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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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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第1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碳金融;商业银行;策略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8-0053-02

一、碳金融的发展背景及其概念

1.碳金融的发展背景。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并建立了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机制(IET)、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I),并且允许各国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1)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2)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3)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京都议定书》及与之相适应的各国国内的气候政策的重要意义在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京都议定书》以及各国国内的气候政策以法规的形式限制了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而从经济角度出发,这些法规和制度框架又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或排放配额为主的权益交易市场。因此,可以认为碳金融是各国企业或机构在碳减排义务的压力之下或政府推动低碳经济的动力之下,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完成减排任务所进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衍生出来的其他金融活动。

2.碳金融的概念。碳金融的概念始于西方发达国家,英国政府于2003年颁布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提出并定义了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指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转变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确保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同时削减温室气体的排放。作为市场手段的一个重要方面,低碳金融近年来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中国处于碳经济的初级阶段,因此对碳金融并无统一概念,一般来讲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碳金融是指企业间就政府分配的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排放权或排放配额进行市场交易所导致的金融活动;而广义的碳金融泛指服务于限制碳排放的所有金融活动,既包括与“碳排放”有关的各类权益的交易及其金融衍生交易,也包括基于温室气体减排的直接投融资活动、为强制性或自愿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企业或机构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务等。本文认为,所谓碳金融是指碳与减少碳排放有关的所有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碳排放权(CDM)和绿色贷款业务,也包括发展低碳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活动以及相关的担保、咨询服务等相关活动。商业银行碳金融指的就是商业银行涉及低碳经济发展的业务活动。

二、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1.国外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据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10―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到600亿美元以上。2009年6月英国新能源财务公司研究报告预测,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基于庞大的碳金融市场,国外银行围绕碳减排权已先行一步。如荷兰银行、德意志银行、美洲银行等欧美银行不仅在思想层面高度重视开展碳金融业务所带来的巨大收益,而且成立专门的碳金融事业部来开拓碳金融业务,在直接投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碳理财产品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同时,伴随着碳金融业务量的不断扩大,欧美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到碳金融发展的第二阶段――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碳金融高级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新兴市场地区也不甘落后,韩国和印度的商业银行在政府支持下也相继推出了“碳银行”发展的具体规划。

2.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相对于国外银行的深度参与,尽管中国有极其丰富和极具有潜力的碳减排资源和碳减排市场,但碳金融市场及业务发展相对落后。据世界银行测算,如果发达国家2012年要完成50亿吨减排目标,其中至少30亿吨来自购买中国减排指标。中国每年可提供1.5亿~2.25亿吨CO2核定减排额度,这意味着每年碳减排交易的保守估计就可高达23亿美元。而中国金融业涉及碳金融领域最多的还是在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等绿色信贷方面。除此之外,只有少数银行(如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发展了CDM咨询中介及相关项目,个别银行(如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了基于碳交易的理财产品。

由此可见,虽然国内银行业在碳金融方面有所动作,但都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对碳金融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缺乏深度了解,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领域项目业务能力严重不足,没有碳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金融衍生品创新,碳金融业务难与国际金融机构抗衡,使中国银行业面临着全球碳金融及其定价权缺失带来的严峻挑战。

三、中国银行业发展碳金融业务策略选择

1.制定政策,鼓励碳金融业务快速发展。为应对国外碳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中国在碳金融业务方面也进行了创新实验、出台了许多政策,鼓励金融业通过信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质量,增强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12月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人民银行、银监会在2010年6月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9年中国金融论坛上,旗帜鲜明地支持低碳金融服务创新,要求银行业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和低碳金融服务的创新者。

2.创新碳金融业务模式,提高银行竞争力。中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创新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1)融资支持。融资支持服务主要用于解决低碳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包括CERs收益权质押贷款、有追索权保理融资、CDM项目所需设备的融资租赁等具体形式。国内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业务一般都遵循此模式。(2)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服务是在融资支持之外,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协助国内企业寻找合适的投资方或匹配国外CERs的购买方等。2009年7月浦发银行以财务顾问方式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为项目业主争取交易价格并促成CERs买卖双方签署《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为项目业主带来每年160万欧元的额外售碳收入[2]。(3)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服务是针对目标客户开发并销售的资金投资与管理计划。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推出的收益率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就属于该类业务。(4)账户托管。账户托管服务是为满足碳交易资金管理需求,适应买家、卖家和中间商对资金监督、汇划需要推出的金融服务。国内拥有托管证券基金经验的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参与碳托管业务。

3.利用市场机制,合作开发碳金融业务。碳金融业务的发展离不开碳交易市场的整体发展。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综合债券、票据、股权、信托等除信贷以外的融资工具,同时逐步引进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当与逐步发展起来的国内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合作,创新新的金融产品,如以结算和业务为突破口,协助交易所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建立较完善的交易制度,并适时推出碳交易衍生工具,以此提升中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定价和议价能力。

4.熟悉规则,创新碳金融服务。按照国际规则提升绿色信贷,目前中国银行业开展的碳金融业务基本以绿色信贷为主,一些银行虽已制定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规划和操作规则,但由于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价格标准仍主要由国际大型金融机构把控,中国银行业处于竞争弱势。目前,首先,应当认清和细分中国低碳产业的主要客户(主要包括新能源板块和节能减排板块),同时注重不断培育新的客户。其次,应尽快制定行业普遍认同的环境影响评估标准。然后,不断探索碳金融融资的担保方式,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选择。

5.积极探索,大力发展碳金融的中间业务。中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相对于传统业务目前处于不断上升阶段,但比较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在产品的多样性和盈利性上都处于劣势,涉及碳金融业务的更是少之又少。

四、中国银行业发展碳金融应注意的问题

1.低碳经济的产业链通常比较长,子行业更多,市场边界更复杂,其投融资运行不仅要求传统的企业投融资合作、项目投融资合作,而且更需要大产业思维和多行业投融资合作,如政策性金融、银团贷款、产业合作基金、国家投资基金等高端投融资工具的突破和推进。

2.碳金融对市场的开放性、规范性和体系性要求更高,需要高等级的金融工具和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中国银行业应当努力提高对碳金融的认识和国际规则的熟悉运用,借中国将上海发展“两个中心”的国家战略,同时可以允许部分外资商业银行适度参与“碳金融”衍生市场交易。

3.低碳金融的法律规范及实施细则目前尚未成熟,没有形成强制性要求。另外银行对企业对社会和环境影响的评估仍然没有标准化的标准,因此从政策层面上应当促进相关规范的形成。

参考文献:

[1]傅苏颖,刘明康.银行业要成为低碳金融服务践行者和创新者[N].证券日报,2009-12-23(A2).

[2]浦发银行.国内首单CDM财务顾问签约[EB/OL].sh.省略/bank.htm,2009-07-17.

第2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低碳金融;低碳经济;广东省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7-0080-03

作者简介:张慧(1978-),湖南岳阳人,广东药学院医药经济学院教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低碳经济与低碳金融,服务贸易。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学科共建项目部分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GD11XYJ15。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广东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强省和能源资源消耗的大省,进入国家首批低碳试点范围。这也意味着作为改革开放先行者的珠三角,将再次担当起先行探路、引导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任。

由于对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的要求,无论是碳排放权还是低碳技术的研发运用,都需要相应的金融支持,因此,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金融领域重要的金融创新——低碳金融也应运而生。

一、低碳金融的概念

低碳金融是属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中环境金融独树一帜的发展分支,它是泛指支持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是一个以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银行绿色贷款、碳期货、碳期权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

低碳金融与低碳经济密切相关,低碳金融是由低碳经济所催生的,低碳金融的本质是以低碳金融的观念去关注产业发展,将资源损耗和环境影响纳入金融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引导企业的经济取向和市场行为,促进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金融增长模式,从而推动低碳经济模式的发展,同时实现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广东省低碳金融发展现状

作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省,大力发展碳金融对于广东省低碳经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省已开始推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及开展交易机制的研究。另外,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已积极开拓各类碳金融业务。就广东省低碳经济发展中碳金融支持体系建立的现状而言,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绿色信贷的发展

截至2011年,广东省发放绿色信贷的银行有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兴业银行落实了绿色信贷的“节能减排、环保节约”宗旨,并取得瞩目成绩。广东省银行现阶段的绿色信贷实践主要体现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实行贷款分类和标准差异化,对法人客户进行“环保信息标识”,将企业进行分类,对“两高一剩”的行业进行限额,对未经环评审批、环评不达标、有环保违法受到严重处罚的企业均采用“一票否决制”,对存量客户发现类似的情况,进行压缩或退出调整。

除银行内部的措施之外,政府部门还制定并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方案及

规定等,例如:广东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广东省的绿色信贷发展具有规范作用,同时也促进了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升级,因此,广东省已建立起一个初步的保障和规范绿色信贷的体制。

(二)碳交易所的建设

碳交易所的建立可利用市场机制来应对气候变化,利用碳价格来反映资源

稀缺程度和治理成本,从而使市场机制和金融机构发挥出对碳排放权管理的作用以达到为整个社会减少碳排放量的目的。2011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确定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湖北、广东等7省市为全国首批实施碳排放交易试点。目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全面启动,各试点地区正抓紧制定本地区碳排放绝对量和强度两大指标方案,并建立各自区域内的排放交易体系。广东省也将力争在2013年3月前建立地区性碳交易体系,成为国内首个区域性的碳交易市场。

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方面,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获批的CDM项目达到76个,其中35个

项目在联合国注册,14个项目获联合国签发的减排量。

(三)碳基金的发展

2011年3月,广东首个碳汇基金正式成立,首批启动资金1000万元由广州长

隆集团捐献。该基金将用于省内生态造林、维护生物多样性,并成为企业建立“碳信用”的平台。广东省碳汇基金的成立是广东省在低碳金融发展中跨出的一大步,一方面广东省碳汇基金可以为建设碳排放交易所筹备资金;另一方面也可以推进碳交易活动,从而加快碳排放交易所的建设速度。

(四)低碳保险的开拓

在碳金融市场中保险业承担着规避和转移风险的责任。保险业应该把碳金融

运行中可能易发的风险纳入传统保险业的承保范围,这是低碳保险发展的关键。2012年5月,广东省委省政府通知,由广东保监局等单位负责实施绿色保险政策,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涉及重金属排放等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保险。广东省内的一些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等低碳险种。另外,从2012年开始,广东省正式启动森林保险工作,林农参保后,凡遇自然灾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都可获得承保机构的赔偿。这些都标志着广东省绿色低碳保险业务已步入发展轨道。

三、广东省低碳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3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绿色金融 绿色信贷 商业银行

绿色金融在国际上也可以称为可持续金融。全球环境污染、气候变化问题等日益突出,绿色金融已发展成为国际大势所趋,它不仅仅是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我国,绿色金融主要表现为绿色信贷。研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发展,既能顺应国际经济的发展潮流,又能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培育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另外,提供专业的服务来实现减少排放、环境保护和增加社会福利是银行社会责任的核心。这要求其遵循市场准则,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支持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探讨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中的发展之路有着重要的意义。

国内银行业有关于绿色金融的实践起步较晚,经验较少,不过近几年发展迅速。政府层面上,中国人民银行、环境保护部、中国银监会三家机构共同构建环保信息的沟通交流机制和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行业指南。环境保护部将所有企业有关于环境保护的信息交到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把信息写入企业征信的管理系统,银监会负责把环境违法的相关信息传递给商业银行。在商业银行层面上,目前绿色信贷发展得比较突出的银行主要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兴业银行等4家商业银行。工商银行把绿色信贷理念融入到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信贷文化、信贷管理、流程和产品设计等各个环节之中,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兴业银行是我国首家采用“赤道原则”的银行,截至2012年10月末,兴业银行共对718笔贷款项目进行了赤道原则适用性审查,所涉项目总投资高达9884亿元,其支持的绿色金融项目可每年减排二氧化碳6618.55万吨。

一、绿色信贷在全银行业范围内推进所面临的问题

尽管绿色信贷在部分商业银行得到较好的实践,但是绿色信贷在全银行业范围内推进还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相关配套法律不健全,激励机制运行不顺畅

有效的激励机制是绿色信贷政策落地的保障,它使银行和企业在绿色信贷时都“有利可图”。目前,我国有关于绿色信贷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有所欠缺,仅仅有《循环经济促进法》和《环境保护法》。我国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观念并不强烈,环境污染风险也被一些地方政府承担着,污染企业并不完全承担其所带来的成本,企业缺乏节能环保的激励。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自然不愿意承受企业由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成本而导致其无力偿贷的风险,从而缺乏推行绿色信贷的动力。

(二)企业对环保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环保信息不对称

近年来,虽然我国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机制有较大进展。然而,其环保信息披露机制还是非常的不完善,存在着如信息披露的形式、内容不规范、缺乏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部门联动机制和审核程序还没有完全建立和信息披露的有关主体的责任和权利缺失等问题。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可以得到的信息数据库中不能完全反应污染企业的环保违法记录,不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信息完整性得到不保障,从而导致核查成本过高。而且,政府部门所提供的环保信息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和遗漏,各商业银行也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再次,绿色信贷的实施缺乏具体规则,《意见》中并没有给出绿色信贷相关的评估细则。环保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大大降低绿色信贷业务的可操作性。

(三)商业银行对于社会责任的认识不够

我国商业银行在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偏差。有银行向一些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企业发放贷款,损害了其声誉,部分银行甚至还没有意识到将会对其社会自身长远利益造成损害。大部分银行将推行绿色信贷看成政策或公益性活动相应的活动,并非核心的商业运营元素。目前仅仅有少数银行在其年报中有社会责任相关的简单报告,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对履行社会责任的利益的认识。

(四)绿色信贷相关产品创新不足

一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着缺乏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创新的重要问题,在商业银行打造低碳银行的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这一现象。虽然在这些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碳金融业务方面取得一系列进展,如商业银行在低碳的信贷方式上的创新、开发了有关于低碳的信托产品和结构性理财产品。可是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仍然明显落后于国际银行。例如我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单一,主要集中在附加值低和下游的环节,对于二级市场交易、项目咨询以及相关延伸金融产品开发还是较少。我国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与国内碳市场的潜力不相符,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商业银行存在一定差距。

(五)专业人才和知识的支持有限

我国商业银行在引进国际相关标准原则相对比较晚,对于赤道原则等国际管理和规则的了解并不深,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银行内部还没有建立起规范、系统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流程和制度,非常缺乏相关政策分析、环境知识、了解国家政策和环保领域、环保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以及专业环境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人才。同时又由于专门绿色信贷人才的缺乏,银行并不了解绿色信贷的操作流程/操作性低下。在我国,环境金融、环境经济学科仍然是新兴学科,在这方面人才的培养相对较少,相关人才的紧缺是阻碍商业银行打造低碳银行重要因素之一。

二、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绿色信贷的法律体系,建立起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奖惩机制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的法律保障体系,存在不少的空白,不利于有效实施环境经济政策。政府有必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引导企业考虑长远的利益,考虑污染对其经营、社会声誉等造成的负面影响,把节能环保作为其保持核心竞争力、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适时成立专门的考核评价部门监督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评价。对于投放在节能环保型企业的贷款额比例较高的银行应表扬奖励,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创新产品研发,批评处罚大量贷款投放给环境违法型企业的商业银行。

(二)建立绿色信息披露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绿色信息披露制度的前提是法规依据。为此,适时修订《会计法》,加入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等内容,以法律形式这最强有力手段将其付诸实施。完善会计准则,会计要素中加入涉及环境核算的内容,防止企业和有关部门的短期行为,同时规范环境会计的工作。同时,金融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提供收集的企业环境信息,并将其定期或者不定期上报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各级金融机构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审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加强授信管理,促进污染减排。要促进商业银行和环保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确保信息传递快速、准确。各机构应加强内部门的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尽可能保持数据的完整性。

(三)营造绿色信贷文化,加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感

首先,地方政府应把地区环境指标作为其绩效考核指标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要加大建设党风廉政,严肃处理包庇环境违法企业、的行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再次,政府应该加大绿色信贷和环境保护的宣传,使广大企业和公众得到普遍的认知,使绿色信贷的理念深入人心。商业银行要认识到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其长远利益有莫大帮助,一方面,银行建立和提高信誉的基础是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提高其经营业绩和长期竞争力。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承担社会责任降低其成本。银监局、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通常会对具有良好声誉、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银行给予奖励和认可,从而降低其接受监管的成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

在产品创新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绿色信贷项目的研究,推出相关的金融产品。企业可以通过加大研发力度,从而开发出绿色信贷的新型产品,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这些新型产品的运用,从而为企业提供支持,实现企业、社会和自身的利益。在中间业务的创新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中间业务的创新,优先发展跟绿色相关的理财产品业务,发展绿色融资担保、交易、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务,从而更好地适应绿色经济发展的模式。

(五)建立人才储备培养机制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一个过程来转变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的理念。目前商业银行十分缺乏具备金融、法律、外语、化工及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综合人才,使得商业银行难以迅速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应采取组织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低碳专业技能,并对客户经理不断进行绿色信贷培训。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吸纳具有绿色专业技能的相关人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雷立钧,高红用. 绿色金融文献综述:理论研究、实践的现状及趋势[J].投资研究,2009(03).

[2]冷静. 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J].时代金融,2010(08).

[3]杨萍,徐枫.广东新能源产业及促进政策研究[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4]杨晶.中外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分析[J]. 时代金融,2012(08).

第4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机械制造 特点 发展现状 趋势

机械制造技术是研究产品设计、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使用、维修服务乃至回收再生的整个过程的工程学科,是以提高质量、效益、竞争力为目标,包含物质流、信息流和能量流的完整的系统工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产品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品种要多样、更新要快捷、质量要高档、使用要方便、价格要合理、外形要美观、自动化程度要高、售后服务要好、要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要求,就必须采用先进的机械制造技术。

1 先进制造技术的特点

1.1 是面向21世纪的技术

先进制造技术是制造技术的最新发展阶段,是由传统的制造技术发展起来的,既保持了过去制造技术中的有效要素,又要不断吸收各种高新技术成果,并渗透到产品生产的所有领域及其全部过程。先进制造技术与现代高新技术相结合而产生了一个完整的技术群,它是具有明确范畴的新的技术领域,是面向21世纪的技术。

1.2 是面向工业应用的技术

先进制造技术并不限于制造过程本身,它涉及到产品从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及工艺设计、生产准备、加工制造、售后服务等产品寿命周期的所有内容,并将它们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先进制造技术的应用特别注意产生最好的实际效果,其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和促进国家经济和综合实力的增长。目的是要提高制造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 是驾驭生产过程的系统工程

先进制造技术特别强调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传感技术、自动化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现代系统管理技术在产品设计、制造和生产组织管理、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它要不断吸收各种高新技术成果与传统制造技术相结合,使制造技术成为能驾驭生产过程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的系统工程。

1.4 是面向全球竞争的技术

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场的全球化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发达国家通过金融、经济、科技手段争夺市场,倾销产品,输出资本。随着全球市场的形成,使得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先进制造技术正是为适应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出现的。因此,一个国家的先进制造技术,它的主体应该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应能支持该国制造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1.5 是市场竞争三要素的统一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产品的技术相对比较简单,一个新产品上市,很快就会有相同功能的产品跟着上市。因此,市场竞争的核心是如何提高生产率。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制造业要赢得市场竞争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为以时间为核心的时间、成本和质量的三要素的矛盾。先进制造技术把这三个矛盾有机结合起来,使三者达到了统一。

2 先进机械制造技术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制造业不断采用先进制造技术,但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个阶段性的整体上的差距。

(1)管理方面。工业发达国家广泛采用计算机管理,重视组织和管理体制、生产模式的更新发展,推出了准时生产(JIT)、敏捷制造(AM)、精益生产(LP)、并行工程(CE)等新的管理思想和技术。我国只有少数大型企业局部采用了计算机辅助管理,多数小型企业仍处于经验管理阶段。

(2)设计方面。工业发达国家不断更新设计数据和准则,采用新的设计方法,广泛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CAD/CAM),大型企业开始无图纸的设计和生产。我国采用CAD/CAM技术的比例较低。

(3)制造工艺方面。工业发达国家较广泛的采用高精密加工、精细加工、微细加工、微型机械和微米/纳米技术、激光加工技术、电磁加工技术、超塑加工技术以及复合加工技术等新型加工方法。我国普及率不高,尚在开发、掌握之中。

(4)自动化技术方面。工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及柔性制造单元(FMC)、柔性制造系统(F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实现了柔性自动化、知识智能化、集成化。我国尚处在单机自动化、刚性自动化阶段,柔性制造单元和系统仅在少数企业使用。

3 我国先进机械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

(1)全球化。一方面由于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例如在机械制造业中,国内外已有不少企业,甚至是知名度很高的企业,在这种无情的竞争中纷纷落败,有的倒闭,有的被兼并。不少暂时还在国内市场上占有份额的企业,不得不扩展新的市场;另一方面,网络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企业向着既竞争又合作的方向发展,这种发展进一步激化了国际间市场的竞争。这两个原因的相互作用,已成为全球化制造业发展的动力,全球化制造的第一个技术基础是网络化,网络通讯技术使制造的全球化得以实现。

(2)网络化。网络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产品设计、物料选择、零件制造、市场开拓与产品销售都可以异地或跨越国界进行。此外,网络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技术信息的交流、加强产品开发的合作和经营管理的学习,推动了企业向着既竞争又合作的方向发展。

(3)虚拟化。制造过程中的虚拟技术是指面向产品生产过程的模拟和检验。检验产品的可加工性、加工方法和工艺的合理性,以优化产品的制造工艺、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周期和最低成本为目标,进行生产过程计划、组织管理、车间调度、供应链及物流设计的建模和仿真。虚拟化的核心是计算机仿真,通过仿真软件来模拟真实系统,以保证产品设计和产品工艺的合理性,保证产品制造的成功和生产周期,发现设计、生产中不可避免的缺陷和错误。

(4)自动化。自动化是一个动态概念,目前它的研究主要表现在制造系统中的集成技术和系统技术、人机一体化制造系统、制造单元技术、制造过程的计划和调度、柔性制造技术和适应现化生产模式的制造环境等方面。制造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制造全球化、制造敏捷化、制造网络化、制造虚拟化、制造智能化和制造绿色化。

(5)绿色化。绿色制造则通过绿色生产过程、绿色设计、绿色材料、绿色设备、绿色工艺、绿色包装、绿色管理等生产出绿色产品,产品使用完以后再通过绿色处理后加以回收利用。采用绿色制造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制造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使原材料和能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高。

4 结语

制造技术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间科技竞争的重点。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制造技术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只有跟上发展先进制造技术的世界潮流,将其放在战略优先地位,并以足够的力度予以实施,才能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总之,在我国研究和发展先进制造技术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马晓春.我国现代机械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J].森林工程,2002(3).

第5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碳金融碳交易京都议定书金融创新

截至目前,国际学术界对于碳金融没有一个统一而规范的概念,但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碳指标交易、直接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碳金融的发展,主要受《京都议定书》的推动。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金融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不断创新,交易规模成倍增长。碳金融为金融体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行灾害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碳金融的源起

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确切地说可以追溯到两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国际公约――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威胁,1992年6月,150多个国家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上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为缔约方,应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资金以支付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所需增加的费用,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促进和方便有关技术转让的进行。为落实公约,1997年12月有关国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作为《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规定发达国家(《框架公约》附录1中所列国家)在2008~2012年的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的排放水平较1990年减少5.2%。

为了降低各国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种合作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和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JI主要用于发达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的合作减排,允许附件Ⅰ国家从其在其他工业化国家的投资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取减排信用。国际排放权交易是针对配额排放单位(AssignedAmount Units,AAUs)的交易。附录1国家之间可以根据国际合约分配到的既定的AAUs指标,在相互之间进行转让,保证达到排放标准。清洁发展机制与发展中国家密切相关。其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企业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开展可以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项目的合作,通过碳交易换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CER),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碳交易获得经济上的补偿,从而提高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

《京都议定书》列出的三种合作机制使得温室气体排放量成为可以进行交易的商品,从而为碳金融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缔约国可以通过购买排放权(包括向另一个附件Ⅰ国家买入AAUs,或者向发展中国家购买CER)来缓解面临的排放约束,降低排放成本。

二、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内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1.开发推广低碳信贷。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成为国际金融公司开展中国能效融资项目合作的首家中资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提供2500万美元的本金以支持兴业银行最高达4.6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以国际金融公司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为整个项目提供技术援助。截至2008年2月25日能效融资二期合作协议签订时,兴业银行已经为中国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9亿元人民币的贷款。2010年1月,浦发银行了“建设低碳银行倡议书”,明确将建设“低碳银行”作为战略发展目标。此外,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也开始重视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2.制定低碳信贷标准。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央行、银监会,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同年11月,银监会吸取赤道原则的部分理念,印发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高耗能、高污染风险,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国内商业银行在国家政策基础上,也已建立了自己的绿色信贷政策和判定标准。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出台了碳资产的行业信贷政策,从环保评价的一票否决制、贷后环保专项检查、客户环保信息标识制等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兴业银行于2008年正式对外承诺采纳赤道原则,与国际标准相接轨,成为中国第一家本土赤道银行。

3.建设成立碳基金。碳基金是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之一,对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各类碳基金为实施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专门的投融资渠道,降低了碳贷款的风险,同时,碳基金通过投资碳项目也可以获得巨大的收益。我国商业银行在碳基金方面也进行了大胆的尝试。2007年8月,中国银行推出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的基金。同年,深圳发展银行推出国内首款二氧化碳排放权挂钩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到2008年9月2日到期时,分别实现了7.345%与14.125%的最终收益。碳基金的成立不但为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也为客户扩宽了投资渠道。

4.参与碳交易平台运作。2008年,我国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迈出了构建碳交易平台的第一步。2009年,武汉、杭州、昆明等环境能源交易所也相继成立。进入2010年,河北、贵阳、吉林等地也先后建立了环境能源交易所。目前区域交易平台主要进行的业务是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及自愿碳减排项目的交易。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这些平台的运作,包括为交易项目提供信息咨询、融资支持等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对碳金融业务认识不足。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CDM项目和碳金融逐渐进入我国,但是由于传播时间有限,国内商业银行并没有认识到碳金融业务的巨大发展前景,对碳金融的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以及交易规则都不太了解。目前,只有少量商业银行认识到了发展碳金融业务的重要性,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在没有对碳金融业务有充分把握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不敢贸然介入。即使那些已经介入的商业银行,开展的业务也相对单一。

2.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人才。碳金融业务的有效开展需要商业银行建立专门的部门,以完成碳金融产品的研究和设计以及碳金融项目的立项和注册工作,而目前的国内商业银行缺乏专门的碳金融部门。另外,碳金融业务的开展对人才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掌握外语、法律、金融、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知识,而目前我国商业性银行综合性人才的储备还很缺乏。专门机构和专业性人才的短缺,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动力不足,碳金融业务发展缓慢。

3.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下的CER是一种虚拟商品,开发程序比较复杂,交易规则也十分严格,销售合同主要涉及国外客户,合同期限也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在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同时,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此外,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框架还不健全,咨询、监测、考核办法还不完善。

4.碳金融业务的风险因素多。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除了面临基本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以外,还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一是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一级市场上价格恶性竞争和二级市场上排放权交易价格的变动。二是信用风险。主要是指贷款企业未能及时还款而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三是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内部操作过程不规范、运营系统失灵以及操作人员失误等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风险。四是政策风险。随着《京都议定书》在2012年的到期,2012年之后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已成为许多大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谈判的重要砝码。由于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最终仅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是否续签,中国是否继续为非附件国家I存在着很大的变数。对于这种政策风险我们要密切关注国际气候变化制度谈判的最新进展,以便及时防范。五是法律风险。由于碳金融业务涉及多个国家,会派生出复杂的法律关系,特别是关于法律适用、地域管辖权等问题。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创新的建议

我国碳金融市场十分广阔。据世界银行测算,全球二氧化碳交易需求量超过2亿吨。发达国家在2012年要完成50亿吨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我国市场出售的年减排额达到全球的70%,至少有30亿吨。随着我国节能减排规划的实施,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CDM项目。面对如此巨大的碳市场,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发展潜力也非常大。尽管国内金融业在推广绿色信贷和开发碳排放挂钩产品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努力,但是这些碳产品和服务创新无论是规模还是深度都与我国市场潜力不符。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抓住机遇,积极推进碳金融业务创新。

(一)积极开发碳金融产品

商业银行除了开展CDM项目信贷以及挂钩碳排放权的理财产品外,还应该开发各种各样的碳金融产品,以满足CDM项目下的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包括开展碳权质押贷款,为具有CDM项目潜质和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办理以CERs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利用商业银行下属的金融租赁中心或者与专业租赁公司合作,发展基于CERs的融资租赁方式;开发信托类碳金融产品,为具有环保意识和金融知识的企业建立碳信托投资基金。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加快开发各种支持低碳经济的碳金融衍生产品。

(二)建立专门的碳金融业务团队

商业银行应该注重培养覆盖CDM项目投融资、CERs交易与管理的高素质业务团队。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成立碳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碳金融事业部,谋划碳金融发展战略,负责碳金融的市场开发与推广,开发系列碳金融产品。二是加紧储备碳金融专业人才。碳金融业务不但涉及市场交易、投资咨询、国际金融等金融方面内容的同时,而且对法律、项目管理以及碳专业技术提出了很高要求。这就需要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加强碳金融专业人才建设。只有建立专门的碳金融业务团队,才能不断满足客户需求,才能有效地促进碳金融业务的发展。

(三)积极参与和促进中介组织建设

目前我国碳排放业务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中介组织的缺失。中国作为碳排放权的出售方,与欧洲碳基金、国际投资银行等碳排放权购买方之间开展交易往往缺乏经验,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又缺乏对项目比较了解的中介服务,这两点严重制约了碳排放业务的开展。碳排放在碳交易机制下被赋予了资产价值,但由于我国的CDM项目分散、中介程序复杂、审核周期长,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降低了碳资产的价值转化效率。因此,国内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部门等应积极与国外投资银行沟通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业务,发挥沟通交易作用。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积极参加碳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作,为碳排放权二级市场的交易提供便利。

(四)控制碳金融业务风险

目前,CDM项目贷款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供不应求的态势,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在项目融资中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商业银行首先应选择那些经济强度好、外部担保强的项目,并且在提供贷款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银团贷款、分期投入资金等方式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CDM项目的未来本息大多采用外币偿还,商业银行应该实行必要的套期保值以防范汇率变化的风险。对于政策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创新相关的合同条款,尽量将不可承受的风险转移给国外投资者;对于法律风险,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咨询或聘任擅长国际法律的律师事务所,实现对商业银行有利的法律适用和法律管辖。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探索诸如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转移碳金融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商业银行除了与其他企业一样需要控制自身日常运营所排放的温室气体外,还承担着实践绿色金融的责任。银行应该充分发挥其资金融通和资源优化配置功能,通过信贷和投资行为,间接地影响各个企业的资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为企业节能减排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经济从“低碳”向“高碳”转变。商业银行还应建立完整的“绿色信贷”制度体系和决策体系,宣传、实践绿色评估信贷的金融模式。同时要加强新能源信贷的投入,加大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的扶持力度。

参考文献

[1]曾刚,方志宏.国际碳金融:现状、问题与前景[J].国际金融研究,2009(10)

[2]马骁.发展“碳金融”商业银行大有可为[N].金融时报,2010-01-25

[3]丁玉梅,刘应元.刍议构建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J].经济问题,2010(12)

[4]谢怀筑,于李娜.碳金融: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创新[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01)

[5]高志新.碳金融发展与中国银行业经营转型[J].上海金融,2011(01)

[6]吴玉宇.我国碳金融发展及碳金融机制创新策略[J].上海金融,2009(10)

第6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低碳金融;发展

低碳金融即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通过发展低碳金融,可以将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以及民间资本汇聚到低碳经济领域,推动低碳经济时代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在国际低碳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低碳金融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逐步发展起来。大力发展低碳金融可以加快低碳经济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低碳金融发展现状

(一)CDM项目蓬勃发展

《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三种碳交易机制。一是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IET),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减排义务指标以贸易方式转让给另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二是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fopment Mechansm.CDM),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有利于减排或者吸收温室气体的项目来换取本国减排指标。三是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合作转让其实现的减排单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适用于清洁发展机制。从CDM市场形成至今,我国一直是CDM项目的主要供应国。截至2012年1月,我国共有1771个CDM项目成功注册,占东道国注册项目的49.60%,预计产生的二氧化碳年减排量共计358,390,530万吨,占东道国注册项目预计年减排总量的63.90%。CDM项目的蓬勃发展,既推动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推动国内低碳金融的发展。

(二)银行贷款为主要形式

从我国低碳金融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我国主要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持低碳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自2005年兴业银行开展低碳金融业务以来,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建行、农行等都积极探索低碳金融模式,采取绿色贷款、环保贷款等为低碳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国内首家采取"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兴业银行,截至2010年末,累计发放的节能减排贷款超过1000笔,金额达到了近500亿元。这些项目可以实现年节约标准煤1870多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五千多万吨① 。

虽然银行对低碳项目信贷有较高兴趣,但是该项贷款在银行信贷业务中所占比重不大,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还停留在表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认识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短期内一些高能源消耗项目给银行带来的利润空间大,相比之下一些低碳项目的风险性较大,金融机构出于对资金性和收益性要求,很难把大量资金投向低碳项目。

(三)碳交易形式尚待开发

国外金融机构除了为低碳产业提供贷款支持外,还围绕现行的碳交易体系,进行各种融资、产品创新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我国低碳金融起步较晚,低碳金融的发展形式比较单一,市场还不完善,没有充分利用碳交易机制。从产品层面看,碳排放交易可以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如流动资金贷款、租赁、信用证等,还需要开发期货、期权、互换、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基金、担保、债券等结构性金融产品②。从市场层面看,我国缺乏一个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2012年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了7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以及深圳。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可以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企业那里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

二、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策略

(一)增强低碳金融意识

低碳金融的大力发展可以有力地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能否成功转型,将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低碳金融将是我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金融机构都应当增强低碳金融意识。

政府应该通过舆论宣传,增强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积极进行低碳项目的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树立为低碳经济服务的意识,在追求经济效益和自身发展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配合低碳发展规划和低碳产业政策,实行低碳信贷政策,使更多的资金流入与低碳相关的行业,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指为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进行的信贷融资,它是我国当前低碳金融发展的主要形式。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贷款模式的研究,努力建立绿色信贷长期扶持机制。一方面对生产环保设施、从事生态保护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对污染严重、高耗能的企业进行金融限制,减少对这类企业的贷款,从而引导资金流向低碳产业。

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统计方法和衡量标准,各家银行的绿色信贷数据缺乏可比性,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银行对道德风险的管理存在一定困难,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的发展。为了推动低碳金融的发展,监管机构可以为银行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以提高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为了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国家可以为循环经济项目提供担保、税收方面的优惠,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进行低碳金融产品创新

在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的同时,要注重低碳金融产品的创新。由于环境总容量有限,所以污染物排放指标有价值,通过转让能产生收益,因此银行可以考虑将其作为抵押物来申请贷款③。这样一些缺乏抵押品的环保企业可以将其排污许可证作为抵押品取得银行资金。

受减排约束的企业其实际排放量与持有量存在差异,会产生履约成本差异。企业可以到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应当完全市场化。当前我国已经成立了北京、上海等10多个碳交易所,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当前碳交易正在欧美国家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据世界银行报告,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1500亿美元,有望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我们要加强碳交易平台的建设,培育碳交易体系。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开发碳证券、碳基金、碳期货等金融工具以规避风险。比如CDM项目中,采取期货合约、远期合约等方式控制风险。

(四)推进低碳金融法制建设

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我国的低碳金融制度正处在不断探索和完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低碳金融的法律法规,把低碳金融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以强化其约束力和执行力。完善的低碳金融法律制度,才能保障我国低碳金融的大力发展。

当前我们在完善金融法制时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促进碳交易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尚未正式形成,应加快对国外碳交易市场基础制度、定价规律的研究,尽快制定我们的碳交易规则,建立有效的碳交易市场,争取碳市场定价权。二是加强对碳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除了最基本的碳排放远期和期货交易外,碳排放权的货币化、套期、保险、担保等理财产品,在国际碳交易市场日益发展。多样化的碳金融产品带来了这种风险,通过立法将碳交易纳入金融监管视野,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三是加大政府扶植力度。一方面出台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政策引导,明确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综合运用税收、补贴等方式分散金融企业的风险,鼓励金融企业的创新;另一方面对低碳项目进行补贴以及融资担保,对承担低碳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鼓励措施。

总之,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的协调一致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需要时间的努力。作为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给予低碳经济相应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碳交易金融产品,将是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①刘雪玲.国内银行业低碳金融业务发展分析[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1年34期

②张华宇.探索低碳金融模式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J].中国金融家,2010年第5期

③詹建 徐锋.低碳金融模式初探[J].现代金融,2010年第8期

第7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一)绿色金融的内涵及发展

绿色金融是指金融机构通过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自然环境,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信贷和融资业务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级,在通过评估后才能够对其提供金融服务。[1]

人们对于"绿色金融"的关注主要集中在银行的信贷业务,即"绿色信贷"。我国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实践较晚,2006年5月,兴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合作推出了能效贷款的创新型金融产品。2007年12月,银监会、环保总局和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严格限制"两高企业的贷款"。2008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联合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推出两项新的环境经济政策-绿色保险、 绿色证券,并推出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2]

(二)天津市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

2003 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并获得世界范围的认同。[3]2010 年 8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了低碳试点工作,天津也位列5省8市中。[4]

1990年至2008年,天津以年均5.2%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全市经济年均12.8%的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标准煤能耗从3.1 6t下降到0.95t,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体制和可持续发展模式。[5]2008年9月揭牌成立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全国首家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机构。

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九届能源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和日本共同建议的APEC低碳示范城镇项目,确定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作为首例低碳示范城镇,成为由21个成员国共同确认的第一个低碳示范项目 [5] 。

二、天津市绿色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

天津市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开展碳交易试点方案》,争取开展自愿碳减排交易试点。主要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发碳交易产品,促进碳减排指标流转。

以天津市的绿色信贷来说,截至2009年 5月末,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对节能减排环保相关项目贷款余额 145.03亿元,占其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6.07%,其中对滨海新区相关项目贷款余额为6.54亿元。截至2009年5月末,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对滨海新区节能减排环保相关项目贷款余额为4.13亿元,占其向滨海新区发放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4.89% 。[6]

三、绿色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2009 年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原煤、原油,天然气比重依次为 60.79%、35.38%、3.83%,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高,新能源比重也有待加强。所以我市在金融支持下的低碳经济发展刻不容缓,我市低碳经济发展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碳交易市场发展缓慢

天津市已经迈出了构建碳市的第一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但由于政策法规不完善,缺乏全方位的碳金融支持体系,目前的碳交易,主要是针对欧洲碳市制定的规则而进行的一些倒买倒卖行为,尚未建立自己的交易规则,减排价格一直被发达国家压得很低,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二) 缺乏碳金融衍生品

在目前的各个碳交易市场中,与排放权相关的远期、期权是主要的交易工具。而目前在我国的碳交易国内市场上就没有如欧美国家的碳期权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虽然存在具有我国特色的绿色信贷,但形式单一, 构建不够完善,处于起步阶段。

(三)缺乏研究投入,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低碳技术前期投入成本高,短期商业化前景低,导致企业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加上天津乃至整个中国保护创新成果的环境不理想,容易造成技术流失和盗版,这也极大损害了企业研发的热情,使先进技术引入困难。

(四)缺少相关的法律、政策扶持

缺乏综合性的扶持政策,制约了金融业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力度和效果。由于缺少有效的风险补偿、担保和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产业结构由"高碳"向"低碳"转型的时候,往往会导致企业成本上升,赢利能力下降,导致银行信贷风险上升,不利于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共赢局面。

四、对绿色金融业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积极完善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

1、为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构建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其一,天津市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的融资,建立一个风险相对较低又较完善的支持对象遴选机制,对于发展前景较好的可以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其二,政府给予低碳经济倾斜和支持,政府可以作为担保,作为基金股本成立天津市低碳经济发展产业基金,政府财政部分的资金形成引导性质的资金,而不参与股本分红,这样可以对民间资金形成强大的吸引力,更好地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

2、加快天津市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目前天津市的碳交易市场主要基于项目交易,不是标准化的交易合约。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统一标准和交易平台,不断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

(二)不断丰富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

1、推出"低碳经济"政策性保险。为了更好的鼓励企业进行低碳方面的投资,市政府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也可以适当引进一些其他信用度较好的法人资金,形成一种不同于商业性保险的政策性保险,主要接受发展低碳等绿色经济的企业或项目的投保,共同形成在市场经济环境里各种主体风险共担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2、建立金融机构的低碳资信评级体系。将金融机构在环保方面的表现纳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的考核因素之中,以便从融资环节对金融机构施加外部压力,对于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可以通过给其制定较低的准备金率制度给予鼓励。

(三)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

现阶段天津市对于低碳经济的推进还应是自上而下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被动式发展,最终将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理念嵌入到金融法律制度和金融服务决策流程,使"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作为一个变量内生于银行、保险、证券等活动中,形成良好的主动型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潘小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瓶颈及改进措施[J].税金融,2011:1.

[2]曹元芳.色金融与循环经济发展:内蒙古例证[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01):1.

[3]GOMI K, SHIMADA K, MATSUOKA Y. Scenario study for a regional low-carbon society [J].Sustainability Science, 2007, 2(1): 121-131.

[4]赵涛,刘朝.津市低碳经济发展路径研究与分析[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11,(02):1.

[5]崔津渡.天津在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10.6.

第8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Pu Weife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西安 710071)

(Art & Humanity School,Xidian University,Xi'an 710071,China)

摘要:碳金融是一个新型的能源交易市场,它把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相互结合起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文章分析了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和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我国发展碳金融的对策。

Abstract: Carbon finance is a new type of energy trading market, it combin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each other, and it has great potential of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quo and factors restricting the carbon financial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of developing carbon finance.

关键词:碳金融 现状 制约因素 对策

Key words: carbon finance;the status quo;constraint factor;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32-0135-02

1碳金融的产生及发展前景

近20年来国际社会的一个焦点就是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引起了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为缓解人为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1992年联合国通过了首个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全面控制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设定到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要减少50%;1997年底,149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在2012年底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要降低5.2%,此外,还规定了各国需要削减的具体目标,即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和加拿大削减6%。这两个文件成为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法依据。

《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催生出了以温室气体排放权为交易对象的市场。由于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温室气体,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是最大宗的,因此国际上把这一市场简称为“碳市场”。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碳货币化程度日益提升,产生了碳金融的概念。碳金融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包括包括基于碳减排的融资活动、基于碳交易的投资增值活动以及相关金融中介服务等。碳金融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它的宗旨在于发挥市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的作用,使有限的资源投入低碳经济,促进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经济发展。

近年来,国际市场上碳金融业务发展十分迅猛。这一市场的交易工具不断创新、规模迅速壮大。2004年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的交易总额不到10亿美元、交易量为1000万吨左右;预计到2012年,碳交易总额将达到1800亿美元,而碳交易量将达到100亿吨。据英国巴克莱银行资本环境市场部总监预测,按照目前的速度,在不久的将来碳交易将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场。

2我国碳金融的发展现状

国内碳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中CDM项目和“绿色信贷”业务是最主要碳金融方式。

2.1 CDM项目根据交易排放权本身的产生类型,国际碳交易市场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项目市场和准许市场。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在2012年前不需要承担减排的义务,所以目前我国碳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其中主要是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DM)产生的交易。具体来说就是发达国家与我国合作,由他们提供资金和技术,在我国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他们在《京都议定书》中的减排承诺,也就是发达国家以资金和技术来换取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权。

目前,中国已经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截止到2011年3月15日,全球通过EB(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CDM项目数为2911个,比2009年增长了49.5%,中国通过EB注册的CDM项目数为1273个,比2009年增长了81.6%。在新增的通过EB注册的CDM项目中中国所占的比例从2007年的28%上升到59%(详见图1)。

中国实施CDM,一方面可以使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业获得新的融资渠道,也可以取得正常商业途径无法获得的技术;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外国投资,通过CDM改进技术,提高效能或改变燃料,提高国内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中国畸形能源结构的调整。

2.2 “绿色信贷”业务兴业银行是国内首家开展绿色信贷的银行,它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帮助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截至到2009年3月,全行34家分行,共融资35.34亿元,支持全国91个节能减排项目;深圳发展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国内商业银行也先后推出了收益率和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挂钩的理财产品。

3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

我国在发展碳金融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相关金融业务和衍生产品也随之而来。然而,我国碳金融刚刚起步,还存在很多问题,有诸多制约因素。

3.1 我国对碳金融的重视程度不够首先从政府政策角度看,企业的产业结构从高碳到低碳调整,往往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而盈利能力下降,在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忽视了经济效益,这时就需要政府政策的扶持和补偿。但由于碳金融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而且我国不承担减排义务,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缺乏相应的综合配套政策,导致转型企业风险上升。其次地方政府不够重视。有的地方政府不愿通过排污权交易出售“发展指标”,认为限制了地方的发展,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再次企业对碳金融认识不足。国内许多企业缺乏相关的知识,还没有认识到其中蕴藏着巨大商机。最后金融机构对碳金融业务不熟悉。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项目开发、操作模式、交易规则尚不熟悉,不敢贸然介入其中。目前大部分金融机构处于观望状态,并且少数金融机构从事的碳金融业务相对单一,缺乏与此相关的金融衍生创新产品。

3.2 “节能减排”项目信贷不足商业银行对于“节能减排”项目的贷款供给量相对于企业开展“节能减排”项目的融资需求量仍不足。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节能减排”项目风险较大。作为新兴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涉及的风险因素较多,除了面临基本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外,还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项目风险、法律风险、清洁发展机制特有风险和周期风险等,其中比较特殊的有政策风险和周期风险。政策风险既有来自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又有来自于国际“节能减排”政策的变化,如2012年后我国是否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决定了2012年后合同的有效性。周期风险是指由于“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周期过长,一方会制约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此类项目需要的持续资金投入和不确定的产出对比会为银行的宏观调控增加难以预知的变数。因此“节能减排”项目复杂的风险因素加大了项目的融资难度。第二,中国碳金融交易存在法律、监管和核查等问题。“节能减排”项目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实施细则还不熟,交易不规范,法律制度的政策缝隙易引发道德风险,而商业银行对安全性、效益性与流动性偏好和审慎铁律决定了目前“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供给量不足的局面。而且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数量缺乏,监管体系不成熟,内部信用评级系统不完善,而“节能减排”项目自身具有复杂性的特点,且涉及区域广,加大了商业银行对其信用风险评估的难度,因此银行对于“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较低。

3.3 碳金融被动定价局面转变难在与发达国家碳排放购买方谈判时,中国作为碳排放的出售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中国虽然具有巨大的碳排放资源,但是目前我国碳金融发展落后,不仅没有成熟的碳交易制度和碳交易平台,而且缺乏碳证券、碳期货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以及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这使中国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位置,不得不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的价格。例如目前国际市场的碳交易价格一般为每吨17欧元左右,而国内的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价格在8~10欧元,大约是欧洲二级市场价格的一半。因此,我国面临着“碳金融”定价权缺失带来的严峻挑战,中国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争取定价权刻不容缓。

3.4 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在CDM机制项下,作为一种虚拟商品的碳减排额,其交易规则非常严格,开发程序比较复杂,合同期限较长,通常只有专业机构才具备此类项目开发和执行能力。在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的,而中国国内的中介机构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系统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与此同时,中国碳金融交易行业的基础设计能力建设目前还没有到位。

4我国发展碳金融的对策

虽然哥本哈根会议不尽如人意,但它释放了这样的信息:“碳资源”势必像黄金一样宝贵,碳市场规模也将越来越大,这是不容置疑的。预计到2012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额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最大的市场。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要保持经济的合理增长,同时又要降低随之而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增长速度,加快发展低碳经济,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碳金融”发展之路。

4.1 加强对碳金融的重视,强化政策支持政府应当充分认识碳资源价值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价值,准确评估碳金融在中国所面临的风险,从宏观决策、政策扶持、产业规划等方面来统筹中国碳金融的发展,加大税收、法律等政策的扶持和补偿的力度。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一定要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对于企业来说,应充分认识到碳金融市场所蕴含的巨大价值,利用相关政策,积极根据行业、自身发展计划,扩大国际合作,积极开发CDM项目,力争国家环境资源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化。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要努力迎接碳金融的机遇和挑战,尽快熟悉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和交易规则,加快碳金融产品的创新,使得更多的资金能够流入到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各个行业中去。同时要认识到目前我国碳金融方面的人才还很匮乏,应加强碳金融方面的人员培训,培养专门人才,逐步构建适合开展碳经融业务的团队。

4.2 建立碳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碳金融支持政策,营造宽松环境一是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碳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将碳金融业务的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中,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全面、及时、准确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碳金融业务的风险。二是加强对风险的监控。CDM项目一般审批时间长、开发周期也长,所以要加强对项目建设风险、运行风险的监测,确保资金及时回流还贷。三是加强对碳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二是政府要完善碳金融配套支持政策。“碳金融”具有政策性强、参与度高和涉及面广等特点,发展“碳金融”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一系列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财政税收、环境保护、信贷规模导向、外汇管理等政策与之相配套,引导社会资本向低碳产业聚集。资本市场融资方面,对于低碳经济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要优先发展,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税收方面,对CDM项目可以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必要的时候提供财政担保,帮助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对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取得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财政扶持方面,通过财政拨款成立专项基金,为CDM项目贷款提供利息补贴。货币政策方面,对节能减排项目等予以信贷倾斜。监管方面,可采取扩大CDM项目贷款利率浮动范围,降低CDM项目贷款资本金要求等差异化措施。

4.3 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协同合作,争取碳排放交易的定价权目前,欧元是国际碳交易的主要计价和结算货币,其次是美元和日元,澳元、加元等货币也在紧随其上,不断提升其在碳交易中的影响力,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在利用碳交易来不断扩大本国货币的国际交易和结算能力,来争取碳排放交易的定价权,欧元、美元、日元纷纷争当碳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从而在未来的碳货币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而我国在国际碳交易中仍处于劣势地位,场外交易压低了我国碳排量的供给价格,交易品种少使我国没有国际交易中的话语权。我国也应不断提升人民币在碳交易中的影响力,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这样,我们才能在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取得定价权,也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必要条件。

4.4 积极培育碳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中介作用中介市场是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关键,要加强与国外中介机构的合作,深入研究国外中介市场的先进理论和实践,消化吸收,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中介服务体系。一方面可以培养一些专门从事碳金融评估、会计、法律、资讯等方面的中介机构,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导现有的中介机构将工作领域向碳金融市场上转移。同时,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支柱,应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中介作用,加强和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中的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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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机械制造技术 特点 现状 趋势

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同先进的机械制造技术不断的出现,使得生活用品的种类也在不断的增多。它们不仅质量高档、品种多样、使用方便、价格合理,而且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产品更新的速度也在不断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与质量也因此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本文将对我国机械制造技术做一定的讨论,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1、机械制造技术的特点

1.1 为一个系统工程

先进机械制造技术尤其强调计算机、信息、传感、自动化、新材料、现代系统管理等技术在产品设计、制造与生产组织管理、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其要不断的吸收各种高新技术成果,并与传统的制造技术相结合,使制造技术成为能够驾驭生产过程的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的一个系统工程。

1.2 为一个综合性技术

其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国家经济及综合实力的增长。所以,它并不限于制造过程的本身,它还涉及到产品从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及工艺设计、生产准备、加工制造、售后服务等寿命周期的所有内容,并把它们结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提高制造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3 为市场竞争要素的统一体

市场竞争的核心为如何提高生产率。随着市场全球化进一步的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造业要赢得市场竞争的主要矛盾已从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为以时间为核心的时间、成本与质量的三要素之间的矛盾。先进制造技术将这三个矛盾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三者达到了统一。

1.4 为一个世界性技术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全球市场的形成,发达国家通过金融、经济、科技等手段抢夺市场、倾销产品、输出资本,致使市场的竞争变的越来越激烈,为了适应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个国家的先进制造技术应当具有世界先进水平,能够支持该国制造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此外,机械制造技术是面向21世纪的技术,应和现代高新技术进行结合,以具有明确范畴的新的技术领域。

2、我国机械制造技术发展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机械制造工业还远远落后于世界工业发达的国家,我国制造业的工业增加值分别仅为美国、日本的22.14%、35.54%。科技仍处于较低的水平,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大的产品的生产能力不足,需要大量的进口,缺乏能支持结构调整与产业技术升级的技术能力,传统的机械制造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

近十几年来,CIMS技术在我国得到大力的推广应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CIMS软件工程与标准化、开放式系统结构与发展战略等若干CIMS研究项目。各项研究均已取得丰硕的成果,获得不同程度的进展。但是大部分大型机械制造企业及绝大部分中小型机械制造企业主要还是限于CAD和管理信息系统。基础自动化还十分的薄弱;可编程控制器的使用并不普及;由于编程复杂数控机床还没有真正的发挥作用;加工中心的数量、利用率都很低;工业机器人的应用还很有限。所以,做好基础自动化工作仍然是我国制造企业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

3、机械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

3.1 网络化

网络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普及,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产品的设计、物料的选择、零件的制造、市场的开拓与产品的销售都可以异地或者跨越国界进行。同时,网络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技术信息的交流、加强了产品开发的合作,以及经营管理的学习,推动企业向着既竞争又合作的方向发展。

3.2 全球化

由于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一定数量暂时还在国内市场上占有份额的企业不得不扩展新的市场以某生存。此外,网络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在推动企业向着既竞争又合作的方向发展,由此进一步激化了国际间市场的竞争。这两个原因的相互作用已经成为全球化制造业发展的动力,网络化为全球化制造的第一个技术基础,网络通讯技术使得制造的全球化得以实现。

3.3 虚拟化

制造过程的虚拟技术是指面向产品生产过程的模拟和检验。检验产品的可加工性、加工方法及工艺的合理性,以优化产品的制造工艺、保证产品的质量、生产周期及实现最低成本为目标,进行生产过程的计划、车间调度、组织管理、供应链及物流设计的建模和仿真。

3.4 自动化

自动化为一个动态的概念,目前,其研究主要表现在制造系统中的集成技术和系统技术、柔性制造技术、、制造过程的计划和调度、制造单元技术、人机一体化制造系统适应现化生产模式的制造环境等方面。制造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制造的全球化、敏捷化、网络化、虚拟化、智能化及绿色化。

3.5 绿色化

绿色制造是通过绿色设计、绿色生产过程、绿色工艺、绿色材料、绿色设备、绿色包装、绿色管理等生产出绿色产品,产品在使用完以后再通过绿色处理再加以回收利用。采用绿色制造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制造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此外使原材料及能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高。

4、结语

制造技术不仅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间科技竞争的重点。综上所述,机械制造业的发展趋势,是将把传统的制造技术和现代信息、管理、自动化、系统工程等技术进行有机的结合,逐渐实现贴近发展先进制造技术的世界潮流,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从而使我国的机械制造业水平逐步跨进世界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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