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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验收考核仅剩两个月时间,今天的会议召开的很及时、很有必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既关系到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的提升也关系到我们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从通报的情况来看,不是很乐观。部分道安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落地不实。等下,交警大队会对农交安APP的使用进行具体的培训,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2019年11月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我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专班推进,精准调度,严管实控,狠抓整治和完善健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12.2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农村地区道路设施基础差、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差,成为我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短板。要坚定不移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要把抓好全市尤其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当前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年底检查在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已纳入《2020年度县市区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涉道路交通安全指标计分细则》,同时我市也将其纳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道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你们都是参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门,要绷紧弦,确保绩效评估不丢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圆满收官。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重点工作
(一)要抓好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的协同共治。今年以来,交警大队深入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人、车、路、企、政”五大要素,对全市206个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其中一类风险村社区45个,唐洞街道、东江街道、州门司镇、白廊镇一类风险村社区占比较高,其他各乡镇街道均存在一类风险村社区。各乡镇(街道)、道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和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安全管理职责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尤其要突出一类风险村社区的管控,抓实“三临”路段、马路市场、农运车辆、非法营运等重点隐患和“两客一危”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要抓好“农交安APP”的落地落实。“农交安APP”的使用已纳入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要动员“两站两员”利用“农交安APP”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既是考核评估工作的需要更是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用的、实效的工作方法。目前,各乡镇(街道)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两站两员”的重视程度及管理情况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工作推进落后的乡镇(街道)要认真反思,知耻后勇,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做到守土尽责。
(三)要落实道路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强化道路日常巡查,突出恶劣天气巡查,及时排查上报隐患。要立足长效抓隐患整改,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不仅要抓具体问题的解决,也要借势发力,着力从思想上、机制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性问题,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督查问责,确保责任落地
一、进一步落实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管理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运输市场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行政村和中小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运输市场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车主要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还要与中小学校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乡镇安办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各单位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向被查单位、乡镇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情况,促进安全措施的真正落实,从而构建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管理网络。
二、创新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一)充分发挥乡镇安办作用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研究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监管措施,依法将本部门安全工作执法权委托给乡镇安办,由乡镇安办在一定权限内对本辖区内的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并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交通安全例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对策,抓好落实。
2、适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根据辖区交通安全状况,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适时开展以整顿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驶、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载、摩托车载客及货运、低速汽车超载、滥载、拖拉机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
3、开展农村运输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制定辖区内运输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4、对乡镇、村道路路面硬化后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进行整治,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对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改造需要较大资金的应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二)配备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行政村中落实一名由综治员或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兼任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所需经费在安全执法罚没收入返还款中解决。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常性地向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半年召集本村机动车驾驶人开一次交通安全会议,每季度办一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刊,并完成公安部门布置的交通安全宣传任务。
2、抓好源头管理。将村内的机动车列系范围,要与车主、驾驶人员建立安全联系制度,为村民代办摩托车报牌和摩托车驾驶培训报名等业务。
3、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劝”工作。即劝阻酒后驾车、劝阻无证驾驶摩托车、劝阻驾驶摩托车开快车、劝阻超过规定多人骑乘摩托车、劝阻机动车超载、滥载出村。特别是逢场天、庙会、节假日、婚庆丧事等村民聚会时,要上门做好友情提示工作,严防酒后驾车、机动车超载、滥载等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农村运输市场管理
1、明确微型车经营范围。从事营运的微型面包车只能按车籍所在地在本行政区域内(以片区为单位)营运,不得跨行政区域营运;禁止微型面包车进入县城滨江大道、一环路、嘉陵大道以内地区。
2、加强乡镇客运站点建设和管理。交通部门要结合农村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乡镇客运站点,到**年,力争实现70%以上的乡镇建有客运站点,60%的行政村建成招呼站或候车亭。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道路运输源头监管责任主体,要督促车辆进站经营,未建有客运站点的,要划定车辆停靠点,实行定点经营,严禁车辆在站(点)外沿街招揽客人和随意乱停乱放。
3、推进农村客运经营公司化。由运管部门负责,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合理规划运力,并对现有城乡间客运班线,按照“产权多元化、经营主体化、管理公司化”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进行资源整合,打造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经营主体。要引导道路客运经营者以客运班线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采用兼并重组、车辆收购赎买、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按照《公司法》组建新的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公司化经营或公司化管理。
三、加大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的整治和监管力度
(一)加大农村机动车整治力度。乡镇人民政府是整治本辖区非法营运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整治力度。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尤其是非法从事客运的经营者认识到不具备安全条件非法从事客运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二是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车辆逐一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明确类别(经营或自用),界定经营性质,建立车辆档案;三是由乡镇安办牵头,乡镇警务室、辖区派出所配合,强力整治本辖区内非法营运车辆;四是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安监、农机等单位配合,对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上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五是要加大对从事货运的低速载货汽车和微型小货车的管理力度,加强其维修、保养的监管和车辆检验;同时,要严禁后车厢(斗)坐人,对擅自改装车厢和加座的,恢复原状。六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严禁拖拉机非法从事客运。七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配合,加大对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酒后驾车和不戴安全头盔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摩托车违法从事客运。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通过整治,达到了“平安畅通乡”的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履行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按照《习水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乡人民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王万林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乡派出所,由派出所、农机站、交管站、安监站工作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及时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会上,传达贯彻了习府办发([20__]60号)文件精神,分析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交管站负责对坑凹道路危险路段和易冻易滑路段及时修补,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道路畅通,对未验收或不符合客运车辆通行的乡村道路设施禁止通行的禁令牌;二是农机站要切实加强对农用车辆及驾驶管理,拟定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召开农机驾驶员会议并签订安全责任状,严禁农用车载人;三是派出所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三轮车辆管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召开客运车、货运车、三轮车、二轮车辆会议,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大对超员、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和黑车非驾的打击力度;四是各村要对所辖区域的农用车、三轮车、二轮车加强管理,同时保证辖区内路段畅通并配合协助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知识,使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村委的配合协助下,到各村、组层层召开群众会,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乡司法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赶集天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乡教育部门明确每间中小学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宣传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同时,乡人民政府还在行政村、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板报,在全乡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实现了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使全乡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了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管理人员的作用,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的交通秩序,做好了车辆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启动了防冻防滑和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预案和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急救网络。同时,乡人民政府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了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在公路沿线、中小学校路段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了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黑点整治,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确保了有钱办事,有人办事。
四、定期督查,严格考核
乡人民政府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村、学校及重点单位开展道 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圆满完成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具体目标是:
1、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
2、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数同比减少20%以上。
4、省、市、县督办和各自排查出的危险路段整治率达100%;年底前,通过增加反光锥筒、隔离墩等交通安全辅助设施等措施,确保全县双向六车道以上公路中央隔离和路口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50%,正面相撞和路口事故同比下降。
5、在省道重点路段、城区重点路口安装测速抓拍设备;超速、违法停车和违法占道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
二、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集中整治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进一步治理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时段。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前一阶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安监、交警、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坡道、弯道、桥梁、隧道、施工路段的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明确责任单位,督促限期解决问题;加快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对今年确定的督办危险路段,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各级要继续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确保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时交付使用。要对辖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标准增设、更新一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省道、县乡道和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二)充分发挥职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安监、交警、交通、质监等部门,要联合对辖区所有公路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驾驶记录和辖区客运企业、场站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交警部门要严格机动车登记、检验、转移、注销,坚决杜绝违规机动车落户、转籍,坚决禁止报废车、非法拼装车和存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客运企业及主管部门制度,落实重点车辆“户籍化”管理制度,继续做好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工作,确保在用车辆安全状况良好,驾驶人安全守法行车。交通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新建长途车站出租车停车管理,指定专区停靠待客,不得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停放,设置客运车辆禁止进入城区的禁令标志,合理引导客运车辆通过博沂线进出车站;不断完善县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交通运输尤其是客运市场的交通安全管理。公路部门要不断完善省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对辖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标准增设、更新一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城管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环境的维护与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取缔违章摊点和马路市场。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在用校车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车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高中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落实校车的运营管理,以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对各类校车要严格审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切实掌握在用校车载客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农机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把注册登记关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达标。
(三)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以及大货车聚众闯卡、非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理,该记分的记分,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形成依法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对妨碍公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甚至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执法中要加强科技应用,将现有执法装备全部投入一线,并充分发挥公路监控系统、测速设备、电子警察等科技装备的作用,扩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覆盖面。同时,对全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鉴定,确保执法设备合法有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法定程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秋冬季节雨、雪、雾天气多发的实际,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情况,要以省道、县乡道路和城区道路为重点,通过摆放反光锥筒、警示牌、广播播报路况、增加巡逻密度等方式,提示上路车辆注意减速慢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公路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撒沙等防滑措施。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并加强相邻区县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集中整治行动的始终,努力做到声势大、效果好。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宣传、通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媒介,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集中治理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化社会宣传。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把交通安全的理念引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家庭。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基地”的作用,按照“四个必看”(专业运输企业驾驶员必看、学校师生必看、机关干部必看、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看)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交通安全体验、集中学习和观摩活动,尤其是协调有关单位定期组织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进基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筑牢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的思想防线。四是加强单位内部安全教育。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义务,组织发动内部人员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大力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按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各有车单位,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实现交通安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居”社会化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具体负责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绝不允许相互推诿、贻误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对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加强领导,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交通安全工作是市乡两级政府的重要安全工作。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九成左右,通过加强管理,努力降低事故,事关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市乡两级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要落实三个责任,第一是落实政府的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第二是落实运输企业和经营者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第三是落实安监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各自的监管责任。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抓好平安畅通市区工程和城市畅通工程建设,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预防领导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安全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月、季、半年、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落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指示,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
在市政府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责任;谁签字、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责任。
1、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好乡村的交通安全宣传。
2、宣传部门:负责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文明交通社会氛围。
3、安监部门: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路面执法、车辆登记、注册管理、机动车驾驶证审核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5、交通部门和公路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6、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城建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和道路排水、窨井盖、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道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8、质监部门: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9、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和防范措施。
10、气象部门: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及时向媒体、道路业主及运输业主、场站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检查道路业主、客运企业、场站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的建设、管理。
11、卫生部门:负责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救援工作。
(三)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运输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对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生产与安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协调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的组织、协调、隐患排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根据我市部分运输单位机动车登记转入个人户的实际,建立车辆动态监管体系。要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做到企业生产和安全效益紧密挂钩、协调发展,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弊病。
二、强化管理,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一)加强驾驶人安全监管。
1、驾驶人培训机构(学校)要严格按照培训考试要求,组织驾驶学员培训,着力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增加交通安全教育课比重,增强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驾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培训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建立驾驶培训学校准入和退出机制。
2、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客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审验制度,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驾驶人取消营运资质。要完善驾驶员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要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客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交通事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情况记录在案,并报送交通运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备案。运输企业要抓好所属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交通运管部门要将客运企业和场站对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定期审验营运资质的依据。
(二)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1、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客运企业在长途客运车辆上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或GPS。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通过安全检测。
2、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辆和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非法拼装车辆的行为。
(三)加强道路安全监管。
1、全市各有关部门及道路建设、经营管理单位、道路业主,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道路及设施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费,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巡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凡未同步设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需要建设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的,应当纳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范围。
2、交通部门要对所有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道路业主进行整治,要加强对临崖、临水、急弯、陡坡、桥梁等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并优先计划安装防撞护栏。
3、道路主管部门应加强占用、挖掘道路施工以及道路养护施工的审批和监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后要立即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安监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道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业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未按要求排查整治的,要责令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及时排查整治,因排查整治不力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监管。
1、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制度,完善企业安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奖优罚劣以及有关部门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标准的重要依据。要深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2、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车辆、驾驶人年检年审情况。要依法加强对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坚决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通事故发生。
3、交通运管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格从业资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对不按规定线路、时间和安全要求运输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夯实基础,构建基层基础防控网络体系。
(一)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
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性投入。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规范管理,专项用于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宣传、科技建设、装备建设、人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力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要充实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乡镇司法助理员、农村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加强对农村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扭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管控不力的现状。
(三)扶持农村客运加快发展。
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道路技术等级,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同时,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和市场监管及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
(四)扎实推进文明交通工程。各乡镇要迅速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新闻单位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教育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学校为主,社会其他监管部门为辅的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在辖区所有全日制中小学校建立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要结合中小学生特点,继续稳定推进“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建设,通过开设以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小宣传员”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将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中,将教育质量与办学质量挂钩,将学生的安全出行与学校的管理责任挂钩。要全面启动“小手拉大手”工程,全面推行交警“护学岗”、小学生“路队制”、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学生集体出行审批和内部校车管理等制度。
继续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八条措施”,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学校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并全部登记在册,逐一建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没有上路营运资格、未通过年检和各项参数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对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于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和近三年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坚决禁止其驾驶接送学生的车辆。在城区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进一步深化“护学岗”机制,在地处交通复杂、繁华路段的中、小学、幼儿园明确“护学岗”民警及负责人,确保上、下学时段有民警执勤,保证师生通行安全。
教育部门要与城建部门共同开展由于学校布局不良,造成学生上下学拥堵路段的调查,并尽早拿出解决方案。
五、快速反应,建立完善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努力形成一套指挥有力、反映迅速、各司其职、科学预警、高效运行的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对辖区道路情况要心中有底,努力做到“情况清楚、对策及时、措施落实、成效突出”,妥善处置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交通意外情况。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组织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搞好协作联动,并确保110、122、119、120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行。
六、加强督查,构建交通安全工作推进考核奖惩体系。
预防交通事故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一套长效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从完善组织体系入手,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按照平安畅通市区和畅通工程的总要求,对乡镇进行必要的考核评比。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安部《紧急通知》和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吸取“8.2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的原则,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好转与稳定。
三、工作职责
(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治客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超载、无牌无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准驾资质不符、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放、违法占道、闯红灯、越线行驶、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不具备送子车的规定标准接送学生的车辆、不服从交警指挥和疏导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乡镇派出所按照哈市公安局《关于明确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职责的决定》的规定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承担起对辖区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登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实行户籍化管理,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同交警、农机监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三)交通运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治营运车辆无经营许可证、无从业资格证、二级维护超期、不按批准的线路班次运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站外揽客、出租车异地经营、不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调配、指定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
(四)农机监理部门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查处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
(五)各乡镇都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支持、协助、配合交警、交通、农机监理等职能部门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六)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交通部门落实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做好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登记,为有关部门整治提供可靠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以公安交警部门为牵头单位,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检查站,实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各自依据法定工作职责和管辖权限,从严查处各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交警辖区中队、交通运管分站、农机监理站分站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对辖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三)严格执法。各单位在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从严进行处罚,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决不能留下安全隐患。要造成一种管起来、严起来、紧起来的高压势态,该罚款的罚款,该扣分的扣分,该吊扣的吊扣,该拘留的拘留,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产生震慑作用。
(四)规范执法。公正、公平、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程序、规定、标准,执罚必须到章到条到款,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和,认真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严禁任何形式的代收代缴和勒拿卡要,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集中宣传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整治工作浓厚的社会氛围。
(六)各单位要负责加强对参加联合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各单位要保证人员、车辆、装备按时到岗到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参加联合执法的相关单位要对参与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四)各单位要自行负责参加联合执法的车辆、燃料及人员经费等。
(五)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各有关执法单位,共同抓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六、组织领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部门协作、乡镇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着力解决制约交通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交通事故的起数、死、伤人数三项指标明显下降的目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和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坚决遏制正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反弹,坚决制止正四轮助残车非法营运,坚决制止电瓶车非法载人。
(二)规范和整治干线公路交通秩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三)规范和整治农村交通秩序。严禁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检查督促农机办证,对农用拖拉机粘贴反光膜,对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培训。
(四)规范和整治校车。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坚决查处“黑校车”和校车“超员”违法行为,促进校车管理的规范化。
(五)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事故“黑点”和秩序“乱点”。在县城完善客运车辆停靠点,在干线公路完善警示标志,在校园门口完善斑马线,努力降低一般事故发案率,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六)深化“五进”宣传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全县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养成“规范、文明”的交通习惯;交警执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率和社会认知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1、加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从县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分局、农机局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从事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有组织、有检查、有督促。
2、加强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乡镇综治中心建设,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领导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兼任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从乡镇安全办、司法所、农机站、公安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公安交警中队、交通局交通管理站抽调人员作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内每一条道路、每一个村(居、社区)、每一住户,对道路基础设施、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拖拉机)及驾驶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详细登记造册,实行“一路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乡镇长、村(居、社区)委主任、村民组长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制,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包括交通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员、交通信息员、驾驶人、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等内容)。交通安全员由各村(居、社区)委主任担任,在每个村民组选聘交通信息员。乡镇人民政府与交通安全员签订农村道路“八无”(无车匪路霸、无违章占道、无骑路集市、无摆摊设点、无乱拉乱建、无打场晒粮、无交通安全隐患、无交通法盲)管理目标责任书。每年年末,由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村(居、社区)交通安全员的履职尽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800元/年。
3、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网络。在认真总结梁园镇老庄村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经验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起,在元疃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试点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是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农村机动车辆登记台帐和相关制度,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对农用拖拉机粘贴反光膜,对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对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根据元疃镇的经验和做法,县政府将召开会议在全县推广。对工作开展得较好的乡镇,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研判工作
1、加强调查研究。县公安、交通、安监、农机、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研究,健全完善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堵塞监管漏洞。
2、加强信息研判。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要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和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点评。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对本行业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点评。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要对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出交通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活动提供参考和依据。
3、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善于总结、推广工作典型,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胆尝试,为我所用。
(四)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与所辖村(居、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下属单位及本部门的监管对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年度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限。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县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道路施工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县交通、公安、安监、建设、公路等部门以及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运输企业、道路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整改。对因管理原因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加重事故损害后果的,县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检查、考核、督办和奖惩力度。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抓紧修订《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度》,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考核落后以及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村(居、社区)、所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严格奖惩。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1、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载体及印发明白纸、设置宣传展板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文明创建的考评内容,解决必要的宣传经费。其中在村居、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众宣传园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要达到90%以上,在50人以上单位配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兼职人员要达90%以上。县安监部门要将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
2、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县宣传、公安、教育、司法、交通、农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督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力度,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学校提供交通管理信息和宣传素材,及时向社会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将交通安全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师生专题培训。司法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划,把普法教育与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居、社区)”有机结合起来。交通部门要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大力实施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农机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农机安全常识,督促农机驾驶员按期审验和接受教育。安监部门要以宣传《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第219号令)为契机,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本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多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驾驶人员应予以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县政府对宣传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1月13日晋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暨百日整治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传达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分析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社会化管理网络的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同志通报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并对春运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情况,一会,*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会议的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为载体,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抓手,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突破,全力以赴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0*年我市被国家六部委授予“全国道路平安交通县市”。2009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26起、死亡5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0.2%、3.4%。应该看到,这些成绩是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流、物流、车流和车辆驾驶人数量高速增长,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取得的,确实来之不易。
二、清醒认识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但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面临的情况不容有丝毫松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巨大交通压力和挑战。
一是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相伴的人车路矛盾更加突出。*区位优越、通车里程长、道路货运量大,道路交通安全预防、管理难度较大。近几年伴随全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构成交通安全三要素的人、车、路也呈几何级增长。目前,全市共有机动3.8万辆,其中09就增加了近30%;全市共有机动车驾驶员53996人,占到全市总人口的13.5%,而且每年要新增5000多人;全市共有国、省、市、乡、村道路1276公里,特别近年来,新增的道路里程增长更快。人车路的高速增长,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结果,同时又给我们的管理,特别是给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防控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二是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给整个安全生产带来新挑战。全市交通事故次数居高不下,死亡人数尽管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下降的幅度和空间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如何有效改变交通事故高发,死亡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势头,给全市交管部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三是初级、粗放的管理远不适应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主要表现在:齐抓共管格局还不稳定,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等屡禁不止;重点路段、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路况不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缺乏等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基础工作不扎实,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存在漏洞,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宽、影响力不够,广大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1月13日,在晋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张璞市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区、市)长,分管县(区、市)长,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构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并明确了七项制度,其中包括行政问责办法。同时,省政府也以33号令下发了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针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二十条政策措施。今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摆在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连带追究、责任倒查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公布事故调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强化安全意识,真正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年末岁首是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较为复杂、事故多发的特殊时期,大家更要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认识到位、重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工作。
三、全力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规范化管理上再上新台阶
第一,根据省、晋中市要求,全面构建市、乡(街道)、村(社区、厂矿、学校、单位等)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做到硬件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设置合理、建设规范、工作有序。其中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至两名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司法助理员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聘请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厂矿、学校、单位拥有机动车30辆以上(包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或机动车驾驶员50名以上的(包括单位职工家属),要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1-2名义务交通安全协管员,真正实现交通安全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厂矿,真正形成全市交通安全社会网络化管理格局。
第二,全面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联合行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预防事故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交警、交通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严格执法,严格管理,要大力加强路面交通安全整治,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充分履行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协调交警、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交通、公路部门要严格交通运输市场的准入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协同交警部门加快事故多发点、段的安全排查整治,强化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管控;农机中心要加大对农用车、拖拉机的管理,要协同交警机关严厉查处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要跟上;电视台、报社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第三,切实解决好制约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危险点段。按照隐患级别,明确分工要求,完善道路日常管理维护机制,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动态管理,防止出现新的危险点段;二是全面排查治理车辆安全隐患。按照“管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加强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工作,严密监管运输单位,严格安全检查检验,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强化综合监管。三是全面排点驾驶人员。交警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驾驶人员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员,列为重点对象进行管理教育。四是继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争道抢行、闯红灯和随意停车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严管重罚,决不手软;五是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寓于道路安保工作的始终,建立健全对驾驶员培训单位的监管机制,把紧、把好、把牢行业市场准入关。要强化对驾驶人、客运业主和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隐患,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警对过往学校的车辆要进行疏导和现场指挥。
(二)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逐步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在四川,采取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与农村道路修建改建“捆绑”的办法,广泛吸纳民营资金修建改建乡村公路,新建农村客运站(点),增加客运车辆。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将非法无序营运的微型面包车纳入公司化经营。遇到逢场天、学生开学放假、民工回乡返程或婚丧娶嫁等人流高峰情况,由客运公司合理调配运力,满足农民需求。减免农村客运税费,降低营运成本,让业主有利可图;将客车票价降到和坐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的价格差不多,让农民愿意坐车、坐得起车。
(三)加大资金投入,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农村道路“三分建、七分养”。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组织交通、公安、农机、安监部门对农村道路,特别是县乡道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进行全面排查,逐条路线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市(州)、县(区)政府每年应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列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治理。集中有限财力重点改造县乡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对一时难以改造的,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标牌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公路必须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凡未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公路工程,一律责令整改,防止新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加强管理手段措施,重点整治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针对不同路段、不同时段科学安排交警勤务,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执勤和鼓励群众有奖举报等办法,重点整治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车超速超员、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根据农村道路里程、交通流量和道路环境合理布建交警中队。原则上每个乡(镇)应建一个中队,其民警数与所辖任务相适应。同时借鉴“交警驻村、驻派出所”和绵阳“农村交警警务室”等新型勤务办法,完善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派出所、安监站、农机站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模式。发挥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范围、职责和权限,对道路隐患排查、交通违法处罚、轻微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要细化和规范,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派出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