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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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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第1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结合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领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全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督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4、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着力管控使用环节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维护、使用等管理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污染,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管控城镇燃气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燃气经营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特殊场所和岗位,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燃气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严格事故信息报告,接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响应、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重点排查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具体包括:建筑工地储存量达到或超过1吨临界量的乙炔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30吨临界量的液化石油气。并相应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设备、器具完好,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时序安排

从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街道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导。由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安全员等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保障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2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一)县域城镇化率。2015年我县确定的城镇化率目标为43%,城镇人口为1>!

(二)园林“三绿”指标。2015年我县建成区绿地率39.09%,绿化覆盖率43.76%,人均公园面积12.59平方米。目前我县“三绿”指标均已超过沧州市下达我县的任务目标。

(一)东湖开发及公园建设工程。目前东湖开发地块正在积极招商,之后土地招拍挂;东湖公园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财政评审、立项、环评、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待开发地块完成土地出让后一并实施建设。

(二)城区集中供热扩面工程。目前30余个单位和小区正在进行内外网对接施工,工程完工后将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实现城区总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10月底前完成管网铺设及对接,11月5日打压试水,15日前确保全面供暖。

(三)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目前《__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按照创园标准完成了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的申报工作,10月底前省专家组将莅临我县对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一次通过验收。

(四)商贸城、精品小区建设。目前银湖天街工程中百货商场、生活广场及商业楼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银泰国际、万宏豪庭共计27栋楼已全部主体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抓紧施工,尽快完成建设。

(五)杂技特色街区建设。聘请石家庄德龙规划设计院对我县黄河路、104国道城区段进行杂技特色街区设计,初稿已完成审定,正在进一步修订。新建工程全部做到工程方案和杂技元素设计方案同步审批、同步验收。下一阶段,我们将督促设计单位尽快拿出成果报批。

(六)数字化城市建设。数字化城管、数字规划工程均已完成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已上报县政府,待研究批准后,尽快实施。

(七)棚户区改造项目。久鼎家园一期工程6栋住宅楼完成主体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二期工程5栋住宅楼正在主体施工;恒盛豪庭5栋住宅楼已主体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县委东侧、福源小区南侧棚改区已基本完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但还有部分拆迁户未签订,针对这一局面,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一线积极做工作,力争早日完成协议签订;中华新村项目已完成桩基浇筑,正在基础施工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针对棚改项目中或多或少出现的问题,我局分项目提出解决方案,积极向前推进,确保尽快开工建设。对今后的平房改造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求好”原则,合理确定开发地块和开发面积,积极稳妥推进平房改造。

(八)各类规划编制工作。《__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已编制完成,正在进一步修订;县城雨水、污水专项规划完成编制,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正在确定编制单位。由于城乡总体规划是其他规划的编制依据,因此我局将加大督导力度,督促编制单位尽快交付成果,进而启动其他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3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2017年无疑是衡量国家试点任务能否实现的重要节点,试点目标中提到,到2017年,实现通州区6万常住外来人口和3万本区农民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5%;2017年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初步完成城镇化政府引导投资基金设立、PPP项目投融资平台和区级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实现92个工业大院和2个试点乡镇集体建设用地集中集约利用,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检验通州当前的阶段性试点成效,对于全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人的城镇化呈现三大模式

新型城镇化突出的是人的城镇化。通州区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出发,本着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有序推开的原则,重点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在区级层面制定完善相关实施路径和配套政策、统筹推进的同时,重点选取潞城镇、台湖镇、于家务乡三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作为试点乡镇先行先试推进新型城镇化。

三个乡镇因地制宜,试点了三种不同的模式:

潞城镇是北京建设城市副中心的重要承载地,通过棚户区改造,探索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台湖镇是北京城市边缘集团和二道绿隔地区的重点区域,通过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统筹利用试点,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模式。于家务乡是全国“四化同步”的试点地区,通过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为抓手,探索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具体而言,潞城模式主要依托棚户区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征是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带动+行政办公区建设。即通过棚户区拆迁、转非,实现转非农民“带着资产上楼”、“失地不失业”的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通过引进重大项目和建设行政办公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

台湖模式则突出整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现产城融合发展,特征是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棚户区改造。即台湖镇围绕产业提质增效、社保城乡统筹、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治为主,结合城乡结合部整治和重点村棚改,通过拆除低效分散的工业大院用于还耕还绿,将腾退出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中置换到产业园区;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产业用地的减量提质,解决农民社保,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于家务模式通过以宅基地为主的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征是宅基地统筹利用+中心镇开发+特色村建设。即以农村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为核心,通过迁村并点、企业腾退、指标置换等方式,引导18个迁并村土地向中心区、次中心区和科研创新区三大组团集中;通过就地城镇化,保留4个特色村;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统一流转、统筹开发、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和就地城镇化。

实现的方式

经过几年探索,通州已经接近完成国家赋予的试点任务,目标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这主要得益于通州结合棚改建立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借助试点通州编制完成了外来人口梯度赋权积分指标体系。结合棚改的推进,初步确立本地农民就地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经测算农转非人员安置成本约为70万元/人。政府、企业或村集体、个人的成本分担责任为:政府主要承担道路交通、市政设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设施建设公共治安费用,以及就业培训等公共成本支出;企业或村集体承担“农转非”人口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承担就业补助费用等成本;个人承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资金。

为解决试点的资金来源,通州多渠道融资,建立了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

首先是政银合作,建立新型城镇化产业引导基金。通州区新型城镇化20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已被列入北京市财政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共同设立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基金首批项目名单,基金采取股债贷联动的新型投融资模式,资金参与将结合具体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后续将结合各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等领域可实施PPP模式的项目吸引金融机构和实业资本共同参与。

其次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探索在公共服务领域实施PPP模式。通过制定出台《通州区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重点在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推广PPP模式,将PPP项目中政府负担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对PPP项目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及社会主体投资风险。目前“碧水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及配套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线打捆”两个项目作为实质性探索正在实施,主要采取“企业建厂+政府配网”模式,后续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建立PPP项目库。

再者是整合政策性资金,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倾斜支持力度。在试点中,通州坚持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奖励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区级资金等各项政策性资金集成整合,用于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治理、用能方式优化、乡村环境改善等,夯实城乡一体化基础。

试点几年间,通州的体制机制多方面得以改革创新。

从规划层面看,通州坚持规划先行,编制了新型城镇化及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规划。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等部门牵头开展通州区总规修编及专项规划编制、专题研究工作,通州区新型城镇化和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规划是17个专项规划之一,目前已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配合部门及技术承担单位,正在开展数据收集、现状调研、专家研讨等前期工作。

从功能疏解看,通州逐步加大非首都功能疏解力度,腾退了大量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工业企业的调整退出,通州研究出台《通州区产业调整退出工作实施方案》、《通州区工业调整退出工作奖励暂行办法》、《通州区调整退出工业企业能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12个文件。截至目前,累计已有549家工业调整退出企业实现停产,其中市级调整退出任务42家工业企业中已有37家实现停产;另有285家工业企业签订调整退出承诺书。全区疏解及升级改造市场累计已完成25家,疏解商户820户,疏解从业人员2000余人。

从政策集成角度看,通州着重推进了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通州区借助试点,编制完成了《通州区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调整退出及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优化利用土地实施意见》、《通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优化利用土地集体土地资源减量整合办法》、《北京市通州区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办法》等土地利用和主体设立相关文件,并多次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就政策突破问题进行沟通对接。

从重点领域的选取看,通州重点推进了新型城镇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作为全国建立新型城镇化标准化体系试点的十个地区之一,目前,通州区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实际需求,选定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两个领域作为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重要抓手,进行标准制修订,已编制完成《通州区海绵城市评价标准》和《通州区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技术规范》。

第4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按照《关于印发县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逐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徐家坪镇整体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集中居住区为重点,突出抓好铁路、公路沿线村庄的治理工作,按照我县城镇化建设要求,坚持“全镇统一协调、社会公众参与、严管重罚结合、实施督查问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升我镇对外形象,展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徐家坪镇、村新风貌。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重点是:

1、十天高速、宝成铁路过境段两则可视范围内的集中村庄;2、石马路,徐西路、徐木路沿线的集中村庄。

(二)实施内容

1、治理和美化镇村环境。一是彻底清除河道、路边的垃圾和杂物,依法查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保证河道清洁畅通;二是治理整治区内的五乱现像,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督促村民搞好房前屋后和环境卫生,倡导村民养花种草,美化居住环境;三是要求镇内机关站所要美化各自办公场所,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2、加强建筑物整饰。一是对整治内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低矮破旧的房屋进行拆除改造。拆除公共场所和道路两边的违章建筑,路障和影响村容村貌的简陋厕所。对长期未封顶的“半拉子”工程要落实责任,限期完结。二是对整治区内的机关单位,农村房屋墙面进行清洗和粉刷,确保房屋新颖美观,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3、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整治区内的村庄和单位要按照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和要求,加快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广场绿化,人畜饮水,路桥等建设步伐,达到道路硬化,雨污分流,环境绿化,村容整洁的目标;二是加大农户圈、厕、厨的改建力度,大力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改善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6月20日-7月20日)

1、召开全镇清洁工程动员大会,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形式大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2、各村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动员全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于,将清洁工程工作落到实处。并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21日-9月30日)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认真组织实施,集中精力做好各项整治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谐优美的乡村风光,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水平,提升对外形象,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整改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

由镇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村及责任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验,对检查出的整治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指导意见,存在问题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提高,确保达到整治要求。镇验收组将根据验收结果,在年终总结会上予以通报,同时对我镇清洁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完善,逐步形成稳定的长效保洁机制,并巩固成效,抓好长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村庄及站所环境综合整治,对改善农村生活环境、预防疾病传染、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塑造文明新形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5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农村宅基地(包括其它集体建设用地)置换,是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确保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复垦耕地质量有保证,节约集约用地程度有提高的要求,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宅基地(简称“拆旧区”)和集中安置的用地、节余的建设用地(简称“建新区”)共同组建成农村宅基地置换项目(简称“置换项目”),采取建设新村(居)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搬迁安置,把旧址复垦为农田,将缩减的农村宅基地调剂到其他急需建设项目中使用的过程。

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农民切实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等难题,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发展。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要按照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的方针,坚持保护耕地、统筹规划、自愿合法、惠农利民、政府主导、综合整治、产权清晰的原则实施。

㈠保护耕地原则农村宅基地置换拆旧区必须按照耕地、林地、草地的优先顺序复垦,确保复垦农用地质量及实际生产能力不低于周边原有农用地,并及时组织利用。各个置换项目都必须保持农用地基本平衡,建新区占用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区复垦的非建设用地面积,建新区占用耕地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区复垦的耕地面积。

㈡统筹规划原则组织实施置换项目必须符合市和各旗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拆旧区、建新区要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拆旧安置的途径,将选址建设新村、在原有城镇(村)建设安置等统一纳入城镇村庄布局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设计及其实施充分衔接,统筹决策、分期分批安排实施。

㈢自愿合法原则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要切实尊重法律赋予农民集体和农民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确保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前提下开展工作,杜绝强行或采取破路、断电、断水等办法变相强行拆迁,防止违背群众意愿大拆大建、过度集中或强行迁入城镇。

㈣惠农利民原则组织实施置换项目,要在拆旧复垦、建新安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收入环节充分体现惠及农民、方便农民、让利于民的政策。拆旧补偿公平到位,复垦农用地使用权归还农民,建新安置要合理负担、便利生产生活、明显提高居住条件和改善居住环境,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收入全额用于拆旧复垦和建新安置。

㈤政府主导原则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和监督管理下,以置换项目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由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创新性系统工程,涉及民生和区域统筹发展大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㈥综合整治原则

组织实施置换项目,要坚持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与新、旧农村宅基地,以及周边的农田基本建设体系实现有机对接。置换项目座落在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土地整治计划项目区的,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和施工。

㈦产权清晰原则组织实施置换项目,要坚持权属、产权管理及时跟进,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状清晰、有据可查,完整准确反映置换项目实施引起的土地权属和产权的调整变化,同步完成调整变化后土地权属和产权的变更登记发证。

三、组织实施置换项目的条件

㈠置换项目拆旧区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

㈡农村宅基地自然形成、居住分散、空闲地和废弃院落较多、农村人口城镇化趋向明显、户均建设用地面积大,整理复垦有潜力。

㈢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响应并积极参与。㈣置换项目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能够及时、足额筹措并支付所需资金。

㈤土地管理基础业务扎实,地政管理到位、规范,具有较强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能力。

四、置换项目申报

㈠专项调查,征求意见对符合置换项目条件的区域,要组织专项调查,查清置换项目区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及其潜力、农村地籍、土地权属、住房现状、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方式等情况,充分调查了解项目区群众对农村宅基地置换的民情民意。项目区选点布局、安置补偿和土地使用权调整方案要实行公告、听证,尤其要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㈡编制方案、科学论证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统筹确定项目区规模、范围和布局。

置换项目实施方案容主要包括:

⒈置换目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依据和实施期限;

⒉置换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区所涉及村庄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情况等,拆旧区、建新区的范围和规模布局;

⒊置换项目区土地利用平衡统计分析。分析项目建新区占用耕地及其他用地情况,以及土地整理复垦耕地和其他地类面积等;

⒋置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的合法性、土地整理复垦的潜力及可行性、建新区开发建设的条件及可行性、拆迁补偿安置的可行性;

⒌置换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建新安置区规划方案、项目建新安置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情况,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情况,项目区安置补偿方案;

⒍置换项目工作计划。项目的总体安排与工作计划、置换周转指标规模的使用和归还计划;

⒎置换项目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项目融资平台组建和资金筹措渠道,拆迁补偿、建新安置区建设、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和项目管理等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

⒏置换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提出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和具体调整措施;

⒐拟定实施置换项目方案和规划的保障措施。

㈢申报材料

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置换项目请示文件;

⒉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⒊置换项目实施方案(含文本、图件及附表等);

⒋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

⒌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进行农村宅基地置换的意见书(苏木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签章);

⒍旗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资金保证证明和按规划完成拆旧区复垦的承诺书;

⒎置换项目区影像资料(建新拆旧区照片,最新遥感影像资料);

⒏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项目区范围情况)、1:1万置换项目实施规划示意图(标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置换项目总体布局图、置换项目区1:2000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⒐置换项目公告、听证、论证材料;⒑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㈣申报审批

⒈置换项目申报单位为旗县区人民政府。置换项目申报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后,参照《自治区建设用地置换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置换项目实施方案时,一并下达农村宅基地置换周转分类指标及规模(简称置换周转指标)。

⒉置换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整体一次性审批,建新区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拆旧区整理复垦项目不再单独立项。

⒊旗县区人民政府对置换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可行性承担直接责任,市人民政府为报批件审查核实的第一责任人。

⒋经批准的置换项目,必须在置换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之日起算的三个年度竣工并通过验收。

五、置换周转指标使用管理

㈠置换周转指标实行建库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置换周转指标,分别由自治区、市、旗县区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置换周转指标储备库。

㈡市、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应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建立置换周转指标管理台账,对置换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置换周转指标应当在置换项目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算的三年归还。

㈢置换周转指标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城镇及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项目用地。置换周转指标异地调剂的,指标调入地应当向调出地旗县区人民政府支付不低于置换周转指标形成成本投入的费用。

㈣置换周转指标调剂实行分级审批。置换周转指标的调剂经市调出调入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双方协商,由调入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委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置换周转指标的调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国土资源厅审批。

㈤置换周转指标调剂所得收入在调出地旗县区人民政府财政设立专户,专项集中用于置换项目的拆迁补偿、土地复垦、拆迁安置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得挪作他用。

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对置换项目竣工验收时,具体认定拆迁安置用地归还、以及剩余复垦农用地可归还置换周转指标的类型和数量。

六、置换项目实施

置换项目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建新区、拆旧补偿复垦、置换项目验收、置换周转指标归还四部分。

㈠建新区

⒈安置建新用地

⑴建新村安置使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置换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确认并出具准予建设用地转用类型、面积、四至及用途的文件。

安置建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即城郊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农区每户宅基地不超过400平方米、牧区每户宅基地不超过500平方米。

⑵建新村安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土地的相关问题,由市人民政府依据本方案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组织研究解决方案。

⒉城镇建新用地使用建设用地置换周转指标涉及征用国有土地的,由市、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置换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依法依规批准和实施土地征用,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供应土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由旗县区政府组织建设用地置换批复、置换指标批文、及其他规定的土地征收材料,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报批手续。

㈡拆旧补偿复垦

⒈旗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方案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区分农户迁入安置新村、已在城镇定居并自愿放弃新村安置房、一户一宅以外宅院、原住房价值差异、区位差异、特困群体等情况,制定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⒉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坚持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置换、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进行深度整合,聚合资金,形成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⒊置换项目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严格执行置换项目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复垦标准,确保拆旧整理复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㈢置换项目验收

⒈申请验收置换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⑴竣工验收请示文件及自检报告;

⑵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意见;

⑶竣工报告(包括置换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复垦耕地数量和质量情况,建新安置用地及城镇建新区用地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与变更登记发证情况,档案资料管理、工程后期管护、置换周转指标归还情况等);

⑷竣工图、竣工后实测的勘测定界图;

⑸实施方案及批准文件;

⑹拆旧区复垦项目规划设计及批准文件;

⑺项目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及相关影像资料(包括实施前后同一拆旧区照片及遥感影像资料);

⑻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落实情况报告;

⑼项目招投标、监理有关资料;

⑽资金使用、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

⑾项目区农民满意程度调查报告及拆旧地块农民安置情况;

⑿项目区后期管护协议。上述材料除纸质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⒉项目区验收程序

项目区验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在完成拆旧区土地整理,具备农业灌溉和耕种条件,并完成建新区农村居民安置及其配套的公共和基础设施建设后,先由项目区所在试点旗县区国土资源局自检,再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项目区验收意见。

㈣置换周转指标归还置换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确认的复垦农用地要严格加以保护,并不断提高质量,符合条件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经验收确认的复垦农用地用于归还置换周转指标,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耕地置换周转指标,复垦的其他农用地面积分类归还相应地类的置换周转指标。

项目区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暂停该旗县区实行置换试点政策,补缴经批准使用置换周转指标报批建设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

七、保障措施

㈠置换项目成果经验收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或因置换项目实施中违背群众意愿、强拆强建、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造成较大影响的,暂停该旗县区建设用地审批,并依据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㈡建立市长、旗县区长领导负责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置换项目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为置换项目组织实施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旗县区人民政府是置换项目组织实施的直接责任人。

㈢建立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分别由市、旗县区长牵头负总责,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建设、规划、交通、水务、农牧业、审计、新农办、电力、通讯等部门参与决策、协同动作、合力推进。

第6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3-0213-01

当前,我国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供给不断减少,土地供给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城居住,农村“空心村”等不断增加,通过迁村并点或整村搬迁的方式腾出土地进行复垦,结余土地指标用于建设用地供应的方法应运而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是其中之一。为确保项目实施顺利推进,需要对其可行性及对策措施等进行探究。

1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背景

我国人多地少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需求矛盾突出,人口众多与耕地相对较少矛盾突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推进中,建设用地需求较多,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既可以提供耕地保护的动力、增加农民增收渠道,又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从其发展背景看,既有城镇化加快推进、建设用地需求增加的因素,更重要的因素则来自农村:农村居住点布局散乱,人均居住占用土地面积较大,特别是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缺乏统一标准,空余宅基地较多,在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的情况下,“空心村”较多,村民居住条件较差。

2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

2.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对策措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实施利国利民,但项目具体实施中涉及众多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国土及有关部门联合推动,基层乡镇负责实施的方式进行,要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工作推进机构,在乡镇成立专门的项目指挥部,在具体实施村庄形成工作小组,对资金、规划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面积测量及认定、拆迁补偿协议签订等关键环节的组织领导,形成高效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项目实效。项目实施成效如何,关键是规划制定是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为此,要在正式实施前,组织有关基层镇街对辖区土地状况、新增土地潜力等进行摸底,对辖区内农民分布状况进行全面把握,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编制完善规划。安置区建设要统筹考虑居民需求和经济能力,在坚持集中居住、节约用地的基础上,设计不同档次和层次的户型,特别是在安置区选址、安置房建设标准、拆迁补偿办法等工作环节,要全面征求群众意愿,并按照民主化流程,在经过村民大会等讨论程序后再予以公布实施。

三是强化考核监管,维护群众利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中,各项工作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到众多资金等问题,必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核激励和监督管理办法,坚决杜绝项目实施中的各类“跑冒滴漏”问题。考核监督和管理办法要及时予以公布,让群众有全面了解,确保通过正确引导,使项目实施全程都依法依规实施,保障群众权益不受损害。要加强源头控制,在项目审批中就要对项目区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操作方式、实施步骤以及群众意愿情况进行全面把握,在群众意愿达到一定比例后才予以审批。项目审批后,国土部门要与基层乡镇等单位联合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公司制定完善土地整治实施方案和规划,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备审批。

四是搭建操作平台,规范运行流程。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项目操作,由政府部门成立投融资建设公司负责项目资金和建设等工作。投融资公司作为特许经营主体,要通过贷款抵押等方式融资,并通过项目招标等方式确定安置房建设主体单位,后期可通过项目结余指标获取政府资金用于贷款利息偿还或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全过程,都要按照规范流程操作,村民与村委会、村委会与镇街以及村委会与投融资公司、镇街与投融资公司等都要签订协议,规范各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在安置房建设中,要坚持从施工设计单位、施工材料等全部内容都要公开招标,严格按照与村民协议标准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时交房。

五是上下互动协调,统筹各方实施。要加强相关部门以及镇街、村居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确保项目全过程都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特别是在实施中要注意把握好政策实施与村民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严格土地复垦验收、安置房建设验收等标准,确保实现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

2.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具有诸多社会效益,但现阶段实施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农民集中居住后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无法延续传统生活方式,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生活方式改变又会影响传统的民俗保留等,容易造成民俗文化消亡;居民集中居住后脱离了土地,如果不能及时开拓增收渠道,容易降低村民收入。

针对上述问题,在项目实施中要坚持慎重原则,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项目实施利国利民,但具体到项目区居民,就是要尊重居民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在居民全部通过或达到一定比例后,才对项目予以审批、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前要统筹考虑好居民增收渠道、乡土民俗文化保留、生态环保等问题,切忌不顾实际的盲目开展项目,目实施后获取的土地增值收益也要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让农民收益。二要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项目规划审批通过后,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划,按有关实施办法予以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复垦土地要严格标准,统筹规划好道路、灌溉水源等配套设施,确保建设为高标准农田,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三要坚持因地制宜推进项目。项目实施中要坚持个性化原则,在安置区建设、集中居住后居民增收等都要立足项目区优势和长处,积极引进乡村旅游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种养大户等,实现土地复垦后的集中规模化高效实用,坚决避免千村一面、土地粗放滥用等问题,真正做到让居民事前同意、事中顺心、事后满意。

3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当前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针对当前农村土地使用现状,在适宜地区实施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复垦具有相当的比较效益,对项目实施流程进行研究,有利于提升项目实施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效益。

参考文献

第7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____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下达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始终坚持把县城老城区改造作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城镇住房保障事业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拆迁维修改造为主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充分整合闲置土地资源,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实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把棚户区改造成为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大、更多、更广地惠及人民群众,不断推进美丽幸福新____建设。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范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按照计划突出重点、分步推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筹资为辅,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多元化筹集资金。

(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施。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改造与保护相结合,注重维护县城传统风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棚户区改造程序,科学制定补偿安置方案,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群众得实惠。

____年____县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概算投资3963.83万元,其中:老县城片区综合整治项目概算投资2563.83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概算投资1400万元。项目位于县城老城区,北至县城文康路,南至青昌街,西至后山公路,东至县城河滨路。项目区涉及玉湖社区一街、二街、三街、青昌街等受益户数近1000户。

(一)老县城片区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概算投资2563.83万元。主要实施县城老城区凤凰南街改造工程、河滨路改造工程,以及县城老城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公厕改造、活动场所、凤凰南街门牌坊、雨污管网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1.县城老城区凤凰南街改造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174.79万元,主要实施凤凰南街雨污分流工程,及总长192.012米的路面恢复工程,同步建设文化宣传栏及休憩座椅等便民设施。

2.河滨路改造工程。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1589.04万元,主要实施县城河滨路雨污分流及路面恢复(步行街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包括:681米的路面恢复(步行街建设)工程、建设及完善排水管网工程(河滨路雨污分流)、消水河改造工程、同步建设电力、电信、煤气、自来水等配套综合管网、交通和照明工程。其中,改造路面为青石板路面,道路功能为商业景观步行街。

3.县城老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概算投资800万元,

主要实施老城区的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公厕改造、活动场所建设、凤凰南街门牌坊修缮、雨污管网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

(二)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投资600万元,群众自筹800万元。主要实施800户的棚户区改造,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房屋加固维修、拆除重建,巷道硬化、路灯亮化、墙体美化、植树绿化等项目建设。

(一)茈碧湖镇。负责实施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绿化、亮化、彩化、公厕改造、活动场所的建设。主要职责:

1.对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入户调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棚户区个数、位置、四至范围、户数、面积、产权状况等,在本棚户区内公示,并登记建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按照总体目标的要求,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整理完善当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告、改造花名册、补偿安置方案、改造安置协议,以及就地改造项目建设手续等文件资料。

3.负责拟订改造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征询居民意见。

4.组织实施房屋补偿安置、棚户区房屋拆除及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

5.负责将棚户区改造相关信息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廉租办)。

6.负责社会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茈碧湖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椿,完成时限:____6年1月31日前。)

(二)住建部门。负责实

施县城老城区凤凰南街改造工程、河滨路改造工程。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李健,完成时限:____6年1月31日前。)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老城区路面硬化。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李士元,完成时限:____5年12月31日前。)

(四)文广部门。负责凤凰南街门牌坊的改造。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责任人:杨武,完成时限:____年12月31日前。)

建设资金主要由中央、省州专项补助、县财政配套、居民自筹、项目资金整合等组成。其中,棚户区改造投资主要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收中提取相应比例的资金和其它渠道筹资投入。

(一)政策公开宣传(____年7月20日前完成)。

茈碧湖镇根据棚户区实际情况,拟订具体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同时将方案和公示结果报县住建局备案。

(二)摸底及征询意见(____年7月31日前完成)。

由茈碧湖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住建局配合,全面启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摸底及居民意愿征询工作。按照棚户区四至范围,就棚户区居民是否愿意按照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改造,分片逐户征求居民意见,由棚户区公有房屋产权单位及承租人、私有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获得本棚户区90%以上居民同意后进行公示,启动项目改造建设程序。

(三)开展评估核算(____年8月20日前完成)。

棚户区原房屋以及虚拟安置房价格等均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采取评估机构自愿报名、镇人民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投票方式产生;若有效投票数未达到棚户区居民户数50%的,由茈碧湖镇人民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现场抽签或摇号确定,公证机关全程公证。评估过程应邀请棚户区居民代表参与,评估结果由茈碧湖镇人民政府组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按照规定申请评估机构复核、州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根据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和评估结果核算补偿安置款。茈碧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棚户区改造原房屋面积测量、产权认定以及补偿安置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四)签订双方协议(____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核算结果,由镇人民政府制定出具体改造建设资金补偿标准方案,并与棚户区居民签订改造补偿安置协议。

(五)启动棚户区改造(____年1月31日前完成)。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

(六)组织验收及项目审计。(____年2月28日前完成)。

棚户区改造完成后,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同时,整理完善各种建设资料,做好项目结算审计。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加强____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泽亮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何家伟任副组长,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文广局、县民政局、县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县供排水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茈碧湖镇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组。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在县住建局下设办公室,由县住建局李健、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高建、杨琴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强化职责,认真履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强化协调服务,积极支持配合,齐心协力抓好项目建设。县发改局要做好项目建设审批、立项等工作。县住建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管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整合项目区土地资源,提供异地安置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县财政局要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筹集、调度等工作,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县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要做好项目审计、资金管理监督等工作。县供排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要做好涉及管线迁改工作。县公安局、县局、县城管局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茈碧湖镇党委、政府要扎实开展好前期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征地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有关政策措施,使项目建设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及时召开户长会议,公布实施方案、补偿标准、安置土地、安置办法等政策措施,提高透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环境。

第8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晋城城镇化;发展模式;探讨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镇化率(又称城市化率,城市化度,城市化水平,城市化指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晋城城镇化发展现状

晋城东枕太行,西忘黄河,南瞰中原,北接幽燕,辖4县1市1区,面积9490平方公里,人口227万。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730.5亿元,财政收入153.2亿元,“十一五”时期发展水平排山西省第二,仅次于省会太原,发展指数全省排名第一,跨入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实力百强行列。2009年,全市城镇化率已达到47.6%,超出全省平均水平,接近全国当年平均水平。2010年又取得快速发展,达到51.04%,增长3.44个百分点。

二、用超前的理念、过人的胆魄来细化规划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十二五”时期,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组织部分。结合晋城市城市发展的实际,要紧紧把握和贯彻以下几方面经营和发展的理念。

(一)超前的理念

高品味规划是实施这一理念的龙头和核心。这一规划中要把生态、宜居、和谐、温馨大家庭的众多元素揉合进去,要把历史传统文化要素与现代科技高度协调起来,要把国内外城市建设经验和亮点与我们太行山水独特地域特色风光因地制宜地融合一体。要充分地发挥我们与其他城市相比还可以说是在一张白纸或后发建设得天独厚时机和优势。避免我们在起跑线上就输人一等的局面。

(二)和谐、温馨的“大家庭”理念

多年来,我到过国内许多城市,没有那个给我留下特别印象,唯独最近去杭州,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温馨和别致。远道而至,一出火车站坐上k7路公交车,让我一下如同到家的感觉,因车内结构高低错落与用非常逼真的塑料花协调简单的装饰就构成一个个流动的“小家庭”。大连是我国一个很有特色的一个国际化城市,他们很早就在市中心地段兴建高端的住宅区,专门用于高科技人才居住,并且给予特别的优惠政策,让人感悟到这个城市领导者的在招商引资引才方面的远见卓识。既然城市是个“大家庭”,就要求其结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度协调统一。

(三)环境保护的理念

这属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范畴,也是社会文明的综合体现,范围很大、牵涉面很广的事物。如何保护我们人类自己、身边物种、历史文物、环境等等,是有许多学问和讲究的。杭州西湖边上重修后的雷峰塔,我参观后心里滋味很难形容,千年古塔风韵难觅踪影!据悉国外为保护一棵古树可以让高速路绕行,我们在城市建设方面需要学习采纳那些先进作法或理念。从我们人的角度出发,应该考虑到居住环境的空气质量、饮水状况、垃圾的分类与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的达标处理等。

(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软实力”大力建设的工程

这是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一个城市大家庭成员来共同努力完成。于此,应抓好二个层面工作,可以达到快速提高的效果。1、抓好各级领导阶层素质提升工程。2、抓窗口行业或部门以及从业人员的主导和引领作用。

三、通过抓重点城镇建设、优势主导产业带动、交通旅游行业推进和链接等来助推晋城全市城镇化进程的步伐

(一)要在城镇地区发展的重点上合理分配和布局

1、要突出城市中心区、县(市)城区、重点乡镇三个层次的建设列为我们建设的重中之重的区域。中心市区要围绕40平方公里主城区的各种基础设施的提高和完善上下功夫,新的一区四片市区建设要注重长远、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稳步推进和发展,实现一个以白马寺山为绿心,以环城高速为纽带,以主城区为依托,以五大组团为策应,带状向心、六位一体、联动发展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的新晋城。其次,在县(市)城区建设中,笔者认为要把本市辖区的高平、阳城、沁水、陵川四个县(市)城所在地中的沁水县城作为我们强力建设的重点。

2、在乡镇发展上我们应该抓住阳城县北留镇和沁水县嘉峰镇两个列入全省“百镇建设”首批21个示范镇的建设契机,去求大突破。今年7月份,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今年起5年内,全省将围绕近百个县城(85个县城及11个县级市)和100个重点镇,建设特色宜居城镇(简称“双百”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公布“百镇建设”首批21个示范镇名单。将用5年时间把全省100个区位和资源优势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有一定人口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镇,打造成为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大镇。将每年确定20个左右示范重点镇,补助每镇2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就要根据《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实施的前期各项准备,把国家、省赋予优惠政策和建设资金用足用活用好,充分利用阳城国际发电厂位于阳城县北留镇的地利优势,发展其电力、煤炭、交通、化工等行业的工业强镇之路;沁水县嘉峰镇地处沁水煤田和晋城煤层气产地的心腹地带,主要铁路、公路、沁河河道均贯穿其境,为其发展带来无穷商机和便利,尽快把其打造成为三晋大地上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大镇宏伟目标是指日可待。通过两个示范镇建设的带动,全面快速推进晋城市城镇化建设步伐。

(二)要通过发展我们的优势主导产业,实现我们城镇化发展上水平、上档次

具体就是要围绕我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发展主题,依托走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四化”的路子,充分利用我市在人文、地理、区位、气候、资源等独特优势,做好多元发展这篇大文章,把煤炭、煤层气、煤化工产品、精密仪器制造(台湾富士康集团)、特色农产品、精品旅游线路等这些具有我们当地独有,其它任何地方无法与我们抗衡和竞争的产业或品牌做大做强,顺其自然就带动我们城镇的发展。

(三)要通过实施“大交通、大旅游”战略,充分展示我们城镇化发展的亮点,让人们充分享受到城镇化发展的胜利成果

我们晋城的旅游近年来虽取得飞速发展,但离我国许多地区的旅游市场或产业比较相差很大,由于受到交通、服务、品牌等众多因素制约,我市旅游产业仍处于不温不火的贵族节日行情,所以说如果我们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鼓励政策或办法,去尽快组织实施,这种状况很难改观。

1、组织开发出3-5条精品2-3日旅游线路。如:张峰水库-沁水北方示范牧场-沁河沿线古村堡(含皇城相府);历山(舜王坪)风景区-柳氏民居-沁水县城;王莽岭景区-锡崖沟-棋子山;羊头山炎帝陵-长平之战古战场遗址-廉颇庙-品高平特色小吃等。

2、交通、服务和三产要跟上,给广大游客或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市政府或企业团体要明每年拿出足够资金为全市各大景点提供清洁靓丽交通专用车辆、提供免费导游、游客优惠或免费乘坐,做到定期定时发(运)行等帮扶策略,来激励和扶持我们的旅游产业尽快做大做强,这样我们旅游行业一定会火爆,真正走入平民阶层,不仅可以吸引广大的外来客人,还可以成为我们广大市民休闲度假或周末娱乐的好去处,实现我市旅游产业的赶超发展。

3、在旅游开发的视野或角度应大气、开拓、全面。对老景区不断巩固、完善和提高,相应的吃、住、行、玩、购(物)所有的一条龙服务实施配套齐全;对新开发的景点要在突出景点主色调下,开发出与之接近的更多的旅游服务项目花色品种,如对历山风景区的进一步开发中,把景区中的原始森林的探险旅游项目打出,满足不同旅游消费的需求;另外,还可以把不同品种的旅游项目揉合起来共同开发,如开发沁河走廊旅游线路中,把古堡欣赏、牧原风光、现代工业文明游览(阳电、煤层气采集、煤炭地下开采)、湖库景色活动(垂钓、潜水)、高科技田园栽种或采摘等品种有机结合起来,丰富旅游项目,让人们尽情享受大自然、工业文明和现代高科技的东西带来的愉悦和幸福。

参考文献:

[1] 杜燕.透过“省考”看“十一五”[J].太行日报,2011.5.26.2版.

[2] 王国正.统筹城乡推动山西城镇转型跨越发展[J].城乡建设,2011,439(4):39-41.

第9篇: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用地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2014年我区将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按照区政府要求,各乡镇对照城乡挂钩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了调查和摸底,经区国土分局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确定平桥、朱桥、溪河、施河、车桥、流均、复兴、博里、仇桥、宋集、苏嘴、南闸、林集、三堡、范集15个乡镇申报的24个项目130个复垦地块,纳入201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选库。项目总规模1286.13亩,实施后可新增农用地1286.13亩,新增耕地1132.89亩。备选库已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南京康泓不动产工程有限公司已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主体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城乡挂钩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乡镇项目实施。

(二)实施要求

1.项目地块拆除复垦前,各乡镇须在项目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搬迁户意见。

2.各乡镇要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拆迁物评估工作,认真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签订拆迁协议,组织实施建筑物拆除工作。

3.各相关乡镇在完成拆除任务后,迅速转入拆迁后地块的复垦工作,确保做到拆除一块复垦一块。复垦要严格按照实施规划要求进行,确保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4.对复垦投资规模达50万元以上的较大地块,复垦工作须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确保规范化操作。

5.安置工作中应广泛听取被安置户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被搬迁户得到妥善安置。

6.各相关乡镇每周须向区城乡挂钩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区城乡挂钩办公室与区督查办应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拆迁复垦工作顺利实施。

三、实施期限

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项目申报阶段(1月1日-3月31日):主要开展前期准备和调查摸底,根据工程量调查情况,对拆迁安置费、安置地块征地规费及农民补偿费、拆旧区土地复垦费、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进行测算。根据调查测算结果,组织申报2014年度拆迁复垦项目,编制项目实施规划并参加市级专家评审,项目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组织拆除阶段(4月1日-6月30日):发放拆迁通告,出具评估报告,与农户签订拆迁协议,落实安置补偿方案,各乡镇完成拆旧区内所有建筑物的拆除工作。实施复垦阶段(7月1日-8月20日):对拆迁地块组织复垦,需要进行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的,应按照复垦实施方案进行实施,确保复垦地块符合种植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申请验收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各乡镇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准备好每个拆旧地块拆迁整理前、拆迁整理中、拆迁整理后的图片资料(含电子版)、资金使用报帐单、结算凭证、拆迁协议以及招投标材料等资料,向区城乡挂钩办公室申请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由区政府申报上级国土部门验收。

四、保障措施

各相关乡镇作为城乡挂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主体,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在城乡挂钩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城镇化发展紧密结合;二是与农业产业化调整紧密结合;三是与加快工业化进程紧密结合。同时,还要强化四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城乡挂钩工作的领导,区政府专门调整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城乡挂钩工作的日常事务。各相关乡镇也要建立健全工作班子,相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挂钩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推进有序。

(二)强化资金保障。今年区政府继续根据新增耕地面积(最终以省市验收确认的面积为准),按5.5万元/亩标准分三批按3、3、4比例下拨挂钩实施经费,所产生的挂钩指标由区政府统一调配,对乡镇确有项目需使用指标的,实行“一事一议”,由区政府研究审定。对消除违法用地指标的调配,由区国土分局扎口管理并报区政府审批落实。区财政局、城投中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