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

第1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内容摘要:合作组织在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在不同区域因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同而呈现很大差异性。本文分析了合作组织在西部农村的发展现状,由于西部广大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市场经济发育迟缓等原因,故合作组织功效微弱,使其不能成为现阶段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以及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本文进而对全国的合作组织进行横向比较,以找出西部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加强西部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西部农村 合作组织 适用性 功能思考

2008年和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均提出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合作组织),这说明合作组织在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与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为此,西部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发展规划方案与相关政策,并提出硬性指标和时间表。但笔者认为,西部地方政府关于合作组织的认识和现行政策措施值得商榷与探讨,而这一切皆以合作组织的适用性与功能定位为基础。

合作组织在西部农村的发展现状

尽管学界有人认为富裕和贫穷两极状态都较易产生合作需求,且贫穷较富裕有更强的合作冲动和愿望,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王军锋,2006),但该观点并未得到学界与政界的普遍认可。笔者通过对甘肃六十多个乡镇的实地调研认为:合作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均受制于当地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它并非是任何地区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农村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组织形式。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尽管农(牧)民希望有自己的“组织”来保障其权利不受或少受外部侵犯,但那种“组织”根本不可能是现代意义上的以产品交换为根本目的、以规模经营为基本特征的“合作组织”。总体而言,农村市场经济土壤缺失使西部广大农村目前尚不具备发展合作组织的前提条件。

合作组织是党和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渠道,发展合作组织,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它在建设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合作组织是今后“三农”工作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大事,这是西部地方政府的普遍性认识。不能否认,东部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的合作组织在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调研情况表明,即使业已产生合作组织的西部农村,它也并非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

以甘肃为例,不同区域的合作组织的增收功能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口密度越大、交通越便利的地区,这种功能越强,增收功能与区域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市场化程度呈明显的正相关性。即使在合作组织比较发达的地方,它也不是这些地方多数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农业收入远远低于外出打工收入。2006年,甘肃省创劳务收入151.2亿元,人均收入2823.53元,而甘肃省2005-2007年农村居民每户纯收入分别为1980.00元、2134.00元和2328.92元。

合作组织在全国的横向比较

从数据上看,西部合作组织的发展状况在全国处于中上位置,这实际上是认识上的误区。

统计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合作组织数量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居于前位,在2007年底数据的13个省市区中,西部的陕西位居第1,即使甘肃也位居第8,排在经济发达的广东、北京、福建等省市前面;在截止2006年底数据的12个省市区中,西部的四川、重庆、内蒙和云南,也分别处于第2-5位,同样排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市之前。

全国合作组织密度(即每万人拥有的合作组织的数量)处于前十位的省份中,西部省市区就占了5个,而市场经济发达的广东处于倒数第1位,浙江和江苏也只排在12和14位。

从合作组织规模(每个合作组织拥有的户数)上看,西部的四川处于第2位,新疆为第4位,青海、内蒙、甘肃分别排在第7、11、12位,而经济发达的广东、山东等省却位居20、23位。

这三组数据均反映出西部合作组织在全国均处于领先和比较领先地位,这似乎印证了“贫穷较富裕有更强的合作冲动和愿望,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观点。但由于数据不完整(如截止时间不同等)、统计口径不统一和数据水分比较大等原因,不具有客观上的可比性。甘肃的合作组织中,许多是由政府职能部门演变而来。以甘肃某县数据为例,该县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10个中真正由农民组成、由农民管理的只有1个。实际上这种情况在甘肃其他地方普遍存在,在西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笔者针对甘肃不同区域的60个乡镇已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从十个方面对合作组织的功能进行调研,借以反映调研对象对合作组织的认知度、信任度、重视度。汇总情况反映,除产品销售上认为合作组织发挥的功能比较大(63%)外,其余诸如生产经营资金问题、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经营信息获取、良种化肥等农资来源、技术问题以及增收等方面数值均低,其比例分别为0%、7%、12%、17%、8%和36%,在维护会员权利上选择 “能”和“基本能”的两项合计只有8%,在会员的满意度上,“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两项合计仅为35%。可见,合作组织在甘肃农村的认知度、信任度、重视度均比较低。并且,越是在落后地区,这种现象就越严重。

笔者的基本结论是:甘肃多数地方的合作组织仍处于较低的层次,大多数农村的合作组织尚处于萌芽状态,这在西部具有普遍代表性。

上述认识上的局限性,导致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或方案普遍具有以指标化为显著特征的 一刀切现象。这种忽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事物发展规律的揠苗助长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政府农村经济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

加强西部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政府要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组织

甘肃等西部合作组织发展滞后,是由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低廉(甚至无价),农民居住分散,生产规模狭小等诸多因素决定的。西部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自然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研究制定不同的合作组织发展规划,以避免指标化与一刀切的现象。对于具备或基本具备合作组织产生条件的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但不能作为政治任务指标下达,在不同乡镇之间、县域之间不能搞不切实际的评比,合作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不能作为政府评价不同地区官员的指标,应杜绝层层验收、达标升级、弄虚作假和劳民伤财事情发生。

(二)引导鼓励农村人口集中

市场经济发展首先需要人口的有效集中,否则,以交换为目的的农村市场经济就缺乏基本前提,与规模化经营相联系的合作组织就更无从谈起。无论从经济学角度还是从社会学、政治学角度分析,加速人口集中意义重大而深远。

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与目前政府的“村村通”工程和“整体迁移扶贫”工程相结合,在住房与安家补贴、土地补偿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人口实行有效集中。通过自然村搬迁合并,向自然承载力较强、交通比较便利、人口比较密集的中心村镇和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集中,借以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形成和壮大,为合作组织产生与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如2008年甘肃省明确提出,今后5年甘肃的城镇化率由31.6%提高到36%以上,农村户籍人口向城镇转移120万人以上。这种做法值得西部省市区推广,中央政府应出台相应支持性政策和措施,以提高甘肃等西部农村人口集中的速度和规模。

(三)加大对现有合作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对于业已具备合作组织产生与发展条件、且已有相当组织规模的地方,政府应首先加大金融方面的支持力度,这是确保业已产生并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当务之急。这也是2009年中央1号文件“开展示范社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议政府一方面出台政府担保政策措施,简化受信管理制度程序,适当扩大贷款额度,提供一定政府贴息以真正降低合作组织的利息负担;另一方面政府建立扶持合作组织财政专项基金,对具备一定规模且有发展前途的合作组织予以直补,将中央的“示范社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另外,出台政策允许合作组织内成员之间以及合作组织之间的民间融资,以弥补政府金融支持之不足。

(四)创新扶贫方式以支持合作组织发展

增加农民收入是政府支持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但扶贫政策也是目前国家支持甘肃等西部农民增收的主要政策。合作组织作为甘肃等西部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国家在项目扶贫中应将其作为重点项目列入。2008年,甘肃省政府提出的“智力扶贫”、“教育移民”、“ 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等,实际上是基于长远战略考虑的扶贫方式创新,客观上有利于合作组织发展,建议中央政府通过扶贫渠道,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支持甘肃等西部地区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此外,甘肃等西部地方政府也应创新扶贫方式,将合作组织纳入扶贫项目范围予以扶持。

(五)出台招商引智政策以发展农村“能人经济”

“能人经济”在学界和政府界均无统一规范的概念,本文可以简单理解为“能人主导下的经济”。其基本特征为:有号召力、凝聚力、敢于冒险,善于扑捉市场商机。十年西部大开发的最大功效,是由于国家资本投入增加使西部的硬件设施得以改进、东西部经济差距缩小(刘生龙等,2009),但以吸引人才为代表的软环境却依然严峻,西部可持续发展能力低下且有不断下降之趋势,与资金等其它生产要素比较,西部更加需要能人。甘肃等西部农村发展市场经济能人奇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使用、生活待遇等)吸引外部能人,实践证明“能人经济”是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如安徽临泉县政府明确表示把扶植经济能人、培育“能人经济”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着力点来抓,发展农村“能人经济”,既是催生甘肃等西部农村合作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西部农村发展合作组织的必要途径。

(六)借鉴外部经验创新土地承包与流转政策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也是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但如果没有政府政策引导与扶持,西部农村的土地流转难以推进。

东部发达地区的经验值得西部借鉴。以浙江湖州市为例,该市首先出台了《扶持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若干政策》、《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财政扶持、贷款担保、金融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扶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其管辖的各县区也出台了推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扶持政策,按照流转规模分别给予每亩50元至500元不等扶持;其次,为了确保土地流转后的相对稳定,还探索建立了土地流转价格逐年增长和随物价变动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充分调动了土地流转双方的积极性;第三,构建以县农村土地流转网上服务平台为依托、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服务网络,确保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有效对接;第四,通过政府对农民培训,以离土流转方式加快劳动力转移,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创造有利条件;第五,培育经营主体、提升土地流转;第六,强化基础建设,助推土地流转;第七,完善社保体系,保障土地流转。将离土流转与人口集中和整体迁移扶贫三者有效结合,是西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创新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秦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综述.扬州大学学报,2007(5)

2.王军锋.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甘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调研报告.开发研究,2006(2)

3.刘生龙,王亚华,胡鞍钢.西部大开发成效与中国区域经济收敛.经济研究,2009(9)

第2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小额信贷覆盖面可持续性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自出现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低收入阶层提供金融服务,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加就业机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小额信贷是缓解贫困、促进就业的有效方式。中国小额信贷的历史只有十几年时间,但是发展迅速,在反贫困和发展农村金融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我国小额信贷还不尽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小额信贷的相关概念

从国际流行观点定义,小额信贷指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无担保、无抵押、服务于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可由正规金融机构及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或组织提供。小额信贷组织按照业务经营的特点,分两类:商业性和福利性,也称制度主义和福利主义。前者更强调小额信贷管理和目标设计中的机构可持续性,以印尼的人民银行为代表;后者则更注重项目对改善贫困人口经济和社会福利的作用,以孟加拉乡村银行为代表。

二、我国小额信贷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小额信贷组织主要分三类,即依靠国际组织援助的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或国内公益组织开办的小额信贷项目;正规金融机构开办的小额信贷业务;试点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本文主要比较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和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这两种组织形式。因此在发展小额信贷运作思路上,主要按照独立的小额信贷机构来设计,而不涉及正规商业银行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组织设计问题。总体上,我国小额信贷现状存在制度主义与福利主义的矛盾,也就是覆盖率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覆盖面广,但是不能可持续运营

我国的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和国内公益组织的小额信贷项目基本上都属于福利主义的小额信贷,它们着重强调小额信贷为低收入的贫困人口服务,注重对这些人的收入和福利的改善,不少机构强调以贫困妇女为主要受益群体。在这方面,这些机构的小额信贷确实给贫困人口提供了信贷上的帮助,提高了他们的自立能力和生活水平。在我国,这类小额信贷机构约有300家,但是现在仍然存在的约有100家,能够经营的约有50家,能够可持续经营的不足10家。它们不但经营状况不理想,而且市场份额很小,约10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对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普查数据显示,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整体上处于亏损状态,亏损比例超过50%。

(二)试点的商业化的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覆盖面难以顾及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初衷是解决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融资难的问题,探索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的新路子。其经营原则是为在农村的自然人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度的贷款服务。2005年12月27日,山西平遥晋源泰和日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在经营一年后,小额信贷公司遵循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平均贷款利率为20%左右,运转良好,公司基本都实现自负盈亏,实现了经营性可持续发展。但从05至06年成立的7家贷款公司的贷款方式和贷款对象可以看出,大多数公司的贷款方式依旧采取抵押和担保形式,贷款条件过于严格,单笔贷款额度过大,贷款对象倾向于回报较大的微小企业和经济能力比较好的农户,在可持续发展的背后,贫困者真正从中获益的较少。

三、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之路

(一)小额信贷的双重目标

小额信贷通过向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农村扶贫的一种有效工具,但其在本质上是一种金融活动,若只注重社会及扶贫效益,必然导致自身难以生存和持续下去。反之,如果没有扶贫理念,社会责任感缺失,纯商业化的经营会带来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但是不可能真正为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完善的小额信贷机构应以为真正的穷人提供资金支持和追求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双重发展目标,兼顾覆盖面和可持续性。而且,扶贫和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目标是不矛盾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从国际小额信贷的实践来看,小额信贷可以兼顾消除贫困和持续地扩展金融服务的双重目标。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和印尼的拉基亚特银行尽管分别以扶贫和扩大商业银行持续性为其主要目标,但殊途同归,最后都实现了扶贫和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具体的制度设计建立覆盖面和可持续并重的小额信贷模式

1.在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下,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首先,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我国从整体上尚未完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贫困地区的市场机制的发育情况更为缓慢,因此,我国目前尚不存在小额贷款运作的市场载体,小额贷款的扶贫效果在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情况下,必定大打折扣。其次,政府应充分肯定小额信贷机构在扶贫和金融创新领域的作用,给予其合法经营权。对于那些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经营历史达到一定年限并具有优良业绩的机构,给与一定金融业务的合法经营权,并在中央银行的指导下,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加以监管。

2.具有社会责任感扶贫的目标

首先,确定目标对象,把低收入的贫困人口作为服务对象。这要有一套有效的识别目标群体的作法。对农民的土地、收入和家庭成员的职业状况进行分析做出基本判断,区分贫困人口。其次,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设计符合贫困者需要的信贷产品,建立完善的贷款和还款机制。小额信贷应根据贫困户的经济和社会特点,合理设计一套有利于改善对贫困户的信贷服务,使得贫困户随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金融产品。

3.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首先,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经营。在利率方面,政府应放松对利率的管制,允许小额信贷机构按照合理的市场利率开展经营活动。制定激励贷款人按时还款又能使信贷机构实现自负盈亏的利率政策。在资金来源方面,除了接受捐助外,还应获得优惠贷款,当地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向小额信贷组织提供贷款。另外,还可借鉴国外经验,创立一个总部机构或批发式资金形式。其次,完善管理体系,提高自身运营能力。建立有效的运作机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提高人员素质,有效运作资金,保证信贷活动正常进行。

总的来说,在我国,不管是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还是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都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我们应该根据其各自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发展战略,覆盖面和可持续发展是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是可以兼容的,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可以在发挥其覆盖面优势的同时,多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保持其商业运作的基础上,多注意其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两种组织形式不一定要按照某种固定的模式发展,可以在侧重某方面的同时,适时兼顾另一方面,发挥出组织自身的特色。只有实现覆盖面和可持续性这两方面的目标,小额信贷机构才会实现其真正的使命,取得其更广阔的发展天地。我国正在探索小额贷款的发展之路,但是在探索的过程中,要防止小额信贷产生变异。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组建形式也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而应根据我国金融体制环境因地制宜,探索一条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小额信贷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第3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自出现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低收入阶层提供金融服务,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加就业机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小额信贷是缓解贫困、促进就业的有效方式。从国际流行观点定义,小额信贷是指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无担保、无抵押、服务于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可由正规金融机构及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或组织提供。小额信贷组织按照业务经营的特点分为两类:商业性和福利性,也称制度主义和福利主义。前者更强调小额信贷管理和目标设计中的机构可持续性,以印尼的人民银行为代表;后者则更注重项目对改善贫困人口经济和社会福利的作用,以孟加拉乡村银行为代表。

我国小额信贷的历史虽然只有十几年时间,但是发展迅速,在反贫困和发展农村金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仅以宁夏为例,自2006年开始实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目前已成立90家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1年2月末,宁夏72家小额贷款公司共发放“三农”贷款72.3亿元,占全部发放贷款金额的71.4%,有效增加了“三农”的资金投入,有力缓解了宁夏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在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面对城乡差距的日益扩大化,小额信贷还不能完全改善农村贫困的面貌,通过金融手段反贫困的道路任重道远。

一、我国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我国小额信贷组织主要分三类,即依靠国际组织援助的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或国内公益组织开办的小额信贷项目;正规金融机构开办的小额信贷业务;试点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扶贫方式,在产生良好经济社会影响的同时,小额信贷在运作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贷款门槛高,资金需求难以保证。由于弱势农户大多数从事传统的单一种养业生产,经济基础较差,致富技能匮乏,根据有关行业政策,部分基层信用社在小额信贷推广过程中存在“嫌贫爱富”、“抓大放小”的思想,以控制信贷风险为由,降低弱势农户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抑制了农户贷款有效需求。

(二)小额信贷资金的回笼缺乏可靠的保障机制。一方面小额信贷资金的回收,依靠农户的收益,如果项目没有选好,或者市场的原因,导致原来的计划不能实现,造成了损失,农户也就没有办法如期偿还贷款。另一个就是自然灾害,导致农户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样是农户难以承受的损失,小额信贷资金的回笼也就难以保证。

(三)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一方面小额信贷资金的发放面向千家万户,资金数额较小,可管理的难度是相当大,也存在任意信贷和人情信贷的问题。另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农户把小额信贷资金,当作无偿的扶贫款随意挪作他用,对如何利用小额信贷资金缺乏技术上的支持和信心。

(四)小额信贷的运作缺少有效的补偿机制。在我国小额信贷的在扶贫中的利率受到严格的限制。该利率往往低于正常商业贷款的利率,这种低利率又和小额信贷制度的较高的管理成本和呆坏帐成本不相适应,所以小额信贷运作难以有效的补偿。

(五)小额信贷项目管理缺乏严格的责任管理,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地方政府基层组织提出项目并组织实施的。可是,信贷资金的风险并不是由他们承担,而是农户。

(六)小额信贷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小额信贷组织资金来源、使用、偿还等一系列问题突出体现,影响了反贫困的目标。

二、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建议

(一)完善小额信贷的双重目标

小额信贷通过向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农村扶贫的一种有效工具,但其在本质上是一种金融活动,若只注重社会及扶贫效益,必然导致自身难以生存和持续下去。反之,如果没有扶贫理念,社会责任感缺失,纯商业化的经营会带来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但是不可能真正为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完善的小额信贷机构应以为真正的穷人提供资金支持和追求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双重发展目标,兼顾覆盖面和可持续性。而且,扶贫和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目标是不矛盾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从国际小额信贷的实践来看,小额信贷可以兼顾消除贫困和持续地扩展金融服务的双重目标。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和印尼的人民银行尽管分别以扶贫和扩大商业银行持续性为其主要目标,但殊途同归,最后都实现了扶贫和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建立覆盖面和可持续并重的小额信贷模式

首先,在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下,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政府应充分肯定小额信贷机构在扶贫和金融创新领域的作用,给予其合法经营权。对于那些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经营历史达到一定年限并具有优良业绩的机构,给予一定金融业务的合法经营权,并在中央银行的指导下,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加以监管。其次,确立具有社会责任感反贫困的目标。把低收入的贫困人口作为服务对象,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设计符合贫困者需要的信贷产品,建立完善的贷款和还款机制。小额信贷应根据贫困户的经济和社会特点,合理设计一套有利于改善对贫困户的信贷服务,使得贫困户随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金融产品。第三,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经营。在利率方面,政府应放松对利率的管制,允许小额信贷机构按照合理的市场利率开展经营活动。制定激励贷款人按时还款又能使信贷机构实现自负盈亏的利率政策。在资金来源方面,除了接受捐助外,还应获得优惠贷款,当地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向小额信贷组织提供贷款。第四,完善管理体系,提高自身运营能力。小额信贷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运作机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提高人员素质,有效运作资金,保证信贷活动正常进行。

(三)制定《小额信贷管理办法》

小额信贷在国外和国内的理论与实践都表明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通过进一步规范,小额信贷是能够较好地解决农民由于手里没有钱,又贷不到款而无法进行生产经营这一问题,进而促进农村发展。因此,目前首要的任务就是如何规范小额信贷组织的运作,用法律规范小额信贷组织促进其健康发展。

(四)建立小额信贷风险防范体系

小额信贷主要被用于农业领域,该领域由于自身的特点,受到自然中资源、气候等因素的多重制约,决定了小额农贷蕴藏着巨大的信贷风险。加强对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具体措施有:一是小额信贷机构应引入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控体系;三是推进农业保险建设,将本由小额信贷机构独立承担的信贷风险转移到由小额信贷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降低损失;四是加快农村诚信体系的建设;五是建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补偿机制。

(五)明晰小额信贷机构的产权关系,实现自负盈亏

第4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基本情况

盐池县妇女发展协会小额信贷服务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由国外援助资金(德国爱德基金会)资助成立、在地方民政部门注册的非政府性质、非营利性的小额信贷组织。目前,该小额信贷中心的信贷业务已覆盖盐池县4个乡镇17个行政村的64个自然村,贷款农户1400余户。

组织结构

盐池县妇女发展协会是小额信贷服务中心的管理部门,理事会是最高决策部门,小额信贷服务中心是它的具体办事机构。小额信贷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协调员两名(这三名工作人员分别来自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该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心以下业务目前有5位推广员承担(推广员由热心于小额信贷事业、威望高、人缘熟的当地农民担任),每位推广员负责10~12个自然村的业务。依据自然村大小的不同,每个自然村有3~11个信贷小组,并经民主选举产生一位村大组长和一名记录员,分别承担信贷小组的贷款申请、风险保证金的收取、召集各类活动等工作。每个信贷小组由4~7户农村妇女自愿组成,除要求直系亲属不能结组外,小组成员均可自由相互选择。组织结构及监督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资本构成

1996年,德国爱德基金会提供援助资金4万元,由盐池县沙地资源开发协会管理使用,借助于“促进妇女参与的扶贫与环境改造”项目,开始实施小额信贷项目。通过3年的运行,该项目取得了初步成功。1999年起爱德基金会开始追加投资,成立了爱德盐池县妇女发展协会小额信贷服务中心,至2007年3月末,小额信贷服务中心的资本金共计310万元,其中,爱德基金会提供援助资金138万元;地方财政等部门提供的用于扶贫项目的信贷基金61万元;风险保证金68万元;其他来源43万元。

业务流程

受资金规模的限制,盐池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采取每半年一个贷款轮回,贷户第一轮贷款金额最高1000元,以后每轮增加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贷户经营规模扩大后可申请发展性贷款,最高5000元)。该中心在贷款发放方式上采取集中发放方式,即以自然村为单位,批量发放各信贷小组所需贷款,贷款到期日确定在贷款6个月后的一个村民活动日,以便集中收取贷款本息并决定是否提供下一轮贷款申请。同时,小额信贷服务中心要求所有贷款户自贷款后的第二个月起每半月按贷款额1%缴纳风险保证金,每轮贷款到期后需缴足贷款额的10%。如若续贷,这些保证金不予退付,由小额信贷服务中心按6‰给付利息,直至该贷户退出互助组。

财务状况

小额信贷服务中心的贷款采取本息一次性清收的办法,月息10‰,其中80%作为小额信贷服务中心的业务收入,用以支付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以及由社会聘用的推广员的工资和中心办公费用;20%作为村民活动经费返还村大组使用。目前,该中心在主任和协调员的工资由其原单位支付、64个村大组长和记录员未支付任何劳务费用的情况下,运管费收入基本满足推广员工资及中心正常运转费用。至2006年,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利息收入共计81.1万元,年均6.8万元,仅能满足5位推广员的工资支出和车辆租赁、出差补助和对农民的培训费用。随着小额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其运行成本逐年升高,2006年,该中心推广员工资、中心办公费用、交通费用、培训费用共计22.3万元,占其当年利息收入的90.5%。

发展情况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发展,盐池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在农村贫困地区运用小额信贷资金广泛开展扶贫工作,既保持了信贷资金的循环使用和保值功能,又实现了贷款农户家庭生活的改善和经营能力的提高。为难以取得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贫困农民解决了资金困难,帮助他们通过发展实现了脱贫。与此同时,小额信贷服务中心自身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信贷资金由最初的4万元发展到310万元,服务农户也由1996年的20户发展到1400余户(见图2)。

经营特点

扎根农村,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拾遗补缺”作用。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资金供给压力急剧增大。在这一背景下,盐池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以其独有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重心,积极引进外部资金,努力为贫困农民解决资金困难,重点帮助他们通过发展种养殖业实现脱贫,弥补正规金融信贷不足。2006年,小额信贷中心业务辐射4个乡镇17个行政村的64个自然村,贷款农户1400余户,占比15%;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886.2万元,受益农村贫困妇女11022户(次),占比近30%。

创新经营理念,始终以贫困农村妇女为贷款对象。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贫困的农村妇女为扶持对象,它们认为,妇女在农村地区是弱势群体,需要更多支持;妇女常年在家,已经成为农村家庭经营的主体力量;妇女非常关心家庭日常开支,少有恶习,能够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小额贷款。许多参加小额信贷组的农村妇女已经成为当地致富能手。小额信贷服务中心也被亲切地称为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的“好娘家”。在150户样本农户中,有60%的农户在家庭生产出现资金困难时首先选择到小额信贷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无抵押放款,充分利用“熟人机制”防范信贷风险。盐池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受到广大贫困农村妇女欢迎的重要原因是其提供的贷款手续简便和不需要任何抵押。在信贷风险防范方面,该中心的贷款对象是以自然村常住户为结组对象,每4~7户家庭妇女组成一个信贷小组,在小组成员之间的家庭情况、信用状况和劳动生产能力互相知情的情况下实现互助互信,共同承担资金使用风险,充分利用“熟人机制”防范信贷风险,较好地破解了贫困农户在完全没有资产抵押的现实条件下获取贷款这一难题。该中心运行十余年来,除1997年和1998年四笔贷款因借款人死亡造成4000元逾期外,其余贷款均顺利回收,回收率达到99.9%。培养了农民有偿使用资金意识和诚信意识。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盐池县每年近千万元的扶贫资金虽然解决了当地贫困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但也滋生了部分农民“等靠要”的不良思想,影响了扶贫资金的实际功效。小额信贷以其有偿使用的方式进入农村以后,逐步培养了农民有偿使用资金的意识,使得农民在生产经营或者生活发生困难时不再向政府“伸手”,而是积极寻求以支付利息的方式外借资金缓解困难和发展生产。

以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为载体,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当调查问到“当前农民脱贫致富中最缺的是什么”时,除了资金外,有近32%的农户选择了“缺乏技术信息和有销路可赚钱的产品信息”;有36%的农户迫切希望得到技术咨询服务和掌握市场信息。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坚持农闲时每月两次、农忙时每月一次的村民活动,一方面掌握了解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贷款农户的种养殖业、市场预测技能培训,同时开展多种多样的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冬春农闲时间邀请农技专家和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家畜圈养技术、大棚蔬菜种植技术和病虫灾害防治技术。2006年,该中心贷款所覆盖的自然村平均每村举办了5场(次)农技培训或专题讲座。1996年以来,参加小额信贷的64个自然村都建立了妇女扫盲班,200多名妇女通过扫盲学习掌握了常用汉字,一些人不但能读报写信,还主动帮助别人学习脱盲。为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能力,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在64个自然村建有专门的村民活动中心,定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透过富裕户到达贫困户,协助农村经济组织整合资源。小额信贷服务中心结合各自然村生产资源的实际,发动一些通过小额信贷扶植后家庭经营能力比较好的农户创办农村经济行业协会,吸纳当地种养殖专业户广泛参加,让小额信贷的帮扶理念透过富裕户到达贫困户,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创建行业协会的过程中,小额信贷服务中心以贷款的方式提供启动资金,贷款利息收入结算后全部返还给行业协会作为活动经费。到2006年末,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帮助创立了9个农村行业协会,如陈记壕村的柳编协会、龙记湾村的养猪协会等。行业协会在搜集和市场信息、统一市场价格、统一销售渠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降低了农民经营中的市场风险。

存在问题

资金规模过小,限制了小额信贷的长足发展。资金规模过小限制了小额信贷这种倍受当地农民欢迎的组织形式的发展,乘数效应难以进一步发挥。盐池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仅有的310万元信贷资金,只能解决盐池县极少部分贫困农户的资金困难,所能涉及的家庭不足1500户(2007年3月的数据),难以进一步扩大服务面。参加问卷调查的农民中有93%的人急切盼望小额信贷扩大服务覆盖面,让更多的贫困农民通过小额信贷的帮助实现脱贫。财务收益难以保证可持续发展。虽然小额信贷服务中心有很多人员是在无偿劳动,但运行过程中的高成本仍然使其财务上捉襟见肘,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运行多年来,其利息收入仅能满足推广员的工资支出、车辆租赁、出差补助和对农民的培训费用,中心3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全部由其所在单位支付,64位村大组长全部义务出工,没有任何补助,一些自然村经常更换村组长,使日常联系和贷后管理工作不时脱节,影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正常发展。

风险补偿机制不够健全。运行多年来极低的逾期率,让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对风险的认识仅限于借款人的信用意识而忽略了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病虫灾害以及市场风险等,财务上没有提取风险准备,资金管理上实行满负荷运转等,抗风险能力弱。

政策建议

尽快明确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是健全农村新型金融体系的必要补充,有助于解决当前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首先,地方政府应积极申请,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成为小额信贷试点单位,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给小额信贷服务中心这样的非正规金融组织以相应的法律地位,使其在资金规模和服务宗旨允许的范围内更加广泛地开展针对农村贫困地区的信贷活动。其次,在注册方面允许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在工商部门注册,鼓励小额信贷组织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聚资、补遗、扶弱、救急等作用,运用信贷模式推动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

第5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 新农村建设中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研究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研究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金融体系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测定研究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体系的阻力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 重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金融体系 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金融体系 在新农村建设中完善金融体系建设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 重构农村金融体系 加快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需要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体系构建 论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的农村金融体系重建 新农村建设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 新农村建设中贵州农村金融服务研究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研究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改革设想 甘肃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体制创新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问题探索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07:1-22.。农民从正式金融机构得到的贷款占其借款总额的比重从1985年以前的约40%下降到了1999年的24.4%。农业贷款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比重1990年为46.2%,2000年下降到34.2%。谢淑娟,对重塑农村金融体系的若干认识[J].安徽农业科学,2006(16):282- 284.有70%以上的农户是依靠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的,有的乡镇企业因向金融部门借贷无门,而转向社会集资和民间借贷。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的强力支持,因投资于国家主导的新农村建设将会享受到更多的政策优惠,带来稳定的回报,因此,农村金融带来了历史机遇。为满足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构建多层次、功能完善、相互补充和竞争合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其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拓展其农村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一个开放的、多元化和多主体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是农村经济建设的金融保障。基于正规金融机构掌握着70%以上的信贷资源,应通过法律法规或政策措施诱导其服务于农村经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无论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还是各商业银行,作为信贷市场主体,应尊重其市场竞争和生存发展的权利和地位,同时又都具有服务小农村、公社的责任和义务。

其二,基于农村多样化需求的多元产品开发。在发展和重构银行金融机构之时,也要适度发展农村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需要启动并适度创新保险、信托、信用担保、咨询、有价证券发行与买卖、资本运营、外汇等服务,其中包括组织机构、产品、市场等金融形态及其内部运作机制。

(二)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担保体系,加快农村小额信贷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担保难是近年来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中的主要问题,因此,加快构筑农村担保体系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政府要出资成立担保基金,资金来源于财政扶贫资金,可与金融机构合作,实行比例担保。同时鼓励商业化担保机构进驻农村,开拓农村保险市场,还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担保领域。其次,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担保方式,精简程序,增强可操作性。最后,鼓励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大力推广和改进联保贷款。

(三)加快农村保险制度的完善,为农村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农业保险是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建立以农业保险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门机构,专门办理农业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农业运输险,并采取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国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使农民遇到风险,仍能迅速恢复生产。其次,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农村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医疗保险等涉农保险,针对商业性保险公司制定相应的资金、税收和再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再次,保险公司要针对新农村建设下的农村和农民的特殊需求,探索建立新的保险产品,既要在农村合作医疗改革中发挥作用,又可以尝试推出农村独生子女意外险、农村养老保障险、大额贷款人意外险等,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加大宣传动员力量,提高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最后,还要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为各类从事农业保险的机构分散风险,进而为农村金融服务于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お

参考文献:

[1]宋磊,王家传.创新农村金融体制促进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J].新农村建设,2007(9).

[2]张姣芳.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及创新的路径选择[J].经济师,2009,11.

第6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业发展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政策;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A

农业发展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

(一)业务范围狭窄,缺乏多元化

成立之初,国务院确定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十个方面。之后又将加工、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小型技改等贷款业务剥离,专施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由于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的严格界定,它不能象商业银行那样,遵循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原则要求,通过负债和资产的多元化来最大限度地规避、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贷款对象的无选择性和贷款种类单一性等原因,使得农发行只能将资金集中投放在粮棉这一特定的企业,不可避免地面临产业和企业集中带来的风险。

(二)扶持的产业弱质,产品市场缺乏稳定性

农发行是通过流通中介履行扶持农业这一政策目标的。农业是弱质产业,粮棉油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丰歉难定。粮棉油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产品,现阶段其需求还难以替代,特别是粮食,关系国家安全问题。这种生产的不确定和消费需求的一定刚性,决定了粮棉油流通市场不稳定性。流通市场上,经营者面临着既有生产不足价格上涨,又有生产过剩价格下跌的种种风险,粮棉企业面临的这种风险无疑与农业发展银行紧紧相连。

(三)粮棉经营非市场化运作,企业经营缺乏风险约束

由于改革不到位,一方面,政府指导粮棉经营不能按市场价值规律办事,往往片面强调保护农民的利益而牺牲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企业对经营风险缺乏约束,不计成本,不讲核算,形成巨额亏损。与此同时,通过各种手段,大量挤占资金用于其他。银行信贷资金被大量的亏损挤占、挪用挤占,这种外部环境加剧了农发行经营的风险。

(四)机制不完善,自身抗风险能力差

资本金上,财政对农发行资本金补充缓慢,农发行资本金与信贷资产总量及其增长变化情况不相适应;财务收益上,农发行实际营运中的亏损状况,难以形成财务收益的积累;资金来源上,主要依靠再贷款维持,缺乏筹资的多渠道;资金运用上,组建初期即接收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形成了高比例的不良资产占比,资产流动性不足。这种机制上的弊端,造成了农发行风险防范更为艰难。

农业发展银行信贷风险的类型及特征

(一)政策风险呈现刚性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各级政府财政政策不完善,致使农发行执行政策后出现信贷损失没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从而造成的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额损失的风险。他是政策性银行的基本特征。主观上看,是各级政府对政策的严肃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客观上看,主要是地方财政困难对农发行的倒逼。目前农发行政策风险主要表现为:

增量贷款的政策风险逐年下降

随着粮食收购市场全面放开,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的实施农发行贷款供应的刚性降低,政策性贷款逐年减少,政策风险逐年下降。

政策风险呈现个性化、区域化和多样化趋势

自2001年7月国务院决定实施“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的政策以来,粮食问题基本上形成了分省决策、一省一策的格局,由于各省情况不同,政策风险呈现个性化、区域化和多样化。

存量贷款的政策风险突现

随着第三次粮食财务挂帐的清理、认定和剥离,存最贷款的政策性风险基本锁定,并即将进人本金的消化期。过去没有认定或今后新发生的政策性贷款风险极有可能转嫁给农发行。

(二)信用风险呈集约性

信用风险实质是一种道德风险,是指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农发行的信用风险通常表现为:

贷款风险集中

受业务范围的限制,农发行的贷款客户被严格限制在农业相关领域内,对客户的选择性差。同时,由于历史和政策性原因,个别基层行的贷款集中在少数政策性企业,而且往往这些企业历史包袱又特别重,风险难以释放。

营风险比较大

由于我行支持的是与农业相关的企业,项目多属收益低、见效慢、风险大的弱质行业,风险承受能力差。

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

我行现有企业多是国有企业或由国有企业改制过来的企业,深深烙上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管理中,很容易受到行政干预,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

(三)市场风险呈膨胀性

市场风险实质是一种价差风险,经济、金融的市场化使得信贷市场风险呈现膨胀扩大趋势。一是粮棉市场化,粮棉企业经营的市场加大,导致我行信贷风险的扩大。二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人,利率市场化和放松汇率管制的步伐逐步加快,整个金融市场风险在扩大。三是职能调整后农发行贷款范围拓宽,筹资渠道增加,资产负债多元化,将面临着更大的市场风险。

农业发展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树立风险意识,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

“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发展是最大的风险。随着粮棉市场化的推进、政策挂帐的剥离,以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为主的信贷业务将必然萎缩,农发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发展新业务,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这是摆在农发行面前的一个最紧迫、最现实的课题。发展新业务已经不只是一个关系农发行的发展问题,同时也一个关系到农发行的生存问题。发展新业务就必定要增加新的风险,这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因此我们要从国家支持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的长期需要出发,确立农发行在职能转型期的各项信贷业务发展战略:在继续支持传统业务的同时,应该兼顾存量贷款风险的化解和增量贷款风险的防范,实行适度从紧,有条件退出的政策;对新业务的开办要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以科学的信贷发展战略为基础,完善信贷风险控制机制。

(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要认真落实包括风险保证金、利息备付金制度在内的贷款补偿机制。风险补偿重点从建立贷款风险保证金、规范粮食企业有效资产抵押担保两方面予以解决。建立不良贷款偿还承诺保证制度,要求粮食购销企业与农发行签订承诺保证书,用经营利润消化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本息,并以此作为农发行贷款支持的必要条件。对于地方储备粮食、棉花、烟叶、化肥等贷款,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的承诺。

(三)界定政策目标,扩大信贷业务种类

当前,农产品市场发生着新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农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对农业给予更大的扶持。政府的农业政策金融目标应当由通过流通间接扶持向通过农业生产领域的直接扶持转化,并且要加大扶持的力度。因此,农发行要在巩固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成果的基础上,对业务职能进行重新拓展。

支持逐步形成由国家掌握的粮棉油储备体系建设,以确保国家安全。

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以龙头企业为重点的市场竞争主体。

支持农村节水灌溉、人畜饮水、草场围栏、农田改造、乡村道路、小集镇等,建设形成农村发展必须的公共基础设施。

据此职能,把农业政策金融的信贷业务集中在农产品安全储备贷款、农业产业化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三大类上,并在以中央银行再贷款、财政拨补款为主的基础上,用更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形成贷款多种类,资金来源多渠道,从而完善农业政策银行功能,防范政策风险。

(四)加强内部管理

1、是完善“三权分立”,集体审批制度

坚持贷款调查、审查、审批“三权分立”原则,客户部门要把好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贷风险管理工作部门要贷款的风险进行科学,全面分析和评估,确定贷款的风险度,确定是否能够贷款。审批环节增加专业人员,减少行政人员。通过有效的岗位分立措施,使审贷之间真正做到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提高审贷质量。

落实贷款责任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决策人员承担审查、决策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督查和清收,承担督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完善贷款管理制度,改进信贷管理手段

要根据信贷政策和贷款业务种类的变化,以及计算机手段的使用,重组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强化考核奖惩机制

根据信贷人员的岗位和职责,针对不同岗位分别选择相应的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收人与工作成效的挂钩力度。

参考文献

[1]余迪.新形势下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的研究[J].金融经济,2012.18.

第7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解决“三农”问题难点分析

我们认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根本难点在于制度瓶颈。

一是长期城乡二元分割。导致农村发展陷入恶性路径依赖。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是指某种经济状态一旦形成,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当收益递增普遍发生时,经济进入良性路径依赖;当收益递增不能普遍发生时,经济陷入恶性路径依赖。

上世纪50年代初以来,我国开始实行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其基本特征是在户籍制度的基础上把城乡发展分割开来,实行区别对待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这一体制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已经由1.86:1扩大到3.21:1,城乡收入差距已经连续3年保持在3倍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差距连续4年保持在3倍以上。长期城乡二元分割导致农村发展陷入恶性路径依赖,是农村经济运行陷入僵化、停滞、封闭状态的根本原因。首先,农村资金被大量抽走用于工业发展;其次,国家对农业、农村发展缺乏稳定的政策和有效的措施,难以使农民形成良性预期(近几年因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情况有一定改观)。因为缺乏资金,农业经济保持简单再生产,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因为缺乏预期,农业投资尤其是长期投资没有动力,导致农业资源开发利用陷入“过度放牧”的恶性循环。

二是农业投资机制不健全,农业投资严重不足。我国对农业的投资长期处于“缺血”状态,农业缺乏有效的投资机制。一是投资量严重不足。全国农业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980年以前的平均10.3%下降到的7.2%;全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比重从1980年以前的11.16%下降到的4.8%。二是投资结构不尽合理。没有把农业基础设施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导致农业基础设施长期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三是农业投资决策科学性、规范性不足。

三是资源分配体制效率低下,支农资金分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中有70%左右用在了农业行政事业单位上,而没有用于农业生产本身。支农资金所支持的项目繁多,都要单独立项,项目存在一些交叉和重复。一个县要编制各种规划、计划、预算,进行多种统计,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分散投资、分头治理、分别管理的弊端,造成规划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项目重复,乃至造成浪费。

四是农户分散的、小规模的经营方式,导致交易费用较高。交易费用是市场经济中运用价格机制必须付出的成本,包括获得市场信息的成本和谈判与履约的成本,交易费用直接影响交易方的收益和选择。我国农业人口众多(约为9亿人),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占全世界农业人口的40%,而人均耕地面积很少(约为0.13公顷),仅为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美国的1/27,农村人多地少的资源缺陷是农户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先决约束条件。由于我国农业的经营方式以为基础,农户生产规模小、市场组织化程度低,获取市场信息的成本较高,在市场谈判中也总是处于一种不利的交易地位。交易费用较高不仅制约着农业技术的采用和推广,更直接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发挥行业优势支持新农村建设国家开发银行一直倡导和实践开发性金融,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强调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要“授以渔”而非仅仅“授以鱼”。我们按照总行党委有关战略部署,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近年来累计发放新农村建设及县域贷款96.89亿元(其中农村道路70.8亿元、饮水供电0.84亿元、水利3.96亿元、垃圾和污水处理0.14亿元、教育10.46亿元、文体卫生2.33亿元、其他基础设施3.33亿元、农产品加工及农村商品流通5.03亿元),当年发放了19.77亿元,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

,为更好地开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工作,云南分行党委响应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总行党委的号召,创造性地提出在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三个一”工程,即处以上干部每人负责“联系一个贫困县、开发一个县域经济项目、支持一个希望工程”。截至底,分行已与云南省129个县(市)建立对口联系,并完成调研工作;对27个项目发放贷款3.96亿元;累计接受捐助的学生达多人,总金额32万元。在运用开发性金融的实践中,我们的着眼点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是结合国家信用和市场建设,打破农村发展的恶性路径依赖。开发性金融身兼政府和市场双重特性,在通过市场运作打破农村发展的恶性路径依赖上具有其他金融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

首先,在加大支农投入方面,开发银行贷款相较财政

资金到位早,资金的时间价值较高。在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云南分行累计发放贷款91.86亿元,有关项目发挥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支持贫困地区的教育基础设施方面,云南分行对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国家级贫困县)第一重点中学宁蒗一中提供贷款1000万元,支持学校及时建成了教学楼和学生宿舍。

其次,在促进良好预期的形成方面,开发银行更是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享有准级国家信用,在引导资金流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有较强的引导、示范和增强信心的作用。按照《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云南分行与易门县政府、正大集团合作,采用政府建设基础设施、农户承租、企业收购的模式,贷款3000万元支持易门县生猪生产项目,在全县建设150个生猪家禽养殖小区,引领当地农户走集约化、规模化的养殖生产道路。最终实现政府产业规划、农户致富、企业发展的多赢效果。云南分行正在积极开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奶水牛项目,支持地方大力发展以奶农为基础、基地为依托、企业为龙头的奶业产业化经营,形成以奶业产业链为主的各环节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引导企业和农户向科学化、集约化的市场经济迈进。

二是发挥应对大额长期风险的制度优势,促进农业投资机制建设。从宏观上说,我国农业投资的风险特点是大额长期风险。开发性金融独特的体制优势有助于有效地应对这些风险:通过组织增信和市场建设防范和化解体制性缺损的风险;通过把开发性金融和政府协调、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藉以防范和化解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通过风险投资大数法则防范和化解项目失败风险。云南分行贷款2900万元支持了覆盖临沧市5个县区的南华晶莹糖业有限公司甘蔗种植支农贷款项目,蔗区辐射41个乡镇,6万余户蔗农。通过充分发挥应对大额长期风险的制度优势,云南分行大力支持临沧的重要支柱产业蔗糖产业,对于加快临沧市的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发挥组织增信优势,促进支农资金整合。云南分行的实践证明,通过组织增信,能够有效地把有限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发挥最大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发性金融作为制度建设的推动力量和外部监管力量,有利于建设一个高效的资源分配体制,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防止资金在各个环节的分散和无效,促进其实实在在地发挥支农作用。云南分行通过省政府组织增信向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平台发放贷款80.0l亿元,通过州(市)政府组织增信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平台发放贷款4.7l亿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集聚并释放了政府信用资源,促进了政府支农资金的整合。

四是发挥平台建设优势,降低交易费用。亚洲国家的经验表明,通过平台支持农村建设是降低交易费用的有效途径。20世纪初,受西欧合作社理论的影响,日本出现了官办性质很强的农协,在农村建设中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农民通过参加合作组织能够有效改善交易地位,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降低交易费用的有效途径。开发银行积极探索通过平台运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途径,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一直在尝试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主管部门等平台支持新农村建设,以有效降低交易费用。如:云南分行以大理州中小企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借款平台、以祥云县塑业有限公司作为农户统一承借平台,贷款200万元支持农户建设了约10000个农村沼气池,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云南分行以云南花卉产业联合会作为平台,对花卉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资金支持(贷款600万元支持杨月季项目),带动了云南省花卉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目前云南分行与云南地方政府已合作建立了9个省级融资平台、l6个州(市)级融资平台和22个县级融资平台,为引导各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继续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

第8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户小额信贷;绩效;功能缺陷;创新

文章编号:L003―4625(2007)01-0060-04

中图分类号:F830.58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欠发达地区农产的生产经营长期面临内源融资不足,外源可获资本匮乏的困境。如何确保农村资金流向数以亿计的农户家庭,以缓解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供给抑制,实现供需平衡一直是我国农村金融最为关注的问题。小额信贷作为金融服务的制度安排和技术创新,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了进入信贷市场的平等机会,具有促进农村信贷市场发展和改善中低收入者福利和收入的潜力(孙若梅,2006)。为此,世纪之交,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制定并颁布《农村信用社农产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产小额信贷,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那么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进行中的农村信用社农产小额信贷是否真正增进农户获得贷款的机会?绩效如何?哪类农户更能从中受益?不同收入水平农户间是否存在受益级差,其原因又是什么?本文将根据对河南太康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开展情况的实地调查,结合当展经济学基本原理,试图回答并解决这些问题。

一、调查方法和被调查区域

(一)调查方法与设计

在社会研究中,技术性指标的信度和效度存在冲突,使用多种方法测量可以有效应付这种两难(巴比,2000),对于情况十分复杂的农村金融而言,访谈方式效度较高,问卷方式则会提高信度(周立,2005)。因而本次调查采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在调查地点抽样上,本次调查分别选取太康县所辖的3个村庄:轩庄、小菜园村和东贾村。他们分别代表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三个层次,能够基本反映太康县农产小额信贷开展全貌;同时由于轩庄和东贾村的地理位置十分相似,都位于310国道沿线,而轩庄和小菜园村均为该县的生态文明示范村和信用村,三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和代表性。在调查时间上,尽管太康县农村信用社早于2000年已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但是在这几个村庄全面推进始于2005年末,因而调查选取的时间段为2004年至2006年6月。本次调查共完成调查问卷85份,其中有效问卷82份。

(二)被调查区域基本特征

轩庄位于太康县西部,是3个被调查村庄中经济基础最好的一个村庄。全村耕地面积1210亩,人口1100人,精品农业耕地400亩,养殖大户25户,年人均收入达4500元。另外,该村领导班子团结,有过外出经商经验的村长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带领全村村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果苗、果树等特色农业,鼓励有头脑的农民外出打工。如今,特色精品农业已成为当地农民的一项可观收入;而当年外出打工的一部分农民也已回乡搞建设,当地一家初具规模的水晶珍珠加工厂吸收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200余人,年纯利润达20余万元,并且该工厂在我们调查时仍在扩建之中。小菜园村隶属板桥镇,全村耕地面积1760亩,以种植棉花、玉米为主,人口1256人,目前该村中壮年大多常年外出打工,年人均收入约为2383元。东贾村隶属清集乡,全村耕地面积1880亩,2004年前以种植棉花为主,2005年开始,主要种植玉米、西瓜和大豆;人口1387人,40岁以下的村民大多外出打工;年人均收入约为1942元,是3个被调查村庄中经济基础最为薄弱的一个村庄,而且贫富差距十分严重。

二、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功能绩效显著

(一)小额信贷增进农户贷款机会,增强农户利用贷款信心

从农户近年来贷款的可获情况来看,通过农村信用社农产小额信贷的开展,增加了对农户的信贷投入,使得农户贷款的可获状况大为改观。在所有82户农产的调查样本中,2004年至2006年6月间借款实际发生总笔数出现明显的上升趋势,2004年为18笔,2005年为21笔,而2006年仅上半年就发生28笔。借款总额由2004年的8.33万元上升到2006年上半年的22.05万元。

从农户获得的借款来源来看,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户贷款可获得性的贡献越来越大。被调查地区农户的借贷途径主要有3条,私人无息借贷、私人有息借贷和农村信用社农产小额信贷。虽然私人无息借贷仍是当地农户借贷最为重要的途径,但是两年半间农户小额信贷发生笔数却占到总借款发生笔数的40.30%,并且这一比例逐年提高,2004年小额信贷发生笔数仅占当年总借款发生笔数的16.7%,2005年上升为28.6%,而2006年上半年,这一比例高达64.3%。

从农户生产性贷款的来源来看,小额信贷已成为其重要来源,有效缓解了农村信贷市场中生产性贷款的约束,有助于改善农村信贷市场运作低效率的局面。根据调查,小额信贷生产性贷款占总样本农户生产性贷款的55.9%,占小额信贷贷款的90%以上。

从农户参与信贷市场的信心来看,越来越多的农产对当前和未来的农村信贷市场充满希望。在关于“小额信贷是否使您的借款更方便”的回答中,有68.29%的农户选择“是”,有17.07%的农户选择“不是”,另外还有14.64%的农户对此持保留意见。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户对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认同。

(二)小额信贷改善农户收入状况,力显社会保障功能

小额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是通过贷款实现的。农户小额信贷一方面是对现有家庭生产函数的一种修正,可以被认为在不改变经营方式的前提下,通过资本要素和其他要素配置结构的转换,实现生产函数的全面上升从而增加产出和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它实现了农户家庭经营所需资本要素投入的追加,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产家庭经营的要素禀赋,缓解了农户对资金需求的缺口,有利于农户对家庭经营的产业定位调整和产品结构转换(王永龙,2004)。上述两方面在我们的调查中得到印证。在所有发生借贷行为的农户中,有些农户借款是为原有的生产追加投资,而有些则是为抓住转瞬即逝的市场机遇,在新的领域拓展新的产业。这一点对2006年生产性贷款占总样本生产性贷款90%以上的轩庄农户来说表现得尤为明显。小额信贷激发了该村村民的生产投资热情。有些农户利用小额信贷专营精品农业、特色农业或高效农业;有些农户购买农用机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有些农户搞运输,将本地农产品运往全国各

地,保证了产销环节的畅通;还有些回乡建设的农户办起加工工厂,就地吸收剩余劳动力。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布局的合理,专业化的经营使该村村民的收入在原有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预计2006年年人均收入可达4800元左右。

小额信贷除了对农户的收入产生显著影响之外,它还起到了社会保障、替代或补充私人无息借贷的功能。由于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匮乏,对于收入低且生存问题尚未解决的借款农户来说,小额信贷的借贷行为并非典型的信贷需求,还包含基本社会保障需求的成分。多达66.34%的被调查农户认为,小额信贷的真正意义在于它所具有的类似保险的功能,可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当地农户更是形象地将农产小额信贷比作自己手头上的一张“活期存折”。虽然目前私人无息借贷仍为农户借贷的主要途径,但其却受到人情成本、面子成本(张杰,2001)和借款最高额度等因素的限制。调查中发现,在两个信用证发放率高达90%以上的信用村,有46.5%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推进小额信贷前后借贷意愿发生了变化,从之前选择私人无息借贷转变选择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有18.3%的农户无法做出判断,理由是没有借贷经历或对农户小额信贷仍持观望态度;另外,有23.9%的农户则是根据所需贷款的金额大小、期限长短做出选择。一般来讲,借贷期限短、金额小的借款仍会选择亲戚朋友间的友情借贷,反之,则倾向于农户小额信贷;其余的农产则没有发生变化。

三、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功能缺陷突出

(一)小额信贷实际供给的差异性分析

1.供给的收入性歧视

除了关注农产小额信贷总量供给是否增加,农户小额信贷到底服务于什么水平的农产更是理论和实践者们所关注的焦点。为了揭示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瞄准的主要收入群体,本文利用2005年农产收入数据将总样本进行三分位分组,得到相对应的三分位点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值将农户分为富裕、中等和贫困三个收入层次,然后分别计算出位于各收入段的小额信贷借款户数占有小额信贷借款总户数的百分比和位于各收入段的借款户数占总借款户数的百分比。

上表可见,小额信贷最终受益农户是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户,这部分农产占到所现有及有过小额信贷借款总户数的一半。另外,从上述两组数据的对比变化中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并没有起到改变信贷失衡的作用,相反加剧了这种不平衡。该结论刚好和孙若梅根据扶贫社经验数据对信贷平衡问题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相反。这可能是调查样本中,收入水平普遍高于其他两个调查村庄的轩庄农户的小额信贷借款户数达到了小额信贷总借款户数的50%以上从而影响最终的结论;也有可能与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服务群体定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目标、企业性质有关。

2.供给的区域性歧视

根据2005年印发的《周口市农村信用社信用村户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由于自身条件限制,东贾村没能评上信用村,自然没能享受到针对信用村的资金倾斜、重点扶持等相关权益。尽管该村的小额信贷业务也从2004年起稳步推进,但到目前为止只评定信用户25户;仅有的一名信贷员还承担着包括东贾村在内的4个村庄的信贷业务,信贷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可想而知:这对该区域内有贷款偿还能力、并有正当贷款需求的农户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这无疑会增加他们获得贷款的难度和交易成本。

(二)小额信贷实际利用效率差异性分析

1.农户利用小额信贷意愿的差异性分析

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信用证可以“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农户拥有信用证从某种程度上说等同于在规定额度内可以随时获得贷款。因而对于轩庄和小菜园村这两个信用村,我们可以近似假设其实际借贷发生情况等同于农户的借贷意愿,且不存在信贷供给不足的情况。下表直观地反映了2个信用村2004年至2006年6月农户基本借贷的用途及来源。

表2中显示的调查结果令笔者感到十分惊讶。前两年,被调查的轩庄农户借贷需求并不旺盛,主要是向亲戚朋友借贷的生活性借款。但自该村从2005年末被评为信用村,90%以上的农户被评为信用户以来,该村农户无论在借款用途还是在借款途径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化。2006年上半年,该村发生的所有16笔借款中,仅有一笔私人无息生活性借款,其余均为农户到农村信用社柜台办理的生产性贷款。而同期成为信用村的小菜园村不仅在所有调查村庄中借贷发生率为最低,并且在小额信贷开展前后借贷需求也基本没有变化。那么,出现这种“变”和“不变”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农户是生产经营的决策主体和实施主体,因此,对于农户金融行为和农村金融绩效的分析当然离不开农户这个农村中最为基本的单位。小菜园村可以说是我国传统农区小农经济的一个缩影。这里的农户经营着世代相传的土地,在这块达不到规模经济的土地上,农户追求的并不是产出最大化,而是温饱无忧。在这种情况下,小农家庭的最优选择取决于自身的消费满足和劳动辛苦程度之间的均衡,而不是成本收益间的比较(蔡亚诺夫,1925),而近年来,该村村民大规模的外出打工,非但没有弱化传统的小农经济,反而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它。收入微薄的家庭依靠农业外收入就业增加了收入,反而使他们对家庭农场更加依赖,因为非农收入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家庭农业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张杰,2004)。而这种情况虽然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户不断增长着的多元化的生活需求,但是小农经济终究无法孕育出市场因素激发下的生产投资行为,农户大都倾向于自给自足、轻不言债,从而抑制了生产性借贷的需求,陷入低收入均衡的陷阱。而轩庄农户经过多年的特色农业收入和打工收入的财富积累,尝试着小农经济的经营化转型和小农家庭的个人主义取向,开始具备提出正常金融需求从而有能力利用现代金融制度的条件和能力。对他们而言,传统的友情借贷已无法满足他们的现实信贷需求,而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现代金融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并且长久以来,他们的这种需求由于没有相应的金融服务载体而被人为地抑制,所以不难理解,农户小额信贷的出现激发起轩庄而非小菜园村农户的生产性借贷需求,改变其借款选择途径。

2.农户利用小额信贷能力的差异性分析

对农户小额信贷的绩效研究一直是小额信贷学者们研究的一个焦点。Pitt和Khandker利用对孟加拉国87个参加GB.BRAC和BRDB小额信贷项目的乡村调研得到的数据,评估男女劳动力供给状况、子女受教育程度、家庭消费支出及财产对小额信贷绩效的影响,并运用Quasi-experiment的调查设计,排除个人、家庭、村落三个层次不可观察的因素,得出了孟加拉小额信贷对贫困家庭福利状况改善有重要影响的结论,并且认为这种影响对女性参与者更为明显。Chowdhury采用了主观问卷和客观数据分析的方法对GB小额信贷项目在减轻家庭贫困,

增加家庭收入方面进行评估。他认为不参加小额信贷项目的家庭处于贫穷的可能性要比参加此项目的家庭高出47%。

笔者也完全同意上述观点。但是,这些结论并不意味着小额信贷对不同农户收入的影响在程度和持续性方面是一致的。如果假设借款者的经营能力和努力程度是同质的话,那么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净收益率便主要受其所在不同产业增值收益率的影响。根据我国目前不同产业的收益率看,收益率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传统农业产业收益低、风险高,表现出了明显的弱质产业特征(高晓红,2003)。因此本文根据农户投资项目所属的不同产业性质来代表其投资项目收益回报率的高低,并假设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的投资收益率依次递减:表3反映的是发生小额信贷借贷行为的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不同投资项目所占比。

虽然经过结构调整后的现代农业会改变农业的实际投资回报率,按三大产业来确定投资回报率的高低显然会存在一定的误差,但是由于轩庄农户生产性借款大多发生在2006年初,投资收益尚未显现,因此按照经验来判断投资回报率的高低也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户投资项目对农户收入增加幅度的影响。调查发现,选择投资第二、第三产业的往往是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农户。越是贫穷的农户,就越容易受到其人力资本、净资产等家庭初始生产要素禀赋的制约和约束,过着安分守己的穷日子,而且,经过几千年的制度化积淀,这些农户家庭似乎已经习惯和接受了这种生活。因此他们既没有投资高收益回报项目的能力,更没有投资其他产业的勇气和激情。这不仅影响了农户的收益情况,而且还影响到农户小额信贷的最终绩效及发展前景。

四、新时期我国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制度再创新:改革思路

(一)同时理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内外部政策环境

利率对借贷双方的预期收益均有着直接影响,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户之间谈判空间和签约空间的决定性因素。然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现实中,利率制度尚未完全市场化。其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家对贷款利率仍进行着广泛而严格的控制。作为正式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循国家的利率水平规定,其农产小额信贷的利率最高上浮和下浮幅度均为法定基准利率的30%。第二,长期习惯于利率管制的金融机构缺乏有效利用利率这个变量的能力,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使借贷双方实际上只有关于贷款金额一个变量的谈判与决策,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可能性,限制了交易的群体。因此,今后应从两方面做出努力。首先,国家应进一步放宽对利率的限制,给予金融机构更多的自和创新空间;其次,农村信用社应本着为农户着想、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和农户的偿还能力,适当控制贷款利率的浮动,实行差别贷款利率。

另外,建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确保农村信用社农户的风险控制与保障能力。一方面积极推动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建立,明确界定农业保险公司的性质,专门办理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确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可与同贷款农户有经济关系的企业联合成立担保公司,这将有助于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坚持“三个结合”,实现信贷脱贫致富的长期战略

小额信贷增收作用的发挥及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小额信贷只是农产增收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小额信贷对农户收入的最终影响不仅跟获得小额信贷的资金成本、交易成本有关,而且还与农户家庭的初始要素禀赋有关。因此,要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帮助农户脱贫致富的功能,提高小额信贷功能绩效,就应该从坚持以下“三个结合”做起。一是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契机,将小额信贷的发展与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在一起,解决农村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为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便利条件;二是重视技术培训,将小额信贷与科技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户科技素质和科技意识,突破原有生产可能性边界,实现产出增加,收入提高;三是凭借农村信用社的信息优势,一方面为小额信贷客户及时提供市场信息,避免了单个农户的信息劣势,另一方面通过对贷款用途的审核,对相关领域的重复、低水平投资设定门槛,避免农户之间的盲目竞争。

(三)允许我国农村存在多种模式的农户小额信贷

我国农村特有的经济环境、产业结构决定着农村社会特有的经济资源分布状态、风险分布状态与农村居民特有的风险承受能力、支付能力和谈判能力,也决定着农村社会特有的金融服务需求。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需要多种模式、多种金融服务工具才能满足其需求。实践表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实现了效率基础上的公平,它最终只适用于中等及以上收入的农户群体。由于最贫困农户经济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流量和经济效益很难支撑起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运行,因而作为一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最先抢占市场中的最优质客户便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所以要实现向贫困面大、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的广大低收入群体提供所需的信贷服务,则还需不断培育、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第9篇:金融扶贫的基本特征范文

一、县域经济的内涵及其基本特征

县域经济是以县级区划内的国土为载体,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网络,以县级政府为调控主体,在全县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在更大区域的分工协作中获得比较优势的经济体系。它既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衔接点,是县域中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总和。与其他经济体系相比,县域经济有以下基本特征:地域性、综合性、农业性、自主性、开放性。

二、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目前,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普遍存在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结构不合理、总量小、层次低、缺乏活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弱、农民增收困难等突出问题,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正越拉越大。面对如此突出的差距,笔者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观念的制约

长期以来,由于受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社会传统、经济条件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西部县域小农经济意识严重,思想封闭、观念保守,与国内外的各种经济文化交流不充分,干部群众普遍缺乏接受新事物的愿望和能力,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不足,缺乏对市场经济规律的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因而缺少发展县域经济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环境设施的制约

西部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及气候条件,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生存发展条件相对恶劣。由于长期以来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工业发展过程中对污染控制力度不够,目前西部县域的环境问题极为严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矿区污染、水资源短缺、沙漠化、自然灾害频繁等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很大威胁。同时,由于地处高原山区,地形复杂,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尤其广大农村地区,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电力、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功能不全,城镇化率低,缺乏产业、人口聚集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对县域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制约。

(三)市场发育的制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县域市场的发育是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西部县域经济发展较慢,政府重视不够等影响,市场化改革进程较慢,市场发育水平较低,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调节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一方面是市场主体发育迟缓,县域各类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产品结构趋同,技术水平低,经营管理不善,缺乏市场竞争力,难以将县域的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另一方面是各种专业市场数量少、规模小,缺乏活力,对经济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难以培育县域的优势产业及支柱产业。同时,由于市场化水平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也很难有效推行,农民增收难度较大,也影响到县域经济的整体运行质量。

(四)资金短缺的制约

众所周知,资金投入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密切关系,资金投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然而从总体上看,西部县域经济发展都普遍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一方面西部县域因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源有限,财政收入较少,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县乡行政冗员给财政背上了沉重包袱。另一方面,金融体制改革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也较为严重。

(五)科教水平的制约

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及教育投入不足的影响,西部县域教育事业发展普遍落后,基础教育及职业教育水平较低,导致县域人口素质整体偏低,制约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因而也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由于各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很难将先进技术和生产方式在县域推广应用,难以通过提高科技含量及加快制度创新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县域经济运行质量难以提升。文化素质的低下也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

(六)管理体制的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实施了优先发展东部地区和大城市的战略,制度供给长期向以上地区倾斜,西部许多县不仅没有很好地享受过国家政策及资金的支持,相反还为上述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积累(税利上缴和存款上划)和廉价资源,自身的发展基础受到削弱。另外,由于受管理体制不健全及其他相关因素的长期影响,县域干部队伍素质偏低,许多县域政府没有从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角度去思考转变自己的职能,往往用行政手段代替经济和法律手段直接干预经济活动,导致县域人治色彩浓厚,法制程度低,政府机构膨胀、职能重叠,冗员过多、官僚作风盛行,办事效率低下,经济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加大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成本。

三、加快发展西部县域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巩固农业在县域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其根本措施是首先要转变思想,强化改革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观念,积极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广农业适用新科技,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绿色农业,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其次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把农业作为一个产业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本地资源优势,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形成区域性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通过各种利益机制和组织形式联结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把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有机统一起来,延长产业链,从而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促进县域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立足各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

努力培植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是增强西部县域自我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群众生活的根本出路。各县应当依据自身的自然条件、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保护环境为前提,选择具有特色的优势项目,重点扶持一批把潜在特色资源转化为现实增长点的项目、把传统工艺发展为特色产业的项目、立足市场导向发展特色产业的项目,切实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探索适合西部县域的新型工业化和第三产业发展道路,提高县域经济的运行质量和规模效益。

(三)创新体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是西部县域经济的发展方向和根本出路。首先,各地应抓住县域国有企业改革的机遇,支持和鼓励私营、个体经济和外资参与国有经济重组,把发展民营经济同国企改革结合起来,走低成本扩张之路,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其次,应制定优惠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在工商登记、市场准入、资金融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加速民营经济主导化、投资社会化的进程。

(四)加快市场培育步伐,努力完善基础设施

市场发育和投资环境的完善是西部县域发展的关键。首先要根据当地资源产业优势和市场供需状况培育发展和完善以县城、建制镇和基地区为依托的专业市场、特色市场和要素市场体系,并重视发展市场中介,搞好市场配套建设。其次要加速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要把广大农民组织引导成市场主体,把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市场主体,把各类公有制企业真正改造为市场主体,加强监管,搞好服务,依靠市场的公平竞争实现共同繁荣,促进县域经济真正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加快发展。同时,要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重点要抓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交通建设、能源建设、信息化建设,探索创新投融资体制,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制定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

首先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投入,切实解决西部县域尤其是边远山区的教育资金缺乏和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使九年义务教育得到真正实施,为经济发展打牢智力资源基础。其次要加强与有关院校的合作,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提高青壮年劳动者的素质,为当地培养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化人才。再次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个能有效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的体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潜力,尤其要注重培养一个优秀的企业家群体,以此带动地区的发展。同时,要加强科技的创新和推广普及工作,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产业,把新型适用科技成果积极运用于县域经济的开发领域,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