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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丰厚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非常重大,同时,如何利用好先辈留下的珍贵财富发展好旅游业,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平遥古城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逐渐理性的过程。从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国家、省、市各级对平遥古城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全省调整产业结构“1311”项目中,将平遥古城列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十大旅游景区。2004年全省旅游产业工作会议上,将平遥古城作为全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两大龙头之一。2003年晋中市开始实施双百项目,平遥古城旅游业项目和平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续两年被列入全市双百项目,主要内容有:平遥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8大类46项工程,总投资为4.58亿元;城市集中供热供气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康宁街拓宽及商业开发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平遥古城旅联实业公司文庙开发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平遥中学新校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丽泽苑大酒店新建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从1997年之后,国家、省、市三级计划部门加大了对平遥发展旅游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共给予投资8150万元,其中国家4850万元,省2820万元,市480万元。所有这些支持,都对平遥这样一个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的地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平遥历届县委、政府充分审视分析和深刻认识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护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点的多样性、古城内部的混合性”这样一些基本特征,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观念和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从解决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着手,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终实现了文物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共赢的目标。在短短的几年间,平遥古城以其丰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观,成为国内外游人向往的旅游胜地,旅游产业有力地拉动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的平遥古城,已经成为展示中国汉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馆,成为我县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拉动力,成为全省的旅游龙头。2004年,平遥古城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3万人,门票收入4800万元,旅游及相关产业综合收入4.3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全面夯实旅游发展的基础。
平遥县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的思想,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发展旅游的理念,全方位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实施依法保护。在省、市的高度重视下,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平遥古城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遗产保护的省级立法,这一条例成为平遥县保护古城的法律依据,成为制定县城建设规划、古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古城保护管理制度的大纲。根据《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经山西省政府批准,平遥先后出台了《平遥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平遥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管理办法》;针对古城内消防设施失天不足的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文物单位、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古城内电气线路改造的方案》。特别是最近以来,以市政府文件上报省政府《平遥古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张宝顺省长亲自做出批示,梁滨副省长组织召开了专门协调会予以研究解决。所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案的出台,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具操作性,更加具体化,促进了文物保护法制化进程。近几年来,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坚持“修旧如旧、以存其真”的方针,平遥县先后对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的房屋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维修,拆除了不协调建筑,有效制止了乱拆乱建和破坏性建设,保护了古城完整的风貌。
二是实施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工程。1998年以前,古城内有近5万常驻人口,多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聚集在古城内,人口密度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高出十几倍,超负荷的人口密度对保护古城、管理城市及发展旅游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减轻古城人口承载压力,平遥县把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作为有效保护古城的重要举措,做为市政建设的重点,持续予以推进。1997年底,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率先迁出了古城,至2004年共带动8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搬出古城,累计投资2亿多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古城内2万多人口外迁,古城内人口减少到现在的2.7万人,为保护古城、发展旅游创造了宽松的条件。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并重的原则,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
旅游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发展旅游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平遥县县委、政府在充当旅游市场建设与发展主角的同时,积极运用市场经济法则,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发展旅游,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大大加快了古城旅游业的快速兴起和发展壮大。
一是文物景点保护实施政府主导。平遥古城与其它景点、景区不同,有它的特殊性,是文化内涵性旅游城市,是以文物、文化资源为主的旅游城市。特别是古城内,既是居住区,也是旅游区,是一个社区和景区特征皆有的混合体,因而,旅游市场管理具有不同于其它旅游胜地的特殊性。鉴于此,文物景点开发和文物保护必须以政府为主导。近几年来,县政府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对古城墙、双林寺、日升昌、镇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实施了护城河、环城路、城门综合整治工程;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的形式,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对文庙、县衙署、城隍庙实施修复,如今都开辟成为景点向游人开放,成为古城的骨干景点。
二是历史街区开发吸引社会力量。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内一大批古民居、古建筑,平遥县从明清街国有房产经营权转让入手,探索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发展旅游产业的路子,通过政府出政策、定规划,利用社会力量实施了明清街修复,形成了如今的旅游产业街。以此为契机,采取经营权转让和产权拍卖两种办法,先后对古城内20余处古建筑产权和100余处古建筑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之后,按照古城保护方面的规定和旅游发展的规划,统一制定维修方案,并严格监督其维修和利用,先后对西大街、东大街、衙门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古城区实施了修复。这样的举措,不仅弥补古城维修保护资金的不足,而且加快了旅游产业化发展。近几年全社会用于古城保护的资金达2.5亿元,建成了特色购物、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娱乐等方面的6条旅游产业街,发展了400余辆旅游车辆,建成了40余家具有传统风情的民俗宾馆、民俗客栈,开办了80余家旅游购物店铺,形成了20个景点,旅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万余人,在拉动居民增收、安置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就业等方面发挥了旅游业独特的幅射力。
三是旅游配套建设依靠市场运作。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业的六大要素,但由于平遥古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在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显露出配套不健全、要素不完善的问题,这是制约平遥古城旅游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对此,平遥县采取练内功提高服务水平、出政策吸引市场投资两种方法,发展旅游要素市场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县委、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大户,积极投资旅游接待设施,发展绿色环保产业,2003年以来,全县新建成了3家星级以上标准的宾馆,其中投资近8000万元的丽泽苑国际大酒店具备四星级标准,2004年9月份国际摄影大展前已经正式投入运营;还有在建的4家星级宾馆预计2005年投入运营。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古城内民俗宾馆接待服务水平,创出地方传统特色,经过省质量技术局审核,通过了《平遥古城民俗客栈星级评定标准》,这是我国唯一的地方传统客栈评定标准,对平遥县民俗客栈特色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已有6家民俗客栈通过了星级评定。2004年年底,平遥县聘请我国旅游界魏小安等专家和权威规划单位,开始组织编制《平遥古城旅游发展规划》,预计2005年8月份完成,该规划将为平遥县旅游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指导。
三、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加强古城保护与利用。
平遥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为了保护好这块来至不易的金字招牌,并利用好它造福后人,发展旅游业,平遥县在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对古城内3000余间公房的维修管理,2002年撤消原房管所,成立房管局;为了加强对古城环境卫生的管理,撤消原市容办,成立环卫局;同年实施了以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平遥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实行古城门票“一票制”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三项改革,旅游运行管理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平遥县在全国的县城中第一个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城管监察大队,将8个单位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执法局及监察大队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力量集中、处罚权集中的优势,组织拆除了2.8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和不协调建筑,在古城保护、旅游市场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平遥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以来,发挥其企业融资、项目投资的平台作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了3亿多元的古城保护、旅游开发项目贷款,开发了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星级民俗客栈;古城门票实行“一票制”以来,有效解决了部分景点私设回扣、扰乱旅游市场的问题。
2004年12月份,平遥县根据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彻底理顺了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县政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长兼任。目前,平遥古城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已经形成了“管委会全面负责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宣传促销等工作,旅游公司进行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等工作,执法局负责城市行政执法管理等工作”的管理运行模式。
二是创新经营城市办法。为了整合城市资源,加快古城保护和新城建设,平遥县实行了国有土地集中储备制度,创新经营国有土地、房产和广告权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模式,把国有闲置资产推向市场。先后拍卖了县人大、水务局、财政局、交通局、农机中心等10多处房产,拍卖了新城区近400亩国有土地,为政府筹集了6000余万元的建设资金。仅2003年以来,利用市场运作的方式,铺开了3个上亿元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政府投入铺开了三大类40余项文物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工程。同时,将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权、道路广告经营权等无形资产进行了拍卖,城市公共服务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实现了快速发展。
四、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改善古城环境。
平遥古城因其古老的建筑和弥足珍贵的价值而闻名,同时,也因其古老而暴露出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成为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中最大的瓶颈制约。曾经一度时期,古城内建筑破旧不堪,道路坑凹不平,街上电杆如林,空中线缆如网,新城区交通不畅。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平遥县从1998年开始,按照“保护古城、改造旧城、建设新城”的城市建设思路,一以贯之地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就。
一是中小街巷改造初见成效。古城内共有200条大中小街巷,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投资7000余万元,对古城内86条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部分街道进行了线路入地和上下水改造,极大改善了古城内面貌。
二是古城消防得到加强。1998年以前,古城内只有3个消防栓,目前已达到45个,并结合古城内道路改造,对部分主要消防供水管网也进行了改造。新购置了一部小型消防车,解决了大型消防车难以进入古城的问题。结合城网改造,对古城内临街古建筑的电气线路进行了阻燃改造处理,不仅美化了环境,而且消除了电气线路老化带来的火灾隐患。
三是新城建设初具框架。为加快新城建设,近几年共投资5000余万元,建设了贯通新城东西的柳根路、连接祁临高速公路的引线和康宁街,东城区新建了东关大街,古城绕城墙新建了环城路,新城外新建了外环路,构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进一步拓展了新城发展空间,加快了新城开发。目前,东部形成了以平遥中学、人武部等单位为主的东城新区,西部有在建的天鸿家园住宅小区、行政审批大楼和即将投资开发的柳根花园住宅小区,南部形成了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为主的新城区。
四是绿化亮化取得进展。近几年投资300多万元,对古城内的主要街道安装了仿古路灯,古城内的部分民俗宾馆、饭店、商店自已投资安装了高档的宫灯和风景灯,现在整座古城夜间灯火通明。先后对高速公路引线、康宁街、柳根路、顺城路等新城主要道路实施了标准较高的亮化工程,别是高速公路引线和康宁街已经成为新城区的一大夜景。同时,积极发展城市公共绿化事业,建成了北门外广场、峰岩广场、柳根路小游园等10余处绿地,30余个单位进行了高标准绿化,县城绿化面积由1998年的人均不足1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3.5平方米,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五是旅游厕所建设取得突破。平遥古城旅游厕所少、标准低,是游客和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2004年,平遥县投资300余万元,新建了7处星级厕所,改造了500余处居民旱厕,不仅方便了广大游客,而且净化了古城空气。
多年来,平遥县在处理古城保护、管理、利用三者之间的关系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保护了平遥古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弘扬了汉民族文化,促进了以旅游为龙头的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也对全市、全省的旅游起到了拉动作用。但是,平遥县在发展旅游的同时,也面临着种种压力和困难。
一是古城消防设施先天不足。2.25平方公里的古城内多数为砖木结构建筑,年久失修,耐火等级低,而且古城内没有消防站,供水管网压力不够,电气线路老化现象严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消除隐患。
二是古城内道路急需改造。尽管近几年来,古城内主要街道得到全部硬化,部分已经缆化,但古城内还有近120条中小街巷未实施改造,严重影响到平遥古城的旅游环境。
三是古城内企事业单位搬迁任务繁重。古城内目前仍有10余个企事业单位尚未外迁,其中柴油机厂、第二针织厂、泉永棉织集团、农机公司等国有集体企业由于包袱过重,改制难度大,直接影响到搬迁进程。法院、公安局等单位由于资金紧张,无力新建,搬迁也面临很大困难。这些企事业单位的建筑与古城风貌极不协调,需要尽快搬迁。
四是旅游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尽管平遥县目前已经基本能够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但多数游客反映,平遥古城缺少娱乐项目,缺少大规模、系列化的旅游购物市场,满足不了游客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基于以上问题,建议省政府从保护平遥古城不仅仅是平遥人民的责任,也是全省人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角度出发,举全省之力,保护平遥古城。具体应集中研究帮助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配套政策问题。一是古城保护费征收政策。建议将古城保护费纳入古城旅游门票之内,通过适当提高古城门票价格,确定一个合理的古城保护费标准。古城保护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用于古城的保护,其正体现“遗产保护,人人有责”。二是招商引资政策。对凡到平遥投资开发、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项目,省发改委、国土、工商、经贸、环保、金融等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用及银行贷款等方面应给予倾斜照顾,简化审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促使平遥尽快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地。三是作为一个特殊的县份,平遥在城维费提取比例上,应该享受地市级标准和政策。四是仿照地市级政府所在地的模式,在平遥城内设立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社区市民的教育管理。
2、综合支持问题。建议在今后三到五年内,省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部门职能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支持平遥实施一揽子工程项目。旅游部门重点加强对平遥旅游业发展的业务指导,帮助培养和引进各类旅游高级管理人才;文物部门倾斜文保项目资金,帮助平遥对县境内双林寺、镇国寺、文庙、慈相寺等国家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建设;建设部门逐年加大对平遥县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扶持力度;省经贸委等部门对柴油机厂、棉织厂、二针等古城内企业批准执行计划内破产,享受计划内破产政策补贴;劳动部门对上述企业的职工采取失业基金补贴政策或者下岗工人出再就业中心给予补贴政策,帮助平遥完成这些企业的搬迁改造;交通部门对平遥城区乃至城周交通要道的建设与养护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水利部门把平遥古城防汛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是对平遥县柳根河综合整治工程每年给予300——50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林业部门每年倾斜支持平遥300万元的绿化项目资金,以加快平遥古城及新城绿化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平遥生态环境;电力部门对平遥古城内中小街巷缆化硬化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帮助平遥在2——3年内全部对中小街巷进行硬化改造,对电力、电信、电视等三电线路全部完成地埋,上下水全部配套,切实改善古城基础设施条件。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市内星级旅游饭店和市内有正式门票收入的景区(点)(下同),招徕、接待市域外游客进入我市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开展会议会展等旅游活动(单项代办订房、车船票等服务除外),符合规定要求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旅行社组织游客进入*旅游进行奖励,按下列标准执行,且不重复计奖:
(一)对“*一日游”项目,全年接待游客人数满3000人(含本数)的,奖励2000元;3000—5000人(含本数)的,奖励5000元;5000人以上的,奖励10000元。学生团减半计算。
(二)对“*二日以上游(含本数)”项目,凭景区(点)门票、市内旅游饭店住宿发票等相关资料计奖,全年接待游客人数满3000人(含本数)的,奖励10000元;3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每增加1人奖励5元;10000人(含本数)以上的,奖励50000元。
(三)一次性招徕、接待游客500—1000人(含本数)的大团,奖励4000元;1000人以上的大团,奖励5000元。学生团减半计算。
第四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扶持旅游产业发展上档次。对评定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20000元;评定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50000元;评定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80000元。
对评定为AA国家等级景区(点)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评定为AAA国家等级景区(点)的,一次性奖励50000元;评定为AAAA以上国家等级景区(点)和国家工业、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一次性奖励80000元。
评定为三星级“农家乐”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评定为四星级“农家乐”的,一次性奖励20000元;评定为五星级“农家乐”的,一次性奖励30000元。
第七条各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和景区(点)应将《*市旅行社地接团队情况月报表》及时逐月报市旅游局予以备案,由市旅游局进行核实;年度考评时再根据各申报记奖单位出具的原始团单、凭证和有关酒店、景点的发票,由市旅游局组织进行认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举报监督。
第八条各申报记奖单位应当制作和保存组织接待旅游团队进入*旅游的各项有关业务档案,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
第九条申请奖励,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记奖规定的单位,向市旅游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市旅游局、市财政局核对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分管副市长审批后予以兑奖。
第十条每年对招徕、接待组织游客进入*旅游的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和排名评比,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单位,由市旅游局调查核实后,撤销其当年奖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二条奖励经费在旅游专项经费中核拨。
第十三条本办法核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大旅游发展氛围形成“”期间,我省把旅游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来培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地对旅游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省辖市和旅游发展重点县(市)普遍出台了具体政策和措施,均编制或完善了相应的旅游发展规划,形成了旅游发展的大区域格局。全社会对旅游产业的认识和重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旅游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营造了“大抓旅游、抓大旅游”的浓厚氛围。
(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
“”期间,我省旅游产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指标与“十五”末相比实现倍增,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提前完成“”规划任务,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2006—2010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99539万人次,是“十五”期间的2.83倍;累计实现旅游收入836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19倍。2010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2584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294亿元。其中,入境游客145万人次,实现外汇收入4.98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257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250亿元。
(三)旅游精品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时期,依托资源优势,通过强力推进旅游精品工程建设和市场营销,我省培育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品牌。一是做响了区域旅游品牌。“文化·壮美中原”的旅游形象通过国内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品牌效应不断扩大;二是做强了若干旅游景区品牌。云台山、嵩山·少林、龙门石窟景区和大宋文化旅游园区、殷商文化旅游区等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景区。三是做亮了旅游文化品牌。《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大宋·东京梦华》、《大河秀典》、《盛世梨园》、《君山追梦》、《河洛风》等一批优秀旅游演艺节目深受国内外游客喜爱,寻根文化、功夫文化等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享誉全球;四是做大了精品旅游线路。郑汴洛沿黄“三点一线”成为海内外知名的黄金旅游线路,大黄河之旅、王朝街道之旅、中国古文化研修之旅等成为对接海外市场的文化精品线路。
(四)旅游产业的关键要素得到快速发展
通过开展“创A升级”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省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全省共有A级景区212家,比“十五”末增加124家。酒店和旅行社发展迅速,有星级酒店512家,比“十五”末增加87家;有旅行社1158家,比“十五”末增加229家。以为中心,构建了以航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省级公路和旅游专用公路为主体的立体交通网络。产业融合进一步深化。旅游产业与文化、体育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以实景演艺、户外运动为代表的多种新业态。以服务设施现代化、服务手段信息化与服务内容人性化为目标,通过开展“诚信旅游”、全员培训、服务技能比赛和“创先争优”等活动,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从世界范围来看,旅游业中增长最快的部分是生态旅游,年增长率达25%~30%。据世界旅游组织估算,全球用于生态旅游的花费每年增长20%,相当于整个旅游业平均增长率的5倍左右,生态旅游成为旅游业发展的热点。就我国而言,生态旅游在旅游业中的比重也在迅速增加。衡量生态旅游的发展状况,首先要看自然保护区的发展情况,因为自然保护区是生态旅游发展的主体。自然保护区代表着地球上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和自然遗迹等,有着尽可能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程度高,生态旅游价值大,是开展生态旅游的最理想地段。截至2001年底,我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551个,总面积1.3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2.9%。其中50%以上的保护区从旅游中获取收入,保护区中的旅游收入已占所有创收总额的大多数。但是,我国的生态旅游起步较晚,管理上尚无系统成型的体系,与世界上通行的生态旅游标准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1.规划滞后。生态旅游不同于其他旅游产品或旅游方式,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多重目标的统一。因此,生态旅游的规划设计十分重要。只有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才能使多重目标协调统一起来。当前,我国生态旅游规划工作还比较滞后,特别是规划理念、专业化水平和规划深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借鉴和运用国际上发展生态旅游的先进理念和方法。
2.投入不足。发展生态旅游,需要相应的保护性投入,需要有科研、管理队伍的跟进,需要建设相应的交通、通信和装备等保障设施,对环境整治也有特殊的要求。这些方面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投入。在一些地域偏远、经济欠发展的地区,支撑发展生态旅游的资源匮乏更为突出,更需要政府大力的支持。3.产品同质性突出、精品少。不少地方由于对生态旅游的内涵、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到位,开发指导不够,技术标准欠缺,市场定位不明确,造成同质性开发比较普遍,生态旅游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比较粗放,像九寨沟这样的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生态旅游精品还不多。
4.环境恶化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国生态旅游发展比较晚,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力度还有待提高。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由于引导不够、盲目开发,仍然在少数地区存在对资源和环境损害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
二、生态旅游的基本含义
生态旅游一词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墨西哥专家谢贝洛斯·拉斯喀瑞于1983年首次提出,并在1986年墨西哥召开的一次国际环境会议上被正式式确认,并得到了世界各国的重视。它的基本含义是指以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为指导,以保护资源,特别是保护生物的多样性、维持资源利用的持续性、促进环境保护及宣传教育,提高资源和环境的管理水平为基本特征的新型旅游。
可以说,生态旅游的产生是人类认识自然、重新审视自我行为的必然结果,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是最值得推广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与传统的旅游活动相比,生态旅游的重要意义在于游览地区的生态环境、民族风俗和传统文化能得以完整保存。对于游客而言,参与生态旅游不仅可以领略各地的原始风光和原汁原味的民族风俗和民族文化,而且还能使当地的经济得以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思路
1.做好生态旅游规划,实行有序开发。应组织一支多学科、多层次、业务精的科技人员到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尤其要对旅游业主体、客体、介体进行科学分析,即游客及未来市场前景,旅游风景资源是否具有吸引游客的物质基础,交通及服务设施是否方便、完备等,都应进行科学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在对旅游区进行开发时,要在开发原则指导下,遵循适度有序地分层开发,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情况下,从生态角度去开发富有潜力的生态旅游资源。
2.增加投入,完善生态旅游区的各项配套设施。首先,要按照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生态保育,加强生态维护,加强环境修复和治理。其次,加强生态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在环境容量和生态承受能力范围内,完善交通、卫生、通讯等基础设施,增强生态旅游的可进入性和交通通达性。最后,是切实加强生态旅游的安全和救援体系建设。开展生态旅游的地区一般地域比较偏,户外项目和户外活动比较多,因此,需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建立健全医疗救护体系和紧急救援体系。
3.要坚持把实施精品建设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通过实施精品战略,把发展生态旅游的科学理念贯彻到发展中去,在市场上树立起生态旅游的真实形象和鲜明形象,促进和推进生态旅游发展。我国有很多生态系统十分独特的地区,这些地区由于受生态保护的严格要求,其中的部分区域可以在经过批准以后,高水准规划、建设、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精品。同时,为适应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生态旅游发展,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国家生态旅游认证标准,按照国际上发展生态旅游的要求,对我国典型的生态旅游产品进行认证,以便普及生态旅游的先进理念,树立生态旅游的鲜明独特形象。
一、汉中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汉中旅游业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努力下,依托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顺应国内外旅游业迅速发展的趋势,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推动旅游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接待事业型”到“一般产业型”,再到培育“支柱产业型”的过程,为实现汉中经济跨越式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一)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汉中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称,旅游资源雄厚,发展潜力巨大。全市共有50个基本成熟的景区(点),其中纳入世界教科文组织的生物保护圈1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保护单位18处;国家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7个。有以古汉台、拜将坛、古栈道、武侯墓(祠)、张骞墓、蔡伦墓、张良庙等为代表的“两汉三国”文化遗产,也有以南湖、红寺湖、南沙河、天台山、朱生态园、大熊猫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风景名胜和生态旅游区,还有古朴纯厚的秦巴民俗风情。
(二)战略地位已经确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旅游业作为开放兴市,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汉中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旅游业成为汉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去年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向。今年又决定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政策的出台和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汉中旅游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有所提升,支柱产业的格局初步形成。
(三)旅游工作初显成效。一是旅游环境与市场秩序不断改善。狠抓旅游环境的治理和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各景区(点)“卫生脏、环境乱、服务差”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一些破坏性建设和低层次开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综合服务能力及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二是旅游市场促销机制初步建立,旅游宣传和市场竞争意识增强。继凤凰卫视、央视《城市平台》宣传汉中之后,央视《走遍中国》栏目又采播了“美丽的汉中”。市上成立了旅游协会、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和旅行社分会,创办了旅游培训中心,制定了行业规范、诚信公约和旅游宣传促销办法,制作了旅游指南手册、旅游宣传光碟,成功举办了首届汉中旅游形象小姐大赛、汉中烹饪大赛,以市场运作方式,举办了“武侯墓文化旅游节”、“汉台荷花节”、“西乡樱桃节”等大型节庆活动,扩大了汉中的知名度,提高了汉中旅游的声誉和吸引力。三是开辟了串联两省三市20多个县(区)的川陕旅游“金三角”,为汉中旅游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四)旅游指数不断攀升。****—****年,13年累计接待海外旅客3万多人次,收入350万美元,接待国内旅客2000万人次,收入10亿元人民币。****—20****年,5年累计接待海外旅客2.4万人次,收入289万美元,接待国内旅客2536万人次,收入24亿元人民币。特别是2002年,创历史最好水平,旅游总收入达6.7亿元人民币,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8%。今年以来,旅游市场更是兴旺发达:春节黄金周接待旅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5%和23.2%;“五一”黄金周,共接待旅客43.6万人次,旅游收入8530万元人民币,与20****年同比分别增长17.2%和30.5%;“十一”黄金周,共接待旅客21.2万人次,旅游收入3105万元人民币,与20****年同比增长分别为23%和34%。
(五)服务功能日臻完善。交通方面:宝成、阳安、襄渝三条过境铁路,连通北京、西安、上海、武汉、成都、青岛等大城市;108、210、316国道过境里程690.5公里,连接关中和川、鄂、陇的重要路段已基本完工,西汉高速已全线开工;汉中至西安,每天至少3个航班,一个畅通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逐步形成。其它方面:全市现有旅行社15家(其中国际旅行社一家),有专兼职导游200人;有星级饭店15家,其中三星级5家,二星级9家,有标准床位3000张;能为旅游服务的各种营业性车辆1000多辆,大部分景区都有旅游车直达;直接从事旅游服务人员近万人,间接从业人员3万余人。
二、汉中旅游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汉中旅游有较强的资源优势,旅游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大手笔的旅游规划。汉中旅游景点数量多,但小而散,在资源开发与利用上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无序开发的现象较为严重,“食、住、行、游、购、娱”的配套设施不协调,缺乏包括主题定位、战略布局、规划设计、发展目标、实施步骤在内的科学规划。
(二)管理和经营的能力不强。旅游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的需要。市、县两级旅游存在着机构不全、地位不高、职能不明、缺钱少人的问题;旅游资源归属不同的职能部门,缺乏优化组合的能力、大型项目资金运作能力和经营能力;旅游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没有形成核心;景区管理和经营形式单一,多头管理现象较为严重。
(三)旅游产品市场竞争力弱。汉中的景点规模不大、特色不浓、看点不多,再加上受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因素的制约,整个旅游市场人气不旺,众多的旅客不了解汉中,知道汉中的旅客不想来汉中,来汉中的旅客因未能领略特色风情、享受异样休闲环境而后悔,旅游人数远远小于理想的人数,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低。
(四)宣传促销手段过于简单。各县区或景点在宣传促销上,各自为战,牌子杂、影响小,没有形成合力,像今年“十一”黄金周前在西安举办新闻会这种形式太少,缺乏利用大型文化活动、节庆活动、名人效应、媒体促销等形式宣传汉中,致使外界对汉中知之不多,各个景点依然停留在当地群众孤芳自赏的水平,难以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特色商品开发推介不够。富有汉中地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很少,没有一家专门研制生产的大型企业,作坊式的小型生产,大同小异,制作粗糙,质量低下,独特性和创新性不足,再加上没有一个大型旅游纪念品市场,旅游服务部门没有专门向旅客推介汉中的特色商品,来汉中旅游的客人因没有汉色的纪念品而感叹,因土特产加工、包装不精良而遗憾。
(六)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市旅游业人才资源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景区、旅行社、饭店就业人员大多是初、高中毕业生,职工学历偏低;全市有导游资格的200人中,没有一个中、高级导游,有出国领队证的只有2人,有旅游经济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高级人员很少,且景区还是空白,专业技术人员少、职称低;市县区两级旅游行政部门中,没有一个旅游专业毕业的本、专科生,中高级管理人才缺乏;尤其缺乏策划与规划人才、经营与促销人才、资本有效运作人才。
三、旅游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汉中目前旅游业的最大问题是人气不旺、游客少、效益差,许多该办的事办不成。而且短期内这种状况不会有大的改变。因此,汉中旅游必须着眼长远,寄希望于将来。从现在起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随着高速公路建成、交通状况改善、桥闸工程竣工、中心城市改造、重点景区修复开发、自然环境整治、绿色汉中目标实现等一系列基础性工程建设的完成,随着人们旅游兴趣的转移,汉中必将迎来旅游大发展的春天。为此,委员们建议:
(一)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市委、市政府已经做出大力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决定,全社会都要响应号召、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献计出力。各县区要把发展旅游业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尽快提出各自的总体发展思路,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市上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做好各自工作,支持并积极参与旅游产业的发展,做到服从全局、政令畅通,不扯皮、推诿,不纸上谈兵、敷衍了事;充分发挥旅游致富典型的示范作用,让越来越多的市民意识到,发展旅游业同样可以快速致富,吸引其积极投身到旅游事业中来,形成良好的民众支持环境。市上要组织力量,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门检查,行动积极、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无动于衷者提出通报批评,把对《决定》的落实情况和年终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使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发展的《决定》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出台旅游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1、规划要力争做到科学。制定出台科学的、合理的汉中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要步骤。制定规划要注意精品线路的开辟、名牌产品的开发、文化内涵的挖掘、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要强调绿色园林的城市建设;重点景区景点要集专家们的智慧,贯彻自然性、历史性、学术性有机统一的原则,设制富有超前性、文化性、娱乐性、互动性、独特性的项目;要发扬地域特色的文化,如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娱乐文化、饮食文化、民俗文化等;生态旅游景区,要在保护的前提下,做好美化环境的规划。
2、规划要把握旅游主题。汉中地处温带和亚热带的交叉区,是休闲度假、养生静心的绝好地方,发展绿色生态休闲游和两汉三国文化游是汉中旅游的主题。围绕这个主题,一手抓绿色生态休闲项目的开发、打造、包装,一手抓传统项目的挖掘、充实、提高。
3、规划要凸显旅游布局。汉中作为陕西旅游南线和巴蜀旅游的重要板块,在制定规划时要凸显汉中旅游产业布局,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决定》中指出的“一个中心、四条线路、六大旅游区”的建设,同时要注重外面进入汉中的“十个入境口”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个入境口”即:火车入境口,飞机入境口,西汉高速入境口,从西安进入留坝、佛坪入境口,从安康进入西乡入境口,从四川进入镇巴、宁强、南郑入境口,从甘肃进入略阳入境口。完善各个入境口的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入境口,发挥汉中旅游的“门迎”作用,达到八方游客为之震撼的效果。
4、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大导向性投入力度,用产业化的思维和市场的运作手段,大胆引进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加强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连通景区道路,绿化亮化各个景区。
(三)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理顺管理经营体制
培育发展旅游支柱产业,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主导规划,编制符合汉中实际和市场竞争要求的发展规划和开发详规;主导观念,要求各级政府明确抓旅游就是抓经济,把旅游业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主导投入,导向性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促销的投入力度;主导政策,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地方、部门、集体、个人对旅游业进行开发建设。
政府要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逐步理顺和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经营体制。一要切实加强市旅游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完善议事规则,定期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旅游业涉及到各有关部门的问题,明确《目标责任书》中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并按总分的10%进行考核;二要发挥旅游局的政府职能作用,提升旅游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三要成立景区综合服务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工商、公安、城建、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推行风景、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几块牌子,形成发展旅游的合力,为景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要成立汉中市旅游稽查大队和汉中市旅游服务中心,贯彻旅游法规政策,规范旅游业发展行为,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和旅游投诉,治理整顿、净化市场、服务游客。
积极推行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制度,逐步改变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积弊,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进行资产、资源重组,转换经营机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组建汉中旅游集团。
(四)打造旅游精品项目,树立汉中拳头品牌
1、坚持原则,精心打造精品项目。开发、打造、包装精品项目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特色与精品原则、超常有序开发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要针对市场的需求,策划包装、加工相应的旅游产品;要体现“两汉三国”文化特色,突出生态优势,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景点和精品线路;要明确目标,分段实施,有序开发;要协调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对没有条件开发的旅游资源先保护起来,等条件成熟后再来开发,避免一哄而上,低效开发,破坏、浪费资源,确保资源与环境的永续利用。
4回复:关于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2、选准项目,充分论证旅游品牌。发展汉中旅游支柱产业重点要抓好:以园林城市为目标的绿化建设;以古汉台、拜将坛和城市建设为主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品牌;以武侯墓(祠)、定军山为主的三国文化旅游品牌;以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区为主的高山草甸旅游品牌;以朱保护区、长青和佛坪自然保护区为主的珍奇动植物观赏游品牌。
3、放开搞活,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在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机制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提倡国家、集体、个人合股的形式,内资、外资一起上的形式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在旅游总体规划下,公开拍卖景区开发、经营权,整合民间资本,对旅游景区进行有效开发;实行市级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配合主抓各个重点项目建设的做法,确保早日完工,早日受益。
(五)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扩大旅游客源市场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宣传促销在旅游业中的重要作用,导向性地加大投入力度,投入资金并从门票及旅行社、饭店中征收宣传促销费,建立汉中旅游宣传促销基金;要有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宣传促销策划,整体推介全市旅游景点、精品线路;要稳定传统客源市场、拓展新的客源市场,发挥旅行社的作用,积极组织外地团队来汉中旅游,增加汉中客源;联合知名网络媒体,举办一些有广泛社会参与性的大型网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要面向社会,征集汉中旅游宣传口号,借助媒体大力宣传;邀请旅游界和新闻界人士考察我市旅游业,有选择、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大城市举办新闻会;邀请与汉中有渊源的人士回汉中寻迹,使其做好汉中的义务宣传员、解说员;请汉中籍的歌星演唱美丽汉中的优秀作品,在中、省、市媒体播放;全市各相关部门要把各种宣传活动与旅游宣传有机地融洽起来,形成整体宣传合力,力争在开拓新的旅游客源市场上有所突破。
(六)开发旅游特色商品,完善旅游产业体系
要快速提高汉中旅游的总收入,除在“游”字上做文章外,还应在“购”字上下功夫。要开发集艺术性、纪念性、特色性和实用性于一身的特殊商品,反映汉中文化艺术传统习惯及美丽风光,满足旅游者的不同需要,带动旅游产业和其它产业的发展;要兴办和扶持一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组织研制开发旅游特色商品、工艺品和具有民俗特色的纪念品;要建立汉中旅游商品购物中心,销售汉中的系列茶、酒、烟以及颇受旅客青睐的西洋参、黑木耳、松花蛋、牛肉干、中药材等土特产;要完善旅游产业体系,规范旅游商品交易市场,提高旅游购物收入,增加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发展。
(七)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关键词:邮轮旅游;发展战略;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3-0137-02
1 引言
邮轮旅游产业自诞生起,就由于其所蕴含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我国邮轮旅游产业顺势而发,在短短几年之内形成了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创造出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目前还仅仅停留在为世界邮轮旅游提供市场的尴尬境地,没有形成自己独立完整的产业链条,缺乏整体的把握和调度,重要节点企业非常缺乏,基础配套设施严重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个产业的延伸和发展。
2 我国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战略
2.1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我国的邮轮旅游业刚刚起步,需要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审视邮轮旅游产业的发展,减少邮轮港口和母港规划建设的盲目性。全国构建以天津港为中心的北方区、以上海港为中心的华东区和以三亚港为中心的华南区三大发展区域,立足天津、上海、三亚三大邮轮母港,规划建设大连、青岛、厦门、深圳等邮轮港口,避免近距离的重复建设造成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同时应兼顾近期和远期目标,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既不能过度超前,又要保证能够满足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需求。
2.2 立足国情,循序渐进
我国发展邮轮旅游产业应该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现实国情,循序渐进,选择适合我国邮轮旅游发展的基本途径,制定阶段性的发展规划,分步骤地发展我国邮轮旅游产业。首先作为邮轮挂靠港,吸引国际邮轮停靠,争取入境客源;其次是加快国内邮轮旅游市场的培育和开发,为产业升级奠定基础;最后是加快邮轮母港建设的步伐,提升我国邮轮旅游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2.3 打破界限,区域合作
邮轮旅游是规模经济,要打破地域界限,必须宏观把握我国邮轮旅游整体的发展布局,实现资源与市场的共享,最终达到“共赢”。 一方面,政府对国内各区域旅游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全国构建以天津港为中心的北方邮轮旅游区、以上海港为中心的华东邮轮旅游区和以三亚港为中心的华南邮轮旅游区三大发展区域,通过三大^域间合作以及与内陆地区的联动,打通邮轮旅游产业链,构建运营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打造世界级的邮轮旅游目的地;另一方面,在政府的引导下,邮轮公司加强与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的合作,探索建立合资企业,汲取他们丰富的发展经验,促进我国邮轮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2.4 政企合作,创新机制
邮轮旅游产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具有初始投资大、营运成本高以及回收期长等特点,单靠企业的力量和市场运作恐怕难以为继。应该采取政企合作的模式,即政府初期投资,企业投入经营。政府投资进行港口、码头的建设,建成后由企业租赁经营。同时,各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对邮轮企业实行租赁补贴和税收优惠,从初期审批、中期建设和后期管理全面扶持产业的发展,大力促进行业融合发展,开放市场吸引投资。
3 发展我国邮轮旅游产业的对策
3.1 培育邮轮旅游产业链的重要节点企业
我国的邮轮旅游产业刚刚起步,产业链中的各个节点企业都比较缺乏,尤其是邮轮公司和邮轮公司。当务之急是引进国际邮轮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初期由政府主导培育和构建一批产业链上的重要节点企业,通过规范的邮轮公司和邮轮公司进行国内市场的培育和开发,促进整个产业的提升。后期随着产业的发展,实现邮轮旅游产业的市场化经营,优胜劣汰打造行业中的重点和龙头企业。
3.2 建立健全邮轮旅游产业链的运行机制
邮轮旅游产业的关联度极高,正如“木桶原理”,其产业链上任何一环的缺失或不完善都会影响整个产业链的运行效率。邮轮公司可以通过与各供应商、商签订合同,以此来保障各节点企业服务的提供和自身利益的实现。另外,各节点企业还要树立合作共赢的观念,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与利益分配机制,发挥各自的核心优势,保证产业链的正常运作,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3.3 重视邮轮旅游的市场培育
当前形势下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场培育。“走出去”,即组织相关企业走出国门,加大我国著名旅游城市和港口城市的国际宣传力度,对国际主要客源国宣传中国形象。同时积极参与世界邮轮组织的活动,组团参加各种国际邮轮展,与国际同行交流学习。“请进来”,即邀请境内外旅游商、媒体参与体验国内邮轮旅游产品。特别是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传播速度快且覆盖面广的新兴媒体,探索网上虚拟体验等多种趣味性方式,使广大民众“亲身体会”邮轮旅游的妙处,将邮轮旅游的概念普及到大众。
3.4 注重邮轮旅游产业相关人才的储备和开发
首先,要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和理念的创新,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实施人才储备战略,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入国内外邮轮码头管理、邮轮旅游服务和邮轮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其次,在有条件的高校开设邮轮旅游专业,并与邮轮企业共建实习基地,共同培养专业人才,以满足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再次,建立和健全国内邮轮管理培训机制,联合高校以半脱产和脱产的形式开设专业培训班,为港口城市培训和输送邮轮从业管理人才。最后,积极创造条件,选拔有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到国外邮轮母港和邮轮城学习、考察,加快同国际邮轮管理标准与技术的接轨。
3.5 发展邮轮旅游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
邮轮是一座“漂浮在水上的度假村”,通常配备有完善的生活和娱乐设施,因而在漫长的航行过程中会消耗大量能源,随之产生的各种污染会对环境系统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在提倡绿色旅游的今天,全社会都应该牢固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邮轮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配备先进的排污设施和装备,既要满足游客需求,又要注重海洋、港口以及码头环境的保护,实现我国邮轮旅游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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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旅游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能保持可持续、协调性的发展和进步,旅游工作者应该正视当前产业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弥补产业中的漏洞和不足,提高旅游产业的质量,降低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风险。旅游产业工作者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管控措施,提高旅游产业的服务水平,保证产业运行的质量,降低旅游产业发展中发生风险的几率。
一、发现旅游产业中的趋势――制定合理的风险管控方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热爱旅游和外出游玩,旅游产业作为当代兴起的热门行业,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但是,由于中国的旅游产业正处于黄金发展和战略转型时期,对风险存在敏感度高、矛盾凸现明显等特点,造成危机和风险发生频繁的现象,市场经济波动和起伏较大,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给旅游产业造成许多负面压力。因此,旅游产业工作者要重视产业风险的合理性管控,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正视当前产业中出现的不合理结构和缺陷,针对风险提出有效的对策和改进措施,加快产业发展和产品结构的全方面升级,提升旅游产业在各大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降低产业发展中的旅游管理风险,丰富游客市场管理和经营模式,做到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客源,降低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减少游客发生危险的几率,降低风险度,给游客提供安全、可靠和多元化的旅游管理机制和服务系统。
二、加强旅游产业中的条件――提供多元的风险管控措施
旅游产业中常说的“风险”就是指可以预测的不确定性因素,从旅游产业的发展前景来看,中国目前存在的旅游产业风险因素主要有:发展风险、风险管理、旅游决策风险、企业管理风险、旅游制度风险等,旅游工作者应当充分重视这些旅游产业的发展危机,制定出合理和有效的处理机制,全面地分析旅游产业的管理方法和运行模式,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管理设备,提供多元化的风险管理措施。另一方面,由于旅游产业是一种户外进行的活动,存在许多突发性的潜在危险和安全事故隐患,所以在产业发展中加强旅游设备的管理,时常更新和完善旅游设备,确保游客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旅游产业的高质量运行。从旅游产业发生过的危险和事故来看,大部分原因是旅游管理机制不合理,设备不完善,管理者对游客的安全问题存在疏忽,造成事故。因此一定要加强旅游产业中的管理条件完善,提供多元化的风险管理防控措施。
在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旅游产业也有运行结构调整、票价改革及收入多元化的趋势,应当在运营过程中更多的分析和应用网络营销,例如可以进行“朋友圈拼团旅游”、“网上旅游消费积分享礼品”等模式。同时,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经常引进高技术的管理人才和产业规划人才,对旅游产业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要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完善计划,加强旅游产业中的管理运行机制,对旅游产业工作者要严格地培训和教育,加强安保系统和警察防备管理,让旅游产业高效和高质量的运行。
三、优化旅游产业中的管理――降低突发的风险事故几率
旅游工作者要从旅游管理理念的角度出发,制定出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手段,提高旅游产业的发展质量,促进产业的高效运行,才能降低突发的风险事故几率,保证产业的可持续和协调性发展。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对风险形成多种因素进行合理的分析是非常重要的,能探索出有效的优化政策和改进措施,提高旅游产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决策依据。高质量的旅游产业离不开完善的旅游发展元素,即旅客的“吃、玩、行、娱乐”等,旅游产业是一个抗风险能力弱,面对突发事故的抵抗力不强,但经营模式多种多样的交叉性产业,因此工作者一定要优化旅游产业中的管理机制和措施,加强防范意识和应急策略,减少突发问题给游客带来的危险。另外,管理者要具备善于发现的能力,即对旅游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检查和更新,发现有问题的器材要及时地更换,对游客存在的不安全举动或行为也要及时地制止和管理,以防l生不必要的危险。旅游产业是大型的户外活动产业,管理工作者一定要具备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和管理理念,加强防范意识和管理机制,保证产业的高效和高质量的运行。
同时,工作管理者可以在危险的地方加强标志语的宣传力度,比如“勿投食、勿”等标志,管理者可以在野生动物近距离观看的区域设置语音安全播报,比如“紧锁车窗”、“请勿开窗”、“请勿拍打玻璃”等提示,能有效地提醒游客注意安全,提高防护意识,提高警惕。另外,管理者要加强游客的跟随巡逻和侦察等工作,善于发现野生动物动向,及时给游客做保护措施和救护措施,给游客提供安全服务强、保险意识高的旅游管理产业。
三、结语
一、文化旅游与文化旅游产业的概念界定
(一)文化旅游的概念界定
文化旅游是指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文化需求而前往日常生活以外的文化景观所在地进行的非营利性活动。文化旅游包括旅游的各个方面,旅游者从中可以学到他人的历史和遗产,以及他们的当代生活和思想。
(二)文化旅游产业的概念界定:
文化旅游产业即对一个国家和地区从历史文化中留存下来进入旅游市场的物质和精神遗产(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宗教民俗设施以及有关的风土民情、民俗礼仪等)进行开发、营销和推广的过程。
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意义
(一)文化旅游产业是一个城市软实力的集中体现
文化旅游产业主要是由人文旅游资源所开发出来的旅游业,是为满足人们的文化旅游消费需求而产生的一部分旅游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一个城市文化底蕴和影响力的窗口,是一个城市软实力的集中体现。
(二)文化旅游产业是实现城市产业转型的重要助力
“以文兴旅,以文促旅”成为文化旅游产业互动并进的基本模式,文化旅游产业作为一项综合性产业,关联度高,涉及面广,辐射力强,融大众性、亲和性、品位性、易传播性于一体,是旅游业借以“造势”、展示形象、树立品牌的有效途径。
(三)文化旅游产业是传统旅游产业升级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国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迅猛,文化旅游产业已经成为“十五”期间乃至相当长时期内国家重点发展方向。加快文化旅游产业是优化旅游产业结构至关重要的一环,传统的观光旅游和单一的度假旅游形式已经逐步被文化旅游、休闲旅游、探险旅游所代替,其中增长最快的就是文化旅游,说明文化才是旅游价值体系的核心部分,必须凭借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来吸引旅游者,实现传统旅游产业的升级。
三、无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作为中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无锡自身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资源和无比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近年来,旅游产品单一、城市吸引力减弱、重复建设无序发展等问题日益突出,全市旅游产业后继乏力,形势不容乐观,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文化旅游产业定位不清,重要程度认识不足
制约无锡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最大问题在于产业观念、管理体制和立法缺失。产业观念的概念泛化误区模糊了文化旅游产业特性和主体,管理体制的冲突和障碍耽误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和产业体系的建立,旅游业非独立产业地位和行业综合立法的缺失,直接制约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统领作用,阻碍了无锡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
(二)文化旅游资源分散管理、保护利用水平不高
无锡文化旅游产业赖以发展的各类文化旅游资源为多部门管理,难于协调。在各种同类型上,同级别上,各文化旅游景区面临着同市其他景区的竞争;不同类型,不同级别上,灵山、鼋头渚、三国城三大文化旅游景区占据了无锡旅游的半壁江山,无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三)文化旅游产业规划缺失,产品创新能力不够
无锡在挖掘文化内涵方面还处于初步的、不自觉的状态,开发停留在浅层次上,未对区域内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和研究,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缺乏感染力,旅游产品的回头率低,阻碍了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真正吸引国内外旅游者的根本因素是无锡丰富的文化积淀,是对传统文化产品浓厚的兴趣。
(四)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滞后,宣传手段一成不变
无锡旅游宣传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地群众对本地文化优势了解不足,认识肤浅,缺乏以当地文化资源为核心开拓旅游市场的意识。二是无锡市的旅游知名度不高,在国内除了灵山景区以外,很多人不知道还有鼋头渚、古运河等这样的好东西,更谈不上国际知名度。加快设计城市文化形象,策划文化旅游主题,丰富旅游文化推广手段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五)文化旅游产业生态失衡,产业发展环境不利
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不能局限于推出几条旅游线路,而要从整合资源、优化结合、品牌运营进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当下无锡文化旅游产业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休闲产业要素尚未得到整体推进,旅游产业仍以观光产品为主,休闲度假产品少,旅游产业链短,无法对市场做出快速回应。
(六)文化旅游投资渠道单一,建设开发资金不足
无锡文化旅游产业的投资主体目前还是以政府平台的国企为主,前期遗留下来的沉重财务成本压力将极大地制约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靠透支政府信用来维系资金链的做法存在极大的隐患,也无法支撑后期无锡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何突破资金瓶颈,成为无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七)文化旅游产业人才匮乏,高端领军人物不多
一、政府职能在云南旅游业发展中的积极效应
回顾云南旅游业的发展历程,在政府的扶持下,旅游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获得了高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云南旅游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政府主导型模式的实施,在旅游发展前期对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行业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制定和完善旅游政策法规
政府通过制订财政、金融、税收、价格、工商管理、招商引资、交通运输、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产业政策[1],扶持和鼓励旅游业优先、快速、可持续地发展。云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关于建设“云南特色旅游产业综合发展试验区”框架方案》、《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纲要》、《关于推进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试点省建设合作协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旅游发展大会,分析国内外和云南的旅游产业发展形势,提出旅游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部署具体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政府在依法治旅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效,制定旅游法令法规,建立行业管理体系,设置必要的执法机构(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规范了旅游市场交易行为。目前云南省已经制定的旅游行业法规主要有《云南省旅游条例》、《云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云南省导游服务规则》、《云南省旅行社门市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等。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对旅游业实行监督管理,为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编制和执行旅游发展规划
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建设以及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必须有赖于政府对其进行科学的规划、规范、指导和调控。2001年云南省人民政府聘请世界旅游组织专家并与云南省旅游专家编制了《云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各地州市先后编制了地方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县市区及重点旅游景区发展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国家、省级、地州、县市四个层次的旅游规划体系。在具有宏观意识、科学精神与发展步骤的旅游规划指引下,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拟定旅游业发展规模、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塑造旅游形象,突出各地特色,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形成总体优势,使云南旅游业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发展。
(三)支持和加强旅游基本建设
多年来,云南省把加快旅游基本设施建设作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旅游交通及通讯条件的改善、旅游接待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的兴建,都是依靠地方政府强大的行政职能来完成的。对于一个山区省份来说,交通是制约云南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在政府的资金扶持下,云南省建成并投入使用机场12个,基本形成连接省际、省内区域出入通道的高速公路网,加快了国省干线的二级公路改造和乡村硬化路的建设,加大澜沧江等内河水运建设力度,初步建成公路、水路、航空立体旅游交通网络。从1994年起,省市政府每年安排1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旅游线路的建设,这在当时是全国力度最大的,极大地改善了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和各重点景区间的通达性。此外,通信、水电、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也得到根本改善,从而全面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2]。
(四)保障和增加财政投入资金
云南省各级政府有效发挥了在旅游投资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力度。一方面,提高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旅游开发建设的比例,在政府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增加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比重。“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完成旅游投资近620亿元,共建成60个旅游重大项目。同时,加大对旅游开发建设的金融信贷支持,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旅游项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和予以贴息补助等。云南最大的旅游购物中心“七彩云南”就是由政府贴息贷款1.3亿元建成的。另一方面,政府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本特别是外部资本投入,促进旅游产业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成立了云南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全省每年有1.5亿元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如在迪庆香格里拉地区的旅游开发建设中,政府就投入了大量的旅游发展基金。
(五)积极拓展区域旅游合作
云南省政府为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与区位优势,致力于通过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不断完善云南旅游市场的多样性。随着“桥头堡”战略的实施,云南省加深了与东亚、东南亚、南亚等国家的合作,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金四角旅游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旅游合作已经初见成效。在国内,云南先后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中国西部旅游合作框架协议书》等合作协议,在打造旅游品牌、宣传促销、资源共享、客源互送、旅游线路、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重点加深与四川、贵州、重庆等周边省市的旅游合作,共同开发旅游线路,达到互补、互利、互动、共赢的效果。由于政府的大力推进,旅游资源丰富、市场相对成熟的云南,已经成为很多地区首选的旅游合作伙伴。
(六)策划和宣传旅游形象
21世纪是形象时代,“形象力”的竞争将成为市场竞争的主导形式之一。因此,在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过程中,旅游形象的塑造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云南省在旅游形象策划、塑造与宣传推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发挥“云南旅游媒体联盟”的牵头和带动作用,集中策划一系列宣传营销活动,全面提升“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旅游整体形象。通过实施旅游精品名牌建设工程,目前已培育了石林、世博园、民族村、大理三塔、丽江古城、香格里拉、版纳原始森林公园、腾冲地热火山、罗平九龙瀑群、陆良彩色沙林、抚仙湖水都、元阳哈尼梯田等一批精品旅游景区景点。通过举办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中国(云南)国际花卉展和云南民族服装服饰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展示云南旅游形象,增加旅游业的文化内涵,进一步增强云南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此外,云南各级政府在争取相关部门对旅游产业的支持与配合,协调和加强旅游与公安、计划、交通、工商、物价、园林等众多部门之间的联系,培育一种和谐、健康、舒适的旅游发展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管理职能。
二、云南旅游产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政府凭藉其崇高的社会威望、强大的管辖能力与雄厚的财政实力,在云南旅游业的发展初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在云南旅游产业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一)角色错位
政府以“全能者”的身份出现在旅游业发展中,用倾斜性政策扶植相关大型旅游集团,甚至投资兴办骨干旅游企业并直接管理,政府、企业和市场在分工上不清,把“政府”的意志强加于企业和市场,严重影响市场主体的培育,破坏了市场竞争机制,阻碍旅游市场的正常、有序和健康发展。同时,政府既经营又管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弱化了监督、保护资源的职能,反而导致政府微观运作的低效率。
(二)管理缺位
由于行政壁垒的存在,使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盲目性和封闭性,导致省级层面的旅游战略难以实施,宏观调控失效。有些地方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规划缺乏科学的指导,对破坏性开发、资源浪费、企业负盈不负亏等现象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眼前利益,固守门户之见,各自为政,实行地方保护,宁肯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也不愿进行区域联合经营,恶性竞争、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3]。在云南,很多旅游景区景点都可以看到相近似的民族歌舞表演,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建筑遍地开花,一些著名景区可以买到的旅游商品也随处可见。
(三)职能越位
政府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企业经营、旅游投资决策等方面统包统揽,充当一切具体业务的决策者。从目标确定、人员配置、使用经费到开发及计划供给的数量和类型等方面,政府全权负责,热衷于直接管钱、管物、管项目,出现了职能越位的现象,致使旅游企业丧失了发展旅游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府的干预,遍及旅游产业领域的每一个角落。政府并不是天生的旅游专家。在实际的工作中,政府直接干涉具体产业活动,即使是好的动机也多是越俎代庖、事倍功半。不仅没有体现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反而阻碍了旅游业的发展。政府并不是万能的,那种什么事情都靠政府解决的观念已经是旅游业发展的误导,应从这种错误观念中摆脱出来。
(四)协调不畅
云南省的旅游资源或旅游景区,根据其性质不同而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如“风景名胜区”由建设部门管辖,“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属于林业厅管,“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隶属文物局,“江河湖泊”和“水利交通”归口于交通、水利部门等。往往一个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涉及旅游、林业、建设、文物、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由于条块分割、分头多管等出现各种矛盾冲突,难以协调,影响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和旅游业的经营管理。由于管理关系复杂,各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争功诿过,相互扯皮,权利分配不均,责任主体不明,而与其平级的旅游主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督,形成管理空白,严重制约旅游产业和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三、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下政府职能的转变
目前,云南省旅游产业体系已基本形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发展方式得到显著转变。伴随云南旅游发展环境的改变,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各级政府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也应发生相应的转变。与云南省全面推进旅游“二次创业”,培育旅游业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目标相适应,建立符合旅游经济规律的政府管理引导、行业协调自律、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4]。
(一)在行使职能的范围上,转向以宏观调控为主
科学发展观要求政府对其自身在旅游产业中的位置作出重新定位,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抓大放小,把主要精力集中于宏观调控,作好引导工作,放权于市场,使政府成为保护良性市场环境的灯塔,构建“小政府、大市场”的旅游业生态系统。政府应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交还企业,不再直接参与旅游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将职能主要集中在制定政策、完善旅游法规、协调关系、引导投资方向、为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宏观方面[5]。政府要从长远、战略的高度,以制定政策、编制规划等手段,有效地引导云南旅游产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在行使职能的属性上,转向以公共服务为主
政府必须适应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新形势,转变职能,切实把政府的主要职能由行政审批型转向公共服务型,为旅游市场主体服务,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扩大公共服务的范围,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注重激发社会活力,带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大力培育和规范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发挥旅游社会组织在提供社会服务、旅游资源开发资格审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调节经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政府要强化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职能,满足旅游者日益多样化的旅游需求,构建集旅游咨询、旅游预订、旅游集散、旅游医疗、旅游公共信息、旅游投诉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旅游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性,保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在行使职能的方式上,转向以监督管理为主
政府应从直接“办旅游”的角色中退出来,运用行政直接手段、法律强制手段以及经济间接手段,对旅游行业和旅游市场实行动态监督和管理。构建旅游监督与预警系统,完善旅游法律法规,规范旅游经营者的经济行为,监督旅游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建立旅游审计与会计制度,科学监督旅游经济运行质量和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确保其保值增值。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等,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与检查,实现旅游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
(四)在行使职能的角色定位上,转向以协调者为主
旅游业联动性强、涉及的产业和部门多的特性决定了旅游管理也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应从“大旅游”的角度,正确处理旅游部门管理与农业、林业、城建、财政、交通、文物、国土、工商、税收、环卫等相关部门管理的关系,共同参与和协调配合,打破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建立“大管理”的机制。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逐步由规制者转向协调者。各部门要在立足自身职能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构建政出一门,行业协作,产业联动的施政格局。旅游资源开发需要政府在更广泛的地区间、部门间以及不同的所有制形式间组织协调,理顺管理关系,使旅游业发展从无序开发、规模分散、粗放经营向规模效益型的有序良性循环方向发展。此外,应充分认识到,旅游发展的利益协调绝不只是协调当代人的利益,它还包含对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利益协调。因此,政府在制定旅游发展政策和相应制度时,要注意协调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四、云南旅游产业发展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途径
(一)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
旅游环境是实现旅游活动的客观条件,决定旅游者体验的满意程度。良好的旅游环境能够提升区域旅游产业的竞争能力,吸引投资,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优化云南省的旅游环境,首先要树立和推广良好的政府形象,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具备良好的行政作风和行政执行效率,加强旅游调研和评估工作,探讨制定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旅游扶持政策意见;其次,解决和改善云南旅游在基础设施、旅游交通、旅行社、餐饮业、饭店业和服务要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行旅游标准化管理和建设,完善旅游投诉、公共信息、咨询服务、紧急救援、旅游保险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旅游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形成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第三,扩大对外开放程度,保持云南原有广泛接纳各民族文化的包容态度,传承淳朴、和谐的人文文化精髓,提升整个云南的人文素质。把优化旅游环境作为一个着力点,“软硬”兼施,为云南旅游产业发展全力营造一个安全便捷、文明舒适、宽松和谐的旅游环境。
(二)创新旅游产品,重视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目前,云南省旅游产品以传统的观光型旅游产品为主,资源类型的多,高层次的、文化提升型的相对较少。产品供给只能满足初级化、大众化市场,个性化、舒适性明显不足,成为影响云南旅游产业提升的重要制约因素。而高层次的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是未来旅游产业的发展趋势。因此,加快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创新势在必行。要创新旅游产品,首先,政府与旅游企业要共同努力,进行市场分析,根据旅游市场新的发展动向来培育新的旅游产品,注重对潜在旅游需求的激发和对市场消费潮流的引领,打造新的旅游业态,如温泉旅游、商务会展旅游、探险旅游、高尔夫球旅游等,推进云南旅游产业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进旅游产品由观光旅游型转向休闲度假型;其次,整合传统观光型旅游资源,深度挖掘资源文化内涵,打造精品旅游区,鼓励社会资金以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的经营及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推进云南旅游“二次创业”。
(三)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联动发展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强、关联度高的产业,它的发展要与许多产业相互融合,这就决定了旅游业不可能脱离或独立于其他产业自行发展。加快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发展,可以为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造条件,延伸产业链,形成新型产业集群。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其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加强旅游与农业、文化、商务、信息、交通、金融、环保、体育、医疗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加快发展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会展、旅游信息服务、旅游航运、旅游金融、旅游健身、旅游专业服务等产业融合的重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增强旅游产业的吸引力,形成新兴的交叉优势产业。
(四)推进科技兴旅战略
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及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寻求科技创新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探讨以科技创新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新路子,首先,建立和完善旅游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兴旅的组织和指导,培养高科技人才,引导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研基地从事旅游科技创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发工作;其次,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强化技术引进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推动云南旅游技术化、数字化、网络化,用现代科技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第三,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重视在旅游科技创新研究开发活动过程中及时申报取得专利等知识产权;第四,创办科技兴旅示范区,与高科技企业、高科技基地沟通协调,使更多的企业走向与旅游协同发展的道路。
(五)完善云南旅游产业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