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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基本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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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基本知识

第1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1、抓好宣传教育。 在“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之前,2月26日我们专门召开了一次动员会,组织全体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对 “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我们还按照电业工会 “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我局《关于认真做好XX年“春查”期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春查期间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认真学习了***总经理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题为“安全生产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命脉”的讲话精神和新安规,要求广大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逐步提高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基层职工利用安全活动日认真学习了各类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和制度。举办了“两票”学习班、交通安全培训班,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主阵地作用,继续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在职工中广泛普及劳动安全卫生知识。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开展安全“十个一”活动。在活动中,各工会小组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了劳动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安全生产签名、安全猜谜、周五事故反思、安全事故分析等活动,通过活动使劳动保护意识深入职工群众的内心,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操作,杜绝违章作业,营造出“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氛围。同时,各工会小组还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广泛征求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工会积极向行政反映职工意愿和要求,真正为职工多办实事。

3、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矗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为此我们把开展“三无”(无违章职工、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企业)活动作为推进班组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切入点,以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使安全生产从重视事后监督向重视过程和事前监督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因违章造成人身死亡、重伤和其他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为此在春查内查期间我局工会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我局管辖供电范围内所属的15个基层农电所、站进行了自查工作。查评组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查阅了班组日志、安全记录、工作票、检修试验报告、专业报表和总结、生产计划文件、现场规程制度、技术图纸、运行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设备系统进行了专业技术检查。通过自查发现了班组在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及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方面存在着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隐患。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三定”为基础(即:定人、定责、定期)以考核为动力的严密细致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快整改速度,同时要求各工会小组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发动、组织班组全体成员参与班组安全管理,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加强班组安全检查,形成了职工自主管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4、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在开展“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局工会积极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广泛的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组织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深入一线,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整理,并继续把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在此期间,共试验安全工器具193付(双),其中拉闸杆49付,验电笔42支,接地棒47付,绝缘手套27付,绝缘靴28双。带电工器具50组,拉闸杆45根,更换不合格安全帽50顶、安全带35付、脚扣50付,淘汰了不合格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工器具,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规定配发的,及时督促行政进行了更换和补充,切实保障了职工的作业安全。4月6日——8日,局工会组织和抽调人员,对各基层小组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5、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大力推广和应用“一法三卡”工作法。

利用“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我局工会通过局域网、工作例会等加大对“一法三卡”工作法的宣传,同时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着手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抓好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要面向广大工会小组长和基层劳动保护检查员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推广“一法三卡”工作法的认识、了解和重视程度,确保“一法三卡”的有效推广应用。

第2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在调查的寿光市企业980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中,职业卫生相关知识总体知晓率为66.2%,其中知晓“职业病能预防”的人数最多为751人,知晓率76.6%;知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的人数最少528人,知晓率为53.9%;而知晓“劳动保护设备重要性”的人数也较少536人,知晓率仅54.7%,见表1。

2寿光市不同类别职业工人卫生知识知晓情况

在调查的980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中,男性600人,卫生知识知晓率61.8%,女性380人,知晓率70.6%,卫生知识知晓率女性高于男性,男女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04,P<0.05);调查年龄30岁以下的企业劳动者245人,卫生知识知晓率78.3%,30岁~588人,卫生知识知晓率65.3%,41岁以上147人,卫生知识知晓率51.3%,3个年龄组间职业卫生知识知晓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1.36,P<0.05);调查城镇户籍企业劳动者392人,卫生知识知晓率76.6%,农村户籍588人,卫生知识知晓率62.1%,城镇户籍企业劳动者的卫生知识知晓率高于农村户籍企业劳动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2.69,P<0.05),见表2。2.4获取职业卫生知识的途径寿光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主要通过广播电视(38.1%)及报纸杂志(35.6%)获取职业卫生知识,同事交流次之(21.6%),以专业培训(2.5%)和向有关部门咨询(2.2%)获取职业卫生知识最少。

3讨论

第3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方案一: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

为做好2019年“世界母乳喂养周”的各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总工会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按照如下要求认真落实:

一、积极开展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今年世界母乳喂养周的活动主题,联合当地妇儿工委、工会、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营造爱婴爱母的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爱婴医院的管理与监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爱婴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将爱婴医院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将爱婴医院监督管理与助产技术管理、产科、儿科医疗质量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加强爱婴医院日常监管。

三、加强爱婴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已申报创建爱婴医院的各助产机构要严格落实《爱婴医院标准(2019)版》,加强爱婴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未申报创建爱婴医院的助产机构应按照《爱婴医院标准》,积极创建爱婴医院。各助产机构在加强母乳喂养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大力宣传爱婴医院惠民利民措施,解决母乳喂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积极推行母乳喂养,不断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剖宫产率。二是通过开设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和本机构母乳喂养咨询热线,及时解决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通过孕妇学校、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提供母乳喂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三是倡导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置母乳喂养室,使工作中的哺乳期妇女能够继续母乳喂养。

四、请各地在“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将活动总结(包括照片、视频、海报、宣传画等)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方案二: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会、妇联,市直属相关单位,市注册医疗保健机构:

2019年8月1-7日是第24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今年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是“职场妈妈,‘喂’爱坚持”,目的是强调多部门、多层面、多渠道促进哺乳期女职工坚持母乳喂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9-2020年)》,营造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的社会氛围,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的通知》(x卫办发〔2019〕x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一)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9-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9-2020年)》要求,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措施》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实施力度,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主动推行母乳喂养,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母乳喂养周期间,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会、妇联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爱婴医院日常监管,不断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剖宫产率,将爱婴医院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爱婴医院要严格落实《爱婴医院标准(2019版)》,不遗余力的宣传爱婴医院惠民利民措施,通过孕妇学校、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和热线电话等途径向孕产妇传播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及时解决产妇在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母乳喂养周开展相应宣传活动。

(三)各区县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主动组织开展母乳喂养进单位宣传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女职工98天生育产假,为哺乳期女职工每个工作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设置哺乳室,发挥好“妈咪宝贝屋”的作用,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私密、卫生、舒适的休息哺乳场所,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四)各区县妇联要认真组织开展母乳喂养进万家宣传活动,以新婚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家庭为重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公益讲座和亲子活动,为家庭成员及母婴照护者传授母乳喂养、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强化家庭对母乳喂养的支持和参与,引导父母创造优良的家庭养育环境。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自行到世界母乳喂养周中文网站(xx)下载2019年宣传海报和画布。

(二)请各区县工会组织做好哺乳室在线登记工作,逐级通知各有关单位登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网站(xx)填写基本信息。

(三)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活动组织、活动效果、典范特色活动(每个活 动提交2张jpg格式照片,以“日期-地点-活动名称”形式命名)、意见建议等。请于2019年8月25日前,以区县各部门为单位,将活动总结(含视频、照片和宣传画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相应部门联系人邮箱(见文件)。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xx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4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一、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原则

职业技能竞赛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工作的核心。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有利于公正、公平评判。职业技能竞赛有明显的职业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体现职业性,全面考核职业教育学生的职业技能。指标体系应该便于操作,便于对学生进行考核,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1.科学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将结果的评判和过程考核相结合,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评价对象,在专业技能方面有所侧重,能真实地反映行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为职业院校制定满足行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参考。2.职业性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明显的职业性特点。职业技能竞赛应该体现岗位职业能力,反映《国家职业标准》对岗位基本知识、专业技能的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对岗位职业技能进行考核。3.可操作性评价指标体系在理论构建相对容易,但实践操作会相对复杂,容易出现问题。在指标体系构建时一定要考虑各级指标具有代表性,各个指标的权重具有科学性,评价方法合理,便于操作。

二、评价标准的确定

职业技能竞赛的评价,是围绕着评价标准进行的,评价标准在内容上,是由相关评价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时,应考虑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是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知识、能力、素质三个要素。知识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能力包括:职业岗位能力、专业基本能力、关键能力。素质包括: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知识、能力、素质等要素,兼顾职业技能的考核,在指标标准确定时以能力考核为出发点,以学生从事职业活动所需的职业能力为评价标准,对各个指标进行系统性设计。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一级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确定为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包括:(1)独立学习能力;(2)获取新知识和技能的能力;(3)制定工作计划能力;(4)决策能力;(5)文献搜索、资料查询、调查研究的能力;(6)常用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7)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8)语言文字表达能力;(9)良好的身心素质;(10)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社会能力包括:(1)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2)人际交往和公共关系能力;(3)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及劳动组织能力;(4)项目管理能力;(5)群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6)勇于创新、敬业乐业的工作作风;(7)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8)安全意识及安全把控能力。根据职业技能竞赛的环境、内容和特定的工种,在确定方法能力、社会能力标准时,内涵进行适当调整。专业能力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在指标制定上应该有所不同。《国家职业标准》对工种都有基本要求和基础知识要求。对工作要求,从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上,要求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相关知识。因此,职业技能竞赛一级指标在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具有一致性,只是内涵不同。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对专业能力的要求,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为:基本知识、专业技能。一级指标确定为: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基本知识、专业技能。

2.二级指标构建根据职业技能竞赛特点,结合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考虑科学性、职业性、可操作性原则,确定二级指标。

第5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劳动法,课程,大学生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法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劳动法的作用日益凸显。实践表明,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知识,不仅对大学生就业有直接的帮助,而且对大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进一步的择业直至创业都将发生重要的影响。而非法学专业学生往往对劳动法一无所知,因此在大学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中应当将劳动法作为必选课,以提高大学生在兼职和就业中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其综合素质。

一、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或创业的谋生方式要求高校加强对《劳动法》的重视

大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获得从事某类专业所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自食其力,改变一直依靠父母或他人获得生活来源的问题。现在大学生毕业后找份工作不容易,所以很多学生只要有工作就会立即签约,不管劳动合同具体条款怎样,或尽管有些条款于其非常不利,也会毅然签下该合同;或者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条款从法律角度看是陷阱或是用人单位单方事先设定的圈套,一旦出现纠纷,大学生无法自救。

对于创业的学生来说,了解劳动法可以使其在创业之初就能完善公司的管理和规章制度,使企业正规化运作,为企业将来做强做大奠定良好的基础。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绝不是靠坑害员工发家致富的,而是靠员工群策群力,靠企业创新提升竞争力赢得市场。

二、实践中存在的大量劳动纠纷要求大学生能够运用《劳动法》保护自己

目前,我国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率在30%左右,而其中工伤、职业病等以劳动者为受损害一方的劳动仲裁案件呈现急速上升趋势,同时案件的标的额也逐年攀高。面对工作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高校必须让学生了解掌握《劳动法》的基本内容,知道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使学生明白如何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高等教育中《劳动法》的教学不仅可以使毕业后的大学生在就业时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更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时,能迅速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救济被损害的权利。高等教育是培养未来优秀劳动者的教育模式,劳动法的教学是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体系中的当然内容,对未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劳资关系的协调具有重要意义,能为大学生在未来的兼职和就业中提供劳动保护,为未来创业的大学生排除劳资关系的障碍。

三、劳动法课程在教学体系中的设置建议

(一)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突出劳动法课程的实用性

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劳动法目的是为了解决今后兼职或就业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劳动纠纷,事先能预防,事后能迅速救济受损的权利,实用性是首要的教学目的。当明确开设此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后,课程设置就应当围绕这个目的,抓住劳动法的相关重点,对学生进行详略得当的讲授。例如在讲解《劳动法》时,对于立法背景、总则等概括性知识以及促进就业、对用人单位的行政监察等与学生今后工作联系不是很紧密的内容,可以简略讲解;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工作时间的起算、工资标准及其计算方式、加班费的计算、福利待遇的保障、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解决程序等与学生以后工作联系较密切、今后可能会运用的条款应该进行详细讲解等等。这些知识将会让学生受益一辈子,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

(二)结合具体案例,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法学课程本身不枯燥,但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由于没有相关的理论背景,法律对他们来说,还是比较枯燥的。但如果结合案例教学,将大为改观本课程的教学效果。将案例与法律条款相结合来讲解劳动法,既可以丰富讲课内容,使课堂生动有趣,又可以加深学生对劳动法的理解。但是教师在结合案例时,应当注意切不可将报刊、网络上搜集来的案例原封不动、不做任何修改地作为分析材料。应对案情进行一定的简化,例如省略案件发生地、将当事人名字简化等,同时抽丝剥茧,针对某一具体条款,将实际案例中的相关法律关系提炼出来,使学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案情,并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对其加以分析,解决问题,从而达到良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效果。

(三)解释为主,重点讲授

我国1995年起开始实施的《劳动法》及相关解释,是我国劳动法体系的大纲。但是劳动关系同时还受《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民法中的其他法律规范的调整。例如,工伤问题,《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五十六条和九十三条对其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而《工伤保险条例》作为特别法更为细化地对其进行了具体的规制。再如,劳动者在工作实践中很有可能因为经验的积累和个人的创造性,而对某项产品进行改造,或者对某项技术进行改良,由此而产生的专利权归属(属于劳动者个人还是用人单位)问题,就涉及到了《专利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因此,教师在课程设置时,应当在以《劳动法》为主讲解的同时,适当扩展,将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合进劳动法的内容当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6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安全技术;职业危害;岗位职责;应急演练;三级教育

一、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些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一系列法律和政府规章相继出台,使得国家和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得以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与管理也逐渐步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因此,企业要发展壮大,首当其冲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强化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与员工的行为、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和企业体系建设,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因此,笔者认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仅是一个企业增强员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一个有效工具,而且也是一个企业加强企业文化、树立自身品牌和企业形象的外在表现。

二、现代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行为准则,上至公司管理层,下至基层员工都应当进行相应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教育。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它是提高企业员工自身安全意识、防范各类公共伤害、自然灾害以及工伤事故的最基本的方式之一。企业应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作为一项基本和长期的培训教育制度来抓,例如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防触电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防高空坠落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等,这些安全基础知识不仅在员工日常生活中会涉及到,而且与日常工作息息相关,通常这些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培训是作为专题进行培训,可以逐渐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培训,可以通过定期或国家(国际)纪念日,如11.9消防周期间,组织全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组织消防演练等来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3.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培训。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先要掌握相应的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员工知晓施工工程中的各种风险及规避措施,以此来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以市政施工为例,在进行沟槽开挖工序中,边坡的稳定性取决于坡度的大小、土质种类、地下水、周围荷载及开挖方式等诸多因素,以此,施工人员要将这些因素进行综合的考虑后确定开挖顺序、支护方式,切忌为赶进度,盲目施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于安全生产技术的教育培训,可以由生产技术专家、生产能手等专业技术比较精湛的人员组织进行,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进行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参观学习,也可以结合现场进行模拟试验。4.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教育培训。企业员工是生产的主体,其长期暴露于生产环境之中,不可避免的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因素,如吸入粉尘、接触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员工如果长期受到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而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久而久之,就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例如:市政施工工程中,夏季,封闭的隧道内沥青路面摊铺工艺会释放出有毒有害气体,通风量不足,作业人员易中暑和中毒,同时存在高温灼烫危害因素,因此,对此工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沥青摊铺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和相关预防和控制措施的教育培训,让其知道工作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措施,并且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重视职业健康和自身防护,杜绝职业病的发生。5.应急岗位职责培训、应急预案演练。为了熟悉各类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救援职责,增强员工突出事件应变能力,提高救援队伍应急响应速度,正确掌握事故控制措施和救援方法,将各类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必须让企业员工熟知自己在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岗位职责和处置程序,要想达到迅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效果,就要对员工进行应急岗位职责培训,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第7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一、工会女职工工作总结

1、几年来,妇婴医院职工队伍有了新的变化,在单位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以来,我院女职工的数量有所增加,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了新的变化。这些同志大都在3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医疗、护理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积极工作,是单位医务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2、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基本情况。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医院发展中的作用,为她们提供和创造施展才华的条件。截止目前,绝大多数女职工在医疗岗位的一线上工作。在工作中,这些女职工不断自学,通过积极参加院内举办的知识问答、岗位练兵等活动强化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年轻女干部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为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针对女职工自身的特点,认真落实涉及女职工的各种权益和待遇,尽可能为她们的生活、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一是切实落实涉及女职工的有关假期制度,如婚假、产假、哺乳期假等都尽可能保证落实。二是每年的“三八”节期间,由单位工会牵头、院领导出面,组织全体女职工进行座谈,了解掌握工作、生活中的有关问题,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三是每年组织女职工在院内体检,做乳腺癌、宫颈癌筛查等活动,关心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四是每到岁末年初之际,调查了解女职工家庭困难,子女升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尽可能给她们排忧解难。

二、对今后五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思考

  今后五年,我院工会女职工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市直工委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总工会会议精神,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组织女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履行职责,切实维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女职工为全市妇女儿童保健、诊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广大女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全院政治理论学习,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的切身利益。要把女职工工作置于全院工作大局,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开展相关具体工作,使广大妇女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新局面,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广大女职工的综合素质。

2、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妇女组织建设。要按照妇女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组织工作机构,使妇女工作从组织上得以保证。尽快建立健全院妇女组织,完善组织机构设置,选配得力人选,积极主动地创造工作条件,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立足岗位,带领全院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全市妇女儿童保健、诊疗工作中去。要注意在全院充分发挥好广大妇女干部的积极作用,引领她们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忘我工作、不断进取、甘于奉献,发挥主力军作用。把妇女工作同转变机关作风,促进部门行业文明结合起来,倡导科学的工作生活方式,带动家庭、影响社区,提倡节约资源,倡导和谐文明,为单位的和谐建设作贡献。

第8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制度建设;安全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idea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security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劳动保护是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事业。因此,在建筑施工中,我们必须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而为企业效益的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思路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应该结合本工程所处位置和结构特点,从财产和人员两方面制定全面的安全目标。主要包括:

1.1 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土建工程首先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全封闭防护或部分封闭防护);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1.2 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首先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须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

1.3 30 m以上脚手架或设置的挑架,大型砼模板工程,还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这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

1.4 满足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以及架设层次段落,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首层、固定层、随层(操作层)安全网的安装要求。事故的发生往往出在随层,所以做好严密的随层安全防护至关重要。

1.5 龙门、并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拉结、固定方法及防护措施,其安全与否,严重影响工期甚至造成群伤事故。

1.6 施工过程中的“四口”防护措施,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措施。如楼梯、通道口应设置1。2 m高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安全立网;预留孔洞应加盖;大面积孔洞,如吊装孔、设备安装孔、天井孔等应加周边栏杆并安装立网。

1.7 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如上部作业应满铺脚手板,外侧边沿应加挡板和网等以防物体下落。

1.8 “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走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或平台)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等均属于临边危险地域,应采取防人员和物料下落的措施。

1.9 用电。施工过程中与外电线路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屡见不鲜。当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屏障、保护网等措施。如果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还应设置绝缘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根据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现场临时用电需要量,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如果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50 kW 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10施工工程、哲设工程、井架门架等金属构筑物,凡高于周围原有避雷设备,均应有防雷设施,如并架、高塔的接地深度、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求等。

1.11 对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1. 12 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如夏季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温,防热辐射,调整作息时间,疏导风源等措施;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防坍塌措施;冬季应防火,防大风等。

总之,安全措施按其施工项目的复杂、难易程度、结构特点及施工环境条件,应选择其安全防患重点。根据多发性事故的类别,应抓住以下6种伤害的防患制定相应的措施:

一.是防高空坠落;

二.是防物体打击;

三.是防坍塌;

四.是防触电;

五.是防机械伤害;

六.是防中毒事故。

这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

2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1.1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领导到制度,从检查落实到责任目标,应形成完整的规范。施工单位和开发商、监理公司要从工程的安全角度加强调控。一方面,注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规定》(23条禁令)和《扬尘控制八项标准》《民工宿舍冬季取暖标准》,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法规化。另一方面,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从项目负责到工段头目,层层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实施不同的责任负责制。到工地围挡、临建设施、控制扬尘、材料堆放、施工道路、冬季取暖和生活区管理都有章可循,施工现场全面实行标准电闸箱(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规范和提升用电设备安全性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全过程监督和安全施工评价。特别对质量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同时给予处罚。并通过限制市场准人的手段对违规公司进行强力约束,促使各级领导抓好安全工作。

2.2 抓全员教育,提高安全施工意识。

为使企业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农民工安全防护意识施工企业应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应包括:

第 一: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即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第 二: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第 三: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包括:

第一: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第二,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第三,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3 依据工程现状,加大施工安全检查力度。

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应该突出重点,随时检查,防止隐患。特别做好以下的检查:

一是重点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跨电梯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超高脚手架的搭设和密目安全网的挂设。二是施工用电的检查。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一闸多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三是深基坑施工和建筑工地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新购进钢管、扣件一律实行交易备案制。四是冬季民工住宿采暖的检查。只允许采用集中住宿基地、连接燃气管道、室外标准炉具、单独敷线电暖气四种取暖方式。五是高处防护密目网封闭化的检查。

2.4 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大企业安全施工投入

把企业落实强制性标准作为企业资质评定和市场准入的一道门槛。按照建设部的指导意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认证,促使企业加大对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和资金的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强制性标准包括: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机构和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绩考核。有一个分项考核内容不合格,给予一个月整改再重新认定;有两个分项考核内容不合格,需两个月整改再准予申报。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促使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人员配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施工的资金投入,及时淘汰落后机械设备,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和提高。

2.5 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防止突发事件

首先“三宝”“ 四口”防护是基础。“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四口”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和电梯井口。

要求做到:建工程时设计密目网式安全网做到全封闭,在多层建筑施工用里脚手架时,应在搭设距墙面10 c m的防护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高层建筑无落地架时,除施工区段脚手架外转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外,下部各层的临边及窗口、洞口等也应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其他防护措施全封闭;检查现场封闭与脚手架作业时外转防护;电梯井内应每间隔不大于10 m设置一道平网防护层。其次,脚手架的检查是关键。经常注意脚手架的检查,看小横杆的设置位置是否在立杆和大横杆的交叉点(即节点)处,作业人员施工层脚手板下方是否应有平网防护;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垫板是否牢靠等。

施工用电是检查的重点。检查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变压器工作是否正常;有没有使用五芯线电缆和标准电箱;物料提升机的电缆是否绝缘等。

人货两用电梯的检查。有配重的电梯在安装、拆除过程中,有时处于无配重运行,除荷载按50%考虑外,还要求只能运载两名安装工人和必要的工具,不能作为正当梯笼载人上下,以防止发生事故。塔吊要经常现场检查力矩限制器,必须灵敏可靠,保证准确无误。电子式的力矩限制器,因其仪表显示值不能作为超载报警的依据。必须在每次安装后,以实际幅度和吊重进行标定。塔吊每次重新组装后。在试运行的同时,应检验其安全限位装置的可靠性。并做详细记录。当塔吊安装时间不长,即做安全检查,并在确认安装调试可靠时,可免做试验;检查塔吊有无卷筒保险;上人爬梯设护圈。符合不设护圈要求的塔吊,可不设护圈。第五,施工机具的检查。电焊机要加装二次防触电装置;搅拌机操作手柄保护装置,必须将手柄轮固定,否则会给作业人员带来危害。

第9篇:劳动保护基本知识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公司发【2017】46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钢检修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安全科负责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建档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械技术科负责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六条电气技术科负责电气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电气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七条综合管理科负责部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任职资格、建档、编制相关培训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科负责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临时外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档。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三级安全培训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厂级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安全科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新工人进入单位后,综合管理科对其本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证明、职工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一一核实,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综合管理科对新工人发放“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责任单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档,并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级安全培训结束后一周归入新职工本人档案。无上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者,下一级不得进行本级安全培训。

(五)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

第十条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分别为

(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2)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况、设备维护检修特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单位危险区域、特殊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车间级安全培训

(1)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检修作业防护措施等。

(3)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及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新入厂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不少于56学时,合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厂职工通过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为:厂级、车间级安全考试90分为合格,班组级安全考试100分为合格。

(3)职工跨厂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三级培训;职工厂内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二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和内容与新职工安全培训相同。

(4)职工休假满7个工作日不满一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单位,必须进行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在每天班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动态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当天生产或检修任务的特点。

(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

(三)上一班曾经发生的违章行为其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提醒班内每个人当班应该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六)提醒职工吸取企业内已发生伤亡事故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七)学习(抽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于每周一组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学习相关的安全杂志、周刊、材料等。

(二)总结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传达公司、部、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学习讨论伤亡事故的通报。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有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岗位安全规程、标准化作业、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知识、伤亡事故案例、公司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等。

(四)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部相关科室,每年组织一次对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处理事故的相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科、管理科应准确、详细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并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厂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厂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进行。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安全处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四章培训效果检查

第十八条三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安全教育

(一)各类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类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各类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一)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一条日常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四)检查职工对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会写、会背、会用”。

(五)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是否进行了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

(六)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是否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