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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业是指商品流通和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产业,主要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仓储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通过深化商贸改革和推进结构调整,我市一批重点商贸建设项目相继建成,城镇商业建设不断推进,连锁商业快速增长,商贸流通现代化步伐加快,城市商业面貌焕然一新。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商贸流通业市场主体7379家,注册资本(金)79321万元,在我市所有市场主体中,所占比例分别为:58.5%、19.73%。其中,企业704家,注册资本(金)65074万元,企业户数与注册资本(金)在我市所有企业中所占比例分别为:47.28%、17%;个体工商户6675家,注册资金14247万元,在全市个体工商户中,商贸流通个体工商户数与注册资本(金)分别占60%、74.1%。
目前我市商贸流通业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连锁经营得到发展。近年来,我市连锁经营发展较快,共有中百仓储、国贸、超市、苏宁电器、薄利电器、工贸家电、肯德基、商业银行等十几家大型连锁经营店,形成了以批发零售为主导,餐饮业、休闲服务业、文化娱乐业、金融业相互配套的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别的有机体系。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2.2亿元。
二是多样化的流通方式发展取得成效。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仓储商场、购物中心等新型业态已成为我市商业网点发展与建设的重点。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专卖店等的迅速发展,不仅带来了新型的流通方式和业态形式,其销售额已远远领先于传统的百货商店。为连锁企业服务的物流配送行业和承担第三方物流的企业逐渐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
三是电子商务技术得到推广运用。目前我市大部分综合购物中心、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均建立了销售网点管理系统,条形码技术在各类超市得到广泛运用。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实行企业内部管理电子化的电子商务技术已基本形成。
四是对外开放带动了流通现代化。“十二五”以来,我市加大了流通领域的对外招商引资力度,随着中百仓储、国贸、苏宁电器、肯德基等知名企业陆续登陆枝江,这些企业的进入不仅引入了先进的竞争机制,也将带来先进的营销理念和管理技能,能有效推动我市流通现代化建设。
五是农村商贸流通市场体系也基本建立。随着“万乡千村工程”的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型农村市场运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农资店”“农家店”等形式,已在农村建立了一批配送中心、标准化农家店、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农资店。
二、目前我市商贸流通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商贸流通业市场主体总量偏少,质量不高。近年来,我市提出了工业强市战略,一直以来都把工业强市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发展商贸流通业战略意识不强。我市从事商贸流通业的市场主体不仅数量较少,而且普遍经营实力较弱,缺乏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的经营。加之商贸流通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大多数门店、商业网点对新兴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运作机制尚属学习阶段,超前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整体竞争实力不强。
二是市域商业网点规划滞后,布局不尽合理。城市建设与商贸项目开发常常不能协调一致。流通企业缺乏整体统一规划布局以及各种商业网点的规模、数量、聚集区比例不协调。大多数规模商业网点聚集市区内,而广大农村、乡镇都很少有3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为广大农村消费者带来不便。
三是商业网点规模较小,辐射范围不广、影响力小,缺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多数商业网点处于单店经营,这些门店商圈小,成本高,效益低,很难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在我市商业门店中,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占80%,大多数在50平方米以下。
四是现有市场档次偏低,环境较差。我市为发展商贸流通业服务的交易场所不够。农产品集散地不够,现有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市场环境差,近年停滞发展,市场设施落后。工业品集散地不够,缺少原材料购进、生产企业设备配套、产成品外销平台。
五是流通现代化水平不高。我市的现代化物流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形成大流通格局的企业不多,在全社会的流通总量中只占有较小的比重。而传统流通企业体制不顺,机制不全,缺乏竞争力,管理方式和经营机制均有待提高。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忽视涉及技术改造和设施更新改造的投资。通过订单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交易的商品所占比例还不大。我市从事物流的企业共有31家,注册资本为2987万元,基本上以地域性及行业性特点分布,它们自成体系,缺乏整体物流规划,不能有效利用现有资源,节约成本,因而竞争力不强,效益不佳。
六是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环境还不优。有关职能部门仍存在重工轻商的观念,少数部门对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的扶持力度也不够。
三、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挥综合发挥优势、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加快建设“两市一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市区位优势更加凸显,我市交通便利的优势越来越明显,铁路、公路、内河、航空等交通运输网络贯通南北、连接东西,具有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巨大潜力。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应当与我市各工业园区联合,以现代工业物流为轴心,建立统一的物流配送中心,改变过去各自为阵、单一的公路运输为整体联合、水陆空立体化的配送方式,提供最先进、快捷、高效的物流配送服务。
1、发展一中心。建设以马家店城区为主的中心商业圈,积极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年底前把中心商业圈培育成为对周边县市有较大辐射吸引作用的物流中心和枝江市的批发交易中心。同时推进服务业与城镇化融合发展,加快两副(城西新区、仙女新区)、七节点()的城乡商贸布局,不断扩大城乡消费需求。
2、建立两张网。一是全市工业物流网。以“六大园区”为中心,引导其围绕工业企业开展配套服务,重点是积极推进仙女综合物流园、安福寺果蔬物流园、姚家港化工物流园、白洋工业物流园建设。二是全市农产品物流网。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改造、达标、升级,完善配套相关功能。实施市场兴建工程,对工业品、农产品、仓储等三类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兴建依托我市果蔬、油脂、水稻、棉花、水产品等农产品和食品、纺织、机械、机电等工业品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产品优势的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同时,在各乡镇农产品交易市场中建设配送中心,推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先进流通经营和管理技术,借助各行政村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现有的设施,建立“田园信息——农产品网上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信息等方式为农民提供供销信息,提高农产品市场化率和商品化率。
3、繁荣三个点。以中央商城、妙尚、五柳树三大黄金商贸区为轴心,构建枝江市现代商贸流通核心区域。年底前把北奥中央商城培育成为我市的商业零售中心,集休闲购物、消费购物和商业文化中心为一体;把妙尚广场及步行街培育成为我市的文化娱乐购物中心,把五柳树市场培育成为餐饮娱乐服务中心和小商品批零中心。
4、培育五条街。按照总体布局,集中规划培育五条特色街区,着力培育“礼化路精品服饰街”、“公园路建材一条街”、“民主路家电一条街”、“滨江夜市一条街”、“迎宾汽摩一条街”。通过特色街道的建设,壮大经营总量,提高经营档次。同时加快道路、仓储、码头等物流设施建设,加快东湖大道汽车交易市场、滕家河农机摩配市场建设。
四、工商部门服务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措施
一是将繁荣发展商贸流通业、服务业作为工商部门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选择重点企业建立帮扶联系,指导企业合法经营,“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广告宣传,鼓励和倡导消费;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服务商标,争创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打造具有特色的服务品牌。加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商业老字号的商标权保护,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简化程序、放宽准入,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在企业登记中开辟“绿色通道”,对兼并登记申请实行专人专件办理。进一步优化登记窗口服务,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全面推行窗口承诺服务、直通车服务、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服务、应急事项预约服务、网上远程核准服务等便民高效优质服务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在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积极作用。积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认真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商贸企业的融资扩宽渠道。
四是创新企业监管方式。积极推进以建立商贸流通业、服务企业“经济户口”为重要内容的属地分类监管,加大对失信企业、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巡查和监管力度。对守信企业、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减少或免于日常巡查。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产业总量持续扩张
我区现有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业共120家,批发零售业88家,住宿餐饮业32家。(附商贸流通企业销售前50强,经济普查数据)。
一季度,我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3860万元,同比增长1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72764万元,同比增长15.6%,自以来,已连续5年实现两位数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情况(单位:万元)
从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675575万元,同比增长15.4%,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96110万元,同比增长15.2%。从社会零售结构看,,批发零售贸易业占87.4%,住宿和餐饮业占12.4%。
虽然商贸业总量不大,商业规模总体偏小,但增幅略高于全市平均,占全市的比例较高,为四个县区之首,自以来,占全市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0%以上。如图:
从全区经济发展和服务提升的空间看,商业对全区gdp增长的贡献逐步加大,成为一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区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10.94亿元,同比增长9.2%,占gdp的52.5%。
(二)现代流通方式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消费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日常生活消费和休闲娱乐服务共同发展,连锁超市、百货商场和品牌专卖店在零售领域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农贸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餐饮服务业持续发展,形成了适应不同消费层次的餐饮服务体系。城区主要大型零售商店主要有浙江天天惠,舟山民生商厦,市一百商店,香溢零售网络,新茂百货超市,华之友超市等。与此同时,社区便民服务体系也得到快速发展,农村消费网络不断完善。以“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为载体,不断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着力扩大连锁网络覆盖面,推动放心店向连锁便利店转变,以提高商品统一配送率。目前为止,天天惠在连锁超市达26家,台客隆在的超市、便利店达158家,我区所有乡镇,至少具有一家以上连锁超市。
(三)商业特色街初步形成,但业态比较混乱。
城区目前已经形成的商业特色街主要有总府路——时尚服饰街,芙蓉洲路——休闲娱乐街,东西大街——明清文化街。目前,总府路——时尚服饰街总体人气不旺;芙蓉洲路——休闲娱乐街,业态比较混乱;东西大街——明清文化街,主要经营文具,饰品等,档次不高。
(四)专业市场逐步建立、但档次低下。
全区有商品交易市场48个,其中农副产品市场30个,其他市场涉及建材家具、服装、数码、生产资料市场等(附表)。可见,专业市场以满足群众生活为主,生产的专业市场所占比例很低,更多的是最低端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二、商贸流通业存在问题
(一)商业布局不完善
目前区商业在城市中心区比较繁荣,城乡结合部、城镇和新兴居民小区商业发展相对滞后。市内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商业网点疏密还不平衡。商业规模不集约,缺乏竞争力,店铺规模普遍偏小,传统商业比重较大,经营商品档次太低,缺少商圈辐射范围大的广域型大商场大项目的有力支撑。一方面经营雷同、低档次的商场也包括大型商业设施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新建的各类园区与居住区商业设施建设不配套,难以满足居民的购物及服务需求。
(二)业态发展不平衡
传统百货业仍占主体,新型业态规范化和规模化水平不高,业态发展不平衡,现代营销技术的利用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区相当一部分连锁企业仍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企业的竞争实力,与国内外大型连锁集团的规模相差悬殊。传统批发业萎缩,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仓储建设等现代批发业的建设、发展滞后,规模化水平不高,制约着商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商业特色不突出
区内尚未形成自身的商贸特色,零售商业以传统生活服务型零售为主,与其他地区商业形态雷同。中心商圈特色不突出,业态偏少,缺少吸引力和凝聚力。没有形成与区域特色相适应,具有独特优势的商业服务体系。专业街发展滞后,专业市场档次较低,区内各专业市场基本是档次较低的粗放型市场,缺少高端消费品市场,缺少与科教文化特色结合紧密的文教用品市场、科技产品市场等一批特色市场。
(四)品牌档次较低,缺乏吸引力。
我区商业存在商品品牌种类少、档次低的突出问题,现有经营品牌多为地方性品牌和不知名品牌,缺乏吸引力,缺乏竞争力,并且还充斥着不少傍名牌、假名牌。
(五)缺少大型生产企业。
缺少大型的生产企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物流企业,我们的海运业、陆上交通运输所承担的功能大多数还是物流概念中其中的一段,那就是运输功能,没有包含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多个环节。
三、商贸流通业的提升
商贸流通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引导消费促进生产的作用,关键还是要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从根本上改变“小、散、弱”的面貌。到20__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要达到100亿元,年均递增15%以上。随着《舟山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和正在策划的几个大型商贸流通项目的逐步实施,商贸流通业将逐步提升。
(一)提升核心商业区。近期的主城区商圈范围辐射舟山大部分地区,建成以“一个商业核心区、两条商业中轴线”为主体的,形成时尚化、现代化的舟山本岛核心商业区域。一个商业核心区:指位于解放路和人民路交叉口并向四周辐射的区域。考虑再引进1家单店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大楼或大卖场,具置在解放西路与环城西路交界口,建设商业新地标,使其与原有区域中的商城、一百商店等共同构成区域商业中心的核心力量。两条商业中轴线:一条是东西向解放路中轴线,另一条是南北向人民路中轴线;配合城市主要商业区改造,梳理解放路和人民路上的店铺,按照优先发展专业店、专卖店等特色店铺的思路,对不同所有制的店铺采用“腾笼换鸟”、“拍进拍出”、“以小集大”等方法,经过4-11年左右的整治,使区的两条商业中轴线的面貌焕然一新。
(二)专业市场逐步转型升级。专业市场档次较低,要引导专业市场改造经营设施,创新经营模式、交易方式和服务功能,提升市场流通业态。在继续发挥商品集散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市场功能,逐步向商品信息中心、展示中心和物流中心延伸发展,加快促进传统市场向现代市场转型。要充分发挥区相关乡镇作为大桥进入舟山本岛的第一岛、第一镇、第一站和主入口的新区位优势 ,建设日用百货仓储、配送和批发中心,以便利的交通条件和相对低廉的土地成本形成业态高地,辐射舟山所有乡镇,近期,重点提升西码头水产交易市场,加快建设“两城”、“一中心”项目。“两城”指双桥汽车城和盐仓建材城。目前双桥镇已经启动4s汽车城项目,总共可以引进4s销售企业9家,最终建成舟山市汽车销售集聚区,包含高层次的汽车销售、服务、二手车置换和维修等功能。汽车城项目的建设,将启动高端消费品市场和出现新的商贸业态—会展经济。规划在盐仓街道西北部区块建立伊索大型建材城,内含建材展示、批发交易市场和建材仓库。“一中心”指盐仓日用百货仓储、配送、批发中心,以提高市场的商品集散功能。借助临港工业迅猛发展的势头,借助国家粮油、煤炭、石化储运基地及相关港口物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大宗物资(如船用钢材、油品)交易,有可能还要凭此发展虚拟经济,建设期货市场。
(三)继续完善社区商业。各街道、镇建立社区商业服务中心,使之覆盖整个整个城镇。形成规范化、个性化和亲和力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形成以社区型购物中心或以日用百货、副食品连锁超市为核心,各种专卖店、便利店、特色店相配套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实现商业服务的社区化、敏捷化和信息化,成为家庭功能的延伸,完成社区最后100米的商业服务配送,形成遍布的便捷的社区商业网络,通过全时全位的商业服务,满足人生活、生产要求。推进沿街式、团组式和会所式的社区商业格局。初期规模和辐射范围可以内向服务型为主,即服务对象仅限社区内居民,随着社区商业成熟,可向外向型社区商业发展,服务范围可延伸至社区外部消费人群,服务半径随之拓展。外向型社区商业又可随着不断发展,向着综合日常配套、休闲、娱乐和社区服务的多功能方面转化,可以发展为规模化的商业步行街,或可成为城市新崛起的商业中心。
(四)改善农贸市场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设置在城郊结合部和乡镇交通主干道附近,目标顾客以中小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主。水果、蔬菜、花卉等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设置在城郊结合部和乡镇交通主干道附近,目标顾客以中小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主。农贸市场设置在靠近居民区的区域,目标顾客为当地居民。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的现状,逐步实现农贸市场设施标准化、市场经营规范化、市场监管长效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针对各农贸市场具体情况,将分别对不同市场进行新建、改造或取缔。
一、指导思想:
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商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为衡量各项工作是否“好”的重要标志,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目标:一是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责任事故;二是各项控制指标低于全市的控制指标;三是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和“两个责任”的落实;四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五是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确保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来抓,恪尽职守,各负其责,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以严格的要求、规范的标准、严密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商贸流通行业生产安全。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积极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后,国内“大投入、大建设、大拉动”举措给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采取有力措施,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态势。
(二)完善五大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逐步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完善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规范,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企业主体,及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部门、班组、柜台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企业落实责任情况作为本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要逐步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管理体系,详细制定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明确对象、时间、内容和目的,分类部署、分类培训、分类指导。要依法加强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抓好日常(每日班前)安全生产培训和新进职工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努力提高全行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增强安全意识。要紧密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采取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搞好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贯彻。要善于借势、善于借力,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建国六十周年大庆”等有利时机,多渠道、全方位的做好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渗透度,确保有关法规和规定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角落,积极形成群策群防、齐抓共管的局面,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确保生产安全。
3、建立联席会制度。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形势分析和会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疑、难点问题,部署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把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控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
4、完善监管信息化制度。通过坚持企业安全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通报制度,对辖区内大中型商场、市场重点部位推行视频监控,逐步推进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
5、完善应急救援制度。督导各商场、市场和各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应急救援资源(队伍、医疗、物资)调用联动机制,督导各企业年内开展二次以上应急预案演练。
(三)突出三大重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督导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2年,重点在大型商场、市场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对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级别评定。一是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和试点工作。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级别评定标准》要求,组织好自评,并开展样本柜台、仓库、岗位等示范岗位建设。二是提高安全投入。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预防能力。三是在重点部位、要害设施积极推进安全监控技术升级改造,大力推广符合安全生产的新设备和新技术。
2、深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管,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二是在开展隐患治理各项活动中,督促企业建立从企业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格做到安全责任、措施、资金、整改和预案“五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标准化,强化对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群防群治,严格防范。在商贸流通企业中广泛推广“区域网格化管理”安全管理群防措施和手段,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重点项目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项目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教、文、体、广播电视,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综合协调等八个工作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及时跟踪掌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信息,牵头做好重点项目的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服务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跑省跑部(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抽调2-3名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编报工作。
二、任务安排
(一)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姚志任组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安居房等社会公益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建设局:负责城市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城市路网、人防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规划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环保局: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公安局:负责“三基”工程、看守所迁建等项目推进工作。
6、司法局:负责司法所、调解中心等项目推进工作。
7、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公交、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卫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8、民政局: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社会化养老和城乡家政综合服务体系、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民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二)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
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范迪斌任组长,科技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科技局:负责科技类项目、防震预测预报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等社会保障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经贸委:负责工业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专项、产业升级专项、风力发电、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邮政局:负责城市邮电基础设施和农村邮政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供电公司:负责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工程、城市电网改造、西电东送二期工程等电力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6、电信公司:负责城乡电信基础设施项目及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7、移动公司:负责城乡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三)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
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振兴任组长,商务局、档案局、总工会、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商务局:负责星级酒店、大型超市、商场、物流、农产品流通、食用油基础设施、生产业集聚区(功能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现代化交易平台及其他服务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总工会:负责工人文化宫、职校项目的谋划推进工作。
4、残联: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其他残疾人服务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四)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
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陆晓华任组长,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民委(宗教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青少年活动中心、盲聋哑特殊教育发展等教育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文化局:负责文化馆、镇级综合文化站、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及安全、农村电影数字放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体育局:负责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谋划推进工作。
4、广播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电中心等广电基础设施类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民委(宗教局):负责孝文化中心、宗教场所及少数民族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五)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
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庆德超任组长,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国土房产局、计生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农委:负责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扶贫开发(含以工代赈)、种子工程、旱作农业、油糖料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百亿粮仓”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利枢纽和水源工程、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大型排涝和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林业局:负责林业血防体系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业产业化等林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农机局:负责农机装备项目、农机大市场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国土房产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有关项目谋划以及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推进工作。
6、人口计生委:负责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六)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
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城司、各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协调、统筹、汇总及信息,进京跑部等工作。
2、财政局:负责全市项目资金融通监管服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谋划推进等工作。
3、投资促进局: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荐和招商谋划组织工作。
4、城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谋划推进工作。
5、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项目的谋划、编制、推进以及协调工作。
(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
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孙兆宏任组长,交通局、国家公路局、卫生局、粮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交通局、国家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渡改桥、港口、城乡客运中心及枢纽、国家高速公路、国家和地方规划高速公路网、规划铁路、国家和省道干线改造升级等交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粮食局:负责粮食产业园建设、粮油存储设施、粮食烘干设备、粮食物流等粮油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医疗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八)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
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主任陈学文为副组长,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时重大项目信息,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的汇总,指导项目单位抓好项目谋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进京跑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三、工作机制
1、建立项目信息沟通和报告机制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及市直部门的沟通联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跑省跑部,及时掌握政策和项目信息。要确定专门工作班子对上加强衔接和联络,对下加强信息服务和工作指导。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项目编制工作经验,了解项目信息和投资动态,提高项目编制工作质量。要加强项目信息报告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委要会同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整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本地、本单位项目的信息、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项目编制和申报机制
项目编制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策划和编制工作,组织专门班子和一批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编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开阔视野,大胆借鉴先进地区项目编制经验,积极策划和编制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力度。对已申报2009年计划和己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要积极跑省跑部;对符合国家扩大内需投向的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深化工作,重大项目要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一般项目要完成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完善项目报批条件,要确保进入国家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计划的重大项目盘子。
3、建立项目督查督办和协调机制
各项目工作组要及时听取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项目谋划、编制、跟踪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各工作组要带领相关部门抓紧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扎实做好争取项目的前期工作。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可根据需要,指定本项目组中的主要单位做好本组项目的牵头协调和整理汇总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部门项目的跟踪推进和问绩问效工作;要拿出工作计划,加强对本系统项目责任单位的业务指导,强化工作指导,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协调工作制度,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检查督办项目计划的落实。市发改委要按照综合协调组的要求,坚持项目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项目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协调组要加强项目编制、项目争取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及金融等部门要为项目策划编制和跟踪推进提供信息指导、政策服务和要件支持。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配合,强化监测预警,处置规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控制快速有效的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协管副主任、县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应急办、县发改委、县粮食局、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县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协调小组
统一领导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2.2.2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执行县协调小组的决定;组织编制、实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计划;利用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及时、准确收集、综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信息;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的有关问题。
2.3县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县商务局承担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
县发改委、县粮食局负责县储备粮、食用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
县*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并监督使用。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应急商品的公路、水路运输畅通。
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县工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县物价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县质监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生活必需品质量安全。
县药监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组织畜牧水产品生产和市场货源供应。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体系,对全县城乡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商务部门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商务部门在做好重点企业信息监测工作的同时,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它商品销售场所,现场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要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县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及时向县协调小组报告,同时通报县有关部门。
3.3预警信息报告、确认和
3.3.1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导致生活必需品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要在1小时内向当地商务部门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商务部门,要立即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确认后1小时内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公民、社会组织发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现象,可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当地商务部门或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报后,要进行核实和分析,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3.3.2经核实确证为IV级、III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确证单位在核定后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商务局报告,县商务局接报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向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所在地预警警报。经核实确证为II级、I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局要要核定后1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按规定报告市级商务部门,并通报县有关部门。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根据其市场异常波动的程度和可能发展趋势,分为一级(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
(1)在1个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2)情况特殊需作为IV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II级:
(1)在城区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在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发生异常波动的;
(3)情况特殊需作为I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I级:
(1)在5个以上15个以下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2)情况特殊需作为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
(1)在全县所有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2)有1个以上相邻县市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3)情况特殊需作为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IV级、III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指挥处置和组织协调。
4.2.2II级、I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处置和组织协调。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商务部门要按程序迅速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报告,并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建立快速应急系统。商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络,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及时。
4.3.2信息采集和处理。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及时了解情况,分析事发原因,提出处置建议,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
4.4应急处置
4.4.1信息引导。县商务局要在加强城乡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的同时,认真做好市场供应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发现可能引起市场波动的苗头时,通过新闻媒体正面通报市场供求状况,及时消除城乡居民恐慌心理,正确引导消费。
4.4.2保障市场供应。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1)企业供应链采购。商务部门要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2)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动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稳定市场。
(3)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再按规定权限向上级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物资,并可争取省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依法征用。按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5)价格干预。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扬时,采取必要的价格行政措施,包括限定差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6)定量或限量销售。情况特殊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品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4.5信息
信息要遵循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原则。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4.6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协调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相关部门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参与应急处置的商贸流通企业的补偿、应急处置费用的支付等事项。
5.2分析评估
县协调小组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予以总结,作出科学评价,并报告县人民政府。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建立与突发事件应急相适应的粮食、食用油、食糖、食盐、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和其它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要保留必要的周转储备。
6.2经费保障
县财政合理补助调动、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
6.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6.4治安维护
*、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物价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农业、卫生、质监、药监部门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商务局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对处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2监督检查
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县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一、当前超市食品安全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工商部门准入工程的实施,各超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商品质量控管工作,食品安全度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由于受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管、质量控制和管理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1 超市食品安全控管人员配置不合理。借鉴国外及我国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搞好超市食品安全控管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机构和专业人员。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配置不统一、不协调:有的超市将监管人员配置在卖场销售部门,有的设置在采购部门,有的属于兼职,有的配置在企管部门,由于职责不清、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
2 超市食品安全控管机制不完善。一是食品市场准入环节缺少链条,把关不严。一般而言,食品销售要经过采购――入场查验――上架销售三个流转过程。在这三个流转过程中卖场的相关部门需依照索证索票制度对入市食品进行认真查验。但由于大多数超市进货管理分散,负责采购的不管货物查验,负责货物查验的不管索证索票,使食品质量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形同虚设。二是问题食品退市缺少可追溯性。有的超市实行问题食品退市制度,但看不到原始存档记录,不能现场提供问题食品退市的具体情况。也不能提供问题食品信息公示和召回的相关情况资料,三是食品安全控管缺少绩效考核,没有相应的落实措施。
3 超市检测设施投入管理相对不足。配置相应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是加强对重点食品(主要指水果、蔬菜、水产品、鲜冻肉)内在质量查验的有效保证手段。目前,超市都设置和配备专职的食品监测机构和专门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但都比较简陋,检测项目少、精度低,人员水平也不高,还有的超市看不到检测原始记录。
4 现场加工自制食品存在安全隐患。超市现场加工和自制食品受其产品的特性影响,已成为超市发展的新亮点。但超市现场加工和自制食品经营中,全部自营仅占少数,绝大多数都为联营或出租,由于利益的驱动,导致管理的弱化。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二、“无缝隙监管”的实践
2006年下半年,杭州市工商局针对超市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加强工商巡查的基础上,开展行政指导,以加强超市自律为重点,在家乐福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无忧环境共建共享、实施“无缝隙监管”,初步形成了环环相扣的监管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紧抓管理环节。构建“高效化”联管格局。一是联合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案件、抽检结果等信息进行相互通报。杭州市工商局以“12315”为平台。建立了食品安全市场抽查结果、立案查处食品案件通报制度和协查机制,将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和抽查结果及时对超市进行通报。超市也将内部食品安全情况及时通报给市局。二是指导建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管控机构。超市食品安全管控机构在超市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在杭州市工商局的指导下,超市专门建立了“质控部”,对上,对店长负责;对内,负责对五个业务处室的食品情况进行日常食品安全管控和定期抽查,对进货商品实施准入管控,对外,负责与政府各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协调沟通,做好政府部门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规定的执行工作。三是指导开展员工培训工,提升员工食品安全素质。开展了包括个人卫生、微生物知识、工作方法、清洁与消毒等日常培训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有力提高了,超市员工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四是指导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在家乐福原有的质量管理流程、商品采购管理、商品质量管理、商品检测管理等制度基础上,重点强化、完善了工商部门食品安全准入有关规定和要求,使之更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五是指导超市与管理人员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书,要求超市管理人员按协议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向消费者提供良好卫生的安全食品和服务。
(二)紧把准入环节,串起“阵地式”控管关口,家乐福超市的商品准入由供货谈判、签署质量承诺、超市售货组查验、库区验收、卖场验收等诸多环节组成,其中一套标识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商品准入的每个环节,都在符合准入的条件下,贴上不同的标识卡,以确保该商品在整个供货链内不会丢失其身份和来源。这就要求超市严格把关,以确保不出现任何漏洞。一是严把供货准入关。在选择供货商时,超市按照工商部门的准入规定,供货商必须持有相关的文件,在提供商品时,供货商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部门产品检验报告、卫生和生产许可证等:提供生鲜食品时,供货商除持有以上证照外,还须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类市场准入证等,经严格审核后贴上供货商产品标识,二是严把收货验货准入关。成立专门的收货部门――收货组,负责食品的验收工作。收货组在收货时,根据工商部门的准入要求,向供货商索取进货时规定的证件,查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在供货商证件齐全的基础上,对食品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温度、生产日期和包装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贴上表示进货日期的色带和库存标识。三是严把卖场准入关。库存商品在进入卖场前,卖场员必须检查商品标识、色带标识是否齐全,然后贴上食品价格标识。通过这一套标识组成的准人关口,使进入超市的食品通过一步步筛选,有效地把问题食品挡在了超市外。
(三)紧扣销售环节,保障卖场食品“新鲜化”。超市销售现场比较容易出现临近保质期、到保质期、破包、腐烂变质等问题食品,为确保卖场食品在销售期间不出现问题食品,家乐福超市建立了一套内、外检查机制,确保卖出食品“新鲜化”。一是卖场生鲜食品安全检测。在市局检测车对超市食品安全检测的基础上,超市食品安全检测室,制订食品安全检测制度,配备电脑和食品安全检测箱,配备专门员工,每天对新上柜的农副产品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上柜,就地销毁,并报市局备案,二是现场加工食品检查。现场加工食品安全是超市食品安全的难点。超市严格按制度规定,在生产制作之前,对半成品、原材料南供货商负责重点检查,超市相关处、质控部监督检查,以保证其加工质量。对保质期较短的熟食、面点、生鲜肉类、蔬菜水果等,超市员工时刻跟进,自觉检查,
当日米销售完的坚决予以撤柜。三是第三方进行抽检。为确保抽检的号业性和客观性,超市选择SGS(通用公证行)和CCIC(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国际和国内的权威检测机构,对超市进行最少一年6次抽检,对清洁、员工卫生、标签、控制冷链等各个环节随机审核,发现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促使超市警钟长鸣,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
(四)紧追退出环节,销毁问题食品“现场化”,退出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链的重要环节。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厂家对同收的过期食品必须销毁,不得改头换面再进入市场,之前曾经出现过问题食品退回生产厂家经重新加工后再回到流通领域的事件。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让问题食品彻底退出流通领域,超市实行撤架问题食品“现场化”销毁制度,一是制订问题食品撤架工作流程。凡政府检测机构测试结果不合格的食品、SGS、CCIC检查出的不合格食品以及超市检测室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经发现立即将问题食品撤柜,就地封存,二是建立电子监控问题食品现场销毁制度。为防止撤柜食品二次流入市场,超市制订了不合格食品直接销毁制度,规定三类问题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到保质期食品、破包食品、腐烂变质食品,等在超市不合格食品,销毁区就地销毁,不再退回给供货商。销毁时由超市保安室电子监控录像,并定期将录像提供给湖滨工商所存档。同时超市与供货商签订了合同,约定共同承担撤柜食品销毁费用,确保了销毁制度得到长期执行。
(五)紧盯消费环节,保障“阳光化”消费。加强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既体现了《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又是消费者“阳光化”消费的需要。为此,超市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网。一是在超市醒目处统一设置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定期不定期地公布超市食品质量情况、相关检测机构和工商部门对食品抽检情况以及近期工商、消协的有关食品安全动态、消费警示、消费检验等信息。二是建立消费者食品安全电子监督系统。为方便消费者快速、方便地查询食品安全信息,更好地监督超市食品安全,杭州市工商局与超市联合开发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督系统,消费者只要把食品价格标识上的条形码刷入电子监督系统,就能立即了解该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最新的卫生部门产品检验报告、卫生和生产许可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当地肉类市场准人证等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如发现不合格食品,可以立即拨打超市客服或质控部负责人电话、或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目前,这一系统已进入初步运行,其功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几点思考
杭州市工商局在家乐福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准入工程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由于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等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许多地方还存在着管理问题和监管的漏洞,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思考之一:超市食品安全应强化源头监管。一种食品从生产车间(或农田)到消费者手中,途经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多个环节,形成了一条长长的食品安全链。超市是食品安全链中的一个环节。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食品安全链的断裂。在实践中,工商部门和超市联手强化超市食品安全,加强采购、进货、抽检检测等准入环节的各种工作,但仍不能保证食品百分百的安全,如红心成鸭蛋就是一个例子。红心咸鸭蛋从生产到消费者手中,经历了农民生产、供货商加工、超市采购、进货验货。最后到消费者手中,一切准入手续看似都很标准。但由于农民在饲养阶段就出现了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最后还是通过超市流到了消费者手中。因此,要强化超市的食品安全,必须要用国家行政手段,从源头抓起,从生产原料抓起,从规范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的管理和使用抓起,强化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检测制度,实施标志管理,推行市场准入,确保最终通过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
思考之二: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超市的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大事,性质上属于公共领域,这个领域政府的介入和公权的干预是非常重要的,责无旁贷。目前进超市监管食品安全的有工商、卫生、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商贸等部门,各部门都根据自己的职能,对超市实施监管,要求超市建立相应的制度、台账等。特别是最近国家商贸部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后,作为一项法规,超市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对工商部门而言,工商部门的食品准入制度目前不具有法规的规定性和强制性,往往与其他部门的规定相冲突,形成监管的难题。对超市而言,多头监管使超市穷于应付,疲于过关,分散了食品安全管理的精力,只做表面文章,应付得过去。因此,超市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各个监管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严格依法行政,形成一个工作高效、监管到位、消费者信得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06〕161号),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的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依托**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站,设立基层服务网络,三年内建设万村千乡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50个,供销社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90个,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点169个(其中供销社系统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120个,通过网上商品供求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集散地商务信息网站1个,涉农网站1个,培育500个农户骨干,培养50名大学生村级信息员,开展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五年内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二)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按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办直营店、发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连锁经营网点,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零售网点的作用,依托现有经营设施,逐步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2006年在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个试点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建立86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并建立县级生活消费品配送中心。2007年8个试点县(市、区)乡(镇)、村计划建立40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力争用3年时间发展和改造乡(镇)“农家店”1800家,8个试点县(市、区)和**市区建立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业,构建全市消费品流通网络。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由贸发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市要
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由贸发部门负责,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以现代流通方式新办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253家,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
二、建设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
联席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措施:(一)由市联席办牵头协调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粮食部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二)由农业、渔业、工商、供销、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组织开展农药残留、滥用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兽(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有效开展产品上市前的抽查检测工作。继续抓好禽畜的防疫检疫工作,防控疫病发生,加强生产(外调)源头监管,防止疫病禽畜产品上市。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基地+公司+农户”模式。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场30个(不含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5个(其中水产品20个)。
(三)由贸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推行定点屠宰场、市场两个“准入准(退)出”制度,巩固和发展猪肉产销监控工作,提高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加强牲畜屠宰检疫、“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场为私宰肉盖章出证的行为。强化肉品“两证”、“两章”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行无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肉品销售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毁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屠宰窝点,彻底摧毁其经营网络。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者。(四)落实加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质监、卫生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设农村加工食品监管责任网,完善监管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1-2名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加工较集中的行政村(居委会)也要配备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人员从乡(镇、街道)现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中选配。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协管员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质监部门做好对本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完善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必备条件,严格按照质量法律法规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发现企业重要情况变化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县(市、区)质监部门报告,并协助质监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的有效管理机制。行政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定期向乡(镇、街道)通报食品加工安全有关信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照协管职责,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通过整治,到2010年全市各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全都具备相关证照,28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落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指导和监督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的索证索票、验证、检测、标识及公示制度,开展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测。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动监测车不定期巡回检测、各县(市、区)局每月抽检、基层工商所每周定向检测制度,形成三级过滤式快速检测网,特别要加大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切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的关键环节。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整治,对农村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到2010年全市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全都具备相关证照,市场上的28类食品基本具备QS标志,禽畜肉产品都有票有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都建立快速检测,对上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进行抽检、公示。(六)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餐饮业整治。由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农村餐饮业监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从事文教卫生干部中确定1-2名食品卫生监测员,明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专门培训,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和餐饮业的监管。与工商、质监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各种检查督促,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网络体系,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组织开展农村餐饮业的清理整顿,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卫生许可证,严格查处无证照餐馆经营行为。到2010年全市农村餐饮店、学校食堂都要具备相关证照;卫生、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首先在县级城区以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和课间餐学生营养餐的监督检查,改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提高卫生质量意识,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示范店”、“食品卫生示范街”等活动,以点带面,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卫生水平。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三、建设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机制,实行食品安全巡察员制度。
1.组建相对固定的分别由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业主、群众代表、新闻媒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员队伍,建立完善市局、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监督联动、方便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2.建立工商部门、名优食品企业、农村经销商、农村消费者四方互动机制。采取定期邀请食品生产商(供应商)、经营者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召开约谈会,协助食品生产商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为经营者掌握农村信息和了解农民消费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场信息提供互动平台,进一步增进购销双方和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信任,形成名优食品产销信息互通的良性机制。3.建立工商、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与名优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手打假机制,实行食品名优企业联络员制度,采取专人联系、定期沟通的办法,利用名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准、识假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定期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联合打假,维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红盾维权监控网。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乡村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组织在全市建立“红盾维权站”、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把维权投诉网点延伸到边远山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处理及时,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控能力。
(二)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乡镇一级消委会分会,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行职责规范、农村维权作用明显,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薄、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职做监督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分会标识牌;“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颁发的社会监督员证;“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诉、举报登记薄;“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并配备投诉举报电话。到2010年全市乡(镇、街道)要100建立消委会分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6年5-6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根据省政府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各地执行。根据省里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确定晋江市、安溪县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
(二)试点阶段(2006年7月-2006年12月)
晋江市、安溪县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2010年9月)
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全面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市、县(市、区)联席办每年年初组织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达当年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含年度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年度“三网”建设工作督查评估。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伤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其他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杭州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区、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县(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县(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未达到启动本预案条件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分段监管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初级农产品环节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生产环节由江干质监.分局牵头负责;流通环节由江干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消费环节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我区一旦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一)设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总体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职责为:
1、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2、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3、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启动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全面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5、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为:
1、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4、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迅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
5、及时汇总、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6、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适时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8、负责组织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信息组五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实施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事故情况,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调查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进展,作出调查结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件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专家咨询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邀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成员,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专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处置和控制措施。
5、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责为:
1、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2、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4、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旅游、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三)现场处置
经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1、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指挥部的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四)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征得指挥部的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事故调查
一、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上找突破,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一)抓好规划编制和实施
抓好"**"总体规划和24个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国家、省发改委编制并积极实施**经济区、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做好农业特色产业定点布局、完善全市城乡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完成全市汽车行业发展、高技术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做好大型农产品集散交易市场建设规划。抓好生物能源定点布局规划,做好沙河堡站、火车北站和双流航空港区域综合交通规划,抓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等重大规划。牵头做好农村留守人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职业教育发展、体育设施建设等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抓好重大项目
策划包装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电装备制造、碲化镉太阳能和高性能纤维等重大产业化项目。推进农用水保障、生活垃圾焚烧、污水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工程,改善城乡发展环境。推进职业教育学院、区(市)县中小学校标准化改造、农村乡镇卫生院改造、基层"两庭一所"和村(社区)活动中心等项目的建设,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保障。
(三)抓好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核心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构建城乡一体、科学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市城乡一体化支持系统研究》、《**市城乡产业发展布局研究》、《**经济增长方式研究》、《**市工业集群整合方案》等10个重大课题研究。深入研究社会和谐、产业发展、产品市场、商贸流通、粮食安全、等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
(四)抓好试点工作
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土地规模经营、现代农业等推进城乡一体化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市二三圈层各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项目试点。逐步推广农村留守人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为外出务工农民解决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输出,加速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二、在经济运行调节上找突破,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一)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和监测预警工作
创新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将工作重点落实到重大项目,将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等目标分解落实到区(市)县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年度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深入分析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完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在各区(市)县及市级有关部门设立监测预测点,建立全市宏观经济管理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监测预测的时效性、科学性。
(二)强化经济运行调节
加强资金争取和信贷支持工作,积极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推荐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切实抓好适合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条件项目的策划,适度合理用好国外贷款;加强对区(市)县关于外资利用、外债管理和免税确认等业务指导。加大对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及现代粮食物流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农资流通网络。加快建设廉租房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定期经济运行相关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做好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区划调整工作
理清开发区与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关系,对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管理和服务取得新进展。积极衔接国家、省发改部门,指导帮助都江堰、双流等区(市)县开展开发区规划调整工作。
三、在项目管理上找突破,提高投资效益
(一)抓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建立**市重大项目策划机制,积极策划一批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启动成渝客运专线、利用成铁枢纽环线开行城市列车、双流国际枢纽机场扩能、**市博物馆、武侯祠博物馆二期、第二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1000万吨炼油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通过国家核准;积极推进**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的建设和授牌工作。
(二)抓好项目新开工建设
新开工建设**地铁二期、**新客站、成昆货运外绕线、成绵峨客运专线、集装箱中心站、中航一集团**航空科技产业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
(三)抓好在建项目的推进
切实做好**80万吨乙烯等在建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基层公检法司基础设施、村组织活动场所、达成扩能改造、**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市德康医院、市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市传统医学中心、市二医院扩建、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度。
(四)竣工一批重大项目
确保金堂电厂两台60万千瓦机组在6月、9月投产,以加强我市电源点的支撑;确保**北编组站竣工投产;配合实施电网改造"虹桥工程",确保43亿投资、45个电网改造项目顺利完成;全面完成洛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公共医疗救治中心、中国乒协西部国际培训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市文化宫迁建工作。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
深入调研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针对评标办法、合同签定等问题,出台相应制度和办法;加强招投标监督检查,努力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暂定价"、"议价"等问题,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和区(市)县招投标情况月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违法违规问题的通报和查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选择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就医难、上学难等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促进项目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对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产交付使用的项目进行绩效稽察,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统筹协调上找突破,提高服务质量
(一)抓好产业投资信息工作
市和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部门联动,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构建产业政策信息收集、整理、平台。通过市政府公众网或其它新闻形式,定期向社会通报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市场行情、投资动态、经济运行、突发事件等企业和公众关注的信息,扩大产业投资信息覆盖面,切实为投资者服好务。
(二)抓好项目协调工作
建立重点项目要素事前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充分发挥市级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帮助解决重点项目在土地、资金、能源及外部配套等方面的难题;完善重点项目月报和季度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动态反映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对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做一次综合分析,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建立"双重工程协调调度制度",在重点项目中重点跟踪、集中协调15个重大产业化、15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月将相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牵头做好"以市场换投资技术"工作
准确定位**市有形市场和潜在市场的主导性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市"以市场换投资技术"工作措施。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实现"以竞争换投资技术"、"以项目合同换投资技术",努力实现该项工作在主导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取得突破。会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做好全市区(市)县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督查工作,为全市"以市场换投资技术"的营造工作氛围。
(四)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抓好《**市循环经济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快推进第一批循环经济工业企业、园区和区(市)县试点工作,推动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继续跟踪CDM项目的有关信息,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包装和深度开发,力争我市在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上取得突破。
五、在深化改革上找突破,增强发展动力
(一)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组织编制《**市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框架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做好试点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抓好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
认真做好改革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起草20**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区(市)县和有关部门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做好已出台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培训指导工作,抓紧完善《**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机构管理办法》、《**市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研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四)抓好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
制定上报《〈**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范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程序和服务流程,推进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组织编制20**年度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计划,努力推进加油站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事宜。
(五)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根据国家试点方案,制定**市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服务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抓好服务业项目的策划、推介等工作。
六、抓好发展改革系统建设
(一)加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去
认真组织学习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的各项决策,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制定规划、抓好项目、研究政策和开展其它各项工作时,首先考虑全局利益,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加快实现"三个转变
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特点,从完善制度和机制着手,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上取得明显成效。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急基层之所急,自觉主动地搞好服务;积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克服推诿扯皮现象;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