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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少子高龄化;劳动力供给;应对措施;启示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6)03-0057-10
DOI:10.14156/ki.rbwtyj.2016.03.007
一、日本少子高龄化
(一)日本少子高龄化现状
少子高龄化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日本是进入少子高龄化社会较早的国家之一,少子高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按照联合国老龄化标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就称为老龄化社会,超过14%则称为老龄社会,超过21%则称为超老龄社会。按照此标准,日本昭和45年(197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平成6年(1994年)进入老龄社会,平成19年(2007年)进入超老龄社会,可见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十分严重[1]。对于少子化问题来说,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从日本少子化发展趋势来看,0~14岁人口数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少子化问题日趋严重。表1显示日本各年龄段人口数量及变化情况,图1反映日本少子高龄化现状及变化趋势,可以看出1950年日本各年龄段人口分配合理,并未出现少子高龄化问题,1970年,0~14岁人口由1950年的2 979万人减少至2 515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由416万人增加至740万人;1990年,0~14岁人口减少至2 249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至1 489万人,少子化程度由1970年的23.9%降至18.2%,老龄化程度由1970年的7.1%增长至12.1%,少年儿童抚养比由34.9%降至26.2%,老年人口抚养比由10.3%增至17.3%,说明少年儿童抚养负担减轻,但老年人抚养负担加重;2010年,0~14岁人口减少到1 680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到2 677万
人,老年人口数量比儿童人口超出近1 000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3.2%,老龄化程度为23%,少年儿童抚养比为20.7%,老年人口抚养比为33.0%,老年人抚养负担增长较快;截止2013年,0~14岁人口1 639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为3 190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2.9%,老龄化程度为25.1%,少年儿童抚养比20.7%,老年人口抚养比为40.3%。由此可见,日本少子高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
(二)日本少子高龄化的变化
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研究所的推测,如表1、图1所示:2020年,日本0~14岁人口数量将减少到1 457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增加至
3 612万人,少子化程度为11.7%,老龄化程度为29.1%,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9.8%,老年人口抚养比为49.2%,老年人口抚养负担进一步加重;2040年,0~14岁人口数量为1 073万人,65岁人口数量为3 868万人,少子化程度降至10%,老龄化程度增至36.1%,届时日本人口中有1/3以上都是老年人,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8.5%,老年人口抚养比为66.8%,1.5个劳动力需要抚养一个老年人;2060年,0~14岁人口数量为791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3 364万人,少子化程度为8.3%,老龄化程度为39.9%,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7.6%,老年人口抚养比为76.1%,日本少子高龄化程度已经达到鼎峰。此后,少子高龄化问题会逐渐得到缓解。
二、少子高龄化对日本劳动力供给的影响
(一)劳动力供给数量减少,年龄结构老化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劳动力数量和供给取决于这个国家总人口中处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多少,劳动力年龄结构和数量对劳动力的供给变化具有制约作用。日本是进入老龄化较早的国家,老龄化速度的加剧对劳动力供给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根据表1可以看出,日本劳动适龄人口1950-2000年一直呈增加趋势,由5 017万人增加到8 622万人,年均增长率约为1.4%;从2000年开始,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开始出现大幅下降,到2010年降至8 103万人。截止2013年,日本劳动适龄人口数量为7 907万人,13年间减少715万人,降幅为8.3%;预计2020年劳动适龄人口减少至7 341万人,2040年则跌至5 787万人,2060年降至4 418万人。由此可见,日本劳动适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并且减少的速度不断加快。日本劳动力人口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见图2,1990年日本劳动力人口6 384万人,占劳动适龄人口的74.3%,65岁以上劳动力人数360万人,占劳动力人口的5.6%;2000年劳动力人口数增加至6 766万人,占劳动适龄人口的78.5%,65岁及以上劳动人口493万人,占劳动力人口的7.3%;2006年、2012年日本的劳动力人口数量开始下降,2006年为6 557万人,2012年则降至6 628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的比重达到8.8%。根据总务省统计局推算,日本劳动力人口继续呈下降趋势,2017年、2030年劳动力人口数量将降至6 556万人、6 18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的比重分别升至10.4%和11.1%。由此可见,受日本少子高龄化趋势的影响,日本劳动适龄人口及劳动力人口呈下降趋势,劳动力供给数量不断减少,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及老年劳动力数量呈上升趋势,劳动力人口数量总体呈减少趋势,导致日本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是日本社会的安全网,有力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其作用不可替代。日本政府为解决少子高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危机,日本政府不断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对年金制度、医疗制度、介护保险制度等进行改革,以提高社会保险费收缴水平,降低社会保险支出,“开源节流”,多措并举,达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的目的。日本公共年金制度改革,主要有公共年金财政政策、建立大学生公共年金缴纳制度、实行公共年金减额发放制度、推迟领取老龄厚生养老金者实行奖励制度等[9],此外,政府不断强调加强和改善年金管理和运营、加强对年金机构的改革、组建年金基金经营会、提高年金基金运营人员专业化水平、设立监督机制和公开经营状况等措施,以加强国民对年金基金运营的信心。在推进医疗保险改革方面,主要采取提高国民加入健康保险的个人负担比例、改革老年人健康保险制度、将“老人医疗制度”年限推迟到 75 岁开始、选择“特别养老院”的老年人个人承担房费和水电费及针对7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高龄者医疗制度”等。在介护保险制度方面,主要针对体弱病残老人生活所需方面的护理和照料, 2000年正式实施护理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居家护理和设施护理。居家护理是以老人的家为中
心向老人提供护理; 设施护理是老人住在特定的设施内接受护理服务[10]。日本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措施,对经济增长、促进就业、保障老年人福利等起到了一定作用,尤其是对于抚养负担不断加重的年轻人来说,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保,是他们选择就业的主要动力,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加年轻人就业的信心,促进就业率的提高。
(三)发展老龄产业,支持老年人就业
人口少子高龄化引起日本年轻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为补充劳动力供给,日本政府不断采取措施,发展老龄产业,支持老年人就业[11]。日本老龄产业主要包括老年产品制造业、老年生活和护理服务、老年房地产、老年金融保险及老年休闲服务等五大领域。日本老龄产业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80年代、90年代逐渐完善,进入21世纪以来,一些大公司和企业转变经营战略模式,利用资金和技术优势,进军老龄产业相关领域,产业规模逐渐扩张,并以每年4%~5%的利率增长。目前,日本老龄产业已经开始步入了结构合理、分布平衡、竞争有序的相对成熟阶段,不仅能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基本物质消费需求,也能满足老年休闲、健康、文化、娱乐等精神方面的消费需求。日本政府为应对今后更加迅猛的“银色浪潮”,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入老龄产业市场,促进老年产业发展,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日本老龄产业已经实现良性循环发展,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渐明显。在促进老年人就业方面,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支持措施,为鼓励60以上的老年人延长就业年限,或者重新选择新的职业,采取逐渐延长退休年龄政策,并且通过法律的形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对企业设立高龄雇佣奖励政策,向雇佣 60~65岁老年人的企业雇主提供25%的高龄职工工资补助,对于临时雇佣老年人的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补助[12]。此外,政府还划拨专款,成立“银色人才中心”,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就业帮助、寻找就业机会、延长老年人雇佣年限,增加劳动力供给,缓解老龄化对社会的冲击。实践证明,日本老龄产业不断发展,老年人就业增加,对少子高龄化的经济影响产生了一定的缓解作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四)放宽移民政策,吸引外国年轻劳动力
日本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国,明治维新之前一直处于闭关锁国状态,自明治维新以后,日本逐渐开放国门,加强与外界的经济往来,但由于岛国根性,日本在吸收外国劳动力和人才方面,与欧美国家相比政策还不够开放。随着20世纪90年代少子高龄化速度的加快,日本政府认识到单靠提高生育率难以弥补国内劳动力不足的问题,逐渐放宽了移民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国劳动力,缓解国内劳动力不足的压力[13]。根据日本相关研究机构推算,日本今后50年间,每年需要外国劳动者60万人,才能补足劳动力供给,维持国民经济发展。日本将移民对象的首选放在来自各个国家的留学生身上,主要通过奖励措施留住高学历留学生,对拥有一技之长的留学生,放宽其就业劳动许可,使其尽可能长期或者永久居住日本[14]。2013年日本《产经新闻》报道,日本政府将不断放宽移民政策,增加移民数量,补充国内劳动力不足。根据政府确定的方针,日本将大幅放宽接收外国劳动者进入日本国内的限制条件。除将放宽技能劳动者的入境条件以外,日本政府还计划将现行制度下未被允许的不具备特定专业、技术领域能力的单纯劳动力在限定条件下也允许其入境。2014年日本《读卖新闻》相关报道指出,日本政府已经就建设、护理等领域引入外国劳动者的政策进行论证。第一阶段为扩充建筑行业的外国劳动力数量。由于东京成功申办2020年奥运会,国家建筑设施需求会逐渐增加,未来建筑行业将面临劳动力严重不足问题,所以日本政府决定将延长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规定的在留期限,由原先的3年更改为6年。少子高龄化给日本劳动力市场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放宽移民的政策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增加了外国劳动者数量。
四、启 示
(一)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中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下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老年人口基数大、“未富先老”,再加上经济实力水平相对较弱,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问题难度较大。因此,中国要解决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主要依靠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用强大经济实力做后盾,解决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各种问题。为实现经济发展,政府应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解决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应发挥作为劳动力资源大国优势,在积极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增加更多就业岗位的同时不断提高资本、技术投入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保持经济发展后劲。此外,劳动力素质提高有利于促进就业,平衡教育资源的分布,重视发展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提升劳动力素质,增加其就业的机会。劳动者素质提高,尤其是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从而增加更多就业岗位,更有利于增加高知识、高技能的老年人就业机会、改变其生活观念,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压力,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11]小林真一郎.bI造と少子高h化――2015年にP力は本当に不足するのか[J]. 季刊政策・U友芯浚2009(1):95-111.
[12]森田子.少子化が企I行婴擞毪à胗绊[J].日本P研究jI, 2006(553):4-18.
[13]木江理子.日本の外国人P者受け入れ政策[M].|京:原房,2006.
[14]井口泰.国H的な人の移婴颏幛挨毳ジア槁[J].ファイナンシャル レビュ`, 2013(5):88-114.
[15]藤江泰郎.人口p少下でのP市觥―女性、高h者のP力率引上げにより2040 年にかけてのP力不足を\り切れ[R].|京:世界平和研究所IIPS Policy Paper ,2014:1-68.
1我国老龄化与少子化现象的形成与现状
我国于20世纪70 年代末制定的人口政策经过 30 多年的严格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当前面临的主要人口问题不是人口总量的迅猛增长,而是低生育率导致的适龄劳动力不足,以及逐步显现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等问题。我国人口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出现峰值,自从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推行后,出现了出生人口不断减少、总和生育率不断下降的情况,少子化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使我国人口数量不断趋于减少,也加速了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人口年龄结构将严重不合理,呈倒金字塔形,导致人口比例的失衡和人口质量的整体下降。
2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老龄化与少子化问题的形成给我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压力,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制执行下所产生的少子化直接导致我国人口不断减少。当未来进入严重的少子化社会后,人口均衡将难以恢复,人口衰退也将不可避免。其次,少子化对经济长期增长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导致劳动力供给不足,经济增长后劲乏力,势必成为抑制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最后,由于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保险负担本已沉重。因此我国现有的政府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必将受到来自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严重挑战。
3广东省某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在笔者进行调研的某村,通过走访村部,查看相关村志和本村现有的人口资料等文献,结合与村民、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访谈,笔者了解到,某村现有住户156户,户籍人口约有571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占到13%,而0~14岁的少年儿童共有113人,约占19%,因此,根据对某村的调查发现,该村老龄化与少子化现象均比较突出。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村中青年,无论男女,外出打工现象盛行,绝大部分中青年男女均会选择外出务工,以赚钱养家。那么该村中的养老和育子责任如何保障?笔者针对广东省某地区农村的老年人希望选择的养老方式进行了调查(见下图),其中希望依靠子女养老的老年人有 39%,打算依靠自身养老的老年人有 21%,打算依赖政府救济养老的老年人口有 10%,打算依靠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养老的老年人有 27%,还有 3%的老年人甚至对自己将来依靠什么方式来养老还很迷茫。在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下,大多数老年人都考虑过将来的养老情况,但是在农村老年人群体中将养老寄希望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比重不到28%,而希望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养老的老年人有72%,这也反映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还不完善,农村老年人也由于自身受教育程度有限,对我国养老保险的作用缺乏足够的信心。各地虽然都将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保险作为保险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市场扩大覆盖面的主要对象,但在这个庞大的近两亿人的群体中,老年人参保率依然偏低,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拥有养老保险的不会超过3000 万人。
4存在问题的分析
41教育受限,老年人对于商业性社会保险的意识低
在农村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w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的问题,小学毕业甚至文盲等情况较多存在。这一代老龄群体对于社会养老保险认识度低,且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观念深居其心。
42子女外出打工,过度满足农村老人的物质需求
随着子女进城务工,收入的持续增加提高了农民家庭生活水平,也因此,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农民生活得到较为可观的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生活资料得以不断地丰富。
43经济收入低的不舍心态
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群体一辈子受苦受穷的经历,使得他们对于所获收入的钱财比较珍视,舍不得花费每一分钱,哪怕是他们自己生病,都延续着以往的小病熬、大病扛的心态,对于养老未知风险的预防的金钱花费,他们就更不能接受了。
44商业养老保险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
由于中国保险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是在城市,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忽视了农村养老市场的保险需求,简单地把在城市销售的养老保险产品直接运用到农村市场,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而且保费相对较高,大多数农民无力承受。
5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对策分析
51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参保意识
为了加强老年人群体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信任,我们必须加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使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对商业养老保险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为他们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建立信心,之所以许多农村地区没有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不了解。另外,针对更新农村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而言,他们认为依靠子女养老才是最稳妥的养老方式。但在老龄化和少子化形势严峻的今天,要加强农村老年人对于社会新形势的认识,加强农村地区信息更新和传播的速度,强化商业养老保险的概念,增加农村地区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识,更新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化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并鼓励购买的消费行为。
关键词:人口减少 老龄化 人口结构 综合国力 人口策略
作者简介:田香兰,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F3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874(2011)05-0107-15
基金项目:2011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编号:TJZZ10-098)。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已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这种情况将长期持续下去。没有一定规模的人口再生产,就谈不上综合国力。现行的日本社会经济发展是以人口增加为前提的,而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必然与社会经济结构发生矛盾,从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削弱综合国力。
一 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现状及趋势
人口减少及老龄化是日本人口变化的主要特点。考察人口减少现状及趋势时,可以运用人口规模、出生人数及总和生育率等指标,而考察人口老龄化现象及趋势时,可以运用老龄化率、老龄化速度、平均寿命等指标。
(一)日本人口减少现状及趋势分析
从人口规模来看,2004年日本总人口为1亿2779万,达到高峰,2005年减少到1亿2777万,比上年减少2万人,二战后第一次出现人口减少现象,日本开始进入人口减少阶段。今后,人口将持续减少,到2055年将减少到8993万,到2105年减少到4459万(参见图1)。由于人口规模的变动具有再生产惯性,即使大幅度提高出生率,到2055年为止,也很难改变人口减少趋势。在总人口减少的同时,劳动力人口也明显减少。2008年,劳动力人口为6650万人,但到2050年,将减少到4228万人(预测数据),相当于2008年的三分之二。图2显示了日本总和生育率变化情况。总和生育率在2.1~2.2左右称为人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表明人口数量会维持现状。1950年,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3.65,而到了1960年下降到2.0,总和生育率处于更替水平以下。1989年总和生育率为1.57,由于创历史最低(低于1966年的1.58),称作“1.57冲击”。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然而,低生育率一直持续,2005年再次创造历史最低水平,降到1.26。此后,2007年虽增加到1.34,但仍然远低于人口更替水平。从出生人数(参见图2)来看,第一次婴儿潮时期(1947~1949年)最高年份的1949年出生人数为270万人,而第二次婴儿潮时期(1971~1974年)最高年份的1973年为210万人,但到了1975年减少到190万人。此后,出生人数持续减少,1985年为143万人,2005年为106万人。2006年,虽有所增加(109.2674万人),但到2007年(108.9818万人),又减少了2856人。日本已进人人口减少的循环当中。
(二)日本人口年龄结构现状及趋势
1965年,在总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所占比例为25.6%,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所占比例为68.1%,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为6.3%。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与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比例为1:11.2,人口年龄结构属于成年型。而到了2005年,在总人口中0~14岁所占的比例下降到13.8%,15~64岁所占的比例为66.1%,65岁以上所占的比例增加到20.5%。由于老年人口增加,65岁以上人口与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比例下降到1:3.3。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
人口老龄化率(总人口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是衡量老龄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值越大,表明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深。日本于1970年老龄化率达到7.1%,进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达到14%,进入老龄社会;2005年达到20.5%,进入超老龄社会。日本人口老龄化率从7%增加到14%,仅用了24年,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日本总务省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8月1日,日本总人口约1亿2743万人。在总人口中,0~14岁的少儿人口占13.3%,创历史新低,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23%,创历史新高。在总人口减少的同时,老年人口持续增加。据日本《2009年版老龄社会白皮书》预测,到2055年,老龄化率将达到40.5%,每2.5人中就有1位老人(参见图1)。从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平均寿命来看,1955年,男性平均寿命为63.6岁,女性为67.7岁,而到了2008年,男性平均寿命达到79.6岁、女性达到86.05岁,日本成为世界上人口长寿国之一。
二 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对其综合国力的影响
人口变化是影响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是一场国家危机,将严重削弱其综合国力。为了便于考察日本人口结构变化对其综合国力的影响,笔者主要从有关研究机构的综合国力指标中选取了几个影响因素。
(一)人口与综合国力的关系
1、综合国力概念及指标体系
衡量一国实力最常用的指标是综合国力。综合国力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力量,主要包括经济、军事、科技、政治、文化、外交、自然条件和人口等。经济、军事、科技、自然条件、人口等是物质形态的,可称为硬国力;政治、文化、外交等是精神形态的,可称为软国力。硬国力是综合国力的基础。汉斯・摩根索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充足的人口来创造和供应综合国力的物质工具,它显然不能成为一流国家。”丰富的人口资源是提高综合国力的最具活力的因素。雷・克莱因(Ray Cline,1975)曾提出如下国力方程:
P=(C+E+M)×(S+W)
式中C为土地和人口,E为经济实力,M为军事能力,S为国家战略系数,W为国家意愿。综合国力是前三者相加与后二者相加的乘积。
从国力方程中可以看出,人口显著减少意味着综合国力的下降。而且人口减少,经济实力也会随之下降。1987年,日本经济企划厅综合计划局委托日本综合研究所进行了综合国力基础调查。在其出版的《日本的综合国力》一书中,提出了由国际贡献力、生存能力和强制能力三个层次立体构建的综合国力评估体系。2004年,日本内阁府报告指出:“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直接影响综合国力及社会活力。”同年7月,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NIRA)发表了《关于人口减少与综合国力的最终报告概要》,其中提出了NIRA型综合国力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市民生活能力、经济价值创造力、国际社会应对力等三个部分组
成。从中可以看出,日本人口结构变化直接影响日本综合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10年《国际形势黄皮书》,对11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进行了评估,评估的评价体系包括领土与自然资源、人口、经济、军事、科技五个直接构成要素以及社会发展、可持续性、安全与国内政治、国际贡献四个影响要素。国情决定其综合国力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中国面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其综合国力研究更加关注社会发展、可持续性,而日本由于人口结构变化是其最大的国情,因此其综合国力研究考虑人口因素较多。
2、人口与综合国力的关系
人口与综合国力密切相关。人口作为硬国力,是综合国力的基础。考察人口问题,不仅要考虑人口数量,还要考虑人口质量、人口结构等因素。人口并非越多越好,但需要保持适度的人口规模。在人口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人口质量尤为重要。人口结构中,劳动力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越大,就能为经济发展和国防提供更为雄厚的人力基础。相反,如果未成年人、老年人所占的比例过大,就可能会出现社会生产劳动力不足甚至兵源缺乏的情况,从而对经济建设和战争进程产生不利影响。任何国家,只要人口减少,人力资本总量也会减少。一旦人口减少,从宏观上看综合国力会缩小。科技的进步只能部分替代人口再生产。人口状况最终决定国家的竞争力。因此,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双重压力下,日本面临综合国力日趋衰弱的局面。1950年,日本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为3.3%,排在第五位。而到了2005年,所占比重缩小到2%,排名也下降到第十位,预计到2050年所占比重将下降到1.0%(第18位)。日本人口占世界人口比重的减少,意味着消费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力削弱。中国与日本比较,1950年,中国人口为日本的6.6倍,1995年为9.7倍,2050年将增加到15.1倍。从长远看,人口再生产能力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变化。
(二)人口减少及老龄化与综合国力
根据上述有关研究机构的综合国力指标体系,从人口角度,笔者选取了其中六个对日本综合国力影响较大的因素进行分析。
1、经济价值方面
短期经济预测关注的是需求层面的变化,而长期经济预测需要关注供给主体。一般预测长期经济活动需要以20~50年或更长时间为对象,因此劳动力和资本作为供给主体受到关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使劳动力成为长期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劳动力人口减少,竞争力削弱,抑制经济发展。缺乏充足的劳动力及优良的人力资本,科技创新能力及创造经济价值能力受很大影响。虽然可以利用老年劳动力,但劳动生产率随着年龄增加而降低,因此直接影响产业升级及技术创新。而且,老年人的流动偏好低,直接影响劳动力在产业间的流动,阻碍经济发展。日本劳动力人口正以世界最快的速度减少。根据推算,到2015年,日本劳动力人口比2005年将减少400万,GDP增长率被拉低0.4个百分点。有预测说,到2030年,日本实际国民收入将比2000年缩小15%。GDP减少,内需也随之缩小,内需规模缩小,导致各种产业基础削弱,储蓄率下降,影响投资所需资金。财政状况恶化,政府的长期投资减少。而企业投资又主要依赖国内储蓄,因此假如中长期国民储蓄率下降,企业将很难维持较高的投资率。劳动力供给不足或劳动力质量下降,不可避免地导致经济增长及产业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其创造经济价值能力,进而削弱综合国力。
2、国际影响力方面
国际影响力与人口及GDP规模密切相关。日本人均GDP从1991年的第9位,下降到2009年的第24位。20年来,日本在亚洲的影响力明显下降。1990年,日本在东亚拥有7.9%的人口和72%的GDP以及67%的制造业GDP,而到2001年,日本在东亚所占比重下降为人口6.7%、GDP52.6%、制造业GDP55.3%。日本GDP缩小,政府开发援助规模随之减少,很难维持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力。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成为西方第二经济大国,70~8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以后,ODA的规模大幅度扩大。但进入90年代,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经济长期低迷,财政困难,日本政府不仅改变了ODA的政策方针,也修改了援助条件。曾位居全球榜首的援助规模近年降至第五位。2010年4月12日,日本外务省向国际合作局及其他四个与对外援助有关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冻结日本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外务副大臣福山哲郎在例行记者会上说,由于政府公共债务负担沉重,今后日本可能不再增加ODA贷款规模。ODA规模的缩小再次印证了日本综合国力削弱,也说明日本国际影响力正在下降。
3、可持续发展方面
人口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人口变化影响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维持适度的人口规模,不仅是民族及文化得以延续的需要,也是保持综合国力的基本条件。人口的过度老龄化及急剧减少将削弱综合国力。2005年,日本国情调查显示,全国47个都道府县中32个道县人口都在减少,市町村中有三分之二人口减少。另据日本国土交通省调查显示,全国62271个人口过疏村落中有2643个村落正面临消失的危险。由于税收减少,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很难运行,基础设施投资受阻。由于耕地荒废,交通通讯落后,过疏地区的农地和森林很难维护,粮食生产、防止灾害等问题颇多。市町村负责的护理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等难以维持。而上述地区的风俗文化、自然遗产也面临无法传承的局面。
4、国家安全与国内政局稳定方面
日本人口结构变化使其国家安全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必然在心理上总体趋向保守和防御,公众对于良好社会保障的诉求会使国家不可能将更多财富用于国防建设。联合政权的上台,表明了“民生优先”的执政理念。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是刚性需求,因此日益增加的福利财政侵蚀防务支出。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支撑军事开支,这不仅影响军事安全,也影响其战争能力。在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中位年龄投票人也趋于老龄化。1970~1990年,投票人的中位年龄为40~49岁年龄层,而到2000年后,推到50~59岁年龄层,到2040年后,将增加60~69岁年龄层。由于老年人的发言权增加,日本政治将更加趋于保守,政策焦点也将集中在与民生有关的问题上。此外,从民族结构的变化上看,虽然目前日本民族仍占主体地位,但移民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加。上世纪80年代为止,移民不过60万~70万人,但到90年代,超过100万人,到2005年超过200万人。1990-2005年的15年间,增加了1倍。移民在日本总人口中所占比重1985年为0.6%,到2005年,增加到1.2%。日本政府担心这将会影响到日本人作为主体民族的地位。但为了维持现有的经济规模,又不得不增加移民,这使政府在移民政策上陷入两难境地。政府既希望用引进外来劳动力来解决日本国内劳动力短缺问题,又担心移民增加引发其他社会问题,从而影响国家稳定。
5、国民生活水平方面
随着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障费用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儿童补贴及老年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对提高整体国民生活水平带来极大影响。尽管突出民生主义,强调收入再分配,但在经济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的情况下,增加对抚养人口的分配,意味着对劳动力人口的分配减少。尤其是抚养人口分配升高,不仅加重劳动力人口的负担,对财政也带来巨大挑战。如果养老金及医疗费用的负担进一步加重,国民对社会保障的负担有可能超过其负担能力。2008年,日本的国民负担率为40.6%,潜在的国民负担率为47.5%。这说明国民负担率已超出其承受范围,严重影响国民生活水平。另外,2008年,国民养老金保险实际缴纳率低于50%,而国民健康保险未缴纳率超过10%。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国民可支配收入减少,影响其缴纳各种保险费用的能力。
6、国家发展方向选择方面
日本国家发展正处在历史性转折时期。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来的140年里,日本经历了四次国家发展方向的选择:第一次是军国主义武力扩张(1868~1945年),第二次是依靠美国优先发展经济(1945~1983年),第三次是靠美谋求政治大国(1983~2009年)。
在第三次国家发展方向选择上,日本全然不顾人口结构变化及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大环境,选择了走政治大国道路。事实上,人口增长为前提的高速经济增长模式已被人口减少的低速甚至负经济增长模式代替。因此,综合国力逐渐衰弱的局面已形成,不适合走政治大国道路。第四次日本国家发展方向转型从2009年执政开始。政权已提出“民生优先”的发展模式下的“新增长战略”。“新增长战略”需要以人力资源为依托,因此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背景下,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是国家发展模式成功转型的有力保障。保持综合国力,并非只有政治大国一条路,只要符合国情,民生优先,将人口制约条件转变为发展杠杆,仍然可以保持综合国力。通过采用适合于少子老龄社会的制度、技术、服务,照样可以为世界提供新的国家发展模式。
三 阻止综合国力衰退的三种人口政策及效果
对于已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的日本来说,如何保持综合国力是非常重要的课题。为了消除人口问题对综合国力带来的负面影响,日本不得不同时推进三种不同政策,即:“防止人口减少政策”、“适应老龄社会政策”,以及“适应人口减少社会政策”。
(一)防止人口减少的政策
1、提高出生率的政策措施
实施“防止人口减少政策”的目的,在于提高出生率,改革社会经济体系。为了防止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199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育儿休假法》,1996年规定育儿期间可以得到25%收入补偿以及免缴社会保险费。1994年,由文部省、厚生省、劳动省、建设省等四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天使计划”。1997年,人口问题审议会发表了《少子化报告书》,开始认真考虑少子化问题。1999年,设立了“少子化对策促进阁僚会议”,制定了《少子化对策促进基本方针》,并根据此方针制定了新的“天使计划”(2000~2004年)。此后,为了进一步促进少子化政策,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以及《培养下一代支援对策促进法》。2004年根据《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
2、减轻养育孩子的负担
2009年,上台后,非常重视养育及教育问题,制定了多项措施。具体政策为:(1)增加各项补助。增加生育一次性补贴(55万日元);到中学毕业为止,每年给每个儿童补贴31.2万日元(平均每月2.6万日元)。为减轻家庭的教育费负担,实施高中生学费减免制度,在大学设立奖学金。(2)放宽对幼儿园、保育园的各种限制,鼓励民间企业投资幼儿托保设施,实行弹性产假,营造良好的生育和育儿环境。(3)扩大教育需求,发展教育产业,广泛接受外国留学生,推动民营教育的健康发展。通过发展高等教育及职业培训、加强理工科教育来提高人力资源质量。
日本政府2003年制定《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以来,虽然针对出生率下降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出生率依然很低。上台后,把政策重点放在支援家庭育儿上,动用巨额财政资金,实施了儿童补贴政策。但由于财政状况恶化,儿童补贴的可持续性遇到挑战。增加儿童补贴,只能适当减轻家庭养育子女负担,不可能根本上解决家庭收入减少的问题。养育成本上涨、家庭收入减少是生育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在经济不景气、男性无法充分就业的情况下,为提高家庭收入,女性参加工作是必然趋势。因此,为了提高出生率,需要把政策重点转移到为女性创造工作家庭兼顾的社会环境上。但日本现有的社会经济体系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因此,改革现有的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经济体系是有效实施“防止人口减少策略”的体制保障。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日本人口结构(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加剧、劳动人口减少)、产业结构(服务业的扩大及雇佣的不稳定)及家庭结构(女性就业、家庭不稳定)的变化,福利供给的三极结构(国家、家庭、市场)发生了动摇,国家的福利供给功能下降,家庭负担增加。在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已不适应新的环境。因此,需要改革现有的就业、养老、医疗、福利、企业经营体系,适应女性平等参加工作的社会。同时,还需要增加多元化的保育服务设施,实现保育服务社会化,让更多的民间企业及非营利团体参与这项事业。只有这样,女性才能兼顾工作及家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生率低的问题。
(二)适应老龄社会的政策
1、制定实施《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日本政府制定实施《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1995年法律第129号),并根据该法第9条至第13条,就“就业与收入”、“健康与福利”、“学习和社会参与”、“生活环境”、“调查研究”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方针。内阁府、总务省、法务省、厚生劳动省具体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内阁府下设老龄社会对策会议,协调各省厅的具体计划,从宏观上综合促进老龄社会政策。总务省下设老年人对策室和老龄化综合研究中心。老年人对策室主管老龄问题,主要调查全国各地人口老龄化的动态,并综合各方面专家的意见,提出老龄问题的对策建议。老龄化综合研究中心主要研究人口问题。通过制定和实施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向契约制度的转变,消费者可以根据“契约”自己选择服务方式。
2、加快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
日本实施以全体老年人为对象的普惠型社会福利模式。厚生劳动省作为社会福利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发展规划。1986年制定了《长寿社会对策大纲》,1989年制定了《老年人保健福利推进十年计划》(黄金计划),1994年制定了《新黄金计划》等。为发展老年人福利,积极增加各项资金投入。在各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成立了社会福利协会、非营利性组织中心等,利用多方面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在福利供给上,扩大民间企业的参与,促进非营利部门的多样化。民主
党政权确定的“新增长战略”中提到发展医疗护理和健康相关产业。主要措施有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扶持新药品和医疗护理技术研发,开发和建设无障碍住宅,开展新型居家服务,填补护理保险制度的空缺等。
日本政府于1995年制定《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以来,通过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及加强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的收入、医疗、护理等社会保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十年来,实现了“行政措施”向“契约制度”的转变,基本满足了老年人的多样化护理需求,在适应人口老龄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依赖于巨额财政支出。2007年,日本社会保障支付总额为91.4305万亿日元,占GDP(374万亿日元)的24.4%。而GDP增长率仅为0.3%。社会保障支付额中与老年人有关的支付为63.5654万亿日元,占总费用的69.5%。按具体领域来看,养老金支付为48.2735万亿日元(占总费用的52.8%)、医疗支付为28.9462万亿日元(31.7%)。日本财政已不堪重负。因此,财政重建及增加GDP是有效实施“适应人口老龄社会策略”的资金保障。在人口老龄化以及经济长期停滞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财政赤字及公共债务的增加。为了阻止债务的持续增加,必须增加分母即GDP。通过经济增长,增加税收,缩小财政赤字,实现财政重建。除了做大分母之外,还需要缩小分子,但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很难缩小财政赤字规模。据日本经济研究中心推测,假如落实的竞选公约,国债总额将从2009年的165%增加到2020年的243%。因此,只要不缩减社会保障支出,很难缩小财政赤字规模。财政重建的关键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在少子老龄化背景下,实现财政重建的途径并不是缩小社会保障支出规模,而是提高消费税。但是,为了得到国民的理解,政府需要把新增消费税的名称改为社会保障目的税。此外,并非所有老年人都是社会弱者,不应把全体老年人当做社会弱者,用巨额的社会保障财政供起来,过度保护老年人。应为老年人营造创业及再就业的环境,使其发挥潜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三)适应人口减少社会的政策
1、制定男女就业平等政策,促进女性就业
1985年,日本政府制定《男女就业机会平等法》,第一次把女性看成与男性平等的劳动力,禁止就业上的歧视,此法成为女性劳动力政策的历史性转折点。很多女性倾向于育儿任务完成后再就业。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女性再就业制度》和《劳动省关于确保男女雇佣机会和待遇平等的法律》。具体内容为包括确保在就业方面男女机会和待遇平等、支援女性兼顾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制定时间制工作、提高女性地位、开发女性能力等。具体措施:(1)通过女性重返工作岗位计划,对女性进行普遍的技能训练,使女性可以寻找离家近的企业上班,让女性可以灵活地在企业之间流动,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机会成本;(2)改变工资体系,采取同工同待遇,减少女性的收入损失;(3)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弹性,方便出入。另外,通过制定《劳动者派遣法》、《短时间劳动法》、《最低工资法》等,为女性再就业提供方便。
2、修改移民政策,吸收外国劳动力
2005年6月,法务省设立了“促进多文化共生社会研究会”,2006年3月总务省也召开了“多文化共生研究会”,提出不同国籍和民族的人在互相尊重对方文化的基础上,平等生活。过去,日本移民政策强调“同化”,而现在强调“共生”,并采取提供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措施保证外国人在日本就业及生活。“外国人才交流推进议员联盟”提议,今后50年内,日本应该向“多民族共存的国家”过渡,使移民人数达到日本总人口的10%,即1000万人左右。该机构还建议制定专门的移民法,以明确移民国家的理念,并设置移民厅负责相关事务。
3、实施《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促进老年人就业
2004年6月,日本政府重新修改《老年人就业稳定法》,实施继续雇用制度。《老年人就业稳定法》是日本应对老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老年人就业稳定法》规定,所有企业都有义务雇用老年人。从2006年开始,企业要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到2013年,提高到65岁。企业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中任意选择一种:(1)废除退休制度,不以年龄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2)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到2013年采用65岁退休制度;(3)采取“延长工作年限制度”以及“再就业制度”,确保65岁为止的雇用。实施《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之后,到退休年龄后仍被继续雇用的人数,从2005年的12万人(48.4%)增加到2008年的31.6万人(73.3%)。《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不仅有效保护了老年人的权益,也促进了老年人就业。
“适应人口减少社会政策”的关键在于充分利用老年人、女性及外国劳动力。日本政府为促进老年人及女性就业,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及企业雇佣意识尚未发生变化,老年人及女性只能从事短期劳动及临时劳动,无法获得长期稳定收入。特别是老年劳动力创新精神减弱,劳动生产效率不高,也影响再就业。而女性由于习惯在结婚后辞掉工作,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职业培训,无法挖掘女性劳动力的潜力。因此,日本单依靠自身的人力资源难以满足国内对劳动力的各种需求。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要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情况下探求自我发展的道路。自2000年起,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达到了总人口数量的7%,年龄中位数超过35岁,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造成了整个国家处于“未富先老”的状况下,即人口年龄的老化程度快于经济发展水平。一方面,医疗条件的改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济的转型以及社会观念的改变使得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在短短的半个世纪经历了从相对年轻型的人口到老年型人口的转变。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经济一直高速增加,但人均GDP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居民的人均收入及消费水平并不高,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的居民消费水平一直在低位徘徊,并且城乡消费差距也还十分明显。
如图1所示,2000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率逐年下滑,虽然这一趋势在2010年之后有所缓解,但是居民消费率一直处在50%以下的水平,这与钱纳里等人提出的标准结构中工业化中期阶段65%的居民消费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从图1中还可以看出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为16674元,而农村居民仅为5908元。在影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因素中,收入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城乡居民在消费观念、家庭年龄结构等方面也存在差距,尤其是随着城市化的进行,农村人口的大量迁移,使得落后的农村地区反而出现的更高的老龄化水平,并且我国城镇和农村的老龄化水平倒置情况还很严重,这对于居民的养老与城乡社会发展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那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城乡老龄化水平的不同是否会对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产生影响呢?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文献综述
关于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关系的研究,最主要的理论依据就是莫迪利亚尼等人提出的生命周期假说。根据这一假说,消费者会将一生的预期总收入在不同年龄阶段进行最优配置,以取得跨期效用最大化。
以该理论为基础,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多方探讨,力求得出老龄化与消费或储蓄之间的关系。Leff(1969)对1964年74个国家的截面数据作进行了经验分析,结果表明人口抚养比和储蓄率存在负相关的关系。然而,随后的Goldberger(1973)以及Ram(1982)则对leff的结论提出了质疑,他们通过实证研究认为抚养比和储蓄率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关系。Modigliani and Cao(2004)采用我国1953-2000年时间序列数据,对人口老龄化与储蓄率的关系进行计量估计,研究结果认为老龄化是我国出现高储蓄的一个重要原因。舒尔茨(2005)使用16个亚洲国家和地区1952-1992年间的数据,利用动态面板回归的方法检验了人口年龄结构对储蓄率的影响,认为老龄化会对储蓄率产生影响,但其影响是很微弱的。国内学者方面,王金营、付秀彬(2006)对我国自1978年以来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引入标准消费人概念和变量,并证明了人口老龄化对消费水平、消费规模和消费结构均有一定影响,并且老龄化水平的提高会降低未来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比率。李文星、徐长生、艾春荣(2008)利用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对1989-2004年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估计,考察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并发现少年抚养比与居民消费存在负相关的关系,但是老年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不显著。于潇、孙猛(2012)通过对边际消费倾向的测算,认为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的影响路径主要是通过改变社会总体消费倾向来实现的,但在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中的不同阶段,会对总消费需求产生不同的影响。毛中根、孙武福、洪涛(2013)通过对1996-2010 年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测算,认为老年抚养比的提高是导致居民消费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并且人口老龄化的提高显著降低了城市居民的消费支出,而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则不显著。
总之,国内外学者对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水平关系的研究至今并无定论,而在进行城乡老龄化与消费水平关系分析时,以住的文献也是假设同一省份或地区的城乡老龄化水平相同。但事实上,城乡老龄化水平并不相同,并且存在倒置现象。因此,本文分别对2000年至2012年的城镇和农村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计量分析,重点考察城乡二元结构下,老龄化对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有着怎样的影响,并从城乡不同年龄阶段居民的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消费行为以及老龄化对社会的影响等角度分析上述结论。
城乡二元经济下老龄化与消费水平关系的实证研究
(一)数据说明
为了研究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老龄化对消费水平的影响,本文采用了2000年到2012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数据建立面板数据模型。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以及《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由于西藏自治区人口较少,且抽样数据的波动性很大,个别年份还存在数据缺失的情况,这严重影响整体数据的稳定性,因此笔者剔除了该地区的数据。
在这里,模型的建立相对简单,只考虑消费与人口年龄结构和收入的关系,没有考虑财政支出、利率、城市化及各地消费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该模型的重点在于研究老龄化对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因此选取的数据包括城乡的老年及少年抚养比以及城乡居民的人均消费和支出。数据处理上,为了同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这两个变量相匹配,笔者将各地区城市及镇两个部分的老年及少年抚养比整理合并,得到城镇老年抚养比和城镇少年抚养比。该模型的居民收入与消费已扣除价格因素。
(二)计量模型设定
为体现城乡之间的差异,本文分别建立两个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基于面板数据的特点,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可以表述为:
(1)
(2)
这里,式(1)表示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方程,式(2)表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方程。其中,i表示经济区域,t表示时间,cons表示实际人均消费,old表示老年抚养比,young 表示少年抚养比,ln(income) 表示实际收入的对数值,对实际收入取对数的意义在于表示实际收入对实际消费支出的弹性,即衡量实际收入变化百分之一的情况下,实际消费量将会变化百分之几,从中也可以看出收入对城乡消费影响的差异。consit-1 和consit-2 表示滞后一期和两期的消费水平,用来衡量棘轮效应的大小,ε表示随机误差项。城镇和农村的方程构造和经济学意义相同。
对于面板数据模型参数的估计选择使用Arellano和Bond(1991)提出的二阶段GMM估计方法。在文献中,一般将他们二人提出的二阶段GMM估计方法称为标准一阶差分GMM估计。本文利用STATA12进行具体估计。
(三)实证结果
2000-2012年城镇与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与居民消费关系的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老龄化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的影响并不相同,老龄化与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负相关,并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同时,老年抚养比增加1个百分点,收入会减少21.49元。而老龄化与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的关系不显著。少年抚养比对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存在正向的影响,且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中城镇少年抚养比增加1个百分点会促进城镇居民消费提高22.09元,农村少年抚养比增加1个百分点会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增加15.11元。城乡收入对消费的影响也很显著,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每增加1%,平均消费水平会增加27.78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每增加1%,平均消费水平会增长10.49元。此外,城镇和农村居民都会受到上一期和上两期消费水平的影响,其中上一期的影响更为显著,存在明显的棘轮效应。
城乡老龄化与居民消费关系实证结果分析
首先,城镇居民的老年抚养比与消费水平负相关,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城镇居民退休之后,收入减少,老人们需要动用之前的储蓄来养老,并且老年人自身也往往比较节俭,这会减少他们对自身的消费支出。第二,城镇地区生活相对富足的老人们有很强的赠送动机。在我国,老人们的代际消费倾向较高,他们往往对自己的消费比较克制,但是对后代则比较慷慨。尤其是在子女购买住房、汽车等耐用消费品上,老一辈的财富积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也使得老年人们会自觉减少自己的消费,而主动将储蓄赠予后代。第三,我国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较强。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少子化成为我国家庭目前面临的主要局面,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为1.18,其中城市为0.88,镇为1.15,农村为1.44,这与发达国家1.7的总和生育率相差很多。尤其对于城镇地区的老年来说,少子化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今后生活的不确定性增加。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孩子可以看作是居民为老年时老有所依所做的一种投资。但子女数量的减少使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得不为预防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而增加储蓄,减少消费。另一方面,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老龄化与城镇居民消费的负相关关系仅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是由于一方面受传统的养老观念的影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会一部分地补偿老人退休之后的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老年人来到生命的最后阶段,补偿消费心理比较强,一些年轻时没有体验和享受到的事物,他们希望可以在夕阳阶段得到补偿。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老年消费水平的提高。
其次,与城镇不同,农村居民的老年抚养比与消费水平之间的关系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来源与城镇不同,他们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并且一些身体强健的老年还可以继续劳动。表2显示了2012年城镇和农村老年人主要收入来源。其中,农村地区有28.48%的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但是,大部分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不再劳动,收入减少,消费也会随之减少。但另一方面,如表2所示,农村地区超过半数的老年人还要依靠家庭成员的供养,这也会增加其他家庭成员的支出。且家庭成员对老年人不同的赡养方式也会影响家庭的消费水平。同时,由于农村家庭规模相对更大,子女相对较多,这对老人的赡养也更为有利。根据最新统计数据,2012年我国城市平均家庭规模为2.73人/户,这一指标,镇为3.09人/户,而农村则为3.19人/户。另外,由于农村地区的消费物资相对城市较为匮乏,尤其在医疗保健、老年文化娱乐等方面,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消费水平的提高。总之,这些方面综合起来使得农村地区老龄化与居民消费的正负关系不明显。
再次,实证结果中还可以看出,城乡的少年抚养比与居民消费都呈正相关关系。这与之前多位学者的研究结论一致。孩子的增加必然会带来家庭消费支出的增长。但是,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孩子数量的减少,加上预防性动机的增强,这些都会减少居民消费水平。结论中还可以看出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对人均消费影响的绝数值并不相同,城镇是农村的近三倍,并且从实证结果也可以看出,城乡收入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乡消费水平的差异。另外,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还会受到过去消费习惯的影响,棘轮效应比较明显。因此,消费水平的提高还需要一个过程。
另外,老龄化不仅影响了老年人的消费水平,还会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消费,以及全社会的消费预期。在我国,家庭养老仍然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老年人口的增多,必然加大家庭养老支出。而目前,我国老龄化还表现为老龄人口数量大,老龄化速度快以及高龄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三大特点。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2200万,这将是2012年的四倍以上。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以及行为能力大大下降,需要特殊的照顾,这更会增加年轻子女的家庭负担。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老人的消费水平,但是会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消费支出。同时,由于老龄化、高龄化已成为一种趋势,我国城乡居民的预期寿命也在逐年增加,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4.83岁,10年间增加了3.43岁。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长,人们对自己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更加长远的打算。为了可以在退休之后可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居民也会自觉增加储蓄,从而减少当期消费。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我国城乡居民老龄化与消费水平的计量检验以及对实证结果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老龄化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不同,城镇地区老龄化水平与居民消费水平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老抚养比的提高会显著降低居民的消费水平;但农村地区老龄化与居民消费水平无显著关联性。
第二,城乡少年抚养比与居民消费存在显著的正相关的关系。
第三,收入是影响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原因,并且城乡居民都会受到过去消费习惯的影响。
针对以上分析结果,笔者认为要在老龄化加深的条件下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应当首先提高居民收入,尤其是老年人口的收入。其中农村地区老年人的收入亟待提高,并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城乡养老金的并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做法。
第二,应该促进城乡在基础公共服务上的均等化,这包括基础医疗保健、社区养老设施、老年文娱活动等方面,从而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关键词:“少子化”;人口结构;“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01
引言
据相关部门统计显示,中国0~14岁人口比重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到现在一路下滑:1964年为40.7%,1982年为33.6%,1990年为27.7%,2000年为22.9%,到2010年已经降为16.6%,2011-2015年基本维持在这个水平。不断走低的人口生育率会带来幼儿园入园孩子减少、小学在校学生减少、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大大下降等等诸多问题。所以对其对策建议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一、少子化的概念及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1.“少子化”的概念
“少子化”是指生育率下降,造成幼年人口逐渐减少的现象。“少子化”代表未来人口可能渐变少,对于社会结构、经济发展等各方面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新一代增加的速度远低于上一代自然死亡的速度,更会造成人口不足,所以少子化是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2.“少子化”的发展趋势
根据人口统计学标准从绝对数量看,20世纪80年代出生人口为2.28亿,20世纪90年代出生人口为1.75亿,而2000年后出生人口只有1.46。在20多年的时间里,出生人口减少了36%。而目前中国适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未能找到配偶的结婚适龄男性数目达到3000万名。根据人口发展的过度,少子化现象在有限的时间内不可能迅速得到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少子化”产生的影响
1.对教育的影响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近日《2015年基础教育发展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小学招生人数从1978年的3300万左右下降到2014年的不足1700万,全国小学学校数量从19世纪80年代的900多万,下降到2014年的200万左右。这将导致空间闲置,教育资源过剩。
2.对劳动力的影响
“少子化”现象影响了劳动力结构。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全球逐渐步入了信息化社会,我国亦是如此。从打的趋势来看,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口比重在飞速攀升,第二产业的人口比重有所上升,而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比重将严重下降。这就导致从事新兴行业主图生物技术、光纤通信技术等行业得以不断地发展,而一些传统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劳动力相对下降,甚至有些个别的行业遭受严重的劳动力危机。这也就导致了我国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
“少子化”现象影响了产业结构。“少子化”和“老龄化”是相互伴随的问题。正常的现象是年老人员和年轻人员能够合理流动。而在出现了“少子化”的情况下,将有一大批老年人由于具备了特别的专业技能,加上退休年龄的延长,年轻人很难加入进来。与此同时,大规模的产业需要新技术,能够很好接受新东西的年轻人减少,老年人又不愿意去培训就不能够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产生结构性失业,即合格劳动力短缺。减慢经济发展速度,降低中国的GDP。
3.对幼儿产业的影响
“少子化”现象将对幼儿产业带来极大的冲击。诸如婴儿服装、奶粉、出版物、玩具等等产业将会受很大的影响。这就使一些产业不得不转型。如果转型不成功会造成严重的供大于求,造成损失。
三、“少子化”的成因分析
1.政策因素
“少子化”最大的政策因素是中国七八十年代开始大力推行并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人口对环境、资源的压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少子化”、高龄化等一系列人口问题。
2.观念因素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人们的传统观念遭到了冲击。过去结婚的目的就是生孩子,传宗接代。现在很多女性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不仅不急于生育,而且还推迟结婚。女性的自我权益意识逐渐提高,更多的女性由家庭走向社会。
3.经济因素
先在的育儿成本是逐渐提高的。而对于大部分普通工薪家庭而言最大的两块支出有房贷和育儿费用。初次之外,还有各种物价的上涨,生活成本的提高。这都使女性生育的年龄往后推迟,或者生二胎的意愿下降。
四、我国应对“少子化”现象的措施及建议
1.出台相关法规
日本比中国出现“少子化”现象要早,并且也取得了成绩。日本出台过《“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儿童和育儿支援计划》。中国现在已经开始大力推行二孩政策,这是第一步。接着从女性职业、产假、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来促进二孩政策的实施。
2.扭转观念
^念决定行为。在超低生育率的背景下,我们不得不呼吁女性重新审视家庭的重要性、生育二孩将减少孩子今后的养老负担的重要性。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待将要面对的人口风险。
3.优化经济结构
我们不仅要提高生育率,更要正视少子化现象。在未来,我们将面临用工恐慌,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将会减少。那么我们就需要把人员数量优势改变为质量优势,充分发展技术、信息等高端行业。
在对温州现状的实践考察和了解下,本文对温州人口老龄化现状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加强物质基础和健全养老保障机制依旧是温州的奋斗目标。同时,小组成员还认为,老龄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关心与参与,还需要针对老龄问题的特点,推进“积极老龄化”,激发老年人的潜能,使老年劳动力成为我市经济的增长点;积极推进“为老”服务事业,最大限度满足老年群体特殊需求,减轻政府和家庭的压力。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日本作为全球的老龄化大国,在老龄化解决方面对中国来说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老师提供的资料以及其他渠道的资料对于富士市老龄化现状进行讨论与研究,针对日本富士的老龄化解决方案采取适合温州市老龄化问题的改革方案,提出对温州市改革的一些建议与设想。
关键词:老龄化现状;措施;建议
一:温州老龄化现状
早在1995年,温州就进入了老年型社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温州60岁以上人口已达108.10万,占总人口的13.87%。65岁以上人口比例从2000年的7.39%增长到2005年的10.54%,温州只用了5年,比日本快了10年。
温州将长时间处于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中,而这也将是影响温州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温州市长寿老人多,农村老龄化程度更加突出。据统计,温州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有116.71万人,占总人口的14.83%。其中,农村人口为89.74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6.89%。
与西方发达的工业国“先富后老”相比,温州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属于“未富先老”。例如,日本在老龄化比例达到14%时的人均收入为38555美元。温州老龄化比例已接近14%,人均GDP4937美元,仅为日本的12%。
二:温州市居民对于老龄化的了解程度
考虑到温州目前的老龄化情况已经比较严重,而且温州作为一个外来人口聚集地,本小组成员对温州本地人员及外来人员分别作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老龄化是什么?几岁以上可以算是老龄化?有70%的温州本地人可以明确地表达出老龄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概念,其中,有65%认为男性到70岁女性到65岁可以才算是进入老龄化阶段;而大部分外来人员对于老龄化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80%的他们认为男性65女性55岁就属于老龄化范畴。
2、你了解养老保险的问题吗?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的呢?65%的本地老人表示自己所在的社区会定期做一些宣传,有事自己也会上网了解相关新闻和政策;70%的外来人员表示自己并不了解,自己平时都忙于工作,一般很少看电视,而且出门在外希望有时间就去赚点钱。
3、在养老问题方面,你们是希望子女赡养还是自己去养老院之类的机构欢度晚年呢?65%的本地老人表示自己更加愿意采取社区养老服务,不想增加年轻人的负担,只要子女能够定期去看望他们即可;75%的外来人员则表示,自己将在外面工作努力减轻家庭负担,到时更加希望和孩子们住在一起,自己至少还可以为他们烧饭之类的。
4、作为大学生,你们对老龄化问题了解吗? 75%以上的浙江省大学生表示自己对于老龄化比较了解,温州市采取了很多老龄化的对策,比如建立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文化节等;60%的外来大学生表示自己的家乡在老龄化问题上并没有做很多的对策,虽然自己有所了解,但是还是无能为力。
三:温州市市政府对于老龄化采取的措施
1、建立老龄工作机构;农村老人协会建设逐步规范;城市社区为老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作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解决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问题。贯彻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加强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核心内容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严格涉老案件执法检查。
3、加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公益性文化设施活动场所,将政府兴办的公共文化和体育活动设施向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完善老年教育网络。
4、注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深化社区为老服务工程,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四:建议
1、延长退休年龄,提高老年人口就业率,鼓励老年人发挥特长,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日本有很多由老年人牵头开始家族经营单位的企业,60岁以上的老社长也随处可见。而温州作为一以做生意发展而成的沿海发达城市,推行此方法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可行,对于温州市未来的发展也将起到一个不可替代的领导性作用。
2、重视养老保险,将计划生育与养老事业有机结合。与日本的高龄少子化不同的是我国拥有14亿的人口,人口的庞大使我们不得不推行计划生育。可是随着计划生育的推行,”4―2―1”家庭,”丁克”家庭,空巢老人家庭不断增多,所以解决养老问题也迫在眉睫。日本最成功的便是护理保险模式。它可以分为:身边护理,家务帮助,复合型3中服务模式,有效地缓解了日本的老龄化高压。小组成员认为温州市可以尝试这种护理模式。首先,温州有其地域性优势,温州医科大市时一所专门培养医护人员的大学,每年温州医科大学都为社会推送出一批批的优秀的医生,护士,医学相关的研究人员。其次,温州市是经济发达的城市,这也为推行此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与日本不同的是,温州乃至我国都处于一个社会层次,劳动力和社会生产力有着极大差距的现状,每个人对于养老方式也有着不同的追求与愿望。因此,采取多模式的养老模式将会推动一个地区的社会,人文发展。
4、加大老龄化的宣传。由问卷调查可见,温州在对于本地老人的老龄化政策方面已经相对比较完善,但是对于一些外来人员或者农村人员的宣传和保障力度显然不足,所以,本组小组成员认为加大对农村及外来人员的保障将是未来几年内温州市的发展和奋斗目标。
关键词:劳动力供给;延迟退休;精算调整因子;提前退休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是对我国当前“少子老龄化”挑战的强力回应。一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初下降至更替水平(2.1)以后,我国总和生育率(TFR)持续下滑,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当年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05。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2019年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12.6%。生育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这些不仅威胁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而且会对整体宏观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挑战,近年来我国不断进行政策调整,尤其是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而且“十四五”规划建议再次强调要“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两项举措都是为了增加劳动力供给,“全面两孩”政策有助于增加未来的劳动供给,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则是充分利用现有劳动力资源。然而,“全面两孩”政策增加新出生人口的效果不及预期,2016年至今出生人口数反而逐年减少,2019年出生人口数仅为1465万;延迟退休年龄从具体政策出台到产生效果还需要一段时间,政策效果尚不可知。除了这些举措,能否通过对现有制度的改革达到增加劳动力供给的目的呢?20世纪60年代以来,面临类似的“少子老龄化”挑战,许多OECD成员国着眼于通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来激励老年人增加劳动力供给,许多改革措施提高了老年人的实际平均退休年龄和劳动参与率、降低了提前退休人员比例,这些国家的制度改革能够为我国提供参考。本文将采取文献综述法和比较研究法,从宏观角度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劳动力市场结果结合起来,考察荷兰、奥地利、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不同改革举措对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最后基于案例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践,提出对我国的启示。
一、理论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影响
老年人劳动供给的作用机理已有研究发现,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通过三方面因素影响老年人的劳动供给行为,分别是正常退休年龄和提前退休年龄的设置、养老金财富、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其中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对老年人劳动力供给行为的影响最为直接、影响效力更强。
(一)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
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可视为影响老年人劳动供给行为的直接变量,是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再多工作一年其养老金财富的变化值占继续工作期间劳动收入的一定比例。相比t-1岁退休,t岁退休的养老金财富更多意味着延迟一年退休获得了隐性补贴,反之相当于对多工作一年的工资所得征收了隐性税。理论上,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越高,老年人提前退休的可能性越大,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通常与实际平均退休年龄负相关(Duval,2004)。
(二)养老金财富
养老金财富指的是参保者未来养老金待遇的折现值减去全部缴费的折现值,而养老金财富增长率是t岁退休与t-1岁退休的养老金财富差额除以t-1岁退休时的养老金财富。通常认为,如果预期养老金财富增长率为正,人们会选择继续工作、增加劳动供给。养老金财富受到养老金替代率的影响,而养老金财富本身又直接影响到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
(三)退休年龄的设置
退休年龄的设置通过影响养老金财富水平和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对老年人的劳动力供给行为产生影响,是养老保险制度影响老年人劳动力供给行为的间接变量。改革可以通过调整提前退休年龄或正常退休年龄来影响老年人的劳动供给行为,规定的最低养老金领取年龄越高,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越低,老年人越有可能增加劳动供给(Duval,2004)。
二、实证经验:荷兰、奥地利和德国的改革及其影响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了应对老年人劳动参与率下降、实际退休年龄降低、提前退休增多带来的挑战,许多OECD国家在制度改革时着眼于改进相关参数的激励作用以推动人们增加劳动供给,包括提高退休年龄、引入待遇精算调整因子、改革提前退休计划等举措,以此达到降低提前退休人员比例、提高老年人劳动参与率和实际退休年龄的效果(Schils,2008)。接下来将分别阐述荷兰、奥地利和德国的制度改革及其对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具体为对老年人劳动参与率、实际退休年龄、提前退休人员比例等指标的影响。
(一)荷兰提前退休计划由非精算公平向精算公平改革:消除高隐性税率
荷兰的法定养老金领取年龄是65岁,允许在65岁之前提前退休。20世纪70年代,荷兰开始采取“VUT计划”作为提前退休计划,该计划是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提前退休待遇相当于退休前最后工资总额的80%。“VUT计划”不对待遇进行精算调整,参与者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较高,有激励提前退休效应。90年代,政府开始对“VUT计划”进行改革,逐渐被精算公平的基金积累制“PP(pre-pension)计划”取代:“PP计划”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安排,养老金待遇替代率至少比“VUT计划”下降低了10个百分点,提前退休的养老金财富更少,但由于进行精算调整,延迟退休者的待遇更高(Euwalsetal.,2010)。提前退休计划的精算调整改革消除了继续工作的高隐性税率,影响不同年龄退休时的养老金财富,进而影响劳动供给行为。比如改革之前,雇员倾向于在59岁提前退休,因为推迟1年退休反而使享受80%高替代率养老待遇的时间减少1年;改革以后,59岁退休时养老待遇替代率是45%或48%(取决于其出生年份)、60岁退休时替代率为55%或59%,提前退休激励消失了,人们更有可能延迟退休。荷兰提前退休计划开始实施和改革的时点与55-64岁劳动参与率趋势的转折节点吻合:1971年55-64岁的劳动参与率为46.0%,70年代和80年代大幅下降,1986年降至27.2%的最低水平;90年代以来,55-64岁劳动参与率不断提高,2005年提高到46.9%,而且90年代以后的增幅大于70年代和80年代的降幅。这说明55-64岁劳动参与率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提前退休计划实施和改革的影响,将非精算公平的“VUT计划”改革为精算公平的“PP计划”提高了55-64岁雇员的劳动参与率。
(二)奥地利提高提前退休年龄:减少提前退休者的养老金财富
奥地利的养老金制度规定,只要缴费年限满35年,男性60岁、女性55岁(即提前退休年龄)就可以申领提前退休养老金。在正常退休年龄(男性65岁、女性60岁)之前申领退休待遇只能享受减额养老金,超过正常退休年龄申领养老金则有所增加,每提前或延迟一年,养老金系数降低或提高约2个百分点。2000年,政府逐步将提前退休年龄提高1.5年,还加大了对提前领取退休待遇的惩罚力度,即每提前一年退休,养老金系数降低3个百分点。2003年,再次将提前退休年龄提高3.5年(女性60岁、男性65岁),而正常退休年龄并未调整,因此逐渐消除了早于正常退休年龄领取退休待遇的可能性。2000年和2003年两次改革的目标是激励增加劳动供给,实际确实对增加老年人劳动供给产生了积极效果。整体而言,提前退休年龄每提高1年,受80影响男性雇员的就业率提高9.75个百分点,女性就业率提高11个百分点。具体来看,2000-2010年,57-64岁男性就业率从19.8%提高到38.8%;52-59岁女性就业率从39.5%提高到64.9%。60-61岁男性、55-58.2岁女性就业率在2000年以前基本不变,2000年以来大幅提高:2000-2010年,60-61岁男性就业率提高了约20个百分点、55-58.2岁女性就业率提高了约30个百分点,超出提前退休年龄后仍继续就业的雇员增多了(StaubliandZweimuller,2013)。
(三)德国引入待遇精算调整因子:降低隐性税率
德国养老金制度在1992年改革之前,没有对待遇进行精算调整,但因待遇与工作年限挂钩,实际上每提前1年退休,待遇减少约2.5%。1992年,德国引入了待遇精算调整因子,65岁之前每提前1年退休,养老金待遇降低3.6%(即每月降低0.3%);65岁以后每延迟1年退休,每月待遇增加0.5%,到2004年完成改革(BerkelandSupan,2004)。未对待遇作精算调整时,延迟退休会损失养老金财富,制度具有激励提前退休效应。1992年改革削弱了这种效应(削弱而非完全消除这种提前退休激励效应的原因在于,1992年改革设置的精算调整因子并不是“完全”精算公平的),改革以前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超过50%,2004年隐性税率降到20%左右(SupanandJurges,2006),能够发挥提高实际退休年龄、减少提前退休者的影响。相比改革之前,1992年改革后,男性实际退休年龄从平均61.2岁提高至63岁,女性从61.7岁提高到62.4岁。改革之前,男性(女性)60岁以前和65岁以前退休的人员占比分别是17.2%(10.8%)和81.9%(66.9%);1992年改革后,男性(女性)60岁以前和65岁以前退休的人员占比分别下降到4.7%(6.3%)和51.7%(54.8%)。据测算,如果精算调整因子由3.6%提高至6%(更接近完全精算公平),男性实际平均退休年龄将从63岁提高到64.9岁,女性从62.4岁提高到63.2岁,低于65岁的男性退休者将从51.7%减少为20%,女性则从54.8%减少为42.9%(BerkelandSupan,2004)。引入待遇精算调整因子的积极效果明显,调整因子的精算公平性越高,养老保险制度激励老年人自愿延迟退休年龄、增加劳动力供给的效应越好。测算结果还显示,将德国的正常退休年龄提高1年只能使男性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从63岁提高到63.3岁,女性从62.4岁提高到62.6岁(BerkelandSupan,2004),提高正常退休年龄的效果小于引入精算调整因子。
三、对我国的启示
养老靠儿还是靠房?延迟退休时间还是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
养老问题之所以成为近期热议的话题,是因为七成中国人都在为自己将来的养老问题所担忧。养儿防老靠不上,以房养老靠不住,养老金太低又养不起,那么政府又该为我们的养老负什么责呢?这对未富先老的中国是个极大的政治和经济考验,因此,重构退休制度就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
据了解,养老体系改革于今年10月16日研讨,在围绕养老改革顶层设计的规划、养老制度的安排以及个人账户、双轨制改革等多方面达成了共识。近年来,延迟退休问题备受关注,议论风生。可以说,不管是赞同还是反对,延迟退休这一做法本身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大举措。2010年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4.83岁,已远远高于上世纪50年代现行退休制度制定之初的50多岁。
养老金危机须提前预防和化解
“未富先老”的特点表明了中国养老金体系的脆弱性。1999年,中国开始人口老龄化时人均GDP大概只有1000美元,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达到同等老龄化程度时人均GDP却在5000-10000美元之间。 在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基本上是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而然的历史产物,属于“先富后老”和“边富边老”的类型。由于独一无二的一胎化计生政策和快速的人口转变,可以说中国不仅是首先出现未富先老的大国,恐怕也是唯一一个出现未富先老现象的人口类型。“未富先老”意味着很多老年人会遭遇“低水平养老困境”,就是维生型养老水平甚至老难所养、老无所养。大量少子高龄化趋势下的农村老人更有可能发生大面积老年贫困化的人道主义危机。国家承担的福利性养老的公共财政压力将在未来几十年持续上升,严肃考验政府对国民的养老责任和养老能力。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正在积累巨大的养老风险,养老金支付压力持续上升,养老安全问题已经提上议事日程。2010年7月,在《生命时报》联合“搜狐健康”进行的样本量超过2500人的调查中,七成以上的人承认自己在为养老发愁,其中40岁以下的占75%。早在2006年,零点研究咨询集团的《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就发现,有78.5%的被调查者对自己当前或今后的养老问题有忧虑。老年人口的增多必然带来养老金支付的政治压力,这个压力是刚性的,也是放大的。截止2012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94亿,占总人口14.3%。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占总人口的17.17%。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30%以上。
中国城镇职工养老金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和企业分别按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8%和20%缴纳保险费。从理论上讲,记入个人账户基金的保险费为个人缴纳的8%,企业缴纳的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社会统筹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地社保局)依法统一征收(有的省份是地税部门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当期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发放。个人账户则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利息金额的账户,其账户余额为参保人退休后归个人养老使用,发放的是账户养老金。
“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1996年正式开始实施,1997年就亏空50多亿。“统筹账户”解决历史遗留的“老人”的养老问题,用来支付当期养老金。过去没有个人的养老保险积累,存在“制度(历史)空账”问题。“个人账户”解决未来的个人养老储备和养老保险问题。由于统筹账户收不抵支, 个人账户的积累也被用来发放当期养老金, 形成“个人(未来)空账”。“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制度没有养老储备,先天不足。这项制度设计意味着一个正在工作的劳动者,既要养上一代已经退休的人,又要往个人账户里为自己存钱,“双肩挑”压力很大。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2011年参保人口2.84亿,但14个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缺口达767亿元。2000年,养老金财政补贴338亿,2011年达到2272亿。由于养老金收支的平衡性差,实际还是现收现付制,现在的在职职工养活现在的退休职工,未来还是没有足够的储备。根据中国银行和复旦大学团队完成的《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2050年养老金缺口将达到当年财政支出的20%以上。领钱者增多,缴费者减少,少子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风险巨大!
通常通过人口增长和人口迁移难以满足发展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供应,特别是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加剧公共财政的压力和负担的情况下,提高退休年龄成为很多国家可以考虑的基本战略和重要选择。这些国家的考虑是通过推迟退休,可以相应增加劳动力供给,缓解劳动力资源紧张甚至短缺的形势;同时,退休人口的减少可导致公共养老金支出的减少,从而实现平衡财政收支的政治目的。
国际经验表明,延迟退休年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的重要选择,是生育少子化时代的必然趋势,一方面可以减少养老金的当期支付,另一方面则增加了养老保险金的存量。
顶层设计可持续的退休制度
从全球的视角看,总结各国的经验,延迟退休的做法有早有晚却是大势所趋,并不以我们的意志和好恶为转移,那么余下的问题就变得集中、简单和富有建设性,那就是如何使延迟退休的做法尽量减少社会震荡、降低制度转轨的成本、风险和代价,使之成为可以释放社会正能量和人口红利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
顶层设计必须具有战略远见和社会正见,必须考虑周详,避免任何的闪失。一个可持续的退休制度需要将效益性、差别性、选择性、激励性、公平性和渐进性六个方面很好地结合起来。
首先是制度的效益性。一个好的制度需要体现经济理性、人文关怀和社会效益三大追求,必须有社会产出和社会效益。最大的社会效益就是退休制度的重构应该成为最大多数人实现老有所养的“中国梦”的有力保障,应该成为老年民生的社会安全网。
延迟退休至少可以带来三个方面的效益:其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期养老金支付的压力。延长退休年龄,把拿钱的人变成出钱的人,是一个自然的逻辑。延迟退休方案提出的出发点就是为了缓解中国未来养老金以万亿为单位的巨大缺口。不少国家都用延长退休年龄来减轻老龄化带来的各种压力,证明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其二,可以挖掘健康、有知识、有技能的老年精英的人口红利。在西方,老年人的初始年龄是65岁,随着寿命的延长,老年人的概念可以重新界定。60~65岁属于高龄劳动力,不再属于传统意义的老年人,他们工作经验、社会阅历丰富,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延长退休年龄意味着人力资源的继续开发。中国平均受教育年限和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平均年龄也逐年上升,若维持现退休年龄不变,无异是在浪费宝贵的人才资源。其三,借此改革的机会,构筑“全国一盘棋”的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男女同龄退休的社会性别平等、农民工等享受国民待遇的社会阶层平等以及其他方面的社会公平正义。
但必须强调,延迟退休年龄只是缓解老龄化压力的一种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甚至不是最佳途径。需要注意的是,延迟退休年龄是为了增加人力供应,同时通过延期来减少养老金当期支付压力,但另一关键是如何保持甚至提高延迟退休人员的工作绩效或者说劳动生产率,避免出现人浮于事的低效率和“冗员”现象。所以,我们对延迟退休年龄预期取得的“绩效”不要寄予厚望,延迟退休有助于缓解养老金缺口带来的财政压力,但靠高龄劳动者支撑庞大的养老金体系毕竟不是上策之选。在这个意义上,及时提振超低生育率,实现适度低生育,平衡代际人口“一头沉”的关系,实现“适度老龄化”尤其具有战略上的重大意义。
其次是制度的差别性。一个大的制度安排包括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小的制度设计,从而完成制度的差别化整合。谁应该退休、谁愿意退休,不应该忽视行业职业的差别,不能强制性“一刀切”。根据英国汇丰集团对20个国家和地区2.1万名成年人“未来的退休生活”的调查,大多数人认为,个人的选择或者能力应当是确定退休年龄的第一标准,而且年龄越大的人越倾向于这种观点。对艰苦的体力岗位、蓝领阶层不宜提倡延迟退休,对公务员等权力阶层也要暂缓,对知识性技术性强的教师、医生等岗位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提倡。例如,目前韩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企业职工55岁,公务员60岁,老师65岁。差别性同时也说明了制度必须保证一定的弹性和选择空间。弹性就是制度的适应性和适应力,能对不同行业的劳动者区别对待。
再次是制度的选择性。一个有人文关怀的好的制度要尊重潜在退休者在退休权利和工作权利之间的博弈和权衡。一个好的制度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同时也要体现出对每一个个体的关怀。英国汇丰集团曾经进行过一项名为“未来的退休生活”的调查,访问了五大洲20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总人口占全球人口的62%)约2.1万名年龄在18岁以上的人士。调查发现,大多数人认为,个人的选择或能力应当是确定退休年龄的第一标准,而且年龄越大的人越倾向这种观点。
把退休权利交给个人,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做出自己无悔的决定,但用工单位可以和潜在退休者商量决定。延迟退休从各国经验看,不失为一剂良方。但有两个挑战需要关注:其一,平衡好各方的权利关系。在业者的工作权利、年轻人的就业权利和退休者的休息权利有一个博弈的过程。其二,保持一定的制度弹性,包括行业职业的差别性和个体行为的选择性。一个简单化的设想是,在目前,可以以现在的退休年龄作为最低年龄(以体现历史的连续性),以65岁为最高年龄(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也就是说,最低年龄有一定的行业职业的差别,最高年龄则趋同。在最低年龄和最高年龄之间,就是“弹性退休年龄”。
第四是制度的激励性。激励性的含义是为了鼓励符合延迟退休的人员做出顺应制度设计初衷的选择,用行政强制的办法往往事倍功半适得其反,最好用软性的经济杠杆来调节选择性退休行为。激励性就是如果希望某个行业职业多点延迟退休的选择,可以提高延迟退休后在职时的工资水平和退职后的退休金收入。退还是不退,归根结底是利益比较的产物。制度设计的时候,需要留出一个个人选择的空间,例如60~65岁之间都可以退,但晚退多得益,养老金收入更多,从而形成一种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倾向于延迟退休。制度的激励功能可以在养老金替代率参数的设定方面得到体现,总之要体现出退休时间的选择与养老金收益的清晰关系,从而产生延迟退休的利益驱动。
第五是制度的公平性。制度的公平性是文明社会的普适价值。不公平性是制度的最大破绽,也是引发社会心理失衡的制度因素。退休制度的公平性包括不同劳动强度的职业在退休时有选择性,而且不会因为对潜在退休者的性别和年龄歧视影响这种选择权利,这才是以人为本的、公平公正的现代退休制度。机会是平等的,选择是不同的。目前,中国规定的男性退休年龄是60岁,女性为55岁。这一规定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制定的,已不符合当前的社会情况。男女同龄退休是一种制度化的权利,但女性愿意早点退休也是对个人权利的行使,应该得到尊重。例如,很多年轻一代生孩子之后,就期望父母亲早点退休帮助他们带孩子,往大了说,生育影响人口的未来,人口影响国家的未来,所以生育制度和退休制度之间也应该很好衔接。
第六是制度的渐进性。为了尽量减轻延长退休年龄带来的各种冲击,发达国家都采取了循序渐进的办法。比如美国在1983年制订的67岁退休的规定一直到2000年才开始实施;2003年,年满65岁的职工将延长工作两个月;2004年,延长工作4个月;以此类推,到2015年延长至2年。这样做是为了让各界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调整和应对。中国也要走渐进式改革之路,一方面是长时段的战略设想和科学设计,另一方面是分阶段的细致落实和有效推进。
延迟退休是应对中国未来老龄化高峰时期重大挑战、影响长远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需要通过渐进式的改革逐步逼近合理的目标。制度安排需要契合大多数公民的退休权利和利益诉求,否则可能危及社会和谐,法国、西班牙等国爆发的抗议延迟退休的游行示威活动可谓是前车之鉴。这项改革也是激发国民的社会责任,众志成城,共同应对老龄化的过程。延迟退休虽然有反对意见,却是大势所趋,这是人口形势、人口规律早就决定了的。但考虑到高龄劳动者的生产力和创新力毕竟有限,工作毕竟要以健康和能力为基础,还有就业的代际继替需要,所以延迟退休要慎重、要有边界意识――不可能无限延长、要有弹性、给潜在退休者选择的权利等等,才可收良好效果,否则会产生新的弊端,不能长久。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全面二孩;计划生育
1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分析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呈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再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家庭小型化的结构叠加在一起,养老问题异常严峻。以福山区为例,计划生育国策实施以来,福山区少出生人口20余万人。目前我区常住人口为27.7万人,人口出生率15.69‰,人口死亡率为8.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65‰。是典型的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增长率的人口发展类型。人口结构方面,60岁及以上人口6.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2.3%;0-17岁人口4.3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5.6%。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5%以下为超少子化。
2计划生育政策下人口老龄化出现的问题
1)是政策性人口缺陷逐步显现,福山区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绝大多数家庭人口结构形成“4+2+1”金字塔形模式(一对年轻人夫妻,上有四位老人,下有一个孩),是典型的人口衰落型模式。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面对渐渐老去的两对老人和不断成长的孩子,年轻夫妻不约而同都会感受到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的双重压力,生育意愿低。2)是生育观念改变,育龄独生子女的价值取向和生育观念和他们的父辈已经完全不同了,随着个人教育水平的提高,不追求孩子的数量,而是更愿意高质量培养孩子。增加孩子就会付出双倍的关注度和成本。3)是“失独”家庭的困难和老有所养,失独家庭相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最大问题是失去子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这无异于一场伴随其余生的精神打击。失独老人面临的困境不仅源于难以排解的丧孩之痛,更有来自养老及就医时遭遇的各种现实尴尬。比如因为缺乏担保人无法入住养老机构和手术时存在的无子女签字问题。4)是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供养问题,父母居住在老家,子女居住在大城市,父母生病住院无人照顾,短期还能请假照顾,长期的就会遭遇被辞职。年迈的父母接到身边居住,住院报销比例要下降很多,养老金的异地支取受次数或额度限制。独生子女父母失能后,更会加大独生子女家庭负担。
3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现状,以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
放开“全面两孩”政策后,福山区2016年出生新生儿比2015年多出2376人,增长幅度非常大,出现了新的生育高峰。主要因素为全区1988年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约5500多户,已进入育龄期,多数已生育一孩并有二孩生育愿望。放开“全面二孩”政策后,从群体上看,“70后”多年来累积的二孩生育愿望得以实现,故受益最大、生育二孩比较迅速。“80后”和“90后”生育二孩的占比较大,但生育时间相对比较分散,并不集中。从目前的生育情况分析,全面二孩的实施的确给我区带来了一次明显的生育高峰。此次生育政策调整有效的缓解了独生子女家庭的成人风险、成才风险、婚姻风险和养老风险以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儿女养老风险、结构缺损风险和社会的发展风险。还缓解了人口老龄化、男女比例失调、内需低迷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一方面,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二孩婴儿潮的到来,拉动了相关食品、玩具、母婴医疗、儿童服饰、家用汽车、教育行业等的发展。还改变了人口的年龄结构,减缓了老龄化速度。根据购房的人口结构,20-44岁的人口是买房的主力,大部分人在25-30岁的时候就会面临首次买房置业需求。全面放开二孩,新增人口使房地产行业直接受益。当然,随着放开二孩的实施,新一轮人口红利的形成和潜在经济增速的提高,各类行业都将最终受益。对于福山区具体来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福山区劳动力需求增长与劳动力减少的压力有效缓解,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增强全区经济发展活力;有利于增强家庭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顺应了全区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平衡,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有利于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全区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对社会事业支出加大,社会消费也有所增加。出生人口的增加,对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妇产病床的需求增加,对幼儿园、中小学带来扩容压力,引起了学校教室、教师等需求增加,需要得到更好地解决。
4计划生育政策下人口现有问题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