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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2008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2012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2013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2013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2017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2017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2008年―2012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扬州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出台,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五)明确责任、创新模式,积极延伸五保供养机构医养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关于2017医养结合模式的调研报告二: 目前养老服务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国家、省、市日前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可见党和政府对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视。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的医务工作者,我想就传统服务业转型方面的课题谈一下以医养老、医养结合的问题,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养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养脱节问题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市养老机构建设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服务项目、服务水平跟不上,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存在吃不饱的困境,患者量少,医疗器械、设备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二)养老缺乏医疗常识,健康无从保证。健康是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保障,特别是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去医院体检、看病困难已是严重社会问题。据调查了解,许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多数患有常见的老年疾病,因为不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和诊疗,耽误病情,导致病情加急加重,甚至会危及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越来越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迫切希望住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三)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老人门诊就医难。一方面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大多数行动迟缓,一些老人生病后不能够及时去医院诊治,只能外请医护人员上门静点,这样会导致用药上的错误以及承担高额的医药静点等费用,从而增加了老人们的经济压力,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因此会受到影响。
(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受过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几点建议
(一)整合资源,为老人老有所依奠定良好基础。养老工作是一项投入多,回报少的事业。鼓励养老和医疗机构结合,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有利于融合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一方面鼓励大型和综合型医疗机构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充实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联姻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以东风区为例,将小型民营养老院集中依托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即可改善原有的基础设施,又能够在医疗上使老人们的健康得以保障,这种方式如果可以得以实现,老人将得到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的营养配餐,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并可提供专业护工为难以自理的老人施行专业护理,这样可以使老人们无后顾之忧,安养晚年。
(二)以养老院为依托,建立家庭病房。针对老人们行动难、就医难的实际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在民营养老院中实行家庭病房制度,一来可缓解各大医院床位紧张的压力,二来可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即可得到如同在医院一般的治疗。与养老院联姻的医疗机构可派出专职人员为家庭病房中的患者定时、定期查房,观察病情变化,适时调整治疗方案,定时为老人体检,达到早观察,早诊治的效果,为老人健康护航。
关键词:老年服务;人才培养;培养模式;互联网
1.背景分析
国际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标准是,这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我国在2000年时,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了7%,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老龄型社会。到2012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4.3%,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2013年底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浙江省总人口数的18.68%,衢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浙江省总人口数的17.50%,其中老年人慢性病高达49.5%、失能达18.6%、空巢达49.5%,2015年衢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25.43%。预计2033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将翻番到4亿,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老年人对于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要求也会随着老龄化增大。但目前从事老年人照顾服务和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偏低,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急需受过专业培训、综合素质高,懂得照顾技巧,具有责任心的专业人才。
2.“互联网+”理念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可以通俗说成“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互联网+”理念在国内最早由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于2012年11月在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的发言中提出,总理也在2014年11月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国务院于2015年7月4日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6年5月31日在京《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6)》中将“互联网+”入选十大新词和十个流行语。
我国急速老龄化的情况下,加速培养老年人服务专业人才势在必行,传统的在中、高职校开设老年护理服务的培训课程来培养老年人服务人才的速度过慢且专业性不够强,不能满足老年人服务市场的需求。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各种网络教学课程极其广泛,我们可以在保留传统教学培养人才的方法的同时,运营“互联网+”理念,有针对性的开设老年人服务专业课程,将互联网培训与基地实践有机结合,这样不仅可以加快人才培养的速度,而且不影响培训质量,基于“互联网+”老年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3.老年服务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
在社会老龄化日趋严重的今天,衢州市在老年人口占比25.43%情况下还在上涨,对老年人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的提升,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紧急救助、医疗康复、社区日托、老人代购与专业养老机构等都需要有专业服务人才和专业的管理人才。衢州市有7家专业的养老机构,若干社区,失能老人与空巢老人更是高达70%以上,衢州市开设老年护理服务课程的中、高等学校凤毛麟角,衢州老年服务专业人才急需补充。
4.老年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的意义
培养老年服务专业人才,加快适应我国日趋严重的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健全老年人服务的管理体制,提高从事老年人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减轻家庭负担,使得老人在晚年能够得到专业的照顾。可以采用完善养老服务课程的知识构架、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等方式来进行老年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老年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分年龄可以社会解决部分失业就业问题。
5.衢州老年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
5.1在中、高职校开设老年护理培训课程
在各个中、高等职校开设老年护理培训课程,主要真针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老年服务专业与老年服务管理专业的培训,采用最传统的教室固定式教学,在课堂上将基础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进行讲解。
5.2开设老年护理培训网络课程
首先是对现在已经从事老年护理服务行业人员进行的专业提升培训课程,主要巩固服务人员的基础知识和加深知识了解,可以不固定形式的进行学习,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其次是针对想要从事老年人服务行业的留守妇女,又不满足中高职校招生要求的人员,从基础开设课程,逐步加深。
5.3建设老年服务培训实践基地
在网上不定期的组织服务老人社会实践工艺活动,实习基地可以在专业的养老院或指定某个社区,参与社会老人服务实践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证书或资格证,累计参与次数,作为老年服务社会机构招聘人员的一项招聘参考。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让本市老人做到老有养,也做好充分迎接“银发潮”的准备。
5.4建设老年服务专业的网站
政府建立老年服务专业的网站,对所有从事老年人服务的人员和社会机构进行系统的监管,确保整个老年服务事业能够稳步发展,在实际生活中解决老年人各方面照顾问题。
参考文献:
[1]吴玉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R],北京:社会科学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xxxx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义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以上门服务和日托护理为主要形式,使在家的老年人获得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一项得民心、恤民情的新举措。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造了条件。根据xxxxx号文关于印发《xxx市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xx社区孤、老、困、残较多的特点,制定《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xx实际情况和社区再就业工程,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六)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xx同志兼任,成员由x个社区居委会xx专干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工作机构
建立x、xx两级工作机构:
(一)成立xx居家养老服务站。
人员由xx科、xx社区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xx居家养老服务站协助民政局确定该站的承办形式,并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接受服务申请,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服务的对象进行评估和资格初审,协助开展服务技能培训,组织服务队伍开展上门服务。
(二)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
主要由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出租屋管理员组成。根据社区服务对象的分布,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的设置。该小组协助受理政府资助对象的服务申请,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情况,负责对服务员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协调和指导。
五、服务对象
xx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xxx辖内,根据规定,目前暂定三大类9种人员:
a类:享受免费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在册救济的“三无”孤老;
2、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3、优抚孤老;
4、一等以上伤残军人;
5、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获得全国单项先进荣誉称号的);
6、百岁老人。
b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低收入困难户里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2、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c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元的服务时间)
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除上述对象外,其他本辖区内的老人经自愿报名后,均可以“就近便利”的原则,享受有偿或低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六、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xx的实际情况,首先在x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七、服务内容
从xx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xx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xx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八、实施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xx中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各社区提供,xx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xx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九、所需资金及来源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xx需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有110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现所需启动经费约xx万元。主要来源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和运作经费主要由市、区政府资助。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关键词: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概况;困境;建议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广东省攀登计划项目(308-GK151010)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8月3日
随着广州经济发展,人们平均寿命的延长和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养老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若仅依靠家庭养老和国家养老已不能解决养老问题,社会化养老成为必然趋势。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需要发挥民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但当前养老行业市场机制的不成熟,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着众多挑战。
一、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概况
根据《关于规范和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暂行办法》,民办养老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的机构,在实际中,民办养老机构具体指的是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广州市共有60岁以上老人133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5.98%,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预计到2020年,广州市老龄人口将达到175.07万,人口老龄化比例达到18.78%。而2014年,广州市有164家养老机构,提供床位数为36,924张,分别由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其中,60家公办养老机构提供8,887张床位,占总床位数的24.07%;104家民办养老机构总共提供了28,037张养老床位,占总床位数的75.93%。民办养老机构撑起了广州养老机构行业的大半边天,弥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空白,对广州市的养老服务行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状况对解决养老问题至关重要,但通过实地调研活动,我们发现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重重阻碍,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必须通过各方努力共同解决,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使广州迈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和谐社会。
二、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一)运营成本繁杂高昂,盈利能力低下。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员工薪酬、土地租金、相关设施投入成本和日常维护成本等。随着物价上涨,劳动成本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压力不断增强。此外,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老年人只要还可以自理,一般都不愿意进入养老机构,因此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大多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机构经常会出现老人生病、意外事故等情况,而由于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尚不完善,很少有针对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保险项目,即便有,也是收费高昂,一般难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老人出现问题,养老院就会承担巨大的风险,进一步加大了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压力。
通过对管理层的问卷调查及访谈我们发现其经营资金主要依赖收取入住老人的费用及政府补贴。目前,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相较于公办在服务质量上无明显优势,导致出现入住率低的现象,却又限于资金不足等原因无法通过加强宣传和形成规模经营来提高入住率和运营效率;而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规模大小在2,000~3,000元每张床位不等,运营补贴按照入住人数给予每张床每个月100~300元补贴。以上两项收入并不足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营,一般民办养老机构只能勉强维持经营,盈利能力低下。
(二)融资困难。目前,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金来源较单一,主要来自个人投资。政府虽然有制定相应的补贴措施,但由于政策限定范围严、落实效果差等原因,政府的补助对解决民办养老机构融资难的困境只是杯水车薪。
银行融资已经成为目前我国融资活动的主要形式,但养老事业投资回报周期长、风险大,且福利性质地产不能用于抵押,因此大多银行出于风险考虑,极少提供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抵押贷款。融资难,资金缺乏导致民办养老机构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及完善设施建设,大大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三)专业人才缺乏。经调研发现,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都是从周边农村或下岗职工中招收的40~50岁人员,文化程度低,缺少基本的护理培训,为老人提供的服务也仅限于饮食、保洁等低附加值的工作,老人的心理慰藉和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老人得不到专业的护理服务。专业医护人员的缺乏也使得入住老人生病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就治,直接威胁老人的生命健康,养老机构也因此必须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加大了养老机构的运营压力。
通过调研可以得知,机构服务质量是影响老人对养老机构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但是现实中民办养老机构由于资金受限,养老护理服务岗位待遇相对较差,社会上对养护理服务人员的认可度较低,且目前中国养老服务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养老机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问题比较严重,从而陷入专业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困境,备受招工难问题困扰。资金困难和人才培养、储备机制不成熟造成民办养老机构的人才困境,人才困境影响服务水平,最终降低老人的满意度,一定程度上对提高其社会认可度产生不利影响,使得融资发展更加困难,形成恶性循环,使民办养老机构经营得更不如意。
(四)社会认可度低。家庭养老作为中国社会的传统养老模式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很多人还保留着这种观念,认为将老人送去养老院是不孝的行为,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传统思想并没有得到发展,这是导致养老机构社会认可度低的其中一个原因。
此外,民办养老机构因资金匮乏、人才缺失无法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大大降低了老人的满意度。相比之下,公办养老机构可以充分利用政策等有利条件发展自身,提高老人满意度。现实中常常出现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却存在较高的空床率,民办养老机构社会认可度低。民办养老机构社会形象建立力度不到位问题已经横亘在其发展道路上,亟待解决。
(五)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对各类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在政策上虽已有明确定位,公办养老机构主要解决低收入等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民办养老机构着重面向具有消费能力的老人,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仍有很多消费能力较高的老人住在公办养老机构,导致一些消费能力相对低下的老人只能入住民办养老机构,在物价上涨,运营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着提高收费就会导致老人无处可去但不提高收费却会导致入不敷出的两难困境,进一步限制了民办养老机构做大做强。
此外,政府虽就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制定了许多优惠和补贴政策,如床位建设补贴政策和水电气优惠等政策,然而实际中受制于各种因素,许多措施均无法得到落实,以政策促发展的效果大大减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三、针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困境提出建议
根据民办养老机构在发展中存在的困境,可以从经营者与政府两个角度来解决民办养老机构的经营问题,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经营者角度
1、明晰自身定位,减少市场空白。各类机构要明晰自身定位,形成分层规范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公办、民营、民非机构在接收目标群体的区分度。公办机构主要解决失能老人等高风险群体及低收入、低保障老人的养老问题,民非机构协助公办机构做好公益,民营机构则可面向不同需求层次的老年群体进行市场拓展。切实做到政府兜底,社会公益,市场均衡发展。
2、多方筹资,扩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在此方面的专项政策,并结合民间筹资等多种形式发起设立养老机构,扩宽融资渠道,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形成大规模的养老服务链,并积极寻找适当时机上市,吸引更多资金支持。
3、完善服务质量,提高社会认可度。民办养老机构应定期关注顾客(老人)对于机构服务的满意度,了解老人对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哪些方面是较满意的,哪些方面仍存在不满意,扬长避短,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老人满意度。
完善配备设施,如医疗设施、运动休闲公共设施等,为老人提供一个更加设备齐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人在医疗、运动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可通过举办入职培训、定期培训等方式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技能,要从根本上完善服务质量,就必须着力于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水平,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生活护理,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
完善的配套设施、高质的服务将为民办养老机构创造良好信誉,从根本上提高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得到提高将吸引更多的老人入住,资金来源得以扩大,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运营条件,为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利用政策支持,加强自身建设。民办养老机构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理解,充分运用政策措施,并且要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更改,及时根据经济、政策环境调整经营管理,尽早尽善地抓住机会促进自身发展。
完善运营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机构的财务制度,合理分析各项成本的构成,加强成本控制,减少不必要的花费,集中资金在能真正满足老人服务需要之处,如医疗设备、心理安慰等;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制定机构发展方案并严格实施,加强机构的自身建设。
(二)政府角度
1、加强指导规范,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切实把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在准入、服务、管理、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指导规范,坚决杜绝各类侵害老年人权益现象的发生,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机构的良好形象,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2、制定帮扶政策,确保全面落实。政府应根据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如针对民办养老机构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可建立为民办养老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制度并继续加大利息补贴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低息贷款;进一步制定针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用于养老服务的地方税收在创办初期的一定年限内予以减免;为向养老服务行业进行投资的私人投资者提供信贷支持的金融机构可考虑纳入税收优惠范围等;合理利用福利彩票所得支持民办养老机构,鼓励向民办养老机构捐赠。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行业各类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完善用地、信贷、补贴等相关量化配套政策,为民办机构经营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3、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培养护理人才。目前,我国对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立采取许可准入制,拥有床位10张以上的可以设立,并对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立不同等级的准入标准。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责任压力,建议出台切合实际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工作标准化流程及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养老机构严格考核,对考核结果按不同标准进行奖励。
重视护工人才培养,加强对专业护理人员及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短期内,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机构现有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化培训,颁发执业证书,减轻民办养老机构的培训压力;长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和疗养院部门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医卫学校开设相关专业,开展学历教育,对于选择养老护理专业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行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带动全社会改变对养老护理的理念。
同时,政府还应关注护工群体的薪酬待遇,保障最低工资薪酬的同时,逐步提高其薪酬待遇,使其薪酬待遇与其专业素质、工作绩效相匹配。通过政府资金补贴、住房补贴等形式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优化雇佣环境,留住护理人才。
4、优化舆论环境,提高社会认可。一是政府应引导各类养老机构加强服务建设,改变社会公众对机构养老的传统认识。破解我国养老服务难题,关键就是把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起来,走社会化的路子,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同时,以宣传为先导,促进传统养老观念向新的养老观念逐步转变。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类型老年群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人们改变传统养老观念,接受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使人们逐步认识到,民办养老机构同公办机构一样,都能使老年人在生活上得到更好的照料,在身体上得到更好的护理,在精神上得到更好的慰藉,有效缓解社会负担、家庭压力,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二是改变社会对护工工作的歧视现象和传统观念,提升护工的社会地位,提高护理行业的社会认可度,从而实现护工的人生价值和自我价值。从政策制度上做出激励和保障,通过财政补贴形式适当提高养老护理员收入待遇。将养老院护工队伍纳入当地社工体系,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社会关注力度,提升其社会地位。鼓励媒体多进行正面引导和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护工的社会氛围。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对达到一定年限,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人员给予奖励,提升养老服务行业对就业人员的吸引力。
主要参考文献:
[1]孟艳春.中国养老模式与优化路径探究[J].河北学刊,2011.1.
[2]张登国.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困境与对策[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6.3.
[3]张浩田.民办养老机构的困境及其发展的支持因素探析[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3.
政策桎梏:沉淀12年的商机
2013年2月3日,在北京的燕子接到了母亲的电话。独居在锡林浩特的母亲,因为高血压已经住院两天了。
一个月前,老人出门滑了一跤,在家躺了三天后,才被亲戚发现。随后老人才打电话告诉燕子“反正打电话给你们也没有用”。老人的话让燕子伤心了好几天。但“远水救不了近火”却是事实。
事实上,随着中国人口流动的加剧,过去儿女绕膝的情形正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老无所依”。
截至2012年底,中国大陆的老年人口已达1.35亿人。这其中,空巢老人的现象尤为突出。在全国范围内,从2000年到2010年,城市空巢老人家庭由42%升为54%,农村则由37.9%上升到45.6%。
中国空巢老人比例的持续上升,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压力的同时,也为长期处于纠结状态的养老产业带来了迫切的需求。
纠结的问题在于,养老到底是福利事业,还是盈利产业?
实际上,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院社会化意见的通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院,打开了养老产业向市场开放的口子。
然而,对于民营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却难以落实。由于只有达到政府标准的养老院,才能享受财税优惠。高门槛使得一些机构干脆放弃这些优惠,转而另图他法。
比如,将空置房屋临时作为宾馆客房或休闲会所搞“创收”;利用福利用地的优惠政策,名为建养老机构,实为开发房地产……
正因为这样的纠结,养老产业的缺口越来越大。目前,中国共有养老床位39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仅34张。而按照国际标准,每干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通常为40―50张。
种种桎梏直到2013年才被真正打开。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愈发凸显,养老产业的刚性需求或将释放;另一方面,诸多政策利好在2012年获得通过,这些政策的红利也将在2013年得到体现。
首先是明确了养老性质的界定问题。2012年7月24日,《民政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下发。《意见》首次提及“民间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可以按照举办目的,区分营利和非营利性质”。
其次,《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意见》要求,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加大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资金支持;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指导规范。
最后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政策为养老产业大开“绿灯”,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据社科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的养老产业产值为1.4万亿元,到2030年将增加到13万亿元。
因此,很多专家也把2013年称为中国养老产业元年。巨大的产业蛋糕,终于被重视起来。各地也开始了养老产业的突围。
资金落地: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黄小蓉现在可以舒口气了,坚持了6年,终于看到了希望。
她是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的董事长。6年前,她注册成立了金太阳老年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全天候的家政、医疗服务。很多人不理解,认为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行业。
黄小蓉的办公室悬挂着一些领导来视察的合影。她说,每一张照片就是一点资金扶持,只有领导来看过了,财政才会拨点钱,否则一个报告打上去,很久都没有回响。
事实上,为了保证养老的福利性质,国家“不计成本”地补贴公立养老院,但真正能入住的老人只是少数,且多是干部。而相对这些公立福利院,民营养老院获得的补贴力度很小。
不过,这样的情况在2011年底,新任福建省民政厅厅长黄序和上任后,有了很大好转。“养老行业属于投资大、周期长、回报率低的朝阳行业。政府十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业,也出台了许多挟持政策,更希望一些有实力的大企业能看到市场的前景。”黄序和说。
2012年以来,福州市财政局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1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等老年事业发展。其中,20万元用于扶持金太阳应急呼救和居家养老信息化建设;50万元用于敬老月期间,为五城区约275名85岁老人,派发金太阳居家养老服务券;30万元用于扶持基层老年人示范校、服务站和活动中心建设。
资金落地后,金太阳建立起国内同行业最先进的公益网络平台,与电信等企业合作开通了24小时应急救助热线,并与120、119、110等实现社会救助联动服务。
随后,黄小蓉又收购了福州市鸿儒老年乐园,基本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老人服务链,能够做到救助与服务统一安排、服务人员统一培训、服务质量统一管理。
金太阳中心主要采用会员制,目前有会员3万多人,其中6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占20%。服务中心在每个有需要的会员家里安装了一键自动拨号器,方便老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联络呼叫中心。
此外,为了更好地给辖区内高龄老人、困难老人提供服务,金太阳中心与电信部门联合向全市五城区8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赠送2万部具有应急呼叫功能的专用手机。活动自2012年7月上旬开展以来,已有22000万多名老人领取了手机,其中年龄最大的103岁。
黄小蓉说,目前福州市的空巢老人约22万,占城区老人的25%左右。受传统观念影响,90%的老人不愿到养老院等机构去养老。因此,老人们需要一个灵敏的应急系统,方便他们生病或发生意外时向外界求救。而金太阳就是这样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模式探索:社会互助式养老
曾经身为副主任医师的李洪玲,如今是郑州市西流湖慈济养老院院长。她一手创办的这家养老院,是民间草根养老机构的代表,其在政府福利院和豪华养老院之外,探索着一种新的养老模式――社会互助式养老。
2012年3月,经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批准,西流湖慈济养老院成立,成为郑州首家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机构。
在收费方面,西流湖慈济养老院定位面向普通大众,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入住两人间,每个人每月收费1200元(含餐费),单人间每人每月2400元,相比郑州多数民办养老院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西流湖慈济养老院的收费标准算是比较低的。
李洪玲说,如果说政府提供免费养老服务的敬老院是招待所,每月收费在1.2万元的豪华养老院是星级酒店,那么西流湖慈济养老院的定位,就是类似如家一样的快捷酒店。
在西流湖慈济养老院的规划中,推动志愿者服务是一项重要特色。目前,养老院已和中原爱心联盟、河南红十字会和绿城社工等志愿者组织建立了固定的合作关系。
养老院推行针对志愿者的时间银行积分制度,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实行积分,志愿者本人或其家人可以用积分换取相应的服务。李洪玲说,实行志愿者积分制是为了倡导一种互帮互助的风气,使更多的社会群体参与到社会养老的事业中来。
在李洪玲看来,他们的优势是调动各种资源更好地为老人服务,但最大的挑战是,各种设施和硬件的投入。为了达到民政部门关于养老机构设置标准的要求,李洪玲和一些朋友已经投入了近200万元。
养老院运营最大的支出就是房租和人员工资,仅房租一项每年就达30多万元。目前养老院的运营还处于投入阶段,收取的费用还不能实现收支平衡。
据测算,当入住老人达到50位以上的时候,基本可以实现收支平衡;达到80位的时候,略有盈利;如果140个床位都住满,就可以给一线的护理人员再涨点工资。现在每个月2200多元招护理员都非常困难。
目前,西流湖慈济养老院很可能面临拆迁。李洪玲说,作为一家面向大众的草根养老机构,自己买地去建养老院不太现实。如果政府能把场地的问题解决,就解除了他们最大后顾之忧。
市场培育:居家护理模式
毕业于海外商学院的王燕妮,原本想创立欧美盛行的老年俱乐部,通过带领老人旅行等方式丰富他们的老年生活,但随即发现此路不通。对于中国老年群体,娱乐消费是锦上添花,并非雪中送炭的“刚需”。
实际上,对于养老的真正“刚需”,来自于失能失智或处于术后恢复期的老年人群。目前国内的养老院主要接收具有自理能力的老人,绝大部分失能老人都只能在家中接受照料。
但是,这种家庭照料往往都是“替代性护理”。即请保姆或护工来替代老人完成行动,但却容易让老人因为长期缺乏运动而失去身体机能。而在欧美国家,家庭护理人才分为保姆、护工和养老护理师不同工种。其中养老护理师可以通过“康复性护理”,延缓慢性病引起的身体恶化和衰退,维持老人身体的机能。
官方数据统计,我国有将近3300万名失能老人,对应的护理服务需求量巨大。“即使100个人配备一名护理师,整体也需要30多万名。”王燕妮说,这是相当巨大的市场缺口。
2009年9月,青松老年看护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王燕妮甄选有全日制医学护理教育背景、并有一定临床护理经验的人员,作为上门提供“康复性护理”的护理师。
王燕妮的商业模式简单明了:通过青松的护理师,向会员制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医疗护理的计时上门服务。
具体来说,首先青松会派遣专业评估师,对老人总体身心状况和护理需求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报告以及跟老人的沟通和协商,为老人制订出一套具体的护理计划,确定护理日程和频次。最后上门服务。
在护理方法上,青松参考国际护理系统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科学锻炼、安全服药和疾病观察等一系列护理,从健康、康复等多方面给老人提供帮助。
在收费上,青松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时间、频率,以及所需护理的专业化程度要求收费。比如,一个每周三天、每次60分钟的护理服务计划,每月需支付800多元。
2010年,随着北京市居家养老政策的逐步落实,各社区都向老人发放了养老服务商名录,青松老年看护公司是其中一家。
2010年4月,在北京市民政局和老龄协会的组织下,青松公司在香河园街道西坝河中里社区,获得了居委会免费提供的200平方米房子,第一次在社区里光明正大地建立起一个政府、社区都认可的护理站,以6张床位、2名固定值班护士和10多名流动护士的规模,正式向周边社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仅仅1个月后,公司签约老人达到1000多人。
王燕妮算过一笔账,像香河园这样的护理站,2010年9个月的运营费用是5万多元,此外一名护士每月工资在2500元至3500元左右,一年共需50多万元,这些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通过天使基金、市场融资和个人出资等办法解决。通过为1000多名老人提供服务,护理站运营持平日略有盈余。
青松公司的账目上,还有一笔特殊的收入养老(助残)服务券。入账不多,每个月总共两三万元,全年约30万元。但王燕妮十分看重这笔钱:“这是政府免费发放给80岁以上老人的,只能用来买服务,而我们正是提供他们需要的服务。这笔钱为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打了底,它的政策引导、信心树立的价值难以衡量。”
目前,青松公司走上了正轨,在北京已经有几百名护理人员,和一万多位老年人客户。王燕妮说:“青松公司不是一个短期快速追求获利的模式。踏踏实实把基础打好,我相信未来的市场。”
养老社区的大资本运作保险业进军养老社区
【关键词】失能老人;老年长期护理;社会支持
1.问题的提出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数达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而当前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并不完善,存在养老护理资源匮乏、供给侧矛盾突出、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老年人依旧将家庭护理作为养老第一选择,但家庭护理服务内容主要是日常照料为主,并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6]。与此同时,随着传统家庭规模的缩小,其护理功能也正面临弱化,无力独自承担护理功能。所以老年人长期护理需要从家庭、社区、机构、政府多元主体寻求支持,从满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出发,探索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目前,S市的老龄化和高龄化特征显著,其对于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已经出现供需不平衡的状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尽管S市为了解决老年长期护理问题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措施,但在其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社会支持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2.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现状分析
S市长期护理服务事业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为方便我们了解目前S市护理服务现状,文章主要从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的现状进行分析。
2.1S市养老服务政策现状
S市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2020年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集养老、保障、政策支持、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为一体。其中主要任务有:要依托社区促进家庭照料服务开展,提高家庭照护能力;要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六个服务项目,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对公办的养老机构要建立起入住评估制度,先保障经济条件困难的无儿女、高龄和失能老人,所收住的失能老人数量要占总入住人数七成以上;倡导邻里互助,建设老年大学和社区文化中心等设施;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在养老机构内增设医疗机构并扩大其医保支付范围,使医疗与生活护理能有效衔接。
2.2S市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现状
S市承担长期护理服务的责任方主要有三方,因为家庭成员承担护理功能内容较单一,因此本文主要从社区居家和机构所提供的护理服务进行论述。
(一)社区居家护理服务现状。居家养老服务依靠老年日托中心、社区助老服务社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项目,项目有10个方面,为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和助医。服务方式有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等。2015年末,S市社区老年日间服务机构的数量就达442家,每天托养的老年人有1.5万人,社区助老服务社有202个,每月服务30.55万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有215个,年内开设总病床数5万多张,这些服务机构的数量每年在逐渐增加。
(二)机构护理服务现状。S市由养老专业机构承担老年人的生活护理服务,由老年医疗护理专业机构来承担老年人医疗相关护理服务。养老专业机构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及长者照护之家等,为老人提供长期生活照顾及护理服务。老年医疗护理相关机构不仅有老年护理院、部分二级医院护理病房和综合民办医疗机构、老年医院,还有设立在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目的是给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目前S市护理床位的数量并不多,截至2015年,S市老年护理院有24所,床位数仅6645个,导致了护理床位“一床难求”的局面。
2.3S市护理服务人员现状
目前S市护理服务人员包括家庭护理人员、社区护理人员和机构护理人员。家庭护理人员主要由子女、配偶组成,提供非专业化的护理服务,仅能满足生活护理功能。社区护理人员则绝大多数来源于劳务派遣和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年龄偏高,综合素质也不高,技术能力不强。机构护理人员虽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但伴有流失率高的特点。社区护理人员和机构护理人员持证率仅17%。从中可以看出,S市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人员服务水平并不高,服务质量堪忧,因此,在政府发展完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护理人员的建设问题。
3.社会支持理论视角下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存在的困境
社会支持不仅包括了正式支持,还有非正式支持,前者为政府、社会团体、社区、服务机构和各种制度保障,后者为家人、朋友和邻里之间提供的支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正是通过将这两种支持进行功能上、资源上的整合,才能使老人拥有一个完整的社会支持网络。
3.1老年长期护理服务正式社会支持存在的困境
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正式支持不足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缺乏完整的长期护理服务支持体系。目前S市的社区护理服务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调查发现,社区护理服务存在着项目对象不明确,项目之间功能交叉的问题。如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立初衷是给失能老人服务,但有不少照料中心变相地成为了老年活动中心。特别是日间照料中心并不能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需求,因为大多数中心的设施并没有失能老人所需的项目和康复护理服务[8]。日间照料与文体活动在功能上的交叉使得失能老年人的专项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机构长期护理存在的问题则是,老年护理机构床位太少,病床使用率高,周转率低下,“一床难求”现象明显。特别是老年人需要专业医疗护理的需求,其护理人才队伍仍需加强专业化建设。总而言之,目前S市长期护理服务中,家庭护理缺乏家庭支持政策,社区护理存在功能交叉问题,机构护理床位严重不足,三者服务水平都不高,并且三者服务呈现碎片化的状态,各自为政,也没有进行有效的衔接。
(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缺失。目前大部分老年人长期护理的费用由自己及子女支付,政府补贴少,老人表示无法承担高昂的护理费用,亟需政府给予资金补贴。政府在解决护理费用问题时,必须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制度的互助共济功能来给予老人正式支持。但S市目前还未建立一个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仅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并且试点工作才刚开始还未取得成效,是否能扩大到整个城市还尚未可知。
(三)尚未建立完善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估体系。S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由民政局负责,高龄老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评估由医保部门负责,老年护理院的入院标准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这三个部门各自制定老年护理需求分级评定标准。由于S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老年护理机构护理产生的费用可由医保报销,在无法正确评估的情形下将会导致那些本来应去养老机构接受专业护理的失能老人反而挤占医疗护理的床位,降低护理床位周转率;S市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当老人处在不同区域时,即使护理需求一样,也无法得到一致的服务;除此之外,S市还未完善长期护理评估机构和评估团队,无法保障评估是否真正透明公开。
3.2老年长期护理服务非正式支持方面存在不足
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非正式不足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家庭规模缩小导致长期护理功能退化。有学者指出,当老人遇到困难时首先会向家庭成员求助,由家庭承担长期护理功能,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还能减少家庭在护理方面的直接支出[7]。这说明在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中,家庭成员提供的不仅仅是物质保障还有精神慰藉的功能。但随着家庭规模逐渐缩小,4-2-1家庭模式的存在已更为普遍。加之女性家庭成员进入职场的比例越来越大,照顾家中的老人的时间被大大压缩,家庭承担的护理功能已经逐渐弱化。除此之外,由于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预期寿命的增长,甚至有些家庭还出现了子女与父母一同步入老龄化的现象,家庭承担护理功能的能力进一步受到挑战。
(二)非专业护理人员服务能力不足。专业的护理人员才能运用专业护理知识,有效地解决老人身体、心理上出现的问题。而对S市长期护理服务人员的研究发现,S市真正拥有专业护理知识和真正能从事护理行业的人比较少。现存主要以大量非专业护理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该群体人员大多数服务水平不高,质量堪忧,这将会严重影响老年人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4.完善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建议
4.1建立家庭—社区—机构三维长期护理服务支持体系
应加快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首先,让家庭成员主动承担护理责任,同时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同时要给予一定的信息支持,如开展培训服务或讲座,由专业护理人士对家庭中老年人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方法、技巧上的交流和探讨。再者,当家庭成员出现护理压力过大或暂时无法护理老人的情况时,可提供暂时的护理服务。重度失能老人所需护理时间长、对服务专业性要求较高,应由机构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另外,将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依托。社区养老护理体系的对象应该是全部不同体质的老人[3]。由社区提供的支持,家政公司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上门日照服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供日托服务,专业机构和短期托养机构提供的短托服务和长者照护之家的长托服务;最后,机构护理应该成为三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里的支撑,专门为重度的老人提供专业的长期护理服务。养老机构要根据评定标准对老人护理需求进行评定,实施分级护理。
4.2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了保障家庭、社区、机构三方护理功能的衔接,就须在家庭、社区和机构这三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分级护理为主要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筹资渠道、保障对象和筹资比例等作详细规定。针对资金来源渠道狭窄问题,应通过鼓励社会上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团体进行慈善捐赠或通过发行福利彩票获得资金等方式解决,实现应保尽保。在建立制度保障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将重心放在对失能老人的科学分级中来,通过科学分级将失能老人合理地安排到家庭、社区、机构中去。
4.3建立完善长期护理评估机制
S市应在全市建立统一的需求评定标准,由一个部门采用分级评定的方式对申请长期护理的老人进行失能等级认定,分级分流提供服务,将轻度、中度失能的老人安排在家庭或社区进行护理,将重度失能老人安排在机构护理,统一规划,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服务碎片化。并且组建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团队,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评估的过程、结果进行监督制约,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还可引入社会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保证评估的透明。
4.4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对护理人员进行人力资源建设,形成专业护理队伍。首先政府可适当地进行人才储备,如在高等院校设立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培养未来专业的护理人才;再者,对社会上正在从事或将来想要从事护理工作的人,通过职业培训,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合格者才能提供护理服务,做到每人持证上岗。同时,也可让社区居民自愿加入志愿者队伍,最大限度地使用社区内人力资源,但需要对从事护理工作的志愿者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培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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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日前,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2014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获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
众所周知,中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时代,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了全社会的关注焦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南京市民政局推出了一系列创新居家养老服务,这种意识是值得称道的,其效果也对其他地区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然而,当笔者仔细了解了其中关于“家属照料型”模式的具体内容,却又对这一“看上去很美”的举措产生了担忧。据报道,该模式的覆盖人群主要是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老人,其子女儿媳如果愿意在家照顾他们,则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400元的“补助工资”,这样“儿女不仅可以尽孝心,还可为自己增加一定的收入,实现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
可以想见的是,这些贫困老人的子女大多数应该也是低收入人士。对于他们而言,一旦放弃了现有工作专职在家照顾老人,在目前物价水平下,这笔“补助工资”的诱惑力究竟有多大?如果仅靠这笔钱的话,恐怕一家人的生计都会出问题,又怎能指望子女能一心一意地照顾老人呢?到头来,其结果反而与民政部门推出这一举措的出发点背道而驰。此外,这一政策究竟会持续多久?一旦老人去世,这些脱离工作岗位相当一段时间的子女们如何顺利再就业,避免让本就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这些都是需要民政部门给予解释的。
当然,我们理解相关部门的困境,毕竟面对这么多需要照顾的老人,一旦提高补贴,那么财政上肯定也是困难的。因此,如何将钱花在刀刃上就应是我们仔细考量的重点,或许应考虑在提升补贴额度的基础上,缩小受益人群范围,以便做到真正的“雪中送炭”。
说到底,养老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在这一问题中究竟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引导民间力量的参与?这些都是需要国家更高级别的部门尽快做出顶层设计的。在此,我们也希望这一天能够早些到来。
关键词:养老服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烟台市是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早在1987年就进入老年型社会。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烟台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突破140万人,约占全市人口的22%。预计到2020年,烟台市老年人口将超过170万。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烟台市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何破解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难题,推动烟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是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烟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为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烟台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烟政发〔2012〕25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烟政发〔2014〕4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4〕33号)等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文件,提出要“构建与烟台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产品,完善市场发展机制,形成设施完善、服务优良、配套齐全的养老服务产业体系”。这一系列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烟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为烟台市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建立起规范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积极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目前,烟台市共建成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10处,发展加盟企业、商户7500多家,服务入网老人8.8万名,全市累计投入900多万元为高龄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烟台市全面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20分钟左右的“社区养老服务圈”,已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14处,29处正在建设;建成农村幸福院313处,165处正在建设。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截至2015年上半年,烟台市共有养老机构228处,各类养老床位4.8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00处,床位2.3万张,全市平均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张。
(三)完善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一是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资助。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接收的老年人入住数量,按一定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二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和运营补助。对不同规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不同标准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三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市中心区60岁以上的城镇“三无”老年人、城镇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三老”优抚对象,由政府为其购买服务。
二、烟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
(一)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服务对象覆盖面较窄。虽从目前来看,烟台市每千名老人拥有的机构养老床位数高于全国和山东省的平均水平,但与烟台市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相比,仍非常不足。市区内一些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因为环境、服务条件等相对较好,床位长期处于紧张状况,许多老人要排队等候入院,有的登记排号一两年后仍等不到床位。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民办养老机构有的价格过高,有的环境条件较差,但即便如此,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也非常紧张。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由于受到各种因素限制,社区所提供的养老服务项目不够丰富,而且服务主要针对困难和高龄老人,缺乏能够满足更广大老年群体多样化需求的社区养老服务。
(二)专业养老护理员缺口较大,护理人员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通常情况下,护理员与需护理老人的合理比例为1:3,按照这个比例来看,烟台市专业养老护理员的缺口有一万名左右,许多养老机构的护理员与失能老人配比达到了1:5甚至1:
10。由于养老行业工作十分辛苦,养老机构招聘从业人员非常困难。目前,烟台市护理员的月收入大致在3200―4500元之间,好的护理员工资可达到5000元,但即使是这样的工资待遇也难以吸引应聘者。由于养老行业工作的特性,养老护理员的平均流失率也较高,人员更替频繁,很多护理员技能刚成熟起来就跳槽到其他行业,这也导致养老护理员队伍整体技能水平尚有欠缺。
(三)相关优惠政策落实难度大,社会力量参与不足。近年来,国家、山东省和烟台市相继出台了系列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的鼓励措施。在各级政策鼓励下,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产业积极性很高。但与民间资本积极投资养老事业不相匹配的是相关财政支持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了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一些新建社会养老机构反映强烈的是财政补贴申请难、到位难。影响了社会资本进一步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个别具有投资养老行业意愿的实体目前持观望态度,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迟滞了社会养老事业发展速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参与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但目前烟台市社会组织的发育仍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组织面临着筹资运营困难,组织架构松散、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社会组织对政府项目的承接能力有限,服务质量仍有待提升。
三、加快推进烟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政府职责定位,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1)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公共财政投入。政府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方面要加大扶持和资助力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对各类主体兴办的养老机构要给予同等的优惠扶持和财政补助。(2)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制定科学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估,健全养老服务准入、运营、退出管理机制。
一、社会服务概念的发展
今天,我们称之为社区健康照顾服务的概念最早在西方被称为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作为实践起源于19世纪。
最早使用社会服务这个词的是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社会管理系的教授:理查德•蒂特姆斯。在1951年,社会服务作为一个学术词汇被蒂特姆斯第一次提出。理查德•迪特姆斯在谈到社会服务的观念和方法时说,这可以追溯到19世纪:“在那个世纪之初的伟大的集体主义的进步以及随之而来的在社会立法上的积极成就,目的在于逐渐地超越济贫法。但是因为没有可以选择的观念来工作,没有新的眼界投入人类的需要和规范这些社会现象,济贫法的观念和方法被移植进入了新的社会服务。”
什么是社会服务?蒂特马斯以1911年的国民健康保险的例子说,国民健康保险以现金支付的形式提供给患病期间的病人,这不是社会服务。他归纳引用了1913年在英国出现的作为普遍实践的医疗护理照顾的例子,作为最早的对社会服务的介绍。蒂特姆斯指出,服务和以现金支付的保险是截然不同的。
1945年以后,社会服务在西方世界里已经变成了社会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上个世纪50年代以后的社会福利研究中,被多方变化使用的社会福利概念已经基本固定,被分为以下四部分:教育、住房、收入保障和国民健康服务(NHS)。但是,实际上,除了四种福利,还有一种服务独立地存在,这就是社会服务。社会关照服务作为为个人享用提供的社会服务,成为社会结构的新现象。1945年以后,社会服务在西方世界国家里已经成为社会政策构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服务在金融投入、组织管理、生产程序和控制过程的增长程度上都已经使其变成了公共事业中一个独立负责的部分。
西方学术界认为,给社会服务一个更加区别于其他福利项目的限定,就是在英国被称之为人身社会服务(PersonalSocialService)或者在北欧叫做社会关照服务(SocialCareService)。但是只讲提供给个人的服务还是不太明确的,有的学者认为应该加入重要的一个因素:即根据人类的不同的需求提供的服务。所以Sainsbury给社会服务的定性是:“人身社会服务是关心有需求和困难的人,因为困难阻止了他作为个体在社会上应能够发挥的最大的社会能量,阻止了他自由地发展他的个性和通过和外界的接触实现自己的渴望。这种需要在传统上被个人和家庭的功能来解决的;而目前改为社会服务来满足需求,并且社会提供了高水平的帮助过程,并不是提供单一化的帮助;服务资源适应个人和群体的不同需求并不是人与人之间都一样”。社会关照服务强调了行为,重点在关心照顾。它对全部的社会群体根据总的标准区别服务,例如,根据年龄和居住地点、特殊的问题和特定的人口群提供服务。为老人提供的服务,是社会服务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强调一下关于社会服务的几个概念:
社会关照服务强调了行为,重点在关心照顾。
学术和研究范围内的社会服务,不可以与其他的社会福利服务项目混淆,它专指社会关照服务和人身社会服务。
社区服务:从医院回归社区。
非正式服务:家属邻里亲戚提供的服务照顾。
独立部分:私人和志愿组织提供的服务。
以上这些有关社会服务的概念将在以下部分涉及到.
二、北欧老人社会关照服务的理念与原则:
普遍主义——覆盖全体公民的综合服务
社会服务概念的使用反射了两种变化:意识形态和政治的领域的变化以及在统计数字上的显著的变化。最显著的成型发展是在北欧,它们比英国走得更快。斯堪的纳维亚的五个社会民主福利模式的国家里,社会服务的概念于上个世纪60年代出现在官方的文件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创造了世界著名的社会关心照顾服务,其特征是内容广泛并且覆盖全体公民。社会关心照顾服务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他们接受,接受服务者也没有羞辱的烙印。他们更多地接受了贝弗里奇而不是俾斯麦的思想,坚守了马歇尔的公民权的原则。
在北欧,公共部门提供为老人、儿童、肢体残疾人、智力障碍人、受虐待者、药物滥用者、贫困的人以及所有的人提供特殊的帮助和服务,包括照顾抚养服务,以帮助人们和他们的亲属处理应付日常生活。这些关心照顾服务在社区内被提供,由护理院、日托所、咨询中心等提供。这些服务包括:1),日常照顾:为老人和残疾人建立俱乐部、日常诊所、老年人弱智训练中心、残疾人日常护理学校和健康中心等。2),家庭护理服务:给老年人和肢残人、盲人、聋人提供家庭服务或教育。3),提供儿童家庭服务:接收儿童,收养儿童,抚养儿童,监督儿童父母对儿童的抚养,保护儿童不被冒犯。给儿童提供财力和物质帮助,提供送餐到家。4),咨询服务:建立咨询中心,提供家庭财产计划、年轻人医疗咨询等,还给健康家访员、家庭护士、接生员、心理工作者提供家庭护理知识和教育。
由于北欧把社会关照服务当作一种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这样一种理念来发展,所以,完好的和普遍建立的社会关照服务成了北欧福利社会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在北欧,关照服务体系有三个最大的特点,即老年之家、家庭帮助服务和儿童日托中心。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对老人的照顾。
老年之家
北欧的老年之家很发达,从1960年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到1993年的社会福利体制的完善时期,这30多年间,北欧五个国家除了爱尔兰,居住在福利院和养老院的老人的平均数字大概徘徊在5-7%之间。1993年,北欧五国,居住在老人之家的65岁以上的老人的比例,最高的是爱尔兰12%,最低的瑞典5%,平均达到7.2%(见下表)。
北欧五国居住在福利院和老人之家的老人1960-1993
居住在敬老院的全部65岁以上老人绝对数字和百分比
丹麦%芬兰%爱尔兰%挪威%瑞典%
1960------22,422634,7194
197040,731731,90771,338731,565659,8315
198150,230729,84551,891841,1397114,5535
199351,976646,10073,4821243,215676,4005
来源: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和北欧统计年鉴(Sipila:1997:190)
北欧五国比较西欧其他国家,因为其遵循普遍服务的原则,提供给予老人的社会关照服务为高比例。不仅北欧老人居住福利院的比例高,北欧提供的综合服务也好,因为社会服务支出占GDP的比例高。除了老人进老人院的比例较高之外,接受家庭帮助的老人的比例也普遍高于其他西欧国家。具体比例见如下表格。
欧洲的老年关心照顾现状1990
支出占GDP的%住进老人之家接受护理的占全部老龄人口的%提供家庭帮助的占老龄人口的%提供家庭护理的占老龄人口的%接收家庭帮助的比例接受轮椅餐饮的比例接受家庭护理的比例
比利时0.86.61.01.1---
丹麦2.310.63.80.718.56.35.9
(3.2)(6.5)(3.5)(14.2)
德国0.45.4-0.31.3ca2ca3
西班牙-2.0-----
法国0.55.10.50.16--
希腊-0.5-----
意大利2.32.8----1
爱尔兰-5.0-0.30.4--
荷兰1.612.32.10.48-15
英国-10.0-----
葡萄牙-2.0----0.8
芬兰1.65.61.8-14.4--
冰岛0.7-1.5-3.4--
挪威2.86.51.8-11.5--
瑞典2.85.0--26.6--
注:老龄人口至65岁以上的老人。
丹麦的第一行数据为研究人员JensAlbre给予的数据,第二行为北欧统计机构给予的数据。
来源:JormaSipilaEd.,(1997),SocialCareServices:ThetotheScandinavianWelfareModel,p.167,table9.8
家庭帮助服务
在北欧,提供家庭服务最初是指支持有孩子的家庭,不久这种服务就发展为老年人、慢性病人和残疾人的家庭照顾。北欧的家庭帮助服务有一个真挚的服务功能:提高了帮助需求的人的生活标准并让他们的亲属从照顾的负担下解脱出来。北欧接受家庭服务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服务自1960年以来有一个上升的曲线。从最初的个位数字上升到后来的23%,使用家庭服务帮助的老年人的家庭的平均数字为家庭总数的19%。
接受家庭服务帮助的老年人和家庭数字统计1960-1993
(高于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单位:家庭
年丹麦%芬兰%爱尔兰%挪威%瑞典%
1960--------82,2769
1970--25,0006472342,1588251,61723
1981135,75618107,77018--105,53517346,54325
1990171,74021144,227214,09715114,60717302,38520
1993187,04623153,578225,35319117,98416303,56413
来源: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和北欧统计年鉴
在北欧国家,公共部门是主要的社会服务的责任的承担者。以芬兰为例。在芬兰,大概有450个城市负责提供社会服务。这些地方政府机构提供70%的财政支出,提供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服务的市政税收。中央政府转移给地方的大约覆盖五分之一的开支,其余不到百分之十的用于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的资金来自客户收费。各市可以提供自己的服务,也可以从其他直辖市或者其他私人服务提供商购买。
北欧国家给我们展示了一个非常好的社会照顾服务的榜样。由于他们怀有普遍主义的理念,所以表现在社会关照服务事业的特点是提供给全体公民,人民接受社会服务的比例很高,而且涵括不同的服务类型,种类很健全。在分类上,体现了现代化与专业化的管理和专业人员的高质量的培训上岗。到了90年代,老年贫困已经降低,在挪威,老年贫困已经低于5%,芬兰是4%,在瑞典,老年生活在贫困中的比例则低0.5%。
三、英国人身社会服务的改革:
社区照顾、准市场与混合经济
英国人身社会服务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有以下几个转变或者特征:
1)人身社会服务任务的明确与统一管理
英国的地方社会服务部创建于1971年。在英国,在此以前的社会服务是不完整的,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对现存的服务的忧虑,英国政府建立希波姆(seebohm)委员会检查社会服务。希波姆报告于1968年,其中心是提倡建立一个统一的和以家庭为导向的服务。它的议题包括:建立一个新的政府部门,将要为全体人民提供一个全民所享有的以社区和为基础和以家庭为导向的服务。报告说,我们相信,这个新的部门所进行的探索将远远超越现有的对事故与灾难的解救,它将要为了全社区的福祉,让绝大多数的个人能够参与相互间置换的给予和获取服务的行为。希波姆委员会的建议在1970年被结合进地方政府的社会服务法。这个法律在1971年被实施。这个法律要求地方政府建立社会服务委员会。新的社会服务部门将负责社区内所有部门的福利。改革以后的人身社会服务的内容也有了拓展,包含了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亲属、儿童和年轻人、智力残障的人以及他们的家庭。经过受过培训的福利之家和日托中心等主要服务组织提供不同种类的社会服务工作,来帮助那些行为不便的人享受家庭生活。
2)从健康照顾到社会照顾的转变
英国人身社会服务的另一个加强是1990年以后,从健康照顾到社会照顾的转变,即把国民卫生服务中住院护理的一部分转为社区照顾服务的内容。英国的国民健康法在1946年通过,在1948年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服务的原则思想是,把各个方面的健康照顾归纳到一个组织之下,健康照顾应该提供给所有的人,而不考虑个人支付能力。1989年政府了题为“社区照顾在下一个十年和十年后”的白皮书,它指出问题:提供给需要住院护理的虚弱的老人的医院已经不够了,需要住院的老人被推迟住院。所以,要把长期患病居住在医院护理的虚弱的老人和精神病人转移到社区实行照顾,由住院护理转为社区照顾服务,由原来的仅仅是医生的工作改为更多的社会工作者介入。照顾管理的意识改变为:把以前在医院长期居住的病人再次回归安顿在社区,在安顿人民进入社区,或者为他们提供支持服务上,确立社会工作的作用。
在英国社区照顾历史上两个主要的主题一个是去体制化,另一个是加强对社区内弱势群体的支持。此时有一系列的研究支持者这个改革,最显著的是肯特大学所从事的人身社会服务部门的研究报告,它探索了在接受这些最弱势群体的居住区内的照顾的支付,研究主要集中于在虚弱老年人口,也已经推及到其他的人口。1990年的国民健康服务和社区照顾法被认为是地方政府提供服务的改革一个分水岭。法律体现了以下原则:
提倡居家休养服务的发展,让人们能够住在他们自己的感觉方便舒适的家中。
确保服务提供者给家庭护理人员一个高度优先的实际支持。
和优秀质量的公共服务一起,促进发展多种多样的私营部分的繁荣。
划分职责范围使他们更容易地重视自己的行为。
依靠介绍新的社会照顾的资助结构,确保更好的纳税者的纳税价值。
3)社会照顾服务中的混合经济模式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英国人身社会服务出现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即混和经济型服务。在上个世纪70至80年代的西方,没有其他任何主要的工业产业能够像社会照顾关心服务一样飞速地发展膨胀。在英国,人身社会服务在1955年仅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GNP)的0.2%,到了1974年升到了1%。在1988年,达到3844百万英镑。这些社会服务支出按比例投放在不同的服务领域,其中老年人、身体残疾人以及盲人聋人的护理院被投入得最多,约占40%,提供家庭餐饮也约占40%,然后是护理院的培训和儿童寄托所,各约占1%,其他的部分投入到家庭护理、每日护理等项目上(详见下图)。
人身社会服务支出的费用百分比(英格兰)
服务领域1983/41984/51985/61986/7
儿童寄托所9.69.39.09.4
老年人、身体残疾人以及盲人聋人护理院36.235.641.739.5
其他的护理员,包括培训和管理10.410.411.311.1
家庭护理7.07.27.56.9
提供家庭餐饮36.138.538.138.3
每日护理5.44.94.84.6
其他1.61.31.36.6
来源:Barr,Nicholasandothers(1995),TheStateofWelfare,thewelfarestateinBritainsince1974,Oxford:Clarendon,p.224.
自上个世纪时期年代末期起,由于人身社会服务的投入增加,并且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导致了投入和产出的不平衡。于是,在80年代,一个新的概念,福利多元化(welfarepluralism)在英国被提了出来。多元化包括了除政府外的其它非官方的、志愿的和私有的部分的共同参与。这些意味着社会服务有更多的参与者,强调其分散化、非官办等特质。同时,有人也把多元化称为“福利的混合”(welfaremix),意味着混合提供福利利益。国家提倡社会服务的多元化是为了解决资金的问题,于是,出现了多元的混合了保险、收费服务、无偿服务等多类型的政策,还更多地体现了志愿者参与的服务(对这一模式,我在下面专门阐述)。
4)社区照顾服务中准市场模式的应用:
国家作为服务监察而不是直接地提供。这是一个基本的意识形态的改变,在社会服务中朝向市场的原则。所以,社会服务,地方政府从一个系列志愿者部门私有部门和市场提供购买服务来代替内部产生的服务像住院照顾或者日托护理。购买方与提供方的分离被处理为准市场的方式,体系被分为购买照顾服务和提供照顾服务。准,就意味着像,类似。它们是“准”,因为它们在关键的一系列方面与常规所认知的市场不同。在需求和供应两方面都不同。
他们是市场,因为它们用竞争的独立机构替代了垄断的国家提供。然而,他们又不是市场,对惯有的市场,所有这些组织不是必然的以产出最大的利润为原则也不是必然地为私人有所。在需求方,在准市场的条件下,消费购买力不是直接地表达在金钱的概念,而是最终体现为服务的使用。准市场经常不是基于自由竞争而是根据服务的标准和质量,选择居住区护理照顾。代替金钱,或者是以指定的预算费用,或者是以代金券的限定方式购买配置给使用者的专门的服务,或者集中起来到一个唯一的国家购买机构。并且,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许多情况下,直接的使用者不经历参与购买决定的选择,代替它们做出这些选择的经常是为第三方代表,比如像一个社会服务部门,或者是社会照顾的照顾护理管理者,一个GP或者是卫生护理方面的一个健康权威。
四、英国老人社会服务的混合模式
政府、私人和志愿者共同投入社会服务管理
在福利多元的思想指导下,西方社会服务领域开始一些新的尝试。最先和典型的尝试发生在英国。和北欧的老人院由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管理不同,英国由私人兴办的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特征的服务机构开始登台。在英国,护理院展现了包括地方政府、志愿者和私人创办的多元的趋势。到了2001年,英国地方政府创办的护理院下降,志愿者办的居中,而私人办的护理院占到了绝大多数。使用国家提供的老年人服务帮助的比例只有8%,低于北欧的19%的比例,但是它的私人提供的家庭服务几乎与政府提供的平分秋色。加上其它的种类的社会服务,总的使用社会服务比例的老人甚至高于全部65岁以上老人的四分之一。下图表介绍了英国护理院的多元化种类。
护理院的种类(2001年3月31日)百分比
百分比地方政府志愿者*其他**
英国17%21%63%
英格兰15%20%65%
威尔士26866
苏格兰314326
北爱尔兰372638
*包括双重登记的志愿者办的护理之家。**私人办的护理之家。
来源:英国国家统计
在英国,国民健康服务体系(NHS)由于国家的资助是全部免费的,但是个人社会服务体系(PPS)不完全如此。接受政府办的社会服务体系要经过家庭财产调查,而且接收人员的数目受控制,比较少,申请的人员多,要长时间的排队等候。所以,由以上图表看出,在2001年,英国的护理院,地方政府办的只占17%,民间志愿组织办的占21%,而私人建立和管理的护理院占全部总数的63%。下图是具体到老人之家在英格兰的多元混合管理的概况。
英格兰的老人(65岁以上的老人)之家和老人护理之家
英格兰千
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志愿者办的293131313031
私人办的140137136135132135
家庭的小型-23465
多方合办的老人院101213162226
多方合办的护理所*-2720304041
其他的护理所*-8396838499
以上全部-293299298314337
*护理院不是专为老人作为顾客的。这里的数字是仅仅为老人作为护理对象群的护理所,数字不包含智力疾病、弱智、身体残疾、酗酒和虐待的顾客群。
来源:英国国家统计
志愿者的服务
志愿者包括固定的慈善机构和分散的个人。在英国,护理照顾服务的绝大部分由非官方的机构组成。护理照顾服务作为最大的投入部分,如果仅仅由金钱定量行为的话,也是在资金上最难估算的部分。这部分也包括非正式的服务,即指家人、朋友、邻居和其他人和给年老的、患病的和残疾的人提供无偿的照顾。在2001年,英国有590万非官方的志愿护理者。这些护理人员主要的是女性(在250万到340万之间),其中大一部分是社区自愿组织承担的。在1998年超过1/4的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参加了社区活动,比如居民协会和家长——教师协会。
私立护理公司
英国有许多著名的私立的护理机构。如英国护理(CareUK)拥有90个护理照顾之家和8700个工作人员。再如,步柏(BUPA)公司,在全世界190个国家有400多万个护理之家。在英国步柏拥有49个医院,34个健康保护中心,245个护理照顾之家,45个退休之家,大约有4万个工作人员。它的245个护理之家住有1.5万个护理对象(平均每个护理之家有61人)。一般这种私立的护理机构需要高付费,但是比国家办的条件要好。
尽管服务的多元化解决了资金的问题,但是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私人办的护理院不用等待,但是收费很高(每周需交纳600英镑,而国家给的养老金每周才60英镑)。尽管国家对护理院有规范的管理规则,而服务人员又经过培训,但是实际上,这些私立护理院水平不一,参差不齐。它们不仅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大量的低工资的护理人员,同顾客形成语言文化的障碍,而且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的数量,把服务行业机械化作业,淡化了人道主义的色彩。所以,学者提出:社会照顾在混乱中;新闻界提出:40%的老人在护理院被虐待。
在英国的混合型福利的模式,国家、非营利机构,志愿组织和私人的服务之间构成了诸如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相互挑战,互为动力机制的关系模式。但是,我们也发现,政府在社会服务中依旧发挥其主要作用。英国服务的支出,实际上绝大部分来自政府的预算。小规模志愿组织活动时是不要报酬的,或者资金来源于义卖和其他途径。但是,当许多服务组织需要工资支付时,资助的方式就改变了,大多数的资助来源于地方和中央政府,也有许多被政府的免税所代替。在1999至2000年的缴税期间,在人身社会服务部门有112亿英镑的税务被免除。在英国,志愿组织服务获得的资金中,政府的资助占第一位,达到了志愿组织全部收入的54.4%,其次是个人缴费部分,占26%。
所以,私人和志愿组织的社会服务,实际依旧在政府的计划之内。只不过是政府不再具体操作办理,交给志愿组织和私人机构去操作和执行,政府是主要出资者、政策法规制订者与监督者。这样,腾出活动的空间给志愿组织和私人。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服务内容的多样化和个性化,为社会服务注入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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