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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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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染治理设施

第1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一)水污染问题是影响湖南发展的关键因素

纵贯湖南省境内的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和“八百里洞庭”的水资源,造就了历史上的“湖广熟、天下足”,是湖南省的生命之源。然而,因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以及一些人为的破坏,特别是随着湖南省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以及在此过程中相应的预防、保护、治理措施不到位,使得湖南省的水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2007年环境监测中心在全省主要江河上设置了水质监测站点132个,监测河长5540公里,比2006年增加监测河长1154公里。根据监测及分析,全年Ⅱ类水质河长1481公里,占监测河长27%;Ⅲ类水质河长2479公里,占监测河长45%;Ⅳ类水质河长410公里,占监测河长7%;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河长1170公里,占监测河长21%。污染河段主要超标项目包括粪大肠菌群、总磷、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溶解氧等因子。这说明湖南省局部地区水环境严重污染的局面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投融资问题是湖南省水污染治理的关键

水环境是湖南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花大力气彻底解决湖南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加强环保部门对工业污染企业排污的执法监察;从行政角度加大力度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保证运营;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和生态农业建设。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的保护本身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湖南省的水污染防治,属于典型的跨地区水域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非常大。水污染防治的投资渠道及治污工程运行机制的不完善,是湖南水污染治理发展的制约因素,是“水瓶颈”。

二、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资现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正发生结构性变革:单一的筹资渠道逐步转变成多种渠道,单一的投资主体逐渐为多元化投资主体所取代,我国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呈现出多渠道、多元化的格局。

(一)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资现状

湖南省水环境污染治理投入2003年为516013.88万元,占省GDP5010.95亿元的1.03%,2004年为722419.4万元,占省GDP5612.26亿元的1.29%,2005年为899138.8万元,占省GDP6468.64亿元的1.39%。经省人大提议,湖南省2005年到2007年实施的“环保3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在3年内对省内水环境实施92个重大环保整治项目,三年里投资287多亿元。

(二)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融资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南省的城市污水排放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日渐增加,预计到201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年污水排放总量将达到20亿立方米,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将达到1000多万吨。而目前湖南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难以满足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基本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湖南预计投资186亿元,力求到2010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全省规划出“十一五”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共154个,总投资达325亿元。为解决湘江流域7市污染问题,“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拟安排在湘江流域的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有108个,总投资244亿元。此外,为加大对工业污染最集中、最严重的长株潭地区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间,拟在长株潭地区实施环境治理重点项目36个,占全省项目总数的23.4%,总投资149亿元。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建设的重要期间,投资需求大。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中央财政投入;湖南各级地方财政投入;污染企业环保投入,我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对企业污染治理的强制性规定,便利污染企业的治污资金形成了水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之一;排污费收入;国际贷款。

三、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总量不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由于水环境保护历史欠债多,各水域环境质量要达标,需加大投资力度。水污染治理资金缺口量大,其主要原因有:

1、融资渠道狭窄。受“环保靠政府”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水污染治理融资渠道单一,还是政府唱主角,市场难以发挥作用,社会资本游离于市场之外,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方财政和排污收费。地方财政受各种因素制约,投入不足,远不能满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排污收费项目单一,标准偏低,收费资源流失严重,收费金额很有限。

2、融资机制落后。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应该与经济体制相协调,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主要依靠市场化手段解决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问题,已是公认的大势所趋。但目前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投入机制基本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政府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仍然是其融资的主渠道,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明显落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3、融资权责不分。现行的治污投资体制没有明晰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环境责权和环境事权,没有建立投入产出与成本效益核算机制,没有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和“使用者付费”原则,污染治理责任过多地由政府承担,企业和个人免费使用环境资源、环境公共物品和环境设施,没有或过少地承担相应的责任、成本和风险。

(二)治污投资效率低,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水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及运营效率总的来看还是不尽人意的,其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民营企业参与水污染治理投资的良好市场竞争机制。在水环保基础设施领域,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是政府投资建设、事业单位管理运营设施的模式,这种政府垄断模式从制度上排挤竞争,缺乏效率。

污染治理的社会化程度低。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大部分污染企业都是自己建设处理设施,自己运行管理,较少考虑通过委托合同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效应,让专业化企业治理污染。由于规模不经济原因,中小企业采取“自己建设和运营设施”的分散治理模式也导致了投资效率的低下。而与此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服务业的发展又没有及时跟上,没能为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外部营运环境。

四、解决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资问题的对策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关键取决于水污染治理投入能否及时到位,为此必须疏通已有投资渠道,开辟新的资金来源。

(一)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水污染治理资金总量

“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保护的重要时期,投资需求量大,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同期GDP的2.42%。只有建立基于市场的多种投融资渠道,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环境保护费用的格局,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

1、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形式。发挥环境财政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大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环保的投入力度,并重点解决跨行政区的水域污染治理问题,从水域尺度统筹资金使用在加大政府对环保财政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区域水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从事环境保护的企业优先上市发行股票,以及企业的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多元化的环保融资机制,使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扩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解决目前环保资金紧张,投入不足的问题。

2、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各级政府要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除环保专项资金外,各级财政安排的环保治理等经费要逐年增加,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债和其他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环保资金投入。落实工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以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化为突破口,加快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国内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的格局。多元化、社会化环保投融资体制的建立,将改变目前政府作为环保主要投资主体的局面,为国内外的企业及个人、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政府等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巨大的投资市场。

3、形成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在多元化、社会化的环保投融资体制下,为各类环保投资主体创造了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和服务方式,不同的投资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选择直接的投资方式或间接的投资方式,也可选择两者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参与环保投资。这样有利于环保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二)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投资的市场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1、明确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法律地位。尽快修订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谁污染、谁负责、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明确工业企业可自己治理污染,也可委托专业化的治污企业来治理污染,明确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在污染治理中的相关法律责任。污染治理市场化后,针对不同的委托方式,都能找到法律的责任主体。

第2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关键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PPP模式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5-0074-02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国外生态环保实践的先进经验之一。目前第三方治理主要存在企企合作、院地合作、政企合作三种模式,其中企企合作是最大化利用社会资本的途径,也是今后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趋势。“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引入第三方市场主体参与环境污染治理,排污方与第三方企业主体签订合同,由第三方企业根据合同有偿提供污染治理和管理服务,使排污方完成减排或污染治理义务。

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支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是我国中央政府首次正式提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随后,国务院和发改委先后出台《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其中都提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问题。直接推动“第三方治理”进入环保实践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该意见就第三方治理机制、治理市场、政策支持、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随后,各省纷纷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优势

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途径,并不违反环保法确立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相反,是对该原则的创新性实践[1]。

第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本筹集途径。即使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单纯依赖政府独自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也会出现资金短缺的瓶颈,而且实践表明,政府承担环境治理也存在资金利用率低的弊端。可见,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必须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本筹集途径,将社会资本引入环境污染治理,弥补政府单独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责任的弊端。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行的PPP机制是引入社会资本的极佳契机。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让第三方企业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可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也提高环保资金的融资水平。

第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提高治污效率和治污质量。营利性决定了企业并未将排污作为企业的生产核心环节,因此在资金、人力投入等方面都相对薄弱,也导致企业自身承担排污责任的效果差。而如果实施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会由专门从事排污的企业通过专门的资金、技术、设备投入实现排污,这样就大大提高治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应急处理污染事故的能力[2]。

第三,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实现生态环保工作市场化。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排污效益最大化。并且,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可以进一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

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面临的法律问题

目前,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完善的与其配套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实施中必然会面临许多法律问题。

(一)第三方治污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

以前,我国对环境服务类企业实行资质行政审批制度,但是,现在已经取消了国家的行政审批权,也导致治污企业的市场准入程序简化,条件降低[3]。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治污市场中治污企业层次参差不齐,很多治污企业设施不完备、技术不先进、资金不到位、治污效果差、履约能力低。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范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资质、确保第三方治污企业规范运行。

(二)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融资担保问题

第三方治污企业在融资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担保问题。治污企业可提供的担保物有限。首先,治污企业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供抵押,因为治污所占用土地属于污染企业;其次,治污企业的治污设施不能作为抵押物,因为治污设施与污染企业的生产设施附着在一起。因此,亟需通过法律为第三方治污企业融资担保提供制度支持。

(三)污染责任的承担主体问题

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一般通过签订治污服务合同的途径建立法律关系,将治污责任转移给治污企业,但是,这仅仅是存在于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除此之外,尚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第三方治污行为。现有的环保法仅仅规定了国家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的处罚权,而如果第三方治污企业存在超排等行为,尚无法律规定支持环保部门对第三方治污企业行使处罚权。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范第三方企业治污行为。

(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监管问题

通过环境服务合同将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治污企业,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环境污染治理监管的难度。如果没有严格的环境污染治理监管制度,则第三方治污企业可能会倾向于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治污责任,进而影响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我国在环境监管方面仍然存在基础设施和技术落后、体制不顺畅、人员素质不高等缺陷。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定第三方治理的监管办法、程序等问题[4]。

三、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问题的解决

(一)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要素对污染治理效果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是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也是确保治污效果的重要制度性保障。使环境污染治理进入市场领域,必然会出现低价恶性竞争的现象,从而导致很多污染治理企业的设施、资金、技术不到位,进而影响治污效果。因此立法应当按照治污类型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从源头上为第三方治理市场规范化运行提供保障。

(二)拓展融资担保渠道

针对从事污染治理业务的第三方治污企业,国家应当支持其通过债权、上市等方式融资。同时鼓励银行创新贷款模式,接受第三方治污企业提供的收费债权、应收账债等权利作为质押标的物提供担保贷款。

(三)立法明确相关主体法律关系

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主要是在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排污企业之间存在环境服务合同关系,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享有和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该环境服务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关系,合同履行的结果不仅仅只涉及双方当事人,还涉及公共利益,是污染企业是否履行环境义务的标准。因此,环境监管部门要参与到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排污企业履行环境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是否履行适当进行监管。综上,亟须完善第三方治理立法,对三者的权力、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规定,以保证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实现。

尤其要明确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也指出要明确环境污染治理相关各方的责任。因此,立法应当明确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应当包括污染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就排污企业而言,其与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签订环境污染治理合同的目的即转移治污责任。如果立法确定治污责任转移给第三方企业,则污染企业将不再承担监管责任,可能因为第三方企业的违约等行为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如果立法确定治污责任仍然由污染企业承担,则污染企业可能不会选择第三方治理,那么现有的污染企业自己治理污染的弊端将无法解决。因此要通过立法明确污染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双方同时为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虽然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通过签订污染治理合同明确了第三方治污企业的治污责任,但这只是双方合同的约定,在行政法律关系上,污染企业的治污责任仍然没有解除,污染企业仍然要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如果第三方治污企业没有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则污染企业仍然要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这样规定实际上是赋予污染企业对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义务,以确保污染治理效果的实现。同时,第三方治理企业根据环境污染治理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了排污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根据该规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不能解除排污企业的治污责任[5]。

(四)立法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监管机制

建立专门性监管机制。为了确保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的模式的正常运作,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性监管机制。根据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经营状况,由专门的政府监管部门对治污企业进行监控、评估,对没有实现治污目标的企业做出警告处理并帮助改进治理方案,确定整改期限和措施,确保环境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

成立第三方监测机构。由于污染治理具有高专业性,因此,单纯依赖政府监管部门实现对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监管并不现实。只有成立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才能适应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运作形势。对此,政府可以考虑联合公众、公益性组织、项目投资者等,形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社会共治机制。

目前,全国有很多省市都已经启动开展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更需要解决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扫清法律障碍并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范占平.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构建的困境及对策[J].郑州大学学报,2015(2).

[2]骆建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与完善建议[J].环境保护,2014(20).

[3]第三方治理遭遇瓶颈[J].环境经济,2015(4).

第3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一、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造成了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深,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相关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二、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农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

2、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城乡分治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国家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第4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1.1企业平时对治理设施疏于保养

企业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配备了治理设施以后,出于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设施大多在运行一段时间后,一些起沉淀作用的主要药剂材料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处理或更换,如石英砂、斜管过滤设施等,这样的做法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从而配备的治理设施也形同虚设,当作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时的摆设而已。再加上有些工业企业环保意识欠强,存在偷排、直排现象,治理设施得不到正常运转,生化设施中细菌因缺少营养而死亡,生化完全失去作用,从而也无法保证出水水质。

1.2企业水污染治理人员主观责任心不强

企业治理效果好坏不与治理人员经济直接挂钩,再有些企业治理人员不是尽力钻研治理方面的业务知识,而是整天想着如何变着法子偷排和应付环保部门的检查,平时不熟练掌握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要领,等到环保部门监测时,手忙脚乱,药剂乱加,设备阀门乱开,水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得到有效的运行。

1.3治理人员操作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些企业治理人员,本身文化素质比较低,虽多次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治理设施培训班,但由于每次培训时间较短,又注重理论,再加行业较多,无法面面俱到,所以培训效果欠佳,导致这些治理人员无法真正掌握治理方法,并且得到长足运用,技术不精的治理无法发挥治理设施的最佳效果。

1.4工业企业职工水污染防治意识有待加强

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厂时通常都自配有水厂,生产时使用自己水厂出来的水。因而企业职工基本没有形成节约用水的意识,冲洗地面之事也司空见惯。每逢检查,企业职工都习惯用水清洗设备、冲洗地面,导致清污不分流。即使不应付检查,当有物料泄漏在地面上或在上下班交接时,有些职工也还是习惯于用水来冲洗地面。水管一冲固然省事,其结果是既浪费水资源又加大了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量。有些冲洗废水甚至直接从雨水管道排至江河湖泊,污染水环境。

2对策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作者认为,要切实有效的做好水污染治理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排污收费依法征收

排污收费必须完全按污水排放监测结果征收,并实行“浮动制”,每季甚至每月随时调整,坚决杜绝协商收费的现象,同时各级部门不能单凭排污费的收缴情况衡量监察部门的工作好坏,相反,应以各企业的治理情况及周围水环境状况来评价监察工作。

2.2督促企业做好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环境管理部门应对管辖区内的每个企业的治理设施建立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并经常检查治理设施的保养情况,对一些治理设施破损严重且污水超标排放的企业,应限期整改,必要时实行重新验收,督促企业做好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2.3对企业治理人员实行奖惩措施

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污水治理人员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在建议企业本身对治理人员实行治理效果实行奖惩的同时,环保部门也应对治理人员实行管理,对一年内有偷排行为及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且连续多次排水超标企业的治理人员实行警告、严重警告,甚至吊销治理人员上岗证;对每次排水都达标的治理人员,环保部门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鼓励.并且建议企业本身对治理人员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激励制度或者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制度。

2.4治理人员培训注重实效

首先加强对企业员工水污染治理重要性的宣传教育,节水和减少水污染的意识要从每个员工抓起,要将节水和减少水污染工作落到平时工作的实处,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配合性。平时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职工中全面普及节水、减少废水排放量的意识。只有提高每个职工的节水意识,才能将减少废水排放量落到实处。其次加强行业内治理人员的对流,请治理效果较好的企业治理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使治理人员的操作技术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原注重理论的情况下,逐步转变为理论和实践并重,并注重实践,使企业治理人员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2.5注重污染前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对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有污染的项目,防患于未然,坚决不采取危害环境与资源的建设政策,不进行建设危害环境与资源的项目。二是尽快着手进行水污染源防治的研究和实践,并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投资。三是政府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提高城市废水无害化处理率,大力鼓励和采用适用于我国国情的高效、低耗的废水处理技术,不要照搬外国的方案和技术。四是工业污染的治理应从末端处理改变为源头控制,以达到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的目的。

3结束语

第5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年1月份、2月份、5月份我县出境断面水质三次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县城生活污水有三个排放口,加上一个养猪场污水排放口,这四个排放口均在出境断面上游,最近的排放口距离出境断面只有500米,未经处理的县城生活污水和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贡江,导致氨氮超标;二是出境断面周边有几家企业没有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三是红金工业区内有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做到持续稳定达标。

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于年6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果断采取措施,对症下药。一是责成环保部门依法关停了距离出境断面较近的9家环境违法企业;二是关闭了工业园内4家企业,并责成供电、供水部门停止向工业园内的4家违法排污企业供电、供水;三是督促有关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限期完善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我县出境断面水氨氮等污染物含量得到了有效削减,市环境监测站于年7月、9月对我县出境断面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为达标;年11月3日对我县出境断面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发现氨氮超标,之后又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为达标。今年1月5日,市环境监测站又对我县出境断面进行了采样监测,24项指标全部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年我县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

一是认真落实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对境内河流水质负总责,对境内河流水质实行“一河一策”的方法,制定出每条河流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治污责任、工作进度、治理效果。

二是经常组织开展企业达标排放排查行动,逐个排查境内每条河流上游工业企业,对查出的超标排污企业依法整治。

第6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业园区规模不断扩大,园区的环境污染已成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将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情况作为____1年重点调研议题之一,并从11月下旬开始,由常委会朱立副主任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到县环保局、工业园区和部分工业企业,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县工业园区位于县城西新区,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省级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5100亩,现有入园企业117家(含各乡镇工业小区),其中医药化工类41家(香料21家)、机电冶金类28家(涉重金属13家)、服装纺织类17家、食品加工类8家、工艺品生产类5家、木材加工类3家、采选矿类3家、铅蓄电池类2家、人造大理石生产及加工类2家、光电照明器材生产类2家、印刷类2家、其他类4家。从环境污染状况来看,117家企业中,涉水污染企业60家,污染严重的主要是化工、铅蓄电池、冶炼、采选矿、纺织和洗浴类企业;涉气污染企业51家,主要是香料企业的有机废气、缫丝厂的晒茧臭气、部分化工企业的挥发性废气、锅炉(窑炉)烟气、橡胶加工企业的硫化烟气及含重金属烟尘等;涉渣污染企业50家,主要是选矿废渣、化工企业的精(蒸)馏残渣和含重金属冶炼废渣;涉声污染严重的有纺织企业1家。

目前,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园区企业在不断增加,园区面临的环境形势比较严峻。一是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据环境调查统计,____0年园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量81163.5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7.4%,废水排放量136.85万吨,比上年增加5.2%,固体废物排放量1.47万吨,其中一般固体废物1.42万吨(再生铜冶炼废渣0.78万吨),比上年增加0.2%,危险废物0.05万吨(含铜废渣0.03万吨),比上年增加0.01%。目前,我县21家香料企业中建成投产的不到1/3,按规划____5年香料企业要达到50家,如果全部投产,污染物排放总量必将大幅增长。二是园区环境容量日益不足。县城境内没有大江大河,环境容量小,工业园区收纳水体为双陈河(抚河支流),流量不足0.5立方米/秒,而园区企业年用水161万吨,产生废水136.85万吨,按工业废水平均COD浓度500mg/L(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最高限额)计算,双陈河县城段要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COD浓度为20mg/L),至少需要其来水流量为1.25立方米/秒,加上目前县城生活污水也是集中收集后进入双陈河,因此,双陈河已经没有环境容量。

在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县委谭书记、县政府彭县长在县党代会、人代会上明确提出了“三个不引进”的工作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落实项目入园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开展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集中整治、企业清洁生产、生态园区建设等工作,园区环境整治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项目入园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在工作中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项目入园管理制度,明确了凡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引进,除环保达标的香料项目外的其他化工企业一律不安排入园,较好地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近三年来,先后拒绝了20多家环保不合格的香料化工企业、1家造纸厂和1个皮革集团入园。同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目前园区117家企业中有57家办理了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的有27家,比____0年增加了12家。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县污水处理厂已于2009年12月建成并开展了试运营,为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县政府加大了投入力度,采取雨污分流的模式,建成了污水管网3.2千米。并在____2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中安排资金4000万元,启动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企业污染治理初现成效。近来年,县环保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和引导企业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目前,园区117家企业中,污染治理设施建成或在建的有45家,其中晨阳药业、进大化工、华龙化工、洁良环保、永青林产化工、思派思香料、绿翠香料、斯普瑞药业8家企业通过了市环保局验收。企业污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有效地减少了部分污染物的排放。____0年,园区排污企业COD产生量为1338.4吨,NH3—N产生量为26.73吨,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量分别为709.2吨和13.37吨,消减率达到47.01%和49.98%。总体感觉是烟囱黑烟变白了,县城的灰尘减少了,空气中无异味的天数增多了。

(四)专项整治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针对园区工业废气排放特别是部分企业烟囱冒黑烟严重的情况,开展了锅炉烟气和工艺废气的专项整治,目前园区企业工业锅炉基本上都建设了水幕除尘设施,锅炉烟气和工艺废气的排放有了很大改进。____1年县环保局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依法关停了污染治理不达标的一达铝业、鑫伟铝制品、同鑫实业、金利金属材料4家重金属排放企业,责令伟业金属对桥分厂、化盛实业停产整改。近年来,通过整治,先后依法对24家企业

实行了强制停产整改,对停产整改仍不到位11家企业依法予以了关闭。日常工作中,基本上做到了群众有投诉,环保执法人员及时到场处理,也确实因为环保执法得罪了部分企业主。(五)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并多次邀请省内外资深专家和有资质治理单位为企业免费提供治理技术咨询。同时,在全县重污染企业中,确定化工和有色金属冶炼为清洁生产重点行业,并选择江西恒通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的推广试点。

从调研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环境问题:

(一)园区环境纠纷隐患突出。由于园区包围村庄、企业接邻农田,园区企业排放的“三废”侵扰周边居民,加上园区化工和有色金属冶炼的产业特征,很容易引起厂群矛盾,带来环境安全隐患。秀谷镇有多个村组处于园区企业包围中,仅____1年5至12月,工业园A区、C区部分企业排放的污水、废气,引起较大的群众上访12起;陆坊工业小区的污水直接排入陆坊河,影响陆坊河的环境安全;晨飞铜业、斯普瑞药业等高污染企业的排污问题,引起陆坊乡大岭村民多次投诉;双陈河水质急剧恶化,枯水季节已经劣于Ⅴ类,影响到该流域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建成的县污水处理厂主要是处理生活污水,对工业污水处理能力有限,并且由于受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全到位、进水量不足等诸多原因,至今还没有取得运营资质,不能正常运行,影响污水处理厂减排作用的发挥。另外,企业污染治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目前园区企业中,建成或在建污染治理设施的还不到一半,通过市环保局验收的只有7%。并且有的治理设施建设不科学,如锅炉烟气大都使用水幕除尘法,但因除尘废水沉淀池偏小,沉淀效果欠佳;有的缺乏相关方面人才,操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污水处理设施不能规范运行;还有的企业为节省成本,将建好的治理设施或闲置不用,或间歇运行,偷排、直排现象比较突出,污染治理设施成了应付环保检查的表面工程。

(三)环评审批率和“三同时”验收率偏低。近年来,随着环保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园区企业环评审批率和 “三同时”验收率有了逐年提高,但通过调研发现,一些入园企业履行环评手续是“先上车后补票”,边建设边审批。目前,117家企业中环评审批率只占48.7%,“三同时”验收只占已批复企业的47.4%,与工业项目环评率100%、“三同时”验收率80%以上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四)结构性、行业性环境污染严重。一是部分化工类企业直接排放工艺废气污染。污染较重或隐患较重的有飞祥化工、鹏腾化工、华龙化工、华晨香料等企业,这些涉酸化工企业的酸性废气、香料企业的异味性废气、橡胶企业的硫化烟气(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以及其它一些有机废气,是县城空气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二是淘汰工艺生产污染。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中,如伟业金属对桥分厂等企业采用坩埚熔炼再生铝,属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而且这些企业收集的废铝料上的油漆、塑料未进行预先处理,冶炼过程产生的烟气除铝灰外还有二恶英,对大气污染严重;三是冶炼烟气污染。我县现有的3家再生铜冶炼企业都是用铜泥作原料,以焦炭为燃料,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窑炉烟气使用布袋除尘,没有进行脱硫处理,对周边树木和农作物危害极大,如晨飞铜业的烟气导致周边大岭、忠桥和上下李村近百亩水稻减产;四是化工企业偷排的生产废水和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直排的工业废水污染。鹏腾化工、飞祥化工等企业排放的污水造成戴家村部分农田减产或绝收。所有冶炼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都未进行除重金属处理,影响当地土壤和地下水安全。如晨飞铜业周边雨水沟的土壤呈铜锈色,鑫盛矿业含铅选矿水污染了周边环境。

分析上述工业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园区规划布局不合理。工业发展与环境污染是一对孪生兄弟。随着城区西移,我县工业园区与城区和周边村庄逐渐连为一体,毗邻县城居民区和行政中心,处于城区常年风向的上风向,部分工业企业距离县城中心不足3公里,无法满足工业园区必须距离城区5公里以上的环保防护要求。加上在发展初期,过于注重招商引资的数量和政绩,引进工业行业混杂。同时,园区建设过程中有的随意改变规划功能,附带其他的开发项目,如工业功能的改为商住开发,少数企业以建办公房名义建别墅,使得园区布局较乱,特别是A区杂乱无章,给园区建设和发展留下了隐患。加之,香料产业是我县园区的主营产业,香料产业中的合成香料属精细化工,化工产业按环保要求应进入专属工业园区,而我县目前尚达不到要求。

(二)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一些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重效益、轻治污,片面追求利润,不重视污染治理,舍不得在治污方面必要的投入,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不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想方设法规避环保部门的监管,甚至不惜违法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以牺牲公共环境来谋取企业利益最大化。加上目前惩治环境违法的政策措施还不完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企业宁愿被罚款也不愿主动花资金治理污染。

(三)排污费征收使用不规范。近年来,我县的排污费征收任务连年大幅递增,从2007年的90万元增长到____2年的372万元,5年时间增长了4倍以上。环保部门在排污费征收上方法过于简单,只是将任务分摊给企业,没有结合企业排污量大小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核定,不少企业认为收费不公平,意见很大。同时,迅速增长的排污费并没有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更多的资金,而是更多地成了环保部门的人头费、办公费。以____1年为例,全县共征收排污费310.2万元,除上缴省市30%外,实际可用217万元,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的几乎没有。

(四)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县环保局作为县政府主管环境工作的职能部门,在能力建设和履行职责等方面还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环保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在目前的环保队伍中,人员参差不齐,多数人员文化程度偏低,特别是环保及法律方面专业人才严重缺乏,执法能力差;二是环保执法工作不够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少数执法人员以企业态度、交款额度、个人好恶为标准,个别执法人员甚至执法态度生硬、吃拿卡要、,企业甚有怨言;三是监测手段落后。还没有建设在线监测和控制系统,对污水、噪声等检测只能应付,对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的监管靠鼻闻等原始方法;四是环保部门服务意识不够强。有“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做到帮助、指导企业落实环保措施。而企业以为交了费、罚了款就获得了“合法”的排污权,造成污染恶性循环。五是部分企业不好管、无法管。有的企业自认为是客商,是被请来的,环保部门不敢对其怎么样;有的企业自身竞争能力不强,在发达地区本身属淘汰行业,只有靠污染环境生存。

充分重视工业园区的环境问题,着力加强园区环境整治,改善园区环境质量,是建设生态园区、提升全县人

民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为此,调研组建议:(一)坚持做到“三个不引进”,切实控制污染源。要提高入园企业门槛,改变招商方式,实行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亩均创税3万元以下的不引进、有严重污染的不引进、落后生产工艺的不引进”的规定,所有新上项目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对环保有影响的项目,禁止入园,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工业园区和环保部门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杜绝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而牺牲公共环境的短期行为。

(二)发挥规划环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生态园区建设。认真落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意见,用规划环评来指导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园区平台建设。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前提下,对园区规划布局进行调整优化,逐步建设专属工业园区,促进园区有序发展。C区的香料产业园不宜再扩建,应按5公里防护距离要求进行重新选址;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组织对入园企业进行清理,对未经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的要求限期补办、限期整改,确保环评审批率和“三同时”验收率有质的提高;三是优化产业结构。发挥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突出特色产业。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快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可由工业园区组织、县香料企业协会配合,组织相关企业到昆山等地学习香料产业环境治理经验,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产业升级。香料产业重点向精深加工发展,延伸产业链条。金属加工企业重点抓改进工艺、落实环保措施;四是加大园区绿化力度。对园区道路和不可利用空地种植速生林进行绿化,并引导企业加大绿化投入,改善园区环境。

(三)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促进工业污染集中治理。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加快城南污水管网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要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其尽快正常稳定运行,达到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这是实现总量减排的关键;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实际生产状况的跟踪检查,增加监测频次,对排污量大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时掌握企业的排污情况,指导和督促企业按要求建设并运行好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排污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加强对化工、涉重金属等重点污染源的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屡查屡犯、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和故意不运行环保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通过重罚的措施使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无法生存,自动淘汰。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监视工作制,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夜间、节假日的监察力度,对发现违法排污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

(五)关注民声,着力消除环境纠纷隐患。对园区可能存在的环境隐患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体系,认真做好环境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诉求,确保公众环境安全。A区的飞祥化工、华龙化工、鹏腾实业、华宇香料、博邦生物、鑫发实业等企业与居民区和行政中心无法满足环保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周边环境构成极大威胁,建议对这些企业逐步搬离。对陆坊乡大岭村饮用水进行改造或整村搬迁,保障当地村民的饮水安全。

(六)开展双陈河综合治理,改善流域水环境。双陈河是我县工业园区唯一收纳水体,接纳了县城区和周边乡村工业及生活污水,其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高度重视双陈河污染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双陈河改造和治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双陈河水质,保障流域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一是将双陈河改造纳入全县水利建设工作的重点,提前规划、统筹安排、尽快实施,有效提高园区水环境容量,为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提供配套服务;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的实施,对双陈河流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轻双陈河水环境压力;三是结合湿地公园项目建设,通过从高坊水库引水增加双陈河水流量,进一步改善双陈河水环境。

第7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一、我市当前突出的三类农业环境问题

1、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

我市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据2008年统计,全市化肥施用量为519946吨,农药有效含量使用量1532.23吨,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为2977.07万亩次,远远超过安全上限。此外,化肥、农药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由于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推进村种植业生产水平相对较高,此类污染十分严重。

设施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农膜年使用量4733吨,其中地膜3096吨,使用面积47329公顷。农膜回收率仅为35%,此类污染在发达地区尤其严重。

2、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人居环境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正在与曰俱增。

3、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直接污染的危害。目前,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率呈上升趋势,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明显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载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我市污灌面积已达2。余万亩,约占总灌溉面积的10%。

二、我市农业环境污染的本质和成因

1、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我市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2、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3、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4、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农业环保政策、机构、人员以及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

三、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应从环境立法的角度入手,制订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等方面的环境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和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的环境法律责任;其次,要对农村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扶持,在征地、用地、税收等各方面给予优惠,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投入与收费机制;第三,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环境法律制度应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以加强预防性环境管理,强化管理环境的经济手段。

2、突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先导作用

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县域环境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应是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控制性规划,有条件的应编制县域环境容量规划。通过编制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和畜牧园区规划,逐步实现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的分离。按照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注重区域环境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3、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和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根本途径是改变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首先,要大力倡导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发展各种合理、高效、协同、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通过发展生态农业调整优化农业增长方式,避免农药、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其次,要加强绿色农业栽培等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农村推广体系的重建,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方面加强国家的强制性。

4、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集中化和市场化导向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满足最小经济规模条件,一般聚居点的人数要达到500人以上,因此,一方面要在规划引导人口适当集中的基础上,相应引导乡镇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园区集中,使人居生活环境污染和工业、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集中治理变为可行。

第8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8月27日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五年制高职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环境监测与治理以及给排水行业一线的分析化验、运行管理、设备保养维修、施工等岗位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熟练专业技能的复合型实用人才。为适应企业用人观的转变及社会需求的变化,学校启动对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进行课程改革。

一、五年制高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课程改革过程

(一)开展专业调研分析,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调研,确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熟练职业技能,适应江苏环保产业经济发展需要,面向环境保护领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以及物理污染治理等生产一线从事工艺设计、施工管理、安装调试、污染设施运营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主要面向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生产(管理)一线的工艺设计员、项目经理、安装调试员、运营管理员等。毕业生能充分掌握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相关基础知识,熟悉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基本技能,掌握环境工程工艺设计、施工管理、设备安装、工艺调试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与管理等专门知识,并具备一定的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管理能力。

(二)构建课程体系,确定专业建设目标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开展专业调研,找准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工作岗位,进行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确定以培养学生胜任企业岗位要求所需要的职业能力和未来发展可持续能力为核心目标,以企业目前运行状态和运行工艺为内容,以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发展动态为前瞻,构建“校企互融,引领企业,学做结合,能力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解决学生毕业后就业问题和职业生涯拓展问题。

2、以环保企业典型工作案例和实际项目为载体,基于典型的工艺流程、工作任务,完成课程标准、整体教学活动设计、课程单元设计等教学文件建设任务。争取将这两门课程建成学院精品课程,并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并同时,完成该课程的网络共享课程建设,构建自主网络学习模式,实现学生课堂学习与网络自学的有机结合。

3、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完成“以知识的逻辑线索为依据”转变成“以职业活动的工作过程为依据”,进行课程的二次开发,实现课程的最优化。结合学生、教师、课程安排、学生求职环境等因素,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完成“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教学内容改革”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方法探讨与实践”专项课题研究。采取多种灵活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手段,实施教学方法改革。

4、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加强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建设,更新教学设施设备和仪器设备,调整、细化实训室功能,突出“真实工作环境”的特点,按照环保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完成企业真实运作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校内一体化实训建设,为学生提供一个与企业运行状况一致的实训环境。建立系统化的校内实训及校外实习教学保障机制和管理体系,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二、五年制高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课程改革建设内容

(一)“校企互融,引领企业,学做结合,能力递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以“工学结合”和“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环保行业和工业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与行业企业资深人士共同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确定专业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在行业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和参与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按照企业岗位用人需求进行,企业技术骨干参与教学全过程;专业教师承接环保工程设计项目,参与企业的技术与工艺革新、职工培训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实现学校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融合,做到“校企互融”。

专业教师利用院校的科研优势,查询资料,参加专业会议,把握最新科研动态,并利用学校现有的治理设施,进行研究和放大性研究,将污染治理理论研究变为可能的生产实际,引领环保设计企业;或就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难题,进行系统研究和优化,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成为企业的人才源、技术源和信息源。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上,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首先,在行业企业专家指导下,进行职业岗位调研与分析,基于水、气、声、渣污染治理工作过程,构建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开发培养学生岗位技能的人才培养方案;利用校外实习和校内实训基地,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强化职业能力培养。

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上,对现有的教学内容进行重构,优化教学组织,实现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的一致性,教学组织与工作组织的同一性;专业教师实现专兼结合,校内实训服务于课程教学,企业实践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在课堂教学、校内实训、校外实习每个过程进行细化,掌握高职学生的学习规律,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动手能力培养,引导学生对典型工艺设计和运营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与讨论,把学与教、学与做有机结合,在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都作到“学做结合”。实现职业能力、职业拓展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不断“能力递进”。

(二)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上,坚持课程体系符合环保工程设计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技能的需求;在教学内容上,将来自企业一线的鲜活工艺案例贯穿其间,真正实现所学即所用;在教学方法上,专业课程实施项目导入、模块化教学、分组讨论、个别辅导,遵循“先会后懂”的逻辑,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在教学手段上,利用校内外实训及实习条件,将“教、学、做”融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

课程体系涵盖每一个等级职业资格培养的模块,由低到高循序渐进地安排课程和教学内容,突出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通过对中级工职业岗位能力的分解,明确其职业能力素质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职业岗位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由此逐级开发出课程,制定出符合中级工技能人才培养的课程教学体系,进而开发出为其服务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扩展知识,形成“课证融合”的教学体系。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结合学生、教师、课程安排、学生求职环境等因素,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搞好专业课程内容的开发。在专业教师、行业专家、课程专家共同参与下,通过对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行动领域与学习领域的分析,确定教学目标,整合课程内容,进行学习情境设计,开发课程标准。立项开展“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教学内容改革”专项课题研究。把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教育理念贯穿于教学之中,按照学习探究、综合渗透、实践活动和创新发展的原则,注重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素质培养,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采取多种灵活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手段,实施教学方法改革。组织教师立项开展“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方法探讨与实践”课题研究;进行网络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库建设和多媒体课件制作,使多媒体教学内容更为丰富;理论教学根据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特殊到一般,采取以启发、引导、讨论为主的问题教学法,将引导文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讨论教学、启发教学、比较教学等方法融于教学过程中,强化教学互动,吸引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强化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全方位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课程改革,使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办学特色更加鲜明,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产学结合更加紧密,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新颖,综合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在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管理模式以及“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专业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将更加突出。

主要参考文献:

第9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范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省与各地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河南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燉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燉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燉鞋燉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及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省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年10月—*年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编印普查表,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12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进行审核验收等。*年6月20日前,各省辖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7月底前,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国家上报。

3.总结阶段(2009年1月—2009年7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经省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县级以上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省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省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省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组织对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省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农业和畜牧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负责农业源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商务部门配合做好商务系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负责提供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的基本信息;省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省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省负责省辖市和县级普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骨干以及各省辖市普查培训教师的培训;省辖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省污染源普查机构根据国家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省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全省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地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各地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均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省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技术文件的制订,普查表格编制与印刷、软件及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宣传与培训,全省数据的汇总、加工与建档,设备购置,检查、验收和表彰,对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等。

各地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当地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等。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