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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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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概念

第1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通过调研,走访,对老小区养老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老小区主要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4点建议。目的是唤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加快老小区养老工作的改善进度;养老工作只要有政府的支持,及社区工作人员辛勤的工作,居家老的明天会更加完善和美好。

关键词:老小区,养老,对策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巨大挑战。早在1999年,我国即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

一、老小区的概念界定

经过调查与分析,“老小区”的概念特征应该界定为:一个是“老”;一个是“小区”。“老”主要体现在:一是坐落老城区;二是建成时间比较早(一般应是在2001年以前建造的);三是老年居民比例较高。“老小区”的概念比较模糊,为便于分析比较,即把在2001年以前建造的一个社区居委会管辖的范围认定为一个“老小区”。

目前,我市市区的老小区中,老年人占总人口的平均比例达16.83%,相当于六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有近90%的老小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二、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式

目前没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老小区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开展为老服务:

1、对于特别困难的老人,各社区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财政出资雇佣人员(主要为公益性岗位)或委托能够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派员工进行服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和日常起居。

2、对那些独居、高龄但又没有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重点老人对象,各社区大多通过志愿者(义工)实施帮扶服务。如通过认亲养老、邻里守望、义工结对等方式,对空巢(独居)或病残的高龄老人进行结对帮扶,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巡视、健康保健、权益维护等服务。这些助老志愿者队伍(义工)组织已经成为为老年人服务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3、某些社区依托社区和周边的老年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等相关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量血压、健康讲座、心理疏导等方面服务。一些办得较好且已形成长效服务机制的社区效果很好,定期服务日大多门庭若市,业已成为社区老年人的老年之家。媒体对此也时有报道。

4、有些社区通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向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了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生活质量。

5、少数社区依托小区内外邻近的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爱心企业等资源,通过委托或认养的方式向老人们提供一些居家养老服务。

6、少数社区借用邻近社区居家B老服务中心的幅射功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送餐。

调查显示,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 我市市区的各社区对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了重视与关注,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落到实处。各区在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内容和方式上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也摸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与办法。

三、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调查显示,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硬件紧缺。可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十分匮乏,甚至是几乎没有。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场地、老年人活动场地以及一些必要的服务设施等。有些老小区甚至连休息的座椅或能让老年人休憩的凉亭等必要设施都无法提供。

2、资金短缺。目前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社区,市、区两级财政根据他们上报的项目或多或少都在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对这些没有任何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因为没有项目和平台,其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反而得不到资金上的支持。

3、力量不足。老小区的建筑年份久远,配套基础设施滞后破旧、老年居民相对集中,这是往往只能依赖社区从软件服务建设上下功夫。而社区承担的工作范围宽泛具体、任务琐碎繁重、人手相对紧缺,仅靠社区工作人员直接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之中,虽然倾注热情,最终服务质量和效果都未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

四、对策建议

本着“巩固深化、全面惠及、”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理念,为加快、推进我市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市区目前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政府要逐步解决老小区基础设施差的问题

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的硬件平台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最现实的基础。确实,老小区的为老服务硬件设施差的现状是有很多因素的,短时间很难解决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硬件设施已经成为老小区开展为老服务最迫切的要求和最基础的前提。对此,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通过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快老小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比如,将资源空置的小学、闲置的土地或厂房等改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此,建议各区政府或各街道组织力量,摸清各辖区特别是老小区范围内的公共土地或房产资源的底数及目前用途,通过挖潜改造,争取将部分原利用效率较低,甚至是空置的公建设施,通过资源优化和置换,让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有场所可服务、有设施可服务”,以逐步改善和提高老小区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条件与质量。

2、市、区两级财政对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予以必要的投入与倾斜

在考虑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安排时,争取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根据大多数老小区就是有钱也没场地改善硬件的现状,建议目前财政投入主要在软件建设上予以倾斜,特别是加大对老小区为老服务志愿者(义工)队伍的培育与激励力度,不断巩固壮大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义工)队伍,并通过志愿者(义工)队伍的服务,去弥补现阶段硬件设施没法改善所带来的服务真空与不足。

3、老小区社区居委会要在软件建设上下功夫

针对老小区一时难以解决场地、资金短缺的现状,各老小区社区居委会要特别重视社区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尤其是做好那些可以利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的协调工作,使社会资源尽可能充分整合和利用起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渠道。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来,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尽可能地逐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服务需求,使这些老小区的居家老人也能享受到及时、便捷、价廉、质优的规范化服务。

4、街道要组织协调有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相邻的老小区开展覆射服务

要加强对有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要求在做好本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尽力将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就近就地覆盖、辐射到邻近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使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老人也能享受到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

第2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

一、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概念

第一,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指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会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它最大的特点是解决了目前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

第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不仅解决了某个家庭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的困难。

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于1999年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999年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是总人口的10%以上,更为严峻的是老龄人口以每年800万至900万的速度增长。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加快。资料显示,2005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44亿,占总人口的11%,截至204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字将急速上升至4亿。2009年年末,老龄人口达1.67亿,80岁以上的老人占1899万,其中多数人逐步成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银龄浪潮的汹涌而至,以及计划生育的实施,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力量呈现出比较薄弱的局势。此外,伴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人后在异地工作、结婚生子、安家落户,致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垂暮之年变成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还有一类老人,他们牵着子女的衣襟来到异地生活,成为寄居老人。对于寄居老人而言,融入陌生的环境,他们的生活状况、内心世界以及情感世界都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就需要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挥重大作用,尤其需要作为其基础的并且和传统文化最具切合性的居家养老发挥重大作用,但目前,这一养老模式一直处于基本停滞状态。

三、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

(一)居家养老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人性化选择

调查显示,急需帮扶的老年人口日益增多,需求范围日益扩大,大部分老年人都不愿意跟随子女异地迁徙养老,也不愿意与子女合居养老。2007年中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已达49.7%,比2000年提高了7.7%。2010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于11月7日指出,城乡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所占比例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70%。而发达国家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为70%-80%,与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持续增加的现实将是不可避免的。为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投入了相当人力物力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为老服务体系,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这是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在这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有学者指出社会机构养老应发挥重要职能。不容乐观的是,在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幸福指数并不高。对于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的老龄人口,他们有着物质和情感上的需求,而功能弱化了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具体来讲,这些需求包括精神需求,医疗需求,社会需求,住房需求以及其他需求。社会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年人这些需求的具体表现:

首先,中国大部分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不完备,服务不周到,致使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活动少,生活单调,与同伴相处困难,进而影响到老人的心情和幸福感。由于面积和周围环境的限制,大部份养老机构娱乐设施不完善,能提供的娱乐方式很有限;为数不少的养老机构房屋有限,必须几个老人合住一间房,而老人的个性、认知大多已经固化,适应能力不强,在再一次“社会化”的过程中需要学习、适应以及接受新环境对于老年人而言都具有相当的困难,这就导致了他们无法适应新环境,很难与周围的人处好关系。此外,对于那些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办法的养老机构,老年人之间的攀比使经济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很难保持平和心态。

其次,在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的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很难享受到来自于家庭的天伦之乐。针对老人入驻养老机构的问题,《东南快报》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老年人不愿意住进养老机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人们要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而所占比例为70%的愿意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表示,只有家庭不和才会考虑进养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特别邀请的研究员伊密也发表过类似观点,她曾经指出“家的感觉是任何一个养老机构都不能给予的,很多老年人因为不能照顾自己同时又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无奈之下才做出去养老机构的决定”,“但是离开家并不代表对家没有了牵挂,他们的心仍旧留在了家里”。虽然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但对家的思念和对子女的挂念始终困扰着很多老人。

(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口数量逐年上升;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范围日益扩大、需求水平日益提高,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在种类、形式、质量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且朝着更加具体化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而言是个良好的契机。另外,近年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就业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热情来解决这一困扰中国的难题,但这一问题仍然凸显。若能把两者有机对接,将会实现养老与就业双赢的局面。“养老产业是一个很庞大的产业链,涉及到老年护理服务和设施行业,老年教育、老年旅游、老年金融等各个领域。仅仅培育专业的老年护理人才就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这是作为日本养老研究者的鞠川阳子曾经指出的有关国外养老服务蕴含的对于就业的良好机遇,对于中国而言,他指出“中国对此类人才的需求将会更加庞大,如果加上相应的培训、考核机构所需要的人才,对于解决目前中国大学生失业严重的问题会大有帮助”。此外,根据权威机构测算的数据,中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和护理服务,2010年潜在的市场规模是13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这一数值将超过5000亿。这足以说明老年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且规模不容小觑,是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四、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2007年伊始,中国部分大中城市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活动,各地服务规范细则上不尽相同,本文将最具有代表性的规定整理,如表1所示。

第二,现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服务对象太少,范围过于狭窄,社会化程度低。从养老服务业起步至今,居家养老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某社区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95%的老年人不知道居家养老的存在,他们对居家养老的理解与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相去甚远,而知道居家养老的5%的老年人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仅包含家政服务及陪聊天。

其次,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单一,资源整合性差,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效果不明显。

再次,居家养老服务业人才奇缺。中国居家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从业人员就业层次低,待遇不高,致使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困难,已经在相关岗位工作的人才流失严重。拿云南省来说,目前所需要的养老护理人员近80万名,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全省养老护理人员不到5万,其中持有护理人员资格证的不到2万人次,与需求相比,所缺人才达70余万。在云南省省会的昆明市常住人口中,老龄人口约80万,是总人口的14.4%,而养老护理人员仅1万人左右。

五、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第一,政策层面的建议。政府要承担重要责任,政府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战略计划中,应该扮演设计者、推动者和建设者的重要角色。在政策制定方面,应该进一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空间,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投资主体单一化的问题,从而达到较好的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人才培养层面的建议。先行试点的经验表明人才的稀缺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瓶颈,若能在未来的居家养老服务业中融入更多的专业化元素,居家养老服务必将所有突破。

首先,当前家居养老服务业服务员大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职业的使命感和归属感有所欠缺,因而他们认为做这份工作是“生活所迫”,加之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具体工作时不懂得如何甚至不愿意与老人沟通,导致与长者关系僵硬,长此以往,老年人容易对服务员产生不满情绪。针对此问题,相关培训机构对服务员的培训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如让服务员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有一定了解并让他们知晓怎样与老年人沟通。也就是说,培训的内容要源自于服务员在服务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其次,培训的形式应简单,生动形象,便于服务员理解和应用。笔者认为可以采用简单角色扮演等培训形式,让服务员很快理解并且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

第3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一、我国老龄化现状及问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所占的比例超过7%,该国家或地区就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或地区。我国在2000年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到20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6714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2.5%,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130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5%。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由全国老龄办的《中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城市老年空巢家庭(包括独居)的比例已经达到49.7%,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比例已达到56.1%,占据了城市老年家庭的一半。人口老龄化和空巢家庭数量增多的趋势,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是巨大的。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二、养老及相关概念的区分

在当前的养老模式中,社区居家养老成为当前政府大力倡导的养老实现形式。当前在对养老方式的讨论中比较普遍的提法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在深入讨论社区居家养老问题之前,有必要将几个易于混淆的概念进行区分。

(一)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从经济角度加以区分。社会养老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和相关养老津贴;家庭养老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由自己或家庭成员来承担的养老方式。养老问题主要涉及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但二者区别还主要是承担主体的区分上。

(二)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

目前学术界在讨论居家养老时,常常将其等同于家庭养老。但二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居家养老是相对于机构养老而言的,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社区和社会为帮助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但是家庭养老主要侧重于承担主体的问题。

(三)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

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中,而不是在家庭中居住。机构养老的费用源自老人的退休金或是子女。机构养老与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所涉及到的养老承担主体是不同的。

三、社区养老的必要性分析

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逐步衰退,老年人对日常生活各种服务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对社区内的设施以及家庭成员和社区服务者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社区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社区居委会、非营利组织、家庭成员及志愿者为居住在社区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下居住生活,度过幸福的晚年。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是由衣、食、住、行、学习、娱乐、医疗、社交等多方面内容构成的,老年人在社区中居住养老不仅可以满足对物质生活的要求,而且可以满足对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高层次需要,有利于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可以说,社区养老服务既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二者的优点和可操作性,又避免了二者的不足之处,是针对中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更为合理的新型养老模式。

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遇到的问题

(1)观念的认识不到位

观念的淡漠和认识的不足在我国各个社区的养老服务中都或多或少的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以及老年人的儿女或者老年人本身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认识不足。

(2)政策法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进入了一个未富先老的状态,由于物质基础比较薄弱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不尽人意。由此可见,制定法律法规时在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对不善待老人的惩罚应该有足够的重视,这些问题急需大力发展社区相关老年服务的建设,用法律来调整有关的社会关系,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3)资金缺乏且来源渠道单一

我国的社区养老是依靠政府资助才发展起来的,一直以来是由政府投资,但是这种仅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模式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日益壮大的需求,致使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资金短缺的困境。不能让社区所有的老人都享受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特别是家庭困难的老人。

(4)服务人员专业程度低

当前社区养老服务队伍主要是由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构成,服务内容仅限于满足老年人的日常基本生活照顾需要,对于那些瘫痪在床或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或需要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的老人,则要求由长期的、专业的康复护理人员来照顾,而社区服务中心(站)缺乏这样的专业人才。而志愿者服务的随意性大且不规范,因此只能作为一种社会动员和社区专业服务的补充。所以这些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也决定了社区养老的发展程度如何。

五、问题的对策分析

尽管社区养老现在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还发展的并不完善,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我们一定要扬长避短,寻找适合的解决办法,让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更加平稳快速的发展。

(1)加强对社区养老的认识

充分认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中定时开展讲座,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鼓励老人及其子女参与到其中,在社区较明显的地方摆放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时时刻刻提醒着人们勿忘社区养老助老的意识。

(2)完善相关法律政策

政府应该从政策上来支持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设。不仅要完善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加大对违反者的惩罚力度,从而保障老年人的根本利益。法律是一切制度的保障,一套完善的居家养老体系最终是靠一套健全的法律所支撑的。

(3)多渠道筹集资金

我国的未富先老的国情或多或少的对社区养老的资金筹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首先要以国家的财政为基础,各个地区要想办法解决各地的资金问题。其次要加大非盈利组织的投资力度,非盈利组织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这样不仅增加了社区养老的资金,同时也发展了自身。

(4)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的关键就是要有一支能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所以首先应大力培养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其次是加强培训老年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力度,社区养老模式要想得以长久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各层次的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合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人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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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才高.从传统的家庭养老谈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与对策[J].江苏社会科学,1998(1).

[3]杨宗传.居家养老与中国养老模式[J].经济评论,2000(3).

[4]张良礼.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及规划[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9.

第4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失独老人;居家养老;能力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距今已将近50年。当年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已逐渐进入老龄化。依据历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根据模型推算,截至2010年,农村失独家庭为158.57万户,城镇82.69万户,合计241.26万户。预计到2030年农村49岁以上失独父母为85.1万人,城镇57.2万人。这部分家庭的父母的生存状态与养老问题随着其父母进入老年而越来越突出。2016年6月国家“十三五”时期民政部要重点推动实施4项工程之一就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作为老人中的特殊群体,失独老人的养老有何特点,构建何种居家养老的模式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二、概念界定

(一)失独老人的概念

目前虽然学界对失独老人的概念仍未有一个统一的界定,譬如,中国卫生统计数据收集采用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且母亲年满49岁的家庭即为失独家庭。有的研究则按照国际通行60岁作为老年人的标准来进行界定。考虑到失独父母因遭受变故可能预期寿命的的缩短,本文所研究的失独老人指的是年龄达到49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且未再生育的“永久性失独家庭”老年人。

(二)能力建设取向

抗逆力理论指出,虽然有些家庭被失去子女的危机和持续的压力所击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些家庭在面对逆境时却表现的更加坚强和勇敢,并作出积极有益的行动。能力建设取向正是基于此概念,认为个人和关系的力量可以通过合作变得更强大,以应对突发的危机或长期的困境。这一框架改变了传统的以缺陷为本的观点。希金斯对成人抗逆力的研究发现,成人会变得更加坚强,是因为他们经历过严峻的考验。人经受痛苦,也就得到了或许从其他途径无法得到的力量。他们能更深刻与强烈地体悟世事,也能对生命赋予更高的价值。通常这会成为社会进步的动力,他们愿意去帮助他人;于此同时,他们也会从这些努力中获得进一步的成长。如石家庄市为失独群体提供专业帮扶服务的“妈妈之家”中的失独女性,她们在走出自身苦痛后,帮助具有相似经历的其他失独者,不仅取得良好效果,而且获得进一步个人的成长。

三、失独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一)家庭功能视角下失独老人的需求

居家养老的首要特点在于“家”。家庭是居家养老中最基本的单位,承担着个体与社区之间的连接。失独老人的身份与其子女的丧失相联。在考虑其居家养老需求就不得不将其作为一个遭遇重大风险事件的家庭,从家庭的功能维系的角度,在家庭生命周期中进行分析。

首先,失独老人具有经济扶助与生活保障的需求。在失独家庭中,子代对父代的赡养功能消失。如果子女在原家庭中是重要经济来源,则子女的丧失意味失独家庭的生产、分配等功能降低。失独老人在就业市场上因年老带来的劳动力市场的劣势,难以使家庭恢复原有的经济生活状态。

其次,失独老人具有医疗保健与健康照顾的需求。随着躯体的老化带来的健康状况退化,失独老人在面临病痛时,缺乏子女的照顾与陪伴,成为大多数失独老人在养老中最大的担忧。根据“身心一体化”的观点,身体的状况会影响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而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也会影响其身体健康状况。

再次,失独老人面临家庭结构变化后的适应需求。从家庭结构上看,失独家庭中原有的父母与子女的三角结构发生变化,缺乏稳定性。从家庭角色上看,子女死亡带来家庭内角色的丧失。因此,面对家庭角色的丧失以及变化,失独老人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服务的需求。

最后,失独老人具有情感替代的需求。失去子女后,除了面对亲人离世这样的重要生活事件,日常生活中,失独老人难以享有一般家庭具有的天伦之乐,缺乏情感交流的渠道与对象。失独老人在情感替代和精神灵性方面的需求超过普通老人。

(二)失独老人居家养老需求特殊性

失独老人一方面在居家养老方面与普通老人在经济、医疗、生活照料等方面具有一致性,但由于其家庭结构的缺失与脆弱性,使其在居家养老的需求具有特殊性。

(1)精神健康服务需求突出

失独老人面对子女死亡,往往难以释怀,长期沉浸在悲伤情绪中,产生抑郁、自闭、社交退缩、甚至自杀等精神健康问题。这一境况与独生子女家庭有且仅有一个孩子有关。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纽带紧密,由于没有其他孩子作为风险的分散,孩子的丧失则带来整个家庭的分崩离析,对个人、甚至夫妻关系带来挑战。社会工作的“全人”理念认为个体生活需“身”“心”“社”“灵”四个方面的健康发展。对于失独老人来说,除了经济方面的救助、生理方面的健康照顾,更不能忽视心理方面的精神健康服务,社会方面的社会支持重建。有些失独老人在丧失子女后,失去人生的意义,缺乏生存的动机。这种关于人生意义和生命苦难的追问与反思,往往超越了心理健康的范围,进入灵性精神层面。这部分的需求,也是人类对生命价值的自我探索的需求。帮助老人寻找生命的意义,重寻生活的动力,注入生活的勇气是决定能否开展好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因素。

(2)服务提供具有社会福利性

失独家庭的产生有着一定制度性影响因素。基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部分家庭选择只生一个孩子,为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牺牲与贡献。政府和社会在失独老人的社会养老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为失独老人给予相应的抚恤与补偿,提供社会养老的支持与资源。特别是有多子女生育意愿,但因政策因素生育一胎的失独老人,他们的心理状态与一般的失独老人有微妙差异,对政府提供的针对性社会福利具有更高的期望,面对现状更易产生心理落差。因此,对失独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看到该群体问题的历史性,在社会福利的框架下考虑其养老问题。

三、能力建设取向下居家养老模式框架

基于失独老人的需求,在能力建设去向下的社区养老模式则需从理念到政策设计方面秉承全人健康的观念,从内部能力发展到外部支持体系建设结合,发展个人与家庭能力。

(一)从“问题”向“优势”的理念转变

目前学界对失独老人或失独家庭的研究大多一种问题视角,基于补救性的服务方案,而忽略了失独老人自身的需求表达,体现在研究中就是主体声音的缺乏。对失独老人看法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其面临的风险,除了看到失独老人的脆弱性外,还要看到在当中蕴含的转变的可能。对失独老人的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也需要从“问题”向“优势”的理念转变,从强悍的个人主义到一种互动的观点,认识到失独老人也拥有资源与能力,通过链接相关的社会服务资源依托社区开展经济救助与生活支持;专业人士的精神健康服务,失独老人能够恢复社会功能,并经由困境的历练可能会拥有更高的灵性生活与统一整合的人生。

(二)服务的分类与分化

针对失独老人在生理、心理、社会等不同方面的需求,提供相应的一般、专业以及补充。如将失独老人在居家养老生活中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方面的需求进行了详细界定,由社区或政府以货币或服务的形式提供支持,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提供帮扶活动。精神健康需求则通过专业来进行,由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相关NGO组织提供心理疏导、悲伤辅导等服务。特别是长期处于精神健康问题的失独老人,需要分阶段及时响应,提供长期的个案管理服务。在丧亲发生阶段,由心理咨询师或临床社会工作者开展危机介入服务;在恢复阶段,由专业人士、志愿者团队、社区组织多方提供支持,尽快恢复老人的社会功能,重建失独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最后,在结束服务阶段,则需要关注失独老人生活意义的重建,对于高龄老人、身体境况较差的老人还需要考虑提供临终关怀的服务。对上述服务未能含括而确实具有需要的个别化需求提供补充。如极少数失独老人寻求宗教皈依、或者不愿意继续留在原社区居住,则应尊重老人的意愿,协助其处理相关事宜。

(三)关注个人与家庭能力建设

第一,去除负面标签,提升失独老人的效能感。

失独老人常被赋予消极厌世、退缩回避的刻板印象。由于失的身份,失独老人往往在社会文化中面临偏见,在生活中客观存的就业、文化等多重排斥。如一些落后的因果报应观念认为“上辈子做了亏心事,这辈子无子嗣送终”,给失独老人贴上“∽印薄“不吉利”的标签。失独老人自身也容易在此情境下进行自我标签,认为自己是“不详之人”,回避与他人的接触。这一互动过程进一步使老人将消极、无能的标签自我内化,产生失能感,缺乏面对生活的热情与能力,消极避世。在居家养老中,去除影响老人效能感的负面标签,需要促进失独老人主体性的开展,最提高自我价值感,提高老年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与生活满意度。通过发展自助小组,帮助他人,发展知识、资源和技能,提升失独老人个人能力,培育社区参与的能力,找到新的生活意义的支撑,从而促进个体效能感的增加。

第二,完善社会支持网络,建立良好的家庭生态环境。

失独老人失去子女这一重要的家庭经济与情感支持对象,在社会生活中,因经济、医疗以及心理等困境甚至出现社会关系的“断裂”,具有风险性与脆弱性,二人际关系会增进这种抵抗逆境的能力。因此,重新恢复、重建失独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体系,特别是其亲属、互助团体、志愿组织的支持,对失独老人的居家养老具有重要意义。其次,需要促进居家养老相关政策的完善与执行,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便利性与服务的可及性,创造友善、关爱的社会环境。通过改善家庭的外部生态环境,提升家庭的稳定性,从而为失独老人的居家养老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向德平.周晶,失独家庭的多重困境及消减路径研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第6期

[2]慈勤英.周冬霞,失独家庭政策“去特殊化”探讨―――基于媒介失独家庭社会形象建构的反思[J],中国人口科学,2015 年2 期。

[3]肖云,杨光辉,优势视角下失独老人的养老困境及相应对策[J],人口与发展,2014年第1期

[4]Dennis Saleebey.优势视角―――社会工作的新模式[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5]姚政宏,方曙光,全人健康视角下失独老人需求分析[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6年第3期

第5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一、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以家庭养老为核心,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通过专业化服务实体,为居住在家的退休老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文秘站:)主体看,不再是企业的退管机构,而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意义

1、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今后企业工作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都将与企业分离,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就是企业退休人员的聚居地、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退休老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企业退休人员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是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举措。

2、实行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弥补和更新。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另一方面,也给退休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尤其是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一双儿女要赡养四位老人,日常照料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果没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支持,他们很难继续提供这种照顾。而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熟悉的社区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养老。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采取让老年人在自己的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和服务形式,适应了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快乐生活。

3、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大量增加的照顾需求,其养老规模和能力又显得严重不足。目前,我区现有各类老年公寓16个,床位1024张。相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说,每百人只有2张床位。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同时,机构照顾比较高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受中国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对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有专家指出,容易造成社会疏离、习惯性无助等问题。因此,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4、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让退休老人享受舒适安全、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是新时期对养老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完善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娱乐和健身活动,在尽量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要求的同时,也尽可能地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使退休人员既能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克服脱离企业的孤独感和不适应,又能在宁静、舒适的环境下安度晚年。

三、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面临的困难

截止20__年底,我区户籍人口25万,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4.7万,占总人口的19.8%。多年来,我区一直高度重视老年工作,目前,全区五个街道都成立了老龄委,47个社区均有老年协会组织。其中,32个社区已经建立了社区托老站。从20__ 年开始,民办公助的康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全区近百名70周岁以上特困独居老人提供政府买单的送时服务,为全区420名独居老人安装了“安康通”,为生活不便的老人安装求助门铃等。在民政部门的牵头下,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通过街道安排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护理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随着大批企业退休人员与原企业逐步分离,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目前,我区在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中70周岁以上的有1.06万人,占退休人员总数的21.4%,有服务需求的达34%。面对这一特殊群体,探索一条既坚持居家养老又保证退休老人生活质量的服务机制已刻不容缓。但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主要有:

1、经费投入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保证,但由于财力和机制等问题,方方面面资金投入有限,与老人们的实际需要相比明显不足,尚未形成多元化投资的格局。

2、活动和服务场所匮乏。不少社区都有开办诸如托老所、老年食堂、老年课堂等固定式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意向,但苦于缺乏必要的场地,特别是一些建设年代较早的老社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如早期规划不到位),社区办公用房本来就十分紧张,根本无力挤出足够大的空间拓展定点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3、从事为老服务的人员素质不高。现在从事居家养

老服务的专职人员大多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务工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基本上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其业务技能往往只能应付一些较简单的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难以应对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多样需求。4、专门为老服务的实体较少,服务平台形同虚设。目前我区可以为广大退休老人介绍、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影响力的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只有3、4家,居家老人了解和获取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渠道十分有限,难以通过服务平台从市场中寻找中意的服务提供者。

5、人们养老的思想观念正在逐步转变,但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未形成共识。一方面退休老人“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习惯没有普遍形成,依赖企业、向政府“等靠要”的思想在相当一部分退休老人的头脑里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受传统世俗观念作祟,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低人一等,不大愿意从事为老服务业。

四、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和对策

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在新形势下的新探索,是社会化管理服务领域的新拓展。推进此项服务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针对我区实际,现阶段宜实行“政府扶持,统一管理;平台运作,资源共享;社会参与,实体服务”的运行机制。

(一)政府扶持,统一管理。

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带有公益性的活动,政府自然应该作为主导,否则好多事情将难以进行。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循序渐进。因为,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应先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再在面上推广。二是要充分考虑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因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而社会福利明显超前或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但是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办,在现阶段政府应以扶持为主,主要做好统一协调、舆论宣传、整合资源、完善政策等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构建统一协调的服务体系。企业退休人员是社会老年人的一部分,将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纳入到全社会的为老服务工作当中去,统一规划,统盘考虑,既能有效地整合利用资源,又便于退休人员尽快地融入社区,愉快地安度晚年。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区老龄委的统一协调下,主动商请民政部门联手街道一起组建统一的为老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以社区为基本范围,设置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方面,要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其次,要充分发挥社区老年人协会、为老服务志愿者等人力资源的作用,做好向退休老人的宣传教育,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理念,乐于接受服务,推动工作的展开。

3、制定扶持政策,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⑴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建设项目。对新建小区或有条件的老居住区,按照规划要求,新建为老服务设施;对老的居住区,将原有部分利用效率较低的公建设施,通过资源优化和置换,改造成为老服务设施;同时,整合原大中型企业用于本企业退休人员活动和服务的场地,面向社区所有老人提供服务。⑵对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如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水电煤气优惠、贷款优待等,使社会服务机构在为老服务中,有一定的经济回报,激发他们参与的积极性。⑶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对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费用由政府承担,限于政府财力,现阶段可考虑每个社区设一至二个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

4、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证。一是对社区建立带有托老所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建议市、区和街道三级财政按人头、按比例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其中,市、区财政应拿大头,其余所需资金由街道和社区负责筹集和募集。二是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可按社区规模或社区老人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照目前社区中社会保障和救助站经费拨付方式,每年包干,一次性拨给社区居委会支配使用。三是对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实行补贴。政府根据财力许可,按困难程度的不同,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居家养老补贴。服务方式和补贴发放形式既可以按照现行的做法,实行送时上门服务,补贴费由政府直接发放给提供服务的人员;也可以实行发放服务券形式,包月不定时,服务人员通过上门服务换取服务券再到政府部门兑现。

5、规范服务制度,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准则。政府应对服务标准、服务守则、服务流程和服务人员的道德规范、职责、使用办法以及服务对象的确定和义务等等,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正完善,使居家养老服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运作。同时,抓好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配以必要的奖惩措施,使之切实发挥作用。

6、建立培训机制,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专业人员保证。能否培训一支业务精、素质好、热情为老人服务的专业服务队伍,是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成败的关键。培训中应有统一的大纲和教材,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培训课目应包括老年生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保健、老年病急救和护理、老年家政服务、老年沟通技巧等,并颁发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专职服务人员一律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实施服务。培训工作可以由劳动部门负责,培训经费政府应给予支持,并将其纳入优先考虑的非正规就业岗位培训课目范畴。

(二)平台运作,资源共享。

这里的服务平台是指在街道和社区设置的民政和劳动保障所、站,其职责是为居家养老服务供求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发挥中介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摸清社区所有老人的需求。对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纳入基本情况数据库”了解其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经济状况和需求状况,对于其他老人可采取逐个上门了解的办法,了解基本情况和需要信息,并建立详尽档案,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打下基础。

2、建立健全服务队伍。包括义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服务机构队伍。

3、组织实施,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搭建一个信息沟通渠道并促使供求实现。

4、对服务质量开展评估和考核。建立相应的服务追踪和反馈机制。如向服务人员发放服务手册、建立服务台帐、设立服务监督员、定期走访服务对象等。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

第6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一、 我国老龄化社会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比例不断下降,最终进入老龄社会的趋势和过程。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在10% 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就可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11月底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达1.3亿,占总人口10.2%,65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而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我国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3.26%和8.87%。

我国老龄化社会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数量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止至2010年11月,我国总人口约为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者有约1.19亿人,老年人口数量大。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第六次普查结果和第五次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且在老年人口中的高龄人口呈现增长趋势: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1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不断加快。三是“未富先老”现象明显。2013年,我国人均GDP为6629美元,位列世界第86名,不足美国的13%,当前我国养老压力可见一斑。根据远期规划,我国大约在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现代化,而这段时间,正是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时期,老龄化伴随现代化的发展。“未富先老”的情况使得我们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来应对老龄化给社会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当前养老模式现状

在我国,当前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其中,家庭养老是最传统也是最基础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而社区居家养老则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这里说的“养老”,指的是我国城乡之中普通大众的养老问题,也就是大部分工人、农民的养老,社会精英人员或者是养老生活有国家和政府强有力保障的人员,由于他们不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地位都大大好于普通百姓,所以不包括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家庭养老,顾名思义,就是老人在家中接受儿女子孙的赡养和服侍。中国自古就有以“孝”为核心的大家庭概念,儿孙绕膝,享天伦之乐是我国大多数老年人所希望的晚年生活。但一方面,计划生育的长期执行,“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中照料老人的人力物力资源紧张,成年人既要照料老人,也要抚养孩子,是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甚至唯一来源,家庭对老人的供养能力减弱;另一方面,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的进步,老年人的寿命延长,也对传统的家庭造成压力。由此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社会功能正在减弱。尽管如此,我们现在仍要强调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是为向社会养老的方向过渡,另一方面,只有在家庭当中,在和儿女子孙的相处之中,老年人才能得到精神慰藉,对老年人来说才是理想的晚年生活。

机构养老,指的是由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承担具体养老事务执行的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模式。随着家庭养老社会功能的减弱,不论是家庭还是老年人自身对机构养老这种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客观需求越来越大,加之老年人自身行动不便及易生疾病的情况,养老机构中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可以更好地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正因如此,机构养老模式往往被寄予厚望,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现有的部分服务设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资金投入不足,不仅体现在硬件方面比如床位紧张等,还体现在机构中的服务人员不足或者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对老年人的日常起居照顾都可能难以周全。除此之外,机构养老的费用需由老人自己或者家庭承担的部分往往较高,负担较重。在中国讲究传统的“孝”文化的大环境中,“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部分家庭对机构养老还是存在排斥情绪,这也是机构养老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一。

社区居家养老,指的是老人在自己家中,由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可以上门的餐饮、医疗、娱乐等服务的新兴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集合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对于老年人自身而言,既让老年人不离开自己习惯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所在家庭减轻照料老人的负担,又能切实地为老人提供有个性且专业的服务,灵活度高;对于社会而言,社区养老服务点对场所要求相对较低,能节省下建设专门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成本较少。但居家养老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在社会中还没有达到普遍的认可,很多老年人和家庭没能投入其中,社区居家养老难形成规模效应;第二,此种养老模式由于出现较晚,发展不完善,标准化程度不足,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除了对老年人日常起居的基本照顾之外,难以涉及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第三,现阶段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造成一定难度。

我国养老模式的现状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居家养老这三者并存,且根据不同老年人口情况和需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陷入困境,但又不可能彻底放弃,中国老年人既对超越家庭之外的社会力量有日益强烈的需求,在现阶段又不能完全接受机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又存在发展不成熟完善的客观问题。我国现存的养老模式各有其不足,总结起来有三点:其一,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相对家庭养老存在传统观念的冲突,不能满足对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其二,经济来源不足,集中体现在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其三,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各种模式的优点是它们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缺点和不足是接下来发展的动力。在实际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之中解决这些不足,发现新的问题并积极应对,是我国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任务。 三、 加强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保障

针对我国三种主要养老模式并存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现状和基本趋势,我国养老模式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一)提供家庭养老保障

家庭养老模式将是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解决老龄人口养老问题的基本途径和办法。在解决老年人口的经济来源方面,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如对赡养老人有经济困难的子女,尤其是下岗的中年子女和老年子女,适当在物质方面给予补贴,完善养老

保险政策、老年津贴制度等等,在对赡养老人的中青年在购房和调房时给予价格优惠,方便子女对老人的照料。对老人的子女而言,在繁忙的工作之中,要尽可能多抽出时间照顾和陪伴老人,切实了解老人不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需要,只有在子女家人的温暖陪伴下,老人才可能拥有幸福快乐的晚年。 (二)提供社会养老保障

除了要加强政府立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更要强调政府和社会对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和经济扶持。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报刊、网络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等宣传方式,加强人们对社会化养老的认识,消除人们对非家庭养老模式的顾虑;第二,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建立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比如根据资金来源,可由政府出资兴建、企业投资兴建、政企投资兴建、企业家独资兴建、个人或者集体投资兴建等等;根据管辖范围不同,建设市区级、街道(乡)、居委会(村)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根据不同层次发挥不同功能,多方面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第三,加大对相关服务型人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并在招募过程中提升社会对此类服务人群的社会认可程度,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不仅是对老人日常生活的护理方面,还要加强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精神服务意识,通过督促老年人和其子女的交流联系、为老年人读书读报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情感归属,给予其精神慰藉。

第7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 介护 基础护理技能 培训 需求调查

中图分类号:R4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3)16-0030-02

杨浦区引入老龄化社会的“介护”工作概念,以患有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居家老人家属和为老服务者为对象,提供居家老人基础医学护理技能培训,使其更好的承担起老年人居家护理和生活照料的责任,提升居家老人在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上的健康享受[1-2]。本培训工作纳入了杨浦区2012年的政府实事项目,实施前延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介护”居家护理服务需求度调查。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延吉社区有常住人口74 777人,65岁及以上的人数为15 825人,占21.16%;80岁及以上的人数为4 448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28.11%,远远高于周边平凉社区的6.22%和大桥社区的9.74%[3]。卫生服务中心于2012年6月结合病史和入户调查,确定100户家有患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家庭,免费提供居家护理技能培训。100户老人中,由子女和配偶照顾占56.00%,保姆和护工、志愿者照顾占44.00%。

1.2 方法

使用杨浦区卫生局社区卫生管理中心编制的“介护”培训《需求咨询表》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老人基本情况、日常生活能力评定、患病情况,家属或保姆希望得到哪些居家护理技能的培训项目等。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

2 结果

2.1 居家养老者的疾病构成

居家老人中居首位的是脑卒中后遗症,占45.20%;其次为心血管疾病,占39.60%;糖尿病占15.20%。2种及2种以上的慢性疾病患者占58.60%,有46.30%的患者有肢体障碍。

2.2 日常生活能力评估

100名居家老人中,13项日常生活能力判定,完全自理平均为14.77%;有些困难平均为38.50%;需他人帮助平均为23.20%;完全依赖他人帮助平均为23.50%(表1)。

2.3 培训项目需求调查

“介护”技能培训必授项目,需求度最高的为扣背按压、预防压疮、协助床上更衣;选择性项目最高的为口腔清洁、床—轮椅患者转移单人操作、床—轮椅患者转移双人操作(表2)。

3 讨论

“介护”式居家护理服务模式很受欢迎,有多种慢性疾病、肢体障碍的患者家庭对“介护”培训有很高的需求[3]。我中心自2012年6月开展此项培训宣传以来,在广大居家养老患者家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本次调查样本主要挑选有肢体障碍和困难家庭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因此调查结果中,需要依赖他人部分帮助和完全依赖他人帮助的患者比例有所上升[4]。家庭医生服务制是社区医疗工作的发展方向,“介护”式居家养老模式丰富了家庭医生服务内容,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科学、精心的护理模式,是值得在社区进行推广的。

调查显示,患者家属及陪护更加愿意学习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护理操作。肢体障碍患者因为长期卧床,容易发生褥疮等疾病,对贴近实际需求的基础护理操作培训有较高的需求。这些应当成为“介护”培训重点考虑的内容。上海延吉社区老龄化程度较高,进行“介护”技能培训,是应对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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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伟, 钟宁, 蒋中陶, 等. 社区老年慢性病患者护理需求度调查分析[J]. 上海护理, 2011, 11 (4): 27-30.

[4] 王颖丽, 金其林, 崔明, 等. 老年人“介护式”居家护理服务需求度调查[J]. 上海医药, 2012, 33(2): 25-29.

第8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论文摘要】上海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护理需求增加,如何保证“老有所养”成为一个急迫的问题。与此同时。家庭结构的变迁、人口流动性的加大,传统的家庭照顾模式又面临挑战。医疗护理与生活护理的边界不清,带来过度住院问题,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严重压力。建立老年护理制度,成为探索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一种途径。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进步,人口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生育率大幅下降,导致中国从1999年末就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社会的护理需求日益紧迫。

1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家庭养老难以为继,而设施养老不仅不符合中国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且严重不足。至2006年末,上海共有养老机构560家,床位6.98万张。设施养老供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只能以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方式应对未来更为严重的老龄化趋势。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以居家养老为主,90%以上的老人仍然生活在家庭之中,美国95%的老人过着家庭生活,英国只有占2%的老人住在养老院里,因此,我国探寻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成为一种必然。发达国家在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同时,也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提供老年人所需各种服务,进行社区照顾,这种家庭与社区结合的模式可以作为我国养老模式的借鉴。

目前我国社会化的居家养老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老年护理服务提供不足;二是护理费用负担沉重。据老龄办13前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显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满足率却只有15.9%,其中家政服务满足率为22.61%,护理服务则仅为8.3%。居家护理不足,导致老年人及家人常以医院护理代替居家护理,符合出院指征但是拒绝出院的情况经常发生,理由就是出院后无人照料。仅以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为例,其所负担的上海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费用比为1:3.5,医改实施前为1:2。对2001年_2o07年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分析可知,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门诊次均费用无显著差别,而住院次均费用有显著差别。老年人医疗费用高,既是生命周期规律的必然,也有可能是由于缺少其他护理途径而过度住院,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由于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往往并无明确的边界,导致监管困难,而过度监管又会造成社会矛盾,因此,为控制过度住院的费用必须另辟蹊径。

在老年护理保险推出以前,各国无论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均不负担护理费用,参保人为转移护理费用而过度住院,出现制度缺陷下的投机行为。投保疾病保险或养老保险之类保险的老年人将医院当作护理场所,大量老年人长期的住院费用加剧了各国医疗保险支出。为规避道德风险,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经营者也希望建立专门的老年护理保险。对此,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纷纷建立老年护理保险,通过护理保险将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护理问题,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节约医疗保险基金。

相同的背景和需求,启示我国建立老年护理保险既有必要也很可行。护理保险是指借助国家或社会力量,对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与养老退休金从经济上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不同,护理保险是集治疗、护理、生活于一体的一种保障方式,通过对老年人的身心护理,使其度过愉快的晚年。通过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把护理问题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有护理需求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的护理问题。由于国情和传统不同,各国实施的方法也各具特点,大致有以下四种类型:(1)单独作为法定的护理保险制度,这以德国、以色列等国为代表;(2)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这以荷兰等国为代表;(3)实施基本以实物给付的护理服务制度,这以丹麦等国为代表;(4)实行以公费负担的护理津贴制度,这以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以上(1)、(2)都具法定地位;(3)是以法律作后盾(生活支援法等),税收作财源(居民税);(4)是以严格的给付条件为基础,属于老人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德国和日本。

美国以商业性的老年护理保险为主,一般采用现金直接给付护理费用。目前美国老年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一样,有向“管理式看护”方向发展的趋势,许多保险公司介入护理服务市场,将保险服务与护理服务结合起来使得实物护理服务的给付增加。德国建立了单独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原则,所有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护理保险。护理保险提供在宅和住院两类护理,并承担一些相关的其它费用。日本实施强制性的护理保险,65岁以上人员保险费从养老金中直接扣除,4O~64岁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费时缴纳护理保险费。护理保险采取实物给付为主,现金给付为辅,按照专门机构认定的等级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2上海建立老年护理保险试点的设想

上海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平均水平更为提前,且呈现出高龄化、发展迅速等特点。根据市统计局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8万人,占总人口的8.9%;15~64岁的人口为1408万人,占79.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12万人,占11.9%。据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检测统计信息的数据,至2006年末,全市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的老年抚养系数为28.1%。虽然尚处于社会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但对未来的挑战不容忽视。

为解决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上海打造“9073”服务格局,即90%家庭养老、7%居家养老、3%机构养老。2008年起居家养老的对象从主要面对6O岁以上、生活自理困难并有低保的老人,放宽到8O周岁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本市城镇户籍、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人,经过评估给与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但相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员,符合目前居家养老申请的老人只占相当小比例,且有相当大部分人群并不重叠。因此,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退休职工普遍存在的居家养老问题,有必要进行老年护理保险试点,探索符合上海情况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2.1制度设计原则

上海从2001年起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形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制度,实现了对户籍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基本覆盖户籍人口,可以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制度,使护理保险成为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后的第六大险种。护理保险可以先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始试行,首先覆盖6O岁以上人员,同时服务有特殊需要的60岁以下。护理保险试点成熟后,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扩展,逐步将全部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护理保险中。

2.2主管部门

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在试行时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主管,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原始参保数据。条件成熟后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参保人员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构成。

2.3资金筹集模式

参加护理保险暂不增加目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而从个人医疗保险帐户资金中划拨,并从目前结余的工伤保险中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以增加基金利用率。目前上海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结构不合理.个人帐户沉淀,严重削弱了基金统筹能力。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按工资水平2%缴纳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为了改变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的结构,可以从个人账户资金中划拨一部分,如1.5%作为护理保险基金,则有17.5亿。以2007年末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为基数,按照12%的退休人员需要护理、月平均护理费用800元、护理保险平均支付比例50%计算,护理保险基金年支出需17.6亿。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的资金基本与护理保险的支出资金相等,而工伤保险中划拨的资金可以作为风险保障资金。

2.4服务范围

初步考虑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为设施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的医疗护理、生活护理服务项目。为了鼓励居家养老,应把家庭护理,设施养老中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全部纳入护理保险中。倡导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保险服务。

2.5保险支付

护理保险的支付可以采用目前医疗保险的支付形式,确立由医院、养老院、护理机构、社区等组成的定点机构,由护理保险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向定点机构比例购买护理服务。其中生活护理可以借鉴目前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以社区为依托,由助老服务人员上门进行护理服务,护理保险通过社区向助老人员支付费用。同时为鼓励家庭成员照顾,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护理服务。为防止道德风险,鼓励义工服务,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的服务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以“时间储蓄”的形式,为将来个人及直系亲属接受护理时抵冲护理时间。

2.1制度设计原则

上海从2001年起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形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制度,实现了对户籍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基本覆盖户籍人口,可以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制度,使护理保险成为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后的第六大险种。护理保险可以先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始试行,首先覆盖6O岁以上人员,同时服务有特殊需要的60岁以下。护理保险试点成熟后,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扩展,逐步将全部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护理保险中。  2.2主管部门

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在试行时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主管,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原始参保数据。条件成熟后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参保人员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构成。

2.3资金筹集模式

参加护理保险暂不增加目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而从个人医疗保险帐户资金中划拨,并从目前结余的工伤保险中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以增加基金利用率。目前上海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结构不合理.个人帐户沉淀,严重削弱了基金统筹能力。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按工资水平2%缴纳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为了改变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的结构,可以从个人账户资金中划拨一部分,如1.5%作为护理保险基金,则有17.5亿。以2007年末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为基数,按照12%的退休人员需要护理、月平均护理费用800元、护理保险平均支付比例50%计算,护理保险基金年支出需17.6亿。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的资金基本与护理保险的支出资金相等,而工伤保险中划拨的资金可以作为风险保障资金。

2.4服务范围

初步考虑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为设施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的医疗护理、生活护理服务项目。为了鼓励居家养老,应把家庭护理,设施养老中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全部纳入护理保险中。倡导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保险服务。

2.5保险支付

护理保险的支付可以采用目前医疗保险的支付形式,确立由医院、养老院、护理机构、社区等组成的定点机构,由护理保险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向定点机构比例购买护理服务。其中生活护理可以借鉴目前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以社区为依托,由助老服务人员上门进行护理服务,护理保险通过社区向助老人员支付费用。同时为鼓励家庭成员照顾,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护理服务。为防止道德风险,鼓励义工服务,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的服务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以“时间储蓄”的形式,为将来个人及直系亲属接受护理时抵冲护理时间。

2.6给付条件

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需要按照对参保对象的评估情况设立不同等级的给付比例和时限。评估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牵头在医院设立专门评估部门,并有一定的社区工作者参加。每~年或两年重新进行一次评估,以使护理等级适应实际情况。可以参照日本模式,65岁申请护理的参保人必须在限定的情况种类中。65岁以上参保人申请护理时,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护理等级。可以探讨将ADL作为确定护理级别主要依据的可行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等级评估标准。护理保险按评估等级支付相应护理费用,并确定一定的自负比例。

2.7相关措施

护理保险不仅涉及到保险费用给付,更重要的是护理水平的提高和护理服务质量的提升,这就需要增加护理人员包括专业和非专业、增加护理培训,以满足护理需求。护理保险所筹措的资金使用分为三部分:一是支付专业护理机构护理费用;二是支付以社区服务为代表的非专业护理机构服务费用;三是购买其他护理服务。通过资金使用的导向作用,增加社会对护理服务的投入。

卫生和民政部门需要联合制定护理事业发展计划表:首先理清上海目前专业设施护理总量、建立专业护理人员名册。兴办一批专业护理机构,为生活严重不能自理或有特殊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护理产业,开办民营护理机构,提升护理总量。其次增加专业护理人员,与卫生院校联合培养专业护理人员,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护理服务。第三,鼓励家庭护理,发展和培训非专业护理人员,推广“时间储蓄”概念,增加社会对护理事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发展NGO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提供多种护理渠道。第四,增加社区老年护理服务设施,5年之内,做到2.5公里半径内都设有一所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助老服务社。

第9篇:居家养老的概念范文

四、

二、一”结构迅速形成并使家庭结构发生急剧变迁,家庭的小型化趋势极为强劲,而居于中国最重要的养老地位的家庭,由于养老的物质基础不断缩小,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受到强大的冲击。

从**市老龄委获悉,至今年10月份**市老年人口已突破一百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2.59%。目前,**地区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4.5万,占总人口的14.6%,高于全国、全市的平均水平,我区人口老龄化呈加快的趋势。据统计,**区“三无”老人148名(有60人集中在区社会福利院供养),低保老人3560名,空巢老人5972名,优抚对象老人数为955人。有养老服务机构31家,床位2441张。其中国办一家有床位709张;民办30家,床位1699张,(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办证的有14家,床位为1146张,还有三家正在办理中)。本文就如何应对老龄化趋势,在社会经济发展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口的基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建立老年人所需要的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安度晚年等方面提出一些不太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时予以参考。

一、调查方法与样本概况

本次调查,我们**区“十一五”期间第四期领导干部班的学员,分别深入全区14条街道办事处的部分社区居委会和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和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地区养老模式情况进行调研,整个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6份,回收率为96%。

在被调查的96份调查问卷中,男性占38.5%,女性占61.5%;从年龄结构上,40岁以下占14.6%,40-49岁占7.35%,50-59岁占31.25%,60-69岁占22.9%、70-79岁占20.8%,80-89岁占3.1%。在职业分布中,被调查的老年人口以前所从事的职业教育为老师或科技人员占13.5%,公务员占21.8%,工人占40.8%,无固定职业占14.6%,其他占9.3%;从老年人目前的经济状况上看,500元以下占13.5%,500-1000元占63.5%,1000-1500元占12.6%,1500-2000元占10.4%,调查样本构成基本符合**地区老年人口的实际情况。

二、调查资料的分析

从调查情况看,“家庭养老”的传统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的结合正在受到冲击.其主要表现是:

变化之一是家庭养老的内容和形式出现了分离。所谓“家庭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里下与老伴、子女等家人共同生活的养老方式,其条件是有家可居、家庭养老的养老资源来自子女、个人储蓄或社会福利机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居家养老中,您愿意选择的养老方式,有63.5%选择家政服务,18.9%选择子女照顾,11.4%选择邻里互助,6.2%选择家庭病床。在您愿意接受的社区养老方式,选择日托中心占38.5%,配送餐服务占29.1%,聊天服务占17.7%,志愿者服务占14.7%。现在,“在家养老”不一定就是“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的形式已经多元化,这在根本上是因为老年人群存在着显著的社会差异,最突出的表现在经济保障能力的差异上。有些低收入的老年人对家庭成员的依赖性比较大,而收入较高的那部分老年人的追求则已经超越基本需求,对养老的质量和高质量的助老服务提出了要求。而且老年人群的异质性,天然地决定了需要有多元化的养老方式。从调查情况来看,变革中的家庭养老基本上有三种方式:一是共居式家庭养老,二是分居式家庭养老,三是社会化养老,譬如,敬老院养老、公寓养老等等。从调查中显示,选择与家人居住占58.3%,与配偶居住占31.3%,单身独居占10.4%.调查结果说明,老人愿意与已婚子女分开过的意向比较明确,这样的比例可以达到四成之多。这主要是出于避免代际矛盾的考虑,但两代人之间还是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既分户又互助的格局使不少老人过得很舒心。

“家”只是家庭养老最常见的地点和载体,但不是惟一的。在这个意义上,“家庭养老”的实质是“子女养老”(个别的存在“配偶养老”),是代际之间存在着反哺式的财富流和资源流。应该看到,“家庭”和“家”是两个有联系更有区别的概念。此外,有“家庭”,并不一定就有“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的关键是在家庭甚至亲属网络的框架内存在着赡养关系。

变化之二是家庭养老的功能出现弱化。养老支持力弱化、养老资源减少正在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子女数的减少;二是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即从过去的共居转向分居;三是劳动力社会参与率的提高和社会竞争因素的介入使得不少做子女的陷入了某种角色冲突,即“事业人士”的角色和“孝顺子女”角色的冲突。这些变化影响到家庭的养老功能,特别是精神慰藉功能和日常照料功能的弱化已经在许多家庭出现。譬如,在老人较多的社区,空巢家庭增多已经开始影响老年人的养老质量。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当前老年人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排在前四位分别是医疗保健占70.8%,心理孤独占16.4%,文化生活单调占8.1%,生活困难占4.7%。调查告诉我们,老年人最突出的问题是身体不适时的照料问题,空巢家庭在呼吁社区助老服务。

变化之三是养老功能出现转移,即从家庭转向社会。在调查中我们注意到,您选择哪种养老方式中,有66.6%人选择采取居家养老(住在自己家里,专业机构提供家政、邻里互助等服务),23.3%选择社会养老(白天社区提供配餐,老年活动等服务,晚上回家居住),有10.1%选择自我养老(配偶、子女或自己照顾),这就是家庭养老的社会化和现代化问题。家庭养老的比例会继续下降,在社区召开座谈会时,大家反映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老年人自立自助能力的增强,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自我保障水平均会相应上升,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的比例会有所上升。在这次问卷调查中,我们注意到,老年人社会养老的需求比例达到80%,家庭养老的比例只有12.9%。这里的“社会养老”是指经济上主要由社会提供保障,靠离退休金养老;“家庭养老”则是指养老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子女、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如亲友接济)。

变化之四养老方式趋向多元化。在这次调查中,我们还专门设计一个题目,您愿意接受哪种新的养老模式。从统计情况看,除了传统居家养老、日托养老、机构养老外,还有以下新的养老模式,受到老龄人和她们子女的欢迎。

1、货币化养老模式。是由政府拿出一定资金,作为特困老人养老服务补贴。选择居家养老,政府每月以“代币券”的形式,将补贴发给老人,老人可自主选择明码标价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选择机构养老,可在全区范围内随意选择,用养老金(低保金、房屋出租金等)作养老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2.暖巢管家养老模式。这是一种专门为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针对空巢老人的特点,引入管家概念,让老人做主人,为他们配管家。从老人退休开始,就把他们的日常生活照料、身体健康监护、生活用品代购和配送、健康指导和咨询、休闲娱乐等承担下来,专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人员,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3.异地互动养老模式。是指在当地养老机构或中介机构登记,然后到外地养老机构养老。这也是目前多数老人比较热衷的养老方式。这就需与各省市地区养老行业广泛联系,为各地老人异地养老提供了专业服务。据有关资料显示,多数养老机构接待旅游养老人数常年保持在10—20%。特别**是著名火炉城,在这方面老年人需求非常大。4.养老助教模式。是指发挥国内外高知老人余热,为其提供养老服务的同时,利用其教学资源无偿或低偿帮助学校教学。5.信息化养老模式。是指把信息化手段融入养老服务中,增大养老服务信息化含量。把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老年康乐苑、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养老110”呼叫平台、社区老人“呼救通”系统、空巢老人家用“爱心门铃”等形成一个养老服务网络,采用数字化养老服务和管理手段,发挥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作用,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养老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养老服务体系。6.合资合作式养老模式。是指吸引国外资金和技术,开办养老福利机构,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三、对策与建议

在调查中,我们通过查看有关资料,认识到当前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可能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对劳动力资源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将会出现劳动力适龄人口比重的下降和劳动力结构的老龄化。二是对社会抚养负担的影响。预计到本世纪中叶,社会老年抚养化部分(即:每一名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所对应的15—64岁人口数),将由1950年的12:1下降到14:1。三是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我国随着离退休人数的增加,相应的养老金支出将快速增长。以**年至**年养老金支出为例,**年我国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为396亿元,到**年我国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已增加到3421亿元,年均增长22%。另据世界银行组织预测,我国的基本养老金到2032年左右将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因此,养老问题,是反映社会发展与和谐的一面镜子。在人口老龄化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满足越来越多的老人养老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答的一道难题,各级政府都应在社区建设、养老保障、医疗体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思考社会老龄化问题,确保老年人在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人文关怀中度过安乐祥和的晚年,必须适应时展需要,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相衔接的养老福利服务模式。

1、大力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成菜单式服务,改变社区居家养老简单、粗放的服务模式,培育社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集约化、项目化发展。优先解决困难群体的服务需求,通过评估,按不同照料等级,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经济困难且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提供适当的服务补贴。随着老人离开工作岗位回到社区,不仅养老金由社会发放,老人的养老也基本上由社区与家庭共同承担。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十分重视社区养老功能的发挥,社区组织和社团组织具体组织实施。以老人住宅为中心,在周边建设为老人服务的医疗、娱乐、学习、健身的设施。社区养老的独特优势,既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补充了家庭结构变化后单纯由家庭养老的不足。具体来讲,下步社区养老服务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是家务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可以定期派遣服务人员前往老年人的住所,帮助他们做琐碎的家庭杂事。服务人员通常是由受过训练的下岗女职工来做的。她们的责任是收拾房间、买菜做饭、伴陪老人以及看护刚刚出院或不能自理的老人,照顾老人洗澡穿衣、服药等等。专门为没有子女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工作时间可以是每天几个小时,每周几次,或一周七天每天24小时。二是家庭保健服务。社区保健医生或护士提供的专业或辅助专业人员的护理照料。她们负责分配和监督用药、换衣、康复理疗、提供个人卫生服务。在有些社区,家务和保健服务结合在一起,服务人员可以一身兼两职。三是送饭上门。是人们经常说的“轮子上的饭菜”。这种服务提供一顿午餐给住在家里的老人或不能买菜做饭以及需要此类帮助的高龄老人。老人们不仅可以享用每周五天营养配餐,而且志愿送饭的人也可以借机登门看望老人。“轮子上的饭菜”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变化。送饭上门使得很多需要养老设施照料的老人能够选择生活在家里,实现“居家养老”。四是定期探望。也可以称作组织起来的邻居线。这个服务项目是组织社区志愿者、居委委会工作人员,中、小学生定期探望“空巢家庭”的老人和住养老设施的老人。探望者与老人一起可以做些老人们喜欢或需要的事情,如一起玩牌或下棋,一起看电视或聊天等等。一般来说探望者事先得到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辅导,使他们懂得老人的需求并且愿意作为一个好的倾听者。对于没有亲人和朋友在身边的老人,探望者对老人就显得更加重要。定期探望这一服务项目将会大大丰富老人们晚年的精神生活,使他们感到社会的关怀,感到晚年生活的意义,有益于老人们的身心健康。五是电话服务。很多独居的老人害怕自己在家病了或伤了没有人知道。通过每天确定的时间打电话给独居在家的老人,确认老人安然无恙,从而帮助减轻老人们的焦虑和及时发现问题。如果确认的时间老人打算外出,他或她一般事先通知电话确认服务的志愿者。如果在确认的时间老人家里的电话没有应答,而且老人也并未事先打招呼,则立即会有人到老人家去检查。电话确认服务可以监督老人的健康状况,提供连续的与老人的接触,使老人们感到有人在关心他们。六是“生活在线”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开设几种应急响应呼叫系统,允许老人通过报警和响应系统寻求帮助。“生活在线”服务的定购者可以在手腕上或脖子上带一个钮扣。当钮扣一被按下,“生活在线”中心就会自动接收电话。当收到电话后,“生活在线”的工作人员就会打电话给老人家里。如果没有人应答,他们就会打电话给老人的监护人(比如朋友或亲戚),要求到老人家去看一下。监护人发现情况异常后会打电话给中心寻求进一步帮助。七是交通和陪伴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以为老人提供门到门、灵活交通工具的服务,老人们可以选择小轿车、小客车、大客车等车型。这种服务有时称为拨电话搭车。老人们一般提前24小时打电话给中心调度办公室,并且告知用车的时间和地点。司机把老人从家里接出来送去看医生、上诊所、上银行、上商店等等。有条件的社区提供陪老人外出服务,以保证老人的安全。八是老年食堂。社区为老年人开设老年食堂,为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饭菜。老年食堂应该设在一个社区的中心地带,为老人提供一顿午餐。除了营养餐以外,包括消费导向、健康和营养信息、咨询、艺术和手工等等。老年食堂不仅满足老人营养的需要,也为老人提供了聚会、交流、交朋友的场所。对老年人来说,有时,聚会比饭菜本身更重要。老人们在这里庆祝自己的生日,度过假期,甚至找到伴侣,举行婚礼。九是法律服务。老年人所需求的房屋出租、消费者权益保护、准备遗嘱、财产纠纷等法律服务与日俱增。很多老人一辈子都没接触过法律。他们有的觉得打官司太累,而且律师费用太贵,有的并不意识自己的法律权力。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老人开展法律服务,通过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服务,针对老人困惑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为低收入的老人进行义务法律帮助。十是老人日托中心。如果有的老人不能在家独立居住,但又不愿意去养老设施,去日托中心是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日托中心可以满足比如老人的社交、心理和康复服务、体育锻炼、娱乐活动等各种需要。老人每天可以做班车到中心来,中午在中心一起吃饭,中心提供了对老人方便的照料和服务。十一是咨询服务。老人生活中往往需要通过咨询服务来解决老人遇到的各种问题,诸如个人和家庭矛盾、退休、财政、生活安排、购物消费指导等各种问题,通过社区咨询服务,提高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从而使老人的个人权益得到最好的尊重和保护。保护服务这一服务通常是由法律服务中心或公共机构来提供,用来保证老人的合法权益。

2、分类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在完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管理和政策扶持的同时,研究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管理与扶持措施,以满足一部分支付能力较高、需求层次多样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

3、健全财力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长效的公共财政为主导的投入发展机制,并争取将政府对养老福利服务的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通过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补贴和服务补贴,使政府的财力能够发挥托底的作用,保证需要满足困难群体的服务要求,逐步实现“费随人走”,形成“补老人、补服务、补项目”的公共财政供给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养老福利服务,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4、加强服务资源统筹。医疗服务是老年人最主要、最基本的需求项目,也是老年人最担心的问题。当前要将民政和卫生资源进行整合,让医疗卫生进入养老机构。本着“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原则,统筹发展卫生部门老年护理医院和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护理资源,将统一统计养老床位数量。

5、开发专业化服务人力资源。积极开发人力资源,逐步提高服务人员待遇,积极吸纳专业人员,进一步规范社会化用工制度,加强专业化培训,造就高素质养老服务队伍。依托专业化、社会化培训机构,证书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护理员、医护康复人员培训课程;积极建设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与养老福利机构结对活动。