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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桂莹,邹焰,张忆雄,等.遵义市不同养老模式下老年人生活质量调查分析[J].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12,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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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翟玲玲,江遥.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浅析[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3(1):63-66.
陈爷爷于2010年9月购买“智能居家养老”血压套餐。加入侨亚爱爸妈健康管理中心以来,中心工作人员每天都对陈爷爷在家中测量传输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每月出具一份最新的个人健康状况报告和医疗保健建议,包括家庭和个人基本情况、目前健康状况和家族史、膳食、生活方式、体格检查等。其目的是通过其中详细完整的健康记录,由健康管理中心的健康保健专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至今为止,中心已为陈爷爷出具了三份健康报告书。针对陈爷爷刚刚加入健康服务中心,血压偏高且不稳定的状况,客服人员每天还对其进行电话回访,提醒他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采取有利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陈爷爷也经常因一些健康问题来电咨询,客服中心的医疗专家均及时为其解决。在医疗专家的管理和陈爷爷的积极配合下,陈爷爷的血压逐渐趋于平稳,身体健康状况明显提升,也减少了其他疾病的发作。
陈爷爷今天来到健康管理中心的工作现场进行参观,见到平时多在电话中进行交流的工作人员,仅从各人的声音就能分辩出是哪位客服人员,客服人员看到陈爷爷也感觉异常亲切,大家纷纷围在陈爷爷身旁进行了合影。
项目背景
1. 全国养老背景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13亿多人口,同时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截至2009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6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5%,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需求急剧增加。
2. 养老市场突显的矛盾
由于当代家庭愈来愈呈现出的“4―2―1”结构,使得2个子女不仅要照顾1个孩子,还要赡养4位老人,家庭负担压力远远超过自身承受能力。快节奏的竞争社会和传统居家养老模式,导致了适龄年轻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老年人进行一对一照顾,在繁忙的工作中没有办法时刻关注老年的安全与健康。
更重要的是,对于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年轻人满足其方式比较单一,对于孝行孝道的概念也比较模糊。尽孝,绝对不仅仅是为父母购买一个最新出产的理疗仪或者是将其带到高档酒店去大吃一顿,更多的是在物质背后的一种精心关怀和思想情感交流。传统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安全需求和健康需求,更无法满足老年人在文化娱乐、心理愉悦方面的诉求。这一现状,急盼新兴的科学技术、新型的养老模式、尽孝概念的重新诠释,来解决子女为老人如何尽孝的矛盾。
3. 武汉市养老环境
结合武汉市的实际情况,来自武汉市公安局和老龄办的消息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武汉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21.9万人,这意味着武汉每七人中就有一名老人。2009年老年人数量比2008年增加7万人,所占人口比例达到14.58%,比前一年增加0.81个百分点。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提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人口数的10%,这样的社会称之为“老龄社会”。
武汉市高达14.58%的老龄人口比重高于全国平均12.5%的老龄人口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8%个百分点。统计数据显示,武汉市每百名市民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4.58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6.6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1.9人,武汉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十分严峻。结合目前社会养老现状所反映出的空巢老人问题、居家养老问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社会、政府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课题。
4. 侨亚养老产业新思路
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侨亚集团响应政府号召,经过10年努力专注于武汉市养老产业。结合目前社会养老形势,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摸索更新的路子,能够解决更大范围的居家养老问题。因此,“智能居家养老”应运而生,该项目针对老年人健康问题和安全问题两大块核心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思路。也填补了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居家养老在科技领域的一项空白,并且把高科技与养老产业相结合,提出科技养老新理念并实现了该理念的实际运营。
“智能居家养老”系统简介
“智能居家养老”系统是由高科技产品与个性化服务两部分组成的。我们希望能通过高科技产品解决居家养老者的实际问题,而个性化服务则体现侨亚人对老年人的孝爱人文关怀,同时个性化服务也是对产品的一个补充。
系统整合了英、德、澳等欧美医疗发达国家的和国内的领先医疗科技产品和先进的软件系统,根据居家养老个性及共性化需求,利用便携式高端医疗看护设备,采集老年用户的重要生理指数(如:血压、心电、血糖等)并将这些数据通过信息传输技术发送到侨亚健康服务中心,由专业健康医师对这些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形成个人健康数据档案和健康分析报告,报告内容针对日常饮食、保健、营养、心理辅导、运动以及医疗等方面形成全方位的科学指导建议。
为解决居家老人的各方面需求为核心,侨亚公司已经形成了集健康管理平台、急救平台、生活助理平台、社交平台四位一体的居家养老体系。
侨亚集团简介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服务
随着中国内地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成为老年人照顾领域中备受关注的养老方式。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以官方文本的形式正式确立的“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在中央政府的号召下,地方各级政府纷纷掀起了一股探索“居家养老”模式的热潮,而有关“居家养老”文献亦如雨后春笋。这些研究成果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居家养老的文献和数据资源,而且为进一步更好地探索“居家养老”模式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1 居家养老概念界定
一种观点从养老场所的角度认识居家养老,认为“根据养老场所、居住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养老方式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养老院等)相对的养老方式。顾名思义,居家养老即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生活安度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的养老场所的确没有脱离居住的家庭或社区,但是仅从养老的场所来认识居家养老有失偏颇,居家养老不仅涉及养老场所的问题,还涉及资源供给主体和服务提供渠道的问题。
综合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居家养老是由个人、家庭、社区、国家和社会等多元主体提供养老资源,以家庭或社区为养老场所,在社区的基础之上,通过多渠道获取养老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2 有关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研究意义
2.1有助于解决当前社会条件下养老问题面临的困境
研究表明,第一,我国老龄人口数量持续增多,规模已超过欧洲老年人口的总和,并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抚养系数大、空巢老人多、“未富先老”等特点。如何应对老龄化成为中国政府与社会各界面临的前所未有的难题。第二,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儿防老”一直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和无子女的“丁克家庭”的逐渐增多,家庭的规模、结构和功能发生显著变化。传统的家庭自我服务功能正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诸如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长期照顾问题亟需解决。第三,机构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入住养老院被誉为一种“现代养老模式。”
2.2有助于满足老年群体的现实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老年人追求生活质量的意识增强。据一项对全国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5000名老年人养老意愿的调查显示,95%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仅有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机构养老。这很大程度上还与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养老文化有很大关系。俞贺楠等指出:“社区照顾能够使被照顾者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里生活,而不会产生被抛弃感,在心理上不会像养老机构中的老人那样可能因远离自己生活过的社区而产生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出路
3.1分发挥社区功能,逐步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社区居家养老要努力实现政府、民间组织、志愿者、企业等不同力量同时参与。在引入市场机制方面,要尽快形成一种资源配置、监督约束的机制,进而体现财政支付的公平性。我国民间组织还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发掘社区的功能,鼓励民间组织的形成。
3.2大力培养专业人才,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人才保障
政府应当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在初期应当投入专项经费,对自愿参与的人员(包括老年人的子女)进行资格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医学护理常识、生理和心理常识、家政和药学常识等。日本采用的“介户制度”可以作为我们参照的对象。“介户制度”是由政府出资对拿到资格证书的“介户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役所登记造册,提供上岗岗位,“介户员”的报酬也较高,这有力地保证了高素质服务人员的供给。只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才可能满足老年人的现实需求,才可能增进老年人享受服务的满意度。专业化的社区服务人员无疑是我国老年事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人才智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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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全民社保;收入保障;服务支持
中图分类号:C916;F840.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1.024
一、人口老龄化与社区居家养老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状况
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底,全国总人口已达到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人,占8.87%[1]。已远远超过联合国公布的老龄化社会标准[2],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已是不争的事实。
从老年人口抚养比[3]来看,2009年我国已达到11.6%,比1990年上升了3.3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如今9个劳动人口要抚养1个老年人口。根据联合国的预测,从2010年开始,我国老年抚养比加速上升,20多年后将是3个劳动人口对应1个老年人口,40年后将是2个劳动人口对应1个老年人口[4]。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现代化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步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因此,在应对老龄化危机的过程中,我国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劳动人口赡养负担沉重,以及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使命与困境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传统养老方式在人口老龄化危机加剧的情况下困难重重。一方面,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以及大批青壮年离乡进城的人口流动趋势,使得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逐渐衰弱。另一方面,机构养老发展滞后也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截止2009年底,我国养老机构的总床位数是266万张,平均每100位老人拥有1.5张的床位[5],这与发达国家每100位老人拥有5~7张的标准相比,是比较低的。在此背景下,以“星光计划”为开端,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它不仅承担着应付老龄化危机的重任,更肩负着实现健康老龄化的历史使命。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将西方“社区照顾”理念与我国老年人福利相融合的一种制度创新。它整合了社会和家庭的养老功能,即劳务养老由社会承担,精神生活养老由家庭承担,物质方面养老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6]。社区通过整合社区资源,联系基层政府组织,协调家庭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为社区内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系列养老服务。
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迅速涌现,其中资金和服务已成为制约该模式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首先,社区居家养老保障资金不足。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实现全覆盖,许多独居、孤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都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谈去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另外,社区资金来源有限(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的供给质量。其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滞后。目前服务项目偏重于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设施较少,精神慰藉服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7]。
二、全民社保体系的构建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随着我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加快,全民普惠型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成型,这为需要依托广泛社会资源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带来了契机。
(一)社会保障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关系
社区居家养老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为宗旨。老年人的需求可概括为两个层次和三大板块,即物质层面的需求和精神层面的需求,经济保障(主要是收入保障)、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三大板块[8]。社区居家养老通过收入流、服务流和精神流的输出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在精神流方面,家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区居家养老的地点和方式;在收入流和服务流方面,既有政府正式的制度安排,也有个人、家庭、市场、社会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社会保障是以国家作为坚强后盾,向全体公民提供的以应对年老、疾病、失业等各种社会风险,免除人们生活后顾之忧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障制度通常包涵三个方面的内容:体现政府保护社会弱势群体责任的社会救助制度,强调风险分担与权利义务对等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及侧重为某一类特殊群体(老年人、儿童、妇女、精神病人等)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制度。其中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是社区居家养老的收入保障计划,各种养老保险计划是大多数老年人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社区居家养老收入流的主体。老年人福利是服务流的一个主要源流,作为强制性实物转移计划的医疗保险则是服务流的另一个主要源流。因此,从收入保障和生活照顾两个方面来看,社会保障是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社会保障的产生是工业化背景下家庭保障功能衰退的结果,社会保障的发展又进一步削弱了家庭保障的功能。但社会保障毕竟难以取代传统的家庭保障,特别是在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而实际的保障功能却丧失殆尽。因而回归家庭,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此背景下,社会保障是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的重要资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从“国家-单位保障制”到“国家-社会保障制”的全面而深刻的制度变革[9],逐渐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二)全民社保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支撑
作为一种长期项目,养老是一项对资源(资金和服务)依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想维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而有效的运行,稳定的资金保障和服务供给至关重要。而这些资源的获取,仅仅靠社区或志愿者的努力是难以为继的,需要从制度层面予以确认。我国目前正致力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为社区居家养老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力的制度保证和物质支撑。
在资金支持方面,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经济生活来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了省级统筹,覆盖范围扩至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能够跨省转移接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9年推行以来,全国已有838个县和4个直辖市的大部分区县纳入国家试点,12个省份的298个县自费开展试点,已有3 500多万农村老年人领取待遇,2010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亿人[10]。对于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11]。社会救助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供养和补助标准持续提高,救助惠民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1 141.8万户2 347.7万城市居民,2 290.6万户4 759.3万农村低保对象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市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27.8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为165元,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8元,月人均补助为64元[10]。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落实,供养水平也随物价上涨而相应提高。临时救助制度正在建立健全,部分农村人口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亦能得到政府给予的临时救助。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筑牢了城乡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经济基础,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服务,享受医疗保健提供了可能。
老与病相生,医与养相连。我国日臻完善的医疗保健制度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了费用与服务上的双重支撑。首先,医疗保险水平不断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09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年200元。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截止2010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超过4亿人[12],加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8.36亿人(参保率为96%),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已超过12亿人。其次,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开展医疗救助服务,帮助本没有能力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截至2009年底,城市医疗救助共救助417.2万人次,全年累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35.3亿元;农村医疗救助共救助688.4万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 689.8万人次,全年累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58.6亿元[13]。最后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提供。在新医改推进的过程中,医疗卫生服务下沉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国家计划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农村基层培养和输送合格的医学毕业生,同时做好1.5万名基层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力争到2012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上,国家自新医改以来便加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才、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进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建设,这就为老年人在社区即可享有便捷和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创造了条件。
(三)社区居家养老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全民社保只是一项制度,一种资源,对社区居家养老起必要的支撑作用,但它不能也不可能替代或囊括其他制度和资源,而需要同其他制度和资源一道共同支撑社区居家养老。而且全民社保本身有着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我国全民社保体系正处于构建阶段,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另一方面,全民社保不是明确的责任主体,它只是社区居家养老所必需的一种资源。社区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主要的责任主体,其动员、组织、协调和利用资源,提供服务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全民社保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一养老方式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第一,收入保障水平较低。
城乡社会救助,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老年津贴的补助水平偏低,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功能有限。近年来,虽然城市低保对象的绝对收入在提高,但其相对收入(即救助金标准相对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不断下降[14]。2009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仅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91%①,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3.48%②,保障标准均较低。2005年至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虽已连续6年进行上调,但养老金的替代率却在持续下降,目前已降至50%以下[15]。这就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生活较退休前会有较大退步③。老年津贴制度虽已在多个省份试点推行,但无论是覆盖范围还是保障水平,都处于比较低的层次,并且受益对象多倾向于高龄老人,因而它对于支持老年人享受优质的社区照顾是远远不够的。
第二,制度衔接有问题。
全民社保是一个内容庞杂且碎片化的体系,并通过收入保障与服务支持两方面嵌入到社区居家养老的内容之中来提供支撑,因而各项制度间的整合衔接将是推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有效配置和发挥养老保障之最大功效的关键。目前,医疗救助通过对城乡低保家庭、五保户在个人缴费方面进行补助,资助其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而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农村五保供养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应在促进城乡贫困老年人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而有资格享有基本老年收入保障上起到联动作用。然而,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对相关配套设施提出了一定挑战,对各项保障制度在经办管理、结算方法、人员信息、就医信息、费用核算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信息共享与平台管理的要求。
第三,城乡社区发展不平衡。
其一,政策、法规明显向城镇社区倾斜。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就为城市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而国家层面上的关于农村社区服务工作的综合法规,至今仍然缺失。其二,城乡社保在资源配置和保障水平上的差距也会加剧城乡社区发展的不平衡。这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方面表现得最为突出。疾病预防、健康保健以及社区服务提供是农村基层卫生的薄弱环节,发展远滞后于城市社区。另外,城乡老年人在收入保障方面的差距也会影响到他们在社区享有的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 第四,社区服务功能有限。
首先,在支撑整个社区服务正常运作的经费方面,存在经费来源单一和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其次,从服务设施上看,许多社区没有专门的社区托老中心,没有老年公寓;从服务内容上看,社区服务多集中于简单的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而涉及到心理咨询、精神慰藉、文化娱乐、老年人社会参与、法律维权、全面康复等更高层次的需要却缺乏相应的服务。再次,志愿者队伍发展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志愿者人数少,对志愿者缺乏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导致志愿者服务无法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
第五,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
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既包括健康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更包括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我国全民社保的制度设计中并没有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内容,但老年人长期护理的需求却非常巨大。根据2011年全国老龄办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大约为3 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 08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6.23%。到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 000万人,比2010年增加7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5%,失能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进一步提高[15]。不同于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对医疗保健的一般需求,这部分庞大的老年失能群体对长期性专业护理,如专业人士的上门护理,居家康复疗养,痴呆性老年人生活护理,提出了迫切需求。在全民社保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一个与专业护理服务提供相关联的新险种“长期护理保险”呼之欲出。如何整合现有制度资源,实现对社区失能老人的有效照料,是社区居家养老面临的巨大挑战。
三、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之路径
全民社保体系的建设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责任分担的理念建构
社区居家养老作为老年福利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到国家(政府)、家庭(个人)、社会等多元的责任主体。因而养老保障责任在各主体间的合理分担是社区居家养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动力。
政府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者,其责任应定位于宏观政策的制定、配套制度的支持及协调城乡社区的统筹发展上。政府应首先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其次,应继续完善全民社保体系的构建,做好收入保障与服务支持制度内部的有效衔接,适时探索建立新的护理保险制度,以共同配套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还应坚持城乡统筹,缩小城乡老年人在享有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差距。城镇社区服务体系和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要遵循相同的制度理念,采用协调的制度标准,保证城乡社区服务软件和硬件的均衡投入,确保老年人享受社会服务的公平性。
家庭对于老年人来说,承载着他们毕生的经历与回忆,是个人情感的重要寄托。特别是在有着“养儿防老”传统文化观念的中国,家庭往往能给人们带来真切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就其在养老保障中的功能而言,家庭作为非正式照顾的主要形式,在老年人的情感交流、精神慰藉和应对突发事件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社区作为联系政府、家庭与老人和各种社会资源的纽带,是社区居家养老的核心。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应凸显社区的主体责任。
(二)凸显社区的主体责任
西方学者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对社区功能进行了定位。Litwak和Meyer基于适当的社会控制与社会目标的达成,认为正规组织与初级群体(非正式组织)这两种常见的社会形式需要沟通与结合,而维持二者的平衡需要一种沟通协调机制。社区基层组织无疑就在其中充当了倡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协调社区与正规组织间关系的重要角色。具体到老年福利领域,服务老年人的社区工作从强调潜能,激发主动性,鼓励社区参与,促进社会意识等方面,全面增强服务老年人的能力。可见,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社区的地位举足轻重。
第一要整合各种制度资源。
社区应抓住全民社保构建的有利契机,发挥其在落实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老年津贴以及基层卫生服务中的平台作用,真正做到从收入保障与服务提供两方面支撑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探索在社区建立以护理救助制度为兜底,以社会护理保险为主体,以商业护理保险为补充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满足失能、半失能及高龄老年人就近的专业化照顾的需要。另外,社区还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让企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广泛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筹集、产业建设和监督管理中来。对于依靠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可以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向所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低收费的,又与其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上门服务和护理。
第二要加强社区自身建设。
人员队伍与基础设施是社区功能发挥的重要保障。一方面,社区亟需打造一支技术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专业服务队伍。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具备信息化、人性化功能的基础设施,包括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的网络化信息平台、社区网络呼叫、电话求助等人性化服务系统。
第三要支持家庭养老功能。
“社区居家养老”的落脚点在“居家”,体现了对家庭养老功能的重视。社区可通过开展针对老年人家属的“一对一”的专业咨询、培训讲座、免费上门服务等公益项目,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质量和水平,使老年人在健康养老的过程中找到幸福感与归属感。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抓住普惠型全民社保体系构建的机遇,充分利用制度建构与整合过程中的各种资源优势,在责任合理分担的基础上凸显社区的主体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最终实现我国的健康老龄化。
注释:
① 这一数据是根据《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提供的“2009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227.75元/人/月”相关数据,以及《中国统计年鉴2010》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 175元/人/年”计算而得。
② 这一数据根据《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提供的“2009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100.84元/人/月”,以及《中国统计年鉴2010》公布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153元/人/年”计算而得。
③ 根据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在60%~70%之间,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低于50%,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度的下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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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l of Home-based Caring in Community for the Elderly
ZHANG Qi-lin1,ZHAO Qing2
(1.Research Centre for Social Security,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Hubei,China;
2.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
摘要:居家养老服务是老龄化社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政府养老负担过重的情境下所作出的决策选择,而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问题表现为养老服务的供需失衡。本文以临安市为例,着重分析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主导作用及对多元社会主体的协调功能,并根据服务型政府理论和治理理论,主张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应适时更新执政观念、重视治理网络、尊重制度创新和实施渐进策略。
关键词 :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失衡;非政府组织;路径选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人的生命周期普遍得到延长,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显性化影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发突出。全国老龄办《2011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1年年末,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8499 亿,占总人口的13.7%。预计到2013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2033年将增至4亿,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最高年份增加1400多万。1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传统养老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临安市位于我国东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总人口为52.6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84091人,占总人口的15.9%;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13483人,占总人口的2.5%。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临安市政府提出建设“以社区服务为依托、自主养老为基础、居家养老为主体、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即到2015 年,全市形成“9064”的养老格局,其中依托社区和社会化协助的自主居家养老占90%,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占6%,机构集中养老占4%。
一、问题与挑战: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失衡
从主体关系看,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群体对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一系列服务的内在需求。2 与之对应,政府与社会对超越家庭供给能力之外的养老服务给予支持和适度满足,以保证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家庭、政府与社会之间存在相互分工与协作的过程。如图1 所示,假设单元养老服务的供给量为N,则N=N1+N2+N3,其中,N1为政府直接供给(包括财政投入、养老补助、税费减免等),N2为社区供给(包括养老服务站、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银龄互助等提供的各类服务,一般由政府转移支付或老人低价购买),N3 为家庭供给(包括居家场所、子女照料等)。在不同时期或不同养老服务体系中,其具体构成比例也有所差异。当N移至A位置时,政府的直接供给比例扩大,家庭供给负担减少,其极端的方式是政府完成承担了养老服务的供给功能。但由于现实财力的限制,很少国家能够承担全体老年公民的免费养老服务。当N移至B位置时,政府直接供给的比例减少,家庭承担的比例扩大,其极端的方式是家庭完全承担了养老功能,在我国传统养老模式中,家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从养老服务的供需关系看,医疗、生活照料等基本服务需求趋向于刚性需求,客观要求家庭、政府和社会所提供的服务与之契配。如果过度供给,就会导致资源浪费和养老服务消费的不平等。相反,如果过度压制正常的消费需求或供给不足,则会导致老人生活质量的下降和社会的不和谐。随着家庭的微型化和养老服务功能的弱化,传统家庭养老服务的外溢现象越发明显。由于受供给效率的影响和“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驱使,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家庭为核心、专业化服务为载体”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自然成为当下政府推行养老服务体系的理想选择。但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政府财政投入比重较少,社会专业化服务程度低,社区非政府组织不发达,直接抑制了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导致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失衡。
临安市居家养老服务起始于早期的“银龄互助”活动。2010年临安市依托老年协会和“星光老年之家”在横街村、研里村、西街村推行“银龄互助”的试点工作。活动内容包括邻里守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维权调解等。2012年临安市委、市政府正式了《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临委[2011]54号),将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纳入政府的政策范围,并规定近五年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目标。见表1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一般存在从点到面,从不健全到健全的过程。近年来,临安市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不断增加,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人数不断扩大。但目前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失能、高龄、空巢以及年龄达到8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群体。2011年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人数为1026人,占老年人口总数(60 岁以上)的1.2%。2012 年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人数为2484 人,占3%。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0 元、50 元、30 元。从居家养老服务支出看,从2010年到2012年政府投入资金分为138.5 万、408.5万、1030.5 万,仅占当年财政支出的0.06% 、0.12% 、0.28%,60岁以上老年人的居家养老费用支出平均为22.3元、49.9元、122.5元。另外,老年之家、服务站、老年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了政府较多的资金投入。见表2,3。
二、多元与协调: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实证分析
居家养老服务实质是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政府养老供给不足所形成的政府、家庭与社会多元互动的养老服务模式。养老服务供给的内容丰富多样,主要包括:(1)日托、助餐、洗浴、保洁等生活照料服务;(2)医疗、保健、心理教育等医疗保健服务;(3)探望、陪聊等精神慰籍服务;(4)文化、教育、娱乐等文体活动。养老服务获取的形式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个人购买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等。但这些服务的供给者之间如何进行分工,或以何种方式推动服务供需之间的良性运转则取决于政府的职能定位。美国著名学者戴维·奥斯本(David Osborne)认为,政府的职能在于掌舵而不是划桨,而“当政府逐渐把自己提供一切服务的功能转向起更多的催化剂作用时,常常十分依赖第三类部门”。3 这带来两个向度的影响:一方面,对于非政府组织而言,政府的授权意味着为“这些新成立的自治实体留出一些活动的余地”。4 另一方面,对于政府自身而言,政府可以更多地关注于自身的决策,使更多的社会与经济结构行动起来,以满足社区的需要。
在临安市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所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于两个方面:第一,通过直接投资,建立和改善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到2012年为止,全市共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182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4 家,老年食堂81 个,养老床位3481张。这些投入迅速地改进了养老服务条件,提升了养老服务水平。第二,政府致力于创造条件和制定政策的同时,将具体和日常的养老活动交给社会组织。在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成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主要载体,政府通过扶持老年协会组织,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给老年协会,并让其担负探望、照顾、助餐、理发、保洁、精神慰籍、文体娱乐等活动的监督和协调工作。这些老年协会的领导团队一般是原村两委的退休干部组成,对当地村民家庭的基本情况十分了解,同时血缘宗室关系及沉淀的乡邻情感在熟人社会也发挥着独特的优势。例如某村老年协会的领导团队是由1名会长、2名副会长和4名会员组成,团队成员定期对全村7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60 岁以上的特殊老人进行探望,包括健康咨询、处理邻里关系和子女关系等。对于生病的老人,老年协会统一支付80元慰问金,老年协会成员还视情况以个人名义送一定数额的“人情费”,每年重阳节对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送红包120元。为扩大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该协会组织在寻求政府和村集体的支持外,积极开展市场化经营活动,如向举办“红白”事的村民出租餐具、餐桌和帐篷,收取一定的租金。对理发店实行差异性收费,80岁以上老人实行免费理发,由村集体每人每次补贴6元。对60岁至79岁老人理发按照每人7元优惠收费,对60岁以下的村民则按照市场价格收费。老年食堂也实行差异性收费,对享受优惠服务的老人就餐,按照一餐5元的标准,由村集体补助3元,老人自己支付2元,对于政策优惠外的人员就餐一律按照成本价收费。
在城市社区,政府积极支持社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2011年11月22日,在临安市民政局的支持下,临安市红帽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承担街道11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项目涉及五类:(1)家政服务,包括做饭、洗浴、理发、喂饭、代购、缴费、快餐、清洁、搬家等;(2)物业维修服务,包括房屋维修、水电维修、电器维修、家具维修、房屋出租等;(3)医疗保险服务,包括送药、换药、量血压、医疗指导、保健咨询、康复训练、保健讲座等;(4)人文关怀服务,包括生日问候、节日问候、沟通交友、法律援助等;(5)娱乐学习服务,包括老年大学、电脑培训、娱乐活动等。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群体可以使用居家养老服务券支付费用,其他老年群体则通过现金购买的方式获得低廉养老服务。同时为拓展服务项目,“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还通过“申请—培训—发证—适应期—考核—评价”流程与一些商店、厂商建立联盟关系。通过网络平台、电话、QQ等方式构建老人、服务中心、助老员、政府、社区等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
图2 临安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示意图
在临安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过程中,政府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积极鼓励、支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为提高老年协会的服务水平,多次组织会长、副会长等骨干人员集中培训和外出考察。帮助老年协会改善办公条件,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对社会非营利养老机构,政府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并根据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给予相应的补助。为扩大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互助作用,政府鼓励村集体组织对当地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照料中心的支持和帮扶。调研发现,运转良好的居家服务机构一般与村集体组织的扶持有很大关系,这些组织在解决居家养老的场所、运营补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还是居家养老服务站或照料中心,其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大致分为两种:一是依据政策规定向老年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服务,这类服务成本通过政府补贴或服务券支付;二是按照市场购买的原则向老年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政府负责对居家养老机构进行认证、评级和年检,定期对老人养老需求和服务供给的数量、质量、价格和满意度进行动态监督,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指导,从而保证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政府对于推动民间养老资源整合与模式创新方面也发挥了积极意义。如2008年锦北街道民主村实施征地拆迁工程,政府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老年人集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经济诱导的方式将65周岁以上老人统一安排到老年公寓,每户老人享有80 平方米的住房,并拥有房屋的产权。按照规划设计,一楼或附近场所为老年人专门提供娱乐和生活照料服务。目前民主村已有40 户老年人入住老年公寓,老年居民除享受政府统一的居家养老供给服务外,还被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55周岁以上的女性村民和60 周岁以上的男性居民可以享受530 元/月的补贴。尽管这一模式受制于拆迁村的特殊环境条件,但政府通过市场诱导、思想宣传等方式更好地实现了新村建设、居家养老和土地整理等多项政策的协同效应。
三、规范与诱导: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基本对策
新型居家养老服务的特点在于发挥家庭、社会与政府等多元主体的优势,形成“一个以家庭为核心、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养老制度为保障”5 的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模式。但我国在“未富先老”情境下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庞大的老年群体所带来的巨大需求与有限的社会供给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甚至家庭之间差距明显,政府难以采用“一刀切”的养老模式,且我国传统的家庭式养老模式在观念、习俗上对新型养老模式也会产生一定的排斥影响,加之居家养老的场所、机构、管理方式、投资、评估等方面尚处于摸索阶段。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和成熟必然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
1.更新执政观念,建立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民主制度框架内,
把服务作为社会治理价值体系核心和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的一种政府模式或曰政府形态”。服务导向的政府是强调政府从权力本位和自我本位向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归位,从主体性满足向客体性满足转移。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是适度普惠型福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福利多元主义等理论,其识别和确认归根结底来源于公民的基本养老需求,政策主体的能动性在于对这些服务进行筛选,如哪些老年群体应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家庭可以承担的自我供给服务有哪些?社会组织可以承担哪些服务?政府的角色定位是什么?或者政府以何种最佳方式来提供这些服务?在传统的行政体制下,政策目标按照层级序列逐级分解,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虽然保持了政策的统一性,但容易使政府陷入官僚主义窠臼而趋于僵化和被动,从而使养老服务与地方民众的实际需求发生错位。譬如,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化,每村或社区均建立一个服务站点,由于部分村落过于分散,一些家庭距离服务站较远,无法让更多老人享受便捷的服务。在市区,土地资源稀缺,已建成的11个社区并没有为居家养老服务预留场所,如果兴建养老服务中心又存在土地指标、资金等困难,结果导致政策执行的虚化,也导致了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缺位。就此而言,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既是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过程,也是自下而上的民意传导过程,政府应将居民普遍关心的养老服务的基本问题纳入政策议程。
2.重视治理网络,促进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的协作
治理理论认为涉及集体行为的多元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即“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他组织;为达到目的,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谈判共同的目标;交换的结果不仅取决于各个参与者的资源,而且也取决于游戏规则以及进行交换的环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多样,涉及到不同主体。在政府系统内部,既需要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民政、工商、国土资源、教育、劳动保障、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物价等政府部门明确职责、相互协调、通力合作,也需要形成“区县(市)——街道——社区”分层有序、指挥统一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政府系统外部,强调政府与老年协会、村委会、社区、老年大学、物业服务公司、社会养老机构等外部组织之间的关系。此时,政府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在于自身的权力、命令和权威,而是运用新的工具和技术来控制和引导集体行为。在法制化的社会中,这种关系需要得到权力部门的确认和维护。如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是否获准登记、审批和备案,以及经营活动是否具有正当性?老年协会管理养老服务站是否存在主体合法性问题?甚至有些人担心村委会或社区组织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会伴随领导的更替而发生变化。解决这些问题客观需要对政府和社会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相互关系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约定。
3.倡导制度创新,增加养老服务的叠合效应
制度创新既来自决策者自身的理性设计,也源于社会的内在迫动。如临安市锦北街道民主村在征地拆迁后,所面临最大的问题在于失去土地后如何获得稳定的生活保障,尤其对那些年老无法继续就业的村民来说,更是一种生活企盼。因此,地方政府基于居民的需求,鼓励村集体在拆迁安置规划时对老年村民实现公寓化管理,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提高了养老服务的集中化供给效率,使新农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各项政策相互叠合,从而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但外源式创新迫动在起始阶段往往并不能为决策者所认同。一方面,创新的制度与现有制度之间一般存在理念、路径、方式的差异,有可能增加政策执行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创新制度由于缺乏历史经验和未来不确定因素,导致决策者为规避创新的失败风险而选择“搭便车”行为,即希望别的地方先行实施该政策,实践证明成功后,才会切实跟进。就此而言,居家养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还应突破路径依赖,尊重和支持社会的制度创新,不断实现自身服务体系的优化。
4.立足于现实,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渐进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无论在政府投入,还是在经验积累、网络体系构建等方面都存在着渐进的过程。在政策规划阶段,政府应将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在政策落实方面,应结合地方特色,采取重点突破和以点带面的方式分步骤、分阶段地完成。解决居家养老问题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但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单维地依靠政府扩大财政支出来解决养老问题并不可行。政府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效地提升养老服务的综合供给能力。如临安市针对农村社会组织不发达、基层工作人员不足的困境,积极扶植老年协会,并将老年协会资源与居家养老服务站或照料中心的资源进行整合,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市区,由于场地设施、基本条件和人员的限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没有提供居民满意的服务。政府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通过扶持类似于“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社会非政府组织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生活照理、医疗保健、精神慰籍等多种服务。这些创新服务既较好地满足了当地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也为建构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积累了丰富经验。
引文注释
1 范春生.中国老年人口明年突破2亿未来20年每年增1 千万[EB/OL]. qh.xin?huanet.com/2012- 10/19/c_113423387.htm.[2012-10-19].
2 全国老龄办.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mca.gov.cn/article/zwgk/fvfg/shflhshsw/200802/20080200011957.shtml.[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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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分散化的公共治理[M].中信出版社,2004:26.
5 陈大亚.家庭养老问题探讨[J].研究与探讨.1998(9)
关键词:大数据;社区养老;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1
一、社区养老能破解养老困境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态势严峻。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升高,老年人照料问题突出。与此同时,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老龄服务业处于起步阶段,服务企业及机构规模小,层次低,人员缺,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供需矛盾凸显。
社区养老是让老人生活在自己家里,由社区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社区养老兼具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让老人既能住在家里享受亲情,又能得到专业化养老服务,是兼顾老年人心理需求和服务需求的人性化养老方式,受到了广泛认可,是解决当前养老困境的紧迫需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社区养老面临多重困难
社区养老在我国正在逐步开展,但尚未普及。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较低,主要难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资金压力大。我国“未富先老”特征明显,社区养老又有很大的公益性。目前大多社区的养老工作主要靠有限的财政支持,社会资金吸收渠道不畅,不少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在运作中遭遇资金瓶颈。
内容不丰富。社区养老涵盖护理、餐饮、医疗等基础服务,以及教育、休闲、娱乐等乐老项目。目前,大多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少,层次低,基础养老服务尚不能满足,更缺乏个性化服务。
设施不完善。多数社区养老设施用地紧张,设备不完善,对老人的适用性较差。部分社区尤其是老社区没有老年活动中心,有的社区虽然有配备,却因服务内容少,鲜有老人使用,处于闲置状态,社区老龄服务设施紧缺与浪费现象与并存。
服务人员少。我国社区养老的从业者少,获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更少,服务人员的人数、服务质量远不能满足老人的需求;志愿者服务尚未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较为薄弱,尚未担起养老服务生力军的角色。
由上述可知,公共资源紧缺现象严重影响了社区养老的发展。亟需借助社会网络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资源整合,家庭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协调,机构承接服务以及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实现集约高效的社区养老发展道路。
三、大数据时代为社区养老提供新思路
目前,我们已经步入以数据挖掘利用为基础的大数据时代。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共享、精确分析、统合集成,将深刻影响整个经济社会的基础运行模式,也将为社区养老注入新活力,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发掘产业机遇――引发老龄服务业发展变革。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空间正在加速释放。据《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预测,2014至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我国将成为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
(二)提供智能平台――催生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与社区的信息化程度密切相关。我国已有很多城市正在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并把智慧社区建设作为先行工程。大数据云服务管理平台,为社区养老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服务载体。
(三)精准掌握信息――实现养老服务便捷精准。普通服务便捷化。老年人通过安装在家中的电子传感器或者智能手机,即可完成一键呼叫求助、诊疗挂号、健康检测、远程咨询、家政服务、服务预约及定制等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借助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动态服务,便捷地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享”的愿望。
个精准化。大数据服务不仅能兼顾到处于不同收入层次、各种身体状况的老年人,还能准确地把握老年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和心理预期,设计主动推送式服务,有助于实现普遍性养老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结合。
四、大数据视角下社区养老建设探讨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网络。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构建“安全、便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鼓励社区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与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网络平台等智能平网;鼓励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发展老年电子商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法律援助、休闲娱乐等服务项目。
统合开放老龄服务公共数据。目前,国内部门在数据拥有和使用方面存在障碍,数据难以共享,导致了信息不完整或重复投资。应打破壁垒,统合开放老龄服务方面的公共数据。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应建立健全保护个人隐私的法规,规范大数据采集;另一方面,要鼓励隐私保护技术的研发利用,从技术层面既保证数据共享又保障隐私安全。
培养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目前,我国老年人普遍节俭,购买服务的消费理念尚未形成,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仍显不足,政府直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现象普遍存在,市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因此,需要引导老年人形成购买服务的消费理念,接受便捷化的养老服务方式,培养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有效需求,智能化实现老年人的养老梦、乐老梦。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
关键词: 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
中图分类号:TU24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按联合国人口组织的标准,人口老龄化是指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人口达到1.19亿人,占8.87%。老年人中40%是空巢老人。我国已经进入了标准的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亟待解决。
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提出背景
(一)中国严峻的老龄化形势
1.中国老龄化社会呈现出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1)中国老龄化速度快于世界老龄化速度。发达国家老龄化进程长达几十年至100多年,如法国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英国用了80年,美国用了60年,而中国只用了18年 [1981年—1999年,2000年人口普查,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10.45%。] 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速度还在加快。“十一五”期间,中国60岁以上老人平均每年增加596万,据民政部的预测,“十二五”期间,60岁以上老人平均每年将增加800多万。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自此开始经历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人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899万,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他们都不同程度低需要社会为其提供照料服务。到2015年,老年人口预计达到2.13亿,约占总人口的15%;2020年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
(2)中国老龄化速度快于经济发展速度
欧美发达国家进入老年型社会时人均 GDP 在 5000~10000 美元。瑞典、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在进入老龄化时,人均 GDP 已达 1~3 万美元。在全球 72 个人口老龄化国家中,人均 GDP 达1万美元的占 36%,一万至三千美元的占 28%。而中国在 2002 年只有 980 多美元,就提前进入了老龄化,说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世界中下水平时,老龄化程度却己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 2010年,中国的人均GDP只有4382美元,排在全球第94名。总体而言,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呈现了“未富先老”的特征,对经济社会都将产生巨大的压力。
(二)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我们准备不足,困难重重
到2030年,中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各种矛盾的全面爆发期,屈指算来,中国的准备期只有20年,时间十分紧迫,这需要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1.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还比较低。在近8亿就业人口中,到2010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57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3亿。还有大量劳动者没有基本的养老保障。社会提供的资源有限。
2.养老待遇水平有待提高。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工资替代率约为6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七连涨”,目前月均1400元左右。养老金不足以养老。
3.独生子女政策导致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80后”进入婚育阶段,4个老人、2个年轻人,1个孩子,“421型”结构的倒金字塔型家庭日趋增多,中、青年人生活节奏的加剧、跨地域职业流动的加速、生活方式的变化,许多子女在照顾父母方面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以家庭照料模式为主的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模式正面临严峻挑战。独一代的80后,继房奴、车奴、孩奴之后,恐怕又将荣升为养老奴。“80后”父母的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命题。
4.机构养老现实中作用不大。即使克服了老年人和子女观念上对于机构养老的诸多顾虑,有限的床位数量和服务人员也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的需求,而且,养老机构较高的收费标准并非多数庭能够承受,程序化服务和科层制管理带来了与社会隔绝的生活环境,容易造成老年人的社会疏离,并加重老年人的心理压力。
(三)居家养老模式的提出
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的提出是人们基于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机构养老的缺陷而做出的必然选择。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都已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此背景下,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成为政府和学术界的共识。在借鉴国外社区照顾模式和继承中国养老传统的基础上,1987年我国首次提出了发展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在全国各地城市中陆续推广开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之所以得到倡导和推进,是因为它是当前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不仅可以避免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弊端,而且可以使老人不必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通过接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来满足自己的各项需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中央将发展多层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作为影响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发展养老服务提升到积极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的层次,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的老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规划国家养老战略。
二、推行社区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界定
居家养老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西方发达国家在近些年提出来的。 西方的居家养老是为了解决政府的财政负担而提出来的, 而我国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子女的养老负担过重,社会化养老发展不足,显然两者存在本质的差别,这使得我国的居家养老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一套体系才能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以家庭为载体, 以社区服务网络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医疗护理、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通过积极调动个人、家庭、社区、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源,最终满足社区老年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是一种将居住在家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这里将居家养老中“家”的含义扩展到了老年人所居住的社区这个更广义的概念上来。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多方协作推广;线上线下互动
中图分类号:F840.16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1
一、平台简介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养老方式。它由通信终端、智能平台收集使用者需求信息,联合社区、企业、非营利组织等为老人提供多元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使用者提供了三大类服务:一是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托、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二是医疗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三是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知识讲座、书法绘画等服务,打造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圈。这种服务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不足的难题,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
二、推广策略分析
1.差异化营销策略
老年人对社会服务的需求存在共性,集中表现在基本的生活、健康服务上,同时老年人对社区服务项目上又存在一定的个性化需求要求。因此,在居家养老服务推广中,要根据不同状况的老年人推荐不同的服务项目,达到供需匹配。
第一,根据年龄层将老年人划分为60~75周岁以及75~90周岁的群体。依据不同年龄层对养老服务需求的特殊性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第二,根据收入水平划分,目标市场的老年人的月可支配收入在2500以上。而在此范围内,根据收入水平的高低,老年人所选择的服务标准也呈现差异。
第三,依据生活方式划分,可分为生活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以及完全不能自理的特殊人群。生活基本自理老人相对独立,享受居家的生活,可以根据平台自主选择多样化服务项目。而对于一部分需要特殊看护和医疗监护的人群,则需要为其提供较简单的一键呼叫服务,并结合平台入驻的医疗机构为其提供专业看护服务。
2.拓宽宣传渠道
从横向宣传看,宣传对象应涵盖老年消费者,及其家庭成员和子女一系列潜在消费对象。从纵向宣传看,老年人对服务产品的信任感和接受度建立在其对服务来源可靠性的认可。例如,消费者最偏爱的是来自当地政府/社区或者是有政府/社区参与和认可的信息。
因此,本研究提出以发挥政府/社区力量为首选推广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在养老服务平台中的主导地位,大力借助政府的力量和渠道,通过与老龄办等政府部门的合作,由上至下同步宣传平台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内容。
其次,养老服务企业增大自身面向社区的广告宣传投放力度,配合与相关社区的谈判进度,通过传统纸质媒介、现代多媒体媒介,以及线下活动方式进行部分推广。
3.优惠让利政策
从政府主导平台发展的地位出发,按照“待遇有别、突出重点、适当普惠”原则,在指定部门评估核实后,划分个人使用平台的补贴标准。具体分为三类对象:无偿、低偿、有偿服务。补贴以居家养老服务券、现金券等形式发放,具体用于老年人购买照顾护理、家政保洁等服务。
从养老服务企业角度出发,在项目初期,企业在试点社区进行适度、准确的促销以扩大其服务范围。一方面,在社区推出一定比例的无偿公益服务,将这部分公益作为在当地社区宣传推广的案例。另一方面,计划在不同时期对消费者给予一定促销优惠的方案,迅速扩大服务产品对消费群体的服务品牌影响力。
4.老年人信息技术教育
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信息技术教育,提高老年人对互联网的接受度,解决老年人普遍缺乏计算机操作技术是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推广链条中的关键一环。因此,本研究认为信息技术教育的开展应从以下几个方向着手:
(1)政府训练引АR揽空府引导,以街道/区为单位,组织专门的较大规模的老年人信息技术培训班,挑选年龄层次较低、对新事物接受度高的老年人为代表,进行系统化的训练。
(2)市场化教育。由市场主导,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信息技术教育学校。利用学校规模化教学的优点,针对互联网“零基础”的老人和有更高教育需求的老年人开设更个性化、科学化的学习课程。
(3)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公益性养老教育服务活动。利用学校、非盈利机构的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开展志愿者上门培训活动,同时大幅削减培训成本。
总之,通过以上的方式将居家养老平台在目标受众间推广普及,不仅仅提高老年群体对这一新型养老模式的接受程度及使用率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平台的普及来推动居家养老的发展,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老年生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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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穆光宗.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及社会巧策问题.中国的老年之路,2005.
[3]卢清.张家港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研究.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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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养老;唐山市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3-0041-02
唐山市是人口老龄化较高的城市。截至2012年末唐山市总人口(户籍)741.78万人,其中60岁以上128.0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2.26%。而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2 28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12%。又据《2013中国人类发展报告》预测:“到2030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将提高到18.2%左右。”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的困难将会越来越大,开展社区养老是机构养老之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型养老模式,需要大力加强。目前唐山市社区养老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如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加快,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5 165个;市社区服务中心开通12 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逐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护理员持证上岗,等等。但是,唐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唐山市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目前唐山市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已不是简单的家政服务,而是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目前各地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务,真正能做到的却较为单一。
2.社区基础服务配套设施不足。目前唐山市社区的基础配套设置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医疗技术不适应救助服务的需求。更无法与国外许多国家的城市规模化的综合服务的养老设施相比。
3.服务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目前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没有统一的运行管理办法,管理主要是民政部门在做,其他部门与民政部门缺乏有效的配合和协调沟通。同时,基层社区作为自治组织,是近几年才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承担着过多的行政职能,机制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只是其工作之一,社区工作人员实际上无法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考虑老年群体的管理问题,更难以独立自主地按照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制订详细周全的服务计划并提供有效的社区管理和服务。
4.资金来源不足,资金使用缺乏信任。居家养老服务,作为社区工作之一,很多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拔给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和一些企业、个人的捐助是不够的,资金供给明显不足。同时,目前的社区办公经费少,并且有些社区存在管理不善、挪用资金的现象,使一些有志于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赞助的人士,不愿意把钱直接捐助给社区。
5.服务队伍规模小、素质低。由于受传统社会偏见的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偏低,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般都是受薪人员,志愿者较少。并且这些服务人员基本上是“4050”的下岗人员和外来女工,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简单的康复护理等,难以提供高层次的服务。
6.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养老中介组织主要是以志愿者为主要构成部分,为老人提供无偿的和非盈利性质的救助和服务的组织。社区养老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有专业人士参与,更需要有相应的志愿服务者为依托。这是弥补当前社区养老服务人员不足的有效方法。但当前从事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人士并不多,很多服务者多是出于人道主义主动参与到养老服务中,这些人没有受过相关的专业教育或有关老年服务知识的培训,很难做到像专业人士那样为老人提供全面细致的周到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就充当着连接“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的桥梁,承担吸纳更多养老服务志愿者,为社区养老服务行业提供后备人才的重任,但目前唐山市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较为滞后。
7.社会公益后备力量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老年服务很大程度上都是公益性质的,需要发动广大的公众服务部门的人去实施,甚至还可以发动数量巨大的,而且极受老年人欢迎的社会青年和在校学生进行老年服务。如目前唐山市大中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都可以作为老年公益服务活动的参与者,同时,这也是对我国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传统美德的继承,先贤早就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1.抓教育,提高认识。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对社区的依附性逐渐增加。一是要认识到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迫在眉睫,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如据统计,唐山市共有失能老人5.3万人、半失能老人3.4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7%;空巢老人8.5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7.1%。现今,“空巢”家庭不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同时受“421”家庭模式的影响,一对年轻夫妇根本无暇照顾4位老人,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是城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社区是老年人的基本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依托社区就近进行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是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三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要求。基于我国国情,单一依靠政府进行社会养老福利事业显然无法适应需要,而社区养老体系建设过程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2.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广泛性。一是在服务对象上全面掌握。如建立三个服务档案。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情况、健康情况、服务需求进行登记;对社区“4050”人员、社区服务员、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进行登记;对社区内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保服务,服务对象与服务人员之间签订服务协议,对服务情况跟踪记录。二是在服务内容上全面拓展。结合社区实际,开展文体娱乐、老年教育、会友聊天、法律咨询、老年课堂、心理咨询等各具特色的精神慰藉服务。根据老人需求,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家政服务、代买代办、配餐、家电维修、管道疏通、送医送药等日常生活服务。三是在服务模式上不拘一格。对家庭经济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推行政府补贴的形式提供家政服务;对有特殊需求老人,选派专业服务人员和社工上门提供日间照料、家政、精神方面的养老服务;对短期无人照料老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日间照料或短期托管服务。同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如逐步推行“兑时券”补贴服务模式。
3.抓队伍建设,养老队伍专兼结合。一是配置专职人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服务队伍专业和职业化。就目前的人力资源状况而言,社区养老服务员队伍建设要与再就业工作相结合,从下岗失业群体这个人力资源库中进行选择。同时,每年从应届社会工作专业和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中选拔业务骨干,充实专业人员提高整体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素质。依托唐山市残疾人疗养院的技术力量,定期举办“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建立“义工”制度。做好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离不开中青年群体。这样既有利于在中青年群体中养成尊老敬老的风气,主动地承担起赡养长辈的责任,又解决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尤其是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三是成立互助组织。按照年龄相近、志趣相投的原则,成立老年人互助团队,由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开展各种活动,相互服务,通过集体的活动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获得生活乐趣,又可以解决一些具体的困难。
4.健全机制,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长效性。一是建立领导工作机制。成立社区养老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探索社区养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构建完善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等,实现各部门统一协作,全面推进。二是落实责任机制。在制度建设方面,明确各级和各种服务组织的责任,建立健全社区为老服务的各种制度,如对高龄独居老人探望制度、志愿者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服务人员奖惩制度等。在标准化管理方面制定生活服务、养老护理、卫生医疗服务、服务效果评价等标准。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制定各种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服务价格。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坚持持证上岗,并实行签约制,服务人员信守服务公约。三是科学编制规划。养老属于公共事业范围,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政府的责任,离不开政府的宏观指导。根据社区老年人密度分布比例,在新建居民小区和进行旧城改造时,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与项目一起规划、实施、检查验收。编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空间布局规划,合理解决建设用地问题;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按照养老服务“十二五”规划制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标准、工作流程和服务操作规范等指导意见,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