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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委托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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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委托书

第1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工程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范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书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明确项目设计应达到标准及性能等;该任务书作为乙方设计该工程项目的依据。

二、委托授权内容:

项目要求: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考核工程进度,并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2)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技术监督。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由甲方与乡镇协调处理。

(4)工程竣工,甲方及时组织综合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组织施工队伍于规定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到规定竣工时间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向甲方提交工程成果及竣工文字图片等材料。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否则,出现矛盾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4)由乙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及质量监督。

(6)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外,乙方责任工程质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7)乙方必须严守信誉,确保按时完成。若乙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收破方,不接尾款。

(8)工程竣工及时向甲方申请收验。

(9)乙方必须为施工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后方可施工。

(10)一切税费由乙方责任。

四、协议变更终止

(1)甲方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已经用于该项目建设的费用;乙方有权收回已交于甲方的所有有关该项目设计的资料,乙方并保留该设计的所有权利。

(2)乙方终止协议:乙方承担一切已经用于该项目建设的费用,并返还甲方在此之前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3)以上两条在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无效。

(4)因工程需要而变更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工程施工不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时,按乙方终止协议处理。

(6)委托期限为签订该协议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止,此委托书中被委托人不得再次委托。

五、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为 。该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署同意支付意见后,由水泥指挥部支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其具有法律依据和效力;乙方保留其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投标授权委托书

致xxxxxxx:

本人作为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_____先生(女士)作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以下事宜:

xxxxx工程投标事宜。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于认可。

本授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人身份证:

授权单位(公章)

授权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招投标授权委托书模板

本人(法人名字)系(公司名字)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授权人名字)为我方人。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人在报名、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xxx

人无转委托权。

公司名称:xx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x(签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工程招投标授权委托书范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人,参加(招标人)的的投标活动。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人:性别:职务:

单位:

投标人:(盖章)

第2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

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

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

元估算设计费为

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

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

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

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有效期限

第3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为强化通信建设市场管理,维护我省通信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通信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来**从事通信建设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电信工程总承包、电信工程专业承包、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等资质企业,到**省承担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应持相关资料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从事其资质证书允许的业务。

二、办理备案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组织和相应的经营管理机构;

2.具备与所承揽通信工程相应的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资质;

3.具备与所承揽通信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

4.具备与所承揽通信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设备;

5.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办法以及所承揽工程相应的流动资金等;

6.在**省内应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

三、办理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外省来**通信建设企业备案登记表》(附表1)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驻**机构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5.驻**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准备入**参加工程建设人员名单、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7.办理备案的承办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8.电信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企业应提供由原信息产业部或当地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三类人员(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设计、监理企业除外)。

四、备案程序

1.我局委托**省通信行业暨互联网协会通信设计施工监理专业委员会进行备案材料初审。

2.申请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到**省通信行业暨互联网协会通信设计施工监理专业委员会(原件核对后当场返回,只留复印件),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地址:**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7楼。

3.**省通信行业暨互联网协会通信设计施工监理专业委员会在受理截止日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初审完毕,上报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对材料齐全的颁发备案证书,同时定期将备案企业名单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五、对外省备案企业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企业在每年第四季度填写《外省备案企业年度报告书》(附表2),换发新备案证书。未按时递交《外省备案企业年度报告书》的,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六、凡到**省承担通信建设项目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部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监督管理,自觉维护我省通信建设市场秩序。

七、省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应选择在**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承担通信建设项目。

八、严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利用挂靠队伍在**省从事通信工程建设,如有违反予以通报批评,并抄送该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发证机关。

第4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意义重大,非同小可。一是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控制、治理、研究、和开发职业病防治技术以及职业病诊断监督的重要依据。二是有利于用人单位系统记录所开展的职业卫生工作,积累相应资料。为提高自身职业病防治水平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在劳资关系、职业病诊断与保障等方面有利于区分健康损害责任,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四是有利于用人单位加强自身职业卫生管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

2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要求

(1)《职业卫生防病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2)《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这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所必须旅行的举证责任。(3)《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病防治法》第64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有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基本要求

3.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准备工作。(1)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执法机关、内容、文种3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内容。(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3.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3.3档案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3.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补修复制。3.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3.6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于涉及劳动者个人健康资料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4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第5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关键词: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管理;设备调试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for a construction project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the use function, operation safety reliability, investment benefit and so on, play a decisive role. For a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project, from start to completi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management from first to las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e construction site management directly affects the project quality, schedule, safety and economic benefits, especially the key problems in constructio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managers must do know the score.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are discussed, put forward to do electrical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strengthen electrical construction stage management, and equipment debugging, to ensure the use function. Inorder to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This paper aims to strengthen exchanges and industry workers Technology and experience,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Keywords: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ommissioning, equip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在实践中,建筑电气工程,一般包括建筑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中虽不是工程的主体专业,但是,近些年来,随着建筑物服务功能的不断增加和扩大,提高了建筑电气化的标准,这就使得建筑电气专业在建设工程中的复杂程度和投资比重越来越大。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从工程设计到建设施工阶段,建筑电气专业施工的质量、投资控制、工期保证等方面,在一个项目工程各专业中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就如何加强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要做好电气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加强电气施工阶段的管理,并进行设备调试,以保证使用功能。

1 电气施工前期的准备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直到最后竣工验收各项工作中都会含有电气工程部分,如需建设单位参加研究的讨论会,也应对电气部分给以足够的重视,以便提供必要的资料。

(1)做好电气设计委托书。设计委托书应包括电气要求篇章,如果设计委托书不能详尽地有效地表达出建设单位对拟建工程的各项电气使用的具体要求,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将是不完整的。委托书应明确施工图设计对电气的要求、功能,应包括各项技术指标,主要设备的情况及建设位置提供电源的位置和方式,各相关专业与其他建筑物电气连接的要求和条件以及使用性质,并包括工作制和工作时间,以决定供配电设计的级别及设备用电计算利用系数等。设计委托书特别应对影响保障系统设备起重要作用的参数明确指出,对可燃气体报警器,如不告知气体元素名称,就无法知道它的特性、比重,无法选用合适的探测器,也不能确定探测器安装高度。

所以委托书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设计图纸的电气工程质量,作为电气主管人员应该认真参与委托书的起草工作。

(2)把好审图关。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后,建设单位电气部门主管人员应及时审核电气设计指标、设备布置、强电和弱电电路布线等。第一阶段的审图应着眼于总体性、方案性等重大原则问题。如这一关不能严格把住,就势必造成一边建设一边修改或建成后马上改,造成浪费。在完成第一阶段的审图后,第二阶段的审图即为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准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做一次较全面的图纸说明,这期间电气部分的审图内容主要包括:

①管线布局走向是否合理和可行;

②各设备位置是否合理;

③施工图大样、做法和施工图说明是否齐全;

④配管线是否合理;

⑤设备型号规格说明是否清楚。

(3)做好设备选型。一般情况下工艺设备由使用单位提供,保障系统由建设单位按图纸要求定货,严格控制质量,严格选择供货单位。

现代建筑的灯具不仅仅是用于照明,其装饰性、艺术性在建筑物内起着重要作用。灯具选择要特别注意其电气性能指标,使其具有安全、实用、美观的综合性能;灯具必须看样定货,以选择合适的产品。工程材料、器件和设备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先天因素,电气管理人员须认识电气设备和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的不同,性能和标准也有所不同。材料设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电气工程的质量,因此必须对设备材料严格按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订货、采购、运输和保管,这其中某个环节处理不当都将会影响工程质量。这就要求对进场的设备和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检查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同时还要核实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和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做到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对进场的合格材料和设备要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材料清单、材质证明(检验报告),经检验认定合格后,方允许用于工程,并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发霉、损坏。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电工产品,必须符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设备上应带有安全认证标志,其生产厂家必须持有“电工产品认证合格证证书”,凡未经认证的此类产品均不准使用,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定点厂家生产的产品。对于重要、关键性工程材料、器件、设备,厂家的制造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管理水平等,必要时管理人员应到生产厂家做实地考察,以确定最佳的供货单位。如若在电气安装施工中发现所用材料并非合格产品时,应立即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查明情况,依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在具体安装过程中,对于电气材料的各种电气性能试验(如交流耐压、直流耐压、泄漏电流试验、绝缘电阻测定、接地电阻测定等)均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对于电气设备的各项试验应按规范要求,参照出厂说明书及试验报告,在安装工作接近尾声或具备试验条件时进行;电气工程的系统试验,应在交工前与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2 电气施工阶段的管理

一个建设项目工程是由多个分部工程组成的,只有每个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都达到合格(或优良),才能创造出合格(或优良)的项目工程。因此从工程开工建设起,电气施工管理人员就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尤其是未经验收及签认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或下道工序,切实把握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关。电气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检验的关键部位有:结构施工中建筑电气,主要是跟紧结构施工进度的预留、预埋作业,如:

(1)接地工程:基础底板钢筋的贯通,柱与底板主筋的焊接,防腐,做接地电阻阻值测试,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及有关规范,必要时可增加人工接地极,以减小接地电阻值。

(2)防雷引下线:当采用立柱主筋做引下线时,必须将作为引下线的主筋自上而下都做标记;当采用专用引下线时,应注意上下贯通成一体,并做好焊接、防腐处理。

(3)配管与箱盒的预埋、预留、位置、标高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管线内外壁应按规定做除锈和防腐处理,剔除管口毛刺,入箱入盒时需加护口,弯曲半径须符合规范要求;采用硬质、半硬质阻燃塑料管的预埋须根据埋入的墙体种类进行可靠的保护。

当施工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后,建筑电气工程将随着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始进入安装期,其关键工序有:

(1)吊顶配管,重点是跨接地线的焊接与防腐;消防报警系统、通讯电话系统等所用的电线管种类须符合规范要求。

(2)管内穿线时要根据要求按色标分色,以区分零、地、相线。

(3)电缆桥架与金属线槽安装要求横平、竖直,支点间距符合规定,并连成整体妥善接地。

(4)电器设备安装的重点是定位、接地、接线相序。

(5)屋顶避雷网与接地引下线焊接是否可靠,是否上下已构成一个贯通的接地体。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是:

一是系统测试与试运行工作,电气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认真查看,并检查各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一切试运工作应服从指定的专人指挥。无论送电和停电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试运的指挥人员和参加试运的操作人员,应沉着镇定,严格按试运方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使整个试运工作有条不紊,紧张而有序地进行。

二是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竣工资料是体现内在质量的文件,是贯穿于项目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的,是竣工阶段必须重点抓的一项工作,因此务必达到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的内在质量。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经收集、审查和整理,作为对工程进行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并做到各项文件资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真实,签证齐全。

3 进行设备调试、保证使用功能

调试,是对前述大量工作的一次检查。电通灯亮是调试的第一项工作,配电箱柜要做好标签明确控制对象;设备调试要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要求,对其性能指标逐项进行,如空调机制冷、温度控制范围、安全保护等指标需逐项检查、试验,特别是有关安全的各种控制、操作设备,一定要反复试验,使其达到设计要求;设备调试过程是电气专业人员和各专业管理及使用单位密切配合对本项工程进行最后检验的关键性工作,决不能仅由调试单位进行,要请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调试。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以监督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设备的内在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参加调试为今后的使用管理打下基础。在整个调试工作完成后,还要经过时效考验,稳定可靠后,才能交付使用单位。

4 结语

总之,就是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电气部分的管理。一项工程如电气工程质量存在若干问题或隐患,设备不能正常稳定运行,且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这个分项工程就是不合格工程。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猛的今天,重视电气工程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电气管理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严格要求,互相促进,互帮互助;赶工期时更要严把质量控制关,充分发挥把“关”作用。一个优良工程的创建离不开各电气管理人员之间的技术、技能与管理经验的密切配合。

参考文献:

[1] 陈亚成. 基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管理及分析[J]. 广东科技. 2008(24)

[2] 韩书勤. 管理在电气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J]. 广东科技. 2009(20)

[3] 倪训勇. 建设单位的建筑电气施工管理[J]. 民营科技. 2011(06)

[4] 李颖晟.电气工程的施工设计与施工技术浅谈[J].科技咨询导报,2007,(30).

第6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勘测定界调整用地规划用地预审立项制作报件上报用地招拍挂工作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具体操作步骤:

    (一)勘测定界(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

    用地单位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勘测定界,确定用地范围及面积。

    (二)调整规划(到县国土局办理)

    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项目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地项目按要求进行用地规划的调整。

    (三)用地预审(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办理)

    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4、用地规划调整报告。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8、法人委托书。

    (四)立项(到省、市发改委或县计划局办理)

    用地项目属于省级立项项目到省发改委立项、市级立项项目到市发改委立项、县级立项项目到县计划局立项。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4、用地单位出具环评报告、矿产压覆报告、水保方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城建、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文件。

    (五)、制作用地报件上报省政府审批(到县国土局、市国土局办理)

    土地统征中心对已完成勘测定界、调整规划以及立项工作的用地项目进行审核,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召开被征地集体村民听证会,做好征地工作;国土部门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地报批批次,协助用地单位制作用地报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用地单位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市局将报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六)、获得批准项目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到县国土局统征中心办理)

    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项目用地,项目用地单位须向省厅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由县国土局统征中心按程序对获批用地进行招拍挂工作。

第7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关键词:电气工程;建筑;细节管理

1电气施工前期的准备

电气工程渗透到施工的各个程序,主要包括立项、方案论证、施工图纸的设计和施工,也包括竣工后的验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另外施工期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主要包括了技术准备、现场准备、材料准备和人员准备,要做好这些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准备好必须的资料。

1.1做好电气设计委托书

在对电气设计委托书进行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尽量详细的表达对将要建设项目的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的要求,只有有详细的委托书相关的设计单位才能够具体的展开工作,做出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另外,有一些参数也会影响到设备的性能,所以这些参数一定要在委托书中表现出来。比如,对可燃气体进行报警的设备是有很多种类的,一定要明白可燃气体的种类才能选出合适的报警设备,精确的找到报警设备的安装高度。因此,相关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这些方面的内容,完善电气设计委托书的内容,保证拟建工程的质量。

1.2把好审图关在审图工作

方面,首先,审图重点就是总体性和方案型的重大原则问题,这个阶段的工作是绝对不允许被忽视的,如果对这阶段的工作重视不够就会导致后期的工作要一边进行建设一边进行修改,会带来很多的麻烦,也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其次,做好技术交底和开工准备,在这项工作中一定要向施工单位全面的说明图纸内容,主要涉及到设备位置、管线布局和走向、施工大样和做法、设备型号及施工图说明这些方面。

1.3做好设备选型在设备的选择和保障

系统的提供方面都是使用单位做前者,建设单位做后者。根据设备的质量选择供货单位,只有那些质量很好的设备才能保证电气工程的整体质量。设备的选择时在采购、运输和保管材料和设备方面都要下很大的功夫,对于这些方面都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另外也要对材料和设备的外观和性能做严格的检查,也要对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和试验报告进行仔细的核实。一定要注意的是,绝对不能够使用没有经过认定的产品,也要派一些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那些重要的和关键性的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选择,进行实地考察以后再最终选择设备的供货地点。

2电气施工阶段的管理

整个项目的质量的好坏是由施工各个阶段的分项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的,因此,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定期的对每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在电气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着重注意建筑电气这个关键部位,其预留及预埋作业要紧跟施工的进度,其工程主要有以下方面:

(1)接地工程。接地工程主要的工作就是按照设计好的图纸运用相关的技术规范对底板钢筋的贯通情况、测试接地阻值以及底板主筋的焊接防腐工作进行检查,电阻值的减小的工作也可以通过增加人工接地极来进行。

(2)防雷引下线。假如使用立柱主筋来进行引下线工作时,一定要对主筋从上到下都要做上标记。如果使用的是专用引下线的时候,要注意的是上下的贯通是否一体,焊接和防腐的工作也要及时进行。

(3)在整个施工的主体结构完成以后要注意的事情就是建筑电气工程的安装期,其主要有以下工序:①为了区分零相、地线,要把管内的穿线进行分色;②在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定位、接地和接线相序这些重点工作;③在对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进行安装时,要使得支点之间的间距符合要求,做到横平竖直,连成的整体也要做好接地;④做好跨接地线的焊接和防腐是吊顶配管的主体工作,另外也要注意也要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线管、消防报警和电话设备;⑤首先,注意是否形成贯通的接地体,屋顶避雷网和接地引下线是否可靠的标准;其次,在竣工阶段首先应注意的问题就是在对系统测试结果和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时候一定要根据相关的要求,选择专业的管理人员来认真的执行;最后,要注意及时的对竣工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整理竣工资料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进行有效的提高。

(4)建筑电气分部质量标准。务必确保所有的材料必须选用优质的产品,并且要符合品种、型号、规格的具体设计要求,质量合格响应市场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体质规则的要求具备齐全的出场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安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对企业的约束和要求,在一些比如配电箱、开关插座、和防雷接地的环节中,一定要注意其外观质量,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这些方面要达到要求。

3建筑电气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完成收尾工作、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竣工验收的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在实施这个阶段的过程中比较容易发生的问题是相关资料的完善和收集归类。因为电气工程的相关设备的供货和分包的单位多,所以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及时收集资料来说会有点困难。另外因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资料没有随着工程的进度编制,往往会制约竣工验收。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管理人员一定要对工程资料的收集加以高度重视和监督,并且要随着工程的进度及时编制,在经过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对其进行归类存档,从而保证竣工验收能够及时的进行。根据当地城建局的要求,解决要做什么资料,怎么做资料这一系列的问题。当然不同省份的组卷有可能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结束语

电气自动化技术在未来会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地进步和创新,另外当今时代的人们对电气自动化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说建筑智能化在未来将会在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因此,相关的管理人员一定要负起自己相应的责任,不断地对电气自动化技术进行创新,动态精细化地管理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同时电气工程师还应该不断地积累专业知识,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地汲取新知识,给自己充电,紧随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GB/T50319-2013.

[2]王彦华.电气工程安装施工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分析[J].工程技术研究,2017,(4):80+183.

第8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标准,这就使得建筑电气专业在建设工程中的复杂程度越来越大,对电气系统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电气工程的质量,对于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竣工后运行的安全可靠程度、投资效益的体现等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一项建筑电气工程而言,从开工到竣工,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自始至终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就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谈一些体会。

关建词:电气化施工试验 安全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the building and expanding the service function, improve the building electrification, automation, intelligent standard, which makes building electrical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the complex degree is more and more big,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of the electrical system of more and more is also high.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quality, for construction of the use function, after completion of the operation safety reliability, the embodiment of the benefit of investment 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for a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is concerned, from start to completio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ork first and play a crucial role. Now the architectural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ork about some experience.

Shut build word: electrification construction test security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电气施工前期的准备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直到最后竣工验收各项工作中都会含有电气工程部分,如需建设单位参加研究的讨论会,也应对电气部分给以足够的重视,以便提供必要的资料。

(1)做好电气设计委托书。设计委托书应包括电气要求篇章,如果设计委托书不能详尽地有效地表达出建设单位对拟建工程的各项电气使用的具体要求,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将是不完整的。委托书应明确施工图设计对电气的要求、功能,应包括各项技术指标,主要设备的情况及建设位置提供电源的位置和方式,各相关专业与其他建筑物电气连接的要求和条件以及使用性质,并包括工作制和工作时间,以决定供配电设计的级别及设备用电计算利用系数等。设计委托书特别应对影响保障系统设备起重要作用的参数明确指出,对可燃气体报警器,如不告知气体元素名称,就无法知道它的特性、比重,无法选用合适的探测器,也不能确定探测器安装高度。所以委托书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设计图纸的电气工程质量,作为电气主管人员应该认真参与委托书的起草工作。

(2)把好审图关。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后,建设单位电气部门主管人员应及时审核电气设计指标、设备布置、强电和弱电电路布线等。第一阶段的审图应着眼于总体性、方案性等重大原则问题。如这一关不能严格把住,就势必造成一边建设一边修改或建成后马上改,造成浪费。在完成第一阶段的审图后,第二阶段的审图即为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准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做一次较全面的图纸说明,这期间电气部分的审图内容主要包括:管线布局走向是否合理和可行;各设备位置是否合理;施工图大样、做法和施工图说明是否齐全;配管线是否合理;设备型号规格说明是否清楚。

(3)做好设备选型。一般情况下工艺设备由使用单位提供,保障系统由建设单位按图纸要求定货,严格控制质量,严格选择供货单位。

工程材料、器件和设备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先天因素,电气管理人员须认识电气设备和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的不同,性能和标准也有所不同。材料设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电气工程的质量,因此必须对设备材料严格按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订货、采购、运输和保管,这其中某个环节处理不当都将会影响工程质量。这就要求对进场的设备和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检查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同时还要核实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和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做到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对进场的合格材料和设备要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材料清单、材质证明(检验报告),经检验认定合格后,方允许用于工程,并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发霉、损坏。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电工产品,必须符合“3C”认证要求,其电气设备上应带有安全认证标志,其生产厂家必须持有“3C认证合格证书”,凡未经认证的此类产品均不准使用,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定点厂家生产的产品。对于重要、关键性工程材料、器件、设备,厂家的制造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管理水平等,必要时管理人员应到生产厂家做实地考察,以确定最佳的供货单位。如若在电气安装施工中发现所用材料并非合格产品时,应立即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查明情况,依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在具体安装过程中,对于电气材料的各种电气性能试验(如交流耐压、直流耐压、泄漏电流试验、绝缘电阻测定、接地电阻测定等)均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对于电气设备的各项试验应按规范要求,参照出厂说明书及试验报告,在安装工作接近尾声或具备试验条件时进行;电气工程的系统试验,应在交工前与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2电气施工阶段的管理

一个建设项目工程是由多个分部工程组成的,只有每个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都达到合格(或优良),才能创造出合格(或优良)的项目工程。因此从工程开工建设起,电气施工管理人员就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尤其是未经验收及签认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或下道工序,切实把握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关。电气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检验的关键部位有:结构施工中建筑电气,主要是跟紧结构施工进度的预留、预埋作业,如:

(1)接地工程:底板钢筋与桩的连接,基础底板钢筋的贯通,柱与底板主筋的焊接、防腐,做接地电阻阻值测试,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及有关规范。当接地阻值不满足要求时,可增加人工接地极,以减小接地电阻值。

(2)防雷引下线:当采用立柱主筋做引下线时,必须将作为引下线的主筋自上而下都做标记;当采用专用引下线时,应注意上下贯通成一体,并做好焊接、防腐处理。

(3)配管与箱盒的预埋、预留、位置、标高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管线内外壁应按规定做除锈和防腐处理,剔除管口毛刺,入箱入盒时需加护口,弯曲半径须符合规范要求;采用硬质、半硬质阻燃塑料管的预埋须根据埋入的墙体种类进行可靠的保护。当施工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后,建筑电气工程将随着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始进入安装期,其关键工序有:

a.吊顶配管,重点是跨接地线的焊接与防腐;消防报警系统、通讯电话系统等所用的电线管种类须符合规范要求。

b.管内穿线时要根据要求按相分色,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中性线―淡蓝色、PE线―黄绿双色。

c.电缆桥架与金属线槽安装要求横平、竖直,支点间距符合规定,并连成整体妥善接地。

d.电器设备安装的重点是定位、接地、接线相序。

e.屋顶避雷网与接地引下线焊接是否可靠,上下是否已构成一个贯通的接地体。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是:第一,系统测试与试运行工作,电气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认真查看,并检查各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一切试运工作应服从指定的专人指挥。无论送电和停电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试运的指挥人员和参加试运的操作人员,应沉着镇定,严格按试运方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使整个试运工作有条不紊,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第二,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竣工资料是体现内在质量的文件,是贯穿于项目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的,是竣工阶段必须重点抓的一项工作,因此务必达到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的内在质量。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经收集、审查和整理,作为对工程进行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并做到各项文件资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真实,签证齐全。

3进行设备调试、保证使用功能

调试是对前述大量工作的一次检查。电通灯亮是调试的第一项工作,配电箱柜要做好标签明确控制对象;设备调试要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要求,对其性能指标逐项进行,如空调机制冷、温度控制范围、安全保护等指标需逐项检查、试验,特别是有关安全的各种控制、操作设备,一定要反复试验,使其达到设计要求;设备调试过程是电气专业人员和各专业管理及使用单位密切配合对本项工程进行最后检验的关键性工作,决不能仅由调试单位进行,要请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调试。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以监督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设备的内在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参加调试为今后的使用管理打下基础。在整个调试工作完成后,还要经过时效考验,稳定可靠后,才能交付使用单位。

结 语:

第9篇:建设项目委托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政府验收

第一节验收主持单位

第十九条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二)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三)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第二节专项验收

第二十一条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第二十四条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第二十七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四节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第二十九条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项目有总体可行性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三十三条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第三十四条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五条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第五节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三十九条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四十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一条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四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项目法人不按时限要求组织法人验收或者不具备验收条件而组织法人验收的,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提交验收资料不真实导致验收结论有误的,由提交不真实验收资料的单位承担责任。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回验收鉴定书,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