素质。最后,建立和完善对养老服务人员监督和考查以及反馈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 对于优质服务人员给予鼓励和提拔,而对于未能达标的给予批评处罚甚至辞职以保障整个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水平,从而为老年人提供更满意的更优质的服务。

第5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个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应用

在中国,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老龄化明显加剧,从而养老成为一个社会议题,且亟待得到解决。因为一方面社会养老压力空前之大,另一方面现有的养老模式有很多缺陷,你适合现在的社会现实。社区居家养老这种新模式就产生了,这种模式需要成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体制,这需要一般的有效的社会工作方法和经验的介入。个案管理方法是众多运用在社区养老中的有效方法之一,可以解决老年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又在工作中具有相应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又可以优化社会工作方法的介入。对个案管理在社区居家养老实务中的优势、过程加以分析,以此阐明个案管理运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实践作用,完善社区养老这一模式。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

随着我国老年人数迅速增加,中国的老龄化速度也加快,养老成为一个为众人所担心的社会议题。我国现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适用于新出现的社会年龄人口分布现状,也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并且旧模式下的家庭支柱压力特别大,模式急需得到更新、完善。在社会的大势所趋之下,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产生,并快速得到完善。

在国家的“十一五”期间推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由国家老龄委员会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主导推行的,居家养老模式是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服务中心,利用相关的社区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服务的模式。服务主要包括:精神抚慰、上门服务、学习娱乐等等,都是专业基础下实施的老年人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把社区、家庭和社会三方资源统筹到了一起,包含了正式和非正式服务,把居家和养老结合起来的产物。其目的在于利用有效资源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很多老年人不愿离家、进入养老机构养老,因而责任落在了社区的身上,许多老年人还需要上门的服务和护理。

二、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工作方法:个案管理

个案管理为陷于困境的老人提供服务和协助。个案管理强调两个重点在于,第一要着手建立一个相关的信息和物资的资源网络,形成一个对老年人有利的网络。第二个案管理丰富案主资源的知识、训练服务技巧及优化服务态度,同时加强案主资源的取得和使用网络专业能力。现代社会人们对福利的需求量不再单一,但是提供的服务资源很短缺,个案管理就是要解决传统福利机制下的相关问题。

(一)建立关系及评估工作

专业的养老服务关系网络的建立是进行有效工作的前提,对工作者和老年人都进行条件筛选,调查需要个案管理服务的老年人,进行数据统计和建立关系。建立关系是为了更好的提供服务和开展工作,对往后的工作效果有较大影响。在建立关系的过程中,要注意的几个环节关键点。比如保护老年人信息,不加以服务期待,拟定合适的服务协定。

评估工作的进行,在其初期,以对老年人群的需求和养老资源的评估为主体。服务人员对老年人进行调查,提出养老需要的资源和特殊需求,表达陷入的困境和需要的帮助,还有预期在服务人员这里获得什么样的服务和协助。相同的,在工作人员对老年人表述的信息做出相应专业回应。

(二)整合服务

在服务过程当中,工作人员把个案管理对象的老年人的情况仔细整理下来并加以备份记录,之后社会工作人员利用整理的资料对老年人做出具体符合其情况的计划书,使计划更实践性和预料性、可行性。另一个方面就是整合社会有效地养老资源,以及运用有效的社会工作方法,整合服务手段和内容对个案管理的老年人进行服务。整合服务是一个过程,社会工作者扮演的角色不是单一单调的,常常要做好协调和监督等等的工作。整合服务的过程是比较多变的,影响因素过多,所以工作者要从很多细节方面完成服务内容。整合是由很多方面的内容组成:保密、订立契约、监督和支持案主、社会工作者寻求支撑、总结经验。

(三)个案工作结束

在前期的准备和预备工作之后,个案管理对应的老年人会自动寻求帮助和协助、亟待社会工作人员提供处理缺陷的方法以及养老资源。老年人自动寻求资源之后以解决问题动,可以算是个案管理方法作用下问题的解决,那么这一次的个案管理关系就可以进入到结束的阶段。但是结束这段关系也不是一发而就的,也需要一个过度的过程,承前启后的估计到服务的整和过程和服务后的老人自立后果。首先要对这段服务关系和工作情况作出评价,作出终结。评价个案管理的方法是否在此案例中有效,在服务中的老人是否有得到有效的帮助。对努力程度和结果作出中肯的评价。再次要结束关系,作为一次完整的个案服务事项的完成,当然,结束一段关系也要有一定的标准才可以正式结束。比如:老人家自我协调的能力上升,自主能力上升,还要和个案管理的户主协商结束个案服务关系的事宜。

三、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兴起,亟待成熟的社会工作方法介入,其中个案管理方法就成为了其中的主流,担任主要任务和特殊角色。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服务工作中,老年人群的需求和问题日益增加,这使得养老的资源相对紧缺。个案管理方法在传统的养老和服务理念基础上,新加入了资源的整合利用和服务成本参考。所以,个案管理在现有的情况和状态下是非常吻合现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面临多样化困境、缺陷的老年人群。

参考文献

[1] 陈俊傲.改进高校老年人社区照顾:个案管理的引入[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7月.

[2] 高灵芝等.个案管理应用于社会救助的优势与思路[J].东岳论丛,2010年第9期.

第6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论文摘要:大连市首创的居家养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发展前景,是具有创意的就业新形式。

论文关键词:居家养老社会保障社区养护员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我国传统养老模式还存在许多不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机制颇为重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重视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途径,于2002年9月首创“居家养老院”,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纽约时报、读卖新闻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了“居家养老院”的情况。

美国驻沈阳总领事、日本养老问题专家多次考察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人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解决了一个世界难题。”民政部领导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具有创意的就业新形式。”

一、居家养老的概况

居家养老,不是指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而是特指与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紧密联系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即在城市的各个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人们可以向服务站申请医疗和家政服务,由服务站派人到家中提供有偿的各种长期服务的养老方式。大连的具体做法是:根据社区老人经济条件和养护员岗位的需求,分为A、B、c、D四个档次。A类:每户每月享受政府养护补贴300元,条件是户籍、居住在本地,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高龄(80岁左右)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的人);无子女享受低保的老人。B类:每户每月享受的政府养护补贴200元,条件是户籍、居住在本地,生活需要照料的男70岁、女65岁以上的老人;双亲老人家庭月收入1000元以内(含1000元)、单亲老人家庭月收入在600元以内(含6OO元)的;年龄在70岁以上的病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卧床不起、下肢瘫痪等重大疾病由医院出具证明),如其子女是本区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作为养护员选用,但必须经过街道、居委会人户调查,情况属实,由居委会张榜公布3天,如无异议,可享受政府补贴。C类:每户每月享受政府养护补贴100元,条件是在享受B类条件以外的社会老人生活需要照料的;夫妻一方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另一方是失业人员且同时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D类:居住在本地,经济条件较好,需要此项服务的自费老人。居家养老审批时间定在每月的10日前,由所在街道将申报者的户籍、工资、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各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套)报送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审批。

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现有六十岁以上老人9700多人,占辖区人口的12%,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600多人,孤寡老人近20户。通过调查发现,全街道共有47户特困老年家庭急需照顾,有的是孤老户,有的是子女下岗、失业无力赡养户。以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经常在生活上给予他们帮助和照顾,但是由于人力有限,时间不固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另外随着退休职工纳人街道管理,社区干部愈加繁忙,很难长期担负起照顾老人的任务。虽根据“星光计划”要求,在对老人服务上,建立了三级服务网络,为老年人建立了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每个社区都有老年活动室和室外健身器材,但对重病、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仍未解决。同时,街道有许多下岗职工,尤其是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困难,长期在家,靠低保金过日子,生活十分坚苦,而下岗女工都是料理家务能手,加上老人的特点是恋家,所以街道巧妙地将这两个弱势群体结合起来,先将下岗女工培训成养护员,再利用社区慈善会所得捐赠支付养护员工资,这样既解决了照顾扶养老人问题,又解决了就业问题,可谓一举两得,开创出一条不设围墙的家庭养老模式。

由于居家养老费用低、服务周到、家庭氛围浓、适合老人生活习惯、符合中国国情,所以到各层次老人欢迎,居家养老迅速发展起来,由最初的13户17人发展到现在的77户118人,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社会有关部门的认可,沙河口区在全区16个街道推行这一做法,目前沙区居家养老院已发展到498户,2003年居家养老院获得区长特别奖,目前此项措施已在大连市全面推行。

二、居家养老的组织机构

为了促进沙河口区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沙区居家养老事业健康、适度、有序的发展,特设立以下机构。

第一,沙河口区成立居家养老院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行业审批、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福利养老人员的审批,把居家养老院纳入社会养老机构重点指导、服务、管理范围。

第二,街道成立居家养老院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负责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日常管理工作,院长由街道主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院长由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兼任。主要职责是:研究确立家庭养老院的工作计划、措施的实施,人户摸底调查,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确定居家养老院的养护对象和养护员;负责签署养护员协议、养护员的调配、管理、考核和培训、发放养护员的工作补贴;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募集慈善资金等。

第三,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由居委会主任兼任,主要职责是:调查、采集家庭养老需求信息,上报社区需要增加的养护对象;定期征求老人意见,改进服务;负责养护员的管理、业务学习、考核和业务讲评;为有家庭养老需求的老人选派养护员;负责居家养老院的设施建设与维护;传达部署养老院工作任务。

第四,居家养老院。每个居家养老院由一名养护员和一户被养护对象组成,养护员与老人签订协议书和服务承诺,养护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爱心奉献,热情服务;必须每天到老人家中提供服务,清扫卫生,买菜做饭,和老人谈心,带老人看病等。有病、有事需要到居委会请假,居委会派人接替,养护员每日填写日记和家庭财务收支帐;经求老人意见,居委会月考核、季评议,如果老人不满意可提出更换养护员。

第五,社区医院。社区为每户居家养老院选派家庭医生,为每个老人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载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疗和预防;每周一次为老人体检并做好记录,为每个老人发放一个急救卡,老人可享受免费就诊;定期对养护员进行日常护理培训和老年人常见病例护理以及各种急救常识的培训。

第六,监督员。监督员由街道老龄委、退管站和部分老党员组成,负责养老院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对养护员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征求养护对象意见,及时提出有利于养老院建设和发展的建议。

三、居家养老的发展趋势

居家养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各方面趋于完善,目前正向“六化”方向发展。即管理规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养护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1.管理规范化。养老事业水平是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居家养老院从创建到现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居家养老院的发展,市、区政府出台了《大连市家居养老院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行社区居家养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即“十五”期间,沙区要建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规范的居家养老院管理机构,确保生活需照料的三无老人、享受低保的老人,全部纳人居家养老院福利服务养老范围,满足社会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提供有偿、低偿的养老服务;各街道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必须具备“9有”,社区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做到“六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合同文本、统一体检、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建立养护员考勤、考核、评议、奖励制度,使居家养老院在管理体制、用人制度、补贴标准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管理规范。

2.投资主体多元化。目前制约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最大问题是资金,随着居家养老规模的日益扩大,供养对象的增多,支付养护员工资标准的提高以及培训费用、管理费用的增加,资金不足、来源渠道不稳定等问题凸现出来,必然制约、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发展居家养老的资金应建立多元的筹措和运行机制,具体的方法是: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沙区政府为每个街道下拨居家养老院开办事业费,对无子女、享受“低保”的老人,区政府每月资助300元养护费,低收人老人每月补助200元,社会老人人均月收人低于1200元的月资助1120元。区政府年出资十万元用于养护员公益岗位工资和培训,每年市民政局发行1-2次专为居家养老筹集资金的社会福利彩票,所得资金款项用于居家养老费用。沙河口区成立慈善总会,各街道成立慈善办事处,动员社会力量向海内外募集款项,对捐助额4千元以上的单位、个人可给予一年“冠名权”,长期包户捐助可予以永久“冠名权”,对为社会福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3.运行市场化。居家养老事业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发展,在管理方式、用人制度、分配制度、责任制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沙区居家养老院已发展到498户,其中享受资助的“三无老人”仅41户,其余全部自费。目前,全市已发展自费户500多户,养护费每月300-1300元不等。沙区今后的工作重点是通过政府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资助和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发展自费户,未来居家养老市场潜力非常大,不仅适合“独居”、“空巢”老人,而且适合与子女同住的老人,这种方式使双职工子女白天安心工作,免去其后顾之忧,晚上同父母享受天伦之乐,又可以节省子女去养老院探视的时间,费用适中,因而受到不同层次老人的欢迎。

4.服务方式多样化。目前居家养老院提供的服务是老人需要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随着其发展还要满足老人更高层次的需要,根据不同老人特殊需求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满足老人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比如根据老人兴趣、爱好提供服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健康老人提供室内外活动场所,社区医院为低收人老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为老人提供小时服务、单项服务、日托、相谈等服务。中山公园街道还联办了“夕阳红”养护院,为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24小时服务和针对临终老人的“临终关怀”。

5.养护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新的“银发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劳动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优先在公共服务社及辖区失业人员中培训养护员,逐步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序列等级管理制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沙区中山公园街道与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医护理学院联合办学,建立了中山公园居家养老培训基地,利用高校的师资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基地常年开设家庭护理、老年心理、老年常见病防治和急救知识、养护员职业道德规范等课程,请专家教授讲课,建立标准化题库,使养护员培训正规化。市劳动局为居家养老院设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并逐步建立养护员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制度,未来的养护员的工资依职称和服务质量而定。中山公园街道目前已培训253名养护员,184位已走上养老护理岗位,并且和市内各军队干休所达成协议,派出养护员40多名。

6.服务对象公众化。居家养老院在确保国家供养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无子女享受“低保”老人需求的同时,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和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有支付能力的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强“银发产业”,即解决了老人的需求,又解决大量失业人员就业。

四、发展居家养老的重要意义

1、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的发展方向。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0%,并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据估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左右,占亚洲老年人口的1/2,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中国人口老年化的速度之快,高龄人口之多,都是世界人口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主要依靠退休金生活,或者依靠家人实现保障,这已远远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老人多,子女少,4个老人2个孩子照顾,压力大;二是社会服务提供的家庭保姆和小时工虽可解决老年家庭服务的部分问题,但服务质量、稳定性无法保证;三是公办养老院数量有限,对急剧增加的老人来说怀水车薪;四是私人养老院收费较高,管理不到位。而居家养老是一种更普遍、广泛的养老方式,随着它的不断发展,其覆盖面不仅包括“三无”老人,而且包括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甚至可以惠及到广大城乡的全体老人。

第7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人;老有所为;家庭

中图分类号:F0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1-0035-04

居家养老指政府依托社区,利用社区网络服务资源,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寄托、医疗保障等服务。分为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两种方式,它将家的涵义扩展到老人所居住的社区,是政府、社区、家庭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方式,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一、居家养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一)居家养老继承了我国传统美德,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

在我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孝”道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并且“孝”道在延续家庭养老功能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今家庭已从“两代人家庭”转变为复合型家庭,从邻里间相互关爱转变为向社会寻求关爱,导致家庭养老的一些功能随着时间逐渐被替代与消逝。但“孝”道仍然在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居家养老依赖于家庭、社会对“尊老”传统美德的发扬光大,在家庭中子女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竭尽全力为老人提供经济帮助、生活照顾、心灵寄托,让老人享受更优质的养老环境,使老年人的内心有家的归属感,能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也让“孝”道的美德继续传承下去;在社区中服务人员了解老人的内心活动,与老人谈心,不仅在生活上照顾老人,更在心理上为他们排忧解难,这也是我国“孝”道文化的重要表现。供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义务,老年人年轻时辛苦工作、积极进取、抚养子女,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父母年老时,子女应赡养老人,它合乎人类反哺的理性,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

(二)居家养老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

老年人退休前,重心主要放在工作上。退休后,老年人的生活由忙碌转变为闲暇,重心也从工作转移到家庭当中,生活空间也从单位转移到家庭、社区,这些都是老年人角色转变的重要表现。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大多数老人生活在封闭的家庭中,需要与社会沟通。子女因工作无暇顾及老人,或子女与老人不在同一城市,于是便产生了老人需要照顾而子女没时间照顾的矛盾。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社区,社区利用自身资源照料老人,减轻子女负担。服务内容包含提供物质资源、照料生活、辅导心理三方面,主要是生活上的照料,包括打扫卫生、做饭、购物、陪聊等服务。老年人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生活得到照顾,精神得到慰藉,与熟悉的亲朋好友欢聚在一起聊天为老人排除寂寞,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所以,居家养老不仅符合老年人的生活行为和习性,更符合老年人养老的心理需求。

(三)居家养老能实现各种养老方式的优势互补

首先,现阶段我国养老资源相对匮乏,社会保障的特点是低水平、全覆盖,这就需要建立一种能够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养老方式。只有采用居家养老方式,才能实现各种养老方式之间的优势互补。其次,我国传统文化更加重视家庭,家庭能够让老人在晚年生活、日常照顾、提供物质资源等方面得到全面的保障。但近年来,家庭养老逐渐显现出脆弱性,这就需要由社会来提供养老保障。居家养老恰恰是家庭与社会的结合体,不仅让社会发挥出辅作用,还弥补了家庭养老的缺陷,更是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最后,我国目前的养老现状是过于依赖国家,使政府压力过大。即便是发达国家的老人,选择在养老机构养老的比例仅达到6%-7%。我国“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特点,决定了养老必须考虑经济上的投入和产出,居家养老利用社区资源,呈现出广覆盖、低成本、高回报的灵活方式的特征,不仅能缓解家庭的养老负担,而且减少了养老资金的投入。

二、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少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的时问短,服务方式单一,主要依托社区为老人提供基本日常生活服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项目不多,如临终关怀、康复治疗、心理疏导等。首先,老年人之间存在群体差异性。由于受经济水平、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程度等多方面的影响,老年群体对养老的需求也存在差异,这就直接导致养老需求的多样化。但我国目前养老服务项目单一,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其次,需要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当今社会高龄化老年人大量存在,养老服务需求逐渐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具有一定专业性水平的养老服务人员更是必不可少,而我国在老年人护理服务专业化方面发展缓慢,无法满足养老需求。最后,老年人在精神方面也存在较高的发展需求。近些年空巢老人越来越多,没有儿女的陪伴,独居老人的孤独感更为严重,甚至还存在患有心理疾病的隐患。要想真正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不仅需要重视养老的物资提供和社会帮助层面,更需要了解老年人的心理,但老人们精神层面的问题远没有得到重视,也没有找到恰当的方式去应对和解决。

(二)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配套不到住

居家养老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但单一的经费渠道、不完善的相关配套设施,使居家养老的发展与需求不相适应。我国居家养老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2001年民政部实施“星光计划”,发行福利彩票,把筹集到的福利金用于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上,为居家养老解决了一部分经费。二是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为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更好地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各地民政部门提出了直接性养老补贴政策,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出资及发放。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局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定期向特困老人发放代金券,在社区范围内老人凭券购买其服务。具体补贴方案是: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最高补贴150元,无法自理的老人每人最高补贴300元。三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服务的对象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80岁以上老人,服务项目包括助餐、助洁、助医等。浙江省宁波星光敬老协会是全国唯一一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敬老协会由政府出资,依托社区组织运作,具体负责居家养老服务。星光敬老协会负责检查、监督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服务人员每月到社区领取工资。四是时间储蓄方式。具体做法是组织身体健康的老人帮助照顾身体不健康的老人,并将其服务时间归档。当帮助者需要养老护理时,拥有被提供同等养老服务时问的权力,逐渐形成互帮互助的良性循环。

(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欠缺

一是服务设施缺乏适用性。一些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时,缺乏无障碍设施,忽略了防碰撞、防滑、防摔跤等功能,如楼道、卫生间没有安装扶手等,使老年人的行动与生活很不方便;布局也不合理。老年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所以在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时,应本着交通便利、就近的原则。但有些社区设置老年服务设施时,设置不合理,远离居民区,造成老年人使用不便,使资源无法被有效利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二是养老设施不齐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投入过少,而老年群体数量逐年上升,老人晚年需要丰富多彩的生活,社区也需要种类齐全的养老服务设施,如老年人健身设施、图书阅览室、老年大学等,但现有条件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三是社区医疗保健资源匮乏。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养老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但社区卫生服务存在设备简单、布局不合理、医务人员不专业等问题,这样很难满足老年人在医疗保健方面的需求。

(四)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流动性大,工资、社会地位低

第一,居家养老专职服务人员构成复杂,主要包括下岗人员、退休人员、待业人员、家庭主妇等,这部分群体的文化层次不够,缺乏专业化服务知识和能力,制约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第二,劳动报酬少。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没有法定的工作时间、规范的休假制度,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缺乏制度保障。实际上,居家养老服务者在工资、医疗、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缺乏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阻碍了居家养老工作的专业化发展。第三,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无法保障。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缺乏专业性的培训,服务人员本身的知识层面较低。第四,人员流动性大。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很辛苦,服侍老人的工作又脏又累,没有社会地位,工作强度大,劳动报酬低,导致服务人员数量难以满足需求,服务人员一直存在离职、换工作的现象,这不利于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的发展。

(五)观念落后,法律法规不健全

居家养老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但相关部门的观念还比较落后,没有把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高到关系人民幸福度、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老年人也不了解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一部分老人认为养老是自家的事,让老人在自家环境中被子女照料更为稳妥、更让人放心。还有些老人认为,政府出资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是应该的。另外,居家养老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我国推行居家养老时间不长,迫切需要建立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法规。我国虽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但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因此需要健全为居家养老保驾护航的相应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使居家养老真正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

三、完善居家养老的对策

居家养老以其独特的优越性得到广大老人的认可,但居家养老在很多方面还不完善,需采取相应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世界各国养老服务的发展都走法治化道路。英国先后制定了《社区照顾法》、《国家健康服务与社区照顾法令》;美国也先后制定了通过“监察预算调解法案”。总之,这些国家都有较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我国的居家养老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管理及规章制度不完善。所以我国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和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把居家养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应加快《养老服务法》等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法规上的保障。

(二)拓宽筹措资金渠道

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加大财政投入和福利彩票福利金的投入力度。居家养老从本质上具有福利性、公共性,为居家养老投资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政府应把养老经费纳人公共财政的具体支出明细中,列出相应的标准,以便于发展居家养老事业;逐步扩大福利彩票的发行量,按比率投入到居家养老事业。仅靠财政来解决居家养老资金是不够的,还需要动员社会积极参与,让企业及个人的资金投入到居家养老事业中,聚拢社会闲置资金,减轻政府的负担,为居家养老提供更好的资金环境。还应发展社会集体捐助活动,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养老慈善事业,建立居家养老专项基金等,以扩大居家养老资金的筹措渠道。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应加强文体活动室、社区服务站、社区诊所、社区社会保障站、社区学校、社区养老院、老年公寓等设施的建设。这些设施是老人在家接受养老服务过程所不可缺少的,是居家养老服务的物质基础。兴办养老服务设施时,要注意适合老年人的消费能力,高中低比例适当,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在主要发展低、中档设施的同时,还应建设高档次服务设施如老年公寓等,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适应社会的经济发展。

(四)合理挖掘和利用各种为老年人服务的资源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与资源,提供更好的硬件资源和文化氛围。健身馆、公园等设施免费向60岁以上的老人开放,在社区及公共场所配备一些老人健身器材,便于老年人锻炼身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种活动场所应对老年人开放。改造翻新社区内的闲置设备,为养老所用,把分散在社区的设施结合起来,组成统一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以低偿或无偿的方式向老年人开放所有的养老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这既可让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还能减少老年设施建设开支,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

(五)培养优质服务人才

我国的老年护理服务人员缺乏,目前仅100万左右,缺口达百万,远达不到老年护理所需要的人员数量。同时,知识水平较低,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要。应建立人才培养计划和制度,开设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课程,通过课程培训考取相关资格证,合格者持证上岗;在大专院校设置老年护理专业,开设护理相关课程;定期对老年护理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特聘一些在社区工作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授课,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并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鼓励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

第8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国外居家养老 实践研究 经验启示

一、国外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

(一)英国

英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以社区照顾为表现形式,其起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它是英国在福利国家政策变化下推行社会福利的一种重要方式。[1]

1、英国社区照顾的服务内容

一是生活照料。主要分为居家服务、家庭照顾、老年人公寓、托老所等四种服务方式。居家服务,是针对居住在自己家中,尚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服务。具体包括上门送餐、清扫居室、陪同就医或购物等项目;家庭照顾,是对完全失去自理能力、久病在床的老年人,在家接受家庭成员全面的照顾;老年人公寓。是面向那些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年人群体,但一般无家庭成员的照顾。老年人公寓生活配套设施齐全且收费低廉,老年人可在公寓内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它的供应量是比较有限的;托老所,包括暂托所和老年人院。暂托所是对家庭成员因临时外出无法照料老年人,而将老年人送到暂托人,由专人代为照顾。对那些无生活自理能力又无人照顾的老年人则送到老年人院。

二是物质支援。包括减免税收、安装改造生活设施等。英国政府对65周岁以上的老年纳税人进行适当的纳税补贴,同时为了使老年人能够在家中独立的生活,政府部门会负责改建厨房以及房门,安装取暖设备,在老年人家中的浴室、楼梯口等处安装扶手以方便老年人自由、安全进出。

第三,医疗保健。医生上门提供医疗服务并且免处方费;家庭护士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换药服务等;保健专业人员上门为老年人传授养生之道,如保暖、防止瘫痪、营养及帮助老年人预防疾病等方面的保健知识。

2、社区照顾的服务体系

英国社区照顾的服务体系主要由经理人、主要工作人员和照顾人员组成。[2]经理人是某一社区照顾的总负责人,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与监督,资金的管理与分配。主要工作人员负责照顾社区内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了解他们的养老需求并为其发放养老金。照顾人员是社区照顾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一般是老年人的亲属或者邻居,政府将给予他们一定的服务补贴。

从上述社会照顾的服务内容以及服务体系我们可以分析出,英国的社区照顾模式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政府主导。英国政府在社会照顾中发挥着主导作用,通过制定社区照顾的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福利措施,并组织实施,使社区能切实地承担起这一职能。同时,政府出资是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依靠社区或者家庭方面的支出比较少。其次,以社区为依托。社区照顾模式是将社区作为服务提供最为关键的平台,老年人在自己所在的社区中使用服务设施以及享受各种服务。第三,参与主体多元。包括政府出资、社会各种非营利组织,以及商业化的老年人服务机构,同时还有志愿者服务队伍,形成了多元主体、不同层次的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老年人的多元需求。

(二)日本

日本的居家养老是遵从其所坚持的"属地养老"的原则,即在生理或心理有障碍的老年人,在自己家中接受照料,或者尽可能地在靠近他们自己社区的、类似老年之家的机构中接受照顾。[3]同我国一样,日本的老龄化程度非常严重,并且在文化背景和养老观念方面,同我国有着许多共通之处。因此,日本居家养老所经历的变革对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居家养老的立法保障

1963 年日本政府颁布了《老人福利法》,开始实行社会化养老方式。随后出台的《老人保健法》将老年福利政策的重心向居家养老、看护照料方面转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健机构和医疗保险所造成的压力,日本政府开始实施"老年保健福利计划",重点建立和实施社区综合护理系统,推进家庭护理,提供利于老人的保健福利和医疗服务[4]。此外,日本于1999年通过了《护理保险法》,此法的实施预示着护理服务已经归为日本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中。其所实施的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提供居家服务和设施服务,居家服务是被保险人主要时间是在自己家中接受各种服务,而设施服务是被保险人入住到各种福利设施接受服务。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出台从立法保障层面上推动了日本居家养老事业不断发展。

2、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

在日本,居家养老对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一是家政服务。由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派遣专业服务人员到老年人家中照顾其饮食起居,包括清扫居室、清洁身体、送餐、陪同就医等,同时老人还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日间或者夜间服务;二是送医服务。老年医院、访问护理中心、老人保健机构派护士到老年人家中进行病情观察、诊疗护理。如果发现身体出现恶化,会及时送老年人到医院就诊。三是健康指导服务。社区内的医疗服务人员会全面掌握痴呆孤寡老人以及家人的情况,对痴呆孤寡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作详细的评估记录,并对家中的照顾者给予饮食、用药、康复训练等方面的指导。

3、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

与英国的社区照顾极为相似的是,日本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是由管理员、专业工作人员和照顾员所组成,其中工作人员和照顾员一般是由志愿者队伍组成。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分为四种:一是由政府和民政人员组成,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二是福利性的民间组织,政府会对他们提供适当的资助;三是志愿者队伍,基本是来自大学生、家庭主妇以及一些健康老年人。四是企业式的养老服务。企业以保险方式获取资金,然后以低收费服务于老年人。

根据以上所述,我们可以分析出日本居家养老服务具备两大特色。其一,目前日本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建设已经趋于完善,其以国家立法为保障,相关的配套法律也在不断完备和充实,其制度的保障措施也逐渐被法律化,这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实施形成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其二,受传统东方文化的影响,日本的居家养老服务极为注重家庭功能,形成了基于儒家道德的家庭内代际间的、以社区服务为支持的养老模式。

(三)瑞典

瑞典是欧洲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的国家,政府主张"最大限度的让老年人住在自己家里养老",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模式。瑞典的居家养老模式的显要特征是服务内容广泛且覆盖全体公民。只要老年人有需要,都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待评估同意后,即可获得服务。瑞典居家养老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社区资源共享

饮食服务方面,利用学校资源为本地区的老人提供饮食服务,即在读学生用餐后,学校的厨房和食堂再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服务。老年人可以通过公布在报纸上的学校名称和具体菜单,来选择就餐学校,其用餐的价格仅为市场价格的一半。文化娱乐方面,在老年人居住的社区内设置活动中心,老年人可在中心享受到就餐、美容理发、聊天、娱乐等活动,这些服务和活动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和接受服务或参与活动的老年人,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医疗保健方面,在居住相对集中的由五千至五万名居民组成的社区内,会设一个医疗保健服务点,几个社区构成一个医疗保健中心。

2、市场化运作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瑞典议会通过了老年人护理服务机构引入市场化运作的议项。随后,瑞典新建了两百多家私人的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占到瑞典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同时,瑞典政府积极鼓励社会各种慈善组织、非营利组织以及志愿者团体加入到护理服务提供当中。

3、巡回服务

在大城市和人口过疏地区,提供巡回服务活动,即服务队用轻型汽车装着工具为老年人家庭提供巡回服务。对人口过疏地区老年人的服务,瑞典社会部和邮电部给予了资助,形成了由邮递员对独居老年人进行访问援助的制度。

二、国外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一)准确的政府职能定位

西方政府在整个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行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制定一系列有关保障居家养老服务顺利推行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大资金和硬件设施的投入,通过资金补助、政策倾斜培育及引导民间组织发展,号召志愿者队伍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当中,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而在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常常政府直接提供养老服务、"政府包办"的现象,缺乏与民间社会的合作与分工。因此,在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运作方式,重新对政府职能进行定位,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搭建一个科学的发展框架。

(二)完善的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和基础。英国、日本、瑞典都以法律先行为基础,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相应的法律,使居家养老的各项具体操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相对于国外,我国在居家养老方面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停留在空白阶段,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仍是以民政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指导,如此便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统一、成熟的法律体系的缺乏,给我国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我们应该吸收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使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与推广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三)多元化的服务内容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严重的背景下,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这一特征决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必须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为老人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项目。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完善的硬件设施条件,普惠型的福利供给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要特色。联系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显然还无法做到无偿向公民提供各类服务。但在具体的居家养老实施上,我们可以针对不同条件的老年人群体,将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四)庞大的社会资源

在西方发达国家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脉络中,其养老责任由原来政府单独直接负责提供,转为政府、民间社会、社区等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负责承担。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将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托,十分重视社区建设,将各种福利设施和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在社区内,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定期到社区入户提供服务,老年人也可以到社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各种专业化的服务。非营利组织的参与,在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的同时,也使政府的养老责任得到有效地分担,使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向社会化的趋势发展。

参考文献:

[1]苏珊・特斯特老年人社区照顾的跨国比较.[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9

[2]易松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68-72

[3]王伟.日本家庭养老模式的转变[J ].日本学刊,2004(3) :98-109.

第9篇:居家养老的意义范文

结合我国老龄化的趋势及对传统养老模式的影响,对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需求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发现社区居家老人对于日常照料类服务需求普遍;医疗健康类需求较为强烈;需更多关注精神文化层面需求,文章最后就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出具体方案。

【关键词】城市老年人;社区养老;信息化需求

引言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市老年人数量不断激增。居家养老方式仍然是老年人的主流养老方式,社区服务在居家养老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同时,随着我国社会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关注度的增加,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发展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1-2]。据此,我们从需求视角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进行研究,以社区养老信息化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运行的质量和效率,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将信息化建设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和体现着养老服务的发展水平和工作效能[7-8]。课题组立足于城市老年人的需求,从阜新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接受者的角度出发,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政策法规,完善满足老年人个性需求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制度体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4]。

一、阜新市社区居家养老基本状况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阜新市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加快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尤其是建立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体系已经迫在眉睫。从整体上看,阜新市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的水平较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信息化需求与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发展还存在差距。本文通过社区层面,探讨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建设养老信息化服务理念在社区养老中逐步开展起来,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及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发社区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二、城市老年人社区养老信息化需求研究的问卷设计及检测

(一)调查问卷的设计和发放

为了了解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需求情况,我们设计了调查问卷,我们首先明确了调查的目的和内容,确定调查对象。由于调查的人群是阜新市城区的老年人群体,我们决定采用问答式问卷调查方法。同时我们也来到阜新市20个社区委员会进行走访,进一步了解阜新市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状况。

此次研究调查对象为阜新市城区老年人,年龄在60到90岁之间,调样本覆盖阜新市的20个社区,共抽取330个老年人构成样本。实际发放问卷330份,有效问卷300份,问卷有效率90.7%。

(二)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检验

研究统计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的汇总、可靠性分析。为进一步考察调查问卷结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采用AMOS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得到居家养老信息化需求调查问卷的结构是可接受的,再次说明该问卷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

三、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需求统计分析

经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社区老年人对提供生活照料类信息、体育健身类信息、精神慰藉类这三类信息需求迫切。随者年龄的不断长,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逐渐下降,当老年人自己的日常生活中自理能力遇到障碍时,对外界力量提供日常照料类服务的需求愈加强烈。此外,老年人对社区活动场所和设施信息的需求量很大,可以看出老年人对锻炼身体非常重视,应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精神慰藉类信息功能回答中,老年人对提供心理咨询类信息的需求很大,但对其他两项需求较少,这可能是因为老年人心理较脆弱,对陌生人接触仍比较拒斥。

四、研究结论

日常照料类服务需求普遍。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自理能力逐渐降低,对日常生活类服务有普遍需求[5-6]。医疗健康类需求较为强烈。老年人的身体机能进一步退化,对医疗健康类服务需求增加,而老年人对社区医疗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都不高,因此对其需求率均高于利用率[7]。可以看出,老年人对医疗健康类服务需求较为强烈。需更多关注精神文化层面需求。调查中发现多数老年人有着较为积极的生活态度,但是还有部分的老年人抱有消极、焦虑的情绪,尤其是部分空巢独居老人更是长期缺乏情感、心灵上的慰藉,精神层面的需求没有得到相应的程度的重视和满足[8]。

五、相关建议

(一)按需设立居家养老社区多样化服务

在对老年人进行居家养老社区服务需求调查之后进行分析汇总,不同的老年人也有着不同的社区服务需求。这样就会形成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状况[9]。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为需求的共性和个性。共性需求通常集中表现在基本的生活、健康服务项目上,同时老年人对社区服务需求上又存在一定的个性化的需求要求。因此在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发展中,要切实设置供老人选择的多样化的服务项目。

(二)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生活态度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渠道大力宣扬积极健康的养老方式,鼓励老年人积极稳妥的应对生活,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在老年人所居住的社区中,可以利用公共广播及宣传平台,向老年人传达积极乐观健康的生活态度。同时也要不断的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提高老年人的合法维权意识。

(三)运用政府力量满足老年人社区服务需求

本文从老年人需求角度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进行研究,但政府在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有效的满足老年人的社区服务需求,需要政府发挥相关的职能[10]。

首先,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政策体系方面,应着重加强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体系的规划。其次,资金供给方面主要针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中的部分完全的公共物品支付费用。最后,提高社区中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选拔任用优秀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服务社区,同时也要引入其他各行业并且热爱老年服务事业的人员。

参考文献:

[1] 张奇林,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探析[J].东北大学学报,2011(5)

[2]丁志宏,王莉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等化研究[J].人口学刊,2011(5)

[3] 杨智慧.完善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2013(5)

[4]刘满成.社区服务居家养老信息化需求研究[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4)

[5]陈丽群.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解决思路[J].硅谷,2012(12)

[6]彭艳芳.国内城市居家养老的研究综述[J].社会工作理论探讨,2010(3)

[7]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及问题浅析[J].今日南国,2010(7)

[8]李文君.老龄化及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研究[J].学理论,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