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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英语;课堂环境;自主学习能力;关系
由于我国经济的带动,计算机等多媒体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并且已经广泛应用到了各个阶层的教育教学中。大学英语教育如何在多媒体应用这样的课堂环境之下,能让学生自主学习,从而提高英语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自主学习对于英语学习的重要性
(一)所谓自主学习,其实就是指学生对自己学习能力的管理,具体包括:确立学习目标和自我监控以及自我评价,这些都是一种人文主义和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的体现。自主学习也不是在学习的过程中直接脱离老师,变成一种完全意义上的自学,而是在教学的过程中,把学生作为教学的中心,并对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强化知识的发现,并且着重强调的是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对问题的自主思考和自主探究的习惯和精神。
(二)在学习中,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其实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应该积极借助网络多媒体的课堂教学环境,积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探究能力。同时,学生在英语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过程中,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学习评价,不断以过程的形式性进行评价,并在科学、客观分析影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对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过程以及成效的评价,并不断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二、构建课堂环境的因素
(一)物质因素
大学英语教学的课堂环境,不仅仅是一个空间的静止的环境,而是指对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产生影响的相关物质的因素所产生的环境,这些都是课堂教学中形成的有形的硬性的环境,这些都是教学活动中的物质基础。例如:教学场地、相关设施、班级规模等。
1、 课堂的设施。课堂设施具体包括教室的大小、以及教室内课桌、黑板等的设置和规模。其中,课桌的摆放形式,对于大学英语课堂教学的组织和教学活动的进行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教学中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对英语的辅助教学也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大学英语的听力课堂上,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兴趣、可以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还可以促进学生对英语的应用能力。
2、 课堂的空间。课堂空间的设置也就是空间中设备的摆放。通常来说,不管是哪一种教育群体都会有适合自己的群聚度,如果出现不适当的密度就会对教育群体的活动和效能的发挥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于英语课堂这样比较注重实践的课堂。事实上,任何一种座位的编排方式,都暗含着一定的教育学思想。例如:行列编排的方式主要表现了以老师为中心的思想;而圆桌式座位的编排方式则强调了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了学生的积极性。此外,班级的规模越大、环境就会更加拥挤,而学生参与英语课堂活动的权利就会越来越小,对英语的学习兴趣也会越来越小,特别是对英语的应用也会越来越少。
(二)精神因素
从教学角度看,每个学生在班级中都有自己相应的位置,而这种位置决定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因此,老师应该在英语课堂上让学生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并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引导并帮助学生在班级中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英语能力。
1、文化因素。语言是文化的表现形式,英语课堂语言对学生的影响很大。在英语课堂中,老师应该对课堂所学的知识,对内容的相关文化背景进行介绍,并且创设一定的语境环境,让学生在学习英语的同时,也了解到了一定的文化知识,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提高英语的应用能力。
2、组织与制度的因素。英语课堂的教学活动总是以一定的组织和制度在运行,英语学习的特性决定了英语课堂的组织应该是多样性和开放性以及灵活性的。因此,英语老师应该全方位地传递具有形象性和新颖性的信息,不断消除师生之间的心理隔阂,促进与学生多元化的交流。
3、情感因素。通常来说,一个成功的课堂依赖更多的是老师与学生在课堂内的互动和交流。因此,在课堂中,老师应该真正理解情感的重要性,并且对每一个学生都有充分的肯定和信任。这样一来,一个和谐、充满爱意的课堂环境对于学生学习英语的可持续性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三、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从自主学习对于英语学习的重要性出发,进而说明了大学英语课堂环境的构成因素,由此可见,大学课堂的构成环境对于学生自主学习的影响和作用。说明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过程中,要想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一定首先要注重大学英语课堂环境的设置。
参考文献:
[1]何明霞. 基于网络环境的大学英语自主学习监控理论与实践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
[2]余丽. 大学英语课程实施中的教师自主性研究:课程创生的视角[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
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评价指标的设计目的
创新环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是保持大学科技园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是间接体现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水平的一个关键要素。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既包括其内部环境,也包括其外部创新环境。外部环境是一切有利于促进大学科技园开展创新活动,并对大学科技园内部结构产生作用与影响的外在因素与条件,如大学科技园所在区域与创新行为相关的软、硬件因素,以及对待创新的态度、价值观等文化因素。大学科技园的内部创新环境,指的是对大学科技园的整体创新行为发生影响的各种互动关系、价值规范以及情感态度的总和;这些因素作为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有机体,是在大学科技园各行为主体彼此之间、以及同外在环境之间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它影响着园区成员在创新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并且能够被全体成员所觉知和描述。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学科技园的组织机构、运行体制机制与支撑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还会影响到大学科技园的内部人员的行为方式与行为倾向。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在内外因素的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吸引、集聚、优化利用各种资源,不断将各种创新资源要素予以合理配置,从而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显示出大学科技园对创新资源的集聚、扩散效应,并提升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水平。
加强和促进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根本目的在于培育一批技术创新型示范国家大学科技园区。关于大学科技园区的创新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国内外尚无统一认识。对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的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评价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导向去观察、分析,比较我国各大学科技园之间建设与发展的优势与劣势,通过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具有很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测度评价,以反映我国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与发展状况。
随着“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研究”课题探索的逐步深入,在广泛吸收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我们设计出一套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用以测评我国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状况。通过测评,一方面可以使大学科技园自身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创新环境建设的实际水平,从而发现自身创新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另一方面也为政府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情况提供客观依据。
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评价指标的设计基础
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立足于我们对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的实践认识。结合“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研究”课题的调研需要,课题组分别对北大、清华、北航、北工大、西南交大、四川大学、北邮、上海同济大学、上海交大、中国农大、华北电力大学以及北京科技大学等10余所大学的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此作为设计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
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评价指标设计所应注意的问题
确定指标的评价范围
对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的评价,涉及到大学科技园的内、外环境,但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内、外环境因素。对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的研究,是顺应大学科技园社会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代表着对大学科技园的关注重心,从园区自身发展向园区与特定区域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转移、从单纯关注园区现有成就向兼顾可持续发展潜力转移的努力。因此,其最终评价指标不仅应体现园区发展的现况,还应体现出其发展潜力。这样的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与单纯地对环境予以评价有明显的区别。
把握指标评价对象的环境特殊性
对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的评价研究,关注的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大背景下的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问题。大学科技园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壮大,必然受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影响;同时,还因各省(市)的经济发展、管理模式和开放程度等方面的不同,而体现出明显的差异。因此,在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评价指标的加权设定上,必然体现出国家(区域)发展的特殊性。
区分指标评价对象的不同区域性
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都与区域有着密切的关系,区域环境是影响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发展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不同区域对资源吸引力的强弱。比如,我国东、中、西部区域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明显与所处的区域有紧密的关联。因为,大学科技园具有强吸引力的区域环境对中小型企业的孵化、成长和提升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不过,大学科技园对中小型企业吸引的重点既不同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那样在于对外资的吸引,也不同于传统产业那样注重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而是侧重于对高水平人力资源、高新技术研发机构的集聚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良好环境。例如清华大学科技园就是依托北京中关村这样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而发展迅猛。
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
创新环境是指由大学科技园区的硬环境和软环境两大类组成,其中硬环境主要是由大学科技园区的物质环境与刚性的管理体制以及人员组成,软环境则是由大学科技园区的创新文化环境与弹性的企业管理文化和人文组织活动组成。从创新环境的内涵看,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无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研究客体。因此,设计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以保证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且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性原则
科学评价指标体系要能够反映出大学科技园进行创新活动的本质规律和内在规律性。因此,我们要考虑到尽可能从相关要素中选取最能体现大学科技园的技术创新本质、企业孵化和创业等各项衡量指标,并且各指标要有相对独立性。同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指标设计的理论基础正确、指标设置的完备和指标评价方法的严密。总的来说,评价指标越系统、越具体,评价结论才能越全面、越科学。
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指标设置需要少而精、突出重点,评价方法简便且易于操作、掌握和运用。对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的评价,不仅是针对现实状况或结果展开,还应兼顾其发展潜力、资源要素的流动状况等,这是对其是否具有核心创新竞争力的反映,是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的实质表现。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内涵十分丰富,它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内容,而且还包括价值观、精神文化方面的内容,仅用定量指标难以准确把握,因而在设计指标体
系时,应以定量指标为主,辅之以定性指标。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影响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虽然定量的指标更能够客观、精确地说明问题,但有些因素是非常重要但又不能进行量化的,例如国家的政策法规、大学科技园的创新文化等。
系统性原则
对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的评价必须要有系统的理念,从整体上把握。评价的指标既包括大学科技园内创造价值的生产企业、产业,也包括为大学科技园服务的各种机构和法人机构。既包括大学科技园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也包括大学科技园未来发展的潜在市场。既包括大学科技园内部条件、环境和资源等因素的影响,也包括大学科技园区外部的条件、环境和资源等要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对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建设的评价应是全面和客观的。
促进大学科技园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把优化创新环境作为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的重要保障
良好的创新环境是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必要条件,优化环境仍是今后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继续增加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投入,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大学科技园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根据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实际,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调整和优化大学科技园建设中科技创新基础研究结构和力量布局,形成一批高水平、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社会公益和前沿高技术研究基地;加强大学科技园大型科学工程和设施建设,提高大学科技园研究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基于科技条件资源信息化的数字科技平台,构建网络科研环境,面向全社会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加大力度完善开放共享、绩效考评等机制和政策,尽快形成完整的科学数据和资料共享标准规范体系。
推进科技评价、奖励制度和科技人才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学术环境和人才成长环境。以激励自主创新为导向,推动科技评价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及其评审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符合大学科技园自身发展规律的创新环境评价体系,创造一个公正平等的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以面向市场的应用开发研究主要以市场实现为评价标准,基础性研究主要以国际学术水平和原创性贡献为评价标准,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敢于冒尖、甘于寂寞的大学科技园创新文化氛围。
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间接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顺利推进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尤其是顺利推进高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必须从大学科技园的创新环境人手,对大学科技园内高技术企业在间接融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1,积极引入为大学科技园高技术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银行。国外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在促进和扶持大学科技园内高技术企业发展方面,中小银行发挥着重要又独特的作用。作为国家的政策性银行,中小银行应由政府出资创立,并通过颁布专门立法,明确中小银行的功能、业务范围、审批权限等具体内容,特别是应界定中小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与大学科技园内高技术企业的关系。
2,尽快实行利率市场化,使稀缺的资金资源流向大学科技园内高成长、高回报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大学科技园内高成长、高回报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推行利率市场化,合理配置资金,使资金资源流向高成长的高技术企业,此外还可以把民间借贷市场纳入有组织的金融体系内,规范化的融资市场可为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来源。
3,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估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估体系,使用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进行预测,测出大学科技园内高技术企业未来几年的利润率、市场占有率等,对无形资产特别是科研成果、专利等进行科学的评估,综合得出高技术企业发展的风险评级,使银行能够正确地掌握大学科技园内高技术企业的贷款风险。
正确看待大学科技园在国家创新系统中的位置
一、引言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近年高校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加,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是当前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大学生创业作为就业的一种高级形式,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而大学生创业必然依托于一定的环境,创业环境是大学生创业活动开展过程中无法忽视的因素,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场所。我国创业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还不成熟,由于大学生并非我国现有大军的创业主体,因此国家在体制创新中给予大学生创业的特殊政策并不多,目前还没有形成一整套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和法规。
科技服务业是指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和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的新兴产业。国发〔2014〕49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表明,国家将大力促进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计划到2020年,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万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科技服务业的重要任务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从以往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以科技服务业为依托,优化我国大学生创业环境,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活率。满足大学生创业的融资需求,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可以为我国大学生创业活动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对于推动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实现技术创新、提高生产力、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等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纵观我国现状,国家大力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却屡遇瓶颈、处处碰壁。创业环境复杂而又多变是导致我国大学生创业难的一个主要因素。本文将通过研究科技服务业发展对大学生创业环境的影响,将科技服务业与大学生创业紧密关联,在得出二者相互关系的科学结论的同时,提出有效改善大学生创业环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比率的针对性意见,利用科技服务业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提出可行性建议,从而使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清楚的了解当前创业环境,并能够对其进行有效利用。
二、相关文献回顾
随着近年来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国内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对于我国科技服务业的界定、发展和前景进行研究和探索。程梅青、杨冬梅、李春成(2003年)认为“一般而言,科技服务业是指一个区域内,为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提供各种服务的所有组织或机构的总和。”李建标、汪敏达、任广乾(2011年)认为“科技服务业是为其它高技术行业提供服务的产业,运用高技术的其它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为科技服务业提供了成长空间,是科技服务业的主要潜在市场。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的产业协同是科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动因。”张清正(2015年)将中国科技服务业集聚的空间演化特征总结为:我国的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态势良好,并表现出东部优于中西部,集中于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
在20世纪80年代,创业这一话题就开始在中国出现,进入21世纪以来,创业环境也越发收到中国学者的重视。吴启运和张红(2008)运用多因素的分析方法得出,影响大学生创业倾向的关键因素包括创业政策、家庭内部的因素和教育的鼓励等;朱永跃(2012)等人针对江苏苏南地区通过设计大学生创业环境调查并进行数据分析得出目前大学生创业环境中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为高校支持和政府支持,最次要的是金融机构支持和培训机构支持。
由于国家进一步强调大学生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其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的关系也逐步引发学者的关注。2009年,张峰海在接受关于国家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采访时表示:“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李鑫健(2010)通过研究发现:“现阶段科技服务业的创业孵化基地发挥的最主要作用是培养大学生的各项实践技能和业务知识,促进了大学生的个人人力资本的增加。”他同时指出,组织人力资本、组织社会资本和组织物质资本对于大学生创业各方面的影响各有不同。刘杨,傅红(2010年)指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帮助大学生降低创业成本,增加创业经验和提高创业成功率方面能起到极大的辅助作用,因此成为帮助大学生创业的有效方式。潘勤和李典友(2010)认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将不断协助大学生创业者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将创业计划实践化,其自身的组织特点决定了它在扶持大学生创业上的担负的主要责任。科技服务业能够通过提供服务和营造创新环境,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成功。”
综上可知,学术界围绕大学生创业与科技服务业的研究日趋成熟,而针对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在研究内容上主要集中于大学生创业环境的构成要素、现状分析和完善对策等方面,而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联系不够紧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研究方法
本文首先选用文献研究法对相关文献进行收集整理,并对其中的观点进行分析和汇总。在此基础上面向全国高校大学生分发调查问卷,并利用其所收集的信息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同时基于大学生学科特点的差异,对具体内容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得出结论。
四.大学生创业环境的调查结果分析
为得到大学生创业环境现状以及其与科技服务业的关系,我们设计并向各个高校大学生分发了调查问卷,累计收回324份,填写者的专业分布如下表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理工类和经管类的学生居多,为方便统计和分析,我们将理工和医学分为一类,统称为理工类,将经管、人文、艺术等分为一类,统称为人文社科类。
4.1大学生创业的原因
上图可以看出大学生基于多种原因选择自我创业,上述七种备选原因所占比重较为均衡,其中约有22%的被调查者认为“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大。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较为粗略的结论:由于大学生的兴趣爱好、生活经历和人生观等的差异,其创业的原因较为多元化和分散。
4.2大学生创业的主要障碍
与上图所示,无论是人文社科类还是理工类的学生,大多数人认为大学生创业的最大阻碍是缺乏社会资源、人脉、资金、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部分人将创业的阻碍归结于创业的环境;较少数人存在家人反对和个性不适合创业的状况。由于参与调查的部分大学生对于创业环境中的政府因素不太了解,即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扶持可以一定程度缓解创业资金、知识技能和相关渠道的缺乏。总体来看,被调查者认为创业的障碍集中于硬性条件的缺乏、自我能力的不足以及创业环境中的扶持和保障程度低。
4.3大学生创业最需补充的知识和技能
大学生普遍认为其现有知识不足以满足其创业要求。数据显示,市场营销、创业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创业机会和环境分析是高校毕业生在创业时亟待补充的知识。大学生对社会了解较少,对国家政策法规的关注度不够,使得在大学生在进行创业前,对于有关于创业的法律法规十分迷茫,不利于大学生创业的进行。难于获得行业内部资料、对现有行业和市场的不了解,使得大学生对于创业机会的敏感度低、对于创业环境的把控也十分薄弱。基于学科特点,理工类大学生更缺乏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对于营销渠道、营销方式的了解相对较少,如何选择目标市场相对更不明确。人文、社科类的大学生对于生产技术了解匮乏,其在面临创业选择时更加难以发现创业机会,对于生产的管理也更加的模糊。
4.4创业所需的信息服务
调查问卷中此题是一道多选题,在行业信息服务、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投融资及金融服务和创业项目申报及辅导这四项列出的信息服务中,被调查者的选择较为均衡,并且从结果来看大部分人选择全选,也就意味着,对于所有的大学生创业者而言列出的这四种信息服务都较为稀缺。进而可以看出,目前相关服务机构较少并且较少融入于大学生创业环境中,各高校对于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与帮助也不能满足其需求。基本创业信息的缺乏反映出大学生创业环境有待完善。
4.5大学生创业应给予的支持
对于大学生创业应给予的支持,理工类学生和人文社科类学生的选择存在显著差异。除了两类学生都需要创业种子基金外,能够提供信息、技术、政策、培训等专业服务的创业服务机构以及贷款优惠政策对于理工类专业的大学生同等重要。学科性质的差异导致其创业需求不同,其中理工类大学生对于专业性的支持认同度更高。
4.6创业孵化器在大学生创业中的作用
作为科技服务业的一个分支,创业孵化器在支持创业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大学生创业时,他们认为创业孵化器所发挥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业务知识的辅导、能力的培养、对外的社会关系网络支持以及启动资金的支持。其中,对外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大学生认为其在创业时,孵化基地所提供的最有价值的帮助。此外,相对于人文、社科类的大学生而言,理工类大学生对于业务知识的了解更为匮乏,因此创业孵化器在业务知识辅导方面对于理工类大学生的帮助也更为重要。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制定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小组或部门,统筹解决科技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尤其在对大学生创业环境的影响方面,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良好环境。
加强科技服务业的宏观调控,全面规划与制定全国各地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行业规划,并与大学生创业环境发展趋势相适应。对于公益性科技服务业机构,政府加大投入,提高其服务水平;非营利性机构,加强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服务业机构应分类指导,建立规范化的现代管理制度。
政府放宽对科技服务企业注册限制的同时,放宽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服务限制。如在无形资产、技术推广等方面,大学生创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鼓励大学生创业者利用科技服务业增强企业竞争力。
2.加快改革步伐,推动服务业专业化与全面化
深化计划管理等方面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立项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立项和审批制度,对于大学生创业应给予特别关注和服务。加快建立评审专家信誉评价制度,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进一步推进以专业知识服务、专业技术咨询为主的服务体系,培育和构建现代科技服务业管理创新机制。同时加快我国科技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步伐,营造多元化大学生创业环境,为不同类型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帮助。
在科技服务业行业实行人才战略,制定科技服务人员待遇方面的倾斜政策,增强行业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整体素质,进而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3.进一步增强行业细分,服务更具针对性
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行业种类进行细分,对各行业实行分类指导。集中科技服务业中的不同类别的科技力量,解决各行业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突破和跨越。
推动高校与科技服务业机构开展合作,对相关产业进行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进行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
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业务、管理等方面分别给予专业。在业务方面,由该领域的专家或技术人员提供专业上的指导与建议,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在管理方面,由管理人才对创业者和其他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从而为企业的发展与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帮助。
关键词 大学生 科研项目管理 .NET
中图分类号:TP315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随着大学科研的飞速发展,在校大学生参与科技竞赛和学术科研活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大学生科技项目、 学术论文著作等科技所取得的成果数量快速增长,科技信息管理与统计的工作繁重随之而来、 管理效率低下的审核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所以,如何更为有效的管理及审计高校大学生的技术信息,及时掌握大学生的科研动态和准确的统计大学生科研的成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外学者对大学生的科研管理系统的研究起步比较早,发达国家的学生非常注重自身科研管理系统的开发。特别是一些著名学校,更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开发相应的科研管理系统,挑选和留住最佳人才,同时不断提高这些人才的科研效果。
1 编程环境
在后台数据库方面,虽然现阶段采用与兼用性很好 Microsoft Access暂时能够满足需要。但SQL Server 2005提供的非常傻瓜的缺省安装和使用模式,其上手难度并不比Access大。另外,SQL Server 2005可以兼顾小、中、大规模的应用,有着远远比Access强大的伸缩性。鉴于分院科研管理以后的发展需要,数据库采用Microsoft SQL SERVER2005。
输出输入界面开发工具则采用。的像C一样的执行速度和开发使用的方便性使得它比其他编译—链接—测试的语言的性价比高得多。因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于Microsoft Windows的应用程序都要访问数据库,因此使用开发的用于各种大小和复杂程度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前端应用程序的数目也越来越多。
2 功能需求
科研项目管理是高校对大学生科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编制有效的管理部门如何高效有序地处理头绪繁杂的日常事务,相对分散的大学生科研人员如何方便快捷地获取、共享科研信息,一直是高校科技管理的重要研究内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人才为依托,充分挖掘信息资源,建立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促进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势在必行。
本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的开发实现了科研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保证系统的规范性、可实现性、安全性。该系统使高校的科研项目管理以科学、规范、有效地方式达到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的效果,提高了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通过对各学院科研现行业务流程的分析,得到新系统业务流程图如图1所示。
3 研究目标
高校的科技工作是全社会科技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作为国家科学研究的前沿阵地,承担着大量科研项目。大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随着高校科研项目数量和体量的增加,使科研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管理难度加大,传统的科研项目管理模式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改进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更为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方法。实现科研项目的无纸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已成为各院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对于大学生科研成果的管理主要存在应用范围比较窄、水平比较差和效果不太理想等问题。因此,应该根据不同院校自身的条件和需求,开始设计开发大学生科研管理系统,以加强和深化大学生科研管理工作,为学校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设计开发本系统时,既要实施一套国际化管理理念,又要能够满足中国特殊的科研管理环境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高效管理,使科研管理都能专注于资源的发展和规划,并能达到大幅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的目的。
4 总结
在本课题完成的过程中,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和其他同学的帮助下,最终还是把问题解决了。虽然完成作业的时间比较长,但收获还是很大的,首先要有很好的知识功底,还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相信在以后的设计工作中能够更快的完成,学到更多的知识。
参考文献
[1] 黄梯云.管理信息系统(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 萨师煊,王珊.数据库系统概论(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4] 刘鲁.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5.
Steinberg&Horwitz认为焦虑是影响二语学习者是否成功的一个关键的因素。对于焦虑是如何影响学生的研究表明学生在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环境中用英语发言时会出现更多的焦虑。但是几乎还没有研究将焦虑和二语学习的各个方面联系起来进行研究,还没有一项研究曾经调查过在两种环境中发音准确性的问题,焦虑在两种环境中对于发音准确性所可能造成的影响更没人进行过研究。
在相关的研究文献中经常提到两种类型的焦虑:气质性焦虑和情景性焦虑。情景性焦虑是在具体的事件和情景中学习者所出现的焦虑,而气质性焦虑指的是学习者的一种容易焦虑的性格,这种形式的焦虑可以在许多的环境中出现(MacIntyre&Gardner,1991)。有关焦虑的研究表明影响语言习得过程的焦虑是情景性焦虑而不是气质性焦虑(MacIntyre&Gardner,1989MacIntyre&Gardner,1991)。
Daly认为情景性焦虑或者叫做状态焦虑可以在很多环境中被激活,在外语课堂上这些激活场景可以包括评价等教学活动。
语言课堂是一个能够受到很多评价的场所。在这种环境中学生感觉到教师在对于他们说的每一句话进行评价,教师的纠错行为也可以激发学生受到评价的感觉。语言课堂不仅可以激发焦虑感而且还可以加强交流恐惧。
为了研究焦虑与在两种环境中对于学习者的发音的影响这个问题,研究者进行了调查,并据研究的目的做了以下的假设:
假设1:在集体活动过程中,二语发音会更加准确些。假设2:焦虑程度比较高的学生在以教师为中心和集体活动环境中的发音准确度都较低。假设3:焦虑高的学生在集体活动中的发音准确度要比以教师为中心的准确度好。假设4:语言熟练程度低的学生在集体活动中的发音的熟练程度要比以教师为中心环境中的准确度低。
实验对象是来自南阳理工学院的大二和大三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
研究工具:《1)问卷。问卷要解决(a)学生的背景资料以及他们对于语言学习的态度;(b)学生的英语的熟练程度;(c)学生的语言焦虑。(2)Horwitz等人所设计的外语学习焦虑量表(FLCAS)
一、研究结果分析
(一)以教师为中心和集体活动环境中语音准确度的差异
对于假设1的检验结果表明,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发音准确度的平均数为3.332,要高于集体活动环境中的发音准确度平均数(3.223),但是经对t检验在比较了两种环境中的发音准确度的平均数之后,发现这种差异不明显(t=0.78,p=0.446)。这就说明发音准确度是一个在两种环境中不受到影响的二语语言的一个方面,这样的结果不支持假设1。
假设3预言焦虑程度高的学生在集体活动中的语音准确程度要好于在以教师为中心时的语音的准确程度,但是Wilcoxon符号秩检验表明高焦虑的学生(z=0.714,p=0.475)和低焦虑(z=1.012,p=0.311)的学生在两种环境中发音分数的平均数没有明显的不同。
以前的研究表明所感应到的焦虑对于二语输出有不好的影响,这样结果说明假设3是受到支持的。但是,在本次的研究中,高焦虑的学生和低焦虑的学生在以教师为中心和集体活动环境中发音分数的平均分数的差异不明显,说明焦虑在两种环境中不是影响学生发音差异的一个因素。
假设4预言语言熟练程度较低的学生在集体活动的环境中要比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的语音准确性好。但是Wilcoxon符号秩检验表明语言熟练程度低的学生(z=1.069,p=0.285)和语言熟练程度高的学生(z=0.358,p=0.720)在两种环境中的发音准确度分数的平均数没有差别。
在以前所研究的有关集体活动和以教师为中心的研究中,研究者没有关注语言熟练程度对于学生的输出的影响。但是语言熟练程度较高的学生对于语言的控制能力较好,据此可以预言,既然学生在集体活动的环境中受到较少的来自听众效应的压力,那么熟练程度较低的学生在集体活动的环境中发音准确度会好一些。但是结果表明学生在两种环境中语音的准确度却不受学生的语言熟练程度的影响。
(二)以教师为中心和集体活动环境中的焦虑和发音的准确度的关系
假设2预言在两种环境中高焦虑的学生的语音的准确度都低。这个假设涉及到两方面,所以对此假设使用了两次皮尔逊相关性检验。
结果表明,涉及到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焦虑和发音准确度之间的关系的这一部分的检验结果表现出两者之间的相关性有意义(r=-0.562,p=0.012)。这个结果与Barnes(1973)的听众效应相一致,与以前的结论“在教师和同伴面前发言时会激发焦虑并且对于学生的语言有不好的影响”的研究也是相一致的。
假设2的第二部分预言高焦虑的学生在集体活动的学习中语言准确度低。但是调查结果没有发现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关系(r=-0.348,p=0.144)。
这就说明假设2的一部分假设得到了数据的支持,在以教师为中心的情况下学生的发音准确度与他们的焦虑的分数是负相关的,但是这种负相关的关系在集体活动的环境中却是不存在的。这就说明了学生在以教师为中心的情况下用英语讲话时,他们受到了焦虑的影响,这样的焦虑对于二语语言学习是有妨碍的,但是学生在结对的集体活动中却没有受到这种妨碍性焦虑的影响。
(三)态度对于外语学习的影响
研究者运用了皮尔逊相关度检验来确定学生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的学习态度与他们的发音准确度的分数的关系。结果发现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是明显的正相关。这就表明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具有较好的语言学习态度的学生发音的准确性总是较好的。
研究者也运用了皮尔逊相关度检验来确定学生集体活动的环境中的学习态度与他们的发音的分数的关系。但是在这种场合中,结果发现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是不明显(r=0.327,p=0.172)。
为了更进一步地检验态度在学习者的语音的准确度方面的作用,还需要来看在对于态度进行调查中的一个问题(在说英语时,我努力地使自己的发音像一个英语国家的人)。研究者使用了皮尔逊相关度检验来确定学生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数和以教师为中心时他们的发音准确度分数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两者之间是明显的正相关的关系(r=0.479,p=0.038)。这表明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关注语音准确度的学生的英语发音就较为准确。但是运用皮尔逊相关度检验检验在以教师为中心与集体活动中的学生的发音的分数时,没有发现两者之间的明显关系(r=0.294,p=0.222)。
所以可以说,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学生对于语言学习
的积极态度和语音的准确度之间的关系是明显的正相关,学生努力准确地进行发音的态度和学生的发音准确度之间的关系也是正相关的。这个结果说明学生越对于学习英语感兴趣,越关注英语语音发音的准确度,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语音就越准确。但是,在集体活动环境中,这些变量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所以说,在结对式的集体活动中学生语言准确度不受他们的态度(努力发音准确的态度)的影响。研究者会想到是否也是因为听众效应的原因,使得学生感到了压力,但是在结对集体活动中,这种压力不存在,学生就不受到态度这样的因素的影响。
以上给出了对于这次研究结果的解释。4个假设均没有得到数据的支持。研究结果表明学生与质量相关的语言方面(比如发音准确度)在以教师为中心和集体活动的情况下效果是一样的。还发现听众效应在以教师为中心的环境中会诱导妨碍性焦虑。
二、结论
研究发现在两种情况下英语发音没有明显的不同,语言的熟练程度和焦虑程度在两种环境中都对于学生的发音没有造成不同。因此在两种环境中焦虑和熟练程度对于英语的发音的准确度都没有影响。尽管4个假设都没有得到支持,但是这些发现支持了在英语课堂上使用集体活动这样的教学模式。因为调查的结果表明在集体活动的过程中,学生的语音不会受到他所听到的其他同学的不好发音的影响,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行用于语义的商讨,有更多的机会来讲英语,集体学习的教学模式对于英语学习是有好处的。
范式是某一科学共同体在长期的探索、教育和训练中形成的共同信念,是某一门科学诞生的标志。解答难题是新范式形成的契机,观念革新是范式转换的核心。在环境难题日益复杂的当今社会,如何运用法律方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开发自然资源,以及环境难题会对中国整体法律科学的范式转换产生什么影响,学界观点并不一致。2003年我国著名环境法学者蔡守秋教授的著作《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以下简称《调整论》)的出版,在法学理论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环境法学领域的学者甚至认为这本书提出的观点是对主流法理学研究范式的革新。但是该书提出的有些观点还值得商榷,笔者对此略述管见。
一、环境法学与传统法学的范式有何不同?
蔡守秋教授所界定的传统法学,指的是笛卡尔、培根、牛顿以来到20世纪60年代生态主义开始时期的西方现代主义法学,也包括目前中国的主流法理学。综观蔡守秋《调整论》全书,其提出的观点之一是:西方传统法学的研究主题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忽略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讨;我国主流法理学也只注重研究人与人的“法律关系”,没有将法律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纳入分析框架。传统法学研究方法最大的失误是主、客二分法,即提倡以人为中心,人只能是主体,自然只能是客体,主张人对自然的征服与支配。既然主流法理学只将“法律关系”界定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此,蔡守秋提出一个新概念“法定关系”,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与“法律关系”加以区别,补充传统法学研究的不足。蔡守秋提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范式,应该以“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来思考环境难题的解答方法。蔡守秋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乃至整体法学研究范式的开拓性思考,笔者是相当钦佩的,但蔡守秋认为“传统法学的研究主题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环境法学的研究主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法律科学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研究为重点的,但不是没有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西方的传统法学,蔡守秋主要指的是法学理论中的实证主义法学流派。实证主义将法学作为自然科学对待,而自然科学研究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该学派的研究对象其实主要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蔡教授提出将“人与自然关系”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中心的观点恰恰是逻辑实证主义思想的复归。在实证主义法学看来,“自然”概念的外延很广,包括法律规范等一切客观存在。实证主义法学又可分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社会实证法学,前者将法律限定为权威性的规范体系进行逻辑分析,后者以经验实证的方法研究法律,都试图将法律现象作为一种确实、明确的东西。分析实证法学者将“法律规范”作为独立于主体人之外的分析对象,试图通过一套精确的法律术语,例如权利、义务等概念来概括人们的行为模式,将人们的行为程式化。例如美国分析实证法学者霍菲尔德在《司法推理中适用的基本法律概念》论文中,提倡运用权利(Right)、义务(Duty)、特权(Privileges)、权力(Powers)和豁免权(Immunities)来分析人与人的关系。分析实证主义的法律关系分析模式不是对人的重视,而是剥离了法律规范的人文特征,将人与法分开,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变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至于法社会学派,也是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注重法的社会作用与效果,而忽略了法律的人文性及其对人的价值关怀。正是受实证主义法学的影响,法律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才变为人与物的关系,人成为了法律关系中主体,物则只能是客体。因此,传统法学中设计的物权或财产权,本质是主体“人”对客体“物”具有的“意思力”、“利益”或“法力”和“意思自由”的支配。
在我国,主流法理学中法律关系概念的含义是指根据法律规范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事实社会关系,这与实证主义所界定的“法律关系”概念是不同的,它不是一种法定关系,而是在一定法律事实基础上对法律规范的人文思考。蔡守秋将我国法理学中“结果性”的“法律关系”概念与“规范性”的“法定关系”混同,把法律关系仅仅理解为法律只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没有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对法律关系概念的实证主义解读。其实法律关系的提法并没有否认法律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在描述法律作为规则被有意识能力的“主体”人接受和遵守的实际情况,法律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生活世界中还是会变为人与人的关系。传统法律科学范式的弊端不是没有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过分彰显人类社会中个人的权利或人类对自然的权利,对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关系不够。环境问题的出现,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协调,还是人与人之间为利用环境这种“公共资源”而产生的冲突现象。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不仅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还需要理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关系,环境法律关系就是这种具有“主体间性”的连带社会关系的事实体现。尤尔根·哈贝马斯有感于因为工具理性过度膨胀所产生的意义失落及人类丧失自主和反省能力的异化现象,提出沟通理性之主张,希望个人能从系统扭曲的沟通情境或僵化封闭的意识形态束缚中获致解放。在哈贝马斯看来,目的理性着眼于社会行为中如何以手段满足其目的之部分。因此,对人的理解集中在个人如何利用外界的资源满足个人的目的之层面上;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亦主要被视为满足目的之手段。这是一个单向的理解历程。究其原因,在于没有能够深刻把握住人的存在结构,忽视了人的交往存在。这样就不得不提出所谓人的沟通理性,从而能够把人类行为的分析重点放在“真诚沟通”的层面上。例如,学术界极力倡导的环境公益诉讼,其实质就是在呼吁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所以,笔者认为环境法学与传统法学研究对象并非是人与人关系或人与自然关系的区别,而是前者侧重研究“利己”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后者侧重研究“共生”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西方法律科学在破解环境难题中范式转换的表现
《调整论》观点之二是:认为传统法学研究范式是主客体二分法,只把人作为主体,死守着“人不能是客体”这个底线,其实自然物也可以成为主体。在西方国家,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为运用法律方法破解环境难题,西方的法律科学实现了“主、客一体化”的范式转换。例如《德国民法典》规定:动物不是物Things,而是Beings。法律可以把自然物当作客体,也可以把自然物当作法律主体,赋予其权利。因此,环境法学的研究范式应该是“主、客一体化”,即主体与客体是相对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不是截然分开的,人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笔者赞同蔡守秋提出的“主、客一体化”,但并不认为这种“主体与客体”对应着“人与自然”。“主、客一体化”并不是主体人成为了客体,客体自然成为了主体,而是“心与物的一体化”。也就是说,是主体人与客体自然之间存在一种和谐的、情感性的平衡关系,而不是纯粹的支配和利用关系。该结论可通过回顾西方法学的范式转换过程来印证。
西方传统法学范式的典型特征是“心与物的二分法”,即将主体与客体绝对对立,没有看到二者的和谐关系。传统法学,不管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还是社会实证法学,他们的共性是将自然科学的原理直接运用到社会科学之中,喜欢用一种客观的态度来追求规则和方法知识,没有顾及社会生活中人类的行动的主观意义,过分夸大人的理性能力,忽略了人的情感、态度等非理性因素。人类是自然的产物,又是自然的改造者。人类在同自然界的斗争中,运用自己的智慧,通过劳动不断地改造自然,创造新的生存条件。人类一度对自己的理性和认识能力充满自信,以为在大自然面前无所不能。笛卡尔说:“借助科学,我们就可以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然而,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意料不到的后果,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西方发达国家公害案件等环境问题的频繁发生,迫使人类开始反思科学的负面效应。库恩的范式理论反驳了逻辑实证主义的“唯科学论”,提出科学价值观是科学革命的关键。随着环境资源问题的频频出现,法学的科学实证范式在应对环境难题时显得力所难支。在全球化生态危机的压力下,要求对旧范式进行理论和观念上调整。哈特的法理学是分析实证主义的,但是他关于内在观点与外在观点的区分则表明了其理论中主观意向分析的特征,展现了分析实证法学从主体、客体二分法到“主、客一体化”的范式转换。批评法学或批判法律研究运动(The Critical Legal Studies Move—ment),对传统法学视法律为客观中立的观点进行了猛烈批评,这对西方法学的范式转换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后现代主义(包括诠释学、生态主义等)对促进环境法学的兴起和法律科学从主客体二分法到“主、客一体化”的范式转换发挥了重要作用。后现代主义是一种精神、一套价值模式,它表征为;去中心、非同一性、多元论、解“元叙事”、反理性、不满现状、不屈服于权威和专制等特征。在诠释学看来,环境法律规则不仅是一个技术规范问题,还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包含着人类情感、态度等非理性因素,因此不能仅仅根据逻辑实证方法来分析、论证环境法律规则的合理性。人不光利用自然,也尊重自然。弗洛姆在其著作《占有还是生存》当中,把人与外界的关系分为两种:“占有的方式”是要把外界的物质尽可能多地据为己有,“生存的方式”则是以博爱、奉献、创造的精神与外界和谐相处。弗洛姆指出,只有当人的“生存的方式”居主导地位的时候,人才能获得真实的存在,其精神才是健全的。因此,诠释学所界定的主体、客体不是逻辑上对立的关系,客体不仅是主体所支配的“物”,还是一种包含人类情感、态度等因素的自然存在。在实证法学范式下,自然环境就是我们称谓的“物”,作为有体物给人带来经济利益,作为无体物带给人类生态价值,但忽略了环境的文化价值。根据诠释学理论来理解环境保护,那么环境不仅是人类的衣食之源,也承载着人类的精神价值。与实证法学相比较,诠释学理论不将主、客体绝对对立,而是提倡应关注二者的统一性,主张“主、客一体化”。生态主义中“绿党”更是从“主、客一体化”的范式转换中提出了“自然权利”。美国学者梭罗和缪尔是自然主义者,他们提倡一种回归自然的简约生活。法国学者施韦泽主张动物具有权利,人类对一切生命应有敬畏之心。美国学者利奥波德、罗尔斯顿以及挪威学者A·内斯等将环境伦理扩张为一种生态整体主义,主张包括大自然都有权利。在生态整体主义看来:人应与自然保持和谐相处、协调进化的关系;人以外的其他生物及自然界的所有存在物,除了对人类的工具价值外,还具有其内在价值,生态系统和自然界还有其系统价值,有继续存在下去的权利;人类是“自然权利”的代言人,对其他生命和生命支持系统负有伦理责任。生态整体主义认为,法律主体范围是随历史变化的,从部分自然人被当作法律客体,而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到后来,所有的自然人都被认为应当具有法律人的资格;再到后来,法律人的范围扩大到非自然人主体的范围(如财团法人、对物诉讼中的被诉主体),由此可以推断,法人、甚至自然界都可成为环境权利主体。
不过生态主义不是一种统一的学术流派,内部观点纷杂,意识形态呈现多元化的格局,西方生态者就反对“自然权利”。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的著名人物马尔库塞通过对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研究,认为把自然的解放当作人的解放的手段的思想是马克思上述手稿的中心思想。他认为,自然的解放就是恢复那些自然中所产生的向上的力量,恢复那些与生活相异的、表示着自由新特性的感性美的特征,主张应按照马克思提出的“对自然的人道的占有”。他还认为,人类在反对生态危机,重新检讨自身对自然界的态度的同时,不应放弃“人类尺度”。大卫·佩珀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学的代表人物。他坚持生态社会主义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反对生态中心论。库恩的范式理论,不仅批评逻辑实证主义的“唯科学论”,也反对后现代主义的这种“反理性论”。“绿党”的生态主义价值观更是与库恩的范式理论不相容,是一种反对“范式”的批评理性主义思想。因此,生态主义价值观,虽然使人们意识到西方国家现代化法治范式的危机感,是促进西方法学范式转换的一种动力,但由于其指导思想不一致,观点多元化,不容易成为法学的常规范式。不过,其理论折射出的许多亮点还是促进了西方法学从科学实证到人文关怀,从主客体二分法到“主、客一体化”的范式转换。
三、中国法律科学在破解环境难题中应如何进行范式转换?
《调整论》观点之三是:主张走综合法学的道路。蔡守秋认为,“主、客一体化”运用到法学研究领域,就是提倡整体论世界观或生态世界观的法学研究范式。因此,他提倡通过学派之间的相互吸收、借鉴,取长补短,通过部门法学之间互相学习、交流,通过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来促进法学的成熟、法学的革命、法学的科学化,促进整个法学理论的发展。笔者赞同蔡守秋教授提倡的综合法学研究方法,但认为还没有全面揭示综合法学范式的内涵。
第一,从规范分析的角度看,综合法学范式应重视学科间的交流合作。在这点上,笔者是赞同蔡守秋的观点的。根据既定的思维模式和标准,确定某一领域法律规范的部门法归属,是我国传统法学范式的典型特征。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以确认部门法归属为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这种分析方法实际上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研究中的一个基础性的研究范式。有学者甚至提出,将部门法研究范式应用于环境法的理论研究,形成了“环境法是独立部门法”的观点,这种观点在解决环境难题时显得思路封闭,对环境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等方面产生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其实,法理学(法哲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法学各学科都在寻求解决环境难题的法律措施,因此在应对环境难题时,法学界应肃清部门法研究范式的影响,寻求新的理论进路和科学范式来解决环境法律问题。笔者认为,环境法学从地位上讲应是独立的,但独立不是封闭,在研究范式上应是开放的,吸纳一切学科的参与。范式概念是对科学共同体的价值观描述,中国法学各领域都能关注环境问题,这正说明一种新法律科学范式的产生。生态世界观的研究范式和研究对象的主体间性关系,使得环境法学具有很强的学科沟通性。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学研究范式的缺陷是过于强调学科的独立性,忽视了环境法学的综合法学特征。在吉林大学张文显等倡导下,法理学者与部门法学者多次联合举办部门法理学论坛,这对中国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综合法学研究范式之提倡,有利于环境法学打破学科化和部门法化的思维模式,加强其与法学各学科之间的沟通性,出现一种“综合法学”范式的态势。
第二,从价值分析的角度看,综合法学具有诠释性法学的特征。我国法学界近年来对“范式”概念进行广泛研究,将主流的法律科学归纳为“权利本位研究范式”、社科学派、现代化范式和本土化范式等。邓正来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中对具有代表性的四种理论模式进行了分析。这四理论模式是“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法律文化论”。他认为中国法学研究的通病是缺乏“理想图景”和“问题意识”,上述四种模式都没有有效解决“主体中国”的实践“问题”和描述“中国理想图景”。换句话说,这四种研究模式都是西方现代化法学的翻版,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现实问题无涉。邓正来曾用环境权与生存权背后潜隐的不同正义观——即“多代人正义”VS“一代人正义”——来表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蔡守秋“自然权利”观点不同,邓正来不是将环境问题归为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协调,而认为是环境权主体“多代人”与“一代人”的利益难以平衡。笔者也认为,蔡守秋提倡的以“人与自然关系”、“自然权利”等范畴建构环境法学新范式的观点,仍是西方国家的研究范式,没有关注“主体中国”的实践“问题”和描述“中国理想图景”。与西方实证主义法学长期处于常规范式不同,中国法学在应对环境危机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衡平、生态危机与发展问题的矛盾等影响,这使得中国法学的“范式”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科学范式”,而是夹杂着价值分析法学、诠释性法学等诸多流派特色。按照格尔茨的说法,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所谓地方性,“不只是指空间、时间、阶级和各种问题”等差异,而且也指“特色”(Accent)。因此,不应把具体的差别化约为抽象的共通性;不应用不同称谓指称相同的现象;比较法得出的任何结论,必须是应用在处理差异而非消灭差别。具体到法律发展,法律领域不会衰变成封闭的单一体,而会拓展成一个复合式的多元体。法律与直觉和直接个案相连,是在不同的时间、地点,由不同的人群根据不同的场景创造出来的,在创造时人们固然要顾及某种社会需求,但其中也注入了创造者的想象、信仰、好恶、情感和偏见,这样的法律表达了特定的文化选择和意向。诠释学者主张应该将环境问题和“地方性知识”联系起来,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环境难题。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对于环境难题的解决范式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例如关于环境权的理解,西方国家的“自然权利”观点就不适于中国。在中国,环境权变为了“可持续发展权”。
第三,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看,综合法学应是回应型的法学。主客一体化范式也是符合实践认识论的,是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环境法学向综合法学的范式转换,是在解决环境难题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其正确性也应该在实践中检验。为了适应社会需求、解决现实问题,在法律的稳定与发展变革之间保持一种平衡,美国的伯克利学派提出了一种回应型法的规范性建构模式。回应型法学在扬弃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基础上,将自然法学派的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结合起来,使法学的科学性和人文性得以结合。在现代社会,全球化的进程带来了当今世界经济的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同时也带来了全球气侯变暖、污染加剧、自然枯竭等一系列环境问题。面对人与自然失调的严峻态势,传统科学的范式受到了挑战。为应对片面的经济增长产生的环境外部效应和解决这些环境难题,许多有关环境正义的原则,如经济、生态和文化协调发展原则,国际社会共同但区别对待的原则,土著人环境权等等“软”规则在法律体系中分量加大,使得法律变得更为弹性,法律发展到回应型法阶段。在环境保护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环境保护就不是纯粹的自然保护,而是一种第三代人权——连带性的环境权维护。中国要在社会实践中解决环境难题,建设和谐社会,法律科学的研究范式就不仅是科学实证的,而且应该将价值分析方法引入法律规则,以便在现有法律秩序的基础上,矫正僵硬法律规则的缺陷,衡平和满足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要求。
四、小结
库恩的范式理论对我国法律科学的革新具有重要启发意义。以逻辑实证主义为指导思想,法学的主要作用是工具理性,即为法律实践提供基本概念、范畴和逻辑推理方法。与逻辑实证主义将法律作为自然科学对待不同,批判理性主义则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批判理性主义的学者认为法律规则不是“规律”,而夹杂着情感、态度等非理性因素,主张法律规则的合理性证实不可能。波普尔是批判理性主义的创始人,他认为科学的增长是通过猜想和反驳发展的,理论不能被证实,只能被证伪。波普尔的学说虽然否定了的科学客观真理性,但他提倡的论辩的“科学精神”是值得法学研究借鉴的。阿列克西也认为,法律决定的证立过程并非是“真”的问题,而是其是否有效、有意义的问题。而对价值问题必须进行论证,是要在众多交谈者之间论辨达成共识的过程。例如国际社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则,从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环境会议的单纯环境保护到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的“可持续发展”,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法律论辩的结果。阿列克西的法律论证理论作为一种法律方法论是值得我国法制建设借鉴的,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是”(Is)与“应当”(Ought)二分主体与客体二分的难题。库恩的范式理论与诠释学、生态主义等思潮共同推动了主客关系一体化,这些思想对我国法律科学解决环境难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库恩的范式理论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库恩认为科学理论不具有实践检验性,这不符合实践论。中国法律科学的革命,需要以法学为指导,根据的价值论、本体论和实践认识论将法律的价值、事实与规范分析结合起来,克服库恩范式理论的局限。在应对环境难题中,中国法学的范式转换,不仅是价值观的革新,更是法律实践的推动,其真理性也需要实践来检测。因为,法学科学范式的形成和转换,不仅与有形的各学术流派的争鸣和论证有关,更是一种无形的社会实践在推动。
【关键词】资源环境 人与自然关系 人与人关系 实践路径
人类文明的发展及其代价使得环境与发展成为倍受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在各种全球性问题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与资源短缺等危机更是人、自然、社会之间多层次矛盾与各种利益矛盾的集中体现。环境问题已经对人类的生存与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成为时代的问题与难题,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与重要性,促使人类从伦理的角度重新审视与思考人、自然、社会之间的全面关系,以真正实现自然与人文的和解。
资源环境问题及其根源
在人类与自然交往的过程中,人类运用自己的认识能力与科技理性不断改造自然、创造新的生存环境的同时,往往造成极大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世界古文明中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爱琴海文明、希腊文明、地中海文明、玛雅文明、伊斯坦文明等的衰退、衰落以至灭绝就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基础遭到破坏的最好例证。正如恩格斯所说:“文明人跨越过地球表面,足迹所过之处留下一片荒漠”。因生态环境危机而导致的人类生存与发展受到威胁是人类所面临的最严酷的现实。正如安东尼·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所言:“生态灾难的厄运虽不如严重军事冲突那么近,但它可能造成的后果同样让人不寒而栗,各种长远而严重的不可逆的环境破坏已经发生了,其中可能包括那些目前为止我们尚未意识到的现象。”①
资源环境问题产生的影响已不仅仅局限于特定区域或局部地域,而且关涉到全球与全人类的生存与持续发展。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空洞、酸雨、生物多样性消失以及海洋污染等全球性资源环境危机意味着人类的生存困境与危机,资源环境问题的实质是一场具有全球性特征的生态灾难,其影响已不再是单一的或特定性的,而大都具有复合性,并逐步演化为社会政治问题。而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
片面强调资源的无限性。丹尼斯·米都斯在《增长的极限》报告中指出:“地球能够维持人类和经济发展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这样一个有限的封闭系统中,如果任由人口和经济自由发展,那么总有一天地球的资源会耗尽,人口和经济因此而陷入衰退状态。②随着人口、经济、科学技术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发展与提高,自然资源的短缺问题愈加突出,自然资源作为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已不再如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描述的取之不尽,而是非常有限。无论是耗竭性资源、非耗竭性资源还是其净化与修复地球污染与破坏的能力都具有一定的阈值,人类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一旦超过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必将引发生态危机。
价值观念的片面性。资源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经济的非自然发展与人类对物质财富的过度追求。在现展观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预设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资源价值、工具价值与使用价值,并且可以为经济的无限增长提供持久的支撑,从而无限度地对自然资源无限度的掠夺与践踏,在生产与生活方式上越来越“不自然”。“资本的逻辑”所刺激的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口激增以及资源短缺的积存已远远超过地球生态系统的自我净化、恢复与承载能力,使得人类的持续生存面临严重的资源环境挑战。
科学技术运用的不合理性。现代科学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不仅实现社会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同时其违背自然的演化进程与规律,亦会导致令人类不堪重负的能源危机、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问题,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为一体的科学技术“一方面是闪电般前进的科学和技术,另一方面则是冰川式进化的人类的精神态度和行为方式—如果以世纪为单位来测量的话。科学和良心之间、技术和道德行为之间的这种不平衡冲突已达到了如此地步:它们如果不以有力的手段尽快地加以解决,即使毁灭不了这个星球,也会危及整个人类的生存”。③科学技术本身只是人类适应生存环境、追求品质生活的工具,它可以是善的工具也可以成为恶的工具,关键在于人类对其运用合理与否。
资源环境问题的实质及其体现
在实践与现实层面,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人与人的关系而言更具有基础性,正如马克思在其经典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指出的,“社会才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资源环境问题表面上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与失衡,实质上则凸现出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矛盾与冲突。而人与人之间矛盾与冲突的表现却是多层次的、复杂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环境史的学术界定
什么是环境史?对于这一问题,国外环境史学者给出了多种答案。环境史这个概念,第一次是在R纳什的著作中提出的,在书中他认为人类和居住环境之间存在历史联系,进一步说明过去和现在有一定的统一性和连续性。W克罗农进行了细致地分析,他认为环境史探讨三方面内容:第一,特定地区生态系统下人类从事的社会活动;第二,人和自然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关系;第三,环境政治和策略探究。美国环境史学会对环境史提出了这样的看法:环境史主要以人和自然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重在理解自然怎样向人类提供选择,如何设置障碍,人类又该如何改变生存的系统,在非人类的世界中如何缔造信念、价值观等,又怎样将政治、文化深刻的塑造,并提出环境史涉及范围广泛,包含了历史学、地理学、人类学、自然科学等众多学科,是一种跨学科的研究。国内学者吸收借鉴国外环境史学者的思想,对环境史也做出了自己的学术界定。包茂宏在2000年发表的《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一文中,对环境史也提出了以下的定义理解:
环境史是以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为依据、以当代环境主义为指导,应用跨学科研究方法,针对人类发展和社会环境之间关系作用的一种探究;通过反对环境决定论、反思人类中心主义文明观改善当前环境失衡的境况,并为人类的文明发展探寻新的发展线路即生态中心主义文明观。这是国内学者第一次对环境史进行规范性的定义,重视环境史研究的生态学意识,为以后国内学者对环境史的学术界定奠定了基础。
此后,多位学者对于环境史下了定义,景爱、梅雪芹、高国荣等是其中的代表。景爱认为,环境史主要研究的就是人类和自然的关系,通过历史分析方法探寻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过程中的得失,并总结经验教训,为日后发展提供借鉴。梅雪芹在其著作《环境史学与环境问题》中,引入解释德芒戎的定义逻辑,并以此来界定环境史学,认为环境史是人类实践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形成的作用探寻,是历史研究的新领域。高国荣认为,定义环境史要注重涵盖环境史研究的丰富内容和现实意义,他认为环境史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由于环保运动的推动而引发,此概念是将生态学作为了理论基础,重点探讨的是历史上人类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此时自然环境就作为了一种社会中介,存在的这种社会关系也带有显著的批判色彩,是一种新学科。王利华引入人类生态系统作为环境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对环境史学的研究对象进行了新的界定,最终将其定义为,环境史在现代生态学理论基础上,运用多种学科研究方法对一定时空下人类发展过程做了探究。这其中,人类社会和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对他们之间存在的相互反馈、相互作用、及协同演变的动态关系进行探究。
环境史作为一门正在蓬勃发展的学科,中国学者和国外学者对它的认识和界定都处于一样的阶段,进行深入研究也需要一个过程。包茂宏在其后期论著中,以菲律宾森林滥伐史研究为例,阐述了环境史定义的狭义和广义之分。他认为环境史狭义含义就是对人和环境相互作用关系的历史研究,能填补之前历史研究中缺少环境内容研究的缺失。而广义的环境史是指人与环境之间产生的相互作用的历史研究,不仅包含了狭义的研究内容,还为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和历史思路。周琼认为,定义环境史要摒弃人类中心观和自然中心论,注重界定环境的内涵,且应兼具区域性思维及全球性视野。他认为环境史兼具了整体共性和区域个性两个方面的特征,为此环境史定义可有广义、狭义之分。周琼最终将环境史广义含义定为:环境史是研究自然界中生物和非生物生成、发展、演变和相互作用的历史,主要的关注点是人和自然生物之间存在的相互关系、影响和变迁的历史,以对自然界和环境发展的产生原因、规律和后果开展有效的历史学研究;认为是对不同区域、不同分类生物构成要素的界定。
上述对环境史的种种学术界定说明,什么是环境史这一问题得到了中外环境史学者的重视,许多学者从不同的学科及视角出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给出了自己的定义。虽然观点众多,表述也不尽一致,但是总的共识是存在的人与自然的历史的关系无疑是环境史研究的核心。国内学者对国外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和发展,为环境史的学术定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环境史的学科理论
环境史研究兴起于国外,这一概念对中国史学界可谓舶来品,国内学者对环境史理论的阐述也借鉴了国外学者的论著和理解。国内学者首先大量发文介绍了国外环境史理论和观点,既有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思考,又扩大范围至非洲、澳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研究观点。国内学者对国外相关研究进行了解释和总结,并开始创建尝试自己的环境史理论。
包茂宏总结国际环境史理论研究,最早尝试阐述了环境史理论,他认为环境史理论就是要找出人和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相互作用、因果关系规律。而这种规律要从具体、特殊事件的发生中抽象和总结出来。不然,环境史就成为了按照事件顺序排列的事件。当然,这个抽象和分析的过程要注重关系的复杂性,最终实现普遍和特殊的有机结合统一后得出的因果关系,也就是环境史理论。同时,包茂宏还对环境史理论发展对传统世界史的编撰思路产生的影响和挑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她提出人类历史观会经历循环史观、进步和现代化或发展史观、可持续发展史观三个阶段;并重点对可持续发展史观优势做了分析,认为可持续发展史观将人类回归到生态系统中,还原历史本来的面貌,以生态和发展这两个动态的标准作为人类持续性和断裂性的评判依据;还能从正确角度对科学带来的负面效应进行分析,反对过度热衷科学,支持理性崇拜,实现对人类发展的重新评价;它将人类设定为历史的主角,以生态主义和全球主义为支点对历史进行组织,并在一定程度上跨越了民族、国家和欧洲中心论实现了对传统编史模式的改革,将其警示和借鉴作用充分发挥,让读者更加清醒的正确理解现实问题。此后,他又连续发表一系列研究国外环境史学成果的文章,为国内学者提供给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研究,对环境史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侯文穗总结了国外学者对环境史的多种理论诠释,强调环境史与生态学的密切关系,分析指出环境史学者的生态学意识主要体现在他们研究历史的整体意识和人文情感上,认为必须对自然树立起尊重观念,并树立起人是自然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伦理意识,将人实现真正的回归。一个对环境史进行研究的学者自身是负有在历史中让自然享有不比人高,也不比人低的地位的任务。
梅雪芹在《环境史学论纲》一文中发展了环境史理论研究,提出用的唯物辩证法指导环境史学科建设的理论。梅雪芹首先分析环境史学如何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以硬币的正反面作为比喻,认为一面是对自然环境和人类文明之间的关系的研究。
另一面,重点探讨物质、政治、精神文明构筑的人类文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作用和影响,反思其中的反作用,来对自然环境和人类文明发展产生进一步的认知和理解。随后,作者比照关于地理条件和社会发展之关系的理论,指出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环境史中的理论和研究方向是完全符合原则的,能够实现对唯物辩证理论的贯彻,在中国环境史科学的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高举,将唯物辩证法作为基本的理论指导从,从而形成环境史学派。梅雪芹的这一主张,得到了国内其他学者的重视和认同。李根蟠也曾撰文认为环境史研究完全可以从那里获得理论的支持和理论的指导,而的历史理论也可以通过生态环境史的学术实践获得丰富发展,并强调为了保证我国环境史学科健康的发展,的理论指导是不可或缺的。王利华也认为马克思就曾多次强调人类和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强调自然史与人类史的密切关联和相互制约,辩证唯物论的历史解释体系中其实已经具备了不少关于社会与环境双向互动、彼此作用的历史观念,非常值得珍视和发挥。
随着环境史的发展,环境史研究产生了从注重生态分析转为注重社会文化分析的趋势。王先明研究了环境史研究的社会史取向,认为在人类生活的实践中,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造,在历史进程中始终是同一的,而不是分离的。因此,真正的环境史学不能不包含这两个方面。高国荣研究了美国环境史的文化转向,并对社会文化分析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和解释,自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与此同时也是社会文化的一种构建,为此自然和文化之间存在没有很清晰的界线;自然具有变动特性,并不是一沉不变、稳定有序的。种族、阶级以及性别等人类相关的特性都在环境史的研究中广泛的应用,加快了与社会科学史的融合。
王利华对于环境史理论建构问题的思考深刻卓著,发人深省。首先,如前文所述,他引入了人类生态系统概念作为环境史的核心概念。随后,他又撰文倡导根据我国实际和史学传统,创建自己的环境史学理论方法体系,并就环境史的研究思路和思维框架提出了全新的主张和构想,初步对生命中心主义概念进行了阐述。最近,王利华在《探寻吾土吾民的生命足迹浅谈中国环境史的问题和主义》一文中对这一概念做了进一步的申论。他提出生命中心论,用以调和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冲突,并主张把生命关怀作为环境史学的精神内核。对于基于生命中心论立场如何认识历史上的人与自然关系这一问题,作者强调如下观念:环境史是对人类不断拓展生存活动区域过程,并与自然界发生相互作用、反馈过程的一个研究;环境史研究要对历史发展过程中与其他生物和非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进行了解和解说;环境史对不同阶段、不同文明中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的生态关系做了探讨;环境史凸显生命的价值,追寻生命的历程,可谓是生命史学。
由上述研究综述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在环境史学科理论研究方面,首先对国环境史研究进行了简述和总结,之后对中国进行环境学研究理论体系建设作了探索。在国内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人与环境之间存在的关系、相互作用及因果变化的认知越来越清晰化,人与环境关系这一历史理论层面上的剖析和阐释愈见明了,我国的环境史理论的阐述和构建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与进步。
三、环境史的研究方法
鉴于环境史研究对象具有多学科特征,环境史在开展研究时就不能仅限制在此学科中,必须实现学科跨越才能完成。对此,国内学者分别从跨学科研究的原因、内涵、运用等角度撰文进行了具体论述。同时,针对环境史独特的学术定义和理论基础,国内学者又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环境史研究的众多其他方法,为环境史研究扩大了思路、丰富了内涵。
包茂宏在《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一文中,对环境史的跨学科研究方法最早给予论述。他提出跨学科探究是进行环境史深入探索的一个最基本的方法。环境史本身涉及面广,累积了多个学科的知识,研究方法也应该是多个学科的一个继承。对环境史的研究,不仅要对历史学开展基本训练,也要掌握一定的环境和生态学知识。此外,人类是高级动物,行为复杂多变,因此环境史的研究上还要涉及到地理学、人类学、哲学等多个学科。尽管涉及学科众多,但落脚点一定是历史学,历史学整合了社会、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并从动态上进行分析,掌握何时优势最优、困难最少。并指出,跨学科研究是进行环境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方法,但客观上同样存在难以融合的问题,认为环境史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工程科学之间的持续不断的对话。
高国荣在论述环境史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起因时,认为环境问题具有涉及面广、复杂性强且与多个学科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特点,且环境史研究要要大量的资料支持才能开展,这些都说明环境史的研究必须采取跨学科研究方法才能顺利完成。王利华在对环境史跨学科研究进行内涵的具体阐述时强调,跨学科,指的是环境史的研究兼具了对社会学和自然学两大学科领域的研究,社会科学理论方法是必须的,还要将自然科学理论方法加以运用;其次,跨学科还有一层涵义:环境史涵盖了自然领域的多个方面,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不可能有如此丰富的知识库作为支持,因此在环境史课题提出后,需要多个学科的学者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梅雪芹在分析环境史的时候,就合理应用了跨学科的方法,曾撰文就泰晤士河污染及其危害一例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环境史的跨学科研究,不仅要对生态学、地理学、环境科学等学科有理论知识掌握,还要熟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并能通过主题设定能针对性的进行深入、全面的拓展,这样的环境史研究才能获得成效。
关键词:理工文;教学与科研;与国际接轨;创新型人才;
1理工文融合
理工文融合——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融合、兼及一定的人文教育,是培养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的关键。理学与工学融合——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融合,按2个培养人才的模式培养创新型人才,即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的研究生按“完全融合模式”培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的本科生则尽量按“准融合模式”培养。前3年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的本科生课程设置按一级学科设置,第4年,环境科学课程设置稍偏向理科,环境工程课程设置稍偏向工科。再兼及一系列人文素养训练,使学生充分理解自己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他的权利、义务、责任、价值与尊严如何去实现,建立起道德底线与价值底线,使学生成才欲望更加强烈,向成才目标更加努力。理工文融合——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融合,兼及一定的人文教育,加强了学生在相关学科的知识和能力,更加激发了学生成才的欲望,向成才目标更加努力,是培养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的关键。
2教学和科研结合
教学和科研结合是培养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的保证。教学要发展,提高科研水平是关键。培养高水平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教师科研水平是关键。没有高水平科研,就没有学科发展,对本科生就没有吸引力,也没有高质量本科生;没有高水平科研,教师的水平提不高,也就没有高水平教学;没有“创新型科研”,就没有“创新型教学”,就不可能培养“创新型人才”。培养创新精神人才,一定要以一流的科研为背景,注重科研对教学的渗透,通过高水平教师队伍、浓厚的学术氛围和高起点的科研促进学生科研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提高教学质量,教师队伍也十分重要。目前我院已形成一支以高学历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全体教师85%,法国、德国、加拿大博士后各2名,德国、加拿大、日本博士各2名,俄罗斯博士1名。目前,已承担了国家“973”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人才基金项目、中德、中加国际重大合作项目等100个。由于项目数量较多、级别较高、影响较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论文全部能够真题实做。硕士生毕业时一般在国内外发表5篇以上论文,博士生毕业时一般在国内外发表10篇以上论文(至少3篇SCI、EI、ISTP论文)。培养的博士生已有多名在国内大学任教授,部分在国外高校任教。杨春平博士荣获2001年、2002年美国俄亥俄水环境学会第75届、第76届年会研究生科研论文竞赛奖第2名、第3名;硕士生秦肖生、李海英、杨麒、苏小康荣获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98级本科生汤琳荣获2001年全国三好学生称号(全国约1225万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中仅有100余名生学获此殊荣);98级本科生汤琳、钟华荣获2001年诺基亚全国大学生“实现可能”创意大赛一等奖;贺迅、李辉、藏津津荣获2004年全国生物多样性最有价值建议奖。创新型科研,可以培养创新型教师,而创新之师造就创新之生。教学和科研结合,是培养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的保证。
3与国际接轨
与国际接轨是培养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的捷径。与国际接轨,一方面,在较短时间内提高教师创新研究水平、创新教学能力、发表高水平SCI论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与国内外一流大师、一流成果、一流研究、一流思维交流的机会。教师和学生在参与高水平的创新研究中,创新研究和创新思维能力得到激发、拓宽和提高。学院1997年获环境工程博士点后,开始借助国际合作平台。1997年建成中德环境技术中心,1998年承担荷兰政府UWEP项目,1999年承担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项目,2000年建立中加能源环境生态中心。2002年建成环境科学博士点、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发表了较多高水平SCI论文。近5年600余篇,SCI收录156篇,SCI引用267次;EI收录128篇;ISTP收录129篇。《SCIENCE》VOL301的Highlights对谢争教授等发表在System.Biol.52,283(2003)的论文“Sequenceandstructure”给予高度评价。为了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大师、一流成果、一流研究、一流思维的交流,近5年邀请国际能源协会主席PeterCatania教授、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芝加哥大学JamesJ·Heckman教授、德国Karlsruhe大学Hahn教授(德国科学院与工程院院士)、工程院刘鸿亮院士等国内外著名专家举办了20多次讲座。
2005年4月10日至12日,由湖南大学、湖南省水利厅、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主办的中德长江流域湿地生态功能区划分研讨会(Sino-GermanySymposiumontheWetlandsRegionalizationofEcosystemServicesintheYangtzeRiverBasin)在长沙锦江宾馆召开;2004年8月4日,湖南大学和加拿大REGINA大学联合主办的“China-CanadaWorkshoponWatershedManagementandEcologicalProtection(CIDATier2Project:098/S47074-296)”在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所)隆重召开;2003年10月11-14日,与IEF及ISEIS共同组织,在长沙召开了EnerEnv’2003国际会议;2002年9月16-22日,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及德国GTZ共同组织,在长沙主办医疗垃圾处理国际研讨会;2001年10月2日-5日,与国际能源协会、世界卫生组织共同组织,在长沙主办世界室内空气质量大会。并与加拿大Regina大学、德国Hannover大学、美国UniversityofCincinnati等20家国际著名大学与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4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4.1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人才培养的关系
我院提出了研究生按“完全融合模式培养”,本科生按“准融合模式培养”的办学思路。明确了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融合,兼及一定的人文教育,是培养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的关键。
4.2教学和科研的关系
我院提出了没有“创新型科研”就没有“创新型教学”,就不可能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办学思路。明确了创新型科研可以培养创新型教师,创新之师造就创新之生。教学和科研结合,是培养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的保证。
4.3教学和国际接轨的关系
我们提出了与国际接轨,一方面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教师科研的创新研究水平、发表高水平的SCI论文,进而提高教师的创新教学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学生与国际一流大师、一流大师成果、一流研究、一流思维交流的机会。教师和学生在参与高水平的创新研究中,在与国内国际一流大师、一流大师成果、一流研究、一流思维交流过程中,创新研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得到极大的激发、拓宽和提高。与国际接轨,是培养创新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才的捷径。
5成果应用情况
5.1与国内著名大学共同研讨
为了做好理工文融合、教学与科研结合、与国际接轨的教学研究工作,湖南大学虚心向国内各高校学习,目前约与国内30所高校(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昌大学、重庆大学、暨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南华大学、吉首大学、长沙电力学院、中南林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等)在如何培养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进一步丰富了我们的办学理念,提高了人才培养模式成果。
5.2人才培养效果显著
通过实践本项目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教学水平、科学研究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及国际影响显著提高。曾光明教授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05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04年)、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2004年)、中国青年科技奖(2003年)、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03年)、高校青年教师奖(2000年);黄国和教授获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2001年)、国家杰出青年基金(2002年);刘云国教授荣获湖南大学师德标兵(2006年)、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05年)、湖南大学教学标兵(2004)等。已经培养本科生1700名、硕士生500名、博士生48名,为国家输送了一大批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5.3与企业和政府合作
与企业和政府合作,建设了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示范基地4个:长沙固体废物资源化示范基地、佳宇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基地、长沙水污染控制示范基地、洞庭湖湿地与生物多样性示范基地。建立环境科学与工程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2个:中德环境技术中心、中加能源生态环境中心。
5.4主办国际大会
近5年主办国际大会5次:2005年4月10日至12日,由湖南大学、湖南省水利厅、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主办的中德长江流域湿地生态功能区划分研讨会(Sino-GermanySymposiumontheWetlandsRegionalizationofEcosystemServicesintheYangtzeRiverBasin)在长沙锦江宾馆召开;2004年8月4日,湖南大学和加拿大REGINA大学联合主办的“China-CanadaWorkshoponWatershedManagementandEcologicalProtection(CIDATier2Project:098/S47074-296)”在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所)隆重召开;2003年10月11-14日,与IEF及ISEIS共同组织,在长沙召开了EnerEnv’2003国际会议;2002年9月16-22日,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及德国GTZ共同组织,在长沙主办医疗垃圾处理国际研讨会;2001年10月2日-5日,与国际能源协会、世界卫生组织共同组织,在长沙主办世界室内空气质量大会。
5.5与国际著名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与加拿大Regina大学、德国Hannover大学、美国UniversityofCincinnati等20家国际著名大学与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