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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迹的价值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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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迹的价值

第1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文物古迹 保护 利用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1-0393-01

文物保护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知识,包括文物制作、保护以及与防治有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和各种勘察、检测等。文物古迹是人类历史社会实践过程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迹,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和人类的发展,具有不可再生和不可循环的特点,一旦失去将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一、文物古迹保护的重要意义分析

首先,文物古迹保护可以让祖先创造下来的文化财富得以有效的保存下来。我们祖先在生产、发展和自然抗争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器械、设备、技术方法等文物古迹,这些都是我们祖先改造自然和顺应自然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文化,反映了中华民族历史活动的轨迹,文物古迹保护就是尊重我们的祖先,尊重历史,尊重民族文化;其次,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可以展现本民族的文化特点。当前社会文化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将祖先留下来的财富保存下来,可以更好的体现出本民族的文化特点,同时也会对世界文产的多样性做出突出贡献。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但是在当代社会中,我国古老文化正在遭受现代文化的距离冲击,如果我们不注重对这些文物古E保护,那么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很容易被遗忘;再次,文物古迹保护,并对文物古迹进行科学的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文物古迹保护和旅游产业开发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并不是不相容的,只要能够保证处理得当,文物古迹保护和开发利用都可以实现良性发展。文物古迹保护开发利用可以成为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点,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同文物开发之间的关系,任何开发和利用行为都应该以文物古迹保护为基本出发点,只有将这个文化遗传进行有效的保护,才能持续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最后,文物古迹保护培养社会大众的爱国情感。中华文明五千年间,我们的祖先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保存并继承这些中华文化是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应尽的义务,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表现,而文物古迹是祖先留给我们后人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保护他们是我们的义务。

二、文物古迹利用应该注意的问题

1.被忽视的利用方式

文物古迹利用方式几乎都是延续其原有的功能,当原有功能丧失之后赋予其新的功能,而处于闲置状态的文物古迹则认为没有被利用。实际上,这种闲置的文物古迹并没有存在不被利用的情况。文物古迹是国家民族的历史,是国家归属感和认同感的源泉,是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标识。这些看似闲置的文物古迹只要存在,就能发挥其精神和情感作用。我们必须认识到有些文物古迹如古建筑、历史城镇等适合一般意义上的利用,甚至适当使用才能体现其应有的价值,更有利于保护,而有些文物古迹则不适合进行常规化的利用,应该作为标本和资源保护起来,如考古遗址等等。

2.遵守代际公平原则

文物古迹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文物古迹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代际公平原则,做到合理利用开发。代际公平原则讲的是当代和后代人类都拥有平衡享受文物古迹资源的权利。但是在长期以来,我们在进行文物古迹利用过程中,存在着过度利用。不顾及子孙后代利益。在一些古遗址上建设相应的项目,吸引大量游客,对古遗迹和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不重视,只重视经济效益。所以我们在利用文物古迹资源过程中,就需要行管部门代替未来子孙后代对保护其应享有权利和义务。

3.科学规划,发挥文物古迹功能

最近几年,很多项目规划都将文物古迹作为旅游开发项目进行规划,投入巨额资金建设各种建筑和服务设施,利用旅游项目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而有些文物古迹本身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设施缺乏,除了应用于研究之外,并不适合观赏和学习,这种不合理的规划常常给文物后期的维护保养带来巨大难题。在具体规划过程中,注意项目之间的衔接,科学评价文物古迹的利用价值,因地制宜的赋予其相应的利用功能,将其建设成公共设施如当地社区的办公场所、图书馆等,这不仅节约了建设旅游基础设施的成本和高昂的运行维护成本,还满足了当地社区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郭俊伶.现代遗址保护新模式――城市遗址公园[J]. 大众文艺. 2014(20)

[2]郝婕.遗址在现代城市景观中的“生活”方式及意义[J]. 旅游纵览(下半月). 2013(10)

[3]张松涛.厘清遗址公园的工作根本[J]. 风景园林. 2012(02)

第2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外国文物古迹、博物馆、公园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在提高国民素质方面负有重要职责,并为提高国民素质向国民提供各种便利。具体做法可归纳为三类:第一类是免费开放,有的长年免费,有的实行免费开放日;第二类是优惠开放,有的对儿童、老年人免费开放,有的对学生、青年票价优惠;第三类是票价低。“比利时认为,收费只是为了便于管理,以门票赢利的想法被认为是愚蠢的。博物馆和名胜古迹的票价,比利时只占普通人月工资1/300,巴基斯坦占1/500,以色列占1/600,法国占0.4%,俄罗斯占0.75%,菲律宾占1.7%,日本占0.1%。”

我国文物古迹和博物馆参观场所的票价,与外国相比,总体水平是比较高的。据统计,我国2000年城镇职工人均月工资781元(年人均工资9371元),农民人均月收入是188元(年人均收入2253.39元),上述60元票价占职工月工资的7.6%,占农民月收入的32%。从绝对值看,法国卢浮宫票价4.15美元,俄罗斯克里姆林宫票价1.5美元,比我们的故宫票价便宜。埃及金字塔票价0.5美元,比我们的八达岭票价便宜。

在文物古迹等参观游览场所票价总体水平较高的情况下,还有一些地方加收门票。如我国有些文物古迹座落于名山之中,文物古迹本身价值很高,再加上自然环境优美,是非常好的参观游览场所,于是有的机构便在山口加修“寨门”,设岗收门票,增加了参观者的负担。至于免费参观和优惠参观,在我国也有,但很少。

我国没有统一的公益性文化场所门票价格政策。自200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又把部分重要文物古迹等公益性参观游览场所门票价格制定权下放给地方。在“假日经济”驱动和地方政府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情况下,文物古迹等公益性文化参观游览场所门票价格,难免呈现上升的趋势。这是值得研究和重视的”。

造成文物古迹等参观游览场所门票价格高的原因,最根本的是指导思想问题。

第一,把文、博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为自收自支单位。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一些地方将来其核定为自收自支单位实行“断奶”,要它们去“创收”。在这种情况下,文物机构和博物馆。不得不把门票收入作为生存与事业运作所需经费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批准提高门票价格也是自然的事情。

第二,把门票作为赢利手段进行经营。有些地方照搬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之一,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办法,对文物古迹和博物馆门票进行经营,实质是把文物古迹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经营。它不仅改变了文物保护管理体制,造成文物破坏,而且也改变了文、博馆的公益性和公益文化性质。

第3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一、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留给人的印象深刻。观览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旅游中学,边游边学,学得轻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等。这种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游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对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例如,西安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但它却能吸引络绎不绝的国际国内旅游者,成为我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究其原因,是因其握有几张王脾:它是我国古代社会定都时间最长,定都王朝最多的城市,号称十朝古都;是我国文物荟萃之地,拥有世界上第奇迹秦兵马俑、秦始皇陵,我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城墙、历代帝陵等等,可以说,文物古迹是西安市旅游业的生命。北京市无论在接待国际游客,还是接待国内游客方面,都高居全国榜首,这除与它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关外,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它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很高的文物古迹,如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等等。文物古迹在旅游中所起的这种特殊作用,在全国各地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基于如此的现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旅游可促进文物保护

(一)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一需求,文物古迹遂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二)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三)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四)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负作用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一)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

(二)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下转第347页)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四)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五)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长时期中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连遭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

四、搞好文物保护、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

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第4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文物保护;旅游;双赢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3-0012-01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如何保护好文物,是我们共同关心的课题,相关部门为此采取了大量措施。然而,现代群众性旅游活动的兴起,又为文物保护工作增添了新的难题。文物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近几年旅游事业的发展也异常迅猛。因而,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显得较为突出,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对我们文物单位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发展旅游业可以促使文物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1.1 只有保护好文物才能保证旅游的发展。由于文物古迹可以满足人们探古求知需要,所以文物古迹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但是只有参与保护文物,才能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

1.2 发展旅游可以弥补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可谓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解决了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

1.3 文物资源不可再生,我们旅游部门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

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发挥作用,旅游部门应当重视文物保护,绝对不能竭泽而渔式地利用。

1.4 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使人们了解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推动文物保护的社会化进程。

2 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和谐发展

2.1 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相互依托:发展旅游可促进文物保护,这是因为:

2.1.1 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的重要价值已得到各界有识之士的认同。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文化遗化作为不可再生性的旅游资源,一旦受破坏,就难以恢复,这必然降低其旅游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文化遗产这项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地方政府及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加强保护工作。

2.1.2 文化旅游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2.1.3 文化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化遗产直接面对观众,人们对文化遗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在获得文化陶冶、艺术感染,为祖国的历史文化骄傲自豪的同时,人们一定会进一步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懂得保护文物的重要价值,更加珍视文物,对文物的保护意识也会增强,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这在普及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2.2.1 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

2.2.2 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在开发旅游和保护文物并进时,由于操作人员缺乏文物专业知识,不懂得文物的维修和保护常识,或保护的措施不当,而造成了保护时的破坏;经济利益的驱使,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相关部门及行业地意识性地对文化遗产的破坏也是存在的,这些都是严重危害着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有,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获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2.3 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连遭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

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在切实保护的前提下,将文化遗产作为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与保护文化遗产并不是必然对立的,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发挥其价值。那种传统的只为保护而保护,让文物藏而不露,秘不示人的做法,表面上看是保护了文物,可是却无法体现文物的社会价值。如果文物不能体现社会价值,那也就弱化了其存在的意义。但是,那种不顾客观条件,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任意利用,无序开发,严重危害文化遗产保护的做法也是决不允许的。所以我们应该做到:

(1)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理顺体制,坚决反对把文物划归非相关部门管理,把所有文物纳入文物保护部门管理之下。着力做好文物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的危机感和保护文物的责任感,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法》的严肃性和文物保护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自觉遵守文物保护法规。

(2)文物部门与当地政府部门在文物保护方面应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关系。

(3)文物部门应当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4)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损,因此,对客流量应严格控制。

2.3 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以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3 结束语

总之,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也不是绝对矛盾的;文化遗产是通过旅游来实现其文物价值和社会价值,是通过合理利用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且,通过利用唤起人们对文物的热爱、理解,从而有利于其保护。既不能只保护、不利用,更不能过度无序的开发滥用,文化与旅游部门要在保护上达成共识,一定要在科学保护的原则下,谋求合理的开发利用,保护和利用密切配合,才能既有利于旅游开发,又有利于文物保护,取得双赢。只有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和谐的发展,才能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旅游利用的良性互动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小敏,徐海根等.试论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协调发展[J] .

[2] 蔡文.《中国科技信息》.2008年第9期

第5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留给人的印象深刻。观览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学,边游边学,学得轻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等。这种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游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对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例如,西安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但它却能吸引络绎不绝的国际国内旅游者,成为我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究其原因,是因其握有几张王脾:它是我国古代社会定都时间最长,定都王朝最多的城市,号称十朝古都;是我国文物荟萃之地,拥有世界上第奇迹秦兵马俑、秦始皇陵,我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城墙、历代帝陵等等,可以说,文物古迹是西安市旅游业的生命。北京市无论在接待国际游客,还是接待国内游客方面,都高居全国榜首,这除与它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关外,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它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很的文物古迹,如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等等。文物古迹在旅游中所起的这种特殊作用,在全国各地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

基于如此的现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旅游可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一需求,文物古迹遂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2.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4.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负作用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1.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

2.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5.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长时期中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连遭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

四、搞好文物保护、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

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要达到如此境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

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旅游区内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等等。

3、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应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关系。

4、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损,因此,对客流量应严格控制。

第6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在全球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鼎盛时期,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文化旅游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而文化旅游所涉及到中国文化遗产的多个方面诸如一些古建筑、名胜古迹的开发与保护等,因此旅游与文物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便成了专家们高度专注的问题。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社会各界对此认识不一。前不久我们就“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问题慕名专访了中国古建筑学专家罗哲文老先生,罗老的真知灼见、高瞻远瞩和他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更令我们折服。

在全球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鼎盛时期,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文化旅游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而文化旅游所涉及到中国文化遗产的多个方面诸如一些古建筑、名胜古迹的开发与保护等,因此旅游与文物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便成了专家们高度专注的问题。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社会各界对此认识不一。前不久我们就“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问题慕名专访了中国古建筑学专家罗哲文老先生,罗老的真知灼见、高瞻远瞩和他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更令我们折服。

长城情缘

走进罗老的家,敬意油然而生,房间的每个角落里都摆满了书籍,在这里能找到一切关于古建筑方面的书。而眼前这位头发已花白的老人为了中国的文物事业在这里奋斗了一辈子,今天虽已年过八旬,但他还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在古建筑保护领域专研奋斗着。采访罗老,第一个话题自然也离不开长城。罗老谈起长城,津津有道、侃侃而谈,一股学者大家风范。他坦言“从小就知道长城,可真正了解长城是从修长城开始的”,从罗老的言语中我能感到他对长城的那份特殊情感,也能真正感觉到他将保护古建筑工作作为自己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1950年,27岁的罗哲文结束了对古建筑的学习研究,被调任到文化部文物局任职,成为国家文物局最年轻的古建筑专家,从此便开始了漫长的文物保护生涯。1952年,政务院副总理郭沫若提出修复长城向民众开放,当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郑振铎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罗哲文,而八达岭则成为罗哲文修复长城的第一站,就这样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长城八达岭段就修复竣工,这次修复,使罗哲文对长城结下了不解之缘,作为一个古建保护专家,他对中国最大的古建筑――长城产生了特殊的情感,研究长城成为他一辈子都难以割舍的一项事业。通过实地研究,罗老对长城提出了新的观点:过去认为长城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他和专家考证后认为长城东起辽宁丹东虎山,西至新疆。过去认为长城是秦始皇开始修建的,罗老则指出,长城的修建始于楚国。后来,罗老的保护领域从最初的保护古长城扩大到各类的建筑,他意味深长得说“这也是恩师梁思成先生的思想,他认为文物包括的范围很广”。谈起自己一辈子的工作,罗老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尤其是当前中国旅游业迅猛发展,对文物保护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认为:“现代文物保护的领域又扩大了,扩大到了近现代的建筑,甚至当代有价值的建筑也应该保护下来,因为古建筑是凝固的历史,一个没有历史的民族就好比一个人失去了记忆,文物古迹遗产的保护是不能断代的。”

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相辅相成

中国是文物大国,文物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现在又面临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又面临着新阶段的困难。研究了一辈子文物的罗老对待这样的问题自有独到的见解。“旅游和文化不可分,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就是一种文化的传播。因此旅游发展要依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作为资源;而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依靠旅游发挥其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失去了文化的旅游就像一个空壳,华而不实。”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历史上,中国的旅游家都给后人留下了许多的珍贵文物资料,他们把祖国的文物与名川大山、地貌特征都一一记载下来,如《水经注》、《山海经》、《徐霞客游记》等。因此,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绝对不是矛盾的。在过去,一提文物就只是保护,但是保护后的文物发挥出作用才是文物保护的目的。文物具有不可移动性,只有通过“旅游”才能达到用“物”说话的目的,反过来用“旅游”来体现其文物的价值。中国的长城,既是中国文物,又是世界遗产,运用的词句“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就充分揭示了旅游与文物的内在关系。美国总统里根先生站在长城上无不感慨道:到了长城才体会到,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伟大的民族,就创造不出这样伟大的奇迹。由此可见,旅游行为让游客真正体会到了它的价值。同时,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也促进了文物的保护。文物古迹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为了文物古迹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古迹风景。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从长远看,旅游事业的发展和文物保护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但是在一定时期也会存在矛盾。从旅游部门角度入手,发展旅游就势必进行旅游区的开发,比如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修建道路、宾馆、饭店等,这样破坏了原有的保存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讲,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或是一些旅游部门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诸如此类的问题屡屡发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困难。

罗老认为:虽然两者之间有矛盾,最根本的问题是旅游部门与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部门没有协调好,没有一个科学的规划。罗老意味深长地说:“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去支持、维护。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也不利于旅游发展;对文物只保不用,即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那么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怎么做到两全其美。罗老总结到“要做到两全齐美,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最科学的规划来实现,保护文物、保护景区,最后的防线就是把它们规划好,一个规划要经过实地考查、讨论研究、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直到专家论证、行政报批、政府审议等严格的程序,才能完成与实施,这样一来,不会造成对文物、景区的破坏,也不会产生不利于文物、风景保护的后果。只要规划做好了,才能真正处理好文物保护、风景保护与开发、利用、环保及旅游的关系,从某种角度来看,搞好规划就是对文物、风景最好的保护。”

第7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文物保护 全民教育 有效策略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周至历史悠久,山水擅关中第一,山川秀丽,风景名胜,文物古迹颇多,人文和自然景观十分丰富,汉家离宫,唐家园林,星罗棋布。作为一名文物保护工作者,如何保护好文物,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正确的处理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等诸因素间的关系,具有丰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经济开发的关系

文物古迹保护需要资金,经济开发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县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周至县的名胜古迹有道教圣地楼观台,国家级森林公园,太白山自然保护区,仙游寺、大秦寺、八云塔。天台寺、城隍庙、东东庙、丹阳观、万寿宫、老子墓等在过去都难以全面保护和维修。而通过经济开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比如因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本着“两利”的方针,1998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仙游寺及法王塔搬迁保护,迁至与原址2.8公里的金盆北梁。新址面积10多万平方米,建筑为仿唐风格,加上拆迁中出土的大批珍贵文物,复建后的仙游寺,规模更大,将成为西安一处重要的文物旅游观光点。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正确处理合理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关系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比如周至大秦寺位于中国西安周至县城东南20公里的终南山北麓,它是历史上基督教传入中国最早的寺院之一。《景教碑》为唐建中二年(781)建立,该碑记述了景教入华的一段秘史和传教事迹,歌颂了唐太宗等六朝皇帝对该教的礼遇和崇信,又被誉为“天下第一碑”(注:“世界四大名碑”有:《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罗赛塔双语碑》、《希伯来文碑》和《授时碑》)。唐有卢纶,宋有苏轼、苏辙,金有杨云异,明有何景明,他们都在此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篇。由于《景教碑》这种文物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满足了西方人们探古探奇及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2.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比如楼观台和财神庙的开发,不仅展现了昔日古代建筑的风采,复活了道文化的古老而精深的元素,在人们感悟老子哲学的同时,为周至旅游收入注入新鲜血液。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三、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普及文物知识教育的关系

旅游开发有利于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提高全民的保护文物意识。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基于此周至县文物管理所现藏千余件文物,大多数文物出土后未进行过保护处理,同时受文物存放环境影响,这些珍贵文物的保存现状不容乐观。我中心于 2003 年 11 月 在周至县文物管理所库房进行了现场调研,确定选对唐梁琮墓出土的陶器文物进行保护和修复。其中等级文物24件。2006年底接收了唐梁琮墓151件文物,并于2007年开展修复工作,至今修复完成138件组,其中已归还81件组。修复效果良好,得到了文物所在单位的好评。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时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四、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文物保护不仅要对文物本身进行保护,更要对其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比如近年来随着老县城名声远播,游客的骤增,老县城濒危的文物得到了抢救和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县城原生态风貌,让文物安全展示,目前周至老县城正在申报遗址博物馆。“这是最大的保护和利用,遗址不能重建,在原址上展示。”佛坪厅旧城文管所所长田清梅告诉记者,2002年,老县城就有了文物保护规划,之后每一步都是根据规划进行。2004年老县城终于建了文物库房300余平方米,并征集回散落遗址角落和群众家中的石刻入库保管。老县城入库的珍贵石刻和碑石,就能安全展示在世人面前。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忽视生态环境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

总之,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利用文物,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事业,为经济建设服务。我建议各级部门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经济建设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参考文献:

第8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旅游业被称作“无烟工业”,在现代经济发展中作用和贡献日益突出,并成为一些城市的支柱性产业。文物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载体和宝贵财富,对旅游业的发展和兴盛具有重要的影响。承德是一个拥有众多文物的全国著名旅游城市,因其离首都北京只有两百多公里,可谓位居“天子脚下”,清朝历史上曾作为京师陪都,因而承德市具有比较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改革开放以来,承德市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加强对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文化旅游品牌的大力打造,促进了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将根据承德市的具体实际,探讨文物保护与承德旅游发展的关系问题。

一、历史文物是承德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

历史文物是人类智慧文明的遗产,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非常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旅游资源。承德市是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城市,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多达20余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60多处,比如:仅世界知名的承德辟暑山庄内,就有380多处清代皇帝题词牌匾的大小建筑。此外,还有被誉为“小布达拉宫”的折叠普陀宗乘之庙,外八庙喇嘛教寺庙群,明代金山岭长城等等,具有非常丰富的文物资源和历史文化积淀。因此,承德市先后被国务院授予了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之一、“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等。大量宝贵的历史文物古迹,能够有效满足游客游览参观、探索求知的需要,为承德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

二、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辩证关系探析

(一)文物保护是促进承德旅游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沉淀,是存世的“化石”,文物资源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和载体。文物保护能够使得文物处于良好的状态,提高旅游资源的质量,提升旅游景点的吸引力和游客参观游览的积极性,从而为旅游业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承德市将历史文物资源作为旅游开发和利用一般与三种方式:

1、直接将一些国家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发为旅游景区(点),从而吸引游客来参观游览,例如避暑山庄和外八庙。

2、将体型较小或可移动的文物集中起来成立展览馆或博物馆,进行专门、专业的陈列和展览,既能够满足旅客的观赏需求,又能够对文物进行科学分类的修缮保护。

3、将前两种方式相结合,在以文物资源为依托设置旅游景区的同时,将部分小体型文物进行集中展览。相比第一种方式而言,第二、三种方式更有利于文物保护,更有利于促进文物的健康发展。

(二)旅游业的发展为承德市文物保护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文物保护是一项需要持续投入较大人力、物力、财力和相关技术手段的重要工作,没有良好的经济能力和物质基础,文物保护工作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为了增加旅游景点的性价比和吸引力,旅游管理部门必然要投入一定的经费和人力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和保护,从而文物保护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能够创造很好的经济效益,增加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的收入和国家的财政税收,从而能够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进而可以聘请更专业的人员和引进更现代的文物保护技术,促进文物保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之间也会存在矛盾与冲突

文物作为一种文化遗迹,经历了时间的淘洗和沉淀,具有明显的独特性和唯一性,是不可随意取代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如果不注重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则可能造成文物的破坏,甚至对文物的价值产生毁灭性的的影响。例如: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游客人数的大量增长,文物保护区内的商业摊点、游客通道、厕所、生活垃圾等增加,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会对避暑山庄、普乐寺、外八庙等景点内的古建筑、古牌匾、古时刻等造成损害;一些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如乱涂乱画、随地吐痰等,也会对文物古迹造成很不好的破坏和影响。此外,一些文物古迹的旅游景点管理部门,片面追求旅游收入的增长,在扩大景区规模、增加景区旅游人数方面不充分考虑文物古迹的物力、化学特性和环境承载能力,加之缺乏将旅游收入用于投入文物保护的相关机制,使得文物保护经费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割裂了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相互关系,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又不利于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现文物保护与承德旅游发展平衡共进的对策思考

文物资源是承德城市发展的重要“名片”和“窗口”,是承德市持续长远发展的历史见证和力量源泉,是推动承德旅游发展的文化宝藏。因此,加强文物保护对承德市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要努力坚持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的“两手抓”、两手硬重和“两促进”,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平衡、和谐发展。

(一)要将文物保护计划纳入全市和各区县的旅游发展规划之中,实现文物古迹和旅游景点的长期规划与统一管理。在积极谋划承德市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组织专家学者加强对各区域的文物普查、调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建立所需保护的文物资料库,切实摸清文物的“家底”;另一方面,要按照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的原则,统筹做好文物保护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擘画出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的“双轨道”。

(二)要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人、财、物和技术投入,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做好承德市的文物保护工作,保护和继承好老祖宗留下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文物古迹和社会资源。

(三)要充分发挥政府文物保护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力度。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旅游发展部门,既是文物的保护者、旅游的开发者,又是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行为的监督者。在推进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专项保护资金,不断拓展文物保护融资和集资渠道,为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不断建立完善文物古迹动态监测制度、文物定期修缮保养制度、文物单位保护制度等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此外,还要在旅游景区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增强游客的文明旅游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并加强经常性的文物保护巡逻和执法检查,对故意破坏和损害文物古迹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制止、处罚和打击。

(四)要注重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文物是文化产业的重要载体,是开展文化旅游的重要媒介,具有重要的旅游开发价值和广阔的旅游市场前景。在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过程中,要坚持“文物保护第一、旅游发展第二”的原则,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上,积极防止在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单一或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或忽略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导致对文物的损害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冲击。

四、结束语

第9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共走访了二十多个城市,进行了十余次专题讲座及交流,特别是通过对具有典型特色的海德堡、威玛、波茨坦、巴黎、富尔达等城市的重点考察和学习,使我们对欧洲古城保护工作的发展历史及工作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使我们亲身感受到欧洲各国对古城保护工作的重视及工作展开的深入细致。现将此次培训考察所获知识及感受体会作一简要整理,从而对我们今后所进行的城市规划、古城保护、城市设计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古城保护工作的历史及发展变化

1.近代文物保护及修复工作

欧洲的古城保护工作普遍开始于19世纪初,当时的所谓保护工作主要是对旧有文物的保护与修复工作,人们理论上追求"修旧如旧",追求"风格复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为追求纯粹的形式统一而随自己的主观意愿将破旧的建筑进行整修,成为一种对旧建筑的改造。当时对许多中世纪的教堂进行了这种类似"破坏"的改建。

到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人们对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的认识和实践都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人们开始认识到对古迹的主要工作应是保护、加固而不是修复工作,任何对古迹文物进行的建设都应以考古的证据为依据,而新添的部分必须与原迹有所区别。

例如在德国,通过模仿古代风格样式来完成古建或使其"完美"的做法一直从19世纪初延续到20世纪,在当时的德国文物工作者看来,这才是风格"纯正"的修复方式。但在1900年前后,有人提议要修复建于1556~1563年的海德堡城堡内的奥特·享利希宫,而反对派认为用当代技术模仿古代风格的任何做法总会露出破绽,对古建筑只能稍事修理或干脆保持现状。反对派的最终胜利标志着保护思想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2.现代古城保护工作

现代古城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原则的确立是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的,是伴随着一系列国际法规公约的产生而展开和深入的。

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通过的《雅典》最早提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段的保护问题。它指出,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同时指出①应保护真能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②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③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筑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不公文写作首选网站--公文网使妨碍城市有机的新发展。同时对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既可改善附近住宅区的生活环境,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二次大战后,针对战后重建问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下,先后成立了国际文物工作者理事会(简称ICOM)及保护和修复文物国际研究中心(简称ICCROM)。

1964年ICOM在威尼斯召开会议通过了《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即著名的《威尼斯》提出以下一些重要概念,使古迹保护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并促成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世界范围内城市历史建筑和遗产保护的国际潮流的出现。

①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且还适用于随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过去一些较为朴实的艺术品。

②古迹的保护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日常维护,保护与修复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为社会公用之目的的使用古迹永远有利于古迹的保护。

③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

④修复过程是高度专业性工作,其目的旨在保存和展示古迹的美学和历史价值,应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确凿文献为依据。

⑤各个时代为一古迹之建筑物所做的正当贡献必须予以尊重,修复的目的不是追求风格的统一。预先就要禁止任何的重建。

1972年11月,联合国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于1976年成立"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资金会",力求把各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工作国际化。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内罗毕召开的第十九次大会上正式提出保护城市的历史地段的问题,并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即《内罗毕建议》,针对历史地区在人类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在当代建设中遭受破坏的现状提出了以下一系列的保护建议。

①首先特别强调历史地区的重要概念:"历史和建筑(包括本地的)地区"系指包含考古和古生物遗址的任何建筑群、构筑物和空旷地,它们构成城乡环境中的人类居住地,从考古、建筑、史前史、历史、艺术和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其凝聚力和价值已得到认可。在这些性质各异的地区中,可特别划分为以下各类: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庄、老村落以及相似的古迹群。

②历史地区及其环境应被视为不可替代的世界遗产的组成部分。国家和公民应把保护该遗产并使之与我们时代的社会生活融为一体作为自己的义务。

③每一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从整体上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其协调及特性取决于它的各组成部分的联合,这些组成部分包括人类活动、建筑物、空间结构及周围环境。

④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得到积极的保护,使之免受各种损坏。

⑤在建筑物规模、密度大量增加的现代城市化情况下,建筑师及规划者应谨慎从事,以确保古迹和历史区的景色不致遭到破坏,并确保历史地区与当代生活和谐一致。

⑥在单一化的今天,保护历史地区对维护和发展国家的文化和社会价值作出突出贡献,也有助于从建筑上丰富世界文化遗产。

《内罗毕建议》还从立法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同时就研究、教育、信息、国际合作提出相应建议。

1977年12月,一些规划师共同签署了《马丘比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城市的个性和特性取决于城市的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因此不仅要保存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址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一切有价值的说明社会和民族特性的文物必须保护起来。

②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遗址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以保证这些文物具有经济意义并继续具有生命力。

③在考虑再生和更新历史地区的过程中,应把优秀设计质量的当代建筑包括在内。

1979年,华沙会议推动了文物建筑的普查、立档、登记工作。

1987年10月,在国际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理事会上通过《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即《华盛顿》,它是《威尼斯》的补充,规定了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原则、目标和方法。

①应将历史城镇和历史地区的保护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并列入各级城市及地区规划。

②保护的内容应为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及表现这些特征的物质、精神组成部分。包括街道格局、建筑与绿地及空地的关系、建筑本身的规模、风格、材料、色彩等等。

③居民的参与对保护规划的成功起着重大作用,应加以鼓励。保护规划应得到该历史地区居民的支持。

④历史城镇和地区的保护需要认真、谨慎以及系统的方法和学科。

⑤日常维护对有效地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至关重要。

⑥新的功能应与历史城镇及城区的特征相适应。为适应现代生活需要,仔细增添新的功能及改进公共设施。

随着这一系列国际法规的颁布和推广、欧洲古城保护工作稳步深入发展,各个国家和城市的文物古迹及古城保护工作均普遍走过了一个由单体保护单体及周围环境的统一保护历史地区的整体保护的发展过程,保护的内容也由仅保护宏伟的皇宫、教堂等特殊建筑发展到保护那些所有能够表现历史的进步、城市的发展的地区及建筑物、构筑物,如城市普通居住区、商业区、桥梁,以至工业区、工业厂房及仓库。总之,保护的内容在日益丰富,保护的手法普遍趋向于整体化。

三、古城保护方法

在欧洲各个国家和城市特别是那些有悠久历史的古老城市对其古城及文物的保护工作都极为重视,要根据各自城市的不同特点,制定各具特色的古城保护计划,确立不同的保护方法。下面仅以我们走访的几个典型城市的实例加以说明。

1.区域的保护方法

为保护古城的环境和特色,要从城市所处的更大区域范围进行分析研究,统一规划布局。

海德堡是位于法兰克福南部的内卡河边的一座古城,城市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洪荒时代,十四世纪这里曾是欧洲文化中心之一,创建有德国最古老的海德堡大学。海德堡二战时期没有遭到轰炸,现在的老城城市面貌形成于18世纪。海德堡现有15万人,其中1.6万居住在老城区,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及大学城。

当地规划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城市规划及古城保护规划,全区域性地对老城进行保护。

①与其西北部的曼海姆市一起制定《曼海姆与海德堡共同发展计划》,区域人口70万,共分为16个居民点,从工业布局、区域交通等方面疏解海德堡市的压力,减缓海德堡市的现代城市有障古城功能的扩展。

②在海德堡老城东部为森林茂密的山区,为保证老城的良好环境,规划规定在老城东部一律不得建设,保持着原始的自然状态。自东而来的内卡河峡谷为老城区带来了新鲜的空气,也保证了老城与自然的良好协调关系。

③在海德堡市本身的城市用地发展计划中将城市发展区划定在老城区的西部、即老城的下水下风位置,新的城市建设包括新的居住区及古老海德堡大学的新扩充均位于这一区域内,且城市形态为与老城垂直的南北方向,这样就保证了老城的规模及城市基本形态的保护。这实际是一种通过建设新城以保护旧城的方法。

2.城市整体的保护

对于象巴黎、海德堡这样的完整古城,即制定全城的保护计划。

巴黎是悠久的历史古城又是世界大都会,巴黎城区占地面108平方公里,人口215万,分为20个区。经调查巴黎城80%的地区均为历史保护范围,因此制定了全城性的保护规划。

①首先如海德堡一样制定了一个建设新城保护旧城的计划,即在巴黎西部建设德方斯新区,使巴黎的现代金融设施、高层建筑向那里集中,以保证旧城范围内不作高密度、大体量、大规模的开发,从总体上保护旧城。

②将巴黎全市划分为67000个地块,规划部门规定无论进行任何改造,地块的外部边界及景观不得改变,这样就保证了城市街道格局的稳定,保护了整个城市的城市格局及景观形象,突出了城市的几条景观轴线。

③对巴黎全城进行限高规划。1977年颁布的法律规定,巴黎以巴黎圣母院为中心向城市边缘,作由低向高的锥状高度限制,其中中心区限高为12米,外部最高处为37米,使巴黎的空间尺度及城市天际线均可保持传统的形象。

④在巴黎城区的任何建设均必须符合规划意图,必须作到与古城环境的良好结合。

3.片区保护

对于那些历史遗迹丰富的古城,划出在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古迹丰富的街区进行重点保护,对维护古城的风貌、格局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威玛是一座1100年历史的古城,曾经作为德国的文化中心,歌德、席勒、巴赫均在此生活过。其现状人口6万,有音乐学院和包豪斯艺术大学两座著名学府,是一个旅游城市。威玛老城古色古香,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全城共有800个文物保护点。为保护这座历史名城,除明确各古迹点范围之外,在全城划出火车站地区、中心城区、城市南部三片重点保护区,三片保护区的总面积大约占全城总面积的30%。其中,中心城区保护区的面积为90公顷。这三片划出的重点保护区充分体现着威玛的历史及城市建设特色,因此对其中的街道、建筑均要特别加以保护,任何改造重建均要以历史为依据,要与传统的形式、环境相协调。

4.主要城市特色保护

对于城市别有特色的内容加以特别重点保护,使城市特色更为突出。

汉堡是德国第二大城市,是一个现代化的大港口,人口170万,全市分7个区。在其市中心区古城保护工作中,特别强调对圣米歇尔大教堂等五个大教堂尖塔所形成的城市天际线的保护,对新建建筑体量的控制成为其古城保护工作的重点。法律明确规定在市中心不得建高楼,所有建筑的高度必须低于这五座教堂的尖塔,促使从阿尔斯特湖边向南望去,耸立天空的五个教堂塔尖成为汉堡一景,也成为这一古城的一大特色。

5.对文物分等定级、重点保护

古迹的分级保护是古城保护的一种重要方法。对城市中的古迹划分等级,再根据其等级制定不同的保护政策,有利于突出保护重点,有利于古城保护及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

海德堡老城虽然确立了全城保护的政策,但对其的建筑也分为三级进行保护。

①有价值的建筑:对其外墙、屋顶、结构、内部装修……均要保护。

②中等价值的:主要对其外观进行保护。

③价值较小的:可进行适当改造,但其尺度、外观、材料要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文物古迹保护方法

1.五种基本方法

根据威玛包豪斯大学维尔特教授的介绍,在德国文物的保护维修方法共分以下五种:

①保存现状的方法:维持古迹的原貌,主要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②按原貌对已损坏建筑的修复与重建,即所谓修旧如旧的方法。

③为使文物保存下去并保持活力,对文物进行必要的功能改造,增加现代必须之功能的作法。如为古迹增加采暖、照明设施及消防楼梯……。

④将文物古迹搬迁至使其更易于保护或更易于展示的环境中,又可分为整体搬迁和拆零搬迁两种。

⑤复制对已损毁丧失的古迹,根据历史旧貌整栋重建的方法。

通过我们在各个城市的考察发现,近年来第①~③种方法比较常用,而第④种和第⑤种方法使用的较少,在必须使用时也往往比较谨慎。

2.文物的新旧结合

为使文物古迹适应现代生活,重新焕发出生命力,就有必要对文物古迹进行必要的改造,增加新的现代功能设施;而文物古迹也只有在现代的使用中才能得到真正的有效保护,才能充分展现其永久的魅力。

贝聿明对巴黎卢浮宫的改造,使卢浮宫作为博物展览空间的功能流线更为合理,无论玻璃金字塔与古老卢浮宫的外观结合,还是玻璃金字塔所创造的明亮通透的室内大厅的实地观感都是那样完美,真正使文物古迹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并展现了它的永恒魅力。

柏林国会大厦的改造是在古建筑国会大厦的中间增加了一个巨大的玻璃穹顶。这个玻璃穹顶不仅与古建筑精美结合,而且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生态原理创造出巨大、舒适的会议空间、参观大厅……。

在科隆,其文物局和规划局局长为我们专门介绍了他们对一个二战时期因轰炸而遭到毁坏的古迹的改造。他们使新建的部分与旧建筑的遗迹结合在一起,人们在享受现代生活的同时,时时会看到历史留给我们的过去,在旧与新、过去与现在的时空转换中,让人得到心灵的振憾,产生一种美感。过去的历史,现在也是历史,未来也终将成为历史。

3.文物构件的利用

利用已损毁或实在无法再继续保留的建筑的一部分,运用到现代建筑设计中或用于现代街道建设,使城市时刻、点滴向我们展现着历史的积淀。

在柏林革命广场旁的原民德中央委员会大楼其大门即利用的是二战时炸毁的原德国旧皇宫的大门,民族的历史隐约其中。

在科隆的一幢现代重建建筑中主要立面已采用了现代手法,而将原建筑仅存下来的一部分嵌入其中。

在布鲁塞尔,为保护传统的街道景观形象,许多现实已无法继续保存的古建筑拆毁重建时,特意将沿街立面保留下来,再与新建筑结合在一起。

五、古城保护及文物保护的推进

为推进古城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欧洲各国家各城市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1.政府行政手段

海德堡老城自60、70年代以来城市面貌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年轻人为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纷纷离开老城,老城日益衰败。由于土地私有化及人口老龄化的因素,人们无心对自身所拥有的古建进行维修。自1975年开始,政府开始启动一项旧城维修活动以恢复老城的活力,使其重新成为购物及居住的中心。其措施是由政府收购那些得不到修缮的房屋,经维修改善后再出租给个人使用。在维修过程中对老城的每一幢建筑无论新、旧皆受到保护,保护其外观形象、内部维修……,对那些实在难以保护的可拆除重建,但其尺寸、外观、材料……都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自1975年起至今,政府已完成了老城2/3部分的维修,预计再有7~8年即可全部完成。通过这样的维修,一方面保护了老城格局形象,同时带来了游客、繁荣了商业、增加了税收、吸引年轻人返回老城,使老城经济重新繁荣。

2.经济保障

古城保护工作必须有经济保障才能得以顺利进行。在德国,1972年议会通过的古城保护议案明确规定了古城保护的资金来源,即联邦政府、州政府、城市政府各负担文物维修资金的三分之一。这一般是指那些有重要价值又属公共财物,即由公共组织占有的文物。而对那些由私人或企业占有的文物,各城市政府则主要采用各种税收调节的方式来推动文物古迹的维修。如波斯坦市文物的拥有者可得到减免税收(个人所得税、地皮税)的优惠,必要时(极少)政府可给占有者进行文物维修的费用,德国文物保护资金会也可供人们申请资助。

在巴黎,政府为文物占有者维修提供优惠代款,提供临时周转用房,同时成立咨询机构帮助提供免费的设计咨询,以帮助政府实现其保护和规划的意图。

3.公众参与

在《华盛顿》中明确了历史城镇、历史地区保护工作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欧洲国家各城市普遍重视古城保护、文物保护工作中市民力量的作用,往往通过积极主动、深入细致的工作,将政府对古城文物的保护意图、工作计划、保护方法等宣传到市民中,促使市民主动工作与政府共同实现古城保护的目标。

德国波斯坦是位于柏林西南、拥有千年历史的小城,城市人口14万。它是勃兰登堡州的首府及文化中心,也是一个著名的旅游城市。其城市的文物管理部门即通过以下一系列手段将其城市古迹保护意图宣传至市民当中,促使市民主动参与工作。

①文物部门印制波斯坦文物保护名录,上列全市所有的2万多处文物,每隔几年更新一次,并向每位市民免费发放。

②文物部门印制介绍文物申请工作程序、文物修缮公司、文物保护法、文物单位减免税收知识……的小册子,免费向每一位文物拥有者发放。

③文物部门向文物拥有者免费发放介绍如何对文物进行细部维修(如窗、门的作法,墙面作法、屋顶作法)的小册子,宣传文物维修方法。

这样市民就可以主动按照政府的宣传积极参与到城市的古迹保护工作之中。

4.人才培养

古城保护、文物保护、维修工作的深入展开,必然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在德国,这种人才的培养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首先是学校教育。在包豪斯大学的高年级的课程设置中有专门的文物评价课程、文物保护课程等,学生在学校既可学习文物历史发展情况、文物现存的形式与结构、如何评价文物,又可学习各种文物维修方法。

其次是专业培训。在德国的教育体系中,专业的职业培训是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德国共有四个专门进行古建维修、古迹保护方面技术培训的场所。其中位于黑森州富尔达的州文物保护委员会所办的培训学校即是其中著名的一个。凡建筑师工作三年后可来此进行专门的古建修复培训,培训结束通过考试,即可得到工商局承认的资格证书,证明此人有对古建筑进行修建的资格。在这里学生们可系统地学到木工制作、石膏拉模、雕塑、绘画等传统工艺,学习传统材料的运用手法,学习损毁的古建修复方法等。没有经过这种正统的专业培训的人是不能进行古迹维修的,这就保证了古迹维修工作的基本质量。

六、几点感受和体会

1.在欧洲,古城保护、古迹保护修复工作经过一百多年来的逐步发展,已形成一个从法律、行政、经济、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成系统、成体系的工作,工作的细致与深入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努力学习。

2.文物古迹只有融入现代的生活,使其得到现代的利用才能焕发其活力,也才是对古迹真正意义上的有效保护。这种利用有可能是实用型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

3.文物古迹、历史地区对形成各个城市的城市特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代的城市设计中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些文物古迹、历史地区的作用,对建设适宜现代人生活的优美而有魅力、有特色的城市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