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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经济发展
一个民族的兴衰与文化的繁荣和进步是紧密相连的,纵观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发展史,也可以说是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历史。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中国在漫长的历史长流中积累了众多优秀的文化,但是随着众多外来文化的流入,我们的民族文化根基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这时,做好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就显得十分重要,也是建立和谐社会所必须关注的重点。云南省作为我国众多少数民族的聚居区,拥有着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与艺术,加强对这些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能够更好的发挥民族特色优势,寻找出更加适合本民族发展的道路,下面我们以文山壮族和瑶族为例,分析一下云南边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
一.文山壮族和瑶族历史考察
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山是云南境内壮族的主要聚居地区,也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两个自治民族之一。作为文山境内分布最多最广的民族,壮族在全州八县均有分布,人口增长方面在建国后至今也得到了快速增长。因壮族多分布在有河、溪、井的坝区、河谷地区和靠山临水的丘陵地带,因此历史上壮族曾被成为“水边的民族”、“农耕民族”和“稻作民族”,在分布上也呈现大聚居、小分散、居地连片的特点,少数还保留着古代濮人部落的居住遗迹。
瑶族多分布在溪流密布,山青水秀,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地区,其称谓由于生产方式、居住条件、生活服饰等特点,历史上曾多次变化,在建国后,经过民族归系统称瑶族。现居住在州境内文山的瑶族主要有三个支系,自称“们”或“金门”的,他称蓝靛瑶;自称“孟棉”或“龙棉”的,他称大板瑶、角瑶;自称“秀”或“亚”的,他称山瑶、过山瑶。相较壮族,瑶族经历过封建和半封建社会,受分布地区自然条件和入境早晚差异,各地瑶族在经济和文化形态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在解放后和之后,瑶族地区的生产力和生产水平均有所提升,开始融入市场经济轨道。受居住条件和生活习性影响,瑶族人除了粮食生产水平较为稳定外,在林果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发面也有所发展,民族总体发展趋势较好。
二.壮族与瑶族传统文化艺术
1.壮族传统文化艺术
壮族在历史上曾有过自己的文字,是全国23个有古代文字的少数民族之一。唐宋时期,部分壮族有识之士采用汉字记音、记义和汉字切合的方法,按照壮语习惯发明了具有形、声、义规律的土俗方块古壮字,有象形字、会义字、形声字等,用它记载和交流民族的历史文化、天文地理、生活习俗、民情掌故。在广南、富宁、文山、西畴等县的壮族民间古籍中,以汉字、壮字混用的形式,记载壮族的历史与现状,自然与经济,政治与文化,许多古壮字至今仍珍藏在民间。流传下来的壮族文献古籍有《骨刻历算》、《鸡卜经》、《布洛陀经诗》等。壮族口碑古籍类有《创世史诗》、《英雄史诗》、《爱情长诗》、《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
铜鼓、壮锦、乐器天琴、壮剧等也是壮族优秀的民族文化。铜鼓不仅是一种实用器物,同时也是一种精美的艺术品。它既有浮雕式的花纹图案,又有立体塑物,是雕刻艺术和立塑的综合体,是综合的艺术品,体现了壮族工匠高超的铸造技术和艺术水平。壮锦是壮族妇女独创的手工艺品,以棉纱为经,丝绒为纬,经线一般为原色,纬线用各种彩色,织成各种美丽的花纹图案。壮锦色泽鲜艳、织工精巧、质地松软、结实耐用。天琴是壮族最古老的弹拨乐器,至今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壮族的舞蹈有“舂堂舞”、“绣球舞”、“采茶舞”、“扁担舞”、“铜鼓舞”等,主题鲜明,舞步雄捷,诙谐活泼,感情逼真,极富感染力。壮剧是壮族舞台艺术形式,是壮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综合性艺术,大体上可包括师公剧、北路壮剧、南路壮剧、富宁壮剧、广南壮剧、乐西土戏等六种,在民间文化中享有盛誉。
2.瑶族传统文化艺术
文山瑶族民间珍藏的古籍,已发现的大体可分为历史、度戒、丧葬、教育、本命书、阴阳牒、历书、科技、中医草药、故事、创世歌、婚姻歌、祭祀歌、鸳鸯歌、信歌、新民歌16类,共150卷1000多万字。这些瑶族古籍,风格独特,绚丽多彩,具有历史性、资料性和艺术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祖国宝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具有瑶族风情的特殊乐器长鼓在瑶族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瑶族舞蹈多与宗教祭祀有关,其中最著名的是长鼓舞和铜鼓舞,长鼓舞主要流行于盘瑶支系的瑶族地区,1996年广西金秀坳瑶到日本演出长鼓舞,大获好评。瑶族人民精于织染和刺绣,他们用蓝靛和黄蜡在白布上染出精美细致的花纹,称为“瑶斑布”,这种精巧技术,曾在国内享有盛誉;织绣的花纹图案主要有挑花、织花和绣花三种,明清之际就曾有“用五色绒,杂绣花卉”的记载,这种精美的手工艺品在改革开放后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被开发。瑶族的编织工艺,主要有竹筐、竹篓、竹箩、竹帽、藤箱、藤夹等,雕刻艺术,主要有门匾、烟盒、吊楼,以及神像、神龛,以茶山瑶的水平为最高。盘瑶、蓝靛瑶和部分茶山瑶青年成年时,必须举行一次“度戒”仪式,举行仪式时,据说要翻云台、上刀山、过火海等,历尽艰苦考验,发展到现在,其中许多内容已经成为一些瑶族地区民族风情旅游表演的保留节目。在传统体育节目方面,抢花炮、抢柚子、打陀螺等体育项目也非常受欢迎。
三.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
1.挖掘和保存传统文化精髓
文山地区壮族和瑶族少数民族文化具有非常强烈的原生态文化特色,我们要努力挖掘濒于消失的少数民族原生态载体,真实记录保存下少数民族璀璨的文化,并以多种形式和载体传承下去。文山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濒临消失的主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包括濒危民族语言文字、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与游艺、传统礼仪与节庆、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知识与实践、传统医药、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以州文化局为主,地方政府为辅。要对文化局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与培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和类型的民族文化遗产调查、收集工作,申报立项保护,引起国家和地方重视。地方政府可成立传统文化保护项目培养传统民族艺人,实现技艺和文化的传承,配以多种奖励措施,加强对传统文化艺术的重视和保护力度。在宣传工作中,强化民众对于民族传统文化艺术发展历史的认识,培养其民族历史自豪感,并从中获得动力更好的完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2.加强文化溯源研究,做好保护与传承
我们要结合史料和已有成果深入研究,力求对文山壮族、瑶族文化的内涵进行深入阐释,促进对文山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文化源流追溯研究及传承与保护工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关于壮族和瑶族的部分民族文化就已经做了基础性整理,我们要在这个良好的基础上,联合文化局、古籍办等结构组织力量抢救古籍文化,进行整理和出版,在本土多培养一些民族学者,以便更好的完成整理和出版工作。以此同时,我们还要多渠道多项式挖掘、保护、传承与展示文山少数民族的原生态文化。近几年,随着国家和政府对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问题的重视,众多媒体都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关注力度,比如2008年,由多家影视公司和电视台及州政府共同合作拍摄的壮族文化电视系列片《丽哉勐僚》上市,填补了中国少数民族影视族群志的空白,其中《》一集,揭示了壮族的原生宗教文化和壮族的生态观,这对于宣传壮族文化,做好传承有着积极意义。2008年州庆期间,中央电视台在文山录制《见证与畅想》、《世外桃源》等纪录片,在央视节目播出,提高了文山的知名度,充分展示了文山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
3.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建设三结合
在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将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的挖掘保护与少数民族村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将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少数民族村镇的资源开发相结合,将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的传承展示与少数民族村镇的经济发展相结合。州级政府要在少数民族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基础上,加强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开发和文明建设,探索资源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结合民族实际发展情况,走最优的发展道路,比如麻栗坡县瑶族的老山第一村、马关县阿峨民间艺术之乡、文山县的姑娘寨、富宁县坡芽壮族文化生态村等,都是运作较为成功的村寨。目前,广西民族文化开发其实已经踏出脚步:如诗如画、永不落幕的山水实境演出“印象・刘三姐”等一批民族文化品牌都已经走上了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康庄大道。包括靖西绣球、阳朔画扇等大批民族文化传统工艺产品已经行销世界。
4.多方面合力共同促进保护与发展
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是整个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关于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国家曾经下达重要政策,主要以四种措施为主:制定法律,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设立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机构和设施,使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有一个重要的载体;培养人才,包括各种大学、艺术院校培养的从事少数民族文化研究的专门人才,也包括培养和使用对少数民族文化起传承作用的民间专业人士;对那些濒临湮灭的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抢救。这四种措施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进行了指导和提示,也是文山壮族和瑶族在保护民族文化传统中应当遵循的重要指示和必然要走的发展道路。
在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建设的前提下,积极扶持民间艺术团,将极富民族特色的绝活儿进行传承,特别是传承民间技艺、民间绝技并进行市场化动作的艺术团,要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比如怒江地区的泸峰艺术团(传承上刀山下火海绝技)、大南茂民间艺术团(传承傈僳族多声部合唱和傈僳民间三大调)就是较为成功的探索和实践。充分利用社会名人对民族文化的关注,努力探索民间文化的自我传承的途径。比如著名词作家陈哲先生出于对普米族文化的兴趣和爱好,在兰坪举办了普米文化传承点,培养了一批年轻的普米族民间艺人,并在在兰坪县城开办了一个以宣传、展示普米文化为主的土风茶楼,积极探索民族文化的传承、展示、弘扬并与市场相结合的路子。
总之,在世界文化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中,保护好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做好新时代的传承,对于焕发新时代下民族文化精神魅力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文化产业和其他经济产业的发展,对于民族文化的延续和传承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尹毅.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着力点[N]. 云南日报.2003-07-02 (C04)
[2]朝克.中国的濒危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及学术价值[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9(0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
1.非物质文化遗产
1.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所有的创造来自社区的文化,在传统的某些团体或个人表达的基础上,并被认为是符合社会期待是一种形式的文化和社会特征的表达,通过模仿或其他口头传播传统的价值规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它包括民间传说,语言,文字,音乐,舞蹈,礼仪,庆典,食品和传统医学。
自我国04年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2006年6月10日中国设立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自己的标志,用于研究、收藏、展示、出版等领域。中国最早一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昆曲、中国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又新增22项。
1.2内蒙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其具有少数民族色彩的非物质文化资源更是丰富多彩。中国一贯重视对少数民族的扶持与保护,因此对少数民族的文化也同样重视,尤其是对逐渐有消失危机的非物质文化也都进行了保护,并设立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治区特别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9年 1月经自治区办公室批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自治区成立,在2009年3月正式运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已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十六个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自治区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蒙古包、蒙古象棋等关于民俗、传统手工等方面均有涉猎。
2.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
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与繁荣。然而我们应当看到在旅游发展不可避免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影响,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的关系值得去探讨。
2.1旅游开发的积极影响
内蒙古地区少数民族众多,但在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受交通和信息的通畅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完全在人们面前展示,当地人也并未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贵与特殊性。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和生活质量的考虑,许多人离开居住地前往经济繁华的地方打工,越来越少的人会对传统文化与技艺进行学习、传承,使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和失传。近年来,国家重视力度的增加,媒体传播的介入,使得区外的人对内蒙古地区特殊的文化产生浓厚的兴趣。
增强当地人的重视与传承自身传统文化意识。旅游业的兴起,人们向往看到不同于自身文化背景的新奇事物,特别是来自于工业发达和现代化水平高的大城市以及国外的游客,内蒙古地区的传统文化有着独特的魅力。游客对当地各色文化的喜欢与热衷使当地人逐渐意识到,自身传统文化与技艺是独一无二的,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从心理和经济上对当地人都是一种鼓励。当地人重拾忽视已久的技艺与传统文化,并对本民族充满民族自豪感。
提供了资金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和当地人的收入的提高,每当旅游旺季的到来,人员流动的增加,带动当地餐饮、住宿和各种服务业的发展。如那达慕大会期间或者是达里湖冬捕期间,游客的骤增。1991年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的首次全区性那达慕,吸引了很多游客的目光,其中也有来自国内外的商人。传统文化的盛会也带来了商机,良好的经济前景和资金支持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加强。当地人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去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保护。
2.2旅游开发的消极影响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会有双面作用,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资金的支持和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提高当地人民的收入,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给非物质文化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度包装和扭曲。为了突出民族特色,以满足游客猎奇心理,改变和夸张了旅游发展民族风俗,引导游客关注古老的、原始、奇异的,神秘的一面,甚至是残酷的,庸俗的民风民俗。市场的商业氛围毁了文化内涵,精神信仰与民族凝聚力的稳定性会造成的影响。有些地方呈现在游客面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是经过加工,有的甚至与传统文化相背离,单纯的追逐经济利益,不顾传统面貌的保持,长此以往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是百害而无一利,失去历史的积淀,徒有形式的活动,甚至会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
当地环境的压力增大。内蒙古地区地处中国北部地区,气候比较干旱少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多,对当地水资源、土地资源和植物资源等都有巨大的压力。有些地方甚至引起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日常人民生活的产生了有害的影响。
3.平衡保护与旅游开发的举措
旅游业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措施,如何利用好这一权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顺利进行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要想为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支持,当有不当行为出现时,才能有理有据的进行处置,对大众也是一个警示,会减少破坏行为的发生。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如日本1950年《文化财产保护法》对无形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以及1964年韩国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份正式发挥法律效力。我们在完善相关法律方面可以多借鉴邻国经验。
政府发挥领导作用,协调各方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发展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处理好各自领域的关系,不过分单独追求经济利益,发挥好政府综合领导的作用。
加强对当地民众的教育。提高当地人民的文化素质,开阔当地群众的眼界,唤醒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对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个客观正确的认识,鼓励民间人士建立小型展览馆,对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的收纳和管理。
4.结语
内蒙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宝贵的文化财富,但也需要旅游的发展和带动来提供资金和知名度;旅游业的稳定发展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到位的保护与妥善的开发提供资源,二者相互扶持,各自完善,才能和谐共存。 [科]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页:http:// culture heritage intangible.
关键词:旅游;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
Abstract: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hina's tourism industry, take the national culture as a tourist attraction of the national tourism i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domestic and foreign tourists, tourism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Bu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resources, cultural assimilation i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phenomenon. As soon as the national tourist attraction national culture be assimilated, National Tourism survival will no longer exist. Therefore, how to proper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ethnic culture protection of the two is a very important research topic.
Key words: tourism; ethnic culture; tourism resources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59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旅游及旅游资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日常休闲、消遣的首选。经历了最初的山水观光旅游热后,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开始把兴趣与目光转向文化旅游,以民族文化为吸引物的民族旅游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海内外游客。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保护,但同时也给民族地区的社会文化带来了负面影响,民族文化被同化的现象十分突出。如何妥善处理这对矛盾,既发展民族地区的旅游事业,又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旅游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是旅游者在旅行和暂时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作为生活方式,那也就意味着它是一个经济消费过程。外出旅行逗留时间的交通、游览、娱乐、饮食、住宿、购物等各个“生活”环节,都需要开销,而且花费的金钱要远大于居家的日常生活。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和旅游业赖以存在的基础。所谓旅游资源,就是令游人感兴趣、能够把游人吸引来的各种因素。当今世界旅游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这就要求旅游资源开发必须依据旅游者的需要,根据客源市场特点及其变化,确定和调整资源利用的方向、内容和形式。经济的目标和需要,决定了旅游资源开发在整体上要确立大众化的方向。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对利润的追逐和市场竞争的适应。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产生的影响
二、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产生的影响
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给少数民族文化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旅游对少数民族生产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生产方式由农业生产转变为提供旅游服务。在传统的民族社会里, 农业、畜牧业是人们从事的基本产业, 在比较后进的少数民族地区, 采摘、游牧也是人们经常劳作的方式。人们生产劳动的目的几乎都是为了收获粮食,满足温饱的需要。这种“温饱文化”在少数民族的生活仪式中表达得十分充分。哈尼族的“新米节”仪式就是通过吃新谷、喝新谷酒来预祝来年稻谷丰收, 越吃越多;傈僳族的,“阔时节”与苗族的“吃新节”也有类似的含义。佤族的“新米节”、瑶族的“达努节”、水族的“祭土地节”, 独龙族新年“卡尔江哇”等, 同样是为了祈祷粮食丰收。但随着旅游者的到来, 许多少数民族已不再从事, 或者说不单独从事农业生产, 生产的目的也不只为了满足衣食之需, 他们开始转向为旅游者服务, 获得现金收入, 进而购买除粮食之外的生活用品, 甚至是奢侈品。总之, 旅游改变了少数民族的劳动场所、劳动方式、劳动目的, 以往以农业生产、粮食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悄悄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 变得渐渐模糊而遥远。旅游与少数民族节庆仪式的日常化。民族节日不仅是民族生产、劳动、饮食、服饰、娱乐、社会、政治、历史、经济等文化事象的载体,而且是民族意识、民族性格、伦理道德、等民族深层次文化的形象表达。简言之, 节庆仪式既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 又是民族文化的一种重要表达方式。旅游活动对民族节庆仪式的利用, 产生了两种结果, 一是节庆仪式的空间移位, 二是节庆仪式的时间移位。节庆仪式的日常化会导致人们对节日的情感淡漠, 对传统的想象枯萎, 促使传统节日的意义趋于扁平化。
促进旅游与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建议
首先,我们知道旅游业发展与少数民族文化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保护使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得到保持,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旅游业的开发;同时,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使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价值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同, 更有可能得到保护,并广为传播。政府引导唤起少数民族旅游意识, 建立社区参与的保护和开发机制。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接受咨询、组织旅游业知识培训来培养少数民族导游等形式, 唤起当地居民的文化旅游开发意识。主要是通过唤起文化旅游意识和旅游开发使当地居民产生民族文化自豪感,从而转化为保护的自觉意识。社区参与指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的全过程,并通过参与来享受经济、社会等各项利益。应该让当地居民参与旅游规划,文化保护措施的制定, 同时, 优先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使当地居民与政府和开发商实现经济利益的共享。通过社区参与, 能够避免急功近利的一些开发行为,增强当地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以经济杠杆作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外在动力。2000 年7 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云南大学人类学系组织了一次关于苗族服饰的短期田野调查,在苗族村寨里, 村民们拿出的手工缝制的纯麻制品以及甚至已用过的东西,有很多被高价收购,而被当地人视为时髦的、漂亮的掺有化纤原料的色彩艳丽的新衣服却无人问津。当地人大为震惊。这一事件对于促使他们重新认识本地传统文化价值的作用远远大于泛泛的说教。抽象的文化保护的意义在具体可见的利益中体现了出来。大力开发少数民族工艺品。这无疑是一笔不可忽视的资源和潜在的财富,若能充分利用,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对于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也具有深刻意义。
关键词:少数民族;工艺美术;满族
少数民族人民的工艺美术是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反映,是民族风格的一种体现,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满族的旗袍和马褂,不仅在满族地区而且在整个中国,甚至在国外都流传甚广,对于满族服饰文化的传播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些少数民族人民的工艺美术都是一种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加以保护和发展。
一、我国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特点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共同发展,在历史上汉族文化也吸收和借鉴了其他地区的文化,使各民族文化得到交汇和融合,共同组成了中华的灿烂文明。满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清朝的几百年的统治过程中,满族的文化更是渗透于汉族文化之中,二者相互交融、相互渗透。在满族文化中,工艺美术文化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无论是满族的服饰文化、玉雕文化还是刺绣文化,都充分体现出了满族人民的民族特点和民族文化,发展少数民族人民的工艺美术对于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地域性
一个民族的工艺美术风格是一个地区地域特点的反映,我国少数民族的工艺美术都具有很强的地域特点。由于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区域广泛,我国少数民族的工艺美术也各有其特色和风格。以满族地区为例,满族人民在清代以前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和长白山一带,由于当地的气候寒冷,人们在服饰的材质选择的时候就会充分考虑到御寒的因素,再加上满族在当时以狩猎的生活方式为主,因此人们就选择兽皮作为服饰的主要原材料。为了便于骑行狩猎,男子都喜欢穿靴子,因此,满族有很多具有民族特色的靴子。满族人多穿袍服,并喜欢穿靴子,并将这种传统一直保留了下来。此外,女袍上的图案主要以鲜艳的花朵为主,也能够反映出当地的环境和自然特点,因此,满族服饰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充分反映了与自然合二为一的特点,具有自然和谐之美。
(二)多样性
满族服饰的多样性表现在服饰的材料选择、款式结构和材料工艺的不同。对于材料的选择,除了毛皮和树皮这一类的自然物以外,在清军入关之后,丝织品和棉织品的品种也成为主要的服饰材料,出现了很多制作工艺高,规模较大的服饰作坊,这些都促进了满族服饰文化的发展。对于服饰的款式,既有简洁大方的大襟式长袍,也有十分美观的大底摆式长袍,开襟、袖口、开衩高低等都有多种样式,充分显示出民族服装款式多样性的特点。
(三)审美性
不同的材质和款式能够表现出不同的审美特点,和谐之美、华丽之美、精湛之美、雅致之美、厚重之美都能够在满族的服饰中得到体现。如满族服饰中官服上多绣以飞禽走兽,能够反映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也是人与自然和谐之美的体现,独具满族特色。清代皇家贵族衣服的款式多样,纹饰十分精美,在胸围线下可以开分为四层,每一层分别都有不同的刺绣纹饰做装饰,充分反映了满族服饰的富丽与精湛。
(四)文化性
不同的民族服饰能够反映出不同的民族文化,无论是毛皮袍服的厚重还是旗袍的韵味悠长都反映了在不同的时期满族人民的文化特点。如旗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被认为是东方女性的典型服装,旗袍以其典雅、含蓄、娴静等特点,一直作为东方女性美的体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满族文化与中华文化,甚至是世界文化的接轨。
二、我国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现状
工艺美术的发展受制于文化形态的发展与演变,是一定时期社会形态的综合反映,也会因文化的发展而发展。我国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民族特色,能够反映出民族的特点和文化精神,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有新的文化和美学观念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中,这使得人们对民族文化不再重视,对于少数民族的工艺美术也逐渐淡漠。随着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文化价值变得不再重要,人们对其中的民族文化特色和文化传统也不再重视,这大大局限了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未来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工艺美术只是给人们带来了感官上的刺激,对于产品本身的文化价值和原创精神则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播与发展,很多少数民族的工艺美术种类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的模糊甚至消失。
当下,民族文化在社会文化传播中的影响力逐渐的减弱,而外来文化正一步一步的扩大着自己的传播范围,影响力与日俱增。很多以民族手工见长的少数民族工艺美术面临着无人继承,甚至是失传的局面。在传统文化和民族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在现代社会越来越远离人们的视野,使很多在生活中发展起来的工艺美术种类成为展览馆中的陈列种类,使民族工艺美术作品成为陈列品甚至是奢侈品,这种发展状况使得少数民族人民的工艺美术失去了生活的源泉,日益走向衰竭。
三、我国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未来发展
(一)正确认识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价值
传承少数民族人民的工艺美术,首先要端正对于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态度。对于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品的消费除了要满足自己的个人审美需求之外,更要对其中的文化特质和文化内涵有所了解,不能仅仅认识到工艺美术品的商业价值或者仅仅将其视为一种商品或旅游纪念品,更重要的是了解和研究蕴含在其中的文化内涵。因为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会对工艺美术品的发展和转变产生巨大的影响,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对少数民族人民的工艺美术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要让这些蕴含着民族特色和民族文化的工艺品变味或者消失。
(二)加大保护力度
对于少数民族人民的工艺美术,相关的文化保护部门和政府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有了这些文化保护部门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工艺美术才能够得到更长远的发展。所以,相关的文化保护部门应发挥其文化保护的作用,政府应加大对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做好保护少数民族人民工艺美术的工作,宣传和弘扬民族工艺美术,使少数民族人民的工艺美术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做好宣传工作
当地政府部门和民众对于当地的工艺美术作品进行宣传和推广在民族工艺美术作品的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和相关的文化保护部门要加大对民族工艺美术的宣传力度,扶持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发展,并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财政补贴。不仅如此,政府也可以通过工艺美术文化节等形式来加大对工艺美术的宣传与推广,让人们认识到工艺美术作品中蕴含的文化内涵与文化精神。
结语:
随着中国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发展却走向了低谷。保护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对于保护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相关的文化管理部门和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宣传和保护力度,使人们对民族工艺美术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号召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更好地促进少数民族工艺美术的发展。(作者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一、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理念的学理依据与政策依据
“桂中”是一个概述地域方位的名词,是广西中部地区的俗称。桂中民族地区拥有丰富多彩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如有首批入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四绝”———壮族的歌、瑶族的舞、苗族的节、侗族的楼,还有具有深厚历史内涵的麒麟山文化、文化、红水河文化、土司文化,等等。这些民族文化艺术为高校的审美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充分利用这些教学资源,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到柳州师专的审美教育中来,推进学校中文学科的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到柳州师专的审美教育也有着一定学理依据和政策依据。
(一)学理依据
民族文化与学校课程教学之间有着非常密切内在关系,高校课程的设置、教学改革与高校传承民族文化的职能的内在关联也有着深层的理论依据。在人类学家的视野中,学校“课程”是“课程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是人类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纵观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我们不难发现,每一个民族都创造发明了辉煌灿烂的民族文化,人们将其认为“精华”的部分编写成教材,放到学校中作为“课程”,以便能够进行代际“文化传承”。可见,课程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传承形式,它在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文化是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民族交往、民族发展和民族教育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其生存与发展受到了极大地威胁。高校特别是民族地区的高校作为传承民族文化主要机构和场所,应当义不容辞的承担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神圣职责和艰巨任务。课程作为高校传授文化知识、培养学生能力素质的主要工具,总是体现着一定社会的文化,将一定社会的文化转化为适合学生接受的方式,使学生在课堂学习与教师的日常交往中,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习得了这些文化。高校审美教育是高校课程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目标,教师通过选择一些具有丰富审美意蕴的艺术文本和艺术样态作为教学资料,在教学过程中培育学生感受艺术美的生成、理解艺术美的内涵、把握艺术美的价值等各种审美能力,进而培养他们积极的审美态度,引导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作为高校特别是民族地区高校的一种特色鲜明的优质审美教育资源,既要传承发展,又要应对文化现代化的矛盾,因此,科学合理的设置既能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又能适合学生接受能力和接受方式的课程,处理好民族文化差异与学校课程多样化的关系,是当前民族地区高校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所面临重大问题。
(二)政策依据
2004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我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并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中指出:“当前,面临着来自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存环境急剧恶化,保护状况堪忧:大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破坏;一些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民间文艺、技术、礼仪、节庆、游艺等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濒临灭绝;许多珍贵实物和资料流失境外;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民众的保护意识淡薄,保护工作资金短缺。”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担负起责任,并积极主动地与民委、文联等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吸纳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文化系统、民委系统、文联系统、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各个方面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开设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业,大力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研究的专门人才,特别是培养一批懂专业、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教学、研究活动。普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大力推进高校特色办学,强化高校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服务功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中也指出:要加强民族地区高校特色学科建设,特别是民族艺术学科建设。因此,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是有着一定的政策依据。
二、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的现实可行性
柳州师专地处桂中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这里少数民族文化非常丰富,不仅拥有被首次列入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四绝”———壮族的歌、瑶族的舞、苗族的节、侗族的楼,而且还有具有深厚历史内涵的麒麟山文化、文化、红水河文化、土司文化,等等。这些鲜活的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为学校的审美教育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教学资源。然而,这些具有深厚历史内涵、独具民族特色和极具艺术特色的民族艺术,在现代“工具理性”的冲击下正逐步消失。柳州师专作为处于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地方高校,目前在其课程设置和教学科研中,都缺乏对这些民族文化挖掘、整理、传承和研究,特别是对于以文学艺术为教学重点的中文系,在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等方面没有对这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给予足够的关注,教师在上一些专业基础课如《文学概论》、《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美学》等课程时,更是缺乏对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知识内容的介绍,这大大削弱柳州师专在传承地方少数民族文化和服务地方文化社会发展的功能,也制约了其特色学科建设,特别是民族艺术学科的建设。因此,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学校的审美教育中来,是丰富柳州师专审美教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作用,强化其传承地方少数民族文化和服务地方文化社会发展的功能,进而打造其特色学科建设,特别是民族艺术学科建设的迫切需求。
三、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的路径与策略
民族地区的高校教育是民族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少数民族人们久远历史记忆的积淀,是其灵魂与精神集体表征,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民俗性、传承性和民族性。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地方高校文化教育教学的重要资源,地方高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应依托、开发和利用地方少数民族文化教学资源,将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地方高校审美教育,培育和突出高校的办学特色。这不仅是促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开发与高校审美教育和谐共生发展的需求,也是保护我国民族文化多样性和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使命感的需求。民族教育理论研究专家滕星教授指出,在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作为学校的教学资源的过程中,“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民族学校的教育目标与任务:一是让少数民族学生学会溶人现代化主流文化社会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态度与行为方式;二是保持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缺一不可。要在学制、教学内容、教学语言、教学方法、校园文化等方面具体落实这一教育目标与任务,要做到将二者有机结合。少数民族学校应成为文化多样性的传播与培训中心”[2]。柳州师专是桂中地区唯一的一所师范类高等学府,学校享有“桂中基础教育师资摇篮”的美誉。作为一所民族地区的高等学府,柳州师专不仅要为桂中基础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师资保障,更要为桂中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在柳州师专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中,将桂中地区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到具体的教学实践,无疑是拓展和创新柳州师专审美教育的良好路径。对于如何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到柳州师专的审美教育实践中来?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路径进行尝试。
(一)全面收集整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
对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收集、挖掘和整理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它需要一个长期持续不断完善的过程。在现阶段,我们对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收集和整理,主要可以采取网络收集和田野调查两种路径。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无疑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主要来源之一。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查阅和收集到一些关于桂中少数民族文化的资料,如桂中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资料、桂中壮族歌谣和瑶族舞蹈的视频、桂中苗族服饰和侗族鼓楼的图片等。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收集整理,我们可以了解目前有关桂中少数民族文化研究的现状和一些基本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形态。在充分利用互联网收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资料的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互联网所提供的信息不仅极其有限,而且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因此,我们在全面收集整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的过程中,要深入到少数民族族群的地进行实际的田野调查。在田野调查中不断的收集、挖掘、整理桂中地区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具有代表性民族文化艺术,如来宾麒麟文化、忻城土司文化、金秀大瑶山文化,以及壮族的歌谣、瑶族的舞蹈、苗族的服饰、侗族的鼓楼等艺术形式,并整合互联网所收集的资料。同时,将所有资料分门别类建立数据库,为提炼桂中地区民族文化艺术表征提供必要的资源。
(二)凝炼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表征形态
同志指出:“中华民族是有悠久历史和优秀文化的伟大民族。我们的文化建设不能割断历史。对民族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时代的特点加以发展,推陈出新,使它不断发扬光大。”[3]桂中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其文化艺术丰富而庞杂,因此,我们在对桂中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进行全面挖掘、收集、整理之后,必须还要对其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凝炼出最能代表各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形态,使之成为柳州师专课程教学资源的一部分。比如,桂中地区忻城县所保存的土司建筑是全国保持最为完整的土司文化遗址,是桂中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化形态之一,享有“壮乡故宫”的美誉。然而,土司文化是集“精华”与“糟粕”于一体的民族文化,从建筑艺术和绘画艺术来考察忻城土司文化,无疑它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中的精品之一,而从土司制度的内涵而言,它确实存在着诸多“糟粕”之处。因此,我们挖掘、整理、提炼桂中土司文化艺术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到深度挖掘,全面整理,另一方面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桂中土司文化中的具有很强民族性和时代性的民俗文化、建筑艺术、绘画艺术等作为融入到课堂教学中的重点。正如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做好文化典籍的整理工作”时所说:“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又如,桂中地区的苗族和侗族都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艺术,在课堂教学课程教学中,我们不可能对其进行面面俱到的讲解和分析,只能选取最具有代表性的精华部分。因此,在全面挖掘、收集和整理桂中地区的苗族和侗族文化艺术的过程中,要提炼出既能彰显它们各自身份又具有艺术美感特征的民族文化艺术形态。无疑桂中地区苗族绚丽多彩的服饰艺术和侗族独具特色的鼓楼建筑艺术和芦笙艺术成为了这两个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表征形态。
(三)多维度论证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的可行性
桂中地区拥有绚丽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为柳州师专中文学科进行审美教育提供丰富教学资源。而如何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融入到具体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中来,并形成具有一定操作性的教学模式加以实施和推广,则需要在理论上对其进行严谨、充分的论证。诸如中文学科课程建设与少数民族文化之间内在关联、高校审美教育与少数民族文化开发相融合合理性、高校教学科研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之间必要性、桂中少数民族文化的地域性、特殊性与柳州师专中文学科建设现实性的契合关系,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从学理上做出深入明晰的阐释,才能为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的可行性提供学理上的依据。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然而,理论的前瞻性与现实滞后性和特殊性之间有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冲突,因此,从在学理的维度论证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高校审美教育可行性的同时,还必须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与规划纲要等方面进行论证。此外,我们还要对柳州师专所处的现实境遇、学校的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办学特色、中文学科的课程设置与学科优势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从而为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提供现实依据。
(四)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实践
在全面收集整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凝炼出能够表征桂中各少数民族文化的艺术样态,将为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的具体实践提供了教学资源上的保障;而从学理、政策、校情等多维度论证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的可行性,将为其教育理念的实施提供有利的支撑。就桂中少数民族文化如何融入柳州师专审美教育实践而言,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展开。
1.将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到传统的课程教学中来。高校的课程教学是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主要路径之一。目前,在我国高校中文学科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高校都会开设“文学概论”、“美学”、“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等传统课程,尽管不同版本的教材在有些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由于这些教材的编写者考虑到“全国通用”的视域,他们在教材内容的编排和教学内容的选择等方面却是大同小异,在这些传统的教材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往往处于一种“缺席”的地位。柳州师专作为桂中民族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有着得天得厚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挖掘和传承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就目前学校中文学科的教学实际而言,缺乏对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应有的关注。例如在“美学”课程的教学中,教师一般是按照美学理论的既有的基本体系,着重对“美的本质”、“审美经验”、“形式美”、“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审美范畴”、“美感”、“审美教育”等一些基本理论概念进行学理上的分析,再结合教材中列举的一些典型的艺术形象对它们进行讲解,很少结合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进行分析和解读。这种“美学”课程的教学方式无疑会游离于学生的日常生活经验和审美体验之外,学生除了了解一些艰涩的美学概念和“古典”的艺术形象,很难从“美学”教学中获得切身审美艺术的“美感”,从而导致“美学”课堂教学缺乏生机与活力,无法真正实现审美教育与审美交流的目标。如果我们在“美学”课程教学中能够“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将桂中地区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融入到“美学”教学中来,适当的选择一些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案例对一些基本的美学理论的内涵进行具体阐释,同时又能从理论上对一些具体鲜活的桂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进行学理分析,这样一方面使得一些晦涩的美学概念不会显得空洞无物,另一方面使得学生能够切身的体会到身边鲜活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作为一种美的存在,形成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深度审美交流,使学生在感受美、体验美、认知美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接受“美学”教学的审美教育,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意识。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云南少数民族;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
一、研究背景
云南省少数民族众多,为云南贵阳打造国际旅游城市创造了条件。但每年有数万外国游客前往云南观光旅游,少数民族给观光客巨大的“文化震撼(Cultural Shock)”,文化沟通与文化词汇翻译的困难凸显。由于少数民族独特的地域环境、历史文化、生活习俗导致他们的词汇极富民族特色,而这些词语在英语中没有现成的对应词语,造成了富有民族文化内涵的词被生搬硬套翻译成外国人并不知所云的词汇。如云南苗族、彝族都过一个节日叫做“吃新节”,是“云南少数民族品尝刚成熟的新稻米饭的节日”,这个节日有人把它翻译成“Eating New Things Festival”,这种翻译并没有弄清楚吃新节中的“新”的所指。译语读者会认为这样一个节日是品尝新东西或新食品的节日,这与“吃新节”本来的意思相去甚远,没能实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所以,我们应当重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汇的翻译,需要把译文翻译得恰当、得体。
恰当得体的外语翻译就是翻译出来的外文要实现翻译的目的。第一,翻译这些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的目的是传播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听众或读者是来自异域文化的外地观光客。第二,翻译出来的外文要充分体现云南省这些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汇的内涵与意义。简单地说,翻译的目的是为了向异域文化的外地人(外国人或境外人)传播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实现跨文化交流目的。即译文是否达到了翻译行为的目的。
二、理论概述及研究意义
翻译“目的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该理论认为翻译应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翻译是在译者的作用下,以原文文本为基础的跨文化的人类交际活动。1978年,莱斯的学生费米尔出版了《普通翻译理论框架》(Framework for a General Translation Theory),成为了目的论的基础。“目的论”(Skopos theories)是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它的提出反映了翻译的重大转向,从原先占主导地位的侧重形式的翻译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目的论彻底摆脱了以源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关注的重点不再是译文与原文是否对等,而是译文是否达到了预期功能,实现了跨文化交际的目的。1984年,费米尔和莱斯在《翻译的理论基础》(Groundwork for a General Theory of Translation)中提出,“翻译的最高规则是‘目的准则’,即‘目的’决定手段。”这就要求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应根据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和预期效果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通过目的语使得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之间实现交流和产生共鸣。为实现这一目标,译者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哪些内容可以保留、替换、调整及修改。目的论这一翻译理论对二十世纪后半叶非文学作品类即科技和学术论文、说明书、旅游指南,合同等的翻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翻译目的论对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汇的英译也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少数民族文化词汇是指表达独具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事物的词汇,这些词语“受文化制约(culture-bound),从他们身上可映射出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Newark将文化定义为“使用特定语言的群体的独特的生活方式和表现形式”。由于文化词语的独特性,目的语文化中找不到与之对应的词汇,造成翻译时的文化空缺现象。因此,要让云南少数民族文化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这就要求译者能填补起这块文化空缺,以目的论作为指导,恰当得体地翻译出译文,准确传递少数民族文化信息,帮助译文读者了解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实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
三、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汇翻译策略
目的论的翻译观认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及翻译行为,因此一切翻译活动需以实现翻译目的为出发点。,在翻译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汇时,译者应采用各种翻译策略,即民族语言语音拟声加注、直译加注或意译等方法进行英译。这样才能达到既传播了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信息,实现跨文化交际,又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目的。
1.民族语言语音拟声加注的“音译”策略
少数民族文化翻译的特殊性是两种文化在对比时,存在某一民族文化的特点在另一民族文化中找不到对应词来表达的现象。当遇到此类现象,译者可利用源语言词汇的读音来翻译特色词汇,可以采用音译加注策略。少数民族文化中有些词在汉语中都存在“空白”现象,找不到一个词与之对应,将这类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汇翻译成英语时,外宣材料中不乏先将其音译为汉语,再用汉语拼音的方式传达给译入语读者这样的翻译。这种翻译最终使得民族语言的韵味荡然无存。当我们在英译这类词时,在译入语中模仿少数民族源语读音,再加上注释是一种最佳的方法,即民族语言语音拟声加注法。这样便既保留了少数名族文化的原汁原味,又便于目标语读者理解。比如,布依族祈福禳灾的仪式“gaaicbaanggl”,汉语翻译为“该邦”。在外宣资料中用汉语拼音的方式翻译为“gaibang”。民族特色词在汉语文本“该邦”中已经进行了一次音译,翻译成英语时如果再用汉语拼音进行第二次音译,那么最终的翻译会流失少数民族语言的意味和音韵。用民族语言拟声法更接近源语发音,对民族语言体贴入微,再加以解释,能更加充分地转换其形式意义和概念意义,译为“gaaicbaanggl,is a rite the Buyis to pray for happiness and prevent disasters”。又如,布依族中青少年同性之间交友的方式成为“guhdongz”,在外宣资料中通常用汉语拼音音译的方法翻译成“gutong(古同)”。应用民族语言拟声加注法翻译成:“guhdongz,a form of making friends from the Buyi youngsters of the same sex”。布依族的乐器leezyiux应改变“leyou(勒友)”汉语拼音音译这种手段,改译为“leezyiux,a woodwind instrument of the Buyi people to send out calls to the beloved”。彝族的相亲酒aquzu,不应译为“aquzu(阿曲阻)”,应采用民族语言语音拟声加注法,翻译为“aquzu,a Yi word,means an engagement ceremony celebrated by the Yis.
2.少数民族文化词汇翻译的“直译加注”策略
直译是指在译入语中找到对应的词来翻译源语言中的文化信息。因此,直译能尽可能地保留源语言中的文化特征,同时也能使读者或听者理解其含义。但是,由于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汇涵义丰富,有些词仅仅从字面上来翻译会造成部分意义丢失有时甚至会令人费解。如:苗家的进门酒,如果只是从字面上翻译为Drink at the Threshold,外国人会不明白为什么客人都要喝进门酒?到底意义是什么?所以,除了直译以外,加注显得尤为重要。进门酒可以翻译为Drink at the Threshold(the Miao people’s courtesy to treat guests.Whenever a guest is coming from afar,the host will hold a pot of wine for his/her arrival.The guest must drink a bowl of wine before entering the house)。又如,地戏,如果把它直译为Ground Opera,听者并不知其内涵是什么。因此,地戏可以翻译为Ground Opera(it is named as Ground Opera because it is performed on the ground not on the stage.Actors act out Chinese traditional warfare stories in praise of the heroes in Chinese history,and often sacrifice-offering ceremonies are held,lending a religious color to the performance)。牛角酒和牛腿琴的外语译文也可以采用“直译加注”策略。
3.少数民族文化词汇翻译的“意译”策略
意译策略是不作逐字逐句翻译,不流于语言的表面形式和字面含义,着眼于传达原文的内涵意义。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特色词汇具有丰富的涵义,一些词汇如果从字面上来翻译不仅没有起到翻译的作用反而会歪曲其意义、让听众产生困惑和误解。此时,意译显得极为重要。因为意译这种翻译方法强调用语用对等的词语来解释和传达源语言的文化信息。例如,吃新节被误译为:“Eating New Things Festival”。这是时下在有关云南少数民族风情译名的对外宣传品中不乏见到的译名。这是一个不顾及民族文化的内涵,不假思索将其直译而成的“节日”,照其译名意思为“吃新东西的节日”。这就会给外国朋友造成一种误导,“吃新节”是不是在当天要做各种各样有创意的食品来度过?还是但凡有新东西吃的日子都称之为吃新节?其实,吃新节是云南苗族、彝族和布依族一年一度的节日,即每年农历的六七月间,这些少数民族人民从稻田中采回刚成熟的谷穗做成“新米饭”,先敬祖宗,以求风调雨顺,人畜兴旺,再全家品尝。据此含义,“吃新节”应意译为“Tasting Ripening Grain Festival”,即品尝刚成熟的谷物的节日,这样表达才准确切意。
四、结束语
目的论的翻译观认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及翻译行为,因此一切翻译活动需以实现翻译目的为出发点。翻译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的目的在于使得外国友人了解云南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内涵,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实现跨文化交流的目的。因此,在翻译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词汇时,译者应采用各种翻译策略,即民族语言语音拟声加注、直译加注或意译等翻译方法,切实为保护和宣传民族传统文化以及云南对外文化交流做好服务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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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广西的桂林山水甲天下,其旅游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奠定了完善的基础,但是桂林旅游业的发展高度依赖自然资源,对文化资源的开发比较少,而桂林又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拥有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心理压力越来越大,现今人们更注重精神层面的追求,所以寻求文化享受已成为当前旅游者的一种风尚。以民族文化为旅游吸引物的民族文化旅游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所以桂林要想更好的发展旅游业必须要抓紧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
二、广西桂林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现状和前景
桂林是国家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以及我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桂林喀斯特地貌非常典型,形成了许多奇特的山水景观,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旅游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桂林旅游业率先起步,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桂林的支柱型产业,而且已经建立了比较齐全的旅游产业规模,带动了桂林经济的发展。同时桂林也拥有着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旅游资源为桂林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建设的不断推进,加上丰富的旅游发展经验,桂林的旅游业在以后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广西桂林的民族旅游文化资源
广西桂林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桂林因为多民族聚居而被称为“百越之地”,有苗族、瑶族、侗族、壮族等四个主体少数民族,不同的民族孕育了各自不同的特色文化、宗教、风俗以及建筑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少数民族风格、深厚的文化底蕴、浓郁的原始味道、显著的地域差异轻松欢快的生活情调以及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对游客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这些资源对桂林的旅游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四、广西桂林民族文化旅游发在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市场混乱,伪民俗以假乱真
在桂林已有的文化景区开发过程中普遍显示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对民族文化挖掘不够深入,开发不精,很多都是只做表面功夫,没有和当地的少数民族合作,深入了解特色的当地民族文化,甚至出现伪民俗,以假乱真骗过游客,不能将真正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内涵展现给游客,让游客真正体验到异族人文风情,带给游客一场精神文化层面意义的旅行,不能吸引游客进行二次消费。
(二)少数民族文化过于商业化、大众化
由于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旅游产品开发的过程中民族文化过于商业化,真正的民族文化是应该共同分享的,是无形的,把并不是打着文化的幌子去大力销售。许多景区虽然听着好像是和民族文化相关,但真正游玩时却并没有什么特色,各大景区的旅游纪念特产等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基本都雷同,甚至有些在很多地区都能买得到,不具备独特的纪念价值。
(三)旅游环境污染、民族文化破坏问题日益突出
桂林的旅游业发展迅猛,同时环境污染和民族文化破坏等问题也日益严重。旅游业开发早,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没有及时的对旅游资源以及民族文化进行保护,导致它的破坏严重。缺乏民族文化继承人才,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中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人才太少也是造成开发民族文化旅游产品过程中对民族文化破坏比较大的一个原因。
五、建议和对策
(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培养专业人才
桂林旅游业必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资源保护同步进行。在文化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培养旅游型民族文化专业人才,传承正统的少数民族文化,更好、更规范的开发民族特色文化。文化旅游的开发要积极与政府合作,合并政府的力量一同开发与保护民族文化,旅游企业严格遵守以及政府建立健全旅游开发相关的政策,真正做到文化开发与保护同步进行。
(二)打造特色品牌、突出桂林旅游业的主要特点
广西周边的许多省也都在开发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竞争非常激烈,只有区别于同类旅游产品才能在旅游行业突出自己的优势。景区纪念品和旅游目的地特产必须要有特点,不同于别人,不然没有任何意义。
(三)积极与当地居民合作
旅游业的发展不能脱离旅游目的地的居民,在开发旅游资源过程中必须与当地居民和谐发展,注重保护当地居民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把最真实的异域生活展现给游客,深入了解开发特色民族文化,才能保证旅游产品的真实性。景区要增加一些带有特殊文化的并且具有参与性的活动,让游客“入乡随俗”,亲身投入到景区开发的项目中,贴切地体验文化的差异性,感受异族风情习俗。
六、结论
[摘要] 基于文化安全的视角,从民族认同感、社会经济影响、科技影响、对主流文化的认同、教育影响、就业政策需求、旅游业负面影响、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以及民族同化等9个方面对云南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认同进行调查问卷研究,并利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调查问卷中涉及到的9个指标进行相关性分析,提出了增强民族认同实现文化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文化安全 少数民族 认同感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多语言共存的边疆山区省份。全国56个民族,云南就有51个,其中,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25个,云南少数民族人口123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3.4%,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13.5%。因而,少数民族教育是云南整个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份。经过50多年的努力,云南民族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基本形成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体系。通过发展教育,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素质得到了提高,文盲半文盲率大幅度降低,提高了少数民族参与现代化发展进程的能力,增加了其分享改革开放成果和社会文明成果的可能。云南少数民族大学生既是未来现代化建设的高级人才,又是自身民族文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肩负着维护文化安全,构筑文化屏障,保障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时代使命。因此,本文从文化安全的视角出发,对云南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认同进行研究,找出问题并提出增强民族认同实现文化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一、文化安全与民族认同
文化安全问题在当今的中国来讲,其含义主要指一个国家或者民族区域内,自身发展及传承下来的民族特色,民族文化(包括语言、文字、民间艺术、文化景观灯等)的独立性特征。简单来说,就是人们认为自己所属国家或者所属民族的文化特质以及价值观不会消失或是退化的一种安全感。
民族文化认同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共性的认同,即少数民族对主流文化的认同,在主流文化中找到本民族特有的文化特质,在此基础上积极的学习主流文化,并成为该文化的一份子。二是对差异性的认同,即把自身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区分开来。民族文化认同是文化安全的基础。
国家文化安全包括了多方面的内容,其中主要有语言文字的安全、风俗习惯的安全、价值观念的安全和生活方式的安全等,但最主要的一个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国家内各民族之间具有高度的民族文化认同感。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在历史的发展演变中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体系,虽然是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但是在长期复杂的历史进程中,各个民族的文化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相互融合,因而一些民族之间具有共同的文化表征,如共同的、语言、文字以及风俗等。石中英在文章中也指出,正是因为这些长期形成的共同的文化特质维系着国家内各个不同的民族,使他们产生了“多元一体”的文化认同感和“休戚与共”的文化心理。这种多元一体的文化认同感和休戚与共的文化心理反过来又成为加强各民族之间文化往来的关系纽带,成为各民族之间友好相处、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精神动力,成为多民族国家稳定、发展和繁荣的基础[1石中英:《论国家文化安全》,2004年3月。]1。根据这一理解,我们将民族文化认同分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以及对主流文化的认同两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我们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文化安全视角下云南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文化认同进行了研究。
二、调查问卷设计
民族认同包括了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以及对主流文化的认同,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以民族认同感来表示,除了这两者对于文化安全存在影响之外,我们还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民族教育、就业政策、旅游业、民族同化及其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等7个方面与文化安全也有一定的联系。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体现在当地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感,高民族认同感就意味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他们的影响是积极的,不会产生违背文化安全的因素,低民族认同感就表示影响是不和谐的,甚至有可能导致民族同化的现象。此外,民族教育、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政策以及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也从不同角度反应了一个民族的现状及其民族认同的状况。因此,调查问卷是以民族认同感、社会经济影响、科技影响、对主流文化的认同、教育影响、就业政策需求、旅游业负面影响、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以及民族同化等9个指标与文化安全的联系进行设计的,问卷一共分为五个部分,题项均为选择题,本文主要针对第一个部分进行分析研究。第一个部分一共有20个小题,第3、4、5、7、8、11、16、19小题的设计欲从侧面调查民族认同感的现状;第1小题则侧重于调查当代少数民族大学生对社会经济发展是否对其本民族存在影响的看法;第9小题欲调查科技的发展对其民族文化是否有影响;第2、6、14小题是关于民族融合问题,即上述民族认同的两个方面;第17、20小题欲调查当代少数民族大学生对现有的民族教育是否满意;第15、18小题提及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第12小题从侧面调查少数民族大学生对于在民族地区开发旅游业的态度;第13小题涉及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的问题;第10小题涉及少数民族大学生对民族同化现象的认知。
三、调查问卷分析
调查问卷一共发放了100份,收回91份,问卷回收率为91%,有效卷为90份,问卷有效率为98.9%。调查对象是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的学生,均为少数民族,其中男生20人,占22.2%,女生70人,占77.8%。年龄分布在20岁~25岁区间,文化程度均为在读本科生。
问卷答案采用里氏评分法(用分值表示被调查者对题项表述的态度),“5”表示非常赞成,“4”表示赞成,“3”表示不确定,“2”表示不同意,“1”表示非常不同意。调查内容涉及A民族认同感;B社会经济影响;C科技影响;D对主流文化的认同;E教育影响;F就业政策需求;G旅游业负面影响;H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I民族同化等,调研结果采用软件spss18.0处理,主要采用了平均值、标准差、相关系数等统计量进行分析。
为方便分析,将题项的按内容大致划分为九个类型,每个类型为一个分量表,有的分量表又划分若干个层次,其中“A民族认同感”可以作为文化安全的主要标志,属内在性因素;其余可以看作是影响文化安全的因子,属外在性因素。
A民族认同感;B社会经济影响;C科技影响;D对主流文化的认同;E教育影响;F就业政策需求;G旅游业负面影响;H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I民族同化
为方便量化统计,将各题选项依次进行赋值:
很不符合――1;不太符合――2;不确定――3;比较符合――4;很符合――5。
根据描述性统计中各题项得分均值,将得分区间划分为5个层次:
分值区间5个层次的划分
由于各类型和层次的概括有主观性的因素,所以先对各题项进行描述性统计,再对各类型综合得分进行描述性统计。
根据两个统计表,可以看出:
1.各题项得分都分布在“中等”、“较高”、“很高”三个等级,并且得分“中等”的题项得分标准差较大,说明该层次各个样本选项差异较大,而得分“很高”的各题项得分标准差较小,说明该层次各样本选项差异较小。
2.民族认同感中,民族艺术认知、民族文化发展程度、民族节庆参与度、历史传统认知得分达到“中等”,民族内部团结程度达到“较高”,而民族宗教认知、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情感得分均达到了“很高”,说明除了当前民族认同感主要集中在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情感上,除了认知外,其他民族文化的认知水平都不高,民族传统文化有被遗忘的危险。
3.在各分量表中,旅游业负面影响得分最低为“中等”级别,民族融合得分最高为“很高”级别,其他分量表得分均为“较高”级别。说明旅游也的负面影响在被调查者的认知中是不确定的,而对当前民族融合的现状持普遍的认同。
各题项得分均值与标准差统计(按均值由小到大排列)
各因子之间的积差相关性分析中,第一层Pearson Correlation为积差相关系数,第二层Sig. (2-tailed) 为相关系数的双尾显著性检验,如果此值小于0.01则非常显著,相关系数右上角会出现“**”,如果此值小于0.05,则表示比较显著,相关系数右上角会出现“*”。
由相关性分析表可知:
1.民族认同感与对主流文化的认同、教育影响、就业政策需求、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等都呈显著的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367、0.225、0.226、0.408,其解释变异量(又称决定系数,为相关系数的平方)分别为0.135、0.051、0.051、0.166。说明了民族文化间的相互交流、少数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的交融,不仅不会弱化民族认同感,反而会强化民族认同感。加强民族院校建设,让更多少数民族接受高等教育,在就业政策上给予扶持,国家和社会都更加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这些措施都将有利于民族认同感的强化,从而有利于保护边疆少数民族文化安全。
2.对主流文化的认同与民族认同感、教育影响、就业政策需求、社会经济影响、科技影响、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等都呈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367、0.481、0.453、0.217、0.366、0.289,和民族同化、旅游业负面影响不相关。说明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技的影响、现代教育的普及,民族融合已是大势所趋,但民族融合的积极意义是显著的,可以强化民族认同感,只要正确引导,就不会导致民族同化,更不会威胁边疆少数民族文化安全。
3.民族同化与社会经济影响呈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234,与旅游业负面影响呈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41。说明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并不会带来民族同化,相反经济不发展,严重滞后于现代经济发展水平,反而更容易导致民族同化。
4.旅游业负面影响与民族同化呈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41,与民族认同感等其他因子均不相关。因此少数民族地方发展旅游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民族同化,保护边疆少数民族的文化安全。
四、增强民族认同实现文化安全
1.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民族工作主题,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力求通过更大的努力,让少数民族群众得到实惠。其次,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在财力上,要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积极争取各种专项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优先安排民族地区项目资金,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项目;对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也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促进其健康发展。
2.增强少数民族本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识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延续的灵魂,是民族发展繁荣的动力与活力的源泉。了解一个民族,必须了解她的文化;尊重一个民族,必须尊重她的文化;发展一个民族,必须发展她的文化。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对于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少数民族具有高度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他们对本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识:(1)挖掘文化内涵,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宣传与教育;(2)传媒应该有针对性系统地宣传和普及少数民族民俗文化;(3)少数民族年轻一代应该重新去认识传统文化,增强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保护意识。
3.促进民族融合的同时防止民族文化多样性过度流失
云南是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融合的省份。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都能和其他民族的同学融洽相处,即使产生一些矛盾,也能以积极的心态去解决问题。此外,绝大多数人都不排斥学习其他民族的文化。这是一个比较能体现民族融合的好现象,但是与此同时,我们面临的是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正在逐渐流失的问题。因此,在促进民族融合的同时防止民族文化多样性受到威胁,例如,可以针对不同民族进行不同的宣传,唤起他们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正确认识民族文化多样性对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各乡镇、各民族村落进行“少数民族文化与世界遗产知识”的培训;制作各民族文化音像制品等。
4.重视少数民族教育
由相关性分析可知,民族融合与民族认同、教育影响、就业政策需求、经济影响、科技影响、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等都呈显著正相关。显然,教育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人们经济水平、就业以及民族文化受重视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目前我们还缺乏很多民族教育人才,少数民族教育水平的欠缺导致了少数民族区域发展机会的不均等。因此,我们更应该重视并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例如,可以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教学,培养“少数民族骨干”等。
5.拓宽少数民族地区就业渠道和方式并加以政策扶持
由于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不均等,加之自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一些少数民族大学生即使上了大学,毕业后也很难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甚至有的收入还不如在家里干农活的同龄人。此外,在被调查的90名大学生中,就有78.89%的人认为国家应该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给予政策倾斜。因此,拓宽少数民族地区就业渠道,给予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政策扶持是一个有效途径,例如,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新型农业或旅游业的开发;给予少数民族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或是岗位条件的特殊待遇等。
6.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开发的负面影响
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开发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由此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例如“民族同化”现象、民族文化在传承与传播中变质等问题。根据相关性分析可知,旅游业负面影响与“民族同化”呈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41,与民族认同感等其他因子均不相关。因此,在开发民族文化旅游的同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旅游产业发展与民族文化传承之间找到平衡点和结合点,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潘一禾.文化安全[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扶贫,政府作为,少数民族文化,文化扶贫开发,文化扶贫保护,文化扶贫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6-0071-04
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各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不断融入新的文化,从而发扬了各自民族文化,形成了各自的民族文化资源,为民族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和动力。但是,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相对较边远和闭塞的自然条件较特殊地区,这些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经济要素水平低,制约了经济、教育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因此少数民族地区一般都处于较贫困的状态。在这种条件下一种矛盾就逐渐呈现:一方面是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另一方面是较为贫困的生存状态。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扶贫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政府应在文化扶贫中发挥怎样的作用,这是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扶贫急需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扶贫中的政府作为,认为应改变以往政府单方输入的传统扶贫方式,从文化扶贫开发、文化扶贫保护以及文化创新发展三个方面分析了政府在文化扶贫中应发挥的作用,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扶贫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为相关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扶贫理论和实践提供建议和参考。
一、政府引导下的文化扶贫开发
少数民族文化一般是指中国境内除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从历史上传承和发展而形成的物质文化(饮食、服饰、建筑、交通、生产工具等)和非物质文化(语言文字、文学艺术、风俗习惯、传统知识、等)。民族文化是一定历史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物,又反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基于各地少数民族文化的状况,政府需因地制宜,通过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知识输入等引导和支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这将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传承、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民族文化的产业化意味着一条基于民族文化的产业链的形成。这条产业链以旅游业为前端,继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各少数民族地区应在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当地情况因地制宜对本地区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和开发,树立文化旅游品牌,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在开发过程中,要注意摒弃贫困文化,开发良性文化。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筹资平台。少数民族地区在地理位置方面大多具有地域边远、交通不便、旅游通达性差的特点,通信网络方面也大多处于较落后的状态,这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大多处于“地处深山人少知”的状态,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依托民族文化实现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文化扶贫的运行平台是少数民族地区依托民族文化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这个阶段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政府公共产品供给、居民自筹资金、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文化扶贫的基础平台,为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投资环境优化、民族文化产业化以及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实物和虚拟双向通路。通过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少数民族地区与外部联系和交流的道路得以贯通,旅游配套设施和投资环境得到优化,最终将形成旅游收入和外来投资金额的双向增长。旅游业的逐步发展将逐渐带动饮食、服饰、工艺品、文艺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最终实现以民族文化为名片、滴水泛涟漪的辐射型良性发展。
2. 通过市场化方式建立民族文化企业及品牌。在基础设施平台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应通过当地政府和专业机构的指导以民族文化为品牌寻找本地区民族文化的特色和亮点,通过各种市场营销的手段,充分利用网络通信技术对本地区的民族文化和民族风情进行宣传,从而使本民族的文化、习俗、民风的积淀以及自然景观的秀美充分呈现在大众面前,吸引游客和投资的涌入。此外,要实现民族文化为名片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关民族文化企业和品牌产业必须加以建立和推广,从而带动运输、宾馆、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和不同消费偏好的顾客,实现以文化为依托多种产业协调发展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良性循环。
3.摒弃贫困文化,开发良性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固然是中国千年文化的瑰宝,也是各少数民族的宝贵财富。然而在风格迥异的少数民族文化中也不乏一些愚昧落后、根深蒂固的贫困文化。贫困文化从字面理解一般表述为导致艰难窘迫境况并安于这种境况的价值观。刘易斯认为:“穷人的文化即贫困文化是导致其贫困的重要因素。贫困文化一般表现为宿命感、无助感和自卑感以及目光短浅,缺乏远见卓识;人们对自身的困难仅通过狭窄的视野进行理解缺乏广泛的社会文化背景。” 〔1 〕贫困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一般表现在居住、生活、习俗等方面。贫困文化是贫困长期存在的根源之一。短期的贫困可能是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等原因引起的,然而,持续的贫困则并非这些因素所引起的,而是一些精神因素(即贫困文化)作用的结果。这将直接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与此同时,我们应看到贫困文化与少数民族地区居民文化的贫困有着紧密的联系。或者说正是由于文化的贫困限制了当地居民的认识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导致当地居民固守贫困文化。贫困文化和文化贫困是两个相伴相生的概念,两者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因此在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产业化开发时也应对少数民族的文化进行取精华去糟粕的良性化开发。当前,我们应从贫困文化形成的机理和结构出发,通过开发前期获得的资金,在政府和专家小组的帮助下,组织各项文化普及课程和职业技术教育。通过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和普及,以及素质教育的驱动,使少数民族居民能够认识到贫困文化的落后和对其的束缚和禁锢,从而能够理解、认可、接受并自觉摒弃贫困文化,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良性化开发提供坚实的精神基础和文化基础。
二、政府规范下的文化扶贫保护
尽管有最为机灵巧妙的智力技艺,如果脱离了它的文化基础,任何一个发展概念都不能得到彻底的深入思考。一般情况下传统扶贫工作主要集中在经济扶贫上,文化扶贫较多情况下是为经济扶贫服务即为了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摆脱贫困,送知识进乡村,试图通过科学文化知识的输入实现少数民族地区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摆脱贫困。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仅仅是单方面的输入较少能考虑到少数民族当地的文化,发展到后来才会逐渐意识到少数民族文化的经济价值并将其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加以利用。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缺乏对文化扶贫和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关系的理解和认识,在少数民族文化市场化的过程中出现了文化的扭曲和破坏。原本民风淳朴、地域文化鲜明的少数民族地区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开始发生异变。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原有蕴含在居民衣食住行、人际关系中的深层文化底蕴被市场化的经济运作所淹没,这不仅使得少数民族文化未能真正显现出其魅力和价值,更重要的是民族文化逐渐褪色、消亡,最终使少数民族地区使去其文化特色和根本。在很多地方,少数民族文化被肆意篡改、大量文化资源、古迹被破坏,原有“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的中国传统民风演变成了寨寨相似、村村相仿的大一统局面,并且处处可见后期建造痕迹,忘却了天然去雕饰的可贵。在有的地方由于当地居民缺乏对本地文化的保护知识,原有的文化品牌甚至被外来商家抢先注册,使得本地居民失去了本应属于自己的文化产权。“文化是强大的,强大到无所不在,时时引领人群一步步走向更高的文明。然而文化又是脆弱的,脆弱得如同一只精美的瓷器”。余秋雨早先出版的一部散文集以《文明的碎片》名之,直接道出了文化的易碎性质。显而易见,在当前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原有的贫困文化维系下的平衡已被打破,除旧革新的“突击队”显然需要政府和扶贫工作者的正确引导和保护。具体来说,政府对文化扶贫的保护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制度保护。在文化扶贫初期首要任务就是要将少数民族地区依托民族文化的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我国现阶段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条款需进一步细化才更具实际操作性。应按照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国发2号文件基本精神和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理解少数民族文化、宗教、风俗的基础上广泛开辟各种途径使少数民族地区居民参与立法,表达民意,献计献策,从而制定适宜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法规制度,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用法律、政策和制度加以规范。具体可采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暂行办法等形式。也可进行局部试点,成功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可进行立法。通过制度规范,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扶贫工作将更具有稳定性和规范性。在法律规范下,通过文化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实现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自觉、自信、自强。
第二种是行政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是一种特有的知识产权,对此必须加以行政保护。首先,应通过具有法定权力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权利人申请,履行职责,授予或确认权利人特有权利,管理知识产权使用、变更、撤销等事项,纠正侵权违法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知识产权秩序。行政保护主要包括三个阶段:(1)事前保护,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并授予权利人权利的保护;(2)事中保护,行政机关确定权利并授予相关人员权利后,对知识产权的行使、变更或消失所作的行政行为;(3)事后保护,侵权行为发生后,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授权,对侵权纠纷进行处理,依法运用行政手段制止并制裁侵权行为。其次,除运用行政管理权力保护知识产权外,行政保护还应体现在对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的知识援助和制度援助上,通过派遣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当地居民的开发、保护、发展意识,使其具备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对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扶贫过程进行因地制宜的管理和协调。同时,还包括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抢救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障少数民族自由、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
第三种是司法保护。由于少数民族文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很大的市场价值和增值潜力,因此对少数民族文化开发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而面对了解市场规律又熟悉法律规则的侵权者来说,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是被动和弱势的。因此必须为其提供司法保护。当前由于少数民族自身权利保护意识不强,也由于此方面的立法还存在一定缺陷,因此目前相关诉讼还不多见。因此,在司法保护方面,应在少数民族地区普及文化保护法律知识,并完善立法。在解决纠纷过程中,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将当地民俗民风、民族传统纳入纠纷解决考虑范围。这样不仅有利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还有利于执行判决结果,树立司法权威。另外,针对少数民族文化被侵权的集体公共利益受损状况,应引入公益诉讼和集团诉讼制度对现有司法程序加以完善,切实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三、政府推动下的文化扶贫创新
在少数民族地区经常出现这样一种矛盾的现象,在理论上也成为一种难以解决的悖论,即:越是开发时间长、程度深,民族文化遗失和被破坏的越多;相反,越是欠开发的地方民族文化却保留得越是完整和纯正。这样的现状使得人们面临一种抉择:选择摆脱贫困还是选择保护文化。这样一种矛盾现象的出现主要来源于未能把握少数民族文化与文化扶贫的本质关系,也体现了原有文化扶贫机制未能处理好开发、保护、发展、创新少数民族文化的基本扶贫原则。在新时期,我们应赋予文化扶贫新的内涵,在政府及专家小组的推动下依托少数民族文化这一核心资源,通过促进民族文化与文化扶贫的良性互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持续发展繁荣。
1.加强民族文化的理论研究。饮水思源,在我们将大多注意力集中在对熟知少数民族文化进行产业化开发的时候,我们更应注意到很多价值宝贵的少数民族文化即将或已经失传。这不仅对于我国的文化领域是个巨大的损失,对当地的少数民族来说更是无法挽回的文化历史资源和经济损失。其原因主要来源于部分地区在市场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冲击下,一些居民尤其是年轻居民不愿意学习原有文化,从而使原有文化失真或失传。对于该问题应通过两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方面,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应通过派遣专家学者进入少数民族居住地,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其认识到民族文化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从而培养少数民族居民的民族自信和自豪感,自觉学习、研究、开发和发展本地区的民族文化。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应联合相关组织机构成立由该领域专家组成的民族文化研究机构,在把握本地区民族文化整体情况的前提下,对那些独一无二、具有重大影响、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濒于灭绝或失传的类别和项目,予以优先发掘和重点保护,运用传统的文字记录和现代影视的方式保存,从而进行保护和专业研究。
2.处理好创新和保护的关系。丹珠昂奔说,有些国家把人封闭起来让他们过着原封不动的原始生活,这样是有问题的。每个民族都一样,对文化的继承要考虑到发展,保护的同时也要发展。如果就因为某一个民族有特殊的文化就让它与世隔绝,这的确保持了原生态,但也是非人性的。的确,在我们着力开发和保护的同时,发展创新也是不容忽视的。 哲学家冯友兰先生毕生追求所谓“旧邦新命”,即尊重传统并弘扬传统,但不因袭传统, 而是适应时展的要求,吸收新思维,新概念,对传统的东西进行新的诠释,推陈出新,从而丰富中华文化的内容。〔2 〕这一理念不仅适用于振兴中华,也适用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其告诉我们,保护民族文化不是原封不动的继承和保留,保护文化最有效的方式是创新。民族文化如果不能创新变革,其必将被时代所淘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引导当地居民处理好创新和保护的关系,认识到新与旧的关系不是替代关系,而是根与枝的关系。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开发、保护与对传统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应同步进行,相互依赖、相互促进。这一点是政府和当地居民在处理民族文化创新过程中应把握的基本原则。具体应在少数民族文化的开发传承和保护创新过程中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在少数民族文化的创新过程中通过由政府派遣的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的指导,并广泛通过电子政务、听证会等形式力求发挥多元主体力量为少数民族文化创新献计献策。在此过程中,应实现多中心服务,广泛纳入多元主体(如NGO、媒体、企业、专家、公民个人等),为少数民族文化的创新提供多元服务和知识,从而实现少数民族文化与现代科学文化融合下的创新及创新后的发展,最终使少数民族地区依托民族文化实现地区文化的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
3.促进经济、教育与民族文化的互相推动。一是促进经济与民族文化的互相推动。在民族文化的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经济”的发展模式将逐渐形成,这一模式最大的特点:经济依托文化得以起步和发展,文化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逐步得到开发、保护、创新,从而形成更为丰富和更具吸引力的文化资源。这样一种良好的投资环境将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人才引入、设施完善和产业链的开发,最终促进当地经济规模化、产业化、持续化的发展,并带动当地社会的全面发展。一个持续、循环的良性互动模式将最终得以形成,经济与文化在相得益彰中也实现了双赢。在此过程中政府及相关机构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引导和管理,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过程进行规范。具体来说,可通过派遣专家小组和评估小组等方式对当地文化开发、文化产业化的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对当地居民进行科学文化、经济法律、自然生态等知识进行普及和宣传,从而帮助当地少数民族居民合理、有效、正确的实现经济和文化共同繁荣的良性互动,实现文化扶贫的创新和发展。
二是促进教育与民族文化的互相推动。保护民族文化,教育是基础,要培育民族文化生存、传承和发展的文化土壤。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开发、传承和创新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最终还是必须通过当地居民整体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才能实现,这也是改变贫困文化实现文化扶贫的根本。因此必须加强教育事业的建设,加强贫困边远地区基础教育的建设,使民族地区青少年的整体知识素质得到根本性提高,并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在完善基础教育的同时应对成年居民进行培训,特别是进行有针对性的文化产业、市场营销、旅游开发、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知识培训,使他们理解并运用这些知识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传承和创新。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应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特点在基础教育和培训中加入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要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相关的文化课程,在民族地区坚持双语教育,把民族语言文字、绘画、服饰、习俗、歌舞等作为教学内容,充分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的文化自觉。另外,政府还要逐步增加文化保护的投入,加强民族文化的研究力量,推动民族文化保护的立法,使民族文化的发展走上法制化、良性化、创新化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