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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流动人口约两万人,核发暂住证九千余人,占48%左右。我市流动人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来源广泛,农业人口比重大。外来人口涉及全国所有省份,农业人口比重大,占81%;青壮年和男性比例高,占74%。二是居住时间短暂,从事职业多样化。他们主要从事建筑、运输、贩卖、餐饮、服务、加工、收旧等职业,大多是城里人不愿干的苦、脏、累、险行业工作,还有部分无正当职业,从事拾脏扒荒等。三是居住点分散,居住环境较差。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在个体小旅店、施工工地的工棚、居民出租房屋内,居住环境较差,且多以同乡、同族等关系聚居在一起,形成了以地域为纽带的“民工群”。四是文化程度不高,收入普遍较低。五是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近几年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外来人口占62%左右,抓获的犯罪团伙中,外地人组成的团伙占56%。
(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市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五缺”问题。一是缺乏制约措施。流动人口管理没有纳入基层政府任期目标,基层组织缺乏具体明确的管理职责、任务和指标,检查、制约措施不够。二是缺乏专职管理队伍。长期以来形成了公安派出所独家管理流动人口的局面,但公安民警和专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缺乏协调配合。流动人口管理涉及公安、工商、劳动、税务、民政、交通、城建市容、计划生育等许多部门,由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配合,造成资源信息不能共享,综合治理效能不好。四是缺乏服务意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多,服务少,致使有些用人单位对流动人口管理有抵触情绪,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逃避正常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缺乏经费保障。以前流动人口管理所需经费依靠收取的暂住人口管理费。取消收费后,因地方财政困难,工作经费无法保障。
(二)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流动人口的特点是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加速推进,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社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再加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繁重、警力资源短缺等因素,造成流动暂住人口在部分辖区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情况。
(三)流动人口成份复杂,难以管理。流动人口中有一些流窜作案分子隐藏其中,利用流动这种方式伺机作案;有的染有恶习或在原籍多次受过打击,为逃避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控制,借流动改变环境。这些不安定分子不易被发现,旅店、出租房主也无法辨其良莠,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遇有适宜的环境或条件,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够到位。按规定,流动人口在一地居住七天以上要到派出所登记。如果在一个地方只停留了两到三天,实际上处于失控脱管状态。还有的流动人口刚办理了登记,有可能又流动到别的地方去了,完全不受制约。加之少数业主为少缴或不缴社区居委会规定的卫生费和税务部门征收的税费,瞒报、漏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登记。至于不办证者,公安机关既无法掌握,更谈不上管理,故失控面较大。
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加强
和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牢牢把握“构和谐、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以“齐抓共管、优化服务”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理清工作思路,优化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实践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在工作中实现“四个转变”。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由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向“大管控”转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党政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向“大管控”转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格局,推动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能,落实专门力量,靠实工作责任,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不断发展。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特别是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做好工作。要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必要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确管控”转变。一要摸清底数。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建筑工地及中小旅馆、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易聚集的重点区域、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彻底澄清流动人口底数。二要登记造册。集中清查收集暂住人口信息,通过身份证、照片、人口数据信息“三对照”后登记造册,并分别录入派出所综合信息和暂住人口管理系统。三要完善档案。以村、街、厂、矿、队为单位,把暂住人口档案装订成册,与暂住人口管理系统配套使用,健全辖区流动暂住人口的信息资料。四要核实身份。对无有效身份证件、来历不明、形迹可疑的流动人员进行网上比对,直到查清真实身份。并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将流动暂住人口划分为“重点人员”、“不放心人员”、“放心人员”三类,实行分级管理,实现由“粗放式管理”向有重点的“精确管控”转变。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 教育 对策
【基金项目】本文系课题《流动人口子女城市生活和学习适应性研究》(CS2014006)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6-0179-02
流动人口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群体出现在社会中,当然他们当中的一些子女也会随之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和学习,几乎每一个学校都会有流动人口子女。那他们在接受义务教育的这条路上,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呢?他们的教育现状又是怎样呢?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应该怎样让这些孩子和本地的孩子一样融入到正常的学校生活中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思考。
一、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现状
为了生活,他们来到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打工赚钱,而作为70年代和80年代的父母,尽管其生活极不稳定,又缺乏保障,但养育下一代的责任和家庭团聚的传统观念使之不顾一切困难地把他们带到这里。流动人口子女就不得不面对社会对待他们的严酷现实――入学问题。一部分符合流动人口子女招生条件,材料齐全后进入公立学校;一部分则因为信息的不通畅,入学精神的领会不全面则进入收费的政府批准的私立学校;更有甚者在非法或不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
流动人口子女由于成长的经历和接受教育的环境与城市里的孩子完全不同,因此他们之间在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居住环境、言语交流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与此同时,流动人口的知识文化水平较低,工作也很忙碌,而无心去顾及孩子的学习问题,也无暇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就不可能了解孩子的内心真正的想法。还有许多家长的教育方式不当,要么对子女学习生活不闻不问,导致子女放任自流;要么教育方式粗暴、简单,造成子女感情淡漠,自暴自弃,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学习。还有一些家庭存在着重男轻女的思想,亲小疏大,使子女孤独自卑,形成心理障碍。
因此,面对现阶段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现状,如何帮助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如何使他们在新的环境里克服区域差距,如何使他们融入新的集体,使这个集体健康而和谐,成为我们十分关切的、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一一分析。
二、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存在的问题
1.学生层面存在的问题
(1)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问题。流动人口离开了农村社会,又难以融入城市社会,部分人到处流动,居住不稳定,他们与农村相分离,又与城市相脱离。流动人口子女存在着以下特点:他们有的跟随父辈来自农村,有的甚至就是在这个城市出生和成长的,但因为生活环境和文明素质与城市居民有一定的差距,再加上一些体制性的歧视和限制等不公正的待遇,因此,大多有自卑感,比较敏感,自尊心和虚荣心很强,沉默寡言。流动人口子女还存在着社会身份的困惑:他们在城市出生和生活,努力想成为福州人,但是他们感觉到自己永远不会被视作其中的一员,他们也不想回老家,不想和他在老家的乡亲相提并论。因此,心理上的疏导与安慰是他们真正需要的。
(2)学习的困境。中国许多地方都在推行新课程的改革,这就出现了各地教材不一、教学进度不同等现象。这给流动人口子女带来了教材适应上的困难。流动人口子女在随父母辗转流动的过程中,他们不仅要面临教材的问题,还要面临不同地区的教学方式的问题。这不仅是加大了学习难度,也是对他们自信心的一种挫败,在学生心理上形成了厌学、抵触情绪。
2.家庭层面的问题
流动人员教育文化程度低,素质普遍低下,处于社会就业人群中的下层,流动人口自身文化水平和教育能力的匮乏,客观上也难以承担起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在与家长的座谈中,大多数的家长都能做到在教育孩子的方法上不再使用惩罚、打骂、严厉批评的粗暴方式,但是由于多数家长都只有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水平,他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发挥不出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有的家长单纯重视学习成绩或轻视子女教育。调查中多数家长关注孩子的成绩,而对于其他的一些活动则认为根本不需要。还有一些家长轻视子女教育,认为孩子只要能认字、算帐就行;更有甚者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只要把子女送进学校就行了,只把学校当作是“托管场所”。
3.学校层面的问题
(1)学籍管理上的困难。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决定了其子女上学的方式也是流动的。很多流动学生和家长根本不重视学籍管理,给学校工作增加了负担,有的通过教师督促的方法解决,但又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
(2)教育教学上的困难。由于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学生转学、新生入学是常有的事,这些外地来的孩子掌握知识的情况又都参差不齐,老师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住学生的“脉”,但没过多久,学生的整体情况又发生变化,老师又要重新调整教学进度。流动人口子女有相大的一部分学习成绩很差,又缺乏家长的辅导,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努力,但考试成绩往往不理想。教师的教学成就感普遍较低,易产生抱怨情绪。
三、改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1.关于学生层面问题的改善建议
(1)在班级内部实行一对一帮扶制度。帮流动人口子女找一个学习成绩优秀、有爱心、责任心强的同学,专门帮助他们的学习,组成帮扶小组,这样既可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习难的问题,还可以加强班级同学之间的交流,使这些流动人口子女更容易融入班集体。
(2)重视心理健康问题。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也得到了广泛的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离开了熟悉的家乡,在感情上都会出现一定的缺失,现在他们来到了自己的“第二故乡”,我们应该从心理上更加地关心和照顾他们,让他们在同一片天空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因此,学校可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或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以便区别情况区别对待,给他们更多的关爱与尊重,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具体方法和技能的指导。与此同时,我们要更加尊重他们的人格,对他们要抱着一颗宽容的心,要多肯定,少否定、多鼓励、少指责。
2.关于家庭层面问题的改善建议
(1)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家长学校,成立了家长课堂,引导家长走进学校。宣传家长参与子女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和对义务教育权利的认识。以个案为案例,作为培训和指导的材料,同时向家长传授子女教育的方式方法,让家长有能力、有信心参与到子女的教育中去。
(2)增进家长和学校之间的相互了解,搭建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平台。学校要调用各种策略让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要让家长认识到教育不仅仅是校方单一的活动,成功教育必须建立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效配合的基础之上,学校要和家长之间建立家校合作关系。我校教师与家长通过“家访校访”联系的方式;通过指导、交流,增强了家庭教育的有效性,同时有效地推动了学校与家庭深入沟通,教育形成互动。我们还利用“校讯通”定期向家长发送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在校的表现,作业的布置情况等,使“学校――家庭”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更加紧密,促进了对学生的教育成效。
3.关于学校层面问题的改善建议
(1)教师要增强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意识。与城市里的孩子相比,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就需要教师付出的更多。捕捉流动人口子女的“闪光点”。一些流动人口子女犹如未经冶炼的矿石,优劣并存,只要耐心探索、琢磨,定会发现宝贵的东西。流动人口子女有缺点时,不能老是听到批评、呵斥,要千方百计地找出他们的“闪光点”,流动人口子女就要及时肯定,一旦有了进步,哪怕微小的进步,也一定要及时鼓励。当然,表扬学生时要注意语言艺术,要少夸聪明,多夸勤奋;少夸优秀,多夸进步。
(2)教师可以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可以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方法展开针对性教学,积极探索最适合的方式,培育流动人口子女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让他们在学习中找到正确的方法,不至于让他们偏离正确的方向。
流动子女的教育不仅仅要依靠自身的条件,更要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和家庭、学校共同努力,发挥各自的教育优势,形成教育合力,一起构筑起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
参考文献:
[1]《关于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对策探讨》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年 学术期刊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1-0572-01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不断繁荣,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速度也不断加快,人们开始不断的涌入城市,来寻找可以致富的契机,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城市中,形成了当今社会上被称之为“流动人口”的大军,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流动人口在城市中,为我国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流动人口的不断增长,也为城市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增添了不少麻烦和社会问题。在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等问题上,国家对相关负责部门提出了具体的新要求,确定了人口计生委的重要工作职能,承担着社会的公共服务工作,其中涉及到计生委如何去加强对于流动人口的服务问题以及计划生育如何管理的问题。
1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模式不科学,管理手段滞后。现执行的《流动人口生育计划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以居民当前所居住地为主要管理地,当前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和居民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理为辅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居民当前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政策与户籍地的计划生育政策常常有矛盾产生,流动人口在由户籍地流出前,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部门管理和服务不能尽职尽责,使得流出人口流出前办证率非常的低。与此同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在流动人口的适用上、管理上以及在审批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指标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这是一个管理缺失,加上计生管理费用的不足,也为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带来了不少的困难。
1.2缺乏完善的综合治理机制。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思想不统一,在公共服务上和生育管理上总不能同步,工作信息的交流上更是一盘散沙,这样也导致了服务和管理无法顺畅,为计划生育的后继工作带来了不便,也为流动人口的生育管理带来了困难。同时,对于违反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在查办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法律的有力保障,使得措施的执行力度不够。例如,在计划生育部门查处违法怀孕、生育时,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明明在出租屋居住,但是屋主会假说没有这样的人,以此帮助计划外生育、怀孕的违法人员,给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对于出租房屋的屋主,没有相关的法律监管,这样,也使得计划生育管理门的执行力度大大削弱。
1.3服务力度仍然有所欠缺。我国计划生育部门针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是以当前居住地为主要管理地,户籍地为辅助管理的双向管理,在管理上同时受到财力和人力的两重约束,同时,不同地区在计划生育上的工作不统一,常常会使得“双管”变成了“双不管”,管理流动人口上形成一个无人管的局面,导致流入的生育人员不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以及免费的社会服务待遇。在流动人口中,很大一部分是正处于生育年龄的青壮年,他们的生活压力大,缺乏自我保健能力,在生理生殖健康方面常常会比城市常住人口的风险率高出很多,同时,在常见病上、婴儿死亡率上、孕妇死亡率上都比城市常住人口高,这给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但是,政府在计划生育方面所投入的精力和服务,很少会涉及到外来的流动人口,使得流动人口在生育中无法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政策和计生服务,同时,流动人口在生殖健康方面的权益也无法得到合理的保障。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措施
2.1社区化管理。在国家新的政策的推动下,社区化管理成为一种新的管理体制,它将计划生育工作与社区建设及发展相结合,不再遵从社会成员只从属于一个社会管理组织的体制。社区管理工作中,要有效的利用社区的现有资源,充分调动居委会、街道各部门的积极性,也要使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的参与进来,将这几方面的单位和部门(包括小区物业、外来人员的管理部门、农贸市场相关管理部门等)相结合在一起,共同将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实处,进而达到社区的资源互利互惠、互相补足、共享利用的目的。
2.2属地化管理。城市社区的管理以“属地管理”为核心,包括计划生育和社区人口的管理。在管理上,要将社区、街道、辖区内的所属单位在责任上做到分工明确、权职清晰,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措施到位,如果做不到这几点,会使得三方在工作中无法正常的沟通,对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和检查也无法开展,最终导致城市的人口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工作都受到严重的影响,无法完成各项任务,进行也无法落实计划生育的责任目标。如果做到将市辖区单位、街道以及社区的关系理顺好,那么对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就迈出了一大步,对于“属地管理”结构体制的进行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将中央、省在市级政府的行政部门、所辖单位与居委会、街道的关系理顺,使各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互相配合、各自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尽职尽责,对人口管理工作做到“人住何处,何处负责”的程度,最终使计划生育的工作走入制度化、正规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2.3健全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在针对流动人口的相关工作中,要严格的遵从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来进行工作上的分工,责任明确,按照多种组织的工作形式将辖区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部门组织起来,明确全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在市区建设的同时,使人口综合管理得到同步的发展。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卫生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工商管理局、国土房管局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督促、检查本部门与市人口计生部门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参考文献
【摘要】: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随之而来,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由此而来,农村的劳动力逐渐向外转移,虽可以为农民增加收入,但是同时却增加了城镇人口的管理难度。主要是由于人口流动造成的计划剩余管理工作加重,因此要解决这一难题,就必须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本文通过分析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问题,从而能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及对策,为今后的管理工作尽一份力。
【关键词】: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一. 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流动人口一直在不断增长,而与人口流动相关的计划生育管理的难题也随之接踵而来。一直以来,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建设、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逐渐发展成城市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但是,如何管理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状况是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工作者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在我国的大多数城市中,外来流动人口的总量在逐年增多,分布领域也很广,因此频繁流动也是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外来人口持证率低、计划生育率低、计划生育处结率低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为此,就必须提出更为行之有效的方案和措施来管理城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问题。
此外,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机制运行和维持在现今仍发挥着作用,但是在整个管理系统中,缺乏某种机制的引入和构建,导致机制没有顺畅的运行环境。而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认识不足,也会出现在实践中摇摆不定的现象。因此,要让运行机制在作无意识地自发运行,对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作用有明确的认识,就必须加强对机制作用规律的准确把握,利用机制调整系统运行状态的主动性不强,则是造成此现状的重要原因。
二. 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
在当今社会的经济体制下,人口流动的管理受到很大的限制。国家和政府随对此有了高度重视,但仍不能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有效进行。人口流动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管理内容和管理秩序、方式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实施方案。因此,这种不成熟的管理机制带来了许多问题。
2.1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收费问题
据规定,流动人口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需缴纳费用。而在实际中,流动人口除了要缴纳这样“情况证明”的费用外,还必须缴纳计划生育服务费。另外,流动人口在现住地参加并缴纳的计划生育服务费,则是重复收费。同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很多出证机关在办证时扩大收费范围,将未婚青年视作已婚育龄妇女,向她们收取费用。
2.2 对婚育信息的掌握有一定难度
目前,城镇人口的流入越来越多样化,人口居住也较为繁杂,而这也就给管理服务增加了难度。在我国,2002年全国流动人口就有约有1.2亿,流入城镇的比例高达74.4%,可见,人口流动数量之大。因此,要想掌握好这么多人的婚育信息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2.3 两地共同管理的机制无法形成
从全国范围来看,由于风俗习惯的不同,各地生育政策也不尽相同。通常情况下,各省地方的人口计划生育的法则是以女方户籍管理为主的。此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与现行的生育管理不相一致,带来许多问题。另外,地区的文化教育水平也是有差异性的。在很多流动人口的现居住地,由于人们知识文化水平的层次不同,导致在管理考核的时候要注意针对进行,不能走形式主义,但是仍有些地方故意隐瞒流动人口的生育、政策外生育的真实信息。使得户籍管理不能即使得到信息支持。再加上,流动人口的有效联系方法随时变更,就让管理机关无法掌握实时有效的信息,而流出地只记录了原来在家的情况,在外情况却一无所知,无法管理。因此,整个管理流程下来,所导致的结果会造成管理归属不明、责任不清,无法使得管理机制长远有效的进行。
2.4 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手段缺乏新意
人们的生活水平与思想观念的不断提高,使得城镇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计划生育的原有宣传形式和手段已不能适应不断增多和变化着的流动人口的发展需要了。
2.5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较难落实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性方面,部分管理者对此认识不足,使得部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不规范。查证、验证比率低,流动人口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的多。
三、 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对策
第一,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收费管理机制,强化依法监督检查职能。由于各地收费管理机制的局限性,影响了国家收费政策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收费机制。在流动人口中,未婚女青年需办理《未婚证》,而已婚妇女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持此证向现住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事处缴纳计划生育服务费。同时,定期为持证人进行环检、孕检等服务,加强计划生育的管理。第二,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注重信息建设的加强。这就要求管理工作者善于运用好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实时记录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与此同时,将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管理相结合,不仅能大大降低管理的难度,还能为流动人口减轻负担。第三,切实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之于流动人口的宣传工作。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居住地,开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学校普及教育知识,不断加强他们对少生优生、提高人口素质、家庭富裕这个道理的认识,切实做好这一宣传工作。
四、 总结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管理机制的不成熟,使城乡流动人口给城市和国家带来诸多不便。充分认识加强城镇流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适应工作要求的不断变化,在管理措施上推陈出新。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改善各级各地对抓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认识的不足,此外,对于管理部门,更应加强监督工作,端正其奖赏惩戒的态度促进资源共享。总之,要改善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现状,就必须落实和完善相应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 佟新.人口社会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 向德平.城市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问题;办法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7-0040-01
自八十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飞速提高,大量的劳动力得到解放,导致流动人口的数量急增。大量的流动人口为城市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加速了城城、城乡之间物质、文化和信息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社会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优化与统筹分配,缩小了城乡间的经济差距,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由于其流动范围广、人员数量大、居住变更快且流动性强等特点,使得政府在对其进行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工作时有较多的问题和困难。下面就我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1.1对流动人口的认识界定不统一、不准确。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模糊,各地区政府计生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各行其政,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规范。使得在流动人口人员信息统计时常常出现统计信息的缺漏和叠加,不能准确、完整的记录流动人口的信息。
1.2流动人口婚育信息统计困难。流动人口的组成人员复杂多样、受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且大多数的生活环境质量较差、工作变动随意、生育行为隐蔽且接受避孕节育等计生指导服务的机会较少,这些都造成了计划生育部门在进行计生工作统计掌握上不能准确、及时的了解流动人员的婚育状况,以致很难开展后面的相关工作。
1.3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实行的人口户籍管理制度主要是以人口的现居住地为主,而计划生育的相关法律则规定生育人口的户籍以女方户籍为主,这两项管理制度存在矛盾,导致两地相关部门相互“踢皮球”,致使流动人口在法律政策上没有可靠、准确的保障依据,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在流出地的计划生育的相关优惠奖励政策难以落实,而在流入地又不能真正的享受到与本地人员同等的计生保健服务。
1.4计生服务经费短缺,计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不足。政府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财政拨款偏少,不能保证计生服务工作的全面落实。同时对外来人口计生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足,不能让外来人口充分的了解相关的政策信息。
1.5政府计生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些计生工作人员在外来人员信息统计时为了完成人口目标的责任考核,故意上报虚假信息或隐瞒不报。在处罚违法生育的人员时,不严、过严执法现象屡见不鲜。
2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的措施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迁移范围和数量最多的国家,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现象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转变阶段的基本国情。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是我国现阶段入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下面就如何完善流动人口计生体系提出几点建议。
2.1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正确认识流动入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把稳定和保持低生育水平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来抓。
2.2加大各相关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能,统筹协调,加强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责任书,把社会治安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
2.3建立健全流动入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体制,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切实明确的法律依据。
2.3.1协调健全户籍制度和计划生育等制度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全国互联的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真正做到全面的无缝隙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计生权益。
2.3.2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体系的服务优化制度。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人性化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体制。把流动入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托于各个街道、社区,做到计生服务落实到户,切实的保障流动人口的各项合法的计生权益得到兑现。
2.3.3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体系的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财政支出,为流动人口设立专项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资金,构建街道、社区间相互联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经费服务网络。
2.3.4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确保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政府与群众双向共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监督体制,公开政府对流动入口计划生育的工作情况,设立科学的务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评估考核制度,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杜绝计生工作人员收受贿赂、、隐瞒虚报等现象,确保计生执法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总结
在当前基本国情的决定下,以人为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制度化、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这有利于政府对人口信息情况的把握,有利于国家对社会资源和生产资料合理的统筹配置,有利于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宋健,何蕾.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低效的原因与对策分析[J].人口学刊,2008(5)
【关键词】城乡统筹 流动人口 养老保险 参与实证
当前我国在社会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明显,流动人口中只有少数人参与了社会养老保险,处于一种比较低而对参保状态。面对这样的情况当前对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与进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只有进一步提出城乡统筹全民参与保险的建议,才能真正的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下面将对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与实证进行详细讨论。
一、流动人口参与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参保水平低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当前阶段中我国的流动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整体处于比较低的参与状况。这种社会状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存在着流入地参与社会保险和户籍地参与社会保险的双重保险等问题存在,影响着流动人口正常参保。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应优先鼓励流动人口参与流入地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避免原本重复参保或者难以参保等问题的出现。
(二)地区参保差异明显
当前我国的社会环境中农业户口流动人口参保人数要比非农业人口参保人数低很多,甚至只能达到非农业人口数量的一半。这说明了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受到了阻碍。通常来说非农业户口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要高于农业户口流动人口,这也是导致农业户口流动人口参保数量少的一项重要原因。农民们难以得到城市资源共享,受到的福利水平较低,这是当前阶段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最先迈进老龄阶段老人参保困难
随着流入时间的不断延长,流动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比例却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不同的停留时间流动人口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程度在当前是几乎持平的,这就说明了最先一批迈进老龄阶段的这批群众将在养老保险方面表现出比较低的态势。同时,相关调差显示,当前我国的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中,男性的参保比例要明显的高于女性,这可能与女性主要参与家庭劳动的情况有关,同时也是限制流动人口女性参保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与建议
(一)扩大农业户口参与覆盖范围
农业户口流动人口作为我国流动人口当中比例最大的人群,当前应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对农业户口参保者覆盖范围进行全面的拓展。只有将农业户口流动人口参保范围进行扩大,才能整体上实现流动人口参保水平的提升。同时,作为政府应对一些年龄比较大的农业户口流动人口加以重视,促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得到逐步的完善。在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中,不久的将来将会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当中,因此,积极的对农业户口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建设和完善将对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年长者有限参保
年龄比较大的流动人口也就是最早步入到老龄阶段的人群,当前阶段解决这部分流动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最为紧迫的工作。随着年龄的不断上升,我国的流动人口参考数量却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这种现象出现主要是因为年龄上升流动人口的就业比例会下降,即便很多仍然处于就业状态,但他们当中更多的人会倾向于经营个体工作或者类似的自营劳动。因此,当前阶段应首先考虑到年长者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对策来进行控制,促使老龄人口能参保。
(三)统筹实施资金措施
我国当前处于老龄化人口状态,但与之相对应的老龄化养老保险和养老资金供应之间却出现了严重的问题。面对这样的现状,应将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统筹和扩充,从长远的角度来做好打算,以便于应对未来老龄化趋势的发展,满足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在此方面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国外优秀的经验,通过养老保险基金的形式来达到资金增值的目的,并充分积累足够的养老资金。同时,政府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保险基金管理企业,由政府来进行监管,保证养老基金的管理能得到科学的控制,促使资金能处于增值的状态。此外,应尽快的加大资金市场的建设工作,为养老基金的运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从而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扩充。
我国流动人口参保情况当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限制流动人口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问题主要在于个人原因和家庭等方面,与社会政策之间的关联性不大。要想提升我国的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度,还需要从全面的角度进行分析,扩大参保范围,为年老者提供相应的帮助,从而促使我国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吕学静,李佳.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基于“有限理性”学说[J].人口学刊,2012,(04).
关键词:新形势;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2011)014(C)-0337-01
引言:流动人口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人军。他们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城乡流动人员数量庞大且流动性强,居无定所,变更频繁,这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流动人员政策外生育的管理难度很大,往往出现管不住和无法管的困难。我国人口流动规模庞大,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为此,必须积极应对新形势,坚持与时俱进。
一、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从现实情况看,企业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与管理的难点问题主要存在“一低两难三弱”等问题。一低:流动人口持证率低,由于大部分流动人口对于用工单位必需检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制度不理解,外出务工前未及时办理好相关证件,导致企业在招工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精力解释、核实,计生管理措施难以落实。两难:一是企业招聘的流动人口文化程度较低,情况复杂,难以管理。流动人口由于基本为临时工,对企业缺少归属感,对计划生育持消极态度,有些人找出各种借口逃避孕检,难以及时掌握他们的婚育情况。二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难以把握。由于流动人口人员构成的复杂、就业行为的随意、生育行为的隐蔽等原因,流出地和流入企业的人口计生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其婚育动态,有些数据统计不准,孕情信息、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掌握不实。三弱:一是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为统计数据存在的偏差,信息化管理滞后,企业未形成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网络,基层管理意识不强,计生宣传氛围不浓厚,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二是管理队伍薄弱,企业流动人口逐年增长速度较快,但是计生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且人员配置较少,工作队伍不健全,造成了管理不到位、服务跟不上;三是计划生育措施力度较弱,企业流动人口的受关注的程度往往不及正式员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真正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好多过去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需要。
二、国有企业如何对计划生育进行管理
(一)落实计生政策。企业领导要坚持国家生育政策的宣传,将新婚姻政策带人员工精神文明活动中来,不断的促进计生工作的实施,倡导健康的婚育理念。(二)执行计生任务。企业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计生工作,努力完成人口控制计划与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三)注重基础管理。企业要以优质服务为主,依法管理,求实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
三、计划生育对国有企业发展影响
(一)有利于国家资金积累速度加快。能够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加速资金积累。(二)有利于劳动人口就业。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有利于劳动就业。(三)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四)有利于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
四、国有企业今后在计划生育管理中努力方向
(一)强化法制宣传力度。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一支计生法律知识宣团,进行巡回讲座,加强对企业员工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二)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1、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2、争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一致。3、争取公、检、法、司法、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的支持,进行跟踪调查、拍摄、报道。4、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规范各类审批程序,理顺行政职能。健全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认真做好照顾二胎生育审批、再通手术审批及特殊情况生育审核、审批的受理申报工作等。(四)抓好工作。高度重视工作,站在维护稳定的高度来抓工作,掌握工作主动权。(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民益。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结果进行公示是我们温岭的一项特色性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核实,坚决杜绝乱开发票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结语:总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通过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服务,使他们人在外地如在家乡,切实感到现居住地的关怀,他们就能改变生育观念,自觉配合现居住地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就能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到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作者单位: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
作者简介:郜丽萍(1970.04.29― ),女,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现在是会计师、政工师。
参考文献:
[1]江立华.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闯题与对策.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5月.
【关键词】 护理程序;流动人口;高血压防治。
流动人口中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发病率逐渐增加。如何通过加强管理,引导流动人口关注高血压的防治知识,提高高血压的建卡率、知晓率、服药率、控制率,已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我们借郑州市紫荆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之际,从2009年3月~2010年4月,应用护理程序5个步骤对辖区流动人口高血压管理模式进行实践探索,尤其是运用社区护理程序,来引导流动人口自觉采取科学的高血压防治措施,取得较好的结果,现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居住在郑州市紫荆山南路社区的所有非郑州籍流动人口。
1.2 方法 采取社区护理的5个程序,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评估、分析、诊断、实施和评价。首先,通过基线调查,了解辖区内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建卡率和管理率,以及高危人群及家属对高血压知识的知晓程度,然后制定相应措施,运用健康教育策略传播方法,对辖区内的目标人群进行干预和传播,以期提高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建卡率、管理率及控制率,从而提高流动人口高血压防治的管理水平。
1.2.1 评估阶段:社区评估是收集关于社区健康状况的信息,发现存在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并找到导致这些问题的相关因素,为护理计划和措施提供资料和窗口依据[1] 。
1.2.2 收集信息。走访街道、社区,首先,认识该街道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包括民政科、城管科的负责人和具体分管人员,收集相关的资料。其次,去各社区认识相关负责人,了解各社区的人口具体分布情况,特别是流动人口分布情况,获得房屋分布地图,建立联系方式。最后,进入社区访谈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获得额外的资料。走访派出所,主要了解流动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及来源等。走访辖区企业,主要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年龄结构等;走访小区物业,主要了解流动人口的家庭、居住环境等。
1.2.3 整理信息。地理环境特征:紫荆山南路社区位于郑州市东南部,属于城乡结合处,区域面积约7.6万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约5万人,流动人口约5.8万人。同时获得了社区房屋分布地图等。人口群体特征:流动人口有职业的年龄为18~66岁,无职业者多为女性,多在家照顾孩子。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2000元。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规范(均办理了暂住证,有详细的登记本,房东对承租人情况非常了解)。获得高血压知识的调查显示:高血压的诊断标准,39.6%的人能回答正确;确诊高血压病人的服药率为65.6%,30%的病人认为无症状可以不服药;高血压病人服药治疗的血压达标率55.8%;高血压知识的来源:医务人员88.2%,大众传媒63.5%,亲戚和老乡68.5%;不能确诊高血压的原因:未测过血压79.6%,只测过1次的 17.3%,其他 3.1%;健康档案建档率为0。
1.2.4 诊断阶段:社区护理诊断是通过整理和分析获得的资料,陈述关于社区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2]。通过社区评估作出的诊断为:流动人口高血压确诊率低、服药率低、控制率低。原因是由于其知识缺乏及服务途径知晓率低。
1.2.5 计划阶段:计划是经过社区护理评估、资料分析,确立护理诊断后,由社区护士制定促进社区健康的计划,为提供连续、预防或减轻服务对象的护理问题而制定护理对策或措施的过程[3] 。
1.2.6 建立保健病历档案,进行早预防。要求病人购买血压计并教给如何自行检测血压,每周与所有高危人群及高血压病人电话咨询。并将结果记录分析,或要求被观察人员经常到门诊检测血压,通过经常性检查可以早期发现高血压病人,对已有高血压的病人可以了解治疗的效果,及时作出正确的调整。并根据所获得的其他信息进行分析,给每位病人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将对所有观察对象建立保健病历档案。每月对病人进行一次病情分析,防止或尽量减少已有高血压病人的并发症。
1.2.7 印制高血压宣传册。将高血压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预防控制、护理知识、药物治疗、高血压饮食、高血压检测等汇编成简明易懂的小册子,根据检查结果,有目的地进行发放。
1.2.8 有针对性地讲解高血压防治知识。树立信心:向病人及家属解释引起高血压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及高血压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以引起病人足够的重视。高血压病人中存在着以下不正常的心理:一种为过分悲观,一旦患病,认为要长期服药,且有多种并发症的发生可能性,整日心情郁闷;还有的表现为无所谓的态度,认为自己无头晕头痛等任何不适症状,血压高一点儿也无所谓,他们拒绝治疗;另外还有一些高危人群则认为他们无任何不适,且血压不高,要求他们控制体重、适当锻炼、调节饮食等简直是危言耸听。针对病人的不同心理,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健康教育。饮食习惯:指导病人坚持低盐、低脂、低胆固醇饮食,限制动物脂肪、内脏、软体动物、鱼籽、加壳类食物的摄入,多吃新鲜蔬菜、水果,防治便秘。肥胖者控制体重,减少每天总热量的摄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做到细嚼慢咽,避免过饱,少吃零食等。运动锻炼:指导病人选择适宜的运动方式进行体育锻炼,如慢跑、快步走、太极拳、气功等运动。药物治疗:告诉病人及家属有关降压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作用与不良反应,并提供书面资料。教育病人服药的剂量和时间,必须遵照医嘱进行,不能随意增减药量、停药或突然撤换药物。教会病人和家属定时测量血压并养成每天记录的习惯,定期到门诊复查。若血压控制不理想,或有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随时就诊。定期随访:每月或季度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2.9 实施阶段。指导实施是把计划中制定的策略付诸行动。在实施阶段,我们主动与社区上级领导和非官方的社区重要人物及专家进行沟通,获得他们的支持,进一步推动计划的实施。此外,我们还通过观察、访谈、调查等方式来了解情况,对所有的步骤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而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1.2.10 评价阶段。评价是护理程序的最后一步,最终目的是测量和判断目标实现的程度,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社区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等。通过对实施健康教育策略传播后,通过前后高血压病人的建卡率、知晓率、服药率、控制率的变化来评价实施效果。
2 结果
2010年4月,通过对流动人口中高血压病人服务管理调查和统计,和实施计划前1年相比:建卡人数由2009年3月的0到2010年4月的建卡人数697人次,高血压的知晓率由39.6%提高到97.6%,服药率由65.6%提高到92.3%,控制率由55,8%提高到88%。两者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1.护理程序可以有效地促进流动人口高血压的管理。护理程序是以恢复或增进护理服务对象的健康为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护理活动,它是一种科学的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是护理工作的框架和运转载体[4]。它通过评估、诊断全面了解社区流动人口高血压防治情况,找出问题,从而制订出可操作性强、各相关人员和部门乐于接受的社区护理计划,并根据计划全面实施,最后通过评价来判断预期目标实现情况,找出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正。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发现护理程序的5个步骤是紧紧相扣、循序渐进又可以不断循环的过程,和之前的无序管理方法相比更具有科学性、计划性和统筹性。结果也显示使用护理程序后,高血压防治远远超出预定目标。因此,在社区中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可以有促进和引导城市流动人口纳入一些慢性病的管理体系。
社区护士需具备多学科知识和能力,才能有效运用护理程序。护理程序既是一种思维方式,又是一种工作方法、手段和工具,可以帮助社区护士解决许多的问题。但是,在社区中要能有效应用护理程序来开展相应工作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护士必须具备良好的统计学知识和分析能力,能做资料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会熟练运用各种技巧和社区内各部门、社区干部及居民进行沟通交流,收集到有价值的资料,为诊断、计划、实施提供基本的前提和依据。
科学的评价方法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基数不稳定,流动性大、统计较难,通过公安部门调查办理暂住证的人数远少于实际建卡数。因此,流动人口高血压防治评估只能通过增加建卡数及门诊体检次数来评价结果,也只能作为每年变化的依据,所以进行结果评价时存在一定难度。不过,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说明实施护理程序对2009年3月~2010年4月郑州市紫荆山南路社区流动人口高血压防治管理指标的影响。这种可比性的价值,还依赖今后全社会整体工作推进后的进一步实现。
参考文献
[1] 赵秋利.社区护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41-49.
[2] 何国平,张静平.实用社区护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41-51.
一、人口流动呈现明显的家庭化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最突出的人口现象。1982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流动人口仅为657万人,经过1980年的较缓慢的增长,至1990年时突破2000万人,达到2135万人; 1980年至1990年的十年间,流动人口的数量开始迅速增长,至2000年已突破了1亿人;21世纪以来,流动人口规模扩张势头依旧强势,2005年,已近1.5亿,超过中国总人口的11%(见图1)。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亿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0.4亿人,市辖区外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亿人,即全国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在流动。中国的人口流动已成为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正在超越生育和死亡成为主导中国人口态势的最主要的人口因素。鉴于城乡之间的二元体制结构,流动人口的数量还将继续增加、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的人口群体还将长期存在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之中。
我国的流动人口在规模不断增大的同时,其结构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最为显著的变化之一就是越来越多的人由过去分散的“单身外出”逐渐转变为“举家迁徙”,许多分离的夫妇与子女在流入地团圆,甚至是全家同时迁移,人口流动呈现出明显的家庭化趋势。1990年“四普”时,流动人口中只有7.44%生活在纯粹由外来人口构成的家庭户中,而有近60%的人迁入到常住户中,其余34%则是迁入到集体户中。这表明,我国人口流动浪潮初步掀起,多是单独的个体流动。这种早期的迁移流动主要是出于经济原因,往往是经济活动能力较强的人首先外出务工经商,他们中的多数以住集体户或借住当地居民房屋为主,举家迁移的规模不大。到“五普”时,迁入到纯外户中的流动人口的比例上升到了46.06%,几乎提高了5倍。家庭迁移已成为我国人口迁移的一个重要特征,且是以核心家庭的迁移为主要形式。新世纪以来,人口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愈来愈明显。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其监测的流动人口家庭平均每户2.3人,16-59周岁的已婚流动人口中84.5%与配偶一同流动,随父母流动的儿童(58.2%)多于留守儿童(41.8%)。
二、流动人口家庭结构分类之探讨
社会学家们将家庭区分为不同的模式或类型,如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单身家庭等等。但是,流动人口家庭是在近年来的人口大规模迁移流动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家庭模式,它表现在或者全部家庭成员迁出,或者与部分家庭成员长期分居。这种家庭类型和家庭关系与以往的关于家庭模式、代际关系、家庭功能等方面的研究以及相关结论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对于流入地政府决策部门而言,摸清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对于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家庭政策亦是非常之重要。
目前,已有几位学者对流动人口的家庭模式进行了分类。李强对流动人口的家庭模式划分中涉及了流动者、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四类角色,洪小良在其研究中加入了父母的角色。张文娟则将上述五类角色进行组合,将北京市流动人口家庭划分为独居,和配偶同住,和子女同住,和配偶、子女同住,和配偶、父母同住,和配偶、子女及父母同住,和父母同住,和子女及父母同住,和兄弟姐妹同住,同居,和配偶、兄弟姐妹同住,和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同住,和配偶、兄弟姐妹及父母同住,和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父母同住,单独和其他人居住,共15 类家庭结构类型。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到流动者的婚姻状况,主要依据流动者的生命历程中结婚和生育两个生命事件对流动人口家庭模式进行分类。因为,这两个生命事件对流动者的个人生活与发展将产生显著影响。在经历了结婚和生育之后,流动者将组成自己的核心家庭,此后,他们的生活与发展将发生质的变化。此外,核心家庭成员是否在流入地同住,也将对流动者是否打算长期定居流入地产生影响,也将对流入地的公共服务提出不同的需求。
鉴于以上目的和依据,本文将流动人口的家庭模式划分为14类(如图2所示)。对于未婚流动者主要考虑父、母是否与其同住,分为:1.未婚独自居住,2.未婚仅与父、母同住,3.未婚与父母以外的家庭成员同住,4.未婚与父/母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同住。对于未婚流动者而言,父母是其核心家庭成员,如果父母没有同住,则看作是核心家庭成员缺失。需要指出的是,在流动过程中未婚流动者可能会结婚、生育,组建自己的核心家庭。
对于已婚未育的流动者主要考虑配偶是否与其同住,分为:5.已婚未育独自居住,6.已婚未育仅与配偶同住,7.已婚未育与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同住,8.已婚未育与配偶以外的家庭成员同住。对于已婚未育的流动者而言,配偶是其核心家庭成员,如果配偶没有同住,则看作是核心家庭成员缺失。
对于已婚已育的流动人口主要考虑配偶和孩子是否与其同住,分为:9.已婚已育独自居住,10.已婚已育仅与配偶同住,11.已婚已育仅与配偶和孩子同住,12.已婚已育仅与孩子同住,13.已婚已育与配偶和孩子及其他家庭成员同住,14.已婚已育与配偶和孩子以外的家庭成员同住。对于已婚已育的流动者而言,配偶和孩子是其核心家庭成员,如果配偶或者孩子没有同住,则看作是核心家庭成员缺失。
三、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家庭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同
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特征。目前,高层已指出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为人口流动迁移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人口迁移流动的家庭化趋势体现了流动人口开始从流动就业向融入当地生活转变。这一过程中将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给流入地的公共服务带来新挑战,提出更高的需求。
1.人口流动家庭化过程中,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和社会融合状况将发生变化
以往的研究大多发现,第一代流动人口(农民工)大多是倾向于年轻时在外打工挣钱,年纪大了回老家养老。但是,在当前人口流动呈现明显家庭化趋势的情势下,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和对未来的打算亦随之发生了变化。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时间长,呈现“流动人口不流动”之势。《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显示,其监测的流动人口流入地连续居住生活时间平均接近5年,79.5%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超过1年,53.2%居住超过3年,36.7%居住超过5年,14.4%居住超过10年。可见,“盲流不流”,流动人口有逐渐沉淀之势。这对流动者自身、对其家庭、对流入地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甚至对城市化进程都将产生影响。
流动者在流入地的居住安排、家庭成员(尤其是核心家庭成员)随迁与否将作用于其心理感受、社会参与情况、与老家的互动频率与方式等,对其能否很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产生影响,也将影响其是否有长期定居的意愿。更为重要的是,流动人口的长期定居倾向将影响流入地公共服务体系的设计,已长期居留的流动人口对城市的福利体制、制度安排构成硬需求;有长期定居倾向的流动人口对城市的福利体制、制度安排将构成潜在的硬需求,且二者均将成为长期性的需求。如果忽视这种需求,在流动人口长期居留不断累积的情况下、在流动人口客观上和城市互动不断扩展的背景下,会给城市体系的持续发展埋下隐忧。
2.流动人口是“家庭中的人”而不仅仅是“单个的人”
以往的学术研究亦或是相关政策等多是以流动人口个体为对象。然而,在当前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明显的情势下,社会各界应该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是“家庭中的人”而不仅仅“单个的人”,应该更多地从家庭的视角去探讨流动人口的生活状态等方面,以家庭为单位考虑其对公共服务的需要。
一方面,外来人口在城市的居留是渐进的,而且其在城市居留的不同时期,对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经济管理的需求也是相应变化的。另一方面,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家庭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对于未婚的流动人口而言,就业与发展方面的公共服务,诸如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等服务可能是他们急需的。对于有孩子在流入地就学的家庭而言,随迁子女的教育将可能成为他们最迫切关心、最急需获得的公共服务。对于有长期定居意愿的家庭而言,政府能否提供低价位的租房服务、或者是低价位的购房服务可能是他们急需的,同时,就业者和随迁家属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也可能是亟待解决的,等等。
3.流动人口“第二代”的身份认同迷失,日常照料、家庭社会教育缺失等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
目前来说,流动儿童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非常广泛的关注。可以预判的是,随着生育孩子数量的减少,家庭收入的增加,流入地(如上海)政府对于流动儿童教育的投入加大等因素,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
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子女随父母迁移,长期在流入地居留,甚至有一部分人在流入地出生并一直居住,从未在老家生活过。事实上,他们已经是“回不去的一代”。但是,由于体制等种种原因,使得他们在身份认同上常常陷于“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尴尬境地。此外,流动人口到流入地之后,大多处于就业状态,且工作时间相对较长、工作强度相对较大,故其随迁子女(尤其是低龄子女)的家庭教育和日常照料缺失比较严重。而且,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往往是依靠原有的社会网络、以地缘、血缘、亲缘关系共同居住,常常会形成流动人口聚集地。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不利于其随迁子女与当地的孩子交往,亦不利于孩子很好地认识流入地;同时,流动人口聚集地尚没有社区的概念,故其随迁子女的社会教育亦严重缺失。这些都不利于随迁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也将不利于城市未来的和谐稳定。流动人口“第二代”的身份认同、归属感与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四、应对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的相关思考和建议
古今中外,家庭都是个人重要的福利资源。稳定和谐的家庭,不仅满足了个人的物质与情感需求,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珍贵资源。相对于城市家庭而言,流动人口家庭是弱势家庭,尤其是在城市陌生的环境下,家庭对于流动个体的意义更是非比寻常。在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明显的情势下,我们应该关注流动人口家庭,促进流动人口家庭能力建设。
1.全面分析流动人口家庭结构的现状与特征,加强对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的分析和调查研究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结构、居住安排,不仅仅对其生活状态、定居倾向、社会融合程度产生影响,其不同的家庭结构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因此,充分了解、准确判断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流动人口家庭结构的现状与特征这将能够更好地为宏观决策、改革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提供基础信息和科学依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是分析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流动人口家庭模式的最为全面、权威的数据,应该加强对普查数据的开发与挖掘,全面分析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特征,并从群体的数量上来量化流动人口家庭的公共服务需求。
此外,针对流动人口家庭化这一趋势,还应加强抽样调查和田野调查,分析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合程度、与老家的互动情况、长期定居意愿、生活方式的城市化程度、公共服务的需求状况等等。
2.加强与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社区等多方面的合作,制定渐进融合的社会政策,促进流动人口家庭能力建设
户籍制度立刻完全放开是不现实的,嵌套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实性的对策是根据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时间的长短、就业稳定状况、居住安排、家庭需求等方面的考量,提供渐进性的户籍准入和社会融合对策,分层次、递进地使其逐步整合进入到城市体系中。
在充分把握流动人口家庭模式的现状与特征、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政府应加强与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的合作,促进流动人口家庭能力建设,满足流动人口家庭在经济支持、居住环境、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增加他们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