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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进部门作风和提升行政效能为主题,以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为主要内容,通过完善制度约束和惩戒机制,切实解决业务素质、工作效能、精神状态、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懒庸散问题,强化岗位履职责任,激发创新创优精神,使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精神状态得到明显提升、作风纪律得到进一步强化,为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六年倍增计划以及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机关作风和效能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是治庸提能。重点整顿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思想僵化保守,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基层群众的新要求,习惯于按经验、习惯和原有框框办事等影响机关工作开展、影响机关服务水平提高等“庸碌”行为。
二是治懒提效。重点整顿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处室岗位之间权责不明、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执行政策要求和落实工作部署不力,超出规定时间或承诺时限办理或能提前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效等“懒散”作风。
三是治散提神。重点整顿事业心不强、纪律观念不强、群众观念不强以及碌碌无为、无所作为的“第三种状态”和服务态度差、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群众满意率低及其他影响工作绩效、违反工作纪律及吃拿卡要等乱作为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3年7月—8月)
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推动我市农工办系统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努力营造勤奋干事、廉洁守纪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2013年8月—9月)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三治三提”教育整顿内容,采取领导点评、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自我查摆问题等形式集中查找个人在思想素质、执行能力、工作效率、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报市相关单位。党员干部的自查整改报告与8月20日前报本办整治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2013年9月—11月)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限时等优质服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绩效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强化处室责任人、责任领导责任,加强机关内部工作管理和考核,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有效约束和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新创优,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四)监督管理(2013年7月—11月)
在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中,实行“四亮”,即亮职务身份、亮岗位职责、亮绩效目标、亮工作承诺,并在机关内部公开,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开,强化岗位履职责任。单位整治办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学习教育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相结合,处站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党员干部日常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问题,严肃查处庸懒散典型,促进整顿工作有效开展,推动干部作风有效转变。
(五)评优选差(2013年11月—12月)
按照市评议办规定的方法步骤,组织对本单位处站作风效能情况进行服务对象评议和绩效考评。评出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先进处室和群众反映较大的庸懒散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群众不满意处室”和“群众不满意工作事例”的“两不”典型。评议结果将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优秀者受奖、落后者受罚、末位者予以淘汰,树立起鲜明的用人导向,真正发挥评议活动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同时,按规定比例向市评议办推荐侯选先进处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农工办成立“三治三提”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三治三提”教育整顿活动。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现场安全监察,进一步落实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装、维保质量,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推动老龄电梯、多故障电梯更新改造,遏制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加强电梯故障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1、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点是居民小区、中小学校、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场所,特别是居民小区内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的乘客电梯;
2、电梯使用管理和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单位,重点是维保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质监局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内容
(一)电梯安装改造维护保养方面
1、电梯安装、改造、维保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电梯安装、改造、维保单位资质及资源情况。是否有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行为;
3、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6、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7、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8、用户投诉记录是否完整和及时处理;
9、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二)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
4、电梯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依法报检情况;
5、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投诉受理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7、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
8、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
9、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情况。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3、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督促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各电梯使用、安装改造维护保养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7月25前将自查情况报县质监局,县质监局汇总上报市质监局。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县监局对辖区内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证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切实整改并达到要求,有没有自查未能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新老问题都要按照程序要求下达安全监察指令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并同时上报市质监局。
第四阶段:后续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认真执行监察指令,抓好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新老问题的后续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重点改进措施并建立起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县质监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施再检查,以确保监管无盲区、措施无漏洞、整改有实效、成果得巩固。
为全面推进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将我区开展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府责任、资金投入、用地供应、房屋质量及配租配售为督点,以区住建、发改、财政、民政等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部门以及各保障房建设业主单位为主要对象,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往房保障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督促整改,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保障性住房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基本原则
(一)全程监督,关口前移。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保障性住房建设全过程,重点抓好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有力。
(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
(三)突出重点,重在成效。从实际出发,以工程质量、公平配置、规范管理为重点,讲求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不搞形式主义。
(四)查纠结合,惩防并举。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检点
(一)建设方面。一是项目责任落实情况。贯彻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精神,根据上级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实施项目清单、巡查等制度,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资金投入和土地使用情况。专项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并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减免政策;依法申请、批准建设用地,加强对用地供应政策执行、强化开发利用动态监管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建设工程质量情况。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形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建筑材料验核制度,严把竣工验收关口、坚持按户验收,以及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按规定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等方面的情况。
(二)分配方面。按照“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开过程”的原则,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进程;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资格审核;及时公开房源、轮候排序、配租配售结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优化申请审核、公示、核准登记、轮候、配租配售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完善受理条件、材料内容、完成时限等工作标准,方便群众等方面的情况。
(三)使用管理方面。明确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的相关责任单位及管理职责,明确保障对象合理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保本微利的定价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廉租房、公租房租金及其它费用,建立日常收费投诉举报制度;健全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住户等方面的情况。
(四)人员履职方面。梳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内部防控和外部监督;依法、廉洁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协作配合,在规定时限内核查、提供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相关信息;组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涉案房屋;深入剖析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分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6月底至7月初)。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区住建局和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围绕监督检查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抓住政府责任、资金投入、用地供应、房屋质量及配租配售等关键环节,逐条对照,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组织专项检查、实行跟踪审计,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7月6日前报区住建局,抄送政府纠风办,由区住建局对全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我区自查报告。
(二)全面巡查(7月)
区里将于7月中旬组织纪检监察、住建、国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检查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包括配租配售、资格审核等)、建设进展、建设质量、建材等情况;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检查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等情况;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检查项目审批等情况;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检查用地审批等情况。
(三)迎接省、市检(下半年)
下半年省、市将组织对部分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得到落实,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今年3月以来,全省人大上下联动,深化对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到各市进行专项检查,推动了司法监督的深入开展。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拟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公检法司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征求人大代表、律师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了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反映,实地察看执法办案场所,及时将调研情况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逐个向公检法司机关作了反馈。各市、县(市、区)人大根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各具特点的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全省公检法司机关周密部署,落实措施,自查自纠,务实推进,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把握了指导思想的一贯性。本届以来,省人大对公检法司机关陆续开展了修改后的刑诉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今年,根据省委、省人大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深化监督。在连续三年的专项监督中,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促进我省的司(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把握了司法监督指导思想的一贯性,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检法司机关的要求和期待。
(二)把握了工作推动的协同性。全省人大系统和公检法司机关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协调联动,配合默契。省人大内司委深入多地开展调研,先后召开三次全省人大内司工作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通过实地检查、工作简报等形式,指导各地把握节奏,协同推进。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司法厅分别运用案件评查、专项督察、执法考评等方式,指导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与此同时,各市、县(市、区)制定方案,深入推进,在贯彻省人大部署要求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多措并举。杭州市将深化司法监督与反贪反渎、经济犯罪侦查等专项监督工作相结合;宁波、舟山市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相结合;温州市突出立案和执行两个重点问题、金华市突出主要业务部门和基层庭队所两个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湖州市专门组织了关注公正司法、代表一线视察活动;嘉兴、衢州市深入市县司(执)法基层单位逐个听取意见;绍兴、丽水市列出问题清单进行“健康体检”;台州市早谋划早部署,严格督促自查自纠工作。各市人大工作各具特色,效果逐步显现。
(三)把握了深化监督的创新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各级人大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监督工作。情况反馈后,公检法司机关普遍认为,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对推进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表示认真整改。二是改进调研方式。既有面对面听取公检法司机关的汇报,又有背靠背征求纪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意见;既直接听取律师、基层干部群众、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又深入实地了解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反映,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增加了调研的实效性。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在调研的基础上,内司委分别上门召开座谈会,向公检法司机关主要领导当面反馈调研情况,对成绩充分肯定,对问题直接指出,意见建议实实在在。公检法司机关向常委会的专项报告,不讲常规工作,而是就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报告,随后进行满意度测评,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整改。
(四)把握了代表参与的广泛性。全省人大在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中,注重发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活动。省人大内司委在代表履职平台上向省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吸收。每次调研活动,都邀请当地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广大代表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有的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省人大内司委在当地组织的调研活动。
(五)把握了问题整改的实效性。省人大内司委向省公检法司机关反馈意见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即认真研究,有的当场作出分工,有的专门召开党委会和全省电视电话会,研究整改举措,分解落实任务。反馈至今不到2个月,整改工作初见成效,对一些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也落实了责任,列出了计划。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省法院开展了千名律师民主测评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措施意见》;省检察院围绕涉案款物清理、律师会见制度落实等重点问题,对11个市检察院和20个县级检察院进行了专项督察;省公安厅修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省司法厅会同公检法出台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二、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调研中,各方对近年来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1.队伍素质有提升。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加强对司(执)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通过“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司(执)法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积极践行司(执)法为民宗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司(执)法工作人员严守铁规禁令,切实改进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制度建设有深化。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制度建设,努力把司(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规范司(执)法行为。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法院系统探索建立科学量化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针对办案涉及的各个环节,自动生成办案数据 “体检表”,运用大数据分析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积极推广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转变司法工作人员办案方式,规范办案行为。公安机关围绕“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以执法规范化工作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出善有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罪犯奖惩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指导执法实践。
3.司(执)法公开有推进。省法院高度重视“阳光司法”,连续几年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在中国社科院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指数评估中,浙江省高院、宁波市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均列全国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榜首。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推进互联网上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等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检务公开。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行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开发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执法办案信息。
4.司(执)法保障有加强。公检法司机关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司(执)法保障,规范司(执)法行为。法院系统扎实推进“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改革项目,“点对点”网上查控财产执行机制、网上司法拍卖机制、数字化法庭改革等多项措施,已经运行。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完善同步录音录像设施,用技术手段规范自侦工作。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办案功能区建设,不断规范办案区的设置、管理、使用。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深化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建设,对监管区域、执法岗位的视频监控实现了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执法大队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教育帮扶体系。
(二)主要问题
调研中,各方也反映了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省人大内司委针对公检法司的具体情况,分别作了梳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已当面作了反馈。归纳来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司(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端正。一些基层司(执)法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规范、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的问题,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执)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工作不够细致,作风不够深入,律己不够严格,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与认同。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不够严格,程序不够规范,简单就案办案,办案社会效果不佳。
2.严格、规范司(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有的公安办案人员调查取证不够细致,证据收集保存不够全面规范,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办案工作区使用不够规范,有的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到位。公安协辅警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问题反映较多,影响了公安整体形象。看守所对入所羁押人员以健康为由拒绝收押的情况依然存在,有关方面对此反映强烈。二是有的基层检察人员在办理自侦案件时,没有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常的休息时间,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执行还不够严格,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反映也较多。三是有的法院立案登记标准的执行不够统一,立案难现象依旧存在。民事执行工作意见反映比较集中,法院的案件执结率与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差较大。四是有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理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手段还较为单一。此外,基层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考核工作反映也比较多,有的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忽视执法过程的规范,影响执法质量。
3.廉洁司(执)法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检法司机关经过多年努力,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调研中大家也提出,公检法司机关队伍庞大,管理难度大,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廉政风险也不容忽视,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身份意识欠缺,与当事人交往过密,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依然存在,有一定数量的司(执)法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和行政处分。据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16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2人,渎职侵权犯罪101人。公检法司机关内部也各自立案查处了一定数量的违法违纪案件,涉及、失职渎职、违反工作纪律、违公德等几个方面。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和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追求。要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治的队伍。一是提升思想理念。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提升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法治理念和宗旨意识。二是提升司(执)法能力。要继续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要切实加强对下指导,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人才梯次配备,促进队伍良性发展。三是提升职业道德。要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法律信仰,增强职业荣誉感。要从严管理队伍,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思维,严格防止与当事人、律师的非正常接触,严格约束业外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例,举一反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通过多年的努力,公检法司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日趋完善,关键还是要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要通过学习让每个人对各项制度了然于胸、内化于心。二是规范制度落实,要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同一事项要尽量统一做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执行异化。三是强化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以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四是强化监督推动,要通过内外部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制度落实。
(三)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体制机制完善,提高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司(执)法责任制和内外部人员干预执法办案登记报告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规范司(执)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一是要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上对下的监督管理,落实后置环节对前置环节的监督制约,实现司(执)法的全过程留痕。要认真研究考核评估工作,科学设定考核内容,消除消极因素,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完善公检法司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刑诉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相互间科学的配合和制约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四是要健全制度、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执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深化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积极稳妥推行员额制改革,切实防止骨干人才流失,稳定队伍,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关心关爱队伍,提高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进一步加大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的正面宣传,让公众了解、理解、支持公检法司机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公检法司机关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司(执)法环境。
按照市委、市政府“服务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推进公开透明、强化效能问责、实施公开评价为抓手,以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促使重要岗位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确保实现“四大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大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大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提升),努力推动“五个战略定位”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二、监察岗位
市畜牧食品局兽医兽药科。
三、监察内容
重点监察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依法履职的情况;提高办事效率、为兽药生产企业服务与监管的情况;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权力、行政许可的情况;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为的情况;廉洁自律、抓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情况。
四、奖惩及责任追究
(一)对廉洁从政、文明执法、务实高效的先进典型局党组将大力推广、通报表扬,对举报核查确实存在问题,将视问题轻重,分别处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影响政令畅通和工作开展的,追究科室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三)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事情,不按规定及时办理,不按规定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搞假公开、承诺不践诺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四)对责任意识差、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执行公务中,对群众冷、硬、横、推、作风粗暴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停职检查,年终不得评为优秀,问题严重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对科室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重新整改。
(五)对借检查或办理审批事项之机向群众“吃、拿、卡、要、报”搞不正之风的,一次查实,待岗半年,上岗后不得再回到原工作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据党政纪条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部门分管领导责任。
(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越权行事或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七)对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组织重要岗位所在科室分管负责人、重要岗位负责人座谈,重点明确对重要岗位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
(二)活动开展阶段
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自查,着重从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执法和提升服务质量的制度、机制建设层面,查找本岗位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自查自纠与整改报告于3月30日前分别报市效能办、市监察局。责任科室按照统一要求设置工作台账,如实记录重要岗位工作开展情况,统一设置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号码。
今年以来,单县国税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突出绩效管理,做到岗位、责任、能力、利益的有机结合,调动了国税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岗位责任的落实,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实施岗责绩效管理的背景
长期以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管理的难题。“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局通过开展岗责自查活动,发现一些基层分局岗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甚至贻误工作;有些人员有岗无责,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愿多做工作,而部分同志工作量过于集中,责任大扣分多,考核奖吃大锅饭,挫伤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现行考核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该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为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岗责机制不健全,其中明确岗责是基础,绩效管理是关键,只有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较好地解决以上问题。该局从问题较为突出的基层分局抓起,梳理工作事项,设立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办法,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强化岗位责任的绩效管理,促进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研,科学设置岗位。
在深入各基层分局调研的基础上,
一是梳理工作事项,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首先组织各科室对对应分局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
然后根据工作性质相近、工作关联度较高及分局目前实际工作事项在目前岗位的运作情况,进行归类,设置了工作岗位。
二是制定岗位职责。
根据工作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概念化处理,形成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日常工作,对经常性、常规性的工作进行单独明确,逐条列明完成时限,进行重点管理和考核。
在设岗环节,区分分局不同情况,共设置了三个系列的岗位。其中工作任务繁重、人员较多的城区分局、孙溜分局设置主岗6个,辅岗10个;其它分局设置主岗6个,辅岗6
个;稽查局设置主岗14个,辅岗12个。明确日常工作119项。
(二)落实绩效,制定管理办法。
按照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工作难易程度、岗位待遇相匹配的原则,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岗责绩效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岗位分值。
每个岗位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合理确定一定分值。主岗统一设定为100分,辅岗设定5-20分的分值区间,具体分值由分局自行设定。主岗及辅岗分数累加值为国税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分值。
二是设置岗位绩效奖金,按人均固定数额核定到各单位。
各单位考核奖发放总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核定奖金总额范围内。主岗考核奖采取县局统一核定的方法,各辅岗奖金数额,由分局应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进行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30元-150元之间。
(三)对号入座,组织定岗定责。
每名国税干部原则上至少应确认一个岗位作为主岗,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能力选择一个辅岗作为兼岗。
一是确定主岗。
每名国税干部根据现行工作岗位明确一个主岗,作为基本工作岗位,主岗采取国税干部自主选岗和分局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二是确定兼岗。
在确定主岗的同时,国税干部可根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等因素选择若干辅岗。辅岗采取竞岗方式,在分局公开竞争,辅岗报名人员只有1人,由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确定。
三是岗位确认。
组织填写岗位职责确认书,以示明确岗位和责任。
四是岗位公示。
岗位确定后,分局在本单位公示岗位确认情况,接受监督。
(四)严密组织,实施岗责考核。
一是县局考核部门按月下发各科室对分局的考核结果,由分局落实到个人。
二是分局考核人员结合县局考核结果并根据分局岗位绩效情况对分局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统计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县局考核部门。
三是县局考核部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计算每人应得绩效考核奖,并按月将绩效考核奖统计情况传递财务部门兑现考核奖。
四是按月公示考核结果。
建立岗责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栏,每月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增强了岗责意识。
通过重新设立岗位,明确岗责,使每个同志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岗位是什么,职责有哪些,具体日常工作有哪些等,从而更好地尽职履责,提高了履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了履责积极性,激发了工作动力。
根据岗责绩效管理办法,每增加一个岗位,就会得到一个岗位相应的待遇,实现了责任、能力与利益的协调统一。一个单位内部岗位之间奖金差距达x元,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激发了工作动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三)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岗责绩效管理结果直接与个人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挂钩,通过设岗定责,真正发挥了基层业务骨干的作用,使那些素质高、有能力、能干事的同志发挥应有作用,并得到相应的报酬和政治待遇,通过考核考出了正气,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联社《关于开展200x年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信联发〔200x〕*1号)精神,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此项工作,成立由理事长xxx任组长,监事长xxx、主任xxx、副主任xxx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信用社主任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x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稽核监察部牵头、行政人事部协助,主要负责本次活动开展的组织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筹备以及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学习动员
1、200x年*月11日,联社组织召开了由各信用社主任、客户经理、联社本部全体员工参加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动员大会。会上组织学习省联社《关于开展200x年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xxx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联社领导对制度执行年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2、各社及时召开了职工大会,组织员工学习了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使大家明确了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同时对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纠
1、按照《xxx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信用社干部员工对照自己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对履职情况做出了自我评价,对执行制度的薄弱环节和违规违制行为提出了整改措施。
2、各信用社和联社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了稽核监察部。
3、各社对照四*省银监局《200*-200*年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省联社《200*年7月-200x年3月各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所列示问题,自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力。联社虽然制定了《强制休假制度》、《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员编制紧张、工作量大等因素,导致执行力度不够。
(二)未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四双制度”等内控制度。
(三)结算帐户管理不规范,开户资料收集不完善。
(五)对帐频率不符合要求,对帐率未达到100%。部分信用社单位存款账户未坚持按月对帐。
(六)计算机运行日志、操作人员密码、抹账等未及时登记,计算机人员交接存在交接内容不完整等现象。
(七)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贷前调查不深入,二是贷后检查滞后。
(八)信贷档案资料不齐。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对全县xxx个法人社,xxx个营业网点自查发现的问题,为认真开展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县信用社制度执行力,增强各社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杜绝屡查屡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要求各社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联社将组织力量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按制度执行年要求,对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要尽快补充完善,特别是会计、出纳、信贷等要害业务环节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使每个岗位有规可依。
(二)加强信用社干部、员工对内控基本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制度和法制观念。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明确发展目标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县委九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家、省、市发改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九届全会和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紧抓住国家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履行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克服在发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部门职能工作,为努力为实现*县经济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发改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我局以《公务员法》、《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反腐倡廉、“六项制度”工作、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人员变动等情况,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目标责任追究制》、《绩效和效能考核制》、《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实施方案,在工作方案中对相关职能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对开展工作违反行政审批程序,滥用权力、随意裁量,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接受相对人宴请的行为做了明细规定,通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范了行政行为,严肃了工作纪律,截至目前全局没有顶风违纪、违法违规、乱收费、乱摊派、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履职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我局依据工作职能制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承诺》、《办公室职责》、《价格监督检查科职责》、《价格收费管理科职责》、《价格认证中心职责》、《综合科职责》、《固定资产投资科职责》、《农村经济发展科职责》等工作机制和职责,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县电视台、信息公开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我局工作职能,及时将各类工作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二是对窗口服务科室的职责权限、工作依据、职责实行张榜上墙,做到了执法可依,收费可据。对干部的提拨任用、评优评先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定期对局财务管理进行清理清查,并将财务运行使用情况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认真落实限实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四是对来访的人员开展阳光服务,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式工作作风,得到了各部门和群众的好评;五是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活动为契机开展廉政敬业教育,不断加强全局领导同志和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促使干部职工时刻牢记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全局树立为人民服务为荣,侵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为耻的工作理念,把那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腐败根源扼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干部职工依法廉洁从政的始终性。六是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将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事项摆上了议事日程,安排了专人负责,并于10月31日邀请了相关单位、部门、群众代表和离退休老干部41人,对我局开展工作进行面对面评议和问卷测评,我局根据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七是做到了及时报送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所要求的各种材料,保证了政令畅通。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自评分为98分。
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我区建筑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全区开展节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各企业、项目部、班组要分别在元旦、春节前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中毒、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设备事故为重点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围挡墙、临建设施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狠抓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方主体的安全监管员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对不能即刻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一是要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冬季气候干燥,极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因此各项目要将此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加强对作业区、生活区、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设施,动火要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加强职工宿舍的管理,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住宿场所,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明火取暖,保持宿舍通风良好,防止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二是要落实防冻、防滑措施。目前正值冬季施工,气温较低,更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高空坠落事故。因此各项目要重视作业人员的防寒保暖工作并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冻、防滑措施,尤其要加强登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三是要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今年以来,我区发生的事故中有60%是高空坠落事故,另有20%物体打击事故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高空物体坠落而造成,由此可见预防高处坠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项目要尤其重视预防高处坠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模板支拆等管理,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楼梯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实行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四是要强化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验收和登记制度,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装拆安全管理,做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重点对设备运行状况、保险限位、电器元件、绳索、附着以及构配件等进行详细检查,要逐台检查,不得遗漏,并进行详细登记、严格分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并落实专人负责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能有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二、加强节日期间现场治安管理和应急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