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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是通过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约束的正式制度。养老社会化是养老从家庭走向社会,从非正式制度走向正式制度的过程。养老社会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养老资源提供者的社会化,养老资源由家庭提供转化为由社会提供;二是养老职能承担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由家庭承担转向由社会提供。养老社会化最根本的目标是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实现养老的共济,不论贫富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提高养老水平,保证老年人能够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养老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养老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养老制度随着经济基础不断发展而发展。在农业社会,养老制度以非正式约束为主,养老的主要方式是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的实施主要依赖传统的伦理道德。
2.辽宁农村社会养老现状
辽宁省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农村老人的生活和交往以家庭为主,半数以上的农民把养老保障的希望寄托在家庭上。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农村社会养老的形式主要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但是,这些社会养老保障的形式只有很少一部分农村老人享受,并且保障水平低。农村养老保险是根据民政部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实施的,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五保供养制度对农村丧失劳动力,无依无靠的老、弱、孤寡残疾居民进行“五保”,即保证他们的吃、穿、住、烧、葬(教)等。目前,辽宁省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部分有条件的市县区逐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也保障了一些老年人的生活。而且,辽宁农村社会养老形式主要对老人养老进行最基本上的经济供给,生活上的关心和精神上的慰藉方面基本上没有。
3.制约辽宁农村社会养老的因素
3.1经济因素方面
按照马克思的社会保障理论,剩余劳动是建立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即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于社会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社会新创造的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换句话说,一定程度上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决定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从宏观经济状况来看,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之后,辽宁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较快,但是与发达的省份相比,还是处于较为落后的水平。近几年来,全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有力保证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现有的经济实力不能满足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体系,并且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一直以来城市的养老问题首先受到关注,更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发展。
3.2政策因素方面
农村的社会化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必要补充,既有其发展的必然性,又存在着很多发展上的障碍和问题。由于受传统农业经济条件的限制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管理模式,使农村社会化养老处于一种低水平、缓慢发展的层次上。对城市企业劳动者实行社会养老保障,老年人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缓慢,绝大多数老人依靠家庭养老,一小部分农村老人依靠五保供养和社会救济资金等生活。
3.3文化因素方面
在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始中,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传统的社会的代际关系以尊老爱老为主要特征,并且尊老敬老的理论基础是“孝”的思想。受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中国社会形成了以孝为基本的家庭伦理,主要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至今,大多数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儿子养老和继承遗产的习俗。对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在法律中也有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49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同时,由于家庭活动的中心是培养下一代,投资方面倾向于后代,家庭代际之间的流动是向下的,而不是向老年人流动。现代化已经导致大量核心家庭的出现,老人变得更加缺乏照料,社会化养老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4.辽宁省农村社会化养老建设的对策
4.1培养农民社会化养老的意识,逐渐形成新的养老文化
农村养老社会化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在如何防老养老思想上的转变,所以,大力培育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障的认同程度。一方面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农民的活动范围从家庭蔓延到社会,使农民从家庭的帮助中走出来,得到社会的帮助,从家庭信任走向社会信任,完成信任结构转型,从而形成接受社会养老的文化氛围,使社会养老成为新的文化传统;另一方面是制度设计对农民有吸引力,制度设计真正符合农民的要求,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社会养老的实惠,认识到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缺失的弊端,体验社会养老制度的优越,从而转变养老观念。
4.2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制建设
一是分层次制定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定农村社会养老基本法、农村社会养老部门法、国家农村社会养老的行政法规、农村社会养老的地方性法规等,形成法律体系。在法律体系中,既对农村社会养老中的重大问题做出规定,同时也体现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所有层次的法律相互协调,形成统一整体;二是宣传农村社会养老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认识;三是严格执法。对违反农村社会养老法律,侵犯农民社会养老利益的行为严厉制裁;四是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农村养老法律的实施。
4.3农村社会养老与农业政策相结合
在制定农业政策的时候,充分考虑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使农业政策促进养老社会化,同时也使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促进农业政策的实施,二者形成良性循环。根据我国实际,一是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过程统筹考虑,在取消农业税后收养老保险税;二是通过调整现行政策,将国家的财政补贴转向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农民,以创新农民补贴的特殊方式承担制度建设的财政责任;三是把建立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与改革现行的土地政策结合起来,农民工一经放弃农村土地使用权,就可以直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四是对于失地农民应鼓励其利用征地补偿安置费来缴纳养老保险。
一是老年人口规模巨大。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接近1.8亿。预计到二0五一年将达到四亿多的最高值,之后将维持在三至四亿的规模。根据联合国预测,二十一世纪上半叶,中国将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
二是老龄化发展迅速。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百分之七提升到百分之十四,发达国家大多用了四十五年以上的时间,而我国只用二十多年就接近了这一指标,并且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还会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国家之一。
三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具有明显的由东向西的区域梯次特征,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明显快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以最早进入人口老年型行列的上海(1979)和最迟进入人口老年型行列的宁夏(2012)比较,时间跨度长达三十三年。
四是城乡倒置显著。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表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中国的情况则不同。目前,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一点二四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到本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将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
五是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而我国则是在仍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的。
二、我国现有养老模式及存在弊端
目前在我国主要养老模式为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按照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两类。政府养老机构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及集体供款。资金来源单一,数额有限造成了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收养人数少、社会效益不高等问题。民办养老服务业属于新兴的公益行业,其特性是投入大、收益薄、收效慢。如果单纯按照成本核算,其创办初期基本处于亏损状况。
机构养老均存在一定弊端。比如,对在养老人的照顾并不完善,在养经济负担也较沉重。这令大多数老人难以接受;护理条件较差,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仅能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与饮食服务,而只有部分养老机构可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更为严重的是,为减轻负担,一些养老院不准自理能力差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入住,严重违背了设置养老机构来帮助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独居老人的初衷。
家庭养老作为中国最为传统的主流养老模式,是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形式是在家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也随着现代生育观念、生活节奏和生存压力的改变,受到严重冲击。独生子女家庭作为21世纪城市的主流家庭,独生子女父母的这一代,既要抚养和教育子女,又要赡养和照顾护理四位老人。也就是独生子女政策造就的“四二一”式的家庭结构,注定了这种方式难以为继。
三、如何解决养老问题
第一、建立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体系,确保老年人晚年的基本生活。在城市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目前的改革正在实行统一的制度,随着改革的推进,将会形成一整套政策。在农村,实行农村养老保险,目前的参保率较低,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成熟的政策,国家的责任没有相应的体现,仅仅依靠民政部门的努力显然政策的力度不够,需要从全国农村地区的整体考虑制定适应性强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考虑到21世纪中中国非农人口达到50%的发展目标和趋势,要使农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能够具有向城市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的兼容性。
第二、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分散老年人晚年的疾病风险损失。城市目前的改革步履维艰,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没有高效的操作性政策,试点过程中应付改革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步伐难于适应现实需要,需要加大政策干预的力度。
第三、建立养老社会化服务政策,解决高龄老年人的照料问题。目前,部分城市已经作出政策性的安排,例如上海。但从全国城市来说,养老社会化服务没有统一灵活的明确政策,在经费、管理、组织、人员等诸多方面没有基本的安排。政府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但在税收等方面缺乏可操作的鼓励性措施。农村地区的养老社会化服务由于设施、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天然劣势,目前主要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五保”政策,很难适应农村老龄化的需要。(下转第436页)
(上接第434页)
第四、建立扶持家庭养老的配套政策,刺激家庭成员养老的积极性,使老年人居家养老有一个政策上的保障。家庭在赡养老年人的现实作用毋庸置疑,如上所述,目前的问题是没有实质性的刺激和鼓励措施。如果不尽早采取强有力的政策干预,加上社会养老的不确切的宣传,将会挫伤家庭成员养老的积极性。
关键词:城市社区;养老机制;社会转型
一、引言
现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技术逐步水平的提高,人均年龄增加,人口平均年龄上升导致的“社会老龄化”。老年人口已经成为一个有其特殊需求的群体,他们的需求可以分为:多样性、生理性、社会性。不仅有物质的需求,还有精神的需求。老来有所依,老来有所养。许多人辛苦一辈子,也许最大的期望,就是能安享幸福的晚年。
锦州市人口中,0- 14岁人口为360266人,占11.52%;15- 59岁人口为2257080人,占72.19%;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9117人,占16.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6868人,占10.7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 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96个百分点,15- 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5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39个百分点,65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49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表明,锦州市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正在加快。现如今养老大致分为三种:社会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方式由于个体差异等各方面的原因,这种方式逐渐暴露出种种弊端,这些弊端则需要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来充。
二、文献综述
社区的养老助老服务,是指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的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行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不同学者对养老的解释持有不同的观点,具有代表性的即使有以下几种:
(一)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到来的,即“未富先老”,经济上、组织上和管理上的准备都严重不足,中国的社会养老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障碍。老年人口的基数大、老化速度快、养老资源严重不足,决定了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必须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道路。(胡月,2009)①
(二)从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来看,学术界比较统一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物质经济、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鉴于此,青年一代的“赡养观”和其中年父母的“养老观”在结果假设上可以是经济、精神、生活照顾三个方面的搭配组合。(马彦,2009)②
(三)然而,人们过多地注重养老模式建设的社会经济条件,忽略了老龄群体的自身要求,特别是没有把老年人的意愿与需求作为养老模式设计的重要参数,这样就难以建立起既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又能满足老龄群体基本需要的、科学合理的居家养老模式。因此,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社区对老年人需求的供给情况有着重要意义。(王艳芳,冯志涛,2009)③
三、社区养老服务的现如今的状况及存在的某些问题:我国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逐渐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发展的速度比较快。可是,从总体上来讲,社区养老服务在发展进程中,因为受到传统观念和传统政体制的影响,存在着很多必须引起重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我认为,这方面的问题存在以下几点:
(一)服务观念意识形成较差。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的问题已经成为一种挑战,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服务管理部门对于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认识程度上还有很大的差距,思想滞后。观念上没有把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上挂钩,只是空喊口号,没有实际作为,不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和谐。
(二)我国的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条件还不够发达,但是老龄化程度愈发加重。我国也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的阶段,物质基础相对来说较差,而传统的思想观念上养老应该由子女在家中赡养,社区养老助老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认为不“孝顺”,使几千年来的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受到冲击,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不到保障。政府机关需要承担的责任太重,也导致社区养老助老得不到很好的实施。
(三)社区基础设施差,软件硬件都达不到需求。
1、老年人的医疗保健设施不全面,相对来说医疗费用也较高,看不起病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医疗费用增加,养老保险相对不完善,而这个时候很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医疗体系机构。
2、老年人娱乐场所设施较差,老年人活动地方较少,娱乐设施较少。没有娱乐,精神上得不到满足,没有精神寄托的媒介。一定程度上导致精神状态不佳因而造成疾病的多发。
3、如今,养老助老的设施使用率低,一方面,设施的费用相对高,现在的老年人大多都是勤俭节约,所以所付费用老年人较难承受,另一方面,养老助老的设施的现状不是很健全,使得老年人对其不满意,不愿意去。
(四)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素质的水平较低,服务不全面,过于简单化
主要体现为:一,社区养老助老的服务人员的文化水平素质偏低,没有收到过专业的训练,基本的服务知识和服务技能没有很好的掌握;二,社区养老助老的机构培训不到位,培训缺乏统一性,连贯性。三,服务种类较少,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都是服务迫切需要的。
四、社会转型时期社区养老的情况及发展需要:
(一)社区养老服务的内涵及其优越性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优越性体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实现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例如生理需求,心理需求等。
2、使社区成为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因为社区对于老年人来说比较方便,而且熟悉环境,这为服务老年人提供便利快捷的条件,同样,这是一个显著的优势。
3、社区养老助老有利于社区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资源。
(二)传统的养老方式将逐步从传统居家养老向社区养老转变
人口老龄化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但今年仍旧被两会委员代表热议。这次会议,代表委员们也提交了有关未来养老模式与实施的探索性建议。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重要形式,具有医疗服务专业化、社区规模体系化、资源配置成本低等优势,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基本养老的需求。这也是不少代表委员的共同愿望。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养老机构为支柱,资金保障与服务质量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服务性养老体系。
(三)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定向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范围比较广泛,而且我国并没有具体实施,也没有很好的事例,只能借鉴国外的事例进行研究,当然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进取中发展,需要对养老助老体系逐步完善。要发展养老助老,必须要结合当下的情况,制定合理的目标和规划,使目标和现实相统一,不能好高骛远,遇到困难需要积极地解决,真心实意为了老年人解决问题,不能光喊口号,一切从实际出发。
养老助老体系的形成已是当务之急,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各个方面需求,我认为社区养老应注意如下几点:
1、要研究社区老人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渐突出,为老人服务成为社区服务的重要发展目标。以“敬老、爱老、助老”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年人服务活动。社区老人的需求因人而异,不同特征的老人又有不同的需要,掌握和分析不同层次老人的服务需求,是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基础。为此深入调查、了解现状,全面掌握了社区60岁以上老人的基本情况,了解了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多病老的详情,做到服务目标明确,从而找准切入点,从老人生活细微小事和困难入手,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服务,在社区内形成了“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2、满足社区老人的需要
满足老人的需要的基础是服务老人。努力营造浓郁的人文关怀氛围。让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与老人互相沟通,提供情感、家政、入户走访、日间照料、与子女沟通、邻里互助、法律援助、心理服务等帮助,让老人在不改变生活习惯和环境的前提下,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3、提升社区老人的需求
人的需要最基本有五个,分别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感情和归属的需要、受人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需要由低到高的五个层次。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转变与发展,是逐步实现的。因此在为社区老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物质需要的基础上,着重提升社区老人需要的层次上下功夫,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五、社区养老助老的发展概况和意见:社区养老助老符合我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把社区养老助老做好,不仅仅是靠政府的力量,还需要社会群众的支持和信任。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需要生理上和精神上的帮助更多,而且需求也是相对特殊的,这需要政府从全方位的考虑,发展养老助老体系我认为应该从一下三点来进行,才能更好的贯彻执行:
(一)要意识到社区养老助老的重要程度。社会老龄化步伐加快,而政府更需要加快步伐解决养老问题,这对于政府,对于社会都是一种挑战,只有满足老年人的需要才能持续发展下去。政府需要加大力量宣传、投资,建立健全社区养老助老体系,采纳多方意见,制定出一套合理,有效的方案,并加以实施落实。
(二)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依托,加大加强社区养老助老事业的投入
现如今社区养老助老的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光凭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很大程度都是政府的行为,而不一定被群众完全接受。但是各级政府应该高度重视社区养老助老,总体规划,设立负责机构,将社区养老助老提上议程,与经济发展相结合。财政上需大力支持,建设社区老年服务的设施。也可以发起捐助,从各个方面筹集资金,明确社区养老助老体系的性质,加大其职能,为社区养老助老实施提供充分的保障,这样才能使养老助老的道路越走越长。
(三)大力培养社区养老助老的服务人员
要加强各个层次的服务人员的培训,培养符合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掌握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社区的职能,充分掌握老年人的需求。可以进行辅导班的培训,请专家讲座,专业人员亲临指导。发放护理老年人的书籍等。
六、结 语
养老助老的开展实施和加强完善,很大一部分解决了当下养老难题,为养老提供了有力条件,但是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也需要积极解决。养老助老应该与现有的国家体制和党的精神相结合,必须客观合理的面对养老助老问题,紧紧依靠党和政府,从实际出发,从根本出发,逐步使养老助老的体系走向正规,形成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同时,养老助老的配套实施也要大力加强,使养老助老的体系更加专业化,完善化。这样才能够真正实施养老助老,使老年人安享幸福的晚年。
总而言之,实行社区养老助老意义重大,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
参考文献:
[1] 胡月,基于老人养老意愿与需求的居家养老体系构建[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9年第9期.
关键词:养老保障;城市化;市场;政府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中形成了“养儿防老”的传统,并且根深蒂固。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中社会保障改革的推进,“养儿防老”的弊端日益暴露,中国农村养老保障走向何处,是固守家庭养老的阵地还是走社会化养老之路,可谓见仁见智,讨论多年难以形成共识。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要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建立起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绝不可一蹴而就。
一、问题的提出
(一)“家庭养老”受到挑战
由于中国历史传统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障在历史和传统上是以“家庭”为主。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障政策中强调的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和基础,辅之以集体供养、群众帮助和国家救济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以及现实社会中竞争的加剧、工作压力增大等原因,“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涌现。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内部重幼轻老和子女忙于工作,使家庭中子女全身照料老人的状况难以维系。况且维系家庭养老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作用在不断弱化,事实上家庭养老的作用在大大减弱。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家庭变化课题组”的调查资料表明,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仅为50%左右。
(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的数据,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6%,按国际上人口老龄化的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由于人口结构的特殊性,我国社会养老负担特别重,在农村尤为突出。2000年底,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约有1亿,是世界上农村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与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且,人口老龄化的水平是农村明显高于城市,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这种趋势会进一步增加。
(三)城乡养老保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据新华通讯社2002年7月19El消息,民政部宣布,截止到7月10日,全国有1930.8万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领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农民家庭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约为100万左右,按每户4人计算,也仅有400万人,约占农村人口总数的0.5%。事实上,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就已经在农村积极推行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的探索,但参保人数却从1988年的8000多万减少到2001年的5000多万。由此可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大大滞后于城市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障的需要,农村养老保障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瓶颈问题。
二、问题的解决
人的一生可分为少年、成年、老年三个不同的时期,每个时期获取经济成果满足消费需求的方式截然不同。老年时期主要有三个渠道取得经济供养:
一是个人,依靠成年时期个人储蓄和老年处于健康时期的个人劳动收人;
二是家庭,主要是子女供养,可视为非正规的群体行为;
三是社会保障,可视为正规的群体行为。
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朝一夕的事,真正解决之,
一要靠经济发展,这是根本所在;
二要靠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协调;
三要靠政府推动。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改变农民身份,推动城市化进程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一个庞大的农业人群的存在是现代社会中一个极不稳定的因素,因为面对这么多的农业人口,国家几乎不可能通过利益格局的调整使他们分享到工业化的成果,唯有使他们离开农业融人到市民生活中去。当一大批农民变为市民,在增加工业品需求的同时,也扩大了农产品的需求。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配以城市化,城市的聚集效应又能容纳更多的人到第三产业,由此而形成因农民身份转换进而推动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机制。据研究,在我国市民每增加1个百分点,对农产品增加的总需求间接折算成粮食需求达1054万吨。如果目前有2亿农民转换为市民,仅此就可创造400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的需求,剩下的8亿农民仅从农产品出售中就可人均增收400元以上。为此,加快人口的城市化进程成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关键之举。只有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人的显著提高,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筹集才有可靠的基础。
实现和加快农民身份转变的途径是多样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在制度上必须使一批不需要以土地维生者与土地分离,变成农产品的纯消费者;同时,逐步扩大农业经营者的土地规模,新的土地政策的目标应是,让耕者有其田,不耕者可自动自如地放弃土地。
(2)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是促使农民分化的一个有效途径,不管哪种城镇化的道路都必须伴有一大批农民脱离农业农村的市民化进程,亦工亦农不应成为城镇化中的主要就业模式。
(3)农民分化过程中,在坚持以经济吸引的同时,适当增加些压力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二)维护以家庭养老为主的非正规群体行为养老保障体系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多数地区仍处于比较贫困落后的状态,建立一种有效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化、社会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因此,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在近期必须坚持。这一方面可以确保农村大多数老人老有所养,另一方面为发展以社会养老为主体的正规群体养老保障机制赢得时间。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短期内难以建立起来的现实以及OECD国家“从摇篮到坟墓”养老体制的种种弊端,以家庭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应当继续维持,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宣传的等手段,保证老年人同其他家庭成员一样,具有共享家庭成果的权利。通过“以时间换空间”,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的社会保障。
(三)积极发展市场取向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
农村养老保障市场化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最终所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当前的重点是,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则和现行的政策进行适当的改革和调整,应改变原来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国家必须给予一定的投入,实行与城镇养老保险一样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以逐步消除或减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实现资源相对共享,体现合理的社会公平。在比较发达的地方,还应积极发展以寿险为主要形式的商业性养老保险。结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应在农村广泛推广“实物换保障”的方式。即根据不同的对象,以特定的方式将其拥有的土地、农产品和股权等实物转换为保险费,分别设计切实可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案:年轻农民实行产品换保障;老农和失地农民实行土地换保障;进城民工实行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的双轨制;乡镇企业职工实行股权换保障+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
论文摘要:进入21世纪,中国老龄化速度加快,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多层面带来巨大的冲击,农村空巢家庭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开展时农村空梁老人养老问题的研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趣,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越来越显现其弊端,因此社区养老应当成为当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主导模式。
一、人口老龄化给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带来严峻挑战
老龄人口是我国人口中增长最快的群体之一。截止到2009年10月,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己达1.69亿,超过总人口的10%,且以每年近1000万的速度增加。我国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70%,由此推算,全国农村老人应该在1.2亿左右,农村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南方网曾经对中国的老龄化问题进行相关报道,其中民政部中国社l:协会副会长赵鹏奇谈到,中国老龄化的速度、规模要大于一般国家,并已表现出”两高两大两低”特征,即高速、高龄;基数大、差异大;社区养老社会水平低、自我养老和社会意识低的现状。人口老龄化给老年人口,特别是农村老年空巢人口的养老问题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空巢家庭是指身边没有子女和他人照料,只剩下老年人独自生活的家庭,包括独居空巢家庭和有伴侣的空巢家庭。这些家庭中的老人被称为空巢老人。本文所述农村空巢老人是指户口在农村且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
二、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家庭养老观念弱化,养老危机加重
家庭养老直是农村养老的主导模式。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敬父毋”是最基本的传统美德,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同时还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但在当今社会转型中,出现了一些道德和信仰缺失的地带,传统的道德约束力逐渐变小,再加上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社会上形成了“重幼轻老”的现象,各种不善待老人的行为屡见不鲜,老年人承担子女不赡养的风险严重加大。
2.经济供养不足,劳动负担重
城市空巢家庭的老人大部分都享受退休金、养老保险、社会优抚和各种救助,但农村老年人绝大多数是不享有像城市老年人这样的保障和救助的。目前农村主要还是“经济养老”。在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劳动耕作来获取经济收入抚养自己;当丧失劳动能力时,他们唯一的祈求就是获得子女的资助。然而依靠子女供养具有很强的不可确定性,一方面与子女本身的经济收入有关,另一方面还要承担子女是否孝顺的风险。
3.子女不在身边,生活照料不足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大量的农村青壮年都进城务工,形成一个新的“农民工群体”,留下了大批不能务工的老人和尚未成年的孩子。由于多年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并且一直过着质量较低的生活,加上农村医疗设施的不完善和保健的意识相对淡薄,农村空巢老人的身体素质较城市空巢老人差,经常同时患有多种疾病。
4.重老龄化发展更快,高龄空巢人日养老困难的问题突出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一长,并呈现重老龄化趋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卜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目前,我国80岁以卜的高龄老人己经超过2000万。到本世纪下半叶,将保持在8000-9000万,高龄化水平达到 25-30%。现在,空巢家庭有两种情况更值得关注:(1)自己年岁己老却还要抚养其更加年老的父母,(2)对于那些子女已经不在人世的高龄空巢老人来说,其孙辈往往认为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处于这两种情况下的高龄空巢老人处境更加艰难,如何给这些高龄空巢老人提供帮助变得急迫而重要。
三、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对策建议
1.创造尊老供老养老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百善孝为先”这是古人教导我们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在农村我们应该大力营造尊敬长辈赡养老人的文化氛围,使孝敬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农村基层组织要重视”空巢”老人与子女的亲情联系工作,使外出务工的子女认识到他们有义务为父母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赡养扶助。
2.老年人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适应能力
首先,当子女到了“离巢”年龄,自己就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逐步减少对子女的依赖。其次,农村空巢家庭的老人应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老年人应调整好心态,在理解和支持子女工作的同时,自强自立,广泛地参与农村的各种活动,增强自己的适应能力。再次,增强心理上的自立程度。克服孤独感的有效途径就是寻找精神寄托,充实新的生活内容,提升生命的意义。
3.加强农村社区引导,积极发挥社区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作用
目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依然存在,政府对承担农村养老保障方面仍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社区养老服务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一种很好的过渡形式。正如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先生所言,中国的农村社区是“一个,熟人,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同一村的人交往频繁,人际关系比较密切。老年人生活在社区,对社区具有地缘上的归属感和心理上的认同,这有利于养老工作的积极开展。
4.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和农村空巢家庭养老危机的迫切需要,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积累模式,这样既可以避免国家过大的财政负担又可以通过统筹基金的调剂和再分配以体现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同时充分调动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9-0100-02
按照国际惯例,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这一标准,我国于1999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截至2011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上升1.91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6%以上;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约占总人口的25%。可见,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增多,与之相伴而生的问题就是老龄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一、三种养老方式的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我国最为传统的养老方式,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家庭成员的照料、关心、支持和帮助,来解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各种问题,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适应于传统的农耕生产生活和家庭大规模的结构。但是,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日益增加,人口结构不断变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功能日益脆弱,无法应对社会发展新形势。家庭养老的弊端之一是法制基础的缺失。家庭养老模式只是中国社会代系相传中因循的道德规范。它没有法律的明确制约,主要依赖子女的孝顺。但并非所有的子女都孝敬老人,老人被虐待之事时有发生,显性弃老和隐性弃老使老年人受到精神上和生理上的伤害。机构养老是指在专门为老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对老人实施的照顾。人口老龄化使庞大的老年人群对社会化养老机构需求越来越大,增长速度越来越快。但目前我国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很多养老机构缺乏专业的指导和帮助,缺乏明确的功能定位,缺少特色经营,而且养老机构管理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配备少、工资低、人员流失大、队伍不稳定等都是养老机构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单一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都不是最理想的养老模式。养老模式必须多元化。家庭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主要本着积极调动社区的现有资源,在完善养老制度的同时丰富和发展社区文化。社区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为发展核心,其着眼点是为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创造良好的条件,社区更是老人居住和生活的主要空间。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也是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社区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比较,居家养老具有投资小、收益大,节约社会资源,营造社区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归属感,提供专业服务和减轻老年人子女的负担等优势,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养老方式发展的新趋势。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也应该成为目前破解我国巨大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根据中国国情,尊重民族传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发展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因素分析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很快,但社区居家养老保障仍处于起步阶段。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虽较之以前有了新的发展,但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说明我国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1.政府责任不清,定位不明
表现在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从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招募培训社区照护员,到设立具体的服务项目与制定服务规范,承担了很多本应该由家庭和社会承担的责任和事务性工作,很多方面宏观没放开,微观没搞活,导致居家养老资金投入不足、政策制度不完善、发展规划滞后等问题的出现,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2.投入不足,社会化程度不高
在我国,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政府资助和集体统筹,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资金不足、不能支撑起基本运作与相关设施购置的尴尬局面,无法完全满足日益增大的养老需求。由于资金缺乏,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无力扩充相关的设施和服务,社区养老福利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仍由政府、集体包办,部门直管直办的做法没有改变。投入不足造成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发展的“瓶颈”,急需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多类筹资渠道,建立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3.服务队伍职业化程度弱,专业人才缺乏
无论何种为老服务,都需要相当数量的专职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但由于这一行业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都不高,对就业人群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因此现在居家养老面临人力资源供给不足,很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多由社区居委主任或书记兼任,服务人员主要是城市下岗工人和一般受聘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农家养老民间养老养老模式
据统计,200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45亿,占总人口的11%,而且每年还在以3.3%的速度增加。按照国际公认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5周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7%以上,或者60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就是老龄化社会,我国已在2000年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之列。而且我国老龄化速度已居全球首位。
显然,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让许多家庭思考,而老年人则最关心的是选择怎样的养老方式适合自己。目前,我国的养家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以房养老”和“民间养老”等是一些新型的养老方式,而农家养老是民间养老的其中一种形式。这些养老方式中社区养老是今后发展的方向,农家养老等则是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
一、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模式的不足之处
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是现阶段中国人的三种主要养老模式,但都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
1、家庭养老,独生子女负担加重
家庭养老作为几千来年一直延袭的传统养老方式,目前仍占主导地位。但对计划生育政策下的独生子女家庭来说,一对夫妻给4位老人养老,其压力的确很大,家庭养老的弊端开始逐步显现。到2020年,我们将要呈现一种8421的家庭结构,即一户家庭中有8个老人,下面是4个小老人,然后是2个青年加一个孩子,这种倒金字塔型的家庭结构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社会提供更多途径的赡养服务,因为指望子女赡养已经非常不现实了。
2、民政机构养老,人满为患,政府不堪重负;民间机构养老,年年亏损,步履维艰
机构养老包括民政机构养老和民间机构养老。
首先,民政机构养老即按照计划经济的办法办养老事业,是国家民政部门着眼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救助,其范围有限,基本局限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孤寡,根本无法满足大多数老人的入住要求。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45亿,约有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的愿望,可实际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只占了老龄人口的2%。如浙江省目前各类养老机构1957家,就算往大估计:每家养老院有150床位,也只能解决22.5万老人入住。但想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却有30万,僧多粥少,现有床位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因而民政机构养老政府负担重,管理也难以有效率。
其次,民间机构养老,步履维艰。如位于奉化市河头路的99老人乐园是浙江省最大的民营养老院,一期投入1400万元,占地15亩。99老人乐园自2003年开办以来,三年亏了200多万,院长王雪飞介绍,投入养老院的1400万资金中,除了900万元是自有资金外,有500万资金是向别人借的,光这些钱的利息,一年就要60万元左右。而养老院现在的收入远远抵不上开支。养老事业虽然是一种慈善事业,但是进入其中的民营资本也应该获得合理的利润,而目前的现状是,社会开办的养老机构大都处于亏损状态。
3、社区养老,未来趋势,但眼下发展迟缓
我国正在探索以社区为基础的居家养老新模式,前面所述的家庭养老用的钱是家庭的,将来的居家养老则很多方面是靠政府来实现的。居家养老新模式,使得老年人住在社区也可以享受到养老院的服务,而社区护理站的财政、设施、护理人员等方面的问题则由政府来解决。届时,老年人住在自己的家中,由社区上门提供所需服务。这种新型的养老方式,集中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两个优点,既满足了老人的“恋家”情结,又减轻了年轻人的负担,同时还节省了养老福利设施的投入。应该说,这是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社会现状的养老模式。
然而,社区养老目前服务的对象覆盖面不广,原因是经费筹集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来源于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而社会福利彩票的收入存在着不确定性,使得社区养老难有大的发展。因而需要探索更有实际意义的新型的养老模式,如:农家养老。
二、农家养老是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
随着社会福利范围的扩大,我国全社会的老年人都被纳入了社会福利的保障和服务对象范围。这样,我国老年社会福利范畴就包括所有为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所采取的一切举措。而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这三种主要养老模式已远远满足不了现阶段改善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因而应该探索更适合国情的新型的养老模式作为这三种主要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
农家养老是上海巾帼服务中心等家政公司两年前发起的一项颇具创意的养老项目。它吸引了上海许多老人和家里有老人的年轻人,特别是那些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而又需要一定照顾的老人。
1、崇明“寄家养老”,既解决农家女就业,增加收入,又让老人得到照顾
崇明“寄家养老”这一模式的产生缘于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名叫沈晓多的崇明妇女在上海一家医院为一位62岁、身患多睡脑梗的魏老太做护工,已经换了17位保姆的魏老太对沈晓多很满意,后来沈晓多因要回家务农不得不回崇明,于是便提议让魏老太夫妇搬到崇明自己家中,这样可以两不耽误。到目前为止,已经搬到崇明一年多的魏老太夫妇对崇明的生活很满意,病也减轻了很多。他们将位于上海市区的房子出租,所得收入扣去在崇明寄养的护理费还略有盈余。
这个项目从04年10月份开始,最初是崇明县妇联的同志提到,崇明有许多35岁至55岁的富余妇女劳动力,这些人没有多少文化,很难到外地找工作,也有些人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或不能离开家乡。而这些人中,大部分人家都有几间闲置的房子。相应的是,很多上海市区的老人又找不到合适的保姆。于是,上海市家政“绿色联盟”便想到将老人请到生态岛上养老的办法,让老人们住到农民家中,由这些农家妇女对他们进行护理,照顾老人的起居饮食。这样既可以解决崇明妇女的就业问题、增加她们的收入,又可以让很多生活不便的老人得到照顾。
2、竹乡安吉,64户农家接待老人养老,老人愿意,费用合理
中国竹乡安吉泗溪村,徐云玲的家在村子的西头,贴着山脚而建,两层小楼;房前屋后种了许多茶花和枇杷树,屋前的晒场有半个篮球场大,晒场上随意地摆着几张竹椅。今年春节前,一位杭州老太太来到徐云玲家中养老。她中风瘫痪,在医院里住了七八个月,看病花了十多万;刚来的时候,话也不愿意讲,手脚都不能动。徐云玲既是保姆又是护工,天气好,就把老太太抬到外面晒晒太阳,看看四周的青山。现在老太太恢复得很好,性格也开朗了许多,手脚也开始动了起来。
徐云玲家接待城里老太太养老的消息,很快在泗溪村和附近村庄传开了。有64户人家登记接待城里老人。由此,村里成立了五人领导小组,为了规范养老标准,村民们委托五人领导小组起草了八条《养老服务公约》。考虑到老年人生病需要急救,五人领导小组上门与百丈镇人民医院进行了联系;医院表示,只要城里老人来泗溪村养老,看病随叫随到。
城里老人感觉,这儿住得实惠,一个人25元住一天,包吃,包住,每次都有四菜一汤,早上还有馒头。费用合理。
3、田园养老,买下“城仙居”乡村公寓,“豪华又经济”,“隐居”天目山,重归自然、养老休闲
相对于城市而言,乡村养老除了自然资源优势以外,由于其低廉的土地成本和人力成本,相对于城里养老院五六个人挤一间房间而言,“城仙居”乡村公寓是“豪华又经济”,所享受的生活品质更是完全不同。
今年65岁的张教授和老伴这个夏天都没有在杭州的家里过。他只是花了5.5万元,就在风景秀丽的天目山九思湖畔安了一个新家。这个新家正是由联众公司开发的“城仙居”乡村公寓之一。
在这里,张教授和当地村民一起,吃的是自家菜地里种的菜,喝的是天然的山泉水,过着的是真正远离城市喧嚣、与世无争的田园生活。想念儿孙了,打个电话,就可以叫上他们周末一起过来住住,真正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又还能让孩子在乡村里亲近自然,体验乡间快意。就像张教授说,“这样舒服的日子,当然不想回杭州了!”
三、推行农家养老的具体措施
看来,农家养老、寄家养老、田园养老是一种利用自家院落以及依山傍水的田园风光和自然景点,以低廉的价格吸引老人前来吃、住、游、玩、购的旅游型的养老形式。显然,富了农民,喜了老人,乐了政府。在解决城乡统筹,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旅游扶贫,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很多地方,尤其是上海、江浙一带,已经开始了农家养老的探索和实践。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家养老服务中也有一些问题:一是养老点是乡村,往往离市区较远,子女看望多有不便,且老人生病时,就医不如市区方便;二是整个养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何解决,一旦发生老人受伤、被虐待等一些极端事件,谁来承担责任?三是从事农家养老服务的队伍优待提高,如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护理技能,对老人精神慰籍的重视不够等。
农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养老项目,要在社会推行,必须依靠政府、社会、家庭等诸多方面为其创造条件。
1、政府介入,政策扶持,适当提供交通设施和必要的老年福利设施
将养老点尽可能设在离市区较近的郊区,便利交通。并将老人从对象上分为能自理和半自理、不能自理,小病由乡镇医院的医生上门诊治,大病回城里治疗。
但这项事业光靠民间来做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据了解,从05年开始,杭州市上城区率先在全市推出社区养老计划,由政府先期出资100万元,向民间机构购买服务,由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上门为老人提供如烧饭、洗衣、打扫卫生、外出陪护、陪聊、上门看病等,老人在自己家里也能得到专业护理人员的照料。那么,市政府是否也应考虑资助农家养老这项事业呢!这可是一件出小钱,高回报的好事。适当提供交通设施和必要的老年福利设施,为农家养老这一模式的推行扫除一定障碍。
2、建立一支较高素质的农家养老服务队伍
对养老护理员要加强有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老年心理学和按摩理疗的基础知识,学会从心理上为老人排解忧烦,从肢体上为老人解除疼痛,让老人感到亲情的温暖。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纠纷。当然,除此之外,应该在双方签有协议的基础上,为了保障双方的诚信,建议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进行相关评估和日常监管。
可以说,养老护理员的素质是决定农家养老事业成败的关键,应逐步建立职业资格等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农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老人的氛围
“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应大力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在农家养老点,对高龄老人可组织当地农村的中小学生与他们互相结对,为高龄老人带来生命的活力和热情;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可通过服务人员或志愿者的读书、唱歌、聊天等方式,使老年人心情舒畅,减轻病痛带来的痛苦;对更多低龄健康的空巢老人,则为他们搭建丰富多彩的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平台,使生活得以充实。
总之,中国正面临着急剧老龄化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以及养老机制、设施、方式的滞后现象,提出农家养老这一借助社会力量的养老方式、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思路显然是寻求如何科学地解决诸多社会老龄化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笔者对杭州市100名独生子女的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93份,回收率达93%,有两类老人愿意采用农家养老模式。其中一类是患有慢性疾病,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占了调查对象的2%;;另一类是向往好空气、好环境、在意饮食健康的老人,占了调查对象的3%。如果这两部分老人能疏导到农家养老,将大大减缓机构养老的压力,对国家养老事业具有积极意义。
06年6月10日,杭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的文件,文件中提出要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而要做到这一切,需要政府的关注,更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
【参考文献】
1、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中国民政》2006年8月
关键词:电子商务养老;在线消费养老;互联网+养老
0 引言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也快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要远大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致使养老服务成为了我国未来经济的一大增长点。但经过了十几年的曲折式发展,我国的养老产业仍旧处于不断摸索阶段,大量的资本虽然喊着响亮的口号,但在进入这一行业之后也往往是不知所措,进退失据。企业如何在面对良好的养老产业市场机遇而不断突破自身,在养老企业中占据有利竞争地位,是众多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市场环境较为复杂,相关政策也不够明确,并没有一个普适的答案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009年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建华先生与陈瑜先生就养老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随后在2010年提出了“消费养老”这一新概念,并随之推出了“在线消费养老”新型模式。所谓的电商养老就是在电商平台上完成商品的销售之后,把其中的销售收入依据一定的比例,通过奖金或者积分的形式返还给消费者。消费者形成一个固定消费养老投资账号,进入此账号的消费奖励积分转化的资金将会用于再投资予以增值,一定年限后再将这部分含有增值收益资金,按照协议约定返还给消费者,并作为消费者补充养老保险的部分来源。
1 电商养老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1.1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步增强
依据网络调查显示,进入新世纪之后,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增长迅速,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从表1就能够看出,截止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的比重占到人口总数的16.1%,占到全世界老年人口超过30%,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要远大于人口的增长速度。据国家社科院预测,25年之后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25.6%,这就意味着,我国每4个人中就有1个65岁以上;而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3.75亿人,这一数字已超过了美国的总人口数。显然,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将是未来我国养老所面临的一项非常严峻的挑战。如表1(数据统计未包含港澳台三地)。
而通过计算,我们可以知道养老负担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的老年抚养系数达到了近30%,也就是说每一个劳动力就需要抚养0.3个老年人。而据国家统计局预测,再过20年,一个劳动力就需要抚养1至2个老年人,而这一状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比例更会增加。可见,伴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养老的压力是越来越大。
1.2 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
1.2.1 社保体系覆盖不全面
我国经过了多年的探索发展,养老保险已经较为完善,对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已做得较为全面。但伴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消极影响逐渐凸显,整体社会保障不完备,再加上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以及社会财富的分配差距过大,使得养老的任务也越来越重。目前,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城乡覆盖不全面。据统计显示,截止2015年末,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突破8.5亿人。总体而言,城乡之间仍旧存在着较大差距,城市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而农村仍旧远低于这一比例。农村一些需要纳入这一体系的人仍旧没有纳入。
1.2.2 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物价也快速提升,但养老金的涨幅远低于物价,使得老人的生活质量下降。目前,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刚达到50%,而距离世界的平均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依靠微薄的养老金,根本无法满足老人的生活所需。同时,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待遇也存在着很大差距,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1.2.3 相关养老保险补充制度发展缓慢
商业养老保险虽然在近些年有了较快的发展,但囿于人们对这一保险的认识度不够,并且其缴费起点也较高,对一些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负担,这样实际上发挥出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根本不能凸显。
1.3 我国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家庭养老是我国的良好文化传统与基本的养老方式。但伴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变化而出现了新的情况。首先是家庭的规模以及结构出现变化,“四二一”“四二二”模式的家庭大量出现,家庭逐步呈现小型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家庭的户规模1990年、2000年、2010年分别为3.97人/户、3.44人/户、3.09人/户。家庭逐渐呈现个体化,家庭与宗族之间的联系逐渐趋于淡化,家庭的养老功能折损。子女面对的压力,负担是越来越重,因此,社会养老就逐渐凸显其重要性了。
2 电子商务的发展加速了电商养老的发展
2.1 我国电商交易保持较快增速
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逐渐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在网络零售市场,其发展更是凶猛。据统计,仅2015年的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的规模就达到了7.64万亿元,B2B规模达到了5.81万亿元,而网络零售市场就达到了1.61万亿元。据阿里巴巴集团自身的数据显示,仅“双11”这一年的销售额,淘宝与天猫就达到了912.2亿元,刷新自己的记录,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近60%,而这一数据相比7年前的“双11”,增长了1700多倍。根据这一发展势头,2016年的“双11”这一单日交易额轻松过了千亿元人民币。
2.2 农村电商发展势头强劲
当前,电子商务可以说在一二线城市已逐渐趋于饱和,农村已逐渐成为了各大电子商务平台的新战场。农村的经济活动形式也正逐渐发生着变化。据相关部门统计,2014年我国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县域就有300多个,遍及全国的25个省市区,来自中西部的淘宝亿元县就有100多个,一些国家级贫困县也出现了亿元淘宝县。在县域消费者当中,来自移动端用户的消费额就超过了2000亿元,县域网店的销售额也超过了1200亿元,基本上同比都是成倍的增长。显然,这为电商养老这一新型模式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媒介。
2.3 养老电商企业数量迅速增多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养老问题逐渐成为了社会所关注的热门话题。越来越多的热衷于对养老模式进行探索。曹建华先生提出的“消费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养老电商,比如“卡洛琳中老年电子商城”,“中老网”,“南北巢养老”等,这些电商养老平台,不仅为老人提供了在线平台,更渗透了中国老人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各个环节,并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服务。而养老电商企业的迅速增加,标志着我国养老信息化的发展有了明显的增强,互联网+养老更是我国未来养老模式的必然趋势。伴随着诸多养老电商的出现,开展电商养老的基本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养老电商将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新商机。
3 现行电商养老的基本运行模式
3.1 养老电商平台的搭建
3.1.1 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信息处理平台
要试图打造电商养老,首先就需要构建一个能够涵盖消费记录、资金结算转划的信息平台,把消费者、企业和银行联系起来,以保持信息的顺畅。消费者所有的消费记录都会保留在由政府管控的数据库中,最后由第三方金融机构负责对这些划拨的资金进行保值增值的管理,以成为消费者未来的养老金。
3.1.2 做好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整个信息平台的搭建把企业、银行、政府与消费者有机的联系在了一起。相互的衔接内容较为复杂,效率就难免低下。因此,一定要保证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畅通,杜绝信息的不对称,以提升整体的运行效率。
3.2 对电商养老基金的管理
为保证消费者消费投资的收益,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把消费投资回报从企业中划转到第三方金融机构处。国家理应通过立法的形式把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立、运转监管、收益分配等加以规范,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加以引导。同时,充分引入市场竞争,使企业充分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以期为投资者寻求最大的收益。
3.3 对电商养老基金的发放
消费者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就可以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的消费养老投资收益资金账户中,支取消费投资收益及其再投收益作为个人的补充养老保险。从消费养老投资收益资金账户支取资金的方式大体有三种:年金制、一次性领取、随时支取。同时,第三方金融机构对资金的管理也比较方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选择哪一种养老金领取方式。
4 电商养老可持续性发展的建议与策略
4.1 加强养老企业的品牌建设
提升企业及其销售产品的品牌价值,根据自身的发展和现阶段电商养老发展大环境,来实施养老企业自身的品牌延伸战略。
4.2 提高养老企业的服务水平
电商养老企业需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的可得性,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以确保资金划转的及时、准确与安全。第三方金融机构应当尽其所能来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否则电商养老只能成为空谈。同时,养老企业也应借助电商平台及时了解消费者对本企业服务的反馈,以改进服务和挖掘消费者的深层需求。
4.3 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
目前,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仍在处于经济转型期,在高速发展的同时,还暴露了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弊端,因此国家应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养老企业还可以借助电商平台,建立实名制体系,让各个消费者群体可通过在线互动的方式来建立企业的口碑,并搭建一个具有可信度的电子商务养老平台。
4.4 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
国家应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通过日常稽查与年度考核、实地调查和网上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资金管理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以及检查,防止消费者养老资金的流失,通过不断完善服务协议内容,来规范管理行为。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2015402
0 引言
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农村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4.98%,其中,农村老龄人口占全国老龄人口的55.92%。由此可见,城市老龄化程度与农村相比已呈现倒置格局,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也更加重视。党的十报告强调:“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时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针对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报告指出:“要统筹推进我国农村养老制度建设,农村养老制度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1 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1.1 是适应农村老龄化进程的需要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上升,据调查显示,退休人口与劳动人口的比例已达1∶5,人口老龄化形势不容乐观。从总体上看,农村人口总量高于城市,相应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较之城市更快,而人口的老龄化加重了社会负担并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就我国而言,城市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农村更是刚刚起步,还未建立系统的养老保障制度,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弊端的凸显让农村老年人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因此,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刻不容缓。
1.2 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还存在较多漏洞,致使农村许多居民在丧失劳动力、进入老年阶段后,生活失去来源,难以安享晚年,农村老人的合理权益未受保护。并且,农村老年人生活穷困和缺乏保障的现状会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也限制了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因此,只有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才能让农村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才能更好地建设农村经济、和谐社会。
1.3 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需要
城市经济的繁荣发展让越来越多的劳动人口由农村汇集到城市。劳动力的转移,致使农村“空巢”现象越来越突出,留守的孤寡老人缺乏经济来源,生活举步维艰。为此,一些外出农民工为了赡养老人,被迫重返农村,从而导致城市劳动力人口大量流失,阻碍城市化进程。因此,健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体系,能有效缓解家庭矛盾,消除农村老人养老的后顾之忧,让青壮年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在提高个人收入的同时为城市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为老人养老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2 新时期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政府对养老保障投入不足
我国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水平远高于农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巨大。这种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国家对城市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而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养老保障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城乡也逐渐演变为二元结构,加之国家进行税费改革,县与乡的财政实力被削弱,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存在供需失衡,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紧缺问题极为突出。
2.2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功能弱化,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农村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水平较低。但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引导,很多家庭结构转变为4-2-1或4-2-2模式,特别在一些较为贫困的农村家庭,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并且由于观念的转变,部分人尊老意识逐渐淡薄,很多老人的晚年生活状况堪忧。同时我国当前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还存在着制度设计不合理、管理基金不规范等许多亟需改进的地方。
2.3 现有社会养老保障措施覆盖面窄,养老保障水平低
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仅包含一些最基本的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项目,社会保险也仅针对于一些无生活来源又丧失基本劳动力的老年人或残疾人,其他绝大部分农村老人享受不到社会保障和福利,仍旧依赖家庭赡养。同时,大部分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只能承担一些最低标准的投保费用,现行的养老保
险覆盖面窄、参保率低,难以为老人今后的养老提供可靠保障。
2.4 社会养老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管理缺乏规范
在农村养老保障方面,政府虽然颁发了一系列的政策,但在实质上并未构成全方位的科学法规体系,国家也未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实施。此外,在制度管理上,缺乏科学的指导与统筹规划,管理方式较为混乱。如,在部分农村地区,由劳动部门负责农村社会养老统筹工作;由卫生部门或乡集体负责农村的养老医疗保障工作,各部门职责交叉混乱导致各项政策难以落实。
3 健全并强化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
3.1 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要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最主要的途径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支持,加强对农村资源的开发,帮助农民创收,从根本上提高家庭对老人的赡养能力,同时也让农村老人拥有一定的自养能力。从实质上讲,城市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广大劳动农民的贡献和牺牲,因此,政府需加大对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为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提升提供可靠的财政支持。
3.2 加强思想教育的力度,发挥家庭养老功效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较落后,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老人赡养仍旧以家庭养老为主。为此,政府与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农村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国传统的尊老、爱老、敬老美德,以最大限度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同时,政府可制定相关的《家庭赡养协议书》,强化农村居民赡养老人的道德意识,驱动农村居民将敬老思想贯彻到实际赡养行为中去。
3.3 制定有效的法规政策,完善城乡一体化体系
当前,大部分国家都主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来确立并落实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我国也应当针对不同地区制定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政策,从养老保险的范围、参保流程到养老金发放、监管均以专门法律进行约束和保障,从而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相关部门与所在地区管辖政府还要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纳入到工作议程中,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建立一个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征收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而有计划、分层次地实现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养老为主向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为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