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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由专业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三是为老年人提供信息咨询和中介服务,方便老年人生活。
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条件,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4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4.38%,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14%,空巢老人已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0%以上,高龄、空巢的老龄化特征明显。2008年,我市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切入点,在主城区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年来,市政府直接投资2000余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为困难空巢老年人购买服务,全市城区所有社区均已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余万老年人享受到了居家养老服务。但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完善运行机制,增加服务内容,提升居家服务水平,提高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二、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依托社区,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老年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和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入手,重点照护与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相结合,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相结合,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与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2011年年底前,所有城区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启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2012年,实现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和服务范围的城乡一体化;3年内,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满足80%以上居家老年人的需求;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便利老年人居家养老的“15分钟生活圈”。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办法。2011年年底前,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2012年将65岁以上低收入家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形成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与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指数变化的联动机制。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居家养老政策,在市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服务范围。
(二)完善居家养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或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区、县(市)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设立老年人信息服务“管家”,提供各种紧急救援服务、生活需求服务、日常生活咨询服务等。3年内,实现居家养老信息网络覆盖有需求的所有老年人。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须全面掌握老年人基本信息,随时整理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组织协调专业为老服务人员、志愿者,及时提供入户和其他形式的服务。社区公益用房应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区,有条件的可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立老年人大学教学点、图书室、活动室、配餐点等。农村要依托敬老服务中心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乡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范围,社区专职工作者负责本管理网格范围内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协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区政府要按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设立运营补贴,在社区设置的社工岗位、公益岗位中指定为老服务人员,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至少应有1名专职人员。
(四)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2012年建档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逐步完善社区全科医生上门服务制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综合性、个体化的医疗和咨询服务;探索为需要长期照护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
(五)完善失能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小区改造和楼盘建设时,要完善失能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免费开展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无障碍生活设施改造,将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生活设施改造工作延伸到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
(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各区要建立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居家养老骨干队伍,在老年人健康咨询、康复护理、心理问题纾解、法律维权、家用电气使用、老年人理财、保险等多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形成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义工队伍为主体,邻里互助、亲友相帮为补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七)探索建设老年社区。引导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社区和老年宜居社区(楼盘、单元)。
(八)探索新的居家养老形式。探索“异地养老”、“以房养老”等服务模式,探索设立老年人护理保险等商业险种,探索开辟老年人健身、休闲活动站点,探索鼓励子女与老人共同或就近居住的办法。
四、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扶持政策
(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以奖代补机制。市政府在福彩公益金中安排居家养老专项奖励资金,对2011年年底前全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区,按平均每个社区1万元标准对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从2012年开始,每年对出色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任务的区政府给予奖励。
(二)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政策。经市、区(县、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比照养老机构相关政策,免征营业税;对经审核确认为非营利组织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经营所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包烧费均按居民使用计费标准收费。市政府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物业费补贴政策,对已出台的有关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政策涉及居家养老服务的,有关部门要搞好政策衔接,落实各项政策优惠。
(三)建立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市政府将于2012年建立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为城区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
(四)鼓励企业建设老年宜居社区。经民政部门批准,凡在主城区内开发建设“老年宜居社区”或建设老年宜居楼盘、单元的,参照我市养老机构建成后政府一次性补贴的政策执行。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地区也要相应成立居家养老服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所在地域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具体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居家养老服务任务目标和各有关部门职能,市直各部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市民政局: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日常管理;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办法及组织实施;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和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市发改委:负责将养老服务业及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服务业扶持范围。市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逐步建立符合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中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保障,监管政府投入资金的管理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的公益岗位和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市建委和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将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及相关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建设。市卫生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制定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预防保健、医疗、护理、急救、康复等措施制度;开展老年家庭病床试点。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养老保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税收扶持政策。市教育局:负责社区、村(居)老年人学习教育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支持大专院校开设养老服务课程,积极为社区、村(居)培养养老服务方面的人才;鼓励在校学生深入社区、村(居)为老年人服务。市商务局:负责社区便民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建设。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单位(企业)物业费减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市司法局:结合法律援助行动,制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提供法律服务的优惠政策。市广播影视局和哈报业集团: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舆论宣传。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市体育局:负责社区老年文化和体育活动站的建立和活动指导。市残联:负责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生活设施改造工作延伸到失能老年人家庭。市总工会和市妇联:负责开展孝亲敬老家庭、好儿女评选活动。团市委:负责组织以为老服务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老年人大学:负责老年教育进社区工作。市老龄办: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工作。
(三)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市政府将用于开展居家养老的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各区、县(市)要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投入力度,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农村社会老龄化面临严重挑战
第一,农村老年抚养比难以承受。至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10%,步入了老龄化社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3.26%,农村老年抚养比为4.22:1。也就是说,4.22个劳动力养活一个老人。据专家预测,按现有情况来计算,到2050年,社会总人口可以降到11.5亿人,而60岁以上的老人将会达到4.37亿人,占总人数的38%。农村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更为突出,农村社会老龄化挑战将比城镇更加严峻。我国整体上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在我国农村,未富先老的矛盾更为突出,给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
第二,农村老龄化的“三项”指标均超过城镇。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地进入城市,从而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据有关调查,在老年人口总数、老龄化水平和老年抚养比三项指标中,农村都超过了城市。其中农村老年人口的总数已经达到1.05亿,是城市的1.69倍;农村老龄化水平达到18.3%,是城市的2.3倍。
第三,农村空巢老人的问题亟待解决。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空巢老人的数量已接近一亿,多数是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微薄者,求医看病比较难,甚至出现病死无人问津的现象。
第四,新农合落实效果不佳。农村70%以上的老人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内,在报销起付线以下。“新农合”主要是针对住院的大病给予报销,且多数地区15万元封顶,老人住院自费比例部分难以承担,一旦患大病,有的老人甚至放弃治疗。
第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滞后。农村为改革开放贡献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但与其所享有的养老保障相比,却不能划上等号。“农村非农业人口”处境更加困难。部分60周岁以上的农村非农业人口在进城务工时,养老意识尚未形成,退休回到农村后,一无工作,二无劳动能力,有的甚至已将承包地、住房都转让了,无力负担个人养老费用。对于这部分对改革开放有贡献的老人来说,养老得不到保障是不公平的,需要国家救济和照顾。
养老保障的城乡差异
第一,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差异。城镇老年人拥有良好的养老基础设施,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医疗资源、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场所等,而农村则相对缺乏。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不能只看床位数情况。我国多数地区出现城市养老床位紧张,而农村床位却大量闲置的现象,正是由于农村医疗资源不足或不配套、养老机构的布局不合理、农村布局分散,使得服务设施功能难以发挥作用,这是由服务质量不均衡造成的。
第二,养老模式的差异。城镇老年人的养老模式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1949~1958年,以家庭为主,集体养老为辅,《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保证了老年社员的生养死葬都有依靠;1959~1978年,以集体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由于是“政社合一”,都是集体保障老人的养老;1978~迄今,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模式补充。有的农村地区建立了类似于敬老院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社区综合服务站等提供养老服务,但由于没有配套的医疗资源、专业护理人员、老年活动场所等,对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水平较低。
第三,退休年龄的差异。城镇退休年龄,男性在55~60岁之间,女性在50~55岁之间。而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农业生产基本靠“妇女、儿童、老人”的“386199”部队完成。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平均年龄都在50岁以上,据不完全统计,粮食生产从业人员50岁以上的约占63%,其中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务农农民年龄已接近60岁。当城镇退休职工享受着人口红利创造的养老金时,农村老年人仍在为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四,区域性差异。中东部发达地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远高于西部地区,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吸引了西部地区年轻劳动力的流入。各地区养老保险不够平衡,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因此,对于吸纳劳动力较强的中东部地区,其养老压力小、养老保险统筹力度大,相反劳动力流出的西部地区,不但老龄化速度高于东部地区,且养老保险基金严重不足。
应对农村老龄化的对策建议
统筹城乡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战略。解决城乡矛盾既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更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中之重。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大背景进行考虑,而不能仅考虑农村养老、医疗、照护等具体问题。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根本还是要提高“三农”的自我发展能力。
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降低“新农合”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就医难问题。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龄老人补助和五保供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大贫困地区、中西部地区的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
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构建和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整合村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或社区中的各种力量,建立完善的综合性、多功能老年人服务机构。推动养老服务业社会化。养老不仅是一项福利事业,也是一个产业,社会对养老服务有巨大的需求,应将养老产业作为重要投资领域,除了国家投入外,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并给予税费优惠政策。探索“以农地养老”的新模式。结合农村改革,在允许土地流转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效仿城镇居民“以房养老”的模式,探索“以农地养老”的新模式,发挥土地资产在农民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养老;家庭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4-0172-05
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体制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一是家庭养老是老年人的一种自然选择。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习惯于在青壮年时期将自己的全部收入和积蓄用于养育子女和置办家产,并在年老时全部交由子女掌管,不预留自己的养老费用,而是由子女担负起父母年老时的供养责任。表面看来,这是晚辈对长辈哺育的一种回报和反哺,其实质则是老年人对自己青壮年时期劳动成果的延期享用。二是家庭养老是老年人的一种精神选择。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老年人的需求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养、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方式的满足,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中的照料。调查资料表明,85%的老人希望由配偶或子女来照料日常生活。三是家庭养老在农村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渊源。在农村老人享有极高的威望和权利,已自觉不自觉地养成了尊老、养老的良好习惯,形成了以孝敬、赡养父母为荣,以虐待、歧视老人为耻的社会风气。四是农村家庭经济供养的能力得到增强。1978―1997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家庭财富从233元增加到5 940元,其中,人均金融资产从18元增加到1 334元;每年粮食存量从人均64公斤(1980年)增加到562公斤[1]。绝大部分农民新建或改建了房屋,电视机、电冰箱、电话、摩托车等已进入普通家庭,娱乐、教育、文化、服务等支出的比重大有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程度也得到提高,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能力和主动供养自觉性得以增强。
土地被认为是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这也是农村养老与城镇养老的一个重要差别,本论文试图论述土地在不同情况下对养老的支持程度,为制定农村养老政策提供实证依据。土地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就业保障、生活福利和医疗养老保障的可靠手段,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我们所指的土地对养老的支持程度是指土地对农民养老经济需求的满足情况,通过调查了解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满足这些需求的经济支持有多大比例来源于土地收入。
除了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我国大部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时难以普及,因此,提高土地的保障能力作为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方式,仍具有现实意义。通过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比较利益水平,提升土地的保障能力。积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加工增值程度,同时,改善政府对农业的调控方式,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支持。积极鼓励土地流转制度创新,使土地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将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以股份的形式界定给农民,农民可按股分红。此外,各地应尽快建立与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通过反租倒包、转包、租赁、土地产权入股、大户托管等形式,合理有偿地流转起来,使农民从土地上获取更多养老支持。
一、农村土地养老保障问题研究回顾
关于农村土地对养老的经济支持问题,学术界存在不少争议。刘书鹤认为,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在城乡均难以充分就业的大势下,土地的作用就在于它保证了广大农民就业或部分就业的条件,保证或部分保证了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来源。虽然农民外出打工者呈增长趋势,但多数在外生活不稳定,如果找不到工作或对工作不满意,还可以回来种地[2]。
肖来付认为,在传统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土地是农民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谋生手段,也是农村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可以说,土地是家庭养老的基础。然而,在如今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所能够占有的土地资源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出现了危机,“土地养老”的保障功能呈现出弱化趋势[3]。
温铁军明确提出,农地现在最主要的功能不是生产资料而是社会保障;姚洋也认为,“这种平均主义的农地制度具有一种内在的社会保障机制”,他把这种机制称为土地社会保障制度,认为这种制度的正面作用可能足以抵消平均主义农地制度在生产效率方面的损失(姚洋,2000)。梁鸿通过对苏南地区的研究指出,土地已经不能担起抵御农民家庭生活风险的重任,他把这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虚化”(梁鸿,2000)。齐莉梅根据对我国东、中、西部的实证研究,分别把农村人口自身拥有的土地、家庭等养老资源和社区、国家等外部供给的制度保障资源的状况描述出来。指出传统意义的耕地保障功能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工业化社会、老年化社会的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需求,只有耕地经营规模大、农业市场效益高的地区,耕地才能产生现代社会意义的生活和养老保障作用(齐莉梅,2004)。
一般认为,土地保障只是在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才能靠得住。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灾害频繁的国家,每年不少地区都会遭受自然灾害的侵害,国家在这样的时候也会全力以赴地扶贫救灾,帮助农民渡过难关。有学者认为,无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农民获得的只是生存保障,即解决温饱问题。然而,人生问题不仅是温饱问题,还有生病、伤残、老年丧失劳动能力等问题,一场重病,就有可能使一个家庭陷入贫困甚至倾家荡产。在我国,农民对于土地,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民没有权力变卖土地以解决燃眉之急,所有只有靠借贷(高利贷)或变卖家产(大多数人除了最基本的生活用品,没有多余的家当)解决面临的困难。从国际范围来看,虽然许多国家农民都需要依靠土地养老,但基于土地实现养老的途径却很不同。在土地私有制国家,农民即使遭遇产销风险(天灾人祸、信息不对称、生产过剩)和道德风险(子女不孝),生活失去保障,但由于他们拥有土地所有权,仍然可以通过出租和出卖土地养老。在我国,农民依靠土地养老面临的各种风险,不仅大于发达国家,而且大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只是一个附带风险的初级保障,因此依靠土地养老是靠不住的(刘翠霄,2006)。
也有学者对土地保障或“土地福利化”提出质疑,“土地福利化”是指由农民耕种自己的分地来给自己提供保障,而社会组织(政府、社区、企业)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这种由于政府不承担任何义务,因而农民也享受不到任何权力的所谓保障,根本不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核心是“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这是指提供保障的义务不能“私有化”,即政府不能把自己的义务推卸给农民,而土地保障或“土地福利化”等于政府让农户自己保障自己,即把保障的义务私有化了,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必要再谈农民的社会保障?(秦晖,2003)
我们认为,土地是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传统社会土地为农民提供绝大部分生存保障(尽管是低水平的),在人们的收入多元化的今天,土地收入仍然占农民收入的很大比例。国家统计局2008年4月24日的数据显示,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户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2008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 494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人均608元,农民务工收入人均355元。其中,本地务工收入人均123元,外地务工收入人均232元,农民出售农产品的收入人均555元,出售种植业产品的收入人均284元,出售林产品收入人均13元,出售牧业产品的收入人均236元,出售渔业产品的收入人均22元[4]。可见,直接或间接的土地收入占农民收入的37.15%。目前,我国仍有3/4的农户是纯农户或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农业,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广大农户,来自农业的收入高达60%以上[5]。在不同地区、不同的农业经营方式,农业收入差别很大,为农民养老提供的保障程度也不同。因此,有必要研究土地的养老保障程度,了解土地利用形式对养老保障程度的影响
二、农村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弱化的现状
随着土地收入比较效益的下降和人们养老消费的增加,土地收入对农民养老的支持程度普遍降低。梁鸿在2000年对苏南农村地区土地保障能力作了估算和评价。鉴于我国现阶段农地的所有制形式,农户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保障作用主要来源于土地的收成。苏南大部分家庭的土地收益在5 000元以下,占有耕地家庭总数的90.6%,平均家庭土地收益为2 521元。只有9.4%的家庭土地收益在5 000元以上,平均为6 518元。土地收益与家庭生活消费相比,在一般农户中,有81.6%的农户的土地收益已不能应付家庭日常的生活消费支出。也就是说有81.6%的农户靠土地收益已经不能完全保障日常生活,何况农民的养老支出除了吃穿、看病和零花钱,还包括人情往来和文化休闲开支。在苏南土地收益减去日常生活消费支出的剩余金额,在500元以下的为4.9%,在500―1 000元的为4.3%,在1 000―2 000元的为4%,超过2 000元的为5.2%[6]。如果以1 000元剩余收入为具有保障能力的标准,那么在苏南地区,在整个有耕地的一般农村家庭中,只有9.2%的家庭尚有一定的土地保障能力(约占家庭总数的8.1%)。
通过调查说明,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老人的消费层次主要在满足吃穿和看病等基本需要层次,但是,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发达地区和贫苦地区农村老人的消费结构和生活质量有明显的差异。
根据我们对100人的调查,农民的人均年养老费用2 000元,农业收入的年人均625元,养老支持程度为31.25%。综上所述,可见,目前农村家庭中的土地保障功能是比较弱的。
为什么保障程度下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农业的收入在降低,二是养老费用在提高。
导致农业收入低的原因很多,首先,农业利润难以实现。农业生产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农民的收入难以有稳定的预期,农产品的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以及农资价格的持续上涨,抵消了政府的惠农政策,是农业收入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据有关部门统计,2008年的主要农资品种比1990年平均涨幅400%以上,根据我们对河北、山东、河南、辽宁等地50户农民的访谈结果,除去种地生产资料投入,大多数老年人的种地纯收入平均只有400元,其中,有18%的老年人的农业纯收入为负值,他们不能通过在土地上的劳动来养活自己。能够靠土地收入吃饭的人为34.1%。能够除吃饭支付日常生活费和医疗费用的分别只有22.4%和12.3%。总体来说,能够靠土地收入来供给吃饭和日常生活的比例非常低,还不到1/4。以河南沈丘县D村老王家为例,家庭人口五人,儿女、儿媳均在外常年务工,他与老伴经营全家承包的5亩土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2007年的每亩生产成本:种子45元(包括麦种:0.6元/斤*20斤;玉米种:5.5元/斤*6斤),化肥428元(包括复合肥:110元/袋*3;尿素:98元/袋*1),农药70元,机械149元(包括耕作:72元;收割:60元;播种:17元),水电39元,总投入(不含人工成本)为731元。而每亩的收入为:小麦900斤,单价0.82元,亩毛收入738元;玉米800斤,单价0.73元,亩毛收入584元。加上政府的粮食直补46元,一亩地全年收入1 368元,扣除成本每亩只有637元的收入。这一收入是不含自用工费用的,根据当地的折算,每耕种一亩地,需要投入的劳动力大约需要12天,当地每天的劳动力工资标准是50元,这样每亩的劳动力成本是600元,扣除劳动力成本,种粮的农民每年的纯收入只有37元。所以,农民这样评价农业的收入:“我们一年到头种田得到的就是自己的人工钱”。可以看出,农业的生产和收入水平实际上相当于为农民提供了一个低工资的就业机会。农业的收入只是保障了农民的温饱,按照当地的养老费用(我们估算平均为每年2 000元)农业收入的保障程度仅为31.25%。
其次,农业经营面积小。我国农村人口多,耕地少,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经营耕地仅2.07亩,户均耕地仅7亩左右。这一现状决定了农民一家一户不可能单纯依靠土地大幅度地增加收入。按照经济学原理,如果人均耕地面积不变,单靠增加其他要素的投入量将带来边际收益递减。在现有的人地比例下,农民即使像绣花一样来经营土地,增收幅度也非常有限。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试图通过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的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之一。我们对北京、河北的调查,由于人均土地面积小,产业结构调整并没有给农民带来显著的收益。
再次,农业保障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土地对养老的保障体现在土地收入的积累和老年后的劳动能力两个方面。根据调查,农村居民有32%的农户没有储蓄,43.6%的农户没有明确的储蓄计划,只有25.5%的农户有很强烈的储蓄倾向。其储蓄的目的更多考虑子女教育和子女婚嫁。我们对50户的老年农民调查,几乎全部都是为了子女而储蓄,没有为防范养老风险而储蓄的动机。可见,在农村储蓄不是家庭养老保障的可靠经济来源。那么就只有在土地上劳动才能实现土地的部分养老支持。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从60岁到80岁,存在较大差异。平均劳动年龄按70岁(调查对象中86%老人70岁后不再参加农业劳动)算,70岁以后失去农业劳动能力的农民就难以从土地上获得收益(特别是粮食种植业由于利润低难以转租他人)。
养老费用的提高也是土地养老支持程度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与传统社会相比较,当今社会不仅养老支出的项目在增加,而且标准不断提高。传统社会农民的土地养老保障实际上是温饱型的养老保障,除了维持最低水平的吃饭、穿衣、住房外,一般没有什么其他需求。而今天的养老保障除了温饱,还包括了娱乐(如看电视)、通信、医疗、人情往来等,需要支付水电、煤或煤气等费用,据我们粗略统计,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的养老保障项目比30年前多出了2陪多。而且标准不断提高,以穿衣为例,过去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传统已经不见了,过去没有电视、冰箱、电话等费用,而今天这些成为老年人生活必需品。但是,农民人均的土地面积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土地带来的相对收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降低了,农民的收入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这是土地养老支持程度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提高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可行性分析
那么有没有办法提高农民土地的养老保障程度呢?近些年,各地通过变革农民土地的利用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在提高土地养老支持方面有不少经验值得总结。其中,影响较大、效果较好的有以下四种情况:
1.土地股份制改造
土地股份合作制始于1992年,广东南海区进行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其基本做法:(1)将集体资产及土地折价入股。以联合社(行政村)或经济社(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全面丈量土地、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净值和土地价值,作为入股依据,把全村或全社的土地集中起来,由联合社或经济社统一规划、管理和经营。(2)配置股权。以净资产量化给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配置股权。配股方法则各地因地制宜,多种多样。(3)股权管理。规定股权不得转让、抵押、赠送、继承和不得抽资退股。(4)进行“三区”规划。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业开发区和商业住宅区。近些年,许多地方在尝试推广社区型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南海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为保护农民利益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一方面,通过将包括土地在内的集体资产作股量化,给农民配股分红,使农民能够获取稳定集体资产收益。据统计,2005年,全区股份分红金额达10.29亿元,人均股份分红1 523元[7]。另一方面,社区合作组织经济实力的增强,使其有能力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建立了合作医疗、退休金发放、升学参军补助等项制度,还通过修建道路、学校、幼儿园、绿化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对土地股份合作制学术界褒贬不一。但从养老保障的角度看,这一做法无疑值得研究和借鉴。因为当老年人劳动能力下降或失去劳动能力后,土地股份合作制可以保障农民土地利益的实现,为养老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土地入股,农民自然可以获得其所带来的赢利,从而为农民提供一项较为稳定的经济收入,解决了基本的生活问题。此外,土地的股份制改造为社区合作组织改善农村的设施和发展社会事业提供了基础。
2.促进土地流转
调查中发现土地养老支持程度与土地的经营规模和土地能否自由流动有关。首先,土地养老支持程度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提高而提高。我们比较了同一村庄经营耕地面积的大小对养老支持情况,种粮的农民人均一亩土地的养老支持程度为31.25%,人均5亩土地的养老支持程度为159%。在辽宁的一户农民承包了690亩耕地,老两口每年纯收入可达5万元以上,可提供全部的养老支持。在北京郊区,我们也比较了不同经营耕地面积的农户的养老支持情况。但是,如果耕地面积增加到人均10亩,每年的纯收入可达到6 000元以上,可基本满足农民养老的经济需求。我们调查的一户78岁的老人,还供养着一位98岁的老父亲,两个老人承包了50亩果园,靠78岁老人管理(采摘季节要雇工),每年的收入在3―5万元,可以提供两位老人的全部养老费用,每年还有储蓄。当我们问这位78岁的老人失去劳动能力后怎么办时,他说:“希望把土地作价转让给他人”。由此看出,土地流动对规模经营和老年保障都是重要的。就是被学术界指责的“反租倒包”也是受到老年农民欢迎的,在山东荣成宁津乡夏家村一老年农民这样讲述自己的愿望:“当不了了,希望能把土地租给别人种,能给我个口粮就行”。因为大多数年轻人对经营农业没有兴趣。“反租倒包”这种形式对解决老年人的土地价值实现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
无论是规模经营还是土地出租的实现,都依赖于土地产权的变革。土地产权拥有形式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进一步发挥,也影响到养老支持程度。国际经验证明,私有产权的保障比国有产权和公有产权更有效率,韩国和日本的的成功说明了这一点,我国台湾的也证明了这一观点。台湾在1949―1953年期间将土地分给农民(农民得到了长期稳定的土地权利),在随后的10年里,农民家庭年收入增长150%(罗伊,等,2000)。盖尔・约翰逊认为,可以将土地所有权交给农民以补充农民养老金的不足[8]。也有学者提出,赋予农民永佃权,土地可以成为农村老年人稳定的投资方式。农民就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这既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也能够更充分地发挥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9]。
3.调整产业结构
为了了解不同种植结构对养老的支持问题,我们对果树种植和蔬菜种植户进行了调查,特别是对设施农业的收入进行了详细调查。结果表明,经营设施农业可以提高农民收入,每个大棚(占地一亩)年纯收入平均为7 200元,比粮食种植高出10陪多。但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明显增加,如种大田作物平均每亩每年需要的劳动工作日为15天左右,设施农业则需要200个工作日(春秋冬三季)。而且设施农业劳动强度大,一般到65岁便难以胜任大棚里的劳动。但由于收入高,对储蓄养老具有一定意义。此外,发展果树与设施农业和大田作物相比,既可稳定收入,又能节省劳动力,这也是提高土地养老支持程度的有效措施之一。
4.发展旅游服务业
最近几年在大中城市周边出现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采摘农业、旅游农业等,其实都是农民依托自己的承包地,通过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乡村旅游,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农事体验的新型产业,我们对京郊农业旅游的发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发现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不仅为农民致富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而且显著延长了老年人的就业年龄,为农村养老保障开创了新的空间。以土地为依托发展旅游服务业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农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人们可以根据旅游消费者的需要调整自己的种植结构,如有的农户种植黄瓜和南瓜,有的种植杏核、樱桃,有的则种植花卉等,这种种植结构的调整是充分尊重消费者需要基础上的自组织现象,因此充满了活力和生机。二是农业产业链条有效延长,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使农产品从田间一直延长到餐桌,升值空间是其他产业化途径难以实现的。三是农民收入显著提高。无论是产业结构调整,还是产业链条的延伸,都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条件,在我们的调查中,乡村旅游户平均收入在5万元,特别是为老年人创造了一个“老有所为”的机会。多数乡村旅游户认为,只要他们能够劳动,可以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养老保障。
以上这些提高农民养老支持程度的途径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发挥作用的,如乡村旅游的发展就只能在大中城市周围和有独特资源的乡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实施也只有在经济发达地区才能实现。因此,提高农民养老支持的具体方法要因地制宜。
四、结论
农村家庭养老无论是对社会、对老人均具有重要意义。家庭养老具有国家、社会等其他方式无法替代的功能。因为养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前两者国家和社会可以给以适当的帮助,但第三个功能却是国家和社会无法替代的;同时,家人更了解老年人的各种需要和生活习惯,与公共养老机构相比,在保障资金相同的情况下,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更高些。完善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可以使我国避免走上西方式福利国家的覆辙,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保障之路。但是,家庭养老的巩固、继承与发展依赖于土地提供的养老支持程度。我们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提高土地养老支持程度有助于农村老人提高生活质量
土地对老年人的作用有三个,一个是作为生产资料,老人自己在土地上进行生产,土地的产出是老人的收入来源,作为日常消费经济来源。另一个作用是土地的交易价值,当老人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种植土地时,可以把土地交给子女或转包给他人,也可能被征用或占用,老人可以得到别人因为耕种土地而交付的转包费或征地补偿金。对农村老人来说,给子女耕种和转包给别人都是以放弃土地使用权换取生活来源为代价。以上两种情况下,老人都能直接从土地得到收益。第三个是土地作为有价值的资源,通过土地的继承交换子女养老,土地的继承能否交换子女养老,取决于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和交易资源的价值。
实践证明,土地的产权制度、土地的利用方式影响土地的养老支持程度。姚洋曾对农地的不同的产权拥有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作过系统研究(姚洋,2001),他从土地的保险功能及其对土地制度改革的意义方面回顾了土地在中国农村所扮演的集体保险功能,并通过理论模型研究了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什么时候不会阻碍农地产权改革,地权改革所带来的效率改进就足以抵消土地的嵌入式保险功能的损失。要发挥土地的保险作用,建立一个完善的土地租赁市场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大多数学者认为,地权的不稳定和土地交易权受限制对土地产出率具有负面的影响,其影响途径是降低要素配置效率和减少农户对土地的长期投入,在某些时候还会造成农户降低对土地的短期投入(何凌云,等,2001)。因此,我们认为,要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和养老支持程度,重要的是要稳定土地承包权,有必要变目前的有限期承包为无限期承包,给农民以承包地的转让、租赁、抵押、继承等权利,这样不仅使农民对土地收益有较长的预期,也可以加速土地的流转。一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可以获得土地流转的收益,另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可获得规模经营的收益。另外,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和农产品保护政策也是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和养老支持程度的重要方面。
2.提高土地养老支持程度有助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保存
应该看到,现代人敬孝意识在趋向淡漠。在实际生活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父母尽孝往往被一些人放在最次要的位置。有的甚至把老人看成是家庭的包袱,厌恶、不赡养甚至遗弃老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要强化人们敬老和养老的意识,仅靠宣传是不够的,因为家庭养老作为一种文化是由特定的生产方式和其特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文化的保存需要载体,其中土地较高的收益和继承是重要载体之一。齐美尔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所有接触都是以给予和回报等值这一图式为基础,……没有这种相互性,社会平衡和凝聚便不复存在……在不能等值的关系中,感激起到了补充物的作用,它建立了相互关系以及服务和回报服务相互关系的纽带,甚至在这些关系没有由外在强制加以保证时也是如此”(布劳,1987)。有了交换,社会才成为可能,才有了关系和人伦。当然,父母和子女之间抚育和供养的交换,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交换,它是在温情中进行的,而且是不对等的。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更多地出于生物本能,是自觉的行为,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则在血缘亲情之外,还有道德压力和责任,主要体现为一种社会行为。由于社会的变迁使赡养正在从伦理取向向利益取向倾斜,从生育伦理型的养老模式转变为交换型的养老模式。这样,老人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对其老年生活保障起着重要作用。实施上,农民收入低是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重要原因,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家庭养老,必须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增加收入,尽快脱贫致富,使得赡养扶助老人不仅成为大家自觉自愿的行为,也成为大家力所能及的行为。
3.提高土地养老支持程度不能替代社会养老体系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主张强化家庭养老意识,以家庭养老为基础,并不是否定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中国农村养老应该走“家庭养老保障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核心,社会养老支持为主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家庭提供吃穿住行费用,履行赡养义务。但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难以全部承担老年人的照料事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显得十分重要。可以借鉴日本介户保险制度中介的做法,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体育旅游服务等涉及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服务。上海的经验值得农村养老借鉴。上海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从2000年开始启动试点,至2005年底已在全市19个区县都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233个街道(镇)建立了助老服务社,并建成了83家社区老年日间中心[10]。参与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和帮困,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政府的责任在于发展和完善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事业,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为老年农民提供养老补贴等。由于农产品的特点,靠土地收入养老存在很大风险。土地不同于养老金,它需要通过劳动才能实现其价值,老年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只能找人代耕,而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种方式经常会遇到困难。因此,政府通过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或者说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其他途径不可替代的。提高土地养老支持程度的意义在于强化家庭养老意识,减轻国家养老负担,但不能替代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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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湖北省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乡)联兴、黄脑、联垸、周桥、佘口五个村庄为调查样本。调查主题围绕劳动力流转、家庭结构变迁、老年人生活状况、养老模式等问题展开,通过村干部座谈、典型农户走访、养老院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伴随着农村劳动力流转这一过程的是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农村社会养老传统体系正在崩溃,农村老人生活状况普遍堪忧。
1村庄劳动力流转情况
改革对农村社会的最大冲击,是人口的流失。特别是地理位置相对偏远,没有工业基础的贫困村更是如此。所选择的五个样本村,在潜江市基本属于无乡镇企业,无工业支撑的纯农业村,农民致富的唯一出路是外出打工。
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的进程。农村劳动力转移经历了以乡镇企业就近转移为主,再跨地区流动到城市二、三产业就业为主等阶段。经过近30年的人口流动和打拼,有很多农村家庭整体搬迁到城镇,只是留守老人在家看房子。但户籍显示其仍为农村人口,这在江汉平原农村有一定代表性。潜江是劳务品牌“潜江裁缝”的发源地。目前在深圳创办的服装企业有105家,最多时带动潜江农民工123万人前往就业。作为全国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监测点,潜江近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左右。务工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人均每年挣回约25万元,是农业收入的5倍以上。巨大的收入落差使10万大军出潜江,单向流动到东部南部沿海。2008年以后,虽然潜江县域经济发展逐步活跃,传统的纺织服装业“复苏”,本地用工开始增多,但由于工资待遇等原因,农民工外出仍然是主流。土地被认为是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这也是农村养老与城镇养老的一个重要差别。土地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类似于城市居民的就业保障、生活福利和医疗保障,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但是在城镇化、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民占有的土地不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出现了危机,土地养老保障的功能在不断弱化。调查中,村民家庭收入越来越多的依靠非农业收入。正是农民的外出务工,使得传统的通婚圈被彻底打破,传统家庭的结构难以维持。农民收入和就业的多元化,生活圈的全国化,进一步导致农村社会的陌生化和疏离化,依托于熟人社会的乡土亲情社会逐步解体,市场伦理和市场逻辑正在替代传统的乡土伦理和乡土逻辑,这是我们探讨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大背景。传统生活圈子的打破,人口加速流动可以在很多调查资料中得到验证。本文所调查的五个村庄的户籍人口和实际留守人口大致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流动所处的状态,从实际在村人口和户籍人口对比看,实际在村庄人口只占户籍人口的约50%,见表1。
2“空心村”和家庭结构变迁
农村青壮年的大量外出务工,农村青壮年成为社会断层。这部分农村精英的流出,使农村留下的均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劳动力,实际家庭人口锐减,“留守老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角,“妇孺农业”和“空心村”“老年村”大量出现。
空心村表现之一是村里空置的旧房子越来越多,拆又不能拆,卖又没有买主,都成了危房;联兴现在全村空置的旧房子有60多户,占25%左右。空心表现之二是农村成为留守人员的农村,成为老人的农村。农村居住村民主体老弱化和土地(主要是宅基地)空弃化,破坏了乡村人居环境,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调查看到这种空心现象在周桥、黄脑、联垸均大量存在。只有佘口村由于靠近小集市,人们居住比较集中,闲置房屋相对较少。江汉平原是富裕的,在村民建造的大量二层三层楼房之间,星罗棋布地夹杂着许多空置的宅地和老房子,许多房屋已经坍塌损毁,只剩下残垣断壁或者地面上一个地基的框架存在,如同生长在水乡园林村庄上的一道道“疤痕”。不仅如此,很多外观漂亮的新房同样也大部分时间闲置,房主往往在春节期间回来住几天,平时就由留守的老人看门或者直接关闭。
从结构看,五个村庄人口基本介于年轻型与成年型之间,这是从户籍资料显示的结果。但是从实际在村庄人口看,由于20~50岁人口多打工在外,中年人占比少,实际结构属于老年型,在人口大量迁移的背景下,农村人口老龄化甚至快于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农村养老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考察户均人口,是为了看家庭人口的细分,农村大家庭基本消失。实际上,由于老人多单独立户,户均实际人口明显少于户籍人口,户均一人的家庭也不在少数。老人和子女的分离家庭户数增加,说明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在农村受到严重冲击,见表2。
3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挑战
就目前社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形势来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大势所趋。农村人口以走出农村为最终目的,是很多受访老人的意愿,老人也以子女走出农村为骄傲。工业的迅速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增加,这是我国工业化的趋势,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农村劳动力的过度转移出现的空心化村庄,造成许多农村老年人留守家中,无人照顾,这也是农村社会和农业发展萎缩的现实。留守老人或空巢老人,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一方面使农业土地利用率降低,耕地的使用效率低,阻碍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移;另一方面则是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破灭,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降低。
“空心村”说明农村老龄化程度或速度均快于城市,日益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在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下,子女是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然而,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外出子女无法为留守父母提供经常性的照料和关怀,一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又面临着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的问题,对于赡养老人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家庭养老的基础受到了动摇。
调查显示农村老人生活状态呈现如下特点。第一,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不乐观,经济来源不稳定。子女外出务工的确带来了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但是单靠外出打工子女给父母的支持还不能给予父母充足的经济支撑。在调查中发现70%以上的老人按当地标准平均每月的日常费用都在200~300元。老人们平时除了日常生活用品的消费以外,还有求医问药的费用。此外,有些子女外出务工而将小孩留在家中由老人照顾,这也增加了老人们的负担。只有部分身体健壮且夫妻双方健在的老人还靠自身劳动来维持生计,收入略有结余,这部分老人生活质量较高。夫妻一方离世的老人一般也选择独立居住,这部分老人生活主要靠子女供给粮食,零用钱靠捡拾废品或进县乡给人擦鞋等维持,经济来源更不稳定,生活质量低下,精神生活困苦。第二,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老人的医药支付能力较差,部分老人生病时缺乏生活照料。调查中,老人说自己有“三怕”,一怕生病,二怕生病无人管,三怕生病花钱多。老人说,自己生病花钱的上限是1万元,超过1万元就会选择放弃治疗。部分老人在生病时就偷偷藏好农药,一旦生病花钱多且治疗无望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一般均会选择服药自尽。联垸村书记朱富国介绍,农村老人非正常死亡非常多。老人身体欠佳或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无力自理,大多会用非正常方式结束生命。子女一般也会默许,并不会有太多内疚。调查中,绝大多数老人出于习惯或现实经济状况考虑没有做过健康体检。在医疗保障方面,大部分老人都无任何医疗保险保障,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第三,大部分留守老人缺乏精神慰藉、孤单寂寞对老人是最大的伤害。大部分空巢留守老人对于子女外出务工表示理解与支持,平时靠电话和子女保持沟通联系。为了省话费电话一般只是用来接听,很少呼出。老人说,没大事不会打电话,一般不麻烦子女。缺乏精神慰藉、孤单寂寞是留守老人面对的最大精神问题。老年人一旦面对“空巢”,会觉得自己存在不再具有价值,精神状态低迷。随着老年人年龄逐渐增大,对子女的情感依赖在心理上是不断增强的。然而,现实的经济压力和精神抚慰并至的时候,儿女却不在身边,心头涌起孤苦伶仃、自卑、自怜等消极情绪在所难免。留守老人的娱乐活动,一般除了看电视、聊天以外,老人们就没有什么其他的消遣方法了。而一些老人甚至为了省电连电视都不看。所调查的5个村庄,没有任何的公共服务设施,也没有老年活动室或者老年协会组织。
空心农村造就的留守老人是老年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而且随着留守老人数量不断增加,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照顾的养老服务功能日益弱化,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经岌岌可危,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值得我们普遍关注。
4农村老人养老模式探讨和评价
关注留守老人的生活状况,维护留守老人的自身利益,解决他们在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难,为其在养老居住模式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谐村社建设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广泛执行,使农村传统大家庭基本消失,农村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发生了巨变。传统上“养儿防老”越来越靠不住。调查中,我们也特别走访了这样一些老人,他们子女均在城市买房落户,但他们不会选择随子女在城市生活,仍然是独居乡里老宅简单度日。问及原因,他们说,城市住不习惯,还是农村好。而实际情况是,老人怕在城市生活加重子女生活负担。佘口村舒中雄老人说,有退休金就会去和城市子女生活,没有退休金谁会去,去了子女也嫌弃。老人的话透着无奈,但也是残酷的现实。因此。农村老人现在也不得不更加理性地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调查表明,农村老人仍然有极强的乡土观念,养老一般不会选择离开农村,这是我国农村养老模式选择的基本出发点,如何养老不能偏离这个实际,否则均不可行。
农村养老模式的讨论,也离不开政府缺位这个现实。政府在农村养老问题上有什么职能?有什么义务?有什么举措?目前普遍实行的农村60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70元生活费,是农村老人的基本保障,但这是一个极低下的标准,对改善农村老人晚年生活质量不能起到根本性作用。在调查村所处的杨市办事处(乡),只有一家政府建设的养老院,政府免费供养着84位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五保户)。有子女的老人只能自己出资“寄养”,且受床位限制,只有极少数老人有此“待遇”。这样一处养老院老人自己种植蔬菜,带有半“自助”性质。因此,在没有村集体积累,在没有经济实力的乡镇,养老模式的选择不具多样性,甚至只能是唯一的,这就是“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落后农村养老的基础,居家养老的标准化是以老年人生活在家中、利用农村社区服务解决基本养老问题为特征,它需要村级公共服务的提升,也需要村集体干部职能的转变。今天的村干部有什么职能?调查显示其公共服务职能极低,且不属于其职责考评范围。村干部对老人的照顾多数是出于爱心,出于一个党员的职责。所以,需要对村集体干部职能重新定位,需要把对村社老人的供养和生活保障纳入其主要的职能领域。一个以家庭为单位,以村社为中心,以村党支部管理为特色的社区养老模式是可以真正落实的,切合农村老人实际的养老模式选择。
最近,我们结合“勤廉村(居)”创建活动和区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督查工作,深入全区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社区,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__区深化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
近年来,在__市纪委和__区委的领导下,__区纪委、监察局大胆实践,务实创新,全面推进了农村和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推动政策落实。__区注重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畅通政策落实组织渠道,全区112个村(居)建立了村(居)纪检小组,设纪检委员112名,规范了村居纪检组织建设;通过发放《__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资料汇编》和实用手册等方式,利用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统等阵地,及时传递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政策和信息;加强涉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仅去年就组织检查组10个,开展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保障性安居等11个方面的专项检查,查处土地违法案4件,确保了中央涉农惠民政策在我区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防控廉政风险。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廉政宣传教育,如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点的考核授牌活动、结合电影下乡播放廉政电影、开辟廉政宣传专栏等,营造良好廉政氛围,基层干部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防控工作,将腐败风险点、防控措施、防控流程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基层干部腐败风险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村(居)务管理。去年以来,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35宗,涉及金额1986万无,增收节支298万无,退回不规范票据金额135万元,减少不合理开支93万元,查处违反“三资”管理的乡村干部3人,对5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创建村(居)和村(居)干部“勤廉双十佳”活动,重点推行村(居)办事承诺、基层干部勤廉双述等制度;推进党务、政务、村(居)“三公开”,落实了点题公开、公开工作评议制、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村(居)民主管理逐步深化。
四是加强体系建设,提升便民服务。加强了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9个乡镇街道按“九有”标准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基本上设立了便民服务站,纳入便民服务事项30多个,去年以来全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7.3万多件,受理群众咨询2.2万余人次,调解各种矛盾纠纷近770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我们近几年来坚持不懈地抓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发现工作实践中有些问题亟需解决。比如,村(居)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增多的趋势,强农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仍然存在,少数农村、社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现象仍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深化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深化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找准有力的抓手。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探索从推进基层政策落实、加强风险防控、强化村务监督、优化便民服务等四个方面入手,实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推进。
1、细化任务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要细化工作任务。对乡镇街道纪委、村(居)纪检小组成员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对惠农惠民资金发放,制定规范的发放流程和操作规程以及检查方案。对民生项目建设,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二是要细化工作机制。必须结合上级要求抓细,健全完善上下沟通、左右整合的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细化监督检查。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对中央涉农惠民政策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科学谋划,做到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强有力的监督,切实解决有关建设项目和补贴资金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强化责任举措,推进风险防控纵深开展。一是要健全防控工作平台。依托__区政务网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廉洁从政宣传教育以及廉洁信息传递和监督平台;探索廉政教育新方式、新方法,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宣传教育。二是要扎实开展风险防控。按要求开展风险教育、排查、防范、预警工作。制定风险防控示意图和风险防控制工作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提升风险防控效果。三是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把“41个不准”的禁止性要求作为村(居)基层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强自查整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一、加快社会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稳定提高,服务业的地位和重要性也日益增强。目前,大多数实物商品供过于求而服务性产品仍存在明显的供给不足,同时又面对扩大内需和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实要求,社会产业因其具有发展前景广、市场见效快、产业带动强、就业吸纳多以及促进社会稳定的诸多比较优势,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看,社会产业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2008年,我国GDP达到30万亿元,人均GDP达到3266.8美元,预计到2010年我国经济总量将达35万亿元,人均GDP将达到38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是居民消费结构发生转变的重要时期,人们更加注重生活品质,不仅用于居住、交通和文化娱乐等享受型消费的支出比例显著上升,享受型消费的内在结构也会发生较大变化,消费层次升级和多元化是这个时期的典型特征。因此,我国已进入加快社会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历史经验表明,当经济危机发生期间,社会用于生产领域的资金流动规模会大幅压缩,人们参与社会活动的时间会相应增加,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和工作、生活压力将在这一时期需要得到转移和释放,城乡居民对教育、文化娱乐等消费的需求会大幅攀升。这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当前经济社会对于社会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其次,从拉动经济即期增长的能力看,社会产业的市场容量大,在拉动居民最终消费方面具有较高的贡献率。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家采取了稳定出口、扩大投资、刺激内需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出口受国际经济大环境影响比较明显,在外部需求整体萎缩、国际贸易环境恶化的情况下,短期内不会有太大改观;投资的拉动效果在短期内比较明显,但长期看依靠投资拉动经济不可持续,不仅财政压力会逐步加大,而且大规模的投资增量也会加大存量结构调整的难度;刺激消费的相关政策目前还主要停留在针对实物商品上,如促进农机等生产资料、家电汽车等耐用消费品以及房屋等固定资产的销售,由于短期内居民收入不会出现大幅增加,生存性支出还居于居民消费支出的主体,居民进行大宗消费的预期改善需要一定时间,同时也受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政策效果会更多地反映在需求的维持而不是扩大上。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应将扩大内需的着眼点同时放在扩大居民服务消费上,这必然要求加快社会产业的发展。2008年,娱乐教育文化、医疗保健、家政等社会产业在拉动城镇居民最终消费中的贡献率约为19.44%,仅次于食品(37.89%),高于交通和通讯(12.6%)、衣着(10.37%)、居住(10.19%)、家庭设备用品(5.78%)等方面;其对拉动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贡献率也达到了15.31%。而同期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0ECD)成员国家,教育、医疗保健、休闲文化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产业对拉动居民消费的贡献率平均在25%左右,美国、西班牙则超过30%。考虑到今后10年内,随着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公民用于公共教育和医疗的支出比重将会逐渐减少,按照可比口径测算,在我国向消费型社会整体过渡的条件下,未来社会产业大概还有6%-10%的发展空间。
第三,从产业带动效果来看,社会产业的“乘数效应”明显,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一是社会产业可以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本支撑。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对人力资本提出了更为全面的要求,不仅需要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智以适应日益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这些都可以也需要通过发展社会产业来满足。二是社会产业发展本身是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内容。社会产业多数具备能耗低、污染少、附加值高、产品周期持久的特性,特别适合我国资源、环境压力较大的发展环境;社会产业受资源条件限制较少,产品延伸范围广,具有较长的产业链,且下游产业之间的关联性较小,相互干涉和波及较少,产业链的稳定性更高,更易于形成跨区域的产业集群;以教育、旅游、文化娱乐为代表的社会产业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已居于重要地位,并已成为很多国家服务出口的支柱产业。三是社会产业可以通过引导需求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任何产业的发展基础都是需求,但社会产业在服从需求的同时,更可以引导需求的发展方向,促进需求升级和多元化,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特别是相关制造业的升级和转型。四是社会产业可以加速城乡统筹步伐,促进城乡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工业和生产业追求规模效应,具有在城市及周边地区集聚的产业特性,而社会产业则可以充分利用城乡各自的资源优势平衡布局,产业内部的联系和转化也很紧密,如文化与旅游之间,可以有效发挥城乡之间的比较优势。社会产业可以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促进国民收入向农村地区分配和转移的同时,还强化了城乡人群在行为模式和观念上的交流和融汇。
第四,从吸纳就业的能力来看,社会产业巨大的就业容量和对不同层次就业人员的适应性,使其在危机期间的作用尤其凸显。根据“佩第一克拉克定律”,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转移。197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81元,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为70.5%、17-3%、12.2%;200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跃升至22698元,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为39.6%、27.2%、33.2%,由第三产业分流的就业人数相当于第二产业分流人数的2倍。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各种高技术手段的运用,工业以及金融、保险、物流等生产业吸纳社会就业的能力逐渐降低,而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养老、家政等以社会消费为基础的社会产业由于其劳动密集的产业特性,必然替代成为未来吸纳就业的主力产业。特别是在危机发生时期,第二产业和生产业的产业规模会出现大幅萎缩,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会大量转出而不是转入,剩余劳动力必然向以社会产业为主的生活业转移。社会产业层次多,对不同素质就业人员的包容性强,可以吸纳更多的社会就业,大大缓解危机期间的就业压力。
此外,社会产业可以使人们在危机期间的
压力得到有效释放和缓解,对促进社会稳定、重振社会信心有积极作用。美国大萧条时期,人们通过以百老汇和好莱坞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寻求精神慰藉;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韩国大量失业人员通过网络游戏释放压力。
目前,虽然我国社会产业已具备一定的发展规模和基础,但从整体来看,仍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表现为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服务层次不够丰富,衍生产品少;结构调整速度无法适应需求增长速度,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缺乏有效引导和开发;产业链延伸长的优势发挥不足,产业的“乘数效应”未得到充分体现,产业的延伸作用有限,对相关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效应不明显,发展速度和总体水平低于工业和生产业。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发展理念的制约。由于我国整体上正处在向工业社会的过渡转型时期,同时现有的财税结构使工业和生产业带来的经济增长更为直接和显著,在各地还是普遍存在着重工业轻服务业、重生产业轻生活业的发展观念;社会产业自身的发展理念也存在限制,缺乏创新和突破,如目前旅游业还主要围绕景区等实体资源开展,围绕文化、休闲等资源的旅游产品开发还非常有限;社会产业还缺乏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忽视社会服务多层次消费结构共存的产业特点,往往把产业结构升级单纯化为低端消费向高端消费的替代性发展。
二是消费环境的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城乡、区域、群体发展极不均衡,收入差距较大。,作为社会消费主力的中等收入阶层发展不足。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保障层次和水平较低,居民在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负担较重,消费预期较差。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不佳,居民休闲时间缺乏保障。对新兴消费领域和中高端消费领域的政策性限制较多,如征收高额税负等。
三是体制机制的制约。社会服务的产业特性要求各产业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参与竞争,但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滞后,社会服务领域管办不分、政事不分的现象还较为普遍,不少事业单位在参与社会服务市场活动的同时,还享受公共资源的倾斜支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受到抑制,特别表现在行业开放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少,投资主体单一,企业机制不活等方面。由于缺乏合理定位,政府有关部门在参与社会服务市场管理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行业表面上的自然垄断背后往往是行政垄断在发挥着主导作用。
四是产业政策的制约。缺乏整体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呈现自然的无序性和盲目性;产业政策滞后,预见性不强,动态调整不足,往往要等业态已经成熟或出现较大问题后出台,促进效果比较有限;国家和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但政策落实情况不理想。以服务业用电为例,按照2008年3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08]11号),各地区要结合销售电价调整,“于2008年底前基本实现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而实际上,由于原有差价过大,截至今年上半年,只有15个省份政策落实到位,达到了文件要求。
五是产业自身的制约。由于处在产业发展初期,不少社会产业特别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健康护理等缺乏现代化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已有标准一般较为落后,不适合产业发展的新形态,或者是泛泛引入国外认证机构评价体系,不适应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社会服务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企业在服务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方面动力不足,原创产品、特色产品和衍生产品开发滞后,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普遍;对产业间关联梳理不够,产业链延伸不足,产业辐射范围和区域比较有限。
综上可见,加快社会产业发展能够直接通过积累人力资本、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促进消费,为经济发展作出直接贡献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未来发展中,要找准需求和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领域,着力突破体制机制约束,促其迅速成为新的增长点和支柱型产业。
二、应重点培育发展社会产业
综合考虑社会需求程度、市场成熟程度、就业吸纳能力、产业关联能力等因素,我们认为,旅游业、文化产业、职业教育与培训业、养老服务业、体育健身业和家政服务业等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具有很大潜力,应作为重点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发展。
(一)旅游业
旅游业是我国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兴产业之一。2003--2007年,旅游总收入连续5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08年,尽管连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入境旅游萎缩,但国内旅游仍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旅游人数达到17.12亿人次,同比增长6-3%,国内旅游收入同比增长12.6%,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5.8%。今年以来,国内旅游逆势增长,一季度旅游人数同比增长9.4%,收入同比增长12.9%,已成为当前拉动服务消费的龙头产业之一。
旅游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性,与其关联的产业、行业超过110个,旅游对交通、住宿、餐饮、娱乐、会展、博览等产业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同时,旅游业的就业容量大、层次多、门槛低,直接或间接吸纳就业人员约6500万,占全国就业人员总量的7.8%,且每年新增直接就业人员约50万人,对缓解当前不断加大的就业压力意义重大。
我国旅游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从旅游收入占GDP比重看,中等发达程度以上国家,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约10%左右;而2008年,我国旅游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3.9%,其中国内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2.9%。从人均旅游支出来看,2003年美国每个公民平均每年花在国内旅游上的费用为1685美元,2002年法国每个公民平均每年花在国内旅游上的费用为831美元,两者都占到人均GDP比重的5%以上,而我国2008年人均旅游支出仅占人均GDP的2.3%。国际旅游学专家根据多年的统计材料指出,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300美元时,居民将产生国内旅游的动机;当一国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旅游消费进入启动期,国内旅游日益兴旺;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旅游成为常态消费习惯,出境旅游不断兴旺。之后,旅游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预测,到2015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入境旅游接待国、第四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届时,我国入境过夜旅游人数、出境旅游人数均达1亿人次,居民出游率超过2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6万亿元。如果参照世界中等以上发达国家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应该有1倍的增长空间。
当前旅游业发展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一是
旅游业软硬件水平尚待改善。景区道路与大交通的联接、景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旅游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高素质的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比较缺乏,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旅游产业政策还不完善,缺乏全国统一的旅游产业规划,产业发展零碎分散,无法形成整体优势和规模效应,对新型业态的关注和引导也还不够。三是旅游消费环境还有待提升,带薪休假制度尚未真正建立,抑制了不少国内游客的出游意愿。四是旅游资源管理体制造成行政垄断现象,为旅游资源跨区域整合和产品开发设置了相当大的行政阻力。五是旅游产品开发理念滞后,产品单一、缺乏特色、雷同问题严重,不能适应旅游消费结构升级和多元化的需要,也缺乏对消费群体的细分。
适应发展趋势和需求状况,近期可考虑重点突破的领域是:(1)大力推进节假日旅游。继续发挥好黄金周的旅游效应;充分发掘清明、端午、中秋节等中短假期以及重大纪念日、少数民族地区节日的旅游潜力;促进双休日的旅游消费,鼓励发展城区旅游和近郊旅游;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积极研究学生春假制度。(2)积极推进特色旅游。充分利用不同领域潜在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文博旅游、文化创意旅游、会展旅游、工业遗产旅游、农业观光旅游、乡村民俗旅游、海岛旅游、国防旅游、体育旅游、购物旅游、拓展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3)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培育大众的休闲观念,发展休闲度假旅游项目,积极规划发展融购物、娱乐、健身等于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在严格规划布局下适度发展大型主题公园。(4)积极研究和引导新型旅游业态,适时激活高端旅游消费。积极发展邮轮、房车等新型旅游业态,适度有序发展私人游艇、高尔夫等,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近期可考虑开通大连到三亚的沿海邮轮航线。(5)促进旅游项目和产品的开发。进一步细分旅游市场,针对儿童、青年、老人等不同人群的旅游需求,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旅游项目和产品,特别是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旅游项目和产品;促进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结合,加强特色旅游概念和旅游产品的开发。
(二)文化产业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迅猛。2004-2008年,全国文化产业增长速度在17%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7到8个百分点。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实体经济增速全面下滑,但文化产业逆势增长。数字出版业整体收入规模达到530亿元,比2006年增长149.13%,比2007年增长46.42%。电影国内票房总收入(不含农村市场)共计42.15亿元,同比增长26.69%。2009年第一季度近90天的放映周期里,观影人次就达6012万人,票房总收入达12.55亿元,同比增长47.6%。“五一”小长假的3天内,全国主要院线票房突破了6000万元。2008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同比增长51.9%,达54.7亿元;动漫游戏产业同比增长97%。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158.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在跨境文化服务贸易方面,2008年实现文化服务进出口48.16亿美元,同比增长29.5%。
文化产业的产业链较长,对其他行业产生的影响较大。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2004年公布了韩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力系数,其值为1.13,明显高于制造业(1.06)和服务业(0.90),表明文化产业对其他产业有很强的关联带动作用。纽约、伦敦、东京等世界许多城市都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产业转型的重要突破口。据估算,到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可达到3%,“十二五”末达到5%,将成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特别是文化产业易与网络信息等新技术对接,具有较强的创新应变能力,具有典型的供给创造需求的特征。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对接,派生出网络游戏、网络视听、手机文化、网络出版、数字节目、三维动画等一系列新的业态,使产业发展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我国文化产业的社会需求旺盛、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文化娱乐用品支出人均354.8元,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人均381.3元,农村居民家庭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为人均3 14.5元,预计到2010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规模将达到9000亿元,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的5.59%,占人均总消费比重的7.71%。但要看到,我国文化消费市场的供需矛盾也十分突出,我国居民的实际文化消费还不到同等发展水平国家的1/4,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文化产业发展存在“战略性短缺”。按照国际标准计算,在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我国文化消费支出总量应该达到40000亿元以上,而目前统计只有8000亿元,供需之间存在上万亿元以上的缺口。
当前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投入不足。投资渠道不畅,对民营资本和外资开放不足;投资方式单一,缺乏现代化的融资手段和平台。二是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文化产业管理比较分散,在许多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条块分割、多头执法。、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等问题,缺乏统一高效的产业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产业内部的联合联动尚未形成,尚未形成有实力的大集团。三是市场拓展能力不强。文化产品特色不够突出,本土原创精品不多,衍生产品开发不足,没有形成足够规模的产业链条。四是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适应发展趋势和需求状况,近期可考虑重点突破的领域是:(1)大力繁荣城乡文化演出市场。鼓励发展具有国际水准的原创经典剧目;大力发展以小剧场为载体的曲艺、戏剧等文化演出;在推进演出机构集团化的同时,规范发展个人工作室等小型民间演出机构;通过举办文化大集等形式促进农村地区文化演出市场发展。(2)大力扶持和发展电影业。加快电影院线建设,构建多层次的电影市场体系,针对不同层次市场提供不同类型产品。鼓励拍摄更多优秀电影作品,满足群众精神需求。(3)以原创动漫和网络游戏为中心,大力发展动漫游戏产业。转变产业发展理念,拓宽服务人群结构和范围,集中力量打造国民认可的经典动漫或游戏形象及作品,鼓励优秀动漫、游戏产品进行包括小说、影视、音乐、玩具、服装等在内的系列化开发。(4)加快发展以网络、手持终端等为载体的数字出版业,加强数字出版与传统图书出版业的结合,扩大数字出版物规模和范围。(5)大力发展数字电视,加快发展有线电视。整合资源,促进三网融合。(6)集中优势资源,合理布局,着力打造辐射力强的全国性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7)积极开拓海外文化市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升国家软实力。
(三)职业教育与培训业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庞大的就业人群和严峻的就业压力,职业培训市场潜力无限。根据教育部数据,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11744所,在校学生共计1688.24万人,教职工总数97.34万人;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6万多所,教学班(点)超过61万
个,注册生数达5019万人,从业人员超过87万人。假定去除享受国家补贴的1500万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仅靠余下的5200多万学生每人每年支出1000元计算(含学费、实训费等),市场规模就有520多亿元。有报道称,我国每年有将近1亿人参加各式各样的培训,未来5-10年我国的教育培训市场潜在需求可达到3000亿元。同时,也要看到,职业教育和培训业在经济危机爆发期间还会起到“蓄水池”的重要作用,不仅可以通过延缓就业减轻危机期间的就业压力,还可以通过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更好地适应危机结束后结构升级和转型的需要。
目前,职业教育与培训业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定位不清。混淆与普通学历教育之间的界限,对文化教育和学历的关注超过技能,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教学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联动机制尚未成熟。二是职业教育与培训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培训机构大多小而散,缺乏了解现代职业教育的专业管理和师资队伍,缺乏行业规范、标准,缺乏像北大青鸟、新东方英语等这样规模化和品牌化的培训机构。三是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有待提高。
适应发展趋势和需求状况,近期可考虑重点突破的领域是:(1)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试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让更多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职业教育学校合作开展定点培训。(2)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个人等以多种方式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鼓励具有品牌优势的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走集团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3)依托各类公立、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待业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职业能力培训。(4)扶持发展创业培训、中小企业培训等特色培训产业。鼓励大学和培训机构对创业者开展创业培训,支持创业活动;对中小企业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等方面的培训,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5)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联动,新增劳动力必须经职业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
(四)养老服务业
我国正在经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过程。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6亿,占总人口的12%8;未来10年,我国老年人口还将以年均4.3%左右的速度增长,老龄服务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养老服务是老龄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为主要内容,按当前老年服务格局划分,包括居家老年服务、社区老年服务和机构老年服务三大类。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5632个,床位234.5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89.6万人。根据全国老龄办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2009年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的市场规模为1150亿元,2010年为1300亿元,2010-2020年每年增加约370亿元,到2020年将超过5000亿元。
养老服务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很强的就业吸纳能力。通常专业化机构中2-3张床位就需要一名护理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中,就业人员与服务需求比例也在1:10。据此推算,以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基数,综合考虑居家老年服务、社区老年服务和机构老年服务的变化趋势,根据老年服务的需求预测,2009年我国老年服务的就业规模预计为470万人,到2020年老年服务的就业规模预计将达到1000万人(表1)。这将对专业护士、特别是普通护工有大量需求,适宜中职护理专业、“4050人员”和农村妇女就业。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服务资源不足。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明显偏低,2007年65岁以上老人的千人床位数仅为22.4张,与发达国家50-70张的平均水平相比差距甚远,供给能力严重不足,如果考虑到仍有巨大潜在需求尚未得到释放的话,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供不应求的局面将更为严峻(表2)。二是养老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综合性不强,相关设备配置不全,服务范围比较狭窄,导致专业化水平不高,而且养老服务机构的规模效应不明显,员工综合素质偏低。三是服务保障水平比较低。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服务体系,但在实践中,三种养老模式的保障水平仍比较低,相互之间缺乏资源共享,严重影响到老年生活质量的实质性提高。四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制约因素比较多。
适应发展趋势和需求状况,近期可考虑重点突破的领域是:(1)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养老服务的融合,充分利用社区已有的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康复设施等资源,设立社区老年人日托照料中心等,依托就近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公司、志愿者组织等向社区居民提供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护理康复、日间照料、紧急救援等社会化、个性化、专业化的老年服务。(2)加快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依托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闲置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改造等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在政策上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各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3)加强老年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老龄护理专业培养能力,鼓励举办培养老年护理专业人员的专门职业学校,形成品牌;鼓励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养老机构从业。
(五)体育健身产业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体育健身的需求与日俱增,我国体育健身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借助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巨大影响力,体育健身产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体育健身产业增加值、人均体育消费都显著增长。据2007年中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有3.4亿人参加过体育锻炼,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28.2%。对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按照每人每年体育健身消费1000元计算,可以估算体育健身产业每年可创造的收入达上千亿元。有报道称,我国体育健身产业的总产值已达3000多亿元。
体育健身产业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带动了与体育健身相关的产业,如服装、鞋类、器械等体育用品行业,还促进旅游、建筑、通信、新闻出版等相关行业的发展。目前,全球约有65%的体育用品由我国制造,体育用品加工企业超过3000家。受惠于F1赛事,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短短6年就从落后乡镇发展成全国城镇十二强之一,镇上每3个家庭就拥有1辆汽车。
当前体育健身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体育
健身产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体育场馆的数量、结构和设备条件都比较差,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二是体育的职业化水平不高,类似美国NBA规模化的赛事经济尚未形成。三是体育市场化程度不高。各种体育项目的市场化水平参差不齐,体育事业和产业之间缺乏清楚的定位,融资手段和资源配置方式呈现计划与市场的二元结构。四是大众体育健身活动缺乏引导。我国的群众性体育运动开展很长时间,大众体育健身活动基础比较好,但还未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加以引导,健身活动还主要是自发、自练。五是体育健身产业规范化程度不高。
适应发展趋势和需求状况,近期可考虑重点突破的领域是:(1)积极发展和引导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县、市、区体育场馆和城市社区配套体育健身场馆等中小型群众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社区)开放,增加基层体育服务资源供给;加强对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引导居民正确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塑造居民良好的健身习惯和体育爱好,积极培育潜在的体育消费市场。(2)大力发展职业体育和赛事经济。活跃和规范已有的足球、篮球等联赛市场,努力提升联赛质量和水平;借鉴美国NBA等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以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我国竞技水平比较好、群众基础雄厚的体育项目为基础,发展国际化的职业联赛,形成产业规模;同时,引入国际著名赛事,促进国内相关项目的发展,引导相关体育消费。
(六)家政服务业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家庭要求社会提供形式多样、质量满意的家政服务。它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从传统的保洁、理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到商品配送、电器维修、送餐上门、房屋维护等,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全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约70%的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有需求,家政服务产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根据劳动保障部对沈阳、青岛、长沙、成都四个城市1600户居民的调查数据,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家庭占到40%,推及全国,家政服务提供的就业岗位至少在1500万个以上。根据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掌握的情况,目前全国家政服务员供不应求,缺口在1000万人以上。
发展家政服务业,既有助于改善人民生活,又有助于开发就业岗位以解决就业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据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三部门预计,今年全国待就业人数将超过4000万,其中约有60%为“4050”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家政服务业将是分流待就业人口的重要途径之一。
当前我国家政服务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旧观念的影响仍不可忽视;家政服务员的素质亟待提高,权益保障问题急需解决;用人家庭的需求难以保证,许多家庭实际上已有条件聘用家政服务员,但由于目前家政服务市场选择余地小,难以找到合适人选;职业介绍不健全,影响家政服务发展;权益保障机制急待健全。
适应发展趋势和需求状况,近期可考虑重点突破的领域是:(1)促进家政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家政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家政服务的行业标准和规范;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设计专业化的培训课程,由专任教师进行系统化的培训和指导;开设家政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评定资格证书,逐步实现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2)积极拓展家政服务领域,提高家政服务层次,加强与养老服务等其他家庭服务业的相互结合与协作,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的要求。加快中高级保姆、育婴师、家庭教育、家庭护理和保健、家庭管家、家庭理财、涉外家政服务等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家政服务业发展。(3)依托新技术,创新家政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开展网上服务,发展网络化的家政服务模式。
三、加快社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加快社会业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策为保障,而这有赖于深化对社会产业的系统性研究和现行政策的综合评估分析。我们认为,从发展方向上应着力推进服务功能化、门槛公平化、经营市场化、发展规范化、服务专业化、消费多样化这“六化”,在基本政策取向上建议如下:
(1)进一步提升社会产业的战略位置。各级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观念,高度重视现阶段社会产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加快社会产业发展放在一个更加突m的战略位置上,进一步加大政策和资金引导力度,加强和改善产业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社会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之中。
(2)努力创造有利于社会产业发展的消费环境。影响居民服务消费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收入、时间和动机,改善消费环境必须从这三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新闻宣传、专业人员指导等方式积极引导居民转变消费理念,发掘自身对服务消费结构升级转型的内在需求。二是加快推进国民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降低居民在公共服务环节的支出比重,有效改善公众消费预期。三是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倡导各级领导带头安排带薪休假,鼓励在机关和企业事单位普遍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加强工会、劳动部门对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制定鼓励服务消费的政策。进一步扩大城市公园、公共体育文化设施等服务资源的免费或优惠开放范围;政府补贴政策延伸到社会服务领域,将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外部性较强的社会产业和养老等部分居民生活必需的服务消费纳入政府资金支持范围,促进市场和产业规模的形成;进一步理顺社会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合理确定价格水平;加强行业联动,统一消费策略,如在节假日开展景点、商场、餐饮、电影、演艺、民航、高速公路、铁路等多行业联合折让促销活动,带动多元消费;适当放宽对新兴消费领域和高端消费领域的限制性措施,如邮轮、私人游艇、房车等,有效释放高收入人群的消费需求。
(3)加快推进社会领域的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加快社会服务领域的政府职能转变。科学界定政府介入的范围和程度,强化政府在推动社会产业发展方面的服务职能和引导作用;理顺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形成有利于社会产业发展的部门协作机制。二是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大力推行社会服务领域的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推进社会服务领域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社会化进程,确定其市场活动主体的身份,使之与其他社会服务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和资源配置过程;建立科学合理的招投标机制,增强社会服务市场资源配置过程的透明、公开。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产业的对内对外开放。除法律法规禁止或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外,鼓励国内外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
社会产业发展,包括参与改制改组国有服务企事业单位,促进多元办社会产业的新格局形成。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四是改革社会产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扩大政府购买相关服务范围,发放相应消费券,鼓励消费者自主选择,同时,积极扶持学生、低收入人群、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社会消费,积极培育潜在的消费群体;设立相关产业的全国性产业引导基金和发展基金,鼓励有关机构提供更多适应群众需求的产品。
(4)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的引导作用。一是制定加快社会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按照产业发展的规律要求,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原则、路径和重点,促进产业发展的有序性和科学性。二是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根据社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动态调整和出台相关的财税、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对现有产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建立社会产业发展的动态监测机制和发展评价机制,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及时跟踪和掌握社会产业的发展状态、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社会产业的统计体系;提高政策制定过程的开放程度,广泛听取包括社会服务企业在内的各方面意见。三是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立法工作,维护家政服务等产业的法律地位,规范和保护企业、员工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风险发生。
(5)加强社会产业自身建设。一是推进产业组织形式的规模化,加强社会产业的组织形式创新,鼓励社会服务企业通过连锁经营、联合经营等方式跨区域发展,积极推动企业间的联营联动和跨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关联性,推动形成规模化的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二是加强产业内部的专业化建设,健全和完善行业资质标准、执业资格体系和服务质量体系,发展符合行业需要的人员培训机制,强化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提升行业品质和水平。三是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对产品研发和创新的投入力度,突破固有的产品模式和发展理念,鼓励原创产品、特色产品和衍生产品的研发,不断丰富产品线,建立高、中、低相结合的多元化产品结构,加强对不同层次消费群体的需求引导。四是加快产业内部的服务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注释:
①此指服务业中可以按照产业化方式发展的社会事业。
②有研究表明,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消费结构向享受型的过渡日趋明显,中高端消费比重加大,汽车消费会出现大幅增长,同时,居民旅行的距离也会增加,开始选择中距离的国际旅游,居民用于文化娱乐等休闲领域的消费也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③今年前5个月,我国进出口额分别下降了28%和21.8%,实现全年进出口增长8%的目标面临严峻挑战。
④2008年,我国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7.9,比2007年增加了1.6,近年来首次反弹。
⑤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09》相关数据测算得出。
⑥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Olis数据库相关数据测算得出。
⑦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
⑧2007年,旅游服务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6.5%;在韩国,游戏业已经超过汽车成为其第三大支柱产业;日本作为世界上最大动漫制作和输出国,占据了全球动画市场的65%,欧洲80%的动画片由日本制作;美国的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1/5,视听产品是其第一大出口产业。
⑨如旅游业可以拉动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制造业的发展;体育健身产业的发展会带动体育健身器械制造、运动服装及用品制造等产业的发展;动漫游戏产业可以促进IT产业的发展。
⑩转引自李冠霖著:《第三产业投入产出分析―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第三产业的产业关联与产业波及特性》,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版。
(11)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2009》,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
(12)国外的旅游产业早已由传统的观光旅游向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等现代特色旅游业态发展。如王室文化和博物馆文化是英国旅游业的最大看点。
(13)2004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7。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14)我国目前是世界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前三名分别为法国、美国、西班牙)、亚洲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
(15)2008年,我国入境过夜旅游人数和出境旅游人数分别为5305万人次和4584万人次。
(16)目前约1.3次。
(17)张晓民等编:《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09年版)》,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18)文化部《“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初步思路》指出结构性缺口即为1万亿元。
(19)以音像业管理为例,其进口产品的内容审查、发行和市场管理、出版和复制分别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个部门管理。
(20)日本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主要基础是动漫游戏市场覆盖的全民化,消费群体各年龄段都有,而且主要是以青年人为主,日本首相麻生太郎本人就是超级动漫迷,很多欧美的著名人士都是动漫迷。我国动漫游戏产业的服务人群还主要定位在少年儿童,内容以教育为主,而不是娱教结合,市场基础比较脆弱,服务人群消费能力偏弱。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收入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确定了“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近年来,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益完善,覆盖城乡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连年提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1. 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在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了城乡统筹和制度全覆盖。截至2014年底,河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达到1 250多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到35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近3 300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到近870万人。①
2.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河北省已经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较为完备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截至2014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近1 550万人,新农合参合农民5 235万人,参合率达到98.5%。全省参保人数达到6 700多万人,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
3. 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的挂钩联动机制。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并对流浪乞讨人员给予专项生活和医疗救助。2014年,河北省城市低保对象63.5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450元人民币;全省农村低保对象达到210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208元人民币;全省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近24万人。
4. 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重点支持“多院合一”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补充、政府养老为保障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网络呼叫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多种养老服务形式得到蓬勃发展。如保定市顺平县“多院合一”养老模式和邯郸市肥乡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得到各方好评。
(二)社会保障水平实现较大提高
河北省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已逐步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从职工扩大到居民。特别是近年来,河北省妥善解决了未参保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消灭了一批空白点,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各项社会保障水平连年提高,使更多的人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得到更大实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连续10年提高,月人均标准由2005年的658元提高到2014年的2 136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分别由试点初的每人每年55元和20元提高到2014年的320元,医保报销比例和金额逐年提高,大病保险工作也得到快速推进。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2007年的90元和39元提高到2014年的239元和119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年人均支出水平由2007年的1 023元提高到2014年的5 000元,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009年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启动以来至2014年底,河北省累计支出医改资金超过1 800多亿元人民币。一是保基本,着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加大医保资金投入,巩固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也由15元提高到35元,全面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等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提供。二是强基层,着力提升医疗能力。医改资金主要投向县级,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证基层医改的顺利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得到有效实施,2014年,河北省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从2011年的人均4元提高到人均8元,此项标准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农民由过去的“大病拖、小病扛”逐步转向“敢看病、愿看病、看得起病”。三是建机制,着力优化管理方式。先后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医保付费、风险防控、以奖代补和村医多渠道补偿等一系列投入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为医改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同时,省级财政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绩效工资、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进行奖补,较好地调动了各地推进医改的积极性。
二、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尽管河北省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地方财力约束等因素也对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带来挑战。
1.人口老龄化对社保基金保障能力带来挑战。据统计,河北省2014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在1 000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3.7%,已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人口老龄化预警线。老龄化社会的迅速到来不仅将大大加重劳动年龄人口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负担,也给社会保障资金带来了巨大压力。
2. 城镇化加速对完善社保管理机制带来挑战。2013年,河北省城镇化率为48.12%,比2012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达3 528.45万人,比2012年增加117.92万人。②城镇人口增加,意味着社会保障整体水平要随之提高,这必然会加大社保基金的压力。此外,因为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实行的是城乡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也将是一个重大课题。据调查,进城农民工加入了城镇养老保险的为16.4%,加入城镇医疗保险的为18.6%,加入失业保险的为9.4%,加入工伤保险的为27%,平均不到20%。这就意味着还有80%的农民虽然在城里工作,但没有社会保障。这种现象已经成为阻碍进一步推进城镇化的障碍,也是导致社会不和谐、分配不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3.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健全社保制度带来挑战。党的十报告指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消费需求拉动作用的发挥不仅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还与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相关。只有居民收入切实增加了,社会保障真正到位了,才能有效消除居民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提高居民消费需求。而通过“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拉动内需,意味着资本、技术排挤劳动力的程度将增加,同时,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措施也会导致部分工人下岗失业。这些无疑都将加大社会保障的压力。
4. 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对地方财力带来挑战。社会保障的一个特点就是保障资金支出具有刚性,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但随着财政收入逐步转向中速增长阶段,这种收支的矛盾也正在加重。近年来,河北省财政收入增幅逐年放缓,2012年全部财政收入3 479.3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5.3%;2013年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完成3 641.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4.7%,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0.6个百分点。③社保资金需求的不断提高与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之间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
三、当前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 制度碎片化。我国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是按城乡、群体、地区的差别分别建立的,再加上省级、市级、县级统筹层次的区别,使得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出现“碎片化”现象。各项社保制度间缺乏必要的有效衔接,不仅存在社保待遇上的差别,而且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例如,在养老保险方面,就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县级统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制度、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几部分。
2. 管理不统一。突出表现为相同类型的社保制度却由不同的部门分别管理。例如在医疗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则由民政部门管理。而且各管理机构也分别建立了独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这些信息管理系统分头规划、分别管理,给各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协调和资金管理设置了障碍。
3. 政策需完善。从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看,参保对象大多为60岁左右的人员。在当前的政策规定下,参保人员每月领取的补助金额较低,这对于一些缴费年限较长的中青年人吸引力较小,“多缴多补”和“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另外还有重复参保和异地接续等问题需要解决。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例,医改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通过改革真正建立起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人民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能否得到真正解决。从目前情况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很多机制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部分配套政策还有待完善。
4. 监管难到位。社保资金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用途非常明确,如何管好用好社保资金,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但随着资金量的逐年加大,社保资金使用上存有一些问题。例如,社保资金的违规使用、挤占挪用、虚报套取,有的地方在社保待遇的认定上不够公开透明,存在优亲厚友现象等。
四、完善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1. 做好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第一,制度安排必须与我国国情以及河北省省情相适应。就我国而言,最大的国情就是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河北省而言,最大的省情就是大而不强,依然欠发达。社保体系顶层设计,应以适度普惠作为发展理念,要考虑当前,更要放眼长远,不搞权宜之计,确保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第二,切实改进管理分散的问题。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障管理和经办体制,将分散在不同部门或同一部门内不同的经办机构整合为统一的经办服务平台。第三,加快社保保险费改税步伐。逐步建立劳动部门管政策、税务部门管征收、财政部门管资金、社保机构管发放的运行机制。这样既有利于节约征收成本,提高社保基金的运营效率,又可以解决因人口流动而带来的社保的转移接续问题。
2. 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推进同类政策和不同地域间社保政策的衔接,自上而下地推动工作开展。第一,改革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第二,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市与乡村居民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平等。第三,加快城镇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制度间的衔接,将就业政策与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真正解决社保制度交叉和重复的问题。第四,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更好地体现我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部分积累相结合的制度要求。
3. 做好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创新。第一,完善社会保障基金投入机制。统筹考虑基层财政的实际情况,完善基金分配机制,切实加大对财力较弱县的转移支付以及社保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确保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顺利。第二,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个人和社会的力量,特别是要针对个人缴费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建立个人缴费与社会保险待遇挂钩的机制,激励参保人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第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平台整合,以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为契机,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人口信息资源库,并建立联网查询审核机制,为各种社保资金的核定、发放和监管提供依据,有效避免重复参保和骗取套保等问题的发生。
4. 做好社会保障资金的有力监管。第一,提高基层财政社保管理人员的政策执行水平,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等制度办法,杜绝违规行为发生。第二,推行养老、城乡低保、医改等社保基金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三,坚持全程监管。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检查,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规范。
注释:
①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相关数据由笔者从相关部门得出。如无特别表明,均是此来源。
关键词:农村;老年教育;性质;社会意义
收稿日期:2007―10―25
作者简介:常美玲(1969―),女,汉族,陕西省榆林人,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助理研究员,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研究。
楼世洲(1957―),男,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老年教育是伴随着人口老龄化逐渐发展起来的,19世纪50-60年代法国率先成为老年型国家,1973年全世界第一所老年大学在法国诞生,我国于1983年成立了第一所老年大学,标志着老年教育开始受到重视。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2000年,60岁以上城市老年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为31.08%;而农村老年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达到54.24%,超过城市水平23.16个百分点。大力发展农村老年教育不仅是提高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的需要,而且更是由于农村老年教育的性质决定其具有不容忽视的社会意义。
一、农村老年教育的性质
所谓农村老年教育,广义上是指影响农村老年人的知识、技能、身心健康、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的各种活动;狭义上是指以农村老年人为对象,实施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即学校教育。概括地讲农村老年教育就是以农村老年人为对象实施的教育活动和农村老年人自行学习的活动。从其性质看,农村老年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内容,是农村老年人社会化的过程,是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一)全民终身教育的内容
全民终身教育包括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全民教育,就是人人都是受教育者,包括农村老年人;终身教育就是指教育系统为每个人提供一生参与学习的机会,使其进行不断学习、提高素质,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因此,农村老年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最后阶段的重要内容之一,缺少了农村老年教育,全民终身教育就是不完整的、不彻底的。
我国是世界上总人口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近年来,全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呈现出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在不断增加的趋势。根据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01~2006年0~14岁所占当年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2.5%、22.4%、22.1%、21.5%、20.3%、19.8%,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所占当年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7.1%、7.3%、7.5%、7.6%、7.7%、7.9%,同时,乡村人口所占当年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62.3%、60.9%、59.47%、58.2%、57.0%、56.1%,城镇人口所占当年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37.7%、39.1%、40.53%、41.8%、43.0%、43.9%。这些数据表明六年来我国农村人口总数逐年减少,城镇人口数量增加,同时, 全国老年人口的比重快速上升,老年人口数量增加。
分析结果:农村人口总数减少的同时老年人口的比重增加,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比重上升,即与城市相比,农村老年人口数量更多。早在200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46%,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重为65.82%,经过六年来的不断增加,农村老年人口的数量相比城市更多了,农村老年人已成为全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老年教育将成为21世纪教育发展的新沃土。因此,要发展全民终身教育离不开农村老年教育。
(二)农村老年人社会化的过程
农村老年人社会化是指农村老年人随着环境和自身状况的变化而不断学习新的角色规范,接受新的角色期待,承担新的角色责任和义务的过程。农村老年人个体老龄化会出现社会地位降低、社会角色模糊、社会参与减弱等诸多特征,在社会生活中显露出生理机能降低、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增多,生活幸福指数降低,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教育活动影响农村老年人的知识技能、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提供参与社会活动、生活融入社会的机会,使农村老年人能够适应生活环境、社会角色的变化,积极应对个体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把老年生活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三)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途径
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标准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长、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指农村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和疾病治疗有所保障;老有所长、老有所为是指农村老年人拥有知识技能,为家庭、为社会有所作为;生活内容丰富,生活质量提高,自然老有所乐了。而这些对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老年人来说,首要解决的是老有所学的问题,这是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目前农村老年人普遍具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据调查,农村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占66.2%,但在社会经济转型以及家庭小型化、社会流动性频繁化、家庭养老观念弱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的同时自身老年生活质量也没有保障。农村老年教育探索的就是如何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独立生存的思维方式,提供独立生存的技能,帮助农村老年人“超越自我”, 提高自养能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长、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广大农村地区。农村老年人生活安居乐业了,农村社会才能安定团结,全社会才会和谐稳定。而在现实情况下,广大农村老年人文化素质比较低,接受老年教育的机会却较少,生活质量仅限维持最低生存状态。虽然相关法律规定了农村老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在如何向农村老年人提供教育,如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受教育权利等方面,依然存在着法律上的空白。作为全国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农村老年教育,发挥成人继续教育作用,向农村老年人提供受教育机会,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和维权意识,强化农村老年人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的自觉性,成为促进农村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二、农村老年教育的意义
农村老年教育的性质决定农村老年教育的意义。因此农村老年教育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是构建新农村养老文化的需要;是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
“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农村老年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学习型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农村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已形成一个不可忽视的特殊群体,这个群体不仅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尤其是我国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使农村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衣食住行用水平不断提高,精神需求日益增加,学习欲望不断增强,不仅渴求卫生保健知识,防老抗病、颐养天年的知识,而且也关心国家大事,愿意为国家建设发挥余热作用,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观念、新方法、新技能,适应新环境、开拓新视野。在新世纪知识化、现代化、信息化的新阶段,知识更新换代,技术日新月异,全民学习无时无刻。农村老年教育正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我国素有“活到老,学到老”的传统,农村老年人在接近人生终点的道路上不停顿学习进取,大多数是为了生存需要,也有部分老年人为了发展自身。《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习是老年人的权利,也是老年人的义务,农村老年教育为农村老年人进一步学习提供了平台,保障了农村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营造了终身教育的社会风气。21世纪是一个学习型社会,学习离不开教育,现代教育的重要标志就是终身教育制度的建立,农村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农村老年人实现终身学习的一条道路,是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表现形式,是建设学习型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二)构建农村养老新文化的需要
在今天经济改革的大潮中,传统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村家庭养老尽管在一段时间内仍发挥作用,但由于人口政策、家庭结构、城市发展、经济建设等因素决定了农村居家养老成为发展趋势。由于“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农村根深蒂固,因此大多数农村老年人不愿意到养老院、福利院度过晚年。这些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由于生活条件差和体力过度透支,普遍比城市同龄人早衰老,一旦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往往会成为家庭的负担。躺在床上,坐在门口,靠在墙角成为农村老年人的主要“社会工作”,他们失去了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人生价值,消极生存导致失去了社会角色。
国际老年协会组织的调查发现,受过教育的老年人比没有受过教育的老年人拥有更确信的精神上和身体上活动的自我形象。城市老年人文化素质较高,退休后能够继续从事社会工作,大批专业人才利用自己拥有的知识、技术、经验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发挥余光余热。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需要提高认识,改变传统养老观念,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主动走出小家庭,组建农村老年人集体自养、联养的群众组织,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孝文化,弘扬全社会慈善意识,开通多种捐赠渠道,加强善款管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包括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大力营造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支持志愿活动的氛围,建立健全各级志愿者组织,引导健康老年人、中青年人、少年儿童向生活困难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经常性的自愿者服务,把农村家庭养老变成农村社区养老网络,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新文化。
(三)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需要
老年问题通常是每一个人生活道路上必然要面对的。首先是老年生理问题,个人随着年龄的增加,生理和心理也会随着年龄增加而逐渐老化,有些疾病如老年人高血压、心脑血管病、骨质疏松、关节炎、糖尿病、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症等老年性疾病会随着年龄增加呈高发、多发趋势。农村老年人普遍缺乏相关疾病预防常识,对一些老年病不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控制疾病发展。其次是老年心理问题,身体健康状况不良可以导致老年人参与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的机会减少,生活环境闭塞,生活内容单调,生活情绪低落,极易引发郁闷、孤独、失落等心理问题,使老年生活质量下降。农村老年教育帮助农村老年人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增加老年卫生保健常识,了解自己身体变化,做好思想准备,防止疾病致残,促进身体康复。同时,调整心理状态,走出家门,主动参加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生活内容,正确把握社会发展对老年群体的要求,养成以科学理性和乐观向上的态度来了解社会、参与社会,融入社会发展之中,适应生活环境变化,发挥创造力,积极应对老年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如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影响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方方面面,均需通过老年教育渠道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以保证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四)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我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农村老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之一,他们的幸福安康与国家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农村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农村公共服务,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农村老年人能够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以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这些规定为农村老年人公平享受社会建设成果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一项坚实的法律基础。
近年来,我国政府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我国老年人口近60%分布在农村,政府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农村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创造了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多种救助形式,普遍为农村贫困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扶助。发展老年文化教育是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国家重视保障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加大投入,积极扶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学制、多学科的老年教育体系。农村老年教育通过活跃和丰富广大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村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生活、增进健康,从而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达到服务社会的目的,以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统计资料表明,1998年与1996年比较,城市老年大学增长率为7%,而乡、村老年学校增长率为85%,农村老年学校增长速度快于城市已经成为我国老年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老年教育发展速度快于城市,其原因在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和“未富先老”的特征。“城乡倒置”是指目前我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省略ca.省略/include/content5.省略ca.省略/include/content5.asp?thing _id=10506 2007~10~18.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先进,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年全市民政工作回顾
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精心谋划,锐意进取,在新的起点实现了创新发展。一年来,我们确定完成了“112”任务目标(夯实业务工作基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搞好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两项工作);倡导落实了“四新”定位(新理念、新形象、新标准、新作为);规划建设了“二园三中心”(革命老区纪念园、老年养生园、优抚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履行民政为民职责,业务工作上了新水平。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牢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民政事业实现了稳步推进。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2.6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7.97万人。两次提高落实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政策,城市低保标准月提高40元,达到190元/月以上,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4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0元,达到900元/年以上,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50元以上。全市下拨、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447万元,救助灾区困难群众8万多人,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731人次,资助91506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763户困难群众建房1612间。全市敬老院改造工程自2005年10月全面启动以来,市、县(区)、乡镇(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列为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民政及相关部门全力抓落实。全市共投入资金1.5亿元,新建院民住房和功能房4619间,维修改造1152间。目前,全市83处敬老院有78处完成建设任务,38处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为一级敬老院,占全市敬老院的46%,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2.8%。同时,开展了敬老院“管理服务年”活动,管理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涌现出了城区堡集镇“以院为家、乐于奉献”的冯学忠,沾化县富国镇“三十年如一日、视老人为亲人”的李殿荣等一批责任心强、献身敬老事业的敬老院院长。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敬老院基础设施有了质的飞跃,院容院貌大为改观,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文明,敬老院成为不仅是五保老人颐养天年的乐园,而且成为了新农村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二是城乡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全市已建成城市社区70处,农村社区53处。邹平县、市经济开发区被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县区,一批农村社区正在逐步建设中。以“创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为契机,全面提高和改善了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人员待遇和管理服务水平,“有钱、有人、有地方”办事问题得到一定改善,全市社区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市首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双拥共建水平不断提高。各县区均出台并实施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给广大优抚对象提供最大的优惠和便利。按照“三公开一监督”的办法妥善安置了1006名城镇退役士兵,其中通过技能培训,有503人自谋职业。四是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3亿元,保持了平稳发展。开展社会福利“重生行动”、慈善“情暖万家”救助特困群众项目和“朝阳助学”活动,共资助善款227万元,救助城乡特困家庭5666户,帮助340余名高考特困新生顺利入学。向17所敬老院赠送了轮椅,方便了五保老人。五是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市民管办更名为民管局和市社会组织促进会的成立,标志着全市民间组织管理逐步走向规范。执法查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撤销了26家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团。加强对殡葬行业的管理,全市火化率保持在98%以上。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规范有序,邹平、惠民、沾化县婚姻登记处被表彰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无棣县、城区婚姻登记处被表彰为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平安边界各项任务基本落实;以地名信息化服务为重点的地名公共服务走在全省前列。六是抗震救灾工作卓有成效。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工作成为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我们抽调精干人员,每天加班加点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工作。全市民政系统共有27名干部先后选派赴北川前线抗震救灾,其中市民政局派出两名副局长和两名科长。全市共接收捐赠款和物资折款1.42亿元,并向灾区全部调拨,创造了我市救灾捐赠历史上的最高纪录。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七是复退伤残军人稳定工作有了新探索。各县区对复退伤残军人稳定工作进行了大胆有效的积极探索,疏导化解,认真解决复退军人上访问题,走出了一条切合实际,灵活多样的工作路子。各级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辛勤工作,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苗头信息,加大稳控力度,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此外,全市民政信息宣传、、计划财务、机关党建、人事教育等工作以及优抚医院、福利院、救助站、烈士陵园等事业单位管理,也都取得了新成绩。
(二)打造民政事业发展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突破。针对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服务平台薄弱的现实,我们整合各类民政事业资源,积极谋划打造革命老区纪念园、老年养生园、优抚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等“二园三中心”民政事业发展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革命老区纪念园正在进行接管前准备工作。以优抚医院为基础的优抚中心正在规划设计中,由优抚医院承担的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发改委改扩建项目。老年养生园正在积极论证中。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已于去年8月全面启动,中心内的市儿童福利院主体工程已完成。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即将开工建设。各县区积极着手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博兴县、沾化县率先建成了社会福利中心并已投入使用。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发生了新变化。局党组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市民政局工作规则》、《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办公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生活秩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市直民政系统开展了为期66天的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拒腐防变能力。惠民、城、博兴、邹平等县区也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深入扎实开展了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此为契机,做出了“新理念、新形象、新标准、新作为”的民政工作“四新”定位,干部职工认识进一步提高,团结进一步增强,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想进一步解放。采取部门评议、征求各级意见、设立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搞好行风建设。同时,在市电台“行风热线”时段,开办“民政之声”专题节目,服务群众,接受监督,进一步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和勤政效能建设先进单位”,荣获全市“行风政风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文化先进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过去的一年,全市民政工作在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上取得了全面进步。这是全市民政系统上下一心,协调一致,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向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社会服务功能缺失,救助和保障水平较低,自身建设薄弱,缺乏创新意识和攻坚破难的意志等,我们要在今后的发展中认真加以克服,不断提高和完善我们的工作水平。
二、年全市民政工作主要任务
年将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下岗职工增多,就业岗位减少;农产品价格走低,城乡困难群众增多,给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带来更大压力;二是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影响各级财政税收,县乡政策配套落实面临挑战;三是国家出台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投资政策,为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能否抓住机遇,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一个严峻考验和挑战;四是各级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提高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对我们抓好政策落实增加了工作难度和广度;五是敏感时期较多,稳定工作压力加大。另外,我们还存在机构编制紧缺、基建工程逐步展开、经费紧缩等方面压力。
在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面前,我们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机遇意识,继续解放思想,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在服务大局中谋求全市民政事业新发展。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实施“112”任务目标,全力推进三大建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提高认识,提高速度,提升境界,提升标准,做大、做强、做亮民政事业。
(一)夯实业务工作,着力实现“六个提升”
业务工作是我们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要把目标瞄向全省乃至全国,力争单项工作创一流,整体工作上水平。
1、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为目标,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要把完善以城乡低保为主体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首要任务,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完善落实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切实提高补助水平。农村低保标准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年。要抓好城乡低保资金的预算和支出,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完善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行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以及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重点予以关照。要认真搞好城乡困难居民普查。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从今年月到4月,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联合对全省城乡困难居民生活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调查的范围是占当地非农业人口6%的城镇困难居民(含城镇低保对象)和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600元的农村居民。这次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我市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我们要高度重视,各县(区)和乡镇(街道)政府要把普查工作当作一项阶段性的重要任务,统一调配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探索建立大病救助和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制度。因家庭成员大病而深陷贫困是制约城乡困难家庭走出低保、自我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加强与卫生、劳动等部门的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大病救助制度,逐步形成资助参保参合、大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减免相结合的医疗救助模式。为落实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要求,要配合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实施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制度。搞好减灾救灾工作。加强救灾救助物资储备,完善各级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巨灾、大灾的能力。启动农村低收入居民危房改造工程,提高农村居民住房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灾民应急救助工作,保证灾民有临时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推行灾民救助卡制度,妥善安排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完成敬老院后续工程建设。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敬老院今年要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落实五保财政供养资金,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网络,集中供养率稳定在70%以上。要全面加强敬老院管理,按照“选一个好院长,建一支好队伍,定一套好制度,创一个好环境”的要求,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人为本,精细管理,规范运行,达到“舒适、卫生、健康、实用、和谐”的总目标。落实措施,规范施救,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生活救助。
2、以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供养能力为目标,提升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水平。除农村五保对象外,城市“三无人员”和流浪、孤残儿童是我们今后的重点保障工作对象。对此,要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尽快消除“三孤”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的现象,以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核定供养标准。继续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和城乡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三项免费手术计划,使更多残疾儿童受益。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以市老年养生园建设为契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尽快起步。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国办养老机构为示范、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将养老服务事业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新建、改建、扩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继续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鼓励企业设立慈善专项基金,推动设立村、居慈善互助基金。探索拓宽筹募领域和渠道,抓好经常性捐赠。各县区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慈善组织网络,乡镇(办)全部建立慈善分会,95%以上的村(居)建立慈善工作联络站;各县区全部成立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并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继续实施“情暖万家”等五大救助工程,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确保福利彩票发行稳定健康发展。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和各种挑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福彩发行的各个环节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强公益宣传,继续推进以培训为重点的队伍建设,不断适应彩票发展的新需要,促进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运行,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3、以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合法权益为目标,提升双拥和优抚安置水平。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既是民政业务,又是事关国防、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要积极工作,促进军地科学发展、维护军民切身利益。积极做好创城准备。年省里将部署新一届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年进行检查验收。要大力实施新一届创城活动“三五三”发展战略,即抓好双拥模范城县、单位、个人三项创建活动,办好科技、文化、法律、支前、服务五项拥军工程,培育军地融合式发展、多元化支前和社会组织拥军三个新亮点。继续推进帮扶部队“小散远”单位和特困官兵家庭解困两项暖军工程,抓好基层双拥机构建设,力争连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完善优抚保障制度。要按照《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要求,各县区完善保障程序、尽快建立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问题。推行优抚政务公开制度,探索促进优抚政策高效落实、减少优抚对象误解误访的有效途径。加大督导力度,进一步规范抚恤定补发放标准和程序,确保优抚对象待遇全面落实,并按照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特别是要抓好优待金按标准及时兑现,为连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奠定良好基础。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干部管理。按照市委要求,从今年起,退役士兵安置实行考试录用。要在强化行政调控力度,科学制定安置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努力拓宽安置渠道,大力推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要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择业、创业能力,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职能,形成国家保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新的服务管理模式。
4、以丰富和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为目标,提升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平台,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要顺应城乡统筹发展趋势,切实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指导规范城市社区建设。参照和谐社区标准,制定全市城市社区建设标准。探索建立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励等一整套运行机制和社区志愿者招募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大力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兑现经费落实政策。理顺社区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将权利下放到社区,将经费划拨到社区,使责权利有效统一。加大督导力度,消除社区空白县,实现全市平衡发展。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宣传,各县区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出台指导性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全国实验县、区要发挥推动带头作用,总结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经验,推进空白县社区建设。年全市农村社区数量达到200个,覆盖率力争达到50%。这一任务已经分解到各县区,各县区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在10月份前完成,年底检查验收。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结合“难点村”、“重点村”治理整顿,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民主议政日”活动为载体,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日常性事务。同时,对全市村务公开目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完善修改目录内容。
5、以加强和改善执法监管能力为目标,提升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热情服务,让群众满意。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完善社会组织执法体制,建立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对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和行为从严查处,对非法组织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完善社会组织工作报告、信息披露、财产管理等制度,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推动政会脱钩分离,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建立社会组织突发敏感性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应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婚丧事务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个别县区卡晚婚年龄、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墓,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火化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进一步规范殡葬市场秩序。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和行为,提高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孤残儿童和收养人合法权益。搞好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根据我省“逐步撤销所有县城驻地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整体目标,力争全市所有县城驻地镇完成撤镇设立办事处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创建平安边界工作已列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山东建设检查考核体系,要按照考核标准,努力在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特别是要积极将界线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平安边界任务的全面落实。拓展地名公共服务,认真执行国家地名新标准,完成城市地名规划任务,推进乡村设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地名更名工作的研究和管理。
6、以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提升复退伤残军人稳定工作水平。复退伤残军人稳定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区民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确保这项工作有效高速运行。要开动脑筋,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化、系统化、程序化的维护稳定工作方案、预警方案、应急预案;建立建设一支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队伍。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正确理解和执行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精神,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复退伤残军人的关怀。要从实际出发,带着感情做工作,通过低保等救助途径,关心和爱护广大复退伤残军人的生活,帮助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努力实现进省、进京上访零登记。
(二)突破发展瓶颈,着力推进“三大建设”
当前民政事业发展遇到了诸多瓶颈,包括思想观念陈旧、基层基础薄弱、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工作手段方式落后、人员能力素质较低以及保障资金经费不足、机构编制不适应、工作组织协调乏力、争取领导力度不够等。出现这些问题,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条件的制约;有的是多年来始终没能解决的,也有的是随着形势变化出现的新问题。要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突破发展瓶颈,畅通工作渠道。当前,突出的是要解决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缺失、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不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等问题。
一是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民生工作平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根据省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要重点做好“二园三中心”建设。革命老区纪念园要加快完成纪念园绿化美化、展厅布置,确保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在此基础上争创国家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以老年公寓为主体的老年养生园要完成选址、立项、规划设计,争取尽早开工建设。优抚中心要搞好规划论证,结合国家发改委项目,搞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工程,搞好优抚网络平台和光荣院建设。当前,要做好土地手续完备的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康复疗养服务功能,在地域分布上实现市一级全覆盖,满足重点优抚对象的保障需求。市儿童福利院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搞好规划设计,争取开工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年内完成主体工程。惠民、邹平、开发区等县区目前正在建设或规划社会福利中心,其他县区也要抓住全省实施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这一机遇,争取3至5年完成全市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乡镇光荣院建设,以依托敬老院改建为主、新建为辅,全市完成2处光荣院的规划建设,孤寡优抚对象入院率争取达到75%,基本实现“能进则进,愿进全进”的目标。
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我市实际,要坚持“长远规划、相对集中、科学设计、因地制宜、逐年投入、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遵循“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统筹调度工作力量”的基本方法。要千方百计争取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除了争取上级民政下拨经费,还要争取财政拨款、社保公益金、慈善捐助资金、发改委项目资金,以及通过市场运作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今后几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将重点投向民政基础设施,市、县区也要加大资金配套力度,积极协调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同时要争取将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力争经过系统上下三五年的共同努力,使全市民政基础设施面貌大为改观,功能不断完善,布局趋于合理,保障切实增强。
二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为民服务、为民解困工作水平。机构设置缺失、工作人员紧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是全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还存在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提拔较慢,一批年轻有为的同志得不到应有锻炼和重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和推动。
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设立相应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当前,在我们的工作中要努力克服争取领导力度不够的问题。能够争取领导是能力、水平、本事的体现,是责任心、事业心的体现,要千方百计做好。要及时汇报、广泛宣传、积极沟通,通过多种方式赢得领导支持,有了领导支持,工作就会畅通顺利。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取决于思想境界的高度、理论认识的深度和政治信念的坚定程度。能否培养一支与新形势、新任务相匹配、相适应的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与干部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手段等有着直接关系;与干部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着直接关系;与创新发展民政工作、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有着直接关系。一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树立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导向,配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干部队伍,使办事效率更高、质量更好,执行力更强。二要以改善知识结构为支撑,以提高能参善谋本领为重点,培养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水平。特别要在更新思想观念,实现创新发展上见成效。三要完善干部监督激励机制,强化思想作风监督、工作言行监督、财务管理监督,彻底改变纪律松弛、作风懈怠、目光短浅、私欲膨胀甚至以身试法的现象。当前,要抓好“三问”,即找准问题、落实问责、实行问政。就是要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强化和弥补;要落实《市行政问责办法(试行)》,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要以政绩论英雄,讲评成绩,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兑现奖惩。
三是推进民政系统作风建设,锻造民政工作新风尚。作风建设是树立民政形象的重要内容,党风廉政建设更是保障民政事业发展,保护民政干部政治生命的大堤,必须常抓不懈。要以反腐倡廉教育和行风建设为核心,重点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有的放矢,抓住不放。要叫响“既要廉政,又要勤政;既要干净,又要干事”的口号,着力增强“八种意识”,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在全系统锻造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