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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转型期 家庭教育 新媒体
“社会转型”来源于西方社会学理论,它指的是社会结构发生了变迁意义上的转变,也即社会生活具体结构形式和发展的整体性变迁。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对我国社会转型进行了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郑杭生和李强的论述,社会转型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这个过程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1] 在社会转型期这个特殊的时段,会出现诸如社会价值观念混乱、道德水平滑坡、部分社会组织结构衰变等一系列问题。社会转型也给我国的教育系统提出了许多挑战,人们一般较为关注社会转型期学校教育出现的问题,但笔者以为转型期家庭教育也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本文试着对社会转型期我国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议与对策,以期对解决我国社会转型期家庭教育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社会转型期我国家庭教育的主要问题
1.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的“失位”
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父母是孩子最初的老师,是孩子行为习惯的模仿者,是孩子早期社会化的重要他人,他们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极为重要和深远的影响。父母与子女的互动和交流对于孩子性格的形成、情感的发展、兴趣的挖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转型期社会变迁速度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更频繁,城市居民工作压力巨大,特殊家庭的数量急剧增加,造成了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的“失位”,进而对家庭教育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农村孩子即使进入城市也难以享受与城市孩子同样的教育,很多进城工作的父母只能将子女留在家中交由孩子的祖辈照顾,这些家庭的孩子成为了留守儿童。对于留守儿童来说,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父母可能只是一个缺少感情联系的符号和身份。在这些家庭中,父母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是“失位”的,代替父母家庭教育主置的祖辈在家庭教育中往往情感大于理性、过于溺爱自己的孙辈,这容易造成孩子养成自私、任性、放纵的性格。同时,父母在家庭教育中长时间的“失位”也会造成亲子关系的疏远,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与此同时,不少城市家庭父母也存在着“失位”现象。转型期城市家庭父母为工作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城市中火爆的教育市场恰好迎合了不少城市居民的需求,各种托管班代替父母对孩子进行照顾,各种学科辅导机构代替父母指导孩子的学习,各种兴趣班代替父母完成对孩子兴趣的培养。越来越多的城市家庭父母依赖社会组织对孩子进行教育,以代替本该由他们完成的家庭教育内容。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城市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也“失位”了。此外,转型期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也影响了人们对于家庭伦理的看法,中国的家庭逐渐由以生育孩子为核心转变为以夫妻感情为核心,由于感情变淡而离婚的现象日渐普遍。离婚后家庭中父亲或者母亲不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亲子互动的机会大量减少,造成了双亲中一方在家庭教育中处于长期“失位”的状态。心理学的诸多研究已经发现父母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的角色是有差异的,缺少任何一方都会使得孩子在性格上或者情感上出现一定的偏差。不管是由于进城打工、工作繁忙亦或是夫妻离异,家庭教育主体父母的“失位”会使得孩子在一个家庭结构不完整的环境下长大,主体的缺失势必影响到家庭教育的效果,这已经成为当下我国家庭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家庭教育的内容学校化、功利化
众所周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架构,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这三方面教育的共同作用。但当下我国的社会教育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对一个孩子成长起重要作用的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主要由这二者共同完成对儿童的社会化过程。尽管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希望让儿童健全地成长,从这个角度来说二者的终极教育目标是一致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二者在具体所承担的教育目标上应该是有所差别的。有研究者指出,学校主要通过课程传授给学生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接受最基本的人类文明的精华;而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应该侧重于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方面,培养孩子社会生活适应能力和自立的能力。[2] 笔者深以为然,事实上我们往往赋予学校教育太多的责任与压力,将学校教育功能泛化,譬如学生思想道德的培养绝非学校单方面就能完成的,父母的言传身教恐怕对孩子道德的培养具有更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中我们却发现家庭教育的内容学校化了,由于社会转型期我国基础教育仍然是以应试为取向的,学校过度重视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这种应试取向也被移植到家庭教育中。父母下班后就陪在孩子身边辅导作业,节假日陪孩子去课外辅导机构补课,为孩子买许多教辅资料,和孩子谈心时说的最多的也是学习,这些场景已经十分普遍,这也表明不少家庭已变成孩子的另一个学校。父母在家庭中对孩子的教育依然以知识传授为主,而没有进行其本该完成的道德培养、兴趣挖掘、情感交流等教育内容。这样的一种家庭教育背离了其应有之义,对孩子的成长是一种危害。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转型期社会不少人的价值观念偏向实用化、功利化,这种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也反映在不少家长在家庭教育内容的选择上面。他们在选择家庭教育内容时往往会思考孩子所学是否有用,能提高孩子成绩的、能以证书形式表明的、能让自己觉得有面子的教育内容往往被许多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内容,而心理健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劳动教育则往往被忽视。实际上,这些被视为短期无用的教育内容从长远来说对孩子的成长可能更加重要。总而言之,家庭教育内容的学校化、功利化使得家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
3.新媒体对家庭教育的负面冲击
不管是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的“失位”,还是家庭教育的内容学校化、功利化,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认为是家长的问题。然而事实上,社会转型期外部环境也对家庭教育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尤其是伴随着社会转型而迅速崛起的新媒体对家庭教育的负面冲击十分明显。伴随着科技的进步,“第四媒体”网络和“第五媒体”手机逐渐进入我国家庭中,而且似乎有取代传统的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的趋势,尤其是青少年对于网络和手机新媒体的喜欢程度明显高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使得家庭中的孩子更方便快速地接受信息,不少孩子通过新媒体学习到了许多有益的知识。但与此同时,新媒体对于家庭教育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首先,不少孩子热衷于新媒体建构的虚幻世界中的人际交往,他们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网络游戏、手机短信等方式结交朋友,反而不愿意与自己的父母沟通交流。长此以往,亲子之间的代沟和矛盾会日渐加深,亲子之间的情感纽带也会逐渐断裂,这必然会为父母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造成极大的困难。其次,某些老师曾抱怨:“学校5天不抵回家2天。”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不正确的家庭教育会抵消学校教育的成果,反映的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间的张力。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教育的影响和新媒体的影响也具有相当的张力,父母一般向孩子传递的是历史的、传统的、沿袭的思想观念,而在新媒体上有大量反叛的、新颖的、激进的价值观念。新媒体对孩子的影响可能会削弱甚至完全抵消家庭教育的效果。可以预见的是,科学的进步会为我们的家庭带来更多的新媒体,如何应对新媒体对家庭教育的负面冲击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社会转型期我国家庭教育的建议与对策
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布雷萧写过这么一句话:“一个人成年以后,所有行为都可以在他幼年时期的家庭环境中寻找到答案。每个孩子都是在自己父母的教育方式下长大的,什么样的教育方式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孩子。孩子的性格和命运便与教育方式这一家庭规则紧紧地联系在一起。”[3]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重大影响。社会转型期我国家庭教育出现的种种问题应该引起家长、学校、政府的足够重视,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也必须通过三者的通力合作,基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对策。
1.家长应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科学地进行家庭教育
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首先要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意识到教育孩子绝不只是学校的责任,不能将孩子的问题都归咎于学校教育的失责。笔者以为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情感、道德、能力的培养更为重要,这些都对一个人有着深远的影响。俗话说:“再穷不能穷教育。”这句话强调的是经济再困难也要送孩子去学校,如今笔者觉得“再忙不能丢教育”同样适用。光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还不够,还需要有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不少家长由于自身观念的偏差和教育知识的匮乏,往往采用不合理的方法教育孩子。科学进行家庭教育需要注意三点:首先,家长要将孩子作为同样的生命主体平等对待,不能过分强调家长的权威,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是家庭教育的先决条件。其次,家长要认识到家庭教育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不能仅仅局限于学校知识的辅导,不要功利地进行家庭教育。最后,在新媒体已经进入到我们家庭日常生活的条件下,家长要科学引导孩子使用新媒体,不要粗暴地禁止孩子接触新媒体。家长自身也不要排斥新媒体,通过阅读新媒体上大量的信息也能拉近与孩子的距离,也可以通过新媒体了解更多的科学育儿的知识,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
2.学校主动多与家长沟通,加强对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
家庭和学校应该形成合力,共同作用。当下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还比较少,尤其是面对面的沟通,沟通内容局限于学习知识方面。实际上孩子的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对其道德状况、行为习惯还是比较了解的,但由于学校很少主动与家长沟通,许多家长并不太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行为表现。学校应该将每个孩子的学习、道德水平、行为规范等情况及时详细地反映给家长,以便家长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在这方面学校有其自身的优势。首先,学校教师都接受过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学科的学习,也对如何进行家庭教育有自己的理解,因而每个教师就是很好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其次,学校可以邀请家庭教育专家为学生家长开展一系列家庭教育的专题讲座,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水平。最后,学校可以借助家长会等形式,使学校中一些家庭教育十分成功的父母与其他父母进行经验交流等活动。学校有责任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接受了良好家庭教育的孩子会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这也有助于学校对其进行知识传授。从这个角度来说,学校在家庭教育中既是责任者,也是受益者。
3.政府进行制度层面的改革,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中出现的心理不健康、性格孤僻、人生安全等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笔者以为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让这些儿童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基本前提是能让父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换言之,必须让在家庭教育中“失位”的父母尽快“复位”。而留守儿童父母的“复位”需要政府进行制度层面的改革,比如说造成我国城乡长期二元对立的户籍制度,通过制度改革保证进入到城市的农村家庭的子女享受和城市儿童相同的教育机会和同样质量的教育。同时,政府要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减轻新媒体对家庭教育的负面影响。政府应该要求新媒体从业人员提高社会责任感,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获得经济利益而不顾对孩子的影响。一旦有人通过新媒体散布暴力、不健康、虚假的信息,相关部门必须予以严惩。政府有责任为我国家庭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我国家庭教育在个人成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210000)
参考文献:
[1]郑杭生,李强,李路路.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关键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责任;结合;目的
作为一名从事教育工作十几年的我,既是教师又是家长,怎样找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最佳结合点,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达到最佳的效果并能够优势互补,进而使学生能够从这两者中终生受益,一直是我深深思考的问题。怎样把这两者的关系协调好,怎样正确认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作为双重身份(教师兼家长)的我有如下几种看法:
首先要分清“主要教育责任”,一定要认清教育孩子的主要责任应由家长承担,学校是辅助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机构。
其次,要分清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在教育目的、教育方式、教育时间上存在的差异:
1.学校与家长的“具体教育目的”有所不同
教育的总体目的就是能够使孩子根据自身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自身的潜能,并重点培养其特长。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校与家长的具体教育目的是有所不同的:
学校教育是一种针对许多孩子的共同点的“共性教育”,这种教育的最大特点是“标准化”,即在教学过程中,力求使更多的学生在某一阶段达到一个即定的标准。但是我们知道,每个孩子都是具有独特性的、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不仅表现在外貌上,同时也表现在内在的心理、素质、能力等各个方面的差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家长的教育目的应该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立足于社会,而针对孩子自身的特点来进行的“个性教育”,如相关素质、能力、技能的培养,具有针对性和重点性,特点是“个性化”。
2.学校与家长的教育方式有所不同
由于学校教育是“普遍教育”,因此在教育方式上具有如下特点:从教育时间来讲,学校不可能对每个孩子进行全程教育,只能负责学生在在校阶段的教育;从教育形式来讲,由于是针对群体的教育,所以必然要以“上大课”的教学方式为主;从教育内容来讲,学校不可能对每个孩子进行全部教育,它只涉及课内知识部分;从精力来讲,学校和老师也不可能针对每个孩子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教育;作为教育效果来讲,只要保证大部分学生达到标准,学校就算完成任务。
标准化考试,是检验学校教育成果好坏的重要形式――它既检验学生的学习能力,又检验老师的教学能力;既考核学生学习的效果,又考核老师教学的效果――如果不考试,就无法检验学生学得好不好、老师教得好不好,因此学校注重的必然是全校学生的考试分数和反映本校教学水平的升学率。
家庭教育是针对自己孩子特点的“特殊教育”,因此,家庭教育形式就表现为:不可选择(因为只有一个孩子,不能以现有的水平高低对孩子进行选择)、必须成功(不能像学校那样计算升学率、成功率)、没有考核指标(没有任何单位对家长的教育效果进行考核)、非系统化(没有时间和计划安排)、因材施教(根据自己孩子的特点)、潜移默化(教学形式非正规化)、内外结合(家教与参加培训班相结合)――在对孩子进行“个性化”教育方面,学校的普遍教育无法满足每个家庭的需求,只有家庭教育才能完成――因为只有家长才最了解自己的孩子。
同时还要明确,“家庭教育”是自己的事情,是在给自己干,不是在给别人干,因此不能提条件。不能“等靠要”,不要失职,不要用“没时间、没能力”为理由,推卸家庭教育的责任,要积极参与到对孩子的教育中。
所以,承认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首要责任,是家庭教育中的首要因素。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整个教育大系统中,是居于基础地位的。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最终都要落实到学习者个人身上,并通过个体的发展来体现。但是,因为二者在教育主体与内容、实施方法与途径以及主体所关注的领域等方面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如果家庭与学校间缺少必要的沟通与合作,相关教育的作用力常常会产生分歧,导致教育效应的降低甚至消解,对个体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家校合作,共同构建教育合力,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家庭环境的优化,父母素质的提升,是儿童健康发展的基础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人的发展是不断变化的人与环境互动的产物。在影响儿童发展的诸多环境中,可以分为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系统。正如约翰・布雷萧(美国)在《家庭会伤人》中所说:“一个人成年以后,所有行为都可以在他幼年时期的家庭环境中寻找到答案。”其中,家庭作为儿童活动和交往的直接环境,作为微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儿童社会化的起点,更是决定儿童发展的、不可替代的因素。因为,家庭是儿童发展中最早的、最长久的环境,是儿童权利保护的起点。家庭教育作为塑造性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为每个人的发展打上最早而又深刻的烙印,是造成个体差异的重要因素。家庭教育作为持续终生的教育,由于其连续性及对儿童发展影响的长期性,决定了家庭教育在儿童行为习惯、品德、性格养成、价值观等的形成中的影响尤为突出。家庭教育还关系到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优化家庭环境,是促进儿童全面、综合发展的基础。
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证明,在影响儿童发展的众多家庭因素中,家长是影响孩子发展的最重要、最关键的人。因为,第一,在家庭中,父母角色和职能呈现出多元性和全面性的特点。首先,他们是法定监护人,“儿童有权享有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的生活水平。父母负有确保儿童所需生活条件的首要责任。”其次,父母既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长期的教师,在孩子的成长中是不可选择、有限替代的;再次,他们要努力做孩子的朋友;最后,还要认识到,不管是否愿意,父母就是孩子的榜样。可以说,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进行的。父母作为孩子经常、直接的模仿对象,他们和孩子的每一次交往都是在教育孩子,其言谈举止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子女。第二,父母是家庭教育的责任者、执行者,常常决定了家庭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式,而这和他们的受教育背景、教育理念、教养方式等密不可分。第三,需要承认的是,虽然父母的责任重大、作用不可替代,但他们并不是专业的教育者,父母的教育理念、态度、能力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做父母的同样需要学习、需要成长。特别是在大多数的父母缺少“职前学习”的背景下,通过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规律,可以少走弯路,避免问题的出现。由于孩子的成长既不可等待也不可重复,父母更需要提前学习。
二、父母的成长应有方向和目标
由于家庭、家长的普遍差异性,期望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不同的家庭、家长存在很多差异。但培养孩子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是教育的共识和目标。成为什么样的父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位,但为了孩子的发展,父母的成长也应有方向和目标。作为父母,首先应有高度的教育义务感和责任感,切实承担其对孩子、家庭、社会和国家的义务、责任;应遵循家庭教育的原则,保证教育方向不偏离;掌握并灵活运用适宜的教育方式,找到适合自己和孩子的恰当的方法;学习有关儿童发展、家庭教育的知识,学着走进孩子的世界;有良好的心态,营造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但更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家长的教育理念,主宰着家庭教育的各个方面,是决定家庭教育方向与质量的关键。如何看待孩子,决定了如何对待孩子。关于孩子,父母要认识到:
1.儿童是正在发展、需要特殊保护的人。同时,儿童作为人,与成人具有同等的价值;儿童与成人是平等的,是权利的主体。作为正在发展的、需要特殊保护的人,儿童的成长发展有赖于成人社会特别是父母为他们创造成长的环境。但无论是多么年幼的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儿童具有和成人同等的价值,拥有和成人一样平等的地位、人格、尊严和权利,他们不是家庭和父母的附属品。
2.儿童具有普遍的群体多样性和个体差异性,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由于时代的变迁和文化差异,以及每个孩子的遗传素质和先天特点、性别、家庭教育、学习机会、生活经验的不同,儿童之间存在普遍的个体差异,儿童发育的速度、特点和质量都因人而异。儿童个体差异的普遍存在意味着没有一个能适合于所有儿童的抚养、教育方式,应认识、接受并尊重儿童发展中的多样性,因人施教,发挥每个孩子的优势,促进儿童富有个性地发展。
3.儿童的发展具有整体性。
为了厘清儿童发展的不同方面,我们常常从儿童的身体发展、认知发展、情感和社会性发展阐述儿童的发展,但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每个人都是身体、认知、社会和情感的统一体,儿童在身体、认知、情感和社会行为各方面的发展会互相影响,某个方面的发展变化对其他方面都是有重要意义的。因此促进儿童发展,意味着促进身体、认知、情感和社会性的全面、综合发展,任何一个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发展的措施都是低效率的,甚至导致发展的不和谐。
4.儿童发展受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具有可塑性。儿童发展的可塑性指儿童发展的状态可以被其经历塑造,儿童具有变化的可能性。特别是在发展的早期,儿童的可塑性更强,更容易受环境的影响。儿童发展的可塑性还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提供适宜发展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儿童主动发展,也可以通过改善儿童的环境补发展的问题,同时也意味着,不良的环境是导致儿童发展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分析儿童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时,一定要从儿童的生存、生活环境――家庭、学校和社会出发,而不能一味归咎于儿童自身。在承认发展可塑性的同时,应该看到,教育能够影响发展,但教育不等于发展。生理成熟是制约儿童发展的重要因素,后天的环境、教育固然重要,但如果不考虑儿童的成熟程度和发展水平,无论成人的愿望是多么美好,都可能难以实现并对儿童发展造成损害。因此,教育要以人为本,即必须尊重儿童的发展规律与特点。依据儿童发展的特征提供适当的条件,使潜能获得最大的实现。
5.儿童是自身发展的积极促进者。不容否认,人是环境的产物,但儿童不是被动接受的容器。儿童的发展是与周围环境主动、积极地相互作用的结果。儿童是主动发展的个体,是外部世界的探索者、发现者,自身发展的积极促进者。可以说,儿童是自身环境的创造者之一。这样就可以解释和理解在同一家庭、同一班级的孩子也有诸多的差异。基于儿童在发展中的主动性,现实中,有关孩子的事情,无论是孩子的日常生活、游戏、孩子的学习还是孩子的兴趣爱好培养、孩子的交友,在做出决定时,父母要充分信任孩子,承认孩子有表达自己需求的权利和能力,为孩子创造参与的机会、提供参与的平台。我们总是觉得孩子还小,我们都是为了他好,替孩子做出了我们认为最有利于孩子的决定,而在有意无意中忽视了孩子的想法,剥夺了孩子参与的机会。
三、父母的成长,也需要因材施教
正如孩子的成长需要优化影响儿童发展的诸多环境,父母的成长也需要外部强有力的、有针对性的支持和服务。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家庭的多样性和家长的普遍差异性,对父母有效的支持和服务要适应家长的需求和水平,切实解决家长在不同阶段遇到的问题,给予家长和家庭科学、有效、差异化的支持、服务,形成对父母育儿的支持网络。
开展家庭教育的支持与服务,没有一成不变的途径和方法,但应遵循家庭教育支持和服务的原则。
1.遵循四“C”原则,强化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功能。
在家庭教育的支持、服务中,要转变理念,不要将家长简单看成是受教育者,要将家长看作同盟军,还要将家长作为家庭教育服务的消费者,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由于家庭、家长、家庭教育、儿童发展的普遍差异性,要遵循四“C”原则,提高家庭教育服务质量和水平。C――Customer(顾客):要将家长看作顾客,家庭教育支持和服务要以家长需求为导向。明确家长的需求是服务和支持的基础。C――Cost(成本):要认识到,家长接受支持和服务,需要付出的不仅有货币成本,还有时间、精力等成本,降低家长接受支持和服务的成本,提高服务的价值,增强家长的获得感,是家长持续参与、接受服务的前提。C――Convenience(便利):
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其中依托社
区开展服务,可有效降低成本,增
强服务的可及性。C――Communication(沟通):在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中,要和家长进行积极有效的双向沟通,切实了解来自家长的反馈。可以说,为家庭和家长提供有效、可持续的支持、服务的关键是为家庭和家长提供满足需要的、适宜的、实用的、方便获得的服务、支持。
2.以家长为主体和中心,视家长为资源。
虽然家长的教育背景、教育理念、教养方式层次不齐,但家长仍是家庭教育的执行者和责任人,因此,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要以家长的自我反省、自我教育为开端,以家长主动地参与为前提。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中,要尊重家长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了解家长的需求、尊重家长的水平和能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
3.以儿童为中心:基于儿童、适宜儿童、促进儿童发展。
_展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以儿童为中心,首先要基于儿童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遵循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是教育科学性的基础。其次要适宜儿童的发展,了解、承认、尊重儿童发展中存在的与生俱来的气质差异、发展速度、能力结构等多样化的个体差异。最后,要根据儿童年龄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活动,使家庭教育支持和服务深入到每一个家庭,为促进每一个儿童的发展提供外部支持系统。
4.从需求出发,因材施教,增强支持和服务的吸引力。
由于儿童、家长、家庭的多样性和差异化需求,由于开展家庭教育支持与服务的目标、内容、形式的多样性,由于家庭接受支持和服务的非强制性,由于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所有的人很难奏效,因此,开展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要从家庭、家长的需求、水平、问题出发,因材施教,强化支持和服务的针对性,增强服务的吸引力。
学校德育离不开家庭教育的配合。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独立和健康的人。但是目前的实际教育中,家庭教育“重智力、轻道德”的现象非常突出,而且,父母越是年轻在家庭教育中给予孩子的道德教育成分就越少。因此,要呼吁更多家长提高对孩子进行家庭德育的重视程度,珍视孩子良好习惯养成、亲情、感恩教育和孩子责任感的培养。学校德育工作只有与家庭教育相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发挥有效的作用。但是,如何使学校德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观念,明确家庭教育在学校德育建设中的重要性
学校的德育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仅凭学校一己之力收不到良好的效果。以往的德育教育,总是把家庭教育做为学校德育建设的一个补充,没有真正的重视起来,从而忽视了家长监督、以身示范的作用,使得德育工作没有有效的展开。针对现在学生多半是独生子女的特点,学校在进行德育教育时,转变只以学校为中心的观念,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制度上和观念上把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德育的建设体系。
家庭教育的重心在家长的引导和规范,这就要求家长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重视孩子的习惯养成教育。这就要求家长们要高度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及良好习惯的养成,学会克制和改掉自身的不良习惯。其次,要注重亲情教育、感恩教育。现在的教育,多是重视对孩子的智力开发、文化学习而忽视了教育孩子如何做人。感恩教育是指对受教育者实施的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情感教育,也是一种以德报德的道德教育。最后,注意孩子责任感的培养。学生责任感的培养是家庭教育中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培养学生责任感最关键的是让孩子学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现在的学生,自尊心和独立性越来越强,家长要充分尊重孩子,让其在关乎前途命运的大事上,自己做出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样,无论成功与失败,他们都能从中的得到深刻的体验。真正领悟“责任”二字的分量,让孩子学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二、完善体制,制定合理有效的家庭学校二元互动的德育规划
这就要求学校管理者在进行学生德育建设时,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把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体系之内。可以通过举办家长会,或者是开办大型讲座的方式,向家长、教师、学生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此共同携手,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其次,制定合理有效的德育规划。比如在每学期开学时学校都制定家庭和学校相结合的德育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内容包括每学期分班召开一两次家长座谈会,通报相关学生的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等。家长也要积极按时的与学校相联系,联系学生的相关情况,掌握学生动态。
三、拓宽渠道,形成家庭教育和学校德育的合力
从学校方面来说,进行德育的途径主要有:思想政治课教学、其他各课教学、班主任工作、团队会和学班会、大型教育活动、课外活动、心里咨询等。而学校单方面的进行这些是不够的,要和家庭教育相结合,拓宽德育途径,如建立“家长委员会”,建立“家长学校”,可以组织家庭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创办家长联系活动,学校要求家长定期举办德育主体的家庭教育等。这样的话,家庭教育不再是随意的行为,而是在学校的指导下所做的针对性的教育,学校也可以建立家长群,方便了解家庭德育教育方面的进展和动态,这样才能双管齐下,共同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德育水平。
四、有效实施,以对学生德育的正确引导为重心
家庭和学校教育相结合,要明确把学生做为主体地位来对待。在实施的过程中,不能让学生觉得只有压力,而没有动力,这样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家庭教育中由于各个家长的文化程度不同、思想认识水平也不一致,有的家长对子女溺爱、纵容,而有的家长则是要求过于严格,这样的引导都是不适宜的。
作为德育教育的主力,学校要对家长进行正确的引导。在对学生进行家庭德育教育时,要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发挥学生向善向上的主动性,而不仅仅只是批评。而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要积极主动的与学校联系,扩大家庭教育的效用。如家长在发现孩子认识到吸烟的危害之后立即戒了烟,这件事情可以与学校联系,学校可以请这个同学在班上现身说“法”,这样不仅巩固了学生戒烟的成果,而且也会对其他几个吸烟的同学起到示范作用。
五、家庭教育和学校德育相结合的实施要求
家庭教育和学校德育相结合,在实施上可能会出现下列情况:第一,学校和家庭沟通不力。有些学校虽然建立了相关的规则,但是平时与家长很少联系,一学期就一两次的家长会,无法谈及与家长的合力。第二,有些家长比较忙,加上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有些家长热衷于打麻将、赌博,漠视社会的约束,平时很少有时间管孩子,对孩子的教育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等。
针对上述的情况,需要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地注意效率性,各科教师、团队、学生会等学校德育负责人,要有效开展各种德育活动,并对各项活动进行记录,并且量化评价,评价结果记录学生的成绩之内。学校要密切联系家长,建立家长清单,对学生和家长的信息追踪记录。通过以上各种努力,尽力的是的学校德育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家庭教育有它自身的特点;家庭教育的早期性;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接轨和延伸;家庭教育的长期性。
一、家庭教育的早期性。
我姑且不说胎教,人自从娘胎里出来,睁开朦胧的双眼,首先看到的是洁净的世界,感受到的是父母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从那一刻起你就接受家庭教育了。
现代家庭,独生子女居多。父母倾注给子女的不仅仅是身体的健康成长,而更多的是子女的成才教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的父母心,他们多么希望自己的子女将来成才,更好地承担起家庭、社会的责任。
作为家庭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教育的内涵是丰富的,教育的目的是把受教育者不仅仅培养成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建设者,而且更多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品德高尚、具有健全心理素质和能力的人。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可能和学校专职的教师一样,由于家长的素质各不相同,因此,不可能给于孩子多少文化知识,但父母的人格教育都是力所能及的,而且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身教重于言教,父母应该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教育孩子。
中华民族有许多传统美德,如;勤劳善良、孝敬长辈、与人为善、自强不息等,所有这些都与家庭教育中父母的影响力有直接的关系,相反,有道是“一辈不孝、辈辈不孝”是这方面的反面教材。
家长朋友们!幼年的家庭教育中,只要你们让孩子们身体健康、幸福快乐,这就算成功了。
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接轨和延伸
当你的子女到了入学年龄,你就恋恋不舍地把子女送入幼儿园,从此子女将会面临的主要是学校教育。
家长的感受是由开始孩子不愿离开家庭,送不到学校,到后来孩子离不开学校,而且越来越不“听话”。其实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
你的子女从小生活在家庭这个狭小的空间,更多的是感受着父母的关爱,无从感受集体生活的快乐,这时的家长应该做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接轨,做好子女“断奶”的一系列心理教育和沟通,你的子女将会很快适应学校教育。
当你的子女适应学校教育之后,你会惊奇的发现,子女会发生许多变化;它们常常说,老师叫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或者心理上或者理念上与家长的距离会越来越大,原来“听话”的孩子会变得不“听话”了,这些都是很正常的心理反应,不必恐慌。越是这样说明你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距离越大。从心里的角度分析,孩子的偶像由家长已经转向老师了。
与此同时,家庭教育会走向另一误区,认为子女送入学校,从此家庭教育与自己拜拜了,主要表现在; 家长对入学子女的学业、行为不闻不问,漠不关心。 家长和子女就读的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从不沟通子女的成长,有时甚至借故工作忙,不参加学校举办的家长会,不配合学校的家访活动。 个别家长甚至把子女的过错,无原则怪罪于学校,表现出父母对子女的溺爱,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对立起来。
以上种种,都是困扰学校教育的问题所在。
学校教育阶段,包括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屈指可算,你的子女将有五岁的小孩成长为二十四岁的大姑娘或帅小伙,它们将经历人生的重要阶段---青春期,这是人生的黄金期,在这一阶段是他们长知识、长身体、树立人生远大理想和抱负的时期,也是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时期,青春是美好的、也是迷茫的,教育得当,将会为人生建立坚实的基础,受益终身。不要在青春中迷失,甚至走向歧途,不然将会抱憾终身。
告诫天下的父母,在学校教育的同时不要忘记家庭教育。孩子永远是你的孩子,子女永远是你的子女,不要轻易自己为人父母的责任和担当。
因此,要求家长必须做到; 在学校教育的同时,多关心子女的成长,真正起到监护责任。 在学校教育的同时,多和子女的就读学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联系,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 正确理解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关系,其教育目标是一致的,有道是;“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在学校教育的过程中有分歧,也是在所难免的,要给与理解和支持。
家庭教育需要延伸。
三、家庭教育的长期性,也称之为终生性。
当你迈出大学校门那天起,学校教育可以说告一段落了,你将面临的主要是社会教育,其实,在学校教育的同时,你已经接受了社会教育。
在社会这鼎大熔炉中,你我所受到的教育是多方位的,因为社会本身是多元化的,其中许多是和学校教育统一的,但也有许多是和学校教育相悖的,你我为之而感到困惑、迷茫,这时,家庭教育又成为你我的依靠。
步入社会的你,有自己的事业,也有自己的爱情,和自己的爱人组建自己的家庭,也会有自己的子女,这时的你将会由受家庭教育的主体,转变为家庭教育者的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教育的终结,而是家庭教育的延续,家庭教育将会伴你一生,因为教学是相长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一个具有浓厚家教的家庭,首先表现为夫妻间的教育是相互的,爱情由相识、相知、相恋、结婚、磨合,以至于后来的白头偕老充分说明这点。目前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以为还是从和谐的家庭做起,有道是“家和万事兴”,指的就是这个道理。何谓家风?家风就是家庭生活的作风、风气和氛围,一个充满良好家教的家庭,应该是夫妻互敬互爱、积极进取,上行孝道于长辈,下树榜样于子女,是充满爱的家庭,所有这些将会在家庭教育中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调查证明大多数家庭不和所导致的子女性情怪癖也充分证实这点。
当你进入暮年时,家庭教育仍伴随你的左右,这时你虽然很少参与社会活动,但你仍是家庭中的重要一员,你仍然具有教育子女、儿孙的义务,同时社会、子女、儿孙会影响你,教你不会拘泥于传统,使你成为与时俱进的老者。
参考文献:
1.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
当今社会,教育作为世界各国公认的公共物品或准公务用品,关系到各国人口素质的整体提高及国家发展,应由国家承担教育资源配置的主要责任。政府作为公共教育服务的最佳提供者,提供优质的公共教育服务就成为其基本职能之一。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公共教育服务的一部分,也已被纳入我国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因此,政府应为家庭教育指导在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整合全社会力量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2.家庭教育指导具有重要性
优良的家庭教育能够使人拥有健康的心理,从而使人具有获得幸福的能力,从这个意义而言,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只有充分发挥家庭与家庭教育的核心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个体、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科学文化水平的发展、人口素质的普遍提高,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之一,越来越多的家长意识到在教育孩子之前需先接受教育,接受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已成为他们的迫切需求。此外,由于家长的文化层次不同,其文化素养、道德修养及育人观念、教育方法等方面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家庭教育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家庭教育指导的介入。由于对个人、家庭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都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家庭教育指导逐渐成为新趋势,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课题。
3.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
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在我国的发展正处于初期阶段。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就指导的实施者而言,由于我国鲜少有高校专门设置家庭教育指导相关专业、国家未针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出台资格认定制度、其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不多等原因,以致家庭教育指导人员不足以及专业水准偏低,并由此带来了指导的内容及形式相对单一的问题,如未能就家长日益增多的“个别特殊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而就解决“相应年龄段家庭教育的易发问题”的指导较多等问题;“家庭访问”和“个别咨询”等个性化指导方式欠缺;就指导的渠道而言,各级学校组织形成了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垄断格局,社区、政府等指导渠道不够畅通。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最佳提供者和职能承担者,政府能够也有责任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专业人员培养、保障工作经费、法律法规制订等方面解决以上问题,从而推动其走上法制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
二、政府支持家庭教育指导中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政策有待出台
自2007年起,我国针对促进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相继出台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在最新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儿童与社会环境”部分提出家庭教育的工作目标是:“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儿童家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高”,并指出策略措施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更将目标具体化,在高度、广度、深度上较以往的规划都有了实质性的进步。尽管如此,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所能参照的以上政策中,更多的是对指导服务的对象、目标、内容等指导服务标准、指导服务的实施主体和职责和指导服务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及其职能的规定;而对指导人员队伍的资质与培养,监督制度,经费、设施、场所保障制度,指导服务机构的准入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则较少。在当前的家庭教育指导政策中,主管部门的缺失和缺乏必要的保障性政策是较为突出的问题。
2.行政监管有待加强
完善而高效的执行机构是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政策落实的有力保障,家庭教育指导需要完备的负责统筹监管的领导机构,并由幼儿园、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实体为公众提供具体的服务。其中,统筹全局的领导机构是重中之重。《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基于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应由政府完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也同样是政府职能,应由政府进行规划和投入,购买相应服务等。在2012年《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保障措施中则提出:“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建立由各级党政领导牵头负责,妇联、教育、文明办、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领导体制”。但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各省虽都建有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但真正负责该事务的基本为妇联领导,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妇联,业务工作也主要由妇联负责,政府部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而妇联作为社会群众团体,由于人力、财力、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先天缺陷,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如所设专门负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人员较少;下拨经费有限进而导致组织活动受限;在对家庭指导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和系统规划方面,难以协调其他行政部门通力协作,导致有些人群重复接受教育而有些人群却被忽视的情况。
3.政府投入经费不足
总体而言,家庭教育工作经费逐步落实,绝大多数省妇联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为之设立了专项经费。但据相关调查,尽管如此,除上海外其他省人均家庭教育经费投入仍不足一元;从基层经费来源看,需要自筹的经费接近所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经费的六成;从经费的涨幅来看,很多地区的机构经费没有增长。这严重阻碍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政府在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研究和人才培养的机构所投入的经费缺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理论人才不足、研究力量薄弱、实证研究困乏、科学化水平不高、研究成果不多、学科建设和理论建构亟待完善、从业人员匮乏及素质偏低等制约家庭教育指导事业快速、良性发展的问题。
4.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政府参与从业人员的培训不足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在我国尚属初级阶段,所以存在管理机构中专业、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且以从事该专业时间不长的新人居多的问题,这是制约家庭教育指导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此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离不开政府支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是政府支持家庭教育指导事业的表现之一。然而目前从管理及从业人员构成来看,虽然基本形成了一支以机构内兼职为主、有较好学历背景的年轻队伍,但从人才培养途径来看,从业者多以自学及参加科研机构、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为主,而由政府投入经费及组织的培训较少,即政府参与度不足。
三、家庭教育指导政府支持的策略
1.政策支持
科学化、法制化是家庭教育指导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必然趋势。政府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进行法制调研,促进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政策法规逐渐完善,使各个层面职责的划分、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首先,强化政府在整个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对相关部门的责任、权力和利益要作出明确规定。其次,使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并提高其教育能力和法律意识。再次,给予一定政策倾斜,调动更多社会组织及资源积极投入家庭教育指导领域。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作为保障,尤其是应尽快出台对人员资质及培训、指导服务标准及考核、机构准入、经费投入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在使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内容、方法和途径等得到广泛社会认同的基础上,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贯彻实施和良性发展。其中,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制度应尽快建立。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与咨询必须经过长期系统培训,通过职业等级资格认证认定其为专业性强、社会地位高的职业可从根本上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是对该行业健康、高水平发展的制度保障,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有重要意义。
2.行政支持
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在于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事业来开展,并且深刻认同其主体为政府。这需要政府不仅要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完善政策,更要为其提供行政上的支持,积极落实相关规定,为城乡家庭提供普惠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首先,建立合理的管理体制。建立自上而下、覆盖方方面面的、整合社会各种资源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工作运行机制、监督考评机制、受众反馈机制,理顺供给机制,以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共同力量,以建立起富有成效的符合各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其次,加强督导及监管。建立完善的评价考核体系,确保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包括政府加强经费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经费管理体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经费利用效率;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资格及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的有效监管,可定期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考核、评估,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研讨班、专家讲座等。这些政府工作将会有效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专业化发展。
3.经济支持
我国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中明确规定:“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提高;每年有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多渠道筹集家庭教育资金。”这要求各级政府首先要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的基础上,把家庭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即积极落实经费政策;以此为前提,鼓励和引导企业、民间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等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创办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即多渠道筹措经费;允许对一些服务项目适当收费,用以支持公益项目发展,即引入市场参与调节。而对于广大边远贫困地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事业,中央财政应给予重点支持。此外,鉴于学术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对于推动家庭教育服务事业的重要性,建议政府重视对其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其相对充足的研究经费,调动其积极参与家庭教育事务的积极性,使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丰富资源,加快课程建设,参与家庭教育师资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协助政府研究、规划及开展家庭教育,编写家庭教育相关书籍以供社会各界参考等。
4.人员支持
家庭教育指导要实现专业化发展,必须依靠大量专业人才的培养。因此,在政府层面,要注重管理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在管理队伍建设上,适当增加管理人员数量,并逐步做到定编、定岗,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顺利开展。在专业队伍建设上,政府牵头搭建专业人才培训正规化平台。包括依托并支持高校建立与家庭教育指导相关的独立院系及课程体系,开展集中教学和科研,培养兼具专业知识与人文精神的专业人才;吸引并整合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基础的志愿者等民间力量从事家庭教育指导的研究和教学等。形成高效培训体系,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教师专业水准和指导能力。不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专业人员,都需要通过学习形成对我国家庭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现代化家庭教育理念、儿童生理心理发展基本理论、家庭教育基本理论、家庭教育指导与咨询方法等方面的系统认识。
5.舆论支持
一、主体性意识缺失的表现
主体性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作用、地位,即人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活动的地位和特性。因此,主体性意识缺乏导致的必然后果就是一个人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为他的行为或者活动承担相应的自主能动性,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承担的意识。对于当前我国青少年而言主体性意识缺乏的表现是多方面的:
1、学生的学习意识薄弱
随着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的全面推行实施,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和学生们的学业负担相较于上个世纪而言有明显的减弱,但是反观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却不容乐观。现在正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从小学生到中学生和大学生各个阶段来看,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普遍较低,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存在“混日子”的想法,不能够积极主动投入学习之中,需要依靠考?和成绩来牵制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2、“啃老族”的出现
据一项社会调查得知,现在成长起来的这一代青年人,也就是现在年龄在21岁到31岁之间的年轻人约为2.2亿,而这部分人中竟然有高达35%比例的年轻人(接近780万人次)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依靠父母的接济来度日。这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已经结婚的,育有子女,让年迈的父母来承担他们以及子女的生活,这对于父母而言是何其沉重的负担。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过程中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或者最多两个孩子,孩子数量的锐减使得父母以爱的名义对孩子实施了多方面的保护,导致孩子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勇气和能力;二是随着经济的增长,整体社会环境好转,孩子面临的各方面压力都有所削减,使得孩子从心理上失去了拼搏奋进意识,直接导致了懒惰思想的滋生;三是由于个人心理素质的影响,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经济不均衡现象在我国普遍出现,有的人在社出现,社会上频繁受到挫折和打击,连续的挫败感使得他们不愿意面对竞争的环境,选择躲在父母身后寻找庇护。
二、家庭教育的缺少是主体性意识缺乏的主要原因
不可否认,主体性教育的缺失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中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孩子的个性发展,从而导致孩子想象力下降、个性缺席、问题意识淡薄、创造力衰退等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家庭教育是不容忽视的一个大的方面。良好精神风貌的形成来自于教育,而教育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中的父母教育。家庭教育作为一种非正规教育,它不是有组织、有领导、有严密计划的教育。教育者也都没经过专门训练,也不具备专门的教育知识和能力。家庭中教育者资格的取得不用考核,只要生育了子女,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子女的教育者。这一切造成了家庭教育极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而且相对在农村而言,这一切的起点又更加的低,农村的很多父母普遍学历不高,而且很多为了谋生出门在外,这就造成了农村孩子家庭教育极大的缺憾。
1、农村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意识淡薄
由于大部分农村家庭父母接受的教育本身并不多,而且他们现在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得物质性回报,所以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认为:孩子不需要教育,更不需要接受过多的教育。他们对教育意识的淡薄导致了孩子们没有从心底接受“教育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这个观念。
2、完全寄希望于学校教育
还有很多一部分农村家庭的父母,他们本身对教育的认可程度很高,也寄希望于教育可以改变孩子的人生,但是由于他们本身不懂得如何去教育,因此他们把教育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学校,以孩子的成绩为唯一标准要求孩子,既不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更加对孩子缺乏责任、义务、实践等方面的教育,长期下去必然导致孩子教育的畸形发展。
3、“留守儿童”是家庭教育的最薄弱环节
现在很多偏远的农村有超过80%的家庭,青壮年外出务工,家中仅留下子女和年弱的父母,由于隔代教育本身就存在极大的缺陷,这就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样的家庭出来的很多孩子出现了孤僻、寡言、自卑等倾向,还有很多孩子甚至从小就自我意识淡薄,连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都极为缺乏,更不用说让他们去承担帮助和照顾别人的重任。
一个优秀人才的背后,我们总可以找到温馨与和谐的家庭支持作后盾,而许多人心理出现扭曲与畸变,大多数时候我们也需要首先从他成长的家庭入手寻找矛盾的根源。学校教育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已经得到普遍认可,但是家庭教育却还没有引起大家普遍的关注,其实这才是儿童时期教育的基础与关键,深刻影响孩子后天的成长与成就。
三、实施家庭教育需要构建现代化的教育理念
作为非正规教育的家庭教育,可以侧重让孩子学会做事,即家庭教育要将孩子培养成为具有实践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主体。人作为实践主体的主要前提是:具有正确的实践意识,能够结合外部条件与自身需要,创造性的实现对已有知识经验与外部环境的基础的有效结合。
1、尊重孩子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性地位
家庭教育首先应该给孩子提供一个融洽的教育环境,平等全面的评价孩子并要求尊重孩子的主体意识。每个孩子他们具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言谈举止等等,家长要允许孩子决定自己的行为并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态度,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孩子身上。禁止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包办孩子的一切。
2、促进孩子的个性化发展
长期以来,我们的家庭教育都存在个性缺失现象,我们以“爱”的名义把孩子卡得太死,没有给孩子提供独立的空间,限制了他们的个性发展。更多时候我们仅在乎孩子顺从与否,顺从的“好孩子”人人夸。家长给孩子留有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和空间十分有限,这严重限制了孩子的个性化发展,家长一定要冲破传统教育的束缚,给予孩子发展的独立空间。
3、建立主体参与和合作的家庭教育方式
在家庭教育中,知识的获得不是主要的目标,更不是终极目标,家长一定要参与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以孩子知识的增加,智力能力的提高,道德人格的成熟等多个方面去全面评价孩子,但其最重要的是人的发展中“自我发展内在动因的发展”,这种发展是对更高水平、更完善状态的期望和追求。在真善美的人格结构中,表现为求真、求善、求美的精神。这种发展预示着人发展的潜力和可能性,才是真正的主体性教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于学校教育工作,勤思考、摆问题、理思路、求实效,创新学校教育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校家结合教育策略,快速高效合力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1.切实转变学校教育观念,增强服务家庭教育意识
学校应主动增强服务家庭、指导家长的意识。学校领导应明确,学校不仅是学生教育的主体和核心,也有责任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方法,有义务指导、帮助和促进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学习掌握一定的教育法规和家庭教育知识,为孩子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
在家长不善于和学校沟通时,学校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拓展与家庭结合教育工作思路。如家长没有意识到校家结合教育的重要性时,学校应积极开展家长培训,主动从学校走出去,和家长联络、沟通,交流,并建立教师与家长结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2.加大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校家共同育人氛围
基层学校只有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党政、文化部门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各类会议、电视、广播、宣传专栏、宣传单、文艺演出、“手拉手”活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途径、形式、方法宣传家庭教育法规、家教知识方法,才能有效提高家长的法律认识,提升家长的教育责任意识。因此,学校应想方设法转变家长对家校结合教育工作认识不足、支持不力、教育观念落后的突出问题,营造校家共同育人氛围,增强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家庭教育滞后的问题,以此培养出合格的家长,做好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续工作。
3.建立校家结合长效机制,增强合作育人效果
第一,建立了“三结合”领导机构,加强校家结合工作领导。我们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由党政牵头成立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关心下一代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如,建立多部门领导或志愿者代表组成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学校建立由分管领导、团队负责人、班主任、家长代表、社区干部、“五老”志愿者代表组成的指导校家合作教育工作小组,从时间、人员、办公条件、经费等给予保障,让其发挥沟通学校与家庭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对学生及其家庭教育的管理、承担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任务。
第二,健全了校家结合制度,促进结合工作有序开展。我校建立健全建立了以家长学校为主体,家长委员会为主线,校家联系活动为载体的校家结合教育管理制度、评价制度。加强校家合作教育工作小组工作管理,采取适当形式对学校教师、家庭家长的教育工作实施激励与奖惩评价,通过改革学校教育管理,指导家庭教育实践、协调社区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家校社区结合机制,打破学校教育的封闭性,改变家庭教育的被动性和盲目性。
第三,加强培训研讨,建好教庭教育指导队伍,我校努力通过培训家庭指导教师,把家庭教育理论列入教师职业培训的必修内容,努力提高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积极开展研讨活动,提高教师教育学、心理学、家庭教育学的理论水平,提高教师对学生的种种行为表现作出分析诊断能力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学校应大力聘任有关专家、教研员、党政干部、“五老”骨干、家长代表做指导教师。建好校家教育工作宣传队伍、培训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学生自主管理队伍。并能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教育合力作用,增强对学生的教育效果。
第四,建好学校“两室”,开展指导工作。我校建好了专门的校访接待室和心理指导室,落实领导或具有指导家庭教育、心理辅导能力的老师负责接待平时来校来访的家长,对少数需要心理咨询、指导的学生或家长进行心理诊断和心理疗法的指导等。
第五,开放校园、课堂,主动接受家长监督。积极推行学校“开放日”、“开放周”、“开放课堂”活动,鼓励和支持家长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参与孩子所在班级的活动或听课,参加学校的家校结合专题会议,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的咨询、监督,吸纳家长的建议和意见,改进教育工作。家访是学校与家庭沟通的重要渠道,是教师与家长互通学生信息、交流教育方法的有效途径。
三十年前的那几年对我们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1979年,党的成功举行,之后,我国开始进入改革开放的伟大变革时期;1979年,我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1981年,全国第一所家长学校在上海市虹口区长治中学诞生,从此揭开了我国对数以亿计的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序幕。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发展起来的一代新人,在他们身上印刻着改革开放留下的烙印。现在,“80后父母”已成为幼儿园家长的主体。三十年来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践为我们积累了富有成效的指导经验,家庭教育的研究获得的成果为广大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养态度、改善教育行为提供了依据。但是,学校和社会对“80后父母”的负面议论较多。三十年来,对独生子女的研究持续不断,但研究的关注点从上世纪80年代侧重独生子女的个性心理和教育问题,转移到90年代的独生子女的社会化问题,2000年以后转入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和社会适应问题。[1]近年来,已经为人父母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对自己子女的养育方式问题首先在社会学界被提出,并进行了研究[2][3][4][5][6]。
但是,学校和社会对“独生父母”的负面议论也较多。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从出生年代看,“80后父母”的家庭教育的水平真的不如“80前父母”吗?从生育数量看,“独生父母”的家庭教育水平真的不如“非独生父母”吗?同时涉及到的问题是:幼儿父母的出生年代与独生状态之间存在交互作用吗?进一步需要解决的是:产生这些问题的可能原因是什么?
二、研究设计
(一)基本概念
1.幼儿独生父母。本研究报告中的幼儿独生父母,是指本人为独生子女的幼儿的父母。研究中将幼儿父母分为父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幼儿父母、父母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幼儿父母和父母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的幼儿父母三类。
2.幼儿80后父母。本报告中的幼儿80后父母,是指本人为1980年后出生的、幼儿园在园的幼儿父母。研究中将幼儿父母分为80后出生的幼儿父母和80前出生的幼儿父母两类。
(二)调查的对象
从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11个省级行政区的46所幼儿园选取在园幼儿父母为调查对象。
(三)调查的内容
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家庭教育状况为调查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反映幼儿本人、幼儿家长和幼儿家庭特点的基本情况30项;家庭教育50项,其中包括“教育责任与投入”、“家长的教育观念”、“家庭成员间的配合”、“家庭教育的方法”和“家园的互动和合作”等5个部分各10个项目。
(四)数据的处理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处理调查数据。在通过幅度校验和逻辑校验后对数据进行了整理,然后采用“有交互作用的双因素方差分析”的方法对幼儿父母出生年代和独生状态对家庭教育水平的影响进行双变量方差分析。[7]
三、研究结果
(一)总体趋势:80后父母的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低于80前父母,其中80后非独生父母问题最大
1.描述性的比较
分别计算不同类别幼儿父母家庭教育水平的平均数并进行直接比较后发现:(1)与“80前”父母相比较,“80后”父母的总体水平较低;无论是父母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的“双非独”幼儿父母,还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单独”父母,或是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双独”父母,家庭教育的平均水平都较低。(2)与“双非独”父母相比较,总体看独生父母特别是“单独”父母的平均水平较低;但是,如果考虑出生时代的话,80前父母中“双非独”父母的水平高于“单独”父母和“双独”父母;而80后父母中“双非独”父母最差“,单独”父母其次,“双独”相对较好。
2.差别的方差分析
采用“有交互作用的双因素方差分析”的方法,对幼儿父母出生年代和独生状态对家庭教育水平的影响进行“双变量方差分析”。[8]将分析结果编制成表3和图1。由表3和图1可发现:(1)“80后”与“80前”幼儿父母的家庭教育平均水平的差别具有显著性意义(p=0.000);(2)“双非独”、“单独”和“双独”三类独生状况不同的幼儿父母之间,家庭教育平均水平之间的差别并不具有显著性意义(p=0.257);(3)幼儿父母的出生年代与独生状况对家庭教育水平具有交互作用,这种交互作用具有显著性意义(p=0.047)。综上所述,(1)幼儿父母出生年代的组间差别显著,80后父母不如80前父母;(2)幼儿父母是否独生子女的组间差别不显著;(3)幼儿父母的出生年代与是否独生子女之间的交互作用具有显著性意义。结果显示,六类幼儿父母中,80前非独生父母的家庭教育水平最高,80后非独生父母的家庭教育水平最低;出生年代由80前过渡到80后,非独生父母的家庭教育水平的下降幅度明显。
(二)不足的方面:80后非独生父母在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家庭成员间配合和家园互动合作等方面不如其他幼儿父母对80后非独生父母与其他幼儿父母的教育责任、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家庭成员间的配合和家园互动合作等五方面家庭教育水平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并将分析结果中具有显著性意义的结果编制成表4。表4数据表明:与其他幼儿父母相比,80后非独生父母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家庭成员间的配合和家园互动合作等四方面的平均水平较低。
(三)具体的表现:在全部50个家庭教育具体项目中,80后非独生父母有8个项目明显不如其他幼儿父母以是否80后非独生父母为自变量,以家庭教育五个方面涉及的50个具体项目为因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将分析结果中具显著性意义的部分编制成表5。由表5数据可以发现:(1)全部50个项目中,两类幼儿父母之间的差别具显著性意义的有25项;(2)其中22个项目表现出非独生父母的不足;(3)22个80后非独生父母的弱势项目中,差别比较明显的项目(以平均数差别达0.2为标准)有8个,它们分别是“:家庭应担负起教育孩子的主要责任而不应推给幼儿园”“、为孩子选购衣物要讲究实用舒适而不追求价格贵”“、家长教育孩子应更看重以身作则而不是简单说教”“、在早期教育中养成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培养智能更重要”“、当祖辈与父辈两代家长发生教育分歧时,应以父母意见为主”“、家庭中应以父母对孩子的亲子教育为主,祖辈对孩子的隔代教育为辅”、“对孩子不过度保护,带孩子外出不必老是牵着孩子的手不让自由”及“对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和活动,更关心孩子是不是开心而不是教了什么”。
(四)产生的原因:学历层次、职业层次、收支状况和业余活动等处于劣势,可能是造成80后非独生父母家庭教育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以幼儿父母是否80后非独生父母为自变量,以反映幼儿、父母和家庭特点的前置变量为因变量进行卡方检验。将分析后具有显著性意义的结果编制成表6。
表6数据表明:与其他幼儿父母相比,80后非独生父母的特点有:
(1)幼儿性别:孩子是男孩的比率更高,面临的教育问题可能更多。
(2)独生子女:孩子是独生子女的比率较低。
(3)学历层次: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比率较高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率较低,较低的学历层次会影响对家庭育儿知识和方法的接受。
(4)职业层次:从事农业劳动的比率较高,而工人、职员与一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比率者较低,较低的职业层次会影响社会交往和接触现念的机会和范围。
(5)户籍情况:本地非农业人口较少,而本地农业人口、外来农业人口和外来非农业人口都较多。
(6)业余时间的主要活动:平时忙家务的多,而忙事业进修和忙孩子的较少;忙孩子的父母中忙辅导孩子功课的较多,而忙着与孩子玩耍的较少。
(7)家庭结构类型:单亲家庭和隔代家庭较多,而主干家庭较少。
(8)家庭收支状况:家庭收支比较富余的少,而没有剩余的较多,经济状况通过对父母活动的影响间接影响着父母对子女的教育。
四、我们的认识
(一)在幼儿家庭教育研究和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领域,要注意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在重视对幼儿独生父母的家庭教育进行研究的同时,应该关注新的形势下80后非独生父母的家庭教育的目前状况、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的研究;在加强对幼儿独生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的同时,应该针对80后非独生父母的问题和特点进行家庭教育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