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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九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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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闰九月范文

委托人:郑荣业,佛山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刘财英,佛山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岑润明,男,5岁。

法定人:莫美欢,岑润明的母亲。

被告:岑荣安,男,35岁,个体劳动者。

被告:岑卓,男,59岁,农民。

被告:林月弟,女,56岁,农民。

上列被告人现均住广东省顺德县桂洲镇和平村。

第三人:方常光,男,34岁,顺德县桂洲镇幸福五金厂职工。

原告莫美欢、岑润明诉被告岑荣安、岑卓、林月弟继承纠纷案,广东省顺德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莫美欢诉称,她丈夫岑华安生前承包的五金木器店、安装的电话机和修建的二层楼房,是她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依法享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和继承丈夫财产的权利。岑润明是岑华安的法定继承人。现被告想将这些财产占为已有。请求依法保护她和岑润明的合法继承权。

被告岑荣安答辩称,五金木器店是岑卓出资,方常光出店铺,岑华安负责管理,他负责组织货源,是4人合股经营的,不是岑华安1人独自经营。电话机是他申请安装的,岑华安代付了款,代付款他已还了。原告现住的两层楼房,岑华安只出了1000元,大部分资金是岑卓和岑荣安等人出的。故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毋于判决后的执行,顺德县人民法院根据原告莫美欢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于1987年2月11日对诉讼请求范围内的财产作出诉讼保全的裁定。

顺德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莫美欢是被告岑荣安的弟媳,被告岑卓、林月弟的儿媳。莫美欢与岑卓之子岑华安1981年结婚,1982年生一子岑润明。1983年4月,岑华安通过岑荣安与其妻舅—「案第三人方常光协商,经当时生产队的同意,将原由方常光承包并已停业的木器店转由岑华安承包。该木器店后更名为幸福乡十队五金木器店,由岑华安独资经营,帐户、贷款、交纳管理费、税款等经济活动,均以岑华安名义进行。开业初期,岑荣安曾在短时间内协助岑华安组织过货源,后即由岑华安自行购销。在此期间,由于五金木器店生意兴隆,盈利较多,岑华安和莫美欢在和平村建二层楼房一幢,购买了电视机、洗衣机等电器和125C摩托车1辆,并用1900元安装电话机1部于岑荣安家。莫美欢承包的商店存有货底款1000元。1986年3月,岑华安患病,委托岑荣安代管五金木器店。同年4月30日,岑华安病故。同年5月,莫美欢要求接管丈夫遗下的五金木器店,被告岑荣安不愿交出,引起纠纷。同年6月,莫美欢向顺德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她和岑润明继承岑华安遗产的权利。

关于五金木器店是岑华安一人承包独自经营,还是合伙经营的问题。经查:1986年6月间,岑荣安串通第三人方常光,伪造了假承包合同,以证明原承包木器店即由岑卓出资、方常光出铺面、岑荣安组织货源、岑华安管理铺面的合伙经营事实。岑荣安等人还串通知情人,“不要理他们家里的事”。被告所举之证据既是伪造的,自不能否定五金木器店是岑华安独自经营的事实。

原告在起诉中要求取回岑华安于1985年放在其弟岑南安家中的杉木15根,要求继承岑华安婚前与家庭共同购置的190根杉木中的份额,以及被告岑荣安提出电话机是他出资安装的,均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岑荣安和第三人方常光伪造证据,制作假合同,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训诫教育。

诉讼期间,顺德县人民法院委托该县木材公司等单位派员,对诉争的五金木器店的财产和原告现住楼房等财产,进行了核价。其中:五金木器店现存木材核价2.8万元,杉棚上盖7030元,店内机械、设备800元,摩托车1辆3815元,电话机1台1900元,原告现住的楼房33392元,原告室内的电视机、洗衣机等核价1900元,莫美欢承包的商店货底核价1000元,以上共计77837元。

顺德县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顺德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莫美欢与被告岑荣安、岑卓、林月弟诉争的五金木器店、电话机和莫美欢现住的二层楼房等财产,系莫美欢与丈夫岑华安生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归夫妻共同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位继承人的遗产的规定,属于莫美欢和岑华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的共有财产77837元,分出38918.5元为莫美欢所有,其余38918.5元为岑华安的遗产。依照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继承顺序,莫美欢,岑润明,岑卓,林月弟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岑卓、林月弟目前承包几十亩鱼塘,家庭较为富裕;莫美欢年富力强,有劳动能力,3人可共继承岑华安遗产的四分之一;岑润明年仅5岁,尚无劳动能力,可继承四分之三。

据此,顺德县人民法院于1987年5月19日判决:

一、五金木器店、莫美欢现住二层楼房、安装在岑荣安家的电话机1部、125C摩托车1辆、莫美欢承包商店的货底款、电视机、洗衣机等,核价77837元,均由原告莫美欢和岑华安共同所有,各分一半。

二、岑华安的遗产38918.5元,莫美欢、岑卓、林月弟各继承3243.21元;岑润明继承29188.87元。岑润明所继承的份额,由法定人莫美欢代管。

三、岑卓、林月弟2人所继承的6486.42元,其中1900元由岑荣安支付(岑华安的电话机归岑荣安所有),其余部分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由莫美欢付清。

第2篇:闰九月范文

关键词:肩水金关汉简;中国历法;纪年简;年代考释

中图分类号:K8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3)05-0099-06

A Chronological Study on the Date of 26 Wooden Slips

among the Han Dynasty Wooden Slips from Jianshuijinguannguan (Ⅰ)

LUO Jianjin GUAN Shouyi

(Institute for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 Huhhot, Inner Mongolia 010022)

Abstract: The Han Dynasty Wooden Slips from Jianshuijinguan(Ⅰ) was published in 2011. On the basis of the cycles of the Chinese calendar and the period from which the unearthed wooden slips dat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dates of 26 slips through a textual study and suggests a possible error according to 73EJT9:10.

Keywords: Wooden slips from Jianshuijinguan; Chinese calendar; Dated wooden slips; Chronological study

收稿日期:2012-10-18

作者简介:罗见今(1942- ),男,河南省新野县人,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史研究院教授,西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关守义(1949- ),男,蒙古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史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

《肩水金关汉简(壹)》[1](下简称《肩水简》)2011年出版,作者曾在《敦煌研究》2012年第5期考释了其中历谱散简的年代[2]。本文继续考释该书所载的26枚纪年简的年代,并且在文中附有26枚简的两个考释表。

《肩水简》共收录汉简2351枚,其中,纪年简140枚。在这批纪年简中26枚简所记时间或部分残失,或存在疑问。笔者将讨论这26枚简。不过,前8枚简的问题较简单,仅列表1如下,不详论;重点讨论后18枚简。

第9枚 简号73EJT9:10

七年闰月甲辰金关塞

第一至千左居官右移金

探方T9共出土395枚,其中纪年简26枚,上限太始二年(前95,227号简),下限鸿嘉四年(前17,177A号简)。在考察时限(前100—公元12年)内,具备“七年”且同时又是闰年的只有汉昭帝始元七年(前80),该简年代由此考定。这一结果与探方T9上下时限不悖。当年八月改号“元凤”,闰月在始元内。

本文作者将历次发表敦煌(疏勒河流域)、居延、甲渠候官、悬泉、肩水金关等纪年简与纪年出土文物编制成《太初历应用实例数据库》,始元简《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有6枚,其中地湾、大湾各3枚:

①A33地湾65.7号:

始元七年闰月甲辰居延与金关为出入六寸符券齿百从第一至千左居

官右移金关符合以从事 第八

②A33地湾65.9号?譹?訛:

始元七年闰月甲辰居延与金关为出入六寸符券齿百从第一至千左居

官右移金关符合以从事 第十八

③A33地湾65.10号②:

始元七年闰月甲辰居延与金关为出入六寸符券齿百从第一至千

此3简劳榦列入“符券类”[4],“出入符券”即出入证,可知残断的73EJT9:10号简亦出入证,并可推知它的基本内容。

④A35大湾511.8号:

肩水始元七年闰月出入簿

⑤A35大湾19.34号:

元凤元年十一月己巳朔乙未……

⑥A35大湾③498.8号:

……元凤元年六月辛丑除……

另外还有:

⑦悬泉Ⅰ0112④:1号:

元凤元年九月己巳……[5]

73EJT9:10号简图版“七年闰月甲辰”清晰可辨。地湾3简皆有“闰月甲辰”,但据陈垣《二十史朔闰表》(简称陈表),该年闰三月壬申(09)朔,不得有甲辰(41)。此4简强烈表明,当时的实用历谱非闰三月,陈表沿用刘羲叟之说,此处存疑。闰在始元,经计算,“闰月甲辰”有可能是闰二月初二或闰四月初三,但在历法上费解,谨录以备考。

第10枚 简号73EJT10:203A:

元凤五年十二月乙巳朔癸卯乘敢言

谨移谷出入薄一编敢言之

元凤五年(前76)十二月乙巳(42)朔,不得有癸卯(40)。红外线图版“癸卯”二字较难辨认。比较73EJT10:200号简“元凤五年十二月乙巳朔癸亥(60,十九日)”,图版极清晰,两简书法类似,有可能为同人所书。其“亥”字的写法与前者被释为“卯”字类似,故前者释文应改为“癸亥”。

第11枚 简号73EJT1:156:

本始六年二月乙卯府

匈奴虏入河泉

本始只有四年,无“六年”。细察彩色图版和红外线图版,所释“六”字原简状如“之”字,所释当不误。而本始元年(前73)二月壬戌(59)朔、二年二月丁巳(54)朔、三年二月辛巳(18)朔、四年二月乙亥(12)朔,二月均不得有乙卯(52)。但此简记录匈奴军情,绝非向壁虚构,发生时间须有一合理解释。边塞距离皇城较远,改年号后戍军一时不能得到信息,延续原年号作记录,在居延汉简中亦有所见。若此,本始六年即地节二年(前68),二月癸巳(30)朔,乙卯廿三日,此简记录本自洽。地节元年闰元月,即书简人延后至第15个月尚不知年号改为地节。无独有偶,注意到73EJT2:56A号简:

本始五年十二月甲午朔己亥西乡守有秩千

毋狱事当为传移过所县邑毋苛留取

此简本始五年即地节元年(前69),十二月甲午(31)朔,己亥(36)初六日,确证书简人延后至第13个月尚不知年号改为地节。可作73EJT1:156号简为地节二年简之旁证。

第12枚 简号73EJT4:98A:

和宜便里年卅三岁姓吴氏故骊靬苑斗食啬夫廼神爵二年三月庚寅以功次迁为

据陈表,神爵二年(前60)三月丙午(43)朔,不得有庚寅(27)。

我们编的《太初历应用实例数据库》中,神爵二年简有16枚,而正、二、三、五、六、十一、十二月皆记朔干支,可独立编出当年使用历谱,皆与陈表不悖。其中悬泉Ⅰ0309③:236号简记“神爵二年三月丙午朔甲戌(11)”[5]80,可与此简相对照。

73EJT4:98A号简并非在前60年书写,而是多年后追述神爵二年升迁往事。简牍所见,汉代官员履历皆有档案,凡涉及补发薪俸等事均须写明该官升任本职的时间,精确至日。书简人根据官员回忆做记录,这里的时间差错由记忆引起。

第13枚 简号73EJT9:162A:

黑色正福占五凤四年七月己未……

徴事当为传谒言廷移过所县道敢告尉……

……

据陈表,五凤四年(前54)七月庚午(07)朔,无己未(56)。查红外线图版,“七月己未”中“未”字难辨。因当月为小月,讲得通的释文只能从以下两者之一中选择:己卯(16,十日)和己丑(26,廿日)。但图版所见,“未”字处既非“卯”,亦非“丑”,确实为“己未”,因而属原简书误。

第14枚 简号73EJT10:210A:

四年九月己巳朔己巳佐寿敢言之遣守尉使彊上计大守

谒移过所河津关勿苛留止如律令敢言之

巳居延令守丞江移过所如律令/掾安世佐寿府案所占用马一匹

探方T10共出土550枚简,其中纪年简33枚,上限元凤四年(前77,311号简),下限河平二年(前27,125号简)。据陈表,在《肩水简》纪年参照期内,惟有汉宣帝五凤四年(前54)九月己巳朔。另,按同月同朔干支重现的性质,查出是“九月己巳朔”的还有31年后的阳朔二年(前23),因是“二年”,被排除。确认73EJT10:210A号简属五凤四年,与T10探方时限不悖。简首剥落两字应是“五凤”。

第15枚 简号73EJT7:208:

甘露元年七月戊朔

据陈表,甘露元年(前53)闰,13个月中无一朔含“戊”。《肩水简》中有记录“甘露元年九月癸巳(30)朔癸丑”(73EJT10:441号),由此推得七月当为甲午(31)朔,不可能出现“戊”的朔日。

而甘露二年七月戊子朔。查红外线图版,原简残失左半大部,辩读不易。本文认为,释文“元”字处出现的横道似为“二”字的下横,此字当释为“二”,该简所记实为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七月戊子朔,“戊”当为“戊子”。

第16枚 简号73EJT9:4:

三年二月己卯朔癸亥

简文残断,二月己卯(16)朔不得有癸亥(60),因而“己卯”、“癸亥”其中之一必有误。在《肩水简》纪年参照期内,虽然许多年号皆有“三年”,却无任何“三年二月”为“己卯朔”。而汉宣帝甘露三年(前51)二月为乙卯(52)朔。细察红外线图版,此处“己”、“乙”并不难辨,“己卯”当释为“乙卯”。

于是,转而考察“三年二月乙卯朔”在《肩水简》纪年参照期内是否惟一。据同月朔干支出现的周期性,具备“二月乙卯朔”的,在甘露三年之前26年有元凤四年(前77),之后31年有鸿嘉元年(前20),因皆非“三年”,均应排除。至此,73EJT9:4号简属甘露三年的惟一性得到确认,癸亥当为九日。此简前段残失“甘露”,释文“己卯”当为“乙卯”之误。

第17枚 简号73EJT10:355:

甘露二年月甲辰朔戊午尉史庆敢言(A面)

正月丁卯殄北候从史彊以来

(B面)

查红外线图版,该简残失左半。“甘露二年”和“甲辰朔戊午”皆清晰可辨,释文无误;甲辰朔则戊午(55)十五日,亦无问题。惟据陈表甘露二年(前52)12个月皆无甲辰(41)朔。在“甘露”中只有四年十一月甲辰朔。

据我们所编《太初历应用实例数据库》(在完善中),宣帝甘露二年简牍至少24枚,仅将月朔简排起来,就可构成该年的实用历谱:正月辛卯朔(37.51号)、二月庚申朔(334.24号等4简)、四月庚申朔(EPT56.6A等2简)……十二月丙辰朔(73EJT10:313A等2简),皆与陈表不悖,其中皆无“甲辰朔”。

本文认为,原简所书“二年”当为“四年”(前50)之误。图版上“月”所空缺的应是两字,当为“十一月”。此说看似勉强,实为仅供选择的合理解释,在未见新解前,这一结果姑录以备考。

第18枚 简号73EJT T7:67:

黄龙元年九月丙子朔

据陈表,黄龙元年(前49)九月庚子(37)朔,九月无丙子(13)。黄龙仅有元年,朔日皆无丙子。据红外线图版,原简右部断失,但字迹可辨,释文无误。

出土简牍中黄龙元年的较少,现知悬泉简Ⅱ0114③447号“黄龙元年四月壬申(09)”[5]35为朔日,排出八月应庚午(07)朔,无论如何,九月不可能丙子朔。由此本文认为,如无其他解释,“丙”当为“庚”,为原简书误。

第19枚 简号73EJT4:179:

初元年十月甲午朔庚午尉卿

……

探方T4共出土214枚简,其中纪年简15枚,除此简外上下时限为本始元年(简号73EJT4:207,73EJT4:212)至元始五年(简号73EJT4:120),即公元前73年至公元5年。

此简释文存在疑问,甲午(31)朔不得有庚午(07)。在《肩水简》纪年参照期和探方T4的时限内,惟有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十月甲子(01)朔。细查红外线图版,“午”当释为“子”,“甲午朔”为“甲子朔”之误,修改后,庚午为初七。另,释文在“元”字之后讹夺重复号“=”,当释为“初元=年十月甲子朔庚午尉卿”。

第20枚 简号73EJT9:17:

二年八月己未朔觻

该简上下均已断缺,文字较模糊。在《肩水简》考释时限内,大多年号都有“二年”,但同时具备“二年”、“八月”、“己未朔”的,仅有汉元帝永光二年(前42)。据同月朔干支重现的周期性质,此前26、31、36年皆无“八月己未朔”;此后26年的永始元年(前16)虽具备“八月己未朔”,却非“二年”,应予排除。故此简确认为永光二年简,考释结果惟一,简首断失的两字当为“永光”。

第21枚 简号73EJT T6:113:

阳朔四年八月丙子 (A面)

阳朔四年十月 (B面)

据陈表,汉成帝阳朔四年(前21)八月戊子(25)朔,不得有丙子(13)。查彩色和红外线图版,字迹清晰,释文正确。据甲渠EPT52.264号简“阳朔四年四月庚寅(27)朔”[6],推知八月当为戊子朔,亦与陈表一致。可确认原简干支书误。

第22枚 简号73EJT7:115:

闰月丙辰朔戊子

入襄丰车两载谷石斗

据闰月朔干支重现的周期性[7],闰月同朔干支会在51、52或57年后重现?譹?訛。在《肩水简》纪年参照时限内,据陈表易知“闰月丙辰朔”为汉成帝阳朔四年(前21)闰十二月丙辰(53)朔。前此51、52或57年即前72、前73或前78年均在考察时限内,但前者闰五月乙卯朔,后者闰十一月丁亥朔,而前73年无闰,故皆可排除;在阳朔四年后的51、52或57年,皆已超出《肩水简》纪年下限,故可无顾虑地认定73EJT7:115号简为阳朔四年。

其实,扩大考释的时间范围,自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至汉末建安廿五年(220),惟有阳朔四年闰月丙辰朔,足见其独特性。但此闰月不得有戊子(25)。查红外线图版,“闰月丙辰朔”除闰字残失右半外,字迹清晰;而“戊”字模糊,似应释为“丙子”(13),则为闰月廿一日。姑存疑。

第23枚 简号73EJT T7:92:

鸿嘉二年六月丁丑

家属俱客

鸿嘉二年(前19)六月丁未(44)朔,不得有丁丑(14),丁丑为七月朔。原简下部成楔状,干支残失右半,查红外线图版,原简清晰,本为“丁未”,释文误为“丁丑”。

第24枚 简号73EJT6:74:

二年十月壬午朔庚寅尉史世使移郡大守属国都尉农

党及胡虏第

出惊昭武备迹候望守摸集所主羌胡为务

该简剥蚀较多。壬午朔则庚寅初九日。探方T6共出土198枚简,其中纪年简13枚,上限五凤三年(前55,17号简),下限建平元年(前6,42号简)。在《肩水简》纪年参照期内,据陈表,惟有汉成帝永始二年(前15)十月壬午朔。按照同月同朔干支重现的性质,31年前的初元三年(前46)十月壬午朔,却非“二年”,应予排除。由此考定73EJT6:74号简简首两字当为“永始”。

此前发表的永始二年的简屈指可数,《肩水简》中也只有73EJ7:98A号,记正月居延都尉夫人事。

第25枚 简号73EJT3:58A:

绥和六年三月己巳朔癸酉肩水候宪

探方T3共出土118枚,其中纪年简17枚,上限本始四年(前70,90号简),下限建平三年(前4,89号简)。

汉成帝绥和只有二年(前7),并无“六年”。反复对照红外线图版,原简各字除“六”字外备极清晰;“六年”系“二年”之讹释。三月己巳(06)朔,五日癸酉(10),与诸表不悖。

第26枚 简号73EJT T7:50:

始建国年正月癸亥执 东望隧卒成

这是《肩水简》中纪年最晚的1枚简。据陈表,始建国四年(公元12)正月丙戌(23)朔,不得有癸亥(60)。二月乙卯(52)朔,癸亥初九日。新莽改国号始建国,改“寅正”为“丑正”?譹?訛,即以十二月为岁首。此简表明,改历第4年,还有戍边军旅一仍旧习,将本应改为二月的日期,仍然写成正月,即所用历谱仍拒不以丑为正。

第9枚到第26枚共18枚简考释结果另附表2。

参考文献

[1]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古文献研究室和中国社科院简帛研究中心.肩水金关汉简(壹)[M].上海:中西书局,2011.

[2]罗见今,关守义.《肩水金关汉简(壹)》八枚历谱散简年代考释[J].敦煌研究,2012(5):113-118.

[3]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上)[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

[4]劳榦.居延汉简考释[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9:167.

[5]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35.

[6]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上)[M].北京:中华书局,1994:105.

[7] 罗见今.中国历法的五个周期性质及其在考古年代学中的应用[M]//黄留珠,魏全瑞.周秦汉唐文化研究:第3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6-18.

① 文献[5]第167页原文为:甲辰与金关为出入六寸符券齿百从第一至千左居 从事 第十八

② 文献[5]第167页原文为:(始)元七年闰月甲辰居延与金关符券齿百从第一至 。

③ 大湾498.8号在文献[3]下册第862页的表格中被列入A8(破城子),A8系A35之误。

第3篇:闰九月范文

早餐罢,欲开门通风,迎面一人,敲门。吾定睛一看,此人慈眉善目,乃和尚装扮。吾大惊,未曾信佛,哪来僧人友?

和尚拱手道:“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慌忙拱手还礼。

僧人道“施主安好!贫僧,路过此地,见此宅佛光普照,想必汝与佛祖有缘.``

吾心中大喜:“阿弥陀佛!”

"贫僧,来自观音寺,是年闰九月,年头不吉。我佛普度众生,於九月十九上午十时,行放生法会。届时恭请光临,功德无量!”

和尚递与请柬。

吾为难样,示意无暇前去。

“施主去或不去,佛祖都将保佑施主全家平安!施主与佛有缘,送施主一开光观音像,挂与门头,保全家安康!“语罢递上挂件。

吾双手接,还礼!

“请施主此薄留下姓名,佛祖保佑愿望实现!”和尚递薄。

薄上已有众人姓名与愿望。见有保平安,保钱财......遂写下“平安”二字。

落笔,和尚便呈一卡。卡列明细:保钱财壹佰...健康贰佰...平安五百......

吾讶然!......半晌,摸出五十大洋与和尚。

第4篇:闰九月范文

关于中秋节祝福诗句一

1、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2、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3、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4、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

5、青天明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6、同来望月人何处?风景依稀似去年。

7、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

8、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9、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人未还。

10、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

11、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12、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13、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14、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15、烟拢寒水月拢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16、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17、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18、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19、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20、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21、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22、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23、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

24、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25、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26、峨嵋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

27、松风吹解带,山月照弹琴。

28、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29、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30、广泽生明月,苍山夹乱流。

31、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

32、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33、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

34、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35、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

36、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37、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38、一弹流水一弹月,半入江风半入云。

39、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

40、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41、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42、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

43、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

44、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

45、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

46、秋空明月悬,光彩露沾湿。

47、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

48、听月楼头接太清,依楼听月最分明。

49、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

50、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

关于中秋节祝福诗句二

1.   谓洋海底问无由。 —— 辛弃疾《木慢·中秋饮酒将旦客...》

2.   天应有意故遮阑。 —— 陈著《江城子·中秋早雨晚晴》

3.   被白发、欺人奈何。 —— 辛弃疾《太常引·建康中秋夜为吕叔潜赋》

4.   影留人去,忍向夜深,帘户照陈迹。 —— 《尾犯·甲辰中秋》

5.   一轮飞镜谁磨?照彻乾坤,印透山河。 —— 张养浩《折桂令·中秋》

6.   寄言俦侣,莫负广寒沈醉。 —— 文征明《念奴娇·中秋对月》

7.   从今三夜看婵娟。 —— 张孝祥《浣溪沙·中秋坐上十八客》

8.   问深宫,姮娥正在,妒第几。 —— 《永遇乐·乙巳中秋雨》

9.   偏只到、凉秋半破,斗成双绝。 —— 史达祖《满江红·中秋夜潮》

10.   禅边风味客边愁,馈清光又满楼。 —— 慧霖《闰中秋玩月》

11.   斟酌嫦娥,九秋宫殿冷。 —— 史达祖《齐天乐·中秋宿真定驿》

12.   净洗浮空片玉,胜影、春灯相乱。 —— 《玉漏迟·瓜泾度中秋夕赋》

13.   素娥无赖,西去曾不为人留。 —— 苏辙《调歌头·徐州中秋》

14.   华沧海,愁霾重嶂,燕北雁南天外。 —— 《永遇乐·乙巳中秋风雨》

15.   人间宝镜离仍合,海上仙槎去复还。 —— 《思佳客·闰中秋》

16.   今宵楼上一尊同。 —— 辛弃疾《一剪梅·中秋元月》

17.   东篱展却宴期宽。 —— 《思佳客·闰中秋》

18.   好处时光,须用著些难。 —— 陈著《江城子·中秋早雨晚晴》

19.   阴晴圆缺都休说,且喜人间好时节。 —— 徐有贞《中秋月·中秋月》

20.   中秋作本名小秦王,入腔即阳关曲 暮云收尽溢清寒。 —— 苏轼《阳关曲 》

21.   青烟幂处,碧海飞金镜。 —— 晁补之《洞仙歌·泗州中秋作》

22.   白凝虚晓,香吹轻烬,倚窗小瓶疏桂。 —— 《永遇乐·乙巳中秋风雨》

第5篇:闰九月范文

1、萧绰,小字燕燕,原姓拔里氏,拔里氏被耶律阿保机赐姓萧氏,契丹族,辽朝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改革家,她摄政期间,辽朝进入了历史上统治中原二百年间最为鼎盛的辉煌时期。

2、辽景宗继位后,选为贵妃。969年(保宁元年),被册封为皇后。971年(保宁三年),生辽圣宗耶律隆绪,后又生三子三女。982年(乾亨四年),辽景宗崩,辽圣宗继位,尊萧绰为皇太后,摄政。983年(统和元年),圣宗率群臣给萧绰上尊号承天皇太后。986年(统和四年),宋太宗认为辽圣宗年幼而母后摄政,大举北伐,以收复石敬瑭献给契丹的燕云十六州。正月,宋军兵分三路,东路攻幽州,中路攻蔚州,西路攻云州朔州,失败,宋太宗下令全线撤退。在撤退途中,辽军俘宋将杨业,后者不降绝食而死。1004年(统和二十二年)闰九月,萧绰以索要周世宗收复的关南地为名,大举伐宋。除了在瀛州遭到抵抗外,辽军势如破竹,十一月就至宋都开封的门户澶渊。辽大将先锋官南京统军使萧挞凛在前线察看地形督战时被射中头部,当晚死去。辽军士气受挫,又孤军深入,十分疲惫,加之后方宋军袭击其后路。萧绰利用宋真宗急于求和的心态,与宋朝谈判,达成澶渊之盟。1006年(统和二十四年),辽圣宗率群臣给萧绰上尊号睿德神略应运启化法道洪仁圣武开统承天皇太后。1009年(统和二十七年),萧绰归政于辽圣宗,不再摄政。同年十二月,病逝于行宫,享年五十七岁。次年,葬乾陵。

(来源:文章屋网 )

第6篇:闰九月范文

冰雹的破坏力主要取决于冰雹的形状、大小、重量。在相关材料中,可以发现清代关于冰雹的形状、大小、重量以及破坏力方面的记载。关于形状,较多的记载是如卵、鸭卵、鹅卵、鸡卵、鸡子、盘、拳、杯、李子、桃李、杏仁、核桃、龙眼、棋子等,较为少见的则是如细米、碗口、茶碗、簋碗、壶、杯、酒杯、盏、盎、菱角、晶枣、栗、枣栗、钵、槟榔、豆、弹丸、弹子、菩提子、榴、拇指、指头、马蹄、胡桃、兔、茄、珠、冰糖、鸽卵、犁嘴、瓜、黄豆,绿豆、蚕茧、如钱有眼不等。以上所记形状总体较小,发生较大的冰雹,则记载为或长如枕,或方正如砖、如峻岩石,如斗、如磨石、如碌碡、如杵、如牛、如臼、如林、如拳如臂如首、如头、如人首、如地缶、如石块、如磂等。这些冰雹的破坏力都比较惊人,道光二年夏,四川酉阳县雨雹,“小者如杯、如碗,大者如砖,且多饱尖不圆,屋瓦当之皆粉碎,禾稼尽损,树木枝叶悉摧折,禽兽击毙无数”[2]。清代亦出现了以标尺来计量冰雹的记载,将其形容为或长或短,或方或圆,有的记载是径尺、三角、六七寸、一尺等。康熙六年五月,山东东平县冰雹,“冰块有大径尺者”[3]。雍正十二年四月十三,江苏靖江大雨雹,“大者圆径三、四尺,小者径尺,树木毁折,屋瓦皆碎,行人途毙者甚众”[4]。在相关史料中,笔者还发现了冰雹长达“一丈一尺有奇”的记载[5]。出现冰雹重量记载的,一般都是比较重型的灾害。在史料中可以发现这样的资料:重约八九两、重斤余、重二三斤、重数斤、五斤、五六斤、七斤,不过,以上都还是较为普通的冰雹灾害。道光二年,四川酉阳县雨雹,“有人自彼拾一大雹,持至州,已五十余里,尤重九斤有奇,亦未有之异也”[6]。有的则记载为十一斤、十七斤、二十二斤、二三十斤、三十七斤[7]。一旦冰雹重量达到30斤,其破坏力就相当惊人了。康熙三十七年,江苏冰雹“重或逾三十斤,近邻某民染坊,巨块剚屋而下”[8]。道光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陕西柞水县雨雹,“大如砖,有重数十斤者,房瓦皆碎,禾苗一枝无存,人物触之几死。三日犹未消尽,消后青野变为赤地”[9]。清代巨型冰雹的记载还有更甚者,雍正元年四月初八日,江苏南汇县冰雹,“大者四五十斤”,击死一人,伤者无数[10]。在清代200余年的历史中,笔者还发现了有超过百斤的冰雹记载:乾隆三十五年五月初一,山东莒县雨雹,“一亩之中有巨雹十三,大者高与人齐,小者亦重百斤。破之,中包小无数”[11]。小的冰雹亦重百斤,大的可想而知。不过,纵观所掌握的资料,可知清代冰雹重量记载之最,当系嘉庆十一年二月二十二发生于广东新会县的灾害,据记载此次冰雹大者“重数百斤,落处地为之震”[12]。为何会在广东出现如此巨雹,尚须进一步分析。

在众多的冰雹灾害记载中,还可以发现很多诸如颜色、特殊形质等内容的记载。顺治五年四月初三日,江苏上海县大风雨冰雹,“地上遍生白毛,雹中有一黑圈,如人眼珠”[13]。顺治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山西榆次县雨雹“,雹大如拳,内有蚂蚁草木”[14]。顺治十年三月二十三日,福建惠来县雨雹,“洁白晶莹,大如菩提子”[15]。顺治十三年四月,江西新昌县雨雹,“大者如巨,外白内黑”[16]。顺治十五年二月初六夜,湖南益阳县,“雨雹如卵,雪黑”[17]。同日宁乡县的记载则是“雨雹如卵,其雪玄”[18]。康熙九年六月初六日,江西鄱阳县“黄尘蔽天三里许,大雨雹,色甚黄”[19]。康熙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四间,甘肃文县冰雹,“大如鸡子,城濠俱满,两月未消。人有击破者,见内有小鱼松苔”[20]。康熙三十五年,江西吉安县雨雹,“大如碗,内有鱼虾草藻”[21]。乾隆十一年闰三月,江西新建县雨雹,“小如豆,大如拳,各有孔……俗传有孔者为丰雹”[22]。乾隆二十八年十月十一日,江苏宝山县大雨雹,“中有红星一点”[23]。乾隆五十年三月,广东金川县冰雹,“中有雀毛一片”[24]。乾隆五十一年二月,广东英德县雨雹,“大如指头,有仁”[25]。嘉庆九年正月二十二日,湖南宜章县之雨雹,大小不一“,碎之,中皆碧色”[26]。嘉庆十八年五月十九日,江苏宿迁县“大风雨雹,黑白参错”[27]。道光二十六年三月十九日,湖南靖县大雨雹,“大者如卵,内有水草”[28]。冰雹中出现杂色、杂质,当系特殊的气候现象造成。冰雹的厚度和硬度,亦有相关记载。关于厚度,顺治九年四月,山西岳阳县冰雹,“薄厚一尺五寸,将二麦打伤,根楂不留”;乐平县冰雹“冰厚二尺,三日尚未消尽”[29]。康熙四十二年三月,广西宜山县大雨雹“,积深二、三尺,坏民居无数,击毙禽兽无算”[30]。康熙四十九年六月,山西武乡县大雨雹,“长百余里,宽二十余里”[31]。雍正十一年八月十六日未时,山东阳信县雹冰骤至,“深三尺许”[32]。乾隆二年闰九月初六日午刻,贵州普定县冰雹,大者如核桃,小者如蚕豆,“积厚三、四寸至五、六寸不等”[33]。道光十四年二月十九日,福建建阳县大雨雹,“平地积厚五六寸”[34]。还有硬度的记载:康熙三年三月,湖北安陆县雨雹如块,“好事者抬之,不数十已盈缶,中空一隙,槌之不及碎,亦莫动分毫,入水辄化”[35]。道光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陕西子长县雹雨大作,“大如鹅卵,山上有径尺者,数日不化”[36]。乾隆三十八年六月,甘肃靖远县雨雹“如核桃大,落地尺余,经数日不消”[37]。厚度与硬度的结合,导致冰雹无法在短时间内融化,必然会加大冰雹对农作物的破坏。冰雹的频次,一般是一年发生一次,但清代亦有重复爆发的记载,或一年两次,或一年三次四次,甚至更多。顺治十三年,甘肃兰州、固原“不幸本年五月二十日夏禾将熟,偶遭冰雹,十留二三,犹望秋成输纳乐业,昨七月初八日复遭冰雹,根苗无存,山川尽打赤地,老幼嗷嗷”[38]。这是一年两次冰雹的情况。康熙八年,山东冠县“五月初日下冰雹,伤麦。八月十七日、九月十二日连下冰雹,伤荞豆,城东更甚”[39]。嘉庆十八年,江苏宿迁县“五月十九日大风雨雹,黑白参错;次日,又雨雹;二十一日,又雨雹”[40],这两条史料都是关于一年三次冰雹的记载。顺治九年四月二十日前后,山西乐平县则连续发生了四次冰雹:“天降烈风雷雨冰雹,连伤四次,冰厚二尺,三日尚未消尽,打死牛羊三百余只,树木拔去四十余株,遍野涕泣。”[41]康熙十六年山西武乡县雨雹,“四月至六月凡六次”[42],一年之中发生六次冰雹,当为清代记载冰雹重复发生之最。

受灾面积的大小,是判断冰雹所造成灾害后果的重要指标。“雹打一条线”,一般而言,冰雹的雹击路线呈带状、块状和跳跃状,受灾面积一般而言并不大。但清代的冰雹,亦有独特之处。顺治九年四月十八日午时,沁州冰雹陡降,自伏牛山起一股经往正东由马跑泉起至马步庄与襄垣县接境约阔“二、三、四、五里不等,约长十八里许”,又一股往东北自马跑泉起由牛侍村至磐石沟与武乡县接境约阔“六、七、八、九里不一,约长七十余里”[43]。顺治十六年四月十一日未时,河南汤阴县大雨雹,“广数里,长数十里,麦与秋禾无遗者”[44]。康熙五十年四月,安徽盱眙县,冰雹“伤南乡六十里”[45]。康熙六十年七月二十七日,直隶永年县大雨雹,自阎村西南至邯郸,北至洺关,“伤稼五十余里,秋无寸粒”[46]。康熙六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夜,浙江衢州西安县属乌石山对面风雪交加,大雨冰雹倾灌,雹击“带宽二、三里不等”,复向东北方延伸,处州属松阳县、绍兴属上虞县;余姚县、宁波属慈溪县、镇海县、定海县一带皆受雹击,“宽皆二、三里不等”[47]。乾隆二年闰九月初六日午刻,贵州安顺府冰雹“约长二十余里,宽三、四里”。郎岱冰雹“约长二、三十里,宽五、六里”。普定县冰雹,“约长三、四十里,宽七、八里”[48]。咸丰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陕西蒲城县西南乡大雨雹,“横五十里,纵百余里,厚数寸”[49]。这些都是发生范围较大的冰雹灾害记载。冰雹的发生,有时还会跨越州县的范围,在更大区域内肆虐。顺治七年,山西灵石、长治、长子、屯留、襄垣、壶关、平顺、陵川、榆社、和顺、沁州、武乡等十二州县皆遭冰雹袭击,各县分别奏称“一概田禾尽行打毁”,“不惟苗稼成泥,即房屋皆打毁,遍野啼号,秋成无收”,“树枝尽落,禽鸟皆毙,举目全是赤地,四郊尽作冰山,一茎不存,寸粒不收”。经统计,最终的受灾面积是一万二百八十八顷三十四亩七分六厘五毫二丝二忽,共粮七千九百三十二石二斗八升一勺七抄八撮,共粮银三万九千一百三十一两八钱九分三厘二毫九丝三忽四尘八沙[50]。乾隆十六年,甘肃、宁夏和青海三省相交地区,更是发生涉及27州县的大面积冰雹[51]。冰雹的破坏力,亦有相当明确的记载。顺治十五年三月,浙江鄞县大雨雹,“击死牛羊,桑叶尽折,蚕多饿死”[52]。顺治十五年五月十八日,五台县冰雹忽作,“於雹堆中发一牧童之尸,此亘古所未见之灾,视牛驴击死之地又寻常耳”[53]。康熙元年五月初四,直隶任丘县雨冰雹,“大如人首,击死二百余人,牛羊不计其数,田禾尽坏”[54]。康熙三十七年六月初二日,云南寻甸疾风自东过西,雷雹随之,“所经处虫鸟花蔬皆死”[55]。乾隆五十九年四月初一日,贵州贵阳市,冰雹大至,禽兽人畜多有击毙,“雹如碗如盎至,小者亦如盂,或二三至四五六块不等,皆如胶粘,连续而下,顷时屋瓦尽碎,雨水泼流”;越一日“视山中树无皮,草无根,禽鸟无噍类。访闻周遭三十里同日被雹,伤人畜不知其数,亦非常灾异也。”[56]道光十四年二月十九日,福建建阳县大雨雹,“如万炮齐发,声势汹涌,大皆如拳、如盎、如峻岩石。……自县坊三桂里、考亭、溪南、水东、洋源等处,下至槎铺计十里许,数十村屋瓦碎成齑粉,而西向栋宇尤甚,其衣衾什物皆淋漓如覆舟后得之捞取者,然西向壁暨檐前石板点点有痕,深二三分。山上大木皆枝折叶飞,宿鸟尽死。修屋时,屋上瓦碎用铁锄由檐推下,如陡然坍塌,闻之无不震慄,东门、南门、小东门、小西门、登高山下两荒坪积破瓦皆高大如阜,洵千百年未有之异也。建阳雹灾唯此为最。”[57]同治十年三月十八日,湖北万年北乡与鄱邑连界一带,约二十里大雨雹,大如鸡卵,极大者重十二两,损坏民房无数,田间菜麦无收,“浅水内鱼虾俱被击死”[58]。冰雹往往会伴随着其他灾种(诸如水旱、雷电、地震、瘟疫等)同时发生,尤其是冰雹与地震同时发生的记载极为值得重视。笔者已经在很多史料中发现了冰雹之后再现地震的记载,但两者是否存在一定的征兆性关联,尚须进一步挖掘史料,以便为当今社会提供更多的借鉴。至于清代冰雹的救灾办法,因与水旱、蝗灾等灾害类似,照例是按照勘灾———赈济,或者边救济边奏闻的方式进行,并无不同,相关的研究成果已经极为宏富,这里不再赘述。另外,通过对冰雹资料的分析还可以发现,无论是方志碑刻,还是档案实录,均有一定的片面性,研究者切不可片面地过分依赖一种史料而否定另一种史料。对于目前学术界的某些倾向,这应该是很好的警示。

第7篇:闰九月范文

蔡伯`是福建福清人,平民出身,聪颖早慧,在家人的严格教育下,三岁时便满腹文章,被层层举荐到京城参加童子科。在此次童子科中,蔡伯`表现不俗,一举夺魁。

国家出了如此神童,一贯好大喜功的真宗很满意,也很高兴。兴奋之余,真宗很慷慨地赐蔡伯`进士出身,授职秘书省正字。这个官职,为正九品下,主要负责校对典籍,刊正文章,官虽低微,但蔡伯`由此步入仕途,时年三岁。当然,蔡伯`不可能去做具体工作,他的主要任务是留在秘阁继续读书深造。

神童现世,真宗意犹未尽。闰六月十五日,真宗又专门作御制诗一首,并派人赐给蔡伯`,诗云:“七闽山水多灵秀,三岁奇童出盛时。家世应传青白训,婴孩自有老成资。才当学步来朝谒,方渐能言便赋诗。更励孜孜图进益,青云万里有前期。”字里行间,有赞美,有期望,可见真宗对神童蔡伯`的青睐。

三年后,机遇再次垂青于蔡伯`。天禧二年(1018年)九月,真宗立皇子赵祯为太子。当时,赵祯年方九岁,正是读书的年纪,真宗便命蔡伯`做了太子伴读,同时做伴读的还有晏殊。晏殊也是神童出身,其学识不在蔡伯`之下,步入宫廷更早一些。相比于蔡伯`,晏殊更厚道,更诚实,品操也更高尚。

蔡伯`是个人精,很会献媚,真宗问他是否思念父母,蔡伯`回答说皇上如同我父母。太子赵祯喜欢玩,不喜欢读书,晏殊苦口规劝,而蔡伯`却处处迎合赵祯,时时讨赵祯的欢心。宫中门槛高,赵祯跨越不方便,蔡伯`便伏在地上给赵祯垫脚。真宗不时地检查赵祯的学业,赵祯畏难,便让晏殊,晏殊死活不干,而蔡伯`却主动帮了赵祯的忙。真宗知道后,对蔡伯`有了看法。

乾兴元年(1022年),真宗驾崩,赵祯即位,是为仁宗。此时,仁宗十三岁,不能理政,由刘太后垂帘听政。仁宗的主要任务还是读书学习,蔡伯`继续为仁宗服务。仁宗亲政后,不少近臣得到了提拔重用,唯独没有蔡伯`什么事儿。天圣七年(1029年),十七岁的蔡伯`“以家贫陈乞差遣,想到地方上任职,仁宗仁厚,不好意思拒绝,便让他到外郡当差。

明道元年(1032年),晏殊升任参知政事加尚书左丞,相当于副宰相。这下,蔡伯`吃醋了,心里很不服气,便找仁宗讨个说法。仁宗明白他的意思,说宰相身负国家重任,晏殊这样德才兼备的人才能胜任,你虽然很有才华,但为人柔媚,不够诚实,也不够正派,我年轻时不懂事,现在必须以国事为重。仁宗一席话,说得蔡伯`灰溜溜地出宫。当然,仁宗也没亏待蔡伯`,让他做了郡守。

第8篇:闰九月范文

[关键词]嘉峪关;“天下雄关”碑;位置变迁

[中图分类号]K928.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4)10-0031-02

嘉峪关因“天下雄关”的美称而名声显赫。被誉称“天下雄关”,一是因关城雄踞万里长城西端终点,峭立于嘉峪山之麓,巍峨宏伟,险峻天成,是万里长城防线上的重要军事要塞、河西第一隘口;二是因嘉峪关西门外的“天下雄关”碑立于几百年前,书写气势,流传于人们的口碑之中,使得“天下雄关”广传于世。

一、“天下雄关”嘉峪关

嘉峪关选址于嘉峪山西麓,居高临下,占据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关城四周依山傍水,关城南、北两翼长城扼守着宽约15公里的峡谷地带,南部的讨赖河谷和北部的黑山山脉与关相连,构成关防的天然屏障。

嘉峪关是明代万里长城的西端起点,是明代长城沿线建造规模最为壮观、保存程度最为完好的一座古代军事城堡,附近烽燧、墩台纵横交错,与长城、城台、城壕、烽燧等设施构成了严密的军事防御体系,是万里长城防线上的重要军事要塞、河西第一隘口。

中国名关险隘称为“天下雄关”的有许多,这些称誉只在口碑中流传或刻在碑文中或写在匾额楹联之上,官方记载并不多。如著名的剑门关,原古关城楼是三层翘角式箭楼,阁楼正中悬一横匾,书“天下雄关”。可惜,这座历经千余年的雄伟古关楼,在1935年修筑川陕公路时被全部拆毁,仅存一块长方形剑门关石碑。现关楼是1992年在原关楼旧址上重新修建的一座更为壮观的仿古式关楼。再如著名的山海关“天下第一关”匾额,既不知是谁作出这赞誉之词,对书法作者也众说纷纭。然而嘉峪关在清朝仍被视为军事重地,多次维修并驻兵防守,为人们所重视。关城内的碑、匾较好地保存下来,文人墨客也经常光顾,使它们的誉称得到持久流传。近年来,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它们的名声更加显赫,这些誉称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此嘉峪关称为“天下雄关”名副其实。

二、“天下雄关”碑的来历

“天下雄关”碑,碑体通高3米、宽1.05米、厚0.78米,为青石质地,碑基下宽1.56米、上宽1.36米、高0.4米。碑正中刻有“天下雄关”四字,字高0.59米、宽0.45米,右刻落款为 “嘉庆十四年孟春,肃镇总兵官李廷臣书” 小字一行。为保护此碑,于1987年9月修建六角六柱碑亭一座,坐南向北,碑亭柱距2.3米、柱高3.45米。上盖灰瓦顶,装龙首兽形瓦。

“天下雄关”碑的来历,据《嘉峪关市文物志》记载:“清嘉庆十四年(1809)甘肃镇总兵李廷臣视察防务至嘉峪关,见关势雄伟,便写下‘天下雄关’四字,后来镌刻成碑,立于嘉峪关东坊一里道左。后又移至关城西165.7米处,坐南向北。”李廷臣当时是肃州镇总兵,嘉峪关营是他管辖之内。肃州镇总兵官职,是清王朝设在河西走廊中西部地区的绿营兵司令官,驻肃州城(今酒泉市)。顺治四年(1647),设肃州协。康熙三十年 (1691),升置总兵。统辖金塔寺协、嘉峪关营、肃州城守营等,统兵员额,康熙时为9788名,乾隆时为10610名,嘉庆时为8674名。

三、“天下雄关”碑位置变迁

“天下雄关”碑原位于关城西门外165米处的戈壁滩上。碑曾断为两节,经修复后粘连在一起。2002年,搬入关城东闸门内碑廊东端,保存较好。现在原址树立的碑为近年所建仿品。1989年1月17日,“天下雄关”碑被嘉峪关市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嘉峪关市文物志》中记载,“天下雄关”碑最初并不在西门外,而是在“嘉峪关东坊”。“嘉峪关东坊”在《辛卯侍行记》里有记载,作者陶保廉1891年随其父由西安到新疆迪化赴任,当时他从酒泉向西途经嘉峪关,“自肃州试院启行”,过北大河、丁家坝、安远寨等地向西行进,未到关城时在路途中看到 “四里有木坊,题‘嘉峪东关’(近处多沟,皆沙河支流,石碛分隔。想夏间必涨阔,每沟下流得土壤,乃有小村)。二里过沙河(关南校场,又南为仁寿山,有九眼泉,东北流为沙河,溉田数顷。经关之东,又东北潜于沙漠),循关北长墙行,向西南上坡,入嘉峪关外城东门”。从这些地貌的描述中可推断,“嘉峪关东坊”在关城以东,现嘉峪关村一组和文物景区所处位置。《嘉峪关市文物志》中的“嘉峪关东坊”和“南校场东二里有东关坊一座”记载一致。由此看出当时碑的位置在现在的东闸门以外处。

“天下雄关”碑立于32年后,林则徐途经嘉峪关时有记载:清道光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1841年7月13日),林则徐在浙江镇海前线接到遣戍的命令,次日便踏上漫漫戍途。他到达嘉峪关的时间是1842年10月10日,《嘉峪访古探幽》中写道:“道光二十二年阴历九月初七日,即公元1842年10月10日,林则徐一行由肃州出发到嘉峪关,他将沿途日记整理为《荷戈纪程》一书。”书中记述九月初八日出嘉峪关:“今晨起行,余策马出嘉峪关,先入关城。城内有游击、巡检驻扎。城楼三座,皆三层,巍然拱峙。出关外,见西面楼上有额曰‘天下第一雄关’,又路旁一碑亦然。近关多土坡,一望皆沙漠,无水草树木。”林则徐在当时不仅看到了“天下第一雄关”匾额,也看到路旁的石碑。“又路旁一碑亦然”由此说明石碑的内容也同匾额之意,是李廷臣所书“天下雄关”之碑。依此可知,这时的“天下雄关”碑已移至西门外。

1891年,《辛卯侍行记》作者陶保廉住嘉峪关行馆,起行出嘉峪关时也看到“天下雄关”碑,书中有记载:“初四日,发嘉峪关行馆,由内城东垣外绕南垣而西,出外城西门(青石额‘嘉峪关’三字,系重修改题者,今复裂)。石碛横阻城根(于门旁取小石掷之,有声唧唧如鸡雏,稍远则否)。一里道左石碑题‘天下雄关’(嘉庆十四年立)迤西碛阜更多,忽起忽伏,虽高不逾丈,而疲于升降。”这里记述了“天下雄关”碑的详细位置。

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裴景福, 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闰五月,被谪戍伊犁。光绪三十一年(1905)三月二十七日,裴景福由广州启程,到伊犁经370余天,他将沿途记录合成《河海昆仑录》:“二十六日,晴,稍冷。午后入内城,出西门,登嘉峪关楼……俯视城方如斗,周围不及一里。西三门第一门门楼三层,东亦三门,外为月城,门南向,出门北行数武,始折相西。关楼耸峙,门洞深四十步,门外土阜还之,车道在左,西北隅多碎石,取石向城掷之,落地作唧唧声,他处则否,不能解也。距关门二百余步,道左碑矗立,书‘天下雄关,嘉庆十四年十月肃州总兵官廷臣书’。前明弘治七年,闭关绝西域,以此为塞。”

1925春天,中国现代陶瓷学家陈万里(1892~1969)随美国哈佛大学考古队华尔纳等赴敦煌考察,2月16日从北京出发,7月31日回到北京,共历时五个半月。回到北京后,他把沿途记录下来的所见所闻所感整理成日记体的游记《西行日记》,其中有记:“九日,早起进嘉峪关内城。内城甚小,除游击公署及巡防营哨部外,仅破屋十余家而已。外城居民、铺户亦仅二三十家,荒凉已极。关之北为嘉峪山,长城环抱之,南则祁连逶迤数百里,形势颇为险要。关城东、西各三门,城楼三层,望之俨然,雄壮过潼关也。西门外道左有《天下雄关碑》石,一望沙阜累累,渺无涯际,遂绕城北进东门回店。”

从这些史料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清嘉庆十四年(1809)甘肃镇总兵李廷臣书“天下雄关”,后镌刻成碑立于“嘉峪关东坊”,后迁至嘉峪关西门之外,即现在实地测量的西门外道左165米处。其迁址的原因及具体时间已无文献可考,但从林则徐的日记中可知1842年10月10日之前,“天下雄关”已立于嘉峪关西门之外。

[参考文献]

[1]嘉峪关市市志办公室.嘉峪关市文物志[M].嘉峪关:嘉峪关市志办,1985.

[2]陶保廉.辛卯侍行记[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

[3]陈秉刚.嘉峪访古探幽[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5.

第9篇:闰九月范文

关键词:曹廷杰;东北史地;清末边防

中图分类号:K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70-02

19世纪后半期,中国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东北、西北大片领土被沙俄侵占,边疆形势严峻。在这种形势下,边疆史地之学兴起,其中又以东北、西北为重。清末研究东北史地的学者众多,曹廷杰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为东北史地的研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一、曹廷杰的生平及思想

曹廷杰,字彝卿,湖北枝江人,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生,同治十三年(1874年)以廪贡生的身份考取汉誊录,进入在北京的国史馆当差,时年二十五岁。光绪九年(1883年),三十四岁的曹廷杰投笔从戎,来到吉林,以候选州判资格被吉林将军派往驻三姓(今黑龙江依兰)的靖边军后路营中,办理边务文案。此时正值沙俄步步紧逼,边防日益紧张,同当时许多爱国知识分子一样,曹廷杰也开始从事东北历史与地理的研究,以期对抗击沙俄侵略有所助益。他到吉林后的次年冬开始搜集、整理相关资料,着手研究和著述。曹廷杰在东北史地方面的才识得到靖边后路马步全军副将葛胜林的赏识,葛胜林认为他“品行端方,手不释卷,于兵法舆地甚为熟习”[1]。

光绪十一年(1885年)三月,清政府为在抗俄斗争中做到知己知彼,决定派人前往黑龙江中下游和乌苏里江以东的俄罗斯境内进行调查。曹廷杰受葛胜林推荐担当此任,他四月十三日从三姓启程,“嗣于四月二十七日入俄界,即顺松花江至东北海口,复由海口溯流入黑河,至海兰泡地方,仍顺黑河返伯力,溯乌苏里江过兴凯湖,经红土崖由旱道至海参崴,坐海舟入岩楚河海口,于九月初八入珲春界,九月三十日抵省,共在俄界一百二十九日”[2]。是年十月,曹廷杰根据游俄期间的笔记写成《西伯利东偏纪要》一书。1886年六月,曹廷杰由吉林将军希元等保奏入京引见,后以知县资格回吉林办差。1887年七月,曹廷杰离开东北进京,并于次年九月出任山西和顺知县,后历任山西宁武知县、崞县知县等职。1895年,吉林将军恩铭奏请调曹廷杰回吉协助办理边务获准,曹廷杰遂于是年九月返回吉林办差。1896年五月任呼兰木税总局总理,一年后赴呼兰都鲁河办金矿。此后十余年间一直办理各种与俄相关事务,期间曾于1907-0908年一月任吉林知府。

清亡后,曹廷杰继续居于吉林,从事著述。1920年,七十一岁的曹廷杰离开吉林,在沈阳暂居一段时间后,返回湖北故乡。1926年夏,曹廷杰拟再返东北,途经上海时病故,终年七十七岁。

曹廷杰的思想以中日为界,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积极进取,后期则趋于消极。19世纪80年代,身处抗俄边防重镇三姓的曹廷杰,在公务之余积极进行东北史地研究,重点在边疆山川地理形势险要和古今地名考据方面,以配合东北边防的需要,其成果是写成《东北边防辑要》一书。他更受命进入俄境实地调查,写出《西伯利东偏纪要》,为清政府的边防政策提供了很大帮助。特别是书中最后一条提出了武力恢复被沙俄侵占领土的具体方案,更显示了其积极的抗俄态度。

然而,清政府在中的失败让曹廷杰感到通过武力来抗击帝国主义的侵略是很难成功的。“于是他便陷入了这样一种矛盾的思想状态:一方面痛感国家处于帝国主义瓜分豆剖的危亡之秋,一方面又幻想取得某些帝国主义的同情和帮助。”[3]因此,他对帝国主义的态度逐渐变为妥协退让。1901年,曹廷杰写成《万国公法释义》,试图通过国际公法来约束沙俄的侵略。甲午战后,曹廷杰很少再进行东北史地的研究,转而关注国内政治问题,思想日趋保守,晚年只出版了《论语类纂》、《孟子类纂》一类著作。

二、曹廷杰东北史地研究的著作

曹廷杰研究东北史地的著作主要有三部:、《东北边防辑要》、《西伯利东偏纪要》和《东三省舆地图说》,它们都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东北边防辑要》一书的写作时间,据曹氏自述为“始于光绪十年冬月,成于十一年三月”[4]。其实,这只是初稿的完成时间。因为曹廷杰随后奉命前往俄罗斯调查,全书到光绪十二年才最终整理完成。曹氏自称此书“多取材于《开国方略》、《大清一统志》、《皇朝通典》、《圣武记》及《方舆纪要》、《朔方备乘》、《登坛必究》诸书”[4]60,实际上受何秋涛《朔方备乘》的影响最大。何书是研究东北史地的佳作,但成书于沙俄侵占我国领土之前,与光绪年间的边防形势已不完全相同。曹廷杰希望在《朔方备乘》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对东北的边疆与边防重新作深入的研究,以适应抗俄斗争的需要。《东北边防辑要》共十九篇,其中“征索伦”和“征罗刹”两篇写于调查俄境返回后。全书主体是对有关东北地区地理形势、军事险要及古人用兵事迹等资料的汇编和整理,曹氏自己的研究与考证成果以按语的形式写出。这部著作不仅为加强抗俄边防提供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同时也是今天研究东北历史、地理不可缺少的重要著作。

《西伯利东偏纪要》是曹廷杰深入俄境考察回国后写成的一部重要著作。全书近4万字,共118条,记述了作者在俄境内一百二十多天的经历和见闻。“凡彼东海滨省所占吉江二省地界,兵数多寡,地理险要,道路出入,屯站人民总数,土产赋税大概,各国在彼贸易,各种土人数目、风俗及古人用兵成迹,有关于今日边防与夫今日吉江二省边防可以酌量变通,或证据往事堪补史书之阙者,皆汇入其中”[2]62-63。由于该书所采用的均为实地调查的第一手资料,因而价值极高。书成后,吉林将军希元从中摘出85条送军机处备查,又摘出最重要的35条呈光绪帝御览。清政府在处理此后的对俄边防事务中多以该书为依据并采纳了其部分主张。除军事内容外,《西伯利东偏纪要》还对作者所经地区的地理、人口、风俗、宗教等作了丰富而生动的记述,这些对今天的研究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东三省舆地图说》成书于光绪十三年(1887年),本为受吉林将军希元所命为绘制东三省地图而作的注释说明。今本《东三省舆地图说》除这一部分外,还包括其它内容。一是对古今地名沿革的考证,曹廷杰自述曾作有《古迹考》一卷,但其书未见传世,应该是编入了《东三省舆地图说》中。还有一部分是光绪十五年(1889年)后零星写成的学术札记,由后人编入书中。该书主要是对东北地区地理、考古、民族等内容的一些考证,其中对一些问题的研究多有可取之处。著名史学家金毓黻认为“此书精于考证,为讲辽东舆地必读之作。……其所考证,多发前人所未发,宜全看”[5]。

三、曹廷杰对东北史地研究的贡献

曹廷杰在东北史地研究领域只能算是后起之秀,然而他所取得的成就却很大,对东北史地研究的贡献良多,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历史文献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应用到东北史地研究中。曹廷杰之前的东北史地研究者,治学方式是纯粹的对历史文献的考据。曹廷杰的研究中虽然也有大量考据,但是由于有机会游历东北各地,便于对各处的文物、古迹、风土人情作详细的考察,他的许多考证文章都是以实际情况与历史文献相印证,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他用这种方法准确地考证出金会宁府的位置,又根据被人遗弃的得胜陀碑考证出黄龙府的所在。这种治学方法已类似于现代的科学方法,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

第二,将地图学引入东北史地研究中,文图结合。曹廷杰精通舆地之学,并因此得到上司葛胜林的赏识,被其举荐于吉林将军希元,参与东三省地图的绘制工作。曹廷杰认为“舆地之学,非图不明,非说不显,非准之经纬度数,则方隅里到必多不合”[6]147。他的《东三省舆地图说》本是东三省地图所附说明,现在地图已佚失,仅存图说了。虽然曹廷杰所绘地图多已不存,但他的著作中每于考证某地时必先标出经纬度,行文中也详细注明里程,足以显示出他对地图学的重视程度。

第三,最早进行了永宁寺碑和奴儿干都司的研究。奴儿干都司的位置一直是历史研究中的悬案。曹廷杰在国内时就敏感地意识到特林石碑的重要性,后在俄境游历时克服各种困难亲自实地考察。他确认此碑是明代的永宁寺碑,并最早对碑文进行了考释,由此确定特林一带就是明奴儿干都司的所在地。这一成果填补了学术史上的空白,更吸引了众多学者对永宁寺碑和奴儿干都司进行深入的研究。

曹廷杰是东北史地领域中一位重要的学者,他的著作在今天的研究中仍然是重要的参考资料。以往学术界对其关注不够,只在近三十年来才有对他及其著作的并不充分的研究。今天研究东北历史地理的学者更应该对曹廷杰的著作进行仔细的解读和分析。

参考文献:

[1]吉林省历史档案: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十三日吉林分巡道详咨“特用知府曹廷杰禀报到省日期并缴部寺执照及前领起复部照书册”.转引自丛佩远、赵鸣岐.曹廷杰生平活动年表[J].历史档案,1985,(4).

[2][清]曹廷杰.西伯利东偏纪要[C]//丛佩远,赵鸣岐.曹廷杰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62.

[3]丛佩远,赵鸣岐.曹廷杰集[M].北京:中华中局,1985:前言,7.

[4][清]曹廷杰.东北边防辑要[C]//丛佩远,赵鸣岐.曹廷杰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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