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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学教材编写体例来看,虽然各位学者对经济法学科的具体构成存在不同看法,如杨紫烜将其经济法体系编排为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漆多俊将其经济法体例编排为总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李昌麒将其经济法体例编排为经济法的一般理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经济监管法律制度、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等。但总的来看,经济法学的体系至少包含市场监管(规制)法和宏观调控两部分的观点得到了所有学者的认同。但在价格法究竟属于市场监管法抑或宏观调控法上,不同的学者出现了明显分歧,以杨紫烜、漆多俊、李昌麒等为代表的学者主张价格法属于宏观调控法的内容,而以刘文华、符启林为代表的学者则主张价格法属于市场规制(监管)法的内容。
二、价格法在《经济法》课程体系中体例归属差异之原因分析
同样的价格法,为何在不同学者看来有如此巨大的差异?是否是由于各位学者对于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解释有所不同呢?笔者通过仔细分析,发现绝非如此。实际上,所有上述学者关于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监管)的解释虽然存在小异,但其根本含义却趋于一致。如上述杨紫烜、符启林两位学者分别将价格法置于其主编教材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监管法部分,但其相应教材中有关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的定义却并无实质差异。既然不同学者关于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的基本定义趋于一致,那么其对于价格法的不同定位应该是其他原因形成。经过对比分析,价格法在不同学者经济法教材、教学体系中分别置于市场监管或宏观调控部分的根本原因可能是因为价格法本身的内容设定而形成。1997年颁布的我国现行《价格法》,共有七章四十八条内容,其中除第一章“总则”、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外,其他几章内容分别是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三章“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四章“价格总水平调控”、第五章“价格监督检查”,其中第二章有关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定主要以微观规制为主,第四章的价格总水平调控则明显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畴,而第三章和第五章有关政府定价行为和价格监督检查的规定,则兼具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的特性。应该说这样的体例安排和内容设定,在我国整体经济法律体系中也较为特殊。而正是这样的特殊性,导致不同学者在理解价格法的内容时,可能出现不同的侧重,部分学者主要从价格法的微观规制内容出发,将其归依为市场监管法;而另外一部分学者则从价格法的宏观调控内容出发,将其整体归并入宏观调控法。但这并不表明他们忽视了价格法的另外一部分内容,如杨紫烜将价格法归入宏观调控法的范畴,但其在具体介绍价格法的内容时,仍然介绍了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微观规制内容;符启林将价格法列入市场监管法的范畴,但其在介绍价格法的内容时,也仍然没有遗漏价格总水平调控等价格法中的宏观调控内容。
三、价格法在《经济法》课程体系中体例归属合理定位之建议
价格法在经济法学教材中合理定位,不但对于宣传、学习、普及价格法有重要意义,也对正确理解和运用价格法,促进我国市场价格竞争和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作用。鉴于目前学术界就价格法在经济法学科体系中地位归属存在的差异,笔者认为首先应当正确看待,同时也要积极为价格法寻求一个更加合理的学科定位。所谓正确看待,即必须认识到学术界关于价格法定位存在的客观差异,不能视若无睹。现行不同教科书对于价格法的不同体例安排,可能会使不同的读者产生不同的解读,进而可能影响到不同社会群体对价格法的正确理解和执行,因此必须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同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但遗憾的是现在许多学者似乎并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正确看待的另一层含义是要客观认识此种差异产生的原因,不应过分夸大差异。如前所述,实际上不同学者关于价格法的差异定位是因看待价格法的侧重点不同,并不等于他们完全否定了价格法所同时包含的另外一种法律属性,即将价格法定位为宏观调控法的学者并没有否定价格法在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而将价格法定位为市场监管法的学者,也没有否定价格法本身所具有的宏观调控功能。在正确认识问题的基础上,如何为价格法在我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经济法教科书中寻求一个科学定位呢?笔者认为,必须正确厘清价格法既有宏观调控,又有微观规制的双重属性,摆脱将一部法律仅归属为一种体系的传统僵化作法。价格法既有关于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如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关于经营者价格权利的规定、关于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等,均属于典型的微观规制内容,这些内容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并无二致,完全应当将其归入到市场规制法的体例之中。也有关于价格总水平、价格总水平调控的经济手段、价格总水平调控的价格手段(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保护价制度、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紧急措施以及价格监测制度)等内容的规定,毫无疑问属于宏观调控法的内容,应当将其等同于经济法中的税收、财政、产业政策等一并归属到宏观调控法的体系当中。而价格法中关于政府定价行为的规定,虽然具有微观规制和宏观调控的双重属性,但考虑到在经济学上此类内容基本属于政府监管的范畴,将其整体归入市场规制法内容当中似乎更为符合学术界的传统,也更易为社会公众所接受。
四、结语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指出: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要求“通过启发学生勇于提问和指导学生开展研究、讨论、辩论等方式,给予学生充分表达自己学习见解的机会,调动学习积极性”新课程还要求转变学习方式——改变以教师为中心,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强调自主探究,合作探究;教材变“教”本为“学”本,注重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强调学生的体验、感悟和内化而案例教学法正符合这个要求,所以我在教学实践中就积极的尝试了这种教学方法。
下面以高中政治必修一的第九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加强宏观调控”和必修二第三课的“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为例谈谈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尝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课标要求是:用典型事例说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具体教学要点有:理解市场调节的弊端;理解我国宏观调控的含义、主要目标和手段;运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
在教学“加强宏观调控”内容时,正赶上我国继“豆你玩、蒜你凶”等食物涨价风潮之后,蔬菜等食品新一轮涨价风潮,学生亲身感受到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在这大背景下,学生自然会关心市场发展趋势,以此为情景我选用了党和政府采用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内容作案例,学生通过合作探究完成教学任务。
第一步:适时呈现案例,激发学生探究欲望,我以目前物价上涨的时事为背景与学生开始对话,用多媒体展现国家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内容,顺势引导学生探讨:(1)物价疯涨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一些商家要炒作物价?(2)党和政府为什么要出台系列调控政策?说明了什么?学生对此案例非常感兴趣,探究的积极性也很高,通过学生合作探究发现了“市场经济的弊端”:市场经济在对资源的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当我们把真实的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分析、讨论,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培养创造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极有益处。
第二步: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对案例和现实的综合分析,进一步引导学生探究:怎样才能克服“市场经济的缺陷?”学生通过对国家调控政策和调控效果结合起来分析得出结论:“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学生顺理成章的理解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也解决了提出的现实问题。学生在对这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分析中还主动学习了“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及调控手段”。案例教学法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将书本的理论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并利用理论分析说明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获得的收获会很大,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会相对深刻。
第三步:扩展思维,深化学生情感教学这部分内容时,为了达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我与学生一起密切关注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学生预测,国家还会采取哪些措施来调节经济。通过这样的案例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去关心时事,探究知识,并运用知识解决问题,不但让学生亲身体验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更坚定了学生对社会主义祖国的信心从而完成从知识、能力到情感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教学任务。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直接参与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评价,这就为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造能力创造了条件。
在教学实践中和还体会到案例教学的又一作用,就是有利于学生把情感价值观内化并运用到生活实践中去。如在教学必修二第四课第二目“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时选用了同学们熟悉的重庆市“文强”滥用权力案例。
“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要求是: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了解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体会我国政府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和接受人民监督的意义;明确我国政府监督体系的作用,相信我们的政府是法治政府。
1.1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概念
房地产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从宏观上对房地产业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控制,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总量、供需结构平衡,实现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管理活动。从调控体系上可将宏观调控分为政策调控和战略调控。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控,是从经济角度,运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与土地政策等措施对市场行为进行经济性约束。房地产宏观战略调控,是从法律和行政角度,对房地产市场环境与房地产市场系统全局进行引导和规划。
1.2房地产战略调控与政策调控的主要区别
调控手段差异。政策调控是对房地产市场行为等进行经济性约束和惩罚,对市场失误进行纠正,对市场失灵进行补充,对市场失效进行调整。战略调控是对房地产市场行为进行引导、惩罚和制度安排,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性。
调控目标差异。政策调控旨在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调节,维持市场短期局部的稳定,协调发展房地产投资市场和消费市场。战略调控旨在制订房地产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战略调整,维持房地产市场总供需总量平衡,促进其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优化供需结构,保证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
1.3房地产战略调控的必要性
战略调控有利于调整房地产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当前我国发展房地产业主要从总量上加大房地产业投资,由于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民经济过分依赖于房地产业。而战略调控是从结构上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整,提高房地产业的增加值,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实现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战略调控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我国城市化进程缓慢,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城市化与房地产业发展不协调,而政策调控仅调控区域性和短期性市场波动。战略调控则是从整个房地产市场出发,制订房地产长期发展规划,实现房地产业与城市化的协调发展。
战略调控有利于协调城市规划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只是盲目地追求房地产开发,而忽视城市规划,造成城市规划与城市经济发展不协调。政策调控只是用经济手段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而战略调控则是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的约束性,从而更好地协调城市规划和城市经济的发展。
2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主要问题及反思
(1)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本身的问题。一是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失灵问题。其一,宏观调控政策滞后性。宏观调控政策从制定到实施需要一段过程,包括问题的发现、调控政策的制定、实施。而市场的易变性、波动性会使得政策无法执行,形成滞后性。其二,宏观调控政策灵活性较差。宏观经济政策是面向整体市场,解决短期经济问题。而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较强的市场,易造成部分区域适应性差。即使各地方政府依据中央政策制定地方调控细则,也只是一纸空文。另外,还可能由于政策制定者对市场问题把握不准。其三,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不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部门利益与地方利益冲突、调控细则歪曲调控政策、政策执行者不作为、政策执行不到位等。二是房地产宏观调控失效问题。其一,宏观调控政策经济约束性失效。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因为利用土地、货币、财政、税收政策等对违反市场行为者进行经济性惩罚。在实施惩罚过程中,会因“寻租”、“招商引资”政策、经济惩罚力度不够使得执行大打折扣,造成投资回报远大于经济性惩罚,致使政策经济性约束性失效。其二,宏观调控政策片面性。综观我国已出台的宏观经济政策,皆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或现象。其三,宏观调控政策作用时间短。我国宏观调控实施后,会在短期内产生一定效果,之后问题会更严重,主要是因为宏观经济政策仅在短期内影响部分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
(2)房地产宏观调控引发的问题。一是房地产市场环境问题。其一,宏观调控使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更加恶劣。一方面宏观调控使得房地产投机回报率增加,投资炒房和囤房盛行,房地产市场俨然是住房投机市场而非消费市场。特别是大量制造业资本或者其他重要实体经济资本投资楼市,加剧了市场投机行为。另一方面宏观调控使得开发商大建高档住房,而高档住房成交拉动房价,使得中端房价也跟随上升,中端住房出现泡沫。因此,调控使得房价越调越高,住房越来越困难,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得更加恶劣。其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法律环境受到质疑。我国房地产宏观政策效用大减,2006年的国八条和国六条实施后,房价出现短暂回调后又升到较高水平。使得人们质疑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多次调控表明,房地产宏观调控并不能引领房地产市场走向、改变房价走势及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权利。二是房地产市场系统问题。其一,房地产市场投机预期高涨。宏观政策调控使得房价不跌反涨,投机者信心高涨。根据消费者行为理论,消费者(投机者)“买涨不买跌”,于是投机者看涨预期形成,大量投机资本进入楼市,房价越炒越高。其二,我国房地产市场住房投资功能强于消费功能。目前楼市投机盛行,政府宏观调控不力,使得购买住房主要是为投资而非消费。宏观调控使得购房者购房越来越困难,消费市场逐渐萎缩,投资市场成为主流。其三,投资者与消费者矛盾更加激烈。一方面是开发商与消费者的矛盾,征税增加开发成本,而开发商会将税收纳入房价,将赋税转嫁给了购房者,房价越高,购房越困难,开发商与购房者矛盾僵化。另一方面是投机者与购房者的矛盾,如为抑制投资,提高税率,但同时增加了自住、投机购房者的购买成本,可投机者掌握大量资本,并不受其影响,他们只需投资回报率大于银行或其他投资回报率,就不愿退出房地产投机市场,反而使自住需求减少。结果造成一方面投机者拥有大量空置房,另一方面购房者又买不起房,于是二者矛盾愈演愈烈。
3完善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新思维
3.1继续改进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控
(1)弥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不足。第一,重视对宏观调控效果评价,制定更加准确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准确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可以解决政策失灵问题,宏观经济政策要适时、针对性地执行,严格执行制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第二,加大宏观调控政策配套措施,提升宏观调控执行力。执行力关系到效果与目标的差异。要力求避免执行力大打折扣、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不作为的现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行,努力构建宏观调控政策监督体系。第三,着重分析抑制住房需求的弊端,积极引导住房需求。
(2)完善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控机制。第一,完善税收政策调控机制。税收的重要功能是使收入、生产要素再分配。对房地产征税,主要应增加住房投资成本,而不是增加住房消费成本。目前我国住房税收调控既抑制投机,也增加住房消费成本,由此引发住房难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住房持有和住房流转交易分别设计征税。只有增大持有投资住房的税收成本,才能抑制投资投机行为,即让投资房地产的收益小于成本,才会抑制投机。第二,完善土地出让机制,最大限度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我国土地现行的“招拍挂”出让机制,造成了房价的不断提高,建议在操作上可以采取商品房等用地沿用现行的价高者得的招拍挂方式,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出让而采取应价低者得。商品房等用地最高价招拍挂,可以实现土地效率最大化,并且可将这部分资金再投入保障房建设,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难问题。
3.2逐步启动和发展我国房地产宏观战略调控
当前我国经济宏观调控面临着市场化、信息化、虚拟化、全球化、资源紧约束、经济目标多元化等多重挑战,国民经济调控能力建设已成为重大急迫课题。建设和谐经济与社会秩序,需要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的目的性,强化对经济信息的准确掌控能力,增进中央调控的权威性,发育政策实施的中间组织,把握调控政策的主动性。
关键词:宏观调控能力建设政策
从国际经验来看,后发国家要在既有国际竞争秩序中取得优势,就必须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对国民经济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力。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就构成了我国国家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对我国而言,宏观调控能力就是紧紧围绕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国际合作措施,保证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均衡,保持国民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稳健运行的综合掌控能力。
今后15-20年,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在此期间,以科学发展观基础的宏观调控能力,是我党执政兴国能力的核心表现形式之一,而且,通过宏观调控能力建设,有助于根除体制转轨阶段经济领域的腐败现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建设与发展信心。因此,研究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宏观调控能力建设面临着历史性的新挑战
2003年以来的本轮宏观调控,已经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我国的经济总量与结构正在发生着历史性的根本变化,与改革开放以来前几轮的宏观调控相比,当前的宏观调控能力建设面临着一系列历史阶段性的新挑战:
其一是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挑战。众所周知,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当前,我国经济市场化的水平越来越高,市场机制正日益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并成熟运转,同时传统管制经济的机制在逐步推出,在此背景下,同时出现了诸多“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现象,宏观调控时常面临两难选择。
其二我国经济与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挑战。现代信息技术开始广泛应用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模式正产生深刻的长远影响,经济信息数量随之剧增,但其中不乏一些严重失真的信息,这些失真信息传播开来很可能会冲击市场经济秩序,甚至衍生出无法控制的消极经济“蝴蝶”效应。全面、准确、快速国民经济运行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在宏观调控能力建设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其三是我国经济的虚拟化的挑战。纵观当达国家的经济结构,以股票交易、债券市场、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为主要内容的虚拟经济及房地产半虚拟经济已经占有很大的比例。与2005年GDP相比,我国股票市值占GDP达到57%,但是以市场实际可交易的流通市值看,这一比值仅仅为14%。专家估计,当前美国的虚拟经济规模是中国的20倍以上,日本的虚拟经济规模也比中国大18倍,这说明中国虚拟经济发展仍有很大空,。但虚拟经济运行具有其独特规律。毋须置疑,我国政府在调控实体经济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有益经验做法,但在调控宏观虚拟经济方面总体来看仍然处于探索学习阶段。
其四是资源、生态状况和环境日益恶化的挑战。当前,我国现有的自然资源已大多难以完全由国内供应,相当一部分重要自然资源有赖于国际贸易,同时因改革深化各级政府直接调拨资源的能力受限增多,而且,随着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和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保持、恢复和改善面临着空前大的压力。宏观经济调控措施面临着尖锐的长期与短期、局部与整体利益矛盾压力。
其五是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已高达70%以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和产业分工中的重要一环。可以预见,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仍将继续扩展,相关的国际经济规范和其它国家的经济波动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必然对我国的宏观调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同时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对这些国家和地区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互动效应带来了我国宏观调控措施的制定、出台时机、过程监督、效果评估等一系列新的研究课题,我国的宏观调控势必要和相应的政治外交、国际协调结合起来。
其六是和谐社会目标多元化的挑战。和谐社会是我国中长期战略目标,它囊括了社会、经济、政治、地区、自然生态等多层面的和谐内涵,其目标是多元性的,这就使我国宏观调控已经远远地超过经济总量调控的范围,肩负着调整各项失衡的重任,要求宏观调控在重点关注经济层面目标的同时,还必须顾及它层面的要求。
二、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建设的战略选择
1.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强化其根本的目的性
“权为民所有,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我党新时期执政兴国的总体要求,一切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必须以此为立足点,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必须时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切身利益为归宿,尤其是要避免使宏观调控变成某些少数特殊经济利益集团的工具,损害社会弱势大众的基本利益。
2.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经济信息的及时统计分析能力,准确地把握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增加宏观调控的精确性。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化水平的提升,现有的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已难以独自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工作,一些重要统计信息不够准确、完整,个别指标与实际情况相比甚至出现严重偏差,必须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与社会统计体系改革,整合工商、税务、海关、金融、行业主管、司法等部门经济类信息,引进有关国际组织、机构投资者、信用评级机构等第三方信息补充、完善。要广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加必要的财力投入,持续加强人员培训、培养工作,全面提升基础经济信息的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能力,鼓励各种行业经济组织积极从事行业国内外信息搜集、整理工作,鼓励社会公益性的调查研究工作。
3.积极研究和整合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的权威性。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化,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日趋紧密互动,宏观控制政策的研究、制定、落实需要政府越来越多的部门配合,在此过程中难免出现政出多门,不利于向市场和产业界发出统一的调控信号,造成某些地区或某些产业领域执行困惑,为此,有必要研究和整合政府有关部门职能,尤其是金融等虚拟经济管理部门职能,建议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统一宏观调控政策,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社会中介组织、媒体、公众监督反馈,增强宏观调控的权威性。
4.进一步加强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总结出适用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的逻辑模型,增强宏观调控的可预见性。
政府现有的宏观经济参谋管理部门,对已往的宏观调控的成功实施做出了众所周知的重大贡献,这些部门与宏观调控决策部门保持高效沟通,对国家宏观政策理解全面准确,尤其是在研究国有经济方面占有很多优势资源。但随着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力的逐步提升,也急需一批官办的或官民合办的或者自愿合作的民间专业研究机构成长壮大,它们既可以反映非公有经济的真实情况和补充现有宏观经济参谋管理部门工作,也可以为宏观决策部门提供新的政策视角。另外,还必须加强虚拟经济成长与发展研究。只有建立在集思广益基础上的宏观决策模型,才能增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前瞻性,也才能增强产业界对宏观调控的可预期性,尽量消除过多的市场波动引起的经济秩序混乱状况和社会经济资源浪费情况。
5.进一步推行上下互动、区域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国民经济与社会规划编制机制,尽快制定出覆盖所有国土的功能综合规划,促经济资源在地区间的合理配置,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增强宏观调控的规范引导性。
为了更高效地引导各类经济资源在地区间合理配置,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即在制定全国范围内的国土功能规划,避免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将国家宏观调控最高决策部门由目前的单个产业政策制定甚至单个项目审批的中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增强宏观调控的宏观指导性。
6.进一步强化具有社会公益性政策传导工具组织发育成长和职能拓展,增强调控的主动性、可逆行和执行力。
市场机制优势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大量的社会中介组织,如信用评估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合作联合体等行业组织,这些中介机构的建立、成长和运作,一方面有利于形成理性有序市场竞争的氛围,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制订和执行,将这些中介组织视同宏观调控的传导工具,无疑可以强化宏观调控的主动性、间接性和可逆性,同时也提高宏观调控的执行力。当前此类组织成长急需破除过多的官办性质,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尽量恢复其应有的民间公益性和自组织性。
7.进一步加强全球和地区经济合作,增强宏观调控的主动性。
中国经济已成为全球性和地区性经济的重要部分,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也有赖于在全球及地区经济的合作与分工。积极参与全球性和地区性各种经济合作组织事务,不但有利于国际经济规范的中国化,而且也十分有利于中国经济活动的国际化、地区化。主动参与合作,既可以减少外部国家宏观调控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也可以减轻我国宏观调控对有关国家经济的不利影响,保证相对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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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和作用
1.市场与计划
(1)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
(2)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2.市场调节及其弊端
(1)市场配置资源主要是通过价格、供求、竞争来实现的。
(2)市场调节的优点:市场能够及时灵活地反映供求关系变化,传递供求信息,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在竞争中推动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3)市场调节的弊端:
①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
②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
因此,如果仅由市场调节,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发生经济波动和混乱;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
3.市场秩序
(1)规范市场秩序的意义:只有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市场才能合理配置资源。
(2)如何规范市场秩序。
①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市场规则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市场道德规范等形式,对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作出具体的规定。市场规则主要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
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此,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③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树立知法、守法及诚信等观念。
考点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首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其次,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再次,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2.宏观调控
(1)含义:指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2)必要性:①加强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不只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更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②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能够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3)主要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4)手段: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各种手段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国家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最后我针对复习中的重难点,实行方法上的突破。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是如何实现的
(1)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引导资源配置的指示器。价格提高,将会促进生产,增加供给,抑制需求;反之,则会减少供给,刺激需求。通过市场价格的调节,使资源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2)供求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生产者、经营者根据供求的变化不断调节生产经营活动,引导人、财、物在全社会的配置。
(3)竞争是市场活动的灵魂,通过买者之间、卖者之间、买卖双方之间围绕价格和质量方面的较量,使社会资源不断向效益高、急需发展的产业和企业流动,价值规律的要求得以贯彻。
市场机制就是在上述三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中发挥着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通过竞争,价格在供求影响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2.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1)原因: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诚信缺失会直接破坏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直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萎缩、坑蒙拐骗盛行,进而导致投资不足、经济衰退。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2)措施:①政府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行政,建立透明、高效、务实、廉洁的政府,打造法治政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尽快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打造信用政府,做诚信表率。②市场主体要树立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和诚信观念,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总之,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道德的规范和引导。
3.宏观调控手段的比较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三种手段各有所长,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宏观调控手段的体系。在运用这三种手段时,应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4.正确理解市场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
经过在信合调查实习,我从客观上对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地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我这次实习所涉及到的内容主要是会计业务(对公业务)和储蓄业务,其他一般了解的有信用卡业务,贷款业务。从这些业务上,我对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有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二了解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
在这个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作为国家经济机构核心的金融,无疑应当起到宏观调控的杠杆作用。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是控制局部经济过热,重在调整结构。
长期以来,存贷利差一直是我国银行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而众多银行均简单依靠存贷利差获取利润,所产生的结果必然是追逐热门行业,垒大户等现象的发生。这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高度依存关系也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
银行的发展有赖于整体经济环境的回好,但经济的健康运行并不是依靠银行无原则地放贷就可以完成的。这不仅需要银行通过对宏观调控经济整体形势的研究审慎确定信贷方向,同时也必须对我国目前这种简单的依赖存贷利差,特别是依赖对公业务获取利润的盈利模式加以改变。这种对银行可以形成一个稳定的利润来源,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企业,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淡化对公业务,使某些企业更加珍惜来之不易信贷资金,提高企业的资金运用水平,防止企业盲目扩张,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意识;对政府,可以降低经济调控的难度,避免因为银行与企业高度依存关系,而造成的在宏观调控政策实验中投鼠忌器现象的发生。
当然,银行调整盈利模式并不是鼓励银行放弃对企业的支持,而是要求银行在强化对自身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将信贷资金真正送到规范运作,效益良好的企业手中。金融的稳定性,才是企业对经济最大的也是最少持续的支持。
三收获与体会
关键词: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作用
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能够实现,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特征之一。加强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方式,同样克服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其最好的办法还是双管齐下。考虑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更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作为有力的支撑体,这样才能使得经济趋于平稳的状态中。
一、宏观经济的调控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调节并行结合的一种经济体制,在市场调节的同时国家进行干预,这一点和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一致的。这一观点是继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凯恩斯提出市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观点之后的又一个重大发现,它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理论指导意义。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需求。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要防止市场存在的漏洞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阻碍作用。因此,我国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政府一定要在其中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国家在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同时深刻理解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更加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经济的可见性越来越清晰,看不见的手被人们很好地把控着。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完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所以要将政府的职能干预和市场经济规律整合一起看,切忌将他们看作成对立面。将经济计划,国家干预和自由发展融为一体是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也是经济运作符合时展的特点,必须彻底扭转传统的经济发展理念,深化经济发展的认识。
二、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利因素
(一)我国经济的增长是以牺牲不可再生资源为代价的,这些不可再生资源是我国非常宝贵的财富,有着很大的升值空间。对它们过度的开采和利用,也会影响到下一代的生存。现在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盲目地利用和浪费,而且利用的效率也非常低,使得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且在对这些资源利用的过程中,对环境也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我国的政府已经重视到这个问题,正在积极的寻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方法。但是这个问题依然存在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据相关调查研究发现,随着我国工程企业的不断增多,居民的生活用水和某些海域也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污染。随着城市污染的加剧,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城市环境的保护力度,使得很多工厂企业转移到了环境保护相对较弱的农村,从而对农村的农作物和农民的身体产生了巨大的威胁。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依然属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率型,这也是我国的宏观调控重点要解决的内容。
(二)我国的法律规范没有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使我国的市场经常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倡导自主创新,但是这种创新并不是盲目的创新,要受到一定的体制的约束。要想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稳定的发展,就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做保障。目前我国的法律规范还不健全,老百姓也缺乏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有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对相关的技术没有形成专利,从而也就不能够做到有效的保护。市场上会有人对于出现的新技术、核心产品进行模仿和假冒,这也就使企业的创新受到了阻碍。
三、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它作为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
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能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取得成果,主要归功于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其指导思想,从而使得宏观经济发挥科学、预见、主观的调控作用,致力于解决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冲突。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我国经济出现过大起大落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经济的发展上急于求成的思想起主要作用,对发展速度的执着追求。在这种大起大落的情况下,国家才不得不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使得出现的经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的,主要以防止经济发展过热为主,主要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快的趋势或者有发展过热的势头时,就采取调控措施主动调控,防止经济出现不合常理的过快发展,基本保持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平稳性,还能促进我国经济积极发展。
(二)阻止消极因素的影响,加强我国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
在经济活动特别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因为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规律,市场经济会表现为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作用。消极方面主要是指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浮动性,在一定条件的促使下会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甚至会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这种消极性也可以称为市场弱点,它是不能消除的客观存在,一定要注重对它的宏观调控作用,使得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有效作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当然也暴露了市场“弱点”,主要表现在我国在生产和投资上面的盲目性,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会再生产比例失衡,使得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再在计划以内,进而导致经济市场的秩序混乱,社会生产力停滞不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所以,一定要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遏制市场弱点的出现,充分认识并理解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努力学习其他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成功经验,坚定不移地利用理论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调控的理论依据,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保证市场经济持续有效的运行。
四、结束语
总之,在当代我国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和策略,有效避免经济的起伏不定和突发状况,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稳定健康,使国民得以安居乐业。
参考文献:
[1]卢锋.新时期经济增长与宏观调控特点[J].上海经济,2010.
[2]张红荣.论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J].中国市场,2014.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关键词:重大自然灾害;资本市场
中图分类号:F0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0-01
一、调研背景
重大自然灾害历来会使国际资本市场造成波动,甚至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威胁到资本市场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单以地震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为例,从全球范围来看, 2004年12月印尼发生地震海啸,亚洲股市在随后几个交易日内普遍下跌。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地震发生当天,股市尾盘出现跳水。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亚太主要股市多数收跌,A股也受到拖累,跌幅0.79%。其后续由于地震造成的福岛核辐射泄露加重了股市不景气。我国沪深两市在市场大跌下亦难幸免,两市小幅低开后一路震荡探底。
从种种事例可以看到,重大自然灾害,尤其是地震、海啸等在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极其恶劣影响的同时,也时时影响着资本市场,引起资本市场的重大动荡,加剧风险,恶化经济。因此,及时分析总结出因重大自然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从而建立起我国资本市场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来及时出台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完全必要的。
二、调研目的
重大自然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影响涉及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问题。为了更准确了解当前重大自然灾害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的现状,进一步分析出重大自然灾害是如何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从而证明出重大自然灾害对我国整体经济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并且为探究我国政府对此的宏观调控效力,为构建我国资本市场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调研对象
长沙市国信证券公司、华融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和方正证券公司的股民、经理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调研方式
发放调查问卷,随机采访
五、调研时间
2011年9月至12月
六、调研内容
1.以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投资者对重大自然灾害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的认识,以及对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的看法以及对自己的投资调整情况。
2.以随机采访的方式对整个资本市场受到重大自然灾害后的冲击后造成的损失以及由国家及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效果进行全面了解。
七、调研结果
本次共发放了1000张问卷,收回868张,经过筛选得到有效问卷791张。现将这次通过调查问卷所获得的重要信息报告如下:
1.国内外重大自然灾害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国内外的重大自然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损失,在影响企业营运状况的同时也把社会弄得人心惶惶,从而对我国资本市场有较大的影响。不过,与国内自然灾害相比,国外的灾害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要小一些。
2.重大自然灾害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时间
重大自然灾害对资本投资活动的影响时间较长,大致时间为一年,可见,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恢复,其带来的损失可想而知。
3.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当重大自然灾害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的时候,国家宏观调控手段中的经济手段是最有效和最易被投资者所接受的,而法律手段过于强硬,行政手段的效果不明显。因此,经济手段是市场经济中比较理想的宏观调控手段,宏观调控应以经济手段为主。
调查数据显示出我国的国家调控机制比较完善,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国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宏观调控措施,虽然产生了一定的效力,但是所带来的影响却不是很大。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可以看出,接受调查的投资者基本上从事投资的时间在三年以上,因此在投资工作中有丰富的经验。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他们大多能在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的帮助下,通过以往经验和专业分析来对自己的投资活动作出相应的调整。不过,投资者也明确的指出国家还应该改善宏观调控机制以将重大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波动与损失降到更低。
在随机采访的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灾害对国家财富造成的如此巨大的威胁,对经济增长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使我国的资本市场动荡不安,这表明了我国宏观调控机制的改善势在必行,构建我国资本市场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迫在眉睫。
八、调研分析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愈发显现出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而深远的重要影响,灾害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国民经济从而使资本市场受到冲击。那么,重大自然灾害究竟是如何影响我国的国民经济从而导致资本市场的动荡不安的呢?
从重大自然灾害所带来的巨大损失来看,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一般认为,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灾害直接造成的物质形态的破坏,如粮食产量的下降,房屋建筑、公共没施及设备的破坏等;而对于灾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则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如徐嵩龄等人认为,灾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在广义上包括:由灾害对社会经济系统造成的直接破坏,并通过社会经济系统的网络而引发的社会经济系统的其他破坏而带来的损失;由一种灾害引起的另一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资源上所遭受的损失。
显然,这种对间接经济损失的理解是广义上的。黄渝祥等人将灾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分成三部分:由于经济活动的关联性,生产单位、行业和部门有着紧霸的投入一产出连锁关系;中间投入积压增加的经济损失;灾害后的恢复过程需要动用原来可用于生产性投资的资金所产生的机会损失。
综上所述,虽然重大自然灾害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其损失却不能以单纯的经济数据来计量。灾害可能对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甚至民心带来致命的打击,继而加剧经济损失导致资本市场剧烈震荡。因此,我国必须着眼于经济体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长效的资本市场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灾害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