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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探讨了人文主义教学流派的学习理论,认为这些理论保持了独立的学习理论风格,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为学习者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心理环境。
关键词:情感因素;情感过滤;人文主义教学流派;学习理论
中图分类号:G4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7-0000-01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第二外语教学界吹来了一股人文主义的清风,具有代表性的人文主义情感教学流派包括美国心理学教授詹姆斯・阿歇尔的全身反应法,美国教育家凯莱布・盖提诺的沉默,美国心理学教授和咨询专家查尔斯A.柯伦的社团语言学习法以及保加利亚精神科医师和教育家乔治・罗扎诺夫的暗示法。四个流派的共同点是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的心理情感因素,强调学生的自我意识,“学”为主,“教”为辅,以个体差异实现个体潜能。
(一) 全身反应法
全身反应法强调肢体动作在学习语言中的重要性,认为当语言和动作相配合时,语言学习效率最高。这种“刺激反应”观点是建立在阿歇尔对婴儿第一语言学习的大量观察的基础上。他发现,婴儿学习语言从听懂父母亲的指令开始,然后跟着指令做动作,“听”在前,“做”其次,最后开口“说”。所以,阿歇尔提出了三个颇有影响力的学习假说:(1)人类具有天生的语言学习生理机制,这一机制有助于第一和第二语言学习;(2)人类左右脑有不同的分工,人类对语言的行为反应作用于右脑,语言通过左脑输出,右脑活动必须早于左脑活动;(3)压力大小和学习效率成反比,压力越小,学习效率越高。
(二) 沉默法与“人造学习法”
沉默教学法的最大特点是要求老师在课堂上尽量少开口,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思考,以抓住语言的“精髓”(Spirit)(不同语言以其特有的发音规律和超音段要素构成音乐式的节奏,称作“精髓”)。盖提诺对于第二语言学习的观点与阿歇尔不同,前者认为由于学习者在后天学习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经验,所以第二语言学习不可能有着与第一语言习得完全相同的过程,应该以一种“人造学习法”(Artificial Approach)代替一语习得的“自然学习法”。
(三) 社团语言学习法与交际互动五阶段
社团语言学习法是由心理学教授和咨询专家查尔斯.A.柯伦根据自己多年的心理咨询经验总结而成,又可称作“咨询式学习法”。“咨询”是指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或麻烦的时候,另一个人给予的帮助、建议和支持;“咨询式学习法”就是将这种咨询与被咨询的关系运用到实践教学当中,重新把师生关系定义为咨询者和客户的关系的一种学习方法。学生是课堂的主角,通过和同学用母语交谈,决定自己(咨询者)想要的学习内容,然后由老师充当被咨询者将这些内容翻译出来,教给学生。因此,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的交际互动是社团语言学习法的核心内容。
(四) 暗示教学法与暗示学习法
暗示法的理论基础由三部分组成:(1)暗示学:暗示学研究对于人类无意识、无理性影响的科学,充分利用这种无意识、无理性状态可以促进学习效率,如教室的装修布局、课桌软椅、挂图以及罗扎诺夫背景音乐等;(2)珞迦瑜伽:珞迦瑜伽是一种拥有独特的基础体式、有节奏的呼吸方法及放松方法的瑜伽,罗扎诺夫改造了珞迦瑜伽,成功将其中的潜意识集中注意力以及韵律式呼吸方法运用到暗示教学法当中;(3)苏联心理学:苏联心理学认为只要方法得当,所有的学生都可以学会以同样方法教授的同一门课程,罗扎诺夫说通过暗示法学习的学生,不管他是否有学习天赋,一样可以学得好、用得好。
(五).结语
人文主义教学流派以二语学习者的需要为导向,创立注重情感因素的学习方法。全身反映法、沉默法、社团语言学习法和暗示法的学习理论不但恰当地体现情感过滤假说,还贡献了假说所没有的部分,给二语教学界带来了新气息。人文主义关怀不能仅限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研究,而是要贯穿于教学事业的始终,还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健康的心理环境。
参考文献:
[1] Richards J C,Rodgers T S.Approaches and Methods in Language Teaching[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8.
[2] Krashen S D.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Language Education[M].California:Alemany Press,1985.
一、人文精神的内涵
在西方,“人文精神”一词应该是humanism,通常译作人文主义、人本主义、人道主义。
狭义是指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潮,其核心思想为:一,关心人,以人为本,重视人的价值,反对神学对人性的压抑;二,张扬人的理性,反对神学对理性的贬低;三,主张灵肉和谐、立足于尘世生活的超越性精神追求,反对神学的灵肉对立、用天国生活否定尘世生活。
广义则指欧洲始于古希腊的一种文化传统。按照我对这一传统的理解,人文精神的基本内涵可以确定为三个层次:一是人性,对人的幸福和尊严的追求,是广义的人道主义精神;二是理性,对真理的追求,是广义的科学精神;三是超越性,对生活意义的追求。简单地说,就是关心人,尤其是关心人的精神生活;尊重人的价值,尤其是尊重人作为精神存在的价值。人文精神的基本涵义就是:尊重人的价值,尊重精神的价值。
“人文精神是构成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文化个性的核心内容;是衡量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一个国家的国民人文修养的水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教育中人文教育的地位和水平。”(《21世纪素质教育系列教材——艺术的意蕴》,陈旭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徐志坚在《人文精神的时代内涵与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中所说:“人文精神的核心是人们关于“人应当如何生活”,“人之为人的价值标准”等一系列命题的自我意识,这便是人文本体,人文本体是决定着人文世界向正确方向发展的客观依据。” 而人文本体——人文精神的核心也正是不同时代和历史背景下使用的人文精神的概念和内涵有所区别的关键。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精神,依然承继了人文精神在西方文化中的发展传统,是对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桎梏的对治和超克。故此时的人文主义还是停留在外在比照之后的补救,而不是人自身的自觉自立。Renanissance的本来意思是“人的再生”,即把人从神的蛰伏之下解救出来。所谓“再生”,就是:对于现实的人生,现实的自我,个性的自我,有一种春天之情的喜悦感,而且有一种现实的人间爱。这样,因重视个性的自我,人的普遍的理性的一面被忽略,而特别重视人的气质性的一面。因此,可以说,此时的人文主义因对治基督神学而标举的人的再生,实乃对人的才情等气质之性的肯定。所以,文艺复兴时期有很多在才情上表现其创造力的科学家、艺术家。
二、舞蹈艺术中的人文精神元素
作为一种最古老的、接受范围最广泛的、影响力最大的艺术门类--舞蹈,其本身蕴含着最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可以想象,在远古社会,必定会有反映先民最原始、最自然、最本质的精神状态融在先民的舞蹈之中。在近现代和当代社会,舞蹈自然而然地融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文精神成为舞蹈艺术不可或缺的灵魂支撑。 (一)远古时期舞蹈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元素
远古时期我们的先民们最早产生的舞蹈,大致可以分成两类:
一类是自娱自乐型的游戏舞蹈。舞蹈的目的就是一种情感的渲泄,就是为了引起异性的注意而加固族群的力量。
还有一类巫术型舞蹈。这类舞蹈的目的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比如祭祀,以求风调雨顺五祈望丰收;比如驱邪,以求上苍保佑四季平安;比如逐鬼,以求消除瘟疫人口康宁。
我们在远古先民的舞蹈中不难发现一种人文精神的元素。比如,在自娱自乐性的舞蹈中,他们需求的正是一种维护种族内部秩序、牢记先辈种族之血统、诱惑异性、增强团结等等方面的情感渲泄。而在巫术类型的舞蹈中,就是要让上苍神灵保佑丰收、平安、康宁、族群兴旺等等。在中国北方,有一种相传已久的《萨满舞》,据史料记载,这《萨满舞》非常盛行。舞者头插翎毛,腰挂一圈响铃,赤脚,手持一面萨满鼓,表演时先要祭祀神灵,然后请神驱逐邪魔,口中一边念念有词,一边舞动双臂,敲击萨满鼓,围观者甚众。建国初期,有关部门把《萨满舞》当做"封建迷信"加以打击;改革开放以后,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些舞蹈工作者与老艺人合作,把《萨满舞》挖掘整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萨满舞》中所传达的人文精神元素和历史积淀是不言而喻的。
(二)现代舞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元素
在西方神话中的诸神,他们与人类的同形同性正表现出他们的“入世”。他们拥有人的七情六欲,神的社会也和人类社会一样充满各种矛盾。以希腊神话为例,其中大大小小的神都是满身烟火味:众神之王宙斯,放荡不羁,到处拈花惹草;神后赫拉,嫉妒成性,经常因爱生恨而做出许多蠢事……这些神除了在力量与能力上高出凡人外,在情感性格方面与人是一样的,每个都个性十足。而反观中国上古神话,从女娲补天、造人,到神农尝百草,再到大禹治水……每一位神都是崇高而圣洁的。他们从不戏弄人类,更不会嫉妒、残害人类。他们从来都是十分注意品德修养,并且尊贤重能。这些摒弃了情感和个性的神们,成为一个个高尚道德的象征,高高在上地守护着人类,也默默承受着人类的仰视和崇拜。
2造成中西神话人物区别的原因
2.1西方神话人物产生根源———人文主义
西方神话人物的特点,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神话人物更具有“人味”,是完美人类的典型代表。这其实是西方人文主义的体现。在古罗马时期,作家西塞罗就用过古拉丁文中humanitas(人文主义)一词。人文主义是整个西方文化的支柱,它强调“维护人性尊严,主张自由平等和自我价值体现,它认为自然是人认知的对象,把自然宇宙看作是人类的对立关系”。由此可见,西方神话人物实际上代表的就是人类自身,是人类在面对自然界未知力量时,对自己的一种期望和肯定。我们甚至可以理解为,是人类在寻找自己身上与自然界进一步抗争的潜在能力。
2.2中国神话人物产生根源———天人合一思想
中国神话人物的特点,则可以总结为:神话人物脱离了人类,超越了人类,是直接与自然融合的代表。这其实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天人合一”哲学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中国哲学一直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将天、地、人看成一个整体。中国神话人物实际上就是将人与自然融合、加工的产物,它是人类期望真正达到天人合一的美好心愿表现。
3中西原始文化差异的产生根源
根据上文的论述,西方的“人文主义”文化倾向和中国的“天人合一”文化倾向是造成中西神话人物区别的主要原因。而我们进一步分析,这种文化上的区别又是如何产生的呢?神话是一种原始文化,我们并不能从高等文化体中的经济、政治方面来寻求其原因,而仅仅只能从原始的地理环境、思维模式等方面来分析。
3.1地理环境的区别
自然环境影响了人的生活方式,进而塑造了人的价值观念,维系了人类生存必不可缺的人际社会关系。追溯东西方价值观及民族性格的来源,不能不承认古代东西方社会的自然环境对塑造民族性格所起的关键性作用。西方国家地处海洋性气候区,地域多起伏,缺少大面积适宜耕种的土地,并且大部分西欧国家都有着狭长的海岸线。缺少土地的西方民族,自然而然将目光转向近在咫尺的大海。生存的需要逼迫着这些民族开始在海上打拼,而长期的漂泊生活也使得他们的性格更为激进和冒险,社会中的各类冲突和矛盾也更为突出。在这种大环境下逐渐形成了西方文化的“外侵性”,也就是说西方文化更看重人的进取精神和个人能力,这正是人文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中国地大物博,特别是长江、黄河流域更是雨水丰沛,气候怡人。优越的自然条件使中国先民较早掌握了农耕技术,并在此与自然和谐相处。另外,中国西北有沙漠,西边是青藏高原,东临大海,交通也极为不便利。在自然环境相对良好的条件下,中国先民自然选择半封闭地生活在这种安逸的环境里,中华民族由此形成了“融合性”的文化特点,即看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强调内敛融合,反对激进扩张。
3.2思维模式的区别
西方人的思维在形成之初就是理性的直线型思维。这从希腊神话的创世说中就有体现:希腊神话中几个主神的代系更替中,从卡俄斯(Chaos,混沌)到盖亚(土地)和乌拉诺斯(天空)再到克洛诺斯(时间)所体现的特征,正好表明了世界的起源和发展:世界的确先从混沌开始,再到空间直至时间。这是人理性思维的发展脉络。另外,这个创世神话中所描述的每一个后代神王前代神王的情景,其中都没有任何协调和共存,显示出一种不可逆转的直线性思维。从此,混沌被打开,西方的思维模式也由此逐渐走上理性的道路。正因为有了这种直线型的理性思维,西方人才更强调人的作用,强调个性和创新,这也是人文主义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先人的思维则是循环的曲线型思维。它认为世界的运动是一种循环运动模式。在农耕的过程中,中国先民们体会到了循环性历法的重要性,由此而逐渐形成了循环性的时间观,认为世界上万事万物在经历了一个时间周期之后又会回复到原来的状态。之后,这种时间观又渐渐扩展成宇宙观,并由此衍生出了阴阳五行等思想。“古人认为,万物乃天地化育所得,生成、生长、演化、循环等生命的概念,是中国宇宙论的基本概念。宇宙生命是一个大循环。个体生命之死,只是回到宇宙整体生命这个大熔炉中,投入整体的生命再造之中”。正因为这种循环思想的影响,中国先民才会强调融合、强调协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天人合一”。
4小结
【关键词】教育的误区;专业技术与人文精神的结合
艺术学科是人文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艺术的重要门类―美术,以直观形象的形式反映着人类社会,它负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包含着丰富浓厚的情感因素。
伴随着教育改革,美术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在对素质教育和人文精神的强调中,美术教育的重要性得到前所未有的肯定,它的主要目标是发展人性、完善人品,提高人的文化素质和文化资格,在对学生素质教育和人文精神的培养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它在促进人的身心和谐方面,有着其他教育方式不可替代的功能,因此美术教育是人文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和必要内容。
职业美术教育作为人文学科的核心内容,凝聚着浓郁的人文精神:即人的理想、愿望、情感、价值、尊严。因此,通过新理念美术教育,就能有效的建立学生的人文意识,丰富中职学生的人文修养,达到教育行为与人文精神交汇的目的。
职业学校的学生是一个特殊层面。那么,怎样在职业教育美术课中体现人文精神,注入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完成“自我实现”培养创新精神呢?如何通过美术教育把知、情、意、行统一起来,加强人文素质,营建美术文化,把美术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呢?
结合我们职业技术学校电脑美术设计专业学生的特点,在培养学生想象力、创造力、观察力及个性发展方面,在教学实践中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及人文素质的培养方面本人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注重学生的人文精神,尊重学生个体
说到人文,大家会想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反宗教教义,
提倡学术研究,肯定人是世界中心的人文主义思潮,现今社会的人文素质是什么?是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人文精神,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和追求,教育中的人文精神的核心内容是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它以鼓励人自主发展为宗旨,以爱为核心和基石。在中职学校美术教育中,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眼、手、脑协同并用,让学生在知识能力、人格、个性得到提高发展。
由于中职校学生自身素质的差异,对于自认为天赋较弱的学生,教师更应多加关注,启迪、培养他们,亲自指导他们帮助他们设计,并给予他们感受到艺术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让他们能驾驭艺术并能表现艺术,是他们能分享到发挥自身才能的幸福,让他们有一种成就感,教师应对他们给予特殊的关爱,对他们任何一个小小的进步都应寻找机会及时给予鼓励、表扬,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消除内心深处自卑的心理,保持良好的学习心境,尊重鼓励他们追求探索艺术。在尊重个体的同时,还要对整体学生进行创造力、欣赏力、表现力、想象力的培养。要建立新的、全面的学生发展观、人才观和成才观,用新的思想理论和新的知识来发展。在电脑美术设计专业课上,我们紧紧把握这一脉搏,从分析教材、搜集资料,皆建立在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上进行。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快捷的学习到前人经过漫长时间积累的知识的经验,在设计过程中眼、手、脑协同并用,认识美术文化的多元性和多样性,通过美术设计教学。让学生的知识、能力、人格、个性同步的得到提高和发展。
二、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尊重学生的设计思想
美术教学除了传授技能外,又是一门情意性很强的学科,更是一门艺术教育。常锐伦在《美术学科教育学》中精辟地阐述了美术学科的教育目标:“美术学科的教育教学是为了使学生插上艺术的翅膀,成为具有从艺术学习中获得诸多未来人所必备的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格特质。”提高学生的美术文化素质,让学生理解美术中丰富的人文内涵,是美术学科教育独具的教育价值。美术教育强调以学生为本的新理念,是对新时期美术文化内涵的重要提升。美术以其生动形象诱发学生的情感,激发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创造欲望。
美术贵在创新,创新是美术的生命,但创造思维和创新精神并非无中生有,必须以广博知识、经验和健全的人格为基础,在教学法中推陈出新,鼓励学生“活用”,开放心灵把握目标、创新方法、同中求异,充分发挥自我潜能。美术设计课是绘画与创作相结合的课型,教学中通过图片、录像、幻灯片开阔学生的眼界,启发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异想天开”。例如:在教学中让学生制作了平面海报,利用废旧的易拉罐、报纸、布片等展开了丰富的想象,制作出非常有创意的立体广告。在展出过程中,受到全校师生的好评。美术设计教学不同于数学、外语,没有固定统一的标准,因此尊重学生的创新精神是很必要的。让学生在美术设计创造中体验到自己劳动的价值,感受到创造性劳动的快乐,树立从事美术设计工作的理想和信念。
其次,教师要鼓励学生独立思维,改进美术教育环境与教学方法,促进学生优秀人格特质的形成和个性的发展。
三、培养学生的现代意识及人文精神,使其成为高素质的美术人才
[关键词]以人为本企业文化儒家人本思想
21世纪的人类社会面临着一种崭新的经济形式――知识经济,这是一个以知识与人才为竞争主体的经济形式。为此,重视“人”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进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是企业适应现代经济竞争的关键。企业文化建设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文化建设只有建立一种“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和管理模式,才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儒家的“人本”的思想,是现代企业文化建设中“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思想源泉,是构建了现代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所以,借鉴儒家人本思想中的精华,并与现代管理理论和管理模式相结合,建设现代企业文化,并使之绽放出人文主义精神的光芒,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1、“以人为本”是管理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当代管理科学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初期形成的以泰罗等人为代表的古典管理学派。他们提出用科学管理代替经验管理,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劳动生产率。管理者注重对“物”的管理而轻视对“人”的管理,把人片面地看成是“经济人”,只强调工作效率而忽视对人各种必然需求的满足。因此,这种管理思想有极大的缺陷。第二阶段是20世纪30―60年代的行为科学管理学派。该学派第一次提出了工人是“社会人”的概念,强调通过满足工人的个体需求来取得个体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力求在组织内部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以提高生产效率。但是,这种理论仍把对人的管理看成是手段而非目的,没有真正重视人在管理中的作用。第三阶段是20世纪后期出现的广泛运用数学方法和以计算机为特征的现代管理科学学派。这是个综合了各个理论学派的方法和技术而形成的理论学派。它最大的不足是过分强调定量因素和数学模型,忽略了定性因素,即是忽略了管理活动中人的知识和经验的运用。就是说,该理论仍然缺乏对“人”在管理中的重要性的本质认识。只有在经济现代化全球化的今天,对人的认识有了实质性地深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普遍兴起和深入发展,才出现了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理论。这是管理科学的第四个阶段。此时的“人”,才真正作为企业(组织)中最重要的资源,最宝贵的财富,成为现代化企业的管理中心,成为现代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
2、“以人为本”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特征。现代企业管理之所以从以“物”为中心转变到了以“人”为中心,一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人”的作用更加突出;二是因为人们在管理实践中对“人”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经历了从经济人到社会人再到全面自由人的演变过程。现代企业据此正在实现以“以人为本”为重要特征的企业文化建设。
正是这一特征才使现代企业管理与传统企业管理存在重大区别:第一、现代管理对人的要求提高了,要求员工知识结构全面,专业技术熟练,并能掌握相当的高新技术,即实现自身的现代化。第二,现代市场竞争实质上都是人才的竞争,只有吸引并充分调动和发挥优秀人才的作用,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获胜。第三、现代企业必须树立“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和资源的管理理念,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
3、“以人为本”是现代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企业文化是企业及其员工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管理思想、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行为方式。现代企业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企业环境、企业目标、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制度、企业形象、企业文化网络、人际关系、榜样人物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这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它体现了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方式,适应了企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二、儒家的人本思想是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的源泉
1、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现代价值。在博大精深的儒家文化中,有一个核心命题,就是“仁”。“仁”就是爱人,主要包含有“仁爱”、“民本”等内容。这些思想都是从“仁”出发,提倡重视人的价值,提倡“仁者爱人”、“民为邦本”的人本思想。孔子提出:“泛众爱,而亲仁。”(《论语・学而》)孟子提出人性善是施仁政的基础,他说:“人皆有不忍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又说:“天地之性,人为贵。”“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上》这是把“民”放在国家和君主之上,指出“民”才是国家的根本,是管理的中心。荀子提出:“君者,舟也,庶人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以水与舟的关系,说明了“民”之重要。这些观点是人本思想的基础。此外,儒家文化中的注重道德、礼教及仁、义、礼、智、信等观点,也都是人本思想的体现。儒家文化中这些人本思想积淀成为我们的民族心理,并继续影响着现代人的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对现代人的人格、心理及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形成有极大影响。现代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方式的形成,必然植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借鉴了儒家人本思想中有价值的精华部分,结合现代管理经验和理论,才形成了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企业文化。
2、现代企业文化建设应该继承传统儒家文化的精华,舍弃消极因素。中国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中的许多思想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精神财富。这些思想传统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形成产生了巨大影响,儒家的人本思想影响力更大。例如前面提到的“仁政”及与之相适应的“以人为本”思想体系、以“和为贵”的和合精神等,企业管理者据此形成了以和谐为最高原则来处理企业内外的人际关系,在企业中形成“天下一家”的人文关怀,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和谐组织氛围。又如体现儒家人文主义精神的“实践理性”的重现世、重实践、重功效的思想方法和价值取向,对企业奋发图强、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等精神文化的建树,有积极引导的功效。儒家的守信用、重承诺的观点,以诚信取胜的治理方法,使企业靠团结合作精神取得成功等等。总之,儒家传统文化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形成影响是极大的,其中“人本”思想已经成为中国企业管理文化的主流思想。现代企业文化建设要建立在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继承其中的精华部分,抛弃消极成分,培育出有优良文化传统的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高品位的企业文化。
同时,儒家思想中也有一些消极因素是应该舍弃的。如荀子说的“工商众则国贫”、孔子宣扬的“为仁不富、为富不仁”的重农轻商、重农抑商、重义轻利思想,是与现代经济发展方向是格格不入的。又如“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和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囿于常规等观念,与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奋发图强的时代精神是相冲突的。又如家长制的宗法观念,对今天的一些民营家族企业重用亲朋好友而不重用人才、企业管理不能形成制度化,从而使企业得不到长远发展,等等。对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我们在构建现代企业文化时是应该抛弃的。
三、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
1、全面理解“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所谓“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就是突出人在管理中的地位,重视人的价值,实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其思想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尊重人”,这是以人为本的基础。在管理实践中最重要的是尊重“人”。一是要尊重人的个人价值。二是在确立员工的主人公地位。三是要对人信任。四是要消除等级观念。
(2)“满足人的需要”,这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内容。企业员工是活生生的人,是有各种需要的。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企业,会在满足员工生存、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员工的精神需要(尊重需要、自我价值实现需要),通过满足员工的各种需要,获得企业的发展和组织利益的实现。
(3)实现组织与个人目标的统一,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的终极目标。每个人在其人生历程中,总是希望能在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生命的意义,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以出色的工作来实现自我价值,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最大满足。所以,“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说到底,就是崇尚人的价值,满足人的需要,强调自我实现的生命意义。企业以此来获得员工的认同和归属,才能最终实现企业目标。
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首先是要激发和保护员工的创造精神,使员工的创造潜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机会。其次是要采取措施使员工感觉到工作和生活的积极意义,使他们通过努力工作,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实现人生的最高意义。
2、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是“以人为本”思想在企业管理中的体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如下特征:
(1)把“人”当作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和资源。这种管理不是建立在对人的限制和约束的机制上,而是建立在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机制上,强调培育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创造出积极努力、奋发图强的企业文化环境以及和谐的人际关系,使员工不仅能享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满足感,而且享有参与管理、施展才华、得到尊重、获得荣誉的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感。
(2)企业管理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企业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人的发展中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和企业目标,是企业管理的终极任务。
【关键词】高职 语文 素质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9-0036-02
根据我国高职语文教学的现状进行思考,在新时期的课程要求下,我国教育部门相应提出了高职语文教学的若干创新举措,人文素质教育就是其中一项行之有效的创新型教学模式。以人文思想及素质教育为主的新型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中不仅可以促进我国教育人员的教学水平,更能帮助我国高职语文教学在人文素质教学环境中获得教学成绩的提升。
1.人文素质教育重要性探究
人文素质教育是我国新时期所提出的综合化教学模式,这是一门集合了当代科技、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内容的综合素质教学。随着我国教育改革制度的不断推进,社会在经济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更需要对我国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改善和创新,以此为我国培养更多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先进思想的应用型人才。人文素质教育是个人综合素质的一种体现,其核心内容与核心精神符合我国素质教育与知识教学的相应要求,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切实改善学生的人文精神,全面提升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使学生在课堂教学与实践学习中能够从容面对,实现高效化的学习模式。
2.高职语文教学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的作用
2.1人文素质教育能够推动高职院校的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是我国教学活动中师生思想品质与文化修养的直观表达,更是师生在长期教育实践环节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是校园内的一种团体意识与精神氛围。校园文化主要表现为两类,第一类指的是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更是师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所展现出的集体精神风貌,能够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自身的精神底蕴,增强学生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第二类指的是物质文化,是以校园文化为基础,建立在校园硬件设施及软件设施上的一种文化底蕴。音乐等多种多样的活动版块开展人文素质课程,使学生在在对各个学科的人文底蕴及人文精神进行充分了解与探究后,实现了人文精神的有效传播,充分发挥了人文素质教育的积极作用。使校园文化在人文素质教育的引导下发挥出潜移默化的作用,充分带动学生的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推动校园建设向着全面性与整体性方向发展。
2.2人文素质教育能够引导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人才
高职院校在实行人文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敬业精神,使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拥有良好的思想文化底蕴。同时,人文素质教育的施行,还可以将学生培养成意志与情感等方面和谐、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 ,是学生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拥有良好的精神层面与文化内涵。人文素质教育还能提高学生自身的综合品质,使学生在人文素质教育过程中逐渐消除物质主义所带来的遗憾与缺失,健全学生的心智,丰富学生的文化内涵。其次,在高职语文教学活动中开展人文素质教育,还能有效提高学生之间的合作能力,使学生在积极参与活动与竞争的过程中掌握正确的竞争意识,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2.3人文素质教育能够促进高职教学体系的完善与进步
人文素质教育与传统技术知识教育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两者的有效融合对我国今后的高职语文教学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完善我国高职语文教学体系。在实践教学中,人文素质教育可以促进学科之间的相互融合,以文化思想为教学背景,实现不同课程内容的相互交融。在人文素质教育的理念引导下,公共课堂还可以有效实现通透规划,以人文素质教育为核心,逐步实现高职语文教学的综合性改造,人文素质教育中所包含的人文精神与人文知识更与高职语文教学内容息息相关,在实践教学中能够构建文理交叉、人文科学相互统一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3.高职语文教学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的措施
3.1实现以阅读为主的人文精神熏陶
受我国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学生的求知欲在校园环境中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以此为基础,在我国今后的高职语文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应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阅读书籍,使学生在课外阅读的过程中受到更少的约束与限制,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求知欲,使学生在阅读过程中更深层次的受到人文精神的熏陶,在阅读过程中逐渐健全自身人格、提高自身对社会的认知能力。
在实践教学中,高职院校应完善自身的书籍储备架构,丰富图书馆与电子信息室内的书籍种类,不能仅仅局限于专业知识与课程内容,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特征及实际年龄,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爱好,使学生在校园环境中可以通过阅读,极大地丰富自我,健全自我的人格。
3.2通过写作,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
在传统语文教学过程中,写作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是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程文学作品,或者是帮助学生掌握课外阅读内容,通过“写作”这一手段,都可以实现行之有效、简单直观的效果。在施行人文素质教育的实践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应更多的要求学生进行真实情感的写作,使学生在诉说真实情感的过程中,感受到抒发真情的畅快,让学生在写作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人文精神涵养。学生在写作过程中还可以以自己的内心世界为核心展开创作,通过语言逻辑与言语意识的探究与论证,使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更深层次的认识自己,为学生打开思想的窗户,帮助学生更好的感受到人文精神。
我院在进行语文教学创新的过程中,通过在实践教学中加强学生的写作能力,在多层次的写作培养过程中,逐步完善了我院学生的人文精神内涵,为我院语文课堂教学开创了全新的发展模式。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我院以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精神为杠杆,通过对学生进行思维的引导与开阔,使学生在写作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分辨能力,在文章中以写作的形式进行独立思考,有效引导学生在明辨是非与独立思考的过程中,逐步感受到社会中所存在的人文主义精神与人文知识内涵,以此实现了我院的语文教学改革,大幅度提升了我院的语文教学质量。
3.3在高职语文课程中发掘人文精神
针对我国传统高职语文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在施行人文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清楚的了解到,高职语文教材内容的很多地方都与人文素质教育相契合,教材中充斥着人文精神与人文知识的内容与片段,如果将人文素质教育与传统高职语文课程内容相联系,将会对传统高职语文教学产生一定的影响,有效改善我国高职语文教学现状,提高学生的课堂学习质量。因此,未来的高职语文教学需要在课程内容中发掘出更多的人文精神,使人文素质教育在高职语文课堂中可以更好的开展。
我院在进行语文教学创新的过程中,通过在实践教学中发掘语文课程内容中的人文精神,有效实现了多层次、多角度、完善化的语文教学改革,逐步完善了我院课堂教学模式,使传统的语文课程内容与人文素质教育相联系,为我院语文课堂教学营造了良好的教学氛围,极大的提高了学生的人文知识与人文思想。
4.结语
综上所述,人文素质教育是我国本土知识教育的基础与核心内容,在实践教学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培养自身人文精神,提高学生的人文知识储备与认知。在我国教育行业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更好地开展人文素质教育,将人文素质教育实际应用到我国各阶段的课堂教学中。
参考文献:
[1]刘进出.多元化教学下的高职语文素质教育[J].信息技术教育,2013,12(09):23-24.
[2]杨剑锋.高职语文教学与多元化教学[J].西北科技大学院报,2012,23(07):23-25.
[3]何伟.高职语文人文素质教育中的问题分析[J].湖南科技大学院报,2012,12(07):33-25.
[4]徐芳兰.人文素质教学下的高职语文教育[J].当代教育,2013,12(09):23-24.
[5]刘永喜.高职语文教学与人文素质教学[J].文艺出版社,2012,23(07):23-25.
关键词:黑死病;文艺复兴;社会影响;
一、 黑死病的起源
要了解黑死病与文艺复兴的关系,首先就要了解黑死病,关于黑死病,一直都是学术界感兴趣的话题。
黑死病(the Black Death)以携带鼠疫杆状菌的老鼠和跳蚤为传播途径。将鼠疫传染到人体,导致疾病发生。有关黑死病,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身体发黑而渐渐死去,而是由于它的传播速度与致命性让中世纪的人们无法接受。“黑”代表的是“恐怖”、“可怕”。因而使用用了“黑死病”这一词。
关于黑色病的来源问题,学术界的争论很多,“印度起源说”“中国起源说”“中亚起源说”[1]都是其争论的焦点。但是无论怎样那就是从东方传入到欧洲的,流传最广的要数“马可波罗带回了黑死病”。关于起源问题我们不在此做更多的争论,总之,黑死病使当时的欧洲成为人间的“炼狱”。
二、 黑死病对社会的影响
(一) 对于教会的影响
黑死病发生之时,正处于欧洲社会的转型时期。基督教生活对于当时的人来说不仅仅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由于教会的集会以及一系列的活动,使得病菌更加容易的传播,大约使2500万人失去了生命,这里也包括了皇宫贵族,甚至是皇帝。这使人们重新认识了死亡,感觉是如此的震撼。在死亡面前,人们开始对基督教本身的教旨作用产生了怀疑。人们认为这是上帝对人类的惩罚,上帝不再是人类的保护者。
在当时,拿英国来说,教会死亡人数达到了50%以上,一般死亡率为40%。由于死亡人数的过多,教会发起了救治运动,但是由于条件的限制,使之更多的救治之人感染了病毒。教会人员大量短缺,于是教会采取了紧急补充的办法。但是原先的教会人员都是具有专业素养和经过培训的人员,随着黑死病的来临,人员的急剧补充,这必然导致教会人员素质的下降。更甚者,他们改变了教会的一些传统以及仪式。同时,由于“阿维农之囚”的出现,是教会的威信日益下降,其奢侈与腐化更加昭著,收取更高的苛捐杂税,以及种种附加在贫民身上的负担,人们对于基督教改变了看法,就这样,人类的“救赎者”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伪善之人。
教会的地位一落千丈,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人人敬畏的“教会”。把“万能的神”变为了“人”。这与人文主义精神完全相吻合。
(二) 对于政治的影响
在中世纪时期,教权与皇权一直都是争论的焦点, 13世纪,教皇的权力已经凌驾于世俗权力至上,并且掌握了生杀大权。世俗权力从而感到不安,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于是发生了多次教权与皇权的冲突。这次瘟疫的到来,恰好帮助了世俗权力,使得教权的威信日益下降,大批教士死亡。人们普遍认为世俗权力才是他们所要求的,趁此机会世俗权力也统一了所在地的民族,为后来发展打下了基础。
同时,世俗化的政府办事效率也大大提高。统治阶层为了更好的稳定社会,从而把压力施加到了下层人民身上,这样疾病与贫苦就困扰着穷人并且队伍不断的壮大,各个城镇成为了难民的落脚点,穷人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他们与富人的所要求的是根本不一致的,平等和自由的思想在底层人民中开始传播。这似乎就产生了一丝的人文主义倾向,但是这不足以带动社会意识形态的前进。
(三) 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
在黑死病发生的初期在中世纪的城市,由于医疗条件的限制,黑死病使许多市民大量死亡,活下来的则为躲避灾难而去了偏远的地方。此外,城市的状况更是令人担忧,整个经济的发展处于停滞的状态。[2]
由于人口的减少,消费人群也逐渐减少,这就使得货物大量的存积,使得物价下降,东西更加便宜,尤其是在粮食价格方面。这是因为,黑死病之前,特别是在公元1000年---公元1340年这段时间人口总量翻了一番,劳动的优势逐渐大于土地的优势,开始多样化的种植,特别是在经济作物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3]在黑死病来临之后,谷物的种植投资多回报小,使大量农场主放弃了谷物的种植,做起了其他产业。加之东欧的农奴制农业,也为西欧的粮食产量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因而粮食价格变得极其便宜。但是要在此说明的一点是,在前工业社会,人口与粮食是自然增长的,即使没有黑死病,人口总量依然会变化,这是人口的自我调节机制。
此外,物价的下降并不代表所有的物品价格都在下跌。特别是在奢侈品方面,价格已经高的离谱,于是一些幸存者对生命有了重新的认识,他们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追逐富裕的生活。这也与教会的传统背道而驰。
黑死病过后,西欧通用的拉丁语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方言的兴起,即英语,法语开始在社会上流行。教会人员会拉丁语的也相应减少,方言也在教会之中开始传播。随之而来的是兴办大学的热潮。
在生活条件方面,随着十字军的东征,东方的“沐浴”传入到西方。要知道,再此之前,西欧人的生活中很少会出现沐浴的现象。黑死病也带来了医疗的进步,出现了隔离措施,国家开始介入到公共医疗系统之中。
从这方面来看,似乎就更加贴近了人文主义,使其渐渐的趋向于文艺复兴时代。
三、 黑死病成为文艺复兴的一个契机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黑死病的发生不但促进了宗教和政治的变化,就连经济也发生了变化。这随之而来的就是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的改变。
教会无法改变黑死病的现状,从而使人们不再信任宗教的力量。宗教的影响力也随之减少,人们在意识形态方面也渐渐的回归到了“人”的状态。基督教在思想的专制地位在瘟疫的重创下走向全面衰落,相伴而来的是人文主义、个人主义。
教权的渐渐衰落,世俗权力开始统治社会,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成为主要力量,基督教大一统的局势一去不复返。这带来的是世俗主义的诞生。于此同时,城市的经济发展也趋于平等,不论贫富贵贱,在人的层面都是平等的。
在意识形态方面,人们面对死亡,无法选择,于是他们就尽情的享乐,随之而来的是享乐主义的出现。这与原先的禁欲生活方式完全不同。中世纪的神学教旨以为:在上帝面前,人类极度渺小,惟有谦卑的态度,才能得到上帝的安排。但当人类面对死亡时,所处的情境都是一样的,一种新的精神诞生了。
这些东西,导致文学以及绘画艺术的再次兴盛。在文学方面从薄伽丘的《十日谈》到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特拉克的十四行诗等。在绘画方面米开朗琪罗的雕塑,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等,这些都体现了人文主义的情怀,而人文主义则是文艺复兴的核心内容。
在这要说明一点的是,在以往人们认为,文艺复兴是反宗教,反教会的活动,但是为何文艺复兴时期的壁画和文学艺术都出现在教堂之中呢?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文艺复兴到底反对的是什么?他们反对只是教会的迷信行为。在某些方面,人文主义也受到了教会的支持。这往往发生在教会实力最雄厚的地方,这也就是说教会与文艺复兴并不冲突,教会的慈善也为国家做出了一定的关系。
四、 结论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黑死病虽然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但是在另外一方面也带来了社会的进步,加速了社会的发展,成为了文艺复兴的助力之一。但是,黑死病的爆发是偶然的,它既不是当时欧洲历史发展的动力,更不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助推器,它只是成为了“催生文艺复兴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绝对不能将黑死病从当时欧洲经济社会和政治大环境中分离出来,过分夸大它对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即使没有它,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状况,人文主义的出现也会是历史的必然。但是,历史不容假设,既然黑死病出现了,那我们也不能抹杀掉它对文艺复兴起到的作用。
注释:
①李化成:《瘟疫来自中国?---14世纪黑死病发源地问题研究述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7月
②赵红:《是灾难,更是契机和动力----试论黑死病对欧洲社会的三大影响》,《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十期
③马忠庚:《论黑死病对中世纪欧洲社会变迁的影响》,《聊城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李晓光:1348 年黑死病的起源及传播,《黑龙江史志鉴研究》,2010.11
[2]赵红:是灾难,更是契机和动力----试论黑死病对欧洲社会的三大影响,《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10月
[3]李 荷:灾难中的转变:黑死病对欧洲文化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4]潘树林:浅谈黑死病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关系,《社科纵横》,2011 年 10 月。
[5]邵晓莉:试论中世纪黑死病对欧洲社会的影响,《西安社会科学》 2011 年4 月。
[6]薛国中:黑死病前后的欧洲,《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7][美]约翰・巴克乐著,霍文丽等译:《西方社会史》,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8]李化成:《瘟疫来自中国---14世纪黑死病发源地问题研究述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7月。
[9]李化成:《试论黑死病爆发的偶然性》,东北师大学报,2006年第1期。
论文关键词 宪法 大学生 人文精神
一、人文精神是大学精神的灵魂
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大学之所以被称为“大学”,不仅指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更指心灵自由的无限性,即那种“至大无边”的生命自由状态。大学之所以能够成为独特的社会结构,关键在于她的文化存在和精神存在,其中人文精神构成大学的特质。
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认为:“大学有四项任务:第一是研究、教学专业知识课程;第二是教育与培养;第三是生命的精神交往;第四是学术。”这四项任务构成了大学理想的生命整体,充满着对人的精神的关怀,对技术人才的训练只是培养的一个过程而已。大学的教育理念、办学理念的核心就是育人,即以人为本,将培养“真善美”的人作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一所大学若缺乏人文精神的追求,将无法肩负起引领社会进步,支撑起人类文明天空的重大责任,因此,人文精神是大学精神的灵魂。
人文精神是关于人的精神世界的需求,它所追求的目标主要是满足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终极关怀。作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代表新兴资产阶级文化的主要思潮,“人文主义”强调以人为“主体”和中心,以人为价值内核和价值本源,充分尊重与保障人的人格、价值与尊严,不断满足人多方面的需求,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文精神在法律上体现为对人的权利的承认、尊重和保障。
人文精神是人类长期积淀的观念、思想的总体,它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坐标,是社会发展成熟程度的基本标志,是构成一个民族、地区文化个性的核心内容,一个国家和社会人文精神的存在,影响着人们人生观、道德观、法律观和价值观,造就了形形的社会体制和制度实体。如果丧失了人文精神,对个人而言,就丧失了个体存在的根本意义;对社会而言,则意味着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的丢失,同时意味着民族精神得以传承的深层纽带的断裂。因此,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或社会都注重人文精神的塑造。一个国家的国民人文修养的水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教育中人文教育的地位和水平,特别是高等教育中人文教育的地位和水平。
二、宪法学有丰富的人文主义的精神内涵
宪法学与其他学科相比洋溢着更为浓厚的人文主义的色彩,具有更深厚的人文底蕴。
宪法体现了对人类的普世性关怀。产生于近代的宪法,是针对传统社会中诸多不合理、不公正、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而提出的,是人们在追求人权斗争中,讨伐和否定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从而确立起个人的尊严与价值而出现的,因此它要求在法律上对人的基本权利的给予充分承认、尊重和保障。正是对人类长期所经受的种种不幸的正视,才催生了闪烁着人类理性的光芒和浸润着人类政治和法律智慧的宪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宪法是人类对充满了痛苦和苦难的生活总结。
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第1条亦宣布:“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宪法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对人类普遍命运的悲天悯人式的关怀,可以说宪法是迄今为止人文精神在法律方面的最集中体现,因而成为近代历史以来人类政治和法律发展的最高境界和人类普遍价值的认同。
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人权。宪法首先是、主要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社会主体(人民)对国家既授权又限权、既支持又防卫的“约法”,宪法的最高理念和原则就是基本人权和公民权至上,它从一开始就将人权保障确定为宪法的首要价值。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安排,宪法以保障人权为核心而以规制政府和国家权力为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捍卫人的尊严和自由,遏制和杜绝不平等不公正和其他不合理的现象,尤其是防范对人的尊严和自由的肆意践踏。人权价值发展至今已经获得了最为普遍的认同,正如路易斯·亨金所宣称的“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人权保障理所当然地被公认为宪法的首要价值,几乎在当今一百多个国家的宪法中都被奉为神圣。
宪法是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法治是人文精神蓄积、升华最后外化于社会的客观形式,亚里士多德对法治做了最经典的表述:“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法律从根本上说,是人类社会生活及行为规律的理性表现,这种行为规律要求法律以人为本,并以保障人的自由和权利为主旨。因此“以人为本”理念乃是法律的应有之意,而且应当是法律所追求的核心价值,这样“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自己本身理性的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所以强调正义、自由、权利等人文精神的宪法必然是法治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也正因为宪法本身具有人性基础,才能为宪法的执行和遵守奠定坚实的基础;也正是在法治之下,人的自由、尊严才能得到保障,因为在法治状态下,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处于既定的制度保护之下,尤其是国家的强制性的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是为了执行某一已知的规则,否则就绝不能对一个个人实行强制。”法治的根本关键在于,国家和政府必须正确地运用权力,并以现实的人的幸福生活为其核心归依。
三、宪法对培养大学生人文精神的作用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在不同程度上受市场逻辑的支配——以最小的投入争取最大的回报,为了现实利益,高校培育工具性人才的功能正越来越凸显,人文精神的培养越来越被忽视,可代价是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下滑。而中国的法治建设却呼唤着一大批有深厚人文精神素养的人才作为法治建设的人力支持。大学生素质将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重视对他们的人文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是提高整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文底蕴的关键。挖掘宪法学所具有的独特的人文精神内涵和人文精神的价值意蕴,对大学生发展人性,完善人格,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宪法学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形成
公民意识是人的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它的实质是作为国家公民的主体意识,强调一个人在社会、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及个人对自己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公民权是宪法最核心的内容,公民权的主要内容就是政治权利,是“参与国家”的“公权利”,这种政治权利分为:一为参与国家政治的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政府的权利;二为政治表达的自由。公民权体现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使权利人对于国家意志的形成得发生影响的权利。公民权利主要基于宪法的首要原则“人民主权”原则而产生,它表明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全体人民具有平等的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权利,政府的权力基于人民的同意。这一原则是民主的精髓,它是在调整国家与人民这一政治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
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是要使公民正确地认识到,公民作为社会政治共同体的成员,需要具有积极参与国家公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以发展国家和社会为己任,以践行宪法权利。只有在参与中,公民才能形成理性的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的意识,以体现公民对于自身和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同时公民意识的发育有利于公民监督意识的强化,公民监督意识的强化有助于形成一种自觉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全体民众监督的氛围,这种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保障,这是我们建设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目前的事实状况是,大学生国家公民意识比较淡薄。他们作为国家的主人,对其存在的地位、价值和主观能动性还缺乏自觉意识,政治参与与社会参与的热情不高,只关心自己的学业和就业前景,对国家的政治生活比较淡漠。然而一个没有强烈公民意识的社会,是不可能实践“人民主权”的宣誓的。对大学生加强宪法学的教育,将能使大学生对自己的国家主人翁地位有更清醒的认识,使自己具备一个公民社会所具有的高度重视对自身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珍视的素质,主动、自觉和负责任地投身于社会和国家的公共事务中。
(二)加强宪法学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人权至上观念
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权是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更是国家必须承担对它“尊重和保障”的义务。然而,光有权利的宣誓是不够的,法定的权利要转化为实际的权利,不仅有赖于以宪法为首的法律保障,还需要公民人权意识的培养。公民的人权观念是否正确,人权意识是否增强,直接关系到人权是否被享有和行使,关系到人权是否能够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关系到人权建设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伴随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公民的人权意识被逐渐激发出来,从“孙志刚案”、到“乙肝诉讼案”、“受教育权案”、“重庆最牛钉子户案”等等,都使公民受到了人权理念的教育,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公民的人权观念将会有更大的提高。对大学生加强宪法学教育,尤其是进行人权观的教育,使之逐步养成遵守宪法和尊重人权的观念和习惯,对于带动整个社会形成普遍的遵守宪法、尊重人权的思想文化环境,从而为保障人权提供广泛的心理基础和精神支持将大有裨益。
(三)加强宪法学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精神
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发展趋势,一个国家要实现由“法制”国过渡到“法治”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需要具备良好的法治精神。法治精神简单地说就是崇尚法律而不是崇尚权力,遵守法律而不仅仅是服从权力;维护法律而不是追求权力。其基本内容包括:(1)良法之治,即国家应该运用应体现公平正义等价值、体现客观规律的法律来治国理政。(2)法律至上,即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权威,不允许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3)权利本位,即法律是用来保障公民自由和合法权利的。(4)一切公共权力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法律至上是法治精神的基本内涵,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基本体现。
至今,我们绝大多数政府官员在观念上也片面地从“管”的角度理解法,突出社会民众守法,忽视了法首先是作为权利的保障及对权力的约束而存在的,这就难怪我们这个社会“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导致法之权威不足,约束权力乏力。通过宪法学教育,我们可以增强大学生的法治精神,通过他们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文化,提高全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使公民树立法律至上、法保障权利、法代表公平正义和法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观念。
摘要:无论是传统私法,还是现代私法,意思自治原则一直是各国私法制度尤其是合同法赖以建立的最重要的一块基石,被奉为神圣的、不可动摇的法律准则。作为私法鲜活精灵的意思自治对促进现代民法制度的构筑和完善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产生有着哲学方面、经济方面以及社会方面的基础。它与其他民法原则一起,使整个民法原则之体系内部达到了一种权利制衡之理想状态,共同支撑与构建民法理论之庞杂体系。
关键词:意思自治 私法 理论基础
意思自治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推动现代民法制度的建立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目前对意思自治的基础来源有着不完整的认识,本文意在通过意思自治含义的描述来分析意思自治理论的哲学、经济和社会基础。强调在我国当下,应避免法实证主义法律效力来自权力的认识,发展但也要抑制过度发展意思自治,从而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和对人自身价值的升华。
一、意思自治的产生
首先从意思自治的含义看。意思自治产生于西方市民社会现实景况之中,产生于西方的社会观念基础上,它起始于罗马法中的诺称契约,法国契约自由思想体现了它的成长,而它最终的成熟则是在德国法,德国法中的法律行为是其成熟的最好的体现,被大陆法各国民法典所采用。根据学界学者的统一观点,私法精神的核心便是意思自治。民法的一系列原则以及具体制度都是建立在私法的意思自治理念的基础之上的。正是基于意思自治理念才使民法得以确立了权利法、人法的性质,于是乎民法就被打上“人文主义”的烙印。例如,民法的任意性规范的立法构成以及民法的开放性体系特征。私法数千年而不绝的传统也因此而绵延不绝。
那么什么是意思自治?根据西方的“意思自治”学说的观点,“意思自治”是指当事人有权依其意志进行自由的选择,当事人可以而且应该对根据自己的意志所作出的选择负责。18世纪在欧洲资本主义社会开始采用,到了20世纪,这个学说事实上已为世界所公认。
张俊浩老师对意思自治理论的论断是:“意思自治,即当事人以自己的理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事务。意思自治从积极层面来说,是自主参与与自主选择。从消极层面上说包括自己责任和过失责任”。①然而,董安老师对意思自治的表述是我国民法学界较早的了,他认为:“在我国民法理论中,对意思自治问题往往存而不论”。李开国先生对意思自治的论述与张俊浩老师的类似,表述为:“意思自治是指个人得依其意思形成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其基本含义包括意志自由与自己责任两个方面”。②也有学者指出:我们把人的行为自由(如订立合同的自由或设立遗嘱的自由等)称为意思自治。所谓意思自治“是指各个主体根据他的意志自主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③
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现行法律上的根据,首先是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其次是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再次,在各民事基本法中,法律通过对意思自治原则不同角度进行规定,从而形成了民法的这一基本理念与原则
笔者认为意思自治的含义可以总结为:意思自治是指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表示,形成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排除任意法的适用。私法为当事人的民事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意思自治法律原则鼓励人们自由地为民事行为并通过行为发展自己,在不违背私法原则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排除任意法的适用。意思自治的体现有三:一是实施行为必须是自己自愿的行为;二是实施的行为必须由自己负责;三是他优先于法律。
其次,意思自治的发展简史看。罗马法是意思自治原则的起源。罗马,作为商品经济发达的城市,在古代奴隶社会,也只有数量有限的市民享有私权这一特权;进入中世纪后,迫于来自世俗和教会势力的重重压制,完全的私法主体仅限于封建君主,中世纪教会法把“意思”作为逻辑上统一说明权利义务得丧变更的出发点;人类进入契约社会以后,私法自治原则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的到来在个人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从而打破封建枷锁,使得私权获得了空前的解放和发展。20世纪的法律社会化的出发点仍然是调和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这种基本的出发点实质上是对前期立法偏颇的一种矫正,表明意思自治原则的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民主法制的日益完善,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司法解释和法律中予以规定了意思自治或者规定了意思自治的一些内容,从立法上确立了其在我国民法中的基本原则的地位。
二、意思自治的理论基础
首先,意思自治的哲学基础——生而自由
编辑整理本文。
、生而平等。
生于14世纪意大利的人文主义思想席卷整个欧洲,而正是这种人文主义思想奠定了现代契约自由的真正的哲学基础。人文主义针对的是天主教神学统治倡导的一种人生观和世界观,是一种资产阶级的启蒙运动。它宣扬自由、平等和人权,反对君主专制以及封建的等级制度,它提倡人应当从神的依附中解脱出来,从而才能成为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人。④
综上所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生而自由、生而平等”的思想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哲学基础源泉,但是一个国家的立法者是理性的,他们不可能依据哲学层面上的基础就去立法,编纂指导一个国家所需要的法律,他们的立法活动需要更多的依据,因而,意思自治之所以为立法者所考虑,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即经济上的原因。
其次,意思自治的经济基础——自由经济理念。⑤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原则在法国确立与18世纪,而后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立法中得到了充分的实现。因而意思自治原则确立为私法的基本原则是与法国当时的经济关系分不开的,他直接体现了自由经济的要求。
应该允许人们依照自己的意愿去管理产业和经营贸易。而在这种场合下,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会对其产生影响、进行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虽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但是却真实的达到的目的。然而实践发现,更能促进社会利益的往往是在非处于本意的情况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最好的经济政策就是经济自由主义。⑥
理论上的经济自由学说为意思自治在私法上的兴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恰如马克思指出的,“无论政治的又或者是市民的立法,均都仅仅只显示和记录了经济关系的要求。”⑦
再次,意思自治的社会基础——市民社会。
意思自治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市民社会是以契约性关系为网络组合而成的社会系统为基本的结构,而连接契约当事人的便是意思自治。意思自治理念作为市民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给市民社会注入了新鲜的活力。⑧
自治组织、商品经济、文化整合是西方市民社会的现实基础,而作为西方市民社会基本理念的则主要是个人主义、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等思想,这些思想也为私法中的意思自治以及公私法划分奠定了理论基础。“自由”成为法律的基本价值,自治成为私法的基本精神就是形成于市民社会。因此,我们所说的“市民社会是法律特别是私法的沃土”便是源于此说。
三、结语
人生活在同他人不断交往之中,是一种具有社会共性的高级动物。能独立的思考是人之所以成其为人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因此,每个人要想在自己的切身事物上自由的作出决定,以自己的支配物来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责任,就需要有意思自治。只有做到充分的意思自自治,一个人也才能充分地发展其人格,维护其尊严与上帝赋予其与生具来之力量。意思自治经历了诸多曲折与挑战而发展到现在,其在整个私法领域中的核心地位始终没有被动摇。可以说,没有主体的意思自治,就没有私法的存在与发展。意思自治是私法最大的特点,也是其核心内容。
我国的立法者在进行立法活动时,很容易偏离甚至是违背意思自治思想,从而也使得民法规范的效力基础受到质疑。在我国现实情况的拘束下,首先应当做的便是避免法实证主义法律效力来自权力的认识,特别是在私法效力的认识上更应如此。在立法中应突出意思自治作为私法效力基础,强调意思自治在民法立法与民法中的地位。
总之,意思自治原则应该成为我国私法的基本原则。当然,无论实在这个世界的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学术界,并不存在任何毫无限制的意思自治,绝对不受国家干预的私法领域更是不存在的。因此对意思自治原则也应进行适当限制。正确利用意思自治原则,培养市民社会观念,从而更好的、真正的实现人的自由和对人自身价值的升华。
注释:
①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30-32页。
②李开国:《民法总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版,第71页。
③参见[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页。
④赵万一:《对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伦理分析》,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总第80期)。
⑤赵万一:《对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伦理分析》,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总第80期)。
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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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25。
⑦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